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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政策意义

双减政策意义

双减政策意义范文第1篇

学习双减政策心得体会2021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社会各界对此十分关注。《意见》凸显了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从严治理学业负担问题的政策导向,对做好“双减”工作的决心和力度前所未有,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目前,各地正认真把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双减”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积极采取行动,围绕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治理校外培训等,精心组织推进“双减”工作进程。

做好“双减”工作,要对重点难点问题先行试点,积极推广典型经验,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序、稳妥推进。《意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与期盼,决策指向“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根本问题,全面落实“双减”有关规定,对重点难点问题精准治理,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在全面开展治理工作的同时,确定北京、上海等9个城市为全国试点城市,其他省份至少选择一个地市开展试点。随着时间推进,各地在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合理利用校内外资源、强化培训收费监管等方面进行靶向施策、点面结合、有序铺开。为了发挥教育政策“组合拳”的治理作用,《意见》还强调内外结合、多元协同,引导行政部门、学校和家庭等对于减负形成一致的价值判断和行动共识,力争在遵循科学规律基础上予以有效解决。

要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双减”工作取得实效。“双减”是一个系统性工作,尤其要加强党对“双减”工作的领导,这是组织实施的关键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把“双减”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完善措施,确保“双减”工作落实落地。学校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教师思想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创造性。校外培训机构要加强自身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要把落实“双减”工作情况及实际成效,作为督查督办、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督导部门已积极开展检查监督工作,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专项督查校外培训机构,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不仅要探求“双减”问题的根源,还要对政策发展环境和可能效果予以较为准确的预判,这关系到教育改革的实质进程。

政府部门要善于利用政策调整优化公共教育服务,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如果没有社会和家庭的积极主动参与,“双减”目标不可能取得良好效果。毕竟制度很重要,但也不能忽视育人文化的内在培育作用。有了相应的文化积淀,才更容易促使人们认同并履行政策的民生初心。为此,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传导,持续向家长和学生正面宣传政策精神,引导公众树立科学健康的教育投入观和全面的教育质量观,切实为学生和家长减负,进而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此外,还必须重视其他相关主体的地位和作用。《意见》强调除了教育部门要抓好统筹协调及指导工作外,宣传、网信、编办、财政、民政、公安、政法、市场及金融监管等十余个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在师资力量、收费指导、风险管控等方面履职尽责,以确保“双减”工作校内校外齐抓共管,取得实效。

目前,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已进入以更加公平更高质量为核心目标的发展阶段。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地都要高度重视,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改到位、改彻底,从而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让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在教育改革中得到更好实现。

学习双减政策心得体会2021

7月24日中央了双减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执行。双减又称“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目标:1、保护学生的身体健康,并将负担提升到未成年保护法的高度。2、减轻家庭教育负担。3、将教育回归到学校。4、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并规定,理调控作业结构,确保难度不超国家课标,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加强质量监督,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对于学生作业量给出了明确的标准,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要求教师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做好反馈,加强面批讲解,认真分析学情,做好答疑辅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对于课余时间,鼓励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开展阅读和文艺活动。保护好学生的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家长要积极与孩子沟通,关注孩子心理情绪。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

“双减”工作是党中央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和政治高度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国之大计。作为一线教师,更是站在了“双减”工作的主阵地上,更要认真学习领会并贯彻到学习工作中去。

在我看来,“双减”不是让学生远离学习,虚度光阴,轻视教育,更不是在教育质量上做减法,不是在教育责任上撂挑子。而是对我们教育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我们要认真备课,引导学生敢于质疑,提出问题,发现问题,鼓励学生自主探究问题,解决问题;要健全作业模式和形式,减轻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同时转变教育评价方式等。

我认为具体的做法有:

一、学习课程标准,对课程标准有新的认识,更新教学理念,明白减负并不是单纯的削减作业数量,关键是如何在“减负”的同时提高质效。

二、增强集体备课,仔细钻研教材,使各单元的教学目标更加明确,依据单元目标制定合理地课时教学目标,并依据各班的实际情况,修改教案,有针对性地对语文知识和能力进行训练。

三、依据学生年龄特征,创设情境,培育学习兴趣,以“学生发展为本”,精讲简练,给学生多一点时间和空间,让学生自主地、富有个性地发展,让每一个学生在课堂中都有所收获,从而提高40分钟的教学质量,打造高效课堂。

四、精心设计课堂练习,围绕听说读写相结合进行。有目标,避开随意性。在讲解课文中完成。如:每篇课文中的生字,对容易写错的,在检查预习时重点强调,采用集体书空或抄写或形近字等方式牢固掌握。课文中的关键词语,运用各种办法或近、反义词,或联络上下文理解。找出本篇课文中想像说话的训练点,进行说话练习。课后及时写下。有了课堂上说的基础,回家完成写的任务就轻而易举。对文中的重点段落指导朗读,熟读成诵。减轻了学生业余负担。

五、课外作业,细心筛选,仔细编排,如在教学中总结出经典基础性作业和练习,作为常规试题仔细练习。让学生作业负担小,又得到最大的训练,做到及时高效。每周针对单元目标出好周周练,进行一些操练。

六、设计分层作业:对各班级不同学生的特点,设计一些必做题和选做题,学生可以依据自己的喜好和能力选做作业。同时还注意作业的趣味性和实践性,让中差生把完成老师的作业当作一件乐事。避免作业中的重复现象,尽量设计精而简的作业,作业的布置要照顾到各个层次的学生,让每个学生都能体验到成功的喜悦,逐渐树立起学习的信心。

双减政策意义范文第2篇

[提 要] 气候变化是一项影响日深的全球性议题。作为世界最大的两个温室气体排放国,中国和美国一直处于全球气候治理的中心。近年来中美两国积极协调政策立场,强化既有合作基础,在能源和应对气候变化领域进行了富有成效的合作。中美双边合作既有助于减少两国的温室气体排放,也蕴含着明显的全球意义。与此同时,’中美之间的合作面临不少困难和障碍。这要求双方着眼长远,创新战略思维,进一步寻求利益共同点,以推动合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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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气候变化、中美合作、清洁能源

[作者简介] 王联合,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研究员

[中图分类号]D822.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452 8832(2015)1期0114-15

本文是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中青班专项课题“中美关系中的气候变化问题研究”(课题号2010FGJ006)的阶段性成果,并受上海市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编号2013GXYLXKZZXGG)资助,一并致谢。

在全球化快速发展、跨国联系空前紧密的当今时代,气候变化,或称全球变暖,正在深刻影响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成为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最严峻全球性问题之一。鉴于中美是世界前两位温室气体排放国,气候变化已成为两国关系愈发重要的一个议题,愈益明显地塑造着中美新型大国关系内涵和全球气候治理格局。

一、中美气候变化政策的演进与协调

气候变化的原因可分为自然和人为两大类。科学研究发现,自工业革命以来,化石燃料消费等人类活动导致地球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迅速增加,以致20世纪后半叶的气候变化几乎不可能用自然因素来解释。这一结论得到世界首要气候变化科学权威机构“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历次评估报告的认同和支持。该委员会第四次评估报告认为,最近50年全球气候变暖有大于90%的概率是由人类活动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引起的。

全球变暖可能带来的毁灭性风险以及国际社会要求中美做出减排承诺的压力,将两国推到全球气候治理的中心。尽管中美均面临这一全球性问题的挑战,但两国关于气候变化的政策立场判然有别。

美国气候政策理念具有明显的两党属性,政策随政府更替表现出不稳定性和非连续性。保护环境、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一直是民主党的政策重点之一。在克林顿政府时期,美国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京都议定书》)。与民主党相比,共和党对气候政策的厌恶是显而易见的。大多数共和党人不相信全球变暖已产生消极影响,甚至否认气候变化的事实。基于这样的认知,乔治·W·布什政府上台后不久即宣布退出《京都议定书》,转而谋求建立区域性的国际气候机制。布什政府气候政策的一个关键特征是反对强制性的气候措施。在国内层面上,美国气候政策着眼于谋求由私营部门达成行业自愿减排协议。在国际层面上,布什政府在参与以联合国为基础的谈判进程同时,追求一种不做出承诺的“软法”( soft-law)途径。

奥巴马执政后,美国气候政策迎来了又一次转折。奥巴马认为,作为世界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美国必须在应对全球变暖的努力中担负领导责任,以加强相关国际机制、激活联盟和建立伙伴关系。在第二任期内,奥巴马政府出台了《总统气候行动计划》,宣布到2020年美国将其温室气体排放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17%的目标。为此,奥巴马政府在国内层面上奉行一项雄心勃勃的立法战略,同时辅以行政权应对气候变化;在国际层面上则谋求一种基于条约的“硬法”( hard-law)途径,对抗全球变暖的影响。

比较而言,中国气候政策的原则立场是一贯、明确的。在很大程度上,中国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宗旨和原则界定其气候政策立场。《公约》确定了国际社会公认的应对气候变化的三个最基本原则,即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可持续发展。为落实《公约》的原则和目标,《京都议定书》设定了《公约》附件一国家即发达国家在2008-2012年期间的温室气体强制减排义务。据此,中国主张,发达国家作为历史排放和人均排放的最大来源,有必要率先采取减排行动,并应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发展中国家则要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走“低碳经济”的发展道路,为全球减缓温室气体排放不断做出努力和贡献。相应地,在国内层面上,中国制定了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框架。2011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应对气候变化正式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将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16%、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4%作为约束性指标,明确提出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等重点任务。在2014年9月联合国气候峰会上,中国政府宣布将主动承担与自身国情、发展阶段和实际能力相符的国际义务,努力争取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尽早达到峰值,以更大力度和更好效果应对气候变化。

无论中美气候政策立场有何不同,两国都无法回避遭受气候变暖相同或类似危害的现实,更承担不起无所作为的代价。随着气候变暖不利影响的凸显,两国开始认识到,彼此利益的重合部分正变得越来越大。有鉴于此,奥巴马政府重申解决全球变暖问题的抱负。白宫计划绕过国会的阻挠,寻求扩大新的以及现有的国内国际举措,特别是与中国等其他排放大国开展双边行动,努力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为全球做出表率。同时,中国新一届领导人意识到,“如果要取信于民,就必须解决工业化带来的毒害人们健康的副作用。”因此,中国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方面做出了观念及政策创新。作为对《公约》一项重要义务的履行,中国政府自2007年起定期编制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并连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和行动方案,显著加大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力度。

正是在新的环境现实和决策背景的影响下,中美应对气候变化合作无论是在认识领域还是在政策协调层面都取得了令人鼓舞的进展。2013年4月,两国达成第一份《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该声明指出,日益加剧的气候变化危害,迫切需要中美两国采取强有力的国内适当行动,开展大规模的双边合作。为此,双方决定在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建立中美气候变化工作组。工作组旨在“确定双方推进技术、研究、节能以及替代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领域合作的方式”,并定期在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会议上向两国元首特别代表报告工作成果。声明强调,中美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与合作不仅有助于遏制全球变暖,树立可以鼓舞世界的强有力榜样,而且“能够成为双边关系的一个支柱,增进彼此信任和相互尊重”。2014年11月,双方签署第二份《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两国元首将此前谈判达成的原则共识提升为更为宏大且具体的成果目标。美方计划于2025年实现在2005年基础上减排26% -28%的全经济范围减排目标并将努力减排28%;中国宣布在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且将努力早日达峰,并计划到2030年将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提高到20%左右。双方均计划继续努力并逐渐加大力度。这份声明的签署意味着,中美两国在气候变化领域的协调行动,超越了2009年哥本哈根全球气候峰会前后双方在清洁能源倡议上的合作水平,进入了一个备受期待的新阶段。

二、中美应对气候变化合作的现状

近30多年来,中美两国在能源和气候变化领域进行了广泛合作。这种合作使双方对彼此的国情和关注的问题有了更深的了解,推动了应对气候变化成功案例的相互借鉴,并相应在两国政策圈及主要研究机构间建立了重要的联系,为双方后续深入合作奠定了稳固的基础。

早在1979年中美建交之初,中国国务院副总理邓小平就与美国总统卡特签署了《中美政府间科学技术合作协定》,两国政府部门先后在化石能源、气候变化、能源效率、可再生能源、能源信息交流等32个领域签署了数十个合作议定书和谅解备忘录,两国科学家在上述领域内开展了数千个科技合作项目研究,人员交流达数万次。1985年,双方签署《中美化石能源研究与发展合作议定书》,合作领域涵盖电力系统、清洁燃料、石油和天然气、能源与环境技术以及气候科学。1993年,两国政府建立能源利用效率问题的正式对话。1995年,《中美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发与利用合作议定书》签署,包含政策、农村能源、大型风电系统、混合乡村电力、可再生能源商业开发、地热能源、能源效率、混合电动汽车开发等七个附件。1997年,两国政府高层发起中美环境与发展论坛,将城市空气质量、农村通电及清洁能源和能源效率确立为合作的三个优先领域。

进入21世纪后,中美合作态势进一步加强,两国在政策思维中将合作应对气候变化提升到一个新高度,建立了一系列公私参与的能源与环境合作机制。双方围绕国际能源安全、能源政策和能源战略目标、生物燃料、核能、清洁能源和能效技术、气候变化、碳捕获与封存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这些安排加深了中美双边政策协调,成为两国开展能源和气候变化合作的制度保障,标志着双方在该领域的合作取得了突出成果。

清洁能源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一个关键组成部分,中美进行清洁能源技术合作具有十分广阔的前景。美国在清洁能源技术的开发和推广中占有优势,中国则拥有无比庞大的长期市场,双方的合作显然可以取得双赢和“通赢”的结果。2009年11月,美国总统奥巴马访华,中美两国公布了一揽子影响深远的措施,发起中美清洁能源研究中心、中美电力汽车倡议、中美能效行动计划等项目,加强双方在清洁能源方面的合作。其中,中美清洁能源研究中心由两国在5年内共同投入至少1.5亿美元,作为启动资金支持清洁能源技术的联合研发。此外,在2009年7月第一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期间,双方签署了《加强气候变化、能源和环境合作的谅解备忘录》,重申实施《中美能源环境十年合作框架》下的5个联合行动计划,承诺通过制定新行动计划扩展框架。2011年1月,中美签署了涵盖清洁煤、核电、风电、智能电网、电动汽车等诸多领域的一系列协议。

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共识的加强和实践的积累,推动中美双边气候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2013年6月,主席与奥巴马总统举行首脑会晤,两国领导人达成一致,强调通过共同努力逐步减少对地球大气危害极大的温室气体氢氟烃的使用。在同年7月举行的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上,两国确认在现有项目下开展一系列新的重要活动,包括6个新的中美绿色合作伙伴计划、清洁炉灶在中国的推广、加强科学研究和气候观测合作以及双边可持续机场倡议。双方还公布了一项旨在进一步减排的行动倡议,提出在载重汽车和其他汽车、智能电网、碳捕获与封存、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收集和管理、建筑和工业领域能效等5个领域开展双边合作,并于2013年10月完成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在2014年7月第六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期间,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合作,成为对话成果中的亮点之一。中美气候变化工作组提交了工作报告,介绍了2013年提出的5个合作倡议、强化政策对话以及氢氟碳化物合作的进展情况,并提出未来可能的新合作领域,包括在绿色港口方面以及在省(州)和城市等次国家层面开展合作等。双方还签署了8个项目合作文件,梳理一年来两国在能源和环境保护领域合作的成果。这些成果将两国政府间气候合作进一步扩大到私营公司、大学以及研究机构,并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产生了积极影响。

中美之所以能够在应对气候变化合作方面取得进展,主因在于两国均遭受着全球变暖日益严重的危害,以及作为排放大户所衍生的要求双方采取应对措施的国内外压力。在美国,2012年是有史以来最热的一年,气候变化对美国造成的影响,诸如海平面上升、干旱、洪涝、野火等,均为历史罕见。在中国,2011年以来相继发生了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长江中下游地区春夏连旱、南方暴雨洪涝灾害、沿海地区台风灾害、华西秋雨灾害和北京严重内涝等诸多极端天气事件,给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很大影响,直接经济损失高达3096亿元。一些地区时常发生的雾霾亦已严重到减少人们预期寿命的程度。这种前所罕有的局面对政策及观念产生的影响是深刻的和累进式的。一方面,美国重塑世界环境领袖地位乃至掌控全球议程话语权的国内政治诉求和国际抱负,以及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规划,使得两国再也不能对此等闲视之:另一方面,国际社会要求中美带头采取减排行动的呼声也日趋高涨。气候变化的挑战从国内和国际两个层面凸显了中美合作应对的必要性和急迫性,要求两国承担起重大责任,“立即将双方合作提升到更高的水平”。

三、中美双边气候合作的全球意义

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是广泛和持久的,但人类的应对似乎是迟缓和不力的。1994年3月生效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条规定,应对气候变化的最终目标是“将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防止气候系统受到危险人为干扰的水平上。”《公约》奠定了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法律基础,是具有权威性、普遍性、全面性的国际框架。然而,由于没有对缔约方规定需承担的具体义务,也未规定实施机制,《公约》缺乏法律上的约束力。为确保有效履约,《公约》规定可在后续议定书中设定强制减排义务。到目前为止,主要的议定书为《京都议定书》。

在《京都议定书》中,《公约》附件一国家即发达国家缔约方承诺采取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将其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在2008-2012年的第一承诺期内从1990年水平至少减少5%。与此同时,发展中国家采取自主减排行动。为扩大《公约》相关议定书量化减排的规范作用,2007年12月召开的巴厘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制定了“巴厘路线图”,规划了2009年达成有约束力的《哥本哈根议定书》的进程。《哥本哈根议定书》拟根据各国GDP大小规定二氧化碳减排量,以构建《京都议定书》第一期承诺期到期后的后续减排方案,协调未来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行动。但是,由于各国分歧严重,《哥本哈根议定书》未能在2009年12月的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如期达成,只能代之以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哥本哈根协议》。在2012年12月于卡塔尔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本应于2012年到期的《京都议定书》被延长至2020年。

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之所以无法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中美作为世界最大的两个排放国既不承担《京都议定书》的强制减排义务,在此问题上的立场又相去甚远,无法达成共识。这从反面印证了中美双边合作的全球重要性。毋庸讳言,中美之间的持续对抗对遏止全球变暖的集体行动是极具破坏性的。“如果这两个国家不能设法解决在这个问题上长期存在的分歧,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就没有解决之道。”所幸的是,全球变暖已经产生的危害使双方清醒地认识到彼此冲突的消极后果,两国逐渐从民族主义诉求回归理性和现实,并采取措施积极协调各自政策立场,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双边合作。正如近期双方气候互动新趋势所昭示的那样,中美双边合作为国际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注入了前所未有的新动力,有助于推动全球气候集体行动迈人新阶段。

第一,中美两国的合作减排是全球减排努力的中流砥柱。中美两国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1/4,两国国内生产总值和能源消耗量超过世界总量的1/3,因能源消耗造成的碳排放量达到世界总量的2/5以上。从能源安全和环境保护角度看,中美对能源消费控制或扩张的行动将决定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努力的成败。考虑到中美巨大的碳排放总量,单单是两国在双边层面上的合作减排即可直接对全球减排努力做出重大贡献。相反,如果双方都无动于衷,继续维持甚至扩大目前的碳排放水平,那么,即使其他国家采取减排措施也无法有效防止地球大部分地区的气候灾难。

第二,中美两国双边合作习惯的形成和经验的积累,有助于国际社会达成强有力的国际气候新协议。对任何全球气候体制而言,中美两国的协调与合作都是其取得成功的关键,“没有它们的参与,任何协议都不会取得进展”。两国的参与和领导,是气候领域全球转变所需信心和影响力的保证,“新的全面的气候协议的前景,很大程度上将有赖于美国和中国的政治意愿”。中美在气候领域新近形成的更具建设性的关系有利于减轻双方的矛盾和摩擦,推动两国在全球气候体制构建上的立场协调,为气候变化国际谈判营造积极的政治气氛。尤其是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两国有望就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标准达成共识,共同倡导建立一项可持续、有约束力的全球气候体制——如预期于2015年达成的全球气候变化新协议,进而为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奠定更加坚实的法律基础。

第三,中美两国的政策取向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其他国家的选择。两国的合作可以树立榜样,鼓励和引导其他国家加入全球减排的努力之中。鉴于此前两国长期消极无为,其他国家大多持犹豫和观望的态度,有的甚至还效仿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这也是全球努力受挫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果两国带头采取行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就会给其他排放国带来压力,使它们更有意愿、也更容易在全球层面上开展合作,在全球范围内真正组织起对抗气候变化影响的集体行动。正如奥巴马总统所言:“双方在消除气候变化所带来威胁方面的合作能够树立典范,由此产生的实践和技术将为全球努力提供动力。”

四、中美双边气候合作存在的问题

中美两国在能源与气候变化方面的合作形式多样,涵盖的领域也十分广泛,特别是近年来取得了引人注目的进展。然而,囿于各种负面因素的影响,这种合作往往又是零散间断的,缺乏长效机制的保障。现阶段,两国气候合作的深入发展面临不少困难和障碍。

一是中美缺乏战略互信,国际谈判立场分歧严重。历经40多年的发展演变,中美关系形成了一种既合作又竞争的矛盾模式,这一点在两国气候政策博弈上体现得相当明显。中国往往将美国在气候变化议题上的倡议视为其遏制中国发展及国际影响的基本战略的一部分。而在美国关于全球变暖的政治讨论中,中国总是被置于两种消极的语境下予以评估——任何在美国境内的减排努力都会因中国增加排放而变得毫无意义,以及美国控制排放的努力会迫使制造商将业务转向别处,由此造成广泛的就业损失。战略互疑导致中美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立场长期对立,影响到两国对气候变化相关国际条约的原则立场,使两国对条约精神和义务做出不同或对立的理解和阐释。2009年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最为典型地展现了中美立场的分歧及其负面影响。由于各自所代表阵营的利益不同,中美在会场上展开了正面交锋。美国气候谈判首席代表斯特恩( Todd D.Stem)在新闻会上明确表示,公共资金,特别是美国政府的公共资金,绝不会流向中国。斯特恩同时否认发达国家应该为其在工业化进程中累积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买单,要求中国采取更大力度的减排目标。中国政府则坚持根据国情实施自主减排,不与任何国家的减排目标挂钩。中国主张,发达国家必须率先大幅量化减排,并切实履行承诺,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加快转让气候友好技术,帮助发展中国家尽可能减缓温室气体排放,适应气候变化。中美两国谈判立场针锋相对,哥本哈根气候峰会无果而终。

二是两国国内政治的掣肘。美国国会气候变化立法行动的延宕与中国国内相关利益方的阻滞为双方气候合作的深入发展设置了障碍。一方面,在美国现行政治体制下,应对气候变化并非总统决策议程上的禁脔,国会的协助和授权是总统获得政策成功不可或缺的条件。在气候变化议题上,国会的重要角色主要体现为立法行动。国会立法可为美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内行动和国际合作提供必要的政治基础和社会共识,并连带整合相关利益集团的狭隘诉求,减少资金不足的消极影响,确保政策的稳定和连续。反之,若没有国会立法的配合,美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和政策则显得短视、被动且缺乏预期。

实际上,自上世纪末起,能源和气候变化问题即开始密集进入美国国会的立法议程,参众两院为此举行了一系列听证会,提出了数十个有关能源和气候变化的议案,其中影响最大的当属2009年和2010年众参两院分别提出的《2009年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和《2010年美国能源法》讨论草案。两份法案均提出了大幅减排同时确保美国能源独立和安全的目标。国会提出此类法案的目标主要是寻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建立排放交易机制。但是,由于问题的复杂性和国会总体上的保守态度,这些法案绝大多数或在国会相关委员会即遭否决,或被作为议事日程上的常规法案而遭搁置,极少能进入全院辩论及表决程序。时至今日,国会气候变化立法依然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

另一方面,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是一项综合性战略,涉及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不仅意味着国内经济体系的系统性改革,更昭示着国内利益的调整重组。在此过程中,地方政府巨大的权力和活动空间使它们成了利益集团的典型代表,它们的行为影响着中央政府的决策,直接关系到中国参与国际气候合作及减排行动的成效。“在中国,主要的(减缓气候变化)举措一直来自国家一级的党政机构,并往往由于与地方官员和企业的利益冲突而大打折扣。”地方政府对于减排的保守态度是由其特殊利益决定的。尽管中央政府越来越多地将对环境和能源效率的关切纳入政绩考核机制,但大多数地方官员仍然将推动GDP增长当作自己的首要目标。由于地方的经济增长多半要靠当地企业来拉动,某些地方政府与企业结成了牢固的利益共同体,相互借重,共同进退。通过对高排放企业实施地方保护、消极执行国家减排政策以及阻挠中央政府的环境评估工作,地方利益共同体在相当程度上消减了中国参与双边或多边气候合作的效果。

三是知识产权保护。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的联合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既是中美携手应对气候变化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中国谋求与美国合作的优先领域。然而,美国大多数清洁能源技术为私营企业所拥有。由于担心知识产权会受到侵害,这些技术所有者对向中国转让技术毫无兴趣,以致美国工业和实验室内的许多清洁能源尖端技术未能投放到中国市场。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由此构成了中美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一大障碍。作为全球公共产品的重要提供者,美国不妨将清洁能源技术的知识产权视为一种国际公共产品,联合中国、欧洲、日本发起“清洁技术马歇尔计划”,向中国提供技术援助。同时,美国也应大力推进已有的或发起新的中美清洁能源技术合作研发,鼓励和扩大两国共享知识产权和技术成果。

四是清洁能源产品的贸易保护主义。作为攸关全球可持续发展的新兴产业,清洁能源对于中美气候合作的意义既在于两国对清洁能源技术的合作研发,也涉及清洁能源产品的双边贸易。但是,双方关于清洁能源产品的贸易摩擦却由来已久,且有加剧之势,美国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实施“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即为一个典型的案例。早在2011年11月,美方不顾中方反对,执意对中国产光伏电池启动“双反”调查,并于2012年12月决定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致使中国产光伏电池产品很难出口到美国市场。2014年1月,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输美光伏产品发起第二次“双反”调查,12月16日宣布终裁结果,认定中国大陆输美光伏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拟征收“双反”关税。与首次“双反”调查相比,美方二次“双反”调查的产品范围从光伏电池扩大到光伏组件、层压板、面板等,对象也由中国大陆扩大到包括台湾地区,意在堵死大陆光伏公司海外代工和采购以规避关税的应变举措。显然,美方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一再进行限制的保护主义做法,是对贸易救济措施的滥用,不但违反了美国承担的遵守世贸规则的义务,而且损害了中美两国合作对抗全球变暖的承诺效力。

五、结语

全球变暖的危害是史无前例的,也是无差别的,没有国家可以置身于其破坏性影响之外。这种新的现实需要全球做出协调一致的反应。作为世界上最大的两个温室气体排放国,中国和美国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减缓气候变化的挑战中负有特殊的责任。两国的合作应对不仅是必要和可能的,而且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努力成败的关键。近年来,基于双方政策立场的不断协调,中美关于气候变化的合作取得了极大的进展,由此为达成全面有约束力的后京都全球气候协议奠定了重要的基础。然而,中美之间的合作存在着诸多不可忽视的困难和障碍,这意味着在应对全球变暖的挑战中,两国需从战略高度出发,排除内外干扰,进一步创新政策思维,深入发掘合作议题,积极拓展合作空间,从而切实推动双边关系发展和全球气候良治。

双减政策意义范文第3篇

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8大部分30小条,正式压向70万教培机构。

7月24日这一天,“双减”出台,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也必定是载入教育史上的一件大事。行业震荡,企业惊慌,股市暴跌。众多的教育股应声暴跌,一些公司跌浮60、70%,乃至跌停。

很多人认为,来势凶猛的双减政策是为了将培训机构赶尽杀绝,不留一丝余地。所以,除了培训机构焦虑,家长们也很焦虑。且随着最近各大机构对“双减”的不同“解读”,出台了花样百出的告知书,迷茫的家长越来越多,也有不少报了我曾推荐过的课程的家长咨询我,到底该怎么办?

所以,思来想去,我还是跟大家聊一聊我对“双减”政策的理解和看法,希望给迷茫的家长一些参考建议。

此次由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文件,简称“双减”,共8大部分,30小条。

8大部分的内容,从校内、校外以及教育整体环境三个维度做了要求和规范。

一,校内维度

从校内的维度来看,国家下决心要“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从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健全作业管理机制、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加强作业完成指导以及科学利用课余时间几个方面,全方位的帮助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减少作业压力,规范教师职责,让教育回归学校,彰显教育的本质。

我个人非常赞同“健全作业管理机制“中“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这两项内容。让家长回到家长该有的位置,不要因为作业问题影响亲子关系。从而让孩子的负面情绪有一个可以信赖的发泄口,减缓孩子的学业压力。

在“保证课后服务时间”这一条里,要求学校要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国家从时间上就切断了晚托班、托管班等辅导作业性质的可能性,可见国家的力度和决心。

另外,双减政策中还提到“加强面批讲解,认真分析学情,做好答疑辅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我认为对于“面批讲解,答疑辅导”这种个性化的需求都能专门行文规范,或许未来教育模式也会发生些许变化,满足个别“吃不饱”的学生,也是有可能的。

二,校外维度

从校外的维度来看,双减的一系列制度和规范可谓“精准狠”。

1、坚持从严审批机构。

要求: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

这一条将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路都堵死了,除非你乐善好施,愿意以非营利性质来开展培训公益事业。另外,严禁资本化运作教育,简直大快人心!让教育回归本质,是多少人心中的渴望,不应该让资本控制教育。

2、规范培训服务行为。

要求: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这一条将一直以来提倡超前学的机构敲了警钟(比如奥数),同时禁止了境外课程(比如英语各类境外教材)。不仅如此,还不允许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假期,休息日以及寒暑假进行培训。

所以,你能想到的路,都给你堵死了。还想怎样挣扎呢?

3、强化常态运营监管

要求: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首先,为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国家不允许培训时间超过晚上21点,所以孩子从放学(约5点半)到晚上21点之间能利用的时间非常有限。即便能上课,还要兼顾课时长度和课程间隔时长,这晚上的时间也就被分离的差不多了。

第二,“拍照搜题”这种app终于下线了,孩子终究还是得学会有问题要自己思考,而不是一味的依赖“抄作业神器”。这一点我个人非常支持,怒赞!

从校外维度的各项要求和规定来看,家长要将课外培训班妥善安排在周一至周五,做好时间统筹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也是家长面临最大的挑战。

三,整体环境维度

1,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学区化治理和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充分激发办学活力,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加快缩小城乡、区域、学校间教育水平差距。

2,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学校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降低考试压力,改进考试方法,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考试成绩呈现实行等级制,坚决克服唯分数的倾向。

3,深化高中招生改革。

坚持以学定考,进一步提升中考命题质量,防止偏题、怪题、超过课程标准的难题。逐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杜绝违规招生、恶性竞争。

4,纳入质量评价体系。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将“双减”工作成效纳入县域和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把学生参加课后服务、校外培训及培训费用支出减少等情况作为重要评价内容。

这几条是从国家层面来规范约束与双减相关的制度,确保双减政策的落地实施。

四,学科和非学科如何区分?

因为双减政策的出台,对于学科和非学科的问题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为此,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专门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

1,根据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的规定,在开展校外培训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

2,在开展校外培训时,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按照非学科类进行管理。

因此,但凡符合国家对学科类规定的培训机构,无论机构自己如何力证身份,都属于本次双减的范畴,不用质疑。

五,学龄前儿童还能上什么学科培训班?

双减政策意见非常明确: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

可以理解为:学龄前的学科类型培训班无论线上还是线下,都不允许。线上非学科的培训也不允许。

对于双减政策带来的退课还是继续上课问题,我个人建议:学科类的培训班不建议续课。如果目前手头还有大课包,能退则退,如果课包所剩不多,就抓紧时间,火力全开排课吧。

双减政策意义范文第4篇

一、“噪音”干扰

把香农――信佛的传播模式中的“噪音”概念结合到国家农业政策这样一个社会传播过程中,同样适用。我们可从以下两个角度来分析,即“技术噪音”和“人为噪音”。

1.技术噪音:

以广播电视传播手段为例,还存在技术上达不到的地方,比如偏远山区,收不到电视信号或广播信号。又以组织传播为例,国家政策的下达需要通过许多层级,层级越多,损耗的信息就越多,比如我们发电站发出来的电压都是几千几万伏的,但送到用户的家中都是220伏,这是因为要考虑路途远近及电线的损耗,这些都是不可避免的技术上的“噪音”。

2.人为噪音:

所谓人为噪音是指在传播的过程中,人为故意错误地传达、歪曲传播者的意图,或受传者故意错误的理解传播者的意图。农业政策信息传播过程中,有人会为了私己的利益,故意扭曲中央政府政令。国家三令五申对农村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减免贫困家庭的学杂费,但事实上有很多真正贫困的学生得不到这样的优待,被减免学杂费的学生往往是村干部的子女。

3.“噪音”与“冗余”

社会传播中消除噪音干扰的主要做法有加大正面信息的传播量和传播次数、这样就会增加“冗余”,也就是对重要信息进行反复传播,但需要传播者做到一个综合平衡,以免“渠道超载”,使信息被当成“噪音”屏蔽掉。

二、传播符号的歧义

符号是人类社会交际、思想传达、情感沟通的文化工具,它包括声音、语言、文字、图像等传播信息的载体。信息的载体是符号,传播符号发出以后是离开传播双方独立存在的,特别是在传受双方没有共同的经验基础的时候,它就不能使传受双方产生共同的含义时,就会产生传播的障碍。也就是说,传播者要把―种思想观念传递给自己的受众,首先得把思想、观念编码,转换成双方都能理解的清晰的符号。

这里我们还要特别强调非语言符号的场景附着性带来的误差。在人类的传播活动中, 非语言符号的意义不亚于语言符号。在政策传播过程中,常伴随着非语言符号,非语言符号是短暂即逝,无法保存与复制的,是与当时的传播场景紧密结合的,离开了当时的场景,非语言符号也就离开了特定意义的空间,这也使得传播过程中出现对符号理解的误差。

三、传受双方的差别障碍

差别障碍是指由于传播双方的各种差别而造成的障碍。差别内容很丰富,主要包括生活经验、教育背景以及心理因素等。

对农政策传播是一种下行传播,受众对政策作出的反应不仅受传播者意图的限制,更重要的是农村受众本身的综合媒介素养。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结果表明,在全国8507万文盲人口中,城镇文盲有1842万,占城镇人口的4.04%;有6665万文盲在农村,占农村人口的8.25%。文化知识的匮乏,限制了农村受众接受现代新知识、新观念、新技术,导致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形成了难以克服的怪圈。因为文化素质的不足导致农村受众在媒介使用能力上的劣势,也使用得农民在接收国家颁布的政策的信息时出现不同程度的障碍。这也导致了政府与农村受众在共同的意义空间上存在障碍。

四、传播渠道不够完善

“渠道”,是信息传递所必须经过的中介或借助的物质载体。

在此我们可把农业政策类信息传播分为组织传播渠道和非组织传播渠道,可用以下图来表示。

组织传播是指某个组织凭借组织和系统的力量所进行的有领导、有秩序、有目的的信息传播活动。组织传播是国家农村政策信息传达的主要途径,是各级党政部门从上往下逐级传达。其传播效果失真主要受以下几种因素的影响:(1)信道网络不健全。由于政治与行政体制方面的缺陷,我们的信道模式基本上还只是以层层传达最高领导层的指示为主, 并没有真正建构成一个科学的信道网络。(2)信道经常受阻。受利益驱动, 政策执行者对某些政策不贯彻不执行, 造成信息传播过程中的“肠梗阻”和“走样”。(3)信道不规范。政府决策者没有必要的参照标识, 政治权力就极有可能陷入过分迷信自我或无所适从状态, 更多地导致“唯长官意志”。

大众传播和人际传播构成了非组织传播。接下来我们将分析大众传播方式,据统计,目前全国已注册的各类电视台有上千家,开办对农栏目的只有1%,省级电视台中,只有约十五、六家开办了农村专栏,与365家注册的各种电视媒介相比,开办率只占4%。尽管大众媒体机构在报道农村信息方面有一定成绩,但在大众传媒的报道对象中,“农民”基本处于“边缘”状态。

在农业政策类信息的传播过程中,人际传播渠道仍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传播形式上主要是口头传播,我们知道,它有许多优点,比如方便简单、随时可传;亲近生动,富于人情味。但口头传播也有其固有的缺陷:那就信息无法固定,容易产生扭曲,总是有意无意地被变形,它最容易使政策的传播完全走样,也最容易产生谣传。此时,适时适量的正确舆论导向显得格外重要。

五、社会舆论环境对传播障碍的扬抑

传播的社会环境和社会舆论是相关的。舆论的形成与大众媒介是分不开的。舆论,即在社会变动中产生的某种信息从信源通过一定的传播渠道扩散开来,获得一定范围的信息接受者,形成大多数人所公认的意见,并对社会事件产生影响。以三农问题为例,自从政府传达要把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的问题来解决的精神之后,媒体便加大报道力度,让全社会都来关注三农问题,集合全社会的力量来解决问题。比如对农民工欠薪问题,由于政府、媒体都一条心去解决问题,使得对农民工的欠薪问题得到很大程度上的改善。所以,好的社会传播环境会抑制障碍的产生,相反,差的社会传播环境会滋生传播的障碍。媒体的舆论导向是利于培养好的社会传播环境,也利于减少传播障碍的。

六、对策:构建良好的对农政策传播体系

通过前面的分析,关于对农政策传播障碍的原因有了较充分的认识,认识的目的是为了找到能够消除这些障碍的方法,笔者认为,要充分发挥传者、信息、传播媒介和受众四个要素的作用,可以针对上述的分析采取:①减少传播层级,使传播渠道更畅通;②加强对农村基层的宣传,使传播信息的透明度更强;③传播符号更规范,语义更明确;④加强农村基层的文化教育;⑤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收入;⑥改进农村基层干部的领导水平等微观方面的措施。

在宏观上:①充分发挥政府在建立良好的对农政策传播体系的引导作用;②发挥大众传媒在对农政策传播中的纽带作用;③引导农村受众的主体认同感,提高农民朋友的媒介素养。以此来弥合农村信息传播鸿沟,打通农村舆论,合力建设农村信息交互传播体系。

参考文献:

[1] 赵晓春主编.农业传播学.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5年1月第一版

双减政策意义范文第5篇

没有家长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出人头地,家长为了孩子能够有个好前途,宁愿自己辛苦一些,在有限的能力之内,要给孩子提供最好的教育。

也正因此,教育不断内卷,学生的压力渐渐增大,如果得不到缓解的话,对学生的身心健康会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

教育部下发双减政策,学生开怀,家长担心

好在教育部及时下发双减政策,禁止补课机构在学生的双休时间和寒暑假进行学科类课程教学,这样一来,学生就可以从忙碌的补课班中解放出来,这对于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来说无疑是个喜讯。

不过家长却不像学生那样乐观,双减下发,补课班进入寒冬期,如果不补课的话,孩子的学习成绩跟不上怎么办?毕竟今后两场大考,中考和高考中文化课成绩还是占据主要比重的。

有家长就提出,自己的孩子已经适合了补课的方式,平时在学校上课,放了学的时间就去参加补课班,这样才能保持成绩在班级前几名,虽然知道孩子的压力很大,学习很累,但是现在不累的话,今后会更累。

分析

很多家长在面对双减的时候,一听说禁止学生学科类课程补课的消息,就产生了排斥的心理,归根究底也是为了孩子好,担心孩子的成绩下滑,这也在情理之中。

不过家长也要清楚一点,双减政策的初衷不是让学生不学习,而是让学习自律学习,给学生独处学习的机会,让学生学会多多思考,这是一种不减努力、不减勤奋的学习。

所以家长对此也不要过于焦虑,而且,教育部也传来好消息一则,相信家长听后会很开心。

教育部传来“好消息”,满足3点要求,老师就可以为学生补课了

近几年,我国在教育方面也取得了非凡的成就,各项政策的下发,也让我们看到了教育部对全体学生的关心。

双减政策在前,部分家长只能在背后偷偷的为孩子找老师补课,家长的目的就是为了孩子能够多学一些知识,保障孩子在今后获得更好的发展。

教育部也适当的作出了一些调整,表示只要老师能够满足3点要求,就可以为学生补课了。

其一:人数有限制

这样做的原因,一来是由于疫情的因素,避免人流集聚;二来也是因为要保障老师补课的质量,以小规模的课程开展的话,能够保证参加补课的所有学生都能受到老师的关注。

这样老师所讲的内容,学生才能够更好的获得吸收,从侧面也能证明老师补课目的的纯粹性。

其二:教师要无偿补课

教育部要求,老师给学生补课的话,是不能收取任何费用的,这样就是保证教育不掺杂任何杂质,如果老师给学生补课,也是处于真正意义上帮助学生提高基础知识目的。

教育如果凌驾于金钱之上,那么也就失去了意义,也会让教育内卷不断加重。

其三:开课前到教育相关部门备案

最后一点就是,老师如果想给学生补课的话,在开课前就要到当地的教育相关部门备案,补课申请通过之后,才可以进行补课行为,如果私自开班的话,一经发现,就要受到严肃处理。

家长听到此消息后欣喜不已,这无疑是个好消息,孩子又可以参加补课了,不过一些老师却认为这样的条件过于苛刻了,尤其是无偿补课和限制人数这两点,对老师来说很难进行下去。

毕竟老师也是普通人,如果下班后无偿给学生补课的话,必定要牺牲自己的时间。

网友也站出来为老师鸣不平,表示如果这样的话,恐怕没有老师会愿意开班补课。

结语:

教育是重中之重,随着我国国力不断增强,大众也渐渐意识到教育的重要性,对和教育有关的一切事宜都十分关注,尤其是一石激起千层浪的“双减”政策,让大家也看到了教育部给学生减负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