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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交易盈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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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交易盈利模式

量化交易盈利模式范文第1篇

关键词:SNS 盈利模式 人人网

一、引言

SNS(社交网络服务)是伴随Web2.0出现的互联网应用服务,基于该服务,用户可通过即时通讯、视频通话、电子邮件、博客等达到商务、交友等目的。社交网站进入中国时间不长,但发展迅速。截至2011年12月底,我国拥有社交网站用户2.44亿,占网民的47.6%。QQ空间、人人网及开心网是国内SNS网站的典型代表。

二、国内SNS网站主要盈利模式及比较

目前国内SNS网站的盈利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广告模式:主要有普通广告、定向广告和植入式广告。普通广告主要指网站首页、页面上方与两侧的条幅状动态广告。这类广告单调,点击率低,广告效果不明显。定向广告指通过网络追踪技术搜集整理用户信息,然后利用网络配送技术向不同用户发送不同的广告。通过对用户注册资料和浏览习惯的分析,有针对性地推荐广告是开心网、世纪佳缘等社交网站的重要手段。相比普通广告,定向广告更有针对性,营销效果更好。植入式广告指在影视剧情、游戏中插入商家的产品以达到潜移默化的宣传效果:而且将品牌融入娱乐,较易取得消费者认同。以开心网为例:争车位时有各种车型广告,装修房子时有联想.....不过,这种广告缺乏量化的统计方式,实际收效也没有量化的评测指标。

增值服务。SNS的基本服务免费,要获得高级服务就需交费。QQ空间是该模式成功的典型。除免费应用外,腾讯针提供虚拟货币Q币,通过与实体货币的兑换用户付费获得更好的游戏体验。腾讯2012年第三季度的社区及开放平台增值服务收入达23.981亿元,占总营收的20.7%。随着个性化需求越来越多样化,增值服务将继续在SNS网站营收中发挥重要作用。

游戏及APP分成。网络游戏和游戏应用中的虚拟商品成为国内SNS网站利润来源之一。开心网借用小游戏实现迅速发展,而QQ空间及人人网的“开心农场”把用户流量导入游戏,吸引了众多用户,也获得了不少收入。但“偷菜”游戏的退潮说明网络游戏只能吸引短暂注意力,真正的还需要应用社会关系。另外,SNS网站通过为网页游戏提供平台盈利。SNS网站最早自己开发各种应用和组件,在虚拟道具销售中以网站增值服务币结算,例如开心网的开心币。现在它们多允许第三方在自己网站上搭建APP应用程序,与其分成获益。

电子商务。SNS的电子商务模式是通过建立网络购物平台等利用社交网站销售产品。该模式已有不少实践:人人网推出人人爱购平台;开心网引入特价机票查询、电影票、团购等。然而人人的团购业务连续亏损、开心网放弃自建团购业务表明短期内社交网络的电商之路迎来低谷。究其原因,社交网站与电商网站的属性有本质差异,人们上SNS的动机是与他人建立联系并分享生活乐趣,而非购物。

三、案例:人人网

通过提供日志、相册、音乐等资源分享,人人网提供了一个巨大互动交流平台。人人网的主要营收来自广告和互联网增值服务,增值服务主要是网络游戏收入、VIP用户使用费、虚拟物品交易费等。2012年第3季度,人人网在线广告业务收入1700万美元,在线游戏收入2420万美元,分别占总体营收的33.7%、48%。2010年团购网站糯米网的推出是人人网进行电子商务的有益尝试,它还在不断探索SNS新的盈利模式

“SoLoMo”由约翰·杜尔首次提出,人人网也在不断探索这一模式。人人网本身是Social,在移动设备上是Mobile,人人报到是Local。人人报到融合用户的真实社交关系,报到不只是地理位置标注,而是在手机客户端增加了状态、拍照添加位置等功能,将位置服务与社交结合。去年,人人网在客户端的位置功能中加入糯米网的优惠活动信息,探索SNS和LBS结合的新盈利模式,将SoLoMo模式明确定位为:报到点名,身边团购,就近优惠和浪漫邂逅。去年,人人网收购了视频分享网站56网,探索社交+视频联合的模式。今年5月,两网站账号互通,标志着人人网正式启动视频社交化战略。人人网和56网的整合体现了视频和社交存在巨大互补性,而这种双赢的合作也引发了后来者的效仿,视频社交化俨然成了互联网的新趋势。

虽然人人网的营收主要来自广告和增值服务,但其SoLoMo模式及与视频网站的结合都是对新模式的有效探索。传统的以广告、游戏以及增值服务盈利的模式已不能维持国内SNS网站的长久发展,以人人网为代表的国内SNS网站要结合移动电子商务等新趋势探索适合自己的盈利模式,才能突破现有瓶颈,实现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车莎莎.基于人人网平台的新型广告营销模式探究,营销策略,2011(6)

[2]李晶.社交网站的发展现状及赢利模式探讨,商业时代,2010(19)

量化交易盈利模式范文第2篇

国际移动金融发展的两种模式

自1998年捷克Expandia银行推出手机银行以来,伴随着手机的普及和资费降低,手机银行以其方便、快捷、低成本的特性在全球快速发展。就其发展路径来说,主要有两种模式。

一是手机银行作为传统金融的补充。主要受惠于政府或社会组织的推进,为传统银行网点难以覆盖的人群提供便捷金融服务渠道。如全球移动通信协会(GSMA)启动的“无银行账户人群移动金融计划”,对肯尼亚、巴西、南非、菲律宾等国的手机银行业务发展起到很大推动作用,发行了近百种电子货币。至2012年初,肯尼亚70%的成年人都使用过手机银行——如此的普及率在发达国家也不易达到。这种模式的最大特点在于,其并不是银行的市场行为,银行也不是受益者。

二是手机银行作为传统金融的替代与延伸。欧美和日韩的手机都属于此类。英国手机银行用户从2000年的5万人猛增至2005年的460万人;美国在2007年到2011年,手机银行用户从11万人增长到2900万人。尽管欧美手机银行都经历快速发展,但由于这些地区传统银行业非常发达,网点多,支票、信用卡使用便利,造成手机银行仍没有成为主流金融服务渠道。日韩零售银行业务相对欧美起步较晚,但恰好充分发挥后发优势,并得益于国民对电子产品的热衷及技术优势,手机银行业务快速发展,已经成为日常结算的主渠道。日本手机银行的普及率超过50%,通过DoCoMo手机(日本著名手机品牌)可以方便地进行日常消费。这一模式的最大特点在于,其是市场行为的结果,是移动金融相关的全产业链创新发展,银行是主要获益者之一。

移动金融对银行业的挑战

随着智能手机及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3G网络)的普及,在银行、电信运营商、第三方支付公司、APP(第三方应用程序)商等的共同推动下,移动金融继续爆发式增长是业界共识。但这种多主体的产业链与银行主导的传统金融服务完全不同,实体经济运行给金融业带来的利润要进行重新分割,且银行不再具有主导分割的能力,这是银行业面临的最大挑战。

原有欧美及日韩手机银行业务的核心是银行业务的手机化。如汇款、缴费、账户管理等,是对柜台或网银的替代,近场支付是对银行卡的替代,但这些都是银行业业务形式的变化,没有触及银行的根本利益。但近两年来,以智能手机、移动互联、电子商务、社交网络为代表的技术创新改变了以上手机银行模式,全球银行业同时迎来移动金融的全面挑战。

这一挑战的核心是信息。根据经济学家阿罗-迪布鲁的一般均衡模型,在市场竞争和信息完全情况下,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存在的经济基础将受到动摇。而在当前信息革命背景下,银行由于受到各方面的严密监管和制约,信息优势地位正在丧失。

在电子商务、社交网络、大数据、LBS(基于位置的服务)移动服务模式下,一方面,银行业通过尽职调查、资金交易等传统渠道获得的信息只是客户信息的很微小一部分,完整的信息正由简单的结构化信息向非结构化的大数据转变。另一方面,信息价值体现的方式发生了根本变化。银行传统信息的价值在于支撑银行了解客户的金融特性,但当前信息的价值在于可以支持任何商业交易的精准营销和实时营销。信息的价值由银行内部的狭小市场变成外部的广阔市场。此外,信息获取的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由客户调查等传统手段向网络化、批量化获取方式转变。在这三方面,银行都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

信息特性的这种变化带来了整体产业链盈利模式的变革。变革的核心是第三方支付及APP公司的盈利模式创新。第三方支付公司介入交易链的初衷是与银行部分业务进行竞争,勉强分杯“羹”。APP公司介入的初衷仅是为卖出软件。但随着大数据、LBS、O2O(Online to Offline,即将线下商务机会与互联网结合)、精准营销的快速发展,第三方支付及APP公司大都出现异化,将原有的依靠服务直接盈利模式转变为免费服务下的间接数据信息盈利模式。当受到严格监管的银行业还在可以直接获利的有限传统领域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尝试与第三方竞争时,发现竞争对手已将价格降到很低,甚至为零,使银行完全丧失了竞争的意义。一个形象的比喻是,当银行还在乾隆年代的田间地头享受自然经济的丰腴时,第三方支付及APP公司已经大步踏进西方商业及工业革命时代。因此,目前的移动金融已经很难用手机银行来代表。ZONG(中国移动旗下品牌)、PayPal(美国支付服务商)、Square(美国移动支付公司)、Google Wallet(谷歌钱包)等知名移动金融品牌都不属于商业银行业务范畴。

银行业面临外部挑战的同时,还将面临残酷的内部整合竞争,可称之为“同业脱媒”。银行业面临的以上外部竞争和传统电信行业现在的境况类似,即遭遇所谓的OTT危机(Over The Top,“过顶传球”,指不少服务商越过运营商,直接面向用户提供应用和服务,使运营商沦为单纯的“传输管道”,不仅无法从业务层面获得更多的收益,且原有的业务受到冲击)。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经营发展十几年,现在却正在沦为单纯的数据传输通道。中国移动2012年流量同比增长188%,但收入却仅增长54%。而植根电信通道上的腾讯旗下“微信”,两年时间内用户数就超过联通和电信。银行遭遇OTT危机的后果,是核心竞争力逐步从业务领域向平台基础转化,且各项业务趋于基础化。对商业银行来说,就是向同质化、基础化、平台化演变,细分市场主要由嫁接其上的专业公司完成。在移动互联经济中,“梅特卡夫法则”将更为明显,用户价值(V)和用户数(n)的关系是V和n(n-1)成正比,即边际客户价值递增,而并非实体物理网点表现出的客户边际效应递减。因此,此时银行业将面临激烈的银行间竞争,而银行间竞争的关键是客户,从而马太效应(强者愈强、弱者愈弱)显现,向寡头垄断发展。也就是说,在移动金融中落伍的银行将面临淘汰出局的危险。

对中国手机银行发展的建议

中国2012年电子商务交易额为8.1万亿元,移动支付额为1511.4亿元。在移动金融与电子商务融合,物联网与O2O交织爆发的背景下,中国手机银行将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也正迎来手机智能化的技术历史机遇。但银行业必须对以上挑战有深刻的理解,任何战略上的失误都会对行业及个体带来很大的冲击。

要积极介入电子商务与O2O模式,重塑银行优势。电子商务与O2O模式是当前商业发展最具潜力的方向,中国是电子商务发展最快的国家,在O2O迅猛发展的情况下,手机成为未来电商甚至实体店交易的必然媒介。在目前中国监管体系下,银行账户仍是该产业链上其他竞争对手难以绕过的门槛,银行应充分发挥自身信誉、资金、信用贷款、结算、网点、IT网络、专业团队等方面的已有优势,积极介入其中,为客户提供从现金管理、支付结算、托管、担保到融资服务的全方位金融服务,抓住商务活动的现金流。但这些服务要逐步从柜台向网络、从网络向手机转移。 提供个性化服务,进行精准化营销。大数据时代的标准化大众服务和营销效率不断弱化,银行业作为服务行业更应提供个性化服务,进行精准化营销。手机银行介入电子商务,也要逐步变革盈利模式,从直接服务盈利向间接盈利转变。这一转变的核心是上述结算、融资等资金中介向服务中介的转变。以交易链为导向,以结算等基本金融服务为基础,通过对客户行为大数据的分析,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直接融资、间接融资、企业理财、信息咨询等第三方无法替代的系列移动金融服务。反过来,根据个人客户的交易、地理信息等数据,提供基于LBS的O2O服务,如在当前B2B(企业对企业)、B2C(企业对顾客)的电子商务服务模式的基础上,逐步转向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的C2B(顾客对企业)供应链金融创新服务模式,提供需求推动的移动金融产品和服务,而不是当前依靠广告、电话、客户经理、网点等传统模式下的高成本大众营销。

要打造开放平台。在第三方支付及APP公司创新极为活跃,银行同业竞争不断激烈情况下,要依靠自身的金融功能锁住客户很困难,任何金融功能的替代成本都很低。银行必须真正将“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转变为切实的行动,要从卖产品向服务客户转变。在技术脱媒和同业脱媒形势下,要在充分尊重客户流动性基础上,以良好的服务和客户体验感动客户或培养客户习惯,以这种人性因素留住客户。建立人性化关系才是维护客户基础的核心,以情境定价取代服务成本定价才是真正的收益源泉。因此,具有领先战略意识的优秀银行,不应再固守自身像“字典”一样没有生机的官方网站,不应再开发将传统业务简单网络化的本行专属手机银行,让客户基于不同服务需求在各家银行间选择“站队”,遭受煎熬。应该在其他第三方机构尚未出现前,像美国苹果公司一样,制定严格的标准,在应用功能方面向APP建立开放的API(应用程序编程接口)入口,在信息方面向电商及O2O开放,在客户方面向所有的银行账户开放(银行账户是标志客户归属的核心),并利用客户行为大数据下的精准营销,打造人文、品牌优势,逐步成为客户的主办行。

量化交易盈利模式范文第3篇

一、文献综述随着金融自由化、金融电子化和金融证券化的蓬勃发展,全球银行业正经历着一场基础性和结构性的变革。面对日渐萎缩的传统业务和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国际银行业出现了强化核心竞争力的趋势,即通过外购、外包、合资及合伙经营等形式将一些非核心业务分离出去,并在银行内部根据核心竞争力的定位实行机构重组。指导性理论之一是由迈克尔•波特首先提出的价值链理论。他把企业看作一个由若干价值创造活动组成的价值链,认为仅有一些特定的价值活动才创造价值,企业应不断强化这部分价值创造活动以提升竞争优势[1]。价值链理论经历了从顺序式到网络式,从以利润为中心到以客户为中心,从物质生产到信息技术运用的演变过程,其实质在于最大限度缩短与客户的价值链条,在实现客户价值的同时为企业创造价值。另一指导性理论是兹维.博迪和罗伯特.莫顿提出的金融功能观理论。这一理论认为,金融体系提供的主要功能本质上是客户所需要的基本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不过是实现这些金融功能(服务)的载体,哪一种组织结构在提供某一金融功能(服务)时具有成本和效率方面的竞争优势,就由哪一种组织结构承担。金融市场、金融产品的竞争优势在于可以向众多客户提供标准化的批量交易,商业银行的竞争优势在于可以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服务。根据这一理论,商业银行应从单一的“融资中介”向多功能的“服务中介”转型[2]。在上述理论指导下,一些学者对商业银行内部业务流程重构进行了研究,初始的研究着眼于银行组织内再造[3]。随后逐步转向银行组织之间的再造研究[4]。一部分研究则从收入结构变化分析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变化。欧洲央行对欧洲银行业的收入结构多元化发展趋势进行了持续跟踪[5],蒂尔曼剖析了过去1/4世纪所发生的结构性金融变迁,全面探讨了金融机构所面对的挑战,提出了金融机构风险盈利的模型与实现路径[6]。姜建清对比了国际和国内银行业收益结构,提出了国内银行收益结构调整的方向和措施[7]。上述研究从多个层面对商业银行业转型提供了借鉴,但个案研究较多,缺乏系统的梳理和分析,难以得到规律性的结论。因此,有必要对美国银行业的收入结构变迁进行系统解析,探寻对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转型的有益启示。

二、美国银行业盈利模式的演变(1934-2010)20世纪以来,美国商业银行收益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银行非利息收入从1935年的32.87%下降到1963年的7.04%,此后一直迅速上升到2003年的35.77%,随后基本稳定在31%左右,整体上呈现“U”型变化趋势[7]。加上30.58%的其它利息收入,服务及投资类收入在银行总收入中的占比达到62%这一变化反映了美国银行业已从传统盈利模式向全能银行盈利模式转型。

1.美国银行业利息收入和非利息收入构成变动情况美国银行业利息收入构成中最明显的变化就是贷款和租赁利息以外的其它利息收入占比的快速提高。1934~1987年,其它利息收入占比从20.78%稳步增加到27.21%,此后快速提高,并在1997~2001年超过贷款和租赁利息收入(1999年最高达64.14%),然后逐步回落到2010年的44.32%,见图1。其它利息收入占比上升主要是在证券投资利息收入的基础上,1969年增加了购买联邦基金及回购的证券利息收入,1976年增加了同业存款的利息收入,1984年增加了交易账户利息收入。上述变化反映出投资利息收入已经成为美国银行业的重要收入来源,见图2。

2.美国银行业非利息收入构成变动情况美国银行业非利息收入包括两大块。一块是对存款账户收取的服务费用,例如维持费用、活动收费、管理收费、透支收费、支票证明收费、抵押贷款服务费用加上其他费用,包括提前还款贷款费用、后期收费以及分期付款许诺的费用等。这部分占比从1942年的20.10%最高上升到1963年的41.65%,随后逐年下降到2010年的16.37%。另一块是其他非利息收入,主要包括出售资产产生的收入、办公楼的运营、房地产的投资、租赁收入、交易资产实现和未实现的盈余。这部分收入一直是非利息收入的主体,中间有所下降,近几年占比约83%,见图3。贷款和租赁利息收入对应传统融资业务。其它利息收入和非利息收入对应银行新兴的投资类和服务类业务,其与总资产之比反映着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能力。美国银行非利息收入/总资产比例从1944年的0.37%上升稳定到2010年的1.8%,见图4。从绝对值增幅看,1934-2010年,美国银行业总资产增长259.80倍,非利息收入增长463.75倍,显示中间业务不仅增速快,而且增长稳定,已经成为美国银行业重点开发的业务之一。从三项业务构成看,投资收入、中间业务收入之和已经接近传统的信贷业务收入,美国银行业向全能银行发展的脉络十分明显。

3.美国银行业营业费用构成变化情况商业银行能力的另一决定因素在于成本,对收益结构的分析还要考虑到管理费用、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所得税等营业费用因素,又称非利息支出。1934-2010年,美国银行业营业费用构成比重变化较大。1951年,雇员和职工福利占比达到最高49.23%,其他非利息费用占比先降至1981年的7.61%,后一直缓慢上升。其他利息费用占比在1950年降到0.35%低点后一直缓慢上升,在1972年首次超过10%,2006年达到16.49%,后缓慢下降至7%。办公费用占比整体稳定,从10%以上降至以下,见图5。上述营业费用结构的变化充分反映了美国银行业业务结构转型的历程。2010年,美国银行业其他非利息费用占比36.12%,雇员和职工福利占比34.92%,存款利息费用占比12.67%,办公费用占比9.02%,其他利息费用占比7.27%。为全面分析银行经营成本的变化,我们计算出利息费用、非利息费用、贷款损失准备占总资产的比率进行比较。利息费用比率曾下降到1944年的0.15%,后快速上升到1981年的8.37%,随后快速下降到2010年的0.74%,非利息费用比率也曾下降到1945年的0.83%,随后缓慢上升,最高达到1993年的3.77%,随后缓慢下降到2010年的2.97%。除了银行危机和金融危机时期,贷款损失准备比率一直保持大多维持在0.5%左右的水平,见图6。1994年以来,美国银行业的利息费用、非利息费用比率整体处于下降趋势,说明美国银行业的成本控制取得了很大成效。银行业收益结构变化概括了银行业所有经营活动的变化,集中体现了银行业盈利模式的变化。里奥M.蒂尔曼(LeoM.TiLman)对此作了总结[6],他认为商业银行传统的经营模式缺乏动态的风险控制,是一种以资产负债收益差为基础的静态“利差交易模式”,其经营绩效可以概括为以下公式:经济绩效=资产收益-负债成本+费用性收入-费用性支出-资本成本在动态化的风险世界中,经济绩效是资产负债表套利、资本性投资活动、系统风险、收费型业务、成本控制以及资本成本最小化的共同结果,其盈利模式是考虑动态风险控制的“风险经营”模式,其风险经营绩效可以概括为:经济绩效=资产负债表套利+资本性投资+系统风险+收费-费用-资本成本美国银行业的收益结构中,中间业务和投资业务收入占比上升,利息费用、非利息费用占比下降,充分验证了其盈利模式从传统“利差交易”模式向动态“风险经营”模式转型的发展历程。

三、美国银行业盈利模式变迁的价值链解析

1.美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变迁的原因与主要价值驱动因素银行收益结构变化展示了银行盈利模式变化的结果,但没有揭示变化的原因、方式以及变化的过程。为回答这一问题,必须回到企业层面,对其内部的资源配置环节即价值链构成及变迁作进一步分析。波特认为,各个业务环节的最终价值贡献度不同,企业应降低每个环节的成本,并聚焦于优势环节,以提高核心竞争力[1]。近百年全球金融系统发生了重大的演化,金融市场成为金融系统核心,新兴金融机构不断崛起,金融创新层出不穷,金融分工与专业化不断深化,金融价值链不断裂变与聚合,银行业从金融体系的核心位置被挤向了专业化分工的一角,银行业急需找到自己的职能定位。美国银行业收益结构变化的过程,就是商业银行审时度势,聚焦主要价值创造环节、降低总体经营成本的价值链变迁史。初期的变迁,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的被动适应,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商业银行的不断成熟,往往来自于主动的调整和设计。其变迁的主要价值驱动因素包括:

(1)经济增长的影响。经济增长是影响银行价值创造的根本性决定因素。经济增长的初级阶段,银行资金来源增加,企业和个人仅有简单的银行存贷款需求,银行收入以利息收入为主。经济进入成熟阶段,企业和个人财富增加,风险因素增加,服务多元化和需求升级,银行的非利息收入相应增加。经济周期、行业兴衰也对银行的资金投向有着深刻影响。

(2)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市场发展对银行有着双重影响。一方面,伴随金融市场的发展,风险因素不断增加,顾客对银行多元化服务需求增加,会提高银行的非利息收入,银行金融投资的利息收入也相应增加。另一方面,金融市场发展往往伴随竞争加剧、优质客户脱媒和利率市场化引发的融资成本上升,将加大银行的经营压力。金融市场国际化的发展趋势进一步放大了这种影响。

(3)银行监管政策的变化。对银行业务范围的监管会影响银行规模经济的取得和业务范围的拓展;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会使银行提高低资本消耗业务的比重。为规避监管政策对银行经营活动的限制,商业银行也会不断进行资产证券化和表外业务的创新,将提高非利息收入所占的比重。

(4)科技进步的应用。银行业是经济领域信息技术应用最多、最密集、最早实现信息化的行业之一。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科技应用有助于银行增加产品和服务,提高服务效率,拓展网络市场,提高服务深度,使银行向社会服务、信息服务、经济预测服务拓展,成为综合金融服务中心。银行收入将从存贷利差为主向金融服务收入为主转变。

2.美国银行业盈利模式及其价值链演变的阶段特征根据美国商业银行业的收益结构变化,可以把美国银行业盈利模式及价值链演变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多元经营时期(1933年以前);单一经营时期(1933-1982);全功能经营时期(1982至今)第一阶段美国商业银行价值链的特征(1933年之前)20世纪初期,美联储成立,主要是管理货币供应,并未承担金融监管职能。为支持州立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竞争,各州放松了对州银行的法律监管。而《麦克法登法案》则支持国民银行在信托、房地产投资、参股保管公司等方面进行竞争。因此,除在外地开设机构受限外,美国商业银行在业务范围、利率、资本充足率等方面基本没有限制。商业银行业务品种从少到多,业务范围由窄变宽,业务规模从小到大,涉足投资银行业务,大量资金流入股市,助长了股市泡沫,催生了经济危机。这一时期商业银行的价值活动主要包括资金筹集、资金运用和简单的客户服务。筹资业务环节主要是吸收存款和发行银行券,资产运用环节主要是短期自偿性(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客户服务主要提供货币兑换和支付清算,兼顾少量的贴现、租赁和简单证券业务,管理简单,风险易于识别。这一阶段,价值链的增值环节主要体现在基于银行信用的货币兑换和支付清算,以及发放短期自偿性贷款的风险控制。第二阶段商业银行价值链的特征(30年代大萧条至20世纪80年代)危机期间,美国有上万家银行倒闭,为保证银行业的稳定,于1933年颁布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禁止商业银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随后出台的Q条例禁止银行对支票账户给付利息,对定期存款利息也施加限制。严格的管制极大限制了商业银行的竞争力,美国商业银行的市场份额开始下降,与储贷机构的市场争夺日趋激烈。商业银行通过产品创新、变身单一控股公司、增设海外“空壳”分行、发放存款奖品等措施拓展业务,其净经营收入与资产之比于1960年达到了顶峰,随后连续10年逐步降低。迫于内外部压力,美联储1970年放开了大额定期存款和可转让定期存单的利率上限。这一阶段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商业银行主要以存贷款业务为主,经营模式没有太大变化,但负债管理和产品创新有了长足发展。工业化发展的资金需求旺盛,同业竞争也日益激烈,银行的价值增值主要体现为以尽量低的价格尽可能多的筹集资金,同时通过风险管理降低坏账损失率,获取最大化利差收入,负债产品创新和渠道拓宽对盈利目标的实现变得至关重要。第三阶段商业银行价值链的特征(20世纪80年代至今)1980年以后,美国取消了对存贷款利率上限的限制,1999年的《金融服务现代法》,允许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联合经营,允许国民银行从事财产保险,美国商业银行正式步入全能发展时期,形成了以全能化、国际化和信息化为主要特征的现代经营模式。筹资业务环节:“巴塞尔协议”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迫使商业银行加大外源融资,同时注重不同风险权重的资产配比,加强表外业务创新和与“影子银行”的协作。负债来源中,同业拆借等主动性、批发类负债大幅度上升,负债保有成本降低但稳定性减弱。资金运用环节:由于采用经风险调整的资金成本计算法,衍生产品以及投资、并购等高杠杆、高收益类资产配置大幅度上升,盈利模式也从利差收入为主向收入多元化转变,非贷款性利息及非利息性收入占比迅速上升。风险管理环节:一是从单一信贷风险管理模式转向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管理并举,信贷资产管理与非信贷资产管理并举,组织流程再造与技术手段创新并举的全面风险管理模式。二是采用VaR(ValueatRisk)和CAR等风险管理技术,运用多种量化风险管理工具来识别、衡量和检测风险,提高了风险管理的客观性和科学性。三是构建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对内部各个层次的业务单位和业务环节的各个种类的风险进行全面有效的整合管理。由于实行高杠杆率混业经营,风险管理成为避免和减少损失,进行资源配置,提高收益的主要增值活动。

渠道建设环节:一是大规模跨地区、跨国并购,扩充服务网点和客户数量,实现规模效益。二是突出营业网点的营销功能,提高渠道综合服务能力和贡献度。三是发展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银行等自助渠道,降低运营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四是建设专家型营销团队,与其它销售渠道自由、有效结合,为高端客户提供定制式金融服务。顾客服务环节:一是实施差异化客户定位,服务于成本最低、速度最快并获取最大收益的客户。超前研究客户需求和消费心理,评估可能的增值机会。二是建立客户关系管理系统,集成并深度挖掘客户信息、交易习惯、消费偏好等数据,对客户价值进行分类,开发和提供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三是从“融资中介”转向以专业化方式提供多种金融服务的“服务中介”,从客户端获取最大综合收益。辅助环节:基本活动效率与价值的提升,必须获得组织架构、业务流程、信息系统、绩效考核等辅助活动的支撑,“后台”活动日益“前台”化。一是以客户为中心建立了矩阵式的组织架构,进一步强化以业务模块为单位的垂直运作管理,同时兼顾纵向与横向双向联系,增强了市场专业化、一体化营销的功能。二是依托信息系统实施业务流程再造,减少无效劳动,集中后台支持,集成并挖掘信息,缩短服务与客户的距离,提高客户服务的有效性和及时性。建立了以经济资本、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和经济增加值为核心的绩效管理体系,统筹兼顾速度与质量、平衡收益与风险,加强对经营发展的长期激励,推进风险防控,提高盈利水平。

外部价值链环节:一是大银行通过并购建立金融控股集团,打破不同金融行业间的界限,将业务扩展到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租赁、基金等各个金融领域,并快速拓展海外市场,全能银行成为主流模式。二是中小型银行专注于打造某一金融服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通过专业化分工协作参与客户价值创造,商业银行与具有行业背景和客户知识的第三方分享更多收入成为一个重要趋势。在这一阶段,美国商业银行经营活动日益庞杂,金融创新层出不穷,经营模式分化明显,银行价值链呈现差异化、多样性和不确定性。商业银行通过金融创新、流程再造和风险管理变革降低了成本,提升了竞争力,实现了长达20余年的金融繁荣,但其中的风险也不断积聚。美国次贷危机充分暴露了金融业过度杠杆化和无限制创新的危害,对通过承担高倍率风险谋取“超额”利润的盈利模式提出了质疑。危机爆发后,各国均采取更为保守的方式加强对大型金融机构的监管,对其实施更为严格的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风险以及信用风险管理要求。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也了更加严格的银行运行监管规则大纲,提高资本的质量,建立全球一致的流动性监管量化标准,并积极推进实施新协议。顺应监管体制和规则的变革,商业银行纷纷探索新的价值创造环节及内容,谋求建立合规、安全、高效的盈利模式,其主要内容是聚焦核心价值环节,打造基于风险经营的业务模式[9]。美国银行业盈利模式和价值链的变迁历史为我国商业银行价值链转型提供了有益启示。

四、美国银行业盈利模式变迁对我国商业银行转型的启示在后危机时代,经济发展趋缓,货币政策各异,资本监管标准提高,金融脱媒加剧,客户需求分化,商业银行原有的发展方式、经营模式和价值链将难以为继,面临严峻挑战。我国商业银行应积极借鉴美国银行业向全能银行发展的历史经验,通过对价值链的重构与创新,成功实现战略转型。

1.突破金融机构发展观的束缚,向全功能金融机构发展观转变传统金融机构发展观是在各机构功能既定的前提下,以现有产品为中心,研究其价值链的优化,这种静态思维很难为商业银行在激烈竞争中找到发展方向。而金融机构功能发展观则认为各机构功能随竞争优势不断变化,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研究如何整合内外部资源,培育新的竞争优势,开辟新的利润空间,提出了商业银行向全功能金融服务转型的方向。美国银行业盈利模式变迁就是顺应历史潮流从单一功能向全功能转型的典型案例。在金融系统复杂化、范围全球化、分工专业化、监管严格化的新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必须突破“建网点、拉存款、放贷款”的传统思维,突破存、贷、汇的传统功能,向提供全功能金融服务转型。“全功能”不是“全能”,要破除全功能就是无所不包、无所不能、无限扩大组织规模的认识误区,在金融服务价值链的裂变中科学定位,聚焦于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价值环节,将非核心价值环节外包,通过内、外部价值网聚合金融服务价值链,借助协同效应提高金融服务范围和效率,巩固和强化在细分业务领域的竞争优势。顺应国际化发展的趋势,商业银行还应积极建设国际战略同盟,争取进入国际市场的机会。在目前分业经营的特定体制下,我国商业银行必须树立“全功能”的经营理念,积极与其他金融机构建立持续而广泛的业务合作,在竞争与合作中实现共赢。

2.聚焦核心业务环节,提升传统业务风险绩效商业银行服务资源有限,必须明确市场细分与市场定位,聚焦于核心业务环节,依据风险绩效对业务活动环节进行优化重构,

强化最有竞争优势的价值分配和增值过程,提升盈利水平。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的特殊发展阶段,间接融资仍是满足建设资金需求的主渠道,传统息差收入仍将是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在严格的资本监管标准下,商业银行应建设多元的资本补充机制,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资本消耗,追踪社会资金流向,积极扩大零售负债与消费信贷业务的规模。虽然在短期内零售负债付息成本较高,消费信贷定价水平不高,风险绩效不明显。但从长期看,二者具有稳定性、可持续性,开拓新业务成本低,可支持的长期资产运用比率高,可协同使用的外部合作渠道广,风险绩效较高。美国大型银行80年代以后不断并购消费零售及消费金融机构的主要原因也在于此。与此同时,顺应产业结构、要素结构和经济空间布局的优化升级,商业银行要主动进行前瞻性信贷结构调整。一是逐步减少过剩产能、落后产能、高耗能、高污染等行业信贷占比,提高传统工业改造、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设备制造、现代农业等制造业的占比,大力支持设计研发、现代物流、信息服务、软件业、科技管理咨询、服务外包等生产业的发展,逐步提升医疗健康、休闲、旅游等消费升级行业的所占比例。二是合理安排大、中、小客户结构,重点配置服务于大企业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受益于财富增长和消费结构升级的中小企业。

量化交易盈利模式范文第4篇

我国股权众筹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股权众筹主要面向初创型企业,是对VC和天使投资的有力补充,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注入了新的活力,并逐步得到社会的认同。

我国股权众筹发展概览

2009年股权众筹于国外兴起,之后三年全球股权众筹交易规模每年均实现翻倍式增长。相比而言,我国起步稍晚,2011年天使汇的成立揭开我国股权众筹的序幕。与国外的持续快速增长不同,我国的股权众筹经历三年酝酿直到2013年才正式出现第一例股权众筹案例,2014年才开始爆发式成长,并于同年出现第一个有担保的股权众筹项目。2014年11月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首次提出“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成为我国股权众筹发展的重要里程碑。2015年被称为“股权众筹元年”,京东、阿里巴巴、360等互联网巨头也开始布局股权众筹,引发更加激烈的竞争。

我国股权众筹出现爆炸式增长

如图1所示,清科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中国股权众筹平台数从2011年的2家增长到了2015年的141家,其中2015年绝对数量增长最多,有84家平台诞生。从增长率来看,2011~2015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90%,2014年增长率甚至达到了714%,呈现出爆炸式增长态势。截至2015年底,我国股权众筹平台成功众筹项目数达2338个,其中2015年为1175个,超过之前所有项目之和;股权众筹成功众筹额近百亿元,其中2015年为43.74亿元,接近总金额的50%。

我国股权众筹面临的问题

从相关利益者角度看,股权众筹涉及四大主体:股权众筹平台、融资者、投资者及资金托管机构。其中,融资者是众筹项目的发起者,多为中小初创企业或创业者个人;投资人往往是数量庞大的互联网用户,他们利用在线支付等方式对初创企业或项目进行小额投资,是实际出资人;众筹平台是为投融资双方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投融撮合等服务,并负有一定监管职能的互联网网站或其他类似电子媒介,属中介服务机构,在整个众筹融资活动中处于“枢纽”地位,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资金托管机构一般是受托对所融资金进行监管的银行金融机构。围绕以上四方主体,我国股权众筹主要面临如下问题:

股权众筹平台面临的问题

股权众筹平台合法性较为模糊。依据我国《证券法》、《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向不特定的公众发行、变相转让股票或向特定对象行、变相转让股票累计超过200人,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虚假信息、承诺固定回报可能涉嫌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类罪。作为一个新生事物,目前我国尚未出台针对股权众筹的法律法规,可见股权众筹平台的行为游走在法律边缘,合法地位有待加强。此外,由于众筹项目参与者多,不确定性大,极易产生民事纠纷。

平台定位存在局限,盈利模式过于单一。我国证券业协会的《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中将股权众筹平台定性为通过互联网提供股权众筹投融资服务的中介机构。这一定位存在很强的局限性,目前国内股权众筹平台盈利模式较为单一,主要有两个:1交易佣金,一般从融资成功的项目,按融资额约定比例收取,是多数平台的主要收入来源;2增值服务费,是指平台提供文书、法务、财务等方面的增值服务所收费用。交易佣金和增值服务费是中介机构的传统盈利点,可见盈利模式过于单一的问题与此平台定位的局限性有很大关系,同时也引发了激烈的同质化竞争。

融资者面临的问题

融资者不够专业,项目后续成长堪忧。随着“双创”时代的到来,大众广泛加入到了创业中来。这在给我国经济带来新鲜活力的同时,也带了因创业者缺乏经验与专业知识而引发的创业失败潮。融资者股权众筹平台的大量上线,一方面使本来就不多的优质项目显得更加稀缺。另一方面平台追求业绩而放松对项目进入门槛的限制,导致众筹项目良莠不齐。因此融资者的专业性问题使得众筹项目后续成长面临挑战。

估值问题难以解决,可能带来长期隐患。企业估值一直都是一个难题。传统的企业估值方法主要有:账面价值法、重置成本法等基于成本的方法,以及股息流量贴现法、现金流量贴现法等基于收益的方法。用不同方法得出的估值可能出现巨大偏差。进行股权众筹的企业一般是初创型小微企业,用成本类方法评估很可能低估企业价值,而由于成立时间尚短,用收益法评估难度可想而知。目前国内平台大多以出资金额来判断领投人,出资多者拥有估值权力,缺乏对领投人专业性的约束与评判。而且估值难会埋下长期隐患。估值过高会因未来达不到预期收益而引发群体不满,而估值过低则会使融资者因贱卖股权带来成长障碍。

投资者面临的问题

投资者不够专业,易出现跟风操作。大多数投资者缺乏专业知识与投资经验,一方面由于我国缺乏对普通投资者的投资教育,而且股权众筹市场发展时间尚短,普通投资者尚未能够从中积攒经验;另一方面投资者由于自己缺乏判断能力,所以更易产生从众心理,进行跟风操作,而且一些领投人也存在专业能力欠缺的问题。

信息不对称,建立信任成本高。我国股权众筹项目存在信息披露度低的不良现象,众筹投资者具有信息上的劣势,为甄别优质项目带来不便。由于信息不对称可能出现融资者与平台合谋提高企业估值、隐瞒负面消息、资金挪用等欺骗行为,甚至领投人与融资者利益勾连,为投资失败埋下伏笔,损害跟投人的利益。因此,建立股权众筹平台中投资者与融资者之间建立信任成本的较高,具体表现在考察项目估值的成本高、考察融资者专业能力的成本高、建立信任的时间成本高,以及监督项目进展及效果的成本高等方面。

股权流动性差,退出较为困难。目前股权众筹的退出方式主要有四种:上市、收购兼并、企业回购、破产清算。由于众筹项目几乎都是初创的小微企业,所以无论哪一种都需要长时间经营后才会出现退出机会,可见众筹得来的股权流动性较差。而且若以破产清算方式退出,投资者很可能不仅收益不保,而且还要亏本。

托管机构面临的问题

股权众筹资金托管尚未得到足够重视。目前国内不少股权众筹项目中托管机构缺失,资金划转仍大量采用银行转帐,不仅效率低而且为筹资者或平台擅自挪用资金埋下安全隐患。资金托管在P2P业务中已十分常见,但是目前不少股权众筹平台由于业务量小,财力不足,面对资金托管机构要求的大额保证金和费用显得十分困难。《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未对股权众筹的资金托管问题做出规定。这一低门槛在股权众筹发展初期可以激励更多企业发展股权众筹业务,但是在后续发展中却会带来“挪用”、“跑路”等风险,妨碍股权众筹发展。

国际经验借鉴与对策建议

西方发达国家在股权众筹领域起步早,已有较为成熟的实践经验,在多个方面可为我国提供良好的参考借鉴。

借鉴国际经验,尽快立法修法

目前国外政府在股权众筹法律法规方面主要有以下策略:(1)保持原法律法规不变;(2)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针对性修改;(3)对股权众筹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其中第三种策略已在西方发达国家广泛实施,美国、意大利、英国、法国、新西兰等国家均已对股权众筹制定针对性法律。以美国为例,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明确规定了非上市公司股东500人上限,但这一红线却日益成为企业融资与发展的羁绊。2011年初美国开始“创业美国”计划,2012年4月即出台了《JOBS》法案(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正是该法案及其实施细节的陆续出台保障了美国股权众筹的规范、快速发展。

目前我国对股权众筹采取的仍是第一种策略,并且我国对非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法定红线为200人,远小于美国原来的500人上限。如今距离2015年3月总理提出“双创”已一年半有余,现有法律法规对股权众筹发展的限制愈发凸显,我国针对股权众筹的立法修法应尽快实施。

拓展平台定位,创新盈利模式

目前我国对股权融资平台的定位是中介机构。相比来看,世界各国对股权众筹平台的定位更加宽泛,包括经纪-交易商、交易商、投资咨询机构、金融市场、金融服务提供者等等。平台定位对盈利模式有很大影响,未来我国不妨结合国际经验,将股权众筹平台的定位进行一定拓展,这将带来促进平台多元化成长、加快创业创新、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金流动性、提高众筹参与度等诸多好处。由此带来的盈利模式创新和开拓多元化收入渠道有很多可能,比如采用“以股抵费”方式,将平台服务费改为创业公司股权;通过提供企业估值、评估报告、培训、路演宣传等专业服务,更好地服务融资者和投资者;将股权众筹与产品众筹相结合,为投资者提供更多选择;建立众筹社群和会员成长制度,借助粉丝经济提高用户粘度与影响力等等。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西方国家对股权众筹平台的定位较为灵活,但他们大都要求平台在金融监管或证券监管机构注册或许可。其中美国、加拿大和意大利等国家实行注册制。英国、新西兰等国实行许可制。可见给予股权众筹平台巨大自由的背后实则是较为完善的监管。

建立信用体系,预防弄虚作假

在信用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融资者弄虚作假,甚至跑路的成本都很低,而建立信任的成本则很高。美国股权众筹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其完善的信用体系。在美国标准的信用报告中就包括了49项内容,并且信用可以量化,信用打分在300~950之间,个人和企业的信用额度、融资数量、贷款利率等指标均与信用密切相关,充分发挥了信用激励与失信惩戒的功能。我国目前还没有成型的信用体系,信用报告一般仅涉及银行贷款、信用卡还款情况等少量内容。蚂蚁金服提供信用打分,但主要基于阿里巴巴旗下交易平台数据,难免有些片面。因此现阶段股权众筹平台一方面可以加强与蚂蚁金服、银行等机构合作,使达到信用要求的创业者和企业才可以在股权众筹平台发起融资,另一方面建立动态评价机制,投资者、融资者在交易达成后可以为对方打分,随着时间推移平台自身在运行中形成的历史数据就可以为信用评价提供参考。

放宽一般条件,实行分级准入

目前国际上对股权众筹投资者有设置和不设置准入门槛两种类型。英国的限制最为严格,只允许成熟投资者和特定类型的普通投资者参与股权众筹。其他国家大多对普通投资者全面开放,但从单次投资额、年投资额、总投资额、基于收入或资产的分段投资额、对单个融资者的投资额、多次投资的时间间隔等方面加以限制。比如美国规定年收入或净资产小于10万美金的投资者,年投资额上限为2000美元或年收入或净资产的5%;否则年投资额上限为年收入的10%,但不得超过10万美元。加拿大规定单个投资者年度总投资上限为1万加元,投资单个融资者单个项目上限为2500加元。澳大利亚规定单个投资者1年总投资上限为1万澳元,对单个融资者投资上限2500澳元。

可见设不设置门槛无疑各有利弊:不设置门槛可以给更多人提供投资机会,使得股权众筹市场更加活跃;设置门槛可以提高投资者总体风险承受能力,避免普通投资人因缺乏知识、经验而造成误会,减少因投入和预期回报相差过大时的发生。基于其他国家的经验和我国实际情况,可从两方面入手规范投资者准入:一是对一般的股权众筹实行“零门槛”,即所有投资者均可参与股权众筹,这对股权众筹市场快速发展,增强市场活力至关重要;二是,对投资者实行分级准入,防止因超出承受能力而造成的。具体实践可根据投资者收入、净资产、经验、专业知识等指标进行分级,设置各级对应的股权众筹投资额、投资次数、投资时间间隔等限制。

防范多方风险,完善各项机制

除了前面分析的法律、信用等方面的问题,股权众筹还存在平台与融资者共谋、虚报估值、融资者跑路、蓄意失败、资金流动性等风险,这就要求监管方与股权众筹各参与方共同努力,加快形成企业估值、资金托管、信息披露、股权退出等机制。

量化交易盈利模式范文第5篇

【关键词】转融券 融资融券 做空机制

一、转融券的定义及作用

转融券业务是指证券金融公司将自有的或者依法筹集的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供其办理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我国于2013年2月28日正式启动了转融券业务试点,这是继转融资之后,又一项健全我国融资融券交易制度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提高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能力和市场效率、满足投资者多元化投资需求和风险管理、提升证券公司的业务创新和风险管理能力,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我国转融券业务的发展现状

转融券业务目前处于试点阶段,按照试点期间的规则,证券公司只能使用自有证券对其客户融券,若证券公司自有证券不足时,可通过中国证券金融公司向上市公司的机构股东借入证券,以满足客户的融券需求。而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和上市公司国有机构股东由于相关法规和政策上的限制①,尚不能真正开展证券出借业务。首批参与试点的证券公司共有11家,参与转融券业务的标的股为90只(沪市50只,深市40只),总流通市值为9.3万亿元,约占A股整体流通市值的50%。

转融券的期限共分为3天、7天、14天、28天和182天共五档,每档实行差别的利率结构。证券金融公司从证券出借融入证券的费率分别为:3天期1.5%、7天期1.6%、14天期1.7%、28天期1.8%、182天期2%;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融出证券的费率分别为:3天期4%、7天期3.9%、14天期3.8%、28天期3.7%、182天期3.5%。

从当前的推进情况看,一方面参与机构数量、标的数量和出借券源均有限,另一方面出借费率制度又对投资者缺乏吸引力,使得转融券业务仍没有对市场规模起到明显的推动作用。

三、试点期间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一)重融资,轻融券

据中国证券金融公司相关数据的统计,截至2013年5月底,沪市和深市的融资融券总余额已达2256.74亿元,其中融资余额为2208.45亿元,融券余额仅为48.29亿元,占比仅为2.14%。整个市场呈现出重融资,轻融券的形势。主要原因在于:(1)证券公司用于转融券业务的券源有限,加上试点规则对融券出借人范围的限制,使得市场上券源数量过少,投资者在市场估值水平总体不高的情况下,融券做空的需求和意愿均不强。(2)出借费率制度缺乏吸引力。目前证券金融公司向券商出借证券的最高费率为4%,而机构投资者向证券金融公司出借股票的最高收益却只有2%,机构投资者作为券源的提供者,不仅所获收益相对不足,还需承担股价被做空下行的风险,融券意愿不高。(3)国内外证券托管体制的不同,导致了中国的机构投资者在中长期出借意愿也较小。在国外市场,证券直接托管在券商处,券商可在投资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借。而在国内,证券的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券商无法处置投资者的证券。在此情况下,唯一的途径就是投资者愿意主动出借,再经过证券金融公司和证券公司两个环节,提供给需要做空的需求者做空。

(二)规则和门槛偏向大机构

相比之前的转融资,虽然转融券的门槛降至30万元,但仍限制了大多数散户。据相关资料显示,在A股市场,市值不足10万元的股民约占87%,若以30万元的门槛,将会有90%的股民受到限制。由此可看出,转融券业务的门槛限制以及交易规则明显是偏向于大资金大机构,而对于一般的投资者,依旧只能靠单向做多来实现盈利。更重要的是在允许融券做空的情况下,股价的跌幅会超过以往,散户投资者可能由此将蒙受更大的损失,这成为他们最担忧的问题。因此,监管部门如何完善交易规则以及引导广大投资者转变投资思维,成为缓和大机构与散户之间矛盾的关键。

(三)传统做多策略面临挑战

转融券业务在扩大融券供给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交易策略,使得对单股做空获利更具操作性和实现性。主要有以下两种:(1)主题投资策略。该策略一般通过以下操作流程来实现:“经前期调查后质疑上市公司——借券做空该上市公司——负面消息并诱使市场中大量资金抛出该股票——等待该股价格跌至地位,购入该股还券获利”。有三类股票在此策略下容易被做空,第一类是一些缺乏实际业绩支撑的概念股或题材股,被跟风炒作抬升股价后,极其容易被反手融券卖出做空;第二类是一些周期性行业股,若短期盈利能力出现下滑,容易被投资者沽空;第三类是一些出现与宏观经济事件、财务信息造假等突发性利空事件直接或间接关联的股票。(2)定增套利策略。在我国证券市场上,有不少上市公司前期定向增发价格过高,后因股市大盘行情连续下跌,增发股出现跌破发行价。对于此类股票,机构投资者可在其定增类产品中安插量化对冲策略,再通过融券做空定增标的,从中获取定增折价带来的无风险收益。

四、加快转融券业务发展的建议

我国在开通转融资业务近一年后,又推出了转融券业务,重要的原因在于国内券商在融券业务方面仍很薄弱,需要通过转融券业务来强化券商融券环节。转融券作为转融通业务的精髓,其最大的作用是为我国股市带来了急需的“做空机制”[2]。欧美很多国家的成功经验也表明了做空机制对股市的健康发展是不可或缺的,做空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是对股市错误的一种修正,只有不断修正错误,股市才能良性发展。从完善融资融券制度,逐步促进我国证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本文认为在转融券后续发展过程中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一)放开参与条件,丰富融券标的

现阶段只有非专业投资机构能参与转融券业务,这些机构没有独立的交易通道,能够出借的券源也较少,制约了融券市场的发展。而像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专业投资机构,他们拥有独立的交易通道,一方面能增加市场券源的供给,扩大标的规模,另一面融券供给量的扩大还能拉低融券的利率和交易费用。可考虑对ETF等被动型基金开放转融券业务,其在提升基金持有人收益的同时也丰富了市场中的券源。

(二)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转融券业务当前阶段的门槛,使得绝大多数中小投资者被拒之门外,他们非但不能参与其中,甚至还要承受做空机制带来的关联损失。监管部门可通过相应的配套措施,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比如在转融券业务试点期间同步推出“T+0”交易制度。融券业务会加剧股票的下跌,中小投资者在面对融券业务的负面效应时,可适时地利用“T+0”交易制度及时修正错误,以减少投资损失。

(三)参与主体应积极转变投资思维

转融券由于具有做空特性,其推出改变了市场单一的盈利模式,不仅使对冲、套利等量化交易策略的实现成为可能,还衍生出很多量化操作的策略。对于机构投资者,不仅可在做空转融券标的中获利,还可在做空个股的同时,做空股指期货,并通过多样化的交易策略来规避市场风险;对于个体投资者,应改变传统的多头思维和低买高卖的单一盈利模式,有效把握双向时点,适时构建多空组合,在市场上涨、下跌和震荡中发掘盈利的机会。

注释

{1}《中国证券金融公司转融券业务规则(试行)》。

参考文献

[1]黎少仪.浅析转融券业务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影响[J].长春工程学院学报.2013(2).

[2]皮海洲.转融通要重点发展转融券业务[J].武汉金融.2012(9).

[3]简军.融资融券[M].南京大学出版社.2009.

[4]徐绍峰.转融券业务试点会给A股市场带来什么.金融时报.2013-2-28.

[5]申鹏.转融券“履新”市场冲击有限.中国证券报.20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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