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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职称论文

建筑施工职称论文

建筑施工职称论文范文第1篇

英文名称:Construction Safety

主管单位:四川省建设厅

主办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专业委员会

出版周期:月刊

出版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种:中文

本:大16开

国际刊号:1004-552X

国内刊号:51-1390/TU

邮发代号:62-182

发行范围:国内外统一发行

创刊时间:1986

期刊收录:

核心期刊:

期刊荣誉:

中科双效期刊

联系方式

期刊简介

《建筑安全》(月刊)创刊于1986年,由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主管,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分会和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主办。是我国建筑安全领域唯一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科技类期刊.其主要职能是传达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标准和规范;交流安全生产的先进技术和经验;探索建筑业安全生产的规律和措施;研究建筑安全理论;推动施工安全技术及先进安全防护产品、设施的应用;剖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传递国内、外建设信息等。

本刊是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建筑安全生产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理论喉舌,是展示我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和科技成果的窗口,亦是我国建筑业各级领导、各企业经理、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广大职工搞好施工安全工作的良师益友。并以其权威性、可读性、可操作性受到建筑行业领导和广大职工的喜爱,被誉为“建筑安全工作者之家”。

办刊宗旨:为全国建筑安全管理部门和施工企业服务,为安全工作者、广大建筑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服务。

建筑施工职称论文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建筑施工企业作为国家基本建设重要的实施者之一,其会计信息是否真实有效,同样至关重要。可当前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令人担忧。这不但弱化了建筑施工企业内部经营管理,而且给建筑施工企业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影响建筑施工企业未来的生存与发展。本文就结合建筑施工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现象,阐述了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并提出一些治理措施,力图保证施工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维护建筑施工企业的正常运行。

一、前言

施工行业的特殊性促使建筑施工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了许多负面影响。只有充分了解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点,然后从实际出发,找出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并采取有力的措施,才能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这也是摆在建筑施工企业经营者及管理者面前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

二、建筑施工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造成建筑施工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表现在三方面:企业会计信息不对称及外部性问题、会计监督机制不合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失范及素质偏低。

(一)建筑施工企业会计信息的不对称及外部性问题

建筑施工企业内部经营者与外部信息使用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这无疑与建筑施工企业会计信息生成于建筑施工企业内部是有很大关联的,使得控制和掌握会计信息主动权者利用这种不对称性愚弄公众,甚至弄虚作假,伪造会计数字,从而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另外,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信息的外部性十分突出,这种外部性,使得会计信息负责人、报表编制者等会计信息行为人利用这为自己谋利益,这可以说是建筑施工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建筑施工企业会计监督机制不合理

从我国现实情况看,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机构是自行设置的,会计机构相关人员也由项目负责人任命。项目负责人能掌握和控制项目的财务会计信息系统,同时外部缺乏一定的压力。尤其对项目经理人员而言,会计舞弊及会计失真所带来的好处由其享有,企业会计舞弊、会计信息失真就不可避免了。可以说,当前施工企业的会计监督机制十分不合理。在这方面,应切实负起责任,加强企业外部的监督力度。

(三)建筑施工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失范、素质偏低

会计职业道德的失范、素质偏低说的是会计职业规范的缺失甚至丧失,业务素质跟不上。近几年来,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出现大面积、持续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折射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严重滑坡。深入分析其原因,主要是由于许多施工企业会计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和学习,缺乏基本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贫乏或知识老化,而对现行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知之甚少。不少施工企业的会计人员对有关的法律法规、财经制度等不仅不熟悉,在工作过程上还不依法办事;甚至有的人员遵纪守法的意识十分淡薄,缺乏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个人利益膨胀,根本无原则可言,故意伪造、毁损会计资料。

三、建筑施工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措施

为了治理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使得会计信息真正起到参与管理和决策支持作用,这涉及到企业的会计管理工作的诸多方面,应当结合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点,再根据会计信息失真原因来采取相应的的治理措施,从而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真实性。

(一)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管理者的会计法规意识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者的指导思想不端正,可以说是造成施工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对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必须组织建筑施工企业管理者学习会计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使他们提高自身的会计法规意识,端正自己的指导思想,从而明确自己对会计资料和会计工作的完整性、真实性的责任。

(二)构建规范化的治理结构

建筑施工企业经营者应规范企业的治理结构,以保证建筑施工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这就要求按照现代施工企业制度要求,对企业产权进行明确。可以说,只有产权明确,才能财务清晰,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才能解决。同时,可以将施工企业会计人员以及会计行为人全面推向市场,实行社会化管理,使会计人员及行为人不仅在如实反映情况方面真正履行职能,还能受到诸多方面的制约,从而提供真实、客观的会计信息。

(三)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外部的监督力度

这就要求首先在审计、财政、税务三方面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督,其次由于当前面对各种会计监管形式,尤其是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期间,政府的会计监督就显得更为重要,可以说,政府的会计监督和管理就起着主导作用。政府监督应当以其合法性、真实性作为政府对会计信息监督和管理的核心,始终围绕施工企业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是否合法、是否真实来进行。此外,还要不断完善注册施工企业会计师管理体制,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会计行为的监督,对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人员任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高会计信息的可信度。

(四)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信息的直接提供者就是会计人员,因此,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对保证会计信息真实至关重要。会计工作涉及面广,不仅需要会计人员具有财务会计知识,还需要他们必须懂工程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所以我国建筑施工企业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必须要达到标准要求,努力成为复合型人才;同时要构建科学合理的会计人员队伍,建立施工企业会计专家库,以适应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或会计工作的需要。此外,也可以通过加强业务培训使会计人员熟悉施工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的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促使他们更好的全面掌握施工行业的专业知识及技能,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从而减少因会计技术失误和会计人员的素质低下而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

四、结束语

要切实解决好建筑施工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以说,是一项长期而又繁杂的系统工作。必须针对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有力的措施,着眼于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管理者的会计法规意识、构建规范化的治理结构、加强企业外部的监督力度、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等,从而有效抵制建筑

施工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发生,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建筑施工企业的正常运行。

参考文献

[1]易永旭.建筑施工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与对策[J].山西建筑,2003,(5).

建筑施工职称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筑行业 职业道德

中图分类号:D64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6)11-0326-01

建筑行业,其职业道德要求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严格按照精心设计的图纸和设计要求,科学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一切要向人民负责,向用户负责,施工在原材料使用和设备安装上,不以次充好,不偷工减料,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维护生产秩序,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这就是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为出发点的建筑行业职业道德的具体体现。

一、建筑行业良好的职业道德,不仅是市场经济发展的

需要,而且也是两个文明建设的需要,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这是企业间接的生产力。就拿近年来建筑行业的实际来看,存在一些非法招投标等不正常现象,一些建筑行业靠盲目压价拿到项目,后续的施工中便靠设计、材料、设备等方面的降低成本,弱化投入来弥补。工程设计不合理,计算偏差,不考虑相关因素,增大运营和施工风险,施工过程中秩序混乱,没有系统的规划性,监督控制措施不得力,建筑材料以次充好,人情关系等因素干扰施工建设和监督和严肃性,在经济利益驱动下,道德弊病和滑坡问题是益凸显,个利益在上,不顾公众利益和社会效益,直接产生了工程质量隐患,使建筑物的“百年大计”化为虚有。据相关报道,某建筑工程装修公司装修一综合楼,在装修前需要研究的问题是: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应控制的装饰装修材料采购信息有几方面?该大堂装饰装修材料进场验收要求有哪些?等等。另外该综合楼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消防审核时发现设在第六层一个计划营业面积360平方米的歌舞厅,其吊顶材料选用纸面石膏板,墙面选用的玻璃棉装饰吸声板。经过研究和分析得出的答案是:应通过审批采购计划(采购清单)、评审采 购合同,实现材料采购信息控制;应有材料采购有关信息,包括产品的规格、型号;材料的技术要求以及应达到的性能指标进行采购;大堂装饰装修进场时应进行验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瓷质砖、水泥进场时需要复验;需复验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应按批准的检验计划见证取样和送检。室内装修的顶棚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由此可见,如没及时发现问题和及时解决问题,岂不是产生了工程质量隐患吗?岂不是使建筑物的“百年大计”化为虚有吗?

二、建筑行业的职业道德,是在职工生活中的具体体现,是履行本质工作中所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总和

它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服务群众,奉献社会。记得有这样一则案例:申请人某装饰公司(以下称甲方)与被申请人某单位(以下称乙方)于2014年底签订装饰装修合同,由甲方承包乙方所属酒店的室内装饰工程,合同中对工程款的拨付、工程变更、验收、结算、保修等均进行了约定。工程的预算造价为25万元。合同签订后,甲方进驻工地现场并开始施工。施工期间,乙方共向甲方拨付工程款17万余元。工程完工后,双方未办理工程决算。根据工程的实际完工情况,甲方制作了装饰决算书,决算工程造价为40余万元,但乙方不予审定,并拒绝支付拖欠工程款。据此,甲方根据双方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及工程实际完工的情况,依据单方的工程决算,向某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乙方立即支付工程款20余万元,并承担延期付款的责任。被申请人乙方在书面答辩中称:双方发生争议的根本原因是管理混乱,施工质量低劣。同时,甲方未按双方约定的工期完成施工。请求仲裁庭裁决甲方赔偿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仲裁庭经开庭,查明了本案的有关事实,出具了鉴定报告送达甲、乙双方进行质证。在仲裁庭确定的时间内,双方均未对鉴定结论提出异议。乙方在答辩中称:甲方施工过程中管理混乱,施工质量低劣,同时提交了相应的证据。经仲裁庭查明,双方合同中约定工程验收方式为双方共同验收。在实际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签订了工程完工协议书,但未对验收问题达成一致,仅对甲方施工的工程量进行了大致确认。根据上述事实,经仲裁庭评议,因乙方就该项主张向仲裁庭提交了相关的证据。通过这一案例,反映出这一建筑行业公司的职业道德是有问题的:这是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吗?是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吗?同时反映出在职业工作中所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总和上,确实存在着不过硬和欠“火候”的地方。我们常说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说的不是这个道理吗?

三、建筑行业的职业道德,应做到遵纪守法,规范执业,尽职守责

有关这方面,举案例如下:有一张先生购买了一套跃层的三居室,与开发商签订了示范文本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就产权证的办理,合同约定“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即购房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2%赔偿买受人损失。”半年后房屋交付使用,房屋交付时,张先生向开发商缴纳了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产权登记费、证件印花税,但一年过去了,张先生的房屋所有权证却未办下来。律师评析认为:按双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产权证办理中出卖人(即开发商)的义务没有尽到。可见,出卖人的义务没有尽到,承担违约责任,反映出开发商的职业道德出现了问题,在遵纪守法,规范执业,尽职守责上出现了问题,在其职业道德要求的主要内容之一,即一切要向人民负责,向用户负责上,出现了问题。这难道不值得发人深省吗?

参考文献

[1]施企业工程项目成本管理[J] 河南水利 2006(04) 刘亚军

[2]浅谈施工企业的工程造价管理[J] 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8(01)常丽霞

建筑施工职称论文范文第4篇

在私营企业、港澳台侨独资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以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和在市、县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基本条件

1、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2、工程师(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五年上。

3、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5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

三、材料要求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二份)、附件表(一式一份);

2、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4、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6、一寸免冠彩照5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四、评审专业类别

建筑施工职称论文范文第5篇

则 第一条 资格标准

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高级城市规划师,下同)须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熟悉相关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有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技术创新成果;出版、发行、撰写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等;有培养专门技术人才和指导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下同)工作的能力;具备外语和计算机的应用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从事建设工程包括城乡规划、建筑学、装饰装潢、岩土工程、给水排水、供热通风与空调、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城市燃气、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材料等专业科研、勘察、设计、施工、检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建筑经济、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科技管理等工作的技术人员。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 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延迟2年以上申报;

(三) 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申报。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毕业(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毕业(或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毕业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五)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期间,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和国家有关的法律、技术法规及政策;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规章;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对重大和关键的技术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提高,并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技术发展规划。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城乡规划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过市(厅)级以上城市规划科研项目或课题,其研究成果经评审鉴定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2、参加或承担编制过综合性市域以上的区域规划设计或5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总体规划设计或20万人口以上的分区规划设计;

3、独立主持或编制完成过县域规划或县城总体规划或规模与之相当的开发区、科学园区总体规划设计,并能跟踪实施;

4、组织和主持过20万人口以上城市的交通规划或国家和省级风景区、旅游区、文物古迹区专项规划2项以上;

5、编制过居住区级用地规模以上的各类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2项以上或专项规划、交通规划、重要风景区的详细规划或其他重要地段的规划设计2项以上;

6、组织和主持编制过3万人口以上的城镇(镇规划建成区)总体规划4项以上;

7、参加起草、编制国家、行业或地方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二)从事建筑(装饰装潢)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过市(厅)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或课题;

2、承担(完成)过2项大中型工业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或2项一级工程、或1项一级工程及2项二级工程或4项二级工程的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完成人;

3、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过高层建筑或成片开发项目中5项有一定规模的民用建筑的设计;

4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

5、参加起草、编制国家、行业或地方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

(三)从事工程(结构、岩土工程、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给水排水、城市燃气、供热通风与空调、建筑材料、电气、建筑智能化等)设计、科研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并完成过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课题;

2、承担(完成)过2项大中型工业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或2项一级工程、或1项一级工程及2项二级工程或4项二级工程的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完成人;

3、作为单位技术负责人承担过高层建筑设计项目;

4、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在2项省级以上重点工程设计中发挥过重要作用;

5、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

6、参加起草、编制国家、行业或地方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

(四)从事工程(结构、装饰装潢、岩土工程、给水排水、供热通风与空调、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城市燃气、电气、建筑智能化)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并完成过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课题;

2、作为技术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完成人承担过2项大中型工业建筑工程项目或2项一级工程或1项一级工程及2项二级工程项目施工;

3、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并经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4、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在2项省级以上重点工程施工中发挥过重要作用;

5、加起草、编制国家、行业或地方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

(五)从事建设工程科技管理(含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建筑经济、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并完成过市(厅)级以上工程科研项目或课题,并在其中承担实施方案和技术报告的编写;

2、作为工程负责人组织、主持1项大型或2项中型或相当一、二级工程2项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并为主编制了主要有关文件;

3、独立主持过2项中型工程或相当一、二级工程项目2项以上的可行性研究;

4、主持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并在工程中应用推广;

5、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承担过相当一、二级工程3项以上,或相当于三级工程5项以上的科技管理;

6、参加起草制订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

7、独立编制过3项中型工程或相当一、二级工程项目3项以上的招标书或投标书。

第八条 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市(厅)级优秀设计(含优秀勘察、优秀标准设计、优秀建筑软件,以下统称“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三)省级以上优质工程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四)作为主要完成人研究开发的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成果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并经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五)成功地推广应用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经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六)解决设计、施工中的复杂疑难技术问题3项以上,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经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七)在建设工程中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有较大创新和突破,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经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八)作为主要完成人在处理重大工程事故或工程隐患中,措施得当,成绩显著,经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九)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且已实施取得效益。

第九条 论文、著作要求

任现职期间,撰写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的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

(三)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技术总结、立项研究(论证)报告等专业文章3篇以上。

第十条 外语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外语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岗位需要;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以上:

(三)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四)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计算机应用技能符合实际工作岗位需要;或参加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取得《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者;

(二)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位)以上;

(三)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

第四章 附

第十二条 申报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应提交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