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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方案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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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方案审核意见范文第1篇

监理服务技术方案

 

 

一、项目概述及要求

本项目负责提供四川省环境信息中心2021年环境信息化新建项目及部分应用系统升级改造(政府采购和非政府采购)的监理服务。根据2021年四川省信息化建设项目的主要技术规范及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全过程“五控、三管、一协调”的监理服务。按事前、事中和事后三阶段开展监理工作,针对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保密控制、信息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和协调工作等方面提出详细监理规划,并分别对系统集成建设方面提出监理人员配备方案,对项目相关的省统一采购内容(软件等)进行监理。

二、监理工作任务及目标

监理工作目标是按照2021年四川省环境信息化建设、软件项目的要求以及相关的国际、国家和行业的监理标准,结合各系统项目的建设特点,对信息系统进行包含项目规划编制、招标、项目详细设计、项目实施和项目验收及质保期五个阶段的全过程监理,确保项目按期、高质、高效地完成,并顺利通过验收。

(一)项目拟制阶段

1. 充分运用监理单位的咨询能力,在建设方案的编制阶段根据业主的需求为业主单位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

2. 协助业主单位完成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及建设方案的评审工作。

3. 协助业主单位收集项目资料、整理归纳项目文档。

(二)项目招标阶段

1.协助业主单位明确项目需求,确定项目建设目标。

2.促使业主单位、承建单位所签订的建设合同在技术、经济上合理有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三)项目设计阶段

1.推动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对项目需求和设计进行规范化的技术描述,为项目实施提供优化的设计方案。

2.促使项目计划、设计方案满足项目需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与项目建设合同相符,具有可验证性。

3.方案审核阶段,充分运用监理单位咨询能力,要求具有咨询能力的监理工程师配合业主或其指定的专家对承建单位的需求、设计、实施类方案进行质量把关。协助业主单位、承建单位消除设计文档在进入项目实施前可预见的缺陷。

(四)项目实施阶段

1.加强项目实施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与设计方案的符合性。

2.促使项目中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建设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3.明确项目实施计划,对于计划的调整应合理、受控。

4.促使项目实施过程满足建设合同的要求,并与项目设计方案、项目计划相符。

5.促使项目文档统一、规范,建立符合业主方要求的项目文档管理体系。

6.网络及安全类项目实施期间,要求具有信息安全测评能力的监理工程师对项目设计和实施方案进行内审,协助第三方测评机构完成规定的等级保护测评工作。

7.软件研发类项目实施期间,要求具有软件测评能力的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建单位进行软件自测,协助第三方测评单位对软件功能及性能完成第三方软件测评工作。

(五)项目验收及质保期阶段

1.明确项目测试验收方案(验收目标、责任双方、验收提交清单、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验收环境等)的符合性及可行性。

2.促使项目的最终功能和性能符合建设合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3.协助承建单位所提供的项目各阶段形成的技术、管理文档的内容和种类符合相关标准。

4.对项目终验结束后质保期内业主单位反馈的问题督促承建方整改落实。

三、监理工作范围

项目实施范围为四川省环境信息中心2021年环境信息化新建项目及部分应用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政府采购和非政府采购)。

四、项目监理总体要求

根据2021年四川省环境信息化建设、软件项目主要技术规范及要求,信息项目、软件项目建设监理受业主方委托,代表业主方的利益,依法对本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监理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电子政务管理办法、业主方和承建方签订的合同、信息系统项目监理规范及环保行业和计算机技术相关国家标准开展监理工作。

根据本项目及项目内各系统建设的特点,监理应全程开展以下工作:

五控制:

质量控制—硬件设备采购进货、软件开发及测试和验收。

进度控制—采取总体项目进度管理方式,从整体协助业主进行项目推进管理;对每个分项进行甘特图管理,对每个分项之间交互界面进行控制衔接管理;及时对照进度计划进行进度分析,及时纠偏。

投资控制—硬件设备采购进货、软件开发投资及项目施工投资。

变更控制—施工过程中进行变更管理。

保密控制—建设过程中,全程人员、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

三管理:

合同管理—采购、施工、系统集成及软件开发等合同管理。

信息管理—投资控制管理、设备控制管理、施工管理及软件管理。

安全管理—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系统的信息安全管理两部分。

一协调:

采用现场和会议方式进行协调,实施业主、承建方和监理的三方协调制度。

监理机构应按事前、事中和事后三过程开展监理工作。

(一)项目前期监理要求

协助业主和承建单位对项目需求和设计进行规范化的技术描述,为项目实施提供优化的设计方案;

协助并配合业主进行采购项目需求论证阶段工作的进行,使采购满足项目需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通过项目管理思路,建立整体项目计划,方案满足项目需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与项目建设合同相符,具有里程碑可验证性;

协助业主,审核承建方技术方案,满足项目整体需求,并与项目建设合同相符。

(二)项目中期监理要求

加强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核,确保其合法性、合理性、与设计方案的符合性;

加强各子项目质量控制,确保项目中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软件开发符合建设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监督项目实施过程,指定具有相关专业能力和资质的监理工程师驻场监理,确保满足建设合同的要求,并与项目设计方案、项目计划相符。

明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及时对计划进行调整,确保项目进度和整体进度相符合;

把握项目中投资、质量、进度的变更,规范项目变更流程;

对项目实施过程涉密部分,全程进行保密管理;

推动业主、各承建方之间的关系协调。

(三)项目后期监理要求

明确项目测试验收方案的符合性(验收目标、责任双方、验收提交清单、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验收环境等)及可行性;

明确项目的最终功能和性能符合建设合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协助业主进行各分项的验收工作;

保证承建单位提供的项目各阶段形成的技术、管理文档的内容和种类符合相关标准;

监理机构应针对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知识产权控制、信息安全控制、合同管理、文档管理和协调工作等方面提出详细监理规划并分别针对系统集成建设方面提出监理人员配备方案,并对项目相关的采购内容(软件等)进行监理。

五、监理具体要求

监理要与测评保持协调配合,并对监理工作内容进行负责。监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项目招标前期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方案控制

项目招标前期阶段的方案控制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完成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及建设方案的评审工作。

(2)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收集项目资料、整理归纳项目文档。

(3)监理机构应协助并配合业主进行采购项目需求论证阶段工作的进行,使采购满足项目需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项目招标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1.质量控制

项目招标阶段的质量控制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应了解业主单位的业务需求,并将其作为监理工作的依据之一;

(2)监理机构应对招标技术需求的下列内容提出监理意见(输出监理意见):

技术和质量的要求;

项目所涉及的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要求;

投标单位资格的要求;

验收方法、接受准则;

时间进度的要求;

2.进度控制

项目招标阶段的进度控制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参与业主单位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协助业主单位编制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应包含如下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

组织管理;

项目建设的准备工作;

总包、分包方式;

项目建设的阶段划分及验收;

质量管理计划;

(2)监理机构应分析项目的内容及过程,应对项目进度提出监理意见;

(3)监理机构对招标书中项目进度安排及项目进度控制措施提出监理意见;

(4)监理机构应对本阶段的工作进度提出监理意见;

(5)监理机构应要求对项目合同中涉及的产品和服务的提供时间做出说明,并对业主单位的安排提出监理意见。

3.投资控制

项目招标阶段的投资控制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根据项目的目标、范围和功能界定提出意见,并提出项目预算的合理性;

(2)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根据项目预算,在招标技术需求中对项目的目标、范围、内容和产品及服务的技术要求做出明确说明。

4.合同管理

项目招标阶段的合同管理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应参与建设合同的签订过程,在建设合同中应明确要求承建单位接受监理机构的监理;

(2)监理机构应建议业主单位在建设合同中明确规定项目所包含的功能、技术要求、测试标准、验收要求和质量责任;

(3)监理机构应建议业主单位在建设合同中明确项目阶段划分及其质量和进度要求,并以此作为项目阶段性付款的依据。

5.信息管理

项目招标阶段的信息管理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应与业主单位及相关单位建立信息沟通机制,保持各方对项目目标、范围和业务需求等理解的一致性;

(2)监理机构应向业主单位提供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等信息;

(3)监理机构应妥善管理项目招标阶段所产生的与监理相关的文档资料,包括需求说明、招投标文件和监理文档等;

(4)监理机构应向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明确应提交的文档要求。

6.项目招标阶段的协调

项目招标阶段的协调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应与业主单位确定相互间工作协调的机制;

(2)项目合同签订后,业主单位与承建单位有关项目的协调工作由监理机构按照业主单位要求进行。

7.产出物要求

监理成果物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监理周报、会议纪要、合同审核意见、项目联系单、各环节监理意见、沟通机制、文档要求等。

(三)项目设计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1.质量控制

(1)监理机构应建议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充分考虑目标系统与现有系统的兼容性和互操作性;

(2)监理机构应审核设计文件与项目需求的符合性;项目关键技术的实现方法、流程及技术保障措施的合理性;项目实施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及其文档的完整性;

(3)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组织专业人员初审项目设计方案,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

2.进度控制

(1)承建单位提交项目进度计划报审表后,应审核项目进度计划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各阶段工作成果的判定依据及其可操作性,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

(2)监理机构应根据承建单位项目进度计划,确定阶段性进度监督、控制的措施及方法,作为监理细则的内容。

3.投资控制

(1)监理机构应依据招投标文件、建设合同,审核项目计划、设计方案中所说明的建设目标、范围、内容、产品和服务,对可能的投资变化,向采购人提出监理意见;

(2)监理机构应控制设计变更,变更应由三方达成共识,并做备忘录。

4.合同管理

(1)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采购人或承建单位合同变更的申请,协助保持合同、协议及其附件内容的实效性、一致性;

(2)监理机构应及时会同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对合同的变更做备忘录。

5.信息管理

(1)监理机构应与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并要求各方在项目工作中贯彻执行;

(2)监理机构应对设计阶段三方共同参与的过程和活动做项目备忘录并由三方签认;

(3)监理机构应要求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妥善保管有关的文档资料;

(4)监理机构应妥善保管项目设计阶段的文档,如项目计划、设计方案及监理文档,并监督检查项目文档的时效性和可用性;

(5)监理机构应对项目中各方提出保密要求的信息实施保密,尊重各方的知识产权。

6.协调

(1)监理机构应与采购人、承建单位确定设计阶段的协调形式和方法,如监理例会和专题会议等,并在项目过程中执行;

(2)监理机构应协调采购人调动适当的资源,配合承建单位完成设计前期的调研工作;

(3)监理机构应对设计阶段出现的变更提出监理意见,协调采购人和承建单位达成一致;

(4)监理机构应对协调结果做备忘录。

7.产出物要求

监理成果物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监理周报、会议纪要、设计文档类监理审核意见、监理工作联系函、监理通知单、项目备忘录。

(四)项目实施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1.质量控制

(1)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质量管理计划申报表并签署意见;

(2)监理机构应组织采购人、承建单位召开项目实施准备会议,做出会议纪要,并经三方签认;

(3)监理机构应组织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实施方案从实施方案与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实施方案与合同、设计方案和实施计划的符合性;项目实施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是否满足项目建设需求等方面把关出具监理审核意见;

(4)监理机构对承建单位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进行验收,对验收结果作记录,并经三方签认;

(5)监理机构应检查承建单位项目实施状况、人员与实施方案的一致性;

(6)监理机构应执行阶段性质量监督和控制,并做监理日志;

(7)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关键环节的实施申请,审核其合理性后签认并报采购人批准;

(8)监理机构应审核项目变更申请,保证项目总体不受影响;

(9)监理机构应处理实施项目出现的各种质量事故;

(10)监理机构应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应及时向承建单位签发停工令,并报采购人。

2.进度控制

(1)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项目实施计划的合理性及实施计划报审表,并签署审核意见;

(2)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开工申请,并检查项目准备情况,签发开工令报采购人签认,通知承建单位开始实施项目;

(3)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阶段性进度计划报审表;

(4)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确保实际进度与计划的一致性,并及时处理项目延期申请;

(5)监理机构应审查进度纠偏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签发监理通知单,报采购人,并要求承建单位按计划进行修改。

3.投资控制

(1)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项目阶段性报告和付款申请,签发项目款支付意见,报采购人签认;

(2)监理机构应审查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等方面的变更,并做项目备忘录;

(3)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各种索赔申请。

4.合同管理

(1)监理机构应监督合同执行情况,定期向承建单位、采购人提交监理报告;

(2)监理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参考变更文件及其他有关资料,按照建设合同的有关条款,对项目变更范围、内容、实施难度以及变更的投资和工期做出评估,处理项目实施中的各种变更并报采购人批准;

(3)监理机构应及时协调合同纠纷,公正地调查分析,提出监理意见。

5.信息管理

(1)监理机构应妥善管理实施阶段中所产生的开工令、停工令、监理通知、监理日志和项目备忘录等资料;

(2)监理机构应对项目实施阶段三方共同参与的过程和活动做项目备忘录,并由三方确认;

(3)监理机构应监督采购人和承建单位按照既定的要求编制和管理项目文档。

6.协调

(1)监理机构应与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共同建立实施阶段协调的机制;

(2)监理机构应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专项问题,做出会议纪要,并提交采购人和承建单位;

(3)监理机构应协调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对项目变更的范围和内容等达成一致性;

(4)监理机构应协调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对索赔意见达成一致;

(5)监理机构应协调采购人配合承建单位的项目实施。

7.产出物要求

监理成果物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开工令、复工令、停工令、项目款支付证书、监理周报、会议纪要、监理月报、实施文档类监理审核意见、监理工作联系函、监理通知单、项目备忘录、设施设备验货台账、设备加电检查记录、专项项目监理报告等。

(五)项目验收阶段监理的工作内容

1.质量控制

(1)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初验申请,审核初验的必备条件,签认后报采购人签认;

(2)监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审核承建单位验收计划及方案,明确验收目标、各方责任、验收内容、验收标准、验收方式和验收结果等内容,审核后签署意见;

(3)监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对初验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评估,并确定整改要求和验收方式;以监理通知单告知承建单位。必要时组织重验;

(4)监理机构应敦促承建单位根据整改要求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过程;

(5)监理机构应与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共同对初验结果进行确认,并共同签署初验合格报告;

(6)监理机构应监督系统的试运行;敦促承建单位解决试运行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

(7)监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

(8)监理机构应对项目中的关键性技术指标,要求承建单位出具第三方测试机构的测试报告,第三方测试机构应由采购人和监理机构同意;

(9)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培训,并对培训进行评估。

2.进度控制

(1)监理机构应对验收阶段进度安排提出监理意见;

(2)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初验、终验和项目整改计划的可行性,并以通知单的形式告知采购人和承建单位;

(3)监理机构应要求采购人和承建单位以初验合格报告作为启动试运行的依据,以终验报告作为项目验收结束的依据。

3.投资控制

(1)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阶段性付款申请,并根据合同规定签发项目支付意见;

(2)监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进行项目结算。

4.合同管理

(1)监理机构应及时向采购人、承建单位通报建设合同、协议及相关变更所规定项目内容的执行情况,提出监理意见;

(2)监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和承建单位签署其他补充协议。

5.信息管理

(1)监理机构应管理项目验收阶段文档;

(2)监理机构应敦促采购人、承建单位按照事先约定,编制、签署和妥善保存验收阶段的项目文档;

(3)监理机构应督促采购人、承建单位及时整理项目文档;

(4)监理机构应整理与项目有关的全部监理文档,并提交采购人。

6.协调

(1)监理机构应协调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在验收计划、验收目标、验收范围、验收内容、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等方面的一致性,填报项目备忘录,并经三方签认;

(2)监理机构应协调采购人配合验收阶段的工作;

(3)监理机构应及时填报验收阶段的项目备忘录,并经三方签认;

(4)监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完成项目文档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7.产出物要求

监理成果物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复工令、停工令、项目款支付证书、监理周报、会议纪要、监理月报、实施文档类监理审核意见、监理工作联系函、监理通知单、项目备忘录、设施设备验货台账、设备加电检查记录、专项项目监理报告、测试记录、初验报告、试运行报告、完工移交书、项目竣工报告。

(六)售后服务要求

在规定的项目质量保修期限内,负责检查项目质量状况,组织鉴定质量问题责任,督促责任单位维修或整改。

六、监理团队要求

要求监理单位具有较强的实力,并能统揽全局,能有效地组织、协调、监管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方面的工作,使本项目质量达到一流水平,工期得到保证,成本得到控制。

要求针对2021年四川省环境信息化项目设立总监1名,总监代表1名,长驻现场监理工程师1名,文档管理员1名,各项目集中调研、开发测试、阶段性验收准备时应增加驻场人数,确保满足各项目同时推进的要求。

现场服务的项目总监和长驻现场监理工程师需和投标文件响应一致,接受业主单位考勤管理,不得更换,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需更换的,必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更换的原因、替代人员的资质等,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

1、项目监理部须编制监理规划,应包含目标规划、动态控制措施、监理纪律守则和人员的定岗、职责等;根据建设方确定的项目分组情况,配置固定专门的监理人员。

2、参加项目的总监必须具备五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并具有高级项目管理执业资格。

3、项目监理部及其人员需自行配备交通、通信、生活、办公、检测等设备、设施或仪表,以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4、项目监理部须协助业主收集、整理、归纳项目资料,并且形成电子文档。

5、从事项目监理活动能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

6、监理单位应根据项目情况,制定适宜的表格来加强对设计、实施、验收的控制力度,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面:

针对关键环节,制定项目进度计划详表,在监理规划中报送;

监理周报、月报;

主要工作量记录表,在监理月报中报送;

安全情况记录表,在监理周报中报送;

其它现场验收表格。

整改方案审核意见范文第2篇

关键词:吉林省;财政监督机制;法制建设;推进路径

中图分类号:F812.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2.0708.04 文章编号:1672-3309(2012)0708-10-05

一般而言,机制法制建设特别是系统建设,首先要具有明确的理念、健全的制度、规范的操作等基本要件,然后致力于将其内化为人的素质,内化为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相应关系和相互联系,进而再外化为人们之间相应的行为方式和习惯。在健全和完善吉林省财政监督机制法制建设的实践过程当中,除了需要进一步改进财政监督工作的程序和流程外,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等方面也需要进一步的革新和完善,从而实现全省财政系统长期稳定和高效运行的最终目标。

一、努力构建“四位一体”的财政监督体系

财政部门主要是通过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按照计划执行预算以及编制决算,进而安排财政性资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活动;各级各类财政预算单位具体负责依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计划和方案,财政业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审核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国库负责落实按照相关批复和指令及时、足额地拨付款项。因此,吉林省财政监督机制应当贯穿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决算的整个过程和整个程序,要充分有效地协调各个部门关系,将内外监督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切实地保证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和整个程序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一)构建财政预算编制法律监督机制

预算编制是整个财政资金运行的起始点,因此,加强对预算编制的监督工作和监督力度,可以有效地实现从源头上防止财政资金的滥用和低效,也切实体现了财政监督方式方法的合理转变,即从侧重于“事后检查”向“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相结合转变。与此同时,预算编制的监督效果也可以为预算执行监督、预算决算监督提供重要的制度标准和制度框架。在此,预算编制的财政监督主要是通过全省各级财政监督部门,对预算单位上报预算的备案(外部监督)和对财政业务管理部门的审核结果的复核(内部监督)来具体实现,其操作程序和流程如图1所示。

具体而言,第一,按照各级各类部门预算“两上、两下”的编制程序和编制安排,首先由预算单位根据预算编制的标准和预算编制的要求,具体编制出本单位的相关预算,并报送到财政业务管理机构进行相关的审核(1审核)。与此同时,将之抄送到专职的财政监督机构进行备案备查(1备案);第二,单位预算安排一经财政业务管理机构审核之后,即送达到相应的财政监督机构,财政监督机构对送审的单位预算(内)和已经备案的单位预算进行再次的检测(外);第三,财政监督机构签署审核意见后,交由具体的财政业务管理部门来处理;第四,财政业务管理部门汇总后,上报人大机构进行审批;第五,人大机构批准预算的同时,还必须向社会全面公开,并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第六,财政业务管理部门依据人大机构批准的预算,批复各项预算,同时抄送财政监督机构。

(二)构建财政预算执行法律监督机制

预算的执行是各级政府部门运用财政资金,为社会提供各种公共产品和各类公共服务的过程。这一过程是否科学、合理和规范,直接关系到吉林省各级政府部门提供公共产品的质量和公共财政职能作用的发挥程度,因此必须予以高度的关注和重视。由于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涉及到预算单位、财政业务管理部门、国库、供应商等多个方面的利益协调和关系配合,因此,不仅需要财政监督业务管理部门按照计划批复,还要进一步跟踪财政资金的运行情况,检查预算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的相关情况,其操作程序和流程如图2所示。

具体而言,第一,预算单位向财政业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用款;第二,财政业务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第三,财政机构根据预算并结合预算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回复相关意见;第四,财政业务管理部门做出批复后,立即通知国库拨款,并交财政监督机构备案;第五,监督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财政资金入库是否及时,金额有无异常变化,拨付金额是否按照预算执行,拨款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相关款项是否按照已经审批单位的用款计划及时地拨付,等等;第六,国库按照既定计划进行相关拨付;第七,监督预算单位按照既定预算执行,其内容包括以下方面:单位有无其他收入来源,能否全部纳入到财务管理与核算范围,资金的运行是否按照规定执行,等等。

(三)构建财政预算决算法律监督机制

预算决算是财政预算的实际运行结果。在财政决算过程当中,不仅要考查财政资金是否在按照既定的计划运行,更要考核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问题,对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进行全面地评估,同时对被监督单位的管理提出相关建议。因此,需要建立一套科学、适用、有效的评价体系。

一方面,建立健全针对财政支出运行过程的财政监督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两大目标:(1)安全性目标。要求财政支出能够严格地按照预算及时、足额地拨付到所规定的项目或是用途上,具体分为四个指标:一是资金支出安全性,即财政支出符合相关制度及规定,不能出现“体外循环”等不良情况;二是预算约束指标,即资金的支付和使用不能超过预算所规定的额度和方向;三是程序安全性,即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相关的资金拨付;四是资金风险控制指标,即从微观层面上财政预算单位或国库行不能违规向其他账户划拨资金,从宏观层面上财政预算资金规模不能超过财政资金的供应能力和水平。(2)规范性目标。要求通过财政收支指标、财政收支行为、财政收支程序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比较,具体分析和合理评价财政支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预算编制方面,包括预算总支出、各项目支出及增长速度、定员定额标准等内容;二是预算执行方面,包括预算资金拨付程序、各项目进度、资金拨付进度、预算追加程序、金额等内容;三是决算方面,包括各项预算执行数与决算数之间的对比、执行过程是否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内容。

另一方面,建立健全针对财政支出运行结果的财政监督指标体系。针对财政支出运行结果的监督,主要是通过相关的绩效评价指标,对财政支出项目的效益做出科学客观的评价。在此,主要有三个具体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以及生态效益指标。对此,测量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效益法、最小成本法等。

(四)构建财政预算内部监督法律监督机制

财政内部监督是一种预防机制和自我约束的内部控制机制,它是各级财政部门内部管理水平的自我检查和自我评价活动。建立健全财政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就要不断加吉林省吉林省各级财政业务机构制度建设、内控机制和履行职责等内部管理情况的监督力度,以便及时地发现和纠正各种财政管理和财政运行活动当中存在的问题和纰漏,更快、更有效地查找和堵塞相关漏洞,从制度上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水平,起到规范管理和预警防范的积极作用。吉林省各级各类专职财政监督机构对财政部门内部各部门的监督,则主要体现在对外监督过程当中与其他业务处室的配合和制衡等方面。为了把财政内部监督的难度降到最低程度和水平,全省专职财政监督部门应当切实转变财政监督理念,将以往的“纠错式”监督转为“服务式”监督。与此同时,进一步改变财政监督方式,即由原来的按财政监督对象分组,转变为按财政监督流程分组。具体的操作程序和流程如图3所示。

具体而言,第一,吉林省财政部门各业务处室和专职财政监督部门均有责任监督财政预算单位的用款情况和用款行为,各级财政预算单位均有义务将用款信息及时准确地反馈给相关部门及机构;第二,依据业务部门反馈的相关信息,各级财政监督检查组可对业务处室进行相关的检查和取证,并据此给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第三,吉林省各级财政监督检查组将相关的检查结果送达到财政监督认定组;第四,财政监督认定组对具体问题进行再次审核,对财政监督检查组的检查结果进行相关确认,并对各业务处室的相关行为依法做出判定;第五,财政监督认定组将判定结果送达到财政监督审理组;第六,财政监督审理组经审理后给出相关的处理意见,并以书面方式通知给被审理处室;第七,被审理处室对自身所存在的问题给予及时解答,并给出相关的处理方案和整改方案;第八,财政监督审理组汇总资料后,及时准确地向有关领导汇报。

二、努力构建覆盖收支全程的财政监督机制

(一)税收收入监督机制

众所周知,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其征收效果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的运行能力和水平。因此,不断加强和强化财政收入监督能力及水平,能够很好地促进和强化财政预算执行监督,能够切实保障好财政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另外,建立稳定的财政收入保障机制,还可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财力基础。虽然目前吉林省税务机关内部设有税务稽查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从事税务检查工作,但是税收稽查只是税务部门的内部监督,还需要来自财政部门的外部监督来补充。对此,财政监督机构主要从税源方面入手,辅之以相应网络实施监控系统,这样可以对一些重大的税收项目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检查工作。具体的操作程序和流程如图4所示。

具体而言,第一,事前阶段。(1)吉林省各级财政监督机构,要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到各级各类税务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包括:前期税收征管质量,各个税种的收缴、拖欠、减免金额,以及新出台的税收政策等;深入到省内各基层单位进行实地走访和调查,把握住税源的第一手状况,主要包括企业各项财务指标及其近期经营状况等。依据这两方面的信息,再行确定进行和实施财政监控的重点和要点。第二,事中阶段。(2)有效利用“税收监测系统”(即构建总体税收收入的时间序列模型和各个税种的多元回归模型),以便对省内各级各类税务机关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实时的监控和管理;(3)对相关的重点企业和单位实施定向式监控;(4)将相关的调查结果及时准确地告知给相应的税务部门。第三,事后阶段。(5)对相应的税务部门进行财政监督的一个主要目的是,及时有效地纠正税务部门相关工作当中的各种漏征、漏缴、违规减免等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予以补征,(6)向相关企业及相关单位提出详细和具体的管理建议,同时对所查出的税收按级次及时进行监缴入库。

(二)非税收入监督机制

目前,我国的非税收入数额巨大,而且长期处于无序膨胀、管理失范的状态,这一点在吉林省也比较突出。对此,省内相关部门正在进行相应的规范和改革,当务之急是妥善解决非税监督当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症结。从近期目标而言,应当以规范省内各级政府部门的非税收入行为作为核心要点和切入点,以尽快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规制度、明确自责、健全监督机制作为非税收入监督的主要内容,在不断的探索当中逐步建立健全相应的非税收入监督运行机制。

(三)财政支出监督机制

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监督力度,要进一步推进和实行与部门预算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收支两条线”制度等改革相衔接、相配套、相同步的监督改革和监督措施。在大力开展安全监督、合规监督的基础上,把有效性监督始终贯穿于全省财政支出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过程当中,全面确保财政支出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财政支出涉及到财政预算单位、财政预算编制部门、国库等多个部门和单位,为此,要通过细致仔细的调查和研究,及时准确地了解到省内各个部门的业务处理情况和进展状态,根据相关的反馈信息来确定相关的工作重点。与此同时,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当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以及吉林省财政体制改革事项和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等内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调研活动。具体的操作程序和流程如图5所示。

具体而言,第一,事前阶段。(1)预算编制部门要及时准确地向全省各级财政监督机构提交有关的支出计划和支出方案;(2)对支出计划和支出方案进行相关的审核;(3)通过“两上两下”的财政预算编制程序,财政预算编制部门的支出预算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复,同时被送达到财政预算执行部门(国库处),并送达到财政监督机构进行备案。第二,事中阶段。(4)财政预算单位向国库处申请资金;(5)国库处征求财政预算单位业务主管部门的相关意见及建议;(6)业务主管部门根据财政预算单位的资金需要、工程进度、配套工作进程等实际情况,得出财政预算单位的实际资金需求量,并及时回复给预算执行部门;(7)国库处结合预算编制数(3)和业务处回复数(6)进行相关的审批,并及时通知支付中心拨款;(8)支付中心按照审批金额及时拨付给与财政预算单位有经济往来的个人或供应商。第三,事后阶段。(9)对财政预算单位进行执行式监控;(10)对财政预算单位进行相关的会计监督;(11)根据财政预算执行监控过程当中的相关反馈信息,选择重点业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12)财政监督部门及时有效地掌握相关信息,对财政预算执行部门进行再监督。

(四)会计监督机制

会计监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赋予给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责。简而言之,会计监督是围绕“遏制会计造假,规范会计秩序,服务宏观管理,维护公众利益”的核心目标,借助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不断强化和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行政监督能力及水平。通过这些监督检查工作,不断促进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中介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及时有效地整顿和规范我国的财经秩序,从而为全省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营建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市场氛围。健全和完善吉林省会计监督机制的操作程序和流程如图6所示。

具体而言,第一,检查省内注册会计师年检及其培训情况;第二,在省内企业聘请的注册会计师的积极配合下,检查省内各企业财务状况;第三,向省内企业提供相关服务,主要包括:组织企业领导学习相关的财务知识和财务政策,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督促企业实行财务报告内部公开制度等;第四,通过对省内各企业的相关检查工作,及时有效地掌握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和执业水平;相关企业可以通过财政监督部门的检查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到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质量和业务能力,一旦出现问题,可以提出相关的索赔要求;第五,综合(1)和(4)的情况,将有关信息及时准确地反映给吉林省注册会计师认证管理机构;第六,由吉林省注册会计师认证管理机构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注册会计师进行相关评定,做到奖惩并施。

三、大力推进和不断深化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

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为财政监督提供了便利条件。通过不断建立健全省级财政信息共享机制,可以有效降低实施财政监督的成本,从而更好地实现财政监督目标。吉林省财政信息系统应当可以全面追踪和监测到财政资金运行的全过程,逐步建立从财政收入的取得到财政预算支出的申报、拨付、使用的全程跟踪监督机制。此外,还要结合“金税工程”、“金财工程”等建设及改革,不断开发适合吉林省省情的财政监督管理软件,如财政信息采集系统、信息分析系统、财政违纪预警系统等。

具体而言,第一,近期目标。主要是依托财政核心业务软件,进行科学合理的资源整合和二次开发,不断开放查询功能,通过实时查询等技术手段,更好地实现网上监控。逐步改进和转变财政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初步实现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第二,中期目标。在不断开放查询功能,进一步开展实时监控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一个科学合理、制约有效的网上监督框架和体系。主要包括:一是建立和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二是建立健全项目库和绩效评价信息库;三是建立包括分析预警、绩效监督等功能在内的财政监督管理子系统。第三,远期目标。继续加强与审计、税务、海关、金库等有关监督部门的联网监察工作,进一步丰富和拓展网上监督系统。一是延长外部监督链,将财政监督的触角向预算单位进一步延伸;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等有关机构的再监督。目前,吉林省各级人大及常委会正大力推进财政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基本上明确了财政监督的原则、方向和操作程序等内容,在财政监督实践上已经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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