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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源建设工作会议

财源建设工作会议

财源建设工作会议范文第1篇

(征求意见稿)

                                            

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八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结合《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围绕珠海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确保宪法法律法规在我市的有效实施,为推动珠海“二次创业”加快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推动高质量发展

听取和审议关于市九届人大九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办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交办情况。报告拟提请3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用地规模及空间分布情况。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城市建设与环境资源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环境资源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九届人大九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和质量,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举措。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书面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推进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我市重大交通工程规划和建设的情况。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书面审议。由市人大城市建设与环境资源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环境资源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围绕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重点调研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报告拟提请7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书面审议。由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外事华侨宗教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外事华侨宗教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增进民生福祉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重点报告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体数量、规模、性质等基本情况,各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存在的问题,我市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开展的相关工作及成效。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外事华侨宗教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外事华侨宗教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保障房建设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和拓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等。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城市建设与环境资源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环境资源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养老议案办理落实情况专项工作报告。重点报告公办养老机构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进展和落实情况,推动医养深度融合等方面的进展情况,养老服务人才的现状、人才储备情况及远景规划,养老服务条例立法进展相关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市慢病防治中心建设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关于进一步加快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建设的议案办理情况。审查该议案是否符合结案条件。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外事华侨宗教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外事华侨宗教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报告。重点报告推动解决我市东西部教育资源不均衡、公办和民办学校教育资源不均衡的工作情况,以及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情况。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外事华侨宗教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外事华侨宗教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协调发展的报告。重点报告增加我市普通高中学位、发展我市职业教育的特色,促进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协调发展的情况。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外事华侨宗教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外事华侨宗教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选联工委牵头,各相关工委(财经工委、城建环资工委、教科文卫外侨宗工委、社会建设工委)根据具体事项出具审查意见,共同完成相关工作。

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保障情况专题调研。重点调研基于人力资源为核心的新用工形式,加强对新经济业态和新型用工形式中劳动者权益的关切,全面了解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保障覆盖情况,推动完善相应社会保障措施。专题调研报告拟提请5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书面审议。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围绕优化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开展专题调研。重点调研我市职业技能人才培养现状,职业技能人才在珠海产业升级、服务民生等方面的相关情况,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推动职业技能人才培养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以及相关意见建议。专题调研报告拟提请9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书面审议。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城乡建设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堤围提升工程建设情况的专项报告。重点报告我市堤围提升工程建设基本情况,防灾减灾和保护人民财产方面发挥的作用,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以及工程建设下一步计划。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农村农业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防台风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重点报告防台风工作责任体系、应急体系建设情况,防台风应急救灾物质储备建设情况,防台风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情况,防台风监测预警和防御指引工作情况。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农村农业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垃圾分类推进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我市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和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情况。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城市建设与环境资源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环境资源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专项报告。重点报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本情况,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监管和建设长效机制建立情况,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供水、供气、供电、水利、通信、道路、公交通行、路灯、垃圾处理、快递物流等要素提档升级情况,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对农村经济增长情况,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农村农业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平沙华侨农场砖瓦房改造安置项目情况的专项报告。重点报告改造安置项目总体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改造项目基础建设进度情况,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职工和居民对于安置分配工作满意程度。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农村农业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排水管网建设管理养护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议案办理方案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污水进厂浓度提升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城市建设与环境资源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环境资源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书面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书面审议。由市人大城市建设与环境资源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环境资源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以及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审计查出重点问题整改情况,审计结果的应用情况,相关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情况。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2016年-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情况,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政府债务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进一步规范政府债务管理的意见建议以及其他应当报告的债务管理情况。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政府投资项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完成情况,2021年上半年政府投资项目完成情况,2021年上半年预算收支完成情况,2021年上半年债务管理情况,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保障措施。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2020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珠海市2020年市本级决算草案。重点报告预算收支、结转、结余情况,本级预算调整及执行、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债务管理情况;本级预算周转金、预备费使用情况,超收收入安排及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和使用情况,非建制区决算,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方案。重点报告政府投资项目调整总规模,各分类项目完成进度,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完成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保障措施。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重点报告预算调整总规模,债务管理情况,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和使用情况,完成年度预算目标的保障措施。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2020年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重点报告国有自然资源基本登记、管理制度,国有自然资源总量,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重大制度建设,国有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情况。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2016年-2020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重点报告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国有资产及国有企业管理和改革的决策部署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决议和决定落实情况,全市和市本级上一年各类国有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负债,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措施和效果,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境内外投资决策机制和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及债务风险防控机制等情况。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确保执法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正确行使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市人民政府建设粤港澳大湾优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决定》的工作报告。重点报告《决定》执行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审议《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运用重大事项决定权进一步加强我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由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牵头起草并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和“八五”普法规划工作安排。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检查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情况。重点检查我市执行法律的总体情况,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工作建议,督促政府部门认真谋划和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断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负责牵头做好相关工作(教科文卫外侨宗工委、社会工委协助)。

围绕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开展专题调研。重点调研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情况、存在问题和原因,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应诉水平提升,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调研报告拟提请3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书面审议。由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重点报告政府规章备案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建议。报告拟提请12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组织实施好2021年的监督工作,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站在珠海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形成加强改进工作的合力。二是要严格依法监督。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善用法治思维,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行职责。三是要增强监督实效。坚持刚性监督,紧扣法律制度、法律规定、法律条文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推动法律有效实施。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形成监督合力。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督工作计划的各项安排,共同完成好2021年常委会各项监督工作任务。

 

附件:1.珠海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表

          2.十件民生实事项目专项督办任务分工表

 

附件一

珠海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表

时间

监督事项

实施部门

3月

(3项)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以及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财经委、财经工委

听取和审议关于市九届人大九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办情况的报告

选联工委

围绕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监察司法委、监察司法工委

5月

(7项)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2016年—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财经委、财经工委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市人民政府建设粤港澳大湾优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决定》的工作报告

监察司法委、监察司法工委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保障房建设情况的报告

城建环资委、城建环资工委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堤围提升工程建设情况的专项报告

农村农业委、农村农业工委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教科文卫外侨宗委、教科文卫外侨宗工委

围绕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保障情况专开展专题调研

社会建设委、社会建设工委

书面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城建环资委、城建环资工委

 

 

 

 

7月

(12项)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政府投资项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3项)

财经委、财经工委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2020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珠海市2020年市本级决算草案。(2项)

财经委、财经工委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

监察司法委、监察司法工委

审议《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

监察司法委、监察司法工委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

城建环资委、城建环资工委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防台风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

农村农业委、农村农业工委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养老议案办理落实情况专项工作报告

社会建设委、社会建设工委

书面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推进情况的报告

城建环资委、城建环资工委

围绕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教科文卫外侨宗委、教科文卫外侨宗工委

9月

(7项)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方案

财经委、财经工委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财经委、财经工委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垃圾分类推进情况的报告

城建环资委、城建环资工委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专项报告

农村农业委、农村农业工委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市慢病防治中心建设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教科文卫外侨宗委、教科文卫外侨宗工委

检查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情况

监察司法委、监察司法工委

围绕优化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开展专题调研

社会建设委、社会建设工委

11月

(6项)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2020年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财经委、财经工委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2016年—2020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财经委、财经工委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平沙华侨农场砖瓦房改造安置项目情况的专项报告

城建环资委、城建环资工委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报告

教科文卫外侨宗委、教科文卫外侨宗工委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协调发展的报告

教科文卫外侨宗委、教科文卫外侨宗工委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排水管网建设管理养护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城建环资委、城建环资工委

12月

(3项)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九届人大九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选联工委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

办公室、选联工委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1年备案审查工作的报告

法工委

 

 

 

 

附件二

十件民生实事项目督办任务分工表

序号

民生实事项目

督办

部门

1

构建“民生微实事”服务体系

社会建设委、社会建设工委

2

提供优质教育服务,建成中小学8所、新增学位11000个;建成幼儿园8所、新增学位2800个;为全市中小学教室安装空调

教科文卫外侨宗委、教科文卫外侨宗工委

3

加快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加快推进市人民医院北二区科研综合楼和主体综合楼项目、省中医院珠海医院提升项目、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改扩建项目建设;启动建设市生物安全P3实验室及疾病预防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教科文卫外侨宗委、教科文卫外侨宗工委

4

建成市级养老服务机构

社会建设委、社会建设工委

5

建成凤凰山山地步道、板樟山山地步道,在主要出入口配套建设停车位

城建环资委、城建环资工委

6

建成中信生态环保产业园餐厨垃圾处理一期工程和珠海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城建环资委、城建环资工委

7

开工建设市民服务中心

城建环资委、城建环资工委

8

加强人口服务管理,建成人口和出租屋信息管理系统

监察司法委、监察司法工委

9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2021年内免费让机动车辆通行洪鹤大桥

财经委、财经工委

10

推进人民路快速化提升工程,补齐人行过街设施

城建环资委、城建环资工委

 

财源建设工作会议范文第2篇

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增强执法严肃性,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全面做好财政收支管理任务过程中,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一是增强学法的自觉性。我局先后组织集中学习了《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财政干部学法的自觉性。二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结合“财政宣传月”活动,先后深入13个乡镇街道开展财政惠民政策宣传,利用快板、小品等文艺节目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家电下乡、强农惠农、社保保障等财政补贴政策,让广大群众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同时,了解、支持财政工作,受到群众一致好评。严格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三是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认真执行《预算法》,按照年初制定的财政预算,财政局不签批一笔追加预算,遇有特殊事项确需追加指标的,用款单位书面报区领导研究确定,区政府定期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批。从源头上杜绝了拨人情款的现象,维护了预算的严肃性。按照《政府采购法》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规范采购项目运作。认真执行《会计法》,推进会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会计诚信建设。

二、紧密围绕中心,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全面提升服务发展能力

(一)财政收入实现较快增长。今年以来,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我区减收因素增多,全区财政收入形势严峻、收入缺口较大,面对困难,全体财政干部没有消极对待,始终坚定信心,积极主动作为,勇挑重担,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年度收入目标任务,细化分解目标任务,量化到部门、各乡镇街道,落实到每一个项目、每一户企业,每一个征收人员,形成“以日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收入进度监控体系。加强与国地税协调,扎实开展财税目标“百日冲刺”活动,建立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与乡镇街道财政所挂钩联系制度,进一步帮助乡镇街道加大收入征管力度。加强对重点税源排查,全面掌握全区现有税源,挖掘潜在税源,确保了财政收入超序时进度完成任务。1-11月份全区实现财政总收入29.8亿元,增长38.3%;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21亿元,增长39.9%,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在全市位列第一。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占比83.7%,在三县两区位列第二。

(二)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新突破。始终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积极组织招商小组成员赴上海、福建、河南等地开展招商引资活动,采取外出招商、以商招商等多种招商形式、多渠道招引大项目。同时精心帮办服务已落户项目,加快项目推进速度。全年完成亿元以上开工项目2个,分别是大德新能源和财茂科工贸城项目;亿元竣工项目2个,分别是青啤和瑞斯特传动机械项目。招商引资实际到位引资额达3亿元,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三)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始终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支持和谐建设的着力点,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目标要求,千方百计调度财政资金,科学合理安排财政支出,确保民生投入持续增长。1-11月份全区实现财政支出26.7亿元,增长30.9%,其中公共财政支出18.9亿元,增长21%。“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重点实事工程等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达68%。让公共财政的阳光照耀千家万户,使全区广大群众共享经济改革与发展成果。

(四)财源培植成效明显。一是全力支持开发区发展。1-11月份区财政筹集安排资金4.2亿元,支持经济开发区重点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强园区承接大项目、大产业的功能。二是加大重点企业扶持力度。区财政安排区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1033万元,资金总额创历年新高;为企业向上争取争取企业科研、商务发展、农村金融等18个项目,争取资金达6287万元,为企业增强发展后劲提供有力支持。设立金融发展扶持资金200万元,支持金融机构加快发展,完善金融体系,优化中小企业融资发展环境。三是全力支持新区和老城区建设。1-11月份区财政筹集资金7.4亿元,支持新区和老城区基础设施、市区两级重点工程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了中心城市功能,提升中心城市形象。四是加大策应扶持争取力度。深入研究上级扶持政策和措施,加大与省市财政协调汇报力度,争取更多资金项目及政策向区倾斜,为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增添动力。截止11月份共争取上级资金达9200万元。

(五)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深化预算制度改革,严格控制预算支出,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在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管理上更加科学化。二是进一步深化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完善和规范非税收入收缴各项管理制度。三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专项资金的财政直接收付范围,形成统一、集中、高效的财政资金支付体系。四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并重,重点加强对扩大内需、农业、教育、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事关民生的重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六)作风效能建设进一步加强。围绕“加大财政公开透明度、打造阳光财政”为目标,从机关管理、干部培养、思想作风等方面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财政执行力。一是激发工作热情。在全系统倡导“激情工作、阳光生活”快乐工作法,组织开展演讲比赛、学习沈浩先进事迹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激发财政干部工作热情,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二是强化廉洁意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强化廉政学习教育。组织财政干部到市看守所、廉政教育基地和观看廉政反面典型专题片形式开展廉政教育专题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自觉性和廉洁从政意识。三是实行重大决策议事制。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运作,都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按程序办理,不搞独断专行。近年来,财政局连续获得省市级文明单位和全区经济管理部门行风评议先进单位等荣誉,没发生一例违法违纪受到查处的案件。

三、执行人大决议,听取代表建议,认真及时办结代表议案

我局严格执行年初人大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及时向人大提供真实准确的财政决算,供人大审议。认真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定、决议及审议意见。认真地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对来自人大代表的每一份建议意见,都有领导班子研究办理和督办,明确分工和办理要求,努力提高办结率和满意率。对因财力所限,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我们制定了推进计划,尽量争取代表理解、满意。局里的重大事项能够及时通过政府向人大报告。虚心接受人大及其代表的监督,聘请了包括人大代表在内的多名行风监督员。及时足额地拨付人大经费,为人大充分行使权利提供保障。

尽管我区财政收入一直保持持续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但支柱骨干型税源较少,财源结构单一,财源稳定性弱;随着对三农、教育、社会保障等民生社会事业刚性投入不断增加、重点项目建设的快速推进,财政支出压力将进一步加剧,可用财力的增加与社会各方面日益增长的支出需求相比,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财政管理的方式还需要不断创新和完善,部分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足够重视,并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四、紧盯目标不放松,突出重点抓落实,全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发展战略,在区人大和全区人民的监督下,牢牢把握省委省政府加快苏北发展战略部署,按照“一个总量持续扩张、五个收入大幅提高”目标要求,强化财源建设,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区如期实现全面小康作出积极贡献。

(一)狠抓收入征管,进一步增强财政综合实力。加强对经济和财政运行中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研究,加强对国家税制改革政策的分析研究。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加强收入征管力度,对重点税源、主要税种、重点企业深入排查,挖掘收入潜力,加大堵塞跑冒滴漏,做到应收尽收,确保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在保持财政收入较快增长的情况下更加注重收入质量,不断提高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

(二)突出壮大培植财源,提升财政服务发展能力。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着力构建财源稳定增长机制。充分运用财政政策,加大我区纺织服装、食品酿造、机械制造等主导产业重点企业扶持,拓展工业主体财源;支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自主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优先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等低能耗、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设立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引进金融机构和培育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解决企业资金瓶颈。全力支持开发区、新区和老城区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引导各类资金投向园区,优化园区经济发展环境。鼓励发展商贸、物流、房地产和旅游等第三产业发展,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带动餐饮、运输、商贸等相关产业加快发展,扩大财源总量。

(三)优先保障民计民生,增强财政公共服务能力。始终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先发展教育,严格落实教育投入增长法定要求,支持教育现代化建设;加大“三农”投入力度,认真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加大对涉农补贴、农村基础设施、高效农业等新农村建设投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进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工作,促进社会经济的全面协调发展。

(四)加大财政改革创新,提升科学理财水平。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充分调动乡镇街道和园区主动性。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提高预算的公开透明度和强制约束力,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增长。积极开展财政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问效,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以政府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为着力点开展绩效评价。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对政府性债务进行归口管理,建立和完善偿债准备金制度;按照政府性债务余额一定比例,多渠道提取偿债准备金,专项用于偿还债务。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进”要求,深入开展财政所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力争2013年底8家财政所达省规范化财政所建设标准,确保2014年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财源建设工作会议范文第3篇

【关键词】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账务处理

一、“一事一议资金”账务处理存在的问题

一事一议财政补资金数额的不断增加,其资金性质为财政专户资金,由于项目管理缺少经验,导致账务处理没有统一或明确的规范要求,特别是会计核算更是问题突出,不能保证此项资金的相对独立性,对财务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同时对村级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状况也不能清晰的掌握分析。

二、“一事一议资金”科目设置

依据《村级集体经济会计制度》的规定为了统一科目设置可根据不同类别设定详细的科目如负债类科目可设定一事一议资金、应付款、收入类科目补助收入;资产类可设定内部往来、在建工程、银行存款以及固定资产;权益类可设定公积公益金等。村级一事一议的项目使用资金应通过一事一议资金科目进行独立核算,从而完整的、准确的、清晰地的反映出村级公益事业各项资金的来源、使用以及结余状况,落实资金的监管工作。

为了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有一个明确的归类,应在“一事一议资金”下设置二级、三级明细科目如二级为所需建设的工程项目名称:道路、照明、公园、广场、自来水、林木、房屋、水渠、桥梁、水电工程等;在二级明细科目下根据资金来源设置三级明细科目如:村民筹资、村集体投入资金、社会捐资、其它投入等,财政奖补资金即为此科目一项。

三、账务处理说明

按照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状态可以分为资金筹集期、账务处理期、资金使用超支、资金核算期等进行说明,下面以修路建设举例说明。

1.资金筹集期

根据资金来源将每一笔资金收入进行分类,同时将财政奖补资金与其他资金来源分类入账。村民汇款,借:内部往来―――各户村民,贷:一事一议资金―――道路―――村民筹资;村民交款,借:现金(存款),贷:内部往来―――各户村民;社会捐赠借,现金(存款),贷:一事一议资金―――道路―――捐赠资金;上级单位拔付专项资金,借:存款,贷:一事一议资金―――道路―――上级投入资金;财政奖补资金,借:存款,贷:一事一议资金―――道路―――财政奖补资金。

2.一事一议资金使用时的账务处理

村级一事一议建设项目,须通过“在建工程”账户归集相关费用,记录平时项目支出发生,借:在建工程―――道路,贷:存款(现金);项目施工后,记录暂付工程款时,借:应收款―――村工程预付款,贷:银行存款;在项目竣工验收后,记录收到财政奖补资金,借:银行存款,贷:一事一议资金收入―――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结算,借:固定资产―――道路,贷:在建工程―――道路;在项目结算拨付工程款时,预留质量保证金可用于冲抵预付款记录如借:一事一议资金支出―――村一事一议项目支出,贷:应收款―――村工程预付款或拨付资金;资金有剩余应转入集体公共积累,借:一事一议资金―――修路,贷:公积公益金;资金超支,借:公积公益金,贷:一事一议资金―――修路―――集体积累投入;年底结转,结转收入借:一事一议资金收入,贷:一事一议资金结余―――一事一议项目结余;年底结转,结转支出:借:一事一议资金结余―――村一事一议项目结余贷:一事一议资金支出―――村一事一议项目支出;在财政奖没有结余时,应把拨入专款的余额转入专项资金结余,借:专项资金结余―――村财政奖补资金,借:拨入专款―――村财政奖补资金;在建项目资金有利息收入时,可按照借:其他收入,贷:银行存款。

3.一事一议资金核算

(1)核算科目的设置

村级一事一议资金的核算可设置三个主要会计科目:一事一议资金收入、一事一议资金支出、一事一议资金结余;结合财政奖补资金核算可设置财政专户存款、专项资金收入、专项资金支出、暂付款、其他收入、结余等科目。

(2)科目说明

财政专户存款就是根据银行存款设置的科目,为了可以明显的区分在不同金融机构的往来账目和各项金额可按照银行的名称和帐号建立下一级的科目。根据资金的用途还应设置专项资金收入与专项资金支出两个二级明细,并在收入中设置三级明细表明资金来源。如专项资金收入―――财政奖补资金―――市级配套,专项资金支出―――财政奖补资金;如果在项目过程中有垫付等现象,如县级财政机关垫付中省资金事项,可在“暂收款”中设置“垫付中省资金”明细科目;项目资金的利息收入可将账目放入“其他收入”科目;会计年度“专项资金支出”和“专项资金收入”科目的结转数应放在“结余”科目中核算,在结余项目中为了进一步区分村级财政奖补资金和其他资金的结余可设立专项资金结余和其他结余两个二级明细科目。

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建议

根据上述在此项资金账务处理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结合笔者多年的经验,各地方首先应建立健全适合本地区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行统一规范处理。其次,应针对财政奖补资金制定专门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真正的实现专款专户专账管理。第三,为了使各级财务部门能够形成统一规范的账务处理方式,便于管理、监督、查询应使用统一的财务软件,建立相对应的帐套,根据不同的级别设立不同的查询权限,做到账务公开透明,专款专项专户独立核算。

参考文献:

[1]谭花俊,孟爱军.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账务处理[J].中国农业会计.2013:(5)

财源建设工作会议范文第4篇

一、进一步搞好税源普查资料的开发和应用,建立税源监控机制,为经济发展服务。一是组织搞好全市税源普查工作总结表彰,激励先进,调动各级、各部门做好普查资料开发利用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认真搞好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工作。充分利用税源普查成果,搞好普查数据的综合分析和分类分析,形成税源普查汇编资料,提供给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使用,以充分发挥税源普查成果对我市经济建设的指导作用;三是组织开展建立税源动态监控体系的研究探讨工作,通过学习借鉴外地的先进做法和经验,提出我市税源信息资源共享方案,努力协调搞好各类“经济户口”的登记管理工作,及时反映税源的增减变动情况,并对重点税源实行有效跟踪管理,逐步实现对税源监控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严格税政管理,深化税制改革,规范财税秩序。一是搞好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以及燃油税、车船使用税等税收法规出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搞好测算,保证国家新税收政策出台后的顺利实施,确保财政增收。二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现行税制。积极开展增值税由生产型到消费型的转型改革、消费税品目的扩大和调整、省对下实行营业税共享以及征收办法改革完善方面的调查研究。适应WTO要求,研究进出口商品税则税目调整相关政策,参与出口退税机制的完善,对出口生产企业全面实行“免、抵、退”办法。加强完善税制结构、调整税种布局以及改革税收管理体制的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城市建设和房地产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以及教育税费改革提出建议。继续做好上级财政部门部署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税税源资料的调查工作。努力开展关税业务,按照财政部《关于地方财政部门开展关税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学习相关政策和业务,认真组织好企业财会人员及有关人员的培训学习,并努力尽快开展本市工作。三是适应我国加入WTO的要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及时清理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地方性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坚决纠正各类税收违规文件,杜绝越权减免税和变相减免税现象,维护税法的严肃性。按照国务院和上级财政部门的部署,整顿、规范招商引资行为,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办法,纠正擅自制定先征后返、先征后补、先征后奖等税收优惠政策。四是继续做好特殊行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落实工作,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切实把好退税关,确保财政收入的安全和完整。版权所有

三、进一步加强财政法制工作。一是深入开展财政“四五”普法,加强财政法制建设。结合**市和省财政厅的“四五”普法方案,尽快制定下发《**市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认真做好2006年我市财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二是强化执法监督,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严格审核以局机关名义下发的财政行政处罚文书,从源头控制行政复议案件的发生。三是强化立法监督,认真履行好审查把关职责。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规划和要求,会同有关科室做好2002年度我局代市人大、市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核上报工作,继续加强对各部门起草的地方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财税条款的审核把关工作,强化立法监督。版权所有

财源建设工作会议范文第5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合力

区党工委、管委会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总体工作部署,专题研究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贯彻落实《规定》有关事项,研究通过了《全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暨<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贯彻实施意见》。区党工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亲自抓,负总责,自觉担负起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它成员根据分工和挂钩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区纪工委、监察局发挥协调、指导、督促职能,制定了《贯彻实施任务分解表》,将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任务项目、分管领导、牵头责任部门和协作责任部门以及工作要求,在日常工作中跟踪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推动工作落实。乡、办党委和纪委认真履行辖区内党内廉政建设直接责任人职责,采取有力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通过上下联动、明确分工、协调配合、落实责任,形成了全区上下齐抓共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学习贯彻,形成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浓厚氛围

一是强化《规定》的学习教育。将《规定》纳入党工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内容。机关各部门单位和乡办结合“8+1”学习制度(每周一晚7:00—8:00集中学习),集中学习《规定》内容两次以上,特别是乡、办还通过专题讲座、报告会等形式进行了学习。5月份,区纪工委、监察局联合组织部门和农社部门组织了一次农村干部业务知识培训班,将《规定》纳入培训内容,培训人数100余人。

二是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乡、办结合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对照《规定》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和对照检查,乡、办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通过各种渠道征求群众意见,深入查摆问题,撰写个人剖析材料。乡、办班子和村两委班子还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是提高村组干部待遇。制定下发了《开发区村干部工资(村民小组长绩效补贴)标准调整意见》,提高了村组干部待遇。村支部书记工资标准每月1200元;村委会主任工资标准每月1000元;村“两委”副职干部工资标准按照村主任工资标准的80%-90%核定,适当拉开差距;村其他成员(经乡办党委研究确定)按照村主任工资标准的60%-80%核定;村民小组长绩效补贴每月100元。村级干部待遇比去年提高30%,极大地调动了村组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是完善考评激励机制。制定下发了《2012年度乡(街道)村(居)考核方案》。乡(街道)考核分三个档次:考核分数85分以上(含85分)的,给予乡(街道)班子绩效奖金10万元;考核分数80-84分的,给予乡(街道)班子绩效奖金6万元;79分以下的,不发绩效奖金,其中60分以下的调整乡(街道)领导班子。村(居)综合考核分数在75分以上且排前6名的为先进单位,给予全区通报表彰,并给予每村(居)相应绩效奖金,第1名3万元,每退1位减少5000元;考核评分在74分以下的,一律给予诫勉谈话,其中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对村“两委”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考核结果作为年度领导班子考核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通过建立考评激励机制,解决了乡村干部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推动了工作开展。

五是落实廉洁从政制度。建立了乡、村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明确了廉政承诺的对象、时间、内容、形式、要求等方面的内容。乡、办班子成员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分别与区纪工委、监察局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廉政承诺书在乡、办公示栏和开发区网站进行了公示。

三、落实工作任务,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

一是加强“三资”管理。完善了“三资”系列管理制度建设,有财务收入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财务公开制度、财务预决算制度、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等管理制度、资产经营管理制度、资产清查制度、资产台账管理制度、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民主决策制度、责任究追究制度、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等。开展了清产核资专项活动,区纪工委、监察局指导监督,乡、办纪委具体实施,财政、农社等相关部门配合,对村所有资金账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全面清理固定资产及公有财产,并进行分类造册登记。规范账户账目,建立一套“三资”台账,包括固定资产登记薄、资源登记薄和应交易资产台账。并在村公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实行了村账委托,成立了村账乡、办服务中心,实行集中核算,集中开户统管村级账户。服务中心与各村签订“村账托管委托书”、“村账托管协议”。取消了各村原有账户,由服务中心开设统一的银行账户,取消各村出纳岗位,设立报账员,统一向中心报账。抓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成立了乡办公共资源交易站,标的50万元以下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站交易,今年以来,共9个项目进入公共资源站公开竞价和招投标。

二是加强便民服务。董团乡投资200余万元的便民服务中心新大楼已于6月底建成并投入使用,各项软硬件设施较为完备,新农合、农医保、民政、计生、规划、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统计、农林水、村财乡中心等10个便民服务项目进场办公。建立并推行了办事公开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和考勤考廉制。截目8月底,已受理群众办事共103项,办结率达98%。兴园办正积极筹备便民服务中心新大楼建设,目前已进入规划设计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