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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奖励机制办法

新媒体奖励机制办法

新媒体奖励机制办法范文第1篇

一、明确政策扶持对象,支持工业设计基地建设发展

(一)以投资、合资合作、搬迁等方式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区的独立核算、符合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产业准入条件的企业。

(二)为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发展提供的技术支持、专业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

(三)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发展引进的亟需人才扶持。

(四)购买工业设计示范基地内企业相关设计成果,并成功转化,提高本区域块状经济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的制造业企业。

(五)为设计企业提供平台的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

(六)其他相关的扶持对象。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工业设计示范基地发展

(七)建立湖州多媒体产业园省级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建设财政专项资金。积极筹措与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支持湖州多媒体产业园省级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建设发展,从2012年起,在省政府安排湖州多媒体产业园省级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的基础上,湖州市政府安排专项配套资金1500万元,分三年(2012年—2014年)配套,每年500万元;区政府安排专项配套资金1500万元,分三年(2012年—2014年)配套,每年500万元。

(八)积极培育与引进工业设计企业

1.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到基地创办与本地区块状经济产业关联的工业设计企业(机构)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

2.引导有条件的制造企业分离研发机构在基地成立工业设计中心,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

3.对新引进的有利于推动本地区块状经济产业发展的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企业(机构)一次性给予15-20万元补贴。

4.对工业设计企业为工业设计而投入的软件、设备等研发经费,按20%进行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5.工业设计企业年设计服务总收入首次超过100万元的,按收入部分的10%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之后三年内对增幅部分给予10%的奖励,每项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6.评为部级、省级优秀工业设计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

7.设计企业认定为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业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8.设计企业获得国际发明专利的,给予每项5万元奖励;获国家发明专利的,给予每项3万元奖励;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给予每项1万元奖励;获软件著作权的,给予3万元/项奖励。

9.设计企业获国际公认的如IF、红点、IDEA等奖项给予50万元奖励,获国内公认的如红星奖、IF中国等给予30万元奖励,省内公认的奖项给予10万元奖励。

(九)支持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1.支持工业设计基地建设数据查询系统、快速成型、知识产权服务、网络交易等公共服务平台,三年内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年的补贴。

2.支持工业设计基地运行监测平台建设,开展工业设计企业成果统计、报送等,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15万元补助。

3.鼓励高等院校、相关科研院所与设计基地共建共享设计人员实训基地,每年给予实训基地10万元补助。支持设计基地引进国内外专业培训机构,每年给予10万元补助。

(十)支持工业设计人才队伍建设

1.支持工业设计基地和有条件的工业设计企业设立院士科研工作站或博士后工作站,每年给予20万元/站的补助。

2.对设计企业引进的工业设计领域专业优秀人才,经认定三年内每年给予每人2万元的补贴。

3.设计人员获国际、国家、省和市级工业设计优秀个人奖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和2万元奖励。

4.基地每年按照个人获奖或专利取得情况评选优秀设计个人,一等奖奖励5万元,二等奖奖励3万元,三等奖奖励2万元。

(十一)鼓励设计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1.鼓励本地企业与设计企业开展设计合作,分别给予合作企业和设计企业合同实际成交金额不超过5%的奖励,合作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设计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鼓励本地企业购买基地设计企业的设计成果,对合作企业根据设计成果产业化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一等奖奖励20万元,二等奖奖励10万元,三等奖奖励5万元。

(十二)推进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发展

1.设计举办工业设计对接会、优秀工业设计评比大赛或成果展、工业设计创意论坛等交流活动的按所需费用给予20%补贴,每项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设计设计企业参与国内外工业设计交流合作的按所需费用给予20%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设计基地开展各类招商推介活动的按所需费用给予20%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4.支持基础环境投入,对前期场地建设、设备购置等视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助,以后年度按基地每年投资额的1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5.促进基地健康运营,每年对基地日常管理运营给予一定的补助。

(十三)对重大项目实施政策倾斜

对推进本地企业转型升级有重大意义或设计成果转化产生重大经济社会价值的设计企业;对引进提升区域产业整体竞争力、促进创新发展有重要意义、投资额较大、技术层次高、影响带动作用强的设计企业和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予以支持。

(十四)加大对入驻企业的其他政策扶持

工业设计基地作为多媒体产业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多媒体产业园重点培育与扶持的业态之一,对入驻企业税收奖励、房租优惠、人才引进与培养、金融、公共配套服务等政策扶持,按照《关于进一步扶持湖州多媒体产业园的若干政策意见》文件中明确的政策执行,所需资金按从高不重复原则在工业设计专项资金中安排。

三、健全组织保障机构,完善工作协调机制

(十五)完善工作协调机制

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发改委、商务局、科技局、财政局、审计局、地税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示范基地建设试点运作主体组成区湖州多媒体产业园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领导小组,统一协调解决工业设计基地建设、运营、发展中的相关重大问题,负责审定工业设计专项资金具体支持项目及用款计划,定期召开会议,形成会议纪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负责资金补助的日常审核与管理。示范基地建设试点运作主体下设基地办,作为日常工作联系的常设机构,负责编制工业设计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及用款计划并报资金管理小组办公室审定。

(十六)加强资金审核和拨付

工业设计专项资金的申报、受理、审核、审定、资金拨付等按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多媒体产业园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四、附则

新媒体奖励机制办法范文第2篇

近年来新媒体的崛起,又带来社会文化风尚、阅读习惯的改变,并改变了原有的传播格局,驱使报业的信息传播必须随之变化,这对报纸的考核评价标准和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

绩效考评标准的优劣

对采编人员的评价可以分为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外部评价是读者对版面、稿件的评价,对编辑记者的考核,内部评价是报社内部如考评部门对版面、稿件和编辑记者的评价和考核。由于外部评价成本高、时间长、操作难度大,目前报社主要采取内部评价标准来考核采编人员。

由于我国新闻事业的特殊历史原因,过去大多数媒体沿用的是老一套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考核方法,例如民意测验、考核考察、工作标准、分定考评、情境模拟、成果鉴定等传统考核方法。随着我国传媒业从全民所有制向混合经济成分改变,从计划经济下的行政机关体制向市场经济下的企业体制转变,激活了报业的内部管理,使得几乎每家报社都设立了绩效评价组织,对采编人员的工作实行量化管理,建立绩效工资制,报社对采编人员的内部评价标准,就具体体现在一套套细致严密的绩效考核办法上。

目前报社的绩效考评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对采编各部门人员组成和岗位职责进行明确说明,对新闻稿件的数量、质量做出硬性规定,对版面编辑、文字记者、摄影记者、组版员的工作任务定额细化,对工作量的计算办法进行规范,对文章、图片、版面、标题的质量进行等级划分,对差错的认定规定出详细的执行办法。

总的来说,以数量考核为主的指标制和打分制,成为国内媒体对采编人员考核的主流方案,具体的考评方法又可细分为硬性定量型、只考核数量型、质数兼顾型、折算分数型、末位淘汰型、首席补充型等几种类型。其中前四种方式常被当作基础考评办法,后两种方式常被报社用来作为对已有考评分配制度缺陷的弥补与创新。

这些考核制度虽然五花八门,实质大同小异,共同特征是对数量的重视,类似于时期的“工分制”,即把每篇稿件或每个版面折算成分数,根据总分发放奖金。这种考核标准也确实有效地调动了采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各报不断扩版,尤其是地方报纸要做大做强本地新闻,“吃稿量”剧增,“以量取胜”的考核标准,催生了一大批写稿能手,满足了报纸大扩版对稿件的渴求。

数量型的绩效考核标准目标明确、易于操作,但很多报社将其当作唯一的考核指标,导致了绩效异化、激励手段被扭曲,使新闻工作者感觉到新闻只是赖以谋生的饭碗,而不是值得追求的事业,绩效考核的负面效应因此不断显现出来。

绩效考评的深层次问题是激发编辑记者的功利思想,使考评由报社的激励手段变成编采人员的唯一工作目的。在绩效考评的利益驱动下,员工的心理天平更倾向于追求“经济效益”, 挣工分成为记者编辑的主要工作目标,职业激情消失殆尽,成就感、责任感和荣誉感成为稀有之物,由此成为新闻失真和假新闻出笼的“罪魁祸首”与直接诱因。比如为了能够多发稿多上稿,记者在采访中诱使、教唆、策划新闻事件当事人改变和制造新闻事实,或与当事人合谋,使事件变得“离奇”而具备发稿的“新闻价值”;为了争取“A稿”、“好稿”,获得轰动效应或得到好评,在写作中故意放大、夸大事实、误导受众等。这类现象层出不穷,均是内部考核压力造成新闻失真的表现。

为了不漏稿、多发稿和增加发稿量,同城媒体的记者私下联合起来,只要一人有了线索,马上通知其他媒体的记者,同时采访、同时发稿;各媒体采访同一件事的记者之间甚至约定互相交换稿件、抄稿。这些现象屡见不鲜,加剧了新闻的同质化。

在这种考核制度下,报纸的深度报道越来越少,虽然这最能体现记者的成就感,扩大报纸的影响力。因为记者以绩效而论会事先算好经济账,不愿费时费力去采访,转而寻求采访便捷、快速出稿的题材。

另外,这种单一的绩效考核和分配机制,鼓励个人竞争,也使得员工拒绝互相帮助与团结合作,因为帮助他人不仅占用自己的工作时间,而且可能会减少自己获得奖励的机会,在这种文化氛围下,资深编辑记者不会去培养新手的技能,由此,内部竞争机制阻止知识和经验在报社内部的传播。

报业外部形势对评价标准的冲击

由信息缺乏,到信息过剩、甚至信息焦虑,新媒体崛起带来传播格局的巨变,极大地改变了国内报纸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也对报纸现有的考核评价标准带来了冲击。

据统计,目前全世界每年出版近70万种期刊,60余万种新书,有900多万个电视台,不计其数、而且随时都在增加的移动电话和终端电脑,使得“曾经稀缺的、像鱼子酱一样珍贵的信息,如今却跟土豆一样充足而低贱”,而当大量信息充斥各个角落,现代人被过量信息疲劳轰炸,信息就已经成为一种污染。而以传播信息为己任的报纸行业,也已经到了从数量效益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的拐点。

基于互联网络和数字语言诞生的一大批新型媒体,使传播信息大大扩展、传播速度大大加快、传播方式大大丰富,以其全新的开放性、互动性和平民性改变着传播方式的媒介图景。新媒体的崛起,带来传统媒体受众注意力的严重稀释,报纸等传统媒体在与新媒介的竞争中影响力有下降的趋势,报纸作为传播信息的主渠道地位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报纸必须对其原来的运行机制进行调整和改革。

这种冲击表现在报业的内部考核管理方面,定量的考核评价标准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报业发展趋势,特别是在信息这种精神产品已不再稀缺的情况下,多出精品、多出深品,成为报纸应对竞争的重要手段,单方面强调定量的考核制度就更显得缺乏现实意义。

探求科学的考核评价标准

1.推行全面均衡的考核标准,从考核数量向重视质量转变。报社在对员工进行量的考核的同时,还应注重对职业操守、职业态度和业务能力等进行定性的考核。

对于记者的考评,《法制晚报》设定的管理指标就有十几项之多,以某记者写一条稿子为例,设定指标在新闻来源方面就包括多条衡量标准:是自己跑线的新闻,还是经报料得到或者是经过自己思考发现的;是单纯在现场采写,还是经过多方调查;用几小时完成还是费时几天;是其他媒体的记者也知道,还是自己的独家新闻等。通过这些指标,部门领导基本可以了解每一个采编人员的敬业精神、工作状态和业务能力。

《东方早报》在创办之初就制订了严格的出版质量考评制度,这个制度依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对报纸的质与量进行综合测评,比如关于稿件版面的质量管理要素,就有独家性、市场卖点、社会影响、时效性、可读性、写作风格以及采访上的突破性等若干具体的指标。对于编辑记者的考核就依据这些指标进行综合评价。

2.搭建职业发展通道,从考核稿件向考核人转变。报社可以试行编辑记者分级制度,即根据不同编辑记者的实际水平,将编辑记者分成若干个等级,每一级又分若干层次,配以不同奖金,一段时间内相对固定,使记者不必整日盘算如何用最短时间挣到最多工分,从而引导记者花更多的时间去采写有价值、有深度的新闻,同时也打开记者编辑的上升通道,增加了实现自身价值、获取社会承认的渠道,有助于吸引优秀的采编人才留在新闻一线。

如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基本上建立起技术职业发展通道,如记者方面建立起普通记者、资深记者和高级记者的职业发展通道,编辑建立起了普通编辑、资深编辑和高级编辑的职业发展通道,而且技术职称能上能下,实行年度和季度考核。

3.注重建立激励文化,从重物质奖励向重精神激励转变。激励不仅是刺激企业内部力的手段,而且是一种文化、一种精神。今天的人们比过去更注重追求工作的成就感,追求工作过程中的文化品位,作为知识型社会组织成员之一的媒体员工更是如此。因此,媒体在对员工实施物质奖励的同时,不要忽视精神激励的重要性。

如新加坡的华文报业集团和英文报集团,为奖励优秀的记者编辑就设有新闻月奖和新闻年奖,奖项包括最佳新闻奖、最佳标题奖、最佳插图奖、最佳新闻照片奖、最佳特写奖等12个奖项,评审团宣布获奖名单,媒体会在醒目地点将其张贴出来,报业控股和其内部刊物也会刊登获奖人的先进事迹。

哈尔滨日报报业集团针对人的需求的多元化,在激励机制上进行创新,有针对性地满足成功者的多方面需求,如奖德即奖荣誉,按照企业精神评出“爱社奖”、“敬业奖”、“廉洁奖”、“开拓奖”;颁奖方式生动活泼,如召开家属联谊会,用奥斯卡金像奖颁奖的形式在全体员工家属面前隆重表彰自己的英雄,通过媒体宣传造成一种浓烈的气氛,激励广大员工奋发向上、体验成功。

新媒体奖励机制办法范文第3篇

为加快推进多媒体产业园建设,大力发展我区现代生产业,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省、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政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明确企业入园标准

凡入驻多媒体产业园,并经区人民政府认定为“区多媒体产业扶持企业”和“区服务外包业扶持企业”的企业,方可享受本意见所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多媒体产业扶持企业应为主要从事动画影视、网络游戏等多媒体产品的创意设计、技术研发和制造,动漫、电子游戏等多媒体产品的测试和运行平台的开发,以及与多媒体产业链相关的创意企业、多媒体企业和服务外包企业。企业的多媒体产品销售额应占企业全部收入的50%以上。

服务外包业扶持企业应为主要从事商业流程外包(BPO)、信息技术外包(IPO)、知识流程外包(KPO)的企业,包括业务改造外包、业务流程和业务流程服务外包、应用管理和应用服务等商业应用程序外包、基础技术外包(IT、软件开发设计、技术研发、基础技术平台整合和管理整合)等。

二、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1.建立产业发展资金。自多媒体产业园启动建设起,前2年区政府每年安排250万元的专项资金,第3~5年(运营初期)每年安排500万元的专项资金。从第6年(含建设期)起,区政府在产业园上缴营业税金、所得税地方留成区得部分提取5%补充发展资金。多媒体产业发展资金专项用于多媒体产业园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产业园内企业的动漫游戏原创产品的补贴、获奖产品的奖励、新技术新创意的奖励、员工技术培训的补贴等。主要使用于:

(1)投资平台建设。建设期发展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多媒体产业园建设公共服务平台。

(2)鼓励原创作品。凡通过本区申报、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的原创性动画影视作品和原创性游戏作品,主要是:按年度产业发展规划对重点原创作品进行风险投资。对原创作品公映或公开运营给予奖励:在中央台播出的二维动画片,按片长每分钟1000元给予奖励;在长三角地区省级电视台播出的,按片长每分钟500元给予奖励;在市电视台播出的,按片长每分钟300元给予奖励;三维在二维的基础上给予加倍奖励。在多个台播出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奖励。

对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国内外主流网站公开运营的原创网络游戏作品,根据其用户数、在线人数按每部15~30万元奖励。

(3)奖励获奖作品。在产业园制作的动漫、游戏等多媒体原创作品获国际性重大奖项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获部级、省级重大奖项的,一次性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被国家广电总局推荐为优先播出的优秀动画片,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经国家文化部或工业和信息产业部批准、正式上线运营的原创游戏,每款奖励5万元;获国家文化部或工业和信息产业部认定并推广的益智类游戏,每款奖励5万元。获多次奖项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奖励。

(4)扶持外包业务。在园区注册设立的服务外包企业取得的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T)、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信息安全管理(IS027001/BS7799)、IT服务管理(IS02000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等认证给予支持,每次认证给予5万元奖励。

2.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区技术创新资金、科技专项资金安排专项用于支持多媒体产业和服务外包业技术创新。

(1)对引进或新创建的多媒体技术研发中心、公共测试中心、发行策划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可列入当年度科技计划,并给予一次性15万元奖励。

(2)认定企业装备投入符合国家产业结构指导目录、国家鼓励高新技术产业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项目的,按设备投资额奖励3%。该项政策操作程序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3)认定企业进口设备,符合国家产业结构指导目录、国家鼓励高新技术产业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项目的,享受国家进口设备抵免税政策,单笔进口100万美元以上者,追加奖励10万元。

三、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3.认定企业在其注册设立之日起,上缴营业税金地方留成部分前三年奖励80%,后三年奖励50%。

4.认定企业在其注册设立之日起,上缴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三年奖励100%,后三年奖励50%。

5.服务外包企业经认定后,当年新增外包收入100万美元以上的,奖10万元;当年新增外包收入500万美元以上的,奖20万元;当年新增外包收入1000万美元以上的,奖30万元。

6.鼓励企业争创全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和著名商号,对所取得的称号按区政府有关政策予以奖励。

四、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7.扶持人才培训机构。鼓励大专院校、企事业组织、人才培训机构入园创办多媒体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对在三年内大专以上员工上岗培训量平均达到200人/年并输送到园区企业工作的,经认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8.支持职业技能培训。多媒体产业园区内组织的员工技能培训,经核定后予以补助:

(1)鼓励人才集聚。凡入住产业园注册企业通过转移、集聚方式引进大专以上专业技能员工的,在册从业人数超过100人的企业,按500元/人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2)鼓励人才培训。凡区户籍大专以上待业人员参加认定机构职业培训通过考核,且在多媒体产业园就业的,享受50%的学费补贴,每人不超过3000元。

凡非区户籍大专以上待业人员参加认定机构职业培训通过考核,且在多媒体产业园就业的,享受40%的学费补贴,每人不超过2000元。

(3)学员须在与用人单位签署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经区人力资源局鉴证后方可享受学费补贴,学费补贴分两年发放。

9.鼓励高端人才引进。凡属世界500强企业,多媒体行业,服务外包业国际排名前20位、国内排名前10位等三个层级的企业入园创办多媒体企业的,对其法定代表人,由产业发展基金按层级分别给予60万、50万、40万的安家补助;对上述企业技术总监、创意总监、特殊岗位人才等行业领军人物,经过认定的,按层级分别给予30万、20万、10万的一次性安家补助。安家补助分5年到位。

10.提供人才管理服务。对园区内企业参加区政府组织的人才招聘活动,或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网招聘需求信息的,5年内免收摊位费、信息费及其他相关服务费用。对所引进人才可无偿人才档案管理。

11.认定企业副总经理、技术总监以上高层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政府通过财政奖励,前三年奖励100%,后三年奖励50%。其奖励所得用于在本区区域内购置住房、租赁房屋等必要消费。

五、扶持园区建设运营

12.多媒体产业园运营公司及关联公司营业收入上缴营业税金、所得税地方留成区得部分,区政府通过财政予以奖励。奖励标准为:多媒体产业园投产后第一年至第五年奖励100%,第六年至第十年奖励50%。

13.多媒体产业园运营公司土地使用税区所得部分自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前5年全额返还,后5年返还50%。

六、健全组织保障机制

新媒体奖励机制办法范文第4篇

一、指导原则

明确目标,主攻省以上特别是中央主要新闻媒体的用稿;突出重点,主攻重稿、大稿;拉开稿件考评等级;加大上省级主要报台的考核。

二、考核范围

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与报摘》、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和《焦点访谈》,《日报》、人民广播电台《全省新闻联播》和电视台《新闻联播》,《日报》、人民广播电台《917新闻》和电视台《每日新闻》等11家主流媒体栏目以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栏目,正面宣传区人保系统的新闻报道。

三、考核计分

新闻报道计分由完成用稿任务基础分、新闻稿件计分相加为最后得分。

1、完成用稿任务基础分

完成《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与报摘》用稿任务各计奖励分100分;完成《日报》、人民广播电台《全省新闻联播》、电视台《新闻联播》用稿任务各计基础分50分;完成《日报》、电视台《每日新闻》和人民广播电台《917新闻》用稿任务各计基础分30分。对所规定的此11家媒体,凡是没有完成用稿任务的对应媒体基础分计零分;对所规定的此11家媒体,未下发任务数但有可认定稿件上稿时得相应基础分。

2、新闻稿件计分

在中央、省、市级主要新闻媒体上稿,参照附件2《在中央、省、市主要媒体用稿计分标准实施细则》,按等级给予量化计分。同一稿件在不同媒体采用,可重复计分。

3、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栏目的考核

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栏目的考核只计算基础分,即完成网站上稿任务计基础分20分,其稿件不列入新闻稿件另外计分。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栏目只考核单条采用稿件。其任务分别为局属各单位每月上稿4篇,各街道保障所每月上稿2篇;其投稿地址为。

四、奖项设置

1、对完成基础任务且考核总分前列的单位评选年度《新闻报道工作先进单位》,并予以奖励。具体奖项设置为局属各单位取前两名、各街道保障所取前三名,第一名奖励1000元;第二名奖励800元;第三名奖励500元。

2、设立“全系统优秀通讯员”奖,表彰在宣传报道过程中成绩突出的通讯员,予以奖励。

五、有关说明

1、负面报道、评论、理论文章、文学作品不列入考核范围;

2、各单位都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对外新闻报道目标管理考核机制,每月2日前向局办公室上报已列入考核范围内新闻媒体的用稿情况(报刊需注明日期、版面;电台凭用稿单认定;电视台需凭相关视频确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栏目稿件采用情况不需报送,由局办公室统计)。对故意虚报上稿量的单位一经核实,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单位年度新闻工作、宣传工作评优资格。

3、每月对各单位在中央、省、市主要新闻媒体上稿的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以通报形式放置人保网首页。

4、用稿认定制度。原则按照新闻事实属地原则认定。对参与策划采写协调的,予以认定;没有参与配合、协调上级新闻媒体记者采访的稿件,不予认定。同时,对于宣传工作不配合的单位,视情况取消其评先资格。

5、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的综合新闻稿件,至少要有60字以上的新闻事实,计0.5篇;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与报摘》、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综合新闻稿件至少要有10个字以上或图像的新闻事实,计0.5条。

6、《日报》、《日报》只考核300字以上单篇稿件;电视台《新闻联播》、人民广播电台《全省新闻联播》、电视台《每日新闻》和人民广播电台《917新闻》只考核单条稿件。

7、在省、市级主流媒体中,不符合考核标准字数、时长的单条文字、图片、视频稿件按0.5篇计入用稿任务,但不列入新闻稿件计分;不符合考核标准字数、时长的综合文字、图片、图像稿件不计用稿任务,也不列入新闻稿件计分,但作为评选《新闻报道工作先进单位》参考因素。

新媒体奖励机制办法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发挥新闻宣传舆论先导作用,紧紧围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五个”建设中开展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加大新闻宣传力度,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争当乃至全省宣传先进单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突出重点,切实发挥新闻宣传重要作用

1、着力做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围绕中心任务,全面发挥职能作用的新闻宣传。大力宣传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矛盾纠纷化解,法制宣传教育,特殊人群教育管控,服务民生,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创新、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大力宣传司法行政系统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高法律服务水平,促进法律服务事业发展等方面所采取的新方法、新举措;大力宣传法律服务业在执业为民、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方面的作用和贡献,彰显司法行政作为。

2、着力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主题实践活动,加大宣传司法行政特色亮点工作。要围绕全市新“三万”活动、法治文化“培根工程”、法律援助“四大平台建设”、社区矫正“三大基地建设”、以及人民调解“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等专项活动、主题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要借助于各类媒体,围绕上述活动,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新闻宣传,努力宣传好这些品牌项目,着力打造一批、乃至全省具有影响力的司法行政精品工程和品牌亮点工作。

3、着力围绕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司法行政系统的良好形象。先进典型具有强大的辐射作用和引导作用,通过先进典型的挖掘、培养和宣传,能够弘扬时代精神,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更好地展示司法行政机关执法为民、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要建立和完善先进典型宣传培养的有效机制,做到深入基层、选好典型,严格要求,用好典型,营造氛围、宣传典型,建立机制、学习典型。

三、突出主流媒体,扩大司法行政工作宣传影响

突出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的作用,扩大司法行政宣传在主流媒体的影响力;重视各级司法行政系统网站和刊物在宣传司法行政工作、普及法律知识、交流工作经验、指导基层工作、弘扬先进典型、扩大社会影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其它各类媒体在传达党的声音、服务百姓生活、通达社情民意、推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实现各类载体功能互补、共同发展,使司法行政系统的声音进入千家万户。

四、明确目标任务,着力提高工作水平

局将新闻宣传工作列入对全体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年度量化考核内容,实行量化管理每月通报制度。具体任务见附表。确保2014年新闻宣传用稿量比2013年增长10%以上,继续保持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先进、领先位次。

五、加大奖励标准,鼓励创精品力作

凡被主流媒体刊发的司法行政信息、调研或典型经验事迹宣传稿件,按照市、市、省、国家四个级别,分别给予重奖,其中纸质信息、调研或典型经验事迹宣传稿件,加倍奖励。

同时,制定2014年《市司法局信息宣传考核办法》和《市司法局发表信息宣传稿件考评计分标准》,年底,局对各级刊发的司法行政系统新闻作品,进行评比,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在次年司法行政大会上予以表彰奖励;对发表新闻宣传稿件数量多、质量高、积分靠前,宣传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科室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