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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证券市场的认识和理解

对证券市场的认识和理解

对证券市场的认识和理解范文第1篇

论文摘要:中国证券监管在思想认识上模糊不清的问题有六个方面:证券监管理念、证券监管与经济发展、与证券市场发展、与金融创新、与市场规律、法规制度规范与政策干预。探讨它们之间的关系,澄清误解,是完善中国证券市场监管,提高证券市场运行效率的关键。

各国证券市场在运行中所表现出来的问题具有共同性,如财务欺诈、虚假信息,美国有安然公司和世通公司,中国有银广夏和蓝田公司;但是不同国家的证券市场也表现出很大的差异,这些差异不是表现为发达国家成熟的证券市场与发展中国家新兴的证券市场之间所处不同发展阶段的差异,而是表现为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的证券市场与体制转轨国家证券市场之间运行机制的根本不同。

对于证券市场监管,确立一定的监管体制,通过立法、信息公开来实施监管,这在各国都是一样,但监管效果却各不相同,特别是在中国,以政策干预来进行证券监管,表现出头痛医头、方法单一、法规不健全、措施相互矛盾等方面的问题。这说明中国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是全方位和多层次的,根本性的原因在于:对证券市场监管,对证券监管与经济发展、证券市场发展、金融创新、市场规律等方面的关系存在很多认识上的误区。只有解决好认识上的这些问题,才能完善中国的证券市场监管,提高证券市场的运行效率。

一、证券市场监管理念

监管理念反映了监管者对证券市场基本功能和作用的认识,决定着证券市场的制度建设和采取的监管体制。证券监管是因为证券市场在运行中出现了问题,市场机制被扭曲,市场功能不能发挥,即出现了市场失灵。概括地说,市场失灵有三种情况:自然垄断的存在、外部效应(指未被市场交易包括在内的额外成本及收益)和信息不对称。监管是政府提供的为满足公众要求、矫正市场失灵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能提高潜在的公共福利。关于监管,有三种理论:一是社会利益论;二是俘获论;三是经济监管论。三种理论都是从监管产生的原因、监管带来的社会效益方面来论述监管问题的,三种理论表现出了理论研究上的递进关系。

证券市场是一个最容易产生市场失灵的市场,也是一个最需要监管的市场。从上个世纪30年代一直到今天的历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对于证券市场监管目标,在中国占主导地位的观点是:把证券市场监管目标划分为宏观层次的目标和微观层次的目标,在宏观层面上,以维护国民经济的稳定和发展作为目标;在微观层面上,是为了解决市场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如果我们把促进经济增长作为证券监管目标,那么我们就必须面对两个不容回避的问题:

一是证券市场是否具有促进经济增长的功能,如果有,以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为证券监管的目标还算是有的放矢,虽然其促进经济增长的具体途径或方式还值得研究;如果没有或者作用很小,那就是缘木求鱼了。而且,即使是证券市场有促进经济增长的功能,我们也不能因此把促进经济增长作为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证券市场的功能与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虽然相互联系,但实际上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二是以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作为证券监管的目标,该如何操作?证券市场监管如何实现其促进经济发展的目标?中国实行的是政府监管体制,中国证监会是一个政府部门,为促进经济增长,证券监管就会以政府的经济目标为中心。由于政府的经济目标、经济政策具有短期性、变动性,而证券市场监管,是要对证券市场机构、证券市场行为实施常规的、持续的监管,把证券市场监管作为实现政府经济目标的手段,不利于证券市场长期稳定的发展。而且,政府把证券监管作为实现其目标的手段,政府又作为一个利益主体参与证券市场的活动,违背了监管的根本原则。

监管就是监管,因为市场失灵而产生,以解决市场失灵为目的。这样来认识证券监管问题,既简单明确又易于实施执行。证券监管不是为了解决上涨还是下跌的问题,不是为了解决市场波动问题,不是为了保证投资者赚钱,也不是为了促进经济发展,而是为了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证证券市场的有序运行,为市场规律发挥作用提供保障。国际证券监管机构提出,股票市场监管目的有三个方面:一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二是增加市场的透明度;三是减少系统性风险。这与中国提出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一致的。

二、证券市场与经济发展

证券市场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是一个值得我们深入研究探讨的问题。一般而言,股市干预政策分两类,一类是维护市场稳定发展的政策,一类是调节股市为实现一定经济目标服务的政策。中国管理者对股市的监管就总是在这两者之间摇摆。当经济需要时,股市的功能被夸大了,变得无所不能,如筹资、优化资源配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企扭亏、发挥财富效应等等;当股市过热时,又采取政策来直接调控,大肆宣传泡沫经济的危害,强调股市的稳定发展。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们对股票市场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存在认识上的误区。

金融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或者说证券市场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一直都是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的重要课题。传统的金融发展理论认为,在金融抑制状态下,经济发展的低水平,限制了金融的发展;金融抑制状态也不能积极促进经济的发展,两者是一种恶性循环的关系。因此,发展中国家应走金融深化的道路。新金融发展理论是随着最近20年来金融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的迅速发展产生的。它重视股票市场的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认为金融市场具有改善资金融通中信息不对称和降低交易成本的功能,从而便利企业融资,促进资本积累和技术创新,最终促进经济增长。金融市场发挥功能的途径包括:流动性创造、风险分散、信息搜寻、加强企业控制和改善企业融资结构。

但是,实证分析对这些理论命题的支持并不明显,或者说结果是相互矛盾、互不统一的。levine和zervos(1998)运用跨国回归分析的方法对49个国家1976---1993年的金融市场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作了全面的分析,发现股票市场流动性与经济增长率、资本积累率之间存在着明显的正相关关系,而股票市场规模、波动性、国际一体化与经济增长之间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同时衡量股票市场发展的指标对私人储蓄率也没有影响。但是,harris(1997)发现,虽然在发达国家股票市场活动对经济增长有影响,但对发展中国家以及发达和发展中国家总体而言,股票市场对经济增长没有解释力。arestis等(2oo1)采用国别时间序列分析方法,分别分析了美、英、德、法、日五个发达国家20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后期的股票市场、银行与长期经济增长的关系,他们发现,如果股票市场对经济增长有影响的话,那么这种影响相对于银行是比较小的。他们认为股票市场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在跨国回归分析中被夸大了。

中国股票市场发展的时间还短,规模还小,把股票市场的运行状态与经济增长联系起来分析,可以看出两者之间的相关性不高。下面的资料可以说明这一问题:

资料来源:《社会经济统计公报》、《中国证券大全》2000第一卷

可见,中国股票价格的上涨和下跌、股市融资额的增加或减少,对中国的经济增长率没有什么影响,股票市场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是弱相关或不相关的。这对于我们制定适当的股市监管政策有重要意义。在政策制定上,我们应以保证市场机制的发挥、以股票市场自身的稳定发展为取向。

三、证券市场监管与证券市场发展

中国证券市场运行中有一个大家认为理所当然的现象,当管理层强调监管时股票价格就下跌,当管理层强调发展时股票价格就上涨,监管与发展成了一对矛盾。虽然道理大家都明白,规范能维护秩序,监管有利于发展,但是,这是长期的。从短期来看,监管有利空的影响,这为广大投资者所认同。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这是对证券市场监管与发展关系的误解,这种观点的存在有其经济的、制度的根源。

中国设立证券市场是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促进经济发展为出发点的,但是,如果股票市场的规模太小,它的作用就有限甚至发挥不出来。因此要发展股票市场,就要有更多的入、更多的资金投入到股票市场来,能够有更多的公司上市。中国股票市场的现状是:从投资者构成来讲以个人投资者为主体,从市场机制来讲只有做多机制,股票市场要以赚钱效应来吸引投资者。在单边市场机制条件下,股票市场要发挥功能只能靠股票价格上涨来实现。因此,在中国要发展股票市场。股票价格就单边上涨,此时,发展是第一位的,对市场违规行为、资金融通、资金流动的监管放松了。当股票价格上涨到一定程度,出现市场过热、泡沫经济的时候,当违法违规现象严重的时候,发展就退居其次,监管才变得重要起来,查处市场违规行为,提倡理性投资,挤出泡沫,股价也就下跌。所以,监管与发展在我国股市运行中表现出明显的阶段性。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是如上所述是市场交易制度的缺陷;二是中国证券监管本身存在的问题,这方面的问题具体表现为证券监管的基础建设滞后,常规的持续性的监管不到位。具体表现为: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整,存在着有法不依(缺乏法制观念)、有法难依(法律法规缺乏可操作性)、无法无依(法律空白)的问题;证券监管体制不完善,政府监管机构、自律监管机构之间,及如何充分利用社会监管方面存在着职责不明确、配合不协调的问题;在实践中,把证券监管狭义地理解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常规性的持续的监管被忽视。

相应地,要解决证券市场发展与监管相矛盾的问题,也应从两方面着手:(1)健全证券市场交易制度,在现有的现货交易的基础上,允许信用交易和期货交易,并进一步开发期权交易。对信用交易和期货交易要有正确的认识,既要看到它增加市场风险的一面,又要看到它的市场制衡作用,它所具有的套期保值、防范风险的一面。(2)要把监管当作一项常备不懈的工作来执行,实施连贯一致的证券监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使得证券市场监管与发展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四、证券市场监管与金融创新

金融创新是保持金融市场活力、促进金融发展的重要手段,金融创新包括金融制度创新和金融工具创新。1986年,英国颁布《1986年金融服务法》,被称为“金融大爆炸”;1996年,日本推行现代金融改革,被称为日本版的“金融大爆炸”;1999年,美国颁布《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其主旨都是放松金融管制,允许混业经营,以便加强金融业的竞争与发展。

中国要通过深化改革来实现金融制度的创新,要通过加快发展来实现金融工具的创新。中国金融业也必将朝着混业经营模式、多样化的金融市场形式、多样化的金融工具、多种类的交易制度、各种类型的融资投资主体、复杂的市场机制的方向发展。

这一切都对金融监管、证券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管既要到位,又不能抑制金融创新、阻碍金融发展。关键在于我们的监管机构要明确自己的职责,明确哪些是应该管也可以管好的,哪些是不应该管也管不好的。

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体系完整、职责明确的证券监管体制,顺应市场规律来发展证券市场,管理者不是以利益主体而是以裁判员身份来实施监管,这是我们的监管工作能够做也可以做好的;监管者规划证券市场发展的一切方面,证券市场的发展由行政政策来安排,把证券市场作为实现政府经济目标的工具,这是我们的证券监管不该做也做不好的,这样做最终的结果只能是适得其反。对此我们要有明确的认识。

五、证券市场监管与市场规律

证券市场监管的原因在于市场失灵,在这一点上各国一样。但是,在市场失灵的内容上各国却有很大的差异。发达国家证券市场的市场失灵,表现为某一时期或者某一方面市场机制出现障碍,市场规律的作用不能发挥;中国则不同,证券市场表现为全方位的市场失灵,或者说是过于强大的行政力量限制了市场规律的作用。

中国股票市场的设立、发展,与发达国家不同,不是一个自然发展的过程,而是在政策的支持下设立,在政策的规定下运行,在行政力量推动下发展。政府把股票市场的设立与发展,作为深化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途径,希望通过股票市场的建立与发展,为中国微观经济体制改革,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提供市场条件,并推动中国的经济发展。政府对证券市场的一切方面做出设计和规划,市场机制没有用武之地。

因此,强调加强证券市场监管,发达国家和中国有不同的涵义,发达国家是要强化政府监管的作用,而中国则是要弱化政府的干预,充分发挥市场规律的作用。事实上,中国证券市场规律的作用已经不可忽视,虽然政策能短期地改变市场的运行,但是市场运行不可能长期背离市场规律。

中国证券监管要做的是,纠正市场运行中的偏差,为市场机制提供保障,而不是代替市场机制;要根据市场规律来发展证券市场,而不是通过行政安排来发展证券市场;要鼓励竞争,强化信息披露,以完善市场机制。

六、法规制度规范与政策调控

是通过法规制度来进行证券市场监管,还是通过政策措施来进行证券市场监管,这是市场经济国家与体制转轨国家之间在证券市场监管方式方法上根本不同的地方。

现代证券市场监管起源于30年代的大危机,监管是从立法开始的。针对股市崩溃,美国制定了《1933年银行法》、《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随后,又制定了一系列关于证券市场的法规,并多次对相关法规进行了修订;1999年美国颁布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2001年,华尔街惊爆财务欺诈丑闻,安然公司、世通公司相继因财务造假而破产,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局,美国迎来了新的证券管理制度改革浪潮,颁布了《萨班斯一奥克利法案》。在美国,证券市场监管的法律规范是一个覆盖广泛、巨细无遗的完整体系。证券业是美国最严厉的立法领域。

在中国,证券市场监管则是通过行政政策来进行的。作为体制转轨的国家,虽然我们确立了市场经济体制,但有关证券监管的立法还不健全,我们对健全完善法规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还认识不够,我们仍然习惯于通过行政政策来代替市场机制,来安排、规划整个证券市场活动。正如国外一位著名经济学家所说:在计划经济国家,管理者总是相信行政的力量无所不能。行政政策干预使得证券市场监管对行政政策更为依赖,事实上也成为了证券市场不稳定的因素。

对证券市场的认识和理解范文第2篇

关键词:证券投资学;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08-0039-03

加入WTO后,我国证券业的竞争格局发生了巨大改变,由国内证券公司之间的竞争转向与国外证券公司的竞争,由传统型业务的竞争转向创新型业务的竞争,证券业的粗放经营和封闭运行状态将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激烈的市场竞争。证券业的竞争最终是人才的竞争,面对一个开放的市场,我国证券业迫切需要既懂经济、金融,又具有行业知识背景和掌握数理分析技能的复合型人才,以及大量外语较好、熟悉国际资本市场、具有很强业务创新能力的国际型人才。在新的形势下,证券投资学科教学不应再定位于“懂专业,会操作”的较低层次的操作型人才。教育服务于社会、服务于改革、服务于市场,证券投资学教学培养目标应定位在培养适应我国证券业对外开放的需要,理论基础扎实,知识面宽,综合素质高,业务创新能力强的复合型、国际型人才。

一、《证券投资学》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证券投资学》课程一直存在很多问题,结果造成这门课程学习效果不好,学生只会纸上谈兵。

1.课堂讲授互动性差。《证券投资学》中的理论部分主要通过课堂讲授的方式传递给学生,学生基本上处于被动接受状态。在上课过程中只是教师一味地灌输,学生如果感兴趣可能会听一会儿,如果不感兴趣可能会开小差或看其他的书。如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2.理论与实践相背离。传统教学中最普遍的问题是流于知识性的介绍和理论性的概括,而缺乏实践深度。但《证券投资学》既是一门理论性很强的专业课,也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专业课。如著名的K线理论、扇形理论、缺口理论、波浪理论等,对实际的证券投资分析具有相当重要的指导意义。对这些证券投资理论的教学,只有在教学中注意理论联系实践,才能收到好的效果。

3.教材内容相对陈旧。由于入世后我国资本市场开放步伐比较快,从而这两年的证券市场中出现了许多新事物,如QFII、开放式基金、股权分置改革等,而现在高校的证券投资教材基本体现不出这些新内容,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结合不够紧密,不易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

4.考核方式单一。《证券投资学》这门课程涉及到的知识面非常广,从《公司法》中有关股份公司的知识到《货币银行学》中的金融投资工具和金融市场,再到《经济学》中有关宏观经济的知识、《财务管理》中的财务报表分析,以及各种技术分析工具,对学生的要求既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又有灵活的技术分析能力,仅凭期末的一次考试很难对学生有一个全面公正的评判。

二、实践教学改革在整个授课过程中的探索

《证券投资学》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在教学手段上应强调实践环节,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在多年的教学实践中笔者根据课堂反映出的问题,运用案例教学、模拟教学等现代化的教学手段,通过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提高教学效果,满足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

1.授课前的专业认知教育。为了让学生对证券市场有一个初步的感性认识,我们通常组织学生在开课第一周到证券公司进行参观,并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给学生进行介绍,让学生初步了解证券公司营业部的职能以及证券交易流程。

2.授课中的实践与创新。①增加师生互动环节。在第一次上课时,我们要求学生在一张纸上无记名给老师提出学习这门课程的要求和期望。在以后上课期间也可以提意见和建议。为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我会通过提问和学生一起回忆上节课所学内容,为本节课做铺垫。因为提问情况要计入平时成绩,所以学生在课前就会提前复习预习。授课过程中在遇到需要结合以前所学内容或其他课程内容进行分析时,我也会提问。这种提问一方面可以检验学生对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更重要的是可以提高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把不同课程的专业知识联系到一起,加深理解,培养他们的发散思维能力。另外有些授课内容我们会要求学生分组讨论,派代表上讲台给同学们讲授。比如“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我在讲述各自的运作原理之后,学生分为两大组各自介绍两种基金的优缺点,总结投资原则。这种方法一方面让学生参与到教学过程中,同时能够加深他们的理解,培养学生团队合作和表达能力。在学习完“投资基金”这一章后,有的同学把生活费中的一部分活期存款拿出来通过购买货币式基金尝试进行最初的证券投资。针对教材信息的滞后性,我们把学生进行了分组,每节课开始时会要求某个小组派代表上台介绍这几天证券市场的走势以及最新动态和焦点问题,这样学生都会在课前课后浏览相关网站和报纸杂志,能够积极主动地了解证券市场的最新情况,而不是被动地学习或者“两耳不闻窗外事”。②采用案例教学。案例在理论教学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案例的特点在于它具有形象性,通过案例,能够将枯燥、抽象的理论形象化,能够化深为浅,化难为易。选择与证券投资学教学内容配套的典型案例,将一些难以理解、烦琐枯燥的教学内容运用生动的案例表现出来,提供给学生分析讨论,引导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释现实问题,可以增加学生的感性认识,再由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转化,提高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讲授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知识后,我们会一起分析上市公司的设立方案、招股说明书,通过具体的案例使学生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当中的重要知识点有了感性的认识而不仅仅是书本上的干条条;在国债知识学习后,我们介绍了我国国债市场的发展现状,要求学生分析327事件发生的始末以及国债期货再次推出的原因,既保证让学生的信息与证券市场发展同步,又能够培养其运用所学对新问题进行分析的能力。③运用现代化媒体教学。证券投资学教学涉及大量的图形、公式、技术指标、数据资料等,传统教学手段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而使用现代教学手段可以解决这个难题。运用多媒体手段进行教学,声音、图像、文字、颜色的综合应用,可以化抽象为形象,再现与教学内容相似的情景,使学生产生身临其境的感受,使教学内容规范化、系统化,节省大量板书时间,增加课堂信息量,提高教学效率。通过股票、债券的票样学生可以对金融投资工具有直观的感受。播放最新证券市场动态视频录像,能够让身处校园高墙内的同学了解市场的实时变化情况感觉自己就是证券市场的一分子。运用PowerPoint可以把复杂的技术分析图像展现在课堂上,化静为动,化难为易,提高学生对分析软件及技术分析工具的掌握。④课程设计相结合,提高学生动手能力。《证券投资学》的实践性主要体现在技术分析手段的运用上。利用金融实验室教学,模拟证券投资实战环境,采用实证分析教学,将证券投资分析理论与证券市场的实际操作结合起来,能够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参与性,培养实际操作能力和风险意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在整个课程学习结束后,有一周的时间专门进行《证券投资学》课程设计。通过课程设计要求学生深刻领会证券投资分析中的基本分析法、技术分析法。能够运用宏观、中观、微观分析选择具有投资价值的个股,针对具体的一个股票使用图形分析、指标分析等方法对个股近期走势做出预期分析。通过建立证券投资组合进行模拟投资,最终提交投资分析报告,并对一周的投资结果盈亏状况进行分析。课程设计的主要目的是要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证券投资分析方法及相关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运用计算机、网络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的方法及获取新知识的能力,以及书面表达能力。⑤生产实习检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效果。三年级学生在学习完《证券投资学》之后的暑假,学校将会安排其在证券公司进行一个月的实习。实习期间学生可以亲身感受证券交易的整个流程,了解证券公司的运作、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状况,最主要的是可以运用在课堂和课程设计中学习的投资分析方法协助其在证券公司的实习工作,真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为今后走上工作舞台打下坚实基础。

3.授课结束后的考核制度改革。根据学校的要求专业课必须要考试。结合《证券投资学》这门课程的特点,我们把最终成绩划分成几大块:平时成绩(点名+作业)占10%、互动环节(讨论+提问)占15%,小论文占5%,期末考试成绩占70%。卷面考试采取开卷的方法,没有死记硬背的内容,大量的不定向选择和判断改错题检验学生对知识点掌握的准确性,综合论述题、分析题则全面考核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以及学生自己的独到见解。比如“分析我国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特点并结合你的投资理念选择投资对象,阐述理由”,许多平时习惯传统考试方法的学生不知道该怎么分析自己的投资选择,甚至想从书上找到答案;而真正理解投资工具特点及我国证券市场现状的同学,心中已经有了一定的投资理念,对这个问题的回答非常流畅。

这种考核办法结合了教师要求、上课表现、知识理解、运用和掌握,比较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学生学习《证券投资学》的实际情况,得到了学生的肯定,同时也提高了学生对这门课程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热情。

三、实践教学改革效果

1.激发了学生学习的兴趣。传统的教学方式的改进,促使学生将理论学习与实践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尤其是多媒体教学、模拟投资、营业部实习等环节,涉及到了诸如投资分析、实践时机与技巧的把握、投资心理变化、投资理念与规范等内容,使得学生把课本上的理论知识具体化,从而加深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领会。有的学生甚至在学完《证券投资学》课程后自己也参与到了股票投资当中。

2.培养了团队精神。通过去证券营业部实习和模拟投资等活动,全班学生积极参与,认真投入,献计献策,改变了过去上完课老师和学生、学生和学生各奔东西的情况,大大促进了学生之间的友爱互助之情。

3.优异的参赛成绩。我系每年都组织学生参加由北京世华国际金融信息有限公司主办的“我学我用――全国大学生金融投资模拟交易大赛”,该比赛历时两个月,吸引了全国200多所院校的二万余名学子参加。我们专业的四年级学生在考研和就业双重压力下积极参加比赛,每年都有学生能够在期货组、外汇组和证券组中获得优秀奖。

对证券市场的认识和理解范文第3篇

一、中小投资者权利受损的原因分析

投资者在证券市场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投资知情权、资产安全权、公平交易权、投资收益权、管理参与权和股东诉讼权等。实践中,投资者(主要指中小投资者)权利时常遭受侵害,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市场“政策底色”加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

我国股指走势受政策因素影响较大,市场对管理层出台的政策或政策性消息往往呈现过激反应,甚至导致股指的走势脱离基本面的实际状况,整个市场不断在“股市低迷—政策救市—股市狂热—政策强抑—股市低迷”的怪圈中循环,这与国外成熟的证券市场状况有很大差异。在成熟市场中,投资收益主要来自股票的长期收益,投资者的投资理念趋于理性。在具有“政策底色”的市场中,投资收益主要来自市场差价收益,投资者投资理念具有过度投机性、短期性和从众性,缺乏独立分析和判断的能力,受市场消息面影响大等特点。这些错误的投资决策和非理性的投资行为,加大了中小投资者的投资风险[1]。

(二)上市公司“一股独大”造成内外股东权利失衡

上市公司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存在利益冲突。大股东一旦处于绝对地位,就能够利用其地位优势获取外部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无法分享的控制权收益,而该控制权收益的攫取大多是以牺牲中小股东利益为代价。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的问卷调查显示,参与问卷调查的94.5%的投资者认为其自身权益遭受过不同程度的侵害,其中,大股东实施的侵权行为占比31.3%。由此可见,该类侵权现象在我国已十分普遍。大股东对中小股东权利侵害主要表现为:用公司资金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贷款或担保;利用“短期合并”、“恶意兼并”等手段,排挤中小股东,稀释中小股东持股比例;操纵公司股价,逼迫中小股东低价出售股票;拒绝向中小股东提供有关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情况的资料等[2]。

(三)违法行为“花样翻新”考验投资者自我保护能力

我国证券市场处于新兴转轨的阶段,诚信基础还很薄弱,内在约束机制尚待提升,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仍在高发、易发时期。2008—2011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共立案调查案件387起,启动非正式调查516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92起、打非线索746起。同时,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手法更加新颖、方式更加隐蔽、社会危害性更强[3]。如内幕知情人通过间接方式控制账户已成为内幕交易的主要手段,一些“黑嘴”通过发表股评诱导中小投资者追涨并伺机高价卖出股票获利,犯罪分子利用新型木马软件从网上盗取他人交易密码等。中小投资者由于专业知识欠缺、法律意识淡薄、风险承受能力不强、自我保护能力不足,信息获取和专业能力有天然劣势,在市场中整体处于弱势地位,面对花样不断翻新的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常常疏于防范,权利容易受到侵害。

(四)司法保障“救而不济”使民事赔偿功能难以发挥

司法是中小投资者权利救济的最后防线。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和《证券法》引入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为证券市场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利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持,但以上“两法”对证券侵权民事责任的规定过于笼统和零散,可操作性不强。市场操纵、内幕交易、虚假陈述等证券市场违法行为的受害投资者,可以通过民事赔偿诉讼机制解决赔偿问题,但最高法院在《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中规定了证券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前置程序,即法院受理该类案件时,要求相关违法行为已有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刑事裁判文书作出认定,否则不予受理[4]。加之,证券侵权违法行为具有“发现难、取证难”的特点,最终导致真正获得民事赔偿的投资者微乎其微,中小投资者维权陷入困境。

二、中小投资者权利保护的实现方式

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在基础性制度建设、市场监管、投资者教育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步,已基本形成国家立法保护、行政监管保护、市场自律保护、社会传媒保护与投资者自我保护相结合的多层次投资者保护体系。

(一)国家立法保护

围绕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市场法律体系进行了一次全方位、整体性和系统性的清理与重构,我国证券市场已初步形成了内容齐备、结构严谨、层次清晰的投资者保护法律制度。我国投资者保护的法律规定总体上分为事前预防性保护规定和事后救济性规定。前者包括赋予投资者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知情权、新股发行的优先认购权及股东表决权制度等;后者指相关股东在其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可向法院提讼以及关于保障其行使上述救济方式的规定。

(二)行政监管保护

法律的执行需要证券监管机构的参与。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的证券监管目标和原则中,确立了“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市场公平、高效和透明,减少系统风险”三大证券监管目标,其中保护投资者为证券监管的核心和精髓。这表明以保护投资者为首要任务已成为各国证券监管部门的共识。近年来,证监会通过推动立法、制定规则,逐步完善了证券执法体系,进一步巩固了投资者权利保护机制;通过查办大案要案、开展专项行动,有效震慑了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树立了执法权威;通过宣传执法、舆论引导,逐步增强了市场主体的规范意识和投资者的法律意识,社会公信度明显提升。为统筹协调证监系统内外资源,推动投资者保护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2011年末,证监会设立了投资者保护局,作为证监会的内设机构,其主要负责投资者保护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目前,投资者保护局已正式开展工作。

(三)市场自律保护

市场自律保护是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等自律引导以及证券经营机构、证券投资服务机构等规范运作、严格自律、认真履行法定和约定的义务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4]。自律是指监管机构和投资者之外的证券市场参与者相互之间的规范和制约,是证券市场实现秩序化和规范化的重要方式。相较于行政监管,市场自律保护的最大优点在于其能够迅速对市场发生的问题做出反应,同时处理问题更具弹性。近年来,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以促进行业规范为目标,加强会员及机构投资者的自律监管,拓宽了与证券会、地方证监局等相关机构的合作渠道,研究建立了投资者教育长效机制,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取得良好效果。证券公司等机构通过遵守法律及行业规范,加强合规管理与内部控制,不断提高客户服务和管理水平,在防止出现对投资者欺诈等违法行为的同时,严格落实客户适当性管理制度,帮助中小投资者提高证券投资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积极发挥了投资者保护作用。

(四)社会传媒保护

报纸、杂志、电视、广播、互联网等社会传媒在传播信息的过程中,具有客观中立、信息广泛、针对性强、群众性强、可受性强、时效性强等特点,这决定其肩负了中小投资者权利保护的重要使命。社会传媒不仅可以通过传递知识性信息,发挥投资知识普及和教育功能,提高投资者理性思维及信息收集、理解和运用能力,而且还可以通过实施社会舆论监督规范管理层、大股东及中介机构的行为,从源头上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5]。

(五)投资者自我保护

自我保护是投资者保护的题中之义。理性、稳健的投资理念是中小投资者实现自我保护的前提条件。中小投资者应审慎对待证券投资,认真学习证券相关知识,全面掌握证券投资信息,及时行使和主张权利,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前四种方式为投资者保护的外部机制,而投资者自我保护是投资者保护的内部机制。内部机制是外部机制的归宿和基础,而内部机制的实现又需要适当的外部机制来引导。内外机制共同作用使投资者保护的不同实施方式达到均衡,从而实现对投资者权利保护的最优选择。

三、加强我国中小投资者保护的对策

完善的投资者保护机制是成熟证券市场的重要标志。强有力的投资者保护措施有利于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也能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提高监管效率。鉴于此,应进一步加大证券监管的力度和效率,继续加强投资者教育和服务工作,逐步完善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途径和方式,建立健全适应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要求的投资者保护长效机制,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一)加大证券监管工作力度证券监管部门应坚持以“放松管制、加强监管”为理念,以保护投资者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稳中求进,不断提高监管工作效率。针对股权集中模式下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利益冲突的现状,及时将上市公司监管延伸至控股股东,有效规范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行为;强化对并购重组、股权激励、借壳上市、定向增发、公司回购、重大投资过程中交易行为的专项监控,完善股价异动和信息披露联动监管机制,着力防范市场操作行为,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严厉打击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积极应对媒体质疑,及时通报重大案件的阶段性成果,通过广泛、深入的执法宣传,警示市场主体,遏制违法违规行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6]。

(二)强化投资者教育和服务工作一方面,丰富投资者教育和服务的内容。以揭示市场风险为重点,以提高投资者对产品的认知能力为核心,引导投资者从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审慎投资,合理配置金融产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警惕并自觉抵制各类不受法律保护的非法证券活动,加强对青少年投资理财的早期教育,扩大投资者教育和服务的覆盖面。另一方面,创新投资者教育和服务的方式,将公益性投资者教育与商业性投资者教育相结合。参照欧美市场的做法,倡导和培育民间化的投资者教育公共组织,并为公共机构现有的投资者教育活动提供更多的经费和人力支持。强化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商业性投资者教育,完善客户分类管理制度,加大投资风险揭示和投资知识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中小投资者对证券市场投资产品的参与能力。

(三)设立中小投资者保护协会

借鉴美国证券交易商协会(NASD)的做法,由政府牵头建立中小投资者保护协会,选择法律专家、经济学家、会计师、审计师以及投资者代表组成工作机构,负责解决证券纠纷、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等。同时,可考虑在我国设立表决权信托,并由中小投资者保护协会接受中小投资者的委托行使表决权,或代表中小投资者监督上市公司管理层和非流通股东的关联交易行为,监督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制约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行为,与非流通股东或公司就再融资问题进行协调,敦促上市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主动与二级市场投资者沟通,听取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四)构建多元化的证券纠纷解决机制

针对证券纠纷调查取证难、诉讼成本高的现状,建立低成本、高效率的证券纠纷解决方式,对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利具有重要意义。第一,强化证券调解效力。调解既有利于化解讼累,减轻人民法院负担,又可以加速纠纷解决、降低成本。建议在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等机构设立调解委员会,大力发展非诉调解。第二,重视证券纠纷仲裁。仲裁在发达的证券市场执法中起着关键作用。尽管我国规定当事人对证券争议可按约定进行仲裁调解,但证券纠纷仲裁在我国还没有足够的发展和应用,随着我国证券纠纷数量的上升,以及严格责任、强化监管、加强执法的要求,发展证券纠纷仲裁,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第三,完善集团诉讼制度。受到相同侵害的投资者共同提出集团诉讼,是降低诉讼成本、有效维护中小投资者权利的纠纷解决方式。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集团诉讼,但实践中这类案件相对较少,集团诉讼审判经验并不丰富,法院仍对证券纠纷案件单独立案逐个审理。为使中小投资者利益真正得以保护,建议在证券纠纷解决中进一步强调和完善集团诉讼制度。

对证券市场的认识和理解范文第4篇

关键词:适应性效率 资本市场 监管

经济学的发展过程不断浸染着对效率的永恒追求,制度经济学的发展同样体现了这种经济学家的“乌托邦”精神,早期的经济学家接受了制度的发展会有最终目标这样一个前提假设,这一方面使得制度经济学很容易的就纳入到了新古典的分析框架,但是另一方面也导致诺斯在解释制度变迁时遭遇到了难以解决的障碍,所以后期的诺斯才转向到了研究认知科学,希望由此找出制度多重路径演化的可分析原因。这种研究方法上的“哈耶克”式转向促使诺斯开始反思新古典意义上的静态配置效率,转而研究具有动态时间过程的“适应性效率”。诺斯提出的“适应性”效率正是基于这种制度分析进程的改变,追求的不再是具体的静态效率目标,而是达到“适应性效率”的途径和规则。诺斯认为适应性效率“考虑的是确定一个经济随时间演进的方式的各种规则”,以及“研究一个社会去获取知识,去学习、去诱发创新、去承担风险及所有创造力的活动,以及去解决社会在不同的时间的瓶颈的意愿”。显然,诺斯所认为的知识的创新必然对社会总体是富有效率的,因此可以对诺斯的适应性效率概念作出进一步的阐释:一个社会中,由权利界定和分配形成的个人权利结构、市场竞争结构以及政治体制结构能够促进个人的行为认知模式做出不断的修正,以激励富有效率的个体知识的创新和应用,保证经济的长期增长。

现有资本市场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

我国证券市场以行政监管为主的监管模式内生于中央政府控制资本市场中金融剩余投向的目的。资本市场的制度创新囿于中央政府圈定的范围之内,使得资本市场的效率发挥呈现阶段性特征,中央政府的政策直接影响到资本市场基础性职能的发挥。这从股权分置改革后,股市经过短暂的繁荣之后,我国的资本市场依然表现低迷,缺乏适应资本市场国际化挑战的能力即可看出(刘纪鹏等,2011)。而这正是我国资本市场的监管模式存在的问题。在现有的研究文献中,刘晓欣和马笛认为应当“树立全局性、整体性和动态性的监管理念”;乔晓明认为规范化,市场化,自律化,法制化,社会化和协调化是我国资本市场监管体系未来优化的方向。虽然现有的文献都提及了自律监管对中国资本市场效率提升的重要作用,但是还基本上是对资本市场效率的静态分析,如何使资本市场具备长期的动态、适应性效率则是本文研究的内容。从适应性效率的角度,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模式还存在着以下不足:

(一)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缺乏制度创新的能力

按照我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交易所的性质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证券交易所拥有的职能包括对证券市场的“实时监督权”和对信息披露的“监督权”,并且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股票或者公司债券上市申请、依法暂停或者终止的权力。但是这些法律赋予的权力在实际中都不可能得到履行,在中央政府依然对证券交易所实行行政管理的情况下,证券交易所在人事上和行动上都不可能独立,在人事上,证券交易所是中央政府直属的行政事业单位,高级管理层都是纳入国家编制并享受相应行政级别待遇的政府公务人员,在行动上,对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的行为没有约束力,既然证券交易所不能自主的控制上市规模,那么对上市公司终止上市的惩罚权自然也不归证券交易所所有,而终止上市的惩罚是证券交易所所能施加给上市公司的最高形式的惩罚,没有它其余的监督权和惩罚权也就无从谈起。同样证券业协会由于缺乏行使职权的能力,也不能起到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目的。我国的《证券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章程》规定,证券业协会要履行一定的监管职能,如制定证券业自律规定、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协会章程及自律规则的会员给予纪律处分等。但在实践中,证券业协会既没有能力对行业法规进行指导,也没有职权对协会会员进行惩戒,由于并没有规定证券从业者必须加入证券业协会,也没有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和地方证券业协会的关系。所以证券业协会对证券机构的约束力很弱。

(二)现有法律制度缺乏对资本市场的参与人进行生产性知识创新的激励

首先,没有完善的证券民事赔偿制度。虽然新修订的《证券法》明文规定了对证券欺诈和价格操纵等违规行为优先进行民事赔偿,但是缺乏对违法行为界定的细则和解释,可操作性差,客观上纵容了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并且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当违规人承担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应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在法院实际判决中,对投资者的赔偿是位列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之后,民事救济手段有限。

对证券市场的认识和理解范文第5篇

巴菲特在长期的投资实践中,对证券投资的,对证券市场信息的采集、对投资者行为和心理素质要求的认识、对投资品种的选择和投资时机的把握等都另辟蹊径,其批判性的逆向思维和投资行为,形成了其独特的战略投资理念。本文对其战略投资理念从投资理论和投资原则两个方面入手,研究并出其独特的投资理念。

(一)巴菲特的独特理论

现代证券投资理论,如多元化证券投资理论、简单化的证券投资分析模式和有效市场理论等等,这些理论对投资者、证券投资分析以及大学的研究与都产生了广泛的。而巴菲特除了关注实际的证券市场,也密切注视证券投资理论的演变,并发现了这些理论的致命弱点,从而找到了获取高收益率市场空隙的投资(或者说是那些理论致命弱点所给予的),同时也形成了自己的独特的证券战略投资理论。

1.接近零风险投资理论

巴菲特的“接近零风险”投资理论或称规避市场风险投资理论主要是建立在非股市近期股价波动之上的,他更关注本身,而非股票价格。他的理论基点是:只要和市场总的趋势是向好的方面,在此前提下,就选择长期投资的方式,长期投资主要关注所选择的具体企业,这些企业的发展前景以及近年状况的满意度(主要是连续的年度收益率)是好的,属于绩优企业就可以集中的、长期的投资,这样会降低风险,获得较佳的收益,即接近零风险投资。

2.集中投资组合策略

巴菲特的接近零风险战略投资理念促使其在投资策略上,采取有目的地将注意力集中在几家有选择的公司上,并尽可能地对其进行密切的研究,掌握其内在价值,寻找时机,进行集中投资组合,并长线持有,以获取较佳的投资回报。

巴菲特是反对和批判多元化投资组合理论的,他认为:“多元化只是起到保护无知的作用。如果你想让市场对你不产生任何坏作用,你应当拥有每一种股票,这对于那些不知道不懂得如何分析企业情况的人来说是一种完美无缺的战略。”从许多方面,现资理论保护了那些不知道也不懂得如何评估企业的投资者,但这些投资者也没有获得满意的收益。

3.巴菲特论有效市场理论

巴菲特认为:“有效市场理论的倡导者们似乎从未对与他们的理论不和谐证据产生兴趣”。而他认为有效市场理论不堪一击的主要原因是:1)投资者不总是理智的;2)投资者对信息不能正确分析;3)业绩杠杆强调短期业绩,这使得从长远角度击败市场的可能性不复存在。巴菲特认为有效市场理论没有为那些全面分析可得信息并由此占据竞争优势的投资者提供任何成功的假设前提。巴菲特认为“市场是有效的这一观点是正确的,但由此得出结论说市场是永远有效的,这就错了;这两个假设和差别如同白天和黑夜”。

(二)巴菲特战略投资原则

巴菲特的战略投资原则也是其投资理念的重要构成要素。巴菲特进行投资时,更注重的是公司本身,而非股票价格。在选择企业进行投资时,巴菲特都遵守同样的投资策略:企业的内在价值是否利于长期投资;企业的市场价格是否低于市场价值;企业的业务是否利于了解和掌握;企业经营是否稳定和具有发展前景;企业的管理层是否理性、诚实和具有才能。这也就是巴菲特坚持的战略投资原则,即企业原则、经营原则、财务原则和市场原则。

1.企业原则

巴菲特认为股票是抽象的概念,他不以市场理论、总体经济概念或各产业领域的趋势等方式去思考股票。他的投资理论和行为决定了他更关注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实际价值,他坚持的企业原则是从1)该企业是否简单且易于了解;2)该企业过去的经营状况是否稳定;3)该企业长期发展前景是否被看好等方面进行把握和评价的。

2.经营原则

巴菲特十分重视企业管理者阶层的品质,优秀企业的管理者具有以身作则的态度,并作为其行事与思考的准则。具有良好品质的企业管理者能够把自己看成是公司的负责人,能够为实现公司最主要目标,即增加股东持股价值进行理性的决策,并实施其决策。巴菲特的投资经营原则主要包括:1)管理阶层是否理性;2)整个管理阶层对股东是否诚实坦白;3)管理阶层是否能够对抗盲目跟风的行为。

3.财务原则

巴菲特认为企业创造经营收益需要持续数年的时间,巴菲特更看重每四年或五年的平均经营绩效。他遵循的财务原则是:1)注重权益回报而不是每股收益;2)“股东收益”;3)寻求高利润的公司;4)公司每保留1美元都要确保创立1美元市值。

4.市场原则

巴菲特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投资人总是习惯性地厌恶对他们最有利的市场,而对于那些不易获利的市场却情有独钟。在潜意识里,投资人很不喜欢拥有那些股价下跌的股票,而对那些一路上涨的股票则非常有好感。而巴菲特则认为,证券的价格会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多数股票在其公司的实质价值附近上下波动,且并非所有的涨跌都合乎逻辑。巴菲特的市场原则就是在考察企业的实质价值基础上,寻找或等待股票的理想价位买进,即发现企业的价值远大于市场的股票价格时,或那些极具投资价值企业的股票价格却在短期内严重下跌时,在这两种状况下,就果断地大量买进,一路持有。

(三)巴菲特战略投资理念总结

巴菲特战略投资理念是从实战中升华而出的,同时又在实践中指导其投资行为。理念的核心就是长期投资并持有实质价值(绩优)的企业和企业的股票,这种接近零风险的战略投资理念,即充分了解把握了市场,又远离了市场,继而战胜了市场。

巴菲特的战略投资理念大致可细分为5项投资逻辑、12项投资要点、8项选股标准和2项投资方式。

1.5项投资逻辑是指:1)把自己当成是企业的经营者,所以我成为优秀的投资人,因为把自己当成投资人,所以我成为优秀的企业经营者。2)企业的实质价值比市场股票价格更重要。3)一生追求特定行业的企业。4)最终决定公司股价的是公司的实质价值。5)没有任何时间适合将最优秀的企业脱手。

2.12项投资要点是指:1)利用市场进行有的投资。2)买进价格是决定报酬率的高低因素之一。3)利润的复合增长的交易费用和税负的避免使投资人受益无穷。4)相对企业的年度利润收益,更注重未来5-10年的投资收益。5)只投资未来收益确定性高的企业。6)通货膨胀是投资者的最大敌人。7)价值型与成长型的投资理念是相通的,价值是一项投资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而成长只是用来决定价值的一项预测过程。8)投资人在财务上的成功与他对投资企业的了解程度成正比。9)“安全边际”的投资作用在于缓冲可能的价格风险,同时也可获得相对高的权益报酬率。10)拥有一种股票,期待它下个星期就上涨,是十分愚蠢的。11)对于明确的投资决策行为,不因受外部因素干扰而随意改变。12)证券战略投资要排除各种市场干扰和影响因素,只注意买什么股票和买入价格。

3.8项投资标准是指:1)必须是特定行业的绩优企业。2)企业业务简单且容易了解,前景看好。3)有稳定的经营。4)财务稳健。5)经营效率高,收益好。6)经营者理性、忠诚,始终以股东利益为先。7)资本支出少,自由现金流量充裕。8)价格合理。

4.2项投资方式是指:1)长期持有(对某些企业的股票甚至终生持有)。2)当市场过于高估持有股票的价格时,也可以考虑进行短期套利。

二、证券市场的战略投资与巴菲特战略投资理念的借鉴

巴菲特战略投资理念是在有100多年证券市场历史的美国形成的,他的投资收益使他成为美国20世纪最成功的证券投资人,他被称为股神,他的理念被奉为圭臬。但是,美国的证券市场是通过100多年的监管和自身的竞争规范,才形成了以投资为主体的证券市场,正是因为这样的市场,才产生了投资集大成者巴菲特和巴菲特的战略投资理念。

因此,和借鉴巴菲特的战略投资思想与投资方式、方法,绝不能简单模仿或照搬照抄,也不能局部、片面的理解,而是要对现实市场和市场现状有一个全面的、深刻的、理性的了解并把握,同时要对市场的各种信息和方法有自己独到而有效的选择。在此前提下,才能学习、借鉴、吸收和消化巴菲特的战略投资理念,并在投资实践中有效整合巴菲特的方法而成为自己的投资策略。

(一)中国现实证券市场和证券市场现状分析

2001年,中国经济是世界经济的亮点,全世界都承认,2001年是中国年,是中国的幸运年。但是,2001年的中国股市却跌宕起伏、充满变数,证券市场十年的沉疴进发了。在这一年,中国股市发展过程中所淤积的总爆发了,也引发了关于中国股市内在结构的缺陷和发展现状的大争论。笔者认为,相对于“亮点”和“幸运”,中国市场经济的最典型市场即证券市场所进发的问题,恰恰体现了转型市场迈出了走向成熟的第一步。

面对21世纪,面对全球一体化,面对WTO,以转型过渡为特征的市场(包括证券市场),其结构性转变的拐点出现了,“怎么拐”是一个绕不开也不能绕开的横在国人面前,证券市场的这场争论是从2001年1月14日吴敬琏先生在中央电视台的《对话》节目中首先提出的,随后引发的大争论,牵动了学术界的厉以宁、董辅réng@①、萧灼基、许小年、吴晓求、刘纪鹏、韩志国等,同时扩展到了证券监管部门、金融证券机构、上市公司、媒体、股民、政府官员等广泛的市场领域,直至引发了股票市场的巨大波动。证券市场的种种黑幕和违规频频被媒体曝光,证券市场的“论”、“婴儿论”、“成绩论”、“论”、“光明论”、“老鼠会”、“体制病”,等等观点相互争论,面对证券市场的各种问题以及不同的认识,中国证监会为了规范证券市场,加强了监管的力度,一年之内相继出台了100多项证券监管措施、办法和条例。

中国证券市场发展至今的现状及所存在的问题引发的争论,归纳起来,主要有四种观点:

1)悲观论或完美论。认为中国证券市场的诞生就存在着严重的先天不足,运行至今存在严重的内在结构问题,必须“推倒重来”。

2)洞悉现实忧患论。中国证券市场的现实是成绩和问题并存,为了立足现实、解决问题、抓住机遇、更好发展,就应该充分认识到机遇源自于对挑战的应对,市场现状还不足以自满和欢庆,必须以负责任的忧患意识,洞悉问题,正视问题,加倍努力去应对挑战,解决问题,才有可能在未来相互关联的国际市场竞争中求得成熟的心态和理念准备。

3)肯定现实光明论。成绩是首位的,问题是存在的,发展是光明的。

4)乐观唱颂论。取得的成绩使人感到振奋,对现实和未来充满乐观,并仍唱颂着面对未来和发展。

作者更认同第二种观点,即洞悉现实忧患意识的观点,这一观点也就是以吴敬琏先生为代表的观点,吴先生的观点之精义不在于他为了讨论问题、切中问题要害而说的“中国股市连都不如”,“中国股市的市盈率在15倍左右还比较正常”。吴先生的洞悉现实忧患意识的精义在于负有责任感的学者和管理者都要不拘于现实成绩的满足,而要在洞悉成绩和问题的基础上,正视市场的公平、信用和效率状况,正视国外优势成熟市场和资本的竞争压力。正视了这些,负有责任感就有忧患意识,WTO后的中国市场,全球的竞争已成必然,中国的证券市场要抓住机遇就要应对挑战,机遇和成功是在正确、有效应对挑战中获得的。中国证券市场的战略投资同样面临着机遇和应对挑战的问题。

因此,笔者认为中国证券市场的现状是:

中国证券市场是政策调控与市场自身调节相互的动态求均衡。中国证券市场是信息不对称的,弱者急需信息的透明、公平。中国证券市场从严重机会不均等转变到机会仍较不均等的状态。中国证券市场仍然处在以投机心态、理念和行为为主体的状态。以投资心态、理念和行为为主体的市场状态,仍需时间和努力。中国证券市场的投资品种基本上不具备长期投资价值,多数品种只具有短期投资价值,只有少数品种具有中期投资价值。中国证券市场经历十年的发展,获得了发展初始期的经验和成功,但仍然处在发展的初期,属于不成熟的证券市场。中国证券市场起始遗留的问题,如国有股独大、未流通股份太大等等问题依然存在。证券市场交易仍然存在太多的公平、信用、成本的问题。因此,证券市场法制、证券市场监管、证券市场规范、证券市场自身秩序和证券市场结构的建立还需要很长时间的努力和演进。中国证券市场变数多、关联多、潜力大、吸引力大和诱惑力大,是充满需求和机会的市场。WTO后,外来资金和资本对中国证券市场将产生更大的变数和机遇。

所以,中国证券市场还不具备长期投资理念的产生,也就不具备产生巴菲特式的投资者,更不能把巴菲特的战略投资理念照搬到中国证券市场中来,但巴菲特战略投资理念的思想和对中国证券市场的投资者极具价值。

(二)中国证券帝场的战略投资与巴菲特战略投资理念的借鉴

通过对巴菲特战略投资理念的和目前中国证券市场现状的,作者认为巴菲特战略投资理念思想的精义,对中国证券市场的投资仍然有着深刻的、有效的价值。

根据巴菲特的投资分析方法和理念思想,笔者认为,目前中国证券市场战略投资要素主要是五个方面,即战略投资的5项要素。

1.政策与市场要素。相对于欧美成熟的证券市场,中国的证券市场还比较明显的是政策市场,政策调控和监管所占的权重不超20%,而证券市场本身调节的权重在80%以上。目前中国的证券市场政策调控与市场本身调节的权重大致各占50%。因此,战略投资必须考虑政策与市场的二元因素,即更多的不确定性因素的。

2.信息不对称、机会不均等带来风险。虽然说信息不对称、机会不均等是任何市场普遍存在的现象,虽然说中国股市历经十年的培育和发展,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和机会不均等已得到大大改善,但目前的中国股市依然存在着较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和机会不均等问题。因此,战略投资必须考虑由机会不均等和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风险。

3.信用、收益与业绩。虽然说中国股市历经十年的培育和发展,依然较普遍存在着上市公司和市场行为缺乏信用的现象,但是随着股市爆利的结束和依法监管的加强,以自己的业绩给投资者带来收益的时代已经初现。因此,战略投资不仅要分析股票的市场价格,还要分析企业的收益,并且要逐步转向以企业收益分析为主的投资决策。

4.投资与投机。中国证券市场十年的发展过程,证券投资基本上是以投机为主的,因此市场恶炒、爆炒、坐庄、庄家连炒盛行,各种黑幕、各种违规层层交织。但是随着2001年股市问题大讨论和总爆发,政府监管力度加强,股民自觉意识加强,投资机构的大量引入,加入WTO后的竞争压力,以及市场自身调节和上市公司的自律,使得中国证券市场出现了投资与投机并重的新现象。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必将形成以投资为主体的证券市场和市场行为。因此,战略投资可以在中国证券市场逐步实施并培育了。

5.投资战略与战术。战略与战术是相互整合的关系,战略表现为方向性、长期性、稳定性、协同性、整体性和竞争性。战术表现为短期性、效率性、目的性、策略性和竞争性。再好的战略也是由一系列的战术单元构成的,战略离不开战术的连续支持;再好的战术也是为战略服务的,不能因为一个或几个战术成功,陷入自满而忽略或忘记了战略。巴菲特的战略投资理念在中国证券市场的借鉴和,其精义在于对战略时间跨度的界定。

巴菲特战略投资理念在美国证券市场以5-10年,长期持有甚至终生持有为战略时间跨度。而在目前中国证券市场,战略的长期性最多界定为3年以上,那么1~2年界定为中期,1年以内界定为短期。

因此,目前中国证券市场的投资战略适用的是立足中期投资,抓住短期机会,着眼长期投资的战略组合。

笔者通过对巴菲特战略投资理念的核心思想归纳,以及产生这种战略投资理念的美国市场环境和现实市场的认识,对目前中国证券市场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和认定,从而对巴菲特战略投资理念在中国证券市场的借鉴和应用进行了探索研究,更重要的是其战略投资理念对中国证券市场未来发展和投资人战略投资的积极深远意义进行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