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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规章制度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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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规章制度的基本特征

劳动规章制度的基本特征范文第1篇

关键词:企业文化;高校;后勤

中图分类号:G513.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4-0198-02

一、文化

本文在狭义的文化范围内展开讨论,并进一步阐释文化是一种基本稳定的生活方式,表达了一种独特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是一个社会共同体的价值追求,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构成的统一体。

按照这样对“文化”的界定和阐释,文化应具有如下五个基本特征:第一,特有性。文化是人类自身的创造物,也就是说,离开了人类活动,一切都谈不上。动物有活动,我们不能说动物有文化,文化只是人类的特有物。第二,标志性。文化反过来规定人类自身的行为,成为人类集体行为的标志。也就是说,没有这种标志性,文化也就失去了意义。第三,稳定性。文化是人类对自身需要的一种反映,它建立了人类满足需要的恰当模式,这种模式一旦形成,就具有很强的稳定性,除非生存环境改变较大,否则它将维持和传承下去。第四,约束性。在人类的行为模式生成过程中,文化对于这种模式寄予很高的期望,赋予其特殊的价值符号,并且成为约束人类行为的规范,这种规范成为相互认同的基础。如果不能遵守规范,往往会使越轨者受到惩罚。第五,民族性。文化是一个社会共同体的生活样式,演化出一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形成民族的价值信仰和民族情感寄托,从而产生巨大的民族内聚力。因此,文化是一个民族最本质的人文特征。

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甚至有许多有识之士认为,文化不仅是一个国家的核心竞争力,而且是一个国家的根本竞争力。他们认为,科技显然重要,但科技决定于具有一定观念的人,因而,决定人的观念才是最重要的。在观念中最重要的是价值观念,价值观念决定人的行为方式,科技活动只是人的行为方式层次,而一种文化的核心就在于它的价值观念体系。因此,文化才是最具有竞争力的因素,是最根本的竞争力。

二、企业文化

成功的企业必然得益于成功的文化。先进的企业之所以能够战胜落后的企业,就是因为先进企业的文化比落后企业的文化更能适应竞争的要求,更具有生命力的缘故。

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以“企业文化”为管理核心的管理理念,其背景是日本企业的异军突起。有学者对日本企业与美国企业进行了比较研究,发现了美国企业更多地重视企业技术、规章制度、组织机构、财务分析等“硬”因素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而在日本企业的管理过程中,企业目标、宗旨、信念和价值观等“软”因素则相对更为突出。随着日本企业的竞争优势逐渐体现出来,以“企业文化”为核心的管理理念逐步得到广泛认同。今天,人们普遍认为,没有文化的企业,一定是没有竞争力的企业,更谈不上发展。一个优秀的企业,就是要创造一种能够使全体员工衷心认同的核心价值观和使命感,一种能够促进员工奋发向上的心理环境,一种能够积极地推动企业创新和变革的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经过近二十年的建设和发展,其基本特征已经显现出来,它除了具有社会文化的一般特征外,还有自己独有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企业文化是富有鲜明个性的。亦就是说,企业文化不具有通用性。每一个企业都有自己独特的环境条件、发展目标、经营理念、管理模式和文化传统,每一个企业家都有自己个性化的品格,个性化的价值观,个性化的管理理念以及个性化的处事风格,这就决定了在不同企业家的引领下,在不同企业的独特环境中产生的企业文化是必然具有独特性和唯一性的,是不可复制的。企业文化只有这种不可复制性才能真正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第二,企业文化是带有明显的功利性的。建设企业文化,唤起企业员工的主体意识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企业共同的价值观和责任感,达到管理与被管理的科学统一,推动企业不断创新和变革,其根本目的是实现企业本身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企业经营基本目标是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从而实现企业员工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及自身价值的最充分体现,而企业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就是给企业提供实现其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土壤,落脚点是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因此,任何一个企业的企业文化,都是为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服务的。这就是说,企业文化建设必须是服从于、并服务于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因此,不可避免地带有鲜明的企业功利色彩。第三,企业文化是具有充分的人本性的。企业文化作为一种新型的管理哲学和理论,它的诞生是企业管理发展史上一次具有伟大意义的划时代变革。它标志着企业管理已由传统模式向现代模式的转变与过渡,其核心之点在于企业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要在企业的经营和管理的全过程中自始至终坚持重视人、强调人、尊重人、爱护人、理解人、关心人、培养人,把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工作和整个过程都纳入以人为中心的轨道上来,始终坚持人是企业的主体和财富的主人,在实现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同时实现企业人的全面发展,这也是人本性的企业文化的基本内涵。

三、高校后勤企业文化

高校后勤企业是社会企业的一个特别部分,是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产物,绝大多数诞生于20世纪90年代末期,因此,高校后勤企业文化建设大大晚于社会企业文化建设。那么,什么是高校后勤企业文化呢?高校后勤企业文化是在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在高校后勤“三服务(为教学、科研、师生生活服务)、三育人(管理、服务、环境育人)”的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教育导向和经营理念双重功能的,以移植组合企业管理哲学和企业精神为核心的,激励高校后勤员工责任感、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人本管理理论。同时它又是受社会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影响和制约的,以高校后勤职业道德、规章制度和物质现象为载体的一种经济文化。这一文化通常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后勤企业文化的核心层,又称精神层,是指高校后勤企业的领导和员工共同信守的基本信念、价值标准和职业道德等,包括企业精神、企业最高目标、企业经营服务哲学、企业宗旨和企业道德等五个方面。这一层次是高校后勤企业文化的灵魂,是其他两个层次的基础和原因。第二层次是高校后勤企业文化的制度层,又称基础层,主要是指高校后勤企业的员工在经营服务活动中所遵循的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实际上是对高校后勤企业员工和企业本身产生规范性和约束性影响的部分。第三层次是高校后勤企业文化的形象层,又称外表层,它是企业精神的载体,它往往能折射出高校后勤企业的服务思想和经营管理哲学等。

劳动规章制度的基本特征范文第2篇

一、聘用合同具有一般合同的法律特征

聘用合同作为一种合同形式,具有一般合同共同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1.聘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聘用合同与一般合同成立的条件一样,只有事业单位和拟聘用人员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自愿达成协议时,聘用合同才成立。

2.聘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这一点是双方自由 表达意愿的前提,也是双方实现权利义务的重要基础。事业单位是用人的一方,但不等于单位的法律地位高于聘用人员的地位,可以任意将其意志强加于对方。

聘用合同又不同于一般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规定。聘用合同是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有隶属关系的协议,属于身份关系协议的范畴,因此,聘用合同与调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有重要区别。

二、聘用合同是广义劳动合同的特殊形式

劳动合同是一种确立身份关系的协议,西方国家称之为雇主与雇员之间确立雇佣关系的契约。在我国对劳动合同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广义的劳动合同是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这里所称的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狭义的劳动合同仅指目前适用于企业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具有广义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是广义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1、聘用合同一方当事人必须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当事人是受聘人员。这一特征是劳动法律关系的重要特征。用人单位占有或者使用一定的生产资料,通过聘用劳动者,才能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劳动者通过订立合同,提供一定的劳动,从而获取劳动报酬。因此,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既不能都是劳动者,亦不能都是用人单位。

2.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身份上的隶属关系。聘用合同订立后,作为劳动者一方通过签订聘用合同协议,成为该用人单位的一名职工,承担用人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保险福利待遇

3、聘用合同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合同必须采用特定的形式,一般指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区分要式与不要式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属于要式合同的,必须采用书面合同形式,不具备这一形式要件,合同就不能成立和生效。劳动合同属于要式合同,聘用合同是确立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聘用关系的重要协议,国家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因此,聘用关系未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聘用合同关系不能成立。

4、聘用合同是诺成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必要条件,可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可成立的合同,其不以标的物的交付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需要交付一定的标的物合同才能成立。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均属于诺成合同,合同成立不以交付标的物为合同成立的要件。

5、聘用合同有一定的试用期。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的重要区别是劳动合同有试用期的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用合同除规定合同的有效期限外,必须明确一定的试用期作为订立合同的必要前提。规定试用期有利于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对应聘人员进行实际考察,有利于保持合同法律关系的稳定性。为防止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期间劳动报酬较低而反复与聘用人员订立试用协议的情况,国家对试用期的期限做出明确规定。

三、聘用合同与狭义劳动合同的主要区别

聘用合同是广义上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具有劳动合同的基本特征,其基本制度与劳动合同相一致。但是,由于事业单位的特点以及目前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在一些方面仍有别于企业,所以又与狭义劳动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有一定的区别,主要有以下方面:

1、适用范围不同。狭义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近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产物,聘用合同制度的内容反映了事业单位的用人制度通过订立劳动合同以实现其物质产品的生产。事业单位则是从事非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通过订立聘用合同实现的劳动成果主要表现为精神产品和知识产品。企业的生产活动以营利为目的,事业单位从事的服务活动属于社会公益事业,在实现其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2、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目前事业单位仍在改革当中,作为聘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用人单位尚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的市场主体,这一点与企业已在改革中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也有所区别。国家在一些重要方面对事业单位仍实行宏观管理,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编制管理。目前由国家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仍实行严格的编制管理;(2)经费管理。建国后,事业单位一直承袭行政机关的管理方式,经费全部由国家核拨。80年代后,事业单位相继进行财政、人事等领域的改革后,形成全额、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几种类型的事业单位。90年代后期,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拨款改为定额补助的形式。但事实上,事业单位的经费仍有国家全额补助、差额补助等形式。如教育系统的中小学,基本是由国家全额拨款的。这些单位尽管对新录用人员通过聘用合同的形式,但其招生计划、教学计划及教师的工资福利等都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的。(3)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向聘用人员支付的工资报酬,主要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实行不同类型的工资制度,如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等级工资制、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岗位工资制、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实行不同类型的工资制度,如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等级工资制、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岗位工资制、艺术结构工资制、体育津贴奖金等、以及人员等级工资制。在近年的改革中,许多事业单位加大了岗位工资的比例,但其工资的刚性程度远大于企业,这也是由事业单位的公益性和改革的渐进性决定的。因此,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的内容不仅反映该事业单位的意志,也应当体现国家宏观管理的内容。

3、管理监督部门不同。按照国务院各部门的职能分工,目前,事业单位和企业分别由国务院人事部和劳动保障部对其进行宏观政策指导和监督。这一体制有利于分工负责,也产生一些弊端。聘用合同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的宏观政策协调、工作协调以及对具体执行政策的区别与衔接的把握,对于从整体上推进事业单位和企业的改革,维护社会稳定是十分重要的。

4、聘用合同的具体制度体现事业单位的性质和特点。聘用合同是按照国家规定订立的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聘用合同的具体制度反映事业单位内部组织结构与管理制度与企业的区别。例如关于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的规定,明确规定聘用人员要经过公布空缺岗位及职责、聘用条件、工资待遇、由聘用组织进行考试或考核、事业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审定等程序;关于事业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随时解除聘用合同、以及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条件;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的条件等制度都体现了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特点,与劳动合同的具体制度有所区别。综上所述,聘用合同制度作为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的基本形式,标志着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完全的行政管理方式向契约管理方式的转型。随着聘用合同制度的推行,必将激发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以迎接我国加入wto后世界人才竞争的挑战。同时,也应当看到目前试行中的聘用合同制度仍带有改革过程中的过渡色彩,其各项具体制度尚需在实践中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不断积累经验,逐步规范和完善。

1?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机关等用人单位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协议,劳动者加入某一用人单位,承担某一工作和任务,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双方的协议,提供各种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受本单位成员的各种权利和福利待遇江苏毕业生就业网。需要提醒的是,就业协议不能等同劳动合同。

2?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是事业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关于履行有关工作职责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聘用合同是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有隶属关系的协议,属于身份关系协议的范畴。

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目前事业单位仍在改革当中,作为聘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用人单位尚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的市场主体,这一点与企业已在改革中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也有所区别。国家在用人编制、经费、工资制度等方面仍对事业单位实行宏观管理,因此,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的内容不仅反映该事业单位的意志,也应当体现国家宏观管理的内容。

聘用合同是广义上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具有劳动合同的基本特征,其基本制度与劳动合同相一致。以下所说的劳动合同也包含聘用合同。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主体不同

就业协议书是三方主体,涉及培养院校、毕业生、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只涉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

(2)内容不同

就业协议仅仅是确立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一般不涉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后所享有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更进一步确立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具体劳动纪律、服务期限、违约责任等方面,内容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签订时间不同

就业协议书的签订一般先于劳动合同。

(4)合同有效期不同

就业协议书自签订日期起至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中止;劳动合同有效期由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协商约定。

劳动规章制度的基本特征范文第3篇

新型股份合作社带来制度创新

新型股份合作社是对传统合作社的制度创新。它保持合作制基本特征,并吸收股份制在要素配置和效率方面的优势,与传统的农村经济组织存在着多方面差异。

一是股份合作社不同于单纯的股份制。股份制遵循股权原则,股份额度直接决定股东的决策权力。而股份合作社不但集资的内容可以多样化,包括资金、劳动、技术等的合作,更须遵循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并重的原则。为保证农民的权益,大部分股份合作社对外来(非农)投资者的决策权力有一定限制。

二是股份合作社不同于单纯的合作制。普通合作社是以资金、技术为重点的基本合作,是松散型的组织。股份合作社是不同的参与者以资金或实物(如三权等)参股进行合作运营,是紧密型的组织。股份合作社在生产经营目标、管理结构、股权流动、分配制度等方面,均与传统的普通合作社存在差异。

三是股份合作社不同于股份合作企业。股份合作的方式,可以分为劳资合一型和劳资联合型。从实际运营来看,由于工业投资的可转移性和流动性强,股份合作企业中劳资联合的比例较大;而农业投资的专用性与长期性,决定了股份合作社中劳资合一的比例较大,更强调“利益共享”的机制,从而导致股份合作社与股份制企业在决策方式、股份流动、盈利模式等方面的差异。

新型股份合作社注重“民主管理”

作为一种新型的经济组织形式,为保障农民利益,农民股份合作社在合作社治理机制设计中,须充分考虑纯粹的公司治理机制可能带给农民的危害,以及传统合作社治理中存在的农民参与治理弱化等问题。合作社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民主管理”,而股份制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决策与管理权利与股份大小成比例。因此在农民相对弱势的情况下,股份合作社应该在某些特征上不同于股份制企业;不仅强调股份的产权权利,还强调劳动者合作的民利和民主意识。

从股份公司治理的角度来看,公司治理是在委托――框架下,寻找如何实现委托人的最优选择。由委托人采取激励制度、内外部监督制度以及各类竞争措施等,规范人的行为。股份公司实行“一股一票”的制度,无论从经济激励还是职位晋升、内部制度考核到外部市场监督,公司治理的措施都相对较为成熟。

从合作社治理的角度来看,传统合作社主要通过合作社社员内部联合的方式实现合作,委托――关系较弱。某些较小的合作社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一般是合一的。为保证合作社“弱者联合”的本质属性,使其真正惠及普通农户,普通合作社实行“一人一票”的原则,为明确权利边界、强化监督机制,建立包括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合作社治理机构。但与公司相比,合作社社员与合作社的关系以使用关系为主,社员与合作社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清晰。

从股份合作社治理的角度来看,由于引入外部相关合作者,如资本、技术、加工、市场等,股份合作社治理也存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但委托人与人之间不但存在股份之间的资本关系,还存在劳动之间的合作关系。因此,股份合作社普遍采用“一人一票”加“一股一票”的治理方式,为保证农民的权益,需要对外部资本的决策权进行限制,如外部资本的股份上限、表决权上限等。

制度安排保障农民权益

新型股份合作社作为对传统合作社的改造升级,在积极引入外部人员的同时,必须坚持合作社保障弱势农民权益的根本原则,否则就违背了合作社设立的初衷。为保障资本力量相对较弱、投入劳动到合作社中的农民地位权益,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制度安排。

一是通过股份合作社外部股份数量限制,保证农民在决策权中的相对多数。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的发展,应体现农民的主体地位。我国合作社法中对农民所占比例有明确的规定。股份合作社中,外部成员的数量可能较少,但其资本能力可能较强,如果不采取措施保障农民权益,由于股本量、管理技能等多方面优势,股份合作社很有可能被外部成员控制。因此,可在股份合作社章程中,明确规定非农户外部成员在股本占有、公司投票决策权中所占比例,不能达到相对多数,实行“一股一票”加“一人一票”等,从制度上保障股份合作社不被外部非农户成员控制。

二是通过引入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农民在专有性资产投资中的地位。合作社运行过程中,即使制度约束了外部投资者的表决权等权利,但仍然会通过资产专用性投资影响农民的正当收益。根据不完全契约理论,在股份合作社中,首先需要有农户的投资才能进行农产品的生产,如农户的土地、专门的种植技术培训等专用性投资。契约的不完全性使得在事前对这类投资的利润分配比例难以确定,往往依赖事后双方谈判的地位和讨价还价的能力。而且在事前的契约中存在未规定或有规定但无法被第三方证实的情况,专用性投资可能导致事后的机会主义行为。因此,为保证农户的专用性投资积极性及投资收益,一方面可在农户的专用性投资不可减少的情况下,增大外部投资者的专用性投资如设备、设施,其可撤出性大大降低。另一方面,可引入声誉机制,通过对外部投资者的长期激励措施,如股权激励计划、期权激励等,降低外部投资者的机会主义行为。

劳动规章制度的基本特征范文第4篇

一、现代化企业制度概述

1.现代化企业制度定义

现代化企业制度是指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企业法人制度为主体,以公司制度为核心,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条件的新型企业制度。而我国的现代化企业制度是指适应现代社会化大生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一种企业制度,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企业制度。

2.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

在我国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中,将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概括为十六个字“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第一,产权清晰,也就是说我国有具体的部门和机构代表国家对某些国有资产形式具有占有、使用、处置和收益的权利。同时对于国有资产的产权划分要明确清晰。尤其是对于企业中国有资产以及出资方的投资进行明确划分。第二,权责明确,具体是指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各自承担相应的权利和责任。所有者根据出资额的比例,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和任命管理者的三项重大权利,但是如果企业一旦破产,企业所有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形影的有限责任。经营者是根据所有者的任命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具有对企业资产及其他生产要素经营的权利和获取相应利益的权利。劳动者是按照企业的劳动合同进行就业和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第三,政企分开,具体是指企业的管理者可以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制定相应的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企业生产经营模式,政府不可以对企业的经营活动横加干涉,要对企业“放权让利”,但是一旦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资不抵债,无法再进行生产和经营,亏损的企业就要依法破产。第四,管理科学,这是一个相对而言比较宽泛的概念,可以说管理科学是要求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如生产经营管理、质量管理。人事管理等都要科学化。同时也是对企业所有者、管理者、劳动者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协调,形成约束和激励结合的机制。

3.现代企业制度与传统企业制度的区别

现代企业制度与我国传统的国有企业制度相比,还是存在明显的区别的,首先我国传统的国有企业制度依附于国家政府机关,企业并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只是在名义上具有,这种法人制度没有独立的财产权。而现代企业制度中,国家虽然按照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但是企业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拥有独立法人财产权,改变了传统国有企业制度政企不分,企业过于依赖政府的局面。同时现代企业制度是企业根据市场竞争的环境要求,制定适宜的企业组织形式和科学的管理制度,而不再是作为政府行政体系的附属物,也从而解决了以往传统国有企业制度中内部管理落后的问题。

二、建设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必要性

在建国初期,我国照搬前苏联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模式,实行计划经济体质,这种计划经济体质最主要的表现形式就是国有企业。对于国有企业而言,企业并不具有经营自主权和决策权,国有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和决策都要根据国家具体的行政命令去实施完成,其国有企业对于企业的盈亏也并不承担责任。但是自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1987年,基本上所有的大中型国有企业都实行了经营承包责任制。在此后多年时间,我国在经济制度改革方面一直在不断的努力和创新。在国有企业被改革之后,企业的自主经营权利扩大,政府只作为其辅助者,对企业的干涉减少。但是,这种改革仍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改革的重点被放在分配制度改革上,相对而言,对于产权制度的改革比较少,并没有很好地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具体来说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政府的干预依然存在,政府的微观管理与宏观调控尺度掌握不够。二是企业产权问题根本没有得到切实的解决,相应的在收入分配上的矛盾也就比较突出。三是改革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需要科学合理的改革计划,但是在改革宗存在着配套性差的问题。因此,为了有效的解决这些问题,适应日益激励的市场竞争环境,建设现代化企业制度势在必行。

三、建设现代化企业制度必须强化三个原则

为了更好的建设现代化企业制度,我们要积极向西方发达国家的企业制度学习,在他们的企业制度中,他们坚持法人产权独立原则、权责对称明晰原则、企业经营自主和盈亏自负原则等。因此,我们也要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中坚持这些原则。但是这些原则又不完全适应我国的经济发展环境和企业发展状况,所以我国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要结合我国的企业经营特征强化三个原则。第一是社会参与原则,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价值观念的变化,人们工作的目的已经不仅仅是为了赚钱谋生,更多的也是为了实现自身的价值,而个人的存在价值不仅仅体现在他拥有多少物质财产,而是取决于对社会贡献程度的大小。在这样的环境背景下,许多企业调整了以赚钱盈利为目的的企业目标,尽可能地使调整后的企业目标与社会目标相一致。同时,企业与社会的相互依存关系越来越密切,企业需要在社会中展开生产经营活动,只有社会认同,企业才能够更好的生存和发展。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需要社会公众进行消费,而社会又能为企业提供其生产要素,因此,社会公众是否认可企业,成为了企业能否生存和发展的条件。除此之外,稳定的社会生活秩序,绿色的生活环境都与企业行为有着直接的关系,大气、水污染、噪音等主要污染源都来自于企业,企业也为国家提供税收,促进国家对于基础设施的建设,由此可见。企业在社会中承担的责任与义务。这就需要扩大社会对于企业的参与度,只有社会参与才能够有效地保证企业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也能够有效地约束企业行为。第二是雇员参与原则,科学技术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再加上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人们已经不再单一地为了温饱而奔波劳碌,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特长去选择自己的工作,并通过喜爱的工作劳动来发挥自己的潜能,实现自我价值。而只有通过雇员参与原则,才能够把劳动者的劳动目标从单一的赚钱生活转化为自我价值实现的目标。同时,在当代社会,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已经改变以往企业通过压低劳动者工资,节约企业成本的做法,而是更多的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去对企业的产品进行技术创新,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为满足社会会需要提供更高质量的产品。而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只有通过雇员积极参与才能够保证,雇员在企业中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企业良好发展。第三是所有权淡化原则,具体是指:一是在股份公司制度下,股票属于企业的虚拟资本,作为股票持有人具有对股票的收益权和对企业决策的参与权,而没有随意处置企业资产的权力。二是成文法限制企业的兼并购买活动,从另一方面来讲也限制了对所有权的随意使用。而作为小额股东,很少对所有权进行应用,基本都是将所持有的股票委托给银行或者证券公司处理。三是有些基金和公共事业组织也成为企业的股东,对于他们参与企业角决策的权力是受到严格限制的。我国也必须深入贯彻所有权淡化这一原则,如果仍是维持所有权对企业行为的直接作用,企业的现代化制度建设就难以构建和实施。

四、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形式公司制

在传统的经济模式下,我国主要是按照所有制对企业进行划分。而现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要按照相应的法律权利和财产组织形式对公司进行划分。公司制作为企业组织制度的主要法律形式,除了这种法律形式划分外,还有按照财产组织划分,具体包括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而我国的国有企业也可以由多种形式,如国家投资有限公司,国有企业法人持股有限公司和国有资产控股和参股股份有限公司。在我国的《公司法》中将国家单独出资的企业也列为一种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也就是国有独资企业,近些年来,国有独资企业在西方国家发展良好,它最大的优点就是投资者能够代表国家的礼仪,有利于进行宏观调侃和对企业资源合理优化配置。国有企业公司制主要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点是股东相对比较少,设立程序简单,利于操控。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就比较复杂,公司在规章制度方面和账目方面要求都比较严格。很多企业很难做到。可以说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充分体现了而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即形成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机构,同时三者又相互分离,互相制衡,彼此制约,在很大程度上保证其权责清晰明确,充分的让公司各个机构各司其职,行使其决策权、行政权、监督权和管理权。

劳动规章制度的基本特征范文第5篇

企业文化与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内涵

一、人力资源管理的含义

人力资源管理是指各种社会组织对员工的招募、录取、培训、使用、升迁、调动、直至退休的一系列管理活动的总称。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目的在于科学、合理地使用人才,充分发挥人的作用,推动社会和组织的迅速发展。但在传统的人事管理当中,我们是以事为中心,要求人去适应事,始终强调个人服从组织需要,服从事业的需要,而很少考虑个人的专长、兴趣及需要,而“以人为本”就是把人当成组织中最具活力、能动性和创造性的要素。到了20世纪90年代,随着企业基础管理模式的深刻变革,在管理中人是一种重要的战略资源,人们所强调的“科技以人为本”的思想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认同。在这一管理思想的指导下,以人才测评、绩效评估和薪资激励制度为核心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得以确立。

二、企业文化的内涵及基本特征

第一,企业文化的内涵。企业文化作为一种理论被提出,是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事情。企业文化是企业在生产经营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并遵守的、带有本组织特点的价值观、信念和行为方式。这个定义实际上包含3个层次:价值观、信念和行为方式。首先,价值观是企业文化的本质体现,是企业文化中相对稳定的要素;其次,信念是支撑企业价值观的各种信条、观念,比如人才观、发展观、竞争观、营销观等,必须结合企业的行业特点、市场情况、竞争对手等来动态调整,是企业发展与竞争策略的指导思想;最后,行为方式是企业文化中最真实、最直接和最重要的部分,一个企业的真正文化是企业员工的行为方式。

第二,企业文化的基本特征。企业文化作为一种文化,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一是独特性。企业文化产生于不同企业,每个企业有其独特的文化氛围、企业精神、经营理念,有企业里形成的价值观,因此所形成的企业文化也是各不相同的。二是难交易性。企业文化是为该企业内部成员所认同的并用来教育新成员的一套价值体系。甲企业优秀的企业文化,出了甲企业不一定能被乙企业成员认同,也不一定适合乙企业,对乙企业未必能起到促进作用。三是难模仿性。技术创新可以模仿,但企业文化不能模仿。企业文化有其独特性,是一套非常复杂的价值体系。

三、企业文化与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关系

第一,人力资源管理对企业文化的影响。人力资源管理的目标就是使每一位员工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最大的利益空间,使企业达到最大的绩效目标。良好的企业文化是建立在人之上的,与人力资源管理是一种互相推动、互相制约的关系,两方面的建设要齐头并进,共同建设,最终达到人力资源管理的目的——企业取得最大利润。

第二,企业文化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功能作用。在世界经济一体化、企业国际化、人才竞争白热化的今天,企业管理人员的文化敏感力和优秀的企业文化常常以其特有的魅力与方式发挥着对人力资源的导向、人力资源激励、人才培养和行为约束等功能。

第三,人力资源管理导向功能。人力资源管理整个流程从招聘、培训、薪酬福利、绩效考核、晋升通道、任职资格体系、素质模型到战略规划,每一个环节都与企业文化相关。主要表现在:首先,在人力资源的招聘中,要将企业的价值观念与用人标准结合起来。这要求企业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者进行严格的培训,在招聘开始以前就已描绘好所要招聘人员的整体形象,即事前的招聘。其次,在人力资源的培训中,要将企业文化的要求贯穿于企业培训之中。这种培训既包括职业培训,也包括非职业培训。再次,在员工的薪酬系统上,企业应真正建立起符合其核心价值观和企业原则的薪酬系统。因此,人力资源管理需要在一定的企业文化基础上进行,服从于企业文化这个软环境,是人力资源管理发展到今天的必然要求,也是企业管理所追求的最高管理境界。

第四,人力资源激励功能。人力资源的激励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企业文化以其特有的魅力对文化行为主体产生激发、动员、鼓动、推进作用,从而实现人力资源管理的激励功能。企业文化不仅对员工有一种“无形的精神约束力”,而且还有一种“无形的精神驱动力”。优秀的企业文化常常可以使企业员工懂得自己所在企业存在的社会意义和自己作为企业一员的意义,从而产生使命感与责任感。

第五,人才培养功能。企业文化的人才培养功能是通过文化本身的行为约束功能和价值导向功能来实现的。首先,企业文化的行为约束功能的人才培养作用主要体现在制度文化和企业伦理的作用上。一方面,企业规章制度的约束作用非常明显,企业中的规章制度反映了企业内所有员工的共同利益和要求,理所当然会得到员工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企业伦理包括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它是一种无形的、理性的韧性约束。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培养出符合企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员工。其次,企业文化的价值导向功能也具有人才培养作用。这主要是通过企业文化的塑造来引导企业成员的行为心理,使人们自觉自愿地把企业目标作为自己的目标来实现,从而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的整体素质。企业文化一旦形成,就建立起了自身系统的价值和规范标准,对企业成员个体和企业整体的价值观进行导向。

第六,人力资源的约束功能。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形成的一种非行政、非经济的心理约束氛围,能增强经济、行政手段制约功能。企业依靠管理规范、服务规范和各种规章制度以行政命令的手段约束员工行为,而价值观、道德观、行为准则同样可以约束、规范员工行为,如同上层建筑一样,一旦形成即表现出一种无形的力量,更高级、更长远地约束着员工的行为,使企业管理进一步科学化和高效化。

企业文化在我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运用现状

一、企业文化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导向作用不显著

第一,在人力资源的招聘中,企业的价值观念与用人标准脱钩。企业在招聘前所要招聘人员的整体要求不明确,随意性大,企业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者虽进行培训,但没有价值观念的输入,为以后的企业发展埋下隐患。

第二,在对员工的考核与评价中,主要以业绩指标为主。虽然有些企业也提出“德”的考核,但对“德”的考核内容缺乏具体量化的描述,使考核评价时各人根据各人的理解进行,并未起到深化企业价值观的作用。

第三,在员工的薪酬系统上,没有建立起符合其核心价值观的薪酬系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大多数国内企业从传统国企转化而来,薪酬系统的设立按论资排辈、平均主义的中庸做法仍有很广的市场,表现出来的是由工龄、资格为主构成的收入体系,体现一定的按劳分配思想的奖金制也在传统的思维定式下被同化得没有了棱角;在一些发展得较早的国内沿海地区民营企业,也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亲情、人情、管理者的个人喜好成了薪酬分配的主流,这种状态下的薪酬高低成了人际关系好坏的指标,企业中的员工就会把主要精力放在人际关系的处理上,影响了企业良好价值观的培养。以上两种情况,是我国现阶段企业薪酬系统的真实写照,薪酬仅仅作为一种劳动报酬存在,没有起到激励作用,更谈不上为实现企业价值而服务。

二、企业文化没能有效发挥人力资源管理的激励功能

很多企业没能利用企业文化特有的对文化行为主体产生激发、动员、鼓动、推进作用而实现人力资源管理的激励功能。没能使企业员工懂得自己所在企业存在的社会意义和自己作为企业一员的意义,缺乏使命感与责任感。

三、企业文化对员工不良行为的约束力不足

没能利用企业文化中长期形成的群体观念和道德行为准则,没能让其在员工中起潜移默化的作用,使不良行为得到自我约束。由于员工与企业文化长期割裂,群体观念和道德行为准则没能被员工认同,能对员工行为进行约束的只有企业的规章制度。这样的员工只会以个人的利益标准去衡量一切行为,全然不会顾及企业的利益。表现在工作态度上,是要而非我要干,表现在工作效率上,是磨洋工而非高效精准,表现在工作原则上,则是损公肥私。

企业文化难以对人力资源管理发挥作用的原因

一、管理者、员工对企业文化的理解和认识不足

我国大多数企业的领导者和员工对企业文化的理解和认识不足,而企业的领导者又是企业文化的设计者、倡导者和建设者,员工是企业文化的参加者,他们对企业文化的建设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企业文化又或多或少地体现了企业最高领导者的价值观、经营哲学和领导风格。理解和认识的不到位,导致领导者必然采取不正确的态度,忽视企业文化建设,企业文化所具有的作用就不为领导者所知,不为领导者所用,因此,企业的文化建设没有步入良性发展的道路。企业文化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应用水平自然不高。

二、企业不重视整体战略规划,人力资源管理规划模糊

我国大多数企业从计划经济转型而来,长期以来没有市场的概念,企业管理的理论落后。企业的中高层能够接受工商管理培训的机会还不多,因而他们的意识中还没有企业战略的概念,企业战略的核心作用没有得到确立。

我们知道,企业战略是指以企业的长期持续发展为目的的企业使命定位和以使命定位为核心的企业各项活动的取舍及其匹配。确立了企业战略的目标后,一切资源都应以企业战略目标的追求来匹配,作为企业最重要的内部资源—人力资源也应有一个长期的规划来支持战略目标的实现,只有这样,企业的使命才能与人力资源管理有机融合,人力资源管理方式才能步人良性循环,否则人力资源管理方式也就无章可循。

三、企业文化建设与经营活动缺乏联系

由于对企业文化认识存在偏差,为迎合流行文化的需要,把企业文化当作企业的门面,企业文化建设用于宣传和摆设,将其误认为是另一种思想政治工作,不与生产经营活动管理紧密相连,尤其没能与人力资源管理契合。我们常见的现象是:在企业中,企业文化归书记管,生产经营活动归总经理管。在研究企业文化建设的时候,书记把政工系统的骨干叫去,布置一下任务,贴几条标语完事。总经理依然按自己的思路去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短期经营目标而努力,久而久之,二者的关联越来越小,企业文化成了被遗忘的角落,人力资源管理还是按原有的模式存在。

企业文化与人力资源管理的有效措施

一、加强对企业中高层工商管理知识培训,提高管理者市场经济素质

只有用现代的企业管理理论武装起来的管理者,才能深刻领会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真谛,才能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企业文化与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关系,使二者齐头并进,共同建设,最终达到人力资源管理的目的—企业取得最大利润。

二、将企业的价值观念与用人标准结合起来

这要求企业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者进行严格的培训,在制定招聘要求时要有专家的参与。在招聘面试过程中,选择对本企业文化认同较高的人员。

三、将企业文化的要求贯穿于企业培训之中

这种培训既包括企业职业培训,也包括非职业培训。尤其是非职业培训,要改变以往的生搬硬套的模式,而应采取一些较灵活的方式,如非正式活动、非正式团体、管理游戏、管理竞赛等方式,将企业价值观念在这些活动中不经意地传达给员工,并潜移默化地影响员工的行为。

四、将企业文化融入员工的考核与评价中

大部分企业在评价员工时,以业绩指标为主,即使有些企业也提出德的考核,但对德的考核内容缺乏具体的解释,也缺乏具体量化的描述,使考核评价根据各人的理解进行,并未起到深化企业价值观的作用。在考核体系内,要将企业价值观念的内容注入,作为多元考核指标的一部分。其中对企业价值观的解释要通过各种行为规范来进行,通过鼓励或反对某种行为,达到诠释企业价值观的目的。

五、企业文化的形成要与企业的沟通机制相结合

只有达到上下理解一致的情况,才能在员工心目中真正形成认同感。这不单单是人力资源部门独有的工作,也是所有的管理人员参与其中的工作,如此才能形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整体能力,从而形成核心能力,形成在市场竞争有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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