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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外包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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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外包安全责任书

工程外包安全责任书范文第1篇

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部分协议书……………………………………………………………………2

第二部分规定条款…………………………………………………………………4

1、管理目标……………………………………………………………………………………4

2、用工制度……………………………………………………………………………………4

3、安全生产要求……………………………………………………………………………5

4、消防保卫工作要求…………………………………………………………………………10

5、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10

第三部分其他管理规定补充条款…………………………………………14

1、《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15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规处罚规定》…………………………………………………30

3、《建筑工程成品保护及违规处罚实施细则》……………………………………………34

4、《总承包方对分承包方处罚管理流程》…………………………………………………42

5、附件:《罚款通知单》……………………………………………………………………43

第一部分协议书

总承包方(全称):

分承包方(全称):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中译本)第167号公约》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分承包方”)与总承包方已经签订本分包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为“分包合同”),总承包方和分承包方双方就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书。本协议书为工程总分包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约束效应。

一、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

本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为:

二、组成本协议书的文件包括:

1、本协议书第一部分:协议书;

2、本协议书规定条款;

3、其他管理规定补充条款;

4、协议书履行过程中,总承包方和分承包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三、分承包方向总承包方承诺,履行并严格遵守本协议书中所有条款及规定。

四、分承包方向总承包方承诺,在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总承包方对分承包方所进行的一切处罚和处理分承包方均无异议。

五、分承包方向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措施、风险评估报告以及有关证件等所有材料的审核批准并不代表分承包方无须承担责任。

六、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总承包方对分承包方已处罚款项均不予以退还。

七、协议书的份数:

按分包合同一并处理。

八、有效期

同总分包合同有效期

九、协议书的生效

协议书订立时间:年月日;

协议书订立地点:

本协议书同双方总分包合同一并生效。

总承包方(公章):分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第二部分规定条款

一、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

2、负伤频率控制在1.5‰以内;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5、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

6、确保总承包方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总承包方形象管理的要求。

二、用工制度:

1、分承包方项目经理及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未经总承包方批准不得随意更换,如有违反,分承包方须受罚款500元/人、日次。

2、分承包方必须为现场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仪器等办理相应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分承包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分承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担,因此造成总承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承包方承担。

4、分承包方的所有外来工人必须具备常州市

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否则总承包方有权不予办理《出入证》。任何因为分承包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担,因此造成总承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承包方承担;5、分承包方应遵守总承包方上级制定的有关协力队伍的管理规定,以及总承包单位其它关于分承包方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规定。

6、分承包方应及时协调解决因本分包工程与附近居民或其他单位产生的一切矛盾。

三、安全生产要求

1、分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5)《国家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7)《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__;

(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1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20__版)jgj130-20__;

(1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__;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

(1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__;

(14)《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1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6)《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17)《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

(18)《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规定》;

(19)《江苏省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分承包方须自觉遵守、执行江苏省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承包方承担;

4、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承包方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并经总承包方批准后实施,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5、分承包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承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本协议书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6、分承包方申报的所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类同方案必须考虑工程工序上的危险性,于方案中详细叙述施工期间的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并经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严格执行。

7、分承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7.1、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制度:分承包方在本分包工程开工前必须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对本分包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并将风险评估报告提交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严格执行。

7.2、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承包方必须执行总承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承包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7.3、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分承包方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总承包方通知召开的周六(或最终由总承包方指定的其他时间)安全例会,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时应事先取得总承包方的同意,并委托有资格人员全权代表项目经理或安全负责人参加会议和做出有关决定。分承包方不能参加例会又未委托代表参加时,例会所做出的决定分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同时分承包方连续三次不能参加例会,总承包方有权取消该分承包方的承包资格。

7.4、分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入场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7.4.1、分承包方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经过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一切责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7.4.2、分承包方的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得上岗。

7.4.3、分承包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和总承包方组织的入职培训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承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承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后方可上岗。

7.4.4、分承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经考试合格者换领江苏省劳动局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7.4.5、分承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7.5、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7.5.1、分承包方必须按照总承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立周六(或总承包方指定的其他时间)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并将制度和日程安排报总承包方审批后严格执行。

7.5.2、分承包方必须虚心接受总承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及其他一切损失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7.5.3、分承包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且必须经过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组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7.5.4、分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制度。

7.6、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7.6.1、分承包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内或国外正规厂家的产品,且具有相关合格证书,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7.6.2、分承包方的卷扬机、机动翻斗车、砼搅拌机、切割机、电焊机、发电机等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总承包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6.3、分承包方的起重机、塔式

起重机、挖掘机、垂直升降机械等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接受专业验收;分承包方必须按规范要求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工程项目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7.7、分承包方须执行国家、江苏省及常州市关于建设工程安全防护验收等安全台帐规定的验收程序和施工交接检验制度。

7.8、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对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

7.9、分承包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7.10、分承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7.11、分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7.11.1、分承包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7.11.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承包方应立即通知总承包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及安全主任,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总承包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分承包方必须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7.11.3、分承包方要积极配合总承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承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7.11.4、分承包方须承担因为分承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7.11.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承包方应积极配合总承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承包方人员的,分承包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承包方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总承包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承包方自负。

7.11.6、分承包方必须对每次因工伤亡事故进行深入调查,查出事故源头并做出详细事故调查报告报送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对发生的伤亡事故,分承包方必须进行深刻检讨,修正错误,同时必须对分包工程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整改,对所有职工进行安全再教育培训,否则总承包方有权勒令分承包方暂时停工直至整改完成并通过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验收。

7.12、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惩罚制度:分承包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7.13、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7.13.1、分承包方要对分承包方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7.13.2、分承包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7.13.3、分承包方在现场所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7.13.4、施工现场内,分承包方必须按总承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7.13.5、总承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承包方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承包方的书面同意。

7.13.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7.13.7、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的,总承包方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需费用及增收15%的总承包方管理费从工程款中扣除。

7.13.8、分承包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对不同岗位工种的职工还须配备该工种必须的其他个人人身防护设备,如:安全鞋、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

7.13.9、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向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提交产品合格证,否则不得使用。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

7.13.10、分承包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总承包方批准,在批准前分承包方不得进行施工。

7.13.11、分承包方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主管负责日常对总承包的工作联络及落实安全方案和措施的实施。

7.13.12、分承包方必须按所有入场员工总人数的4%配备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有效证件),且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否则对分承包方罚款500元/人、日次。

四、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分承包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江苏省政府、江苏省建委(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分承包方应严格按总承包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承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承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承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承包方应在总承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承包方的要求,总承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承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2、分承包方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

3、凡由于分承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分承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以外)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承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承包方负责赔偿,总承包方可对其处罚。

五、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分承包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承包方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总承包方形象管理的要求。分承包方全体员工的工作服由总承包方统一订购,且分承包方必须保证现场所有员工夏、冬季节的服装每人至少2套。总承包方将依据分承包方为入场员工办理的《出入证》花名册向分承包方供应服装,费用将从分承包方当月工程款中扣除(工人夏天工作服价格为¥65元/套,冬天工作服为¥75元/套)。

2、分承包方员工的工作服、安全帽以及分包工程现场的机械设备等物品(包括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标语、警示牌),不得出现

分承包方的任何标志、广告标语等。标志、标语等具体由总承包方决定。3、分承包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承包方自己负责。

4、分承包方应按照总承包方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5、分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严禁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6、分承包方入场前必须依据总承包方的有关规定为所有入场人员办理《出入证》、《上岗证》,否则不得入场。

7、分承包方在施工现场应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承包方应赋予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8、总承包方在地面提供指定的公用垃圾堆存地点,分承包方必须按总承包方的编制安排负责把自己在所有工作地点的垃圾每天清理并运往上述指定堆存区,再由总承包方负责安排外运,上述垃圾不包括任何砂、石、水泥、砼或钢筋砼结构废件或任何有毒物件、易燃物品等;此类垃圾由责任分承包方自行清理外运,禁止堆存在工地内,分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分承包方须承担500元/次的罚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9、分承包方在施工时用水必须严格按总承包方“现场临水管井平面布置图”上的说明进行。分承包方现场临水的使用归总承包方统一调配,各分承包方在使用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10、分承包方有责任保护好现场的临水设施,如现场的给排水管道、阀门、消火栓、消防水龙带、水龙头、阀门井、污水井、沉淀池、雨水篦子等。严禁乱动消防设施,如消火栓、水龙带等。

11、分承包方必须注意节约用水,严防水资源浪费:

11.1、需要长期使用的用水点必须设节水龙头;

11.2、所有管道相接处要严密,严防漏水;

11.3、现场的洒水降尘或混凝土养护,应先使用沉淀池内的水;

11.4、用水时应有专人负责节水,不用时要及时把阀门关上,发现水管或阀门跑水要立即维修,如维修不了须及时通知总承包方进行解决。

12、、严禁向污水井、雨水篦子倾倒剩饭、垃圾等易堵物体,严防下水管道堵塞。

六、自然灾害、突法事件及其他

1、为预防台风、暴风雨等自然灾害,分承包方须在分承包工程(包括临时设施)开工前向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提交预防此类自然灾害、减少损失的措施,经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分承包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2、分承包方在分承包工程范围内或工地附近遇突发性事件(如死亡、火灾等)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并及时的有针对性的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交安全意识。

3、分承包方在分包工程现场及工地附近不得进行任何爆破施工或其他爆破活动。如有爆破施工时,分承包方必须具有相应的爆破资质,并事先已取得国家、江苏省及常州等各级政府、公安部门的相关许可,否则分承包方须承担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4、分承包方入场工作人员在接受总承包方医疗室的服务时,须出示经总承包方核发的《出入证》或《上岗证》,并遵守总承包方医疗室的规章制度,医疗室仅为现场工作人员提供一般轻微伤害的免费服务,如有重伤等严重伤害时,分承包方须按《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计划实施救援。

5、分承包方在分承包工程开工前须向总承包方提交分承包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将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报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备案检查。

第三部分其他管理规定补充条款

一、《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规处罚规定》

三、《建筑工程成品保护及违规处罚实施细则》

工程外包安全责任书范文第2篇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监狱迁建工程土建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施工,未明确双方的职责和权益,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原则上三包工(木作、铁、泥),实行包工、保机械设备、包模板(钢碗支撑)、包外墙钢管脚手架、保安全防护设施、包质量、包文明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本工程所需的钢筋、商品混凝土、输送泵、墙体砌砖材料、水电安装、消防、防雷、防水、土方开挖回填均属发包人负责(承台、基础梁砖胎模周边回填、基底土方整夯实由承包方负责)。其余土建项目及施工机械均由承包方负责,如高速井架、搭吊、外墙钢管脚手架(包含护栏、安全网、安全防护剂地面护棚、脚手架按规定要求进行下载);模板制作安装(包含所有施工原料、机械、人工、辅材);钢筋制安(包含所有机械、钢筋焊接、焊条、扎丝、垫块、人工等);混凝土施工(少数零星自搅拌,分布机械、手推车、震动器、平板振动器等小件工具)。施工放线时,乙方必须安排人员协作甲方技术人员进行施工。

4、承包范围:

1、根据**监狱迁建工程二期。工程设计施工图的结构、建筑所有内容。施工程序,从基础回填1500L(70%的碎石30%粗砂)夯实垫层砼地下室结构主体结构施工砌体批档涂料楼地面屋面到装修所有土建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合格。

2、木工:包括工程所需要用的模板制作安装,钢支撑、方木、机具、加固螺杆、套管、钢管、步步紧,化粪池生活水池消防水池的止水螺杆、后浇带模板安装拆除清理、预留洞孔、拉墙筋预埋钻眼、清理模板、扫除施工过程中余物。材料场内水平、垂直运输,相关辅助材料及所需要的易耗品。包括制作安装、拆除、搬运、整理按指定的地方推放。

3、钢筋工:包括本工程项钢筋制作安装、各种机械、钢筋焊接、机械连接及连接配件、立焊、电焊条、压力焊剂、扎丝、垫块、拉墙筋预埋、材料场内水平、垂直运输和所需用的相关辅助材料及易耗品。

4、泥工:包括砌体墙面、内外墙抹灰(批档)、梁底与填充墙挂网、内外墙面、天棚粉刷前粉刷一层聚合物水泥粘结层,后浇带清理凿打第二次浇灌,管道井内现浇板第二次封堵。外墙以本栋建筑物为界,内有设计要求散水、暗、明沟排水及散水坡面、沉沙井、污水井(包含化粪池在内)。花架、屋面瓦、屋面找坡、消防水池、生活用水水池。给排水系统依据给排水平面图纸。外墙需做节能隔热措施,所产生的施工费用双方另行协商,在施工过程中,图纸上有要求的,实际施工不影响施工质量可以不做,但必须经过业主工程师确认同意该工程量不扣除。

5、内外架钢管架搭设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包安全网、包安全防护、安全通道防护、机械加工场防护棚、卸料平台、"四口五临边"保护措施。采用双排钢管搭设外架,按钢管脚手架规范要求进行卸载,包卸载工字钢或曹钢、钢丝绳、锁紧口、U型铁件预埋等。

A、材料选用国际标钢管48×3.5高度合格扣件。

B、”四口、五临边、”防护、安全通道、地面机具加工场护棚的搭设双层防护板,防护板采用加厚实木板。

C、外脚手架的水平防护,每隔两层(6m)设一道满铺竹排加平网、立网、斜挡板的挂安、拆卸以及上述各项的辅助材料及易耗品和本分项所用的安全劳保用品。

6、承包方必须向发包方提供承包范围的各种机械设备的生产合格证及检验检测报告资料,各分项工程的设施方案,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的上岗操作证书,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以便业主、质检站的检查。

5、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完工日期

日,工期为

天。

6、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

元/平方米计算,(人民币)大写:

(其中乙方必须预付工期保证金给甲方,金额有甲乙双方自定;最后决算乙方留总价款的 %作为施工工程质量保修金,通过建设单位规定保修期后,如不出现质量问题,一次付清;如出现质量、工期不达标、安全事故从中扣除)。

2、合同价款为确定原则: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认:

( ) 本合同价款为固定价格,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

( ) 合同外用工以发生的零星用工单价

元(实际书面签证资料为准)

7、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1、结算以图纸建筑面积结算为准。

2、甲方不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甲方依据上述书面资料按本合同编制的施工结算书。

3、乙方根据本合同上施工任务严格按施工图纸上要求要有计划进行施工

4、工程完成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收到结算资料后 日进行核实,经业主验收合格后并办理分包工程结算手续后, 天内付完97%工程款,剩3%通过建设规定保修期后付清。

8、付款方式:

1、经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施工**监狱迁建工程(二期)劳动改造用房、医院用房、食堂用房、两栋监舍楼,乙方带资施工五栋楼至±0.00支付本合同造价10%,五栋楼主体封顶支付合同价款的10%,主体结构完成通过业主验收后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35%,工程全部完工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完竣工结算后三十天内支付95%,质保同建设单位与业主保修期限。

2、付款须提供材料,乙方应报送实际完成工程量清单,报送甲方进行审核。

9、安排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1、安全施工:发包人、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包方可另行自愿购买工人意外伤害险,并声明发包方无义务购买承包方工人的伤害险。

2、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发包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做书面记录或拍照。

2

按照有关规定,发包人承包人应分清责任,有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对事故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3

承包方有责任监管自己的施工队伍,因监管不到位造**全事故的承包方负有完全责任。

10、工程质量标准

1、按施工图纸、相关设计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达到国家颁发的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2、因承办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规范的标准,承包方必须无偿返工、返修至合格为止并负责赔偿由此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在施工过程中多次造成质量事故,承包方必须退场,结算方式按承包方已完成的工程量60%进行计算,其他的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自负。

3、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体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发包人提出,值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可继续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又没有通知承包方造成窝工 天以上的,由发包人给予生活等经济补偿,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不顺延,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工程出现质量事故,乙方应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将损失降至最小并负责保护现场,同时报告甲方现场代表,提出处理措施,分清事故责任。处理事故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为确保工程质量,施工过程中如施工图未做特别说明的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甲方施工方案和《房屋建筑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

十一、工期延误处理

1、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以发包人施工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因战争、动乱、自燃灾害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的工期顺延

A、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

2、非因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约定可顺延的工期)交工的,双方约定如下:延误工期按每延误一天罚款 元/天。

十二、文明施工

1、发包方、承包方应严格执行政府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2、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供符合标准的施工条件,如发包方人不能提供食宿条件或双方约定由承包方自行解决住宿的,由发包方按照标准给予补偿。

3、承包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所有的文明施工管理条例,服从发包方各项管理工作

4、承包方协调好个班组间关系,做到文明施工

十三、双方义务:

1、甲方发包人责任

a、组建与工程相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承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

b、向乙方提供承包项目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三通一平),施工工人吃住临时设施、施工办公室、员工在生活区内统一管理等

c、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承包人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理事务。

d、负责本工程中各工种,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承包人在安全、质量、工期、场容等方面发现有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发包人应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承包人进行整改

e、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及技术、质量、安全、场容等方面交底。

f、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总的工程控制计划,审查承包人编制的详细施工作业计划。

g、本工程发包方施工代表

,负责日常施工管理、协调工作。发包方也可委托

有现场签认用工、办理洽商变更手续的职权,人事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内通知承包人。

2、乙方承包人责任

a、承包人对与其确定劳务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60周岁。

b、承包人需将其作业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级别、工作证号码及身份证),作为本合同附件。

c、当发包人因特殊情况不能连续生产时,承包人在不影响发包人生产的前提下,可将队伍进行临时调整,对所调整人员应向发包人出具书面通知,并办理变更手续。

d、承包人必须按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协助施工员放线、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的发包人同意,并办理书面洽商变更手续后方可改动施工。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爱护使用发包人所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其工具。

e、承包人应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生产、食品生产、交通生产、交通安全及预煤气中毒等方面的教育,自觉遵守发包人现场管理规定,服从发包人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发包人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十四、违约责任

1、发包方责任:

①发包方任务不足或应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合同是,双方协商后提前终止合同。

②由于发包方施工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管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③发包方超过合同约定的时间不支付劳务费或结算价余款,承包人有权书面告知发包方理由,撤走其人员,并依法追索拖欠工程款及赔偿机械损失等费用。

2、承包方责任

①、因承包方原因造成人工期延误或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发包方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方在7日内退出施工现场,承包方应当退出施工现场,但发包方应在要求承包方退出施工现场时限内,与承包人应结算事宜达成书面协议或由监理公司、发包方、承包方共同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结算70%

②、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发现承包方安排的施工队伍技术不过关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更换、调整,承包人无法调整时,发包方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承包方承担),并书面通知承包方,直至终止合同。

③、因承包方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工料损失概由承包人承担。

十五、合同争议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当时人不愿和解、调解、各解不成的,可约定以下方式解决争议(在选定的方式前划"√"):

(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法定代表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证明。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算工程结算尾款后,即宣布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备案各执一份,副本 份。

本建筑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入其他事项,其他事项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在本合同之外签订的协议等,内容与合同相抵触者无效。

甲方发包人法定代表:

乙方承包人法定代表: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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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外包安全责任书范文第3篇

关键词:工程总承包;前期手续;控制;程序;

Key words:Engineering general contract;Plans in earlier stage;Control;Procedure;

中图分类号:TU998

文献识别码:A

1引言

随着设计企业向工程公司方向发展,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也越来越多,原先作为设计人员很少涉及的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逐步成为一个合格项目管理人员的必备知识。通过几个项目的实践,我们发现按照合同规定由建设单位办理的施工许可证等前期手续主要报审材料均需总承包单位或施工单位提供,加之市政类项目业主往往是临时组建的指挥部,很多指挥部组成人员对前期手续的办理过程并不了解,导致前期手续办理相对缓慢,对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带来或多或少的影响。

本文通过总结几个已完市政类工程总承包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过程,重点阐述了一系列前期审批和施工手续的办理流程和资料清单整理的过程,对其中的重中之重——质监、安监、施工许可证办理等需总承包单位参与办理的部分进行了控制要点分析,以便能对以后类似项目提供参考。

2市政类项目行政审批流程总结

市政类项目(政府投资)正式施工前需办理的行政审批内容主要包括:取得发改部门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发;取得环保部门对项目环评报告批复;取得水利部门对水土保持报告批复;取得国土部门出具的土地资源预审意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取得规划建设部门的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红线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企业备案核准书、质量监督备案核准书、安全监督备案核准书、施工许可证等,同时还需取得消防、气象、人防等项目相关部门的设计核准等,下图列出了市政类项目行政许可的整体流程。

图1市政类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图

3总承包单位主要涉及流程介绍

工程总承包项目一般在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阶段发包,后期图纸详细设计、相关前期手续办理等均需总承包单位参与,其中需总承包单位主导进行或作为申报材料主要提供者的是企业备案、施工图审查修改、质量监督手续、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办理等阶段,下面就上述几个阶段所需总承包单位或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详细列举。

3.1企业及项目备案

企业及项目备案申报材料需总承包单位提供主要包括:1)总承包企业及施工分包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企业证明材料;2)项目所在行政区域范围内常驻组织机构设立文件,同时注明常驻组织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数量应符合当地规划建设部门要求;3)项目所在行政区域范围内固定的办公场所地址,面积应符合当地规划建设部门要求;4)已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凭证;

3.2施工图审查修改

施工图审查主要送审材料为施工图图纸及相关计算书。图纸审查主要包括以下二个阶段:1)施工图完成后交由建设单位送审,建设单位需委托有施工图审查资质的独立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审查后设计单位需对图审机构发出的审查意见进行回复并修改图纸;2)拿到图审机构颁发的图纸审查合格证后送项目所在地规划、人防、气象、消防等部门进行审查,按相关部门审查意见进行回复并修改图纸,取得当地相关部门颁发的设计核准书。

3.3质监手续

质量监督备案申报材料需总承包单位提供主要包括: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2)项目地质勘察报告;3)全套施工图纸;4)《房屋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房屋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书》;5)施工合同;6)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7)施工组织设计(原件);8)总承包单位和施工单位现场质量管理人员登记表(原件);9)省、市、县重点工程需提供相关批文;

3.4安监手续

安全监督备案申报材料需总承包单位提供主要包括:1)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申报审查表;2)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农民工工伤保险单;4)中标通知书、工程质量监督委托书;5)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存在劳务分包的需提供劳务分包合同和劳务企业资质证书;6)项目班组成员名单及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名单;7)现场特种作业人员证书;8)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9)总包与分包单位、企业与项目部、项目部与班组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或承包协议;10)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含专项安全施工方案);11)工程项目部安全施工应急救援预案;12)建筑工程安全措施费支出计划;13)专职安全员证书;

3.5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办理申报材料需总承包单位提供主要包括: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书名申请表2)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土地使用权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4)安全生产许可证5)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6)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企业资质证书;7)工程质量监督手续;8)建设资金到位证明;9)工程承包(含分包)合同书(外地企业提供当地备案登记表);19)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10)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安全条件审查表;13)拆迁工程附拆迁进度证明;14)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

4流程控制要点分析

4.1企业及项目备案

企业及项目备案办理时需总承包单位提供的资料清单中除项目所在行政区域范围内固定办公场所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需尽快落实外,其他资料收集均较为方便,办理时主要注意点包括:1)总承包企业及施工分包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企业证明材料只需提交复印件但往往需带原件核对,需提前准备好;2)企业备案人员需取得企业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并根据项目所在地办证机构要求确定是否需公证;3)所有采用复印件的证明文件均需盖单位公证;4)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根据项目所在地要求办理,一般由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理。

4.2施工图审查修改

施工图审查修改对于设计单位来说,流程较为熟悉,但总承包项目需要注意事项包括:1)整个前期手续办理过程中图纸需要份数较多,经过第三方图审机构审查并盖合格章的施工图纸一般留作办理手续和几方主体存档用,现场使用的图纸一般另行准备;2)施工图审查全过程所需时间均较长,进度要求紧的项目需提前沟通,尽量平行进行,并在项目总体计划中预留足够时间。

4.3质监手续

质量监督手续办理过程中首先应同质监站进行沟通,明确施工期间质量监督责任主体是工程总承包方还是施工分包方,由于作为工程总承包方的设计单位一般不具有施工资质,各地质监站对责任主体认定并不统一,经过沟通明确责任主体后资料收集应注意以下几点:1)施工合同需提前备案;2)施工组织设计需经过编制、校核、审查,审查人员必须为公司技术负责人,文本需原件并加盖总承包单位和施工单位公章然后还需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批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编制送审盖公章等流程所需时间较长,特别是项目所在地距离公司所在地较远的项目;3)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主要为第三方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书,但办理前需了解清楚是否还包括项目所在地规划建设部门、气象部门、消防部门、人防等部门等出具的设计核准书,如需要应尽快准备;4)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纸、施工合同等原件不足时,复印件一般可以代替。

4.4安监手续

安全监督办理过程中所需材料较多,且大部分资料需施工分包单位配合完成,由于交叉的环节较多,加上部分资料需在项目部和公司之间来回补充,准备不充分时往往需耗费大量时间,办理时需注意以下几点:1)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申报审查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需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公章,编制完成盖几方建设主体公章所需时间较长,特别是项目所在地距离公司所在地较远的项目;2)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含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工程项目部安全施工应急救援预案、建筑工程安全措施费支出计划、各类特种人员证书等需盖总包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公章并报监理审核签字后盖监理单位公章,办理完成同样需要较长时间;3)一般需工程质量监督委托办理完成后才能办理安全监督手续,责任主体应跟质量监督委托办理相同;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农民工工伤保险单直接找当地保险公司都能解决,主要就是费率谈判问题。

4.5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应该在办理完企业项目所在地备案、合同备案、质监手续、安监手续后收集汇总前期资料后即可完成办理。由无施工资质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接的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过程中仍然存在施工许可证颁给工程总承包单位还是施工单位的问题,目前我们接触到各地建设管理部门核发时一般分两种模式,一种直接发给施工分包单位,另一种发给工程总承包单位同时在施工许可证下备注明确施工分包单位名称,具体情况需协调确定。

5结论

通过以上总结我们可以看出一个完整的市政类工程其前期行政许可办理工作涉及部门众多、手续复杂、材料繁多,由无施工资质的设计单位作为工程总承包方时还存在责任主体明确等特殊问题,但通过寻找前期手续办理关键线路,合理规划前期准备工作,精心准备各项资料,尽早协调,能大幅缩短前期手续办理时间,可为后续工程实体尽早开展施工提供宝贵的时间。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筑法,200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地产法, 1999.

[3]李启明.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05.

工程外包安全责任书范文第4篇

【关键词】电力企业;工程;安全监管

随着企业分工向着专业化和精细化的发展,企业间的联系也越来越紧密,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业已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研究和思考的热点课题。目前,我国电力行业缺乏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发包方对外包工程安全监护工作也存在一定误区。因此,加强电力企业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刻不容缓。

一、外包工程分类

电力行业外包工程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电力行业的基础建设工程

主要包括:电力设备安装、房屋的维修工程、消防遗留工程、房屋扩建工程、设备间隔扩建工程、装潢工程等;

2.电力行业的防腐工程

主要包括:防腐工程、瓷瓶清污工程、反措整改工程(如主变潜油泵因转速过高)等;

3.环境美化工程

主要包括:草坪除杂草工程、花卉栽培工程、清洁卫生及垃圾处理工程等;

4.特殊设备维护工程。

二、电力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现状及问题

(一)外包合同方面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

1.在外包合同中承包方义务和权利的约定较为模糊

一些电力公司的防腐工程合同缺乏可操作性。一些承包合同中只写清承包方应该履行的安全条款,没有写清违背条款后如何处罚,这样对承包方的安全行为没有实质的约束。例如,某电力行业在合同中写到“审查乙方的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等手续”,而没有针对本工程要求具体的资质等级、健康状况等制定具体的审查标准。

2.合同条款书写不规范,甚至违反行业规程规定

在某合同中规定“在生产区域内搬运长物必须放倒搬运,并保持220KV3.0米、110KV1.5米、35KV1米的安全距离。”在此条款中我们容易看出:一是在合同中“220KV3.0米,……”的写法不规范应写成“220千伏:3.0米、……”,其中单位要用中文标识;二是电力行业的一般工作实际都必须与带电部位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其规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91)”中“表1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而不只是生产区域内搬运长物时必须保持的安全距离;三是防腐工程时常有高处作业工作,其规定高处作业的安全距离应该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中“高处作业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规定执行,而往往在实际中不按照规定执行,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容易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电力行业派的监护人的职责在合同的规定过于含糊

例如,某电力行业防腐工程的合同中规定“甲方指定一名现场监护人员跟随监护”,“乙方指定工作负责人现场的质量监督和施工人员安全监护工作”。没有写明甲乙双方:监护人的具体资力、工作中的关系、工作内容、职责,特别是甲方的监护人的规定,用“跟随”二字是不符合对外包工程监护权限和义务的有关规定,就会使出现“包”代“管”的现象。

4.承包方出现以“罚”代“管”的现象

某些电力行业防腐工程的外包工程合同中只出现违反规定处罚的条款,而没有具体的管理控制安全事故发生的具体规定。

5.合同的有效性值得考究

例如,在某合同中写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雇请人员因违反安全工作规程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此产生的行政、法规及经济等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不符合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

(二)发包方方面存在的问题

发包方安全意识薄弱,某些同志对外包工程有认上的误区:

1.虚设监护人

很多电力企业认为外包工程的监护工作不重要,导致在许多情况下,电力行业所派的监护人形同虚设,把安全的监护工作全面委托给乙方监护人,导致监管的缺失。

2.监护人责任重大

很多电力企业认为安全监护工作是监护人一个人的事,明知外包工人员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通常也视而不见。

3.不按操作流程和规程办事

很多承包商不能正确按照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要求执行,标准不一,管理纷乱,搭票工作的、不开工作票的等现象屡见不鲜。

4.缺乏安全生产观念

一些承包方处于成本和利益的考虑,往往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认识不深刻,没有认识外包工程工作也是发包方工作的一部分,缺乏整体意识和大局思想,导致对承包方监管的缺失和不到位。

(三)承包方方面存在的问题

承包方缺乏安全意识,外包工队对电力行业的有关安全规定比较陌生。

1.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

比如,某次问包工队高空作业是几米?包工队没人答对。

2.凭经验办事

雷雨天气拖延施工时间,不知道其危害,甲乙双方的监护人经常发生纠纷。主要表现在随意改动安全措施或者跨越围栏。

3.安全判断力欠缺

不能准确判断设备的运行状态;包工队的监护人不能分析危险点。

4.不按规程办事

不认真履行终结手续,可能给发包方企业的正常运行造成安全问题。

三、对策和方法

根据电力行业的防腐工程呈现上述问题,使得外包工程安全存在极大的隐患,建议采用如下对策解决:

1.规范外包工程合同

注重外包工程合同的规范性、科学性、可操作和法律效力。加大对外包工程的审计力度。把不具备其行业资历、基本安全知识的包工队拒之门外,以便监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电力企业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电力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各级、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工程承包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包工队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齐全;施工现场配备恰当的安全员人员。明确安全目标管理。施工现场必须制定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采取的安全措施;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逐级分解、责任到人;加强施工安全组织设计。包工队编写较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临时施工用电、外用梯等均要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严格督促落实安全措施。实行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做到有针对性、要简单明了;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签字手续;做好危险点分析。加强安全检查。发包方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形成书面的检查报告;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复查情况记录;发包方专人对安全及质量进行监护,定期情况;发包方监护人能够胜任本工程的监护工作。加强对外包工队的安全教育。建立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档案,明确教育岗位、教育人员、教育内容。开展班前班后安全活动。班组应开展班前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班后下岗检查,每月开展安全讲评活动。坚持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应按规定年限复审,不得超期使用。完善事故处理应急机制。施工现场实行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进行报告,并认真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设立安全标志。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设围栏。施工现场应合理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牌,标牌悬挂牢固可靠,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以及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有针对性地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3.加强安全施工建设

一是施工现场要围栏。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围栏,围栏材料要求统一、整洁、美观、醒目。严禁施工人员随意改动或越过围栏、不得随意拆安全标志和接地线等安全措施。如因工作必须改变或移动,必须经过发包方工作负责人向值班负责人申请同意后方可改变或移动。二是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设置进出现场必须报告。进入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工作卡、正确执行“两穿一戴”。高处作业必须打好安全带、带好必需用具,不能上下抛掷物品。生产区道路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排水畅通,无积水,禁止吸烟。材料要堆放整齐。堆放选择合适的位置,堆料分门别类,悬挂标牌;堆放要安全、整齐、不得超高,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有毒物品(漆)必须放在通风好的仓库里。易燃易爆物品堆放间――油漆间消防防火重点部位要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三是加强住宿管理。根据作业需要统一设置,建立室长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宿舍结构安全,设施完好,应有保暖、消暑、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四是注重现场防火。包工队必须熟悉所在电力行业消防消防设施布置,建立健全消防防火责任制和管理制度,现场动用明火必须有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人员。五要加强治安综合治理。包工队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严防盗窃、斗殴、赌博等事件发生;施工现场因地制宜,积极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丰富职工业余生活,注重精神文明建设。

4.加强安全防护工作

防护工作是防止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正确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安全帽。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均应系安全带。安全带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有合格证书,生产厂家经劳动部门批准,并做好定期检验。安全带高挂低用,不准打结使用。规范使用施工电源。施工用电必须通过电力行业指定的监护人许可后,方能接电使用。施工用电在工作中出现异常,必须通过发包方的监护人组织处理异常。下班后,所接的临时电源线应该撤除。防护措施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当外用电梯高度超出相邻避雷装置的保护范围时,应安装避雷装置,避雷针引线应单独铺设并保证电气连接。

参考文献

[1]刘左军,洪伟.《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及实用指南[M].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2,07.

[2]陈宏民,邹礼瑞,蒋馥.系统工程[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

[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实用版)[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03.

工程外包安全责任书范文第5篇

景观工程分包合同协议书范文一甲方: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

甲方承建之烟台依云小镇弱电智能化系统项目,现委托乙方采取包工、包辅材、装卸货、机械、安全生产及安全设施等包干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

可视联网对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周界报警系统、停车及门禁管理系统、背景音乐系统;(附清单)

按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的工作内容(详见图纸)。

二、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工程对乙方进行实际工作量结算(详见工程量单价),但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发票。

三、组织领导:

1)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 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技术素质,所有工种均持证上岗。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和人员,以保证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 3) 乙方必须指定专职带班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等工作。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 负责项目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2) 负责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

3) 负责与业主相关部门进行工作联系。 2、乙方责任:

1)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业主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确保达到优良等级以上。

2) 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3) 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绝缘鞋,佩带安全帽,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场清。 4) 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质量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及公司声誉,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同时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之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之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6) 该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应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一切责任,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引起之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可能发生之相关费用。

7) 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之施工任务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本施工项目。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业主和甲方的要求。必须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六、工 期: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所安排的施工计划所要求的时间或期限(按总包进度要求),按时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 七、付款方法:

按开发商付款方式的比例支付给乙方,即每月报完成产值量报开发商及监理审核,待产值量

达60%后,按完成的产值量70%拨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上报结算资料,甲方审核后付至结算值的85%,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值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2年。 八、其 它:

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责任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本责任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未达到设计规范或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责任书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责任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九、甲方对本责任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代 表: 经办人:

乙方: 代表:

施 工 责 任 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景观工程分包合同协议书范文二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将 委托乙方进行施工,为了进一步明确各方的责任,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各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范围和内容

2.1、工程范围及内容:具体工程内容为业主方提供的图纸和附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第三条 承包方式和要求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第四条 工 期

4.1、开工日期:以业主方监理下发的开工报告为准。

4.2、竣工日期:总工期为 日历天。

第五条 费用支付

5.1、施工风险控制费

签合同前乙方应付甲方 的风险控制费,乙方支付该笔款额后,合同即生效。

5.2、管理费

乙方向甲方承诺,待业主方付款时,所有款项不经过甲方账户,若经过甲方账户,乙方还需向甲方上交工程造价2%的管理费及2.5%的所得税。工程款到甲方账户后,甲方自行扣除上述费用后,五天内将剩余款项转到乙方指定账户。

5.3、剩余利润归乙方所有,做为乙方的工资和利润。

第六条 甲方职责

6.1、甲方负责将乙方带入施工工地,熟悉施工现场及与业主方工作人员的相识。

6.2、甲方向乙方提供中标合同、施工图纸及授权委托书。

第七条 乙方职责

7.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遵守国家现行的该行业各项施工验收规范,保质、保量、按期竣工。

7.2、必须负责施工现场和邻近场地的地下管线、架空线和电线杆等设施和邻近建筑物的安全保护工作。

7.3、遵守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保、市容城管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缴纳有关款项。因违反政府部门的规定而造成的罚款和损失均

由乙方承担。

7.4、自行协调并处理好与有关单位及施工现场周围居民的关系,使工程得以顺利进行。

7.5、负责控制工程的整体进度,详细了解工程细节,主动安排施工顺序表、进度时间表、施工详图及材料样品。

7.6、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其他施工单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7、乙方必须及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发放,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8、工地安全事故等其他纠纷由乙方负责,如出现施工安全事故,乙方处理应积极,否则甲方可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现行支付。

第八条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条件后,乙方向业主方提交竣工报告;竣工验收合格后2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技术资料、竣工图纸两套,提供结算书一式两份。

第九条 质保期

9.1、质保期:质保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质保期以合同为准。

9.2、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保修通知后的三天内派人修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违约,风险费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若甲方违约,甲方退还所有管理费及履约保证金,并承担乙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第十一条 保密原则

甲、 乙双方对于本协议应严格保密,任何一方不得让第三方知道。若因 乙方原因造成业主方知晓,风险费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业主方知晓,甲方退还所有风险费及履约保证金,并承担乙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2.1、本协议自双方方签字并后生效

第十三条 附 则

13.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景观工程分包合同协议书范文三劳务作业发包人(以下简称发包人):

劳务作业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

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和承包人就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及概况

1.1工程名称: 祥达花园 A区 景观工程

1.2工程地点:建宁东路延长线祥达花园 A区工地

2、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及内容

2.1劳务作业承包范围:祥达花园A区红线内所有景观土建及水电工程

2.2劳务作业内容:

建设工程中的景观设计方案、施工图及有关设计文件、包括设计缺项、漏项及设计变更后所有内容的施工作业。

自土方开挖开始,景观设计方案、施工图及有关设计文件并按施工图纸要求进行技术、质量、安全、材料的限额用量文字交底所确定的内容。临时用水、电的(埋)架设(发包人只提供电源至主配电箱,施工用水主管接口,场地内其余用电、用水设施、管线材料及人机费由承包人自理);见证取样、养护及检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的收集整理、竣工文件的收集整理及验收、存档;

4、承包人委派的管理人员和劳务作业人员

4.1 项目负责人: 苏一波 (职务:副总经理)

项目经理: 张琦 技术负责人:高小林

4.2 承包人委派的管理人员必须称职、能胜任工作;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变更;管理人员需承包人公司出具书面委派书。

4.3 承包人委派的劳务作业人员技能、作业人员数量须满足该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需要。

4.4 在劳务作业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保证其劳务作业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动。

4.5 承包人应教育其劳务作业人员遵纪守法,自觉地维护地方及现场的综合治安,不得打架斗殴,不得偷盗劳务作业现场的物品等。如经发现,每人每次罚款1000元人民币,并处以警告一次,二次以上每人每次罚款20xx元人民币,罚组长5000元,凡参与打架斗殴或偷盗的人全部清退出场,从此不得使用。

5、合同价款

5.1合同价款总额1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正 。

5.2合同价款包含以下内容:工人工资、管理费、劳动保护费、各项保险费、利润、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具、文明施工及环保费中的人工费等。

本工程为包干工程,合同价款不予调整(含部分设计漏项、缺项增补及变更等)。

6、劳务作业期限

6.1开工日期: 20xx 年 11月 1 日,完工日期: 20xx年 3 月 10 日。

6.2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未能于合同约定的劳务作业期限内完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0元,并应赔偿发包人因此所受之损失。

7、质量标准

7.1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J/T82-99)《城市园林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科》(CJ/T34)、《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3000-20xx)、《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20xx版)国家及云南省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工程施工”部份。

7.2 由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劳务作业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承包人必须予以维修、返工、重做以使其达到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完成的,可以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劳务企业完成,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维修、返工、重做后,劳务作业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合同价款;但是,维修、返工、重做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20xx元/次 ,且劳务作业期限不得顺延。维修、返工、重做后仍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的,除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0元/次,且劳务作业期限不得顺延外,发包人还有权发出通知解除合同,并有权不予支付合同价款且有权向承包人追索已支付的全部合同价款。如上述不合格事项导致工程无法通过竣工验收的,承包人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赔偿发包人因此所受损失。

7.3保修期:二年

8、文明作业标准

文明作业要求达到: 承包人之劳务作业必须达到云南省及曲靖市关于文明作业的要求,做到工完料尽,施工场地内材料分类堆码整齐,场地内施工道路畅通,建筑垃圾即时清理干净,各种文明施工牌及警示牌要按规范悬挂;浪费及损坏甲方材料须照价赔偿。

9、安全作业

9.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劳务作业,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9.2承包人应对其在劳务作业场地的劳动者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不得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9.3承包人未达到约定的安全劳务作业标准,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

10、图纸

10.1承包人必须按照图纸和相关设计文件进行劳务作业,不得擅自修改设计。

10.2承包人在劳务作业过程中发现图纸和相关设计文件有差错(包括实际情况与图纸和相关设计文件不符、设计文件有错误或遗漏、地质情况或基础埋深有变动等)的,应当及时向发包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11、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机械设备

11.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计划,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

11.2下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由发包人提供:土建材料、装饰材料、水电及消防材料等主要材料.

11.3承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供应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及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承包人应进行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1.4下列建筑材料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 ;承包人提供材料的费用,已含于合同价款中。

11.6施工现场内的临建、临水、临电、现场硬化等影响公共安全和社会环境的文明施工措施项目(非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除外),由承包人负责。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已含于合同价款中。

11.7 发包人提供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搅拌机、运输机械及起重机械等

12、合同价款支付

12.1 本合同价款按进度支付,每月拨付一次。承包人每月向发包人提出支付进度款申请。甲方审核已完劳务作业工作量对应的价款。并且,于确认后 5 日内,按此价款的 70% 于每月5日予以支付上月进度款。

12.2 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总款的95%,余5%作为该工程的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二年后付清(无息)。

13、劳务作业验收

13.1 劳务作业验收以国家关于劳务作业验收的相关规定、景观设计方案、施工图纸、说明书、会议技术文件等为依据。

13.2 劳务作业成果经初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在 7 日内将该劳务作业成果交付发包人,不得以双方存在争议为理由拒绝将该劳务作业成果交付发包人。承包人未按约定期限将劳务作业成果交付发包人的,每逾期一日,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0 元。

13.3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按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承包人劳务作业施工场地内的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

14、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1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施工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2)按时提供图纸 ;及时提供材料、设备,保障劳务作业需要。 随时对承包人实施的劳务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进度及质量,对存在的安全、进度及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15、承包人权利和义务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负责竣工资料 负责向发包人提供材料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

3) 组织符合本合同要求且能够满足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需要的劳动者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发包人的有关规章制度。

4)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承包人与劳务者之间的合同及本合同的要求,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5) 按合同约定提交进度计划以及与完成进度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6) 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投入足够的人力,确保工期;服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发包人安全施工管理,自备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劳务作业安全。

7) 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维修、返工、重做、工程延期、安全事故、现场管理不符合规定等造成的损失及各种扣款。

8) 自觉接受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发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的保管、使用情况及其劳动者的用工情况。

9) 按发包人要求堆放材料、机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发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布臵工地、设臵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0) 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11)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12) 材料上下车、二次搬运由承包人承担。

13) 负责承包人使用的钢管、模板等周转材料的上下车、收捡并按规格、型号堆放整齐。

14) 发包人责任外机具(含施工班组工具及振动器、电钻等)由承包人负责。

16、合同解除

1) 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2) 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劳务作业人员或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其违约行为足以影响本劳务作业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时,发包人可以书面告知承包人并要求其限期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逾期不能履行义务的,发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17、违约责任

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均应当按本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且,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2)发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义务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义务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8、补充条款

1)承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发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支付承包总价5% 的违约金。

2)在劳务作业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相互配合和协助。

19、合同争议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和解、调解不成的向 建设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20、合同文本

本合同四份,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二份

21、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发包人:(章) 承包人:(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