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安全检查自查自纠报告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一、安全管理情况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2.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成立了防火委员会,按规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
4、建立了安全组织机构,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组建了义务消防队
5、以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做到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完备齐全。
6、检查消防安全档案管理,各岗位安全值班记录情况良好。
二、硬件设施:
1、检查消防监控中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运作情况良好。
2、检查各区域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的配置、使用情况良好。
3、检查各区域消火栓、自动喷淋探头,水压正常、配件齐全,清洁保养、检查情况良好。
4、检查各部门配置的ABC干粉灭火器,清洁保养、检查情况良好,无失效、过期情况。
5、检查消防广播、音像切换系统情况正常。
6、检查各区域消防楼梯、安全出口及消防通道无堵塞、围占现象,防火门、闭门器使用情况正常。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消防控制系统备用电池无法自动充电。
2、未组织20xx年消防疏散演习。
3、个别包厢电源接头接触不好,容易发生漏电、火灾事故。
(二)、整改措施:
酒店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做出如下整改措施。
1、针对消防控制系统备用电池立即检修更换。
县人民政府:
根据2010年2月8日下午州人民政府召开关于开展2010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会后**副县长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安生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我局立即召开了关于全县工业系统安全大检查的工作会议,对春节期间的企业安全大检查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并于2010年2月10日至11日汇同州经委分管领导一道,抽调局各股室人员组成安全检查组,对县域内的工业企业开展了节前生产安全检查。现将我局节日期间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及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精心部署
为了认真做两节期间的安全工作和贯彻落实好县安委员会的《通知》精神,确保安全检查取得实效,确保本辖区“两节”期间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我局高度重视此次安检工作,对今年元旦、春节期间安检工作作了精心部署。分别于2010年1月12日和2010年1月19日,先后组织召开了两次局务会议,传达学习了州经委和县安监局的有关文件精神,专题研究制定了安全检查方案,对“两会两节”期间的综合环境整治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做到了早部署、早安排,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近期环境整治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汶经商字201002号)和《关于做好2010年电力安全生产和供电保障工作的通知》(汶经商字201003号)文件,要求各企业在“两节”期间,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要从“安全、稳定、发展”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重要意义的高度认识,确保安检工作责任到人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企业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此次检查工作实行企业自查自纠,检查小组全面集中检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任何死角,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绝不姑息迁就。
二、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岁末年初,工作任务重、头绪多,针对此阶段安全工作特点,按照工作部署要求,积极精心组织节前开展安全大检查。各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做好安全预案都成立了安全自查组,实行企业经理负总责,制定了两节期间安保工作方案,各单位进一步严格开展了自查自纠,完善健全了安全管理制度,安保工作实行划片包干负责,落实到人头,切实从源头进行了逐一排查安全隐患,对发现有问题的单位,分别提出监督整改意见,并限期督促其整改到位。
三、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效果明显
为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强化监管,做到了严防死守保安全。检查企业都实行了领导带班制度和突发性事情报告制度,确保了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中,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十精神的题中之义。为确保我县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上级安监部门工作要求,结合《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打非治违”活动,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生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
三、检查内容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安全台帐是否及时规范记录;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更新完善公布并有效执行;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18种涉危工艺自控系统是否安装并适用有效;74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否根据应急措施原则安装自动控制与在线监控装置;未经正规设计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是否开展在役化工设施、设备、装置设计诊断;无仓储经营企业是否存在仓储;企业隐患排查是否根据《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按期逐项开展;是否组建危险化学品应急队伍(企业规模较小的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及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并开展演练;“六强制”工作是否扎实有效开展。
四、检查时间和方式
此次检查为期一个半月(4月上旬至5月中旬),采取企业自查、属地检查、县级抽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企业自查阶段:4月上旬至下旬,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并完善好台帐记录,写出自查报告,报送属地政府。
镇(街、开发区)督查阶段:4月底前,有关镇(街、开发区)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层层组织对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工艺危险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县级检查阶段:5月上中旬,县安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涉及“二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与安全执法监察。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镇(街、开发区)要把这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十精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主要领导一定要亲自带队到基层进行督促和检查。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措施将本通知以及本辖区的安排部署,迅速落实到每个危险化学品企业,督促企业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明确责任、确保落实。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认真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要求落实检查方式与频次,迅速组织开展企业内部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力度。企业内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必须有企业工程与化工技术人员参加,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落实整改责任人,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做到整改方案、资金、人员、措施、时限“五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停产或局部停产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注重结合、推进落实。要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本质安全水平的促进提升相结合。通过检查,有效推动“六个强制”工作的实施;有效推进化工设计诊断工作步伐;有效提升“二重点一重大”自控水平。
(一)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长效机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和素质,杜绝“三违”现象,进一步提升企业的事故防范和控制能力,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二)通过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推进《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26号)的进一步落实,逐步提升我市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项监管制度,明确安全监管责任,规范安全监管行为;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监督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真正落实,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范围和工作重点
“安全生产年”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为: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医药化工生产企业、有仓储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和使用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
工作重点是总结近几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推行“分级监管、分类监管”方式,突出安全监管重点,提高安全监管效率,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以企业涉及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数量及工艺控制水平等固有危险程度为基础,考虑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和附加安全因素,对本辖区企业按风险程度定性划分A、B、C、D四类企业监管等级,对不同等级的企业分别实施不同频次的监督检查,并将C、D类企业列为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对象,其中D类企业作为隐患挂牌督办对象。建立企业落实“查”、“治”隐患、安全评价机构和专家检查组负责“挑”隐患,安全监管部门督促“治”隐患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促进“两个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
主要任务为:
(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全年实施监督检查工作计划,4月底前完成。
(二)督促企业建立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严格按制度规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召开相关企业参加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要求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岗位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切实落实《浙江省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浙江省化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程(试行)》、《浙江省化工装置检修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等规定,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作业行为。完善并实施重大危险源“两牌一箱”、事故警示牌、安全隐患整改告示牌和化学品事故专项报告等四项制度。
(三)推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报送制度。对不同监管等级企业分别按季、半年、年度实施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制度。报告主要内容:安全生产总体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设备设施运行及检测检验情况、人员培训教育及变动情况、建设项目实施“三同时”情况等与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情况。安监部门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针对性督促指导工作。
(四)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严格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设计和竣工验收审查以及试生产(使用)备案等工作程序和要求,提高准入条件,规范审批程序。建立化工项目安全生产动态监管跟踪机制,加强对化工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跟踪督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五)进一步深化安全标准化活动,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为重点,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提高安全标准化活动企业参与率,要求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50%以上有仓储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
(六)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条件,积极做好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准备。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过程中,严把换证条件,对安全管理“滑坡”、安全条件下降等不再具备应有安全条件的企业坚决不予换证。积极开展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为实施危险化学品使用行政许可做好准备。同时要加大安全评价报告真实性和符合性的核查力度,督促评价机构依法承担相关安全技术及报告的把关工作。对粗制滥造、弄虚作假的报告和评价机构,视情节轻重,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由上级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和继续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对未持有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要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并提请市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八)积极推进化工危险工艺(装置)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安装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办[20*]26号、省局浙安监管危化[20*]200号和市局台安监管[20*]225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地推行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工作方案,落实符合安装条件企业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时间表。各地在4月底前向市安监局上报2010年前需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企业名单和推进工作方案。
(九)加快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积极做好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登记单位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力争30%以上企业完成登记。
三、工作安排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街道)安监中队负责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须完成的主要工作
1、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及时修订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组织岗位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举行全员反“三违”宣传活动,主要负责人至少给员工上一堂安全教育课。
3、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涉及硝化、氟化、氯化、重氮化、加氢等高危工艺的化工生产企业和剧毒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要自聘专家进行重点安全检查,查找在生产工艺、单元操作、重点反应装置、应急救援预案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不足。
4、立即组织开展隐患整治行动,严格按照治理目标、经费、机构、时间和安全措施“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
5、建立详细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动态情况记录,完善各种安全生产台帐。
6、对符合挂设事故隐患告示牌,要及时挂设事故隐患告示牌,落实安全监控措施,限期予以整改。
企业必须在4月底前完成第一次自查,并将相关情况报当地安监中队,同时抄报市安监局综合科。
(二)安监部门须完成的主要工作
按照本方案要求,因地制宜,有计划、有部署、有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工作。须完成以下主要工作:
1、迅速部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层层落实,督促企业尽早、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2、组织对企业开展的自查自纠进行督查,帮助、指导、督促企业及时落实工作要求;督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较多或重大隐患的,按D类或C类企业挂牌,督促限时整改;对未落实工作要求、未及时落实措施治理隐患、未制订整改计划、未排查出隐患等情况的企业要给予通报;违反法律法规的,要依法予以处罚。根据督查情况,按照“百千万”企业安全服务专项行动要求,确定服务企业名单,明确安全服务重点。
3、查处打击危险化学品的非法生产、非法建设和非法经营活动;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及时督促企业做到“五落实”,并进行跟踪,视情责令局部或全部停产整改。
4、督促企业加强危险作业场所、环节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省局四个技术规范性文件要求落实安全作业措施;认真执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牌”、“事故隐患整改告示牌”等制度。
5、根据《关于推行化工生产过程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指导意见》要求,分类引导企业开展化工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升级改造,鼓励企业选用合适的DCS系统、报警联锁装置、紧急泄压装置、紧急停车系统等自动化安全控制设施。
6、开展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调查摸底,掌握企业底数,了解基本情况,为实施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作好准备。
7、按照要求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督查)相关工作制度、台帐和安全检查记录,结合安全标准化活动、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和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等,对企业进行分类建档、分级监管,并加强档案管理。
8、汇总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及时统计分析通报情况。6月20日前向市安监局报送企业隐患排查自查自纠统计台帐和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的阶段性总结。
9、及时督促并指导被依法责令限期或停产整改的企业,在完成隐患整改后,组织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和企业申请,及时对隐患进行销号。对逾期仍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依法予以停产整改;对整改无望的,及时提请市人民政府予以关闭或督促企业实施停产搬迁。
10、市安监局将在年中和年末组织开展深化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抽查和督查,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和抽查督查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严密部署,广泛发动。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年”深化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领导,市安监局成立以鲍福康局长为组长,俞玉明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安全生产年”深化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地开展工作。各镇、街道也应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进一步提高对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消除松懈麻痹和厌战情绪,认真做好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动员部署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年”深化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讲求实效。要督促指导企业从“人、机、环境、管理”四个方面系统性开展一次全员“查身边隐患”、“杜绝三违”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真正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员工的自觉行动。要充分发挥专家和中介机构技术力量的作用,有针对性指导督促企业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狠抓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做到工作措施有力,职责分工明确。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切实落实整改,切实提高监管效果;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和隐患,要积极研究制定专项安全管理措施,推进面上工作。
(三)登记建档,分级监管。要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立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督检查基础档案,建立和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分级监管制度,落实企业和重大隐患的分级分层监管责任,完善企业监督管理台帐、日常检查记录台帐和隐患整改治理台帐,做到企业分布情况清楚、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熟悉、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掌握。
为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印发《市电梯使用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电梯、取暖锅炉的安全监管工作,落实电梯、取暖锅炉使用单位和电梯维保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预防电梯、取暖锅炉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乘梯和冬季安全取暖,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深化电梯和取暖锅炉使用单位和电梯维保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重点解决电梯和取暖锅炉使用单位使用不登记、安全管理人员无证上岗和技术档案不规范,电梯维保单位作业文件与记录表册不齐全、记录不规范和不按期维保等问题,推动电梯维保单位对公共场所电梯安全服务公开承诺及维保记录上网,切实提高电梯和取暖锅炉的使用安全管理水平,保证电梯和取暖锅炉安全正常运行。
二、整治内容
(一)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内容
1、使用单位主体落实情况:是否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是否认真履行各项安全职责,并认真做好记录、存档;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履行工作职责是否到位;安全警示标志和乘客注意事项是否明示到位。
2、维保单位主体落实情况:是否按照《规则》和《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以下简称《检规》)的要求,建立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维保质量控制程序与维保作业文件以及作业记录表册;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控制程序和作业文件实施电梯维护保养,公共场所电梯是否已实行安全服务公开承诺及维保记录是否上网;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职责是否认真落实并做好记录、存档;配备的电梯机械维修、电气维修项目的作业人员是否与维护保养的电梯数量相匹配并做到持证上岗。
(二)取暖锅炉安全专项整治内容
使用单位主体落实情况:否按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是否认真履行各项安全职责,并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取暖锅炉是否注册登记、定期检验,锅炉主体及安全附件的检测和完好状况;操作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履行工作职责是否到位;安全警示标志和注意事项是否明示到位。
三、时间安排
(一)10月中旬至10月底,结合我县电梯和全暖锅炉安全状况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工作重点。
(二)11月上旬至11月中旬,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和取暖锅炉使用单位落实整治工作要求,进行自查自纠。
各电梯使用单位对在用电梯安全状况进行逐台检查,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做好记录以备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各电梯维保单位对维保电梯的制动器、超载保护装置、各安全保护装置要逐台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以备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自查自纠工作结束时,要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自查报告,并承诺已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且落实到位。特监科、食品科、稽查队对上述单位提交的报告存档备查。
各取暖锅炉使用单位对在用取暖锅炉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做好记录以备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三)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特监科、食品科、稽查队组织开展电梯和取暖锅炉使用安全检查工作。主要对各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和取暖锅炉使用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并填写《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和《电梯使用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记录表》,于12月13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检查记录表报特监科汇总。
四、整治要求
(一)各科室、队要根据职责分工,制订切实可行的具体检查计划,成立检查小组,做到全面系统不留死角的进行检查,确保此次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达到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