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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方案

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方案

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方案范文第1篇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围绕科技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富民、惠民”为核心,以发展现代农业、提高产业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统筹考虑农村生产发展、农民生活质量提高、农村生态和生活环境改善等,深化科技体制和机制创新,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从村、乡镇、县(市、区)三个层次开展科技示范(试点),努力推动一批依靠科技创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示范。

“十一五”期间,重点引导建设300个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试点)、200个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乡镇(试点)、100个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县(市、区)(试点);使示范(试点)区域科技进步贡献率、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农民收入增长率等有较大幅度提高,现代农业技术体系建设加快,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社区建设取得较大进步,农民素质和生活质量明显提高,致力实现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

二、基本原则

(一)以地方为主实施。各省(区、市)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具体管理,落实相关政策和资金投入;推动本区域内的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工作。科技部创造条件,营造环境,进行引导和推动。

(二)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立足农民实际需求,尊重农民意愿,提高农民协作程度,激发农民对科技的多样化需求,不断增强农民应用科技的主动性和能动性,让农民享受科技带来的富民、惠民成果。

(三)坚持技术综合示范。发挥科技对发展生产、提高生活、改善生态等的全面引领和支撑作用,加强技术集成应用,提升创新服务能力,形成多种科技活动整体推动示范(试点)的格局。

(四)促进产学研结合。充分调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涉农企业、科技中介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明确示范(试点)的技术依托单位,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为示范(试点)服务。优化农村科技创新环境,引导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科技人才到示范(试点)一线创新创业。

(五)实行分类指导。综合考虑不同地理区位、自然条件、经济区域、文化背景等因素,从村、乡镇、县域三个层次,针对不同类型的特点,进行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地开展示范(试点)。

三、重点任务和示范内容

(一)重点任务。

围绕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针对农村发展的迫切需要,重点推进以下任务。

1.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以强化产业基础、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科技为载体,以“一村一品”、“一乡(镇)一业”或“一县一业”为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引进、转化或开发先进适用技术成果,促进专业化发展,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循环经济,提高产业开发综合效益。

2.强化技术集成应用,引导现代农村社区发展。围绕农民急需解决的问题,有选择地加强饮用水安全和污水处理、农村生态环境整治、废弃物资源化和新能源利用、绿色建材和建筑、农村医疗卫生、村镇规划和综合功能提升等领域关键技术的集成应用,发展设施相对优良、环境相对优美、适应当地发展水平的农村社区。

3.建立农村科技服务平台,提升科技服务能力。坚持多元化方向,结合实际,引导专业技术经济合作组织等农村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示范推广科技特派员、农业专家大院等新型科技服务模式,与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建立制度化的技术支持渠道,建设咨询服务专家队伍,引导科技人员深入农村一线,形成农村科技服务的长效机制。

4.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健全农村科技信息服务体系,搭建科技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为广大农民提供及时、有效、可靠的技术、政策和市场等信息服务,推进农村生产信息化,提高农民开拓市场的能力。加强农村社区信息化技术、社会事业管理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推进农民生活信息化。优化信息服务质量,丰富信息服务内容,提高基层科技管理部门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5.培育新型农民,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重点开展面向农民的适用技术培训,支持有需求的地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养一批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技术“二传手”、科技创业人才、科技经纪人等农村实用科技人才,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倡导健康、文明、和谐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村劳动者的科技文化素质。

(二)示范内容。

示范村(试点)、示范乡镇(试点)、示范县(市、区)(试点)分别重点实施以下内容。

1.科技示范村(试点)。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应用,推进“科技入户”;加强农村生产和农民生活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推进“信息入户”;加强科技咨询指导和农民适用技术培训,推进“服务入户”。发展“一村一品”,促进特色产品或产业上水平、上规模。培养一批科技带头人,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有条件的地方,集成相关技术,发展村级社区。

2.科技示范乡镇(试点)。加强技术引进和扩散,发展“一乡(镇)一业”,引导特色优势产业规模扩大;有条件的地方,发展“一乡(镇)一基地”,开展绿色安全生产关键技术示范,推进农村生产专业化和标准化;发展“一乡(镇)一服务站”,培育农村科技中介服务组织、模式或平台,开展适合农民需要的科技与信息服务;依托现有资源,发展“一乡(镇)一课堂”,开展农民科技培训。通过技术的集成支持,发展生活功能较好的乡镇中心社区。

3.科技示范县(市、区)(试点)。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布局区域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专业化、经营产业化和服务信息化;加强技术转化和创新,培育一个以上主导产业,带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布局的优化和规模的扩大,引导发展产业集群,壮大县域经济;建立健全多元化科技服务体系,构建科技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不断增强科技管理部门的信息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科技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农民转移就业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发展产业基础较好、综合功能较完善的中心城镇社区,加快城镇化进程,统筹城镇和乡村的协调发展。

四、遴选要求

申报示范村(试点)、示范乡镇(试点)、示范县(市、区)(试点),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要求。

1.围绕本地新农村建设的全面需求,提出了明确的科技发展目标、发展优先序、实施步骤和保障条件。

2.具有一定的地方特色、代表性和发展基础,发展经验在其所代表的类型内具有推广意义。

3.科技发展条件相对较好,科技工作特色明显,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作用和贡献较显著。

4.农民科技意识较强,科学素质较高,参与积极性高,具有较强的能动性。

5.所在县(市、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投入和政策措施有保障,形成了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直接领导、科技主管部门具体协调和推动的工作机制。

6.制定了示范(试点)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技术依托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有相当技术创新实力的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等,多学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依托单位优先),方案切实可行,管理和运行机制规范。

7.示范(试点)要首先列入本省(区、市)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范围;示范县(市、区)(试点)的选择要与科技富民强县专项工作试点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县(市、区)、星火技术密集区和星火产业带等结合考虑。

8.所在省(区、市)必须制定本省(区、市)的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实施方案(附1),并配备开展示范(试点)所必须的经费和相应的政策措施。

9.严格落实中央有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方针和政策,特别是中央有关土地和环保的要求。

五、组织管理

(一)申报、评审和认定。

1.科技部从宏观层面做好示范(试点)工作的总体设计,年度申报通知,明确申报和管理的具体要求。

2.各省(区、市)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并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申报单位为县(市、区)人民政府,并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申报单位需填写示范(试点)实施方案(附2)、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和技术依托单位合作方案(附3)。

4.由各省(区、市)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依据科技部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实施方案提出的要求,对各申报单位提交的实施方案进行公开、公平、公正地评审,并填写审核意见。负责编制推荐报告(说明组织申报、评审情况等)和示范(试点)申报名单汇总表(附4),连同本省(区、市)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实施方案(附1),示范村(试点)、示范乡镇(试点)和示范县(市、区)(试点)实施方案(附2),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和技术依托单位合作方案(附3),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科技部。

5.科技部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材料进行论证,择优认定“部级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试点)”、“部级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乡镇(试点)”或“部级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县(市、区)(试点)”。

(二)实施、评估和验收。

1.科技部对示范(试点)进行宏观指导、动态评估和监督,并统一部署验收。

2.各省(区、市)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区、市)示范(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具体管理,落实配套支持经费,对示范(试点)进行年度评价,编制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确保示范(试点)目标的完成。

3.年度评价和动态评估的重点是任务落实、组织管理和经费投入等方面的情况。科技部每年公布评价或评估情况。评价或评估结果将作为确定相关涉农科技计划对有关省(区、市)下一年度支持力度的重要依据。

(三)实施周期和支持方式。

示范(试点)以五年计划为周期,“十一五”启动示范(试点);通过验收后,认定为“部级新农村科技示范村”、“部级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乡镇”或“部级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县(市、区)”。

科技部将集成科技资源,视各地组织实施和投入情况,择优支持一批新农村建设技术集成示范项目,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为2-3年;项目完成后可根据需要继续申报相关示范项目,所申报的项目内容原则上不能重复;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以技术依托单位和示范(试点)相关单位联合为主。

六、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将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纳入议事日程。各省(区、市)及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根据科技部的组织管理要求,制定更为具体的管理措施;要加强组织协调,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要加强部门联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方案范文第2篇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相关部门、单位,辖区相关部队、企业:

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区上下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支持下,我区新农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了进一步巩固提高新农村建设成果,扎实推进全区新农村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激励各镇办、各村的工作热情,调动广大群众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在全区125个村开展创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争创新农村示范村竞赛活动,逐步使全区各村主导产业规模化,进村路和街道硬化、绿化,饮水安全自来化,村容美化亮化,庭院居室净化,村民生活丰富多彩化等,激发各镇村干部、群众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农民群众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

二、创建内容

按照“三通、四化、五无、十六有”的要求,以基础设施建设为核心,发展农业生产,绿化村路,亮化街道,净化庭院,门前植树,院中栽花。

三、考核办法

实行百分制打分的办法,每半年考核一次。根据考核内容逐项打分,综合评定,依次排序,各镇办按参评村总得分排名。满分为100分。

三通(7分)

(1)通油路(水泥路)(2分)

(2)通自来水(2分)

(3)通有线电视(3分)

四化(15分)

(1)村街道进户路硬化(3分)

(2)进村路、各户门前绿(4分)

(3)街道、庭院整洁(4分)

(4)沿街民居、门楼、墙体刷饰一新美化(4分)

五无(10分)

(1)街道无“三堆”(2分)

(2)门前无乱搭乱建厕所(2分)

(3)无家畜饲养圈(2分)

(4)街道无污水(2分)

(5)墙体无乱写乱画(2分)

十六有(68分)

(1)有特色产业,着力打造“一村一品”。(6分)

(2)有两委会办公室,并配齐办公桌椅等器材。(3分)

(3)有文化图书室。(2分)

(4)有老年活动室已经装修一新。(2分)

(5)有对村民开放的室内浴池和农家超市。(4分)

(6)有健身广场,配发器材保持完好。(6分)

(7)有村卫生室(法定人有行医证和营业执照)。(4分)

(8)街道有路灯。(2分)

(9)村中心有公共厕所并能长期保持清洁。(4分)

(10)设置阅报科普栏、村务公开栏,及时传递时政、科普信息。(2分)

(11)配置垃圾(筐、台),有固定垃圾倾倒处。(3分)

(12)有清扫保洁员并能保洁。(5分)

(13)街道规划合理,有排水沟、排污处并保持常年畅通干净的。(5分)

(14)有新村建设规划和新建民居式样并组织实施。(6分)

(15)有健全的两委会班子并团结有力。(6分)

(16)有健全的各种规章制度(如党内制度、村规民约、门前“四包”、村民代表议事制度、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和制度等)。(8分)

四、保障措施

1、各镇办村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把创建活动放在心上、拿在手上、动员所辖村积极开展创建活动。按照创建内容,逐一进行整改建设,以达到区上对示范村的要求标准,力争使示范村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2、两办督察室、区新农办从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发检查通报和督办单,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

3、创建活动每年进行一次,年底对达到示范村要求标准的村,举行命名挂牌仪式,并奖励2万元。

4、区上将把创建活动纳入年度对各镇办及包抓部门新农村建设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终考评。

5、列入一、二批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重点村既要保洁、维护好公共设施,又要查漏补缺,不断完善。列入今年的重点村要逐项落实,逐步实施。其他各村,也要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年内达到目标的,同样享受政府以奖代补政策。

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方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档案,任务,目标,管理,利用

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农业、农村、农民档案工作,遵循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抓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原则,整合涉农档案资源,建立与农村改革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覆盖新农村建设各个方面的档案工作体系。

2、目标任务

2.1、成立档案工作机构

乡(镇)、村两级都要成立相应的档案工作机构。各镇党委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副书记具体负责,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并为乡(镇)、村档案工作解决好经费、设备、人员等各种实际问题;乡(镇)党政办公室作为乡(镇)档案管理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乡(镇)档案管理工作,并在管好用好乡(镇)机关档案资料的同时,要不断加强对乡(镇)所属单位和村级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行政村的档案工作由乡(镇)副书记主管,村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村文书具体做好档案工作,确保市、乡(镇)、村三级档案工作机构健全完善。

2.2、建设标准化档案室

乡(镇)、村两级要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达到“五有”: 有场地、有专人、有制度、有设备、有服务。为此,乡(镇)、村两级要给予一定的经费投入,在改变现有档案保管条件的基础上,逐步引进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尽快实现档案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和数字化。建立适合农民群众查阅利用档案信息和已公开现行文件的场所,为农民群众服务。另外,为了确保档案安全管理,全市各村档案室都要具备“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防尘”的基本要求。

2.3、广泛收集档案资料

收集档案资料是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要充分发挥文秘人员、历任村干部、离退休干部、老教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方方面面的力量,全面广泛挖掘收集建国以来,各个不同时期农业农村各种工作活动所形成的各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资料,特别要重视收集村级组织建设、村民自治、村级事务管理、现代农业生产、特色品牌产业、土地林地流转、集体资产债务管理、国家支农补贴管理、救灾救济、宅基地、低保、合作医疗、人口计划生育、新村规划、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活动、重要工作、重点项目、文化建设、历史沿革、党员档案、村民档案等方面形成的文件材料、照片、声像、实物等档案资料。同时,在整个收集过程中要多主动和市上相关涉农部门联系,尽最大力量收集散存于民间有价值的档案资料,比如在新村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反映村容村貌新旧变化和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及条件明显改观,且有鲜明对比特征的珍贵照片等,并做到随收随安全妥善保管。

2.4、实行规范化档案管理

特别是村一级会后要立即组织人员对所积存档案进行清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交和销毁,彻底消灭档案工作空白点,坚决杜绝成捆、成堆、成卷随意放置的混乱现象。所有档案资料必须统一集中管理;乡(镇)对村干部任免时,要指派专人及时对档案进行移交(监交);行政村撤并,应明确档案的归属与流向,防止档案流失。

2.5、积极开展查档利用

收集保存的目的就是为了利用,各村档案机构要积极开展查档接待工作,耐心细致为农民群众服务,为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发展服务。在此基础上要整合档案及各种信息资源,由单一的档案服务向文件服务、信息服务拓展,逐步实现档案信息一体化管理,把村级档案室建成档案资料保管基地和档案信息利用中心。

2.6、抓点带面,整体推进

为了扎实开展创建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按照国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乡(镇)、村标准要求,决定年内抓好城郊乡农业农村档案创建工作,以此整体推进全市乡(镇)、村积极开展农业农村档案工作。

3、工作要求

3.1、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创建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乡(镇0活动,其核心就是认真抓好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农业农村档案资料是我市“三农”工作的真实记录,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的见证,是关系到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民切身利益的一项基础工作,对今后农业农村工作有参考、经验借鉴、史实查证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乡(镇)、有关部门、行政村要充分认识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应有的地位和作用,增强做好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农业、农村档案工作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基础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为了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市委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副书记范示富同志为组长,、市政府刘东惠副市长为副组长的专门领导机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为此,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落实分管领导及责任人,要细化目标责任,落实具体措施。

3.2、切实履行职责

各乡(镇)、行政村要积极召开创建工作专门会议,尽快安排部署本乡(镇)及本单位创建相关工作,并作强做优。各乡(镇)及行政村要积极主动,协调各村切实解决好经费、设备、人员等问题,要于10月底前完成档案工作示范点的建设任务,11月底前市创建工作示范乡(镇)领导小组将对其全面进行初验。

3.3、强化监督检查

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创建档案工作示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到与农村各项工作同安排、同考核、同检查、同验收。乡(镇)档案领导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乡(镇)标准要求,巡回各村指导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市档案局将密切配合,组织业务人员深入各乡(镇)和行政村进行业务指导,促进创建档案工作示范乡(镇)活动的顺利开展。

各位领导、同志们,创建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乡(镇)对于促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相信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经过我们共同努力,创建工作一定能够取得圆满成功。

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方案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立州和“四个发展”战略为指导,贯彻落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政策,统筹规划,整合资金,突出重点,连片整治,解决重点区域和流域最为突出的农村牧区环境问题,切实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环境,探索具有高原农牧区特点的环保体制建设、政策机制创新、实用技术推广等方面的典型示范经验,进一步加强我州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治理,改善农牧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加快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步伐,促进富裕文明和谐新建设。

(二)工作原则

1.统筹安排,突出重点。以连片治理重点地区、重点流域农牧区环境问题为目标,统筹安排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为全面推动农村牧区环境保护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2.典型示范,逐步推广。结合我州农村牧区实际,筛选和推广周期短、见效快的实用技术,总结农村牧区环境整治的管理模式,培育典型、树立样板、逐步推广,促进农村牧区环保工作深入开展。

3.政府主导,合力推进。州、县、乡(镇)政府将农村牧区环境整治纳入“三农”工作日程,健全措施,创新机制,整合资源,协调推进。各相关部门按照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工作职责要求,确定重点,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确保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见成效。

二、连片整治示范区域

(一)示范区选取原则

1.优先支持地方政府积极性高,组织机构、管理人员落实,管理措施到位,方案编制科学合理,已有一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基础,通过连片整治示范能够取得明显成效的地区。

2.优先支持农村牧区环境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村”。

3.优先支持污染减排和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流域。

4.优先支持农村牧区“千村建设百村示范”工程、“百企联百村”项目、可再生能源示范县(区)、农村清洁工程以及生态移民和灾后恢复重建集中安置区。

(二)重点示范区域

1.黄河干流州内段的主要乡镇连片村庄。

2.州内国道、省道沿线的重点乡镇周边连片村庄。

3.湖、贵德等重点旅游景区及周边连片村庄。

三、工作目标、内容及示范成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部署,-年三年时间内,通过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城镇与乡村相结合、农业生产与农村生活污染治理相结合、当地资源优势与已有环境基础设施相结合,开展连片整治示范工作,使整治村庄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畜禽养殖废弃物得到有效综合利用,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得到有效治理,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农牧民群众环境意识得到明显提高,相关环境指标达到环保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申报指南》规定要求。

(二)主要内容

1.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对农村牧区水源地划分相应保护范围,配套相应保护设施,治理污染源,消除农村牧区饮用水安全隐患。

2.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合理划定畜禽禁养区、限养区,优化畜禽养殖场的选址、布局,推广畜禽粪便污染物资源再利用、生物发酵床养殖等技术,控制畜禽养殖污染。

3.生活垃圾污染治理。重点建设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设备,推广农村牧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收集转运设施稳定运行,生活垃圾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4.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分散或相对集中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因地制宜处理农村牧区生活污水。

(三)示范成效

1.农村牧区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通过开展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农村牧区生活污染得到治理,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

2.农村牧区环保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通过连片整治示范,建立和完善农村牧区环保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

3.农牧民群众环保意识显著提高。通过连片整治示范,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强化群众环保意识,提升环保理念,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村庄环境保护和建设。

4.农村牧区环保实用技术逐步推广。通过连片整治示范,以示范工程为载体,逐步推广一批低成本、高效率、易维护的农村牧区环保实用技术。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

编制完成《州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方案》,并与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及州相关部门沟通衔接,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备案。

(二)编制实施方案

编制完成全州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三年实施方案,经州领导小组同意后,报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备案。

(三)签订目标责任书

州政府与示范片区所在县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内容、整治措施、目标要求。

(四)组织实施

启动州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州政府成立州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州环保局、州财政局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等工作。

(五)考核评估

年度项目完成并运行一年后,由州环保局、州财政局牵头,按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项目环境成效评估办法(试行)》(环办〔〕136号)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连片整治项目环境成效评估工作。

五、资金筹措

-年中央财政安排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资金6.5亿元,其中年1.5亿元,年、年各2.5亿元。省筹集配套资金3.25亿元,其中年0.75亿元,年、年各1.25亿元。我州将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专项资金,并整合涉农建设项目,统筹安排,与连片整治示范项目配套实施,同步推进。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成立组织机构。州政府成立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监管,包括项目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和成效考核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环保局。牛宝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各县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机构成立情况报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明确责任分工

州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总体部署要求,加强对全州示范工程实施工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建立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明确目标和任务,统筹协调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

州发改委结合统筹城乡工作,整合资源,加大对示范区的支持,合力打造示范亮点。

州监察局负责示范项目实施的行政监察、效能监督和考核问责工作。

州民政局、扶贫开发局负责农村牧区危旧房改造、灾后重建和扶贫开发相关项目的配套实施。

州财政局牵头负责制定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会同州有关部门落实州级配套资金,督促配套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统筹中央和省级配套资金的安排使用,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州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州环保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州财政局负责制定示范项目管理制度、实施办法,指导实施方案的编制,负责示范项目的审批、招标、监管、协调、考核验收等工作。

州住建局负责农村牧区村庄规划的监管,示范村规划审查,指导建立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配合实施农村奖励性住房及村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

州水利局负责配合实施农村牧区饮用水源地保护示范项目,加快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州农牧局负责配套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积极发展农牧区可再生能源,推进农村牧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养殖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州林业局负责配套实施村庄绿化工程。

州政府对辖区内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负总责,并根据连片整治目标责任书要求,建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连片整治示范工程的组织落实、协调推进。

示范片区所在县级政府是整治示范工程的责任主体,设立专门工作机构,落实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并组织实施。

州、县、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按照省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协调配合,整合资金、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示范项目,确保连片整治示范完成预定指标,达到预期效果。

(二)措施保障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全州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由州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示范片区所在县人民政府把示范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实行项目报备制度。省级财政下达资金预算文件后20个工作日内,县级环保部门组织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修改后,上报州环保和财政部门审批,并根据下发的批复组织实施。二是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由县级环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实施,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要积极做好配合协调工作。项目实施要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有关要求,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等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三是建立工程招投标制。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和物资采购等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规定条件的,由州环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进行公开招标。四是项目完工后,示范片区所在县人民政府要建立项目运行管理责任制,明确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建设设施、设备的管理主体,制定管理措施办法,建立工程运行、维修、养护、管理等具体的规章制度,确保设施长期发挥作用。五是要建立和落实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内容、目标和责任要求,加强目标考核和问责,哪一环节出了问题应由负责哪一环节的部门或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停止资金安排、追缴已拨付资金等措施予以处理外,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健全队伍,抓好落实。我州已列入全省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片区,为确保全州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有专人管理、推动和落实,州及示范片区所在县环保部门,必须设立负责农村与生态保护工作的专门机构,并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农村牧区环保工作,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

3、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州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贯彻执行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农村牧区连片整治示范资金筹集和管理、项目组织、考核验收、绩效评估等实施办法,规范示范工作管理。建立信息通报、项目报备、监督检查、宣传培训、档案资料管理等制度措施,强化示范项目管理。示范片区所在县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措施落实。

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方案范文第5篇

为更好地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决定,按照县委、县政府今年提出的“快中求好抓发展,建设和谐崇义”的整体要求和崇义县2005年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杰坝乡2005年“116”工作思路,努力建设和谐平安美丽的新杰坝,特制定2005年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县新农村建设整体思路(即:以宣传为先导,以规划为龙头,以“三清”为突破口,以“三民”活动为总抓手),围绕县新农村建设“113”工程(即:每个乡镇抓好一个综合性示范村,每个村抓好一个高标准示范点,全县共抓好300个自然村示范点)要求。在我乡着力实施好“2542”工程(即创建2个精品园,新增5个示范点,改造4个空心村,做强2大富民产业),坚持因地制宜,健全机制,按照把示范点做成精品,精品变成旅游点的思路,突出重点,创新特色,努力实现乡党委、政府提出的“116”工作目标。

二、目标任务

(一)建设新村镇。(1)规划先行,对各村逐步做好村镇建设规划,5个村中重点抓好黄金村、黄沙村、长潭村3个村的村镇规划,并在公路沿线树起规划图。(2)建设好办公场所,已做好村部的中洞村、长潭村、黄沙村3个村在今年6月30日以前完成搬迁,黄金村和石皮村在今年12月20日以前新做村部并完成搬迁,努力改善各村办公环境。(3)规划好4个小康楼建设示范点,重点对黄沙村和长潭村进行农村社区建设。结合空心村改造,4个小康楼建设示范点为黄金村麻坑村落空心村的改造,黄金村大坪组空心村改造并规划到村部周围建设,黄沙村村部左边规划一排10栋小康楼示范点,长潭村移民新村建设示范点。(4)“三清三改”工作,黄金村和黄沙村这两个重点示范村“三改”全面启动,继续完善好麻坑村落、仓下组2个示范点的改水、改厕工作,全乡还要新增5个示范点,(即:黄金村大坪组示范点,黄沙村早子坑示范点,石皮村旱坑示范点,长潭村东坑示范点,中洞村李坑示范点),对新增示范点要求至少完成“一改”,2个重点村的示范点要完成“二改”。全乡要修通户水泥路10.5公里,通组水泥路4公里,改造平整路面12.5公里,改水500户,改厕300户,具体任务另见各村分配表。每个村的村部所在地300米以内,入户道路主干道水泥路建设宽至少1.5米,入户分叉道宽至少1.2米。(5)2个精品园建设按高标准严要求建设,仓下组已经完成了“三清三改”,结合产业发展,要把示范点建设成为旅游精品点,按照“八个一”标准努力抓好各农户设施配置。麻坑村落继续完善好刘屋通户水泥路建设,在3月底以前完成“改路”工作,下一步重点抓好各农户的墙面粉刷工作和“改水”工作。(6)绿化工作,对村部周围和示范点进行植树种花进行绿化美化,特别是两个精品园的建设。对乡政府周边进行绿化,街道人行路铺设彩砖并安装路灯美化圩镇。

(二)发展新产业。(1)各村因地制宜,重点做好各自然村的产业规划,搞好调查摸底工作,每个自然村年内要培植一项农民致富的主导产业,黄金村着重围绕鳜鱼养殖业、沿湖旅游业、竹业等;黄沙村着重围绕油茶种植业、旅游业和生猪养殖;石皮村围绕油茶种植和生猪养殖,长潭村围绕脐橙种植、鳜鱼养殖业和麻羊圈养;中洞村围绕特色药材种植和李坑组树木园旅游业。(2)全乡今年要达到人均1亩果,年新增生猪养殖1500头,新发展鳜鱼500箱,对沿湖农户按照“八个一”标准建设20户,并对完成“八个一”标准要求的农户,乡里将在县电视台进行公布,提高知名度,为发展“渔家乐”旅游项目打下基础。(3)加大对新产业发展的协调扶持力度,帮助果农和油茶种植户解决山场租赁问题,帮助发展鳜鱼养殖户协调水面纠纷、养殖技术问题,协助“渔家乐”旅游项目建设农户联系游客,结合“文明信用农户”创评活动,为产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4)典型示范,重点抓好旱坑油茶示范基地建设,仓下庙坳脐橙种植、生猪养殖和鳜鱼养殖等立体开发示范基地建设,把这两个示范点做精做强,并以此为示范带动全乡产业的发展。

(三)培育新农民。(1)实施好“农民知识化”培训工程,各村培训站年至少培训农民(包括外出务工人员)2期,乡培训学校举办各类农民培训班8期,聘请县种养和法律等方面专业人员重点对我乡鳜鱼养殖,脐橙种植和油茶种植等产业发展项目的培训,至少组织100人参加县级以上知识技能的培训(包括农函大的培训)。(2)建设好2个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即旱坑油茶种植技术培训基地和仓下生态立体开发培训基地。结合各村产业发展规划,各村至少建设1个以上与产业相关的农业技术培训基地,要有基地简介和牌子。(3)加大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培训和就业指导,在节日期间,特别是中秋节和春节期间,各村要召集返乡的外出务工人员进行座谈,了解他们就业的情况并进行登记造册,认真积极组织本村农民参加县人才交流市场的招聘会,扩大就业。

(四)组建新经济组织。(1)围绕我乡三大支柱产业,组建好三个流通协会,一是组建好油茶流通协会,重点在黄沙村,二是组建好鳜鱼等特种鱼流通协会,重点在黄金村和长潭村,三是组建好旅游开发协会,重点在黄沙村等沿湖村组。(2)加强对协会的组织引导,各村要对产业发展有一定规模且经济效益较好的农户进行动员,让他们自觉组织并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因地制宜地制定协会章程、活动安排等。

(五)塑造新风貌。(1)认真召开好村民代表大会,按照各村村镇规划,搞好村镇环境整治,重点是对公路沿线我已进行改路的示范点的保洁机制的建立,要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形式形成村规民约。各村要有一个“文明村庄”典型自然村,树立一大批“文明信用农户”,重点对黄金村麻坑和长潭村两条河流的环境整治,通过村规民约的形式约束村民和外来人在河里电鱼、捕鱼和药鱼,通过1-2年的努力,做到河里能看到大群的鱼。(2)认真开展创评“文明村庄”和“文明信用农户”活动,通过创评活动,努力建设和谐平安美丽的杰坝,打造诚信杰坝。各村在3月底,依据乡活动方案制定好本村创评两项活动的具体方案。(3)加大结对帮扶力度,关心弱势群体,乡村干部至少联系2户以上困难户,各村在3月底以前上报村干部联系户名单,在全乡树立一股互助友爱的风尚。

(六)创建好班子。按照县里提出的“五个好”(班子建设好、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目标要求,围绕乡里提出的“基础强乡,旅游活乡,产业富民”目标,深入开展“三民”活动,认真开展争做“一对好搭挡”活动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力推进“三培两带”工程。各村至少要培植3户以上党员“十带头”示范户,各村每年至少培养1名党员,大力推行村级事务“六步决策法”,加快民主法律建设进程。

三、步骤与措施

(一)深入群众,搞好调查摸底。围绕乡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制定好2005年各村新农村建设具体实施方案,特别对产业发展的规划和空心村改造及小康楼建设示范点的规划,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下,对新增示范点进行科学规划,尤其是2个重点村的规划工作要做精做细做实,3月底各村要上交2005年各村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二)加大宣传,提高参与积极性。(1)3月底以前,各个示范点的年画和乡《新农村建设早知道》做到100%户户张贴上墙,其它自然村做到年画户户张贴上墙。(2)宣传标语和宣传栏,各示范点和村部所在组及公路沿线自然村3月底以前各要求3条以上永久性宣传标语,各村村部和示范点上要有宣传栏,“三清三改”歌、村规民约、组规民约上墙。2个精品园和5个示范点要求有至少10平方米以上的规划宣传效果图。(3)年内争取建设好杰坝旅游网站,请专业人员设计制作,围绕我乡特色开通网上招商、网上产业推介和农民工就业指南等内容。

(三)加强督导,畅通交流。(1)成立乡新农村建设“三清三改”验收领导小组,对“三改”扶持政策的兑现,由验收小组验收后开出验收单后方可提供水泥和补助资金。以“三改”带“三清”,“三清”促“三改”。(2)乡村村庄建设规划所站加强对村庄规划建设的领导,对“三改”和村庄建设先由规划所站提出意见后方可执行,做到科学规划,和谐发展。(3)密切与县新农村建设驻村工作组的联系,争取他们更大的扶持,加大村两委与驻村工作组联络,把县乡驻村工作组纳入村工作考评。统一参与全村的新农村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建设,使组乡村在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统一部署下有机结合,融合力量和资源,发挥最大效益。

(四)突出重点,创新特色。根据各村产业规划和村庄规划,创新各村新农村建设特色,在完成县乡新农村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各村至少创新一个以上自己的特色工作。黄金村着重放在空心村的改造和精品园的建设,黄沙村结合油茶产业的发展着重加大流通协会的建设,使之与增加农民收入密切结合起来,石皮村着重在加强农民知识化中培训基地的建设,使之走出一条示范带动的好路子,长潭村结合老建库区移民,着重抓好移民新村的建设,同时培植脐橙和生猪养殖等新产业的发展,中洞村结合农村合作医疗,加大改水和环境整治工作,各村根据自身优势,着力打造1个以上新农村建设特色示范点。全乡应在产业规划上走在全县的前列,同时结合旅游发展,着力打造2个精品示范点。

(五)健全长效机制,实现可持续发展。(1)对目前已经完成或正在完成“三清三改”工作的示范点,各村要在4月初以前,以各自然村为单位,组织召开好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民议事会的形式,制定好各自然村的道路和公共设施的保洁和维护机制,使之成为本自然村的一项村规民约。(2)结合各自然村特色,各村要抓好一项以上特色机制的完善。如黄金村麻坑村落和长潭村公路、河道的保洁机制,黄沙村和石皮村的油茶发展长效激励保障机制,中洞村和沿湖农户的旅游开发长效规划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