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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广告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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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广告的含义

新媒体广告的含义范文第1篇

广告语言应简练、准确,如果能够恰当运用对称、押韵等修辞手法,往往会起到更好的效果。但是有些新媒体上的一些广告语言却肆意组合汉字,捏造生词,无中生有,这样不仅难以传递准确的广告信息,而且污染了汉语的纯洁性。比如,某保健品的广告词为“片片牡蛎,沛沛精力”,这里的“沛沛”一词令人费解。而且,“沛沛”这个词语是现代汉语词汇中所没有的,是广告设计者生编硬造的,其含义并不确切。再如,某某牌洗衣机披风雷,沐春雷,不孚众人望。“孚”字的本意是“使人信服”的意思,用在这里,就变成了某某牌洗衣机不能使人信服。可见,一字之差,谬之千里,含义截然不同,结果只会适得其反。乱套成语,滥用谐音。成语是习用的固定词组,言约意丰,是汉族语言文化的精华所在,是我国劳动人民长期智慧的结晶。如果在广告语言中能够准确地运用成语,可以构成一种情趣,增强新媒体广告的文化底蕴,提高广告的吸引力。如山西杏花村汾酒以动画形式并配以“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的广告词,给人以强烈的文化氛围,突出了汾酒的悠久历史和汾酒文化的源远流长。但是,如果在广告语言中乱套成语,滥用成语谐音,其效果就会大打折扣,甚至适得其反。如国内某白酒广告为“天尝(长)地酒(久)”,某空调广告为“冷潮(嘲)热风(讽)”,某痔疮药广告为“有痔(恃)无恐”,某灭蚊器广告为“默默无蚊(闻)”,咳嗽药广告为“咳(刻)不容缓”,饮料广告为“以喝(和)为贵”,等等,各类媒体中此类成语谐音广告屡见不鲜,不一而足。如此滥用成语谐音,必然会混淆观众视听,更是亵渎了成语确切的含义,容易误导正处于学习汉语知识阶段的少年儿童。一些小学生在遭到老师批评时,就和老师“据理力争”说:“广告上就是这么说的!”低级粗俗,故意双关。现实中有些新媒体上的广告为吸引消费者的眼球,不惜采用粗俗、低级的图片、视频和语言,有的故意以双关语引起人们的联想来招揽顾客。如椰树牌石榴汁的广告词是“老婆喜欢老公喝椰树牌石榴汁”,“怕不行,喝椰树牌石榴汁”。老娘牌豆腐的广告词是“老娘又白又嫩,任君品尝”。尤其是有些随着打开网页跳出来的网络广告,把低俗当成了“创意”,其中的医药保健品、性用品和游戏广告更是低俗,使用的图片、视频低级媚俗、不堪入目,使用的广告语言粗俗不堪,充满了性暗示和性,以引发受众的性联想而自鸣得意。这些现象严重污染了人们的视听,不仅玷污了汉语言的纯洁性,也会使顾客对其产品产生厌恶而避之唯恐不及使广告的宣传作用大打折扣。

二、新媒体视觉下广告语言的发展方向

随着各种新媒体的涌现,现代广告表现形式灵活多样,涉及语言文字、颜色线条、绘画照相、音乐视频、舞蹈造型等。在群雄并起的消费时代,广告产品要取得竞争力,提高吸引力,其语言必须在配合现代新媒体技术的基础上精益求精,用准确、精练的语言充分展现汉语言文字独特的历史文化魅力,为新媒体广告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第一,新媒体广告语言要追求以情动人。在眼花缭乱的新媒体广告中,广告语言过于干巴平常,就不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不易打动人、说服人。“感人心者,莫先乎情。”饱含情感的语言是最容易打动人心的,因而富有情感的广告语言往往可以收到与消费者拉近感情、有效沟通的良好效果。新媒体广告要善于把握公众心理,寻找与消费者共鸣的地方,以语言文字塑造生动感人的艺术形象,配以视觉影像,诉诸消费者的感情,吸引消费者的兴趣,以不可抗拒的感情诱惑,激发其购买的欲望,达到以情动人的目的。翻寻成功的优秀广告佳作,很容易发现这类饱含深情、真情实意的情感广告语。比如,戴比尔斯流传深远的“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麦斯威尔咖啡情意深长的“朋友情谊,贵乎至诚相处,相互支持帮助、相互激励。滴滴浓香,意犹未尽,麦氏咖啡,情浓味更浓”,还有海尔的“真诚到永远”等,我们都可以从其语言中体会到浓厚真挚的感情和深切的关爱。这些广告取得成功的根本原因,就是能够以真情感动人、吸引人。当然,新媒体广告语言所传达的情感必须是对公众真实、深厚、健康的感情,决不能虚假做作,否则广告的生命力就不会长久。第二,新媒体广告语言要注重修辞手法的巧妙运用。在丰富多彩的新媒体环境下,广告语言要善于运用修辞手法,能使新媒体广告更加形象、生动、有趣。如恰当地运用比喻手法,能够把深奥的理念表现得浅显易懂,把抽象的事物表现得更加具体、形象、生动。在广告文案中,比喻能使广告语言更加新颖,能更形象地表现出商品的特点和优势,对顾客更加具有吸引力。如波导手机广告:“波导手机,手机中的战斗机。”这则广告运用比喻手法,将抽象的手机质量形象化地表现了出来。再如ZZ油漆广告:“家具的贴身保镖。”用“贴身保镖”来比喻油漆的黏合力强、保护家具的特点,十分形象、恰当、生动。此外,恰当地运用夸张的修辞手法,可以增强广告的感染力,令消费者很容易从广告夸张的语言中想到产品的优秀。如“格林涂料面面俱到”,“面面俱到”乍看起来似乎太过夸张,但仔细一想,在这里它不单是指这种涂料的质量好、效果好,也包括了产品的销售、服务等方方面面的好,各方面都能为顾客着想、为消费者做好服务。再如,白丽香皂“今年二十,明年十八”。这则广告抓住人们的爱美心理,运用违反逻辑的夸张手法,暗示白丽香皂具有美容功能,经常使用可以显得更年轻、更漂亮。这些广告语言用夸张的手法能够迅速吸引消费者,达到扩大宣传的效果,然后吸引消费者深入了解有关产品的具体信息。当然,广告语言中的夸张与文学作品中的夸张应该有所不同,广告语言的夸张要适度,要在一定事实的基础上新颖独到,切不可过度,随意夸大,否则效果会适得其反,甚至有过度夸大和虚假之嫌。第三,新媒体广告语言要追求词语精练,句式简洁。广告语言最忌晦涩、深奥难懂,应以讲求音韵,读来亲切、和谐上口,为群众喜闻乐见为最佳,句式方面可以采用诗句、短语、短句等,便于记诵,朗朗上口。如“万家乐,乐万家”、“方太,让家的感觉更好”,这样的广告语言既简练上口又贴近生活。再如,中国电信广告“万水千山近在咫尺,网络天空任你翱翔”,杜康酒广告“何以解忧,唯有杜康”,佳雪洗面奶广告“新鲜佳雪新鲜人,佳雪净白洗面乳”,康师傅方便面广告“康师傅方便面,好吃看得见”等,这些广告语言押韵对称,简单易记,有的就是引用人们耳熟能详的古诗,念起来朗朗上口,有很强的节奏感,显得庄重平稳又活泼轻快,若能够再配以恰如其分的视觉画面,就可以让人们在欣赏广告的同时得到美的享受。第四,新媒体广告语言要追求温馨柔情。繁忙快捷的现代生活,冲淡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和柔情,人们对安静温馨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更加向往。

新媒体广告的含义范文第2篇

1.移动媒体广告

(1)手机媒体广告

据数据显示,截止到2014年5月底,中国手机用户数量已达到12.56亿人,90.8%的人都在使用手机,智能手机用户数量更是首次超过5亿。手机媒体因其占有的独特优势而受到广告主的青睐。手机媒体相比较于传统媒体广告具有更大的互动性,用户与广告之间的互动更强,形成一种双向交流的模式。

(2)移动电视媒体广告

移动电视将广播电视与平面媒体功能相融合,为广告的提供了广泛的空间。由于交通工具上人口的流动性较大,为了吸引人们更多的关注,受众参与度更高,移动电视媒体广告开始倾向于更多的互动设计。

(3)平板电脑媒体广告

平板电脑也叫平板计算机,是一种小型、方便携带的个人电脑。由于其便携移动,用户通过手指便可灵活操控界面,娱乐休闲活动也非常多,并且拥有一对一的广告特点,慢慢开始受到了很多年轻人和商业人士的喜欢。消费者比起普通电脑的广告更愿意点击平板电脑广告。

2.移动媒体广告的设计原则

(1)易用性

①文字易懂

广告中的文字设计,一般要服从于广告的风格特征,不能与整个风格特征相脱离,过于与其内容发生太大冲突,破坏文字本身的诉求效果。适当的融入图片进一步阐述文字,通过图文结合的方式让用户对广告主旨有一个更加直观的认识,从而达到广告的宣传效果。

②界面简洁

简洁、排列有序的界面和清晰的视觉效果设计,有助于避免杂乱,保持视觉的流动性和连续性,使得界面信息的传达更加有效并符合人的视觉习惯。通常采用相同页面各个视觉元素对齐的方式。

③灵活安全

触摸屏的出现,使得手指与界面可以进行直接的交互,互动更为灵活、便捷,不仅仅局限于鼠标和键盘的单一操作。当用户作出行为请求时,系统要及时给予反馈信息。

(2)简洁性

①色彩设计

人们对于颜色的视觉是有限的,过多的颜色数目会造成眼花缭乱的视觉效果,一般颜色最好控制在3~5种之内。运用明亮的色彩,会更加吸引用户注意力。

②文字设计

文字是传递信息最直接、准确的方式,在交互界面的视觉设计中占有重要比重。一个优秀的文字设计,从编排版式、划分区域到调整布局,都要经过精心规划。

3.移动媒体广告交互设计的路径

(1)交互界面设计

①图像设计。研究表明,图像利用图形符号让人们更容易辨别、发现和记忆。1)利用视觉上的相似图形。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原型可以设计作为图形符号,方便用户感知和理解,更具有广泛的认知性和传播性。此外,在同一个系列的广告界面设计中,具有相同含义的图像也可以设计相同的符号语言,方便用户学习使用。2)保持图像的示意简单。图像应当保持合适的大小、阴影和颜色,过于复杂或者还原真实性的图标会占据屏幕空间且显示出的效果并不好,适得其反。相反,简单、辨识度高的图像更能吸引用户。3)增加图像的附加信息。图像显示的下方可以配备文字来进一步简要说明含义,更加直观的将信息传递给用户,避免引起解读的歧义。②文本设计。文本在交互界面中占有一定比重,通过不同的方式传达信息内容。字体大小、行距、对比度等排版也影响着用户的阅读能力。易读性是文本设计首要考虑的问题,影响着用户对广告的解读速度和认知,要求在文本设计的时候,文字与图像之间易于辨识,文字与背景也能区分清楚,能给不同的用户人群带来同样的阅读享受。③声音设计。将视觉元素与声音相结合的广告界面,向用户传递信息的同时增加了情趣,通常以背景音乐、音效和语音提示的方式出现在互动设计中。在交互界面中,一般选用舒缓的背景音乐,避免给用户带来心理负担,当然也要有按钮让用户随时关闭音乐。不同的图标或按钮应当设定不同的音效,当用户点击的时候出现,而音量不宜较大且持续时间过长,避免造成认知混乱。

(2)交互行为设计

新媒体广告的含义范文第3篇

[关键词]媒介形态媒介融合广告形态

所谓“形态”是指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表现形式,所以本文界定“媒介形态”的含义为在当今社会条件下媒介的表现形式。“媒介形态”一词出自美国传播学者罗杰.菲德勒的《媒介形态变化——认识新媒介》之中的“MediaMorphsis”,该词直译为媒介的形态或媒介的形成。在该书被翻译之后,媒介形态在很多学术研究中被引用,学者从不同的传播媒介来探讨媒介形态及其变化。

从报纸、电视、广播到新兴的互联网、手机媒体无不是媒介的一种表现形式,新技术的兴起带来新兴媒体的发展和传统媒体的逐步演变,媒介的表现形式不断变化,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媒介形态的变化。

媒介融合就是指在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背景下,以信息消费终端的需求为指向,由内容融合、网络融合和终端融合所构成的媒介形态的演化过程。进入21世纪,随着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成熟,在技术、经济和市场三大诱因之下,媒介融合形态趋于成熟。融合所带来的媒介产业形态的变化,渗透至生产、消费、交易等各个领域,其中,贯穿整个媒介产业的广告形态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连接着广告主、媒体、受众/消费者进入到一个全新的广告时代。

一、媒介形态变化对新兴媒体广告的影响

1.互联网媒体广告的快速兴起

1994年10月14日,美国著名杂志Wired推出网络版Hotwired。在Hotwired的主页上,包括了AT&T在内的14则广告主的图像和信息,这是世界第一则网络广告。而在我国,1997年3月,CHINABYTE网站上出现了第一条商业性网络广告,标志着中国网络广告的诞生。经过6年多的发展,中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于2004年已经达到19亿元,占网络营销市场的60%,网络广告的快速发展是传统媒体广告所无法比拟的。随着网络技术进步,网络广告从最早的横幅式广告、按钮广告和电子邮件广告几种基本形式,发展到了搜索引擎广告、在线游戏广告、FLASH影视广告和网络软件广告等多种形式。其别值得一提的是FLASH影视广告,由于流媒体技术的发展,网络广告不再是简单的平面广告,FLASH制作的影视广告越来越为商家重视。FLASH技术的成熟使网络公司可以以很低的成本在网站上影视广告,由FLASH制作的影视广告所占网络空间大大减少,仅是其他传统视频格式的几十甚至几百分之一。伴随着播客的兴起,人们对FLASH视频的认识大大改观,越来越多的人上传自己的短片作品,制作的自己的FLASH短片,这些使人们对FLASH广告逐渐习以为常。

虽然网络技术发展较快,但网络广告也存在一些先天性的缺点。在我国,老套的浮游式广告、弹出式广告仍是主流。其中诱惑式、强迫式的网络广告就是其中的典型,致使网民对网络广告的反感逐年上升。有调查数据显示,近七成网民对诱惑式、强迫式的网络广告表示厌恶。其中主要原因是我国网络广告发展还不成熟,网络广告传播过程中广告主和网络公司急功近利,未能以长远的眼光去看待网络广告,不能充分发挥网络广告的优势。但我们应该看到,随着网络广告市场的逐步成熟,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整个网络广告行业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同时,新的网络技术应用和软件公司的努力也使网络广告更加规范化,新型浏览器大多具备拦截弹出式广告的功能,多数杀毒软件也加强了网络防护功能,更多的网络广告也在注重自身的创意和质量,整体网络广告水平不断上涨。

2.手机媒体广告的从无到有

手机媒体广告在手机媒体的不断发展壮大之下从无到有,逐步成为广告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手机媒体发展的同时,传统媒体也注重和手机媒体合作,借助传统媒体的威望和手机媒体的技术优势在一系列广告活动中取得了不错的收益。例如2002年9月,凤凰卫视和广东移动联合推动“凤凰咨询手机频道”短信业务,在活动之中,一方面利用凤凰卫视已有中的威望来吸引消费者,另一方面利用移动公司的技术为终端用户提供及时准确的时事、财经、体育、娱乐等多种资讯的短信定制服务。业务的内容由凤凰卫视联合国内15家卫视和35家地方电视台共同提供,而广东移动公司则负责将相关内容以短信或彩信的形式发送到用户的手机之中,达到了手机媒体和电视媒体的共同赢利。之所以采用与传统媒体合作的方式并非偶然,手机媒体自从诞生的开始就存在着先天的缺点——缺乏在受众中的威信,加上人们普遍对强制、引诱性质的广告感到反感,而手机媒体在发展初期必然存在大量的骚扰广告,这给广大的手机用户带来生活上的不便,更是让手机用户对手机广告产生不认可心理。为了解决受众对手机广告不认可的问题,与传统媒体的合作是手机广告发展的最佳道路。借助凤凰卫视这类有着强大影响力的传统媒体,手机媒体可以较为方便的进行市场定位,有目标地向消费者发送其所需求的信息和相关的广告内容,合理的手机广告不但不会招致消费者的反感,反而能为消费者提供所需求的信息,更能为手机媒体创造不错的效益。

二、广告形态在媒介融合下的变化

1.广告受众在规模化基础上分化重聚

在“规模化”和“差异化”这一媒介融合的内生逻辑下,各类媒介都尽可能的扩大自己的资源规模和用户规模。这是一个变化的边界,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数字媒体都因为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成熟开始了新一轮的资源整合,这种整合是以“规模化”为目标的资源扩充,然后在此基础上再根据差异化的受众/消费者需求进行分化、聚合,形成新的媒介定位,然后在此定位基础上进行差异化的营销。即这一媒介嬗变的过程分为四个阶段:一为资源规模化、用户规模化;二为用户的有机重聚;三为媒介新定位;四为差异化营销。而广告受众形态的变化也就依附在这一从规模化到差异化的演进过程之中。

目前媒介形态的发展正处于第一个阶段。例如作为传统媒体代表的BBC、NBC、CBS,由于受到互联网的冲击,原有的受众形态被打破,早已把触角伸向了数字化领域,开始在与数字媒体融合的领域形成新的用户群。因为互联网具有“网络外部效应”,即用户越多成本越低,所以“规模化”的凝聚用户是媒介融合初期具有决定意义的步骤。例如作为数字媒体代表的国内的新浪网,其各个频道的不断丰富,博客、播客的大力打造,同Google的合作,以及与五大唱片巨头的联盟等,都是在通过资源的规模化实现用户的规模化,目的在于夯实潜在的广告受众基础,为广告受众的重聚提供最大化的平台。在这一阶段,用户形态为模糊、混乱、不确定的,但随着内容资源与用户间不断的相互作用,用户形态逐渐趋于明晰、精准,完成重聚,到了这个阶段,广告形态也就成熟,广告的商业模式也就能够得以实现了。

2.联合、精深的广告经营形态

多角色化和分工精细化的生产关系也赋予了广告行为者新的角色意义,形成了联合、精深的广告经营形态,这一形态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为产业链上的各个角色通过融合的生产方式共同获取最大化的广告受众,然后进行广告经营收益的分成。这一媒介广告形态趋势的例子现在已经俯首皆是。例如BBC在YouTube上特别制作的广告赞助的内容和新闻片断,双方对广告收入共同分成。

第二层含义是指在多角色化和分工精细化所形成的对立统一的融合性生产关系下,各类融合于终端的媒介角色具有各自不同的技能属性,所以在面向共同捕获到的广告受众时,各司其职,发挥所长,愈发的趋于精深。例如Google、百度等搜索引擎置入到各个联盟网站中,向用户提供搜索功能,通过竞价排名获取广告费用,然后与联盟网站进行分成。而且在技术为核心竞争力的要求下,联合中需要专者逾专,专业特性不明晰的角色难以立足。例如雅虎和搜狐的搜索服务,由于技术的相对滞后难以在搜索引擎领域雄踞,在融合性生产中,自然机会就要少很多。

3.广告方式向“即时、移动、索取、简约”延伸

作为媒介融合形态的生产内核,“时间、空间的破除”和“所需内容”使得广告形态也相应的需要具备即时、移动、索取的特性,这就使得广告空间必然向两类终端延伸,一类是无线移动型终端,以手机为代表;一类是搜索引擎端口。也就是在今后商品的整合营销沟通中,移动和搜索将成为重要的媒介构成部分。而索取则成为最重要的广告形态的变化。搜索技术的不断进步,让曾经作为大众传播时代广告形态支撑的传者和受者信息不对称的广告形式向信息对称的方向不断进发,深刻地改变了广告活动的本质,即从原来的“告诉消费者他/她可能需要什么”转变为现在的“提供给消费者所想要的”。

所以,以Google为代表的搜索力经济才会具有旺盛的生命力。而其中又以移动搜索最能应合“即时、即地、所需”的媒介融合形态的内核,将成为未来重要的广告媒介终端。例如Google在2007年1月与三星合作,在三星的一些手机上捆绑Google搜索、Google地图和Gmail。2007年3月则宣称正在开发一款手机。而诺基亚在2007年2月也宣布将同Google旗下的YouTube合作,发力手机视频市场。

另外,与搜索相对应,简约型的广告信息将成为重要的广告形式,与之前不断在发展的告知性信息一同实现商品的营销沟通。

4.广告空间向互联网延展

以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作为生产平台是媒介融合形态的必然方向,与互联网的融合成为了传统媒体生存和发展的必由之路,则广告空间也从原来的四大传统媒体向互联网领域延展。例如2006年美国网络广告市场销售总额为168亿美元,年增长率达34%。而根据美国报业协会2007年7月的数据,2007年美国报业广告收入不但没有出现好转迹象,而且下滑幅度呈加速趋势,预计全年下滑幅度可达4.3%。同时中国互联网广告总额在2006年也达到65.5亿元人民币,预计将在2007年增长51.8%,达到75.6亿元人民币,到2008年将增至117.63亿元人民币。

而互联网的广告模式中又是以搜索引擎最具数字新媒体特质的,它的意味在于帮助消费者到达所想要得到的信息和物质,是联结生产和消费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从长尾理论我们可以推知,互联网的革命性意义在于能够将现实世界所存在的所有商品都搁置于虚拟空间中,而搜索引擎的任务就是将每一个人与他/她所需要的商品联结起来,这正是广告活动的本源所在。所以搜索引擎成为媒介融合形态下广告活动的经络,将充分渗透于整个广告形态之中,成为商品营销沟通中的重要构成部分。

5.逆向广告活动的兴起

媒介产业链纵向上衍生出逆向生产功能,根本上改变了信息传播形态,对于广告活动来说,营销传播的方式不再仅仅是广告主、广告公司、广告媒介才能充当信息源,作为受众/消费者的终端用户也可以成为广告信息的制造者和传播者,他们的信息传播活动衍生出一个新的广告空间,并且因为体验性而具有强烈的效果,标示出广告活动全新的方向,具有相当的潜力。这种逆向的广告活动可划分为两种方式:一为置入式,也就是将已有的由商家提供的广告信息置入到用户自制传播的信息环境中;二为自创式,指用户参与广告的创作,然后通过网络获取营销沟通效果。这两种方式为代表的逆向广告活动的商业模式的成熟还在摸索中,其成功的关键点在于规模化的受众,但随着规模化和差异化所带来的广告形态的分化、重聚的推进,精细的分众规模化是能够实现的。而博客商业模式的形成在其间为典型代表。

6.搜索引擎为广告形态中的经络

产业链横向上衍生出物质生产功能,最根本的技术诱因就是搜索引擎的出现。搜索力经济的本质其实就是“即时即地满足消费者所需”,代表了媒介融合的全然意味,搜索引擎成为了媒介融合形态下媒体世界的经络,连接起消费者和周围的信息世界及物质世界,帮助消费者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获取所需要的信息和物质。搜索引擎成为了广告形态中的经络,此为媒介融合时代广告形态最重要的特征。根据iResearch市场咨询整理eMarketer关于美国网络广告收入的相关数据,预计2007年Google占美国网络广告收入的比例将进一步增长,达到32.1%。由此也可以看出搜索引擎内在的生命力。

7.依托于数据库的精准广告

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让广告商梦寐以求的实现“一对一传播”的目标成为可能。在互动的网络沟通环境下,受众/消费者的行为轨迹可以被记录下来,从而分析出其人口特征、行为特征和心理特征,进而进行精准营销传播。这是广告活动的一个巨大飞跃,深刻地改变着广告形态。“找到最合适的人”是整个精准广告的核心,即对网络语义和用户行为进行界定,并匹配相应的商业价值。搜索引擎可谓探索精准广告的先锋。此外,数字电视、手机也都是实现精准广告的良好平台。

参考文献:

[1]罗杰.菲德勒.媒介形态变化-认识新媒介.华夏出版社,2000.

[2]王菲.媒介大融合——数字新媒体时代下的媒介融合论.南方日报出版社,2007.5.

[3]黄辉.网络广告:一种全新的商业媒体.商业经济与管理,1999.

[4]美国行业组织“交互式广告局(IAB,InteractiveAdvertisingBureau)数据.新浪科技,2007.3.8.

[5]互联网观察中心.2007.7.

新媒体广告的含义范文第4篇

这事听起来不可思议,然而的确是中国市场经济发展史上的一个真实故事。

上个世纪80年代初,我们的新闻媒体才可以刊登广告。即使是在改革开放后最初的10年里,在人们的眼里,新闻媒体几乎等同于政府。即使到现在,很多消费者依然认为传统的新闻媒体上的信息可信度最高。所以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史玉柱的脑白金广告如此恶俗,脑白金的销量却如此好。这是因为,广告的存在是一种信心支撑。特别是在中国,媒体广告无形之中有一种权威的意味。

因此,在中国,受众对媒体的信任指数向来是非常高的,尽管这种信任度正在下降。1989年,刚刚创业的史玉柱靠赊来的5000元钱做广告,订单居然像雪片一样飞来了,他也就从此开始了他的行销生涯。直到现在,那些在中央电视台打广告的人还以此赢得经销商的信任――我们是在中央电视台做广告,你怎么能对市场没信心?!

但随着人们对广告认识的不断深入,以及广告资讯的过度泛滥,广告的可信度开始急剧下降。这时企业想到了公关。而在中国,公关的核心则是媒体。因此,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才有了一批记者出身的策划人游走“江湖”,王力策划的亚细亚现象红遍全国,王志纲帮助企业做策划制造轰动性新闻……

在整个90年代,企业在策划公关活动时十分注重发挥新闻的扩散效应,像苏宁电器在1993年与南京国有商场对阵就令其声名大振,1996年长虹发动价格闪电战极大地刺激了新闻媒体的神经,还有秦池做标王、爱多实施A计划、金正的“苹果”熟了……那时虽然没有互联网(互联网真正出现是在1998年,活跃是在2000年以后),但这些企业借助新闻公关大肆炒作,博得了天下闻名。这个时候公关的作用可以与广告相媲美,虽然与国外学者所说的“公关第一、广告第二”含义有所不同,但也殊途同归。

家电业的繁荣催生了报纸的家电版,媒体开始以“新闻+软文+广告”的方式深度服务家电企业。但企业的公关人员知道,这种增值服务远不如在报纸的经济版上发新闻值钱,所以,他们千方百计地设法在经济版上刊发企业新闻。

如今,又是几年过去了。繁荣的产业不断变化着,新经济和汽车产业开始成为亮点,而企业公关的手段似乎也在与时俱进。在公关公司的大力协助下,在一些媒体人员的“策划”下,企业对媒体投入广告的欲望日渐减弱,它们更愿意邀请记者“发表新闻报道”,其潜台词是不能刊发对企业不利的负面评价和报道,甚至连一些跨国公关公司也加入到这一行列中。

当“新闻报道”取代广告成为一种“潮流”时,我们不能不担心,因为这股暗流损害的不仅是媒体的公信力,更会殃及企业自身。因为,这种方式已经超越了某条红线,不再是一种营销观念与方式,而是把公关带入到一个病态的灰色地带。

新媒体广告的含义范文第5篇

扰民广告将受约束

开车等红灯,经常有小广告硬插在车窗上;走到家门口,门把上插着广告宣传单……生活中的烦人广告几乎无孔不入。为此,新法明确要求,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并加重了变相广告的法律责任。针对垃圾信息泛滥的情形,新法增加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违反法律的广告主将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新法还授权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针对不同的大众传播媒介制定具体的广告行为规范。

完善广告代言人制度

近几年来,明星代言成为众多企业酷爱的品牌推广方式。然而,一些明星、专家、社会知名人物做产品的推荐和代言,即使产品构成虚假宣传,因为没有法律规制,却可以只收钱不担责而“安全脱身”。为此,新法特别加强对广告代言人的连带责任,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做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做推荐证明。此外,法律还规定了广告代言人违法推荐或者证明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对网络广告的规范

受历史局限性的影响,现有法律仅限于对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广告予以规范,而网络广告却缺乏相应法律规制。为此,新法规定,利用互联网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以弹出等形式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同时,为加强违法网络广告的打击力度,新法也明确划分了处罚标准。

加大对虚假广告的处罚力度

虚假广告是目前各种违法广告当中情节最严重、社会反响最强烈、社会危害性最重的一种广告违法行为,由于在实践中,现有法律既没有对虚假广告的含义进行界定,也没有对虚假广告的构成条件或者情形进行规定,造成执法操作性差,致使对虚假广告的查处和打击只停留在隔靴搔痒层面。为此,新法专门界定了虚假广告的含义,并列举了虚假广告的四种典型情形,明确虚假广告行为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同时还提高了虚假广告的违法成本。

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