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河流治理建议

河流治理建议

河流治理建议

河流治理建议范文第1篇

市政府接到议案后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副市长夏占义为组长的议案办理领导小组,由安钢副秘书长、张工主任、程静局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等10个委办局及5区县政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统一协调议案办理。议案办理过程中,市人大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有力推动议案办理。

潮白河流域涉及延庆、密云、怀柔、顺义、通州等新城。其中顺义、通州是规划重点新城,是北京东部发展带的重要节点。流域内有47个乡镇、875个村,常住人口约100万人,GDP为519亿元,约占全市的5%。

潮白河流域综合治理总投资估算为149亿元,“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94亿元,201i年预计完成重点治理项目15个,总投资近20亿元。市人大将“推进潮白河流域水系综合治理”列为2011年人大议案,是推动建立法治政府,接受人大监督的范例,也是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市委市政府9号文件,推动潮白河流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今年以来,潮白河流域各项规划分期分批编制和,各项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各项任务正在逐步落实。

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功能定位和治理目标

《报告》说,根据议案要求,市政府相关部门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流域内污染源、河流水质、生态环境及社会经济状况进行了深入全面的调查,编制完成了《潮白河流域水系综合治理规划》、《潮白河绿色生态发展带综合规划》及相关专业规划,统筹确定了潮白河流域的功能定位、水系治理、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和人居环境建设。

潮白河全流域面积1.9万平方公里,境内流域面积5700平方公里,占总流域面积的30%。潮白河干流境内长84公里,流域内二级以上支流40条,长约1150公里。流域内有41座水库,占全市的48%。潮白河流域是北京市重要的水源地,平均每年向城市供水9.2亿立方米。

《报告》指出潮白河流域存在的问题:一是水源地长期超采,地下水位持续下降。二是生态环境脆弱。三是防洪安全仍存隐患。

《报告》提出潮白河流域的功能定位。一是水功能。是首都重要的水源地和城市防洪保安屏障。二是自然生态保护功能,是城市东部发展带的生态新区。三是城市景观功能,是城市重要滨水形象展示区。

《报告》提出潮白河流域水系治理目标:构建“一网、三区、多点”的流域水系,建设水资源保护体系、水生态与水资源配置体系、防洪保安体系。保障流域供水安全、防洪安全、生态安全、形成“自然修复、有机调节、健康成长”的河流生态系统,服务流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网:建设集“水源安全、防洪安全、生态健康”三位一体的流域水系生命树网。

三区:在水库上游山区建设生态水源保护区。在山前区建设以服务商务会议、旅游休闲度假为主的生态涵养发展区。在平原区建设亲水宜居、城乡统筹的河流城市融合发展区。

多点:根据流域自然、历史、人文、资源等条件,结合区域发展定位,在流域水系打造多处体现功能定位的重要节点。

《报告》提出潮白河流域生态发展带建设目标:在潮白河城市段构建“一河、四城、多组团”的空间布局。“一河”指潮白河河道及两侧滨水空间。“四城”指密云新城、怀柔新城、顺义新城、通州新城,三个开敞空间穿插其中。“多组团”即构建多个功能区联动发展的城市空间格局。

治理方案、发展布局、建设任务及预期效果

《报告》提出潮白河流域水系规划治理方案、城乡发展布局、建设任务及预期效果。

潮白河流域水系规划治理方案:按照“溯源治污、深山保护、山前涵养、平原修复”的原则,通过治理,形成“有水的河、安全的河、生态的河”。主要包括流域污染源治理、湿地修复等方面。

潮白河流域城乡发展布局:以潮白河绿色生态走廊建设为基础,加强水资源统筹利用、水生态环境修复与建设;突出新城特色,改善城市风貌;完善城市公共空间系统;城乡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城乡一体化发展。将潮白河绿色生态发展带建设成为生态良好、功能完善、经济繁荣、宜居和谐之区。

一是统筹资源、合理利用。结合城市开发合理进行河道地表水资源配置。二是以水为本,保护水源。潮白河流域作为北京市最重要的水源供给地区,水源的保护是地区发展与建设的前提。三是生态优先,治理环境。加强污水收集处理,改善水质。四是强化安全,城乡统筹。结合村庄城镇化相关政策的研究落实,对潮白河堤内的村庄进行规划安排,最终实现搬迁。五是产业升级,功能整合。打造潮白河沿线具有水岸经济特点的产业链,同时着力打造休闲度假、创意研发、现代服务等第三产业集群。六是提升形象,突出特色。城市段沿线新城应结合自身特点及发展优势,建设各具特色的新城滨水区域,体现现代化滨水新城的风貌。七是水域交融,亲水宜居。在城市段,将滨水空间与城市公共活动中心相联系、使城市公共活动功能向滨河靠拢,加强亲水性。

潮白河流域建设任务:规划任务是建设3大体系,实施16类工程。一是建设水资源保护体系,实施9类工程。二是建设水生态与水资源配置体系,实施5类工程。三是建设防洪保安体系,实施2类工程。

潮白河流域预期效果:一是确保了水源地水源安全。二是涵养了水源地,增加了地下水回补。三是建成了有水有绿,生态良好的东部生态屏障。潮白河流域5700公里范围内,形成有水则清、无水则绿、丰水多蓄、水少多绿的河流生态景观,提高潮白河生态服务价值,服务东部发展带。四是建成了完善的防洪保安体系。干、支流河道堤防全部达标。五是解决了水源区群众饮水问题。通过建设水源保护区集中供水工程,新增供水能力每日19万平方米。

大力推进潮白河流域治理工作

《报告》提出,深化完善综合治理规划,进一步细化治理目标。

一是编制堤外砂石坑整治规划。建设绿色廊道生态修复区等,提出了治理的技术手段和工作计划。二是编制潮白河干流休闲带建设方案。计划在非城镇集中建设区的主河道两堤以外1公里范围内,进行集中绿化,建成4个新城滨河森林公园,建设沿线多处生态绿化节点。今年安排密云、延庆彩叶树种造林5500亩,安排延庆、密云、怀

柔林木抚育过程33.6万亩。开展密云县“六路一口”绿化工程,打造风景优美的景观大道,提高森林绿地的整体生态涵养功能,启动汉石桥万亩湿地公园建设,开展湿地公园地形整理、水生及陆生植被的种植、景观打造、道路及配套服务设施的构建等前期基础性工作。三是编制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规划。通过采取措施,实现工业废水排放稳定达标,确保饮用水源环境安全。四是编制流域非正规垃圾场治理规划。有针对性研究技术工艺,确定治理方案,2年内完成19处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治理。

《报告》提出,加快流域综合治理,涵养水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2011年,潮白河流域计划重点推进项目15个,资金规模控制在20亿元。一是生态治河。实现向潮白河年调水量7000万平方米,干流水面面积增加430公顷,极大改善了潮白河水环境。正在建设延庆千家店黑白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密云水库水源保护区九道湾流域河道综合整理工程。顺义汉石桥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恢复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开工。二是加大供水工程建设力度。三是加大了排水工程建设力度。实现了污水处理由无害化向资源化转变。四是雨洪资源化。五是滨河森林公园建设。密云,怀柔、顺义三区滨河森林公园继续加快建设,面积3.7万亩,治理河道长37公里,部分河段已形成景观效果。六是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

大力推进潮白河流域管理创新

《报告》提出,探索流域与区域相结合的新机制。一是建立适应流域管理的工作机制。探索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新模式,建立“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市级统筹做好全流域的规划编制与实施、防洪调度、水资源配置、水环境保护,分区县做好流域内具体涉水事务的建设、运行、管理等工作。

二是建立稳定的水务投资机制。发挥政府在水务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水务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每年从市区两级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水利建设。拓宽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渠道。进一步研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种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用于防洪和水源工程建设。

三是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加强水量水质监测,建立三级指标管理,两级达标考核的管理制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报告》提出,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一是用水总量控制。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制度,推行重大建设项目布局规划、行业专项规划、区域发展规划、新城和重点发展区域规划时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按照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开展取水许可审批。在顺义区试点推行节水分类分级管理,建立用水目标量化体系。对用水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用水台帐。

二是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实行用水效率控制制度,逐步降低万元地区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提高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实行用水定额动态管理,用水实现全面计量。对年用水5万方以上的用户分期分批实现在线监测。推行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建立健全高耗水项目退出机制。

三是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实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管理,逐步提高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根据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要求和水体净化能力,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水域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指标。严格排水许可制度,在公共排水管网未覆盖范围,新增建设项目要同步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在公共管网覆盖的范围内,不得设置排污口。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向河湖、水库排放未经处理或者经处理未达到规定排放标准的污水。

《报告》提出,加强雨洪资源的管理与调度。今年入汛以来,发挥流域统一调度优势,采取多种措施,最大限度拦蓄雨洪,将潮白河流域的雨洪全部拦蓄在本市境内,充分回补地下水。

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五条意见和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雷德才宣读了市人大对议案办理情况的意见和建议,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报告》内容具体详实,客观反映了本市推动潮白河流域综合治理的工作进展、初步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可行对策措施,农村委员会同意这个《报告》。为进一步推进潮白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农村委员会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坚持科学治理,进一步完善实施两个《规划》。要将实施两个《规划》提高到促进本市东部地区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层面,制定更加详细的工作方案和行动计划。坚持流域治理与区域治理紧密结合,协调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关系,使流域治理和保护的整体部署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相协调。

二是坚持保护优先,切实保证水源地安全。把保水理念贯穿于规划、论证、建设及运行调度等各个环节,切实保证流域水源安全、供水安全和水环境安全。建议市政府把水源地保护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水源涵养区内各区县要把保水作为第一责任,要把保水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富民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成为政府制定重大公共政策的基本依据。

三是坚持人水和谐,全面提升潮白河流域的资源功能、环境功能和生态功能。要坚持流域治理的整体性、生态环境修复的系统性和开发利用的科学性。要牢固树立污水处理资源化理念;加大流域内自然或人工湿地保护修复力度。要坚持堤内治理与堤外治理相结合,以堤外环境修复为重点,严格控制河堤两岸建设规模,坚决制止违法违章建筑和私挖滥采砂石等行为。打造供城乡居民休闲健身的绿色步道。要合理规划建设雨洪利用、水网连通和跨流域调水工程。要大力发展民生水利,积极推进水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河流治理建议范文第2篇

然而,**之美,尚有“美中”。水浊,水浊是因最近污染,**河水质大不如前,与真正的绿水常流还有不小差距。本次调查灾的带领下,源头,实地,多方检查,寻求良方,在各的联动下,意图分析水浊,真正“还美与前”、“还水与民”。

一、**河水环境现状

**河流经贵阳市**区党武乡、石板镇、**乡和**镇等乡镇。在**水库河段,人口、工业均很少分布,水质,属于清洁。在**水库下游,人口主要集聚在河段两岸和周边地区,段主要为生活污水的典型的有机(生活)污染,为do(溶解氧)、总磷和大肠菌群均不达标。结果下游的贵阳市中曹水厂的饮用水水源受到的污染,水质属于轻度污染。

为保护**河,近年来,各级多次投资,共计1200多万元,建设了贵州省首家生活污水厂,使城市污水率92%。为此,**污水工程被建设部和环保总局评为全国优秀项目,**“十大成就”。该工程采用土地系统工艺,的主要工艺为截流将污水沉砂池,机械输入9.5公里的灌渠中不同的沉淀池,分别厌氧和氧化,水产养殖,最后农灌水排入农作土地。后的污水,其水质日本农灌水水质标准。

二、**河环境治理对策

(一)治理。以“河安、水清、景美、人欢”为**河环境治理总。河安**河防洪设施要五十年一遇标准,防洪安全;水清要**河溪水清澈、水质;景美要抓好**河沿岸景观工程建设,绿化、亮化、硬化、美化等文章;人欢要人水环境,使**市民傍水而欢、亲水而乐。

(二)治理思路。**河环境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系统工程,工程与非工程措施,治标与治本方略兼顾,各和乡镇联合行动,综合措施,长效机制,计划3年努力使文溪水环境有,5年整治治理。

(三)对策。

1、健全管理机制。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包括防洪排涝、污水截流、水质监控日常管理等方面,需要水利、建设、环保、创建等及各乡镇的与支持。的整治工作主要在水利主管,难免势孤力单。为此建议,,成了文溪水环境综合治理,由各和新城区管委会、安文深泽等组成,各自职责,工作计划和任务,,齐抓共管。的措施,解决好整治与管理相脱节的矛盾。**水环境管理内容多、任务重,既有堤防、橡胶坝等工程管理,又有蓄放水安全管理和防汛防洪职责,建议成立**河环境管理机构(如**河道管理站),编制和人员,管理的内容和职责,县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使管理工作长效有序。健全的可行的责任考核与激励机制,水利、城建、环保、创建等各及各乡镇在**河环境综合整治与管理中的职责,整治工作,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尽快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整治。以生态养殖、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率为,**河上游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和整治。国务院《关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环办〔2017〕41号)要求,省《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农业农村污染整治的部署,对**河上游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检查和整治。总的整治思路是“关停一批、搬迁一批、整治一批”。

污水截流管网建设[/page]

3、污水截流管网建设。主要有四点建议,考虑到**河水质生活污染比重的情况,建议加大生活用水是餐饮及休闲服务业用水中水污染治理成本在总水价中的比重,使用成本,提倡节约用水,控制水资源使用和生活污水排放总量。建议老城区污水截流管网改造。老城区管网改造规划,健全污水截流管网,实施雨污分流,工业和生活污水不排入城区区河道,污水厂,努力城市污水率。建议深泽和新城区污水污水管网输送到台口污水厂。考虑到县城污水厂的日能力、新城区新建污水厂的成本等因素,今后磐安至深泽段公路的改造,建议深泽和新城区污水污水管网输送到台口污水厂。

4、污水排放监控。要产业结构的战略性。把握好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策略,对列入淘汰目录中污染水环境的设备、工艺的监管,对违规建设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化工、印染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责令停业、关闭或搬迁。注重以水定项目、定地点、定发展,实施水环境保护一票否决。要加大现有污染企业的治污。污染企业设备淘汰制度,检查、公布污染企业被限制或禁止生产的生产工艺及设备的使用期限,加大对严重超标排放污染企业的监管和查处,对污染严重的企业要下决心“关、停、并、转”,从严控制文溪沿岸工业企业的污染排放总量。

5、稳步文溪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城区堤防建设需求,分清轻重缓急,量力而行,建一段成一段,稳步解决防洪安全问题;尽早实施小岭坑口橡胶坝和下宅桥橡胶坝改造工程,使城区河道得以绿水环绕;好文溪安保设施,警示提示标语,补充沿溪救生设备,打造好人水环境。

三、总结

很难设想,西子湖,有人间天堂之誉的杭州还会那么旖旎多姿;同样难以想象,**河,被赞为高原明珠的贵阳还会妩媚动人。

**河的现状虽令人担忧,但前景仍看好,该河上下落差大,流域降水量大,河流径流量大,每年的山水足以对河流清洗,是夏天有很强的自净能力。查字典

河流治理建议范文第3篇

2013年以来,环保部门先后组织了4次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执法行动,现场检查企业320家,对80多家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分别作出罚款、责令整改、停产等处理。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否决、拒批涉水建设项目72项,涉及投资额近10亿元。水利部门加大河道巡查执法力度,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百余次,查处水事案件50余起,查扣非法采砂设备20余台,下发整改通知百余份,有力打击了各类涉水违法行为。畜牧等部门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关停取缔畜禽养殖场133处,管控力度不断增强,河道及水源地周边环境明显改善。

2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思想认识仍有差距

部分经济发展较好的县(市、区)对河道及水源地环境治理工作较为重视,取得成效较为明显。但个别县(市、区)存在“等、靠、要”思想,重视程度不够,行动迟缓,措施不得力,投入不积极,环境治理工作开展不深入、不全面,河道面貌改观不明显。

2.2部分河道排污问题仍然严重

河道排污是造成饮用水源地水质污染、水环境破坏的主要根源所在。目前,由于对地下配套管网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各县(市、区)建成区普遍存在污水管网不配套、不完善、雨污混流、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等问题,造成部分河流排污现象严重,向河道排放污水等问题亟待解决。

2.3畜禽养殖清理取缔进展普遍迟缓

截至目前,多数县(市、区)禁养区划定工作尚未启动,畜禽养殖清理取缔进展缓慢。河道及水源地环境治理实施初期,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场等进行了排查梳理、登记造册。对一些规模小、易拆除的畜禽养殖场进行了关停取缔,但由于禁养区划定不到位、拆迁补偿费用较高等原因,对于规模较大的畜禽养殖场,清理取缔工作进展不利,管控力度有待增强。

2.4建筑与生活垃圾治理反弹现象严重

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已经成为影响水环境的两大顽疾,虽然多数县(市、区)已推行了“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但很多地方垃圾集中收集处置还没有走上正轨,随意倾倒垃圾现象仍普遍存在。河道及水源地环境治理工作开展期间,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组织人力、机械等对饮用水源地周边建筑及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垃圾成堆成片现象明显减少,但由于执法监管不到位等原因,乱倒现象时有发生,部分河段反弹现象严重。

2.5宣传工作不到位

河道及水源地环境治理已经全面开展一年多,但市、县两级受理的投诉案件数量较少,实际日常生活中非法排污、随意丢弃垃圾等污染水环境的事件较多,说明群众对这项工作的知晓率不高,广泛参与、举报投诉渠道还没有很好运行起来。河道及水源地环境治理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公众的广泛参与,若仅靠政府系统效能的提高来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将缺少生命力和持久力,尽管短期内可以消除河流的黑臭污染,但难以换来河流长期健康的生命。

3建议

3.1以治污为重点,加快解决河流污染问题

建议以治污为重点,强化对工业及生活污染源防控,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污水管网配套,提高工业、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等,尽快研究出台长效措施,着力解决污水直排等问题。

3.2加大畜禽养殖场关停取缔力度

建议未划定禁养区的县(市、区),尽快启动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加大畜禽养殖场关停取缔力度,分期分批实施关停取缔和改造措施,按期完成清理取缔任务。大力推广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新模式、新技术,提高畜禽粪污的综合利用率和达标排放率,减少畜禽粪污对重点流域的污染。

3.3加快垃圾一体化处理设施建设

建议尚未实现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的地方,特别是沿库沿河村居,要尽快纳入一体化处理,实现村居配备保洁员、乡镇设有转运站、县(市、区)建有无害化处理场。对于建筑垃圾,建议在县(市、区)城区及镇街建设一批适当规模的建筑垃圾处理场,加强对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的研究,尽快解决建筑垃圾无处倾倒的问题。

3.4加大阻水障碍物清理力度

对于清淤清障不彻底的河段,特别是农村小支流、小沟渠等,建议抓住秋冬水少的有利时机,尽快清除河道内的阻水障碍物,同时解决人为阻断河道、围河圈养等问题,依法严厉打击违法采砂和破坏水资源的行为,确保河道水系畅通、环境整洁、秩序井然。

3.5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提高公众参与积极性

河流治理建议范文第4篇

关键词:流域管理;区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F061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5831(2014)01001805

一、江河管理体制改革的背景分析

如何实现各流域的综合治理,彻底改变流域管理职能分割、职权分散行使的状态,是目前中国流域管理面临的大问题。2002年的《水法》明确规定,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这为中国江河管理体制发展指明了方向。在此引导下,2003年以来,各大江河管理系统纷纷搭建流域管理协商制度,如海河流域的《海河流域水协作宣言》、珠江流域的泛珠水事协作机制、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部际会议制度等。然而,尽管流域管理与区域行政管理相结合已经被确定为中国流域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但如何结合,以谁为主谁为辅,当前法律体系缺乏规定与引导。因此,新《水法》出台以来,关于如何理顺流域管理和区域行政管理的关系,已作为水利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而被积极探索。2010年,《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2010-2030年)》明确中国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11年,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提出,要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建立权责分明、协调有力、运行高效的水资源管理工作机制。

在中央精神的引导下,各江河流域不断探索适合自身的管理体制。从实践看,不论从地域特色、制度探索,还是从意义与影响来看,有三种改革模式更具代表性:一是以区域协调为主,流域管理为辅的珠江管理体制改革;二是以流域管理为主,区域行政管理为辅的辽河管理体制改革;三是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并重的长江管理体制改革。文章试图通过对三种改革模式进行比较分析,深入了解中国江河流域管理体制发展的最新动态与主要趋势,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提供支持和参考。

二、中国江河管理体制改革典型模式分析

(一)区域协调为主,流域管理为辅――珠江管理体制改革模式

珠江由西江、北江、东江和珠江三角洲诸河组成,流域总面积45.26万平方公里。其干流西江发源于云南省东北部,流经云南、贵州、广西、广东四省区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北江和东江水系几乎全部在广东境内。由于珠江支流繁多,流经省市众多,在广东境内流域面积大的原因,对于珠江的管理一直有着两个层次:一是省际层次,二是广东省内层次。“十一五”以来,特别是随着泛珠战略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珠江省际和省内管理都有了更好的平台,并逐步建立起省际、地市两个层次的区域行政管理协调机制,从而形成了“区域协调为主,流域管理为辅”的珠江管理体制模式。具体而言,该模式具有以下特征。

1.设立多层流域管理机构,但主要管理权限仍在省、地、市行政机构

珠江管理设立省际和广东省内两个层次的流域管理机构。在省际层次,由合署办公的珠江水资源保护局和水文局组成,两局受水利部、环保部和珠江水利委员会(简称珠江委)领导,是具有部分水行政管理职能的副厅级事业单位,负责珠江流域省际的水资源保护和水文工作。在省内层次,成立于2008年的广东省流域管理委员会作为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广东省范围内各大流域水资源保护、管理的协调和决策工作。此外,广东省设立四大流域管理局:东江流域管理局、北江流域管理局、西江流域管理局及韩江流域管理局(图1)。这些流域管理局既受流域管理委员会领导,又归属广东省水利厅管辖,其主要任务是协助制订省内本流域各项规划、预案并监督实施等。

在实际运行中,珠江流域管理机构均属于派出机构:珠江水利委员会及其下设的珠江水资源保护局、水文局属于水利部的派出机构;四大流域管理局属于广东省水利厅的派出机构。它们都是中央和地方水行政部门职能的延伸,无法承担跨部门、跨区域性问题的综合性协调与管理任务。因此,珠江流域管理体制中,流域管理机构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是“指导不领导、监督不干扰、协办不取代”[1]。关于珠江水资源管理的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等,仍然主要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使。流域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是做好信息披露与共享,促进地方协调沟通,参与规划与设计等。2.由省、市首长及地方水主管部门领导构成区域行政协商的牵头机构

为了促进珠江流域内各省、地市之间的沟通协调,珠江流域组织形式多样的省际、地市高层联席会议,为珠江不同区域行政的协商沟通提供强有力的领导保证。首先,在省际层面,泛珠水利协作年度会议制度的建立,意味着珠江流域省际水利部门高层联席会议机制形成。2004年5月,由珠江委牵头,泛珠三角九省区和港澳地区水利部门领导参与的水利协作会议商定,各省、自治区派一位副厅(局)长作为协作会议联络员,每年定期由各省、自治区的水利厅(局)轮流承办会议,会议内容是研究解决当前水利协作中的突出问题。其次,在省内层面,广东省流域管理委员会和四大流域工作小组是省内流域协商的领导保障机构。流域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省府办公厅、省水利厅、发放委、财政厅、环保局等单位代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省水利厅承担;各流域工作小组组长为水利厅分管各流域的副厅长,副组长为各流域管理局的局长,成员为流域内各地级以上市水利(水务)局长。

3.以区域发展战略实施为契机,建立一系列行政区域协商机制

首先,以泛珠战略为平台,建立一系列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协商机制。例如,于2004年通过的《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协议》中,水环境保护被视作跨地区合作的重要内容;2007年珠江委牵头广西、贵州两省区水利、环保部门搭建“黔、桂跨省河流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同年,珠江委联合云南、贵州、广东等省,签署《珠江流域跨省河流水事工作规约》,建立水事活动协商机制,以解决珠江流域跨省河流水事纠纷;等等。其次,以《珠三角改革规划纲要》实施为契机,建立地市一级的水资源保护协商机制。2009年以来,珠三角各地市之间签署多项合作协议:《推进珠江口东岸地区紧密合作框架协议》《广州市佛山市同城化建设合作框架协议》《推进珠中江紧密合作框架协议》以及《广佛肇经济圈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等。这些协议中,有多项举措涉及环境保护和珠江水资源治理,为省内流域治理提供合作平台。

4.通过统一规划、地方立法,明确权责分配,完善管理

首先,在规划方面,2010年12月,《珠江河口综合治理规划》通过国务院审批。这意味着,地方性水资源相关规划需服从流域整体规划,需与《珠江河口综合治理规划》保持一致。其次,广东出台多项地方立法,明确省内珠江流域管理中的权责分配。2006年以来,广东相继出台《广东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江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草案)》《广东省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等,以此明确各级地方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所辖区域水资源管理的标准、责任与考核等。

(二)流域管理为主,区域行政管理为辅――辽河管理体制改革模式

辽河干流全长538公里,全部在辽宁省境内,沿岸城市密集,且产业结构以重工业为主,污染严重。2010年5月,辽宁省委、省政府划定了辽河保护区,成立了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对辽河保护区实行统一管理。根据改革方案,辽河保护区管理局,为正厅级建制,省政府直属事业编制,专门管理辽河保护区,推进辽河治理保护工作。这是中国首次出现的河流“划区设局”,它意味着“流域管理为主,区域行政管理为辅”的辽河管理体制的诞生。具体而言,该体制具有以下特征。

1.划区设局,成立职能集中的辽河保护管理局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辽宁省辽河保护区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下称《通知》),省水利厅、环境保护厅、交通厅、农委、国土资源厅、林业厅、海洋与渔业厅7个部门承担的关于辽河保护区的相应职能均划归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图2)。统一管理后的辽河保护管理局的职能范围包括编制规划、水质量管理监督、水政执法、环境评价、项目审批与许可等。为保证其统一管理权力,辽宁省政府给予其充分的政策、资金和人员支持:《通知》明确其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5名,经费由财政全部补助[2];同时设立辽河保护区公安局以保障其有效执法。

2.多项举措强化流域管理机构的决策权、执法权与监督权

与珠江流域管理机构相比,辽河保护管理局不仅有协商沟通权限,而且具有流域管理中主要的决策权、执法权和监督权。首先,其内设机构的职权属性可以反映这一点。辽河保护管理局的内设机构有8个,除了办公室是针对内部管理而设外,其余处、室权属要么拥有项目的决策、监督与审批权,要么拥有水资源管理的执行权。其次,辽河保护区公安局的设立,也是其强化监督权、执行权的重要体现。在改革中,辽河保护区公安局作为省公安厅的直属机构,正处级建制,实行省公安厅和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双重管理。其主要职责是维护保护区内的安全与秩序,保障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再次,通过辽河保护管理局与省水利厅、环保厅的职责分工,强化管理局的权限。在改革之前,辽河水资源的管理工作主要由水利、环保部门负责。改革后,省辽河保护区管理局负责保护区内水资源的监督管理,而省水利厅、省环境保护厅则负责技术性工作,并向管理局提供相关监测数据。即水利厅、环保厅逐渐演变为技术辅助、信息支持的角色。

3.通过地方法制,为流域管理机构理顺纵向和横向的权责关系

2010年12月实施的《辽宁省辽河保护区条例》(简称《条例》)为辽河保护管理局理顺了纵向和横向的权责关系。首先,纵向权责关系上,根据《条例》,省辽河保护管理局直接向省政府负责,并领导各市、县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市、县管理局负责本区域内保护区行政执法工作。其次,横向权责关系上,明确省、市、县的水利、环保、国土资源、交通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辽河保护区管理机构做好治理保护工作。此外,《条例》还规定地方政府在政策支持、资金保障方面的责任:省和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流域水污染防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专项资金,增加治理投入。

(三)流域管理与区域行政管理并重――长江管理体制改革模式

长江是中国第一大河流,长江流域从西到东约3 219公里,由北至南966公里余,流经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针对长江流域贯穿省份地域多,对中国经济社会影响重大的特征,长江水资源管理主要是国家统一管理与区域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长江水利委员会(简称长江委)作为水利部派驻长江的流域机构,和沿江各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相结合,对长江流域进行共同治理。“流域管理与区域行政管理并重”的长江管理体制具有以下特征。

1.以长江流域重大工程项目为切入点,强化流域管理

长江流域注重流域管理,但其并非以自然流域为流域管理立足点,而是以重大工程项目为切入点,围绕工程建设,强化流域管理机构在统一规划、监测、审批、协调等方面的权限(图3)。具体来说,长江流域管理主要通过以下工程建设推进:(1)水资源保护工程。即通过长江委参与实施流域纳污能力核算、排污方案设计与实施、项目审批等,强化其在水资源保护方面的监督权。(2)长江水资源统一调度工程。即通过长江委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地区用水需求,开展长江水资源的联合调度,强化其对全流域统一协调、联动的权限。(3)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即通过长江委设置了生态评价指标体系,并以此对相关地区进行水体生态修复,关停沿江污染项目,严格核定各种取水许可等,强化其在长江整体生态保护方面的统一管理权限。(4)水资源应急响应工程。即通过长江委建立与流域各省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协作机制,协调省际间工作,强化其在整合流域资源、统一应对突发事件的权限与能力。

2.用规划、制度、机制和行政指令等促进流域管理与区域行政管理的结合

首先,通过水资源管理的综合规划实现二者的结合。2010年国务院批复的《长江流域及西南诸河水资源综合规划》和《长江流域综合规划》,不但提出了未来20年长江水资源发展的战略目标与总体布局,同时也明确了各地方区域的水资源管理的主要目标与任务。其次,通过一系列管理制度实现二者的结合。从2001年颁布的《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到2006年颁布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2008年颁布的《三峡水库调度和库区水资源与河道管理办法》,再到2011年颁布的《长江流域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办法》,均以法制规范的形式分别从采砂、取水、水资源调度、生态保护等角度明确长江委及其下属机构与流域各省区的权责分配。再次,通过行政指令的方式实现结合。即长江委根据2011年中央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精神,建立流域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并指导地方把相关指标细化到各支流和各行政区域,同时,建立对各行政区域的监督考核制度,从而建立“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 [3]的流域工作体系。最后,通过各省区之间的联动、协商、合作等机制促进二者的结合。例如,长江流域已经建有“水土保持委员会”和“长江防汛总指挥部”,均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领导参与,通过区域高层的沟通互动促进长江流域管理与区域行政管理的有效结合。

3.流域管理与区域行政管理呈现多重关系

长江流域改革中,流域管理机构与区域行政管理机构之间呈现多重关系。首先,服从关系。即在涉及流域宏观事项中,区域行政管理要服从流域整体管理。如长江流域范围内的省、区水资源规划应服从长江流域综合规划。其次,合作关系。即在涉及跨流域治理事项时,需要流域管理机构与省、区地方行政管理机构合作进行。如制定长江流域跨省水资源调度方案,需长江委与有关省人民政府合作完成。再次,分工关系。即流域管理机构与区域行政管理机构各自按法定权限对长江流域水资源相关事项进行依法管理。最后,监督关系。即在调处省际边界水事活动和纠纷时,长江委对省、区地方行政管理机构具有监督、执行权责。如长江委有权对省际边界的违法取水、采砂工程进行查处。

三、中国江河流域体制改革的趋势分析

珠江、辽河、长江三大江河管理体制改革是中国江河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代表,从三种改革模式中,可以看出中国江河流域管理体制改革存在以下几个发展趋势。

(一)因地制宜,建立合适的管理体制

如何实现流域管理与区域行政管理的有效结合是各流域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珠江、辽河、长江的改革分别以“平等协商方式”、“统一集中方式”和“有选择性集中方式”实现二者之间的结合。不论是哪一种改革模式,其管理体制的形式均与当地自然、社会和经济条件密切相关。辽河之所以采取“统一集中方式”,对辽河进行“跨职能、跨部门”统一管理,是因为辽河干流全部在辽宁省境内,在一省之内实施行政职能调整、整合资源,容易形成治理合力,即改革阻力较小,成本较低。而对于跨越多个省、区的珠江和长江而言,这种管理体制显然不适合,因为跨省河流涉及不同的省级行政区划单位,各单位之间都是平等的行政主体,相对较难形成统一性的意见和建构统筹性的机构。珠江管理体制改革中充分利用“泛珠战略”和“珠三角规划”两个层次的区域合作政策环境,借助区域合作平台,促成省际和广东省内关于珠江流域治理的沟通协调机制。而长江在全流域范围内没有类似“泛珠”的多省、区合作基础,所以很难形成以自然流域为单位的管理体制,因此它在改革中围绕水土保持、生态保护、水资源调度等重大工程强化流域整体管理,形成“有选择性集中”的流域管理体制。

(二)重视法制建设,以法制促进管理体制的顺利变革

无论是哪一种改革模式,都非常重视配套的法制建设,通过法律制度授权主体资格,确定职责分工,理顺部门关系等。《泛珠三角水利协作年度会议制度》《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协议》《珠江流域跨省河流水事工作规约》《广东省江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等协议制度为珠江流域省际和省内两个层次的信息共享、沟通互动、协商管理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支持。《辽宁省辽河保护区条例》作为辽河保护管理局统一行使流域管理职能的支撑依据,有力地保障了政令通达。而《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制,则明晰地划分了长江流域管理中流域管理机构与行政区域管理的职权界限。

(三)提升流域管理机构的作用地位,使其担当重要角色

珠江管理体制改革中,省际和省内流域管理机构通过平等协议,充分调动了利益相关方的积极性,使决策的制定能够兼顾各方利益。在此当中,珠江水资源保护局、水文局、广东省流域管理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充当区域间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商的牵头人、重要组织者的角色。正是由于流域管理机构的作用,珠江流域水资源的跨省、跨市治理得以走向常态化。而辽河保护管理局作为一个职能集中的流域管理机构,不但依法拥有流域管理的主要决策权、执法权和监督权,并且享有地方政府为其提供的政策、资金、技术、人员等方面的大力支持。长江委及其下设机构在重大工程项目中的决策权、监督权、监测权、执行权、协调权不断提升和强化。

(四)建立并完善可供多方参与的平台机制

虽然三种改革模式均有相对明确的法制授权流域管理中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但实际运作中仍然会出现“职权交叉或管理空白的情况,各相关单位不能较好地配合”[4]。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各大江河流域管理体制改革都纷纷建立健全可供多方参与的平台机制。珠江流域以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为契机,组织形式多样的省际、地市高层联系会议。辽河流域中,省政府正在筹备成立综合执法处,并以省分管领导和水利厅、环保厅、交通厅、农委等部门领导组成流域决策委员会,共同参与辽河流域的政策制定、规划设计和重大项目决策等。长江管理体制中,已经建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领导参与“水土保持委员会”和“长江防汛总指挥部”等高层参与平台机制,为长江治理中的科学决策、有效执行、及时反馈和解决问题提供了保障。

四、总结与展望

新《水法》实施以来,珠江等流域逐步探索出适合自身发展的管理体制改革模式,开创了流域管理体制新思路,它们为其他流域管理创新指明了方向。只有从流域自身的实际出发建立合适的管理体制,完善配套法制建设,理顺流域管理机构与区域行政主管部门关系,并搭建多方参与的平台机制,才能更好地实现水资源管理中流域管理与区域行政管理的结合,促进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发展,从而实现人水和谐的流域治理。参考文献:

[1]广东省水利厅.加快流域管理体制改革 开创流域管理工作新局面[R].全国水利人事劳动教育工作会议交流发言,2007.

[2]薛刚凌,邓勇.流域管理大部制改革探索[J].中国行政管理,2012年(3):7-12.

河流治理建议范文第5篇

关键词 国务院八七分水 水权调整 优化完善 生态补偿 省区

1. 国务院批复八七分水方案

1.1八七分水方案

1987年9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计委和水电部“关于黄河可供水量分配方案报告的通知”。这是我国首次由中央政府批准的黄河可供水量分配方案。该水量分配方案由国务院办公厅以(1987)61号文通知各省(市、区)作为西线南水北调工程生效前黄河可供水量的分配方案。分配方案是基于黄河地表水资源量580亿m3,可供分配水量为370亿m3,输沙水量210亿m3。

1.2分配方案的局限性

现在看来,在那个时期已经考虑到了黄河水资源承载能力,统筹考虑生活、生产用水,但并没有生态环境用水,仅协调河道内与河道外用水。方案经历了较长时段的枯水期和严重断流的考验。

但是25前各省区对于水资源需求不像现在一样严峻,同时受其局限性不可能分配的十分科学和完美,比如山西省能源发展估计需求相当大,文件称“以山西为中心的能源基地大部分位于黄河流域,工农业需水量较大,水资源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当时分配43.1亿 m3,时至今日该省使用耗水15亿 m3,只占其分配指标的三分之一,当然有其山高水低,利用困难因素,导致山西省大量开采地下水,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和水污染严重而引发生态环境问题,可以预见其未来即使扭转目前用水状况,其用水量也很难达到分配指标。

2.南水北调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

2.1西线南水北调工程不确定性

八七分水作为西线南水北调工程生效前黄河可供水量的分配方案,由于西线的不确定因素,很难说何时能够上马。西线经过了几十年的前期工作,近年国务院一度暂停了前期工作。西线主要问题在于生态环境的要求,以及长江及西南地区水资源遭遇枯水期和水利水电工程的大力发展,特别是我国政府承诺的节能减排目标,促使我国大力发展绿色水电能源,随着规划和开工建设大型水电站,生态补偿机制还没有建立,这都给西线的建设增加了不确定性因素。

2.2南水北调工程中东线的确定性

随着2014年南水北调中东线的通水,我国海河和淮河流域各省区水资源短缺得到局部缓解,受水区局部地区地下水严重超采得到遏制,生态恢复有了可能。原来黄河受水区缺水状况将有所变化。

因为黄河流域自身的水资源供需矛盾问题一直很突出,特别是西北干旱荒漠地区的治理更是需要安排一定水量来保证,黄河的水资源应该首先满足本流域生产生活和西北荒漠治理的需要为前提。基于上述南水北调西线引水工程不确定性和中东线引水工程的通水,要必要对黄河“八七分水方案”进行适当调整,使其逐步趋于合理和完善。

3.各省区政府相继批复了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细化方案

黄河水量分配方案是我国大江大河中首次制定的分水方案,作用明显,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黄河流域各省区的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

国务院八七分水方案是省区总量,没有划分干流、主要支流,需要细化到干支流以及地市。黄河取水总量控制指标细化体系是精细调度的基础。因此,各省区政府在流域机构的协调下相继批复了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细化方案。

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细化方案的颁布实施,将有利于加强分级总量控制,在有效遏制引黄用水需求的快速增长之时,有利于避免区域水资源配置格局的失衡和协调省(区)内部用水矛盾;有利于水权转让;有利于流域与区域的统一管理;有利于黄河水资源的统一配置和调度管理。各省区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细化方案的实施,将更易显现干支流、各省区内部各市、各省区间实际用水与方案的不协调性及不合理性,将有助于“八七分水方案”的调整与完善。

4. 国务院批复第二次水资源综合规划

2010年国务院批复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到2020年,全国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6700亿m3以内,到2030年,全国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7000亿m3以内;在该规划里涉及到黄河总水量由国务院八七批复的580亿m3减少到现在的535亿 m3,也就是说现状黄河来水量比国务院批复“八七分水方案”时减少了45亿m3,即处于逐步减少趋势,而流域各省区用水量却趋于增加,这其中尚未考虑流域生态环境用水量及其趋势。

各省区政府在流域机构的协调下相继批复了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细化方案仍然是按八七分水指标进行的,以后如何协调或调整需要进一步的探讨和研究,使其适合流域和各支流水量的变化。

5.对八七分水中优化、完善与调整

结合国务院分水的背景与现状的黄河水量变化、流域各省区用水量增加以及荒漠治理和生态环境需水,在南水北调西线生效前和东中线2015年前通水后,有必要对八七分水中370亿m3做必要的完善与调整,进一步优化。

5.1青海省增加生态保护补偿水量

“三江源”地区号称“中华水塔”,是长江、黄河、澜沧江三大江河发源地,是我国最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生态功能区,不但对维护西北地区的生态安全十分重要,也是遏制西部荒漠化向东侵袭的天然屏障,三江源生态保护区应当建立起一个长效生态补偿机制。青海省提供了黄河水量的一半以上,当年仅分配14.1 亿m3,建议给予生态环境用水2~3亿m3或更多。

5.2宁夏、内蒙古适当增加水量

八七分水方案已经考虑了黄河最大可能的供水量,特别指出:山西省因能源基地发展的需要,增加用水量50%以上;宁夏、内蒙古自治区当前农业用水较多(但有效利用率不高,今后主要应在节水中求发展)增加用水量10%左右;河北省、天津市今后一个时期需从黄河引水接济,分配用水量20亿m3。其它沿黄各省(区)一般增加用水量约30~40%。

宁夏、内蒙古属于少数民族地区也是国家发展侧重地区,其用水量早已超指标,并大幅度地实施了水权转换措施解决工农业、城市与农村用水矛盾,而当时并没有考虑生态环境治理用水量,为了持续发展和荒漠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议给予两自治区区各5亿m3,重点解决荒漠治理用水。

5.3河北、天津随着南水北调中东线的通水减少依赖黄河水量

八七分水方案中河北省、天津市今后一个时期需从黄河引水接济,分配用水量20亿m3。随着南水北调中东线的通水减少依赖黄河水量,建议核减河北天津的水量,以解决黄河自身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所需要增加水量。当然,随着“引黄入邯(邯郸)”2010年11月开始引黄河水,规划中河北省将来达到15亿m3。同时,北京有可能利用黄河水。

5.4山东省的用水指标水权置换方式

山东省也已超过了国务院分水指标,虽然有东线南水北调的补给,但由于山东省经济和工农业发展迅猛,用水仍依赖黄河水。建议山东省的用水需要增加指标可通过水权置换方式获取,以解决超指标用水问题,比如给予用水指标富余的陕西省、山西省初始水权不同方式的补偿机制。采用什么方式可以探索,如通过援建对口支援等方式,主要还是针对解决两省水资源利用存在问题,是否可以探索把省区内部采用水权转换解决工农业、城乡和区域用水矛盾问题,引用到流域各省区件,以解决流域内各省区存在用水指标余缺问题,或者采用递进收取水资源费,至少要对超指标用水部分加倍收取水资源费,从经济上给予制约。

5.5甘肃省用水

甘肃省也面临荒漠化治理需要更多水资源,特别是石羊河流域用水除了“引硫济金”,以及通过甘肃“景电”向民勤供水,将来黄河黑山峡河段开发如大柳树水利工程的建设“引黄济民”工程,将极大改善石羊河流域的生态。

5.6充分利用水资源使其发挥最大效益

在我国水资源短缺的情况下,需要进一步高效利用水资源,但是节约用水毕竟是有限度的,要认识到水资源年年更新的大背景,如何减少入海出境水量,是最根本的出路。

其实,水资源是天然可再生资源,每年都在不断更新。从年内角度看,我国大部分地区降水主要集中在汛期,其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60%以上,经对汛期和冬季降水统计,扣除雪山冰川融水外,中国水资源每年更新来源于海洋季风大气降水超过90%以上。根据中国水资源公报,我国每年超过2.2万亿m3河川径流水资源没有被利用入海或出境了,而这些水量主要集中在南方,特别是西南。

我国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20%,但流域之间差异很大。特别是南方河流水能资源丰富而开发利用程度低,华北地区接近100%,海河和淮河每年大约引黄河水100亿m3,而长江流域只有18%,潜力巨大。

作者通过对黄河流域预测2013年将结束自1986年以来较长时段的枯水少水年,有可能出现一个平水年较丰的时期,随着污水资源化的全面使用,结合跨流域调水以及“洪水资源化”,,2015年将是北方环境修复成为一个“拐点”。

5.7建议调整的水量首先用于生态环境建设

在我国大江大河中,我们母亲河黄河是生态环境最为脆弱、大面积环境恶化,急需治理的河流,黄河流域还是水资源时空分布差别极大、人均占有量和耕地占有量较少的河流,同时还是水资源利用千差万别的流域,怎样合理把有限的黄河水用好,在解决好流域自身发展需要同时,把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好。

黄河流域西北宁夏、内蒙一带生态环境恶化,不但影响下游,而且对我国华北地区也带来不利影响,所以两自治区生态环境治理事关重大。

建议调整的水量首先用于生态环境建设,改造荒漠化地区如河套地区相邻的毛乌素沙漠、库布其、乌兰布和沙漠和腾格里沙漠南缘。

把少量黄河水留到生态脆弱区改善生态环境,充分利用有限水量进行生态工程建设,再造“河套”和沙漠变绿洲将成为可能。 参考文献

[1]李东.浅析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与水电开发率(j).中国水能及电气化,2010(5):31~35

[2] 中国水资源公报[r].水利部,2008

[3] 李东.高坝大库是我国大江大河长治久安的工程性保障措施. 中国论文下载中心2010-11-20

[4] 李东.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技术分析.水信息网2009.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