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股权激励机制的好处

股权激励机制的好处

股权激励机制的好处

股权激励机制的好处范文第1篇

【关键词】股权激励 选择动因 影响因素 经济后果

一、引言

股权激励是一种以公司股票为标的,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及其他人员进行长期激励的方式。

美国在20世纪50年代就开始对高管进行股权激励, 2006年以来,中国有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国内也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围绕股权激励在中国上市公司中的运用开展研究。本文将结合国外对股权激励的研究,对我国近几年关于股权激励的研究进行梳理与回顾。

二、股权激励的选择动因

一些学者针对公司是否选择股权激励做出研究,试图找出影响公司选择的可能因素。吕长江等(2011)认为公司是否选择股权激励,从制度背景层面,处于市场化程度高地区的公司、处于非管制行业的公司更有动机选择股权激励;从公司性质层面,民营企业比国有企业更有动机选择股权激励;从股权结构层面,股权结构越分散的公司更有动机选择股权激励;从公司治理层面总体而言,治理不完善的公司更有动机选择股权激励。Chourou et al.(2008)对高管持股对股权激励产生的影响进行研究,也发现股权集中度高的公司,公司股东对管理者的监督较强,会降低对管理者股权激励选择的必要性。

管理者的个人特征也会对公司是否选择股权激励产生影响。高管的年龄越大,公司越有动机对其进行股权激励(Lewellen et al,1987),因为高管年龄越大、越临近退休的管理者越容易出现短视行为,减少对公司长期发展有利的研发支出和投资(Smith and Watts,1982)。

上市公司选择股权激励主要是出于以下考虑:首先,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减小委托问题,使激励对象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其次,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对管理者监督的缺乏,规范管理者的行为;最后,也不排除管理者处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利用股权激励谋求寻租机会。

三、股权激励有效实施的影响因素

选择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最单纯的目的无疑是解决股东与管理者间的问题、提高公司业绩。股权激励在实施环节中会受到多个因素影响其实施的有效性,很多学者对此做出研究。

大股东的控制权会对股权激励的实施产生影响。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相对集中,不仅有股东与管理者的冲突还有中小股东与大股东间的冲突(李豫湘和屈欢,2014)。周仁俊和高开娟(2012)认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对管理层有着明显的监督作用,控制权越高,股权激励效果越好;而民营控股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控制权却与股权激励存在着明显的冲突,控制权越高,股权激励效果越差。此外,大股东持股比例较高时会通过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干预以及利用其投票权满足其自利的目的,这都与股权激励的目标相冲突,从而降低股权激励的效果(Hart,1995)。

管理层的权力大小不仅会在股权激励计划制定环节有较大影响,在实施环节也会有一定影响。陈骏(2010)发现,董事长与总经理的两职合一会使得管理层拥有过高的权利,在非国有控股公司中,管理层权利越大,出现股权激励过度的程度越大,而在国有控股公司中,却呈现相反的状态,管理层权利越大,出现股权激励不足的程度越大。

股权激励首先是为减少股东与管理者间的问题,激励管理者按照股东的意愿经营公司,但这也使得管理者与股东陷入了这个激励计划的博弈之中。

四、股权激励实施后的经济后果

上市公司选择股权激励的最终目的是为提高公司业绩,减少管理者短期行为,股权激励实施后是否能达到这样的效果,有很多学者对此展开研究。

股权激励会通过协同效应提高公司业绩(Kato et al,2005),业绩期权的使用也能使管理者与股东之间联系更为紧密(Kuan and Qin,2009)。林大庞和苏冬蔚(2011)使用总资产报酬率衡量公司平均业绩,研究发现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较未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有着较高的而平均业绩。吕长江和巩娜(2009)通过对伊利股份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分析,发现对于股权激励费用的不同会计处理方式也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同的影响。

Hanlon et al(2003)认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减少管理者的短视行为,减少管理者的盈余管理从而提高公司的长期价值。但很多学者的研究却得出了相反的结论。Cheng and Warfield(2005)发现当公司当年利润过高超出市场预期时,股权激励程度越大的管理者越有可能进行向下的盈余管理,以防止未来公司盈余大幅下跌影响其从股权激励中的收益。在我国证券市场上,投资者较公司的现金流更看重应计利润,因此管理者通过盈余管理影响股票价格,从而从股权激励中获得更多好处(马会起等,2010)。苏冬蔚和林大庞(2010)发现提出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较提出激励计划前,盈余管理行为显著增加。

罗富碧等(2008)还发现股权激励与管理者的投资决策会互相影响,投资通过对公司绩效的影响会影响管理者的股权激励收益,股权激励作为长期激励机制也会影响管理者对投资的选择,其中实行股票增值权的公司的投资量较其他公司更大。

由于我国经济环境的特殊性,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较国外也有一些特有之处,因此,很多学者也在对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进行现状研究的同时,为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发展提出了一些启示:

1.注重股权激励模式的创新。股权激励计划中应融入积极的信号,肯定管理层的业绩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的前景,延续股权激励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2.公司内部治理环境的优化调整。适当弱化经理人的管理权力及大股东的控制力,减少管理层在股权激励计划制定时的自利行为及大股东对股权激励实施效果的不利影响。

3.增加股权激励的信息披露。除对管理层股份支付的会计信息进行披露以外,还应增加上市公司以后预计股权激励的每年摊销的费用额、 股权激励费用对于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影响等信息的披露。

参考文献:

[1]吕长江,严明珠,郑慧莲,许静静.为什么上市公司选择股权激励计划[J].会计研究,2011.

股权激励机制的好处范文第2篇

[关键词] 金融危机;股权激励

2006年中国股权激励相关法规的相继出台和2007年股市的繁荣促使众多中国公司纷纷试水股权激励,而2008年股市的跳水和金融危机下的经济环境恶化又给了这些刚刚尝试股权激励的公司一个沉重的打击。

一、目前上市公司实现股权激励方案面临的情况

1 全球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

2007,2008年正是全球金融危机时期,整个世界经济环境恶劣,很多企业都受到严重的波及,绩效都受到负面影响。不少企业在人力资源方面不仅没有采取有效激励措施,反而精简人员或者降薪,在这样的情境下股权激励对绩效产生的促进作用可能无法显现。

2 在模式选择上,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形式较为单一。资本市场的持续下跌使诸多国内上市公司的长期激励计划,特别是“期权计划”陷入尴尬境地。

根据Wind系统数据统计,截至2009年4月9日,A股上市公司中使用股票期权作为长期激励工具的公司共有104家(其中包括5家复合方式),其中102家有效统计样本中,有56家的股票期权已经处于“潜水”状态(即股票价格低于行权价格),公司期权目前已没有内在价值。一些公司不得不停止实施“潜水期权”,而资本市场的不确定性和期权对股市的高度依赖,使很多人开始对这一方式持怀疑态度,并倾向于后期寻找对市场依赖较小的长期激励方式。

“潜水期权”大批涌现。据Wind系统数据统计,56家上市公司出现“潜水期权”,这和2009年1月份相比,当时近80%的上市公司期权处于“潜水”状态。这里对潜水期权的统计,针对的是所有已经公告期权计划的A股上市公司,但公告并不意味着实施。已经实施且采用股票期权的32家公司(其中包含4家复合方式)中,有14家公司的股票期权处于潜水状态,也就是说采用股票期权的A股上市公司中,有42家公司的股票期权还没有授予就已经“潜水”。造成“潜水期权”原因:

第一、当前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审批时间相对较长。

由于目前中国企业的治理和市场都不成熟,因此政府在审批时比较谨慎,期权激励方案从方案初步形成到最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需要经历较长时间,很多上市公司是在2008年上半年股价已接近历史最高点时公告的期权激励计划,因而导致企业激励成本较高。2006年中国证监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期权的行权价格按照董事会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和前30个交易日收盘平均价孰高的原则确定,在股市持续下跌的情况下,不少股价跌破期权行权价的上市公司在推出激励方案时,股价已经经历过了深幅调整。

第二、大部分期权激励计划是一次性授予的计划,从绩效设定和行权价设定上,部分公司不能很好的规避短期的剧烈波动和风险。

第三、当前国内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与公司业绩相悖,部分原因是公司高管薪酬的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在市场上升时期设计的长期激励计划,这些计划往往在设计上存在一定缺陷,并且没有很好地处理管理层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利益的关系。

第四、公司在进行方案设计时没有慎重考虑自身的特点和激励目的。方案设计有时就直接复制别的公司的做法,因为政策紧,做方案时的首要原则是先通过再说,以先做一期是一期为指导思想。

第五、公司在进行方案设计时未能有效地与公司的战略目标和经营情况挂钩。在确定每批期权的有效长度时也没有充分考虑经济周期和可能的股价波动,有的企业还忽视了股权激励的财务影响,导致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完全实现长期激励的初衷。

3 盲目模仿大公司

一些成长性高、未来预期好,但规模小的中小型上市公司,参照一些行业领先企业的激励方案,却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而是盲目模仿,只是稍微修改一下就硬搬过来,最后出现了严重问题。激励应该从战略出发,为战略和愿景的实现服务,考虑企业规模、成长周期等情况,制定合适的股权激励计划。普华永道就长期激励进行的调查显示,约30%制定了长期激励的受访企业在授予长期激励的时候没有进行任何估值,13%的企业确定授予个人的数量是考虑与其薪酬水平的关系。这样无法正确体现长期激励的价值,可能会造成长期激励对财务报表的巨大冲击,而且使得高管人员的总体薪酬严重背离公司的薪酬战略。调查还显示,约70%的受访企业将长期激励的等待期设定为1年以内,并且指标设定侧重单一年度的静态指标,使高管更注重公司的短期业绩,而非长期。

4 激励力度有限

股权激励的力度和公司的内部运作密切相关。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尚不健全,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虽然公司高管名义收人水平不高,但隐性控制权收益相对较高,往往存在着经理人转移股东财富,损害股东利益现象。在这种公司运作不规范的情况下,即使授予公司高管部分股权,但是经营者持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太低,无法将高管利益与股东利益紧密联系,薪酬结构中股票期权所占比重较小,带来的激励作用不大,公司高管仍然有动力去损害公司的利益,如增加自己的在职消费,获取额外的个人好处,甚至将公司的财产和收益据为己有。

5 监管层对股权激励严格控制

由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以《备忘录》形式呈现的“三道金牌”后,对股权激励进程产生重大影响,因与该规则相抵触,数十家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或调整或干脆中止。“三道金牌”对股权激励的规范并不仅限于此。事实上,“三道金牌”2008年发出后,与其相冲突需进行调整或不得不中止的情况频频发生。

长电科技(600584.SH)、天士力(600535.SH)等公司方案存在“对监事进行激励”及“激励预留股份过多”的问题, 特变电工(600089.SH)、美的电器(000527.SZ)的方案,则违背“股权激励应该与增发等重大事项间隔至少30天”相关规定。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提出,股权激励计划备案过程中,上市公司不可随意提出修改行权价格或激励方式。中集集团(000039.SZ)、宝钢股份(600019.SH)等,在无法更改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情况下,均宣布终止股权激励计划。无奈之下,另觅它途变相股权激励开始滋生。长电科技,南京医药(600713.SH)实行的奖励基金计划就是途径之一。长电科技股权激励计划在受到备忘录的规范中止后,原来并行的“现金奖励基金计划”成为唯一的激励方式。

上述券商高层表示,这相当于公司发现金,让高管以个人名义买股票,其激励效果大打折扣。

有些上市公司正酝酿采取由大股东出面给高管股权回避监管,雪莱特(002076.SZ)式的争端却可能成为以该方式激励股东永远的痛。2002年,雪莱特大股东柴国生自愿将名下若干股份,无偿赠送给时任公司副总经理李正辉,双方同时约定李正辉自2003年1月1日起至少要在公司服务满5年,若中途退出则将收回这部分股权。但随后双方矛盾骤起,522万股激励股权归属问题遂起纠纷。此案是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第一案。由于李正辉离职时距离约定的时间2003年1月1日不满5年。因此最高院判定他返还3.8%股份中的一小部分,即李正辉应退还柴国生雪莱特公司股份348259股。

6 股权激励个税明确征收方式对股权激励方案的影响

2005年、200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下发了《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以及《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两通知针对的主要是股票期权的个税问题。2009年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9月2日公布的最新通知则明确了这两种股权激励方式的纳税事项。

通知明确了股票增值权和限制性股票两种股权激励形式的应纳税所得额确定、计算等事项的操作方法。例如:

个人因任职、受雇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由上市公司或其境内机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和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依法扣缴其个人所得税。股票增值权被授权人获取的收益,是由上市公司根据授权日与行权日股票差价乘以被授权股数,直接向被授权人支付的现金。上市公司应于向股票增值权被授权人兑现时依法扣缴其个税。

限制性股票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原则上应在限制性股票所有权归属于被激励对象时确认其限制性股票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即,上市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计划时,应以被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境外为证券登记托管机构)进行股票登记日期的股票市价和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的平均价格乘以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减去被激励对象本批次解禁股份数所对应的为获取限制性股票实际支付资金数额,其差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 相关政策还存在有待进一步明确问题的思考:

1 潜水期权的处理:受到全球经济环境的影响,近期市场上存在不少尚未行使的潜水期权(即股价跌破行权价),对于这部分期权以及相关股权激励方案的处理在有关政策中并未明确。上市公司是否仅可选择公告撤销原股权激励计划的决议,然后修改权益价格或激励方式呢?这是否也同样需要6个月的等待期呢?――如果需要同样的等待期,这将增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时间成本,人为形成至少6个月的股权激励“真空期”。

2 限制性股票的收益封顶:《通知》规定“限制性股票收益(不含个人出资部分的收益)的增长幅度不得高于业绩指标的增长幅度(以业绩目标为基础)”。其中“业绩指标”以及“业绩目标”指股权激励方案中设定的指标和目标,限制性股票实际收益增长幅度如超过此幅度,超过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解锁)是否本年度不得出售?这也是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

3 对于已授予但末满足行权条件或归属条件的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的处理:对其进行延期归属还是作废?这在相关政策中未予说明,也可能是给企业留下一定的决策空间。

2008年可以说是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规范年――证监会连续制定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围绕股权激励这一看似井不复杂的事项有这样密集的规则出台,一方面说明了监管机构的重视,另一方面也要求所有的上市公司进行更多的思考――如何在合规的前提下,进行有效的股权激励。

三、结论

长期激励的使用不当并非导致金融危机的主要原因。有效设计的长期激励可以改变企业经营层的短视行为,并且使经营者的利益与股东利益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共渡时艰。同时,作为中短期激励的替代,长期激励可以减少公司中短期的现金薪酬支出。而且,在低迷的市场环境下长期激励的估值较低,对公司和员工而言都能以更低廉的成本发放和取得长期激励。从公司角度可以帮助其改善现金流,节约成本。另外即使是在经济危机时期,保留和吸引重点人才对企业而言仍旧至关重要。

1 2009年以来,一些上市公司新推出的股权激励计划,激励数量有所缩减,行权价格有所提高,行权条件更加严苛,政策和经济形势逼迫下的这一转变,有望推进股权激励制度的良性发展。例如,青岛海尔公告,拟重启股权激励计划,首期拟授予的股票期权,由原计划的8000万股缩减到1771万股,行权价由原来的7,63元提高至10.88元。除将计划有效期由原来的七年缩至五年外,还对行权需满足的业绩条件提出更高要求。新华都(002264,SZ)公告称,678名激励对象将获得66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期权的行权价为25,35元,激励对象可在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30个月后,在该计划规定的可行权日按获授的股票期权总量的30%、30%、40%分三期行权。

2 应选择真正有衡量作用的业绩条件,减少市值条件的使用,同时,应积极引入相对绩效衡量。此前采用限制性股票进行长期激励的上市公司中,尽管有部分公司跌破了授予时点公司股价,目前为止没有方案跌破员工出资部分所对应的股票购买价。

股权激励机制的好处范文第3篇

关键词:股票期权;激励;经理人

一、股票期权在我国的实践

近年来股权激励制度在国内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不仅有理论上的探讨,而且上海、武汉、深圳、等十多个大中城市在实施股票期权时根据中国当时的现实状况制定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股票期权方案,开始探索并组织试行经营者持有股权的分配方式,出台了关于股权激励的有关规定。比较典型的有吴中仪表结合当时我国热门的国有股退出问题来制定方案,利用减持的国有股份作为股票期权计划实施的股票来源,具备了较强的可操作性;上海贝岭公司针对当时限制股权激励机制的 “公司不得回购股票”和留存“库存股”相关法律规定,成功地推行了“虚拟股票期权计划”,绕开法律障碍,从某种意义上讲,解决了股票的来源问题。

新《公司法》143条的修订和2006年1月1日中国证监会出台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明确的规定了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股票来源问题,这些为我国实施股权激励机制扫除了制度上的障碍,解决了多年持久的股票来源等难题。因此国内许多上市公司开始了新的股权激励方式的尝试。截至2007年3月26日,沪、深两市已有42家上市公司推出了具体的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比较典型的股票期权激励方案有:伊利股份模式、双鹭药业模式、中捷股份模式等。实施股票期权计划,在我国将“经营者剩余索取权”和“产权重新安排”等产权理论实现了理论向实践的过渡,进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分配制度的积极创新,对于企业完善内部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等方面具有广泛的意义,可以说在我国股票期权制度已经成为上市公司和高科技企业吸引人才的重要砝码,促进了企业稳定、长期、可持续的发展。

二、股票期权激励机制在我国运用存在的问题

国内外的经验证明,股权激励机制是协调经营管理人员与股东权益的最直接有效的方式,是对经营者实施长期激励约束的有效手段。但是股票期权作为从国外引进的一种创新的机制,由于处在探索阶段和国内相关配套措施仍不完善,目前实施经营者股票期权激励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以下问题:

1.缺乏有效的证券市场。有效的证券市场是股票期权激励机制中最重要的条件之一。在有效市场前提下,公司的股价才能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即未来的盈利能力。只有在有效市场的前提下,股票期权的激励作用才能得到有效的发挥。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基本处于低效状态,对企业的信息反映比较弱,股票价格中包含更多的是投机性因素,经常出现大幅度波动,与上市公司预期盈利相脱节,使得证券市场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对经理人员的评价功能 。在这种情况下,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制度有可能会出现绩优公司的股票价值低,股票期权不能获利或获利很少;而亏损或薄利公司的股价反而由于投机炒作等各种因素的存在处于很高的价位股票期权获利丰厚的不合理现象。此时,股票期权大大降低了其激励作用,在执行中极易出现扭曲现象。

2.没有发育完善的经理人市场。要实施股票期权,就必须培养和完善我国真正的职业经理人市场。目前我国的职业经理人市场尚未确立,在经理人的选拔中市场的作用较小,上市公司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经理不是由市场来筛选,而是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大股东任命,经理人只对上级或大股东负责,市场竞争的压力较小。股票期权作为对经理人的一种激励方式,应与经理人的选择、考评和辞退方式相联系,通过市场来评价经理人的工作业绩,由政府主管部门任命的职业经理人,具有很强的政治因素,从而使经理人的风险意识和竞争意识淡薄。这种形式下,股票期权激励机制的目的之一――发挥竞争优势,让市场为公司选择经理的作用也就变的缺乏实质性意义了。

3.目前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整套赖以指导、控制公司以及运作的机制与规则。作为一种长效型激励制度的股票期权也必须在完善的治理结构下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目前在我国公司治理问题仍很突出,不利于股票期权制度的推行。

4.相关税收规定的缺失。在国际上看来,实施股票期权的公司和个人往往能够享受税收优惠。如美国《国内税务法》第423款规定对于激励性股票期权,一是行权时,只要不立即售出所获股票,就可以不立即纳税;二是出售后应纳税时,可以课以长期资本利得税。按照我国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规定:职业经理人获得股票期权应交纳如下税款:第一,行权时,员工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低于购买日股票市价的差额,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二,员工将行权后的股票再转让时获得的高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的征免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三,员工因拥有股权而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取得的所得,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与美国的纳税政策相比,中国目前的税收规定并未针对股票期权计划提供特殊的税收优惠,在一定程度上就会相应地降低雇员的股票期权收入,因此不利于经理人股票期权计划的实施。

5.相关会计准则的缺失。我国财政部2006年的新准则中,包含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专门对雇员股票期权薪酬的会计处理进行了初步规范。该准则规定与国际准则基本一致,即按公允价值计量股权薪酬并将其计入成本或费用,但其规定比较简略,相关的解释和操作指南也未作出较为详细的实施会计处理,这必将影响上市公司对该准则的理解和规范应用,从而影响监管机构对实行股票期权制度的公司进行有效的财务监督。

6.缺乏公平的公司绩效考核体系。股价与业绩相联系是股票期权的设计原理,但是股价的涨跌并不都与业绩成绝对的正相关关系,这就引发获授人对公平的质疑。例如股市的大起大落时常发生,单个企业的股价受行业和大盘的影响,容易和经理人做出的业绩脱离。

三、我国推行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应注意解决的问题

1.培育有效的证券市场。有效的证券市场是股票期权制度广泛推进的基本前提。只有有效的证券市场能够正确反映企业业绩和公司经营成果,给投资者提供正确有益的信息。因此我国应以修改后的《公司法》和新《证券法》的颁布为新的契机,加紧建设规范、高效的证券市场,提高证券监管部门的权威,着重打击操纵股价、内幕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减少政府干预,使企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进一步规范基本信息和重要信息披露制度,使股价能够正确反映企业经营业绩。

2.加快建设完善的职业经理人市场。经理人市场是对经理能力的评价、监督和筛选的一种社会化机制,可以为企业提供职业经理人才并传递人才能力的信号,从外部提供一个可参照、可考评、可监督的经理人动态评价体系,对握有控制权的经理产生巨大的约束和激励作用。完善的经理市场可以弥补股票期权对经营者激励与约束的不足。建议从制度上承认经理人的功能和地位,加快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建设,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快政企分开的步伐,改革企业经营者的选拔、聘用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力资源和决定人力资源价格的重大作用,最终形成多层次、多功能、高效的职业经理人市场。

3.尽快完善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有效的公司治理是决定公司能否健康成长及可靠运行的基础性制度,也是股票期权制度得以顺利实施的基础平台。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首先应通过逐步减持国有股,改变国有股占绝对控股的现状,扩大中小股东在董事会中比例;其次应成立专门管理机构-薪酬委员会,负责制定包括股票期权在内的经营者激励方案,保证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决定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最后应当限制董事会成员中经理人员兼任的比例,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并规定独立董事特别是代表中小股东的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最低比例,充分保护股东权益不受侵犯 。

4.制定经理人股票期权激励的税收优惠政策。我国现行税收政策过分的强调了公平原则而忽视了效率原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或阻碍了股票期权制度的运用。我国应加紧对股票期权税收问题进行实证研究,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对现有税收政策进行相应的调整,保证激励过程的公平和效率。针对我国税法规定的不足,应先将股票期权的税法规定按照股票期权的不同种类做出不同的规定。侧重于将税率和持有股票时间相匹配,激励对象持有公司股票的时间长,适用较低档次的税率,鼓励其长期持有股票,实现长期激励的作用。由于税收成本的降低,节约激励对象的部分税负,将吸引激励对象对现金收益的偏好向期权激励转移,从而鼓励股票期权制度在我国的进一步发展。

5.规范会计处理。股票期权费用化一直是国际上对股票期权会计处理争论的焦点,股票期权非费用化造成了大量公司利润虚增的现象。新准则将奖励给职工的股票或股票期权计入了相关的成本或费用中的会计处理,更加符合我国目前逐步开展股票期权制度试点的现实情况,避免出现2006年美国出现的大面积上市公司涉嫌倒签股票期权丑闻。

6.建立完善科学的企业业绩考核评价体系。股票期权制度建立在对经营者的评价体系之上,有效的业绩评价体系是股票期权顺利执行的保证。因此,只有在保证财务数据真实准确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业绩评价体系,股票期权才能真正起到激励作用。特别是要增加非股票价格方面考核指标,如采用某种股票指数作为考核标准,只有公司的利润率超过公司指数增长率时,经理人员才可以获得股权激励。

作者单位:徐培江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上鲜宜霏海德尔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张先治.股票期权理论及在公司激励中的应用研究[J].会计研究,2002,(7):89-91.

股权激励机制的好处范文第4篇

摘 要 作为现代公司的一项长期激励机制,股权激励在提高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上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虽然如此,在股权激励的设计和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不足。因此,本文将从研究背景及意义、股权激励的内涵、我国实施股权激励中的不足以及相应的解决对策四部分展开论述。

关键词 国有企业 股权 股权激励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在即将到来的知识经济时代,现代企业竞争的核心更多地表现企业所拥有的人才的竞争。企业拥有多少优秀的人力资源以及企业如何有效的开发、利用这些人力资源,将对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产生重大的影响。然而,由于人力资本的特殊性――专有性、自控性及不易评价,使得企业的所有者无法有效的监督和控制管理人员的工作,委托问题严重。所以,企业如何吸引和留住这些核心人才,充分挖掘这些核心人才的潜能是企业亟待解决的关键。基于这一背景,在原有的薪酬方式之下,建立具备竞争力的新型薪酬支付体系势在必行。新的薪酬支付体系将有利于激励和稳定相关优秀人才并挖掘这些人力资本的潜力。而股权激励的措施作为一种新型的薪酬支付方式的是迅速推广。

探讨国有企业的股权激励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理论意义:探讨企业的股权激励问题,一方面有利于丰富委托理论,另一方面有利于丰富激励约束及人力资本的理论。现实意义:分析国有企业的委托问题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有利于企业引入和留住优秀的人力资源,提升企业的经济经营绩效。

二、股权激励的内涵

所谓股权激励,主要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在我国,现阶段公司采用的股权激励方式主要有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票、业绩股票等。股权激励问题最早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是为了解决委托问题而出现的。在股权激励的付款模式下,企业经营者的角色发生了变化:从单纯的者转变为经营者和所有者的双重角色。股权激励模式通过对管理者支付股权的方式达到激励经营者的目的,从而促使经营者尽量避免短期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促使经营者与管理者的目标函数趋同。

三、我国实施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

鉴于有些西方经济发达国家于股权激励机制方面获得辉煌的成就,故而我国的许多公司亦伊始引入股权激励机制、推出了一定的股权激励措施。但是由于我国许多公司尤其是国有企业,存在的独特现状,所以股权激励的普及事业不容乐观。以下是余之拙见:

A:内部人控制不利于股权激励的建设

内部人控制是指我国许多企业的真正控制者或者掌权者并非股东而是公司的执行者或管理者。当前我国许多企业的内部人控制问题不容乐观,形势比较严峻。其症结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董事会无法代表股东大会的思想;因为董事会中董事的组成大多系内部人成员,即由公司的主要领导人组成;由此内部人通过操纵董事会的形式来掌控全体股东。

B:资本市场的有效性不强?

股票期权制度来源于股票市场上一种衍生金融工具的股票期权,然而股票期权的产生,却是依托成熟的股票市场为基础的;由于股票期权制度下,行权价的明确和授予股份数量的衡定、经理等工作人员的业绩考核、期权股份的变更等均与股市状况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所以一言以蔽之,比较成熟和规范的股票市场,乃建设优良股票期权制度体系的首要基础。

C:缺乏完备的职业经理市场

职业经理市场的基础是市场评价机制,没有理想的市场选择机制经理人的市场选择和激励机制,市场便不会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在竞争和淘汰机制的反复作用下,经理人的的价值将由市场来确定衡量,从而形成一种合同契约关系的形式存在。出于重复交易的考虑,“股权激励”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是经理人在经营过程中更加看重自己的声誉,而力免采取投机倒把、偷巧取懒等不良非正的作风,亦即经理人为增加自己的身价而努力奋斗、好好工作、励力拼搏。

四、健全股票期权激励方式的捷径

A:首先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

只有内部人控股的问题解决了,股权激励制度才能走上正轨,否则将会造成公司薪酬分配制度及资本市场新的症状。故而根治内部人控制、完善公司治理工作势在必行、迫在眉睫。因为根治内部人控制、完善公司治理工作是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得以推行的基础、首要条件。解决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的问题应采取下列举措:

第一,处理好国有股权所有者或者出资人缺位的情况。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龙头为成立国有资产公司,将出资人职能或所有者代表职能分离出来,由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来承担,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嬗变跻身为国有资产或国有股权的出资人的代表,渐次处理好上市公司真正的所有者或出资人缺位的不良状况。

第二,进一步健全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体系制度,促使董事会完全成为出资人或所有者的真正代表。

B:强化证券市场建设、培育完善的证券市场

首先应该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幕后交易和操纵股价不良现象的发生,彻底取缔股市违规、欺诈行为的滋生蔓延,全力保障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大方向;再者一定要维护证券市场的调节、约束及均衡体系制度,保证股价能全面反映公司的经营理念和经理人员的管理业绩。

C:健全业绩考核制度,纳其融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由股权激励制度的理论分析和我国具体实践而得出总结定论,股权激励制度设计的困难之处是授予被激励对象的利益与赋予其责任的博弈。因此健全业绩考核制度,纳其融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D:竞争性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建立不可或缺

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给我们带来的启示是,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亟需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职业经理人队伍。加强实施股权激励制度力度,固然有利于调动公司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但其得以实施取决于公司经营者是否由公平竞争的职业经理人市场产生,职业经理人的流动、淘汰制度体系可否有效建立健全。综上所述本人的观点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机制是必不可少的,同时应将企业管理者领导层由政府行政配置设为市场化配置。

参考文献:

[1]戚拥军.张兆国股票期权激励机制评介.财务与会计(理财版).2006(2).

股权激励机制的好处范文第5篇

关键词: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 实施效果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3)02-085-02

一、前言

如果将西方的资本市场作为参照系,可以明显发现我国的资本市场目前只是处于制度建设的早期,为了改善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迫切需要建立一项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而上市公司高管的股权激励机制作为能够适应国民经济和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机制之一,必然会发挥出其积极价值。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来,面对着各领域市场化改革的大潮,我国企业也进行了诸多相应的改革。如果我们从公司内部治理的角度来审视企业经营者的薪酬激励机制,我们可以将其看作是企业应对市场进行自我改革的一个里程碑式的新阶段。

同时,不少企业经营者也积极探索多种激励机制的可行性,但是从整体上来看,企业的激励水平较低,经营者的激励满意度不高,未能有效解决经营者激励问题是众多企业的共同特征。不可否认,企业经营者的激励手段更加多元化,但是纵观各种激励手段,薪金激励和奖金激励依然是非常主流、非常普遍的激励方式,但是这种激励方式存在的一个弊端就是,这种实质上的短期激励行为,所激发的只是企业经营短期内获得高业绩的动力,而没有能够充分调动企业经营者对于企业长远发展规划的相关思考。为了强化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引导,中国证监会于2005年颁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次以制度的形式明确了股权激励问题,有利于改善企业的股权激励机制的实施环境、规范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手段,有利于推动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本文重点分析了不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效果,研究了上市公司高管股权激励和公司业绩之间的关系,希望能够为相关研究及工作实践提供有益借鉴。

二、股权激励的方式概述

所谓股权激励,其主要内容是指公司允许经营者占有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在使其享有一定经济权利的同时,还可以以股东的身份履行股东的职责,例如重大事项决策、企业红利、风险共担等。之所以会出现股权激励机制,最主要的目标就是让公司经营者摆脱单纯的经营者角色,将其变成经营者和利益攸关者的双重决策,让经营者能够更加勤勉地服务公司的长远发展。不论是理论方面,还是企业实践方面,股利激励机制均被证实具有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内部管理效率的作用,同时也可以强化公司内部凝聚力、降低公司经营成本,进而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在不同的企业中,股权激励机制具有不同的具体表现形式,归纳起来,可以将股权激励机制的具体表现形式划分为下述几种类型:第一,股票期权方式。作为一种奖励形式,公司允许经营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在规定的时间内购买特定数量的公司股票,但是购买本公司股票所需要的资金则由经营者自己支付;股票期权限制了经营者购买股票的数量和行权时间,并且要求经营者自己支付购买资金,所以经营者通常需要根据实际选择购买或者放弃该项权利。第二,业绩股票方式。公司通常会为经营者设定一个业绩目标,如果经营者能够依照规定按时实现该业绩目标,则公司便会将一定数量的股票奖励给经营者。第三,股票增值权方式。公司许诺如果未来公司股价上升,则经营者能够通过不支付现金的行权方式来获得相应数量的股价上升收益,这些收益既可以选择是现金,也可以选择是同等价值的公司股票。第四,虚拟股票方式。公司为了奖励经营者而给予经营者特殊的“虚拟股票”,即经营者掌握该虚拟股票之后,没有所有权、表决权、转让权与出售权,仅仅享有股价升值受益权、企业分红权,并且经营者来开公司之后该股票所有权利自动失效。第五,限制性股票方式。该种方式主要是公司对经营者所持有股票的抛售、来源等进行了特殊限制,如果经营者能够完成公司制定的相应经营目标,则限制取消,经营者便能够获得相应地收益。

从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所采用的股权激励机制来看,虽然目前存在着多元化的股权激励方式,但是最为主流和最为常见的股权激励方式主要是股票期权方式和限制性股票方式。

三、不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效果分析

为了能够更加精确地分析不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效果,研究所需要的数据均直接参考证券之星网站、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以及CSMAR研究数据库。

研究结果显示,行业类型不同,则股权激励机制所产生的实际效果也有不同。具体表现为,股权激励机制对于某些行业类型具有显著的积极作用,而对于某些行业类型则显得没有效果;另外,即便是对于某些股权激励机制能够产生积极作用的行业而言,影响高管持股比例、影响股票每股收益的因素也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在工程建筑与房地产行业、能源行业、钢铁与有色金属行业、交通运输行业、通讯传媒行业、仪表仪电行业、商业商贸行业、医药行业以及农业食品类行业这九大行业当中,只有能源行业、交通运输行业、医药行业以及农业食品类行业这四个行业当中,股权激励机制的实行效果比较显著。

通过各种数据研究分析之后,本文关于不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效果的研究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股权激励机制真正能够发挥其激励作用的行业只是少数,对于其余大多数的行业而言,股权激励机制没有实现它的激励功能。而且,经过分析发现,能够最大限度发挥股权激励机制激励作用的行业,往往是那些公司经营者的努力和公司的业绩存在密切关系的行业领域。关于这一点,国外的高新技术行业普遍采用股权激励机制的事实便能够为其提供一个有力的佐证,因为高新技术行业具有非常高的成长性,其公司的经营者能够很好地将自己的努力转变为公司的业绩增长,因而股权激励机制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激励作用。通过该结论,本文建议,我国的某些行业在执行股权激励机制时候必须要对行业特点进行认真分析,对股权激励机制的执行可行性以及执行后的假设效果进行论证分析,做到有的放矢。

举例来说,在钢铁、石化等传统行业中,规模较大、实力雄厚的基本都是国有企业,这些企业为了适应当前的市场机制,必须要进行全方位的改革,但是由于企业改革难度非常大、改革范围有限,导致改革效果不是非常理想;尤其是在企业管理层激励机制的改革方面,更是没有非常有效的改革方案,从表面上来看,股权激励机制似乎能够扭转行业普遍低效的困局,但是如果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则需要我们发挥智慧,选择一条更加合适的改革途径。(1)对个别行业而言,通过加大股权激励来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经营绩效,不仅有理论上的支持而且有事实依据,这与部分学者先前得出的结论相一致。提高股权激励水平有利于改善市场运行的微观基础,提高整个资本市场的价值,从而为资本市场整体向前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但是任何事物都存在两面性,一旦这种激励机制在一定条件下成为公司经理人员自作的隐蔽机制,那么由于信息严重不对称而加剧的委托、风险将蔓延至整个资本市场,频繁的短期投机行为与股价操纵行为非但不能推动市场向前发展,反而将延缓及阻碍市场的健康成长。(2)企业绩效对股权激励水平的敏感度要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内外部环境影响了管理人员持股的作用,股权激励由于其他制约问题的存在而影响其发挥更好的激励效果。市场竞争、公司成长性、公司的风险水平、企业规模对处于不同行业的公司在不同程度上影响股权激励实施效果。

第二,我国股票市场呈弱式有效性。除个别行业外(医药行业等),高管持股比例与每股收益不相关,从而可以得出通过提高高管持股的比率不能提高企业业绩的结论。一般认为,在理性市场理论和信息有效市场理论的前提下,股价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经营业绩。但现实的股票市场,由于受非理性市场行为的影响,股价背离企业业绩的情况时有发生。研究发现,沪市整体呈弱相关,且具有明显的行业特征。可以说,沪深股市整体处于弱式有效市场,股价与企业业绩信息及经营者的经营好坏弱相关。股票市场中有很多随机因素,且可能影响企业业绩,由此产生的绩效与经营者的经营无关,因此股价与经营者行为缺乏直接的因果关系。如果股价是由这些不可控的随机因素造成的,就会发生经营者股票期权激励不到位,激励约束作用不能有效地发挥。以能源行业为例,随着国际能源市场的紧缺,加之能源为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其在这三年发展走势一直很好,但这是由于行业特性、整体社会情况、国家政策支持等因素造成的,与经营者经营企业的好坏程度无关。因此,通过股价来激励经营者可能掩盖了某些真实情况。而股权激励机制是通过经营者努力工作,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从而影响公司股票在资本证券市场上的表现,在较长时期内是股价上涨,从而使经营者在股票溢价中获得收益。这样就出现了理论和实践直接的背离,而出现这一背离现象的原因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国股票市场的弱势有效性。另外,再加上财务报表信息失真,导致公司不良业绩带动了股价的上涨,从而使股价不能综合反映公司业绩。

四、结束语

综合来讲,我国目前的股票市场仍然不够完善和健全,导致公司股票的价格往往不能够真实反应该公司的业绩和经营质量;但是股权激励机制的执行基础便是需要一个高度健全、高度法制化、高度规范化的证券市场,所以,如果想要真正地发挥股权激励机制的积极价值,完善并健全证券市场是当务之急。

[项目名称: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内容与效果研究,项目编号:2012K14]

参考文献:

1.周绍妮.中国上市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特征研究[J].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4)

2.Boonlert-U-Thai,KG.K.Meek,and S.Nabar.Earnings attributes and investor-

protection:International evidence.Th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Accounting,2006(41)

3.朱国泓,方荣岳.管理层持股:沪市公司管理层的观点[J].管理世界,2003(5)

4.陈勇,廖冠民,王霆.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应的实证分析[J].管理世界,2005(2)

5.王华,黄之骏.经营者股权激励、董事会组成与企业价值――基于内生性视角的经验分析[J].管理世界,2006(9)

6.王化成,李春玲,卢闯.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影响的实证研究[J].管理世界,2007(1)

7.王克敏,王志超.高管控制权、报酬与盈余管理――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J].管理世界,2007(7)

8.詹浩勇,冯金丽.高技术行业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与经营业绩研究[J].华东经济管理,2008(8)

9.张红凤,孔宪香.激励性股票期权制度的内在缺陷探析.山东经济,2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