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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霾防治措施

雾霾防治措施

雾霾防治措施范文第1篇

【关键词】雾霾污染;细颗粒物;危害;成因;防治措施。

2013 年 1、2 月份,我国中东部地区连续发生了多次中度、重度、极重度雾霾天气,该阶段雾霾天气呈现出持续时间长、影响面积大、污染浓度重、受影响人群多的特点,影响到全国 17 个省(区、市),约占全国国土面积的三分之一,受影响人口高达 8 亿之多,使全国 70%城市的空气质量不能达到2012 年颁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因此,“雾霾”成为媒体出现频率最高的词句之一,也成为国家和人民关注的焦点之一,本文从雾霾天气的概念、组成成分、危害及成因分析,对雾霾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分析与探讨。

一、雾霾的概念、组成成分。

1、雾霾的概念。

“雾”是指在水气充足、微风及大气层稳定的情况下,接近地面的空气冷却至一定程度时,空气中的水气便会凝结成细微的水滴悬浮于空中,使地面水平能见度下降的现象。“霾”是指因大量烟、尘等微粒悬浮使大气层形成浑浊状态的一种天气现象。雾与霾的主要区别在于水分含量的大小,水分含量达到 90%以上的叫雾,水分含量低于 80%的叫霾,80%—90%之间的,是雾和霾的混合物,但主要成份是霾。

2、雾霾的组成成分。

细颗粒物,即 PM2.5是形成雾霾天气的最大元凶,PM2.5包括固态和液态两种形态,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各种污染源和发生源向空气中直接释放的细颗粒物,包括烟、粉尘、扬尘、油烟、油雾和花粉等;二是部分具有化学活性的气态污染物在空气中发生反应后生成的细颗粒物,这些前体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碳氢化合物和氨等。细颗粒物的化学成份十分复杂,由于其比表面积大,PM2.5比 TSP 和 PM10 更容易吸附有机物、硫酸盐、硝酸盐、铵盐、碳、各种金属化合物及病毒和细菌等微生物,由于细颗粒物长期悬浮于空气中难以沉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降低空气的能见度。

二、雾霾天气的危害。

雾霾天气中的 PM2.5粒径小,比表面积大,富集空气中各种化学物质,以及细菌和病毒等微生物,其通过呼吸系统被人体直接吸入,沉积到肺泡,甚至于可通过肺直接吸收而到达体内其他器官,对人体产生危害。

其对人体的危害主要表现在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血液系统及生殖系统。

PM2.5能在肺泡区沉着,溶入血液,作用于全身,不溶性部分沉积在肺部,诱发或加重呼吸系统疾病;PM2.5刺激肺内迷走神经,造成主神经紊乱从而波及心脏,并可直接到达心脏,发生心肌梗塞;PM2.5可引起血液系统毒性,造成血栓的形成,还可能造成凝血异常,血粘度增高,导致心血管疾病发生;PM2.5上附着了很多重金属及多环芳烃等有害物质,易导致胎儿发育迟缓,直接影响胎儿。北京大学医学院教授潘小川的一个调研结果显示,PM2.5超标后,每增加 10微克/立方米,医院心血管的急诊及死亡率要增加 6%-7%,高血压病的急诊要增加 5%左右。

除此之外,PM2.5所携带的重金属和苯系物增大了患癌症的风险。

三、雾霾成因分析。

雾霾发生有两个条件,一是长时间静风、逆温的极端不利气象因素,使大气逆温层以下的污染物难以稀释和扩散;二是较大的污染物排放量,即细颗粒物排放量较大,在不能对外扩散时,污染物浓度大大超过环境容量而不能实现空气自净。因此雾霾污染产生的根本原因还是由细颗粒物排放造成的。

细颗粒物污染问题的复杂性远远高于传统工业污染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在环境领域的反映,是长期积累的环境问题的集中爆发,它涉及面广、成因复杂,来源广泛,与社会生产、流通、生活和消费活动都有直接关系,以北京市 PM2.5的来源为例,煤炭燃烧占 17%,工业喷涂挥发占 16.3%,工地扬尘占 16%,机动车排放占22%以上,农村养殖、秸秆焚烧等占 4.5%,此外,区域外输入细颗粒物占 20%以上。总之,细颗粒物污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在环境保护领域的突出体现,其根本原因是社会性的,与产业结构失衡、能源结构单一、产业布局不合理、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不环保等都有密切关系。

四、雾霾的防治。

雾霾发生意味着严重的空气污染,而空气是人类生存的必要条件,为避免或减轻雾霾对人群产生的污染影响,就必须防患于未然,将预防雾霾发生作为首要任务,而把个人防护作为应急补救措施。

由雾霾成因分析可知,雾霾是不利气象因素与大量污染物排放共同作用的结果,而在目前的技术经济条件下,尚无法对气象条件进行有效干预,因此说解决雾霾污染问题只能依靠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也就是要全方位地控制各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行为,不断减少各种细颗粒物及其前体污染物的排放量。

多年来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保法律法规和监督管理体系,在应对传统工业环境问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实践证明,在雾霾来临之时,我们采用通常的、局部的、阶段性的治理措施,如公务车停运 30%、建筑施工场地暂停施工、重污染企业暂时关闭或限排等等,均收效甚微,因此可以说防治灰霾污染是一件涉及各个行业、千家万户和每个社会成员的社会工程,仅仅依靠某一个方面的努力是难以奏效的。必须采取更加全面、更加有效的综合治理措施,既要抓住重点,又不能死盯一个领域,要全面推进,多点开花,减少污染物排放,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

要从根本上消除雾霾污染问题,必须抓住主要根源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产业布局、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等方面采取措施。

一是调整产业结构,彻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和技术创新,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产业,大力发展资源消耗少、能源消耗低、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环境友好产业和服务业。二是要积极调整能源结构,实行煤炭总量控制,提高风能、生物质能源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在特大型城市核心区实行无煤化。三是优化城市产业布局,制定并实施大型排污企业的搬迁规划,严格实施“区域限批”制度和行业准入制度;合理布局城市功能区,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缩短市民出行距离,减轻社会交通压力。四是合理规划道路网络,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防治和缓解交通拥堵,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和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交通工具污染物排放量。五是改变不良的消费习惯,广大社会公众作为社会生产的最终消费者,其消费习惯、消费取向对生产者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力,公众的生活方式、生活习惯都在以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影响着环境,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每个社会成员都既是环境保护的受益者,又是环境污染的制造者,更应该成为治理污染的积极参与者,因此,公众必须实行环境友好型消费方式,形成有益于环境的生活习惯。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雾霾污染治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决不可能一蹴而就。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树立信心、明确目标,多部门精诚合作、公众广泛参与、全社会进行长期不懈的共同努力。伦敦经过近三十年的减排治理,摘掉了雾都的帽子,伦敦就是一个样本,只要我们日常多下点功夫,不急于求成,稳扎稳打,长期坚持,雾霾一定能够彻底根除。

雾霾防治措施范文第2篇

【关键词】环保立法;雾霾防治;防治执法

2014年新春伊始,中国广大地区又被浓浓的雾霾天气所笼罩。雾霾所带来的各种危害不断涌现各个媒体的显著位置,人民群众对于大气环境污染问题十分关注,防治雾霾已经成为改善民生的当务之急。最近,、总理等国家领导层纷纷对雾霾天气的治理作出相关的指示,北京、上海等地纷纷出台雾霾天气防治的措施和行动计划。2014年3月“两会”期间,广大代表和委员纷纷针对雾霾问题提出建议和质询,强调进一步加强环保法律的立法和执法力度,确保大气环境治理。防治雾霾的发生和改善大气环境已经成为2014年新春社会关注的焦点话题之一。

雾霾的发生成因多种多样,笔者作为环保一线的实际工作者,通过多年的亲身工作经历,深深体会到防治雾霾的产生、改善空气质量必须遵循依法治理的原则。目前,我国对于雾霾防治,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等层面都有一定的空白与缺失,这也是造成雾霾天气防治不利的主要原因之一。加强环境立法的层级与水平,加大执法的工作力度,才能从根本上对雾霾天气进行有效的防治。

1 以新版环保法为契机,完善雾霾防治的整体立法体系

1.1 以新版环保法为基础,修订和完善雾霾防治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为雾霾防治提供有力的立法支持

环保法是整个环境保护领域的根本法。这次新版环保法的修订,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不仅总结了1989年版环保法实施近30年来法律实践的各种经验,也从很大程度上纳入了环保工作的新需求和立法的完善内容,为今后的环保工作提供了新的根本法律保障。根据立法法规定的法律法规效力层级和立法原则,笔者认为从纵向角度,自上而下,在新版环保法的基础上,应该尽快完善和制定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为雾霾防治提供全面、系统的立法保障。如图1所示:[1]

在新版环保法框架下,进一步修订其他有关国家法律涉及雾霾防治问题的条款,这些主要包括了海洋环境、大气污染防治、环境噪声、水污染防治、固体污染防治、放射性污染防治、环境影响评价以及能源、农业、草原、畜牧等方面的法律。在国务院法规和地方政府法规、规章部分,建议在新版环保法基础之上,尽快制定雾霾防治专项的法规,完善雾霾治理的相关法规,例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废物处理办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制定和完善雾霾防治专项的法规体系是依法治理雾霾污染的根本保障。

1.2 结合新版环保法的修订,修订和完善雾霾防治的指标监测、数据公布制度以及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办法等,保障雾霾防治措施的实施

从立法的内容上来说,尽快修订雾霾防治的检测指标体系、雾霾污染信息的制度以及完善雾霾治理的违法处理办法是依法治理雾霾问题的基本条件。新版环保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十条规定完善和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制定国家污染排放标准,这就为进一步加快制定新的雾霾天气防治指标体系提供了法律保障。笔者认为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应该以新版环保法为基础,尽快制定合情合理、更加科学的雾霾天气指标评价体系。新版环保法第十一条和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建立环境监测网络和监测数据体系,及时环境有关信息,这也为雾霾天气监测数据等提供了法律依据。随着公众越来越重视环境问题,及时环境信息,公布环境指标成为今后雾霾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新版环保法第三十五至第四十二条着重规定了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处罚办法和规定,这就为今后制定新的雾霾天气防治违法处理办法等提供了法律依据。笔者建议国家有关部门结合新版环保法的内容尽快制定雾霾防治违法处理办法和处罚措施,为依法治理雾霾天气提供有力的执法依据。

2 结合新版环保法的实施,完善雾霾防治的执法体系

2.1 结合新版环保法的修订,扩大环保法律的宣传和普及,提高雾霾防治的法律意识

虽然环保法已经颁布近30多年的时间,但是公众的环保法律意识和法律责任心还是比较单薄的,与其他刑事或民事法律意识相比,环保法律由于法律规定的缺失和执法力度的不足,环保法律宣传和环保法律意识一直是环保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瓶颈问题。笔者认为应该以新版环保法为契机,充分利用现代化的宣传手段,彻底加强和改进环保法律的宣传模式和力度,增强企事业单位、普通民众,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和环保法制责任心,让环保法律意识充分扎根于广大民众心中,形成环保领域法制至上的观念,自觉维护环保法律的执行,养成环保领域依法行政的习惯。[2]

2.2 以新版环保法为基础,加强环保职能部门建设,提高环保职能部门的专业化和科学化的水平,为雾霾防治提供更有效的专业保障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不断努力,我国已经建立起系统完善、功能较为齐全的各级环保部门和环境监测体系,环保部门的职能和专业化不断强化,这为加强雾霾防治提供了有力的专业保障。但是,目前我国环保部门的职能化建设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在人员素质、专业装备与设施、科学化水平等均不能适应现代化环保工作的要求。以新版环保法为基础,加强环保部门的职能建设,提高环保部门的专业化、科学化建设,提高环保人员素质,提高环保部门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为未来雾霾防治工作提供物质保障。

2.3 以新版环保法为基点,提高环保部门的执法权力,加强环保执法队伍建设,为雾霾防治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新版环保法对加强环保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和环保执法队伍建设也提供了进一步的法律保障。笔者根据环保部门多年的工作实践经验,认为扩大环保部门的执法权力,赋予环保部门强制执法权,增加查封、冻结和整改的权力,让环保执法真正能落在实处。全面建立起一支组织有力、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建设也是保障雾霾防治工作的根本。借鉴国外经验,建立起环保行政执法队伍,建立起环保监督与强力执法权相结合的环保警察制度也是有待探讨的。[3]

2.4 以新版环保法为基准,全面落实环保责任制,严格实行建设与保护相结合的环境治理措施,为防治雾霾提供有利的措施保障

新版环保法的第十二至十八条增加了环保责任制和建设与保护相结合的法律条款,这为今后从建设到治理雾霾天气提供了法律依据。新版环保明确了国家到地方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时必须增加环保规划,开发与建设项目时,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开发自然资源(水、矿产、土地等)必须进行采取环保措施,建立环境的保护和恢复治理制度。污染物排放、农村(农业)开发与建设也必须坚持环保与开发相结合的原则。污染企业必须明确环保责任制,制定污染防治预案和措施,坚持杜绝大规模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这些法律规定明确了雾霾防治的基本原则和措施,弥补了以往雾霾防治问题的法律空白。

2.5 加强立法、行政以及社会、舆论以及群众监督,建立健全环境违法举报制度,为雾霾防治提供强有力的监督机制

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再好的法律制度也是空谈。新版环保法也对环保的法律监督做出了进一步的规定,这也为今后雾霾防治提供了监督措施的法律依据。今后在具体的雾霾防治工作中,笔者认为必须加强各类监督,建立环境违法举报制度,让环境违法行为充分暴露在各类监督的阳光之下,从根本上揭示环境违法事件,明确公众的知情权,为雾霾防治提供有力的监督机制。[4]

【参考文献】

[1]乌达区环保局.环保法律法规体系图[EB/OL].http:///hbj/ZCFG /FLFG/9c520f9c-d5f1-4e67-b9e0-73c8ad457d45.shtml.

[2]肖文.如何提升环保执法能力[J].环境经济,2012(07):57-58.

雾霾防治措施范文第3篇

关键词:大气污染;雾霾天气;协同治理;汽车尾气;扬尘;燃煤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X513 文章编号:1009-2374(2016)10-0088-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6.10.043

1 概述

2010年以来,雾霾频繁笼罩着我国的大中型城市,雾霾橙色和红色预警时常出现,不仅阻碍了人们的正常出行,而且对人们的生理和心理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自2013年12月起,更多城市的PM2.5屡屡爆表,持续时间变长,一再引起人们的恐慌和焦虑。显而易见,我国城市雾霾已经成为当前大气污染最棘手的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来解决。

2 大气污染和雾霾

2.1 大气污染

当大气中有害物质的密度超过一定标准,威胁到人类和动植物的生存环境时,就形成了大气污染。对大气产生不利影响的物质都属于污染物,按照是否人为原因造成的污染,分为天然污染物和人为污染物。目前,人为污染物主要是可吸入颗粒物,最突出的污染问题是PM10和PM2.5。

2.2 雾和霾

雾是相对湿度大于90%、能见度小于1.0km的大气浑浊,主要成分是水;霾是相对湿度小于60%、能见度小于10km组成的大气浑浊,主要成分是非水成物,即灰尘、有机碳氢化合物等粒子。

雾霾,顾名思义,是雾和霾的混合物,主要成分是霾,大多产生在60%~90%的相对湿度条件下。

3 我国雾霾天气现状

我国雾霾天气大多集中于城市,发生的频次多,持续的时间长,造成了严重的危害。2013年1月,雾霾天气出现4次,波及30个省市。我国有500个大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只有不到5个城市能达到国际大气质量标准,而国际大气质量最差的10个城市中,我国占7个。

近年来,雾霾污染的范围也在逐渐扩大,从北方扩展到了南方许多区域。2013年12月,我国在74个城市进行环境质量测评,结果显示,平均达到质量标准的天数仅29.1%,剩余天数都超标,其中重度污染总占比24.5%。许多城市PM2.5频频爆表,城市雾霾天气不断刷新历史纪录。

4 成因分析

4.1 人为因素

雾霾主要是人为造成的,主要是汽车尾气、建筑扬尘、燃煤和工业排放。

4.1.1 汽车尾气。汽车尾气中的有害气体有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碳烟等。各地的雾霾成因分析结果显示,汽车尾气污染至少占20%。细颗粒物的排放主要来自使用柴油的汽车。有雾时,使用汽油的小型车排放的气态污染物会加重雾霾,因为它们容易转化为二次颗粒污染物。近年来,汽车的数量迅猛增长,来自《中国汽车社会发展报告2012~2013》的数据显示,私人汽车的拥有量即将破亿。这是汽车尾气造成污染的主要原因,另外还有燃油品质不高也造成了污染物的排放量越来越大。

4.1.2 扬尘。扬尘污染是指在房屋建筑、道路建设等工程施工,拆除建筑物,运输和堆放物料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污染。扬尘的主要成分是PM10,已成为雾霾天气的主要原因之一。

4.1.3 燃煤。燃煤会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巨大的煤炭消费量是我国大面积雾霾的最主要原因。中国燃烧世界一半的煤炭,燃煤主要用于发电,总排放量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几乎占一半。除此之外,其余煤炭消费基本用于供暖和工业制造,雾霾有鲜明的季节性特点,即每当北方城市进入供暖季,雾霾污染就频繁发生。

4.1.4 工业排放。目前,中国工业创造了大量的经济财富,同时也消耗了大量的资源和能源,付出了环境的代价。每年电热、钢铁等耗煤行业的烟尘排放占全国的近70%,再加上工业部门的烟尘治理水平低,工业生产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

4.2 气候因素

人为因素是造成雾霾的主要原因,而气候因素则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4.2.1 冷空气活动偏弱。冷空气会带来风、降水和降雪,它们对空气有净化作用。近年来,影响我国的冷空气活动偏弱,风速减小,高空中的雨水元素到达地面前就已消耗,导致污染物无法沉降。

4.2.2 大气逆温层。逆温导致较暖较轻的空气上升到较冷较重的空气上面,严重阻碍了空气对流,各种有害气体只能在近地面的大气层飘浮着,这样就促进了雾霾的形成。

4.2.3 静稳型重污染天气。依据污染的不同成因和特征,重污染天气有两种类型:静稳型和沙尘型。如果污染物由于持续不利于扩散的气象条件而大范围积累,导致可吸入颗粒物达到重污染水平,这样就会形成静稳型重污染天气。这种天气的大气层结有较强的稳定性,有利于生成更多的雾滴,形成恶性循环,使雾霾污染维持连续数天并不断加剧。

除了气象因素之外,有些地区外高内低的地形也不利于雾霾污染的扩散,例如京津冀地区三面环山,污染物受到山脉的阻挡,聚集在山前,很难扩散,从而加剧雾霾的产生。

5 防治对策

5.1 国外经验

1952年12月4日,伦敦从这一天开始,连续五天被能见度只有几米的浓雾笼罩,这场灾难造成了1.2万人死亡。这次灾害事件发生后,英国首次为控制污染而推出了多项严厉的措施。1954年,推出了治理污染的特别法案;1956年,通过了《清洁空气法案》,法案规定:严禁使用多种燃料、关停重污染工厂、提高工业烟囱的最低限高、逐步实现居民生活天然气化、冬季采取集中供暖等;1968年以后,又出台了一系列防控空气污染的法案,划分空气质量管理区域,并强制在规定期限内达标,处罚措施更加明确,有效减少了烟尘和颗粒物。2010年,推出了有关减少可吸入颗粒物等空气污染源的行动纲领。

5.2 我国的主要举措

我国不断深入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大量消耗资源和能源,大气污染问题严重,防治迫在眉睫。针对雾霾防治,我国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

2012年,环保部将PM2.5纳入空气质量标准,迈出PM2.5监测和的第一步。

2013年1月,PM2.5浓度作为预警的重要指标,中央气象台从9月2日起,每日空气污染预报。

2013年9月12日,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这是我国第二个大气污染防治规划。

2013年10月16日,“京津冀环境气象预报预警中心”成立,主要规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重污染天气。

2013年10月22日,《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正式。把空气重污染预警分为蓝、黄、橙、红四级,根据不同的级别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旨在进一步控制污染。

5.3 对策建议

5.3.1 控制污染源。雾霾的防治首先要从人为因素入手,重点是控制车辆尾气、扬尘、燃煤、工业废气等污染源,除限行外,加强汽车尾气治理;采用吸附、冲洗方式清理地面等处灰尘;关停高污染企业及设备,大力支持污染低的项目和替代产品,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产品,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

5.3.2 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中国当前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是雾霾天气的主要根源,其产生的污染具有区域性特征,影响范围主要是华北平原和长江中下游平原等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是多个环节紧密相关的系统工程,因此必须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首先,制定区域联动法规、政策和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采用综合手段实施跨省区和多部门联动机制,例如调整产业和能源结构、优化城市公交系统等,政府和民间共同努力,使多项污染物协同减排。

其次,各级能源部门要提高能源产品的质量,大力支持清洁能源的开发和使用,严格限制高污染能源的供应和使用。发改委要制定更加严格的不合格产品淘汰制度,防止高能耗、高污染企业排放大量污染物;交通部严格管制车辆;环保部加强企事业单位排污的监管,划定空气质量管理区域,并强制其在规定期限内达标;企业加大环保投入。

5.3.3 完善清洁生产标准体系。完善各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和评价体系,进行节能评估,加大力度,严格关停不达标的企业,从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物,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5.3.4 研发新技术。

首先,研发新技术,人工干扰雾霾产生的条件,这样可以从源头上控制雾霾的产生。

其次,研发先进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污染治理水平。

最后,研究新的大气净化技术,利用吸附等手段清洁污染的大气。

5.3.5 倡导绿色生活理念。治理雾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应该人人参与,从我做起,坚持“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的绿色生活理念,养成节电、节气、节油、节碳的良好习惯。从身边小事做起,珍惜资源,降低能耗,减少污染。

6 结语

空气质量关系着每个人的健康甚至国家的命运,雾霾防治迫在眉睫。目前,雾霾防治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国内外主要措施是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体系,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但是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这些措施并不能彻底解决雾霾问题。防治雾霾需要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全社会共同携手应对。

参考文献

[1] 郭方兴.我国治理雾霾的法律对策研究[D].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4.

[2] 张军英,王兴峰.雾霾的产生机理及防治对策措施研究[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3,(10).

[3] 王彦囡.城市雾霾的外部成因及对公众的影响分析

[D].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5.

雾霾防治措施范文第4篇

关键词:大气污染;乡村雾霾;静电纺丝;纳米纤维

中图分类号:X51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7)12022704

1引言

雾霾是雾和霾的混合物,雾是凝结空气中的小水滴或冰晶而形成的,是由水汽形成团簇构成的自然现象。霾是空气中的灰尘、酸性物质等颗粒物组成的气溶胶系统,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推动工业化进程造成的大气污染物。近年来,雾霾往往作为一个整体名词出现在大众视野中。特别在2012年末、2013年初,我国大部分地区,如华北地区各省市,华南北部部分地区经历了持续大范围的雾霾天气。因此雾霾引起了广泛关注,并越来越受到重视。

就我国现在的工业化发展状况而言,雾霾已不再是城市地区的专属。城市与乡村的界限已不如以往那么明晰。换言之,乡村在我国工业化进程中所起的作用亦越来越明显。这虽然肯定了乡村对我国经济发展所起的重要作用,但是也因此给乡村环境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乡村雾霾就是最受瞩目的事件之一。

在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之时,改善乡村大气环境,防治雾霾刻不容缓。通过调研分析可知乡村雾霾的主要来源有以下几个方面。

(1)周边工厂排放的粉尘和废气等物质。石油化工类工厂和电力、钢铁建材等行业在生产过程中将会大量燃烧化石燃料和产生大量烟气粉尘及光化学烟雾,向空中排放大量的粉尘和废气。如果这些工厂位于乡村附近则污染物会随风扩散弥漫在乡村上空,成为乡村雾霾的重要来源。

(2)机动车辆尾气排放。随着乡村经济的发展,农用机动三轮、四轮车,家用小型轿车的使用已非常广泛。随之带来的问题就是汽车尾气的排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尾气的主要成分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及其他固体颗粒等排放到空气中,成为雾霾的另一重要组成。同时,汽车行驶过程中在路面带起的浮土扬尘也会加剧乡村雾霾的发生。

(3)季节性秸秆焚烧。虽然对秸秆焚烧的巡查已纳入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日常,但是仍有部分农村地区存在焚烧秸秆的现象。除去安全隐患外,焚烧秸秆时产生的大量污染物随火焰更易进入高空。特别是焚烧秸秆比较集中的时候,环境检测显示,乡村空气质量状况明显下降。

(4)冬季燃煤取暖。乡村由于居住环境的限制,很难实现统一供暖。在冬季虽然有空调取暖,但是以燃煤为主的取暖方式仍是乡村冬季取暖的主流。煤炭燃烧的产物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碳及氮氧化物等气体成分和未能燃烧的细小颗粒固体。这些物质(有些物质有毒)进入到空气中形成雾霾。今后一段时间,特别是燃煤集中的冬季,燃煤排放是造成乡村雾霾的主要原因之一。

(5)其他乡村雾霾成因。自然因素的影响,如火山爆发,风力作用等致使细小颗粒、尘埃进去大气。建筑施工的影响,使得空气中的细微颗粒物增多。

当在上述条件下,又遇空气湿度较大的天气,便会形成雾霾污染。

2雾霾危害

乡村环境应是绿化面积所占比例大,空气质量状况优良的美丽宜居之地。但是雾霾的污染使乡村变得不再宜居。雾霾的危害主要是可入肺微粒物。可入肺微粒物(PM2.5)是指直径小于或等于2.5 μm的细颗粒物。而雾霾中所含有的对人体起危害作用的物质主要是指PM2.5。PM2.5含有大量有毒物质,而且细微粒物粒径小,能随雾霾长时间悬浮于空中,可吸入肺,沉积在呼吸道,甚至可深入到人体的细支气管和肺泡,对人体危害极大。据实验数据显示,微粒物的粒径越小对人体的危害越大。雾霾对乡村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引发交通事故

雾霾天气时,能见度低,而乡村经济的发展使得乡村硬化路面增多加宽,机动车辆数量剧增,当人们在能见度低的天气出行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危害乡村人民安全。

2.2增加人类传染病的传播

雾霾天气使得空气中的病毒、病菌更易存活,有害物质更易通过雾霾为媒介进入人体,增加人们传染病的患病率。

2.3影响作物生长

雾霾持续不散,将会影响阳光的照射,从而影响农作物的呼吸和光合作用。长时间雾霾直接影响作物生长,进而影响到乡村人民的生活收入状况。

2.4危害乡村养殖业

雾霾为禽畜致病的病原微生物提供了适宜的生长环境。病原微生物的大量繁殖极易引发大规模的禽畜疫病。

此外,雾霾对乡村人民的影响远不止这些。雾霾天气,空中氧含量低,容易引诱一些病症的发作,危害个别群体的生命健康安全,例如哮喘类疾病患者在雾霾天更易发作。所以必须积极应对乡村雾霾。

3乡村雾霾防治对策

目前,世界各国都采取了积极防治雾霾的对策。防治对策一般来自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层面。国家层面主要包括法律监管,科学评估等。社会层面主要包括绿色生产,达标排放等。而个人层面最为关键,因为个人防护直接关系到个人的身心健康状况。个人最需时刻关注国家气象预警,随时监督举报违法生产经营,还要注意个人养护。在此,提出一种个人防护对策。利用静电纺丝制备的纳米纤维可以实现对雾霾,特别是PM2.5的有效阻隔。

3.1静电纺丝简介

静电纺丝,顾名思义,利用高压静电制备纳米纤维的技术,其最早见于美国Formhals申请的专利。因为装置简单,操作简便,近年来已成为制备一维纳米材料的最佳技术。其基本装置,如图1所示,主要包括三部分:高压直流电源,带金属纺丝喷头的纺丝容器,收集纳米纤维的金属收集极。

纺丝过程:将高分子聚合物溶液盛放在纺丝容器中,金属纺丝喷头接高压直流电源的正极,收集极接电源负极并接地。纺丝过程一般设置纺丝电压为5~30 kV。纺丝距离,即纺丝喷头到收集极之间的垂直距离为8~20 cm。纺丝开始后,高分子聚合物在纺丝喷头尖端会收到电场力,重力和液体表面张力的共同作用。当电场力克服表面张力后,聚合物溶液会形成射流,随电荷增加,射流会进行劈裂拉伸细化,同时伴有溶剂的挥发,最后会在收集极上得到高分子聚合物的纳米纤维,通常以无纺布的形式存在,如图2所示。

韩维华,等:静电纺丝技术在乡村雾霾下关于人身防护的机理研究

材料与工艺

纳米纤维具有其他材料难以比拟的优势,作为一维纳米材料具有大的比表面积和纤维长度/直径比,表现出优于一般材料的力、光、电、磁方面的特性。获得一维纳米纤维的方法很多,例如电弧放电法,气相化学沉积法等等,但是现在应用最为广泛的就是静电纺丝技术。制备的纳米纤维主要应用在生物医学的细胞生长支架,传感器件,过滤装置和复合材料增强体方面,其应用范围涉及到医学、新能源、环保等各个领域。

在此,针对乡村雾霾下人身防护的应用研究主要是利用了纳米纤维的过滤作用。首先,通过静电纺丝技术制得纳米纤维无纺布。其次,利用纤维无纺布高气孔率和本身的尺度优势实现对细微颗粒的阻隔(过滤)。从而使得乡村人民即使在雾霾天气之下也可呼吸到纯净的空气。

实验中,通过静电纺丝技术制得聚偏氟乙烯(PVDF,平均分子量275000,分析纯)纤维,如图2所示,而后对纤维进行直径统计。在实验条件设置纺丝电压20 kV,纺丝距离20 cm的室温条件下,制备的PVDF纤维直径主要分布在250~500 nm之间,且符合正态分布。计算得出纤维平均直径约为400 nm。

3.2雾霾防护原理

乡村雾霾对人体构成伤害最大的就是PM2.5,所以在此重点研究纳米纤维对PM2.5的阻隔原理,如图3所示。2.5 μm的粒子到达纳米纤维形成的防护网络后,便会被有效阻隔。由图2可知,平均直径为400 nm的纤维构织成的单层网络孔间距较大,但是,当多层纤维层层沉积之后,便可成为有效的“防火墙”。

PM2.5到达纤维层之后,会出现两种模式。一是PM2.5颗粒到达纤维层之后镶嵌在网络空隙之中,如图3中(A)所示。此情况下,颗粒会在纤维层沉积。当细微颗粒沉积层达到一定厚度后,纤维层即失去功效,所以,纤维层需要定期更换。二是PM2.5颗粒到达纤维层之后,又通过外力(例如风力,振动等)的作用,离开纤维层,如图3中(B)所示,该过程不影响纤维层对后续到达颗粒的阻隔。此即为纤维层的重复利用提供了一种思路:通过对更换下来的纳米纤维层水洗或振动除尘等实现回收利用,既节省成本,又避免造成废弃物污染。

3.3乡村雾霾防护对策研究

根据雾霾防护原理,研究制定出雾霾下个人防护对策。防护对策可针对人身防护和乡村应用两个方面。人身防护对策是实现对人的直接保护,乡村应用是实现对人的间接保护。所以,纳米纤维无纺布在人身防护方面可分为直接应用和间接应用两方面,具体如下。

3.3.1直接应用

直接应用体现在对人的直接保护上。例如,利用纳米纤维无纺布做防护口罩夹层。其优势体现在防护口罩的核心过滤层的纳米级别尺度,因此这种防护口罩比市场上流通的一般口罩更具防护作用,对一般性尘埃的阻隔更有效。

更进一步,可通过改进技术实现对纳米纤维的有序交叉排列,从而使纤维的阻隔作用更强。前文中已作说明,雾霾对人体伤害的主要来源是PM2.5,而细微颗粒的粒径越小则对人体伤害越大,所以纳米级别的防护口罩可以实现对粒径更小的颗粒物的阻隔,因此,更具实际应用价值。防护口罩的另一潜在应用价值还体现在可以通过静电纺丝混纺技术或者药物溶解添加技术,使药物掺杂在纳米纤维之中。雾霾发生之时,空气湿度大,空中氧气含量低,会使一些哮喘类病症患者极易发作病症,当把药物添加在防护口罩的纳米纤维之中,药物便可在病人呼吸之中缓慢释放。此技术不仅可以实现雾霾防护还可以作为雾霾之时病人的护理日常。

3.3.2间接应用

间接应用是对乡村人民的间接保护。例如,利用纳米纤维气孔率大,吸附能力强的特点,可以用作吸附周边工厂或施工工地产生的尘埃,进而改善乡村空气质量状况。实际中可把纳米纤维无纺布设置成区域隔离防护网,在施工场地周围实行空间包围,即可有效抑制尘埃的扩散。另一应用,可以把纳米纤维无纺布制成尾气过滤桶,安装在机动车辆的排气口,可以实现对尾气的过滤处理。纳米纤维在间接解决雾霾对人体的伤害方面,同样主要利用了纳米纤维的过滤和吸附作用。

3.4对策研究意义

目前,国内外在防治雾霾方面都采取了积极的举措。英国出台《清洁空气法》,美国加强检测和管理,日本注重绿化等等,都已见成效。我国借鉴经验,正在积极应对雾霾污染,但是政策的落实和防护措施的见效都需要一个过渡的过程,从省市到一线城市、二线城市、乡村,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形成一套完备的雾霾防护体系。而现在乡村雾霾日益严重之际,想要立竿见影,实现乡村人民人身有效防护正是本研究的意义所在。利用静电纺丝技术可制备出纳米级别的纤维,再将制得的纳米纤维应用在人身防护方面,例如纳米纤维夹层防护口罩,工厂、施工工地尘埃颗粒隔离墙,机动车辆尾气过滤装置。其潜在应用价值还在于,可制备功能性口罩,例如药物添加缓释防护口罩。对于乡村雾霾的防治,应首先以人为本,所以在此,首先研究利用静电纺丝技术针对乡村雾霾下关于人身防护的应用研究。

4结语

雾霾污染已严重影响到了乡村人民的生命健康。所以,乡村雾霾防治必然会成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重要一环。目前,国家、社会层面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正在采取积极有效的雾霾防治措施。但是,作为雾霾防治的最终受益者、主观参与者,乡村居民更应该加强自身防护。本文结合静电纺丝技术研究出一套乡村雾霾下的人身防护对策,实现了对人的直接保护和间接保护,其潜在应用价值更是巨大。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本应以乡村人民为本,从乡村人民的健康出发。所以,此研究出发点是为了实现乡村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2017年6月绿色科技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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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霾防治措施范文第5篇

关键词:雾霾问题;政府管理;治理措施

1、雾霾问题的现状

1.1雾霾问题的环境现状

2015年3月,一部时长为103分钟的调查视频占据互联网的搜索头条,这就是前央视主持人柴静自费百万拍摄的纪实性雾霾调查视频《穹顶之下》,视频一经播出,关于雾霾问题的讨论顿时就炸开了锅。据2015年国家环境部的雾霾问题数据显示,我国有33个城市都发生了重度及以上的污染,我国大部分地区都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严重雾霾天气。雾霾这一环境问题由来已久,但对雾霾问题开始重视却是近几年的事情,尤其是在这个视频播出之后。透过我们的周围生活以及相关的视频和数据,我们可以感受到雾霾带来的严重影响。首先,要肯定的一点,雾霾问题基本全部是人为因素引发的,我们可以具体概括为以下几点:①工业污染,中国的能源结构以燃油和燃煤为主,以天然气和新型能源代替以上两种能源在当下来看是不可能做到的事,代价过高,很多企业不愿意也不可能去承担这些责任;②交通污染,在一线城市尤为明显,中国的城市倾向于“一城独大”的格局,例如首都北京,伴随经济发展引发的交通污染明显在城市环境问题中占了很大的比例。③大气的地域性特点,雾霾原先是因为大气不流动而引发大量空气中的悬浮微颗粒的聚集引起的,因此在雾霾更加严重的北方地区,空气的湿度低,灰尘大很容易被车流等带动形成区域性的雾霾,在这一点上,南北方存在显著的差异性。柴静拍摄视频的初衷是因为自己还未出生的女儿居然诊断出了良性肿瘤,这一点深深震撼到了她。雾霾的恶性影响是巨大的,我们简单列举出以下几点:①身体健康,主要是对呼吸道和心脑血管的影响,另外,发生雾霾的气压和气温一般都比较低,容易诱发高血压病。②心理影响,主要分为两个方面,面对雾霾时,我们常常会感觉烦躁不安,当然长期出于这种状态下容易引起心理抑郁,再有一点,在对雾霾爆炸性关注的同时,我们也会对其形成一些三人成虎的夸张推测,造成普遍性的社会阴影和心理影响。③交通影响,我们都知道,大雾天气下的能见度过低,所以极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当然还有严重的交通堵塞。

1.2雾霾问题的研究现状

国内外的专家学者针对这一问题进行了长期大量的调查研究,在对这些研究进行比较之后,我们发现了一些具体的研究方向及研究现状,现综述如下:①典型区域性研究,这类研究的文献最多,研究范围可控,而且研究的过程和结果可靠性更高,但这些研究的不足在于地域性太强导致无法进行类似的拓展。②措施性研究,此类研究的相似性极高,大量研究报告的结果措施无非是针对社会、企业、政府这几类群体提出,其中针对政府管理方面的措施研究有很大的类似,比如政府的联防联控措施。③概括性研究,这类研究的实行性自然没有前面两类研究的高,普遍性的研究只能是泛泛而谈,但这也为后继者提供了一种不错的研究框架。

2、雾霾的公共性

雾霾的危害是如此的大,那么谁应该为此而买单?是政府、社会还是企业?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雾霾问题的性质,它是由很多不同的人为因素引发的,波及到整个社会,牵制着国家经济长远发展,也影响到我们每个人的生活质量,这种影响无国界和种族的区分,它一视同仁。我们可以得出答案,它是公共性的,不可抗力的,任何人都要接受的。公共性是一种基于物的规定性,它是存在承载主体的,因此,每个人、每个群体、每个单位、每个国家都应对雾霾问题负责,当然这种责任是分国界和种族的,也是分不同群体的,在一个国家里至少有三类机构或者单位可以对其负责:政府、企业、NGO组织。当然有些部门也提出了一个含糊的“全民买单”,反过来我们可以从雾霾的成因以及影响来看,污染的造成主要是能源结构的不合理和城市交通引发的,而在我国整个经济发展和社会运行中,政府才是领头羊,政府的管理机制直接影响着整个社会,正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政府就是那个“发”,这个重担的核心仍然在于政府。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称的,政府掌握着公共权力,理应为公民的基本生存权利和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运行提供保障。空气作为一种纯公共物品,是存在极大的“外部性”的,这就很容易造成很多企业及组织的“搭便车”行为,显然对于雾霾治理没有丝毫的帮助,因此,政府应该使用好自己手中的公共权力来防治雾霾,早日实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绿色持续发展”。

3、雾霾治理中的政府管理

3.1我国政府管理现状

当下我国政府针对雾霾的管理是以法律和政策为核心,辅之以必要的惩戒措施。在政策方面主要体现在引导和监督,提出了“谁污染谁治理”、“污染者收费制”、单双号限行、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等政策规定,这些规定也被付诸到了实际行动中,例如在我国北方的大部分城市地区都会定时出现洒水车,降低扬尘清洁空气,并且在2008年奥运会以及2015年上海APEC会议期间曾提出以建设“中国蓝”为目标的“奥运蓝”和“APEC蓝”,这体现了政府一定的治理决心。在法律方面,以《大气污染防治法》为中心,在1996年和2012年先后通过并完善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将大气污染方面的法律从宏观的明确责任、监督管理等制度的建立逐步推向了具体的标准设定,将PM10和PM2.5值的先后纳入了空气质量的检测标准体系中,并在近几年陆续出台了《汽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的细节规定。在宣传方面,近年来在媒体推出的一些公益广告的牵引下,人们逐渐接受了以绿色环保循环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可持续发展观,并且在NGO组织及社会个人的调查宣传中引发了人们对雾霾为每天的深思,正如某一报纸所言,中国的治霾过程势必是一场全民战。

3.2国外政府治理的经验

在大工业时代,英美等国家也曾出现过严重的雾霾污染问题,但这些国家并没有选择持续的忍耐,他们通过一系列的管理措施积极地应对这一问题,是工业化进程中被污染的环境得到了初步的恢复,并且在后来的国家发展战略中,将环境污染的防护治理纳入到其中。其治理经验主要有以下三点;

(1)完善且系统的立法,明确监督机构、责任对象、奖罚措施、排放标准等一整套从生产到结束过程中的法律护航。英国早在工业革命期间就制定了阿尔卡立法和公共卫生法(又称为“伦敦法”,主要针对伦敦烟雾事件而颁布),1956年颁布了专门针对大气污染的《清洁空气法》,并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美国于1955年颁布了《空气污染控制法》,1963年颁布了《清洁空气法》;日本在20世纪50年代以来颁布了《烟尘限制法》、《公害对策基本法》、《环境基本法》。我们可以发现,每一个对大气污染治理成功的国家都形成了一个合理细化的法律体系。

(2)控制工业污染,促进能源结构的转型升级。他们果断的关闭了很多依赖于燃煤燃油的工厂、发电站,或者将这些企业迁至其他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追随世界科技技术发展的浪潮,推动对新能源的研发、探测、发掘,并依靠新能源的使用实现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绿色循环经济的发展。2011年,英国能源消费结构煤炭、天然气、石油比例已经调整为:1.8:30.7:45:19.8,已初步实现对国家经济发展的绿色改造。

(3)提倡公民参与治理,实现低碳绿色生活。在治理过程中形成政府牵头、全民监督的实效防治机制,提高公民的监督积极性,并且通过诉讼等形式形成防护治理高效的保障。倡导人们绿色出行,限制私家车,控制汽车尾气排放量,形成一种良好的社会习惯。

3.3我国政府管理的缺陷

我国政府的治霾过程当然有一定的发展,但相对于以上发达国家,依然表现出了明显的缺陷和不足,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策和法律的制定不完善。

现行的治理政策和法律大多是以大气污染这样的综合治理为主,鲜有涉及到关于雾霾的具体治理方案,我国的政策王往往单一化,仅仅依靠行政手段或者经济手段,很难形成一个多管齐下的平衡状态,缺少多种手段间的协调,而且在法律的设立中存在漏洞,带有一定的滞后性,就当下而言,我国在这方面的法律政策还处于不成熟阶段。

(2)政策和法律的实施困难重重。

我国各个城市的经济发展和环境建设是不同步的,因此很难设立一个具体的治理标准,有些地方还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等因素;另一方面,政府责任的缺失导致政出多门却无法有效的推行,尤其在大气治理方面,主要依靠中央政府行政命令的力量,所设立的机构间存在权责交叉、相互推诿的现象,这直接导致了政策在起步阶段就已经开始残缺不全的状况。再有,政府相关部门监督不力,统一监管的部门和分管部门之间存在权责不清的关系状态,由于权力的分配不合理,很难调动地方监督机构的积极性,非政府部门和公众监督力量薄弱,这使得政策在实施阶段又打了折扣。

(3)治理标准和政绩体系有失偏颇。

我们很难拿出许多治理成功的例子,政府也难以下达具体量化的指标来控制和治理雾霾,而且治理标准的设定一般太过于依赖主观经验,没有经过深入的实地考察就下达一个虚化的指标,对于治理毫无意义可言。再有,传统的国民经济评价体系主要在于看GDP的成长速度,政府官员的政绩也主要依靠这一点,但是,随着世界绿色经济的迅速崛起发展下,以GDP为核心的政绩评价体系显然已经不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无法真实反映社会的发展状况,如果我国依旧坚持这种绩效体系,只会形成畸形的经济发展态势。

(4)政府没有将全社会的环保力量调动起来。

非政府组织和公民的参与度过低,而且在某些方面作秀成分严重,实际行动则寥寥无几,在很多发达国家,非政府组织在大气治理中的所贡献的力量是巨大的,庞大的组织和资金投入上均是我国现阶段无法企及的。我国公民对雾霾也只是处于一种了解状态,未接触到很清晰的宣传,虽然在监测数据方面做到了公开透明,但没有调动全体公民的参与力量,每个人的积极性也不是很高,这主要是因为政府没有让人们看到自己在治霾过程中的权利,忽略了大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4、针对政府的治霾建议

4.1政府的治霾责任

雾霾的治理具有杂糅性和多样性的特点,政府在治霾过程中应该建立一定的责任联动机制,具体有以下几点构成;

(1)建立系统化的行政监督和协助制度,完善环保法律体系。首先,一定要避免政出多头,无人负责的局面,这就要求各部门之间形成一种科学的分工和灵活的协作,在一级政策的指导下对雾霾问题进行有效管理和高效处理。立法机关应着眼于更加具体的生产生活活动中,真正做到有法可依,良序循环,有法必依;(2)依靠新常态,发展绿色GDP。根据十的“新常态”指示,要在不断地否定之否定中前进,改变经济发展的唯GDP模式,急需改变的是政府官员的政绩评价体系,可以将绿色发展指标纳入到其中,促进绿色产业经济在国民产业中的占有比例,逐步取代粗放的政绩评价模式。再有一点,政府应该加大对我国能源结构的改革,大力开发新型稳定安全的能源,减少污染源,这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国家的强力政策和企业的配合才可以完成。

4.2政府引导下的多元治理

政府应加强对民间的雾霾问题宣传工作,激励更多的民间组织团体以及个人加入到这个治霾大军中,通过政策透明度和公民监督权力下放来团结一切致力于环保的力量。在一方面,可以通过教育观念的输入来做长远的治霾准备,每个人都积极参与起来,就会形成一道坚固的抗霾战线。

4.3政府间的联防联控

联防联控主要是应对雾霾的区域不稳定性,以区域合作为主线,提出用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指导区域合作、探讨区域性规章制度、政府间协议在区域合作方法上的应用等等,这是区域间治理的关键,全国各省市政府应该尽量避免孤军奋战,通过彼此间政策行动合作来形成一张全国治霾的网络,在这之间应加强资源和资金的共享帮助,在环境问题治理上是没有你我他之分的。

5、政府管理的展望

我国的治霾工作必定是一项长期持续的艰苦战斗,纵观国际历史上的发达国家治霾经历,我们应该树立长期应战的心理准备,其中,政府管理的核心作用应该得到更充分的发挥。治霾是必须的,不论在什么时候,这个任务都必须完成,通过这政府引导对其形成有效治理,将可以为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是一个巨大的帮助。十以来,中国经济已经走向改革深水区,但是在环保这一块上面,政府做的还是远远不够的,正如新常态的指向一样,政府的管理目的就是为了国民生活质量的提高,老百姓的“获得感”提升,民生保障更加完善。雾霾问题涉及的不仅仅是国民产业问题,还切身到每个公民的生活,这对政府管理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当然也是一种很好的政府管理能力的证明,权利与责任是成正比的,权力越大,责任越大,政府应当挑起这副担子。

作者:寇冠彪 张海娟 单位: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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