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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贫困助学金的条件

申请贫困助学金的条件

申请贫困助学金的条件范文第1篇

1 助学工作之困惑

(1)助学的初衷与现实助学工作中出现的现象相背。

何谓助学?助学即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学费问题无法进入大学学习,而无偿资助他们以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为何助学?国家助学金减轻了很多家庭贫困大学生的经济压力,帮助他们顺利完成了学业,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家助学金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了公平的学习机会,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教育公平。但助学是更看重人格品质、学习成绩,还是更看重学生的家庭贫困情况?这就是困惑之处。助学金申请只要家庭贫困即可申请,自2007年国家加大对助学金的资助力度和覆盖范围,申请的人数增多,申请的学生中表现出依赖心理增强、诚信度降低、感恩意识缺失、同学友谊受到破坏,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国家助学金对贫困生的助学、激励作用。

(2)资助名额增多、额度加大,对于真正贫困的学生影响不大,关键在于“边缘贫困生”,家住农村的学生都在争取这部分名额,加之因利益驱使出现“伪贫困生”,辨别贫困生真伪难上加难。

怎样才可称为贫困?目前确实没有具体界定文件可依靠。贫困群体形成的原因有“地域原因”和“扩招原因”。高校里出现的特困学生群体主要集中在西北、南、东北等地区,而华东地区的贫困生主要集中在长江以北。而自1998年并轨、扩招以来,大学生贫困生人数也在不断增加。实施助学金政策之初,因名额稀少,贫困生提出申请慎之又慎,贫困生中除了要维护自尊心,更有要靠自己双手来脱贫的傲骨精神。2007年以来由于助学金政策加大资助力度和覆盖范围,学生对贫困生的概念理解已大不同前,申请助学金的理由也越来越多。甚至有学生因看到和自己情况相近的学生申请便也想申请。

2 助学工作之困难

现今国家助学金系统仍处于探索阶段,贫困生的认定和国家助学金发放以及监督反馈机制都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在我们高校工作者的具体工作中,也确实难以做到真正“公平”。

2.1 界定贫困之难

家庭情况调查表上有当地民政部门盖章、办理助学贷款的能否就算贫困?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原是让贫困生所属的村或民政部门来认定学生的贫困情况的。可实际上只要家在农村的学生提出申请,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村、街道民政部门盖章均可办理。

2007年以前,申请助学金的人少,助学工作难做。特困的学生好界定,但因申请人少,若不进行排查导致申请成功率很高的话,会造成不申请的人比申请的人更贫困的情况。2007年以后,申请助学金的人多,工作仍然难作。特困的学生仍然很好界定,但因大家对贫困的理解和认识不同,造成普遍认为家在农村就可算贫困即可申请,界定贫困的难度越来越大。

2.2 评议工作之难

若按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爱国爱党,遵纪守法、家庭贫困这个大框架来评议难以评议,而仅看学生的材料和贫困证明,评议结果也很难体现公平性,因学生的申请材料、贫困证明的真实有效性难以保证。且评议小组的建立,对评议结果也有不容忽视的影响。经实践证明,由于现阶段我国社会各阶层分化较大,每个人对贫困的认识和评定标准不一。经不同方式产生的评议小组,对特困生评议结果基本一致,对一般困难即“边缘贫困生”评议结果相差较大。

2.3 思想引导工作之难

引导之难一:家庭困难却羞于申请助学金的同学,要做工作鼓励他们申请,但又不能强迫,而助学金名额又不能空置,于是只能给那些不太困难却递交申请的学生。

引导之难二:现今因社会各阶层分化较大,大家对贫困的认识和标准不一样,导致有些学生仅是认为自己贫困而提出申请的,而申请的学生当中也有因为心理失衡和诱境才写出申请的。正确的引导这部分学生建立正确的思想观念,也给高校工作者提出更高的要求。

引导之难三:因利益驱使催生“伪贫困生”。需要引导学生从思想上认识诚信的意义,使他们迫于道德的压力,端正态度,改正不良行为。

3 对策及方法

(1)应建立贫困生动态档案管理制度,对贫困生的家庭情况、每学年的学习、勤工助学、兼职、参加活动、获奖等情况建档管理。对贫困生的品格、学习成绩或生活积极态度进行全面的了解和考察。每学期都应进行复核,更新信息,督促贫困生形成良好的人生观、价值观。

对贫困生的品格可考量其对班级事务的参与与关心程度,广泛接受同班同学的意见,进行班级评议。学年的学习成绩应在班级中等及以上位置,生活态度应积极参与活动及社团,参与勤工助学或兼职。

(2)确定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必要条件及排除条件。不得提出申请、不得列为贫困生的几种情况:①校园生活卡消费过高,或消费明显不足但经常在外大额就餐、吸烟者; ②在受资助时同等条件下无电脑的优先考虑,目前已有电脑、手机的同学,如确有学习需要的,根据消费品价格可区别对待。③平时有超过一般同学的高档消费现象的;④因家庭经商、办厂、建房、扩大生产规模而致贫。

贫困生信息库需每年确定一次,被列入贫困生的同学必须接受同学和教师们的监督。

(3)根据学生来源地列出贫困地域优先次序以供评议参考,再根据高校所处地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拟定贫困生界定标准。①个人平均生活费或家庭人均收入在某标准以下;②家庭地处边远经济较落后的农村地区、父母下岗无固定经济来源、以及残疾学生、单亲、父母离异的低收入家庭的学生。可将贫困地域列成次序表以便参考;③本人虽未主动申请但家庭确实贫困,且有相关证明情况属实的学生,可列为贫困生。

除符合以上条件外,具备以下条件的:烈士子女、孤儿、父母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及本人月平均生活费与家庭人均收入在200元以下,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列为特困生。

(4)评议小组成员的成立工作。评议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人数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其中包含班干、普通学生代表、兼顾男女生、且每个宿舍学生代表只得有1人。评议小组成员不参与助学金的评选。评议小组名单应在班级范围内公示。学生普遍认为同寝室同学才最了解所在宿舍的申请助学金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表现,若在不能推举本寝室同学担任评议小组时,学生倾向通过民主程序投票产生评议小组。评议小组公示后由辅导员主持召开助学金集中评选评定班会。班级全体评议结果和申请材料在评议小组内部唱票和公开,评议小组成员需对申请人员进行情况了解和评议,采取不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最终名单。对有异议的同学经调查属实后,取消评比资格,重新评议。

(5)关注贫困生心理健康,充分作好暖心工程、引导工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强烈的自卑感。贫困生由于成长环境、教育环境的不同,往往知识面较窄,学习上有困难。他们大多性格内向,容易自卑。贫困学生在心理健康状况上表现出对人际关系很敏感,又因经济拮据使他们不愿意参加集体活动和加入学生组织。贫困学生需要面对的另一个重要问题便是就业,他们看重薪资待遇比看重他们的自身发展来得更重要,这给他们带来了现实的压力,加剧了他们的心理负担。

对贫困生应鼓励其自力更生、自我救助。在扶助贫困学生的同时也遵循“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的基本原则,从长远上引导贫困生正确面对艰难困苦而不是一味等靠要。

(6)应设立助学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机制,实行动态管理,使助学金真正落到实处。为后续助学金发放垫定坚实基础。

要使助学金达到预期的效果应从学校的角度主动进行后期跟踪监督,作好动态管理工作。若担心检查会引起贫困生的心理负担,可将学院检查工作的宣传、执行等停留在学院层面。其次可以以学期为单位对获助学金的贫困生的学习成绩和各方面的表现进行一次审查复核,以督促学生形成努力学习、积极向上的学习和生活态度。

申请贫困助学金的条件范文第2篇

一、活动目的

发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优良传统,倡导高尚的慈善取向,向寒门学子伸出援助之手,汇聚社会资源,培育祖国栋梁人才。

二、资助条件

(一)学生条件

2015年入学的本科、专科大学新生和在校贫困大学生以及特别贫困的中学生。

(二)家庭条件

1、孤儿;2、低保户;3、扶贫部门建档立卡贫困户;4、贫困残疾人(户);5、下岗职工困难户;6、单亲家庭困难户;7、其他原因困难户。

(三)其它

在教育局申办了生源地助学信用贷款的贫困生优先给予资助。

三、资助标准

在毕业学校申请市、县资助的大学新生,由市、县确定资助标准。申请镇扶贫资金资助的大学新生,资助标准不低于3000元。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1、市、县级资助的大学新生,由学生向原就读高中学校申请,学校初审,县扶贫基金集中,镇扶贫协会调查,镇政府审查,县栋梁办审定,并在《县通讯》、县电视台等媒体上公示。

2、镇级资助对象由贫困学生向镇扶贫协会申请,再由镇扶贫协会与同村扶贫互助会调查核实,政府审定,协会公示,送县栋梁办备案。

3、在县外就读的高中毕业生,向就读学校申请,学校初审后由本人将初审资料带回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

(二)时间要求

1、市、县资助对象的申请资料于8月3日前由学校统一收集,8月4日交县栋梁办,8月5日返镇政府审查,8月8日前交县栋梁办审定。

2、镇级资助对象申报材料于8月8日前交镇栋梁办,8月15日前调查核实完毕并预以公示,8月20日前政府审定,8月25日与受助学生落实资助资金,8月31日前资料归档,并上报相关材料。

五、资金筹集

(一)筹集形式。本次活动所需资金主要通过捐赠的途径解决,筹集范围为镇内党政干部、事业单位(含学校、医疗卫生单位)职工、驻镇单位、驻镇企业以及社会爱心人士。

(二)捐赠标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捐赠100元,其中享受副科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待遇的人员原则上捐赠200元,机关、事业单位捐“一日”办公费;企业捐“一日”利润,鼓励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倡导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赠。

(三)资金筹集。机关干部捐赠由镇财政所负责收集;学校及学校干部教职工捐赠由镇教管中心负责收集并交财政所管理;医疗卫生单位及干部职工捐赠由镇食品药品监督所负责收集并交财政所管理;企业及企业干部职工的捐赠由镇经发办和镇扶贫协会负责收集并交财政所管理;社会爱心人士捐赠由扶贫协会负责收集并交财政所管理。

(四)捐赠时间。机关、单位、部门应于7月20日前完成捐赠收集工作。

申请贫困助学金的条件范文第3篇

关键词: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5)08-0253-03

为了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就学问题,优化当前教育资源分配,维护教育公平,国家于2007年颁布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从而建立了国家层面的“奖、贷、助、补、减”相结合的多渠道奖励资助体系。此政策对国家层面的奖助学金也作了明确规定,其中规定高校奖助学金主要有三种类型,分别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奖助资金,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奖助资金由中央负担,地方高校的奖助资金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和地方根据情况按比例分担。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要求覆盖面达到全国高校在校生的3%,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大学生。

一、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往往涉及以下流程:申请条件的确定及细化、政策宣传与学生申请、评审及公示、奖金发放及监督、宣传教育等,以上各项流程在高校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因为申请条件的宽泛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难以认定等因素而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整个评定工作的开展,影响了奖励资助能否真正发给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

(一)基本申请条件过于宽泛,难以合理量化

2007年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关于《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为以下五条:(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5)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从以上申请条件可以看出,表述的比较笼统,难以合理量化后用于实际操作。各高校往往也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或者增加附加条件。高校各自的具体规定和附加条件往往不尽相同,其中不乏难以量化,甚至是不可量化的条件规定,这也就导致了各高校间的评定标准不统一。

笔者所在高校在后两个基本申请条件上细化了规定:必须是当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简称贫困生)并获得上一学年度校内二等奖学金以上的学生,才有资格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在评审时,学生未犯受到校纪校规处理的过错一般都不会一票否决。从这里可以看出,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就变成了贫困生之间的“博弈”。而实际情况是,当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更是困难重重,难以科学合理地实施,难以精准认定,从而难以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有效评审。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比下的贫困生认定,充满“博弈”

国家励志奖学金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的第五条: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针对这个条件高校一般为了明确化,就直接规定申请的学生是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为了促使高校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国家的资助资源。教育部、财政部在2007年联合了《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其中阐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指导意见要求各高校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一定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并详细规定了从学校、院(系)到年级(专业)的三级认定程序和组织。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院(系)成立认定工作组、年级(或专业)成立认定评议小组。但高校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认定工作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学生来源于不同的经济发展地区,收入标准无法统一;学生相关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失真严重;年级(专业)层级的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对众多申请贫困生认定的学生日常消费支出情况无从知晓和了解等问题,从而导致贫困生认定工作开展困难,每年都会引起学生之间的矛盾冲突,暗中较劲,私下拉票等现象。

由于高校规定只有被认定为贫困生的学生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时导致了各个班级之间的“博弈”。各班级之间为了争夺年级内仅有的平均到各班还不到两个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往往有意将班上成绩优秀但实际家庭经济并不困难的同学认定为贫困生,导致了班级贫困生认定的失真,这也是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按专业排名分配的弊端。又如,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和不困难的界定难度大,有些班级甚至用抓阄来决定资助人选,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使用缺乏监督,激励效果甚微

国家对励志奖学金的发放、管理与监督作了明确规定,同时要求对励志奖学金在财务制度上实行分账核算,做到专款专用,各级单位、各高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或挪用。同时要求各高校必须于每年的11月30日之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该学生的在校学籍档案。高校对国家励志奖学金一般都会及时发放,不截留、挤占或挪用,但对获奖学生奖学金的使用缺乏监督和反馈。

当前国内很多高校都流行着大学生之间请客吃饭的风气,而且是学生之间轮流坐庄。这就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一旦拿了奖学金,在当前风气之下,很难拒绝班级同学请客吃饭的要求。难以拒绝的关键还在于大学里很多评奖评优都需要班级民主评议或投票,人际关系不好的学生将会很吃亏。国家励志奖学金本应是用来奖励和资助那些学习成绩优秀且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完成学业的,若奖学金被用来请客吃饭就削弱了其激励和资助作用。励志奖学金的不当用途还表现在诸如:用奖学金购买高档电子产品,购买昂贵服饰,外出旅游等。

此外,高校对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的宣传、报导不够,正面宣传引导不足,导致国家励志奖学金对获奖者本人以及其他学生的激励、引导作用发挥不足。榜样的作用是无穷的,对获奖学生的宣传、报导,既是对他们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肯定和鼓舞,更是对其他同学的激励和引导,有利于大学生良好学风,以及班级积极向上班风的形成。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对策思考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涉及的问题往往与其评定流程密切相关,本文针对以上阐述的高校评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带来一些思考。

(一)构建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相结合的认定指标体系

高校对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不能仅仅依靠暂行办法中宽泛的基本申请条件的规定,而应该根据学校自身的特点、所拥有的名额、学生家庭总体经济状况等因素统一设置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相统一的科学指标体系。通常所讲的定性指标,是指无法直接量化而需要对评价目标或对象进行客观描述或分析以反映评价结果的指标;定量指标是指可以用数字准确定义、精确衡量并能设定相应目标的考核指标。

高校要建立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的认定指标体系,并根据每年的认定情况的反馈和调查,不断改善指标设计的科学化、合理化和系统化。定量指标的构建相对容易,但对申请学生个人诚信、道德品质、遵守校纪校规情况等设定定性指标时,调研不足、操作不好往往会引发很多的矛盾和冲突。有些高校针对这些情况,往往设置一票否决制的定性指标,从而导致学生间的打小报告、告密等情况的发生,恶化了班风、宿舍风气,影响了学生间的基本信任关系。因而,高校在设定一票否决制的定性指标时应当慎重,同时应当建立相应的申诉机制,不能一次判定就不允许学生申辩。

(二)夯实贫困生认定基础,提高认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夯实贫困生认定的基础主要是加强与贫困生认定工作流程中各个环节密切相关部分的基础工作。一是要从新生入校以后,系统性地开展思想道德素质教育,特别是诚信教育、责任意识教育以及自立自强教育。同时,辅导员要加强班级管理,培训好、管理好、使用好班级学生干部,营造良好的班风、学风,增强班级凝聚力;二是要加强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库的建设,建立信息化的贫困生档案,并保证与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的及时更新,例如:学生家庭收入情况,子女上学情况,家庭成员生病、意外伤害事故等情况;三是要加强班级评议认定小组的选拔和使用。辅导员、班主任应当积极参加班级贫困生认定会议,积极引导学生公开、公平、公正地认定出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另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当推行回避制度:申请贫困生认定的学生不得参与班级民主评议投票;以宿舍为单位选拔班级民主评议认定小组成员,成员的选拔由全班学生投票选出,从而保证小组成员来源的广泛性、代表性,确保公平、公正。

提高贫困生认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还应将贫困生认定结果公示作为一项重要程序认真执行,发挥公示的民主监督及反馈作用。根据实际情况,避免公示对贫困生的自卑心理产生刺激和消极影响,公示应当在班级内进行。因为,当前高校通常使用的四级贫困生认定层次中,班级民主评议是最关键也是最重要的一级,其他各级只是在此基础上进行审核和监督。另外,也只有班级同学之间才会对申请贫困生认定学生的实际家庭经济状况、日常消费等情况有直接观察和较深入的了解。此外,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的分配必须避免班级之间为了争取名额而刻意制造“假贫困生”的现象,名额应当下放到班级,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

(三)监督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使用,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

当前,高校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防止和惩罚那些拿奖学金购买高档电子产品、外出旅游、购买昂贵服装等奢侈浪费行为,公开相应的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针对举报的问题及时审查并及时反馈给举报者,并注意对举报者个人情况的保密,避免引起同学间关系的恶化,甚至冲突。此外,还应当教育和引导广大学生,不应当要求班上贫困学生将自己日常维持温饱的生活费用于请客吃饭。同时切实加强班级民主评议的公开、公平和公正,避免民主投票的“绑架行为”,倒逼有机会获奖的学生不得不、不敢不请客吃饭。

高校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树典型、立榜样,激励和鼓舞大学生自立自强、艰苦奋斗。可以通过报告会、座谈会、优秀学子风采录等形式宣传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优秀学子。引导广大学生发扬自立、自强、自信的奋斗精神,在宝贵的大学时光里不虚度,留下自己人生浓重的一笔。同时,应当鼓励获奖学生将困难生活的经历视作个人成长、成才的财富和动力,学会用知识和能力丰富和充实自己,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思想上“脱贫”。由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名额以及奖金额度有限,全体学生3%的获奖名额限制以及每生每年5000元的奖金额度。高校还应建立和完善“奖、贷、助、补、减”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切实解决贫困生的后顾之忧,鼓励他们积极奋斗,实现人生理想。

三、总结

本文通过对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流程的细致梳理,找出其中的关键环节和问题所在,作了认真细致的探讨并积极思考与探索可能的解决方法和对策。不论是从构建科学合理的评定指标体系,还是夯实贫困生认定的基础,切实做好这一根本工作。这些都是为了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使用到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激励他们从思想上“脱贫”以更加积极乐观的心态勤奋学习,引导他们成为自立、自强、自信的当代大学生。这也是为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校园所做的努力。

参考文献:

〔1〕教育部、财政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Z].财教(2007)91号.

〔2〕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Z].财教(2007)8号.

申请贫困助学金的条件范文第4篇

关键词:大学生奖助学金 合理评价 发放

为了能够让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和高校每年都会通过奖、贷、助、勤等多项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其中奖学金和助学金是最常用的两项。奖学金是对一个学生学习态度和学习成绩的肯定,助学金对于部分家庭困难学生则是支持其读书的一项重要举措。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和国家奖学金制度,是党和国家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实现教育优先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但是在多年的工作运行过程中,如何制定一个公平合理的奖、助评定机制,很好地对贫困大学生的困难状况进行甄别、评选,从而为公平公正地评定国家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打下良好基础,确保贫困大学生能得到及时的资助,做到既不能让贫困生落选又要做到让学生满意,一直是学生工作人员面临的难题和工作要求。

奖助金的评定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奖学金和助学金能否合理发放,是同学们普遍比较关心的问题。

一、明确奖助学金评定的原则

奖学金、助学金的发放问题存在问题,各方面对于奖学金、助学金应该达成的目的、遵循的原则存在一定的分歧也是原因之一。所以,合理发放奖助学金,首先需要明确其评定的原则。

追溯评选国家助学金对学生的引导方向与意义,“家庭贫困、品学兼优”应该作为该项工作的指导方针。在此方针指导下,确立一些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区分设立奖学金和助学金的不同目的,奖学金是以成绩为优先考虑因素的,原则上不可能同时照顾贫困学生;助学金的发放则必须是基于学生家庭贫困的基础上,让尽可能多的贫困生受益。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于奖学金、助学金的发放都是适用的。

2.全受益原则

本原则是单纯从助学金发放的角度考虑的。对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原则上要达到全受益;对特殊困难的受助对象,原则上要解决一定生活困难。本原则要基于学生的实际情况,尽可能覆盖所有家庭面临一定困难的同学。

3.机会均等原则

本条原则是主要针对奖学金的评定而提出的,其目的主要为了保证各专业及班级的优秀学生均有机会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方式可采取差额评选。

4.不兼得原则

评定过程中需要评出的奖项有两种,即奖学金和助学金。很多时候,奖学金和助学金并不能完全分开,如果有人家庭贫困且成绩足够拿奖学金的话,那么就出现了角色冲突,出于让奖金覆盖面扩展的考虑,即一个人不能同时拿两项奖学金,即不兼得。

二、助学金的合理评价和发放

相对而言,因为奖学金依据的是学生的学业成绩,主要涉及学生在学业单方面,或至多是其它基本是校内表现,奖学金的评定比较容易操作。而助学金的评定和发放,涉及学生家庭情况,客观来说,学校没有太多精力去进行一一核实,所以,助学金的评定和发放是奖助学金评定和发放中的难点。

为保证助学金合理评定和发放,在评定时要严格按照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和评审程序进行。具体做法如下:

1.系内除组织辅导员老师认真学习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之外,还要进行细节方面的讨论。评选工作进行时,辅导员、班主任要认真听取每个班级学生的意见,既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意见,同时也要包括非经济困难学生意见,根据学生提出的合理建议调整评定方案,然后确定本校奖助学金评定和发放的指导方针;

2.辅导员开展关于国家助学金评选的主题班会,围绕指导方针,详细解读本校关于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评选条件、评选过程等的细化规定,要求学生根据评审管理规定,首先进行自我审核与鉴定,再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在学生申请前要强调:严禁弄虚作假;

3.学生根据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对自我审核与鉴定后,向辅导员提交个人书面不少于两页的申请书,附带三级证明和家庭情况调查表;

4.辅导员对提交申请的学生根据其平时学习、生活、道德、工作情况进行初审,再通过访谈班干部、普通同学、宿舍同学、任课教师、所在组织指导教师等,对学生所述情况进一步审核;

5.班级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留存原始票据,包括详细的班会记录,结合辅导员调查情况,按照比例确定初审名单;

6.校内国家助学金评定小组对各班提交申请的学生、班级初审通过的学生再次进行审核,了解班级关于国家助学金评选的实际情况;

7.校内国家助学金评定小组组织辅导员老师就班级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开展讨论,辅导员老师将学生情况简洁表述,对所申请的学生必须由校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成员全部通过,对有异议的学生再次考察;

8.确定国家奖助学金申请通过学生名单后,在本校进行公示,面向全体学生,公示期间间无疑异者即可通过;

9.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系内国家助学金评定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再次审核,对申请表上的学生学习成绩、家庭情况、平时表现认真细查,填写符合实际的意见。

在助学金评定和发放中,要严格依照此程序进行,有力保障助学金评定和发放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三、充分发扬民主,加好奖学金评定中的“德育分”

奖学金的评定除了要改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规范奖学金评定流程之外,还好加好“德育分”。德育分是给予在学生会、团委、班级、社团等组织担任职务,或代表学校、院系参加课内外竞赛、表演获得一定的奖项,或在文艺、学术、科技上有所建树,发表文章等情况的在校学生一定分数鼓励,以支持学生全面发展的措施。

德育分不像"考试分数"这种硬性指标,它的弹性较大,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左右学生的排名,所以一直以来备受争议。

"加德育分"一项中具体哪些能加哪些不能加,加多少,在某些情况下由班长制定。院团委和文件本身一般没有什么问题。当文件发下来以后,立法权就开始由班长行使。有些班虽有学习委员参与,但因为最终解释权归班长,所以还是班长说了算。立法、行政、司法三权集于班长一个人身上,评定就失去了监督,公正就不好令人信服。

为了充分体现监督作用,让德育分尽量实至名归,在奖学金评定中要充分发挥民主,动员学生积极参与。当每一个人都是奖学金的可能获得者,他们的参与欲望就会大增。而且,在参与过程中,他们才会充分发挥民主作用,各抒己见,也都考虑别人的意见。

另外,还有一些做法也是可取的,如提前对奖学金评定的各种事项作出通知,让相关同学早作准备以及增大奖学金的受益面。奖学金的目的是激励同学学习,因此扩大受益面的同时也凸显差距,这样才能发挥奖学金的作用。对于奖学金不能照顾的困难同学,必须通过助学金加以保障,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奖助学金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申请贫困助学金的条件范文第5篇

[关键词]Web技术贫困生认定资助管理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3)04-0046-03

[作者简介]周静,南京工业大学(江苏南京 211816)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各高校已逐步建立起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辅之以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资助工作的内容越来越丰富、资助力度越来越大,对于开展资助工作的要求亦越来越高。采用成熟计算机语言编程,以结构化查询语言将学生信息数据库建立关联,提供数据支撑,构建一套贫困生认定及资助系统,协助完成贫困生认定及资助工作,可有效解决该项工作当前所存在的弊病和问题。

一、当前贫困生资助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资助管理内容多、申报审批程序复杂。随着贫困生资助工作的不断深入,资助工作的内容除了传统的助学贷款、校内困难补助、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外,还增加了省和国家临时困难补助、少数民族学生专项补助、校内校外社会资助等。资助项目越来越多,资助对象范围越来越广。传统资助申请的程序是由学生个人开据贫困证明、提交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审批,最后由学校评审。每一项评审的周期长、环节多,申请程序复杂,工作量大,而一遍遍的书写申请也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贫困生的自尊。

2.贫困生资助管理方法落后。高校贫困生比例占学生总数的20%左右,数目相对较大。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奖助学金、困难认定等日常管理工作项目多、内容复杂,目前许多高校还没有制定多层面多维度的贫困认定和管理措施及制度,对贫困生的认定仍停留在比较原始的纸质记录认定和书面申请资助的方式。缺乏动态管理和跟踪调查,存在认定程序不规范、效率低下、浪费人力物力、数据难以保存、档案管理数量大等问题,管理方法相对落后。

3.认定过程难以做到完全公开公正。目前大多数高校贫困生认定主要依据学生在生源当地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及向学校提交的申请资料,通过民意测评、班级评定、学校审核后才能确认为贫困生,享有受资助的资格。然而,在民意测评及班级评定中,往往受人为因素影响比较大,不排除学生的小团体和平均主义的思想。一部分“不贫困的贫困生”剥夺了真正需要资助的贫困学生的指标,使真正的贫困生得不到资助。传统的贫困生认定程序限于人为因素,难以真实反映学生的贫困程度。

二、贫困生认定及资助管理系统的设计思想

针对以上问题,秉承科学化管理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初衷,笔者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发设计了一套基于Web的贫困生评定及资助管理系统,对贫困生的基本信息实现动态跟踪和管理,对奖助学金的申报实现网络化操作。该系统具有技术先进、操作性强、数据格式统一、储存量大、维护简单等特点。有助于贫困生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开展,大大提高资助工作的公开公正性,同时有效提高工作的运行效率和运行质量。贫困生认定及资助管理系统的开发目标是:建立一个稳定的关于高校贫困生管理的数据库;确保数据库的安全,保持数据的一致性;具有良好的用户界面,能方便使用;完善的查询、添加、修改、删除等维护系统,起到辅助决策的作用;完善的报表输出,减轻用户的工作量。

三、贫困生认定及资助管理系统的特点

1.适应新体制下贫困生资助管理高效、公平、规范的要求。通过该系统对贫困生信息实施动态管理,可形成一个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工作平台,实现贫困生认定的信息化和网络化。简化贫困生认定程序,缩短评定周期,增加透明度。

2.根据使用对象不同,合理划分系统模块。贫困生资助管理系统按照使用对象设计系统模块。整个系统的使用用户分为三种角色:系统管理员、辅导员和学生。不同角色的用户具有不同的使用需求、不同的操作对象、不同的权限和不同的操作功能。

3.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由于数据库服务器上集中存储着贫困生的贫困信息、家庭人口情况及其社会关系等信息,因此一方面要限制非授权用户访问该贫困生建档管理系统,对各类合法用户建立完善的用户权限管理体制,另一方面要保障系统本身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防止由于系统故障而导致的数据丢失。

4.采用最新软件开发技术。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系统数据量和用户数量的不断增加,采用新的编程技术进行开发能够确保系统拥有较长的生命周期。本系统以web为基础,采用c#作为开发语言,SQLSERVER作为数据库服务器,确保了技术的先进性和开发的高效性。

四、系统功能描述

根据用户需求分析,该系统主要分为两大模块:教师评价与审核系统模块及贫困生信息管理系统模块。具体划分如下图:

该系统功能设计主要是实现贫困生的信息采集、相关文件及通知公告、贫困生认定及民主测评、学生获助信息的动态管理及各类奖、助、贷、补等的申请和教师审核。具体功能描述如下:

1.贫困生信息管理与采集。贫困生信息采集包括学生基本信息采集模块、奖贷助勤申请模块、民主测评模块以及统计管理模块。作为学生端的模块,通过该模块采集学生信息,生成信息数据库,为教师审核提供数据支撑。每一名学生均可申请一个专属自己的账号和密码。普通学生可以通过系统了解资助相关信息,对贫困生进行民主评议,查看各项资助的公示或评审结果;贫困学生也可以通过登录系统后,进行贫困信息的登记、贫困认定的申请、奖助贷勤的申请等操作,随时查询自己递交申请的审核或反馈结果,在修改申请表后继续提交待审,同时也可以通过通知公告栏随时查看有关贫困生管理的相关通知公告或者各类奖助的评审公示,了解学校资助工作开展的相关信息。具体包括:

一是学生信息采集。该功能设计目的是为数据库采集信息。学生本人登入系统后。需要填写基本信息、家庭信息和贫困信息等表格,为其申请奖助学金提供数据基础。该模块为整个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数据的共享提供帮助。贫困生的信息数据每学期更新一次,需要申请认定的学生只需在每学期开学后上传相应的贫困证明或者提交突发困难的原因,即可进行困难认定。审核通过后,进入贫困生库。对于部分不再符合困难生标准的学生,也相应地退出贫困生库。

二是“奖、贷、助、勤、补、减”的申请。该模块设计包括贫困生对各类资助项目的申请,学生登录系统平台,根据通知要求,选择需要申请的资助项目,填写相应信息并说明申请理由,系统将自动生成对应项目的申报表,通过系统直接提交给管理员。免去书面申请采集信息的繁琐程序。

三是贫困生认定的民主测评。贫困生认定作为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首要环节,是保证国家减、免、贷、补等各项资助落到实处的前提条件,并且直接影响到贫困生工作开展的效率及贫困生资助的效果。该模块分为贫困生认定的“自我评价”和“民主测评”两块,学生个人登录此模块,可以实现对自己的评价和对他人的民主测评。由于是无记名的操作,参评的学生可以为该学生做出公平公正的评价,可以真实地反映学生的贫困程度和平时的消费水平,为管理员审核提供依据。

四是统计管理。该模块主要功能为申请和获得各类奖助贷补的统计和查询,贫困生每一次申请及审批的结果都会有相应的记录。学生可以通过系统查询具体相应学期的个人申请和获得的各项奖助情况。

2.教师评价与审核。该模块主要为系统管理员使用,分为学院和学校两个级别。管理员可以通过系统相关的通知公告和文件、查询和管理所有学生信息,可以查看自己所管理学院或者全校贫困生自评及民主测评的结果,可以对各类资助的申请进行审核和管理,可以实现各类奖助学金申请表格的导出和打印等功能。具体包括:

一是贫困生信息查询。系统根据学生提交的信息,按照班级,分层列表相关信息。管理员可以通过系统平台查看所有学生的相关信息,通过快速操作可以将填有贫困生信息的word文档直接导出打印。

二是通知公告的。管理员可以通过系统平台通知公告,上传相关政策文件等,从而实现对信息的动态管理。同时也便于对资助工作的相关文件进行及时存档。学生可以通过自己的账户,及时查看到相关的通知和信息。对于每一次奖助学金及资助的公示,均可通过平台,让所有的学生都能第一时间了解到相关信息,使贫困生资助工作真正做到完全公开。

三是各类“奖、贷、助、勤、补、减”的审批。根据权限级别不同,管理员分为学院审核和学校审核。对应的用户可对本用户所管理的学院或整个学校的学生申请进行批量或者个别的查询和审核。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申请,管理员可以通过系统反馈未申请成功的原因,对申请表填写有误的学生提出修改申请表格的意见。学生能通过自己的平台看到管理员的反馈信息及申请审批的结果。同时,系统会根据类别,对每一个项目的申请自动生成相应的统计表格,使管理员对每一项申请都一目了然,便于管理,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