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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职员制改革方案

事业单位职员制改革方案

事业单位职员制改革方案范文第1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职业年金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1)02-0063-03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目标的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逐渐被纳入到政府的政策视域之中。2008年2月,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确定在广东、上海、浙江、山西、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时隔一年多,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进行得怎样了呢?本文试图通过介绍当前五省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的情况,分析改革试点遇到的困难及原因,进而探讨完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对策。

一、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现状

从现阶段所了解的情况来看,试点省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启动缓慢,普遍存在改革难以推进的现象。至今尚没有一个省市出台具体改革实施方案,也没有哪个事业单位真正启动了改革。其中,广东和山西两省在试点改革前期都在着力推动事业单位分类制度改革。广东省的部分地市已经对事业单位先期进行了分类改革试验,但仍没有给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试点改革的时间表。山西省同步推进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财政投人等相关配套改革。按照事业单位的职能划分。将事业单位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和从事公益服务的三个类型,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通过调整、剥离、转移等方式,对不同类别事业单位实施不同的改革。此外,上海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正在论证和调研中,有关部门表示,正在制定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更加强调政策的连续性,对于因改革可能使事业单位员工损失的那部分养老金,计划通过增加职业年金缴付比例等方式加以弥补。浙江和重庆两省市的情况也相差无几。

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困境

尽管2009年初广东、上海、浙江、山西、重庆5省市就已获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但至今仍无一省市出台具体改革实施方案。毋庸置疑,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改革遇到了极大的困难和阻力。具体来说,这些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改革引发公平争议

《试点方案》后,引发了改革的目标群体――事业单位人员关于公平的争议。这些争议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其一,事业单位与机关都是国家财政拨款单位,二者实行退休养老制度。长期以来,事业单位人员与公务员的工资和养老保险待遇基本一致。但此轮养老保险改革却独拿事业单位开刀,未将公务员纳入其中,而且公务员最终纳入改革的预期电不乐观。这样一来,公务员的养老保险待遇保持不变,而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将与城镇企业职工一样实行社会保险制度,让个人与政府共同承担养老责任。如此改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容易使事业单位人员产生对制度公平的质疑。其二,此轮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按照与企业基本一致的思路进行,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退休待遇与缴费相联系。此前,据相关数据显示,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为1200元左右,养老金替代率约为60%;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则接近3000元,替代率高达90%,显然,一旦按照企业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来发放,改革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金待遇肯定会大幅降低。这种待遇的落差很难不引发事业单位人员的心理抵触。另外,《试点方案》明确指出,改革的范围适用于分类改革后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这类事业单位主要分布在教、科、文、卫等领域,是保障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正常进行的社会服务支持系统。如果将这类群体的待遇调整至与企业退休人员同等的水平,势必会挫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影响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和质量。

(二)制度设计存有缺陷

此轮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制度模式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基本一致,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机制,中人搞好平稳过渡”。对于改革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对于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直接按照新的办法计发养老金;对于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即“中人”,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但《试点方案》中却没有明确规定过渡性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和计发数额,只笼统的提到“具体标准由各试点省(市)人民政府确定,并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备案”。此外,为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试点方案》提出要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却又没有给出发放职业年金的具体意见与方案。同样只提到,“具体办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人事部制定”。没有明确的方案,如何进行改革?因而,这样的制度设计是不完整的,在这种情况下进行改革,必然使事业单位人员忧心忡忡,从而加大制度改革的难度。另外,《试点方案》完全是在政府部门主导下出台,方案制定过程缺乏公开透明的民主程序,未能征询相关利益者的意见,也未给他们以陈述意见的机会,缺乏各利益主体的充分利益博弈。很多事业单位纷纷表示,在《试点方案》出台之前都没有收到任何关于改革的消息。因此,在这种违背程序正义的情况下制定的《试点方案》,很难被改革的目标群体所接受。

(三)改革缺乏统一的法律或政策支持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3000多万事业单位人员的切身利益。因而改革的顺利进行,离不开统一的法律法规的支持,也离不开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其实,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经在部分省市开展试点,但由于国家没有出台统一的法律法规,也没有给予试点城市具体的政策指导和政策突破权限,致使改革情况不尽如人意。各级经办机构只是执行本级地方政府出台的有关政策办法,导致各地政策上的多样性和不配套性,方案上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性:有的实行全员统筹,有的实行部分统筹。改革最终因政策不统

一,遭受很大阻力而被迫停滞。然而,从现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趋势来看,改革仍将按照先试点再推开的方式进行,即遵循自下而上的路径,这种改革路径很可能因为没有统一的法律和政策支持而难以推进。时至今日,国家仅仅出台了关于这项改革的一个《试点方案》,还称不上形成了统一的制度。况且,这一方案在很多问题上都没有给出具体的指导意见,要求各试点省(市)人民政府自行确定。而各地自行制定的试点方案很可能五花八门,在费率、待遇、计发办法上出现较大差异。在这种情况下,改革突破难度很大。

三、完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对策

(一)与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进行

当前,我国正在建立和完善由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型保险三支柱构成的养老保障体系,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改革的目标方向,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养老金计发采取缴费确定型,实行社会化管理,基本养老保险上一视同仁,以真正实现社会公平和社会公正。为此,事业单位与公务员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应同步进行,实行同一制度,而不能形成新的二元制度结构。因为事业单位人员与公务员都是国家的工作人员,二者只是分工不同而已。而且从职能上看,许多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直接承担公共管理和服务的职能,亦即从事着公务员的工作。另外还有许多公益性的科研或医疗机构则直接面向政府或公众提供公共产品,他们所从事的这种公共服务性质的工作与国家机关并无不同。

事业单位与公务员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全可以借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经验,遵循权利与义务、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职业年金方面,对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而言,其单位的平均缴费比例可以比企业的平均缴费比例适当高些,而且这笔资金应由各级财政负担。由此,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退休后领取职业年金时,其职业年金的平均水平将高于企业年金的平均水平,而公务员退休后领取的平均职业年金水平又可略高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领取的职业年金水平。按这种方式同步推进事业单位人员和公务员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仅有利于制度的合理衔接和平稳过渡,同时也有利于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

(二)优化制度设计

事业单位应实行强制性的两支柱养老保险制度,即基本养老保险和强制性的职业年金计划。对于基本养老保险,在进行制度设计时,应明确规定其制度模式、基本结构、计发办法、替代率水平、调整机制等内容。但此次出台的《试点方案》中没有提到替代率水平,因而需要对其进行优化。考虑到企业实行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后,基本养老金的替代率为60%左右,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替代率高达90%。因此,为了保证改革后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待遇不至于大幅度下降,笔者建议在进行事业单位养老金替代率的选择时,应以略高于企业为宜,同时,根据职工工资增长、物价变动、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等情况,相应地对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对于职业年金计划,在《试点方案》中本应给出建立职业年金的具体办法,尤其是要明确其中的经费来源与渠道问题以及明确不同类型的人员从职业年金中获得的收益水平。但这些内容在此轮的改革方案中都无法看到,因而在这方面也需要进行制度的优化设计。职业年金计划应强制实施,符合条件的单位必须参加。计划可按20%的设计替代率水平计算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费用,由国家财政(或单位)与个人共同缴费。计划按信托模式运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机构为计划的法人受托机构,基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投资运营由法人受托机构委托托管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承担。

事业单位职员制改革方案范文第2篇

凉州区水利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制定的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政策方案,结合水利系统实际,在局属事业单位内部全面推行了人事制度改革,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明显进展和阶段性成果,为水利发展注入了生机与活力。

一、基本情况

凉州区水利局现有独立核算单位19个,其中科级事业单位17个,企业单位1个;现有正式职工2030人,其中干部329人,固定工552人,合同工1009人,集体工140人;现有离退休人员270人,专业技术人员474人,其中高级工程师7人,工程师56人,初级职称411人;有管理运行人员1416人,综合经营人员614人;有本科以上学历95人,大专学历365人,中专学历578人,高中以下学历992人。

第二批事业单位改革涉及12个单位,共有在岗职工1414人,其中干部223人,工人1121人,专业技术人员337人;本科以上学历47人,大专316人,中专469人,高中及以下576人,50岁以上81人,56岁以上42人;中层管理干部193人,中层管理机构100个。

二、改革中的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指导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安排,凉州区水利局于二六年四月十七日召开了水利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改革动员大会。会议传达学习了区委、区政府《关于第二批全区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安排意见》,总结了第一批事业单位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安排部署了第二批水利事业单位改革的方法和步骤。并印发了《凉州区水利局关于第二批水利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安排意见》

按照水利系统事业单位改革会议的安排,各单位高度重视这次改革,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并安排了具体负责人,把改革的任务落到了实处。为了加强领导,水利局还抽调专人成立了水利事业单位改革办公室,由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指导全系统的改革和各单位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全系统共成立改革领导小组10个。通过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明确责任,强化指导,确保了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二)、深入宣传发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水利局的统一部署,各单位在职工中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认真传达学习了有关水利事业单位改革的政策文件,明确了这次改革的目的意义和改革的必要性,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研活动,广泛征求了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分析研究了本单位改革的重点、难点和在改革中可能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实事求是地测算了本单位的岗位人员编制情况,多次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修改改革实施方案,探索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能够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分配激励机制,制定了岗位考核、工资分配、人员分流等一系列的制度办法。在宣传学习中十分重视职工的思想动态,广泛听取群众对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对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力求做到文件内容人人清楚,改革精神深入人心,要求广大职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积极投入到改革当中来。通过学习宣传,统一了思想,统一了行动,为顺利推进改革解除了思想障碍。

(三)、充分发扬民主,职工积极参与

在方案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保证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并在职工中展开了热烈地讨论,广泛征求了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人员聘用制度实施方案及意见调查表发到每一位职工手中,征询他们的意见及建议。岗位说明书、部门和岗位职责也由各部门和职工共同制定。群众的充分参与是对改革的有效监督,正是有了群众的充分参与,使整个改革工作气氛活跃,保证改革工作稳步有序地进行。

(四)、认真开展调研,切实制定方案

各单位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进行全面系统地分析,找出本单位改革的重点和难点,认真分析研究了本单位的内部机构和岗位编制的设置、竞争上岗办法、聘用管理办法、内部分配办法以及未聘人员分流安置办法,制定了定岗定编方案,拟定了岗位职责,起草了各岗位的职位说明书。各单位的《实施方案》经多次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广泛采纳了一线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对方案仔细斟酌,进行了反复修改后报水利局改革办审核。水利局从全局出发,对全系统从业人员按干部、工人、专业技术人员及学历状况、年龄结构、专业技术职务进行了统计分析,摸清了全系统职工的基本情况,对各单位的改革方案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通过调研和审核各单位的改革方案,我们认为基层单位的内部机构设置不尽合理,有的机构业务重叠交叉,有的业务量很小,有的名称与所开展的业务不够一致。因此,我们要求各单位统一了内设机构,将各单位原有的政工股、人秘股、行政股统一改称为办公室,井泉灌区的打进队统一改称为抗旱服务队。同时撤并了一些业务重复交叉、业务量很小的机构,如西营水管处将原有的四干林场并入第四管理站,四十里水厂和空星墩水厂整体并入农村供水站,撤销了水库土场,相关工作由水库管理所承担。

通过进一步梳理,进行分类指导,统一了各基层单位内设机构名称。

统一机构名称后黄羊、杂木、金塔、西营4个水管处内部机构设置为:办公室、水利股、工程股、财务股、水政股、水利经济股、农村供水股及相应的水库管理所和干渠管理站。

清源、金羊、永昌3个水管所内部机构设置为:办公室、水利股、财务股、水政股、抗旱服务队和相应的乡镇水管站,并可按各自的实际情况合并业务相近的机构。

水土保持工作站内部机构设置为:办公室、水利水保股、水保预监股。

各单位内部的经营性单位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设置。

按照水利局改革办的意见,各单位对实施方案进一步地修改完善,形成了方案定稿,经水利局转报区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各单位的《方案》内部机构和岗位设置合理;竞争上岗办法操作性强;内部分配办法打破了现有的分配机制,适当拉开了收入差距;未聘人员分流安置有序,《方案》符合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本单位的实际,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五)、科学设岗,竞争上岗,实行全员聘用制

1、岗位设置

在岗位设置上,各单位根据《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定职能、定编制、定岗位,提出内部岗位设置方案,从各自的实际需要出发,因事设岗,以岗定员,核定岗位编制。同时,水利局要求各单位中层管理人员岗位的设置:山水灌区机关股室设1名正职,1名副职;各站、所等基层单位设1名正职,视工作量或承担任务的大小设1—2名副职,副职不能超过2名。其它单位机关股室设1名正职;各站、所等基层单位设1名正职,1名副职。

2、全员离岗

岗位和编制重新设定后,实行全员离岗,即全体在职职工(包括干部、工人、劳动合同工)一律打破身分界限,脱离原工作岗位,成为单位内部的自由人,经过自己认真地学习认识和慎重考虑,充分认识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找准自己的位置,尽量给自己一个正确地定位,然后以自己的实力报名竞争能够胜任的岗位。

3、自愿报岗

为了实现用人上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事业单位自主用人,保障职工自主择业,维护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所有职工都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报名竞争自己选择的岗位。自愿报岗一人可以填报多个志愿,最终通过竞争确定一个岗位。自愿报岗人员经资格审查和单位公示后,符合条件者参加竞争上岗。西营水管处各站段的炊事员多年来一直是雇用当地的农民。在这次改革中他们把炊事员也定为一种岗位,并给予优厚的福利待遇引导职工自愿报名。起初他们把炊事员定为三类岗,尽管有优厚的待遇,但由于职工认识上的偏差和多年来的习惯使他们在心理上难以接受,因此无人自愿报此岗。处领导通过调研,与职工谈心,及时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将炊事员岗调整为二类岗,并向报炊事员岗的职工做出了三项保证(即:保证双休日正常休息,保证不承担其它工作,保证每年一套工作服),给职工吃了定心丸。许多职工跃跃欲试,几十人自愿报名竞争炊事员岗位,最后有19人竞争到了炊事员岗位。

4、竞争上岗

竞争上岗严格按照笔试、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评价等程序进行。水利局要求各单位的笔试、演讲答辩、民主测评集中进行。

水利局领导分工负责,每个考点由1名局领导带领2名工作人员进行全程监督指导,区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在局领导的陪同巡回督查,并邀请区电视台的记者也进行了跟踪报道,确保了笔试、演讲答辩程序严谨,工作严肃、竞争有序。

为了严肃考场纪律,成立了考点机构,制定了考场纪律,有的单位借用附近学校的教室布置了考场,还聘请了学校老师担任监考。全体职工按照自己所报的岗位分类答卷。考场秩序严肃紧张,井然有序,气氛良好。试卷命题紧扣当前形势和水利行业特点,职工答题认真严谨,考出了水利职工扎实的业务技能和良好的精神风貌,达到了公平竞争的目的。

演讲答辩分演讲和答辩两个步骤进行,首先由竞聘者进行竞岗演说,然后竞聘者在现场抽取答辩题,按规定的要求进行答辩。在答辩中,竞聘人员个个胸有成竹,思路清晰,体现了各自的应对能力,展示出良好的个人风貌和综合素质。评委会从竞岗人员的身体条件、政治素质、业务水平、敬业精神、组织领导能力等各方面提问考察了本人的综合能力,对每一个竞岗者给予了科学、客观、合理、准确地评分。

在民主测评环节,全体职工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竞岗者的德、能、勤、绩、廉进行了全面的测评,客观公正地评价了竞岗者的能力水平。

在组织评价环节,单位领导班子根据竞岗者笔试、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结果和平时工作表现,对每一个竞岗对象进行了综合考评。讨论确定了拟聘人员,并以张榜公布的形式进行了公示,最终确定了岗位人选。

据统计,全系统共有1301人参加了竞争上岗,其中竞争中层干部的230人;178人竞争到中层岗位上,其中一般职工竞争到中层岗位的12人,原中层干部落聘29人;一般岗位竞岗人数1149人,竞争上岗1094人;待岗74人。待岗人员通过培训学习、内部转岗、停薪留职等渠道,全部进行了妥善安置。待岗人员认识明确,情绪平稳,目前无上访或对改革提出异议的。

5、聘用管理

在改革中,我们把建立以聘用制为核心的基本用人制度作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突破口,按照“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平等自愿、协调一致”的原则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签定了岗位聘用合同,确定了聘用关系,明确了试用期限、聘用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用终止的条件、违犯聘约的责任。在人员管理上,我们针对不同人员、不同岗位和业务特点实行分类管理,打破了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对中层领导干部在合理设置岗位的基础上,实行公开述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改变了以往中层干部单一委任的传统做法,同时实行“公示制”。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按照评聘分开,强化聘任的原则,根据岗位设置、结构比例、职位要求和任职条件以及人员素质特别是技能和服务态度决定聘用对象,被聘人员聘到什么岗位,就享受什么岗位待遇。如黄羊水管处有专业技术人员104人,通过这次竞争上岗,只有55人竞争到了专业技术岗位上,其他48人竞争到了一般管理岗位,只能享受一般管理岗位的待遇,1名技术员落聘待岗。对工勤人员实行合同制,根据工作任务和需要,在核定的岗位限额内依岗定人,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

同时,对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考核结果的使用、考核的组织管理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考核结果作为职工晋级、续聘、分配、奖惩、解聘的主要依据。

(六)、搞活内部分配机制,实行工效挂钩的分配制度

分配制度改革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水利事业单位的分配制度改革主要是实行绩效工资制,采用与岗位风险、责任程度、技术含量、工作量大小结合起来,把工资与绩效挂钩,实现分配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形成按职能、绩效拉开一定差距的分配制度。在实际操作上,采用死套活拿的办法,打破了现有的工资分配制度,将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作为档案工效,把工资构成中职务工资作为固定工资,以保障职工基本生活,把津贴作为活的部分,建立津贴帐户,进行二次分配。

(七)、广开渠道,妥善安置未聘人员

有竞争就会有淘汰,因此我们在这次改革中十分重视落聘人员的安置,本着“单位内部安置为主,空岗优先安置,鼓励自谋职业”的原则,通过以下几种渠道安置:

单位内部转岗。对未聘人员,各单位及早着手,通过各种渠道,以局多种经营为主,开辟新的就业岗位,采取单位内部转岗聘用的办法进行安置,中层干部落聘后竞争一般管理岗位,一般职工落聘的安排到多种经营项目上。如黄羊水管处用承包经营的办法,将19名落聘人员安排到了农林场;西营水管处利用职工参股的形式创办了预制厂,分流职工30名。

内部待岗。落聘后在单位安排临时岗位,发给一定比例的生活费,待岗期满后给予二次竞岗的机会。

进修培训。立足于挖掘未聘人员潜能,组织未聘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和技能培训,鼓励他们学成后参与二次竞聘。有的单位将未聘人员送到高等院校继续学习,学成后回单位竞争上岗。

鼓励停薪留职,自谋职业。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与未聘人员达成协议,鼓励和支持未聘人员自主创业或自谋职业。

三、改革取得的成效

1、精减了机构,使岗位设置趋于合理

撤销了水利综合服务站和水利医务室,将它水电技术学校整合区教育局管理。第二批事业单位涉及到的12个单位现已精减为9个,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00个缩减为90个;中层管理干部由193人缩减为182人,在岗职工由1414人缩减为1386人。改革后的机构运转协调,人员精干高效,初步展示出了改革带来的新变化。

2、改革运行机制,增强了内部活力

一是实行了中层干部聘任制,打破了干部职工的身份界限,中层干部一律实行竞争上岗,由过去的“少数人选人”变为现在的“多数人选人”。通过竞争上岗选拔的中层干部文化层次更高,业务技能更强,更富有创新精神和开拓意识。竞争上岗后,中层管理人员不仅要对上负责,更重要的是对广大职工负责。更加明确了工作责任和目标,使他们既有了压力,又有了动力。通过优化配置人力资源,做到了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二是解除了职工与单位的行政依附关系,扩大了单位自,理顺了干部职工管理体制,极大地改善了“有人无事干,有事无人做”的弊端,充分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工作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单位活力有了明显增强。

3、引入竞争机制,增强了广大职工的竞争意识

通过推行全员聘用制,实行竞争上岗和内部分配制度的改革,从根本上打破了用人上的终身制和铁饭碗,既给职工带来了机遇,同时也增强了职工的竞争意识。

改革使职工普遍认识到“不爱岗就要下岗,不敬业就要失业”,“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后天努力找工作”。有竞争就有危机,有危机就有压力,有压力才会有动力,通过竞争后上岗,职工更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思想观念发生了根本的转变,竞争意识、敬业精神进一步增强,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每个职工都以积极的工作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生产工作中去,增强了服务意识,提高了服务质量,形成了积极向上、乐于奉献的工作氛围。有的职工带病坚持工作,有的加班不要报酬,有的主动创新工作方法,有的积极向领导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主动当好领导参谋助手,通过竞争上岗的中层干部,广泛团结同志,主动征求群众意见,研究科学的发展思路,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

四、几点体会

1、领导重视是改革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推进改革离不开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区委、区政府和区事业单位改革办都非常重视水利部门的改革,主要领导多次深入水利基层单位进行调研指导,对水利改革提出了很好的意见,作了重要指示。水利系统各单位主要领导都做为第一责任人,并将改革列为单位的重点工作来抓,有力地推动了改革的进程。

2、做好稳定工作是改革的前提。改革的前提是要保持稳定,目的是增强单位活力,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单位经济效益。为此,我们从职工的思想工作入手,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职工明确认识改革的目的意义,积极地投身改革,以平和的心态参与改革,保证了改革的顺利进行。

3、搞活内部分配是改革的关键。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是调动各类工作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的关键所在。改革中,各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坚持重贡献、重实绩,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对工资中的津贴部分实行了二次分配。实行重岗重薪、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工效挂钩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使分配真正起到了激励和导向作用。

4、实行全员聘用制是改革的核心。实行聘用制,打破了用人上的终身制,打破了干部、工人的身份界限,使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体现了单位用人的自和职工择业的自,形成了双向选择的用人机制。同时,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力义务。使管理更加规范,用人更加灵活。

五、今后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思路

根据水利事业单位改革的现状,下一步的改革方向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力度,强化聘用制管理和聘后管理工作,探索符合实际情况的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1、不断完善岗位设置

随着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不断调整自身,以适应市场的需求。各单位相应的岗位设置还要做进一步地完善和调整。最终建立一个能够不断适应市场变化而完善自身的岗位设置体系和岗位设置制度。

2、强化聘用制和聘后管理

如何使聘用工作更加透明、更加科学,更加符合岗位需要,是一个需要不断进行探索和完善的工作,同时如何加强聘后管理、加强考核的客观公正性,也需要在今后的聘用工作进行探索和实践。

3、进一步深化分配制度改革

事业单位职员制改革方案范文第3篇

同志们: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已全面铺开。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带来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今天这次会议。这次会议的主题是:总结经验,采取措施,加大力度,以确保今年全市以实行聘用制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任务的全面完成。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前段工作的大体回顾

自今年3月6日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动员会议之后,绝大多数单位能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周密安排,狠抓落实,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初步成效。综合全市情况,目前我市事改工作呈现以下几方面特点:

1、各单位领导比较重视。各改革单位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把事改工作摆在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单位一把手敢于负责,保证了领导力量与领导精力的到位。澧县、汉寿、武陵、桃源、津市、市教育局、建设局、卫生局、一医院等单位的党政领导班子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十分重视,工作主动,措施有力。澧县县委、县政府对事改工作高度重视,不因抗击非典而忽视事改工作,不因阻击洪魔而延缓事改工作,在抓好各项中心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部署事改工作,于6月份召开了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动员大会,使全县的事改工作全面推开。汉寿县委、县政府在集中精力抓经济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事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召集事改办的工作人员开会,要求“立意要高,效果要好,改革要措施”,创造性的开展好事改工作。由于各单位领导重视,使得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顺利推进。

2、宣传发动工作做得比较扎实。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为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全市各级各单位,着重狠抓了宣传发动工作,统一认识,大造声势,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改革单位召开各种大小会议,市改革办在《常德日报》宣传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政策,印发宣传资料9万多份,从而较好地统一了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端正了认识,积极投身改革。市一医院领导班子,在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动员会议之后,召开大会贯彻精神,走出去学习外地经验,请专家学者举办讲座等方法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全院职员较好地形成了改革共识。

3、工作方案制订得比较符合实际。为了使改革稳步推进,不打乱仗,各有关单位按照事改办的要求,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精心制订了改革的规划和方案。从全市规划的情况看,大部分都安排在3—4季度实施改革。从各单位制度的工作方案看,一般都做到了把上面的方针政府及要求与各单位的实际相结合,讲原则,按程序,充分走群众路线。市教育局在抓改革中,努力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改革方案在深入讨论的基础上,三番五次征求基层学校的意见,制订的改革方案既符合上面的精神,又比较切实可行,为全市教育系统的人事制度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

4、工作推进积极稳妥。按照上级“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精神,市委、市政府结合实际制订了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三定两改”的工作思路,重点在建立一种新的机制上作文章。“三定”,即定机构、定编制、定职数,“两改”,即改革用人制度,改革分配制度,重点是建立一种新的用人和分配机制。围绕这一思路。市事改办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在调查研究、办点试范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常德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常德市事业单位行政领导人员聘任暂行办法》、《常德市市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社会保险实施办法》及《市属事业单位内部收分配制度工资改革实施办法》等五个政策性文件,以指导全市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为了巩固改革成果,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出台了《常德市市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对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每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次,杜绝人事上的暗箱操作。同时各改革单位能从稳定的大局出发,在积极稳妥组织本单位改革的同时,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争取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使改革能正常进行。从目前的情况看,此次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发展健康平稳。

5、督导工作比较有力。为促进工作落实,市事改办举办了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骨干培训班,内容涉及改革的方方面面。在此基础上,为确保改革进度与成效,市事改办组织力量对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建立了月报制度,从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促进了改革的推进。

尽管我们前段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不少经验,但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有些单位领导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重视不够,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求稳怕乱和“等、靠、要”的思想,“一把手”过问很少,工作思路不清,有的甚至连规划和工作方案都没有很好地制订出来。个别单位的改革方案、工作程序不够规范,流于形式。有的主管部门对基层改革单位的协调指导力度不够等等。二是部分事业单位改革的宣传发动工作还做得不够扎实,部分职员对改革的认识不够高,因而参与改革的态度不够积极,行动不够自觉。三是整个改革进度不快,发展不平衡。从整个改革的进度看,已完成聘用制度改革的单位只占13.2%。各区县、单位与单位之间进度不一,有的县和市直单位行动迟缓。希望有关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对待上述问题并加以改正。

二、对下段工作的要求

总的目标要求是: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年底前全市完成聘用制改革任务,并结合进行分配制度改革,用2—3年时间,逐步建立起自主灵活、形式多样的分配激励机制。由此看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已不再是改与不改的问题,而是如何加快进度、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的问题。为了推进此项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事改工作列为了全市的“双十”工程。因此,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实施改革单位的领导,一定要把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牢固树立任务、时间观念,要以时不待我、只争朝夕的精神,切实把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抓紧抓好。

第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人事制度改革的任务能否保质保量的完成,关键在于领导。因此,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的领导,特别是一把手必须首先转变思想观念,树立大局意识,坚定改革信心,克服畏难情绪,立足单位实际,认真履行好主要责任人和协调责任人的职责。各单位要抽调得力的力量组成工作班子,集中精力抓好这项工作。这样一项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的改革,没有得力的领导和工作力量抓是不行的。从今天起,我们抓督导,首先要督导领导力量到位的情况,凡不到位的,要追究责任。

第二,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要多形式、多途径的宣传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要进一步认真组织单位职员学习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领导讲话、典型经验等,促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转变观念,提高对改革的认同感和心理承受能力,努力营造改革氛围。

第三,要抓紧改革方案的制订和实施。今年只剩四个月时间了,越到年底工作越多。因此,9、10、11月份正是实施改革的大好时机。各单位抓住这段时间。没有制订方案的要抓紧制订方案。制订了的要抓紧实施,再不能等,再不能看了。各单位要作出科学安排,确保年底前实行聘用改革任务的完成,决不能打折扣。为促进事改工作,市里准备派出几个督查组分别在市直单位巡回督查,每半月发一次进度情况月报,年底进行检查验收,并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挂钩,影响单位评先。

第四,要严格按政策原则办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政策和规定的程序操作,是确保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积极稳妥、顺利推进的关键。因此,必须吃透上情,认真领会弄通国家、省、市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的改革方案必须与上级有关政策、法规相一致,必须经单位职代会或全体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报主管部门和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实施。具体操作中要严格按批准的实施方案进行,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决不能随意简化工作程序,不能搞领导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确保单位和职员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之后,要按照改革的要求实行人事制度。实行人事,有利于搞活单位内部用人机制,疏通人员出口,解决目前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的“进人容易走人难”的问题;有利于降低单位管理成本,提高人事管理效率,解除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后顾之忧。根据我市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从今年起,市直事业单位的辞职、辞退人员,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一律由人事部门下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事,希望各单位能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严格按规划实施。

第五,要齐抓共管,形成推进改革的合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不是哪个部门一家的工作,需要全社会广泛参与,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才能凑效。因此,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围绕不同时期改革的中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全市事业单位改革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尤其是组织、人事部门,要敢于牵头,做好经常性的宏观指导工作。编制部门要抓紧做好编制的审定工作,社保部门要提出事业单位推行社会养老统筹的具体意见,并尽快落实市本级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措施。财政、人事、编制部门要加强配合,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正确处理好改革的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充分尊重改革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具体意见,工作中多给予政策指导、协调服务,力戒影响改革正常进行的行政干预和包办代替现象的发生。

第六,要加强思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各单位在实施改革的过程中,要认真做好每一个环节的思想工作,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化解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确保社会的稳定,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

事业单位职员制改革方案范文第4篇

一、前段工作的大体回顾

自今年3月6日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动员会议之后,绝大多数单位能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周密安排,狠抓落实,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初步成效。综合全市情况,目前我市事改工作呈现以下几方面特点:

1、各单位领导比较重视。各改革单位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把事改工作摆在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单位一把手敢于负责,保证了领导力量与领导精力的到位。澧县、汉寿、武陵、桃源、津市、市教育局、建设局、卫生局、一医院等单位的党政领导班子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十分重视,工作主动,措施有力。澧县县委、县政府对事改工作高度重视,不因抗击非典而忽视事改工作,不因阻击洪魔而延缓事改工作,在抓好各项中心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部署事改工作,于6月份召开了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动员大会,使全县的事改工作全面推开。汉寿县委、县政府在集中精力抓经济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事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召集事改办的工作人员开会,要求“立意要高,效果要好,改革要措施”,创造性的开展好事改工作。由于各单位领导重视,使得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顺利推进。

2、宣传发动工作做得比较扎实。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为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全市各级各单位,着重狠抓了宣传发动工作,统一认识,大造声势,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改革单位召开各种大小会议,市改革办在《常德日报》宣传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政策,印发宣传资料9万多份,从而较好地统一了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端正了认识,积极投身改革。市一医院领导班子,在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动员会议之后,召开大会贯彻精神,走出去学习外地经验,请专家学者举办讲座等方法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全院职员较好地形成了改革共识。

3、工作方案制订得比较符合实际。为了使改革稳步推进,不打乱仗,各有关单位按照事改办的要求,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精心制订了改革的规划和方案。从全市规划的情况看,大部分都安排在3—4季度实施改革。从各单位制度的工作方案看,一般都做到了把上面的方针政府及要求与各单位的实际相结合,讲原则,按程序,充分走群众路线。市教育局在抓改革中,努力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改革方案在深入讨论的基础上,三番五次征求基层学校的意见,制订的改革方案既符合上面的精神,又比较切实可行,为全市教育系统的人事制度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

4、工作推进积极稳妥。按照上级“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精神,市委、市政府结合实际制订了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三定两改”的工作思路,重点在建立一种新的机制上作文章。“三定”,即定机构、定编制、定职数,“两改”,即改革用人制度,改革分配制度,重点是建立一种新的用人和分配机制。围绕这一思路。市事改办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在调查研究、办点试范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常德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常德市事业单位行政领导人员聘任暂行办法》、《常德市市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社会保险实施办法》及《市属事业单位内部收分配制度工资改革实施办法》等五个政策性文件,以指导全市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为了巩固改革成果,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出台了《常德市市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对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每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次,杜绝人事上的暗箱操作。同时各改革单位能从稳定的大局出发,在积极稳妥组织本单位改革的同时,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争取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使改革能正常进行。从目前的情况看,此次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发展健康平稳。

5、督导工作比较有力。为促进工作落实,市事改办举办了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骨干培训班,内容涉及改革的方方面面。在此基础上,为确保改革进度与成效,市事改办组织力量对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建立了月报制度,从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促进了改革的推进。

尽管我们前段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不少经验,但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有些单位领导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重视不够,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求稳怕乱和“等、靠、要”的思想,“一把手”过问很少,工作思路不清,有的甚至连规划和工作方案都没有很好地制订出来。个别单位的改革方案、工作程序不够规范,流于形式。有的主管部门对基层改革单位的协调指导力度不够等等。二是部分事业单位改革的宣传发动工作还做得不够扎实,部分职员对改革的认识不够高,因而参与改革的态度不够积极,行动不够自觉。三是整个改革进度不快,发展不平衡。从整个改革的进度看,已完成聘用制度改革的单位只占13.2%。各区县、单位与单位之间进度不一,有的县和市直单位行动迟缓。希望有关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对待上述问题并加以改正。

二、对下段工作的要求

总的目标要求是: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年底前全市完成聘用制改革任务,并结合进行分配制度改革,用2—3年时间,逐步建立起自主灵活、形式多样的分配激励机制。由此看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已不再是改与不改的问题,而是如何加快进度、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的问题。为了推进此项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事改工作列为了全市的“双十”工程。因此,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实施改革单位的领导,一定要把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牢固树立任务、时间观念,要以时不待我、只争朝夕的精神,切实把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抓紧抓好。

第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人事制度改革的任务能否保质保量的完成,关键在于领导。因此,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的领导,特别是一把手必须首先转变思想观念,树立大局意识,坚定改革信心,克服畏难情绪,立足单位实际,认真履行好主要责任人和协调责任人的职责。各单位要抽调得力的力量组成工作班子,集中精力抓好这项工作。这样一项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的改革,没有得力的领导和工作力量抓是不行的。从今天起,我们抓督导,首先要督导领导力量到位的情况,凡不到位的,要追究责任。

第二,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要多形式、多途径的宣传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要进一步认真组织单位职员学习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领导讲话、典型经验等,促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转变观念,提高对改革的认同感和心理承受能力,努力营造改革氛围。

第三,要抓紧改革方案的制订和实施。今年只剩四个月时间了,越到年底工作越多。因此,9、10、11月份正是实施改革的大好时机。各单位抓住这段时间。没有制订方案的要抓紧制订方案。制订了的要抓紧实施,再不能等,再不能看了。各单位要作出科学安排,确保年底前实行聘用改革任务的完成,决不能打折扣。为促进事改工作,市里准备派出几个督查组分别在市直单位巡回督查,每半月发一次进度情况月报,年底进行检查验收,并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挂钩,影响单位评先。

第四,要严格按政策原则办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政策和规定的程序操作,是确保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积极稳妥、顺利推进的关键。因此,必须吃透上情,认真领会弄通国家、省、市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的改革方案必须与上级有关政策、法规相一致,必须经单位职代会或全体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报主管部门和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实施。具体操作中要严格按批准的实施方案进行,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决不能随意简化工作程序,不能搞领导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确保单位和职员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之后,要按照改革的要求实行人事制度。实行人事,有利于搞活单位内部用人机制,疏通人员出口,解决目前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的“进人容易走人难”的问题;有利于降低单位管理成本,提高人事管理效率,解除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后顾之忧。根据我市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从今年起,市直事业单位的辞职、辞退人员,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一律由人事部门下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事,希望各单位能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严格按规划实施。

第五,要齐抓共管,形成推进改革的合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不是哪个部门一家的工作,需要全社会广泛参与,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才能凑效。因此,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围绕不同时期改革的中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全市事业单位改革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尤其是组织、人事部门,要敢于牵头,做好经常性的宏观指导工作。编制部门要抓紧做好编制的审定工作,社保部门要提出事业单位推行社会养老统筹的具体意见,并尽快落实市本级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措施。财政、人事、编制部门要加强配合,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正确处理好改革的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充分尊重改革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具体意见,工作中多给予政策指导、协调服务,力戒影响改革正常进行的行政干预和包办代替现象的发生。

事业单位职员制改革方案范文第5篇

一、改制的范围

实施改制的事业单位范围包括:(1)生产经营、社会中介服务等类型的自收自支或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2)具有市场潜力,并且市场收入可以成为经费主要来源的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3)对监督管理和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中从事后勤保障、中介、专业技术服务职能,自身具有营利能力的,条件成熟的,可剥离后改制为企业或其他独立的社会法人实体。

二、改制的主要形式

按照“积极稳妥,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逐步推进”的改革原则。事业单位改制形式可以是公司制、合伙制或个人独资。对无法正常运作的事业单位可以合并重组,对个别经营确有困难的事业单位,可采取撤销、歇业或关闭方式进行清算,也可以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转让。

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或其他独立的社会法人实体的,其国有资产原则上应全部退出,实行产权和职工“双置换”改革,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竞争主体。

三、资产评估与产权界定

1、事业单位改制时,必须进行清产核资、评估资产、产权界定。资产评估由改制单位主管部门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按照“真实、科学、公正、合理”的原则,出具评估报告书,同时承担其评估结果的法律责任。国有事业单位资产评估结果,由县财政(国资)部门核准。集体事业单位资产评估由单位主管部门确认,并报县财政(国资)部门备案。

2、产权界定。由县财政(国资)部门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产权界定。经评估和确认后,国有事业单位的资产全部界定为国有资产。

四、资产的处置和出让

改制单位的土地及其它资产属国有资产的,须由改制单位向国资部门提出申请,经国资部门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资产的处置和出让。改制单位资产的处置出让必须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阳光”操作。

县财政局建立事业单位改制资金专户,事业单位中的国有资产处置和出让所得收益,必须全额纳入县财政专户,由县政府统筹安排使用。

五、事业单位的注销

事业单位被撤销或改制为企业及其他独立的社会法人实体,应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2号令),由其主管部门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备案)手续,提交事业单位撤销或改制的文件、清算报告和相关材料,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依法收缴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印鉴,并予以注销公告。实行清算的原则应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1996年第8号令)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被撤销或改制为企业及其他独立的社会法人实体后,原事业单位的文书档案由其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接收与保管。

六、改制过程中人员劳动关系转换和分流处置

1、事业单位改制后,职工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即行终止。改制后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与聘用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企业劳动用工制度和分配制度,建立新型劳动关系。在同等条件下,改制后的单位应优先聘用原固定制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救济,按《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未被重新聘用的或选择自谋职业的,在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后,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继续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原缴费年限与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合并计算。

2、事业单位改制职工的安置费标准。

事业单位聘用(劳动)合同制人员经济补偿金发放标准为工龄每满1年发给本人1个月基本工资,工龄未满1年按1年计算。事业单位固定工基础安置费5000元,5年以上工龄每增加1年增加700元,若低于“工龄每满1年发给本人1个月基本工资”标准的按其标准计发。办理农转非招工手续的土地征用工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增加土地补偿金4000元。

3、事业单位转制中50周岁以上(含50周岁)的女干部,转制时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待遇。50周岁以下的女干部,转制后在工人岗位上或自谋职业的,也可以按照工人身份的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

4、转制事业单位中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经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参照国有企业的有关改制办法,可一次性计提各项社会保险费到法定退休年龄(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足五年按五年计提),并终止原劳动关系。缴费基数以当年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工资和前五年的全县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确定;缴费比例按转制时的标准确定。

上述人员,不再发给安置费和生活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再办理退休手续,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待遇,其间如遇国家调整工资标准其档案工资可作相应调整,并按退休时的工资标准套改退休费,如计发退休费低于企业同类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可按企业标准计发。

5、事业单位改制计算职工一次性经济补偿安置费时间以批准改制方案时间为基准日;一次性计提各项社会保险费到法定退休年龄,上半年批准改制方案的计算到6月30日,下半年批准改制方案的计算到12月31日。

6、转制时已离退休人员,仍执行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待遇。退休(职)人员以退休(职)费为基数一次性计提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至75周岁,少于五年按五年计提,纳入社会保险统筹;其它统筹外支付的有关费用,一次性计缴至75周岁,少于五年按五年计提,由主管部门。离休人员纳入“两费”保障,按有关规定执行。

7、一次性计提各项社会保险费到法定退休年龄再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和已退休(职)人员按每人17000元的标准计提丧葬费、抚恤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上缴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并对基金实行专户管理。已改制歇业事业单位的同类人员视同缴纳,死亡后一次性支付处理。同时按每人20000元的标准计提托管经费,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年终慰问等统筹外费用支出,由主管部门代管。

8、事业单位转制时应缴而未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必须在转制时按现行缴费标准一次性补缴。对改制前参加工作,改制时一次性领取安置费人员,根据其在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一次补贴,由原单位通过社会保险事业局转入本人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补贴标准为:本人改制前上年度月平均基本工资*事业单位工作年限*0.4%*120个月。

9、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的职工,在转换身份时选择一次性领取安置费的,离正常退休年龄的时间不足五年的,每少一年扣减20%安置费,所扣减的安置费由单位一次性划拨到社保局。

七、特殊人员的相关问题处置

1、精简职工、职工遗属处置。

对现有改制单位中享受精减职工补助和职工遗属补助的人员,可一次性安置,安置标准为每人6000元-7000元。三年后生活发生困难的,经批准可以给予社会救助。

2、工伤、职业病和伤残军人安置补偿办法:工伤、职业病人员按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的伤残等级标准享受伤残补偿待遇。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6个月本人基本工资,伤残等级每增加一级增加两个月本人基本工资。

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人员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本人基本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本人基本工资。并发给伤残抚恤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基本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基本工资的60%。同时由原所在单位为其一次纳应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至法定退休年龄。伤残抚恤金由原所在单位一次性提取到法定退休年龄,交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按月代为发放。

鉴定为一至四级的人员由原所在单位为其一次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办理退休手续。对于年月日之后发生的工伤和确诊为职业病人员由所在单位另行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四级伤残为18个月本人基本工资,每增加一级增加两个月本人基本工资。

革命伤残军人参照上述工伤、职业病人员有关办法实行安置。安置后未再就业的,伤残军人凭部队发放的伤残证书,可向民政部门申请享受现行革命伤残军人有关政策规定的伤残抚恤待遇。

3、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对选择自谋职业的女职工孕期7个月以上的除发给一次性安置费外,再发给三个月本人工资和生育医疗补偿费1500元;对于法定产假期未满的女职工,按本人月工资标准和实际时间发给一次性补助。

4、县级以上劳动模范,退休后应享受的荣誉津贴和医疗补助费用按开政办发[2004]134号文件规定执行。

八、事业单位改制操作程序

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职工安置分流,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改制及职工安置分流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规范操作,改制时必须按以下方法进行:

1、建立组织和提出申请

(一)建立事业单位改制领导机构。由单位党、政、工领导及财务负责人等成员组成,由单位负责人任领导,并制定单位改制工作方案,明确责任。

(二)宣传发动。学习领会政策精神,统一认识,提出申请。开好单位班子、中层干部和职工大会,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有关政策选择单位改制形式,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县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批准。

2、资产清查、评估和确认

按本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进行清产核资、评估立项、资产评估、评估确认、产权界定。

3、资产的处置和出让

按本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进行资产处置和资产出让。

4、改制方案的拟定和审批

(一)方案拟定。在单位资产已确定、产权清晰、提留、剥离的基础上拟定改制方案。

(二)方案论证预审。改制单位将改制方案报县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对改制方案进行论证预审。

(三)方案审批。改制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改制方案实施的书面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审批。

5、组织实施

根据改制批复意见,由改制单位组织实施。对涉及职工身份置换安置分流的有关职工名单、工龄、经济补偿金额度等要公开,增强改制透明度。事业单位改制后,同时应及时办理好职工身份置换、法人主体变更登记等手续。并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深化内部分配制度、劳动用工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