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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诈培训体会

反诈培训体会

反诈培训体会范文第1篇

欧洲和美国的保险反欺诈机制不尽相同,但各具特色,都在保险反欺诈工作中发挥了独特功效。由于我国国内保险业恢复只有20多年的时间,保险反欺诈属于一项新工作,我们可以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有效应对保险欺诈。

一、欧洲保险反欺诈机制

(一)欧洲保险人联合会

欧洲保险人联合会,是由欧洲25个实施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的保险公司所组成的跨国界保险联合体,成立于1953年,总部设在巴黎。自1992年欧共体统一市场形成以来,作为经济系统的一个子系统,保险业也形成了统一大市场。欧洲保险人联合会成为全欧洲保险人的惟一代表机构,并成为欧洲保险反欺诈的枢纽组织。

为了应对跨国保险欺诈行动,欧洲保险人联合会明确了机构宗旨:加强各国保险市场的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促进各国保险业界分享反欺诈的成功经验;当欧洲颁布的某些法律(如个人档案保护法等)不利于保险人的反欺诈行动时,采取措施维护保险人的利益。

自1992年以来,欧洲保险人联合会着手建立起一系列覆盖全欧洲的计算机数据库。在此基础上,于1994年开始组建“理赔与承保交换网”(ClaimsandUnderwritingExchange,简称CUE)。该网络最重要的数据库主要涉及承保和理赔两个环节。通过在投保和理赔两个环节进行审查、发现并制止恶意投保、确认诚实保户、建立理赔的历史档案以防范潜在的欺诈者等行动,有效应对保险欺诈。随着网络的全方位运作,保险人还能从数据库中调出过去三年中不良索赔案的全部信息,从而在承保和理赔两个环节进行卓有成效的风险防范。

(二)各国保险人协会(欧洲各国保险反欺诈特别机构)

欧洲各国从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先后建立了本国的保险反欺诈专门机构。各国保险反欺诈特别机构实质上是非盈利性的保险人联合组织,为其成员公司提供保险反欺诈服务。具体工作包括:按照国家规定的社会调查准则提供保险调查服务;与欧洲保险人联合会保持密切联系,在全欧洲范围内交换和传递信息;与政府相关部门协作,提高保险欺诈案件的侦破率;提供与保险欺诈相关的研究、咨询、培训等方面的服务。

为了提高对保险欺诈的侦破率和打击力度,保险反欺诈特别机构与社会其他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反欺诈特别机构董事长通过与本国内务部指定的政府议员的协商和共同努力,建立了与本国警察局、司法局的联系,并与加拿大、美国的保险反欺诈组织也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

保险反欺诈特别机构作为欧洲各国反欺诈的重要职能机构,将保险反欺诈的各类专家组织起来,从而形成了一支过硬的专家网络。在英国,其保险反欺诈特别机构——英国反欺诈办公署就和全英检察长协会所属的多家分会联合创设了多家合作组织。如:英国斯瑞赛德市成立了由寿险公司、警察局和损失评估人组成的合作组织,其他城市纷纷效仿。

(三)保险公司

欧洲各保险公司处于反欺诈的最前沿,总结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反欺诈经验。在对欺诈活动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保险人认识到保单设计对防范保险欺诈的重要性,因为在高额诱惑性保单面前,那些经济陷入严重困境及品行不佳的人更愿意进行欺诈活动。为了有效防范保险欺诈,保险人改变了过去那种以牺牲风险控制为代价获得保险业务量增长的做法。对那些诱惑力太强,或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方可能从中获得高额收益的商业保险单进行改良,并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设计全新意义的保单。

由于保险理赔是打击保险欺诈的关键环节,公司因此非常重视对保险理赔人员的技术培训,促使保险业务人员掌握关于反欺诈的方法和技术。在培训中,理赔专家依据其多年的实践经验,将可以用来识别保险欺诈现象的多种信号和线索加以归纳和总结,以这些信号为指南,发现某件保险索赔案的疑点超过一定的标准后,就专门立案调查。由于各国已经建立起保单持有人的有关信息,故每件新的索赔案将会被自动输入数据系统内,与系统已经储存的“记忆”加以比照,当数据库发现某件索赔案与以往的“记忆”有某种相似时,就会提醒理赔人员进行更详细的比较。在欧洲保险人联合会和各国保险反欺诈特别机构的支持下;保险公司的反欺诈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美国的保险反欺诈机制

(一)全美保险反欺诈联盟

全美保险反欺诈联盟是一家由政府机构、保险公司、执法机构、学术机构以及消费者协会等共同成立的非赢利性组织,成立于1993年。其宗旨是协助社会各界不遗余力地与保险欺诈作斗争,协调全美的保险反欺诈工作,减少因保险欺诈给消费者、保险人、政府与各类商业组织带来的损失。此联盟成立后,陆续提供了一系列的立法范式供各州立法机构参考,加强了美国保险反欺诈的基础建设。如美国保险反欺诈联盟起草了保险反欺诈法,该法于1995年9月20日修订后成为各州广泛采纳的法案样本。这一法案既适用于保单持有人对保险人的欺诈,又包括保险人及人的欺诈。此法案的第11条特别要求保险人建立保险反欺诈操作系统。

反欺诈联盟通过对保险欺诈的深入研究,为保险反欺诈工作提供技术保证。其公开发表的年度报告对保险欺诈产生的原因、后果以及保险欺诈的形式、表现进行详尽分析,基于实际数据研究得出权威性的结论。

保险反欺诈联盟还通过各种媒体让公众了解保险欺诈活动的特点及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如定期把保险欺诈的典型案例刊登在华尔街日报、纽约时报、商业周刊、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今日美国、福布斯、财富等全美最有影响的报纸和期刊上,这对培养和提高公众的反欺诈意识和能力具有很好的效果。

(二)全美保险反欺诈犯罪署

总部设在芝加哥的全美保险反欺诈犯罪署是一家专门致力于打击保险欺诈和机动车辆犯罪的非赢利性组织,是由前全美汽车防盗署和保险犯罪预防学会于1992年合并成立的。该组织成员由全美1000多家财产与意外保险公司、劳工赔偿保险机构、相互保险公司、汽车租赁公司、汽车停车场以及公共运输管理部门组成。参加这一组织的保险公司为其提供运作资金。组织的设立宗旨是为执法机构和保险公司的调查机构提供信息服务、接受保险人或消费者的委托对疑似保险欺诈进行调查、为保险调查机构提供培训、对保险欺诈进行预警等。它与保险公司、政府、警察局等保持着密切联系,在游说政府、促进保险欺诈立法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该组织拥有300多名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组成的调查队伍,为美国的保险反欺诈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证。除了直接调查保险欺诈外,该组织还协助执法机构、技术专家、政府官员以及国际组织打击保险欺诈犯罪。

保险反欺诈犯罪署非常重视新技术在保险反欺诈中的运用。如在2005年,美国路易斯安那州遭受“卡特里娜”飓风的袭击,保险反欺诈犯罪署派遣专家小组至受灾地区,在路易斯安那州的相关部门配合下,对在飓风中受损保险车辆和船舶进行调查,创建了一个专门的数据库。在事故中受损的机动车辆识别号码和船壳识别号码都收入数据库中供各家保险公司查询,通过这种方式遏制了利用巨灾事件进行保险欺诈的倾向。

(三)州保险反欺诈局

州保险反欺诈局属于官方组织,致力于进行有关保险欺诈的调查和研究、回应来自于社会各方涉及保险欺诈的问题、协助保险公司调查保险欺诈疑案、向执法机构报告保险欺诈案件、承担保险欺诈的记录和统计工作、与司法部等部门联合起来对公众进行保险反欺诈知识的普及。州财政中专门设立了一项“保险反欺诈基金”,该基金是按照州保险反欺诈法的相关条款规定建立起来的,用于保险反欺诈局官员在执行保险欺诈法条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州反欺诈局的经费来源于各家保险公司,收费标准与各家公司在本州保险业务量的大小相联系。由于保险反欺诈局高效优质的工作成绩,保险公司普遍认为提供给州保险反欺诈局的资金是值得的。

美国各州保险反欺局加强与保险业内的其他组织以及相关机构的合作,以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防范保险欺诈。保险反欺局搭建了州内、国内乃至国际相关机构的一个长期的合作平台,通过与全美保险反欺诈犯罪署计算机系统联网,反欺局致力于创办一个高效率的办公系统。

(四)保险公司的特别调查部

美国大多数州通过立法要求保险公司设立特别调查机构,特别调查机构一般由保险业务人员、退休警察、医生、侦探等组成。特别调查机构通常对公司业务部门提交的可疑投保和索赔案件进行调查,发现重要欺诈线索则移交到州保险反欺诈局。也有些州不要求保险公司设立特别调查机构,可由保险公司与外部调查机构合作,把调查任务分包给专业调查机构。

反诈培训体会范文第2篇

关键词:保险欺诈 保险行业 防范措施

一、引言及案例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保险业也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然而随着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保险欺诈的风险也日益凸显,根据保监会提供的数据显示,2012年上半年共发生保险欺诈案件127起,涉案金额3645万元。其中,假保单案件14起,涉案金额308万元;假赔案案件112起,涉案金额2837万元;假机构案件1起,涉案金额500万元。可见,保险欺诈已经严重侵害了保险消费者权益,破坏了金融市场秩序和信用体系建设。然而从国内来看,当前对于保险欺诈的研究主要分为两大方向,一是着重对于机动车辆保险欺诈问题的研究,另外一个则是较为系统的从社会、经济、文化道德、行业内部等多方面进行保险欺诈的研究分析,涉及面较广但各方面挖掘不够深入。本文将从“三家保险中介卷入‘蚁力神’骗保案”这个案例入手,重点对保险欺诈产生的行业内部原因及对策建议做出较为详细的解释与说明。

2008年4月27日,中国保监会发出了对韦莱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和公司总经理的行政处罚,对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对总经理个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保监会在处罚中表示,韦莱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在安排辽宁煦焱蚁力神蚂蚁养殖有限公司与人保财险邢台分公司第二营业部签定协议过程中,存在欺骗保险人,故意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据了解,辽宁煦焱蚁力神蚂蚁养殖有限公司“为转嫁蚁力神集团内经营不善而造成资不抵债的矛盾”,选择将其养殖户的家庭财产和存放在养殖户和公司仓库中的蚂蚁、蚁干等企业财产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额高达1503亿元。在当地保险公司拒绝承保后,经由韦莱保险经纪公司叶发嘉的欺骗保险公司、故意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的以及向有关方面出具盖有公司印章的业务凭证的行为,以及金诚国际保险经纪公司肖晓俊、金安保险经纪公司股东邱淼贵等人撮合,与异地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协议书”。

案例虽然简短,但也从微观层面反映出了保险欺诈发生的普遍原因,而且由于此案例涉及到保险中介这个特殊性,暴露出了保险经纪公司内部的管理漏洞,也就是保险行业内部现有的各种不足,也有利于我们对保险欺诈产生的内部原因及防范建议进行探讨。

二、保险欺诈产生的原因

(一)社会原因。一方面,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公民的社会道德意识也发生了变化,人们对于高利润、金钱、自身利益的追求具有了空前的热切与激情。而另一方面,在以往对保险欺诈的处理过程中,司法机关对保险欺诈的打击不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保险欺诈行为的发生。

(二)经济原因,具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 保险价值的不确定性、可变性、可移动性。因为一般情况下,保险标的和保险。人在空间上是分离的,如案例中的存放在养殖户和公司仓库中的蚂蚁、蚁干等与人保财险邢台分公司就不在同一个地方,所以保险人难以实际控制、掌握和了解保险标的的真实状况,保险价值也就可能受一些主客观原因的影响变得不确定。

2 保险标的损失程度衡量的人为性。现阶段,在损失发生后,对于保险标的损失程度的衡量主要依靠人力来完成,也因此具有很大的人为性,在案例中金诚国际保险经纪公司的肖晓俊在接受叶发嘉邀请后,就口头约定协助韦莱保险经纪公司做事故的报案、索赔等工作。而且从容观上来讲,要客观、公正、准确地确定财产的实际损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在造成财产部分损失的情况下是非常难以辨别的,这些都为保险欺诈行为的发生提供了可趁之机。

(三)保险行业内部的原因

1 保险从业人员素质水平不高。在本案例中,首先,韦莱保险经纪公司叶发嘉通过故意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故意欺骗人保财险邢台分公司第二营业部来达到使蚁力神获得承保的目的,并从中牟取利益,是保险经纪人员个人道德意识淡薄,道德水平不高的直接体现。为了牟利不遵守行业纪律,并且通过隐瞒实情、故意欺瞒等违法手段来损害保险人的利益,不仅仅违反了保险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也违反了法律规定。其次,一些保险展业人员为了完成业绩,在展业过程中操作不规范,开具保单时审查不够也造成了保险欺诈蔓延的现象。案例中的人保财险邢台分公司在展业过程中没有对保险标的进行详细全面的审查,就同意与辽宁煦焱蚊力神蚂蚁养殖有限公司签订巨额保单,虽然因为发现及时没有造成大的损失,但是从中依然暴露出保险从业人员在展业环节中的业务素质问题。

2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模式中的不足与疏漏。在本案例中,辽宁煦焱蚁力神蚂蚁养殖公司以养殖户的家庭财产向保险公司投保,他对养殖户的家庭财产既没有所有权也没有占有权和债权,因此首先就不具有可保利益。因为保险法中对财产损失保险的保险利益的规定是,“投保人对于其受到法律承认和保护的所有权、占有权和债权等有关经济利益具有保险利益,它是基于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某种经济或法律上的利益关系而产生的,包括现有利益和期待利益。”但人保财险邢台分公司却对保险标的的审查不够仔细,在被保险经纪人欺骗的情况下同意与该公司签订保险协议。从中暴露出我国保险公司内部制度的不健全、监督机制的不完善、核保核赔内控机制的缺乏,往往是核保不严,在投保人投保时审核不够仔细,等到核赔环节才开始严把审核关。

3 保险业内部信息交流不杨。目前我国保险业内部尚未成立全面的信息交流平台,健全反欺诈组织体系也尚未建立,保险行业反欺诈工作仍处于自发、零散的状态。案例中当地保险公司对辽宁煦焱蚁力神蚂蚁养殖集团拒绝承保后,人保财险邢台分公司仍然在保险经纪公司的欺骗下同意签订保险协议,如果保险行业内部有完善的信息交流体系,信息交流通畅,就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这种不同保险人重复被骗的情况。

4 保险业的监督法律制度尚存在不足与漏洞。目前我国的保险业监管模式仍然是以政府监管为主,而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则微乎其微。而在保险法律方面,仍然存在立法上留有空白,法律体系不完备,系统性差,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在相关法规法律文件的颁布实施上也都有严重的滞后性,就拿在保险经纪快速发展的现在来说,《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却直到2012年12月21日才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自2013年7月1日起才实施。这些问题都在客观环境上为保险欺诈的发生提供了温床。

三、结论与建议

(一)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提高公众道德水平,在宏观文化环境中影响公民个人的行为。国家应加强公民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广大群众的诚信意识,在社会中形成良好的道德环境。保险行业或相关部门可以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强有关保险的法制宣传以及反欺诈宣传,向公众阐明保险欺诈的危害性,争取公众对保险业健康发展的支持。同时要采取措施鼓励广大群众检举和揭发身边发生的保险欺诈事件,通过多种途径争取社会各界对反对保险欺诈的支持与配合。

(二)司法机关要利用法律严厉打击和震慑保险欺诈行为,为我国保险行业良性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我国的保险法规尚在进一步健全之中,所以在保险欺诈发生前采取防范措施,未雨绸缪是必需的。在保险欺诈事件发生后依据现有法律对其进行严厉打击并且为多数人知晓,这样便可以形成巨大的社会威慑力。而社会威慑力的存在,会使有保险欺诈动机和想法的人,产生恐惧和退缩心理,扼杀其不法动机。

(三)保险行业内部要完善相关机制,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

1 加强保险从业人员的教育与培训,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素质水平。目前,我国保险从业人员接受的行业培训的渠道主要来源于保险公司,社会上为保险人员提供专业教育的途径并不多。各家保险公司都形成了包括入司前的说明会、LASS测试、案例分析等一整套的培训l内容,但对于他们日后长期的保险从业以及中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来说,这些短短数月的培训l是远远不够的。针对此问题,保监会也指出,要提升保险营销队伍素质。加强营销员资格考试组织管理,根据市场情况,因地制宜,逐步提高保险营销人员准入要求。研究制订保险营销队伍素质评价体系,实施保险营销人员素质持续改善计划。引导行业有关机构、社会组织,与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合作,建立保险营销职业教育体系。

2 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核保程序,有效控制风险。保险人应建立健全内控核保核赔机制,对保险标的进行详细的审核和科学的风险评估,消灭欺诈于萌芽状态。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可以委托专业机构,从事保险事故索赔的调查,或者坚持双人或两方机构查勘定损,提高第一现场查勘率,把好防止保险欺诈的最后一关。各保监局、保险公司及中介机构还应明确反欺诈工作责任部门,落实内部的反保险欺诈工作。

3 加强内外联系,畅通信息渠道,推进保险欺诈信息共享。2012年,中国保监会了与国际保险监管规则衔接的《关于加强反保险欺诈工作的指导意见》,旨在完善风险监管体系,指导、组织、协调全行业反欺诈工作,为保险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所以保险行业内部要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构筑信息交流或共享平台,各保险公司也应在不泄漏商业秘密的前提下,进行反欺诈合作。保险行业协会应成为各保险公司信息交流的纽带,能够将各保险公司发生的骗保骗赔材料和存疑的赔案材料收集起来进行必要的处理,建立一个全行业的保险欺诈数据库,以便实现保险欺诈的信息共享。

反诈培训体会范文第3篇

首先,欢迎各位领导莅临县人社局开展社会治理工作检查,现将我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劳务市场统筹,确保就业有岗位

加大县内就业岗位开发、县外用人单位联系和线上招聘力度,健全县镇村三级就业服务体系,建立“精准匹配、双向反馈”机制,充分发挥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通过市场化运作激励机制,提高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确保城乡劳动力就业有岗位。加强与劳动力输入地有效对接,全面落实就业扶持、转移就业交通费补贴、社保降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等优惠政策,采取“不见面”和预约服务、线上业务办理、网络招聘培训、就业服务大篷车等措施,精准岗位推送、双向反馈对接,率先在全市开展“点对点”包车和定制火车包厢输送,联系企业派车接送务工人员返岗,全力推进劳动力返岗复工。上半年,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5万人,其中县外转移就业3.3万人、县内转移就业1.2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01%;城镇新增就业890人,完成年度任务的74.1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7%。

二、强化订单定向培训,确保转移有技能

创新建立了技能培训工作“专业划分、季度测评、动态管理、奖优惩劣”的管理评价机制。加强校企合作,大力开展市场紧缺的修脚师、美容师、家政服务(月嫂)、保健按摩师培训,企业在岗职工以工代训和创业培训,确保培训后有意愿的劳动力均可实现就业。围绕我县电子线束龙头企业发展,输送产业工人外出学习培训,为电子线束新型产业发展提供人力保障。上半年,开展创业就业技能培训31期1738人次、以工代训3898人,为劳动力高质量就业提供技能保障。

三、强化社会保险服务,确保人员全覆盖

建立社保经办服务业务培训常态化、参保缴费便民化、经办服务信息化、内部管理规范化“四化”机制。上半年,落实“十三类”人员工龄补贴6976人、219.28万元,工伤保险、失业为企业降费减负36万元,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0%,工伤保险参保达2472人,失业保险已参保达1508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各种社会保险待遇发放达100%。

四、夯实根治欠薪专项行动

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强化建筑、施工领域欠薪隐患排查化解工作,积极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八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加强根治欠薪专项整治力度,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畅通劳动监察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上半年, 共接待涉及劳动保障投诉来电、来访群众300余人次,立案查处欠薪案件4件、为11名劳动者追回16万元,协调解决欠薪案件27件、涉及劳动报酬300余万元,列入劳动保障领域失信黑名单管理对象1人。

五、夯实劳动纠纷调解仲裁工作

健全县、镇、社区、企业四级劳动纠纷调解组织和多元联动调处机制,切实加强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工作力度,多措并举提高案件调解率,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上半年,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1起,其中立案处理27起、案外调解8起、不予受理5起、涉及劳动者44人,涉及金额175.93万元,已结案41起、调解及其它方式处理27起、裁决9起,时效期内结案率为100%,优秀案件率95%以上。

六、扎实推进“三率两度”宣传工作

召开干部大会学习了《石泉县2021 年平安建设满意度提升工作方案》,宣讲了平安建设“三率两度”知识,制定了《石泉县人社系统 2021 年平安建设满意度提升工作方案》,局机关干部全部进行了《公众安全感调查问卷》闭卷答题。对前来办事的群众积极宣传平安建设“三率两度”知识,并选取了部分群众就行了“三率两度”调查问卷答题。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到包联的迎丰镇红花坪村宣讲,入户发放宣传资料进行宣传。在石泉人社微信公账号、LED显示屏和宣传栏上积极宣传平安建设“三率两度”知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七、积极组织开展“无诈单位”创建工作

制定了“无诈单位”实施方案,并认真督促抓好落实,利用微信公众号和干部微信群定期推送反诈知识和信息。邀请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干警为全体干部开展了反电信诈骗专题讲座,利用鲜活的案例进行教育引导。在窗口单位、各股室制作了反电信诈骗宣传桌牌,时刻警示干部自觉远离电信诈骗,也教育引导来办事的群众提高警觉,局机关干部全部安装了国家反诈“APP”小程序。

八、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局党组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放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分管对分管领域矛盾纠纷实行一周一排查一上报,由政办股专人负责汇总提交专题会议进行研判,对本局范围内能化解的及时化解,遇有重大的矛盾纠纷及时上报,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化解,如宁石高速四标段二工区史天明因工程结算导致的欠薪案,我局及时以送阅件的方式呈送政府领导、政法委等相关部门,经多方协调终于妥善化解。

九、多措并举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反诈培训体会范文第4篇

关键词:汽车保险;保险欺诈;识别与防范

1汽车保险欺诈的成因

1.1汽车保险欺诈的概念

汽车保险欺诈广义上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发生在汽车保险交易中,存在的形式各式各样。狭义的汽车保险欺诈是指被保险人、投保人对一些存在的真实情况进行故意隐瞒、掩盖、扭曲或者故意制造、编造虚假事实,从而夸大损失程度,逃避事故责任等,即二者不遵守诚信原则,以谋取保险赔偿金的行为。

1.2汽车保险欺诈的成因

汽车保险欺诈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不仅来自于个人的己私之利,还有保险公司的内部原因,还会因为整个社会环境的问题助长诈骗行为的产生。下面将从三个方面进行阐述。(1)汽车保险诈骗的首要原因:利益驱动。首先,从投保人的角度出发,目的比较明确:减少开支逃避责任。为了达到目的,进行各种证据的编造捏造,无中生有或者掩盖过失,以上各种形式的诈骗其实都是利益的驱动。其次,是诈骗行为的参与者,为了减少个人的经济损失,降低事故责任,配合投保人提供相应的虚假证据参与诈骗,甚至有些行为是在收受了投保人的贿赂之后进行的诈骗行为。(2)保险公司内部的原因。首先,个别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不具备基本的职业道德,收受投保人或汽修厂的好处从事诈骗行为,给公司本身造成一定的损失。再者,有些保险公司业务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业务能力较差,对于捏造的虚假证据以及掩盖的现场无法进行甄别,无法阻止诈骗行为的产生。其次,保险公司在受理诈骗案件过程来看,存在不可避免的时间差。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和派遣业务人员进行现场取证存在有一定的时间差,即使派遣很及时,也会给诈骗人员有一定的时间进行现场的改变,最终业务人员取证困难,按照诈骗人的意愿进行赔付。(3)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首先,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对于汽车保险诈骗行为也有相应的法律《刑法》《保险法》对处罚进行明确的说明和约束。但是诈骗案件还是会不断发生,主要因为在保险公司来看,整个处理事情的时间流程较长(派专员收集证据,进行处理),如果涉及到的金额较少,只会让保险公司入不敷出,因此在实际处理诈骗少金额事件时,保险公司并未按照法律办理事情,甚至会私下解决事情,这种行为助长了诈骗案件的发生。再者,我国针对个人信用,管理并不是很严格,而且也未建立比较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即使诈骗者本身的信用缺失也不会影响到其社会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容许了诈骗行为的存在。

2汽车保险欺诈的表现形式及特征

2.1出险在先,投保在后

这是指机动车在发生事故时没有进行投保,在发生事故后进行投保,通过捏造事实,伪造机动车在保险期内发生事故骗取赔偿金。

2.2虚假告知,不够诚信

在机动车发生事故时为了获得更高的赔偿,虚假告知事故发生的现场(包括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所有有利与不利的事实,以便保险人确定是否承保该标的以及保费和保险金额的高低),混淆视听,这违背了保险的最大诚信原则。

2.3无中生有,谎报出险

这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没有发生实质性事故的机动车,进行谎报事实,并提出索赔行为。

2.4二次撞击,扩大损失

在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后,为了获取更高赔偿金额或者更换汽车配件,进行故意扩大损失范围或者放任损失的扩大。

2.5编造原因,隐瞒真相

机动车发生事故会有责任划分,根据保险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部分属于免责范围,部分可能需要车主本人承担一定的比例。为了逃避较高的比率,投保人就会编造事故原因、隐瞒事故真相(用欺骗手段骗取警方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篡改警方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伪造警方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等),以此来欺骗交警和保险公司的查勘人员。

2.6肇事逃逸,事后索赔

肇事逃逸是一种违法行为,即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后,为了逃避事故责任,明确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肇事逃逸一般有以下两种情况:第一,驾驶者和机动车都逃离事故现场的;第二,弃车逃逸,即涉事者离开事故现场,将机动车留在原地。但是,涉事者一旦被查获,将会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以及向受害方赔偿高额损失。

2.7移花接木,混淆视听

①定损索赔过的车辆,换上其他车辆的车牌号后,进行保险索赔。②为出现事故的车辆换上损坏了的旧件,以假乱真向保险公司索赔。③无证驾驶或酒后驾驶的驾驶员发生事故后,找具有正常驾驶资格的人顶替真实驾驶员承担责任。

2.8内外勾结,狼狈为奸

保险公司内部人员为获得更大利润,与汽车4S店或汽车修理厂相互勾结,制造汽车交通事故假象,骗取保险公司的高额赔偿。

2.9顶替他人,冒充索赔

由于一些原因,被保险人没有资格向保险公司索赔,其在驾驶汽车发生事故后,造成了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为取得索赔资格隐瞒了这些真实原因,捏造有资格索取赔款的理由,以骗取保险公司的赔付。

3汽车保险欺诈的防范

3.1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增强保险意识和法制观念

(1)诈骗人员对于违法行为了解太少,甚至有些人员不认为是违法行为,因为不知法所以才违法,因此相关部门需要向全社会宣传新《保险法》、《刑法》等的相关内容,诈骗是一种违法行为,会根据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行为的定罪、量刑规定。可以选择在网络平台、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典型案例,让大家都可以懂得骗赔就是诈骗,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也要加强保险知识的宣讲,让广大投保人明确自己拥有的权利和义务,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不侵犯保险人和其他被保险人的合法利益,自觉履行保险合同。(2)改善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从保险公司内部管理角度来看,严格制定相关制度,按章办事,加强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是有效预防保险诈骗案件发生的重要措施。(3)严格理赔审核制度。首先废除一人查勘制度,需要两人查勘定损,收集证据,两人可以相互监督,为案件的定性提供依据。再次,坚持理赔案件复审流程,相关业务人员认真审核证据材料,及时发现疑点并提出问题;并坚持领导审批制度,严把理赔质量关。最后,坚持机动车辆索赔登记通报制度。据不完全统计,汽车保险诈骗案件占整个财险诈骗案总数的90%左右,因此,防范机动车保险诈骗是反诈骗工作的重中之重。

3.2运用法律武器

法律是约束违法行为最有效的手段。保险诈骗案件不断增多的主要原因也是因为法律对违法分子惩处不严、打击不力。为了更好地保障保险行业有序进行,新《刑法》《保险法》陆续出台。新的法律更加严谨,约束力更强,对构成诈骗犯罪的当事人不但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样才能起到惩一儆百、震慑不法分子的作用,从而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保险诈骗案件的发生。

3.3加强教育培训

首先需要加强保险从业人员道德修养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和法纪观念,要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只有提高保险队伍的整体素质,才是防范和查处保险诈骗案件的根本保证;再次是需要加强保险人员相关的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技能和防骗知识培训,严把承保质量关,提高保险人员识别诈骗行为的能力。这是防范保险诈骗案发生的第一道屏障。同时还要总结反诈骗案件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

反诈培训体会范文第5篇

“网络钓鱼”成了近一段时期社会各界比较关注的网络犯罪形式之一。“网络钓鱼”(Phishing)一词,是“Fishing”和“Phone”的综合体。最近几年,网络钓鱼在全世界范围内变得非常猖獗,数量急剧攀升。而这股风气也渐渐吹入我国,近期接连出现的利用伪装成“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主页的恶意网站诈骗钱财的事件,让我们感觉到“鱼钩”就在我们眼前晃动。

据统计,目前中国的网络钓鱼网站占全球钓鱼网站的13%,名列全球第二位。去年一年,公安部侦破网络诈骗案件1350起,今年一季度已侦破网络诈骗、盗窃案件543起,关闭等欺诈性网站1361个。由于目前网络钓鱼和网络欺诈逐年增多,网吧和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的网络安全员明显吃紧,网络保安员这一新兴职业逐渐受到关注。

网络保安考试严格

据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介绍,北京网络保安服务部已于今年上半年在该中心成立,准备培养4000多名网络保安员,在全市网吧和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从事监控工作。

记者从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了解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网络保安并不容易。一位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报名者必须具备职高以上学历,是计算机专业或者有计算机特长。条件合格者要进行计算机网络专业知识的培训。培训老师来自市网络协会和市公安局网监处的有关专家。最后通过考试,取得资格证书者,才能被录用为网络保安员。”这位负责人还表示,目前在美国和英国已经开始出现专门反网络钓鱼的组织,越来越多在线企业、技术公司、安全机构加入到反网络钓鱼组织的行列,比如微软、戴尔都宣布设立专案分析师或推出用户教育计划。

据了解,目前报名网络保安员的都是保安总公司的普通保安。网络保安服务部将于近期公开招聘电话,面向社会招聘。报名者达到一定人数时,统一组织培训。网络保安在薪水方面将高于普通保安。网络保安的主要工作就是对公共上网场所,包括网吧和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上网行为进行监控。如发现有人登录黄色网站、采取网络钓鱼和虚假信息进行网络诈骗时,网络保安员将视情节轻重程度予以制止或上报公安机关。

网络保安员并不是网管员

初听到“网络保安”这个词,马上联想到网络管理员。目前所有网吧及网络接入服务单位都有自己的网络管理员。这些网管水平虽有高有低,但也基本可以应付网络中的常见问题和安全隐患,其主要职责是保障硬件和底层结构的安全以及系统的正常运行。而网络保安的主要职责是净化网络环境,维护网络安全,主要是对网络内容管理和个人信息安全的保障。

就网吧而言,每个网吧都至少要有一个网络管理员来负责其网络正常运转。网络管理员的工资由其所在网吧老板支付。而网络保安虽隶属于保安公司,但据记者了解,其工资也由所在网吧老板支付,因为他是在为网吧老板工作。网吧经营业内人士王先生在采访中就表示:“网络保安和网管有很大不同,网管主要负责管理机器正常运转,捎带负责管理上网人员的网上行为。网管一般受网吧业主雇佣,而且很多都和网吧业主是亲戚朋友关系,有的甚至网吧业主本身就是网管。这样出于利益的考虑一些网管员并不能有效地监控上网人员的网上行为。而我们这些业主最希望的就是,网络保安应该是对保安公司负责的,与网吧业主并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所以在日常工作上才不会缩手缩脚,网络保安的作用才会真正体现出来。”有关专家建议,应该对现有网络管理员进行培训,让其拥有网络保安的资格认证,那么不仅网吧可以减少一个网络保安的人力开支,而且网络管理员也可以提高自身价值。

可能侵犯用户隐私权

记者还就这件事采访了有关专家。专家表示:“网络保安这项业务的兴起,主要是由于网络犯罪日益猖獗和职能部门人员不足。目前虽然各地公安机关都设立了专管网络犯罪的‘网络警察’,但是其主要精力还是放在对网络犯罪案件的调查取证上。由于人力有限,在预防网络犯罪上并不能投入太多人力物力。而网络保安就像普通的保安人员一样,主要职能是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把犯罪行为扼杀在萌芽阶段。这样不仅维护了网络世界的健康有序,避免了不必要的损失,而且还节省了用于侦破网络犯罪案件所耗费的大量人力物力。

实际上,网络保安并不是网络警察,没有执法权。他们是协助公安机关利用总控制台不断地进行切换,对用户端登录的网站、打开的网页是否存在黄色、反动及欺诈等内容及网络上的不良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在发现这些内容存在的时候予以警告,然后告知执法部门进行相关的裁决。网络保安的职能还是以‘防’为主”。看起来有点类似于交通协管员,但网络保安的权限更大,他们可以通过软件对网络中传输的全部数据进行查看、分析和整理,从中筛选出不健康和不安全的数据上报,有专家就此提出,既然网络保安可以监控所有数据,那么对用户的个人信息也会了如指掌,用户的隐私权可能会受到侵犯。如果网络保安本身就做了“钓鱼人”的话,那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会更危险。

网友反应不同

经常在网吧上网的刘小姐对记者说:“现在网络上的犯罪确实挺多的,看看网站上的社会新闻,到处都是网络诈骗什么的,挺吓人的。有了网络保安,至少对那些坏人有一定的威慑作用吧。”网友小张说:“您不说我还真不知道有这回事儿。网络犯罪这种事光是听说过,可是没遇见过。网络保安应该会起到某些作用吧。不过真能起到什么作用还得看以后。”

不过也有部分网友对此担忧:“如果网络保安真能做到所有信息全部排查的话,那论坛上、聊天室里、QQ中的网友言论将极有可能受到限制。与人聊天时总是感觉有一双眼睛盯着你,谁都不会舒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