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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医保基金管理

药店医保基金管理

药店医保基金管理范文第1篇

一、定点药店的现状

锦州市自2001年正式启动医疗保险后,从最初的五家定点药店发展到二百多家定点药店,几乎遍布锦州市城区各条街道。定点药店与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进行网络结算,每月6-10日拔付上月购药费的90%,另10%作为保证金。2012年累计购药357万人次,实际发生购生购药费1.6亿元。

二、定点药店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后,持医疗保险卡购药的人越来越多,医疗保险基金支出额也越来越大。在利益的趋使下,有些商家为了增加收入,经常进行一些违规操作。归纳有以下几点:

(一)使用医疗保险卡支付非目录药品。商家为了增加收入,经常冒着被处罚的风险允许参保人员用医疗保险卡购买目录外药品、针剂、保健品、儿童药品、化妆品、日用消费品等。

(二)外配外方管理不尽如人意。有些药店没有处方和非处方管理制度,商家为了多卖药,甚至在顾客没有处方的情况下也外卖处方药,存在着外配处方管理混乱、外配处方不全甚至没有的现象。

(三)医疗保险政策掌握不实。一些药店的工作人员对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掌握太少,甚至有的药店经理对医疗保险的管理制度、职责的内容也不清楚。虽然医疗保险的管理制度上墙了,但只是一种摆设,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四)数据付送不及时。由于种种原因,有些药店传送数据不及时,致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新数据传送不下去。

(五)药品目录对照不准确。少数药店对新增加的药品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药品对照,导致不能使用医疗保险卡购买新增加药品。

(六)不给参保人员打印购药明细。

三、定点药店管理的难点

为了加强对定点药店的管理,市人社局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我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根据有关管理办法,与定点药店签订了服务协议,并且制定了考核办法 。通过日常检查、日常抽查、年终检查、年末考评等检查,对定点药店进行监督,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难点问题:

(一)人员少,任务重。定点药店的管理是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中重要工作之一,面对全市二百多家定点药店,只有增加有较强工作责任心的管理人员加强对定点药店监督检查,才能更好地监控划卡支出额。

(二)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完善。目前,我市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卡丢失后,虽然挂失了,但信息不能马上传到各定点药店,只有在第二才能传送下去。导致医疗保险卡丢失后,短时间内被别人拾到可以继续购药。还有一种现象,也是由于数据传送不及时,导致医疗保险卡在短时间内可以透支。

四、加强定点药店管理的几点想法

(一)细化服务协议,从根本上规范定点药店。虽然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与定点药店签订了服务协议,但定点药店的违规行为仍有发生,细化定点药店的服务协议,建立奖惩机制,规范定点药店的服务行为,保证定点药店的规范操作,对药费支出具有较强的调控作用。

(二)完善医疗保险计算机网络系统建设。为了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基金流失,数据应能够立即传送到各定点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自挂失后,医疗保险卡不能再使用,直到医疗保险卡解挂;其次定点药店在每月结算时提供的月购药清单,应按人次详细列清购买药品名称、数量、厂家、价格等事项。

(三)严格审核,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合理支出。各定点药店在每月结算时,要严格审核药品售出名称与用量,看是否合理,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合理支出。

药店医保基金管理范文第2篇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检查的工作部署,为加强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促进医疗保险制度稳健运行,维护和保证参保人员的基本待遇和权益,保障医疗保险基金健康运行,决定在我省开展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查找医疗保险基金使用和经办管理中存在的风险,查处违法违规问题,提升监督水平,促进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经办机构规范管理,逐步形成自我约束的机制,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

二、检查内容

(一)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制定和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同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是否制定医保基金管理使用办法,政策导向,制度执行情况等。

(二)2009年以来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对医保基金的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管理情况;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和支付情况。各统筹地区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加强全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监管的通知》(赣人社字〔2009〕324号)的情况。

(三)2009年以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协议签订和管理情况,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保基金的使用情况。主要包括: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履行情况;医保基金划拨及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是否存在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必要时,可延伸到以前年度和医保基金财政专户及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

三、检查方式和步骤

主要采取自查和抽查方式进行。设区市、县(区)和医疗保险行业封闭管理单位组织对本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全面自查;在自查基础上由省、市组织进行抽查。检查工作由各级基金监督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医疗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配合。具体步骤:

(一)制定方案。各设区市根据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检查实施方案,于6月10日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开展培训。6月下旬,厅里组织对各设区市、县(区)和医疗保险行业封闭管理单位基金监督机构、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参加检查的人员进行培训。

(三)自查。7-8月份,各设区市、县(区)和医疗保险行业封闭管理单位开展自查。

(四)抽查。9-10月,省、市两级抽查。省检查组抽查2个设区市市本级及所辖的2个县(区)(其中,一个县区抽查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各不少于2家)和2个行业医疗保险封闭管理单位。设区市抽查范围自定。各设区市自查、抽查情况于10月底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工作总结。省基金监督机构总结汇总我省检查情况于11月底前上报部基金监督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检查,是管好用好基金、维护参保人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措施。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配备医学、医政等专业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同时根据实际,可协调纪检、审计、卫生、财政、药监、物价等部门及中介机构共同参与,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工作重点。各地要根据当地基金支付模式,结合以前年度稽核、检查和整改情况,年度考核及群众举报线索等,分析近期就诊、住院和费用支出异常情况,找准检点,采取有效方法,切实发现存在的问题,确保检查质量。

药店医保基金管理范文第3篇

现在我们生活在信息化迅猛发展的时代,医保制度已经走进了各个城镇,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人们看病难和贵的难题。可是目前在医保体制运行过程中,还存在诸多安全管理问题需要继续解决,进而使医保制度能够平稳向前发展。对此,作者分析了在医保管理中潜藏的安全问题,之后又探究了解决对策,具体如下:

1 医保管理中潜藏的安全问题

1.1 欺报行为时有发生

首先,医疗机构对基金进行违规套取。目前主要的医院违规表现包括:利用虚报费用和住院的方式获取基金,通过没有在医院挂床和不是本院开设的病例等方式获取基金,把一些不是医保的项目划到医保范围内,以此来获取资金等。

其次,持有医保卡的人们,尤其是那些特殊疾病和门诊慢性病等参保人员,把自己的医保卡借给别人使用,致使出现了一张医保卡多人使用的情况发生。

最后,经常会发生多重报销的情况。现在新农合以及城镇居民和职工等各种险种实施了归属地管理,并且还降低了统筹层次。医保管理过程中依旧应用传统的方式进行结算,未实现联网制度,致使一部分人员在各个地区进行重复的参保、多次报销,而此种情况在审核过程中很难发现,致使医保基金大量的流失。

1.2 未进行规范的医疗服务

首先,在医生的诱导下,患者重复就医,具体表现是:应用高档仪器做检查或一次又一次的进行检查;为患者开一些不合理的药物和处方,进而呈现出滥用药以及用药贵和多用药的情况。

其次,弄虚作假的现象时有发生。医保管理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的一种现象就是医保管理人员把那些不在报销范围的项目进行了更改,将它们变成了报销项目,任意把众多基诊疗目标、医保药品、服务设施等目录都变成了医保目录,以此来骗取相应的医保资金,把一些吸毒、交通肇事、自杀、自残、医疗美容、故意犯罪等费用都归结成医保费用进行结算。

1.3 药店进行违规售药

首先,随意更换药品。把保健品、生活用品、化妆品、医药器械、食品、自费药品等都串换成为医保药品的名称,然后归为医保资金进行结算,吸引众多参保人员进行刷卡消费,进而从中获取诸多不当的经济利益。还有一部分定点药店把一些非特殊的药品申报成特别药品。

其次,为按照配售规定进行售药。部分单位并没有根据医保药品配置规定的数量和计量来对药品进行调剂,还有部分单位对配药处方进行伪造。这样就会导致如下几种情况的发生,如超物价、超适应症、重复和超计量的对药品进行配售,甚至还有诸多药店因为没有规范处方的管理,因此导致无处方、不合理处方、随意对处方和销售处方进行编造的现象发生。

最后,未严格对医保进行管理。部分药店没有在医保药品方面建立单独销存账,致使实际销售自己不能与医保结算相符合;部门药店在对费用进行结算时,只单一地传输药品总体金额,而不传输药品的明细账。

2 对医保进行安全管理的方案

2.1 对欺保行为进行处理

针对多人使用一张医保卡进行就医或取药的行为而言,现在应用了不定期抽查、实地稽核、增强监管力度、处理举报、专项检查等诸多检查方式,对医保服务行为进行了严格的监管,使所有参保人员的权益得到保障,可是这并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因此就可以利用指纹识别系统对参保人员进行身份认证,这样能够确保就保人员是持卡本人。同时身份认证还能够预防那些不具备访问权的人员来对网络资源进行访问,进而使网络资产得到保护。而在目前的众多应用系统当中,用户的访问控制以及身份认证就是应用用户名与密码这种模式进行访问。此模式当中人们很容易忘记密保,或者自己的密码被其他人盗用,当用户不记得密码时,就一定要持有效证件在管理员的帮助下重新设置密码。如果自己的密码被其他人盗用,那么用户和国家的经济都会有相应损失。而现阶段人们所使用的身份认证具有下述特点:指纹是唯一的,目前世界上还没有两个人具有相同的指纹;指纹十分稳定,即当人在出生6个月以后,指纹的类型和结构就已经成型。现在指纹识别这种算法逐渐趋向于成熟,并且一些新指纹算法不断涌现,所以应用指纹识别方法来对人们进行身份认证,能够将存在于以前身份认证当中潜藏的问题有效解决,防止多人使用一张医保卡的情况,进而使医保管理变得更加的安全。

2.2 完善医疗服务系统

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和过度医疗等方式来获取医保资金的状况,应该应用下列两种方式进行管理:

首先,应该对医生工作站系统进行完善,不但要达到合理分配以及组织临床资源、共享每个科室的信息、快速治疗以及诊断的目的,还要对计算机管理系统进行应用,有效实施动态监控,而医生可以从医保数据中心库当中查询到患者的就诊信息,例如诊断请款、诊断的次数、就诊的时间和医院、发生的费用、医师处方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预防浪费医保资金的情况发生,使医保基金变得更加安全。

其次,开发研究新的医保付费系统,并在此数据库当中将药品明确的划分出来,并将新农合、药品和医保等有效区分开,适当增加相应的警示管理功能,这样就可以避免医生开贵药的情况发生。假如患者在取药时发现药物费用比规定数额多,就会自动弹出一个消息框,在上边显示医师超量,这时监督人员能够利用监控系统对疑似信息进行筛查,同时还要开展目的明确的现场稽核工作,针对那些未按照医保政策为患者进行不合理的检查以及乱用药等进行处罚,进而使监管效率得到真正提升。

2.3 对定点药店进行监督管理

想要对定点药店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就需要合理地适应实施监控这种系统,通过进销存系统来管理供应商的信息、药品采购和销售情况、客户、客户回款和销售退货等,同时还要对这些功能进行进一步完善,这样管理者就能够掌握到药店的实际运行情况,进而统一管理药品,预防药店将日用品、保健品和化妆品等销售给医保人员,进而使医保管理更加安全。

药店医保基金管理范文第4篇

符合我市财政、用人单位和个人的接受能力,医疗平安制度改革的任务是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平安制度。即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保证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平安制度。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平安制度的原则是

(一)基本医疗平安水平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基本医疗平安与用人单位接受能力相适应。逐步推进。

(三)基本医疗平安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

(四)基不医疗平安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尸目结合。

(五)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与基本医疗安全。

(六)享受基本医疗安全的权利应承担的义务相对立。

二、实施范围与筹资水平(缴费率)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

(一)实施范围:全市城镇所有企业(省直、市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林、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退休(职)人员。待条件幼稚后逐步纳入基本医疗平安范围。

实行以市为统筹单位,统筹层次上。执行统一的基本医疗平安基金属地使用和管理政策。努力形成医疗互助共济制和抵御一般风险的能力。驻德的各上管单位执行我市的统筹政策和标准,由医保经办机构统一管理。

(二)筹资水平(缴费率)

1基本医疗平安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2全市实行统一比例。用人单位缴费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额(以国家统计局规定为准)4%缴纳。职工个人缴合按自己上年月工资收人的2%缴纳。随着我市经济发展的变化情况,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缴费率可作相应的调整。用人单位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60%按60%核定缴费基数缴纳,无法认定工资总额的单位,以本市上年度月书均工资乘以职工人数为基数缴纳。

3基本医疗平安费用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以现金或转帐方式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缴纳。财政拨款单位缴纳局部。

(三)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

基本医疗平安基金由统筹金和个人帐户构成。

1个人帐户。职工按自己上年工资收入的2%缴纳的医疗平安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46周岁以上职工计入2.23%退体人员按自己退休金的2.4%计入。

2统筹基金: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平安费按规定计入个人帐户后的余额局部。由医疗平安经办机构集中调剂使用。

三、管理机构与职责:

劳动保证部门是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平安管理与监督检查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基本医疗安全的政策。

(二)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资格审检查定点医疗机构。

(三)负责对医疗平安经办机构的基金收缴、支付和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协调医疗平安工作中各部门关系。

医疗平安经办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基本医疗平安基金的筹集、管理和支付;

(二)编制职工基本医疗平安基金预决算。

(三)负责与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签订有关责任、权利、义务的合同。

(四)受理参保单位、职工有关医疗平安业务查询;

(五)做好其他配套服务工作。

按各自职责范围配合劳动行政部门共同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平安工作。财政、卫生、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

四、基本医疗平安基金的支付:

(一)明确划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各自的支付范围和用途。分开使用。不得相互挤占,严格禁止统筹基金透支个人帐户。个人医疗帐户基金主要用于支付自己基本医疗范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也可用于统筹基金支付中的个人负担局部和定点药店自购药品等未列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由个人自付的医疗费。超支不补,节余归己。个人帐户用完后,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所发生的门诊医药费全部自付。

(二)统筹基金主要用于符合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的住院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实行起付规范和最高限额控制。

设置起付线标准:三级医院为1000元;二级医院为550元;一级医院为450元。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在第一次住院的基础上逐次递减10%。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规范,统筹基金的起付规范要根据不同的医疗机构等级确定不同的起付线。原则上应控制在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住院费用在使用统筹基金支付前。原则上控制在本市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即2万元。

起付标准以下,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药费,全部从个人帐户中支付或由个人自付:起付规范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依照国家和省、市的医疗平安用药范围、病种准入目录、诊疗项目管理意见、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规范执行,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同时个人按就诊医院等级负担一定比例,具体规定为:一次性住院医药费按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含专科医院)等级,从起付标准至5000元的个人分别承当13%、15%、30%;5001元至10000元的个人分别承当12%、14%?30%10001元至20000元的个人分别承当11%、13%30%退休人员在此基础上个人负担比例减2%。

不得从统筹基金中支付。可通过建立大病医疗保险、医疗补助、补充医疗安全、商业医厅保险、单位互助和社会救助等途径解决。逾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

五、基本医疗平安基金的管理:

(一)基本医疗平安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不得挤占挪用。

(二)医疗平安经办机构要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金预决算制度。做好基本医疗平安基金的筹集,管理和支付工作。医保经办构的事业经费不得从基金中提取,由财政预算解决。

(三)建立基本医疗平安基金监督委员会。并向社会公布。

(四)严格执行基本医疗平安基金的银行计息方法:当年筹资局部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基金本息。对比3年期整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为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职工自己工作调动时,个人帐户随工作关系一并划转并继续使用。调往外地(含出境定居)个人帐户可一次性结清付给现金。

(五)市内所有单位都必需参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平安统筹。不得瞒报、漏报。工资总额依照国家统计部《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单位和自己必需同时缴费,单位缴费发生困难暂时不能履行缴费责任时,自己缴费和个人帐户停止记载。个人帐户有节余的可继续用于医疗,没有节余费用自付。参保人员要在选定的医疗机构范围内就医。除急诊和急救外,参保人员在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费用,不得从基本医疗平安基金中支付,确须转诊转院的需经医疗平安经办机构批准。对未按规定料理医疗平安登记和缴费的单位,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的按国务院《社会平安费征缴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六、医疗服务管理:

劳动保证行政部门负责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的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给资格证书,并向社会公布,供参保人员选择。对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实行年审制度,年审合格者,保管其定点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定点资格。医疗平安经办机构根据中西医并举、基层、专科和综合医疗机构兼顾,方便职工就医的原则,与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签订合同、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时,基本医疗平安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管理。要引进竞争机制,职工可选择若干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也可持处方在若干定点药店购药。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要给予警告、奖励直至取消定点资格。

严禁滥开药、滥用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应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的原则。不得放宽出入院标准,分解住院人次。定点药店应严格执行药品零售价格,提供平安有效的优质药品,执行处方和非处方药品管理规定。

预定各自的定额控制指标。基本医疗探险初期,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不同类别、级别和所承担的基本医疗服务量。可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的基本医疗平安基金单独设帐,分别管理,各自平衡,不得互相挤占,待条件幼稚后再统筹管理。

七、有关人员的医疗待遇:

(一)离休人员、老红军不参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安全。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待遇不变。

(三)国家公务员在参与基本医疗平安基础上。具体方法另行规定。

(四)退休人员参与基本医疗安全。

(五)工(公)伤职工治疗工伤部位和女职工生育的医药费不纳入基本医疗平安基金支付范围。

八、实施方法:

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平安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平安制度的决定》和《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平安制度总体规划》要求。

然后,首先在机关事业单位原享受公费医疗的单位和有缴费能力、能够达到筹资水平的企业中运行。再逐步扩大覆盖面。认真总结经验,不时完善配套政策。

九、组织领导:

药店医保基金管理范文第5篇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年月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市地区的133家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全面检查。经检查发现,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存在用医保卡刷购食品、生活用品、化妆品,预留医疗保险卡,刷购保健品和规避医保购药限量规定等违规行为,个别定点零售药店不积极配合检查。经研究,决定对药业南京路店等违规定点零售药店作出如下处理:

一、药业南京路店存在摆放生活用品、化妆品,用医保卡刷购生活用品、化妆品及预留医保卡等违规行为,决定对其停止医疗保险联网刷卡业务三个月。

二、老百姓南大街药店在定点零售药店检查中存在不积极配合检查及用医保卡刷购保健品等违规行为;力生药业青大药房存在不积极配合检查及规避购药限量等违规行为;嘉恒神农药店存在摆放生活用品、化妆品,用医保卡为参保人员刷购生活用品、化妆品及保健品等违规行为,并在年初省市联合检查中给予停机处理后再次违规。决定对以上3家定点零售药店停止医疗保险联网刷卡业务两个月。

三、晨康新特药店第一分店、万益药业第六药店、三普医药连锁博海大药房、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城东店存在预留医保卡刷卡、用医保卡刷购保健品等违规行为;省佳农医药公司小桥药店存在预留医保卡刷卡和摆放生活用品、化妆品等违规行为,并在年初省市联合检查中给予停机处理后再次违规。决定对以上5家定点零售药店停止医疗保险联网刷卡业务一个月。

四、城东鲁烽亚大药房、富康连锁永昌大药房存在预留医保卡刷卡等违规行为;百姓缘药品超市、南方药业有限公司大药房存在摆放生活用品、化妆品及用医保卡刷购保健品等违规行为;大通同济堂大药房存在摆放生活用品、化妆品等违规行为,并在年初省市联合检查中给予停机处理后再次违规;新绿洲医药连锁永和大药房、寿春堂药店、健华药业家佳药房、祥达大药房、富康连锁益盛大药房、中山泰康医药商店、舒康大药房存在用医保卡刷购保健品等违规行为,并在年初省市联合检查中给予停机处理后再次违规。决定对以上12家定点零售药店停止医疗保险联网刷卡业务15天(。

五、南方药业有限公司万盛堂药店、福瑞德医药有限公司第一药店、富康医药连锁汇丰医药超市、三普医药连锁公司五四西路药店、万益药业第九药店、富康医药连锁永龙大药房、万益药业有限公司、九康医药连锁公司西关大街药店、九康大药房、三普医药连锁公司迪康药店、众康药业有限公司、金珠连锁昆仑店、省振海医药小桥店、九康医药连锁公司小桥药店、富康医药连锁康来大药房、市城中区中山大药房、新绿洲医药连锁国华大药房、金珠连锁东关大药房、省振海医药超市店存在摆放生活用品、化妆品或用医保卡刷购保健品等违规行为。决定对以上19家定点零售药店停止医疗保险联网刷卡业务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