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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绩效考核办法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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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绩效考核办法细则

幼儿园绩效考核办法细则范文第1篇

一、加强督政工作,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

1.做好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准备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查自评,做好办学条件、教师队伍、教育质量等相关数据的统计、监测,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工作职责,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做好准备工作。

2.迎接省教育工作示范区复查。根据省教育工作示范区评估标准,指导督查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和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整改任务,确保顺利通过复查。

3.迎接省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市教育目标绩效考核。督导落实教育投入法定增长、普通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指标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4.强化各街道办事处年度教育工作目标考核。根据区委、区政府综合考核要求,结合全区教育年度工作重点,研究制定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考核办法,加强过程监督和年终考核,推进街道教育工作再上新水平。

5.抓好区普通教育、职成教育、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督查。联合区政府督查室督查各单位责任目标落实情况,并重点督查学前教育目标完成情况,确保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二、加强督学工作,推动素质教育深入实施

6.开展学校发展社会化评价。制定实施《关于在全区中小学开展学校发展社会化评价的意见》,利用网络平台,建立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学校发展社会化评价机制,多方位、多层面了解、指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7.抓好省素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做好创建工作的宣传、自评和申报,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省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提升中小学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8.做好局属各单位、各街道教委办教育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研究制定局属各单位、各街道教委办教育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意见及考核细则,实行工作目标进展情况过程性检查督导与年终实地测评考核相结合,及时发现和解决学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9.做好办学(园)水平发展性督导评估工作。继续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办学(园)水平发展性督导评估工作,充分调动学校、幼儿园依法办学(园)、自主发展的积极性,保障学校、幼儿园三年发展规划落实和素质教育全面深入实施,推动区域内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对2012年办学水平发展性督导评估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导。

10.加强办学行为经常性督导。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加强办学行为经常和随机性督导,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全面规范办学行为。

11.做好体育卫生工作专项督导。对学校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推行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阳光亮眼”计划进行专项督导。

三、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提高教育督导工作能力

12.完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职能。出台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为主任的区教育督导委员会,研究和协调解决教育督导工作的重大问题;制定督导委员会工作制度和《政府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方案》,建立完善政府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自评和报告制度。

幼儿园绩效考核办法细则范文第2篇

为适应月湖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小学教师提出的新要求,根据国家、江西省中长期教育发展和规划纲要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7号《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二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实施意见的通知》(赣教发〔2011〕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江西省中长期教育发展和规划纲要,紧紧围绕实施素质教育战略主题,以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以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以提升培训质量为主线,坚持非学历教育与学历教育相结合,学校教育与现代远程教育相结合,集中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模式,通过培训,建立起师德高尚、理念先进、结构合理、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为促进我区基础教育,尤其是农村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师资保障。

二、基本原则

从我校教师队伍实际出发,坚持“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分层培训”的原则,分类别、分层次、分阶段、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教师培训工作。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教师队伍师德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的提高。

三、总体目标

以“国培计划”为引领,“省培计划”为拓展,市、区培训为主体,校本研训为基础,远程培训和集中培训为主要方式,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全校教师进行分类、分层、分岗培训,全面提升教师素质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城乡均衡、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一)扎实开展桥东小学教师全员培训

全员培训是面向所有教师的培训,是教师培训中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培训项目。“十二五”期间,凡是在教学岗位上的教师都须参加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将师德师风、新课程、教学基本功、现代教育技术等作为全员培训的重点内容。培训形式以校本培训为主,区内集中培训和区外培训为辅,集中培训与远程培训相结合。校本培训主要安排在教学期间和暑假期间,由学校组织;校本研训要适应各类、各岗位教师个体专业发展的需要,促进教师将教育教学理论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问题,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要明确研训目标,建构研训内容,采取有效研训形式与方法开展研训活动。要加强校本研训的专业引领,加强教师自我研训的引导,通过有效的制度和科学的评价提高教师参与研训的自觉性。区内集中培训主要安排在暑假期间;区外培训按省厅、市局要求组织。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研修,不断提高教师专业化发展水平和教育实践能力。

(二)切实加强校长培训

校长需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任职资格培训和提高培训,每五年在职校长必须接受国家规定时数的提高培训,并取得“提高培训合格证书”,作为继续任职的必备条件。通过有计划地组织校长外出培训,促使校长创新管理,特色办学,加快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争做骨干校长。

(三)切实加强中层干部培训

认真组织校中层干部参加省、市组织的任职资格培训和提高培训。加快骨干中层干部培养,遴选责任心强、办学理念先进、工作成绩显著、社会影响好的中层干部外出培训。通过有计划地组织中层干部外出培训,促使中层干部创新管理,特色办学,加快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努力培养一批骨干中层干部。

(四)大力加强班主任培训

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根据新时期对班主任工作的新要求,切实加强班主任工作基本规范、班级活动设计与组织、班级管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相关教育政策法规等专题培训,不断增强班主任教师的专业素养和班级管理能力。

(五)精心组织骨干教师成长培训

骨干教师培训分三个层次。一是培训校级骨干教师。学校以提高课堂效益为重点,通过课堂教学研讨、专业发展研修、同伴互助、网络平台等培训形式,定向培养学校学科骨干教师,每年每校每学科要培养学科骨干教师1-2人。二是培训区级骨干教师。通过专家指导、校际合作、区外集中培训等培训形式对学校培养的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养和指导,培养区级骨干教师。三是组织骨干教师提高培训。在区级骨干教师中,遴选师德高尚、专业功底扎实、科研能力突出、教学风格鲜明、发展潜力较大的中小学骨干教师,围绕政治素质、专业水平、科研引领等方面,通过选送到省内外重点高校集中学习、知名中小学校跟班锻炼等形式进行骨干教师提高培训。

(六)切实加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

加强英语薄弱学科教师在岗自修,提高专业水平。在校本研修中强化英语学科教师培训,使英语学科教师不断在实践中提高教学水平。根据实际需要,完成好上级安排的英语学科教师外出培训。

(七)加大桥东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力度

以教育部《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为依据,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开展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全员培训(初级培训、中级培训、高级培训)。通过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提高教师对教与学过程及相关资源的设计、开发、利用、管理和评价水平,全面提升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

(八)开展新任教师适应性培训

每年对新录用的教师在上岗前和上岗一年内进行适应性培训,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与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所任教学科的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了解现代小学教育的基本特征,掌握教育教学的基本技能和方法,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要认真分析新教师的实际情况和素质特点,改进新教师培训的方式和内容,加强新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新任教师适应性培训时间不少于150学时,其中校本研训30学时。新任教师参加适应性培训后,还须参加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岗位培训。

(九)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重点帮助教师熟悉《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提高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应对学校学生安全突发事件的方法。促进桥东小学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十)进一步抓好学历提高教育

鼓励在职教师,特别是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的教师通过在职学习、函授、远程教育、自学考试等多种学习途径提高学历水平。重点加强教师的学历培训。到2015年,力争全校教师学历达标率为100%。力争我校教师全部达到专科以上学历。

四、建立健全培训制度

1.完善五年一个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实行《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电子证书》登记制度,规范教师培训证书管理。建立教师培训管理档案,逐步实现教师培训管理信息化、制度化。

2.建立严格的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制度。教师在五年周期内,需修满规定学分(学时)的培训课程,并建立教师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教育课程衔接、学分互认的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培训领导机构。学校成立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培训规划的执行和落实。由校长任组长,具体牵头负责教师培训和管理的各项业务工作,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二)明确培训工作职责。明确教师培训工作职责,确保教师培训工作有序进行。建立健全教师培训培养档案,根据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和选派教师参加培训,确保顺利完成培训任务。

(三)加强培训过程管理。要健全培训的考勤制、考核制、跟踪管理制、激励约束制、检查评估制等规章制度,确保集中培训和校本培训的有序运行。注重培训教学质量管理,提高授课教师水平,注重培训过程,严格教学管理,强化培训考核,使培训取得实效。对参加培训的教师实行跟踪管理,随时掌握培训培养工作动态,指导教师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学习,取长补短,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加强参培教师的后续管理,教师培训后,要将所学知识综合提炼,应用于自己教学实践,并扎实开展校本培训。

幼儿园绩效考核办法细则范文第3篇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发展,坚持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重点,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努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市职业教育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基本概况

截止2015年底,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共57所(公办40所,民办17所),教职工6514人(专任教师5165人),在校生81204人,年招生规模4万人左右,毕业生就业率95%以上,设备总值28245万元。国家级改革发展示范校5所(数量全省第二,唐山6所),国家级、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分别为10所、18所,省名牌中等职业学校项目建设学校11所(数量全省第一),国家级、省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分别为1个、3个,省级骨干专业29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

其中,主城区33所(公办19所,民办14所),公办学校中,市教育局直属学校4所(市职教中心、二职、四职、六职),市属中专学校4所(工业学校、农业学校、一财校、二财校),部门行业企业办7所(市卫校、建筑中专学校、理工学校、轻化工学校、纺织中专学校、工贸学校、城建中专学校),其它学校4所(技师学院交通学校、艺校分校、学院中专部、电大中专部)。

县域24所(公办21所,民办3所),公办学校中,市属师范学校3所(学院武安分院、大名分院、曲周分院),县级职教中心16所,部门行业企业办2所(永年卫校、峰峰卫校)。

(二)发展情况

1.资源整合情况。2006年,市政府投资近2亿元新建了占地近250亩的市职教中心,并将市一职、四职、职业工业中专、邯邢冶金矿山局技工学校整合重组并入新校,当年晋升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7年,市政府拟在主城区南部建设具备一流办学条件和实力的职业教育示范园,但由于种种原因,至今没有实现。2016年,以工程大学整体搬迁为契机,按照市政府要求,市教育局拟定了《关于中专学校资源整合的建议方案》,拟整合主城区8所中专学校和3所学院分院,分别建设科技学院、商业学院、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目前,方案已经提交市政府研究。

2.经费投入保障情况。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2015年,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教育部门办)财政性经费投入达6.61亿元,比2014年增加0.93亿元;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达8325.62元,比2014年增长32.19%。同时,自2008年起,市、县两级设立了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市本级每年设立1000万元专项经费,人口在50万以上的县(市、区)设立100万元专项经费,人口在50万以下的县(市、区)设立50万元的专项经费。我市还积极落实按每人每年1元标准安排成人教育费用的政策。

3.师资队伍建设情况。截止2015年底,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总计6514人,其中专任教师5165人。专任教师中,文化课教师2261人,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师2904人,“双师型”教师1435人,占专任教师的27.8%。

4.校企合作情况。为加强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合作,我市出台并于2014年6月1日起施行了《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建立了政府主导、校企互动、行业指导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全市中职学校先后与200多家市内外企业开展了订单培养、联合办学,为企业培养了大批实用型人才,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县职教中心和成安县职教中心被省认定为校企合作试点校。

5.招生就业情况。2015年完成中职招生32060人,数量居全省第二位;职普比40:60,居全省第四位。2015年全市中职毕业生数为19533人,就业人数为18684人,就业率为95.65%,对口就业率为75.13%。

6.农村职业教育发展情况。我市国家级、省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分别为1个、3个,全市共16所县级职教中心,199个乡镇成人学校,2015年招生人数15699人,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能力达到10万人以上,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达到30万人次以上。自2009年起,通过开展“送教下乡”活动,全市共计培训2万余人在乡务农人员,深受农民欢迎,被誉为“启民智、授民技、帮民富、化民风”的惠民工程。2015年,省教育厅又安排我市4所国家级示范校招收1000名“送教下乡”学员,实际招收1156人。今年,涉县职教中心被确定为省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工作试点学校。

(三)主要做法

1.突出战略地位,落实主体责任。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政策措施,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一是强化各级责任落实。我市将职业教育工作情况纳入对县(市、区)主要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市教育局也出台了专门的考核办法和监测意见,加强了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县级职教中心的考核和监测,监测结果全市排名并向社会公布。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市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不定期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是加大督导巡查力度。我市建立了职业教育工作定期巡视检查制度,把职业教育督导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职业教育的评估检查。四是实行年度通报制度。我市实行职业教育发展状况年度通报制度,接受人大、政协及全社会的监督和指导。

2.加大经费投入,提升基础能力。我市各级政府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的政策,大力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14所学校获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另外,各县(市、区)积极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新建扩建职教中心,广平县投资2.5亿元新建职教中心,新校区占地面积402亩,建筑面积90000多平方米,目前正在建设中。曲周和肥乡也正在规划新建职教中心。

3.加强内涵建设,提高育人质量。一是深化校企合作,改革办学模式。大力推行了引企入校、前校后厂、校企一体化等办学模式,广泛开展了工学结合、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举办教育与企业、行业技能型人才培养主题论坛和校企合作洽谈会等多种形式,组织职业学校与企业对接,构建校企合作平台。二是调整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建设。拟定了《主城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调整方案》,科学合理地调整专业设置,形成了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专业体系。开展了市级骨干特色专业评估活动和省级骨干特色专业创建活动,先后创建省级骨干专业29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三是加强师资培训,促进专业成长。以“双师型”教师培养为重点,实施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5年,组织国家级专业骨干教师、省级骨干教师等各类培训近500人次。同时,广泛开展信息化教学设计和说课大赛、德育课教师教学设计和说课大赛、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等活动,大批教师获国赛、省赛一、二、三等奖。四是加强课程建设,推进教学改革。全面深化教学改革,适当压缩文化课比例,大幅度增加实践技能课程,加强实践和实训教学环节,开发了一批符合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和职业教育规律的校本教材。实施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行动计划,深入开展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场景教学、模拟教学和岗位教学。五是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制定了《市中等职业学校常规管理办法》、《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评估细则》和《考核细则》,建立了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长效机制,每学期实施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切实促进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我市中职学校对口升学连续十几年领先。六是举办技能大赛,营造良好氛围。定期举办不同层次的职业技能大赛,连续3年承办了省汽车驾驶与维修大赛,先后承办了省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各学校也建立健全了技能大赛制度,定期举办技能大赛,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促进了教学质量提高。七是强化招生措施,扩大招生规模。出台了中职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把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和职普招生比例作为对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考核的重要指标。同时,实施普通高中分流教育,本着自愿的原则,让有意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在升入高二时或高二下半学年转入职业教育,接受两年或一年半左右的职业教育,毕业后参加对口升学考试或就业,扩大中职招生规模。八是加强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各县(市、区)以创建国家级、省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为契机,进一步健全了以县级职教中心为龙头,以乡村化技术学校、农村中小学校、其它培训机构为基础,覆盖县、乡、村的职业教育网络,广泛开展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培训、阳光工程培训、企业职工入职培训、成人教育培训、退伍军人培训、职业资格证书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各类技能培训,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各类农业管理和技术人才。此外,各县职教中心围绕县域农村经济特点,建立了农业技术便农服务平台,设置了便农农村技术网络咨询站,组成专门队伍广泛开展“送教下乡”、“送技术到产业园”活动,使广大农民真正学到了实用的新技术,农民综合素质、职业技能和农业生产经营能力得到了全面提升。九是组建现代职业教育集团,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现代职业教育集团于2015年11月26日正式成立,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了相关政策给予支持,成立了市长任主任的现代职业教育集团指导委员会,集团内成立八个专业委员会,直接负责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等具体工作。现代职业教育集团为市级区域性、紧密型职教集团。是以政府为主导,由中高职院校和相关行业协会、金融科研院所、工商企业等按照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组成的职业教育联合体。集团首批成员单位共有63家,其中,中高职院校24所、行业协会5家、金融和科研院所9家、工商企业25家。十是加强京津冀职业教育协同发展,着力提升我市职业学校办学品质。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的实施,职业教育的发展也迎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2015年12月和2016年1月,市教育局组织19名职业学校校长赴北京跟岗学习。通过跟岗学习和主动对接,6所学校与北京有关职业学校进行了对接,签订了职业教育友好合作框架协议。本月18日,又组织10名职业学校校长赴天津跟岗学习。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大力开展“招校引智”工作,主动与京津职业院校对接,通过整体搬迁、联合办学、设立分校、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将优质教育资源引入,力争引进3—5所京津名校在办分校或附属学校,着力提升我市职业学校办学品质。

(四)存在问题

1.经费投入不足,办学条件较差。虽然近年来我市职业教育投入不断加大,但县级财政投入还不能满足职业教育发展需要,严重制约了农村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同时,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落后,大部分学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仪器设备不达标。

2.职教资源分散,办学规模较小。我市职业教育资源分散,特别是主城区职业学校普遍存在规模小、资源少、办学层次低等问题,缺乏优化组合,急需进一步调整优化。

3.管理体制不顺,办学水平较低。我市中等职业教育主管部门除教育和人社部门外,还包括政府及有关部门、行业和企业办学,涉及主城区11所职业学校,条块分割,多头管理,职能交叉,造成在财政拨款、项目补贴、资源分配、招生政策等经费使用和管理方面不统一,影响了职业教育整体质量。

4.师资数量不足,补充渠道不畅。职业教育师资数量不足、专业教师缺乏、补充渠道不畅是长期困扰职教发展的主要问题。市教育局直属四所职业学校岗位编制数731人,实有教职工569人,缺员162人。市属四所中专学校岗位编制数519人,实有教职工数353人,缺员166人。

5.专业设置不合理,与市场接轨不紧密。多数学校专业设置存在小而全、重复设置、低水平竞争的现象,不能立足于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课程内容和设施设备多年不更新,与企业生产技术水平相距甚远。

6.东部和中西部县域职业教育发展不平衡。东部10县没有国家级改革发展示范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3所,省级重点学校7所,在校生超过1200人的学校只有3所。中西部6县有国家级改革发展示范校4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5所,省级重点学校1所,拥有省级骨干特色专业的学校6所,在校生都超过了1200人。另外,县级财政对职业教育投入和落实相关投入政策方面,中西部县要好于东部县。

(五)工作建议

1.加大经费投入,落实投入政策,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各级政府应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严格落实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政策,严格落实成人教育费每人每年1元的政策,严格落实职业教育发展专项经费政策,严格落实生均公用经费的政策,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提高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同时,要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完善体现职业院校办学和管理特点的绩效考核内部分配机制,研究完善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制度,落实好职业教育科研和教学成果奖励制度,研究制定职业学校经费使用政策,允许职业学校从所收学费中划出30%,作为教育教学教研奖励经费。

2.加大整合力度,理顺管理体制,优化专业布局,提高办学品质。进一步强化政府对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工作的统筹和主导作用,依法落实各级政府、部门、行业、企业和学校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统筹规划职业院校布局,理顺管理体制,除人社部门所属院校外,其他所有职业教育资源(职业院校)统一划归教育部门管理。同时,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兴产业人才需求,统筹区域职业院校专业布局,形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符合行业企业人力资源需求、与区域经济结构相适应的专业体系,推进职业院校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3.畅通补充渠道,优化队伍结构,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综合素质。按照学校专业设置和岗位编制数配齐配足教师,同时安排招聘计划,补充师资数量。允许公办职业学校采取“定编不满编”的方式,划出20%的编制指标用于外聘教师,财政部门要按照核定编制总额划拨教师工资的政策。改进职业院校教师准入制度,健全职业院校多种形式的培养教师机制,全面提升职业学校教师整体素质。

4.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政策,积极发展现代农业职业教育,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以涉农中等职业学校为主渠道,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深化农村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面向“三农”,扎实推进职业教育“送教下乡”和“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支持力度。加大对县级职教中心基础能力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支持力度,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

5.强化督导评估。建立职业教育定期督导和专项督导评估制度,加强对各级政府,特别是对县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情况的督导评估,重点围绕职业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职普招生比例、经费投入保障、办学条件改善、发展水平提升等方面开展督导。督导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县(市、区)主要领导干部进行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完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定期开展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专业教学情况评估,实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推动职业学校加强内涵建设,促进职业学校更好地服务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二、我市民办教育发展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市教育局围绕教育中心工作,紧扣“扶持与规范并重、发展与清理并举”的工作思路,树立“安全、有序、规范、优质”的工作目标,民办教育工作取得了新突破、新成就。

(一)基本概况

目前,全市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853所(幼儿园596所,小学110所,中学22所,中等专业学校17所,各级教育培训机构108所),在校生近40万人,专任教师15000余人,固定资产总值近18亿元。基本形成了涵盖各级各类教育的多层次、多类别、多功能的多元化民办教育体系,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二)主要做法

1.以建章立制为引领,推进规范办学。2011年,市教育局在市政府、市人大支持下完成了《市民办教育条例(草案)》,出台了《市民办学校设置标准》、《市民办学校事项变更核准备案办法》、《市民办学校评估考核细则》、《市教育局进一步明确民办学校管理职责的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从事前审批到事中指导再到事后监管,推进依法治校、依法办学,指导民办学校建立和完善了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学校制度,提高了民办学校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大名县、肥乡县以政府名义出台了《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实施意见》和《民办幼儿园规范管理的实施方案》。

2.以管办评分离为目标,推进体制改革。按照教育综合改革要求,积极探索推进民办学校管、办、评分离,逐步建立现代民办学校管理制度。根据我市实际和民办学校设置特点,依法对审批许可权限和对市直属民办教育集团及民办学校下放属地管理,制定完善了工作方案,主动转变政府职能,调动民办学校举办者、校长自主办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逐步引进社会中介组织参与民办学校多元主体评价,最大限度激发了民办学校办学活力。

3.以严格年检为抓手,推进优胜劣汰。建立了民办学校年检工作台账,制定完善年检评估标准和细则,引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专家、社区、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年检模式,提高了年检的公平性和公正力。近年来,全市通过加大年检力度,共发现问题隐患400余处,提出整改建议190余条,下发整改通知书30余份,依法责令停止招生学校12所,撤销学校5所。

4.以整治非法办学为突破,推进环境优化。近年来,联合综治、公安等有关部门,全市共摸排非法办学544所,清理取缔180所,整改完成256所,并通过晚报、校讯通等形式印发《告家长通知书》和《致家长一封信》5万余份(条)。制作了非法办学停办、取缔法律文书样式,梳理和公示了执法依据。特别是在大名县率先试点推动教育摸排、联合整治、法院执行“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复兴区、丛台区、邯山区、馆陶县、肥乡县、永年县采取多种措施强力推进清理整治工作,阶段性工作任务目标顺利完成,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优化。

5.以优质服务为重点,推进质量提升。一是新审批学校设置达标率实现100%。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方便群众的基础上,严格民办学校设置标准,规范审批程序。近三年,全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新审批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幼儿园和教育机构达标率达到100%。二是深入开展民办学校“学先进,提质量”活动。在民办学校中开展了学习江浙等先进地区教育经验,并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机遇,对标先进公办学校,在学校管理、教学教研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涌现出了育华中学、新曙光小学等办学质量较高、社会声誉较好的民办学校。2015年,我市有5所幼儿园和19名举办者、园长、教师被全国民办教育协会学前委员会授予全国优秀民办幼儿园和优秀举办者、园长、教师称号,数量位居全省前列。三是积极搭建民办教育协同发展平台。2012年,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地方性民办教育协会。近年来,充分发挥学会人才优势和智力优势,积极搭建民办教育发展平台。先后邀请国家知名专家来邯为全市民办幼儿园园长、教师报告讲学,举办了“民办教育高峰论坛”。《晚报》集中时间和版面对我市民办教育办学成果进行了报道、展示。同时,组织专家针对民办学校特点就学校常规管理、教学教研、教师专业发展、校园安全等方面建言献策120余条。四是狠抓民办学校安全稳定。对全市民办学校校安工程和校车安全进行排查整治。期间,摸排全市民办学校校舍893栋,已实施校安工程132栋,并指导县(市、区)制定了民办学校校安工程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确保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设施达标安全。

(三)存在问题

1.优惠政策还未完全落实。民办学校在规划布局、建校用地、税收优惠、经费扶持等方面未完全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优惠政策。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教师在身份和待遇上存在较大差别,教师队伍不稳定。如:《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七条指出:“民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还对民办学校教师在社会保险、职称评聘、获奖评优、福利待遇、退休养老等问题上做出了原则性的法律规定。《省民办教育条例》中第十七条指出“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对民办教育机构在业务指导、教研活动、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定、教师人事档案管理、表彰奖励等方面,应当与国办教育机构同等对待。”由于这些法规对民办教师合法权益主要提供原则性的指导意见,结果在实际操作中大多数民办学校教师按照民非企业职工标准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缴费比例高于公办学校教师,退休后待遇属于企业退休职工标准而不是事业编制退休教师标准,形成“缴费成本高、退休待遇低”的结果。同时,由于事业编制的公办教师和非事业编制性质的民办教师在自身权益方面差异性,使民办老师社会认同感较低,想方设法进入具有事业编制的公办学校,导致使民办学校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公办学校师资培养的培训平台,造成民办学校教师队伍不稳定,严重影响民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2.民办教育投入不足。省、市公共财政支持民办教育的机制还未建立,与民办教育发展相适应的优惠政策也未配套,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和民办教育的投入。

3.非法办学清理取缔难度较大。非法办学整治涉及综治、公安、城管、物价、卫生、工商等多个部门,虽然前期做了大量协调管理工作,但是由于没有专门的执法队伍和刚性的处罚措施,使非法办学整治难以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时而出现反弹现象,影响了对民办教育办学风险的防范和办学行为的监管,也给民办学校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

(四)工作建议

1.建立健全民办教育法治保障体系。建议修订完善《省民办教育条例》,以省政府名义出台《省民办教育管理实施细则》、《省规范和扶持全市民办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省教育、财政、人社、发展改革等部门制定相应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我省民办教育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以《省民办教育管理条例》为核心的地方性民办教育政策制度保障体系,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2.加大民办教育投入,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借鉴北京、深圳、宁波、金华、东莞、太原、潍坊等地经验,建议省财政设立民办教育发展基金,列入省级财政预算,由教育部门统筹使用,财政部门监督管理。同时,对实力强、诚信高的社会人士踊跃投资举办民办教育的,建议以省政府名义给予一定荣誉称号。

3.加大对民办教育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土地政策扶持。建议省市各级政府尽快出台针对民办教育的相关土地扶持性政策,将《促进法》、《实施条例》和《省民办教育条例》有关民办教育土地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让民办教育真正享受和公办学校一样的土地扶持政策。在建设规划、项目审批、土地供给、规费减免等方面使民办学校应该享有公办学校同等优惠待遇。民办学校的校舍建设享受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基本建设优惠政策。民办学校在水、电、气等供给方面享受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政策待遇。二是教师待遇扶持。建议尽快出台我省有关公办民办教师地位平等的具体可操作政策,明确民办学校教师事业编制,对不同学校核定不同数量的事业编制,事业编制中由国家承担的费用部分,主要由民办学校承担,财政可给予一定补贴。逐步探索民办学校教师在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投保,财政予以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以解决民办学校教师的后顾之忧,稳定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完善教师流动机制,避免优秀教师从民办到公办的“单向流动”的现象,公办学校招聘教师根据教学周期规律,提前半年面向社会公告进行招聘,即公办学校须给出所招聘教师在民办学校为期半年的“换岗过渡期”,避免民办学校在教师安排上经常遇到措手不及、打乱正常教学计划的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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