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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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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一、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培训内容。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局领导班子会议多次对商贸流通行业安全生产的形势进行具体的分析,针对不同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指出各个阶段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打下基础。

二、压实压紧安全生产责任

在全县商场有序实施推行清单制管理工作。制定了《县商务局关于印发县商务系统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商场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推进工作,选定县惠利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新北街店)、县世纪隆商贸有限公司、县名人超市有限公司作为我县商场清单制管理工作示范企业,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目前,局机关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和企业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正在制定中。

三、狠抓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一)积极做好疫情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拟定下发了《县商务局关于印发<开展全县商贸流通领域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暗访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了商贸流通领域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暗访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下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负责日常统筹协调工作。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要求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部署、督促、检查本系统的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暗访检查工作,切实解决疫情防控期间安全工作的难点、重点问题,确保工作效率。使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肩上担负着安全生产的重任,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打下了牢固的基础,提高了干部职工安全生产的思想意识,增强了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做好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工作

根据商务系统特点开展岁末年初、冬春火灾、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月”、安全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等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深化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治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进一步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上半年共出动出动检查人员78人次,检查商贸流通企业54户,发现安全隐患14起,责令现场整改10起,限期整改3起,目前为止已全部整改到位。通过隐患问题整改,建立健全了隐患整改效果长效监督机制,全面加强了事故隐患治理基础管理工作。

四、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民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各乡(场、区)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县直及驻县有关企业。

二、考核目标和内容

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杜绝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和校园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一般安全生产事故(一次死亡2人以下)和道路交通事故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控制目标以内(具体安全生产伤亡控制数每年根据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数另行下达)。

1、加强领导方面: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乡(场、区)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每年有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有关部门和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并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及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2、责任制落实方面: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企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和完善以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健全机构方面:各乡(场、区)镇政府要根据工作需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充实监管人员;有满足安全监管工作需要的办公条件;每年安排一定的安全生产监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有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的部门及其他主管单位必须按规定设立监管机构、配备监管人员,并为其开展工作提供条件。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4、安全投入方面:按照逐年增加的要求,各乡(场、区)镇政府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适量的资金(不少于2万元)用于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隐患整治、教育宣传等方面;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应适应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各生产经营单位按有关规定有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5、基础工作方面:对各自管辖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其安全生产的基本状况,建立各类安全管理台帐和档案;建立健全各自管辖范围内重大危险源档案,并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按有关规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并符合要求。

6、隐患管理及专项整治方面:对重大事故隐患,按安全要求及时整改验收,并建立档案;专项安全整治按照省、市、县要求的时间和进度,全面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

7、事故管理及责任追究方面:对各自管辖范围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统计上报、应急救援、善后处理和调查处理结案,并建立事故档案,不得瞒报事故。对事故责任人及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程序予以查处到位。

8、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方面:依法加强和改进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地位,进一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定期督查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工作。

9、严格安全准入制度方面: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制造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立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10、经济措施落实方面: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依法对所有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收取一定数额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参加保险,及时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1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方面: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组织全员安全培训,各类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三、考核期限

每年月日至12月31日。

四、考核方法

1、县安委会每年根据工作要求另行制定具体的考核实施细则。

2、各目标管理责任单位于每年月日前完成对上年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并书面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3、由县安委会组织有关部门根据本考核办法及考核实施细则,每年元月份进行考核。

五、奖惩办法

1、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一票否决制,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任务的单位当年不能评综合先进,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不能评先进。

2、考核情况记入目标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档案,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民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一、安全生产基本形势

行业安全生产形势

3、建筑施工:1—9月未发生建筑施工事故。

4、工矿商贸: 1—9月发生工矿商贸事故1起,死亡1人。

5、非煤矿山:1—9月发生非煤矿山事故1起,死亡1人。

6、危化企业、农业机械未发生事故。

二、所做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机制

一是完善考核办法,层层签订责任书。年初,完善了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明确了事故控制指标和8项工作任务,增强了目标责任的可操作性。县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乡镇和部门也与本辖区、本行业的企业和单位层层签订责任制。

二是分行业分解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对乡镇、县级部门的工作继续实行“一票否决”。根据市安委会下达给我县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死亡控制数(共计38人,其中道路交通33人)已以江安委[2010]1号文件分行业进行了分解,确保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内。

三是组织相关人员加强督查。我办组织人员,对乡镇、县级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对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进行了通报批评。

(二)深入扎实开展“百安活动”,确保重点时段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春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我县深入开展以“强化宣传、严格执法、深入治理、保障平安”为主题的“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组织县宣传、公安、建设、交通、广电等部门专题召开“百安活动”集中宣传教育工作,县广播电视台专题报道道路交通安全节目2期、消防安全节目一期,在中江县电视台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32条(次)、报道安全生产相关时事新闻3期。各乡镇以及生产经营企业也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共书写悬挂标语178幅。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围绕“两个重点、三个关键”(重点行

业、重点场所,关键企业、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机层、企业和公众聚集场所,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通过深入开展 “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提高了干部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消除了一批安全生产隐患,达到了开展活动的预期目标。

(三) 开展专项整治,强化重点行业监管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今年4月,根据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要求,我办立即部署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6月份我办组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成立了十三个检查组,分别落实牵头责任单位对全县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检查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查,通过督查组认真细致的检查,及时督促有关乡镇和部门整改了一批安全生产隐患,保证了我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开展。8月16日起至10月5日,我县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采取“企业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检查、政府综合督查”的方式,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具体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尤其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地区、行业和企业,重点进行检查。对于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并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是狠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平安创建工作,开展了摩托车专项整治活动。针对农村道路交通条件逐步好转、机动车辆逐年增加、事故隐患加大的情况,进一步加强了乡村道路交通整治,以及乡村客运管理;继续进行道路交通隐患治理活动,县公安交警大队对全县道路进行勘察,对存在隐患的地段逐一拍照记录。县安办督促县交通局牵头抓好各责任单位道路隐患整改。

三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安全管理。重点加强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对本辖区烟花爆竹4家生产企业和1家批发企业以及零售经营户的安全检查,违规违纪零售经营户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现已取缔;继续落实县安监领导、工作人员联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所在乡镇机关工作人员驻厂制度,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工矿企业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加强采矿区、排土(堆喳)场等作业场所的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防范事故的发生。

四是严格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医院、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拉网式的检查,对存在隐患的要求立即进行整改。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日常防火巡查和对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力度。

五是推进了我县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进程。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申报检测和职工职业健康体检工作,以 “一报两检”( 职业危害因素申报和职工职业健康体检、作业场所检测)为重点,预防和控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的身体健康,切实履行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促进我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截至6月底,已完成具有职业危害因素60家企业申报工作, 300名企业职工参加了职工职业健康体检。

(四)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00余人次,群众受教育人数约4万人次。

二是抓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按照考培分离的要求,狠抓培训质量,严格考核,为社会输送合格特种作业人员。

三是抓好对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有关人员的安全培训。今年上半年,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任职资格培训;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进行了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试。

四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驾驶员培训工作,以乡镇、大口为牵头单位进行组织,县交警大队负责授课,共有一万多名驾驶员参加了培训,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为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打下了基础。

五是积极开展“安康杯”安全示范岗竞赛活动,与县总工会、县经济和商务局组织全县30个规模以上企业参加此次活动,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班组安全管理,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素质和技能。

(五)积极推进安全社区建设试点、工业集中发展区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工作

(六)切实做好我县乡镇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工作

根据省、市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2012年末,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基本完成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我县根据实际,确定了凯江镇、黄鹿镇等11个乡镇申报市级达标其余乡镇进行县级达标,各乡镇都做到了机构、制度、职责、人员、场地、资金“六个落实”,县安办进行指导,10月底前,对全县45个乡镇进行初查,确保乡镇规范化达标工作圆满完成。

(七)加强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我县从9月中旬至10月31日,组织县公安局、县经贸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局等部门对全县重点行业和领域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切实做到了“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单位,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2011年工作要点

安全生产工作思路:不断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和政府的安全监管水平,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减少事故总量和事故伤亡人数,确保全县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目标内。

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乡镇、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将健全、完善和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安全生产工作绩效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二)夯实基础,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环境

切实抓好安全社区安全园区建设工作,在全县范围内推进安全社区建设,进一步强化乡镇安全规范化管理,将安全监管的重心下移,关口前移。

(三)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业务素质

一是抓好安全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的提升,加强自身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管理知识、技术知识以及各类安全生产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业务素质和行政执法能力,促进安全生产监管效能的提高;二是抓好乡镇、村(居)安全监管网络的完善。各乡镇、村(居)委会要设置安全生产工作小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和了解辖区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

(四)强化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一是采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二是以“安全生产月”、 “安康杯竞赛”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三是以安全生产培训为手段,进一步提升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素质。

(五)严把准入关,提升安全生产预控能力

1.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管理。进一步规范和严格行政许可,特别是对高危行业企业许可事项,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把关审批,逐步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凡达不到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主管部门一律不予审批;对现有的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律予以关停;对新办企业,未申办安全许可证的,不予办理开工建设行政许可手续。

2.严把建设项目审批管理。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等方面的准入标准,依法严把新上项目审批关。实行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安监、经贸、建设、工商、消防等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的建设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落实。

3.加强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加大政府安全生产投入力度,提高道路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安全度;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继续实行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和风险抵押金制度。通过多种方式,不断提升安全水平。

(六)强化安全生产执法,严格查处各类事故

1.突出执法重点,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对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工程建设等领域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依法关闭取缔之后又死灰复燃的、瞒报事故、非法建设和违法施工、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违法行为。要扎实做好全国“两会”、纪念建国62周年庆典等重要时期和重大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2.认真组织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要进一步抓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贯彻实施,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尤其是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特别是加大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的行政和刑事责任追究力度。

3

.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率。针对安全生产执法领域内出现的新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管理的新模式,创新执法方式,不断提高执法效率。完善重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七)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

重点抓好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水利、消防、特种设备、电力、机械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八)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民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安全委员会述职报告1

今年以来,区旅游安全专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安全工作的部署,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工作落实。上半年,全行业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主要工作

(一)强化综合协调,严格风险管控。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专委会第一主任温欣艳多次听取旅游安全专题汇报,两次组织成员单位和旅游企业召开旅游安全形势研判会,并在"春节""两会""五一"期间以及节庆活动前,深入旅游企业和重点旅游乡镇,检查督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乡镇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二是机制逐步完善。印发了全年安全工作要点、成员单位职责和工作制度,拟定了重点工作清单,建立了日常协调、双重预防、专家查隐患、联合执法、督促检查、定期研判、季度例会等机制,组建工作微信群,保障了专委会的规范运行。三是突出三个重点。即注重抓重要节假日、重大节庆活动、重点时期安全检查;注重抓景区开园前综合安全验收,层层检查把关;注重抓重大风险排查整改,落实"企业自己改、专家指导改、部门监督改、属地督促改"措施。

(二)加强安全培训,夯实安全基础。一是全员施训。各旅游企业利用景区淡季、小长假前夕,釆取外请专家授课、内部交流分享等方式,狠抓员工安全培训,做到人人都是安全员、处处都是安全岗。二是以会代训。旅游委将季度行业例会和专题培训相结合,上半年召开3次专委会联系会议,3次行业安全例会,开展了地灾群测群防和建设工地安全管理、森林防火和消防等专题辅导培训。三是以检促训。各成员单位在专委会联合检查和部门专项检查中,建立沟通反馈机制,做到发现隐患、分析原因、指导整改,在实践中提高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能力和水平。

(三)落实部门职责,确保旅游安全。今年新增4A旅游景区2个、3A景区1个,新增4星级和3星级饭店各1个,新增旅行社和分社各1个、门市部3个,全区旅游行业监管对象达39家。各成员单位结合天气状况、季节特点和游客出行规律,突出工作的侧重点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强化动态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制,坚持安全生产日巡查日报告、清单式销号管理,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今年以来,专委会已开展春节、五一、汛期暑期联合检查3次,专项督促检查6次,查处无证导游非法从事旅游接待业务案件1起。

(四)强化应急演练,加强应急管理。一是督促企业制定应急演练计划、修订应急预案,做到有备无患。二是督促景区适时组织应急演练。三是严格落实旅游行业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存在问题

一是汛期气候多变,极易诱发安全事故;二是游客安全意识不强,增加了监管难度;三是景区视频监控未能做到全覆盖,技防不到位。

下一步工作

区旅游安全专委会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七进"及"安全生产月"、汛期暑期旅游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以旅行社为重点持续推进"打非治违",加强坝区周边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时刻紧绷安全之弦、牢记安全之责、践行安全之制,自觉自愿强责任、自主自律抓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旅游环境。

安全委员会述职报告2

(一)组织领导到位。一是专委会第一主任万犁昌同志带队检查民政福利机构,多次听取民政安全生产专题汇报并对工作进行安排和指导。区民政局党组多次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风险研判和工作安排。二是先后印发职责和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应急预案等多个文件,完善工作制度。三是建立联系册和QQ工作群,明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系人,主动与市民政专委会对接,建立横向联动上下互动的联系制度。

(二)责任落实到位。一是组成专班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检查,督促民政福利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急救援等体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制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定责任重点内容告知清单》并发放至所有民政福利机构负责人,督促民政福利机构负责人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三是开展民政福利机构普查建档工作,建立监管对象数据库,为安全生产监管服务。

(三)教育培训到位。一是组织系统工作人员、民政福利机构负责人等100多人参加食药、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食药、消防意识,增强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开展民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全区民政福利机构开展应急演练16场,安全讲座21场,文艺演出4场,安全展览2场,群发安全短信130条,制作宣传展板27块,播放公益广告20次,放映警示教育片17场,发放宣传资料183份,媒体宣传报道5篇。

(四)监督检查到位。一是专委会先后开展五次安全生产集中检查和联合执法,对全区18家民政福利机构进行突击检查,及时发现安全生产隐患。二是建立民政安全生产检查、巡查和报告制度,各福利院开展安全"日巡查"和"日报告",大力营造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五)隐患整治到位。一是根据执法检查情况,专委会先后印发两次情况通报至各乡镇政府、小溪塔街道办事处和试验区管委会,督促乡镇政府狠抓问题隐患整改落实。二是整合多方资金,补助7家农村福利院298万元,帮助其建设改造微型消防站、自动喷淋系统等安全设施,推进平安工程,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安全委员会述职报告3

时光飞逝转眼间,我作为安全委员已走过了半年的光阴。

在这过去的半年里,我在老师的指引和帮助下,始终坚持“校园安全重于泰山”的宗旨,紧紧围绕“安全你我他和谐校园靠大家”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为维护校园安全作出自己应尽的责任。

做好安全防范宣传工作旨在把安全防范知识传播到广大同学中去,提高同学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并定时检查学生宿舍和教室是否存家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排查,为同学们提供一个安全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落到实处,努力使安全防范意识深入到广大同学的心中。

坚持安全第一严格完成各项任务

在我刚刚工作不久,能力和经验相对不足的情况下,凭借同学的热情和努力,依然出色地完成了系内的各项安全防范任务。

强化安全认识。

要通过广泛地收集意见和建议,接受批评和指导,深入开展调查找准安全问题的主要矛盾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完善工作计划。

加强学习。

民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以来历次全会以及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安全发展、依法治安为主题,以“平安交通”创建为主线,紧紧围绕“四大三基”行动计划、“三三”重点工作,通过开展严厉打击交通运输和旅游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健全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切实解决影响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推进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交通运输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指导专项行动工作。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三、重点内容

(一)共性方面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和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3.瞒报谎报事故,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整治的和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4.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5.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6.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监管机构和网络不健全、“一岗双责”安全责任、领导带头检查制度未落实的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7.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和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8.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以及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9.各类安全生产保险未办理到位的;

10.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方面

1.道路交通。(1)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2)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营运车辆的;(3)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4)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5)客运车辆不按核定线路行驶的;(6)客车晚22时-早6时途经达不到夜间行车安全通行要求的三级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7)道路货运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的;(8)客运站场“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执行不到位的。

2.水上交通。(1)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的;(2)非客运船舶载客的、老旧报废船舶载客的;(3)超限、超载航行的;(4)船员未持船员适任证书航行的、超龄驾驶的;(5)船舶未按要求配齐安全设施设备的;(6)工程建设在通航水域施工作业保护措施不到位的、违法从事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违法占用港区岸线的;(7)未按要求配齐船员的;(8)签单发航、学生交接、穿拿救生衣“三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9)视频监控不到位的。

3.交通建设。(1)将工程发包给不具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2)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4)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5)建设单位未提处或扣减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的;(6)建设单位干涉施工正常项目建设管理的。(7)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城市公共交通。(1)公交车辆、出租汽车未取得经营许可证,驾驶员未依法取得客运服务资格证,擅自从事城市公共交通经营的;(2)不按规定放置运营服务的相关许可证件的;(3)涂改、出租、出借或者转让经营许可证、车辆运营证、驾驶员客运服务资格证的;(4)技术性能和设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污染物排放等标准的以及车内环境不符合相关卫生标准和要求的;(4)的士出租车不按照规定设置指示标志、价格表、投诉电话的;(5)的士出租车未打表、异地驻点营运、强行拼载、故意绕道行驶、拒载和敲诈、甩客的;(6)公交车不按核定线路、站点停靠运营和拒载的;(7)经营者擅自改装车辆、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车辆的;(8)破坏、侵占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和用地的;(9)擅自移动、关闭、拆除城市公共交通设施或者挪作他用的;

5.危货运输。(1)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2)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3)未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的;(4)从事危货运输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港口现场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

6.农村公路。(1)破坏公路设施的;(2)不按限速限载等标识强行通过桥涵的;(3)公路控制红线内非法施工的和设置公路路障的;(4)公路控制红线内私自安装公路标牌或广告宣传牌的;(5)影响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的;(6)破坏公路设施后拒不赔偿公路损失的;(7)路况及桥梁未按规定巡查巡检的。

7.旅游行业。(1)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擅自经营旅行社业务的;(2)超范围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3)无导游证人员从事导游活动的;(4)景区宾馆、饭店未取得旅游服务质量等级标志而擅自使用等级标志或超范围使用等级标志的;(5)旅行社转让、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6)旅行社不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7)旅行社为旅游者安排或介绍的旅游活动含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内容的、未经旅游者同意单方面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或不具相应资质的旅行社的;(8)旅游经营者未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的;(9)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在发生危及旅游者安全的情形下,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的;(10)旅游经营者对可能影响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场所和项目未事先告知或明确警示的,未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的;(11)旅游经营者使用的车辆、船舶和相关游乐设施其驾驶人员或操作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四、方法步骤

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督促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阶段(2月下旬-4月)。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于3月16日前将本单位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报局安监股。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0月)。

各单位要在市政府和市局的统一领导下,相互配合,确定联合行动主题,采取有力措施集中进行整治,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检查、抽查督查阶段(7月-10月)。

各单位要建立专项行动的台账,加强动态管理,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检查和工作指导,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至少要组织两次由领导带队的集中检查,并制定检查方案。市局将组织督查组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单位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督查。

(四)巩固提高、总结评估阶段(10月-12月)。

各单位要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认真分析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深入研究探索安全生产规律,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巩固“打非治违”成果,构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单位要在12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局安监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专项行动的开展。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把“打非治违”作为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落实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各交通运输和旅游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安全生产的水平。

(二)广泛宣传,营造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

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注重宣传教育引导,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平安交通”创建、“安全监管执法年”“九打九治”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大力营造“安全发展、依法治安”、“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鼓励群众举报交通运输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严重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各有关单位要在汽车客货运站、施工工地、客渡码头、旅游景区(点)、旅游游乐场、旅行社等场所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宣传工作。

(三)依法依规,确保专项行动措施落到实处。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省、市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讲方法、讲政策,在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的同时,要高度重视稳定、和谐,妥善处理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强化“打非治违”的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要通报批评;对不落实责任,执行不力的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要严格事故查处,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企业,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