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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改造工程施工方案

旧城改造工程施工方案

旧城改造工程施工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补齐老旧小区短板,完善老旧小区功能,切实解决老旧小区建筑物和配套设施破损老化、市政设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实现改造后的小区“道路平整、设施配套、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管理规范、和谐宜居”的目标,使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得到明显提升,社区治理体系日趋完善,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基本要求

在“政府主导、居民参与;以人为本、惠民利民;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创新机制、治管并举”等四个原则基础上,年度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重点做好“四个结合”。

一是与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相结合。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作为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的重要内容,量力而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对照《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赣建城〔2020〕11号)的规定,对水电路气等改造内容实行菜单式管理,不断完善城区老旧小区基础。

二是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相结合。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作为保障我县城镇居民住房安居新的有效途径,立足居民最关心、最迫切的实际需要,听取群众需求,引导并凝聚居民共识,加强改造施工质量管理,将整治改造后的小区纳入网格化管理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

三是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作为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抓手,通过对老旧小区建筑屋顶环境、户外凸出式“防盗网”、架空线缆“线乱拉”“蜘蛛网”等进行综合整治,有效解决老旧小区环境脏乱差等问题,提升城区的清净整洁、精细秀美、和谐文明程度。

四是与生态城市、历史文化名城打造相结合。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积极探索推行海绵化生态改造,对接古城保护建设,加快下西坊、城内街、永叔路等古城区域范围内的老旧小区环境风貌整治,完善基础设施,融入人文元素,建成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生态人文小区。

三、目标任务

(一)改造工作范围。按照上级规定,将城区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纳入改造。已纳入城镇棚改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宅),以及居民自建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畴。

(二)年度计划任务。年内完成上级下达2019年199户任务的扫尾工作。完成上级下达2020年67个老旧小区2643户居民的改造。其中:2020年67个老旧小区改造原则上要在2020年6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2020年12月底前全部完工并验收。

(三)改造标准分类。对城区列入上级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按完善型小区、功能型小区、综合型小区三种类型进行推进。

1.完善型小区。重点针对规模较小、不成片区、基本配套设施不全或老旧的零散住宅、临街单栋型集资房、房改房。主要实施常规基础性改造,包括老旧小区中与居民生活直接相关的水、电、气、路、网等市政配套设施的维修完善,同步推进违建整治、屋顶改造、户外防盗网拆除和更换、架空线缆规整等工作。

2.功能型小区。重点针对规模中等、集中连片、有一定改造空间的小区。在完善基本市政配套的基础上,回应群众关切,在改造中建设一些公共服务功能设施,包括公共活动场地、停车场、物业用房等。同步推进违建整治、屋顶改造、户外防盗网拆除和更换、架空线缆规整、加装电梯等工作。

3.综合型小区。重点针对规模较大、空间利用广、功能辐射强的小区。通过集中整合,在前两者的基础上建设“完整社区”,即改善居住条件,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提升小区环境,包括完善党建活动场所、社区养老、抚幼、文化室、医疗、助餐、家政、快递、便民、便利店等公共服务设施。同步推进违建整治、屋顶改造、户外防盗网拆除和更换、架空线缆规整、加装电梯、绿化景观提升、特色文化塑造和公益广告栏设置等工作。

(四)任务分工。2020年度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全部由县住建局作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具体施工现场管理及协调工作由古城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镇政府分片组织实施。

四、改造内容

围绕“改造基础设施、改观小区面貌、改善房屋功能、改优居住环境”等四个方面实施提升改造,完善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提升各类服务配套。结合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清单的有关要求和各小区现场实际情况,明确完善型小区、功能型小区、综合型小区的必选和自选改造内容,实行清单式管理。

一是改造基础设施。具体包括供水、供电、供气、弱电、市政道路、区间道路、环卫设施、消防设施、雨污管网等9类工程。将供水一户一表和弱电下地、架空线缆规整的工程费用列入改造费用。充电桩在设计中预留好位置、管线,其土建费用可列入改造费用,由业主自行向社会选聘服务机构。与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小街小巷、公共交通、供电、供水、排水、供气、通讯、停车场(库),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可酌情纳入改造范围。

二是改观小区面貌。具体包括违建拆除、环境整治、围墙和大门、路灯照明、门禁监控系统、宣传栏、停车管理系统整治等8类工程。违章搭建由县城管局牵头相关部门、乡镇社区、小区原产权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成工作专班进行拆除。当事人拒不拆除的,依法下达相关法律文书组织拆除。各小区改造开工前,先行启动违章搭建和户外防盗网改建,并确保整条路段的房屋防盗网形式统一,临街面一侧的防盗网整齐美观。

三是改善房屋功能。具体包括立面、屋面修缮、楼道修缮、烟道改造、排水管道改造、既有建筑改造利用等6类工程。建筑四周没有滴水线的增加滴水线,防止后期墙体发霉。平屋面统一实施坡屋面改造。破损严重的建筑外立面统一进行粉刷维修。

四是改优居住环境。具体包括适老设施、绿化环境、文体休闲、公共服务、加装电梯等5类工程。居民意愿强烈的小区可自行申报加装电梯,县财政以每台电梯补贴不少于10万元的标准,补助居民按有关程序和规定自主组织实施。

五、改造造价控制

对临街单栋型集资房、房改房小区、普通小区和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需要重点打造的小区、片区、古城区域范围内的小区实行分类控制造价管理。其中:

1.临街单栋型集资房、房改房小区、普通小区以“固定单价、控制总价”模式进行推进。具体以实施前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旧改办)现场勘查确定的基础性改造内容为主,按照县财政评审中心核定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确定项目总价。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造价,确需增加改造项目的,经小区居民申请,乡镇社区和县旧改办核定,报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才能按程序组织增加项目的施工。

2.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需重点打造的示范小区、片区,先编制并审定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全套施工图纸,编制工程预算并报财政评审后,以“一个项目一个建设方案”的形式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施工过程中确需调整工程造价的,报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3.古城保护建设范围内的老旧小区,由古城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古城改造建设标准组织实施。

4.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行一事一议,对施工图纸设计考虑不周全,施工过程中工程内容和工程量出现增减变化的,先报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再按程序确定工程造价的增减。

六、改造程序

(一)征集改造需求。对列入改造计划的各老旧小区进行现场勘察,组织调查摸底,掌握存在问题,了解居民对改造的需求,明确改造内容项目,采集工程量数据。结合上级专项资金安排计划,每个老旧小区、每栋改造房屋均形成改造项目清单。

(二)保全基础资料。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直接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纳入改造的各老旧小区进行摄影摄像,保全保存好各小区改造前后的现场照片及影像等基础资料。

(三)设计改造方案。委托专业设计团队设计改造方案(其中临街单栋型集资房、房改房小区、普通小区改造方案可以适当简化),改造方案需征求小区居民和乡镇社区干部意见。初步设计方案经审查后,由乡镇社区、县住建局或相关部门组织在现场公示。小区动工改造前正式设计方案要向居民或居民代表说明。

(四)确定施工单位。为加快工程推进,经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对属于规模较小、不成片区的临街单栋型集资房、房改房小区、普通小区,可就近组合、集中捆绑打包成若干个项目依法依规选取综合实力较强的施工企业先行施工。对没有达到公开招标规模的项目,可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采取直接发包或简易程序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对供水管网改造和弱电线缆规整等专营性项目,为便于管线改造过程中的交割对接协调,可按照“专业人员做专业事”的原则,分别依法依规单独直接委托县供水公司或县内专业管线安装企业施工。

(五)竣工验收决算。各老旧小区改造完工后,由县旧改办牵头,会同小区改造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单位、乡镇、住建、发改、财政、审计、城管等部门和社区、小区居民代表、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等进行现场联合验收,验收通过后,及时组织竣工决算,并由小区改造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单位牵头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相关部门及时整理有关资料,及时报审计部门做好项目审计。

(六)规范后续管理。乡镇社区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要积极推动小区居民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或业主自治小组,或者从居住在小区中的党员、公职人员中推选代表成立相应的业主自治组织,确实无法成立业主自治组织的,社区可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要建立“一次改造、长期保持”长效管理机制,采取有效方式保障小区改造后有人牵头管理,并鼓励居民引入专业物业管理,防止出现前改后乱、改造与管理脱节,确保老旧小区“改造一个、管好一个”,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七、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动群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高度关注的重点民生工程。各相关部门、单位、乡镇社区要对照任务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借力于民。镇和所属各社区要发挥老旧小区改造“主力军”作用,要扎实做好改造过程的动员稳控、矛盾化解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居民阻工行为,要会同小区原产权单位主管部门充分发挥小区居民中党员、公职人员的作用,小区党员、公职人员要成立“党员公职人员先锋模范队”,带头先拆先改违章搭建和户外防盗网。

(二)加强资料收集,建立工作台账。县住建局和小区改造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单位在改造过程中要按进度留存改造影像资料,要对项目实行台账管理,严格对照改造内容,及时掌握改造进度。要建立完整的施工档案资料,参照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档案管理要求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改造档案资料在工程竣工后统一交县城建档案馆归档保管。

(三)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推进效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过程中,各职能部门要根据项目实际规模大小优化审批环节和流程,开辟绿色通道,压缩项目立项、财政评审、招标核准时间,缩短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报建及招标流程。对没有新建工程的改造项目可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小型地下隐蔽增加工程,可简化报批程序,经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同意,由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单位人员会同工程监理灵活处置并签证记录。

(四)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质量安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落实工程监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管理要求。相关部门、单位、乡镇社区、居民等要全力配合,为施工提供必要条件。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单位要落实专人管理,加强施工队伍和工程监理现场管理人员的到岗检查,对施工质量和安全实行全过程监管,确保保质保量按期有序完成小区改造各项工作。

(五)规范资金使用,严格决算审计。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要做到手续完备,程序合规,为后期验收审计打下基础。要依法依规使用中央补助资金,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完工后,县旧改办、小区改造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单位、乡镇、住建等相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并参与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及时组织项目决算审计等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住建工作领导担任副组长,镇、住建、城管、发改、财政等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具体负责统筹、调度全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即县旧改办),具体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日常推进调度和信息上报审查等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作。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重、情况复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团结协作,齐抓共管,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人员做好工作对接和落实。

县住建局:负责在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指挥下,组织做好老旧小区改造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单位选定工作,作为所有小区改造项目业主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组织有关小区、片区的施工现场管理、协调、竣工验收;做好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督查考核工作协调衔接;做好所有小区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信息统计上报等工作。

县城管局:负责在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指挥下,组织有关小区、片区的施工现场管理、协调、竣工验收;负责牵头相关部门、单位和乡镇社区对改造范围内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等进行拆除清理;派员跟踪指导老旧小区雨污水管道和户外防盗网改造、环卫设施建设及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在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指挥下,组织有关小区、片区的施工现场管理、协调、竣工验收;负责老旧小区改造的规划指导、规划投诉解释;做好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的规划选址等工作。

镇政府:负责在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指挥下,组织有关小区、片区的施工现场管理、协调、竣工验收;负责指导帮助小区居民成立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自治组织;组织相关社区工作人员做好老旧小区改造的宣传动员、调查摸底和矛盾化解,做好小区拆违拆临、拆改防盗网的社会稳控等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做好项目立项批复、施工招标核准,会同县住建局共同做好老旧小区改造计划资金申报,参与验收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对财政资金和相关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绩效管理,会同县住建局共同做好老旧小区改造计划资金申报,做好项目财政评审、资金拨付,参与验收等工作。

县房管局:参与直管公房的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指导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参照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档案管理要求整理档案。

县审计局: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计,参与验收。

县委宣传部: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宣传及氛围营造,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正面宣传和舆情引导等工作。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老旧小区改造乱排油烟等环境整治等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指导老旧小区自治工作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社会治安,指导老旧小区安防设施改造等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老旧小区消防设施的改造和消防隐患的排查整改等工作。

各管线单位:负责配合做好权属范围内管线的迁移、规整等工作。

各小区原产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发动所管辖小区原产权单位仍住小区党员、干部、职工成立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自治组织,收集报送小区原房屋建筑有关报建验收证明材料,协助做好管辖范围内的宣传动员、矛盾化解、调查摸底、社会稳控等工作。

(三)拓宽资金渠道。要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充分调动小区居民、社会资金、原产权单位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各小区居民要求实施超出项目总价的改造内容的,原则上由居民自行出资,具体通过个人出资或社会捐资、物业维修基金、小区公共收益等渠道落实;小区原产权单位仍存在的,鼓励给予部分资金支持。要开展项目融资,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通过广告投放、充电设施、智能快递箱、光伏发电等收费设施建设,将老旧小区改造与增值服务开发相结合。公安、民政、教体、供电、供水、燃气等部门要加大上级对口专业设施专项资金的申请,弥补改造资金缺口。

(四)强化财政保障。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先由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支付,在落实中央财政资金补助、社会各类资金支助的基础上,县财政局要积极统筹资金,对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不足部分和办公经费、设计费、监理费、第三方服务费等“兜底”保障。

旧城改造工程施工方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旧楼 改造 造价控制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建筑与现代园林式的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智能建筑相比显得格格不入,影响城市的整体美观。纵观各个城市的老旧小区要么位于城市繁华中心,要么位于人口密集地段,对这些老旧小区进行拆除重建,显然不科学、不是明智之举。为了满足城市现代化发展的需求有必要对这些建筑进行改造。旧楼改造已成为满足城市现代化发展的行之有效的手段,它在改善居民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同时,又减少了环境污染,又符合了城市整体美观的要求。和新建的建筑物比较,旧楼改造工程具有总体面积小,所需的投资少,但工程涉及到的范围广、施工环境复杂,需考虑到小区各类管网、通信系统等不确定因素且不影响居民正常日常生活。旧楼改造主要目的在于使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整体美观得到提升,而不是改变原有结构,因此旧楼改造基本边设计边施工, 从而使得我们对旧楼改造的造价控制与管理的把握难度较大。笔者按照旧楼外墙改造实例,对造价控制要点进行以下几点阐述。

一、设计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性

在项目做出投资决策后,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就在于设计。设计是在技术和经济上对小区改造实施进行全面的安排,也是对工程建设进行规划的过程。旧楼改造设计不同于新建房屋设计,不能按部就班,范范的套用其他房屋的设计模板,更不能套用外形结构相似的建筑图纸,指定改造方案。设计人员承接任务后必须要到小区现场实地考察,了解小区环境及相邻建筑物外装饰风格,并翻阅原设计图纸,通过搜集得到的资料,我们可以了解目前旧楼的使用环境、荷载状况、所使用的建筑材料材质及其性能,基本构件的截面尺寸、节点的连接等情况,通过施工图纸可以确定工程预算量。旧楼改造,需满足业主的要求进行改造,特别是对于居民区的旧楼改造,应满足不同业主的意见,所涉及的范围广,因此需制定不同的方案,这就使得项目方案的制定的难度相当大。在充分掌握所得的资料并制定不同的改造方案,比较各方案的合理型、经济性以及社会效益,在对旧楼改造工程进行评审中最好有专家参与,可以从中发现是否有缺项漏报问题,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同一建设项目,可以有不同的方案,从而有不同的造价。因此,有必要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做多个方案,通过技术比较、经济分析,选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因此设计质量对整个工程建设至关重要。

二、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性

1、加大施工现场勘察的工作力度:过去对于招投标双方来讲,对此项工作并不十分的重视,他们往往把主要的精力放在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的审核上,特别对于旧楼外墙改造项目,现场环境复杂,居民都已入住,各种防盗窗、雨棚、晾衣架、空调外机等等墙体附属物的拆卸装问题,殊不知,这样一来就很容易导致施工过程中变更费用的增加,对投资者来说不能做到有效造价控制。为了避免追加造价,编标人员,根据改造方案,深入现场,了解改造小区现场情况,将有可能发生费用尽量考虑详尽。因此,现场勘察的主要内容应放在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的勘察、施工现场的综合概况的勘察。

2、严格审查改造实施方案,对方案中做法考虑不详的、现场容易出现项目,对于方案中不明确的工程做法应在开标前加以明确,因此为了能够使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下来,作为招标方有必要对改造方案或图纸不完善的地方,做一个统一的明确,如在施工中需要调整的话,那再以变更的形式调整。

三、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性

1、控制材料用量和价格

材料费在工程中的直接费占有很大的比例,因此工程造价的控制可以说是控制材料的费用。我们在施工阶段中对材料用量的控制主要是按照合同中关于材料用量的规定,在材料用量控制后进行材料价格的控制。而旧楼改造的施工过程经常会变更,因此要使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得以实现,就必须要了解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了解并掌握材料的信息,及时审批施工过程中材料的价格。

2、施工过程中由于旧小区不确定因素,工程变更会带来工程造价和工期的变化,经常会遇到不能符合现场实际方案无法实施或现场施工环境、施工技术的要求而产生的设计变更等。工程变更一旦处理不好常会引起纠纷,损害投资者或承包商的利益,对项目目标控制很不利,承包方为了适应日益竞争的建设市场,通常在合同谈判时让步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通过索赔获取补偿。由于工程变更所引起的工程量的变化、承包方的索赔等,都有可能使最终投资超出原来的预计投资,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变更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就显得十分重要。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减少变更费用在项目的施工阶段,业主或者监理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应严格控制。由于旧楼改造涉及的工程综合量多而且范围广,在施工过程中有时需进行设计变更的原因很多,因此必须做到变更前了解工程变更的原因,是否有不用变更的方案和措施等。对于必须变更,让施工单位证明不采取变更措施出现的对旧楼改造不利的结果,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需要相关单位参与并同意,并且及时办理签证,特别是要有文字记录变更的过程。在施工的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变更,因为变更会带来由于工程量的变化,由此造成工程损失。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明确了变更的原因,在满足项目目标的情况下可以考虑用价格低的材料代替价格高的材料。此外,一定要严格遵守隐蔽工程现场签证制度,在隐蔽工程中要有监理参与,并做好验收记录,对于施工中的每一项隐蔽工程都要严格执行。针对旧楼改造工程的变更内容,作为造价工程师需重新核查工程量,并合理估算变更价格,在此基础上可采用技术经济分析比较,对工程中每个子项单价、数量和金额的变化应重新审核,最后可计算该项工程变更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在旧楼改造的工程中,有一些情况在原先的设计时未考虑到的情况是正常的。比如在旧楼改造工程后,发现由于原先各家各户安装的雨棚、防盗窗、晾衣架因外墙粉刷厚度的变化无法安装,须重新修改及煤气管道覆盖等问题,这项费用也就没在概算得以体现,诸如之类的情况在旧楼改造过程中经常会遇到。

3、加强施工现场签证管理

施工中的现场签证是由建设单位、跟踪审计单位、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负责人对以下情形达成一致而共同签署的一种书面手续,这情形是指对合同以外施工活动且产生的每个增加工程和这个增加工程所耗用的工料、其他费用等。现场签证有很大的作用,它是施工阶段的一个重要环节,它记录着现场的情况,是各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必须关注的一个方面。现场签证在旧楼改造工程的实施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 因建设单位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变更,造成施工单位不能正常施工或者窝工的损失;(2)在旧楼改造已经开始实行,因为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水电供应不稳定,使得施工未能正常进行,且施工时间延长,施工单位无法安排停工引起的经济损失。因此,在旧楼改造的工程中,造价工程师应及时了解现场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于施工中必须的变更,应做到及时签证。此外,在旧楼改造的施工过程中,还可能由于有其他客观因素会对整个施工过程带来变动,这些情形也可以用现场签证来处理。

旧城改造工程施工方案范文第3篇

一、关于城中村改造

(一)加快编制改造规划

1.城中村改造规划由村委会(含村改居)委托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区、县政府(管委会,下同)负责组织,列入下年度改造计划的城中村必须在上年底前完成规划编制。

2.城中村改造规划要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统筹考虑村民安置、经济发展和区域城市功能等因素,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对适于合村并建或集中改造的相邻城中村和老城区,按照优化整合原则,统一编制规划。

3.城中村改造规划,经市规划部门审定后实施。对违反改造规划,未按规划实施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处罚。

4.正在实施改造的城中村继续按原批准的规划执行。在实施改造过程中,如确需变更城中村改造规划时,须按原程序报批。城中村改造规划批准后两年未实施的,须重新编制报批。城中村改造规划未经批准,不得实施。

5.在城中村改造规划确定范围内,市规划局不再审批其它建设项目。城中村规划改造范围内的所有产权单位,无论隶属关系,应服从该城中村改造规划。

6.城中村改造范围(即京珠高速公路以西、南水北调总干渠以东、规划北外环以南、南外环以北的范围内)以外,2000米以内城市周边的村庄,一律停止单村改造。提倡多村合并改造,并纳入城中村改造计划管理。对擅自改造的村庄,由区、县政府负责查处,并追究乡村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强化计划管理

城中村改造要突出重点,实行计划管理。计划安排要坚持“四个围绕”和“四个优先”,即:围绕城市功能的完善、围绕中心城市的环境改善、围绕城建重点工程的实施、围绕主干路网建设;优先改造阻街阻路的村庄、优先改造主干道两侧的村庄、优先改造已经开始又具备改造条件的村庄、优先改造区片整体开发的村庄。城中村改造计划由市规划部门商区、县政府制定,报“三改”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区、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三)采取合理改造方式

村委会(含村改居)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城中村改造的主体。城中村改造在充分尊重广大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应根据本村的实际,可采用村集体实施改造、村集体融资联合改造、开发商独立改造、政府整合改造等多种方式。可以一次性改造建设,也可以分步实施改造建设。与老城区相连的可以和周边城区进行连片改造。

(四)集约节约利用土地

1.城中村改造范围和用地规模由市规划部门商市国土部门在批准的城中村改造规划中界定。城中村改造范围和用地规模以合法用地手续为基础,原则上不突破村庄建成区范围和用地规模。根据整体规划,城中村用地可通过土地等量置换整合改造。

城市道路、绿地等公共设施占用城中村用地的,原则上通过提高容积率的办法解决,一般不再安排补偿占地。

2.城中村改造用地纳入全市用地计划。城中村用地范围内有合法手续的用地部分,按程序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城中村改造范围内非建设用地和整合置换用地部分,分年度按计划安排用地指标。由村委会以净地交由国土部门依法进行征收,纳入储备。原则上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非建设用地土地出让净收益的70%返回给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剩余的30%作为全市城中村改造调剂基金,由市政府统一调剂使用。置换出的土地,由市政府依法征收,纳入储备。

3.城中村改造范围内村民住宅安置用地和解决村民长期生计用地(商业用地),应在改造规划中确定,以划拨方式供地。一般应安排在城中村合法用地范围内;整理出来的可开发用地以公开出让方式供地。村民住宅安置用地,按照村委会通过拆迁安置补偿的办法测算。人均安置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人均占地面积不超过45平方米。解决村民长期生计的商业用地,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人均商业面积控制在5-15平方米。沿主次干道摆放商业的,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修建性详规,城中村改造的容积率一般掌握在1.7,鼓励建设单位节约利用土地,建设高层建筑,在控规允许范围内适当提高容积率。具体办法由市国土、规划部门制定并实施。

4.鼓励村委会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有实力的土地开发单位整体实施城中村改造。土地整体开发可实行利益承诺制,由村委会与开发单位签定协议,土地开发单位未竞得土地使用权时,承诺的利益可以纳入拆迁成本。

5.城中村在原址上分期分批实施改造的,可一次性办理完土地征转手续,根据改造进度可以分批办理供地手续。

(五)妥善处理拆迁安置

1.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实行“一村一案”。拆迁安置方案由区、县政府指导城中村改造实施单位制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体大会或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经区、县政府审查同意后,附带村民户口册报市“三改”办公室备案后实施。

2.实施城中村改造,应当按照旧村整体拆除,优先建设安置住宅的原则进行,确保被拆迁人及早入住。旧村未拆除的,回迁安置住宅未建设的,其他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应在区、县政府组织、监督下实施。

3.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公开出让土地上所建住房,规划、建设部门在审核户型设计时要强制安排一批30-60平方米的小户型住房,建设规模在制定城中村改造计划时,由房管部门根据市场需求确定。

4.对按规定给予补偿或安置后,仍难以支付差价款的困难村民,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城中村改造实施单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照顾解决。

5.未经依法批准,没有取得合法手续私自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按照违法建筑处理,不予补偿。

(六)实行政策支持

1.城中村改造除划拨的住宅和商业用地外,剩余部分由村委会以净地方式委托国土部门公开出让,成交价扣除国家规定规费和城中村改造调剂基金后,3%留给区、县政府用于组织城中村改造工作,剩余的97%返还村委会,用于村民安置、社会保障和公益事业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2.城中村改造中用于安置村民的新建住宅和解决村民长期生计的商业、服务及办公设施,免收旧区改造费、市政设施配套费、绿化补偿费、土地管理费、房屋交易管理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道路占用费、垃圾清运费、原房屋建筑面积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征收建校费。对于公开出让部分上述费用,由获取土地使用权的开发单位全额上缴,然后由市财政部门按照“收支两条线”方式进行列支,全部返还给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村民安置、生活保障、公益设施建设。

3.城中村改造中通过划拨供地用于安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新建住宅、非住宅可按规定申请登记、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市交易须补交土地出让金。

公开出让土地上所建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缴费,依法进行权属登记、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关于旧城区改造

根据国家新的政策,对我市去年出台的《**市旧城改造暂行办法》(邢政〔2007〕32号)进行部分调整和补充。

(一)旧城区改造项目由区、县政府申报,市规划部门审核,市政府“三改”领导小组批准。

(二)旧城改造由区、县政府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有实力的土地开发单位整体实施。土地开发可实行利益承诺制,由区、县政府与开发单位签定协议。土地开发单位未竞得土地使用权时,承诺的利益可纳入拆迁成本。

(三)旧城区改造的土地供地以净地方式出让,不再进行毛地出让。土地出让方式必须采用招拍挂方式,并附有市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

(四)实施旧城拆迁前,应将拆迁补偿方案及被拆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复印件集中上报市“三改”领导小组备案,作为新建房屋在登记时享受优惠政策的依据。所有权证正本待拆迁完成后,由区、县政府集中上报市“三改”领导小组备案。

(五)旧城改造的土地出让总成交款,扣除国家规定的规费外,7%作为市旧城改造调剂基金,3%用于区、县政府组织旧城改造工作,其余部分由市财政部门按照“收支两条线”方式进行列支,返还区、县政府,再由区、县政府返还给土地开发单位;旧城改造项目中的市政设施配套费、绿化补偿费、土地管理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道路占用费、垃圾清运费、原房屋建筑面积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先由获取土地使用权的开发单位按规定上缴,然后由市财政部门按照“收支两条线”方式进行列支,全额返还给区、县政府,再由区、县政府返还给土地开发单位。如果土地开发单位获取了土地使用权,可免缴上述费用,旧城改造项目不得征收建校费。

(六)解决好旧城改造中的回迁安置问题。旧城改造项目内的住户的回迁安置问题由属地政府负责,属地政府要做好土地一级开发阶段回迁需求和房地产开发阶段回迁供给的衔接工作。旧城改造地块土地公开出让方案由市国土部门商区、县政府制定,出让方案中要充分考虑回迁需求;旧城开发项目的户型设计要优先满足回迁户的需求,规划、建设部门在审核户型设计时要强制安排一批30-60平方米的小户型住房,建设规模由负责回迁安置的属地政府确定;旧城改造实施项目内的原住户符合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或廉租住房政策的,优先享受相关政策。

三、关于危旧房改造

(一)实施范围。在城市建成区内未列入城中村改造和旧城改造范围内的住宅区,经鉴定为危房或建设年代较长、影响城市形象不雅建筑,且一般不在城市主干道两侧,10亩以下不能连片开发地块,可列入危旧房改造范围。

(二)组织形式。危旧房改造工作在市“三改”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市住房保障部门要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实力较强、信誉良好的所属单位具体实施危旧房改造工作,必要时也可选择本部门以外的单位具体实施。

(三)办理程序

1.项目建设单位持如下材料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出改造申请。(1)规划意见;(2)国土意见;(3)改造申请书;(4)房屋及土地权属证明;(5)房屋鉴定报告;(6)房屋改造方案;(7)房屋改造合约或职代会决议。

2.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和把关,条件成熟的,出具《危旧房改造初审意见》,并附相关材料报市政府“三改”领导小组审批。

3.经市政府“三改”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项目建设单位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规划、土地、拆迁等手续。

(四)相关政策

1.危旧房改造项目拆迁补偿安置,实行以原址实物安置为主,货币补偿为辅的原则,安置办法和补偿标准参照《**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危旧房改造实施项目内的原住户符合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或廉租住房政策的,优先享受相关政策。

拆迁公有房屋的,原则上应先将房屋出售给具有合法租赁手续的住户,出售时参照房改有关政策执行。

2.改造时未使用的房屋维修资金,直接转化为改造后安置的房屋维修资金。

3.危旧房改造项目以建设普通商品住房为主,按照国家普通商品房的规定设计和建设。

4.安置回迁户后剩余住房应强制安排一批30-60平方米的小户型住房。建设规模在年初由房管部门根据市场需求确定。

5.在符合城市规划条件下,土地性质是划拨或出让住宅建设用地的,由国土部门编制出让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按照协议出让方式供给原土地使用单位,由原土地使用单位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办理土地使用证。

6.对原拆原建的单体或非常零星的危旧房屋,必须实施改造的,但项目自身又无能力给予补偿,给予政策倾斜,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财政部门拨付到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全部返还给土地出让金缴纳者。多建的住房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全部销售给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对象。

7.危旧房改造项目免收旧区改造费、市政设施配套费、绿化补偿费、土地管理费、房屋交易管理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道路占用费、垃圾清运费、原房屋建筑面积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征收建校费。对被拆迁居民,按照国家和省城市危房拆迁管理政策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对拆迁居民重新购置住房的,购房款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对超出部分征收契税。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三改”(即城中村、旧城区和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附后)。负责市区城中村、旧城区和危旧房改造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区、县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充实力量,落实经费和人员,每年向市“三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上报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区、县政府的年度政绩考核内容。

(二)明确职责。市规划局负责“三改”工作的规划、编制工作;市国土局负责统筹“三改”工作的用地问题,负责土地指标的解决、土地的征转和供应;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危旧房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房屋权属登记;区、县政府负责属地的城中村改造、旧城区改造的组织实施,负责拆迁安置和改造后村民的保障和就业工作,负责监督改造方案的实施。各责任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制定各个方面的工作细则和操作办法,工作程序,逐步规范“三改”中遇到的问题,使此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的轨道。

(三)招商引资。精心筛选出一批“三改”项目,适时召开推介会,对城建项目的开发、建设、设计进行公开招投标,最大限度地招大商、引巨资,努力提高建设档次、水平和规模。

旧城改造工程施工方案范文第4篇

关键词:旧建筑改造:两型社会;更新利用

中图分类号:TU74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422(2010)06-0053-02

1 引言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对于物质生活的需求也更替迅速,建筑拆建非常频繁。这种大拆大建的城市建设模式,造成了资源和能源的浪费,同时产生的大量建筑废渣,占去了大量的耕地,还给环境造成了长期的严重污染,与目前倡导的“两型”社会原则严重背离。(“两型”社会:国家发改委于2∞7年12月批准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提出整个社会经济建立在节约资源的基础上,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形态,使人类的生产和消费活动与自然生态系统相协调可持续发展。)

以往我国发展城市主要是向郊区扩张,而现在是拆旧建新。大量传统建筑风貌被破坏,这些旧的建筑承载的城市发展印迹也随之而逝。我们如何理解和定位这些旧建筑,决定他们是拆是留,需慎重考虑,合理的改造和利用旧建筑是构建“两型社会”的一个值得关注的课题。

2 旧建筑改与拆的利弊分析

今天经济发展如此快速,资源的约束愈发突出,为了保证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提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使社会经济建立在节约资源的基础上,使人们生产生活与自然协调可持续发展。首先是国家经济结构的转型,从过去的“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模式转向“低投入、低能耗、低污染、高产出”模式。我国城镇化的过程中,对于很多尚在安全使用期内、但已不满足现代使用功能的旧建筑,是盲目地一拆了之,还是改造后转换功能重新利用?显然,后者更符合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也有利于延续城市文脉,增强城市的亲近感。

“城市”这个称谓,不单指静止的物质空间形态,还包括在不同时间发生的各种事件被记录和历史的印迹被传承的集合,其中也包含今天以前的城市中人们建设行为的所有动因与结果。从而我们需要建立一种集功能、文脉、美学于一体的城市建筑的评价与更新保护的体系。使一些原本有可能被拆除的旧建筑通过功能转变和改造利用,能继续为我们合理服务。城市中存在很多这样的旧建筑,可能将要或正在面临拆除的命运。慎重的对待这些旧建筑,让他们能发挥余热,成为可以满足现代生活需要的场所,不要使之成为新的建筑垃圾。历史留下的很多旧建筑都有成百上千年的历史了,而当今建筑使用周期往往只有几十年,按现代建筑材料的寿命的理论值(不可降解的材料很多)是远远超过这个年限的。如何使旧建筑既实现其价值的转移,又体现其文化价值的延续:既是对历史的尊重,也是对未来负责。

在可持续发展的理论体系不断地拓展和完善下,旧建筑改造中以合理的更新、改建过程替代大拆大建的方式,是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理性选择。近几年在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中出现的工业建筑改造,应该说在一定意义上为城市旧建筑改造性利用提供了较为成功的范本,如杭州的杭印路49号、上海建国中路“8号桥”、北京的798艺术工场等。

虽然资源节约型是提倡改造,但也不是所有建筑都有改造的价值,有的危旧房对提升城市品质是大碍。对城市卫生、城市管理都带来不便,即使改造,最终也差强人意。合理的旧建筑改造才能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市品质。

3 旧建筑改造的分类与改造的技术特点

由于地域差异,基础条件差异,发展的途径差异,结果也不尽一致。但均为旧建筑,而外部空间、环境及道路等要素由于原建设的规划和设计受到原来建设水平制约,基本处于过时的状态。如果得不到合理的改造方案,难免不被商业性的开发所吞噬故应有成熟的设计,在非常专业的建筑实施技术支持下,建立一个从宏观到微观统一的计划并予以实施,才能保证旧建筑既留存历史又焕发出新生命力。下面是常见的旧建筑改造情况:

a、配合旧城改造性质的旧建筑改造――以片、区、街为单位的旧城改造,这种情况要根据城市的总体规划,街区的历史,地理定位而有肴序进行。如有的城市建筑要求是保护传统文化为主。而改造城市商业用途的建筑,改造主题就偏向商业。

b、适应功能转换、功能扩张的项目改造一在新、改、扩建过程中,根据设计对象的生产、工艺特点及用途进行环境保护、安全卫生和消防等的功能扩张。在设计之前,对当地的人文、地质、环境、发展规划以及周边环境作出仔细研究。彻底了解原建筑的特点,由专业设计人员进行设计改造,不能随意应业主的需求而随意改动,需慎重行事。

c、二次装修改造一这种改造包含了房屋结构、建筑形态、室内设计、材料选择、环保、施工实现等多个专业领域,尤其是涉及隐蔽工程和墙体改动后的一些特殊处理,过程比较麻烦,所以要强调,做旧房改造尤其是工装改造,需要有水电、结构设计专业的设计师共同参与协作施工。

d、节能、环保的运用对建筑的改造许多建筑在建设时没有按现行的节能、环保最新规范设计,现在要通过改造添加,如建筑外保温构造的添加。

4 湘潭某单位的一旧建筑改造实例

4.1改造背景

本案为湘潭市某机关单位办公及居住的院子新址,笔者接到此案时,新建部分已投入使用,只对所剩旧建筑进行改造(如图1旧建筑改造前旧貌)。本案的规划其实也为大拆大建之做法,拆除了原有的大部分建筑,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趋于用地保值的需要。只保留了东南角的原办公楼的一小部分(如图2总平面图)约1500m2,5层,砖混结构。

从场地的情况看,该单位还是需要一处与新建办公楼、宿舍楼提供后勤服务的附属建筑,于是该单位决定将此旧楼改造成“职工之家”,功能有后勤仓库、食堂、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如果拆掉该建筑,空地只能做绿化,不利于用地保值。该地是一处有高差的用地,拆了后看到的是3m高的挡土墙上砌着3m高的围墙,围墙外几米就是相邻单位的建筑,且拆后不能在原位置新建。趋于经济利益的比较,选择不拆。进行改造。从可持续发展的观点来看或从城市规划角度来看,拆还是不拆好,建筑改造后到底还可以使用多久(该建筑为1982年建成投入使用,砖混结构),拆剩的建筑是否结构安全,如何处理好旧建筑的消防、节能等问题,都是本案改造过程要研究探讨的。

4.2改造实施

本案为适应功能转换的改造项目。改造过程应根据设计对象的生产、工艺特点及用途进行环境保护、安全卫生和消防等的功能扩张。设计人员应有强烈的责任心来做改造工作,不

经意的一个微小的不合理变动,都可能会导致旧建筑在后续使用出现问题。在着手设计之前,应对周围的环境、发展规划以及周边物态作详细的研究。通过彻底了解原有建筑的特点,由专业设计人员进行精确计算,得出最佳的改造实施方案。

4.2.1改造设计方案的确定

在设计方案的推敲过程中,首先确立了平面功能的层次分布,一楼采光弱、面积小,只作为仓库;二楼挡土墙高侧落地部分为厨房,其余下部为房间的为餐厅;三楼布置餐厅、包厢和管理办公室;四楼布置室老年人活动中心;五楼布置健身房和多功能厅。功能是确定了,接着是按规范设计交通系统了,原建筑拆只有一个楼梯。而现行建筑设计规范对本建筑的疏散要求,必须设两部楼梯,且考虑老年人活动设置在四楼,行动不便,综合考虑布置了电梯一部。原楼梯在建筑东侧,所以新加楼梯和电梯布置在建筑最西,利于平均疏散,在建筑外侧加设楼梯和电梯也相对容易操作。加设电梯后,建筑的使用舒适度也得到提升。(如图3建筑方案透视图)。

对于建筑外立面改造,考虑过与旁宿舍外立面呼应,采用10cm*10cm外墙面砖。后通过讨论和比较,决定与主办公楼外立面协调,选用了仿大楼外挂石材质感的真石漆,此做法比石材和面砖重量轻,不会给外墙增加额外的荷载。

4.2.2旧建筑改造结构安全的处理

建筑结构的安全是首要问题。先委托了具有相应资质的结构可靠性鉴定单位对现有建筑的砌体进行“回弹”实验。确定结构实际强度,用超声回弹综合法对混凝土结构进行检测:接着参照原有结构图纸确认结构配筋,结合实际的混凝土强度,验算结构承载力,评估结果是建筑大部分结构是符合改造后建筑的承载力要求的。对不符合承载力要求的局部,结构专业设计人员对局部结构进行加固设计。结构加固主要就局部梁、板、柱3种构件的加固,梁加固采用截面加大法和包钢加固法:板加固主要采用碳纤维粘贴法,柱加固局部采用植筋灌浆截面加大法。在结构施工过程中,在原结构混凝土墙体开洞口,洞口进行粘钢加固。(如图4柱、梁、开门洞结构加固处理)工程施工时,为防止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结构质量问题,随时让施工人员与结构专业设计人员沟通解决。

对建筑外伤的处理上主要是本建筑东部的外墙,此墙原为内墙,拆除其他部分后成为外墙,受力情况不同了,因此在此处加设了构造柱。墙上用手工凿去原石灰砂浆层、用水冲洗干净,充分湿润,再挂直径2-4mm间距2cm的钢丝网片用水泥砂浆粉墙,以解决了防水和加同的问题。

4.2.3旧建筑室内装修的实施

旧建筑的装修改造设计,包含了结构、形态、室内设计、材料选择、施工实现等多个专业设计,尤其是旧的墙、柱等结构构件表面抹灰层的凿动尽量用手工凿,避免电动机械对结构的损伤。水电部分的改造,小心拆除了原建筑的全部管线,在找平层下埋好新作管线。用水房间,仔细做好防水构造。旧的设计规范与现行规范有差异,增设了消防栓及喷淋系统。装饰设计采用了不给建筑造成额外负载的简约风格。

4.2.4旧建筑节能方面的改造

通过热工计算,原建筑外墙、窗、屋顶等部位没有达到《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选用了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换成中空玻璃塑钢推拉窗后使旧建筑达到节能规范。这里难度大的是胶粉聚苯颗粒的施工,改造时值夏季,墙面基层湿润后很快干掉。易开裂,很难养护。而外层多浇水养护好后,里层水分又难排出,外墙内侧易发霉,所以要恰当掌握材料配比、用水量和操作时机,最终本建筑各项指标均达到可合理使用的要求,正合理发挥其使用功能。

通过此建筑改造,我们从一斑窥全,该建筑使用使用功能得到转变,结构得到加固,使用寿命延长,一举多得。

旧城改造工程施工方案范文第5篇

关键词:城市道路;改扩建;新旧路基结合部;纵向开裂

中图分类号: [TU99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引言

解决城市道路通行能力不满足要求的问题,有两种途径:一是对原有道路新建复线。即在离原路近距离位置新建一条新的道路,以分担现有道路的交通压力;另外一种途径是,在原路基础上拓宽改建。即对原路结构进行加宽,以满足道路通行能力的要求。对两方案进行对比分析可知,在城市土地紧张、规划限制以及交通量大的背景下,新建复线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原路拓宽改建虽然在路基拼接、施工期间交通分流管理、施工组织方面存在技术障碍,但依据目前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是可以克服的。因此,目前我国城市道路的扩建工程大多采取原路拓宽的方案。城市道路拓宽有两种方式:单侧拓宽和双向对称拓宽。无论哪一种拓宽方式都必须从路基路面拓宽及搭接技术、排水设施及中间带处理技术进行控制。

2路基路面拓宽及搭接技术

2.1城市道路路基结合部处治技术

城市道路拓宽过程中由于受原路基开挖、新路基填筑、交通荷载以及地下水渗流路径改变等因素的影响,新旧路基结合部处往往早于其他部位出现病害,最典型破坏为结合部处产生纵向开裂。拓宽后的路基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扩建后道路的使用寿命。因此,如何控制并减少拓宽后路基纵向开裂是城市道路拓宽扩建工程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基于路基原因引起的扩建后路面纵向开裂可归结为两大类:一类是由于新旧路基填筑及固结时间不同产生的不均匀沉降,是造成结合部纵向开裂的主要原因;另一类是由于路基填筑材料差异及强度不足引起的纵向开裂,新路基顶面材料的当量回弹模量与旧路基存在差异,在相同荷载作用下结合部位置往往出现不均匀的变形。

2.1.1 新路基地基处治

对于填土高度较小的低路堤而言,当原地基土强度满足使用要求时,拓宽路段地基可以按照一般路基的处理方式。因为路堤填土高度不大,作用于地基上的应力有限,若地表有较为坚硬的地层时,路基下土层承受的附加压力更小。对于城市道路拓宽扩建而言,因其填土高度较大对其地基处理的重要性更为突出。一般而言,填土高度较大其沉降量也大,若不对其地基进行处理必然会引起较大的不均匀沉降,进而导致路面的开裂。

2.1.2 新旧路基衔接技术

新旧路基结合部的沉降不均匀是造成路面纵向开裂的主要原因,不均匀沉降的产生则是由于路基的衔接达不到使新旧路基均匀变形的要求。因此,需采取必要的措施对新旧路基的衔接质量进行控制。

1)开挖台阶并沿纵向开挖面铺设土工格栅。台阶开挖形式采取向内倾斜的方式,数量尽可能多以便为新旧路基提供更多的接触面但要保证尺寸符合要求。开挖台阶要做好排水及防护工作,同时注意不要破坏原路基结构。土工格栅作为一种合成材料,以其能有效提高路基整体性、减小新旧路基之间的不均匀沉降而得到广泛应用。

2)新旧路基结合部的压实度控制。对新旧路基结合部的压实宜采用分薄层填筑压实,采用6t、8t光轮压路机及振动压路机分阶段碾压,并做到轮迹交错压实,碾压时避免对原路基土破坏。压实土铺筑要采用相应的松铺系数,压实后的新路基应与旧路基台阶齐平,并对压实度进行检测。

2.2城市道路路面搭接技术

新旧路面拼接部位是城市道路拓宽扩建工程中路面结构的薄弱地带,合理的拼接方法可以使新旧路面成为一个有机整体,保证路面结构的耐久性和使用寿命。旧路拓宽路面搭接方案根据是否保留旧路非机动车道分为:保留非机动车道搭接和不保留非机动车道搭接。

基于保证新旧路面搭接协调一致,增强路面整体强度的目的,城市道路新旧路面在搭接区必须采取一定措施保证路面搭接质量:

1)新旧路面标高的选择。搭接时路面标高可以采用旧路的设计标高,也可以选用新路面的设计标高,但是纵向和横向标高的搭接必须在中面层以下各结构层逐步调整到位。

2)新旧路面搭接处的联接。若使新旧路面搭接处能联接成统一整体,需从以下几个步骤控制:清理接缝表面并粘贴高强抗裂贴、喷洒粘层油、接缝表面热处理、接缝修整及接缝压实。

3排水设施处理技术

城市道路拓宽扩建若想取得良好的使用效果,完善的排水设施是必不可少的。根据城市水文条件选择合适的排水设施组合,不仅能够及时排除路面水和阻止路基水下渗,而且可以延长道路使用寿命,节约成本控制工程造价。

1)路面内部排水。在新建路面拓宽部分设置排水基层,不仅可以将滞留在路面结构内的水分迅速的排除道路结构以外,而且路面内部排水基层可以起到防止基层裂缝向上反射的作用,改善路面的使用性能。

2)中分带排水。城市道路快速路有中分带的,沿中分带两侧各挖一定的深度的槽,用碎石回填并压实,槽周围用反滤织物进行包裹,渗入中分带的水进入空隙较大的碎石层,并沿竖向汇流到层底的集水管,通过横向排水管排出路基界限以外,从而保证路基的强度和稳定性不受影响。

4中分带处理技术

在旧路拓宽扩建采用单侧整体式加宽方式时,原有双向行驶道路因单侧加宽改为单侧行驶,新旧路基共同构成了扩建后的双向行驶。因此,旧路中分带的改造利用成为关键性技术问题。旧路中分带处理有两个方案:

1)全线拆除旧路中分带,在其上铺筑面层并作为行车道使用。该方案在城市道路存在隧道处,因行车道不连续而导致交通流紊乱,存在安全隐患。所以,中分带处理不建议采用此方案。

2)选择在互通式立交前后地带将旧路中分带封闭处理,其他路段保留现有中分带。因车辆在互通式立交前后需要变道,而在一般路段车辆按车型和车速分道行驶,变道要求不强烈,无需对中分带进行封闭。所以,该方案在中分带处理时得到广泛应用。

5结语

本文对城市道路拓宽改建工程的关键技术进行研究,主要从路面拓宽及搭接技术、排水设施处理技术及中分带处理技术三方面进行控制。指出城市道路新旧路基结合部的处治不当是造成路面纵向开裂的主要原因,建议从从新路基的地基处治、新旧路基衔接等方面加强对新旧路基结合部的处理,为城市道路拓宽改建工程的施工提供理论支撑。

参考文献

[1]张卉.城市道路拓宽改造研究[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10:70.

[2]许强.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技术与实践[M]. 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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