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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乡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乡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范文第1篇

一、总体要求

各镇乡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各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要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在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检查的基础上,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和竞赛活动,以排查道路交通事故隐患为抓手、以打击非法载客营运为重点、以安全宣传教育“五进”活动为载体、以强化层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为主线、以确保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和遏制一般事故为目的,全力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做到“以人为本、防范为先、管理为重”,真正把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贯穿到整个经济社会和发展之中,使依法治安、综合治理、突出预防、落实责任、科学管控、问责查处等各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时间安排

4月1日至7月8日。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和竞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镇乡办事处和区直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确保百日整治和竞赛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4月20日)。各镇乡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各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要有针对性地认真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近期省、市、区有关道路交通安全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尤其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书记2月20日在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与今年六月第十一个“安全宣传月”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通过标语、宣传车、宣传册(单)等多种形式,对道路交通安全“十条禁令”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排查治理阶段(4月21日—6月20日)。积极深入,全面、认真、细致地对本辖区、本行业、本企业存在的隐患和管理的问题进行拉网式的摸底排查,并认真梳理,及时有效地把问题和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各镇乡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各运输企业(包括驾校及有校车接送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市、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方案的通知》、《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贵毕公路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人、车、路等因素的整治工作,有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较大的改进和提升,实现长治久安。

(三)检查考核阶段(6月21日—7月8日)。区领导小组组织检查组深入各镇乡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各运输企业、客运站点和重点路段进行检查并考核。考核组人员安排和考核具体内容由区安委办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乡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充分认识百日整治和竞赛活动的重要性、现实性和紧迫性,做到领导上重视、组织上得力、方案上具体,整治查处出实招、出重拳、下狠招,使整治工作取得实效。5月1日前,各镇乡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将整治方案报区安委办。

(二)强化源头管理,严格行政执法。各镇乡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三长”(乡镇长、校长、村长)的管理作用,强化协管中队源头管理、基础管理,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档卡全,检查督促到位。运管、交警、安监等职能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营运行为,彻底清除城乡结合部、车站附近、加油站附近、集镇等重点区域存在的违法营运窝点,更好地规范营运市场秩序。

乡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范文第2篇

xx县是xx地区西部的重要交通枢纽。全县总面积2230.5平方公里,辖13个镇、14个民族乡,168个行政村,总人口65万人。县境内有公路总里程3862公里(其中省道2条160公里、县道8条239公里、乡道17条170公里、乡村道路3293公里),有机动车20000余辆,机动车驾驶人22000余人。在公路总里程中,有等外级公路1080公里,占总里程的28%;未铺装道路1409.52公里,占总里程的36.5%;接养公路仅有548公里,接养率只占总里程的14.2%。

滞后的道路条件与不完善的管理机制,使道路交通成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几年前,我县曾就如何改变道路交通安全的被动局面,进行了大量探索,总结出了一些有效的管理经验。但因机制不完善、措施不配套,导致效果不明显,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呈现出波浪式的不稳定状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与否,成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是否稳定的晴雨表。

2007年,新一届政府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关注民生、构建和谐xx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总结前几年工作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以夯实基层基础为核心,以狠抓责任和措施落实为重点,着力建立社会化管理长效机制,推动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明显好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在全县安全生产事故中所占的比例从上年的65%下降到了45%,首次实现了地区和县下达的年度控制目标,探索建立了一整套较稳定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管理机制。

一、从事故的阵痛中探索出一套适合xx县实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一)充分发挥政府领导在社会化管理中的核心作用。

一是县人民政府把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作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突破口。制定了“压事故、保畅通、促稳定、求发展”和“巩固成果、抓出特色”的工作目标,出台了《xx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xx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xx县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xx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各乡镇、各部门的职责,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从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和社会行为。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公安、交通、安监、农机、运管等16个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以乡镇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格局,充分发挥了政府在社会化管理中的核心作用,从根本上提高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二是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年初,县人民政府按照“双轨四级”的原则,与各乡镇、各部门签订了责任状,各乡镇、各部门与各企事业单位、行政村、学校、驾驶人层层签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将道路交通安全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了各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建立了统一的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考核、奖惩体系,并将道路交通安全列入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及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内容。建立了道路交通安全月度分析、季度公布、半年总结、年终考核兑现奖惩的监督检查制度及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工作台帐》、《工作日志》等一系列制度,实现了道路交通安全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三是坚持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县人民政府始终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分析、预测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重大事项和需要多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治理的问题。

四是把乡镇作为整个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的重点。县人民政府整合原“道路交通安全联组”资源,以乡镇派出所为平台,在27个乡镇分别组建了由安监、农机、派出所联合组成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道安办),落实了办公场所,明确了专人负责。

五是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的内容,对各乡镇、各职能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奖惩;对不作为或突破死亡人数、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乡镇、部门、单位实行黄牌警告,直至建议县委。严格实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被否决的单位取消当年安全生产综合评比资格,主要领导要在次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作问责发言;对工作措施不力的乡镇、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问责谈话,问责谈话两次以上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对其进行工作岗位调整;对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以上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员,依法严肃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强对道交通安全事故的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夯实基层基础,把道路交通安全的重点放在农村,有效发挥各乡镇政府的领导作用。

一是要求乡镇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必须亲自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是按户籍式的管理办法,建立了农村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档案,实行“一车一档”,采取干部包村、包路段、包车辆的“三包”措施,对车辆、驾驶员实行“一盯一”管理,强化了源头管理。

三是坚持路检路查工作制度。乡镇派出所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坚持与道安办人员一起上路查车,加强对辖区内县、乡、村三级公路的路面监管;特别是每逢场天和相邻乡镇场天、重大节日(活动)及车流、人流集中时期,乡镇分管领导必须亲自带队上路查车。乡镇道安办加强了客运车辆始发点站场的管理,坚持执行客运车辆“签证放行”制度,严禁客运车辆超员超载。

四是建立了“有村名、有里程、有联系电话、有交通安全文明提示、有包路段干部或协管员姓名”的管理路碑,解决了道路交通安全有人抓、有人管的问题。

五是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延伸至村一级,写入村规民约,由乡镇政府行文聘请村委会主任或支书兼任交通协管员,明确知法懂法、办事公道的人员担任基层协管员,根据《协管员管理办法》明确职责,协助派出所管理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初步构建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全县现有乡镇道安办27个,工作人员120人,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328人,专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员56人,夯实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基层基础,解决了有人管、管什么、怎样管的问题,改变了道路交通安全由单一公安交警部门管理的状况,把社会化管理的措施延伸到了基层一线。

(三)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联动,齐抓共管。

县交警部门始终抓住客运车辆源头管理这个重点,加强对客运车辆、客运驾驶人、客运企业的管理,定期开展驾驶员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全面落实了交警包(保)客运车辆责任制和客运车辆“安全营运明白卡”制度。在全县推行了“交警赶场”制,坚持场天道路交通安全巡回检查及一月一小查、一季一大查、半年和全年全面大检查制度,定期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指导。县交通、交警、运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作,共同把好驾驶员资质关、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关,切实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督促客运企业严格执行客运车辆进出站例检制度及客运车辆“签证放行”制度。按照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在客运企业推行了安全费用提取及客运车辆高额投保、高额赔付、高限责任追究的“三高”措施,既增加了客运车辆的抗风险能力,又增加了客运车辆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自觉性。教育部门将道路交通安全列入教育教学计划,列入学生的德育考核内容,加强了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交通、公路部门加强了道路的维修、整改,加快了通乡油路建设速度,加强了工程质量监管,着力整治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重点路段。宣传部门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对道路交通安全进行广泛宣传和舆论监督,及时宣传报道道路交通安全的正面典型,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突出重点、难点,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针对摩托车办牌办证率低,管理难度大的特点,我县广泛开展了无牌无证摩托车专项治理活动。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带领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深入无牌无证摩托车现象较突出的乡镇展开调查摸底。经过3个多月的调研后,县人民政府于2007年8月8日,召开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按照省交通厅《关于对无牌无证摩托车进行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组织县交警大队、县国税局、几家保险公司等部门,本着“守法、合法、减轻农民及城乡干部负担”的原则,采取政府督导、激励乡镇、优惠车主的办法,从8月中旬至12月底,对持有乡镇道安办证明前来办牌办证的摩托车实行集中优惠,共办理摩托车行车证5000余个,驾驶证6000余人,相当于我县近3年来摩托车办牌办证的总和。摩托车办牌办证率从原来的20%提高到了85%以上。

二是重点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的重点在农村,解决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就抓住了主要矛盾。为此,我们积极整合乡镇力量,充分发挥派出所、安监站、农机中心、交通安全协管员、村治保主任、兼职协管员的作用,大力开展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整治工作,着力解决了一批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问题。

三是在抓好汛期、“春运”等重点时期、重点环节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同时,结合“整脏治乱”和“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狠抓城区交通秩序整治。

四是加强重特大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xx县2007-2010年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实施方案的通知》(x府办发[2007]58号),成立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机构,制定了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安监、交通、公安、交警、运管等部门联合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决战70天”、“报废车辆集中治理”、“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打击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打回潮、查隐患、反违章、压事故”等10多项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治理行动,有效预防了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五)加大安全投入,建立起有效的经费保障机制。

县、乡两级政府按社会人口0.5元/人的标准,将道路交通安全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为各乡镇道安办设立了专户。除预算内资金外,县政府还及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的专项经费,仅去年一年,我县就为道路交通安全投入经费200多万元。其中70万元用于支持修建铜仁地区车辆管理思南分所;8万元用于县交警大队“三基”工程建设;17万元用于交警协勤人员工资;5万元用于解决县道安办工作经费;20万元用于建立城区交通警示标志;72万元分别进入乡镇道安办专户,用于支持各乡镇道安办工作;2万元用于兑现考核奖惩,并先后为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配置了电脑、传真机等办公设备,为实现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化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加强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治。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县人民政府责成相关部门重点加强了对全县15处事故“黑点”和36处公路危险路段的排查、整改。对查出的隐患,从县政府督查室抽专人配合道安办进行督促整改。去年,我县共整治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21处,整改乡、村事故多发路段105处,完善交通安全警示标志115块。加快了通乡油路建设速度,并拔出专款对城区的部分道路进行了维修和加宽,确保了全县道路交通秩序畅通。

(七)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一是充分利用各种法制宣传日、“安全生产月”等契机,以“五进”活动为载体,在全县举办大型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XX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

二是有针对性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县交警大队坚持每月举办一期驾驶员培训班,采取开展“交警与驾驶员恳谈”等活动,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教育,各乡镇坚持举办上、下半年各一次的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活动。县教育部门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教育计划,开展了“课前一分钟”教育,并以各乡镇中心完小为示范点,在全县开展了“小手拉大手”、“红领巾路队”、“我向司机敬个礼”等活动,探索出了一套完整的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达到了“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推动整个社会”的目的,使全县干部、群众道路安全意识普遍增强,安全理念深入人心。

三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及群众监督作用,推行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曝光制,公布举报电话,让全社会都来参与和监督事故隐患整改及违法行为查处。

四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适时播放事故警示片,开展警示教育,使广大群众、从业人员从典型事故案例中受到教育,使“珍惜生命、平安出行”变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在社会化管理模式探索中的几点经验和体会

2007年以来,我县通过强化管理,创新机制,积极探索,闯出了一条切合山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社会化路子,收到了实效。

——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通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全事故大幅下降。与2006年相比,去年全县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大幅下降,死亡人数在全县安全生产死亡总数中所占的比例由原来的65%下降到了45%。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理念发生了根本改变。县人民政府在《决定》、《办法》、《细则》中明确了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并配套解决了经费保障机制,在全县推行道路交通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把道路交通安全列入领导干部业绩考核内容进行严格考核,使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得到了明确和细化,增强了各级各部门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自觉性。特别是在推行了“交警赶场”制后,交警部门加强了对各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推动了各乡镇道安办主动上路查车,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由原来的被动管理向主动出击转变。

——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落到实处。通过对农村机动车辆及驾驶人进行户籍化管理,采取干部包路段、包车辆的“一盯一”管理模式,增强了机动车驾驶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自觉性,减少了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有效遏制了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灵活的优惠政策,促进了办牌办证率的大幅提高。通过采取对全县摩托车实行集中优惠办牌办证,全县摩托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得到加强,因摩托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大大减少,全县摩托车办牌办证率从原来的20%提高到了85%以上,为确保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及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得到夯实。我县采取在乡镇设立道安办、发挥乡镇派出所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聘请乡、村两级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协助管理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实行村民自治等措施,使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更加健全和完善,使根本上解决了交警警力不足和乡镇农村地区及边远山区公路失管、失控的问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县、乡、村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网络,实现了道路交通安全齐抓共管、群防群治。

乡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化贯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治”的方针,不断增强人、车、路源头治理,发动和组织全社会力量一起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一起发明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完成道路交通安全群防群治的社会化治理形式,坚持“县政府总揽,综治协调,部分负责,基层包保,群众参加”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维护优越的道路交通次序,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二、工作准则

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治理坚持“以人本,保证安全;分级负责,属地治理;预防为主,打防结合;全民参加,综合管治”的工作准则。

三、工作目的

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疏通的总体目的,经过努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健全,安全设备完善,交通有序疏通,治理标准高效,法律公平文明,群众安全认识加强,道路治安次序优越;交通事故总量下降,严重交通事故起数下降,灭亡人数下降;保证不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和有影响的恶通事故,保证不发生因交通事故激发的群体性事情,保证不发生因治理缘由形成的严格交通壅塞。

四、工作办法

(一)切实增强组织指导。全县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交安委”),交安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地址设县综治办,详细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督办检查。各乡镇响应成立指导机构,至少明确一名专职交通安全治理员,从事辖区交通安全治理工作。有前提的乡镇可延聘3至5名交通安全协管员。各村(居)委会也要成立交通安全社会化治理办公室,与治保汇合署办公,构建村(居)委会统一指导、中心户协管的道路交通安全治理、防控收集。

(二)层层落实防备责任。各乡镇人民县政府首要负责本辖区交通安全治理工作任务,其职责是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司法法律和交通安全知识;排查、整改辖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维护治理辖区乡村公路;负责辖区乡村公路日常巡查;协助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处置交通事故。各村(居)委会首要负责宣传交通安全司法法律;增强辖区乡村公路巡查,实时发现、疏导、避免、告发交通违法行为;维护治理辖区村级公路,在风险路段装置减速设备、警示标记,协助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处置交通事故。公安机关首要负责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超载、超速、无牌无证车辆、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依法处置发生的各类交通事故。交通部分负责路政、运政巡查;打击车辆超限、超载,打击不合法客运,标准货运、客运次序;积极做好列养道路维护保护。农机部分负责农用车辆牌证的发放治理;查纠乡村道路迁延机违法行为;协助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整治农机违法。工商治理部分首要协助公安、交通、城管部分查处占道运营违法行为。教育部分负责落实中小学生的安全保证办法,保证中小学生搭车安全。其它部分要依照职责分工,增强日常治理,落实交通安全治理办法,切实坚持分工明确、协分配合、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安全运转机制。

(三)完善道路安全基本设备。各乡镇要结合乡村公路养护,加大路路隐患排查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逐渐改善道路安全通行前提。交通部分要对列养公路隐患进行整改,对非列养乡村公路设计进行审查,增强乡村公路规划、建设指导,保证乡村公路交通安全设备与公路硬化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运用;健全乡村客运收集,处理农民出行难等问题。交通、旅行、建设、公安等部分要增强协分配合,科学规划,合理设置和完善公路、城市道路、旅行线路、三江工业园道路的标记、标线、标牌、旌旗灯号灯、电视监控等交通安全设备。

(四)增强机动车及驾驶人源头治理。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要增强对无牌无证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严把测验办证关;严格机动车安全技能检测标准,杜绝“带病车”上路。农机部分要增强乡村迁延机驾驶人的培训,严禁无证驾驶。各乡镇要分村分单位坚持机动车、驾驶人台帐,做到对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基本状况底数清、状况明;增强本辖区的日常交通安全教育治理,做到“守好本人的路,看好本人的人,管好本人的车”。凡单位职工或村(居)民购置车辆未办车牌、驾驶人未处理驾驶证、机动车过期未查验的,各村(居)委会和相关单位交通安全治理人员要实时上门,向车主宣传交通安全和治安防备知识,督促车主实时处理牌证,杜绝无证驾驶和驾驶无牌、过期未查验、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的景象。

(五)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日常安全治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来抓,常常性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要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在辖区重点路段、集镇等人流集中地设置3条以上固定宣传口号,每个村(居)委会设置1条以上固定宣传口号。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要深化各单位、学校、村(居),采取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图片展览、上交通安全课等多种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司法部分要把交通安全司法法律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内容。教育部分要将交通安全常识纳入中小学校法制、德育教育内容,深化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坚持中小学校交通安全教育治理长效机制。广电部分要充分发扬新闻宣传主渠道效果,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按期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和交通安全提醒语。电信部分要经过手机短信等方式,实时气候、路况信息,提示驾驶人留意行车安全。

(六)提高交通应急处置能力。在节假期、大型活动等重点时段,各乡镇及公安、交通、教育等相关部分要安排专人负责,在重点路段巡查改正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道路安全疏通。一旦发生交通安全突发事情,各成员单位、相关部分要顾全统一指导、统一批示,立刻抵达现场,迅速采取急救和节制办法,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卫生、公安、保险等部分要坚持“交通事故绿色急救通道”,保证交通事故伤员可以获得优先、快速、实时的急救,最大限制削减交通事故损掉。

乡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范文第4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提高公路管理和服务水平,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结合我市路域环境管理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辽宁省公路条例》及公路管理相关法规,进一步加强公路管理,取缔影响公路畅通和安全的现象和行为,搞好乡级以上公路路域环境治理,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畅通、安全、清洁、美观的路域环境。

二、整治任务

(一)公路用地内的治理

对国、省干线公路路肩外5米、县级公路路肩外4米、乡级公路路肩外3米范围内的下列事项,要坚决予以拆除和清理:

1、棚屋、摊点、维修场及其它类似临时设施;

2、堆放的草垛、垃圾、建筑材料及其它类似堆积物(公路用地以外严重影响公路整体形象的草垛及各类大型堆占,视情况也要予以清除);

3、未经批准设立的非公路标识;

4、种植作物、沤肥、打场晒粮及其它类似作业;

5、占用公路的河蟹、甜瓜等销售摊点。

此项工作由各乡镇、农场、街道办事处负责,交通局协助配合。

(二)整顿规范公路两侧广告牌匾和非公路标语

1、清理、取缔公路两侧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广告牌匾;

2、已办理相关手续但在使用过程中失修弃管、严重破损的公路两侧广告牌匾(包括林业、消防、行政村地名牌等公益性牌幌)的,由相关单位按照公路部门的要求限期更新,逾期不更新的要予以取缔;

3、清理、取缔利用公路隔离墙(防护墙、钢护栏、标志柱、示范村路段沿线的院墙)等公路附属设施,制作非公路宣传标语的行为。

此项工作由各乡镇、农场、街道办事处和工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交通局协助配合。

(三)骑路市场的治理工作

1、规范农村集市管理,建设符合安全标准的集贸市场;

2、取缔县级以上公路的骑路市场和占路集市(包括个别集市探头现象)。

此项工作由各乡镇、农场、街道办事处负责,工商局、城建局、公安局、交通局配合。

(四)过镇路段的治理工作

1、过镇路段公路两侧各类商业牌幌一律上墙,不准出现落地牌幌;

2、加强停车场地建设管理,整顿过镇路段车辆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现象;

3、清理整顿过镇路段占道经营、摆摊设点、店外经营等现象。

此项工作由各乡镇、农场、街道办事处和工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交通局、综合执法局配合。

(五)规范公路路面污染的治理工作

1、加强超载超限车辆治理,清理各类损坏公路行为。

2、加强工业用地回填用土、公路土石料运输车辆管理,通过对施工专用道口进行硬化和配置专职保洁人员等方式,彻底解决各类施工道口污染和损坏公路的行为。

此项工作由交通局负责,各乡镇、农场街道办事处和国土局、城建局、公安局、综合执法局配合。

(六)示范村建设工作

结合新农村建设,提高小城镇建设和管理水平,以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及公路的大中修改造为契机,高标准进行公路沿线村屯集中路段的示范村建设。

此项工作由沿线乡镇负责土地征占和原有构筑物的拆迁工作,交通局负责以投工、投劳等方式统一规划,规范建设。

三、工作安排

本次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宣传自查阶段(7月份)。各乡镇、农场、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照本方案,对辖区内乡级以上公路存在的问题搞好自查,在做好宣传和准备工作的同时,制定本地区的整治理措施和方案。

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8月31日)。各乡镇、农场、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针对查找出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治理。

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9月中旬)。按照路政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次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市政府将组织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对本次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整治工作成效予以通报。

乡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范文第5篇

以《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及《省公路条例》为依据,深入贯彻交通运输部公路管理养护“畅通主导、安全至上、服务为本、创新引领”的工作方针,围绕省政府城镇化建设发展目标及深入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总体要求,以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县乡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公路交通环境“畅、安、舒、美”建设,把城乡环境整治与公路自身发展“完好”、“安全”、“畅通”结合起来,破解城镇化发展中的公路环境管理难题,消除非法占用利用或损坏公路设施行为,增强群众爱路、护路和依法用路意识,提升交通运输部门依法管路和行政为民的能力。用2年左右的时间,国省道用地内的经营、摊点、停放等“脏、乱、差”路段基本消除,县道及具有通道功能的乡道路容路貌明显提升,乡村道路路域环境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优质完成城乡环境整治深化公路路域环境建设任务。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围绕普通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含新建、改建路段)路域环境,以整治穿城、过镇、进村路段为重点,以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为目的,集中整治影响城镇化建设的公路“脏、乱、差”问题,消除路面、用地、桥梁隐蔽部位影响行车安全的因素。

(一)净化乡村路段路面及用地行车环境。整治“乱占、乱堆、乱接、乱放”违法行为,重点提请地方政府取缔或迁移马路市场,杜绝利用国省道或具有通道功能的县乡道打谷晒粮,有效控制或清除影响区域环境及公路畅通的因素。

(二)改善过村过镇路段路容路貌。整治“乱停、乱倒、乱画、乱摆”行为,重点会同地方政府通过修建辅道等措施实施机非分离,协助公安、城管等部门强化路面车辆停放、路外物品摆放管理,有效控制或清除影响城镇环境及车辆正常行驶的因素。

(三)消除行车视线范围环境污染和干扰。整治“乱设、乱搭、乱建”违法行为,重点通过公路行政执法管理,规范路域范围非标设置、砂石经营、建材销售、废品收购、洗车修车涉路等经营行为,有效降低或减轻环境污染及行车干扰因素。

(四)优化涉路施工作业路段建设环境。开展交通秩序、路面污染、土方扬尘、施工噪音整治,重点通过路政行政监督管理和教育引导,规范现场交通组织、建筑材料堆放、施工机械摆放、施工车辆运输、施工作业路段隔离行为,有效降低或减轻施工作业对周围环境及路段交通影响。

三、整治内容及标准

见附件。

四、实施步骤及方法

本次整治省厅已于2013年11月启动,至2015年12月结束。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及所属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市交通运输局及市公路处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具体安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2013年11月—2014年1月)。2014年1月份,以县(区)交通运输局及公路管理机构为主,开展并完成辖区普通国省道及县乡道路域环境现状与整治需求调查,按照“先干后支、先易后难、经济可能、技术可行”的原则,分别编制辖区普通国省道及县乡道路域环境整治办法、整治计划及年度安排。市公路处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向省厅报送所属各县(区)路域环境调查情况、整治办法、整治计划及年度安排。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14年2月—2015年5月)。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思路和本指导意见的统一部署,以县(区)为单位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整治,市局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其中属于交通(公路)职责范围的交叉搭接、穿越跨越、施工作业等整治项目,列入路政(养护、工程)日常管理进行整治,特别是新(改、扩)建的路段,路政部门必须提前介入进行控制。需要地方政府牵头及相关部门参与的整治项目,特别是国省道集镇路段隔离、乡村路段占道经营、过村路段道口归并、公路用地内垃圾箱拆除、公路沿线砂石(建材)市场清理等涉及多部门的管理难题,必须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度沟通协调,有条件有目标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整治。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2015年6月—2015年12月)。按照整一段(项)、成一段(项)、固化一段(项)的思路,凡已经完成整治的路段或项目(包括205国道示范创建路段)迅速进入常态管理,预防反弹甚至失控情形的发生。对照省政府城乡环境整治目标及公路路域环境建设标准,以县(区)为单位组织整治质量检查评估,整治漏项、问题反弹或质量不高的项目(路段)必须再整治,市局将组织国省道整治质量抽查验收。全面总结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成果,深度评估路域环境整治对城镇化建设的推进作用,提升交通运输部门的权威和地位。有重点地开展路域环境整治社会效益宣传,加快成熟成功经验做法的提炼,逐步上升到管理制度或规范。加强焦点热点问题研究,破解公路路域环境建设难题。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提高认识。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深化路域环境建设,不但是赋予交通部门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公路交通自身发展转型升级的内在需求,更是服务民生保障群众安全快速出行的迫切要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特别是相关领导,必须全面认识并正确把握整治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一方面要积极向地方政府报告,向相关部门通报,争取更多的关心支持,另一方面要正面引导干部职工克服畏难怕事心态及与我无关思想,迅速营造政府关心、部门支持、上下齐心的路域环境整治氛围。

(二)精心组织。本次公路环境整治涉及全市所有普通国省道和县乡道,涉及层面多,整治任务重,历时时间长,工作难度大。各县(区)要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成立政府领导牵头及相关部门参与的领导机构,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后一个阶段的重点任务,落实到相关单位及责任部门,并参照本指导意见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在完成现状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周密可行的整治办法、实施计划和年度安排,并将具体任务和指标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三)严格考核。自2014年开始,市局将把此项工作作为年度交通目标,分解到市公路处和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