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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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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1.坚持让人民群众直接受益,真正得到改革实惠。

2.坚持解决群众突出问题,切实做到解困帮难。

3.坚持财政资金倾斜,即向民生项目、民生政策投入力度倾斜。

4.坚持可增长、可持续实施原则,建立长效保障机制。

二、惠民常态化实施项目及工作目标

围绕学有所教、劳有所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济、住有所居,不断健全民生工程长效机制,构建民生保障体系,努力实现惠民全覆盖。

(一)健全就业和创业促进体系

1.建立区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打造管理处、社区居委会惠民服务大厅,完善人力资源信息和服务网络。年内建设好管理处、社区居委会的惠民服务大厅,便民惠民服务事项在大厅内一站到位。规划建设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就业和创业保障十二项惠民政策事项惠民率全部达到100%。

(二)建立覆盖全区的养老保障体系

1.继续推进五险合一统一征缴工作,争取设立开发区经办机构,实现企业参保全覆盖,员工参保率列全市首位。

2.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参保率100%,60岁以上被征地人员100%享受养老金155元/月。

3.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统一为开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年7月启动。

4.确保返城未安置知青和手工联社等特殊群体人员享受社保政策全覆盖。

(三)健全覆盖全区的医疗卫生保障体系

1.健全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进一步加大横板卫生院建设力度,不断推升卫生院服务水平;做好区属三级分立医院建设前期工作;制订管理处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启动管理处卫生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启动疾控中心项目建设,提高全区疾病预防能力。

2.进一步推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认真做好“光明、微笑”工程、儿童“两病”救治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断拓展和深化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扩大服务人群,提高服务质量。

3.健全覆盖全区的新型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保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医保网络,实现全覆盖。并建立理顺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医疗以及农村、城镇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等制度。

4.在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

(四)建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1.对城乡困难居民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

2.对特殊群体、困难群众实行全方位救助和补贴,实现民政优抚、五保供养、残疾康复、高龄补贴等七项惠民政策全覆盖。

3.加强计生家庭户惠民政策的完善。对领取独生证家庭拆迁户奖励2万元每户。非农户一女、二女结扎户参照农村户参加计划生育补充养老保险,每户3000元。

4.推进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租赁补贴和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计划年完成廉租住房600套、公共租赁住房350套。

(五)建立充满活力的文化教育体育保障体系

1.实施免除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等九项教育资助惠民政策,继续保持全覆盖。

2.建立文体教激励机制,对在教育改革创新、体育竞技、文化创作等方面成绩优异者给予奖励。

3.加强区、处(社区)两级文化阵地建设,农家书屋、社区书屋等建设广泛开展,继续推进。

4.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推进文化进管理处、进社区活动,实施送电影下乡“2131工程”,每管理处每月放映一场免费电影。

(六)推进管理处农村城镇化建设体系

1.加大管理处拆迁安置区建设标准,改善居住环境,合理确定拆迁补偿标准。

2.加快城中村改造力度,多方式改造农村危房户16户。

3.新农村8个建设点要加大力度,建好49个农村清洁工程点,促进农村清洁环境改善。

4.提高社区、乡村道路绿化率,加大管理处绿化进程,提高城市和农村森林绿化率。

5.全面落实强农惠农等七项政策,促进村民经济增收实现富民。

三、落实责任,严格考核

1.区惠民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民生工作及常态化管理提出计划及指导意见,制定全区实施方案,对各责任小组和单位进行考评督查。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同志任常务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收集汇总各小组和部门单位的工作实施情况,推进工作进度,分析存在问题,督促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承担考核评价的具体工作。

3.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小组,即创业和就业工作小组、社会保障工作小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小组、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小组、文化教育工作小组、强农惠农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承担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指标,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四、有关要求

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实施方案范文第2篇

我市积极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实施《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法律保障。支持国有、三资和民营企业等多种所有制经济竞相发展,投资主体多元化促进了用工主体和用工方式多样化,确定劳动关系、规范用工行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成为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项重要工作,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我市积极推进劳动就业制度改革,劳动力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发展正规就业和非正规就业,成为调整和规范劳动关系,促进劳动力市场发展,建立健全市场就业机制的重要工作。我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把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实现企业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抓住工资分配、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等重点,积极调整劳动关系,预防和化解矛盾,有力地推动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

各区县、各行业在劳动局、总工会和企业家联合会、企协的组织和指导下,从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高度,把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紧密结合起来,调整完善政策制度措施,支持自主创业、自我就业和自谋职业,不断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建设,初步形成了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劳动关系,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劳动者认真履行劳动义务,关心企业发展,积极主动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和谐劳动关系共建共享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

今天会议命名的564家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企业分布在各个行业,涵盖了我市规模较大和实力较强的大中型企业,因而具有很强的代表性。这些企业的共同经验是,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三方会议机制,尊重三方协商主体的平等地位和职能作用,坚持以人为本,把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实现企业持续稳定快速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关键是把维护职工利益与维护企业利益相互协调一致并紧密结合起来,采用平等协商方式及时解决共同关心的问题,以制度规范和调整劳动关系,有力地促进了人的全面发展、企业持续发展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以发展体面劳动和促进企业持续发展为重点,做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是一项重要任务。我们要坚持创业带动就业方针,以提高就业率和劳动生产率为目标,科学分析劳动关系工作的新形势,准确把握劳动关系工作的总要求,综合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进一步规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利益。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关键是营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劳动关系基础,依法同等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正确认识企业是发展生产经营的经济组织,劳动者是平等主体双方中相对的弱势一方,以发展体面劳动和促进企业持续发展为重点,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中低收入职工收入,在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实现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

我市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使全体人民共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帮扶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同时,率先实行了工资指导线与“两低于”制度相结合、在工资集体协商企业中推行“自主决定工资办法”、经营者收入与职工收入挂钩等政策制度措施,不断完善最低工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企业工资清欠、工资集体协商等制度,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等,职工收入水平稳步提高,收入分配结构不断改善,工资分配的杠杆作用得到有效发挥,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2003年以来,我市企业职工收入连年保持两位数增长,2007年增幅达到10年来最高水平。今年1至5月,企业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为127.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8亿元,增长29.2%;人均劳动报酬85**元,增加17**元,增长25.1%。人均劳动报酬在全市平均工资水平以下的有90.5万人,占从业人员的62.8%,下降14.4个百分点;人均劳动报酬在全市平均工资水平以上的有54.7万人,占从业人员的37.2%,所占比重相应提高14.4个百分点。职工收入增长基本均衡,中低收入职工所占比重下降,是深化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之一。

前不久召开的市委常委会第21次扩大会议和第9次市长办公会要求,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把促进城乡职工和居民增收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使全体人民共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我市正在组织修订《就业促进条例》,即将实施《关于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市工资集体协商办法》,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共决、政府监控指导”的原则,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艰巨任务。政府要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调控、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基础性调节作用,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使职工工资与企业经济效益、物价水平保持协调增长,逐步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分配格局。企业要突出工资集体协商的作用,提高职工对工资分配的参与度,实现合理分配和互利共赢;实行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报告备案制度,促进职工工资增长;建立最低工资执行申报备案制度,杜绝压低工资标准和恶意克扣工资问题;建立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制度,坚决防止发生新的工资拖欠;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和履约监督制度,制定解决工资分配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并确保工资协议履行。各职能部门要建立考核目标责任制,完善工资宏观调控机制,推进工资协商共决,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引导、支持企业增加职工收入。各企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企业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增长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企业工资增长分类调控,指导企业制定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做好最低工资执行申报备案,督促企业提高职工工资。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工会依法加强企业工资分配监督工作,积极推动工资集体协商,监督工资协议的履行,维护劳动者的报酬权益。各行业协会要加强本行业劳动定额和人工成本的管理和规范,指导企业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

当前,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主要有三项任务。一是彻底解决工资突出问题。凡有工资历史拖欠的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偿还历史拖欠的职工工资,建立健全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制度,不得出现新的工资拖欠。企业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由于生产经营暂时困难无力发放的,主管部门要帮助筹措资金支付差额部分;对长期生产经营困难无力发放的,主管部门负责通过组织企业实施改制重组予以解决。由企业主管部门、企业集团公司和区县政府负责,在20**年底前,组织1018户困难企业妥善分流安置全部职工,一次性偿还拖欠职工的全部债务,并依法退出市场。二是依法维护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发放职工福利,用人单位和职工应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具有经济能力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三是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益。参与工资集体协商的各方代表要以发展体面劳动、搞好收入分配、有效社会保障、企业持续发展为主要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突出问题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企业应根据经济效益和工资指导线要求安排人均劳动报酬增长。

三、以妥善安置职工和一次性偿还债务为重点,积极组织三类企业依法退出市场

我市坚持把深化企业改革与三类企业妥善安置职工和依法退出市场紧密结合起来,积极组织1018户困难企业退出市场,取得了显著成果。截至6月底,已经退出574户,其中今年上半年退出149户;计划妥善安置56万名职工,已经安置28.8万人,其中今年上半年安置8.5万人;一次性偿还职工债务,已经偿还30亿元,其中今年上半年偿还9亿元。以各部门、各区县和企业集团公司为单位考核,我市组织三类企业依法退出市场工作有四种进度。有11个单位的工作进度过半;有18个单位正在组织实施;有4个单位刚刚上报计划和方案;有3个单位尚未开展工作。

要完成三类企业妥善安置职工和依法退出市场的三年工作计划,关键是要关死后门、倒排工期,完善工作责任制,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保20**年底之前完成工作任务。要进一步搞好调查研究,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以妥善分流安置职工为重点,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同时要重视工作检查和督导,每月制发工作进度表,指导和推动工作。要严格执行各项政策,把职工利益摆在首位,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认真核实历史拖欠职工的工资性债务,企业变现资产必须优先清偿职工债务。同时,对已经改制重组、扭亏解困和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企业,要从现有的计划中剔除。

四、以覆盖城乡职工和居民为重点,加快建立基本社会保险制度体系

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市建立了以城镇职工为主体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建立了几个面向特定群体的单项保险制度。今年,我市调整完善了三项政策。包括采取“前补后延”办法,使缴费不足年限的企业退休人员补交养老费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调整完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的养老保险政策,适当提高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调整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政策,缴费标准与养老待遇相同,解决征地参保死亡人员返还养老金比例偏低的问题。今年开始实施四项新的社会保险制度。包括农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由此,形成了以五个险种为基础、以单项保险制度为补充、保险覆盖范围由城镇职工扩展至农村职工和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制度。

我市要以覆盖城乡职工和居民为重点,加快基本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城镇职工、农村职工、外省市务工人员,以及外国和港澳台人员等四类从业人员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五种基本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建立覆盖城乡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养老和医疗等两种基本社会保险制度体系;继续搞好做实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工作,研究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险问题,调整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极争取建立覆盖城乡全体职工和居民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

五、以四项政策制度为重点,全面搞好调查研究工作

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实施方案范文第3篇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统筹城乡就业卓有成效。全县城镇新增就业4435人完成年目标任务4300人的103%,其中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2583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987人。全县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8582人,完成年目标任务8000人的106%,其中跨省输出5063人,省内就业3519人。全县城镇零就业家庭扶持安置率100%。换领、申请办理全国通用《就业失业登记证》9132本。一是就业培训全面加强。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设置培训专业,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强化就业再就业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发挥培训促就业作用,共培训9519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9310人的102%。其中:农民工和农村预备制培训3642人,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1465人,企业职工培训3655人,创业培训747人。二是职业中介作用充分发挥。坚持定期在人力资源市场举办企业用工招聘会,搭建劳动力供需服务平台。共举办招聘会13场,接待进场招聘单位365家,提供空岗21000个,接待求职人员18850人,达成就业意向3098人。三是全民创业有力推进。扎实开展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着力以创建推动就业,落实鼓励和扶持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创业培训和创业扶持,放宽小额担保贷款办理门槛,简化放贷手续,简化担保手续,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创业作用,切实以创业促进就业,效果明显。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7500万元,创业培训学员747人,创业成功率达50%以上。

(二)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一是社会保障实力进一步提升。全县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五大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数达67万人,1-10月共征缴五大社会保险基金2.2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8亿元的122%,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征缴基金11737万元,为年目标任务9813万元的120%,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征缴基金1911万元(不包括财政代扣),为年目标任务2210万元的86%,医疗保险征缴基金6682万元,为年目标任务4724万元的141%,工伤保险征缴基金1265万元,为年目标任务800万元的158%,失业保险征缴基金462万元,为年目标任务462万元的100%,五大基金累计结余达4亿元。强力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完成了454510人的信息采集、整理和上报,于8月16日在沾溪镇举行了养老金首发仪式,目前全县享受待遇人员12.69万人,实现了按月发放,7-9月共发放退休人员待遇2056.24万元,已有30.9万人参保,征缴基金3405万元。从3月份开始,扎实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清理核查,核查人数4191人,清理不合格人数665人,为县财政挽回损失1100万元,9月份重新启动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全面落实《湘政办发[2013]18号》文件,解决小集体工、五七工、家属工的养老保险遗留问题,至目前有1100人参保。继续实施《湘政办发[2009]4号》文件,进一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今年新增参保126人。贯彻落实《湘人社发[2011]91号》和益人社发[2013]5号文件,于9月份启动了企业职工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工作,已有67人上报市里审批。加大立项争资工作力度,目前已完成立项争资1.15亿元,为年目标任务9200万元的125%,切实增强了社会保障实力和保障水平,覆盖全县的社会保障体系已基本形成。二是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连续第8年调整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3254名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增养老金181.94元,全县企业退休职工月平均养老金已达到1284元。全年共支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21798万元,保证了15864人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支付。机关事业社保共支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4144万元,及时足额保证了6907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平均报销比例达73%,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特殊病种医疗补助工作,方便广大特殊病患者。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和工伤工亡人员待遇均及时得到了支付,参保单位

708家,累计参保人数41336人,支付各项工伤待遇996万。5月份起,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320元/月提高至504元/月,1250人次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失业保险金90万元。

(三)基金监管得到进一步加强。顺利通过了今年国家社保基金的专项审计,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社保基金集体研究分配等监管机制。同时,加强了对基金重点环节的监管,加强了生存验证,防止虚报冒领社保基金;开展了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清欠清缴,已清欠到位100万元;调整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实行在本县范围内自愿选择医保定点医院就医,方便了广大参保患者,同时,加强了参保病人转诊转院审批管理;加强工伤和职业病预防工作,严格工伤认定,至目前,工伤认定252起,比去年同期下降10%,工亡申报8起,比去年同期下降50%。

(四)人事人才工作规范有序。一是人事考试规范有序。全面实行人事考试公开报名、异地命题、异地阅卷、异地聘请面试考官,纪检监察全程参与,确保选人用人公开、公平、公正。今年已组织各类人事考试4次,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163人。二是人事人才管理有效到位。完成了全县340个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和150个单位的岗位聘任实施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年度考核结果正常调资17000多人,公务员管理、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工人等级考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人才供求信息等工作进一步规范。三是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即将启动。完成了全县381个事业单位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包括单位、人员、类别、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多种方案测算,研究制定了初步实施方案并报县政府,做好了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准备基本工作。

(五)和谐劳动关系总体稳定。坚持“维民权、维民利、保民生”的指导思想,创新维权方式,为民众解难,为政府解忧。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于9月份正式启动实施。加大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力开展清理非法用工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专项行动,检查、督查用人单位212家,为劳动者追讨回工资1200多万元。提高劳动争议仲裁效能,1-9月劳动争议仲裁立案46起,结46起,案外调解32起。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今年全县共签订各类工资集体协议620份,涉及职工14000多人。取缔非法劳务中介机构5家,规范了劳务市场,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六)维稳工作扎实有效。健全包干责任机制,每周一由局长公开亲自接访,其他工作日由班子成员轮流接访,零距离贴近群众,面对面解决问题。1-9月,共接待各类上访300多次,其中群访30多次,完成各级领导交办件20多件,回复县长、市长热线100多条,群众满意度较高。积极争取政策支持,重点化解了矿山企业亦工亦农伤残人员和职业病人相关待遇落实等历史遗留问题,将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了工伤保险统筹管理,解决了如张玉成等一些特殊个体问题。做到了“不因为解决一个人的问题,引发一群人的问题”、“不因为解决一个问题,引发一系列的问题”、“不因为本部门工作不力,引发越级上访”,切实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就业“两难”问题突出。因劳动力素质不能满足企业需求,和企业不愿提高劳动者薪酬和社保待遇,“有事找不到人”和“有人找不到事”的就业总量矛盾与结构性矛盾“两并存”。城镇新增劳动力、失业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同时出现、相互交织的“三碰头”困局短期难以破解,就业再就业工作任务十分艰巨。

二是企业社保扩面难。企业社保基金近几年虽然增收比较多,但增收的质量不高,收入的主要来源是清欠和补缴补建,没有稳定的、充满活力的养老保险费源。主要因为费基持续攀升,费率不减,而我县民营企业都是本小利微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而其他个体工商户以及城镇居民,大部分参保对象无力承受,加之自身参保意识不强,使得扩面形势更加严峻。

三是三大基金收支平衡困难。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不足,基金增支因素多,监管漏洞堵不胜堵,亏损呈增大趋势。机关社保由于参保人员年龄结构老化,新增参保人员少,导致收不抵支,今年教育系统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由社保所直接发放,养老金发放基数增大,收支缺口更大,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启动后,支付压力将进一步增大。工伤工亡事故频发,加上按政策全面启动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年所需资金约540.8万元,而中央仅去年一次性补助了591万元,没有新的补助,工伤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困难。

四是平台建设相对滞后。部分乡镇人员、经费、办公条件滞后,很多乡镇劳管站工作人员不稳定,随着人社工作不断向基层延伸,特别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目前的工作体制机制不适应工作需要。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前期工作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选址还没有确定,筹资、拆迁等许多前期准备工作还没有开始,压力很大。

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实施方案范文第4篇

One

农村循环经济促进

城乡一体化的表现

工业一体化

城市大型企业与乡镇企业发展联合,组成城乡联合、优势互补的大企业集团,从而可以弥补乡镇企业技术含量低、生产规模小的缺陷。例如,随着我国城乡工农业的快速发展,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与转化为开拓工业利用新领域提供机遇和平台:包括以新材料、新燃料和生物新材料为主的工业产品,以生物建筑材料、纺织材料为标志的工程材料等等 。

资源一体化

构建以资源链区域整合为特征的循环农业发展模式,按照“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物质流动方式,拉长农业产业链,深化农产品加工,有效促进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开发,带动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循环农业发展强调城乡统筹,把城市、乡村建设成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统一体,构建城乡工、农等产业间多级生态链接模式,实现城乡共生良性循环发展。

科技一体化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兴农是农业发展的根本。农村科技要紧跟城市步伐,只有科技达到或接近城市技术标准,才有利于推动农村城市化进程。围绕农业增长和农民增收,要加大对农村的人才培养力度及技术推广应用,做好科技推广和普及工作,依靠新品种、新技术重点推广示范,增强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加强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促进农产品产业化经营,为农业的科技化发展储备能源。

Two城乡二元结构,缺乏整体规划

生活水平提高,节能意识淡薄

我国经济近年来快速发展,农村生活方式也逐渐城市化,电器、汽车等使用渐次普遍,农业生产逐步机械化,农村耗能量也快速增加。农村目前仍未摆脱传统的粗放式资源利用方式,对水、电等能源的依赖性大,生物能源以及太阳能等用量少,导致了近年来农村的碳排放量快速上升。在观念上,农村消费方式向城市看齐,低碳意识薄弱,也增加了碳排放量。

城乡二元结构,缺乏整体规划

长期以来存在的城乡分割的二元制度结构,造成公共服务的提供向城市倾斜,延续了城市偏向的惯性思维,忽视了对农村环境治理和能源利用的管理和投入,加剧了农村环境污染和能源浪费。自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国家启动和开展的一系列环境治理和能源循环利用的项目及试点工作大多是以城市为背景提出的,如开展园林城市建设、卫生城市创建等。城乡规划着重点放在经济发展上,缺乏对低碳、生态以及循环经济的重视,同时规划也没有很好地将城市和农村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特别是对于循环经济的统筹规划。

科技水平落后,基础设施薄弱

农村目前普遍存在资源利用率低、环境污染严重、经济增长缓慢和人民群众增收难的恶性循环局面,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发展农村循环经济的整体装备、技术和管理水平落后造成的。在循环经济建设的关键技术方面,还未形成完善的技术支持体系,缺乏政府和大型企业对农村的技术扶持,在技术引进方面也缺乏相关金融财政等的政策支持。此外,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的投入不足,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及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理和再利用系统以及完善的环境质量检测系统等等也亟待建立和完善。

Three农村循环经济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对策及措施

建立体制机制

政府部门应建立相关体制机制,切实转变财政分配、资源配置向城市倾斜的政策,调整对于农村循环经济的产业扶持政策,同时,逐步推行城乡统筹的环境管理体制。发展循环经济本身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企业、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在循环经济实践中,各主体有不同的利益诉求。作为一种新型的经济运行模式,固然离不开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但外部性使企业不愿意承担外部不经济的环境污染成本,这是市场经济固有的缺陷。需要各级政府积极发挥主导作用,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来促进企业的循环经济行为,建立完善的循环经济外部运行体制,充分发挥市场规律的作用,才能使循环经济的发展切实有效而且持续下去。

例如:甘肃省制定出台了相关的发展循环经济激励政策,包括循环经济产业政策、循环经济税收政策和循环经济金融政策。先后出台了《甘肃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甘肃省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和《甘肃省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办法》等政策法规,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通过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的优化,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实现地区跨越式发展

发展绿色产业

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开发和利用新能源,以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使用为主要方式,减少对电能的消耗。以秸秆风化等技术,开发新的清洁能源。以低能耗为主要目的,减少农药等化学药剂的使用,建立完善的排污处理系统。积极发展节约型高效农业和集约型绿色产业,积极拓展设施农业规模,放大绿色品牌效应,延伸绿色产业链条,农业结构逐步优化,实现农村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双赢。

例如,新疆支持农民在沙漠边缘种植红柳,在红柳根部接种大芸(肉苁蓉),既防沙治沙,又保护和发展了名贵中药材大芸,每亩价值3000~5000元,增加了农民收入。内蒙古发展沙产业有新突破,过去在沙漠中生长的沙柳3~4年就自生自灭,后来用沙柳造高档包装纸,替代同类进口产品,又解决了污染问题,嫩枝桠还可做牛羊饲料,调动了农民种植沙柳的积极性。既防沙治沙,又发展了产业,收到了经济、社会、生态的“三赢”。此外,在西部草原推行“草场围栏”,就是一个恢复治理草场退化、防治鼠害、发展畜牧业等一举多得的经营生态环境的典型。

培养生态意识

大力弘扬生态文明基本理念,广泛普及生态环保基本知识。建立一批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认真开展环保知识活动。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崇尚自然、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和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成立环保协会,组建环保志愿者队伍,发挥公众参与作用。

2013年,北京市以“人人行动 美丽中国”为主题,在青少年中积极开展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宣传教育,倡导合理消费、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注重运用手机短信、微博、网络电台等新媒体和动漫、游戏、微电影、公益广告等文化艺术手段,加强与青少年的联系,扩大与青少年在生态思想方面的交流沟通。通过骨干培训和项目资助加强对青少年环保社团的培育和扶持,积极选树生态环保优秀典型。

加强经济规划

主动发挥政府的统筹规划作用,加强宏观指导,做好相关规划协调工作,在保证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同时,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重要原则进行科学的城乡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中。在制定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区域开发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目标。统筹考虑城乡基础设施不均衡的实际情况,继续加大对农村的扶持力度,形成符合循环经济理念的生产模式、消费模式和城市建设模式。

例如,江苏无锡市“十二五”循环经济规划指出,通过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利用循环经济原理和生态学原理加快推动产业改造,形成完整的循环型农业、工业和服务业体系。并根据无锡主体功能区划和城市空间发展框架结构,结合无锡沿太湖经济带、沿沪宁线经济带、沿锡宜线经济带和沿江经济带等4个经济带主导产业发展布局及相关产业的共生和循环特点,重点发展相应的循环经济,确定了15大重点园区,并确定重点行业率先和重点发展循环经济。

实施利益引导

落实和完善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价格、税收、信贷和土地等经济政策,加快开展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定、排污权交易、生态补偿等制度。严格信贷环保要求,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扩张。建立能反映污染治理成本的排污价格和收费机制,全面实施污水集中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进一步完善鼓励环保型产品开发、有机肥推广、清洁能源和可爱再生能源利用、废弃物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

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实施方案范文第5篇

一、全民创业的重大意义和指导思想

(一)充分认识全民创业的重大意义。

1、实施全民创业工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决不能离开发展这一主题,核心和关键是统筹社会资源,统筹城乡发展,以资源的合理配置、社会力量的充分参与、城乡等各个方面的协调进步,实现经济社会和谐、全面、快速、可持续发展。实施全民创业工程,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全民参与、多业并举,最广泛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形成人人参与创业、各业竞相发展的生动局面,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不断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水平。

2、实施全民创业工程,是增加群众收入,加快富民步伐的迫切需要。目前我县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先进发达地区仍有较大的差距,城镇就业压力加大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速度加快并存,就业需求增长和就业渠道狭窄的矛盾日益突出等,已成为影响全局的重大经济和社会问题。实施全民创业工程,就是要营造城乡平等的就业环境,激活城乡人力资源,激发全体劳动者的致富欲望和创业热情,以创业促就业,以创业促增收,不断拓宽城乡居民的收入来源,提高收入水平,推动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

3、实施全民创业工程,是增强经济活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根本举措。经济总量小,结构单一,民营经济发展活力不足,是制约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实施全民创业工程,就是要通过采取全面放活的政策,充分挖掘内力,广借外力,推动私营个体经济快速发展,促进民营经济由小变大,由弱变强,形成更多的新的经济增长点,从而带动经济结构调整,扩充经济总量,增强经济活力,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推动全民创业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省、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以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以改善创业环境、激发创业潜能、增加收入为目标,进一步放宽政策、改善环境,努力构建平等竞争、充满活力的创业机制和全方位、多层次的创业支撑体系,使各类创业主体在创业中各显其能、各展其才,最大限度地凝聚和激活全民的创业热情和创业能量,以创业促发展,以创业促创新,以创业促就业,以创业促和谐。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社会氛围。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全民创业的先进典型和扶持政策,积极营造全民创业的舆论环境和氛围。在全县树立“崇尚创新、鼓励创业”的理念,使艰苦创业、开拓创新、合法致富成为新时期的社会风尚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追求。进一步消除嫉能妒富等消极心态,大力倡导与人为善、关爱宽容、和衷共济、发展共赢的社会风尚,充分理解创业的艰辛和曲折,正确看待和处理创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营造崇尚创造、褒奖成功、宽容失败、善待他人的和谐创业环境,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在全县形成人人创业、竞相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努力培育各类创业主体和平台

(四)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和退转军人自主创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5年内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的,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条件者,经审核后提供创业贷款。在本县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经审核后,可由县人事劳动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和档案托管,其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可计算为工作年限,同时可评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后,人事期间工龄连续计算,5年内免费求职登记、免费推荐就业、免费进入人才库。

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件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缴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从事个体经营的干部、随军家属,3年内免缴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对安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企业,根据安置人数比例,3年内按比例减免企业所得税。新办的从事商品零售、兼营批发业务的商业零售企业,凡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并达到有关要求的,按规定扣减企业所得税。建立军队转业干部创业鼓励资金,对自主创业的干部给予扶持和奖励。

(五)鼓励机关干部带头创业。鼓励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离职、辞职创办企业。允许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提前离岗,从事创业活动。创业期间,3年内职级和工资正常晋升发放;3年后愿回机关工作的,由原单位安排相应工作岗位;愿意辞去公职的,经批准按工资发放渠道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企业需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帮办实业的,采取组织选派、挂职帮扶、自愿申请等形式,支持其到企业工作。鼓励支持离退休人员(党政领导干部退休后领办创办企业按有关规定办理)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专长,积极参与创业。尽快建立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人才市场、专家服务机构、信息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开。

(六)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从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件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于领取低保金人员创业的,可享受低保渐退政策。下岗失业人员和中小企业通过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除政策规定的行业之外,给予3年内免交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优惠。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依法从事个体经营的,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期限最长为3年。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政策规定的行业之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国有企业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除政策规定的行业之外),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3年内免缴所得税。

(七)鼓励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创业。突破体制和机制障碍,打破“画地为牢”的界限,放开放活科技人员,充分调动科技人员自主创业和服务全民创业的积极性,鼓励他们以资金、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入股参与经营和收益分配;允许其兼职兼业,从事第二职业;扶持其创办科技型、中介型企业,使科技资源转化为经济优势。科技人员经单位批准,可到民营企业兼职,以技术参与分配。民营企业中的科技人员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鼓励各类专业人才创办教育培训、律师、咨询、会计、审计等中介组织或机构。

(八)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在农村大力开展“农民创家业、能人创产业、乡村干部创事业”的创业活动,推动新农村建设。以建设“一村一品”为抓手,加快发展都市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进一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工程、信福工程,加快建设农村流通网络,搞好市场信息服务,发展农村商贸流通服务业。在旅游景区周边、沿山公路等有条件的地方,在政府统一规划指导下,鼓励支持农民开办农家乐。积极培育发展劳务派遣公司、劳务经纪人等劳务中介组织,扩大劳务输出,同时,鼓励和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回乡投资创业。

三、加大全民创业的政策扶持力度

(九)拓展投资创业领域。按照“非禁即入”原则,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投资领域外,非公有制经济都可平等进入。向社会公布我县招商引资项目,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参股、联合、购并、独资等方式,参与水利、交通、能源、城建、环保以及文化、教育、卫生、信息服务、体育等领域的投资建设;支持民营经济以多种形式参与国有、集体企业及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的改造、改组和改制,并可参照国企改革相关优惠政策。建立民营经济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除法律法规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地区、所有制、行业经历、从业年限等限制条件。

(十)加大财政引导和扶持力度。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扶持科技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积极争取“青年人才创业计划专项资金”,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海外归来人才科技创业。逐步提高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资金、乡镇企业贴息专用资金等在支持农村创业发展资金中的比例。进一步加大对现有各类创业扶持资金的整合力度,公开办事程序,提高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充分利用财政现有支持科技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和担保体系建设,放大财政资金乘数效应。积极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贷款担保补贴制度,积极争取市财政支持工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对担保机构为我县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注册地和纳税渠道在周至县的中小企业新增的担保金额,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探索建立周至县政策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代偿损失补偿机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和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使更多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财政政策的支持。

积极实施“名牌战略”,鼓励中小企业争创国家和省、市品牌,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按照我县有关规定,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陕西省名牌产品”、“省乡镇企业名优产品”、“西安市名牌产品”或“西安市著名商标”的企业,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由县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1—5万元的奖励。

(十一)放宽工商管理登记,简化办事程序。凡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允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公司股东或发起人投资设立公司,允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继承、接受赠予成为公司股东。对筹建时间长且前置审批较为复杂的企业,实行经营范围暂定为“经营项目筹建”,可先行确认市场主体资格,核发营业执照,待完成审批后,再办理增加审批项目的变更登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资金数额申报制。对具备生产经营条件,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下的公司制企业,允许投资人首期注册资本到位10%,即可先行登记注册,3年内全部到位。放宽大中专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注册资本限制,3万元即可申办公司,注册资本一步到位有困难的,可分期到位。

开辟“绿色通道”,对下岗职工、大中专毕业生、退转军人、残疾人就业、辞职办企业的干部,优先咨询,优先受理,优先登记,同时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农村流动小商小贩,免予工商登记。农民申请办理农业专业合作社登记,符合条件的实行资金数额自行申报制,优先登记,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十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建立税收优惠政策责任落实制度,及时公布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并按县级税务机关的审批权限在20个工作日内为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办理减免税收手续。对新办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兼营批发业务的商业零售企业、劳动密集型中小工业企业、加工型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或小型加工企业实体,给予一定期限的税收减免。对个人转让著作权、个人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国家鼓励类创业项目,按照国家西部开发有关政策,为其积极办理税收减免手续。

(十三)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贷款的财政扶持力度,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定的,由县财政给予贷款贴息。设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建立县级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机构。加强与有关金融机构合作,加大对创业项目和就业实体的扶持力度。简化小额贷款担保手续,实行人事劳动、担保、银行联合调查,“三审合一”。为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大中专毕业生、退转军人提供小额贷款担保,贷款额度个人单笔最高为5万元、就业实体单笔最高为10万元。积极拓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覆盖面,借鉴户县小额信贷试点经验,加大对农民创业的金融扶持力度。

鼓励各商业银行与科技型企业建立稳定的银企关系,降低信贷门槛,每年安排一定规模的高新技术项目和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授信额度。积极引进并大力发展各类风险投资企业。支持保险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更多的保险服务。

(十四)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以政府信用为主导、企业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基础的社会信用体系,整合金融、工商、税务、法院、人事劳动等有关部门覆盖各种所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用信息,建立诚信评价体系和信用档案库。建立信用登记、信用评估、风险预警、风险管理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机制和管理制度,改进信用评级办法,完善信用指标体系,提高其信用透明度,引导诚信经营,为推动全民创业提供良好的信用运行机制。加快建设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户。

(十五)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增加政府对创业培训的投入,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创业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农民“阳光工程”培训。加强企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建立职称评聘和职业资格鉴定制度。提倡城乡志愿者开展面对城乡居民的免费培训。企业用于员工培训的经费,可按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税前扣除。持《再就业优惠证》、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以及进城登记求职的农民工参加创业培训,培训费用低于900元的,按实际数额给予补贴。加强农民培训,实施全市百万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到2011年使每个农户至少有1人接受1-2门实用技术或职业技能培训。

(十六)鼓励城乡居民获取财产性收益,建立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工资性收入增长机制。对城乡居民获取的红利、房租等财产性收益予以支持和保护,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用于居住的居民住房,对个人兴办的学校、医疗机构、幼儿园、托儿所及敬老院、养老院等自有自用的房屋,按规定给予有关税收的减免。积极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逐步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支付标准并依法严格执行。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建立规范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规范企业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

(十七)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全民创业。加强土地管理,促进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资源。积极鼓励支持开发和应用先进适用技术,促进资源高效利用、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抓好节能降耗工作,推广节水节能技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对利用各种废弃物和再生资源进行创业的项目给予政策支持和税收优惠。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坚决不搞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项目。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考核机制。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推进全民创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和有关政策的,对各乡镇、各部门推进全民创业进行督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机构,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全面推进。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做起,深入基层,大力宣讲关于推进全民创业决策的重大意义,宣讲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支持创业的具体措施。要组织各类创业成功典型,对大中专毕业学生、干部、机关干部、下岗职工、农民举办不同类型的报告会;工商、税务、农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各金融机构都要组织干部深入基层,宣讲本部门支持创业的具体措施,开展创业知识竞赛等生动活泼的活动。

要建立健全高效、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全民创业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为推进全民创业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各部门要明确责任,抓紧制订支持推动全民创业的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并尽快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责任考核体系,确保各项政策和要求落到实处。从今年开始,每年举办一次创业项目洽谈会,为创业项目、创业者、合作伙伴、资金和市场等资源的对接搭建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