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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攻坚安全方案

百日攻坚安全方案

百日攻坚安全方案范文第1篇

一、行动目标

百日攻坚行动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严格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到“六个确保”(确保高层建筑电气安全有效;确保在建工程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查改到位;确保高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消防控制室人员持证上岗;确保高层建筑物业管理人员和业主灭火逃生自救能力和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明确各级各部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义务,建立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全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大队长肖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工作。

三、排查整治范围及内容

百日攻坚行动排查整治范围主要包括高层公共建筑、高层居住建筑及在建高层建筑。主要排查内容:

1.建设工程是否依法取得消防审核、验收或设计备案和验收备案,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高层建筑是否依法取得《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凡新建、扩建、改建的高层建筑,是否严格执行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其建筑防火等级分类、建筑耐火性能、外部平面布局、内部平面布置、安全疏散、防火构造、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防火性能、消防设施配置、灭火救援设施配置、电气防火等方面,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高层建筑消防车道、疏散通道、楼梯间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正常完好;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控制室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持证上岗;消防水泵运行是否正常;防烟、封闭楼梯间防火门是否保持常闭;楼内是否存在违章作业行为。

3.高层建筑消防车道、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池取水口、室内消火栓、灭火器存放点、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和屋顶消防水箱等消防设施是否设置清晰准确的消防标识。

4.全面排查整治高层建筑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

5.高层在建建筑是否根据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防供水;是否设置灭火器;员工集体宿舍是否独立设置;是否严格落实动用明火审批程序,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落实现场监护;是否定期组织防火巡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

6.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是否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建筑外保温和外墙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四、任务分工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公安、住建、规划、安监、市场监管、文广、教育、卫计、通信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住建局负责组织对高层建筑在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治理检查,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审批外墙保温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工程,督促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对建筑外墙违规装饰、装修,违规广告牌、雨篷等影响建筑防火排烟性能和火灾救援行动障碍物的查处力度;并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实施之前修建的外墙采用聚氨酯材料保温的高层建筑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外墙保温材料覆盖、封堵的可靠性。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高层住宅建筑的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规划局负责在核发高层建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充分考虑建设工程是否符合消防安全布局和既定规划等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规划部门不得核发相关许可证件。

安监局负责做好高层建筑设施、设备安装、维修保养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办理高层建筑内生产经营企业的相关登记手续和营业执照,对高层住宅建筑内的生产经营企业不予颁发营业证照。

文广局负责依法做好高层建筑内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不予办理审批手续,对高层住宅建筑内的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单位和娱乐场所不予颁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娱乐经营许可证。

教育局负责做好各类中、小学校等各类教育机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和管理工作。

卫计局负责做好医院等各类医疗机构高层门诊楼、住院部和综合楼等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排查和管理工作。

广电中心负责经常性和针对性地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广播、电视、报刊等有关媒体应发挥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宣传高层建筑防火和火灾自救逃生常识,及时曝光高层建筑火灾隐患。

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依法应当实施消防行政审批的高层建筑严把消防审核和验收关,对达不到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依法不予通过审批;对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高层建筑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已投入使用的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建筑,要列为火灾高危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落实严管严控措施。对老旧高层住宅消防设施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要严格依法督促整改,提高防范火灾能力;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制其使用。要制定高层建筑灭火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单位开展高层建筑火灾预防、灭火扑救和应急疏散方案的制定和演练,指导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进行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公安局派出所负责依法对高层住宅建筑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宣传教育,并督促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村)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通信管理部门负责做好高层建筑内通信设施、设备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各镇(街道)负责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结合实际督促高层建筑管理单位组建微型消防站,指导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各社区(村)居委会应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居民群众查改身边火灾隐患,清理楼梯、走道、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清理楼院违规存放、充电电动自行车,清理电缆井、管道井等竖井防火封堵不严以及堆放可燃杂物等问题。引导居民购买配备家庭灭火器、防烟面罩、逃生绳索等简易灭火逃生器材。

物业服务企业应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定并落实物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公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妥善保管高层建筑消防档案资料。定期检查高层建筑电气设施设备,规范安装电气设施和线路,及时排除电气设施和线路故障。加强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对管理区域的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定期组织检修、更换和添置消防设施、器材。要委托具备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提高设施完好率。对搭建违章建筑或者堆放杂物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擅自改变使用性质,违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违反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或城市管理部门报告。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5日前)。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百日攻坚行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制定细化工作方案,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以及微博、微信等媒体进行宣传,广泛动员高层建筑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发放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告知书。各镇(街道)、村委会(社区)要安排专人摸清所属辖区高层建筑的底数,逐一明确消防监管责任人,统一汇总登记造册,上报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25日至9月25日)。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全力推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各镇(街道)等基层组织要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辖区高层居住建筑、高层在建工程进行专项检查。高层公共建筑由其所属性质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配合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督导检查阶段(9月25日至10月7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政府督查室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对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在全县通报督查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务必认清消防安全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识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主动推进落实,切实把工作责任落实到火灾隐患排查一线,全力推动百日攻坚行动顺利进行。

(二)夯实责任,形成合力。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高层建筑底数台账清楚,排查整治到位。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在新闻媒体及时曝光、跟踪问效,形成治理高层建筑火灾隐患的强大合力。

百日攻坚安全方案范文第2篇

通过扎实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全镇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一次全覆盖的隐患大排查,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从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始终坚持“严查、严管、严处、严罚”,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和非法行为,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有效遏制一般事故,着力实现今年后段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

(一)生产环节

1.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仍在生产的。

2.存在“三超两改”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在同一工房内从事多个危险工序作业或将高危险等级置于低危险等级工房进行的行为,药物总库超量储存、总成品库库存产品超过核定储量,无药工房存放药物或含药半成品以及超能力突击生产等行为。

3.防静电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责令整改后复查仍存在问题的。

4.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其他从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就批准上岗作业的。

5.未经复产验收和批准或责令停产整顿后未经批准就复产的。

6.存在转包分包、多股东各自独立组织生产、委托加工、冒牌贴牌生产等行为。

7.未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粘贴产品流向标识的。

8.黑火药、引火线企业“五统一”未严格执行和落实到位,本质安全水平(道路、视频监控)等未按要求完善整改到位、超量生产和储存的。

9、企业未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未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等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

(二)经营和储存环节

1.经营、储存场所,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等许可证载明内容与实际不符销售烟花爆竹的。

2.零售点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零售单位非法经营“三无”产品、违规销售A级燃放产品等。

3.将烟花爆竹产品储存在不具备储存条件的民房、废弃的厂房工房或其他建筑物内的。

(三)运输环节

1.使用非危货专用车辆运输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以及易燃易爆原辅材料的。

2.不使用审批的危货车辆、不按审批的路线、违反烟花爆竹运输要求等进行运输的。

3.未按照跨厂区运输危险物品专项整治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的。

4.黑火药、引火线未按要求进行流向和包装管理,未依法办理运输许可手续擅自进行运输的。

(四)燃放环节

违反烟花爆竹燃放的相关规定,在禁放的场所、地点、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以及不在专门的燃放场或产品试验场试放产品,严重扰民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

(五)打击非法生产环节

1.未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

2.非法制作和买卖引火线、亮珠、内筒等烟花爆竹原辅材料及半成品的。

3.利用废旧工房和私搭乱建工库房储存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或进行组盆串引等生产行为的。

(六)原辅材料管理环节

1.采购质量低劣或未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相关资质的原辅材料组织生产的;

2.批量采购或使用未经安全论证的新材料的;

3.在各级监督抽查中出现拒检、逃检现象的。

(一)宣传动员(10月26—28日)

1.10月26日,印发__镇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专项行动工作。

2.10月28日前,召开全镇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浏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浏阳市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浏安发〔2015〕7号)文件精神,部署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

(二)企业自查自纠(10月28—31日)

1.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召开全体职工会议,组建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厂长、安全员、各生产线(车间)主任等参加的专门工作班子,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的精神和要求组织学习和培训。

2.企业专门班子要按照《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1号)和《浏阳市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检查评分表》(具体内容见附件1)的检查项目、内容逐条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隐患自查自纠的情况要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报当地安监站备案,并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落实整改的措施、人员、资金、时限,积极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情况于10月31日前上报镇安监站备案。

(三)乡镇排查及部门督查(10月31日—11月30日)

自10月31日起,镇政府利用一个月时间,组织检查组按照“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要求,对本辖区所有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排查严格按照专项检查和整治的重点内容进行。对检查中,发现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无法保障安全的,要予以停产停业整顿,直至隐患消除。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帐,督促企业一项一项、一条一条整改落实。同时,按照《__镇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对全镇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摸排和声势浩大的

“清剿行动”。

(四)接受市级抽查(11月1—2月7日)

自11月1日开始,市安委办将组织7个专门的抽查工作组,对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具体抽查安排见附件2),到2016年2月上旬前全面完成抽查工作。抽查的情况作为乡镇(街道)及各部门安全生产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市安委办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暗访活动,新闻媒体将全程参加并及时曝光暗访情况。

(五)总结通报。

镇政府将及时把工作开展检查或督查情况报送至市安委办,并对本次专项行动情况全镇进行通报。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务必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手段和果断措施,严密防范,有效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

百日攻坚安全方案范文第3篇

自3月1日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区根据省、市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要求,紧紧围绕“一部二区三边”和“十个一”,召开部署会,积极行动,截止目前已累计出动6970余人次,组织联合执法26次,抽检769批次,检查重点区域、场所3884处,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开展情况

1、召开会议,专题部署专项行动。3月14日上午,我区召开了专题部署会议,区市场监管、农林、质监、教育、综合行政执法等主要部门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要求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十个一”的目标任务,聚焦食用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及相关产品、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9大环节,各负其责、通力协作、抓问题隐患、查大案要案,推动我区食品安全持续向好。

2、张贴公告,营造行动宣传氛围。我区强化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宣传造势,共印发了14000张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通告,其中市场监管部门3000张,农林部门1500张,其它有关部门共1300张,东城、西城街道各1000张,其它17个乡镇街道共4200张,已在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基地、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屠宰场等重点场所及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张贴,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3、突出重点,强化行动执法力度。我区将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周边、校园以及周边食品流动摊贩等列为监管重点,建立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对重点区域进行大排查、大抽检,并在此基础上梳理出小餐饮店消毒措施不落实等5个隐患清单及时针对性整治;同时,加强校园上下学时段的巡查监管,城区学校实行驻点蹲守,及时劝离流动摊贩,劝阻占道经营、越门经营等行为。各学校全面推进“教育城管执法协管员”制度,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劝离、查处校园周边食品流动摊贩,劝阻学生向食品流动摊贩购买食品。

二、特色亮点工作

1、找目标,重实效,百日攻坚提质提价。我区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管“铁军”精神,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详细划分餐饮组、食品生产流通组、农林组、稽查组、部门联系协调组等行动小组,紧盯案件查处力度,加强部门联合行动,深挖特色亮点工作,推行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专项行动“5+2”、“白加黑”联合执法模式,加强“8小时外”监管,赋予“百日”“新含义”和“高性价比”。截止目前,共开展了26次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7次联合“夜巡行动”、“周末整治”等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立案查处案件41起,共计罚没款59.94万元,移送公安14起,以强有力的手段力促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显成效。

2、突优势,强升级,问题清单一目了然。去年,我区建立了一支73人的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队伍,并配备了111台“食安通”APP软件,此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此次专项行动,我区在突出这一优势运用的同时,进一步深化优势升级,打造“信息化线上监管+纸质化线下督查”新模式。在行动过程中首次实现APP软件与蓝牙打印机的对接,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现场打印问题整改清单,交给食品经营者签字并根据问题清单及时整改,同时协管员利用食安通APP拍照上传以便监管人员根据上传清单督查整改情况,实现问题清单一目了然,隐患燃点及时防范。截至目前,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利用“食安通”软件共计巡查次数13155次,打印问题清单82份,其中根据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提供的线索,立案查处5起,“线上”+“线下”双向监管突显成效。

3、强警示、造氛围,“攻坚守擂”同步推进。行动过程中,我区重拳出击,“利剑攻坚”的同时,同步注重步步为营,“坚盾守擂”,对食品经营者加强警示性教育,避免出现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回潮”现象。创新“人人都是宣传员”、“身边经营两三事”模式,在整治的过程中,突出食品经营户身边案例的警示教育,将经营户附近有被立案查处的案件作为典型,对经营户进行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宣传以及法律法规的教育,以“感同身受”的真实性代替“纸上谈兵”的空泛性,强化巩固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效。

三、存在问题与不足

1、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素质偏低、意识不高。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我区实行市场监管部门科所联动、多部门联合执法、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日常巡查等多种监管模式同步推进,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检查次数明显增加,但是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素质偏低、安全意识不高,对监管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对需要整改的问题改正态度不积极,存在拖沓现象。

2、季节性食品经营者监管存在一定难度。逐渐步入夏季,随着天气转热,小龙虾、烧烤等季节性食品又开始经营。而小龙虾、烧烤经常是夜晚经营,甚至是通宵经营,我区加强执法力度,开展了多次夜间联合执法行动,收效显著,但是针对整个季节连续通宵经营的龙虾店、烧烤店,监管上还存在着一定的难度。

3、民办学校食堂提升存在一定难度。随着食品安全的重视以及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开展,我区学校食品安全形势明显提升,但个别学校在食堂管理上还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民办学校,量化等级为C级的食堂主要集中在民办学校,并且还存在基础设施不足、食堂经营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提升改造存在一定难度。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联动,持续发力。下一步,我区将持续发力,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力度,继续开展“夜巡行动”、“周末整治”等联动方式,确保“8小时以外”监管到位。同时针对小龙虾、烧烤等夜间经营的特殊情况,我区将围绕小龙虾、烧烤等集中区域进行集中整顿治理和定点排雷,加强对小龙虾等的抽检力度,对掌握的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严肃处理、严厉打击,构成刑事案件的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确保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整治到位。

百日攻坚安全方案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深入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秋冬会战”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为目标,开展“教育局安全扁平化领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立体化指挥、属地部门合成化作战”的百日攻坚战。

二、工作任务

(一)突出教育系统扁平化领导。

区教育局要充分发挥主体、指挥、协调调度作用。

1.按照区安委会制定的“合成化”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制定教育系统专项行动方案,统筹做好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自检和协调组织等工作。

2.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制定方案并汇总形成详实检查“清单库”。

专项检查清单

(1)实验化学物品的购买、储存、使用(按上级管理要求)。

(2)校舍、围墙、厕所安全管理(无D级危房、禁用D级危房)。

(3)校车安全管理(按国家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要求)。

(4)消防安全管理(按消防安全管理标准要求)。

(5)技防设施(一楼大厅有安全管理显示屏、摄像头无死角、全覆盖)。

(6)校园警务室(有安全管理显示屏、有保安、有保安服、有防御器械、有防撞设施、一键式报警器与公安联网)。

(7)校园门外及周边景然有序(无非法人员、上下学有措施)

3.各单位拟订本单位被检各项清单,问题整改情况等。

(二)突出工作专班立体化指挥。

工作专班,要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度和2021年工作任务清单(任务“施工图”)为抓手,即要紧盯本单位工作落实情况,更要严查学校、幼儿园工作落实情况,确保三年行动取得突破性进展。

1.区教育局负责制定检查清单,并进行督查检查,并视情况对某单位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2.负责组织有关行业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学校、幼儿园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3.负责工作成果、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的汇总、报告、通报等工作。

(三)突出属地、单位合成化作战。

贯彻落实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指示精神,采取“领导+干部+专家”的检查模式、“责任制+清单制”的隐患整改方式,推动整治一批重大问题、消除一批重大隐患。

1.各单位要梳理查找本辖区高风险行业领域,尤其是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的行业领域,向区教育局提出指导申请。

2.区教育局根据相关单位提出的指导申请,组织相关行业部门成立指导服务专家组,对相关单位开展指导服务,并视疫情形势组织召开隐患排查整治现场培训会。

3.区教育局将组成“合成化”明查暗访工作组,针对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开展巡查督查明查暗访。

三、方法步骤

区教育局安全生产“合成化”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2021年2月7日至2月10日)。区教育局制定并印发“合成化”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方案。各单位要统筹安排部署本辖区、本单位领域“合成化”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

(二)隐患排查攻坚(2021年2月11日至4月10日)。

1.明查暗访。区教育局组织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由区教育局安全科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合成化”明查暗访组,从清单库中抽取检查清单,高频次开展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明查暗访。(时间: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

2.单位自查。各单位成立检查组,采取“领导+干部+专家”的模式,从清单库中抽取检查清单,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开展自查。同时,也要对本单位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指导。(时间:长期坚持)

3.指导服务。区教育局根据相关单位提出的指导申请,协调相关行业部门成立指导服务专家组,开展指导服务。指导服务时,视疫情形势组织相关行业监管人员召开隐患排查整治现场培训会。(时间:2月22日至3月21日)

4.三年行动。工作专班,要对各单位进行督查检查,并视情况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组织相关行业部门组成的专项检查组,对各单位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时间:3月22日至4月10日)

(三)整治问题攻坚(2021年4月11日至2021年4月20日)。各单位要对单位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逐项验收,区教育局将组成专项督查组对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将依纪依规予以通报、约谈、问责。

(四)执法处罚攻坚(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5月10日)。区教育局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合成化”执法工作组,采取“双随机”形式,开展执法处罚攻坚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站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区教育局安全生产“合成化”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要求,做好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全面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要力戒形式主义、,把握主动权,打好主动战,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百日攻坚安全方案范文第5篇

为全力保障***路拆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推动我区实现又好有快发展,确保***路整体拆迁任务全面完成。区综治办决定开展***路地区拆违工作“百日会战”。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和区委九届三次全会议精神,按照拆违先行,促拆迁的工作思路,加速推进***路拆违工作进度。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路地区拆违“百日会战”,确保10月1日前***路地区独立违章、不住人违章的拆除任务全面完成。

三、工作步骤

***路地区拆违工作“百日会战”,从20***年6月中旬开始到10月1日前结束。具体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调查实施阶段(6月底前)。制订实施方案,分类确定补偿政策。6月20日前通过过细的工作完成拆迁片内独立违章的调查任务,按照性质、用途进行分类并建档立案。6月底前完成占路非住人违章的拆除任务;

第二阶段:为克难攻坚阶段(7月1日至10月1日)三个“拆违”攻坚组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的要求,在10月1日前完成所有独立违章和非住人违章的拆除任务。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为了加强对***路地区拆违工作“百日会战”活动的领导,成立由杨罡主任任总指挥,曹岭、李海文、张大全为副指挥的***路全线拆违现场指挥部。现场协调解决问题。

2、落实责任。街道办事处、公安河北分局、综合执法大队、各拆迁公司等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路地区拆违“百日会战”。

3、充实力量。“拆违”攻坚队伍的力量,由50人增加到80人。鸿顺里街、宁园街、建昌道街各增派三名有拆违经验的干部,由城管科科长带队在拆违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与综合执法大队统一行动。

4、方案制定。三个片的“拆违”攻坚组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住人违章、残疾人、特困户、低保户的补偿、安置方案,并由各拆迁公司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