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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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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惠民政策

公积金惠民政策范文第1篇

[关键词]公积金;制度

中图分类号:F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4)01-040-01

一、地区之间发展不够平衡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年3月24日的((2008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通报》,截至2008年末,全国应缴住房公积金职工人数11184.05万人,实际缴存职工人数为7745.09万人;截至2008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为20699.78亿元,缴存余额为12116.24亿元;累计为961.17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601.83亿元,个人贷款余额为6094.16亿元;全国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为8583.54亿元,占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的41.47%。

从住建部公布的各项数据中,可以看出我国大部分城镇地区和企事业单位基本上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但是从住房公积金归集覆盖率和资金使用率上反映出这项制度在全国各地发展还很不平衡,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已达到职工人数的90%以上,单位和职工的缴交率占工资收入的15%,个别达到20%,甚至更高。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不但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低,公积金缴交率也较低,有的还不足5%这一规定比例。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大多没有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中西部地区甚至连部分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都没有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这样就势必使得这些地区和单位的职工难以享受到国家这一惠民政策

二、缴存比例不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但上限的具体标准是多少没有规定,目前我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普遍执行5%到20%不等的标准。条件差的行业和单位执行5%的比例,而条件好的就可以执行15%甚至20%的比例。由于是职工个人和单位分别按这一比例缴纳,随着职工工资的不断增加,看似不大的比例差距会使实际缴存额差距很大,且由于单位配套缴存的这部分资金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则势必导致了实际意义上的分配不公。通过检索某地级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数据,该市职工缴存额前1007名的平均年缴存额为89388元,后100名的平均年缴存额仅为262元,前100名是后100名的341倍。而且前100名通过公积金贷款改善住房的为33%,后100名的公积金贷款情况为零。过大的缴存差距不但造成分配的不公平,同时也影响了这项制度的惠民效应。

三、政策法规不配套、不全面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1999年4月颁布,2002年3月修订的。该《条例》虽然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机构、监督等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没有相应的实施办法和具体的操作规程。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的有关政策又增加了住房公积金的执行难度。目前我国住房公积金的立法工作明显落后住房公积金的发展,造成相关方面无法可依,仅仅通过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就对整个庞大的住房公积金运作进行解释和相关工作的规范是远远不够的。如:增值收益的分配比例,特别是与老百姓切身利益有关的廉租住房补充资金提取规定等都没有细化,还有低收入人群如何通过公积金来改善居住环境等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当前重中之重就是加快法规的建设,既保障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又充分发挥公积金的效能。

四、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不高、业务范围有待拓展

从住房公积金存贷比率上看住房公积金使用还没有最大限度地投入到住房消费市场。如何一方面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另一方面在继续加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投放的同时,进行多元化投资和运作,确保资金的保值增值,使住房公积金受惠于民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公积金惠民政策范文第2篇

从2009年三季度至今,政策层面的变动无疑是决定楼市持续下行的决定性因素。当以房价为代表的基本面一次次负隅顽抗时,政策调整一次次大力压顶。而如今,众多城市的房价进入下降通道,一些政策层面出现局部放松,尤其是在2012年宏观经济走势变得十分复杂与不确定的情况下,关于房地产行业调控政策局部修正的讨论越来越广泛。

眼下,来自调研机构和行业分析的观点是,可能出现局部松动政策包括:信贷额度增加,商业地产和工业地产类别的非住宅项目贷款,存在定向宽松的可能;限购政策存在局部放松的可能;以及公积金贷款额度存在全国性提高的可能。

公积金条例第二次修订

据悉,4月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简称住建部)邀请数名房地产领域的专家就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问题展开讨论,启动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第二次修订前期工作,研究将首套住房的阶段性优惠政策常态化的可能性。

目前,住建部已经要求地方政府加快对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审批,以增加普通商品房供给。与此同时,支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建设、供应的相关政策,也在抓紧研究当中。此外,住建部考虑协调和配合相关部门,将针对居民首套购房的优惠政策常态化、制度化,并以此为契机,研究建立一套保证合理、非投机投资住房消费的长效政策机制。

对于上述政策趋势,业界人士普遍认为,在楼市严调之下,房地产投资明显放缓,已经拖累中国经济投资增长,中央急需刺激政策以达到以价换量,稳定投资。促房价合理回归和鼓励“刚需”均将成为政策常态。

据悉,现行的《住房公积金条例》于1999年4月颁布,2002年进行第一次修订,经过10年的发展,现有制度的效率、公平等问题已引起了政府高层的重视。二次修订后的条例,有望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修改方向是让公积金能更便利地用于包括租房、装修在内的住房消费,改善缴纳者的住房条件。同时,尽管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尚未明确,但大量公积金闲置的情况有望得到改变。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有望进一步放开。另据悉,目前针对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还是由各地方政府自行制定,住建部暂时不会出台统一文件予以制度化。

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表示,未来中央关于楼市政策有可能朝着两个方向推进:一是,促使房价合理回归,以满足居住需求;二是,在促进房价合理回归的同时,保持交易量的增长,即保证开发商积极性,保证房地产投资稳定,以达到不拖累中国经济之目的。他认为,中央必然是在不松绑楼市调控的大方向之下,继续抑制投资性需求,同时不断向“刚需”倾斜。

二三线城市贷款额度上限提高

针对“刚需”购房的政策倾向日益明确。近日,全国多个二三线城市开始放松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悄然提高。蚌埠、南昌等国内二三线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的上调幅度普遍在15%-25%之间。

在江西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对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对在市城区购房的,贷款最高限额由以前的40万元上调至50万元,对购买普通住房的双职工缴存户,最高额度也上调至60万元,此调整已从4月1日起执行。

安徽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近日也通过了《关于提高蚌埠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意见》。从4月1日起,职工夫妻双方均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35万元;购买二手住房及在市辖三县购买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由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

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及贷款额度,单身职工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双职工家庭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由此提高居民的购房能力。

事实上,近期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城市名单仍在进一步扩大。据不完全统计,近期还有辽宁沈阳、新疆克拉玛依、山东滨州、河南郑州和信阳等多座城市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额度均在15%至25%之间。其中,新疆克拉玛依个人在公积金中心的最高贷款上限由50万元增加到70万元。滨州将住房抵押贷款的最高额度及最长期限由现在的25万元/15年提高至30万元/20年,以提高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能力。在郑州,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调5万元,购房者最多可以贷款45万元。此外,信阳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个人16万元、夫妻双方28万元分别提高到26万元和38万元。

据新疆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曹建斌分析,放宽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主要基于两个原因。其一,住房公积金是一项惠民政策,应该将政策用好用足;其二,全市公积金账户余额充足,客观上可以满足较为宽泛的提取和贷款需求。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近期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城市多属于二三线城市。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住房公积金上限仍未有松动。

多城市房价呈下行态势

公积金惠民政策范文第3篇

工作目标是新增和净增缴存人数分别超3万人和1.25万人,年末月应缴额力争达8000万元,发放贷款力争达3.3亿元。

1.巩固并完善行政推动建制扩面工作机制,实现各镇区主抓建制扩面常态化。调整完善镇区建制扩面考核办法和统计口径。履行市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发挥各镇区工作网络作用,加强业务指导,强化检查、督促和考核,建立镇区工作例会制度。加强信息沟通,抓好推进进度,确保完成年度建制扩面考核任务。

2.抓月度稳定归集和单位新业务的推广,不断提高整体缴存水平。继续大力推广单位办理网上业务和缴存托收业务,努力提高单位网上业务的使用率。在新建制企业中继续倡导按实计缴,努力提高缴存水平。开展好年度基数调整工作,扎实做好调整人员数据统计,对通过网上实施调整的单位进行监控,突出有效性、时效性,力争当年基数调整覆盖面超上级考核指标值10个百分点。

3.提升应变能力,进一步发挥好资金效用。面对今年宏观调控不放松,开展市场趋势的调研分析,做好各销售楼盘的对接工作,主动深入房源单位和职工购房潜力大的单位做好使用政策宣传辅导,引导职工充分利用公积金。加大高层次人才使用的宣传与服务,贯彻落实做好上级差别化贷款使用政策,关注政府民生工程,积极探索农宅拆迁安置职工使用公积金、集宿楼职工提取公积金等政策,制订购经适房职工的公积金贷款贴息方案并组织实施。重视抓好一期还贷逾期户的催收,特别关注借款职工因工作、收入、婚姻不稳定等原因导致的逾期。

4.以维权维稳促和谐为导向,妥善处理维权投诉。根据职工投诉的不同情况和单位实际状况,切实发挥镇区领导和公积金律师咨询服务处的作用,积极稳妥处置各类维权事宜。对于发生或职工持续投诉的单位,要充分依托镇区的力量,在第一时间共同深入当事单位,并力求在企业内部协商解决。按照有诉必查的要求,对一般性的投诉立足于采取约谈的方式处理。

公积金惠民政策范文第4篇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套现;原因;对策

一、住房公积金套现的有关概念

(一)住房公积金套现的概念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规定的单位和职工都必须缴存的专项用于职工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互助储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其缴存和提取都有着严格的规定,具有强制性。

根据我们国家关于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条例相关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与使用一般有两种途径,一是用于自用房屋的购买、翻建等情况;二是申请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比普通商业银行的房屋购买贷款利率低一些,所以许多参加公积金项目的职工都愿意使用公积金贷款。在国务院执行的行政法规里,有几部有关现金管理、银行金融违法处理等法规中,出现过“套现”一词,是假冒他人名义套取银行现金的意思,也就是说,套现这个词本身含有某种贬义,是违法违规行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凡是违反该条例,采取隐瞒事实、伪造资料、虚构理由等方式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公积金法定用途以外目的,都属于住房公积金违法套现。

(二)住房公积金违法套现承担的法律后果

第一、违反有关条例

据报道,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到,若伪造租房合同、租房发票等材料到银行去提取本人的公积金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的规定,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大连,骗取公积金被发现的话,不仅要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欠款,而且取消将一至三年的公积金贷款资格。而南宁更为严苛,一旦发现用租房的名义来套取公积金一经查实将被记入公积金中心不良信息系统。

第二、触犯刑法

住房公积金违法套现本身属行政违法行为,但违法套现行为人为了达到违法套现的目的,往往会采取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印章,伪造、买卖发票等手段瞒骗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行为人就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因违法套取住房公积金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发票的,涉嫌构成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和非法出售发票罪,情节严重的,可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金。

因套现公积金而获刑的人不在少数。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就曾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和伪造公司、企业单位印章等罪名,对张桂华、张明强等10名非法帮助他人套取公积金者进行审理。在对“非法套取住房公积金”定罪量刑尚存在法律空白的情况下,这也是全国首次审理套取公积金犯罪案,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张桂华有期徒刑四年,张明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12年,广州公积金中心今年已配合公安部门查获了3起利用伪造公文协助他人非法套现案件,向647位市民所在单位发出了公开的催缴通知。其中,因伪造套现文书而获刑的已经有7名职工。

二、住房公积金套现的原因

(一) 制度本身问题

在运作层面上存在的问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本来是为了加快形成城市住房基金,加快解决城市居民尤其是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但运作结果却是不公平的。中低收入居民借不到、还不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他们不仅没有从公积金制度中获得相应的支持,还由于公积金制度的强制性的低收益性,而无法获得达到市场平均水平的资金回报率。

许多单位的公积金账户数额巨大。一些大型国有企业的公积金额度很高,一些垄断企业能够达到每个月上万。因为数额大,就有把这个钱拿出来花的冲动。

另外,这个钱存在公积金账户里,名义上属于个人,但是使用有范围,但公积金账户产生的利息非常低,低于普通存款,更低于活期存款。如果通货膨胀指数高,作为一个理性个人,会觉得这个钱不断贬值,就有套现的冲动。

很多人认为,如果把不需要买房、买车、装修的公积金余额取出来,无论是用作银行定期存款,还是炒股、投资等其他高回报性产品,收益都可能比放在公积金账户里合算很多。

(二)高房价带来的压力

高房价对上“囊中羞涩”的公积金账户,让公积金成了一笔看不到摸不到,只有心里才知道的“鸡肋”资金。公积金制度虽然是为了改善居民住房而采取的强制储蓄措施,但随着房价上涨,让许多收入低的民众,付不起首付款,缴纳公积金收益很低,甚至变成了死钱,很多人感到吃亏了。有这么大的市场需求,才会出现非法套取公积金的潮流。

(三)法律观念淡薄

公积金在贷款过程中存在两个的问题。真正有钱的人不愿意用公积金,而低收入者又使用不了公积金,因为现在限制条件决定了就算公积金可以使用,也交不起首付。所以只有少部分人能用到公积金,公积金的使用效率低,造成了资金需求和供给之间的错位。

(四)监管不力。

现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本身对于违法套现行为的监管,没有明确规定。只有对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和相关监管机构的不作为或挪用行为的明确规定。现行制度本身有一些疏漏,有待逐渐完善。

(五)缺乏紧密沟通系统。

据了解,提取公积金的流程中涉及职工所在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银行三方。具体为:职工首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待单位初审后,出具加盖了单位印鉴的提取公积金申请表;职工持表及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审核;经审核后,职工到经办银行办理手续。

在这个流程中,存在着某些漏洞。银行没有管理审批贷款过程的义务,即使出现坏账也与银行无关。银行只是中间转手机构,所有的后果都将由公积金机构自行负责。公积金套现所折射出的最大漏洞,就是职工单位、银行和公积金管理部门三方之间缺乏紧密的沟通系统。

三、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对策

(一)强化住房公积金归集手段

发展住房公积金事业,不仅关系到职工合法权益,更关系到国家加快住房建设和扩大内需战略决策的实施,因此要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加强依法征管。一是加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充分调动单位和广大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二是依照《条例》规定,对拒不执行国家房改政策,擅自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拖欠、挪用公积金的单位,特别是只重个人政绩不为职工履行义务的单位负责人,要追究其行政责任,并实施相应的经济处罚,以维护职工应享有的合法权益。

(二)促进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保障

完善专门针对低收入阶层居民的住房供给制度。经济适用房的推出,客观上起到了平抑房价,促进中低收入阶层居民住房条件改善的作用。但由于相关制度在具体执行当中缺乏监督和管理,经济适用房已经成为不少高收入居民购买第二、第三套住房的重要对象。为此,政府应完善居民收入的核查制度严格各类住房的购买条件,提高政府有限财力的作用成效。

(三)建立个人信用档案

个人的信用资料分散于政府、银行、保险等众多机构。如今商业银行和个人资信评级机构的评估标准自成体系,相互间可比性不强,难以客观地反映出个人信用的真实情况。如何在保护个人的隐私权的前提下真实合理完整地取得相关数据、合法使用信用资料这个问题亟待解决。

(四)法律法规上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套现的处罚力度,完善法律法规。

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立法不断完善,与时俱进,减少可钻的空子,使不少商人从中渔利,也损伤了住房公积金的公信力和作用力。在条例上不断填补空白,消除滞后性,针对网上公然的公积金套现业务加大打击力度,加强网络的立法监管,增加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使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宋佐军:关于完善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体系的思考[J].中国房地产金融,2002(6)。

[2]陈伯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理论与实践[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3]陈东:构建住房公积金专业银行完善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J].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04(3)。

[4]曾国安:住房金融:理论、实务与政策.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

[5]黄钦萍:推广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莆田学院学报,2004(2)。

[6]顾爱怡:《论中国现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7]王丽娟:《简论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提取问题分析》。

[8]杨桂荣:羊城晚报,《广州7名职工作假套现公积金获刑》。

[9]北京青年报《淘宝公积金套现店多达数百家 管理部门称查处难》。

[10]《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11]《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公积金惠民政策范文第5篇

XX年上半年,珠海市国资委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XX年珠海市农民工工作要点》,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和“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珠海”的要求,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工就业,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现将我委XX上半年农民工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促进农民工就业

督促各市管企业贯彻落实各项农民工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实施“南粤春暖行动”、“春风行动”、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等系列活动,深入实施“农民工援助行动”,加大对农民工就业的帮扶力度,为农民工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促进农民工充分、稳定就业,并推行农民工同岗同酬。XX年上半年,仅格力集团就吸纳农民工22234人。

二、统筹规划,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

为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国资系统各市管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培训。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市管企业,如格力电器公司在员工培训中心专门开辟农民工培训专区。格力电器公司还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历提升,公司开设了成人高考大专班、本科班及硕士班,农民工可自行选择报考,凭学历证书及发票到可到公司报销学费。公司内部还设有多种免费培训班,鼓励员工进行专业知识及特殊工种培训,组织员工进行特殊工种考证,考证费用也可凭证书及发票进行报销。

三、切实帮助农民工解决实际困难

各市管企业,特别是农民工集中的格力电器公司等公司,不但积极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还切实有效地采取了一些措施,关心帮助解决农民工的实际困难。主要有:一是积极响应珠海市政府的号召,组织和帮助员工开展积分入户及积分入学活动;二是帮助农民工春节返乡。XX年度农历春节期间,大多数企业与公交集团签订了市管企业农民工返乡的优惠汽车票协议,包括专车往返、上门售票,方便购票等;企业还开展为员工团订火车票及高铁票, XX年春运期间,根据不完全统计,帮助XX多农民工买到火车票;1000多人买到武广高铁票。三是开展男女联谊活动,解决农民工单身问题。上半年国资系统先后组织了3次内外联谊活动,通过活动近30多对农民工青年男女牵手成功。四是部分企业主动联系房地产商谈团购房,供农民工选择购买。

四、办实事,送温暖,慰问帮扶农民工

市管企业在提高及完善农民工福利待遇方面的措施基本实行全覆盖,主要是施全员住房公积金、全员工龄津贴、全员高温补贴等。在各大节假日来临之际,为庆祝节日的到来,也为表达市管企业对全体农民工的关怀及慰问,组织发放了节日慰问金。

上半年,国资系统还在5家企业试点建立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以格力电器阳光互助基金为例,在XX年上半年救助11名农民工及家属,救助金额达12.7万元。同时要求各市管企业建立了慰问生病住院员工及产妇的制度,联合基层工会购买慰问品看望因伤、病住员工,此举充份体现了企业对农民工的关怀,也为远在他乡因病住院的农民工送上了一份安慰。

五、农民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XX年上半年,政府及时出台了一些新的惠民政策,深受农民工拥护,但同时也出现了农民工工作的新难题,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外来工子女入学问题。虽然教育局推出了积分入学的办法,但由于有在珠年限等限制,导致大部分农民工子女无法入公办学校。另外积分入学只针对初入小学一年级及初一生效,希望开通插级生入学办法。

2、农民工积分入户问题。大部分农民工反馈积分入户相关程序太复杂,希望相关政策向大企业倾斜减化程序。

3、农民工素质教育经费问题。在提高农民工素质教育方面,公司做了很多工作,为了加大鼓励企业在此方面的投入,建议相关单位下拨一定的经费给企业。

4、购房还贷问题。珠海市内房价高涨,普通农民工无法承受,某市管企业今年为农民工在坦洲某花园商谈了团购宜,因优惠折头较多,得大了广大农民工的认可。购房中发现,因珠海公积金中心规定,在坦洲买房人员无法使用珠海公积金用户还贷,所有房款均为商业贷款,无形中增加了农民工一大笔费用。该类农民工希望政府能出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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