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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院社会实践总结

福利院社会实践总结

福利院社会实践总结范文第1篇

[关键词] 科学发展观 大学生 暑期社会实践

中图分类号:G64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8809(2010)12-0133-01

科学发展观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指针,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很强的思想性和专业性。院系是组织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主要力量,本文以福建农林大学动物科学学院为例,就“如何以科学发展为指导开展院系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这个问题谈一些肤浅的认识。

一、坚持发展的原则开展院系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核心要义。世界上的万事万物是变化发展的。因此我们不能用一成不变的眼光看待人和事。用发展的观点指导院系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应该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一)不断完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福建农林大学动物科学学院开展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十余年来,也经历了由无到有、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变化过程,总的说来是比较顺利的,但期间也遇到了众多大大小小的问题。为此,学院每年都召开一到二次专题研讨会,邀请有关领导、专业教师、政工干部、校外单位人员、学生等共同查找工作中的长处,反思工作中存在的弱点,并不断加以改进。每年都设定新的工作目标,并努力争取实现,使工作做到稳中有进。

(二)力争使社会实践活动有所创新。创新是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保持吸引力的重要元素,没有创新就没有特色,也就没有生命力。多年来,福建农林大学动物科学学院牢牢把握育人的宗旨,结合专业特色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不断丰富实践内容和形式,先后在校内开创了“实践超市”、“组建跨学院的综合性实践团队”、“校企合作共建大学生实践基地”等的先河。

(三)用发展的眼光解决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遇到的难题。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工作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对待困难,一是要有充分的信心,要有足够的勇气,二是要做好战胜困难的准备。福建农林大学动物科学学院在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常年都受到台风、酷暑等极端天气的影响,也出现实践地通讯能力较差等各种临时性难题,但全院上下不慌不乱,沉着冷静,积极应对,有效地排除了这样的困扰。

二、开展院系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要坚持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坚持以人为本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原则,是马克思主义追求人的彻底解放与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崇高目标在现阶段的具体体现。开展院系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也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具体说来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应服务于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包括需要、活动、能力、社会交往关系和个性的充分发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应让大学生充分地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为此,福建农林大学动物科学学院建立了“实践超市”,每年都为大学生准备了丰富的“暑期物品”――可选择的实践内容,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选择,但大学期间选择的实践内容不能重复。这样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就可以参加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实践活动,他们受到的实践锻炼也是全方位的,这有利于促进其全面发展。

(二)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主体应该是大学生,主导者应该是指导教师。只有尊重大学生的主体地位才能发挥其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只有充分发挥老师的指导作用,学生的实践活动才有更有水平,效果才会更加显著。福建农林大学动物科学学院长期以来实行“学生自主申报”的实践模式,变学生被动为主动,给每个实践个体或团队配备二至三名指导老师,其中一名为校外人士,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促进院系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根本原则和总体要求,体现了促进科学发展的根本方针。院系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要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一)合理安排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各组成要素,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形式、人员安排、经费支持、宣传报道、安全保障、考核激励等,认真做好活动策划、活动过程组织、活动总结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不出纰漏。为此,必须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注重优质社会实践基地的选择、建立和使用。这里的优质指的是能免费提供学生实践必须的食宿条件、能配备至少一名专业指导人员、能提供一至两个月时间的稳定的实践学习机会、能给实践的学生一定数额的出工补贴。福建农林大学动物科学学院根据下设专业的特点,将大部分社会实践基地设在总部设在农村的畜牧兽医行业龙头企业,实现每个专业均设立对应数量的实践基地,另外设立一批以思想教育、志愿服务类的实践基地。

四、统筹兼顾,扎实做好院系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事物都是普遍联系,而不是孤立存在的,事物的发展是平衡与不平衡的辩证运动,事物如果离开了协调有序、兼顾各方,就是畸形的、片面的发展,甚至会出现停顿或倒退。坚持统筹兼顾,就是运用辩证法认识和处理社会实践中的主要关系,就是既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统筹规划、兼顾全面,又要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妥善处理事关师生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重点突破。在组织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应着重协调学校和实践单位的关系、参加实践的学生和指导老师的关系。

参考文献

[1]、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若干意见.中国教育报[N].2005-3-22.

[2]张磊.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N].广州日报,2008-11-5.

[3]杨飞龙.科学发展观视域下的大学生社会实践创新[J].长沙铁道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9).

福利院社会实践总结范文第2篇

根据笔者调研,很多高职院校将建设“行业领先、省内一流”,“国内一流、国际水准”以及“部级特色校”作为学校新一轮发展目标,把“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强化办学特色”作为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往往在增强硬实力、提高硬指标的过程中,忽视了“人民满意”、“师生幸福”这一终极性价值导向。

以人为本的先进理念为提升高职院校办学治校能力指明了方向

教育要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让学生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过程中实现“幸福地学”,通过努力学习来体验幸福、创造幸福、实现幸福。办学要以教师为本,以教师为主体,使教师在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实践中实现“幸福地教”,通过潜心教学去传递幸福、分享幸福、成就幸福。要实现这一点,关键在于学校领导层在“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和“建设什么样的大学,如何建设好大学”这两个根本性问题上的认识,基础在于领导者具备怎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理能力。

聚焦师生幸福是高校领导班子执政为民的集中体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目的是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其价值追求是为了“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而活力迸发、财富涌流的落脚点最终在于“惠及全体人民”。 这充分体现了党的宗旨,反映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先进理念,表明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归根结底还是为了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作为一所高职院校的领导者,在把握方向上,务必将“师生幸福,人人出彩”作为办学治校的核心价值追求,作为提升教育质量的首要指标,作为特色发展的关键所在。

促进师生幸福是一切教育实践活动追逐的终极价值

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终极的和自足的,它是行为的目的”。而教育作为一种旨在引导人们发展,提高生命质量、提升人生价值的社会活动,其根本同样在于满足人们合理的需求,实现幸福人生。为此,前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强调:“在教学大纲和教科书中,规定了给予学生各种知识,但却没有给予学生最重要的东西,这就是幸福。理想的教育是培养真正的人,让每一个从自己手里培养出来的人都能幸福地度过一生,这就是教育应该追求的恒久性和终极性价值。”显然,教育决不能仅仅满足于知识与技能的传授,而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也不能止步于学生的升学和就业,而要更多地关注他们对幸福的认知和追求。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重要的不可替代的类型,不仅要将学生培养成有一技之长的有用之才,更重要的是要将他们培养成幸福之人。

关注师生幸福是高职院校提升教育质量的不二选择

近年来,高等职业教育在从规模扩张向内涵发展的提升中,尽管办学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基础能力有了显著增强,但师生主观幸福感的缺失仍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就学生而言,高考的失利与挫败使得相当一部分高职院校的学生带着一种低人一等的情结跨入学校大门,将“专升本”作为最后一根稻草紧紧攥在手里,以期获得一种心理补偿;面对严峻的就业压力,社会上的学历歧视,迷茫的职业定位,强烈的心理反差无时无刻不牵动着学生敏感的神经。这就需要通过教育来培养他们正确的幸福观,提高他们感知幸福、分享幸福、创造幸福的能力。就教师而言,一些可有可无的评估检查使得他们总是忙于撰写各种材料而不是用心教学,囿于各种琐事而无力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总是想着发表几篇论文用于职称评定而不是真正通过科研转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生源萎缩和招生上的无序竞争使得教师们一到高考前后便疲于奔命。所以学校领导层在办学治校的实践中,一定要从关注师生幸福做起,以实现师生幸福为目标。

改善民生的政策导向为提升高职院校办学治校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

党的十把教育放在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之首。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指出,十报告提出的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任务,是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核心思想的重要体现,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体现,为未来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是今后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性任务。作为高职院校的领导班子,在把握方向、谋划大局上,一定要把“促进就业、改善民生”作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经济社会的首要任务,始终把办学治校与人民满意、师生幸福紧密结合起来。在总揽全局、科学决策上,务必要面向全体师生,以服务师生发展、成就师生幸福为根本,绝不以损害师生幸福为代价。正如著名教育家乌申斯基所说:“教育的主要目的在于使学生获得幸福,不能为任何不相干的利益牺牲这种幸福,这一点当然是毋庸置疑的。”在顶层设计,创新发展上,要积极构建民主、科学的学校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着力推进幸福教育,通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真正将师生追求幸福的潜能最大限度地释放出来。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上要始终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遵循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绝不能将领导个人的意志凌驾于集体之上,要发自内心地尊重师生意见建议,广泛深入地倾听师生合理诉求,真心诚意地关心师生切实利益,在打造幸福校园的实践中发挥重要作用。

大力实施幸福教育,为提高高职院校教育质量开辟新路

幸福教育就是一种将幸福视为最核心和最终极的价值理念的教育。对一所学校而言,幸福教育能否得到实施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关键在于领导者思想引领、优化管理、创新实践能力的强弱。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让师生在追逐职业理想中体验幸福的滋味

幸福是人们在一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由于感受或意识到自己预定的目标和理想的实现或接近而引起的一种内心的满足。教与学一旦失去目标和理想就难以让师生感受到幸福。为此,作为高职院校的领导者务必要通过职业理想教育激发师生,把师德师能的提升、学风校风的培育与强化教与学的动机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将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目标转化为师生共同追求和内在需求。

马斯洛提出人有两大需求系统,即基本需求和心理需求,基本的需求包括生理的需求、安全的需求、归属与爱的需求、尊重的需求;心理需求包括认知的需求、美的欣赏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作为高职院校的领导者,不仅要通过改善学校的硬件条件以满足师生日益提高的生活和安全的需求,通过营造尊师重教、崇德尚能的良好风尚以满足学生爱和尊重的需求,更要关注师生心理与精神层面的需求,使其在获得知识、技术技能和修养,获取改变人生境遇,实现职业理想,真正达到自我实现的人生追求。

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要关注学生就业,以此改变学生的生活状态,这固然很重要,但掌握一种谋生技能与树立一种人生态度相比,后者则更为重要。只有树立正确的职业态度、职业理想、职业情操,才能在工作中不断体会到源源不断的幸福。幸福的人未必是那些学历高、技能强、收入丰、有闲暇的人,恰恰是那些在普通岗位上爱岗敬业、自动自发、以苦为乐、甘于奉献的人,因为他们有着自己执著的职业信念。真正优秀的教师队伍不仅仅要看有多少教授、博士和“双师”素质教师,不仅仅要看他们搞出几个课题,发了几篇文章,更要看有多少真正热爱职业教育事业,能忠于职守、勤勉工作、潜心育人,这才是学校的脊梁,事业的希望,因为只有他们才能用自己的真才实学向学生传递幸福,为社会创造幸福。

优化内部治理结构,让师生在民主开放和谐中分享幸福的生活

古希腊伟大的唯物主义哲学家德谟克利特认为,“使人幸福的并不是体力和金钱,而是正直和公允。”在高等院校,在过度的行政化管理和官本位运行机制下,师生不可能感受到所谓幸福,只有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运行制度,才能使师生员工在民主、开放、和谐的氛围中分享学校发展所带来的幸福。

首先,要大力推进校务公开,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能动性。在党委领导下院长负责制环境中要充分发挥教授治校的作用,切实加强由教授组成的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各种评议机构建设,赋予这些评议机构以实质性的权力,学校发展方向、特色的选择,招生规模的确定,院系领导的选聘,教学机构的设置,职称、岗位的评聘,重大奖励与处罚,重大的学术交流等重大事项均由教授组成的各种评议会讨论决定。要着力完善符合现代大学制度特征的院系两级管理体制,合理划分院系两级的教育资源与管理权限,明确院系两级组织的权利与义务,推进管理重心下移,扩大系部办学自,激发系部的办学活力。

其次,要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使每个师生员工都有出彩的机会和提升的空间。通过建立健全基于水平和贡献的考核、评定和薪酬体系,逐步实现师资队伍从单一结构向多元结构转变,使得不论在哪个岗位上的教职工都能各得其所,各显其能。在学生工作中,要轻教化、重引导;轻管理,重服务。对学生评价更不能仅仅局限于学业成绩的高低,更要关注学生个性成长,只要在公平的阳光下,让每个学生的亮点都得到展示,每个教师的劳动都受到尊重,幸福就不会离太远。

第三,作为学校领导要公平正直。著名思想家、教育家荀子说过:“上者下之本也。上宣明,则下治辨矣,上端诚,则下愿悫矣,上公正,则下易直矣。”一个学校的师生员工对权威的评价、对结果的认同、对利益的诉求往往集中在“公正”上,作为领导层在制度设计上绝不能无原则地偏袒一方而没有全局观念,在决策中更不能只求个人利益至上而没有长远眼光。

创新人才培养思路,让师生在教学相长中提高创造幸福的本领

幸福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学校领导在构建幸福课程、推进幸福实践、打造幸福校园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积极构建幸福课程体系。在西方,关于幸福教育的教学实践开展的比较早。2006年美国名校哈佛大学最受欢迎的选修课不是“经济学导论”,而是由年轻讲师泰勒・本・沙哈尔开设的“幸福课”。据悉全美有100余所高校开设了这类“幸福课”。对高职院校而言,可以通过建立幸福课程体系,加强对学生幸福观以及感恩教育、诚信教育、挫折教育、创新教育、创业教育,提高学生体验幸福、追求幸福、创造幸福的能力。

福利院社会实践总结范文第3篇

随着我国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社会保障在稳定社会、保障公民基本生活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社会保障专业人才的需求急速增加。从1999年教育部增设了该专业以来,目前我国已有142所高等本科院校,开设了该专业。但正如许多学者所指出的那样,这种发展更多地表现为数量规模的扩张,在课程设置、实践教学、职业规划以及就业方向等方面还存在问题,导致我国社会保障领域高素质人才仍然紧缺。据2005年全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负责人会议关于该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就业跟踪调查结果显示60%以上的毕业生无法找到本专业对口的工作。为改善我国社会保障专业毕业生就业现状,提升该专业毕业生就业能力,实现社会保障领域的供求均衡,有必要借鉴国外经验。因此,本论文立足于比较中日两国社会保障专业本科生就业能力的研究,系统分析中日两国社会保障专业的差异性,并从课程体系、实践教学环节、职业规划等方面探讨差异存在的原因,总结日本经验对我国的启示。笔者将通过本课题研究过程中积累的学术论文及报告研究成果应用到我国社会保障专业,增强我国该专业毕业生就业能力的同时,还可以提升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的综合素质及就业率,更有利于本专业的长足发展和特色的形成。

二、我国社会保障专业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社会保障专业于1999年开始在中国人民大学等8所院校开始招收本科生,目前已经建成了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障教育体系,分为专科、本科、研究生三个层次,每年约向社会输送高层次人才近6000人。尽管社会保障的学科体系和人才供给体系已初步形成,但现阶段我国的各级政府、社会经办机构、社区管理等各部门社会保障专业人才缺口问题仍然十分严峻。与此同时社会保障专业本科生和硕士生毕业后却难以找到对口的就业岗位,使该专业成了学生想爱却爱不起来的专业。总体而言我国社会保障专业本科毕业生就业能力不高的主要原因是缺乏社会适应能力、专业技能,以及对专业的合理认识和定位。具体原因可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总结。第一,课程体系设计重理论课程轻实践课程。该专业在设置课程时,往往偏重理论课程,其所占的比率高达85%左右,实践课程所占的比重过低。第二,人才培养目标没有充分结合市场需求,尤其是在实践能力的培养目标上没有随市场需求的变化而调整。第三,实践课程的设计和安排不合理。实践课程的教学模式难于脱离理论课程的教学模式,实践课程缺乏系统全面的教材,使实践课程流于形式,没有取得效果。第四,校内实践基地的建设和实践教学条件过于滞后,高仿真的实训课程难以实施,影响实践的专业性和实用性。第五,缺乏校企合作,使一些针对具体岗位的技能训练难以进行。以上诸多因素的影响,造成了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毕业生综合业务素质和职业素质不足,严重影响了就业。

三、日本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培养的经验借鉴

(一)从第一志愿入学率把关人才入口

据日本学者对日本社会保障专业学生抽样调查结果显示,该专业2014年的新生中,90%以上的学生均以第一志愿录取的。另外,对该专业老师进行的访问调查显示,近5年来该专业的录取以第一志愿入学的比例均在80%以上,并且大部分学生对专业认同度非常高,都是在充分了解专业学习内容和就业岗位等情况后,选择的专业。因此在学习专业内容和相关实践时,没有排斥和不接受的心理,大部分学生都是以积极的心态吸取知识和技能。

(二)管理机构健全

日本政府为统筹全国社会福祉专业的发展,成立了诸多相关管理规划部门和科研机构。1994年日本成立了“日本福祉教育、志愿者学习学会”,1999年教育部在高中教育中成立了福祉科,从2003年起,负责高中社会福祉的教育内容。2001年全国社会福祉协议会下设了“推进以区域为基础的社会福祉教育、学习活动的策略研究委员会”这些管理部门和研究机构的成立,促进了福祉教育的规范化发展。

(三)教育内容完整、教育机构健全

日本福祉教育的萌芽可以追溯到1921年的“新教育运动”,当时出现了福祉教育的雏形。到了战后1949年以后,关于福祉教育进行了正式的探索和研究。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日本福祉教育实现了快速成长和发展。目前的福祉教育,横向上和纵向上都形成了完整的教育体系。纵向上,日本的福祉教育从家庭的幼儿教育一致延伸到实行终身教育机制的老年教育;横向上,包括负责专业教育的学校,还有负责一般福祉教育的市民公馆、企业、社会福祉协议会、民间组织等。日本福祉教育体系的完整性不仅体现在教育机构的多样化,还包括教育内容的系统化。

高中的福祉教育旨在培养学生社会福祉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所学课程包括社会福祉基础、护理福祉基础、交流技术、生活支援技术、护理过程、护理综合演习、护理学习、身心的理解、福祉信息活用。

大学开设的福祉课程一般分为护理福祉和社会福祉两类。社会福祉课程和护理福祉课程均由综合教育科目、专业基础科目、专业教育三个模块构成。综合教育模块包括基础教育、健康教育、交流沟通科目、教养科目四个部门;专业教育部分包括护理福祉士养成演习Ⅰ、Ⅱ两门课程。

(四)专门培训机构的设立

日本政府为了使社会福祉专业的学生具备实际操作技能,更快适应福祉类工作岗位,同时也为了高校培养的专业人才能够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特建立了实践环节的培训机构。培训机构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以社会福祉专业毕业生为对象的短期培养机构,另一种是以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为培养对象的普通培训机构。日本厚生劳动省规定了最低培训时间和内容。

(五)成立福祉人才的招聘网、设立福祉人才服务中心

日本政府为了社会福祉专业的毕业生及具有相关资格的求职者能够更快找到对口的工作,同时也为了使用人单位及时招聘到合适的员工,全国各地设立了福祉人才服务中心,建立了全国统一的福祉人才供应网络和求职平台。福祉人才服务中心免费为社会福祉等相关资格的人员介绍工作,提供相应的就业指导和培训。

(六)通过拉动服务需求刺激人才需求

日本为提高福祉机构的利用率,使有需求的国民都能消费得起,政府以法律的形式强制规定福祉机构的消费价格。为满足中低收入阶层的福祉需求,同时也为进一步扩充福祉服务的覆盖面,日本政府首先将各福祉机构的利用价格进行统一调控。为了进一步满足各类群体的多样化需求,鼓励福祉机构拓展多样化服务,从而使利用人数迅速增加,拉动福祉机构的服务需求,使福祉人才的需求逐步增加。

四、提高我国社会保障专业毕业生就业能力的建议

(一)从义务教育抓起

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设置中尚未触及社会保障的相关知识,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初衷毕业生对社会保障完全不了解。甚至高中毕业生也没有接触过社会保障的相关教育。而日本中小学阶段便开设了社会保障相关内容的教育。建议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增加民生教育特别是社会保障教育的内容。

(二)高等教育的通识教育中设置社会保障基础教育

目前国家尚未在高等教育中要求设置社会保障的相关教育。非社会保障专业的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的通识教育中没有涉及社会保障的相关内容。选修课中也很少有院校设置社会保障的相关课程。我国高校本科毕业生缺乏社会保障的基础知识,导致全社会对社会保障的了解程度极低,影响社会对该专业认知度十分低。

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专业人才的比例仅为1:7300,并且社会保障的专门性大学至今没有成立。而日本不仅普通高等院校开设了社会保障专业,而且专门的大学也有数十所,可见日本对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视。正是我国社会保障专业设置起步晚,社会认可度低,导致专业的发展较慢。

(三)通过构建实践基地充实实践教学

我国社会保障专业的实践课程设置方面,以循序渐进,由浅入深、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方式开设实践课程。实践课程按照基础实践、专业技能实践、毕业综合实践的顺序开展。但实践课程的具体实施环节由于缺少对口的实践单位和专业的培训机构,使实践环节的设计难以真正落实。另外,各院校实践教学方面的人力、物力投入不足,资金和场地支持由于该专业学生规模小、数量少而不受重视。这些条件的不完善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社会保障专业的发展,急需改善环境,避免陷入恶性循环。应借鉴日本经验,构建专门的培训机构,为学生实践提供稳定的平台和支撑。

福利院社会实践总结范文第4篇

xx学院团委学生会代表用精简凝练的语句对本次暑期社会实践的详细过程进行了总结。优秀的实践成果,不仅倚赖于老师们的精心指导,更得益于全院师生的全力配合。热烈的掌声过后,大屏幕上滚动一张张精彩的照片:支教时与孩子们的合照、专业实践中创作的作品、探访福利院时与老人的合影……这短短的暑期社会实践图片集锦,承载着我院学子在暑期社会实践中的欢笑与泪水、辛酸及甜美。

激昂的音乐声中,辅导员代表上台宣读xx学院XX年暑期社会实践表彰决定。揭晓了本年度优秀暑期社会实践积极分子名单。获奖者依次上台,从老师手中接过奖状并合影留念。奖状虽小,却承载着学院对同学们的认可与祝福。

掌声还未息止,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学生代表就用精彩、风趣的言语与同学们分享了本次暑期支教的不凡经历,诉说出支教期间与班级孩子们所结下的深厚情意。

福利院社会实践总结范文第5篇

关键词:社会福利社会化老年人需求

一、问题的提出

当前,国际人口组织和欧美大多数发达国家的人口学者把65岁作为人口老龄化的起始年龄,把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7%作为衡量老年型国家或地区的标准。(邵国栋,宏观经济管理,2007)按照这样的规定,中国在世纪之交就迈入老年型国家行列,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口老龄化水平不断提高且发展迅猛。中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2000年为6.96%,2005年为7.69%,据王金营教授的预测,2010年该比重将上升为8.54%,2020、2030、2040的数字分别为11.82%、15.69%、20.73%。人口老龄化使得具有普遍性特征的老年风险放大,老年社会福利需求发生变迁。如何调适现有的社会福利制度?如何使其能够满足老年人社会福利的需求?社会福利社会化作为政府对以往过分依赖政府提供的旧社会福利制度的改革的“唯一正确的道路”,必将对社会福利事业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的转变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窦玉沛,社会保障研究,2006),故其逐渐成为理论界研究焦点。围绕着社会福利社会化的目标、途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已有的文献已作了很多有益探索(周良才,2006;张秀兰,2006),但将其置于人口老龄化背景下,与老年人社会福利需求变迁结合起来作系统研究还依然缺如。基于此,本文通过对老年人社会福利需求变迁、社会福利社会化政策演进的考察,得出以社会福利社会化来以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的“有效需求”,满足老年人社会福利需求的日益增长和多样化要求。

二、老年人社会福利需求的变迁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5次人口普查,人口老龄化及其相伴的老年赡养比、家庭规模的变化清晰地勾勒出中国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变迁。数字表象下体现了社会结构的深层次变化,其形成的张力必将对中国社会福利需求产生巨大影响。(黄黎若莲等,社会保障制度,2007)

(一)老年赡养比增加与老年人社会福利需求增长并存

随着中国人口结构向老龄化转型,老年赡养比呈现出明显的递增趋势。1953年,老年赡养比为7.44,也就是说每100个劳动年龄人口供养将近7个65岁以上老人,1953-2000年,基本上每100个劳动年龄人口供养的65岁以上老人数目在增加,但增幅并不明显。赡养压力在2010年出现转折,2010年,需要由8个劳动年龄人口来共同负担1个65+老人,2010-2050年,赡养压力显著增大,且将维持在高位运行。2040-2050年,届时不足3个劳动年龄人口就要赡养一名65岁以上老人。老年赡养比上涨的部分原因是人口寿命延长,但主要还是由快速下降的生育率所致。一方面,人口寿命延长使65岁以上老人绝对规模和相对比重得到增长,如果将退休生涯得到相应延长考虑在内,65岁以上老人赡养所需花费的人、财、物和时间的显著增多无疑会放大需要社会转移支付的“池子”;另一方面,20世纪70年代以来推行的严格计划生育政策加速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同时,也使劳动力大军规模逐渐缩减,进而使得社会转移支付风险分担的“池子”缩小。(彼得.s.海勒,社会保障研究,2006)

与老年赡养比增加相伴而来的老年人社会福利需求也得到增长。从收养人数来看,据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的调查:不考虑其他因素,仅就意愿而言,中国老年人“愿意住养老机构”的比例为17.5%。1982、1990、2000年中国65岁以上老人数为0.42、0.63、0.87亿,乘以有意愿住养老机构的比例17.5%,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应收养人数为0.0735、0.1103、0.1523亿。而实际上同期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收养人数为0.0023、0.0060、0.0083亿。从社会福利机构的总床位数占老年人总数的比例来看,发达国家该比例最低为3%,而中国1982、1990、2000年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的床位数分别为28.2、78.0、113.0万,除以同期的60岁以上老年人数得到的比例分别为0.37%、0.80%、0.86%,离最低标准3%还有很大差距。收养人数和床位数的实际供给和理论需求都表明,老年人社会福利需求绝对数很大,且增长很快。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巨大“空缺”更进一步说明老年人社会福利需求没有得到有效满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家庭结构的小型化与老年人社会福利需求的多样化

自1982年以来,中国的家庭结构一直朝着小型化方向发展。首先,家庭户均人口数有明显递减趋势,户均人口数在1982年为4.36,1990年降至3.94,2000年仅为3.45,2005年1%抽样调查显示,当年户均人口数为3.13。23年的时间,家庭户均人口数就减少了1.23人。其次,家庭户规模一代户所占比重在显著上升,二代户所占比重明显下降,三代户比重变化不大,这是从1982-2000年,一代户所占比重由13.92%上升至22.28%,二代户所占比重由66.58下降至56.83%,三代户比重由19.5%变为20.89%得出的结论。最后,夫妇家庭构成了一代户家庭的“主角”,2000年夫妇家庭所占比重超过一人户家庭所占比重4.4%,二代户中核心家庭户由1982年的66.02%减少为55.86%,三代户中祖父母与孙子女户所占比重略有上升,2000年比1982年上升1.19%。

与此同时,老年人社会福利需求多样化特点日益明显。按照马斯洛的五类需要,在过去,老年人的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基本都可以在家庭内部得以实现,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不强烈且可以在家庭内、家族内就得到部分满足,但这三种需要往往是作为生理和安全需要的补充。家庭户均人数的减少,一代户比重上升与二代户比重下降同时发生等家庭结构小型化现象越来越常见,表明更多的老年人可能不再与其子女生活在一起。当老年人面临生活自理能力欠缺、健康状况欠佳、高龄老化和空巢家庭等问题时,其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在小型化结构家庭中常常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满足,更不必提其他更高层次的需要了。家庭照顾功能在弱化,老年人社会福利需求如果仍要维持原有水平或者提升至更高水平以分享社会发展成果,向家庭之外寻求更多的支持就成为必然。社区就是一个很好的平台,其提供的社会福利对于老年人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的满足相对家庭而言,更为有利。在社区中,老年人可以参加老年社、加入老年大学等,精神交流和慰藉使其得到友谊、情感和归属,“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使其能力得到提升、自尊得到增强,进一步获得胜任感、成就感,从而弥补与往日工作和家庭脱离所带来的失落、迷茫等,使晚年生活充实而美满。

三、社会福利社会化政策演进

(一)社会福利社会化的背景

上世纪80年代中期,针对社会福利事业资金渠道单一、服务对象狭窄、管理方式落后、服务水平不高、人员素质偏低等问题,民政部明确提出“社会福利社会办”的城市社会福利事业改革思路。改革的目的一是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二是拓展社会福利的保障范围。90年代以后,随着计划生育政策效果的显现和家庭结构的变化,使得人们对于机构养老方式的认可程度和需求程度得到提高。伴随人口老龄化而来的老年赡养比增长、家庭结构小型化等形成了对老年福利事业的巨大需求。但长期以来国家和集体包办社会福利事业,与日益增长和多样化的老年人福利需求相比,老年人福利设施和资金都严重不足。另一方面,传统福利院仍是“大锅饭”的经营管理体制,竞争意识弱,服务水平低,一些福利床位空置率高,资源浪费严重。(易松国,社会福利社会化的理论与实践,2006,p93-94)对内要求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对外要求动员社会力量兴办福利事业,基于这样的背景,民政部提出了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概念和设想,依靠社会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杨团,社会福利社会化:上海与香港社会福利体系比较,2001,p2)

(二)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实践和政策

社会福利社会化在中国的发展实践和政策(仅选取与老年人社会福利关联紧密的部分实践和政策)大致可以2000年作为转折点(这一年,以国务院名义首次了关于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分为1979-2000年,2000年-至今两个阶段,为了对实践和政策作系统梳理,这里按照时间顺序,一一罗列如下(多吉才让,社会福利,1996;钟耀仁,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2005;郑功成,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变迁与评估,2002;曹立前,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2006;易松国,社会福利社会化的理论与实践,2006):

1979年,民政部召开全国城市救济福利工作会议提出,做好“三无”老人收养工作的前提下,开展孤老职工的自费收养工作,为社会福利扩大保障范围开了先河。1983年,民政部酝酿城市社会福利事业改革,提出国家和社会力量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举办社会福利事业。1984年,民政部召开会议,进一步明确“社会福利社会办”的指导思想,使社会福利事业从单一、封闭、由国家包办的体制转变为国家、集体、个人共办,面向社会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举办各种社会福利事业。1986年,民政部制定1986-1990五年规划,提出社会福利事业改革发展的纲要,负担方式由单一的国家负担为国家、集体、个人共同负担,福利事业由“救济型”转为“福利型”,服务方式由“供养型”转为“供养与康复相结合”。部分地区民政部门主办的社会福利院开始向非“三无”老人开放,民办养老院也在一些地方出现。1993年,民政部《部级福利院评定标准》,提出社会福利院的发展规划和相关标准。同年,民政部会同国务院13个部委联合颁布《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的意见》,使社区服务步入制度化管理轨道,社区服务的规模和范围得到不断扩大。1994年,民政部《中国福利管理办法》、《有奖募捐社会福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对福利作为筹集福利资金的新兴渠道作了相应规范。同年,第十次全国民政会议部长报告指出了“深化福利事业单位改革,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的要求,“在政府倡导、支持下,广泛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吸引外资兴办社会福利设施,探索政府资助、社团经办、企事业单位入股合办、法人承包等发展福利事业的路子,使福利事业单位向民办公助、法人治理的方向发展。”1996年,颁布《中国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条件,可以在参观、游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方面对老年人提供优待和照顾等。”同年,民政部社会福利司提出:社会福利院可扩大对外开放程度,大力收养社会上老人。1997年,民政部与国家计委联合颁布《民政事业发展“九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福利社会化的改革目标与政策取向。1998年,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对民办非企业概念作了界定,对登记条件管理机关和管理办法作了规定。民政部在1998年以后,综合各地的探索与实践,在13个城市(广州、上海、温州、苏州等)进行了社会福利社会化试点。1999年,建设部、民政部联合下发《老年人建筑设计标准》,要求建筑设计要符合老年人体能心态特征,对建筑各个部分设计作了详细规定。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用法律形式规范社会捐赠。同年,民政部颁布《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看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意见》,开始将各种福利机构与公益机构纳入统一规范的制度中。

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11部委《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其中提出了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的目标和要求。同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对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兴办的老年服务机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民政部于当年召开了全国社会福利社会化工作会议,会议提出“社会福利社会化”,就是政府在倡导、组织、支持和必要的资助下,动员社会力量建设社会福利设施,开展社会福利服务,满足社会对社会福利服务的需求。2001年,民政部颁布《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2002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对养老护理员的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鉴定标准考核办法都作了规定。200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指出:推进社区社会保障服务,推进社区救助服务,鼓励并支持群众性自我服务活动等。全国很多城市和地区于1998年后都开始了社会福利社会化的系统探索。上海、广州、温州、大连等城市和地区都各自形成了较为独特的发展模式,一些城市也已经在社会工作福利化改革方面取得了一些经验。例如,上海市社会福利社会化方面取得的经验有:政府对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的高度重视,有关部分长期以来对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给予的支持;政府出台各种法规,从政策上鼓励社会力量创办社会福利机构;改革养老机构;所有社会福利机构中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易松国,社会福利社会化的理论与实践,2006,p120-121)

四、社会福利社会化:迎接老年人社会福利需求变化的挑战

随着快速整合进入国际资本主义体系和随之而来的社会差距增大,东亚地区不得不面临结构改革的挑战。(Kwon,Huck–Ju,2005)自中国加入WTO以后,为了能使经济政策得到更为有效的推行,政府对社会政策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社会福利制度虽滞后于整个经济体制的改革,但仍是在渐进而缓慢的变革着。中国政府正在大力推动的社会福利社会化不但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福利体制改革与发展的客观必然选择,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有效应对老年人社会福利需求变化的挑战。

(一)社会福利社会化可以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有效需求”

1980年代至今,社会福利机构的收养人数始终以20-30%的比例低于床位数。这意味着社会福利机构空床位数随床位数增加而增加。(黄黎若莲等,社会保障制度,2007)如何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的“有效需求”?社会福利社会化通过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方式,可以增加老年人对于社会福利的选择性,满足其不同的个性需求;通过公众化的服务对象,可以将不同社会经济条件的老年人吸纳进老年人社会福利制度内;通过对不同类型老年人群体提供不同层次的社区养老服务,可以充分发挥社区养老服务的优越性。

具体来说,社会福利社会化首先在遵循最大限度收养原则基础上,根据老年人社会经济条件,区分老年人社会福利的收费性质,是否收费,收费多少为合理。其次,不同的老年人群体对于服务项目的内容和水平可能不同,故有必要作进一步细分,对生活不能自理的高龄老年人,要采取上门照顾服务为主的服务形式,提供医疗、康复、护理、洗涤、购物、餐饮、心理咨询等全方位的服务;对生活基本能自理但又需要一定照料服务的中、高龄老年人,采取建立日间护理中心、托老所、老年康复站等形式,为他们提供相应的服务;对健康低龄老年人,可通过社区服务中心、老年活动室、老年大学等场地,让他们参加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对独居老人、残疾老人,可按照政府救助和社区社会互助相结合的原则,构筑多层次、多元化、多项目的贫困救助网络,让他们安度晚年。(周良才,2006)最后,对每次、每项提供的社会福利项目数目和内容进行水平和质量评估,并跟踪检查每位被服务对象在获得社会福利服务的过程中身体、精神等状况的改善情况,及时而准确了解老年人的福利需求变化,以便于能够高效、合理的分配和利用福利资源,促进服务水平和质量的提高。社会福利社会化可以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有效需求”,进而能够根据老年人社会福利需求对社会福利制度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社会福利社会化可以满足日益增长的老年人社会福利需求

老年赡养比的迅猛上升使得劳动年龄人口的养老负担飞速加重。要缓解这一问题,就得提高劳动年龄人口的供养能力。依靠调整并放宽计划生育政策来增加劳动年龄人口数是个缓慢的过程,短期内难以成正果,长期来看,计划生育政策松动带来的负面影响也许会出现与预期相悖的结果;依靠提高劳动年龄人口的素质来提高劳动生产率,以达到经济的高效运行,进而增加国民财富,也不是一蹴而就所能实现;依靠增加劳动年龄人口的税负在高税负的中国更是不可行。而社会福利社会化却可以通过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来筹集更多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所需的资金。由于社会福利的供给能够及时、有效的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社会福利需求,所以可以减轻劳动年龄人口的养老压力。

正在确定中的新型福利制度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政府财政拨款,集体投入、发行福利、社会捐献、服务收费。这种多元化的资金筹集方式使得国家或集体作为投资主体的重要性在下降,社会组织和个人在投资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如果能够进一步优化投资主体的结构,必将为老年人社会福利所需的资金提供更为充足的保障。当然,在中央集权制,父爱主义盛行的中国(约翰.B.威廉姆森,弗雷德.C.帕姆佩尔,2002),国家的责任是不容推卸的,在提倡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同时,仍要强调政府在社会福利事业上应承担的责任,尤其需要警惕社会福利事业上国家责任向社会和个人的转化。政府应当将改善和提高国民的生活质量作为自己的发展目标,并具体体现在国家财政对福利事业的拨款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增长上。(郑功成,2002)

(三)社会福利社会化可以满足日益多样化的老年人社会福利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