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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林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乡镇林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乡镇林长制工作情况汇报范文第1篇

一、会前:认真部署,确保责任分工有效落实

市委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落实。一是建立了市委、市政府领导分工负责20__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制度,每个领导牵头负责一至两项重点工作,并明确了牵头单位和主要责任单位;二是建立市委、市政府领导联系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点制度,每个领导亲自抓一个乡镇和村作为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示范点。赣州市委常委、瑞金市委书记陈晓春同志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在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上强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年两次向分管市领导专题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制度,一以贯之,持之以恒”。市长傅春荣同志在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上提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实现更快更好发展,必须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方式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主要领导亲自抓、带头汇报”。

为保证汇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年中汇报工作的通知》(瑞廉字[20__]1号)文件,明确了主持会议的市领导、汇报单位和市纪委联络员。对汇报的内容进行了分类细化,主要有四个方面主要内容:一是各单位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二是执行20__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任务分工的落实情况;三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情况和农村基层“三务”公开标准化、“三资”管理规范化和干部监督制度化建设;四是贯彻执行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的情况。参加汇报的单位“一把手”既要汇报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是否履行了牵头单位或责任单位的职责,还要报告个人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的情况,对本人是否存在公款出国(境)旅游、超标超编配备小汽车、公款大吃大喝、违反规定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收受“红包”、利用职权在管辖范围内投资入股或经商办企业、公款报销私人开支和参与等方面进行明示。

根据要求,市委、市政府各分管领导主动跟进,积极履行“一岗双责”,亲自部署自己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把关各单位的发言材料,对敷衍了事或廉洁自律明示不到位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重写。

二、会中:精心组织,确保年中汇报有效开展

8月上旬开始,12名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各自分管负责和联系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以开汇报会的形式进行了年中督查,在听取汇报后,分别提出了要求: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林长茂强调,要把汇报会作为一次接受教育和监督的过程、一次查找不足的过程、一次抓落实的过程,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不断增强“一岗双责”意识;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何世林提出,要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按照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的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长陈萍指出,要真正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并在重要的节点上下功夫,提高工作效率。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农工部长严水石和副市长许和山在听取完汇报后强调,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严格遵守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解责任、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高明旭和副市长郭训东听取了所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负责同志工作的汇报后强调,政法干警要始终保持奋发向上的蓬勃朝气、开拓进取的锐气、立党为公的正气,按照“权责一致、制约有效”的要求,抓好惩防体系建设、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黄海军提出了两点意见,一是要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二是认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进一步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市委常委郭闽军和副市长胡强听取了所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负责同志工作的汇报后强调,要警钟长鸣,时刻警醒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副市长曹瑞荣提出,各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确实做到层层抓、层层管,相互监督,把廉政建设制度落实到实处;副市长邱俭云强调,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严格执行,一抓到底,落实到行动上,坚持常态化、制度化。

通过开展年中汇报工作,各乡镇、部门(单位)能按照工作职能,对照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工,责任到科室,分解到个人,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业务科室具体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能定期召开召开牵头单位和主要责任单位联席会议,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了工作有方案,实施有步骤,考核有办法。市纪委积极协助市委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当好参谋,做好助手,坚决贯彻执行了上级纪委和我市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和部署,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协调各乡镇、部门(单位)抓好了反腐倡廉建设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市委办大力推进精文减会工作,出台全市性工作会议申报审批制度。市委组织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意见》,探索建立了“革命传统教育+文化知识+致富技能”的“三位一体”教育模式。市卫生局

乡镇林长制工作情况汇报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依法开展蒙洼蓄洪区运用补偿工作(以下简称“补偿工作”),支持蒙洼蓄洪区人民群众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工作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坚持阳光、规范操作,坚持补偿资金及时、全额发放给受灾群众,坚持政府负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

二、补偿范围、对象和标准

(一)补偿范围

蒙洼蓄洪区内保庄圩以外的所有受淹区域。

(二)补偿对象

l、蒙洼蓄洪区内具有常住户口的居民,在蓄洪区运用后,依照有关规定获得相应补偿。区内承包土地上的农作物、专业养殖和经济林水毁损失,无法转移的家庭农业生产机械、役畜(保庄圩内除外)水毁损失,都可以依法得到补偿。

2、蓄洪区内有承包土地、专业养殖和经济林的区外居民,在蓄洪区运用后,其财产水毁损失给予补偿。

3、承包土地为订立有合法承包合同的各类承包土地。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它方式流转的土地,实际耕作人为补偿受益人,但原承包人与实际耕作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受补偿的水产养殖户,承包国有水面的,必须持有合法承包合同、水产养殖证和承包费缴费凭证;承包集体水面的,必须持有合法承包合同和承包费缴费凭证。

5、受补偿的经济林种植户,必须持有《林权证》或者乡镇以上人民政府确认的林木权属证明;暂未取得林权证的,应持有相关土地合法承包合同。

6、根据《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国务院第286号令)第十一条第一款、《*省行蓄洪区移民建房工作方案》(*政办(20*)70号)的相关规定,蒙洼蓄洪区已从20*年安排移民建房,其住房和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水毁损失不予补偿。

7、蒙洼蓄洪区内行政事业、公益事业单位公共财产和设备的水毁损失,以及区内各类企业和公共设施的水毁损失不属于本方案补偿范围。

(三)补偿标准

1、农作物实行亩均定值补偿。农作物补偿面积为承包合同内的受淹面积,补偿标准由省按蓄洪区前三年同季主要农作物平均产值的70%确定,每亩补偿685元。

2、经济林(含杨树、杞柳、紫穗槐,下同)实行亩均定值补偿。经济林补偿面积为实际受淹损失面积(小班种植面积在1亩及其以上。按棵承包杨树的,可按每56棵折算成1亩的方法计算),补偿标准由省按蓄洪区前三年相同生长期平均产值的50%确定,每亩补偿712元。小班种植面积不足1亩的不予补偿。经济林套种农作物的受淹土地,按照就高原则,只计算一种,不得重复计算。

3、专业养殖实行分类定值补偿,非专业养殖不予补偿。畜牧专业养殖标准:年生猪出栏20头以上,牛存栏10头以上,羊存栏、出栏30只以上,蛋禽存栏500只以上,肉禽出栏2000只以上;水产专业养殖标准:精养鱼塘5亩以上,粗养鱼塘l0亩以上。专业养殖按水毁损失数量及一定标准进行补偿,补偿标准由省按蓄洪区前三年相同生长期平均产值的50%确定。其中:生猪每头补偿502元、牛每头补偿1761元、羊每只补偿166元、蛋禽每只补偿14元、肉鸡每只补偿4.35元、肉鸭每只补偿13.7元、肉鹅每只补偿23.6元、精养鱼塘每亩补偿1850元、粗养鱼塘每亩补偿727.5元。水产养殖实行最高限额补偿,最高补偿额不得超过100万元。

承包土地改挖鱼塘未达专业养殖标准的,可按实际承包面积比照农作物进行补偿。

4、无法转移的家庭农业生产机械、役畜,主要补偿因转移时间不足24小时而来不及转移所造成的水毁损失,但能转移而不愿转移的不予补偿。家庭农业生产机械主要包括电(动)机、柴油机等农用生产机械。役畜主要包括牛、马、骡、驴等从事农役的牲畜(不含幼畜)。以上两项按水毁损失的50%补偿,但登记总价值在2000元以下的,按照水毁损失的100%补偿,水毁损失超过2000元不足4000元的,按照2000元补偿。

5、上述补偿标准的最终确定,以财政部、水利部审定的结果为准。

三、财产申报和核查

1、蒙洼蓄洪区涉及乡(镇)政府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乡村(居)民委员会根据汛前财产登记情况,核查区内居民的水毁损失,填写水利部制定的《蓄滞洪区居民财产损失核查(汇总)表》、《蓄滞洪区居民财产损失补偿(汇总申报)表》,逐级上报。

2、蒙洼蓄洪区居民财产损失核查分县乡两级、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居民财产损失核查公示阶段

乡(镇)政府组织由乡(镇)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村临管会主任、村文书、村纪检组长组成村(居)民委员会登记核查组,乡(镇)包村干部为组长,负责全村居民财产损失登记核查工作。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成立由县派驻庄台干部、村包组干部、村民组长、教师和党员代表5人组成的登记核查小组,县派驻庄台干部为组长、教师为登记员,对本村民组居民财产损失进行登记核查,填写《*南县蒙洼蓄洪区居民财产损失核查表》(表3)和《××乡(镇)××村(居)民委员会××村民组蓄洪区居民财产损失核查公示表》(表11),并以村民组为单位将核查损失实物量张榜公示(第一次公示),公示期为5天。同时,以村民组为单位,由村(居)民委员会主持召开全体居民参加的大会,逐户公布居民财产损失情况;并利用有线广播对全村居民财产损失情况再次逐户公布,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居民有异议的,由乡(镇)政府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登记核查组进行复查(乡镇核查)。公示期限届满,居民无异议后,村(居)民委员会必须将公示情况以书面形式写出专题报告,并经村(居)委员会登记核查组共同签字后,上报乡(镇)补偿办公室。同时由村(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将《*南县蒙洼蓄洪区居民财产损失核查汇总表》(表15)逐级汇总上报县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农委、林业、畜牧、水务等有关部门在乡(镇)政府的配合下,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再次进行全面核查(县级核查)。

第二阶段:居民财产损失补偿核查公示阶段

由村(居)民委员会登记核查组填写《*南县蒙洼蓄洪区居民财产损失核查(补偿)表》(表6)和《××乡(镇)××村××村民组蓄洪区居民财产损失核查(补偿)公示表》(表12),将核查损失实物量和损失价值、补偿金额以村(居)民委员会为单位逐村民组进行公示(第二次公示),公示期为7天。并以村民组为单位逐户签字盖章后,发放《××乡(镇)××村××村民组蓄洪区居民财产损失核查(补偿)公示表》,接受监督。居民有异议的,由乡(镇)政府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登记核查组重新进行复查(乡镇核查)。与此同时,县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农委、林业、水务、畜牧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进行复查(县级核查)。公示期限届满,居民无异议后,村(居)民委员会必须将公示情况以书面形式写出专题报告,并经村(居)民委员会登记核查组共同签字后上报乡(镇)补偿办公室。乡(镇)政府按照补偿标准,提出补偿方案,填写《蓄滞洪区居民财产损失补偿汇总申报表》(表16),经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共同签字,并加盖乡(镇)政府公章后上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汇总后,逐级上报。

四、资金发放和管理

l、补偿资金的发放由蓄洪区所在地乡(镇)政府负责。根据国务院批准的补偿方案,县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补偿资金具体发放方案,乡(镇)政府据此逐户确定具体补偿金额,并由村(居)民委员会张榜公示(第三次公示),公示期为7天。

2、第三次公示居民有异议的,村(居)民委员会应及时核实,无异议后,乡(镇)政府负责统一编制补偿资金发放清册,并报县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县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审定后的补偿意见批复给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向补偿对象填发补偿通知书(即补偿凭证)。补偿对象领取补偿通知书时在补偿资金发放清册上签字。县财政局要根据县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批复的补偿资金发放清册,按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程序,通过“一卡通”方式,及时将补偿资金打卡到户(区外居民以其他流转方式承包区内土地获得补偿资金的,则实行单独打卡发放)。补偿对象持存折随时到当地金融机构支取补偿款。

3、补偿资金由县财政局统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专户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改变资金用途,不得滞留、挪用、抵扣补偿资金,对不应发放的补偿资金全部收回,逐级上交财政部门。县财政局应规范资金发放程序,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并认真做好补偿资金的财务决算工作。

4、蓄洪区所在地乡(镇)政府在补偿资金发放完毕后,应及时对补偿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县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县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时间安排

补偿工作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建立各级补偿机构,宣传发动,制定补偿工作方案,组织培训等,时间安排在8月中上旬,原则上在8月15日前结束。

2、损失的统计核查上报阶段。开展蓄洪区内居民财产损失的统计、核查、上报,9月10日前结束。

3、迎接检查和申报补偿资金阶段。迎接国家有关部门检查,落实国家和省级财政拨付的补偿资金,时间安排在10月和11月,11月底前结束。

4、补偿资金发放阶段。县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补偿资金发放方案,按规定程序发放补偿资金,20*年元旦前结束。

5、总结阶段。接受审计,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原则上20*年汛前结束。

六、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1、组织机构。成立*南县蒙洼蓄洪区运用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纪委、县政办、县财政、县水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财政局、水务局、监察局、审计局、民政局、农委、林业局、统计局、物价局、畜牧局、宣传部等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县补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补偿办公室,并设立十个职能组,各成员单位一把手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兼任相关职能组组长。蒙洼各乡(镇)要按照县补偿工作领导机构的构架,成立相应的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和补偿办公室,抽调专门人员办公。

2、职责分工。乡镇职责:负责组织各村民委员会、村民组蓄洪补偿工作的登记、核查、公示、汇总、上报和补偿资金的发放工作,对本乡(镇)范围内的补偿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实施,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是直接责任人。部门职责:县财政局负责补偿工作相关政策咨询和补偿资金的审核、申报,补偿资金的下拨、发放等工作;县水务局负责居民无法转移的家庭农业生产机械、役畜水毁损失的公示、核查、监督工作;县农委负责农作物、水产养殖水毁损失的公示、核查、监督等工作;县林业局负责蓄洪区内经济林水毁损失的公示、核查、监督工作;县畜牧局负责专业养殖户中的畜禽水毁损失情况的公示、核查、监督工作;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县乡补偿工作人员在岗在位情况的督查工作,同时负责补偿工作中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县委组织部负责抽调四名干部,派驻蒙洼四乡镇任工作队长,管理监督县驻庄台工作人员;县审计局负责补偿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工作,实行事前审计制度;县委宣传部、广电局负责做好补偿工作相关政策的宣传及新闻媒体的接待等工作;县局要安排专人坐镇县补偿办公室,并负责做好补偿工作期间来信来访人员的接待处理工作。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广泛宣传。补偿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群众的切身利益,政治性强,政策性强,各级党委、政府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认识补偿与赔偿的差别,引导干部群众顾全大局,实事求是,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做好补偿工作。遇到矛盾和问题,要做好说服教育工作,防止因方法简单,作风粗暴而激化矛盾,引发群众上访和恶性事件。要加大补偿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会议、广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务院、财政部、省政府“三个法令”和县《实施方案》。在居民财产损失、损失补偿和补偿资金发放“三榜”公示中,采取张榜公示、群众大会、有线广播等形式大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宣传,使补偿工作做到阳光操作,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2、加强协作,履行职责。县乡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补偿政策精神,加大宣传力度,细致周到地谋划工作,严格依法办事,确保补偿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不走样,谁走样,谁负责。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明确部门和工作人员职责,严明纪律,加强沟通和协作,按照全县既定的补偿工作进度要求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提高补偿工作效率。

3、加强监督,严明纪律。补偿工作期间,凡抽调的工作人员要一律到岗到位,按照分工安排,尽职尽责,积极工作。在整个蓄洪补偿过程中,蒙洼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严格执行上级有法规法令和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把各项工作做好、做细、做扎实。各村(居)民委员会登记核查组、村民组登记核查小组要对本村(居)民委员会和本村民组的登记核查工作承担全部责任。登记核查时,一定要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如有违规违纪问题,将严惩不怠,决不姑息迁就。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对补偿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尤其在登记、核查、公示、申报期间,对群众举报的有关问题要及时查处。对失职渎职、虚报谎报、暗箱操作、优亲厚友、借机收费,以及利用签订虚假承包合同等手段骗取、套取、贪污补偿资金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层层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对补偿对象干扰、阻碍补偿工作,重复申报、虚报冒领,以及无理取闹,故意谩骂、殴打蓄洪补偿工作人员者,由政法机关视其情节,予以从严、从重、从快处理,确保补偿工作顺利进行。

乡镇林长制工作情况汇报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五个”的要求,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以乡镇场镇、辖区内河流和主要交通沿线为重点,集中整治场镇及周边垃圾污染,着力改善场镇卫生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专项整治,使乡镇场镇街道、辖区内河流和主要公路沿线无暴露垃圾,农村环境整洁、干净,生活垃圾得到及时收集和处理,饮用水源得到保护,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整治安排

(一)准备阶段:(5月10日—5月30日)宣传发动,宣传环境保护重大意义和向群众讲明生活垃圾的危害、发动场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广泛参与;分解落实责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抓,按所辖区域分段分片负责,落实门前“三包”制度。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6月30日)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具体实施整治行动。

(三)建章立制、总结评比(7月1日—7月20日)建立垃圾清扫、保洁、收集、转运、处理的长效日常管理机制,促进专项行动向日常管理转变,巩固和扩大专项行动整治成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写出专题总结报告,汇总情况后向县乡镇场镇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报告。

四、组织领导

成立县乡镇场镇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县长任组长,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县市政园林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负责统筹协调乡镇(街道)场镇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政园林局,由县市政园林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乡镇(街道)场镇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日常工作,牵头检查各乡镇(街道)垃圾集中整治情况,落实领导小组交办其他任务。

五、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乡镇(街道)场镇垃圾集中整治工作在县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牵头组织实施,县级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县市政园林局:负责乡镇(街道)场镇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指导工作,制定乡镇(街道)场镇垃圾集中整治的方案,牵头实施整治效果的检查,制定检查考核办法。具体联系的垃圾集中整治工作。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乡镇(街道)场镇垃圾集中整治行动的指导工作,对不按相关规定倾倒垃圾的行为进行纠正、引导、教育和处罚。具体联系的垃圾集中整治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对乡镇(街道)场镇垃圾污染环境事件进行纠正、教育和处罚工作。具体联系的垃圾集中整治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筹集本次乡镇场镇垃圾集中整治相关经费。

县水务局:负责指导乡镇辖区河道及沿岸垃圾的整治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指导乡镇辖区内主要交通干道及沿线垃圾的整治工作。具体联系乡的垃圾集中整治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场镇、城郊结合部、小区楼院、河道及主要公路沿线垃圾的集中整治工作,完成县整治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检查内容及方式

(一)检查内容

1.镇容环境卫生。保持主次道路、背街小巷、边沟、雨水口与街面整洁,即时清理各类垃圾、浮土、渣土;主次道路与街面完好,道路广场及其附属设施基本保持清洁,街道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好。

2.环卫设施。垃圾池应定位设置,保持清洁,有垃圾清运车辆及时清理积存垃圾,公共厕所内外地面无残留粪便和废纸垃圾等,公厕定时消毒,基本无蚊蝇蛆虫和恶臭。

3.废弃物处置。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保持运输无抛洒、无滴漏,垃圾设施搞好消毒。医疗、工业等特种垃圾定期清运,运送过程不出现丢失、遗漏现象。

4.车站码头。车站、码头环卫设施齐备,符合要求,不得有卫生死角,痰迹、烟头、纸屑果皮,各种环卫设施基本保持整洁。

5.辖区内交通主要干道及河道视线范围内无生活垃圾及建筑弃土。

6.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办公驻地及办公场所保持整洁、有序、卫生状况良好。

(二)检查方式:检查工作由县乡镇场镇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牵头,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县市政园林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水务局和县交通局等部门参加,采取分组集中检查的方式。主要以听取各乡镇政府对集中整治情况汇报、实地查看整治效果等形式进行。

乡镇林长制工作情况汇报范文第4篇

农村土地流转是深化农村改革,加快结构调整,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先决条件,是我县现代农业示范县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和切入点。为全面掌握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的现实状况,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市、县各级经济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县各个区域、各类形式、各个领域的农村土地流转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总结成功经验,筛选鲜活典型,提炼实践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探讨今后方向,形成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的调研成果,为今后破除土地瓶颈制约,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县建设提供参考和借鉴,为加快土地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政策依据。

二、调研时间

7月26日至8月15日。

三、组织机构及成员

为保证这次调研活动顺利进行、取得成果,县政府成立农村土地流转调研领导组,成员如下:

四、调研方法与步骤

1、各乡镇做好基础工作。各乡镇对本乡镇土地流转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形成全面性的书面材料,同时挖掘整理土地流转典型村以及参与土地流转重点企业或组织的典型材料,填报《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调查表》。

2、召开座谈会了解情况。将全县14个乡镇按照不同的地理条件和产业特点划分为4个区域。县调研组在每个区域选择一个乡镇召开座谈会,由调研组成员与每个区域乡镇的分管领导、典型村主干、相关企业或组织负责人进行座谈。通过座谈,了解各乡镇土地流转的整体情况。

第一个座谈会:在古陶镇召开城郊区乡镇座谈会。古陶、岳壁、南政、洪善4个乡镇的分管副乡镇长、每个乡镇1-2名典型村主干、参与土地流转的企业或组织负责人参加。

第二个座谈会:在中都乡召开工矿区乡镇座谈会。中都、段村、卜宜3个乡镇的分管副乡镇长、每个乡镇1-2名典型村主干、参与土地流转的企业或组织负责人参加。

第三个座谈会:在宁固镇召开农牧区乡镇座谈会。宁固、香乐、杜家庄3个乡镇的分管副乡镇长、每个乡镇1-2名典型村主干、参与土地流转的企业或组织负责人参加。

第四个座谈会:在襄垣乡召开林果区乡镇座谈会。襄垣、朱坑、东泉、孟山4个乡镇的分管副乡镇长、每个乡镇1-2名典型村主干、参与土地流转的企业或组织负责人参加。

3、深入基层走访调查。对每个乡镇土地流转方面的重点村、典型村、先行村,以及参与土地流转的企业或组织,调研组要深入进行走访调查,掌握最基础的第一手资料。

4、汇总调查研究成果。县调研组在总结全县各乡镇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同时汇总《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调查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高质量完成调研工作,各乡镇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对本乡镇的土地流转工作开展调研,组织好座谈会、走访调查等各类调研活动。

(二)搞好资料工作。各乡镇要形成高质量的土地流转工作总体情况材料和典型材料,按调研组的要求及时提供。

(三)密切协调配合。县调研组各成员单位要确定熟悉土地流转、掌握基本情况的分管领导,自始至终参加到这次调研活动中,无特殊情况,中途不得更换,以确保调研活动有序进行。

乡镇林长制工作情况汇报范文第5篇

一、林改工作进展情况

1、勘界勾图情况。据统计,我县已完成外业勾图面积152万亩,其中集体林138.4万亩,国有林13.6万亩,占总任务的93.3%,已完成外业勾图的乡镇有12个,占乡镇数的70.6%,其余乡镇正在扫尾。

2、第二榜公示情况。我县有6个乡镇53个村869个村民小组正在开展林权第二榜公示,全县二榜公示率为26%。

3、纠纷调解情况。至目前为止,我县已出现山林权属纠纷1113起,面积19981亩,已调解994起,调解面积16584亩,纠纷调处率分别为89.3%和83%。

4、集体林分山到户率。按照明晰产权的要求,目前已经勾图的集体商品林分山到户率约为83%。

二、主要措施

11月16日,我县林改工作接受了省林改检查组的检查,检查结果反馈,全县林改工作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村、组林改方案的内容不完整、不规范,林改形式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票决和"四签二不准"工作不到位;三是平原丘陵乡镇自留山和责任山采取"联户勾图、联户发证"的比例较大。

检查反馈的结果引起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针对林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县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制定出了有效的整改方法和强有力的整改措施,确保林改按程序操作到位,我们的主要措施:

1、按林改程序操作要求,重新制定了乡、村、组林改操作规范和流程下发到各乡村。规范和流程包括宣传发动、召开会议、林改方案的制定通过、纠纷调处、勘界勾图、第二榜公示、责任山合同、林改资料收集整理归档装订等流程内容,对各项工作程序都制定详细的操作模式和格式文本,可操作性强,对林改质量整改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2、召开林改工作质量督战会。11月25日召开了全县林改工作质量督战会,要求全县各乡镇重新召开党政联席会和动员会,研究和部署林改整改工作,举办规范流程操作培训班,组织县、乡、村、组干部力量和广大群众,按照规范流程要求全面进行整改,对村、组林改方案内容不完整、不规范的,方案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根据各地实际重新制定林改方案,制定的林改方案必须报县林改领导小组把关审批。对票决和"四签"工作不到位的,重新召开林改会议,对林改方案的制定通过严格按"四签二不准",两个"三分之二"的程序要求操作到位。

3、加强督查。12月1日─15日,县委组织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林改办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县林改质量整改工作专项督查,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到每个乡镇抽查村、组,查看是否按规范流程在操作,是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整改存在的问题,对督查情况做到每天一通报。

4、观摩评比。12月16日,全县组织召开了林改工作整改质量观摩会,从每个乡镇随机抽取三个村的林改整改资料集中拿到县林业局参展观摩,比一比,看一看,通过观摩,从中发现问题和不足,然后把资料带回去再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直至按程序达到规范要求为止。元月上旬,准备对全县各乡镇的整改资料再进行一次观摩,最后作出评比。对整改还达不到要求的乡镇,直接处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5、针对我县平原丘陵乡镇外业"联户勾图、联户登记发证"比例较大的情况,我们进行了整改,要求能区划出宗地界线的原则上不允许联户勾图,对宗地面积小、无法表述其四至界址、只能联户勾图的要求联户勾图面积不宜过大,联户原则上不超过5户,最多不超过10户,已联户勾图的,也要分户登记发证,采取画宗地示意图的办法来提高我县的分山到户率和分户登记率。

从督查的情况看,目前,我县的林改质量整改工作按规范程序要求基本操作到位,整理规范、资料齐全、档案装订整齐。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少数乡镇林改质量整改工作还没有按规范流程操作到位。

2、进展不平衡。全县有12个乡镇完成了外业勾图工作,有6个乡镇正在开展林权第二榜公示,还有少数乡镇外业勾图进展缓慢,勾图任务还很重,全县林改进展不平衡。

3、少数乡镇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或涉及跨县、跨省山林纠纷,山林成分复杂,还存在小面积集体林纠纷没有调处好。

四、下步工作

1、认识再提高。林改是一项惠民工程,是林业生产关系的重大调整,是促进林业生产力发展的重大举措,要站在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高度上来正确认识林改工作,从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体现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思想高度上来正确对待林改工作,坚持"三级书记抓林改"不动摇,做到还权于民、还利于民。

2、目标再明确。我县林改目标要求是:分山到户率达85%以上,纠纷调处率87%以上,林改群众满意率在90%以上。

3、工作再落实。继续抓好林改质量整改工作的再落实、再完善,抓好勘界勾图的整改完善工作。林改工作的外业勾图接近尾声,除做好勘界勾图的扫尾工作外,要着手准备林改资料的内业整理、拼图、转绘面积平差计算、内业编号、第二榜公示、责任山或承包山林的合同签订、输机等工作。按照有关政策解决好插花山、涉外纠纷山林的调处工作。

4、进度再加快。林改工作到最后攻坚阶段,春节临近,从现在起,自我加压,坚持每天汇报工作制度,加强督查,制定出强有力的措施,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抓好林改质量的前提下,确保春节前基本完成明晰产权的外业勾图工作。

5、配套再跟上。抓好林改各项配套工作,探讨林改后的林业纵深发展问题,林业发展后劲问题,认真研究林业"三防"体系建设,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巩固林改成果。

五、油菜、杨树造林工作完成情况

1、今冬明春全县计划营造高效油菜林3000亩,主要以三兴、白良、岭东、罗城等平原丘陵乡镇为主,且要求相对集中连片面积在100亩以上。现在落实连片300亩以上的3块、500亩以上的1块,县里重点抓双桥至白良的绿色通道建设。

2、按照市政府的人平种5株杨树的要求,今年我县早计划、早安排、早动工,全县累计育杨树苗760亩,预计可产苗木200万多株,现已规划160万株的造杨树地块,其中已完成打穴整地累计面积8000多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