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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防火应急预案

园林防火应急预案

园林防火应急预案范文第1篇

为确保全体在园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防范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减少,降低危害,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消防事故,根据上级消防部门文件与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园消防环境建设与准备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 长:朱阿卫

副组长:卢 刚 林资渊

组 员:全体教职员工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员的责任分工

组长为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各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副组长和领导组各组员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全园各班级、各部门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师生等工作。

(一)通讯组:组长:朱阿卫,成员:施良吟(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校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报险救灾)

(二)灭火组:组长:卢刚,成员:林莎莎(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园各办公室、教室、宿舍、食堂等地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抢救组:组长:林资渊,成员:梁敏捷,王昊茹(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师幼儿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组长:朱阿卫,成员:各班配班老师(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班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负责所在所管班级幼儿紧急疏散中的安全);

三、 灭火工作预案

1、发现火情,在场人员要立即引导室内人员进行有序疏散,并迅速利用室内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争取消灭于火灾初级阶段。

2、如不能及时控制、扑灭火灾,在场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如切断电源等),防止火势蔓延。

3、在场人员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领导组成员汇报,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协力救火。

4、领导组成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到达火情现场,并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

四、 师生疏散及逃生预案

1、火情发生后,按照灭火预案,管理人员及各工作人员要立即通知幼儿园领导组领导,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如发生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并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逐个区域通知人员撤离。

2、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该正确引导撤离师生奔向疏散通道,并将正确的逃生方法告知负责同志,其余人员按照既定位置,统一使用灭火器灭火,并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园林防火应急预案范文第2篇

(2019年12月)

2019年度,**林场森林防火工作经受住了持续无有效降水等恶劣天气形势和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的严峻考验,取得了年度优异成绩,实现了既定目标。全场共接到森林火情报警4起,其中我场辖区发生森林火情0起,没有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地区区位重要且敏感,备受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本年度森林防火期,各级主要领导先后多次检查我场森林防火工作。2018年12月29日,市森林公安局局长刘润泽带队检查我场森林防火工作;2019年2月4日,海淀区副区长梁爽带队检查我场森林防火工作;4月2日,北京市副市长卢彦带队检查我场森林防火工作;4月5日,海淀区委书记于军带队检查我场森林防火工作;4月23日,国务院安委会第十四考核巡查组成员周天带队考核巡查我场森林防火工作;9月18日,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于占宇带队检查我场森林防火工作;9月27日,园林绿化局副局长戴明超带队检查林场森林防火灭工作。各级领导在检查我场森林防火工作的同时,慰问了坚守在一线的专业森林消防队员、护林员和森林公安民警,对我场森林防火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具体要求。我场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抓严、抓紧、抓实森林防火工作的各个环节,森林防火各个重点时期,场领导组织召开部署会并多次带队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场属各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层层落实,齐抓共管,做到“林有人护,火有人管,责有人担”。林场与所在区(海淀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场属各分场,各分场与护林员,指挥部与消防队员,逐层签订森林防火工作责任书共150份,其中

林场与场属各单位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9份,禁放烟花爆竹责任书13份。

二、严格落实预案,加强应急处置。

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我场在重点时期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先后修订了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名单,制定了《2019年度森林防火工作重点》、《2019年度森林防火应急预案》、《2019年度森林防火扑救预案》、《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方案》《元旦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林场森林防火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关于做好“两会”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全国“两会”和“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等材料印发场属各单位,场属各单位也相应制定了本单位的森林防火各项规定和制度。层层落实森林防火岗位责任制,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压实责任体系。50名森林消防队员和101名护林员等专业队伍上岗到位,专业森林消防队伍高度戒备,严阵以待,随时做好扑火准备工作,确保在接到扑救森林火灾命令后做到指挥有力、重兵出击、迅速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扑救方针,确保组织指挥环节、灭火作战环节、火情报告环节不出现问题。

三、加强火源管控,落实看护责任。

森林防火工作重在规范有效地管控火源,在开展火源管理工作的过程中,按照国家和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工作要求,超前部署,重点防控,加强宣传,检查落实,扎实工作。在元旦春节期间,以烟花爆竹、孔明灯的安全燃放为重点,加强巡护检查,严密监视,森林消防队伍24小时备勤;进入高火险期后,林区实行戒严管理,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重点林区加大看守力度,加强巡护和火源管理力度;清明节期间,制定工作方案,掌握散坟分布情况,加大对坟头聚集区域的看护力度,另外安排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护林员队伍实施靠前驻防;重点时期、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期间,认真落实野外火源管理规定,落实看护责任,守住山头,看住路口,利用无人机加大监管和巡查力度,严厉查处违规用火人员。本年度森林防火期共发现吸烟等违章用火50余起,及时制止并进行口头教育。

四、加强宣传培训,提高防火意识。

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网络等各种媒体,开展严禁野外违规用火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用火和防火意识,自觉杜绝违规用火行为,营造出“保护绿水青山,森林防火当先”森林防火氛围。11月1日,配合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海淀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国家森林公园共同举办了丰富多彩的森林防火宣传月开幕活动。

共发放宣传单1800份,接待咨询2000人次。向游客展示并演示了灭火装备的操作应用,普及了森林火灾预防及扑救的相关知识,营造出了全民森林防火的浓厚氛围,场属9个单位在本单位参加了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为全面提高森林防火队伍的整体作战能力,12月20至21日,林场森林消防队参加了在凤凰岭举行的海淀区森林防火系统第二届扑救技能大比武,林场专业森林消防队获得团体第二名、专业组团体第二名及水上山演练团体第一名的好成绩。2月27日至3月1日林场森防办邀请了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靠前支队的消防专业人员为**林场50名专业森林消防队队员培训了扑火战术、消防演练、队列训练、体能训练等科目,讲解了专业森林消防队员各自职责和火场任务,如何适应天气变化、不同地理位置和火场,正确操作和适应各种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以及队列训练中指挥员和队员各自作用等内容,提高了队员的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综合素质得到加强。本年度场防火办指挥人员、专业森林消防队骨干参加市、区森林防火业务培训2次。5月10日,林场森防办人员和森林消防队部分队员参加了市园林绿化局在百望山森林公园举行的以“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主题的全国第十一个防灾减灾日活动,提高了队员综合素质,达到了活动目的。本年度,场森防办80条信息和照片被西林简报、政务网、普刊、森林防火网采用。

五、加强设施建设,夯实基础保障。

护林员是森林防火工作第一道防线,也是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的第一道屏障,为保证2019年度我场护林队伍稳定,护林员足额上岗做好执勤任务,预算申报提高至总额505万元,实行总包干制,由第三方负责2019年度护林员的劳务派遣工作。其中12个护林防火检查站值守人员24人、4个瞭望塔值守人员8人,护林巡查员69人,分布在七个分场单位,主要承担林场管辖范围内护林防火、林政资源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林木资源保护、林区安全维稳等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瞭望塔、检查站的值守和报告工作。目前,林场各级森林防火组织健全,森林防火指挥中心运转正常,作用发挥明显。101人的护林防火队伍负责全年工作,保证4座瞭望塔及11座检查站的正常运营,维护全场70.177公里的防火公路,割灌及清理可燃物2014亩,割打防火隔离带200万延长米,投资概算为676.89万元

。本年度,为严管野外用火,坚决把火种火源控制堵截在林区之外,对4个分场共计12个点位加设护林防火临时检查岗亭,购置强光手电60个、移动语音宣传扩音器50个,制作并悬挂防火宣传条幅66条,加设森林防火警示牌91块。防火期结束后,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对单位内部的防火设施、扑火物资、防火车辆、通讯设备等进行彻底维护、保养、维修、清点,做到工作有安排、有要求、有落实,并全力确保非防火期内辖区森林资源安全。

六、抓住重点时期,严格隐患排查。

结合本场的具体情况,在元旦、春节、全国两会、清明节、“一带一路”高峰论坛、世园会、亚洲文明对话、五一节等重点时期,严格火源管理,加强排查隐患。一是各级有关主要领导,带队检查**林场森林防火工作,给**地区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挂横幅条,安插旗帜,发放护林员袖标、发放各类宣传品;三是场主要领导带队对场属10个单位开展检查监督,开展隐患排查,对森林火灾隐患及时整改,确保万无一失;四是充分发挥森林公安队伍、护林员、瞭望塔瞭望员和检查站的作用,重点时期森林防火有关人员全部停休,森林消防队实施靠前驻防,护林员延长上岗时间,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迅速出兵,实现“打早、大小、打了”;五是是对防火道路、防火隔离带两侧的可燃物进行清理;六是森林公安民警、巡逻队每天加强巡护检查,严格火源管理,重点时期共出动巡逻队伍237支次,出动巡逻人员1062人次,巡逻225车次,巡逻历程4821公里,专职护林员上岗891人次,兼职护林员上岗450人次,专业森林消防队50人整装待命;七是加强与无人机基地合作,利用无人机对林场林区定期巡航飞行58小时,及时发现森林防火隐患;八是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坚持主要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开通应急值守系统,确保指挥系统信息通讯畅通;九是做好扑火准备工作,50名专业森林消防队和101名护林员在10月1日前全部足额上岗到位,加强训练,随时待命,对储备的扑火物资和扑火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切实保障扑救物资充足,设施设备完好;十是与友邻单位加强联防联动,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七、规范队伍建设,严格应急值守。

在开展护林员队伍建设的过程中,一是严格责任落实,每名护林员都要签订工作责任书,明确管护范围,责任落实到地块、山头、林班;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加大对护林员上岗率的督导检查力度,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在防火期内,要求全场护林员上岗前必须先进行岗前培训,上岗时必须每天佩戴定位器、袖标到所负责的责任区内进行巡护,携带工作记录本,配备灭火工具;三是加强专业学习,定期由各单位组织防火知识培训,使所有护林员都能掌握基本的防火、避险知识及灭火技能;四是严格请假制度,日常工作中,护林员有事外出必须请假,请假期间必须有人替班,防止缺岗漏人。专业森林消防队队伍建设方面,严格按照《北京市专业森林消防队建设标准》,统一达标建设和管理,建立考核机制,严格专业训练,从制度上保证队员素质优良,队伍人员稳定;坚持每天早晚两次队列、体能训练,定期组织队员集中学习林火形成原理和特点、扑救方法、避险逃生以及扑火工具使用、维护等专业知识,强化理论知识的掌握运用,提升队员的技战术水平,严格上岗考核。

八、建国70周年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园林防火应急预案范文第3篇

金桥乡森林火灾应急预案【1】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规范火灾处置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

1.2 编制依据

依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南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南昌市新建区金桥乡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1.4 基本原则

1.4.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乡党委、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村主任负责制。各村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1.4.2 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建立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为主,其他应急力量联合行动的扑火机制,把保障人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重要设施和居民点的安全防范,努力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灾害损失。

1.4.3 协调配合、快速反应。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依据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密切协作,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形成合力。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分级标准见附件)。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详见附件1)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乡森林防火工作。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乡林管站,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各村(场)根据需要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

2.2 扑火指挥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属地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乡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协调和指导。

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可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明确现场指挥人员。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3 专家组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3 预防、预警、监测、报告

3.1 预防

乡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挥部,乡办林场应加强经常性的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野外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火灾隐患的检查监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开展有计划、有防范的农田林缘可燃物烧除,大力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和开设防火隔离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防范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2 预警

3.2.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林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灾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3.2.2 预警

乡林业部门和气象部门应加强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通过预警信息平台和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森林火灾发生后,气象部门应加强火场天气的监测,提供火场天气形势预报。

3.2.3 预警响应

(一)当蓝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加强值班调度和火情监测;

(2)森林防火重点期内,未经批准不得在森林防火区内用火;

(3)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野外用火管理;

(4)乡人民政府和各村应检查扑救森林火灾的物资、装备和队伍落实情况,做好扑火应急准备。

(二)当黄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加强值班调度和检查督促,并有一名以上副指挥长在岗待命;

(2)护林员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巡查,乡村干部深入包干责任片区督查,严格控制野外用火;

(3)乡人民政府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各村检查督促,落实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措施;

(4)乡半专业扑火队进入应急状态。

(三)当橙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预警信息平台和广播、互联网等公共媒体在橙色预警信号的同时,应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

(2)森林防火重点期内,必要时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禁止炼山等野外特殊用火审批,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3)乡人民政府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各村和林区开展森林防火督查;

(4)乡半专业扑火队进入战备状态。

(四)当红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召集有关部门,分析森林火险形势,研究应对措施;

(2)乡派出所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查野外违规用火,加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3)根据需要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3.3 火情监测

利用国家卫星监测中心、省气象遥感中心提供的卫星热点监测图像及监测报告,通过远程监控、高山瞭望、地面巡护等形式,构建立体林火监测网络,密切监视火情动态。

3.4 气象服务

由气象部门对重点区域的天气形势变化进行重点监测、跟踪预报,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并根据天气趋势制定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和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条件。

3.5 信息管理

3.5.1 归口管理

森林火灾信息由各村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归口管理,严格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上报。

3.5.2 信息报告

各村应按照“有火必报”的要求,及时、准确、规范森林火灾信息。对以下森林火灾信息,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向区人民政府和市森林防火总指挥部报告,同时通报有关部门:

(1)县交界处地区的森林火灾;

(2)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的森林火灾;

(3)受害面积在2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4)威胁村庄、居民区和重要单位、设施的森林火灾;

(5)发生在部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及其他重点林区的森林火灾;

(6)超过4个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7)需要区人民政府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8)其他影响重大的森林火灾。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森林火灾发生后,当地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由各村负责指挥;初判发生较大森林火灾,由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严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4.2 响应措施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地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2.1 扑救火灾

立即就近组织村级应急扑火队、乡半专业扑火队和专业森林消防队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发阶段。必要时,请求武警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公安消防、武警其他、人民解放军、民兵、预备役等力量支援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动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现场指挥员应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学生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火工作。

4.2.2 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保障。

4.2.3 救治伤员

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4.2.4 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4.2.5 保护重要目标

当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整专业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4.2.6 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实行局部交通管制,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4.2.7 信息

通过授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等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

4.2.8 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并报现场指挥员批准后,火场看守人员方可撤离。

4.2.9 应急结束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清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4.3 乡级层面应对工作

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对工作设定Ⅲ级、Ⅱ级、Ⅰ级三个响应等级,其中Ⅲ级最低,Ⅰ级最高。

4.3.1 Ⅲ级响应

4.3.1.1 启动条件

(1)24小时内全县发生3起以上森林火灾且未扑灭的;

(2)明火延烧时间累计超过2小时未灭且扑救困难的;

(3)火灾中造成1人重伤一下且火灾尚未扑灭的。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Ⅲ级响应。

4.3.1.2 响应措施

(1)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紧急状态,立即向总指挥长、副总指挥长报告火情,加强扑火指导和火情调度,及时火灾相关信息。

(2)调动乡半专业队伍支援火灾扑灭,督促火灾发生地村领导亲赴一线指挥。

(3)根据需要督促火灾发生地做好医疗救助工作。

4.3.2 Ⅱ级响应

4.3.2.1 启动条件

(1)24小时内全县发生4起以上森林火灾且大部分未扑灭的;

(2)明火延烧时间累计达4小时后尚未扑灭的或受害森林面积达50公顷以上100公顷一下森林火灾;

(3)火灾面积较大、有继续蔓延趋势且危及重点林区或重要军事、电力、通信等设施的;

(4)火灾中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重伤以及重大财产损失的且尚未扑灭的;

(5)发生在县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Ⅱ级响应。

4.3.2.2 响应措施

(1)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坐镇指挥。

(2)由总指挥或委托副总指挥主持召开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审议宣布全乡或局部地区进入森林火灾紧急扑救期的决议,经乡政府领导同意后,紧急部署全乡扑火救灾工作。

(3)召集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的领导坐镇指挥部协同指挥,特别是协调驻军和武警、消防部对投入扑火救灾工作。

(4)指派专人前往重点地区或火场协助指挥部扑救。

(5)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的紧急通知,全乡森林防火。

(6)对延烧时火场仍未得到控制或需要跨乡支援扑救的,由总指挥或常务副总指挥率有关人员赶赴火场,协助建立乡级扑火前线指挥部,进行规范化调度和科学的组织指挥。

(7)向区委、区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报告火灾扑救情况。

(8)做好转移群众、安置人员、交通管制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准备工作。

4.3.3 Ⅰ级响应

4.3.3.1启动条件

(1)24小时内全县发生6起以上森林火灾且大部分未扑灭的;

(2)明火延烧时间累计达12小时后尚未扑灭且火势有进一步扩大危险的,或受害森林面积达 100公顷以上,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3)火灾中造成1人以上或3人以上重伤且尚未扑灭的;

(4)森林火灾严重威胁或烧毁重点林区、林区城镇、居民点以及重要军事、电力、通信等设施,已造成重大损失的;

(5)受害森林面积特大,且有继续蔓延危险,需要省、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Ⅰ级响应。

4.3.3.2 响应措施

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设立综合协调、火灾扑救、医疗救治、应急保障、信息、社会稳定等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分工见附件2)。

(1)成立乡扑火现场指挥部,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主要领导率各工作组赶赴一线协调指挥。

(2)调动本乡所有有效扑火力量参加火灾扑救工作,根据需要,请求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增加调派扑火力量予以支援。

(3)迅速转移受威胁群众,做好人员安置和伤员救治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实行交通管制,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和交通运输畅通。

(5)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治次生灾害。

(6)加强气象保障服务,积极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7)加强舆论分析,及时森林火灾信息,统一协调森林火灾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8)根据需要采取其他紧急措施。

5 后期处置

5.1 火灾调查评估

火灾发生地林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事故责任和损失情况等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区人民政府提交评估报告。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由区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评估。

5.2 工作总结

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火灾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向县人民政府上报火灾调查报告,并抄报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5.3 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南昌市森林防火重点管理乡(镇、场、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与表扬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

6 综合保障

6.1 队伍保障

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半专业扑火队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村级应急扑火队为辅,必要时可按程序调动当地公安消防、武警其他、民兵、预备役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

6.2 运输保障

增援扑火兵力及携带装备的运输以公路运输为主。森林防火专用车辆执行扑救森林火灾任务时,依法免收高速公路和收费公路通行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使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

6.3 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各级通信保障部门应保障在紧急状态下扑救森林火灾的通信畅通。气候、林业等部门及时提供天气形式分析数据、卫星林火监测云图、火场实况图片图像、电子地图及火情调度等信息,为扑火指挥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6.4 物资保障

乡、村两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根据本地森林防火任务需要,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或器材室,储备所需要的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

6.5 资金保障

乡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森林防火所需支出,根据需要,各级政府逐步建立适应的扑火准备金,主要用于扑救较大森林火灾,跨区域去火队伍调动,补充扑火物资和救治扑火受伤人员等相关经费支出。

7 附则

7.1 灾害分级标准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以上的;

7.2 以上、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7.3 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实施后,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乡(镇)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7.4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乡林业工作站负责解释。

7.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武冈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规范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扑救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实行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市人民政府设立武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市委联系农业的副书记任政委,市人民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林业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市武装部部长、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市委市政府联系农业农村工作的副调研员或副县级干部、市云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处长、市公安局政委任副指挥长;市委办副主任、市政府办副主任、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应急办、市监察局、市农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消防大队、市森林公安局、电信、移动、共青团武冈市委、国有武冈公益林场等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林业局。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长职责:

指挥长职责:负责全市森林防火指挥工作。

常务副指挥长职责:

协助指挥长指挥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协调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工作部门关系,分管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

组织指挥特殊、紧急情况下的森林防火前线指挥部工作;

负责全市各级森林扑火应急队伍和预备队伍建设;

分管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副指挥长职责:协助指挥长领导、督促、检查全市森林防火指挥工作。

2.2.2 办公室职责

①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②督促检查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协调各部门森林防火工作。对指挥部各项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工作情况。

③加强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工作,及时准确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全市火情信息,准确无误地传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项调度信息。

④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委托,森林防火、森林扑火紧急通知,并直接组织、指挥扑火工作。

⑤负责森林防火器材机具管理。

⑥负责森林防火专业队的培训管理。

⑦组织全市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考核和森林防火会议。

⑧调查重要火灾扑救情况,总结通报防火、扑火工作经验。

⑨整理保管全市森林防火档案。

⑩负责全市村级护林员的指导培训。

2.2.3 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林业局:归口组织、管理、指导全市森林防火工作。

市人民武装部:负责会同林业部门搞好民兵应急分队的建设、训练工作,根据森林火灾、扑火工作的需要,协同地方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独立行使指挥权。

市人民检察院:主动提前介入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对侦查终结需要起诉的案件,要优先安排,快速提起公诉,并督促法院快审快判。

市人民法院: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优先审理,快审快判,并做好判决的执行工作。

市云山森林公园管理处:组织、指导云山森林公园的森林防火工作。

市发改局:负责指导全市森林防火规划制定,协调安排应对森林火灾的基本项目建设,并监督执行。

市财政局:根据森林防火形势和有关财政政策,负责将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扑救重大森林火灾储备金,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森林防火资金的监督管理。按照市政府领导的批示,及时安排、调拨扑火资金,保证森林防火救灾需要。

市公安局:组织调派公安民警参加森林火灾扑救;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工作;按照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示,组织实施火场交通管制。

市民政局:负责并指导重特大森林火灾灾民的生活救济工作;对扑救森林火灾牺牲、致残的人员,按照职责权限承办追认烈士的申请、审批和伤残等级评定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落实有关森林防火专用车辆的优惠政策;在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交通运输工具,保障扑火救灾运输畅通,做好高速公路边缘的火源管理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做好灾区的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设在林区或林区毗邻的牧场、园艺场的森林防火工作;协调指导加强林区农村生产用火和管理;当牧场、园艺场发生森林火灾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并负责组织灾后生产自救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知识纳入全市中小学校的教育计划,使森林防火宣传在学校制度化,当森林火灾直接威胁中小学校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依法加强对本预案执行情况的行政监察,督促同级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并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指导建立健全森林火灾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市气象局:做好森林火险天气监测预警预报,特别是高火险天气预警预报工作。发生重特大火灾时,负责及时提供火场气象预报和相关气象服务。

市广播电视局:组织、指导电台、电视台开展森林防火报导,及时播报森林火险天气等级预报和森林防火预警预报;组织播报森林防火公益广告;负责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和火灾案例宣传报道把关工作。

市森林公安局:指导、监督林业经营单位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参与森林火灾扑救,侦破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市消防大队:组织指挥消防官兵参加当地森林扑火救灾,当森林火灾直接威胁重要设施、居民住房时,及时启动城市消防应急预案,与森林扑火救灾联动。

团市委:积极宣传森林防火,动员、号召青年团员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和抢险救灾,协助各地建立义务兼职扑火队伍。

市移动、电信部门:负责调配森林防火无线电通讯频率,配合森林扑火现场指挥部建立火场应急无线通讯系统;协调排除防火无线电通讯干扰,保障森林火灾扑救指挥现场的无线电畅通。

国有武冈公益林场:切实做好本单位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及时整改火灾隐患,负责本单位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3. 应急响应

3.1 响应级别

根据森林火灾的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森林火灾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3.1.1 Ⅰ级森林火灾

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为Ⅰ级森林火灾:

①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②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

③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

④24小时未扑灭的。

⑤发生在市际行政边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

3.1.2 Ⅱ级森林火灾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森林火灾:

①受害森林面积在50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的;

②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③与相邻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

④威胁云山国家森林公园的;

⑤市内林区发生危害较大的、12小时未扑灭的。

3.1.3 Ⅲ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不足50公顷的、6小时未扑灭的。

3.1.4 Ⅳ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的、2小时未扑灭的。

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2 分级响应、分级处置

3.2.1 Ⅰ级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主持召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会议,会商火情,部署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长带领现场督导组、技术咨询组赴火灾现场设立市扑火前线指挥部,协调指挥扑救火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每1小时向市人民政府和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一次情况。根据火灾发展态势,及时请求上级支援。

3.2.2 Ⅱ级森林火灾:启动应急预案,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坐镇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调度指挥,成员单位领导和专家组有关成员在3小时内到达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会商火情,组建火灾现场督导组、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和技术咨询组等专门工作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带领现场督导组深入火灾现场一线,检查监督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或人民政府对扑救火灾指示精神的有关情况;在火灾现场协调设立市扑火前线指挥部,拟订扑救方案,调动扑火力量,下达扑救任务;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协调解决扑救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市林业局、市武装部、市消防大队、市武警中队、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市移动公司、市广电局、市电信局等部门联合组成综合调度组,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动态、火灾现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落实扑火力量、通信联系、火灾现场监测及部门间配合等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组成后勤保障组,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协调维持灾区社会治安秩序;协调伤员救治、灾民安全转移、救援物资筹措等后勤保障工作,同时组织力量开展火灾案件侦破。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扑火进展情况、火场地形和森林资源情况、火灾现场气象趋势等,对火灾现场态势及火情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判断、评估,为扑火战略和阶段性扑火战术提供技术咨询。

3.2.3 Ⅲ级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地先行启动应急预案,根据火灾发生地的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相应启动应急预案,在火灾现场设立市扑火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3.2.4 IV级森林火灾,由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3.3 火情报告

森林火灾信息报告实行分级报告和有火必报制度。

建立统一的森林火灾报警系统,任何公民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应通过电话等形式向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警。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警电话:0739-4243760。

对卫星监测的林火热点,各乡镇、办事处、国有林场必须在接到核查通知后1小时内将核查结果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必须在接到核查通知后1.2小时内将核查结果在防火网上反馈并报告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森林防火期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每天向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森林火情。

一般火情,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林火日报、林火月报的规定进行统计,上报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出现下列森林火灾之一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核准情况报告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①市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②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③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④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⑤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⑥云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森林火灾;

⑦网络、电视等公众媒体已播发的森林火灾;

⑧需要邵阳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3.4 扑火指挥

3.4.1 扑火前线指挥部

市,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后,有关领导和人员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并根据扑火工作需要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主要职责是:

①组织火灾现场侦察,掌握火场及周围的具体情况(包括燃烧面积、森林可燃物类型,火灾现场地形、地势、风向、风速、气温、火势蔓延速度;火灾现场周围的居民、设施以及影响火灾扑救的有关条件);

②制定扑火作战计划(包括扑救森林火灾措施);

③计算所需扑救力量和具体,合理划分扑火战区,进行具体分工,组织指挥扑火战斗;

④掌握扑火进程,并根据火灾现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扑火力量;

⑤做好火灾现场后勤物资保障的分配和落实,确保扑火的基本需要;

⑥做好火灾现场扑救人员的安全避险工作,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⑦向本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随时报告火灾现场情况,及时传达、落实上级的命令、指示;

⑧火灾扑灭后,组织力量清除残火,并派人看守火灾现场,严防死灰复燃。

3.4.2 指挥原则

①逐级指挥原则。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下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执行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命令。为避免指挥混乱,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无特殊情况不越级下达命令。

②统一指挥原则。扑火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构,所有参加扑火救灾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③分区指挥原则:在火灾现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灾现场划分若干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战区指挥部负责本战区扑火的组织指挥工作。

④独立指挥原则:根据具有规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执行森林扑火任务时,市武装部、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可单独设立指挥部,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组织指挥工作。

3.4.3 扑救原则

①在扑火过程中,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重要设施和居民房屋的安全放在首位。

②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③在扑火战术上,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尽量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④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武装部、武警中队、消防大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当地干部职工、群众等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因地制宜,统一组织指挥。

⑤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严格实行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⑥禁止动员老、幼、病、残、孕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3.4.4 应急基本措施

①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抢救受伤人员和将被困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并组织对受伤者进行救治。

②采取开辟防火隔离带等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③对局部地区实施交通管制,切实维护火灾地区社会治安秩序。

④若需征用社会物资、设备、交通工具时,一般情况下先报批后实施,紧急情况下可先实施后报告。

⑤若需实施飞机灭火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由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按《湖南省航空护林飞机申请和使用管理规范》(湘森指办[20xx]39号)规定,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向省防火办提出申请。

3.4.5 扩大应急和应急联动

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中,启动高级别预案时,低级别预案同时启动。应急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当森林火灾跨本市行政区域时,在市有关部门的统一协调下,由市人民政府与相关县人民政府联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4.6 信息

森林火灾信息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森林火灾信息工作。

3.4.7 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力量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安排足够人员看守现场6小时以上。经扑火前线指挥部全面验收,确认火灾已彻底扑灭后,撤出看守人员,由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宣布应急行动结束,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4. 火案查处

①2公顷以内的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由乡镇、街道办事处林业站组织力量,深入火场,查处火因及损失情况,对肇事者和责任者作出处理,写出材料存档。

②一般森林火灾,由森林公安负责调查处理。

③重特大森林火灾由市级以上林业、公安主管机关,成立火灾案件查处小组,进行调查处理。

5. 善后工作

5.1 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

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组织制订人员救助、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森林火灾引起的矛盾和纠纷。组织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恢复、重建。对火烧迹地,做好植树造林规划并限期完成。对火灾损害的设施,及时组织修复,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5.2 火灾损失财产处理

因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被征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完好无损的,应及时返还;已造成损害尚能修复的,负责修复或补偿修复款;无法修复的,按重置价补偿;造成其他物资消耗的,按实际消耗补偿。

5.3 扑火费用支付

干部、职工(含合同工和临时工,下同)参加扑火期间的工资、旅差费、生活补助费,由其所在单位支付;非干部、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误工补助、生活补助及其他费用,按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由发生火灾的单位支付;参加扑救外单位森林火灾的专业、半专业消防队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器材、装备等费用,按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由发生火灾的单位支付。上述应由发生火灾的单位支付而其确实无力支付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支付。

5.4 分析评估

森林火灾扑灭后,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起火时间、地点、原因、扑火物资消耗、因灾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造成的人员伤亡以及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及时进行总结,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制定和落实改进措施,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人民政府和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送有关重、特大森林火灾调查报告。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保障

①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长和办公室工作人员在防火期应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②森林防火期间,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村干部和村级护林员三级防火电话全日开通,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③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要动用一切通信工具,完善火场应急通讯系统的建设,前线指挥部与火场应随时保持联系,市防火办和上级防火办与火灾现场直接保持联络。

④各单位防火组织在重点火险期实行24小时值班。

⑤瞭望台值班人员,要24小时坚守岗位准确瞭望观察,发现火情及时报告。

⑥景区、重点林区和国有林场除坚持24小时值班外,要组织防火人员、护林员进行巡查和火情监测,对重点部位和火灾多发区设点设卡派专人严防死守,禁止火源进山。

6.2 队伍保障

应急力量通过组建专业扑火队、市消防大队、民兵应急分队、义务扑火队与动员组织村民参与相结合的办法组织。

①市林业局成立一支30人的专业扑火队伍、市武装部成立一支3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伍,负责市内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扑救和支援,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调动。

②全市17个乡镇、四个街道办事处成立以本单位干部职工、林业站人员、护林员和民兵为主的应急义务扑火队,每队30人。全市483个行政村分别组建20人的义务应急扑火队,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火灾扑救和应急,由当地行政领导指挥。

③国有公益林场、银林公司各建立一支30人的应急扑火队伍,负责本场内的火灾扑救和毗邻乡镇的火灾救援,由场长指挥,并接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挥调动。

④配备好服装、火鞭、柴刀、水壶、毛巾、胶鞋、电筒和风力灭火机,各应急队应配备打火鞭、柴刀、水壶、毛巾、胶鞋和电筒等工具,开展好扑火知识的培训。

6.3 医疗卫生保障

市人民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储备必要药品、医疗器械,加强特殊医院、病房建设,确定参与森林火灾应急医疗卫生人员名单,制订医疗卫生队伍和物资调度等方案。

6.4 物资保障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利用现有森林火灾应急物资、设备、设施的基础上,根据需要,要逐步配备和更新本部门森林火灾应急物资设备、装备。

6.5 经费保障

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机构工作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部门保障。

6.6技术保障

市气象局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卫星遥感监测、人工增雨等技术保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森林防火信息库,汇集森林防火信息,确保森林防火救灾决策的科学性。

6.7 监督管理

6.7.1 预案演练

市人民政府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举行一次预案演练。

6.7.2 宣传与培训

市防火办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应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森林火灾预防和应对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增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和提高支持、参与森林扑火的自觉性。

6.7.3 奖励与责任

对在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救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森林火灾信息或者因失职、渎职行为造成火灾损失的,将依据《武冈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武办发〔20xx〕9号)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7.4 监督检查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林业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对本预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7. 附 则

7.1 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市林业局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提请市人民政府修订完善本预案。

园林防火应急预案范文第4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一天”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应急管理局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我局体制机制调整运行的关键之年,今年以来,全局上下以来陕考察讲话精神为指导,严格落实中省市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强化体制机制建设,深化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各项工作推进,圆满的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和既定目标。

一、安全生产指标情况

近五年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运行良好,事故起数总体呈现下降趋势:2016年发生事故10起、死亡5人;2017年发生事故5起、死亡6人;2018年发生事故1起、死亡3人;2019年实现零伤亡零事故;2020年发生事故3起、受伤8人、死亡3人。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安全生产工作。

1.危险化学品领域。一是开展行业整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以专项检查、督查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的行动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化企业进行摸底、建档立帐。二是汲取事故教训,开展园区专项整治行动。园区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业务精干,分五个小组对园区36家危化企业开展为期一个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并从企业现状、行业类别、风险等级方面对企业进行重新排序汇总,按照固有风险和管理水平分成ABCD四级,实行分级差异化管理。借助省厅派驻的两位危化专家和聘请的16名专家组成顾问团,对园区36家企业进行安全“会诊”,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三是强化安全监管,开展三年攻坚行动。成立了我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制定了《蒲城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任务和措施清单》并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危化行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围绕任务清单迅速开展工作。四是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邀请专家对高新区管委会、园区所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聘请有多年行政执法经验的原市局执法支队办公室主任张领丰高级讲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从安全“三同时”手续和企业内部的员工教育培训两方面进行专题培训。五是强化问题整改,力争园区风险降级。针对省安委会风险评估园区的13项问题,制定了园区安全风险评估整改提升总体方案,优化工作措施,逐条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市局和省厅审批,2020年底前力争将园区风险等级由A级(高风险)降为C级(一般风险)。

2.烟花爆竹领域。一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在常态疫情防控下,突出“复工复产”“高温停产”等重要时段、扎实开展烟花爆竹“集中执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药物生产线专项整治”“旺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安全活动;10月20日至21日,县应急局由5名局领导带队,抽调局机关、花炮大队、打非大队工作人员20余人,对全县27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安全大检查。二是强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开展了药线、生产机械事故和消防警示教育活动7次,组织复工前企业负责人安全公开承诺和安全提醒谈话,春秋两季分批次对复工复产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工作上呈现由被动到主动履责的转变。三是狠抓企业本质安全。持续实行ABCD分级分类管理,在复产验收、安全监管、机械化改造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管理,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四是积极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主、适当补偿”原则,对落后产能引导退出。自2018年以来,完成引导退出12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截止目前,7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已签订退出协议。同时,积极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走集团化模式,目前已组建产值5000万以上集团化公司3家。

3.煤矿领域。一是高质量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成立了5个由县级领导任组长的整治工作小组,按照“一矿一组”原则,包矿进行指导,强化集中整治工作推进。积极推动煤矿非法外包队伍清理整治、防治水、“五假五超”、马拉松式技改、煤矿防灭火整治等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煤矿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召开“五职矿长”培训会,将“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与集中整治工作有机结合,组织集中培训三次,参训人数累计90余人次。成立了由县应急局、公安局组成的驻矿盯守组,派驻县煤矿进行全天24小时实时盯守,严防违法违规生产,确保矿井停实停死。二是深刻汲取韩城燎原煤矿事故教训。结合开展的“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工作,联合渭南煤监分局及专家组,对辖区煤矿集中开展了一次排查。事故后重新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先后对郑家、马村和金联3处煤矿进行了复工复产验收。7月10日在郑家煤矿召开了全县煤矿安全警示教育会,用事故案例警示人、用政策活动教育人,确保全员全岗位受到警示。三是全面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了《蒲城县地方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落实方案》,成立了以应急局、煤炭事务中心、公安局、自然资源局、涉煤镇政府有关领导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围绕重点工作、问题隐患、制度措施建立了“三个清单”,并做到动态管理、定期更新。四是多措并举,强化安全监管。修订完善我县《驻矿安监员管理制度》,优化安监员驻矿制度。实行分级包联盯守,形成多级监管网格,全方位实施安全监管。五是积极推动落后产能淘汰退出。按照国家关于煤炭钢铁脱困意见。五年以来利用国家奖补政策,深入推进落后产能退出工作,累计引导退出煤矿企业7家,实现了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要求。

4.工矿商贸领域。一是统筹开展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和防疫工作。指导企业统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前的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督促企业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持续强化工矿商贸企业危险作业管控工作。集中组织执法中队对非煤矿山、电子灰窑等企业存在的各类危险作业进行全面排查。对全县工矿商贸行业75家企业按照工贸八大行业标准进行细化分类,并制作了风险管控分布图。按照“集中执法”活动排查内容先后对50家工贸企业进行全覆盖排查,排查发现问题隐患161项,立案查处11起。三是积极推广凤凰建材公司本质安全管理经验。在全县工矿商贸企业中确定了4家重点企业,学习凤凰建材公司本质安全管理经验创建示范企业,充分发挥示范企业的领头雁作用。四是深刻吸取“8?13”中防防水火灾事故教训,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制定了《蒲城县工贸企业粉尘涉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邀请省专家库3名工贸安全专家对我县涉尘企业开展了2次粉尘涉爆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活动,共排查出各类事故隐患408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企业果断采取断电措施。五是强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培训教育工作。在全县规模以上工矿商贸企业开展风险辨识,建立一图两清单,加大对风险点、危险源的管控,提升工矿商贸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邀请培训机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核,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1.防汛抗旱工作。一是加强隐患险情排查工作。重点对全县河道、水库、淤地坝、水电站、山洪沟、排碱渠、水源地等重点部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了第一时间发现险情、第一时间消除隐患。7、8月间多次组织应急、自然资源、住建、城管执法、交管等部门对城区路段进行安全排查,对积水严重路段采取了强排措施。防汛期间,全县共撤离群众205户295人。二是强化抢险救援队伍建设。组建由县应急管理局救援大队、县消防大队等8支应急救援队伍和镇办兼职抢险队共计500余人,并于8月份举行了水旱灾害防御队伍誓师大会暨2020年水灾害防御抢险演练和孙镇尧堡村防汛暨地质灾害演练。三是及时气象预警预报、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在气象预警预报方面,应急管理局、水务局等单位联合县气象局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汛期每天天气情况。同时,与移动、联通、公司建立了短信平台服务,出现连阴雨天气,立即进行阴雨天气的预报预警,密切注视雨情水情的发展变化,重点时段做到有险报险,无险报平安,保证汛情传递及时通畅。在值班值守方面,建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应急、水务的副县长和各镇书记镇长、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带班,全员参与值守的防汛值班制度。四是做好物资储备,提高应急能力。防汛物资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储备、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防汛物资储备。今年以来,全县陆续补充落实了一批雨衣、雨鞋、铅丝、木桩等防汛物资。

2.抗震救灾工作。一是加强地震监测预报。按照国家地震监测条例要求,完善了“三网一员”工作内容和制度,明确各镇(办)“三网一员”职责,重点强化县级骨干点的管理工作,定期对各个骨干点进行检查指导。完善了震情会商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震情会商会,强化落实异常工作与会商研判,尽可能捕捉各种可能发生的地震前期信息,做到重大异常及时上报。持续加强辖区内地震监测设施及观测环境保护工作,定期检查县域内台站设施是否完好,安排专人负责后台信息维护,确保了震情信息上情下达,下情上传,报送渠道有序畅通。二是加强震情应急处置培训。定期对干部职工进行震情应急处理流程专项培训,制定了震情应急处理程序及节假日震情应急值班制度,确保震情应急责任落实到人,保障震情能够第一时间上报。三是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将抗震设防监管纳入蒲城县基本建设程序,对县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质量进行严格管理。今年全县9家建设单位已办理了抗震设防备案手续,备案率达100%。尤其加强了地震安全民居工程建设,今年累计指导农村民居建设和加固住房630余次,提升了农村地震综合防御能力。四是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开展了形势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科技之春”“5?12”“7?28”等重要节日,通过传材料深入开展抗震防震科普宣教工作,悬挂横幅30条,展板40块,接受现场咨询2000余次。并向全县61个防震减灾成员单位、企事业单位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应急与自救》《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1万余册。

3.森林防灭火。一是完善防灭火组织机构。制定下发了《关于调整蒲城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的通知》,明确了指挥机构和森防指成员单位的防灭火职责,确保森防工作有序开展。二是修订完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为适应机构改革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需要,安排专人对《蒲城县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预案》和《蒲城县森林草原防火现场处置方案》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三是扎实开展防灭火宣传教育。通过蒲城县融媒体中心播放《蒲城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戒严令》和《致广大人民群众一封信》等宣传片,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防火救火安全意识。四是强化防灭火督查工作。县应急局(森防办)在春季火灾高发期、清明期间、“五一”期间和“两会”期间成立督察组对各镇(办)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落到实处。对个别镇存在落实不到位问题,当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五是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根据涉林区具体情况制定了野外火源排查方案,利用刷写标语、车辆巡回宣传等形式,开展森林防火、野外火源治理宣传教育活动,做到重点区域重点宣传;严格管理涉林区域的农户严禁随意用火,进一步加强涉林区域的农事用火管控,在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对入山路口、坟头地块、景区景点、林区工地等重点区域,设置明显禁止用火标志;对进山人员、野外作业人员与涉林农户进行严格检查,做到“看住人、封住山、管住火”;严格执行24小时昼夜值班、领导带班、车辆待命、防火通讯等各项防火制度,保证信息、政令通畅。

(三)应急救援保障工作。一是修订完善了各类应急处置预案。修订完善了《蒲城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蒲城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预案》和《蒲城县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预案》,并对《蒲城县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进行审查。二是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年初,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全县卡点疫情紧急处置和常态化防控工作,并定期将疫情防控情况进行上报。三是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2019年在应急系统内选拔60名年轻干部,在全市率先组建了县应急救援队伍,有力增强了全县应急救援能力。目前,应急救援国家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兼职队(县应急救援队)和社会力量救援队伍(清洁能源消防队)三支力量初步形成。四是组织举办了“蒲城县2020年危险化学品事故综合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有效的检验了蒲城县应急救援队伍应对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的综合指挥、快速反应、应急处置、协调作战能力,达到了检验预案、锻炼队伍、完善机制、科普宣传和练指挥、练协同的目的。

2020年,我县出现2次洪涝、1次风雹灾害过程。灾情发生后,县应急局积极发挥统筹协调指导作用,反应迅速,措施得力,及时高效有序应对了风雹和洪涝灾害。

(四)党建工作。一是规范组织设置,夯实党建基础。制定了《中共蒲城县应急管理局委员关于调整机关党组织设置及做好选举工作的通知》,机关成立了两个党支部,确保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制定了《中共蒲城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蒲城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以县委第三巡察组检查党建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了党委各项工作制度,为开展好党员的组织生活提供基础保障。二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按年初计划逐项落实,加强了对党员的日常教育与管理。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以专题教育为载体,深入开展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来陕视察工作重要讲话的学习。落实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经常化。强化廉政风险点及风险点防控措施,建立了完整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今年来党内警告处分1人。三是加强党员管理,提高党性修养。健全完善推优制、测评制、培养考察制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保发展党员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今年来预备党员转正1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4人。四是开展强党性实践活动,增强党员责任感、使命感。成功举办的“蒲城县2020年危险化学品事故综合应急演练”活动,深化推动了了党建“留心护根”工程。积极响应社区“街镇吹哨、部门报到”号召,协助社区完成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信息登记、录入等工作,目前应急系统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71名。

三、2021年工作要点

(一)安全生产工作。危险化学品领域:强化“两重点一重大”风险管控,开展精细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组织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坚决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强化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监管。扎实开展“反三违”专项整治,做好动火、进入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煤矿领域:重点查处“五假五超”、“三瞒三不”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机械化、智能化建设力度。烟花爆竹领域:严厉打击“三超一改”、非法分包转包、冒牌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做好烟花爆竹企业的关闭退出工作,按照自愿组合原则通过兼并重组、走集团化模式等形式,组建企业集团公司。工矿商贸领域:重点查处有限空间、金属冶炼、涉氨制冷问题隐患突出、整改责任未落实的企业违法行为;持续开展有限空间风险辨识、作业审批制度不落实及粉尘防爆等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

(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防汛抗旱:加强防汛专业人员的配备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强化暴雨监测预报预警,落实防汛抗洪责任,确保洛河、城镇等防汛安全,做好洪水等突发灾害的应急抢险救援。抗震救灾:扎实推进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进一步抓好“三网一员”队伍建设工作,加强抗震设防监管,真正把抗震设防要求审核确认、监督管理依法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达到抗震设防要求。森林防灭火:严控野外生活用火,严管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严厉打击各种野外用火违法活动,真正把火灾防治关口前移,消灭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三)应急救援保障工作。积极推进全县应急救援大平台建设工作,做好平台的购建、选址、建设等各项工作。加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纵深发展,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大跨越。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开展经常性的应急演练工作,打造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而必胜的强有力的保障队伍。

(四)党建领域。加强党组织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按照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要求,对全体党员强化素质教育,提高党员综合素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党员反腐教育力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廉洁执法,严格执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开展各类党员实践活动,不断强化党员党性,增强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展现应急管理系统党员干部能谋善干的良好形象。

园林防火应急预案范文第5篇

2020年,我校在县教育局、梅林教办等各级各部门的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原则,通过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通过齐抓共管,营造全校教职员工关心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的局面。一年来,学校没有发生一起不稳定事件,没发生一起群体性事故,没有发生一起重特大治安案件,为全体师生创造了一个比较稳定、安全、有序的环境,营造了“安居乐教”的良好氛围,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从而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现我就 2020年学校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制度保证、措施到位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学校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由学校校长叶小辉直接抓,分管副校长刘春雷具体抓,学校办公室、政教处具体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成立梅林中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1、建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由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负责,将安全保卫工作列入各有关处室的目标考核内容,并进行严格考核,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签订责任书。学校与各室和班主任、全体教师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学校还与学生家长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明确了家长应做的工作和应负的责任。将安全教育工作作为对教职员工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3、不断完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安全保卫工作形势的发展,不断完善充实。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管理、门卫值班、巡逻值班、防火防灾、食品卫生管理、防火安全管理、体育器材检查、健康体检等规章制度。严禁私自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严禁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严禁组织学生从事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危险性工作,严禁教师个人利用假期(日)私自带学生外出,在校外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要坚持就近、徒步原则。对涉及学校安全保卫的各项工作,都要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4、建立学校安全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学校建立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制定了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例如:防震减灾应急预案,消防逃生应急预案,校园防欺凌应急预案,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校园卫生工作应急预案、学校防范恐怖袭击应急预案、梅林中学针对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梅林中学师生非正常死亡应急预案等。

二、齐抓共管、群防群治

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的密切配合。我们积极与街道公安、卫生、综合治理等部门通力合作,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学校组织开展一系列道德、法制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例如:在3月联系梅林医院进行防疾病(流感)知识展览和讲座,提高学生的防病意识;在5月联系梅林街道组织了防震减灾逃生演练,提高学生的应变能力;在6月联系县红十字会进行校园“应急自救,你我同行”讲座,提高学生的应急自救意识;在9月安排梅林派出所领导到学校进行法制、安全教育讲座,提高学生的法制、安全意识;在11月联系梅林街道和西店消防中队,组织学校进行消防逃生演练和消防安全讲座,提高学生的消防意识;在 12月召开了家长委员会会议,商讨家校共建,联合教育活动等等

三、加强教育,促进自护

要确保安全,根本在于提高安全意识、自我防范和自护自救能力,抓好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基础。我们以安全教育周为重点,经常性地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特别是抓好交通、大型活动等的安全教育。

1、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周工作。学校安全教育周以"校园安全"为主题,在安全教育周期间,学校组织学习安全教育工作文件,对校内易发事故类型、重点部位保护、工作薄弱环节、各类人员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等方面,开展深入全面的大检查,消除隐患,有针对地扎实地开展教育和防范工作。

2、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利用班会、团队活动、活动课、人防课、学科渗透等途径,通过讲解、演示和训练,对学生开展安全预防教育,使学生接受比较系统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病、防体育运动伤害、防火、防盗、防震、防骗、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还利用学校广播、黑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宣传工具及举行主题班会、讲座、安全征文与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学校积极推行一周安全提醒,学校利用周前会议和周一升旗活动,小结上周安全工作,强调安全事项。通过《加强节假日对子女监护告家长书》、《暑假告家长书》、《寒假告家长书》的公开信,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通过教育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3、提倡学生步行上下学,并建议由家长亲自接送。对学生骑车上学情况进行清查,严禁学生骑“三无”(无刹车、无铃、无牌照)自行车上学,切实做好骑车安全工作到位。

四、加强检查,及时整改

开展常规检查。每学期开学以后,学校把安全教育工作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例如:学期开始和结束,学校对校舍、课桌椅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复查;学期中积极配合县卫生单位对学校食堂、饮水卫生进行检查,确保食品、饮水安全;初夏到秋末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和告家长书签名检查,确保落实到位争取不遗漏每一户人家;秋冬干燥季节,学校对用电、用火进行安全排查;特别是今年3月份开始陆续发现校园的铁制护栏存在锈蚀、松动、开裂断开的安全隐患以及外墙装饰块存在脱落掉下的安全隐患,及时召开学校安全紧急会议,拟好材料上报教育局,并做好安全警示防范工作,利用暑假赶紧修护好,确保全校师生的安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的打算

虽然我们在安全保卫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使得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得到了加强,但是安全保卫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形势仍然比较严峻。

1、社会育人环境存在不利于师生安全的因素。近几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有关职能部门的集中综合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有明显的好转。但是,社会上的不安定因素和不良文化对师生安全的影响还比较大,试图干扰学校及学生的社会恶势力和人员还存在,社会上的黄、赌、毒、非法出版的图书、音像及网吧和游戏室对学生的影响还非常大,学校周边的饮食摊和食品店还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2、学校安全工作的难度不断增大。学生中独生子女和离异家庭子女越来越多,独生子女在家庭中往往受保护较多,而缺乏生活经验;离异家庭子女往往性格怪异,有过激行为。前者多数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低,后者多数易冲动、走极端,自暴自弃,大大增加了学校安全工作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