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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采购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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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采购报告

集中采购报告范文第1篇

关键词:现代职教体系;中高职衔接;“3+4”;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质量保障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C-(2014)11-0058-03

中高职衔接是当今我国职业教育领域改革与创新的热点和重点问题,是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核心和难点。推进中高职衔接是今后一阶段时期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主要任务和最紧迫的任务。[1]2012年8月,常州市审时度势,推出重大举措,率先在全国实施中高职衔接的“3+4”培养模式,实现了中高职衔接模式的理论创新和实践突破。

“十二五”时期,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服务业大发展,建设现代产业体系,迫切需要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系统培养数以亿计的适应现代产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常州市提出“科教兴市”战略,要求依靠人才支撑和科技创新,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经济社会的发展对高技能人才提出迫切需求。但是目前常州职工队伍中,高技能人才只占15%左右,而发达国家高技能人才达35%,我市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受到制约,单靠在生产实践中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传统型做法,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而通过地方高等学校培养高学历高技能人才才是必由之路。

一、努力实践,在实践中探索

(一)合理制定“3+4”模式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衔接

人才培养方案是服务于人才培养模式,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目标的纲领性文件,是组织教学活动、安排教学任务的基本依据。[2]培养目标衔接是中高职衔接的前提,也是课程衔接的基础。[3]因此,合理制定“3+4”模式人才培养方案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衔接的关键所在,也是实施“3+4”模式首先要解决的任务。以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为例,“3+4”模式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由常州工学院牵头,联合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省溧阳中等专业学校及相关行业、企业人员,开展市场调研、职业分析和教学分析,共同探讨企业就业岗位对中、高职两个阶段学生应具备的职业能力要求,制定出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3+4”模式七年一贯制人才培养方案。该专业中职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既具有较好文化科学知识和数控技术方向专业知识,又具有较强专业实践技能的准高级数控应用型人才;高职培养目标是:面向区域社会发展与经济建设需要,培养具有创新品质和先进制造技术核心能力,掌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基础知识、应用方法和基本技能,在机械行业生产一线从事数控加工编程与操作、机械制造工艺设计,以及机械行业运行管理和经营销售的高级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3+4”模式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明确了人才培养的规格、中高职不同阶段的目标、相对稳定的教学内容和较为科学的课程体系,为实现“3+4”模式人才培养指明了方向。

(二)合理制定“3+4”模式课程体系,实现课程及教学内容的衔接

课程标准是职业教育的灵魂,课程标准的优劣直接关系到“3+4”模式人才培养计划能否落实。为防止中高职两个层次知识和技能的重复或断层,衔接的最终落脚点应是教学内容和课程的衔接。没有课程衔接,中高职协调发展必然流于表面,只有课程的衔接才是最根本的。因此,课程衔接是中高职衔接的实质与核心问题,是实现中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发展、协调发展的关键。“3+4”模式参与培养院校采用一套课程标准,进行分段实施。课程标准的制定根据专业的不同,分别以常州工学院和常州大学为主,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及相关行业企业参与、讨论、修改,最后付诸实施。共同参与课程标准制定,有利于中高职院校发挥各自优势,进行合理的教学分工,从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教学效果。根据课程标准要求,中职学校主要从事职业基础教育,包括文化基础、专业理论基础和专业实践基础教学。常州工学院和常州大学则是在此基础上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包括文化基础的提高、专业理论的加深和专业能力的进一步拓展。为确保课程标准的落实,符合课程标准要求,保证教学质量,常州工学院和常州大学定期检查“3+4”试点班教学质量。

(三)有效保障“3+4”模式教学质量,实现转段考核的衔接

1.机制保障。在常州市教育局的大力推动下,由市教育局分管领导、相关职能处室、教研机构负责人,相关院校分管领导、职能处室、院系负责人组成市“3+4”试点教学工作指导小组,由试点院校相关学科(课程)任课教师组成各学科(课程)校际教研协作组,明确职责,指导开展“3+4”教学工作,推进教学改革,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2.教学质量评价与考核机制以及转段考核标准的制定。对“3+4”试点班级的评价包括对教师和学生两个方面。对教师来说,建立健全对任课教师的考核与奖惩制度,开展校内督导教学制度。不仅要考量其完成教学和科研工作量情况,更注重对其教学质量情况的测评、考核,以期达成教学目标。对学生来说,考核由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进行。学生阶段性成绩考核采用高校直接按课程标准要求命题或是由高校参与,实行全市统一命题,由学校具体组织考试、集体阅卷的方式进行。学生必须达到中专毕业要求,取得规定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必须取得本专业技能中级工证书;必须通过高等院校所组织的专业核心课程及相关通识课程考核。关于转段考核的安排,在中职入学招生方面,由合作双方学校根据有关政策协商制定招生章程。同时,高等院校将该本科指标列入当年国家高等教育公办招生计划。学生完成中职学习后,将通过必要的考核选拔进入本科院校就读。

3.制定“3+4”模式教师培训制度,完善教师队伍,保障教学质量。师资队伍是人才培养的关键。在生源水平一定的情况下,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的高低主要取决于教师的素质,只有高质量的教师才能办出高水平的学校。[4]学校在师资配备和培训上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加强教师的培养与管理。专门为试点班级配备工作经验丰富、具有高度责任感的班主任,师德高尚、文化素养好的文化课教师,技术过硬、敬业精神高的专业课教师。二是定期组织教师外出学习和培训。在平时业务教研的基础上,学校利用假期组织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同时出台多项制度,规范引导“3+4”项目教师的校内外教研活动。定期选派教师到对接高校访学,加强合作学校的交流学习。

德国莱辛说过,好奇的目光常常可以看到比他所希望看到的东西更多。为切实做好“3+4”人才培养试点工作,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邀请常州各高校领导到校与试点班学生面对面交流,与学校领导详商合作项目;邀请合作高校专家到校为试点班学生作专业讲座,安排试点班学生到合作高校举行成人仪式,佩戴心仪的高校校徽,深入体验大学生活,激发了试点班学生对进入合作高校、专业学习的兴趣。让学生学习合乎自己兴趣的东西,往往事半功倍,最终是让学习者得益,有效提高教学质量。

二、积极反思,在反思中进步

(一)“3+4”模式存在的问题

1.衔接学校的限制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试点学校必须在国家级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省级职业教育集团内应用型本科院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的范围中。由此可见,目前“3+4”模式在衔接学校方面有着较高的限制性,多集中示范性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

2.衔接专业的局限性。为加快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省教育厅提出试点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通知》进一步要求,要优选试点衔接专业,根据区域产业发展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优先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物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高端装备制造、光电、智能电网等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实现按需发展、分段培养、强强联合,全面提高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为其他院校提供典型与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试点的专业应为省级品牌特色专业或“十一五”期间示范专业。支持示范(骨干)职业院校优势专业参加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由此可见,“3+4”模式目前的衔接专业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要以社会急需专业、新兴产业相关专业、理工科专业为主。

(二)“3+4”模式存在的瓶颈

1.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鉴定分属不同部门管辖。根据人才培养方案,“3+4”试点项目最后的显性目标是“本科+技师”,但高等学校不具备技师职业资格教育培训权限,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融通存在体制障碍,需要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的政策支持。

2.部分课程一体化设计存在困难。教育行政部门对中职和本科阶段的部分课程都有强制性要求,故在“3+4”分段培养的过程中,部分课程较难做到一体化设计,甚至还出现课程内容的重复现象。

3.分段培养与无缝衔接出现难点。“3+4”分段培养既要分段实施,又要无缝对接;既要保证学生能完成相关专业中职教育的目标要求,顺利拿到中专文凭,又要为后续本科学习提供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技能水平。两者在文化基础课、专业理论课和专业技能课程之间较难平衡,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探索与创新。

4.创新培养成本与绩效管理存有矛盾。学术与高级职业资格双重资格教育明显加大了培养成本,特别是技师职业资格教育须实施大量实践项目,开展各级技能鉴定,教学时间、实训时间、设备投入、材料消耗大幅增加。建议对试点学校给予专项经费支持,以保证培养目标的达成。

参考文献:

[1]鲁昕.推进中高职衔接,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N].中国教育报,2013-04-12.

[2]武春平.科学发展视阈下的高职院校教学管理实践探索[J].中国成人教育,2010(20).

集中采购报告范文第2篇

__市¥¥局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专项工作,切实开展好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工作,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针对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展开了自查自纠,特此报告如下:

一、自查的主要环节包括:

(1)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建立监控机制;(2)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依法实施采购情况,是否存在规避政府采购行为;(3)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不编漏编现象;(4)采购方式选择和执行情况;(5)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执行情况,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是否都执行集中采购;(6)采购组织程序、信息、专家抽取等环节执行情况,是否执行了制度规定,有无违反行为;(7)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了制度规定;(8)受理质疑案件的答复处理情况;(9)其他有关情况。

二、自查工作按要求有序进行:

市¥¥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自查工作,责成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归纳整理,查找问题根源,针对问题找原因,认真填写电子表格,及时将电子数据上报市财政局。

市¥¥局每年都将政府采购工作作为日常重点工作之一,从采购时间、采购次数、预算金额、实际采购金额、节约金额、节约率等方面制定出了一整套工作流程,遵循公正、公平的采购招标原则操作具体采购过程,使政府采购招标更加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完善政府采购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制定防范和治理采购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的长效机制。一是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民主集中制度和党风廉政监督机制;二是建立职业道德约束机制,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深刻认识现阶段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汲取在政府采购中受贿案件的教训,增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三是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廉政是@@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意识,把开展阳光政府采购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长期的重点,将廉政制度建设与政府采购工作有机结合;四是树立防范自律意识,建立健全自律机制。以促进政府采购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在政府集中采购实践中注重发挥政务公开监督功能,充分发挥政府集中采购优势,将“廉洁采购”、“阳光采购”、“绿色采购”等始终落实在具体采购活动中。

(二)大力抓好规范化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建立积极有效的政府采购工作流程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集中采购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完善政府采购招标系统建设;二是加强法制观念,认真学习,正确理解和把握政府采购法,规范采购操作管理,对每种采购方式制定出详细明确的工作流程,严格依照执行,确保采购人员依法依规实施采购活动;三是加大招标投标的公正度和透明度,确保评标结果的客观公开;四是严格标书制作,进一步提高标书编制质量,切实保障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在规范的轨道中运行。

通过此次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使市¥¥局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对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深刻领会到搞好政府采购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增强预防、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意识。通过深入的自查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防治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使市¥¥局政府采购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迈出坚实的一步,真正成为阳光下的政府采购。

集中采购报告范文第3篇

关键词:基层央行;集中采购;思考

中图分类号:F83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9)08-0077-04

一、引言

2003年1月1日我国颁布了《采购法》,人民银行总行于2004年9月10日制定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基层央行随后也相应制定了集中采购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这对于加强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管理、规范集中采购行为提供了制度保证。特别是近年来,上级行加大对下级行的审计检查和执法监察力度,有效地促进了基层央行集中采购制度的不断完善,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一定程度上从源头遏制了采购过程中的钱权交易和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基层央行集中采购工作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加强和提高。但是,日前在对基层央行进行执法监察中发现,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高度重视和采取对策加以解决。本文从基层央行采购工作的现状分析入手,总结出当前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几点提高基层央行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化水平的建议。

二、基层央行集中采购工作现状分析

(一)集中采购工作逐步规范

人民银行总行《管理办法》颁发后,由于没有经验可借鉴,加之集中采购范围广、程序多、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基层央行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只能在实践中不断规范和完善。经过四年多的摸索,目前基层央行的集中采购工作程序不断规范,操作方式逐渐成熟,工作经验日益积累,集中采购工作取得的成效已得到广大干部职工的认可和好评。一是建立了集中采购规章制度。目前,基层央行均制定了《集中采购实施细则》,部分还针对集中采购工作制定了集中采购议事制度、基建项目工作流程等,对集中采购组织岗位设置、岗位分工、岗位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从制度上规范了集中采购的组织管理、范围、程序、验收、结算以及信息统计、档案管理等各个环节,使集中采购有章可循。二是设立了集中采购组织机构。包括成立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及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管办”),并设立了评审人员库。

(二)采购项目细化、限额标准明确

2004年以来,人民银行总行每年都下达集中采购项目及限额标准,总体来说,纳入集中采购的项目呈逐年递增趋势,内容越来越细化,限额标准更加明确。一是纳入项目增多。2004年人民银行总行集中采购项目只有5项,2005年将“电梯、货梯”纳入集中采购范围,2006年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集中采购项目将“基建工程钢筋、水泥等建材”纳入集中采购范围,2007年人民银行总行又将“监控报警系统主要设备”纳入集中采购范围。二是项目内容更加细化。2007年对分散采购制定了限额标准。三是适时调整限额标准。根据人民银行的实际情况,总行2006年将除集中采购项目外的单项或批量采购的限额由10万元提高到50万元。2007年对“货梯、办公家具、公务用车”明确规定了金额标准。

(三)采购工作程序周期较长

基层央行于每年年末都将提出下一年度的采购需求,并经过逐级审核后向人民银行总行管委会上报采购计划,以便于及时掌握各分支行的采购需求量并进行审核。但是,目前采购计划审核指标下达都在次年的6月份左右,而且《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工作规程”)规定“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在3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供应商”;《招标投标法》规定“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从采购申请立项、论证、计划、申报、实施和验收,至少需要近八个月时间,极大地影响了集中采购工作任务的完成,使一些急需、特殊的需求将无法按时得到满足。

(四)存在年底采购量“井喷”现象

从目前基层央行集中采购工作情况来看。存在年末特别是十二月份采购量激增的现象。主要是部分基层央行由于多种原因。很难提前半年甚至一年结合全年业务发展情况,全面考虑、准确估计本年需求,并提供商品质量、数量、金额等完全准确的采购计划。预算和采购计划的准确性难以保证。集中采购预算编制水平不高。采购计划编制“头轻脚重”一方面增加年末集中采购的工作量,另一方面因受到时间、供货、发票开具等因素的制约,难以充分体现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

三、当前基层央行集中采购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集中采购法规制度尚待明确

集中采购工作是一项新业务,无论是法律本身还是配套制度、保障措施等都还不够健全和完善。经过几年的探索和研究。人民银行虽然出台了部分与之配套的采购制度和措施,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存在法规和制度上尚不明晰的问题。如《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采购机构(部门)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但并未规定对违反上述的行为处罚。第三十三条处罚内容不具体。如违反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将应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采取其他手段规避集中采购的”,按规定是“应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的经济、行政责任”,实际操作中,具体追究谁,承担何种经济、行政责任都不明确。首先是经济责任的种类不明确;其次是承担经济责任的金额不明确;最后是行政责任的种类不明确。

(二)集中采购管理制度执行不力

一是基层央行组织机构行使职权不均衡。有的采管会没有能很好的履行职责,很少有对集中采购管理和监督的工作进行记录,对采购计划外的临时急需性以及追加预算的采购事项,没有履行审核的职责。有的单位名义上有采管会组织,但在采购管理工作的实际运作中,则是以行长办公会代替采管会,采管会形同虚设。二是制度建立不完整。部分基层央行在制度建立方面重视不够,不同程度的缺少《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中规定的应建立的6项制度。三是没有严格执行总行集中采购项目及限额标准规定,部分项目未纳入集中采购范围。四是管采未彻底分离,难以有效制约。部分基层央行未严格执行“财权与事权分离、管理与操作职能分离”的内部控制制度,导致集中采购各环节之间职责不分、权责义不明,协调机制不顺,给采购工作带来了摩擦。这是基层行普遍存在的问题。

(三)采购操作程序存在不规范现象

一是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善。对集中采购工作缺少预

见性,采购预算编制过于粗糙,导致临时性采购需求增加,给规范集中采购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而且也容易滋生腐败问题。二是采购方式选择不符合规定。一些应该实行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实际却以邀请、询价、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三是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时采购单位不足规定数量,邀请、询价招标过程简单。四是合同签定不够规范。

(四)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不到位

一是采购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管理办法》对内审、纪检的监督检查职责作了相关规定,但这些都是原则性规定,没有明确内审、纪检等部门各自的监督重点,检查的方式方法也不明确,缺乏可操作性。二是集中采购监管部门参与具体操作环节多,从宏观上进行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的少。三是集中采购部门与会计、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等相关部门缺乏经常的、稳定的沟通机制,协调配合不够密切,没有形成监督合力。四是民主监督渠道不够畅通。职工的民主监督意识不强。大部分基层央行在集中采购活动中,一般只注重对结果的公示,而对采购过程和重要环节公示的渠道单一、范围有限,以会议通报形式在中层干部范围公示为主,一般职工对采购工作知晓程度不高,无法起到监督作用。

(五)集中采购档案管理有待加强

目前,基层央行集中采购程序相对规范很多,但是对档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一是采购档案归集不完整,对相关采购程序性资料收集不齐,不同程度的缺少中标通知书、定标文件、补充合同等资料。二是档案保管不合规。采购过程结束后,集中采购文件未纳入全行档案管理范围,部分采购资料分散在其它相关部门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后续管理不完善。基层央行实际工作中,采购物品入库后。由仓库保管人员按照行长办公会研究的意见,直接通知有关部门开具领用单领取,而没有经采购单位组织进行验收,没有形成验收报告上报采管会,导致采购档案管理不完整。

(六)组织机构职能缺位

根据总行规定,基层央行都成立了采管会、采管办等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采购行为,明确工作职责。但独立的集中采购职能机构尚未建立,成员都是职能部门人员兼职。一方面,难以实现机构设置上“采管”的真正分离;另一方面,由于没有专职工作人员,在处理业务工作与采购工作关系上难免顾此失彼,实际采购工作中往往会出现拖拉、效率不高的现象。独立集中采购职能机构的缺位,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集中采购工作的开展。

(七)专业技术人才匮乏

集中采购工作是一个贯穿计划、采购、管理、验收等各环节的系统工作,在采购过程中,纳入集中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等项目批次多、数量大、种类杂,对采购管理人员在掌握集中采购专业知识领域的深度和广度上有一定的要求,但是由于采管会、采管办、评审库的人员大多都是兼职,平时又疏于对集中采购知识、政策制度的学习,专业能力相对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集中采购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知识水平及专业管理能力整体上偏低;二是专业评审人才匮乏,对一些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把握不准,影响评审工作质量。

(八)基础信息工作薄弱

一是缺少对供应商的系统管理和资格审查机制。主要是对供应商的信息收集工作不重视,部分基层央行没有建立“供应商信息库”,对供应商产生没有实地考察,对入围供应商的产生缺乏统一的准入机制,没有制定对供应商评价规则、标准和办法,供应商产生过程不清晰。二是没有建立“商品信息库”,往往是在采购任务下达后才匆忙查询,个人主观随意性较大,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采购工作质量。三是尚未建立“评审专家库”。基层央行在实际采购过程中,对于一些技术含量较高的产品,每次招投标活动只能临时邀请一些有关专业人员作为评委参与评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招投标的权威性,也严重影响了集中采购的效率和质量。

(九)参与竞争的供应商太少

一方面,有的基层央行从维修和售后服务等角度出发。不对外地招标公告,使外地的许多客商不知道招标事项,无法参与采购招投标;另一方面,有些外地客商虽然知道集中采购的招标事项,但出于招标规模、成本费用等多种因素的考虑,不愿参加投标,造成参加竞标的单位太少。特别是有的基层央行为了确保集中采购产品的质量,对某些物品采取指定品牌的办法进行招投标,而部分电子设备类产品的厂家都搞区域,这就使得外地供应商不敢来参与竞争。本地供应商则不用竞争就能中标,而其他品牌的相关经营单位都被排除在集中采购之外。另外对于定点采购,主要是确定的定点供应商数量偏少,不利于定点供应商之间开展有序竞争,对定点供应商的日常监管力度不够,措施、办法不多,容易使基层央行采购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四、基层央行进一步完善集中采购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以健全制度体系为重点,保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运行

健全的制度是防范各类违规行为或腐败现象发生的“天然屏障”,集中采购工作能否规范运行并达到效益最大化,关键是要建立健全和认真落实各项集中采购制度。一是要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基层央行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人民银行总分行的制度办法要求,结合本行实际。及时修订和完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努力提高制度的完整性、规范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只有完善了制度,才能以制度来规范人的行为,也才能切实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和案件的发生。二是要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基层央行应建立独立的集中采购部门,改变目前采管不分的状况,使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财权与事权相分离:管理者、执行者、使用者相分离;招标人、评标人、使用人相分离;采购、验收、付款相分离。使组织机构之间、参与采购活动的人员之间既要相互协作,又要相互制约,以分解权利,从源头上切断商业贿赂的触角,压缩和减少权利寻租空间。三是要建立监督检查机制,明确各监督部门监督职责、监督内容和监督重点、监督方式方法和要求,使监督工作具有针对性,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四是要优化集中采购方式。根据基层央行采购工作特点实行“抓大放小”的采购模式,对基建维修、批量办公设备等金额较大、易出现腐败行为的采购项目,应严格实施集中采购。而对于采购数量少、金额小、时间要求紧的采购项目可以灵活选取采购方式,可采取协议供货采购或分散采购方式,这样,既可以缩短采购时间和提高工作效率,又可以减少采购成本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政府采购中心推出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和二次报价等采购方式,是比较便捷的集中采购组织方式,对基层央行有一定的适用性,建议纳入人民银行集中采购方式中,并制定相应的操作程序。五是要统一制定集中采购文件标准格式文本,对五种采购方式文件的编制内容进行统一规范,做到招标(谈判)文件、评标(谈判)报告、采购合同文本、验收意见书等采购文件格式统一、内容全面,达到以规范促安全的管理目标。六是要尽快建立集中采购区域性信

息网路系统,逐步实现集中采购信息资源共享。

(二)以加强思想教育为依托,增强采购人员拒腐防变意识

集中采购的工作人员,无论是作为管理层的领导者还是最终执行者的基层操作人员,若风险防范观念淡薄、防范意识较差,就极易形成风险隐患,因此需要强化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一方面要加强正面教育,深入开展党纪法规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纪律作风等教育,引导采购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法纪意识,做到自觉依法行政。另一方面,要开展警示教育,从发生在采购领域的各类案件中吸取教训,以案说纪、以案普法,做到警钟常鸣,使采购人员严于律己,自觉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切实杜绝集中采购中的腐败行为。

(三)以加强监督管理为保障,堵塞商业贿赂的产生渠道

集中采购是一项涉钱管物的重要工作,规范集中采购工作,就是要建立集中采购长效监督制约机制,形成一整套内外结合、全方位、多层次、科学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监督制约机制主要包括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内部监督而言,首先是建立和完善采购工作的考核和问责制度。将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结果与年度目标考核、人员评先争优挂钩,对集中采购活动中的违规违纪和不廉洁行为要严肃处理,落实责任追究。其次是加强监督检查,内审部门对集中采购工作事中事后要开展专项审计,把对本单位集中采购的检查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实行一年一审,对集中采购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将检查结果与部门和个人考核挂钩。纪检部门要加强对集中采购的全程监督,重视群众和采购中投诉反映的问题,采取专项执法监察形式定期对集中采购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防止集中采购领域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的发生。外部监督而言,主要是公开集中采购信息。充分利用内联网、公示栏、行务公开系统、职代会、职工大会、工作通讯、报刊等形式,不断拓宽集中采购的民主监督渠道和范围,广泛接受社会和职工的监督。通过内外部监督,达到对某一项目在采购执行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将容易诱发商业贿赂等腐败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彻底杜绝暗箱操作和腐败现象的发生,使集中采购成为名副其实的“阳光工程”。

集中采购报告范文第4篇

扩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范围。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除招标投标外均按《政府采购法》规定执行。研究完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产品分类。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力度。对列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应全部依法实施政府采购。尤其是要加强对部门和单位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其他资金或使用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款进行采购的管理;要加强工程项目的政府采购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操作标准。及时签订合同、履约验收和支付资金。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采取其他采购方式,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和影响采购活动。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项目要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施;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并严格按规定向社会公开采购信息,实现采购活动的公开透明。

二、坚持管采分离。进一步完善监管和运行机制

进一步完善财政部门监督管理和集中采购机构独立操作运行的机制。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与操作执行相分离的体制建设。

财政部门要严格采购文件编制、信息公告、采购评审、采购合同格式和产品验收等环节的具体标准和程序要求;要建立统一的专家库、供应商产品信息库。防止借采购项目保密而逃避或简化政府采购的行为。逐步实现动态管理和加强违规行为的处罚;要会同国家保密部门制定保密项目采购的具体标准、范围和工作要求。

集中采购机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组织采购活动。增强集中采购目录执行的严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组织实施中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采购费用和其他费用。实现采购活动不同环节之间权责明确、岗位分离。要重视和加强专业化建设,规范集中采购操作行为。也不得将采购单位委托的集中采购项目再委托给社会机构组织实施采购。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优化集中采购实施方式和内部操作程序,实现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

打破现有集中采购机构完全按行政隶属关系接受委托业务的格局。实现集中采购活动的良性竞争。集中采购业务活动中要适当引入竞争机制。允许采购单位在所在区域内择优选择集中采购机构。

三、坚持预算约束。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

将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编入部门预算。确保采购计划严格按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和数额执行。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和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做好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编报的相互衔接工作。

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改进管理水平和操作执行质量。提高审批效率,加强监管部门、采购单位和采购机构间的相互衔接。不断提高采购效率。财政部门要改进管理方式。整合优化采购环节,制定标准化工作程序,建立各种采购方式下的政府采购价格监测机制和采购结果社会公开披露制度,实现对采购活动及采购结果的有效监控。集中采购机构要提高业务技能和专业化操作水平,通过优化采购组织形式,科学制定价格参数和评价标准,完善评审程序,缩短采购操作时间,建立政府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的联动机制,实现采购价格和采购质量最优。

四、坚持政策功能。进一步服务好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强化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作用。贯彻好扩大内需、调整结构等经济政策。积极研究支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加大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优先购买环保产品的力度,建立科学政府采购制度的客观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从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上支持国家宏观调控。认真落实节能环保、自主创新、进口产品审核等政府采购政策;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范围。凡采购产品涉及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的必须执行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的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要严格审核进口产品的采购,凡国内产品能够满足需求的都要采购国内产品。财政部门要加强政策实施的监督,跟踪政策实施情况,建立采购效果评价体系,保证政策规定落到实处。

五、坚持依法处罚。进一步严肃法律制度约束

严格执法检查。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各级财政、监察、审计、预防腐败部门要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要通过动态监控体系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采购单位逃避政府采购和其他违反政府采购制度规定的行为。对评审专家违反政府采购制度规定、评审程序和评审标准。要严肃处理。要加快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要完善评审专家责任处罚办法。以及在评审工作中敷衍塞责或故意影响评标结果等行为。对供应商围标、串标和欺诈等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布。要加快建立对采购单位、评审专家、供应商、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的考核评价制度和不良行为公告制度,引入公开评议和社会监督机制。严格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考核结果要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管,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六、坚持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

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也是实现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手段。各地区要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实现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执行各个环节的协调联动。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科学制订电子化政府采购体系发展建设规划,以管理功能完善、交易公开透明、操作规范统一、网络安全可靠为目标,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逐步实现政府采购业务交易信息共享和全流程电子化操作。要抓好信息系统推广运行的组织工作,制定由点到面、协调推进的实施计划。

七、坚持考核培训。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

集中采购报告范文第5篇

为了规范围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行为,加强对采购支出的管理,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财政部出台了财金[2001]209号《关于加强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的若f规定》,将采购预算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办公用房租赁纳入了集中采购的范畴。这一规定是国家市计机关对国有金融机构进行审计的丰要政策依据,但囿于房屋租赁采购的特殊性质,此类项目的集中采购在交际工作中面临诸多困难。

中国银联作为国有金融企业,共有36家分公司,覆盖了我国境内的所有省份,由于办公用房的采购具有突出的地域性特点,每个省份都有独特的困难和问题,并且国家审计机关也对国有金融机构的办公用房采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同题,我们在实施办公用房租赁集中采购方面进行了一些新的探索。

探索与尝试

1.充分利用公共互联网资源挖掘免费信息

中国银联将100万元以上的房屋购置和租赁纳入总部集中采购目录。考虑到分公司运营稳定性及经济性的需要,其办公用房租赁一般是三年起租。银联集中采购部门位于上海,对于其他城市商业用房的信息了解其少,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首先将目光集中在公共互联网上。近年来,由于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国内的房地产产业信息在公共互联网有相当的沉淀,为集中采购工作提供了许多免费而又非常珍贵的信息。因此,我们从需求提出阶段就先通过互联网的渠道了解和积累必要的信息,这些信息经过筛选过滤,就可以形成初步的第一手资料。

2.公开报名与定向邀请报名相结合

商务楼宇一般产权形式主要是开发商自持或小业主所有,所以不同的产权形式面对的出租方差异较大。考虑到办公用房的选择既要满足分公司日常办公及持续运营的需要,又要满足经济性等要求,且办公用房的影响因素众多,出租方大多具有资源稀缺性和排他性,采用招标方式实施采购对我公司有一定难度,因此,我们通常选择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并向主管财政机构进行书面报告。

对于谈判对象的征集,一般同时使用以下三种方式:一是通过法律规定的采购信息渠道公开采购公告,邀请具备条件的产权人或机构报名参与;二是主动邀请全国性或地域性的正规中介机构提权清晰可靠的房源报名参与;三是邀请分公司实地调研过的办公用房的产权人报名参与。通过公开报名与定向邀请报名的方式,充分发动潜在的出租方,在竞争性谈判的过程中,真正通过竞争来掌握谈判的主动性。

3.认真分析掌握谈判筹码

办公用房租赁的影响因素非常多,例如交通条件、周围环境、楼层差异、内部装修、设备设施、智能化办公条件、物业管理及服务水平等等,这就需要集中采购部门在项目进入谈判实战前充分掌握各种信息,积累谈判素材,并进行系统分析。

从业主方看,需要分析自身的核心诉求或关键因素,研究公司内外部的相关制度,据此制定谈判底线;从出租方看,需要分析当地的房地产发展态势,拟租房屋的区域特点等尽可能详尽的信息,对已确定参与谈判的潜在出租方的心态进行分析,掌握谈判筹码。

我们的一些租赁采购案例表明,这种事先的周密准备对于谈判成功与否至关重要,通常出租方不会“预见”到业主方的专业性,谈判时候我们就可以充分掌握现场的主动性。

4.充分发挥专业机构作用

办公用房租赁实质上是房屋产权租赁,房地产咨询机构可以为我们提供专业的调研结果和趋势报告,房地产中介机构也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历史及现实数据,都可以为不同地域的办公用房的租赁提供珍贵详实的数据。因此,我们在办公用房租赁的集中采购上,充分发挥这些专业机构的作用。在采购方案的设计中,也加入了购买相关服务的内容,对专业服务机构,既可选择公司自己的房地产顾问定点服务供应商,也可选择拟租赁地当地的专业服务机构,服务价格可参照公司房地产顾问定点服务供应商的费率进一步组织谈判。通过借助专业机构的服务,我们在房屋租赁集中采购中取得了较高的节资率。

5.评委选择方式

由于办公用房租赁通常预算较高,对分公司影响较大,且具有地域性、专业性的特点,因此,在评委的选择上,我们改变了通常采用的随机抽取评委的方式,主要采取了,委派评委的方式。由实际使用方(分公司)、总部集中采购部门、总部基建部门分别委派人员参与。这种方式既可以保证谈判小组对当地情况有较充分的了解,同时又可保持相对独立和公平,便于在谈判中充分发挥评审专家各自的特长。

案例分析

本文以银联某分公司房屋租赁为案例,首先由分公司提出房屋租赁需求。某分公司根据从租赁市场了解的情况,申请的立项预算为146元,平方米/月,计划租期为三年,由于采购预算超过100万元,提请总公司进行集中采购。

总部集中采购部门按到项目后,仔细分析了项目的需求情况,先通过互联网搜集相关信息,同时与当地的专业机构取得了联系,并与当地分公司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交流,对上述各方信息进行整理后,就对当地物业情况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积累了第一手资料,进而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我们的经验,对于办公用房租赁而言,最主要的就是充分引入市场竞争,根据采购实施方案,在法律规定的采购信息渠道(如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公开采购公告,同时主动邀请全国性或地域性的正规中介机构提权清晰可靠的房源报名参与,以及分公司实地调研过的办公用房的产权人或机构报名参与,通过这种公开报名+定向邀请的方式,最终有三家符合入围条件的出租方通过公司的采购系统报名参与。

正式谈判前,我们派项目经理先期赴当地考察实际情况,与专业机构进行深入交流,对市场情况做进一步分析研究。谈判开始前,项目经理组织谈判小组的评审专家了解谈判素材,讨论谈判策略,做到知己知彼。例如作为承租方,分公司本次办公用房租赁的核心诉求或关键因素,公司内外的相关制度等;潜在出租方拟出租房屋的区域特点,产权人的心态分析等;该地区写字楼市场的供需关系及发展态势,交通条件、周边环境、楼层差异、内部装修、设施设备、智能化办公条件、物业管理及服务水平等等因素。评审专家在全面了解项目情况后,共同制定了谈判策略,形成了谈判底线,谈判的过程中谈判小组就能融为一体,顺利掌握了谈判的节奏,最终谈判的成果也较为显著。本项目最终的成交出租方,不仅位置、楼层、朝向等均最贴合分公司需求,且最终单价下降到119元/平方米/月,节资率达到18%以上。

创新与共赢

办公用房租赁集中采购是目前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非常重要的领域,在实际的操作中经常会遇到各种问题,所以需要我们用创新的思维去分析和解决问题,用创新驱动此类采购业务的发展。

在办公用房租赁集中采购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新的问题、所以需要我们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积极探索,在实践中检验各种方法论,从而积累新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