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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资本保险资产管理

人保资本保险资产管理

人保资本保险资产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保险公司 资产负债管理 对策 投资新政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投资渠道过于狭窄,严重限制了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水平。为支持金融业改革创新,深化保险资金运用体制改革,充分体现市场化原则,强化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水平,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2012年6月以来,保监会借鉴国际监管原则,引导保险公司建立符合资产配置管理要求的组织架构,采用全球通行的运作流程和管理方法,已出台或准备出台多项投资新政,势必对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产生重大影响,应该引起保险公司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

一、保险资金投资政策的主要变化

保监会此次推出的新政,内容较多,力度很大,改革涉及资产配置办法、委托投资办法、债券投资办法、股权及不动产投资调整、基础设施债权计划投资政策、境外投资细则、融资融券办法、衍生产品办法、创新产品办法以及托管办法等多个领域。

1.投资品种增加。根据新政规定,保险资金的投资可实现全品种、全市场和全委托。也就是说,保险机构将可以参与投资境内商业银行发起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可以投资境内信托公司发起设立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和券商或券商资产管理公司发起的有担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保险公司将被允许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外的资产管理机构委托投资,包括证券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专业投资管理机构(丁冰,2012)。

在境外投资领域,保险资金可投资的品种有望拓展到货币市场类、固定收益类、权益类、不动产类产品,以及以这些基础资产为标的的投资基金,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丁冰,2012)。

2.角色定位转换。保险公司的定位由原来注重保险业务转为强调资产负债管理,注重资产负债收益平衡,资产公司则由集约化、专业化向市场化运作转变。保监会《关于拓宽保险资产管理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除受托管理保险资金外,还可受托管理养老金、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企业委托的资金;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开展公募资产管理业务,意味着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像基金公司那样发行基金产品,向公众募集资金。此外,保监会拟定了《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暂行办法》,该办法允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将符合保险资金运用范围的投资品种作为基础资产,开展资产管理产品业务,向保险公司等合格投资人发售标准化产品份额,募集资产,并选聘商业银行或其他资产托管机构为托管人,为产品份额持有人利益开展投资管理活动(丁冰,2012)。

3.监管要求严格。为适应投资新政的要求,监管部门要求保险公司:一是贯彻资产负债管理(ALM)理念,要求保险公司加强资产配置能力,统筹整体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约束,以保险产品为基础,制定资产配置政策;二是强调市场化运作,要求保险公司在委托证券、基金管理公司投资时,须建立委托管理制度,包括委托人的选择和考核、投资指引拟定,以及风险控制制度等;三是加强风险控制,要求保险公司制定资产配置合规和风险管理制度,建立资产配置风险评估标准和救赎指标体系,定期进行资产配置相关风险敏感性测试和情景测试。

二、我国大型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主要缺陷

据笔者了解,我国大型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理念比较落后,投资品种较少,管理能力较弱,收益无法保障,投资效率不高。以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保”)为例,2009年之前,太保除目标设定和资本分配由集团负责以外,其他所有资产管理环节都由资产管理公司负责,也没有明确的资产负债管理、战略资产配置决策和战术资产配置决策的环节界定。自2009年开始,太保推行资产负债管理体系,目前基本搭建了资产负债管理框架,规范了资产负债管理流程,制定了战略资产配置决策(SAA)、拓宽了战术资产配置决策(TAA)范围,引入偿付能力充足率对资产配置的风险约束等,委托人建立了投资业绩评估体系,加强产品定价中投资对投资收益假设的参与。但是,集团和产寿险公司目前的主要职能,还是限于梳理负债特性对投资目标的要求,以及对投资业绩的跟踪评价,资产管理公司仍然承担了投资链中大部分环节的职责。对照新政要求及国际经验,太保目前的资产负债管理尚存在不小差距,相关能力建设亟待加强。

1.委托人资产配置能力不足。委托人尚未独立制定战略资产配置决策,负债特性与风险约束未能充分反映到战略资产配置决策和年度投资指引中;委托人基本未建立投资背景的团队,不具备制定战术资产配置决策的能力。

2.缺乏外部投资管理人选择及管理能力。太保集团和产险、寿险公司尚不具备选择外部投资管理人,以及对其进行管理和评价的经验和能力。

3.风险控制能力较弱。风险管理职责尚未充分理顺,基于偿付能力充足性和会计收益稳定性的动态风险管理机构尚待完善,风险管控措施未能充分落实。

4.系统支持能力较差。在太保公司,资产模型和负债模型尚未在统一的信息系统平台上运行,公司尚未做好引入外部投资管理人的相关信息系统支持准备。

5.绩效评价体系尚未建立。战略资产配置决策的方法论和技术,绩效归因与业绩评价体系等均有待进一步完善。

人保资本保险资产管理范文第2篇

人寿保险公司提供了范围广泛的产品,包括:定期、终生、死亡、疾病、伤残等有关的人身保险和与退休有关的年金保险等等。这些产品都是通过趸交或期交保费来得到将来对死亡、疾病、伤残或退休获取保险利益的赔付或给付的承诺。这种对将来利益赔付或给付的承诺就是人寿保险公司的负债。寿险公司负债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期限较长,期限结构多种多样;二是流动性要求较高,必须保证满期给付、保险金支付、退保金支付等现金支付能力充足;三是负债是有成本的,即发生保险事故的赔付、给付或期满按预定利率本金红利的返还。因此,人寿保险公司资产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具有长期性,有的保险合同期限达二三十年甚至更长;二是具有信托资产的特点,储蓄型业务到期需要返还客户,必须进行资金积累;三是要求收益性,以满足预定利率和支付红利的需要;四是要求安全性,必须保障客户资金的安全。如何保证人寿保险公司在长期的经营中保持足够的偿付能力,确保在将来有充足的资产来匹配负债,是人寿保险公司成功经营的关键。

在经济动荡的年代,由于利息的变化、股票的下跌、不动产的贬值,会使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受到很大的影响,这些都会给人寿保险公司的经营带来危险。特别是当保险合同签订时人寿保险公司承诺了过高的预定利率,而利率的下调使公司的投资回报达不到预期目标时,人寿保险公司将会承受巨大的利差损。分析利差损问题深层次的原因,关键还是缺乏资产负债风险的管理意识,大量长期资产短期运用,以及高风险品种占比较高等。如果利差损问题长期不能解决,导致偿付能力严重不足,寿险公司将面临被托管甚至破产的风险。人寿保险公司的性质决定其经营要受到许多风险的影响,所以在诸多风险因素的影响下,如果资产负债不相匹配,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占比过高,则大量短期资产的经营将受市场利率的波动影响,导致经营的不稳定性,长期负债形成的长期资产在运用形态上遭受无形损耗。因此如何对与投资以及负债有关的风险进行管理、使资产与负债相互匹配,以同时满足人寿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与盈利能力是十分重要的。

人寿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包括以负债为主导和以资产为主导两种模式,二者是相互作用和相互促进的。以负债为主导的资产负债管理模式,是指从负债的观点看待二者之间的关系,即根据负债的特点安排资产的期限结构比例。要针对不同产品负债的要求,包括期限要求、收益要求、流动性要求、风险承受能力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资产投资组合。以资产为主导的资产负债管理模式,是指从资产的观点看待二者之间的关系,根据资金运用情况调整负债结构。一是对销售量的控制,如果资金运用收益无法达到产品设计要求或投资风险过高,则应减少销售量甚至停止销售;二是对产品开发的调整,根据资产期限结构和资金运用收益结果,可以对新产品的预定利率、期限结构提出建议。但无论采用何种模式,都必须充分考虑到与资产负债管理有关的风险。

一、与资产负债管理有关的风险

(一)精算方面的风险

主要有四种风险:

A:资产贬值风险:即由于资产的市场价值下降引起的损失。人寿保险公司持有许多不同的资产,如:证券、不动产、保单抵押贷款,等等,这使得人寿保险公司对利率与资产的市场价值的变化十分敏感。资产市值的下降,轻者会引起人寿保险公司盈利能力的恶化,更严重的会造成偿付能力不足使公司经营出现危机。

B:定价风险:人寿保险公司的定价包含许多因素,如:死亡率、发病率、营运成本、投资回报等等。而且人寿保险公司的经营期限很长,在确定产品价格时,如果不能准确地将这些因素及其将来变化趋势计算进去,将会影响到人寿保险公司是否能够承担对保单持有人的保险责任。

C:利率变化风险:利率变化的风险对人寿保险公司的经营有着重大的影响。例如:如果利率变化造成资产价值的增减无法与负债价值的增减匹配,人寿保险公司可能会面临倒闭。在过去的十年中,由于利率多次下调,使得部分人寿保险公司经营出现相当大的利差损。

D:经营风险:包括监管制度的变化、税法的变化、经营新的险种等等。在我国,由于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的投资作出了严格的限制,允许的投资范围十分有限,主要是银行存款、国债、金融机构和部分大企业发行的债券、一定比例的证券投资基金,因此投资组合的选择十分有限,造成资产负债无法匹配的风险加大。此外,由于人寿保险公司经营的长期性,随着时间的迁移,法律解释的变化也会对未来人寿保险公司的给付、赔付责任产生重大的影响。

(二)财务方面的风险

主要有六种财务风险:

A:费率风险:即在确定费率或给付、赔付标准时不准确产生的风险。主要有两类:费率定价过低和给付、赔付标准过高。

B:系统风险:又称市场风险,即引起资产或负债价值变化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和基本风险。人寿保险公司根据利率的变化衡量和管理资产负债,其股票、公司债券和质押贷款与利率基准点的变化紧密相连,任何利率的变化都直接影响到这些投资产品的回报率。人寿保险公司投资的资产在信用等级、流动性、期限等方面往往与负债并不相关联而影响到两者的匹配。

C:信用风险:即由于债务人因其财务状况恶化或担保物价值贬值无法履行责任而产生的风险。由于人寿保险公司的资产有相当部分是公司债券,因此这种风险对其影响较大。

D:流动风险:即由于无法预测的事件造成资产流动性不足引起的风险。人寿保险公司经营的业务多数是长期业务,因此其投资也多数是长期投资以与保险合同到期的责任匹配。但由于某些无法预测的事件,如市场利率比保单预定利率高很多,造成保单持有人大量退保,在保险公司现金不足时不得不低价变现长期资产而遭受损失。

E:经营风险:包括公司管理、信息处理、员工行为等方面的风险。由于这些方面低效与失误会给人寿保险公司经营带来昂贵的损失。

F:法律风险:法律法规的变化,包括解释的变化都会给人寿保险公司带来巨大的风险。因此必须密切关注立法发展的趋势,了解未来法律法规的变化,包括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经济全球化给法律制度与环境带来的冲击。此外法律风险还包括保险欺诈、违规经营、保单持有人对保险合同的不同理解等,这使得法律风险变得十分复杂。法律风险可能会给人寿保险公司造成巨灾式的损失。

二、资产负债管理策略

在我国,人寿保险公司按照股权的形式可以分为:国有独资、股份制公司,在国外还有相互公司和上市公司。但无论那种形式的人寿保险公司,其根本的经营目标都是在获取预定

的资本回报的同时保持足够的偿付能力。人寿保险公司的管理者必须洞察投资环境的演变,了解投资要素变化的趋势,在分析与资产负债管理有关的风险的基础上拟定资产负债组合的策略以及公司的投资策略。

(一)资产负债管理过程

按照人寿保险公司的管理特点,资产负债管理可以用“计划—实施—反馈”的过程来表示:

计划——包括长期计划和短期计划。长期计划根据各类负债的特点、未来盈利的要求以及利差倒挂的风险,分析与资产负债管理有关的风险,通过模拟测算,决定中长期的资金运用方针和基本投资策略。短期计划根据长期基本投资策略和年度现金流量预测情况,确定短期基本投资计划和年度资金安排计划。

实施——根据不同负债对应的资产情况,由具体操作人员根据年度资金安排计划调整、组合投资结构。管理的重点是投资决策的透明化、明确化,以及拥有一批专业的资金运用人才和较强的投资组合能力。

反馈——寿险公司应建立风险管理部门,对资金运用战略及实施过程的风险进行管理,对运用绩效进行评估,对投资情况进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及时反馈投资决策部门,以便使投资结构趋于合理。

(二)资产负债管理图

目前国际上较流行的资产负债管理方法可以用下列资产负债管理图表示:

附图

图1资产负债管理图

人寿保险公司的管理者进行资产负债管理时,必须考虑到其公司的产品的期限和特征,如:长期和短期产品的比例、传统和投资产品的组成等等;还必须考虑到制约投资组合的因素,如:法律法规对投资范围的限制、资本市场投资产品的可能获得等等;同时还必须考虑到对资本市场的预期,如:利率的走向、资本市场发展的周期等等。通过对上述因素的综合考虑,确定出投资组合战略,并进行检测。目前国际上寿险资产负债管理使用的检测方法主要有:弹性检测、现金流检测(CFT)、动态偿付能力检测(DST)、风险资本法(RBC)、随机资产负债模型、财务状况报告(FCR),其中前两种方法较为常用。然后才设定符合资产负债管理战略的投资策略。

当管理者制定出综合可行的资产负债组合以后,必须将有关理念贯彻到公司的每个阶层,同进还要保证有足够的技术支持和组织机构来帮助管理者完成资产负债管理,当然不同的公司具有不同的组织机构,因而不存在某种适用于所有公司的通用的组织机构。有效的组织机构必须根据各公司的战略和对风险的容忍程度而制定的资产负债管理目标来建立,以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但建立一个高层的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和实行合理的分别投资并进行财务衡量管理将会大大帮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

(三)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

运用资产负债管理构建资金运用战略,人寿保险公司要健全资金运用机构,除成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以外,还应成立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高层的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通常又叫风险委员会,它由高级行政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在连续的状态下监督和管理人寿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风险。它的任务包括审查投资策略、产品开发、产品定价以及市场开发。人寿保险公司的产品销售对市场利率的变动非常敏感,一方面过低的产品预定利率会使公司的产品在竞争中失去市场,另一方面过高的产品预定利率会产生利差损。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必须对产品进行审查,使定价能够与投资合理的匹配,达到公司预定的资本回报率和其他经营目标。

三、根据资产负债管理的原则设计投资组合

依靠资产负债理论确定了投资策略以后,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根据资产负债管理原则设计投资组合。以下简单介绍有关的资产负债管理原则:(1)规模对称原则:即投资总额与负债总额相一致,建立一种在正常保费收入净流人增长基础上的动态平衡;(2)结构对称:长期负债用于长期投资,而短期负债只能进行短期运用,保持偿还期基本一致;(3)成本收益对称:选择投资品种要把握投资收益与资金成本相对应,保证实现合理收益,而且要根据市场利率变化对资产、负债的现金价值的冲击程度随时调整投资结构。合理地分配资金,构建分散互补的资产组合,这就可以使不同资产间的系统性的风险相互抵消,以降低总体风险水平。一方面,应根据资金来源、成本和期限,选择不同期限、收益水平的品种,设计相对独立的投资组合;另一方面,各投资品种的资金覆盖率要科学合理,单一项目投资比例应适中,力求分散风险。寿险资金不但规模大、期限长,而且保费收入源源不断,可用资金增长数量非常可观,所以建立长期的资产负债管理原则战略是寿险资金运用现实的选择,也是追求保险资产长期稳健增值的必由之路。

在设计投资组合时,必须根据人寿保险公司业务的特点开展投资多样性的选择并对其进行财务衡量。由于人寿保险公司的产品的多样性以及期限等产品特征的差异性,人寿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不同的产品和险种分别进行多样性的投资,并根据产品或险种的风险特性和其他因素设定资本回报率和投资目标,对投资进行财务衡量。例如,分别投资的决定可以根据产品或险种的保费量大小、风险高低、盈利特点等等来决定。在投资策略的构建上,首先要认真研究负债的特性,建立分险种核算体系,根据每一产品的特性、每一客户的需求,以期望收益率的最大化和控制利差倒挂风险为条件,以满足长期、效率、平衡的资产结构为目标,构建长期的资金运用战略。其次是以分险种核算资金为单位实施资产分配,并在分配过程中不断参考负债信息的变化,如利率选择性、流动性、期间性以及资金市场的成熟性等。第三,寿险公司应具备相应的资本金,并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准备金,以保证资产负债管理战略的稳定性。在作出这些决定的同时,还必须考虑到许多运作上的事宜,如:建立某一分别投资的交易规则;投资的融资与组合的重组;税收和费用的分摊等等。此外,公司建立起高效的财务信息系统是十分重要的,因为管理者需要知道不同险种的现金流量以便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这种分别投资的方法可以是人寿保险公司在整个公司范围内对资产负债组合进行分析,使管理者对公司的投资组合以及资产负债有较深入的了解,及时发现公司资产负债的不足或机会,以及在给定的投资环境下抵消不同险种带来的某些风险。

人寿保险公司有许多方法可以用来优化资产组合以使其与负债结构相互匹配并使公司的价值最大化。在乎稳的投资环境下,例如利率保持稳定时,这将是比较容易做到的,投资回报也比较容易预测。但是,在过去的十年来,由于利率的下调、资本市场的动荡、不动产价值的起落,人寿保险公司面临着重大的考验。同时,政府法规的变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加强、市场的开放也给人寿保险公司的运作以及发展战略带来诸多的挑战。因此人寿保险公司的经营者必须制定出适应投资环境变化的资产负债管理策略才能够达到预期的经营目标。

四、根据资产负债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投资风险控制制度

在设计投资组合、建立投资策略以后,人寿保险公司还应根据资产负债管理原则建立一整套投资风险管理制度,并将之贯穿在寿险投资过程的始终。

1.资金的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寿险公司各分支机构按核定限额留足周转金后,其余资金应全部上划到总公司、做到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减少风险产生的环节,实现资金的专业化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其次,要严格授权、层层负责。在资金运用过程中,要严格按额度大小,明确决策的资本回报的同时保持足够的偿付能力。人寿保险公司的管理者必须洞察投资环境的演变,了解投资要素变化的趋势,在分析与资产负债管理有关的风险的基础上拟定资产负债组合的策略以及公司的投资策略。

和使用权限,每一层级都要对权限内的决策和使用结果负责。再次,要建立健全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制度的缺位必然带来许多实际操作中的问题,进而滋生风险。因此,必须建立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如资金划拨管理制度、集中交易管理制度、帐户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管理制度、稽核检查管理制度等,并严格贯彻落实,堵塞风险漏洞。

2.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许多风险案例说明,因决策失误而导致的风险远比一般的经营风险更为重大。因此,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是保险公司控制投资风险的重要任务,应该由保险公司最高管理决策层、包括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公司中长期投资政策,对资产进行战略性分配;另外,还要对资金运用部门提出的业务计划和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分析、论证、审核,并最终作出决策。

3.健全投资部门:人寿保险公司的投资部门是投资的直接执行者,目前国内人寿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体制中担当这一重任的,与国外保险公司负责资金运用的独立的投资管理公司不同,大多以保险公司的一个部门的形式存在,必须依据公司授权进行投资活动。资金运用部门要根据公司决策部门制定的中长期投资政策,依靠专业的分析研究和投资管理人才,对宏观经济形势作出判断,对金融市场进行理性把握,从而拟定中短期投资计划,确定战术性资产配比,并由下属业务部门选择品种具体实施。

4.综合风险评估:在评估资产所面临的风险制定资产负债管理策略时,人寿保险公司还应该注意综合公司的各个分支机构形成的累计风险。在电脑技术和能够提供模拟程序的软件支持下,人寿保险公司可以先进行不同的资产负债管理模拟分析,再作出投资策略的制定。

在当前我国人寿保险市场快速发展以及加入WTO市场不断开放的今天,投资业务已经成为人寿保险业的主营业务,而人寿保险公司也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的主要机构投资者。如何保证人寿保险公司在长期的经营中保持足够的偿付能力,确保在将来有充足的资产来匹配负债,是保证我国人寿保险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的课题。希望本文能够在这个方面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邱华炳,庞任平:“加快中国保险投资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国有资产管理》,2000.10.

2郑伟、孙祁祥:“论保险投资的风险与管理”,《保险研究》,2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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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TRACReport:LifeTRAC1996.

人保资本保险资产管理范文第3篇

通过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理财业务,在国际资本市场已经成为最普遍的间接投资方式,这种方式通过基金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实现,做到了集合(Pooling)投资。集合投资机制下组成的基金公司不仅仅适用于单纯的基金管理公司,也适用于以银行和保险为主的金融控股集团。保险企业选择什么样的投资理财和承保业务权重模式取决于多种因素,一般来说,主要取决于资本市场成熟度、保险法规制度、保险公司组织形式和治理结构。适合的投资—承保权重可以最大化保险集团收益,也可以有效控制风险。在我国的资本市场中,保险业的资金融通功能已经日益凸显,保险企业在利率市场化和竞争加剧的形式下,运营压力不断增大,市场风险不断显现,承保利润空间进一步缩减,于是对投资收益的要求就相应提高了。

即使是发达国家的保险业,保险承保利润从长期来看也是下滑的趋势,承保的绩效常常只能达到持平,但其作用是吸纳了大量的资金和构建了客户网络,对资本市场的规模建设做出了贡献,从而能够在这个平台之上从事全方位的金融混业经营业务。对于国内的保险业,随着市场竞争主体的增多,垄断局面基本已被打破,多层次、多元化的竞争格局已经出现,剔除市场规模扩张的因素之外,保险业的承保利润必将呈现出下滑趋势,发展下去保险行业的边际利润会趋向于零,行业内只依靠承保收益这一个车轮运转的模式已经无法应付市场的动态变化。不开展全功能的投资管理业务,不利于保险业参与国际保险业竞争,在大量外资保险企业登陆我国保险市场后,民族大型保险企业投资不足,赔付率与外资保险企业相比不占优势,产品价格就会失去竞争性;在未来很长的时期,我国经济和保险业会持续增长,能将社会资金有效转化为投资的渠道很有限,保险企业应利用自己得天独厚的优势开展理财业务,可以填补理财市场的空白,建立新的套利空间。事实上,理财和投资管理能力的高低,体现了保险企业的竞争力,国际上大型保险企业的竞争力主要体现在投资收益和产品创新方面,而产品创新能力又十分依赖投资市场,投资比重多的保险企业有能力制定更低的产品价格,投资收益差的保险公司则无法留住客户。

过去由于保险业监管限制过多,限制了保险企业开展业务的灵活性和创新活力,可以说不适应国际保险市场的发展趋势,现在,开放的步伐加快,我们的资本市场还不够理性,各个金融机构的投资管理能力还处在一个初级阶段,使得资本市场和保险公司的收益管理、保险企业的资产负债管理都是相脱节的。现阶段我们发展的约束条件仍然是不配套的制度限制和资本市场条件,等待条件具备了再开展业务是一个很消极的策略,主动突破限制才是上策,瞄准发达市场的发展步伐,借鉴他们的发展历程,这些原则是对我们很实用的启示。

保险企业组建基金管理公司也是为了适应国内保险业经营方向的转型和盈利模式的转换,保险系基金有自己的专长、资源和投资风格。在过去几年,证券监管部门为了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出大力培育机构投资人的策略,推出了证券投资基金,并且允许保险行业的资金购买基金,这对于保险企业来说是一种间接的进入基金行业的方式,这等于将国内的证券投资基金又当成了一个投资工具来使用,而这些基金由于自身存在的问题,给保险业的投资带来潜在的风险。现有的证券基金在一定程度上是依靠政府政策的倾斜找到生存空间的,比如,基金的管理费与托管费与基金的运营绩效不挂钩,这就缺乏了有效的激励,同时,投资人在购买了基金以后就失去了对经营权的控制,公司成本极高,还存在道德风险,这些方面都是基金行业不成熟的表现。

保险业在过去几年就经历了投资于证券基金的资金过于集中而带来的收益和损失波动巨大的情形,有时甚至由于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和其它投资机构的破产风险而引发了巨额的投资损失,这些都是间接投资带来的后果,它已经成为国内保险行业涉足投资领域的重大教训。因此,保险企业只有组建自己的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一方面管理集团内部的证券市场投资,另一方面管理委托的第三方资金和社会公众募集的资金才能节省交易成本,创造投资收益,发展多元化能力,增强保险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保险系基金公司的组建,除了保险资金运用新渠道的拓展,更在于保险企业能够充分发挥自己销售渠道的优势,吸引大量增量资金流入资本市场。保险企业在开展承保业务上掌握着很有价值的潜在客户,因此保险系基金在募集过程中一定会强于目前的证券开放式基金,2006年银行系基金在首发过程中获得超大规模认购就说明了这一点。保险系基金公司组建后,具有一定的广告效应,可以向市场和客户传递出一个积极正面的信号,保险企业的理财能力和规模更强大、更综合化了,有助于带动保费增长和保险业务的发展,增强保险企业综合实力,为保险企业进一步参与资本市场、开展混业经营积累有益的经验,进而为向国际化金融控股集团方向的发展迈进一大步,当外部条件更加成熟后迅速扩张业务和市场地域,也会帮助提高保险企业的风险抵御能力,有利于监管水平的提高。

二、保险企业参与基金管理业的可操作性

我国经济的增长是保险业和投资管理行业发展的最终保障,给予了保险企业组建基金公司获得成功以最大的可行性。目前经济增长的关键在于可持续性,如果剔除了经济增长的不确定性,保险业和资本市场的发展被广泛接受的结论是:前景非常乐观。对于发展经济、增加社会的和谐性,保险业和资产管理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功能。当前,金融管理层和整个社会都认识到了发展资产管理的重要性,这为保险业涉足基金业创造了很好的宏观政策条件。

发展是硬道理,我国必须保持经济的高速增长,又必须保证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经济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而社会保障体系同时也面临巨大的资金缺口,这些任务仅仅依靠财政资金是很难做到的,因此必须寻求包括资本市场在内的其它的资金渠道及保障方式来应对这些问题的挑战,保险和投资基金行业可以帮助应对这些挑战,它们通过金融资源整合不仅能把流动性储蓄变成长期投资,还可以帮助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用于发展社会保障,从而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除了经济环境之外,保险企业组建基金管理公司的可行性还来自以下若干方面:

(一)我国保险产业发展健康良好,截至2006年,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5641.4亿元,增长14.4%;累计赔款、给付1438.5亿元;保险机构总资产达到1.97万亿元,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随着保险业投资渠道的逐步扩大,保险资金运用余额17785.4亿元,其中购买证券投资基金余额达912.08亿元,保险机构已经成为基金市场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对市场发展起着支撑的作用。

(二)政策法规和监管的支持是当前开展保险系基金业务的有力帮助。《保险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的颁布,《证券法》、《公司法》的修订,使得国内目前金融法律环境逐步完善,这为保险系基金获得合法经营牌照提供了基本的合规性,特别是“国十条”的颁布,更是为保险业混业经营开辟了道路、指出了战略方针。

(三)有可供借鉴的国际保险业基金管理公司运作的成功经验。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去规划下一步战略,由先进资本市场的经验提供参考,发达国家的经验适用于所有市场经济的环境。

(四)目前保险企业持有大量的证券投资基金,在市场没有更好的避险工具的前提下,遇到市场下跌必然会出现流动性风险,给保险企业带来赎回风险,这种风险很有可能直接转化为保险企业的偿付能力风险,保险企业如果组建了自己的基金管理公司,首先可以管理运作自己的保险投资,直接介入国内的证券市场,这就减小了交易成本和化解了一大部分风险。

(五)我国基金管理行业即将发生巨大的历史性发展是基于我国资本市场巨大的潜在需求,虽然我国的资本市场还达不到发达资本市场的成熟与规模,但我国保险业组建基金管理公司后除了开展集团内部保险资金的运营外,还有很大的第三方资产管理的需求。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我国资本市场向规范化发展迈进了一大步,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市场的演进是在慢慢发展的过程中积蓄着力量,潜在的市场力量将成为不断规范我国资本市场的动力,必将启动国内第三方资产管理的巨大的发展空间,这个空间有巨大的前景可供保险基金管理公司参与其中。

(六)我国保险业要做大做强、实现跨越式发展,就必须向多元化、专业化方向同时发展,但保险产品多元化和专业化需要相应的投资管理和资产管理能力来保障,在发达的市场里,投资管理与保险业产品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二者不可能独立地发展,而是相辅相成的,优良的投资管理能力是保险企业不可或缺的。

(七)专户理财将是国内基金管理公司在近期及未来即将开展的一项很重要的业务,目前国内的多家基金管理公司已经在厉兵秣马,基金公司期望通过这项业务拓展自己的市场,特别是一些具有较强的研发、投资管理实力和较好客户基础的公司,通过开展这类业务能够更好地拓展新的客户群体。保险企业在自己的客户网络上开展专户理财类似顺水推舟,一旦组建起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此项业务是很便利的,对于保险企业来说,特别是对于保险企业的大型机构客户,专户理财的潜力和前景巨大。

(八)大型保险企业普遍具有庞大的营销网络和结算体系,为营销开放式基金,包括赎回提供了便利的条件,不需要通过销售机构代替完成。

(九)大型保险企业多年来在管理保险投资、组建资产管理公司方面已经积累了经验和建立了一定的管理框架和培养了一批专门人才,通过适当的兼并收购和合资战略,进入基金业有很高的可行性。

总之,保险企业组建基金管理公司有利于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可以增强保险企业的竞争力,扩大保险企业的资金融通职能,使保险企业的投资人和被保险人受益。随着金融改革步伐的加快,商业银行组建基金管理公司的优势已经显现,为保险系基金开辟了先河。保险资金实力的壮大和运营能力的提高已经表明我国保险企业组建基金管理公司的内在条件日渐成熟。国内大型保险企业组建基金管理公司符合保险资产管理业务发展的趋势和国际惯例,有利于促进保险资产投资多元化,将有助于保险业实现做大做强的愿景。

三、保险系基金管理公司的组建模式

保险企业组建基金管理公司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功能作用,尽可能地占有金融资源,并在整合的基础上形成多元化业务框架。参与保险资金运营、开展外部资产管理,这两个方面的职能是建立保险基金管理公司的首要工作。保险企业设立资产管理公司从事这两方面的任务是国际惯例,保险企业全资或控股的资产管理子公司除了担任保险企业内部的可投资资产管理外,经过批准还可以从事专户委托资产管理、证券基金管理、产业基金管理、年金管理、信托投资、投资咨询、保险资产负债的证券化、IPO承销、金融租赁、证券经纪等业务。这样的全能资产管理子公司有利于提高保险企业的资产管理水平,也有利于保险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的互动和协调发展,从而形成保险企业的新的业务增长点,推动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保险的资产管理公司从事保险资金运营和外部资产管理的权重以及资产管理公司的组织结构,是依据各个国家的保险投资领域和经济发展情况、证券市场成熟度和市场的资金可获得情况决定的。我国大型保险企业已经设立了自己的资产管理子公司,但不是从事全功能的混业经营业务,所以目前在面临申请新的业务过程中,组建基金公司有三种可选择的组织模式,组织结构及特点如下:

(一)基金管理公司作为保险企业(或者保险集团)的新创办子公司,与其它子公司(包括资产管理公司)并列的模式。该种模式强调基金管理公司的独立性,作为新发展的业务,从申报批准到管理模式,到投资管理的策略和风格上,新的基金管理公司与现有的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现状、定位和公司特长的安排有很多的区别,在股权投资组成方面也是完全不同于现有的资产管理公司股权构架。现有资产管理公司有自己的股权结构,这与保险企业目前运用资本市场和投资银行手段进入基金业所要求的股权模式是有所不同的,这个问题实质上是如何统筹两个公司的治理结构的问题,使得两个实体的目标不冲突,都能够沿着集团股东价值最大化的方向努力。

即将组建的基金管理公司和现有的资产管理组织模式不同,基金公司是需要把公司切割成基金股份向公众发行,由基金持有人拥有,现有的保险基金管理公司业务无法做到这样的股份切割和公开发行,两个业务的商业运营模式完全不同。其次,目前国内金融体系是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将基金管理公司与资产管理公司在一个平台上并列运营开展两种业务,即自有保险资金投与第三方资产托管业务,可以有效跨越两个监管领域。但是这种独立的基金公司设置模式是一个过渡的模式,在几年之内,当我国的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基金管理业务也建立了市场地位后,基金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应该合并为一体,这是通过过渡实现转型的一种可操作方式。

为了使保险机构快速地、有利地进入基金管理领域,一个可行的保险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权结构建议为:保险企业控股51%,国际基金管理公司控股29%,国内大型商业银行控股20%,这样的股权结构,有利于借助国际著名基金管理公司的品牌效应、投资管理经验和技术、专门人才以及国际市场的窗口,在未来资本项目逐步开放的情况下,获得全球化投资的先机;吸引国内的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作为投资人,可以加强销售力量,发挥保险业和银行业在市场的互补作用,解决基金托管渠道,节约交易成本和减少成本。这样的股权结构的策略是强调保险企业迅速成功地进入基金管理行业,成为行业的一支重要力量,而不是单纯着眼于从基金行业的经营里赚取管理费,因此,是一个面向未来的策略。

(二)基金管理公司作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下辖子公司(即保险集团公司的孙子公司)模式。该种模式是将保险基金管理公司设置于现存的资产管理公司之下的子公司模式,考虑到未来的发展,资产管理的范畴即将拓宽,对资产管理的概念和经营范围在混业经营开展起来以后,将会重新定义。保险资金运营和外部资产管理之间有一定的业务交叉,可以共享一些内部资源,进行统一管理。保险企业成立资产管理公司也是为了最终做到与国际接轨,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第一步的任务,也是最基本的阶段性使命是为集团内部各子公司提供服务,受托管理集团内部的保险资金;完成好这个使命后,再力争把握时机拓宽业务范围,积极谋求保险行业内其它公司保险资金的委托理财,在时机来临之后实现跨越式发展阶段,即向国内外机构或个人发行公募基金产品,实现全方位、多结构的理财产品线,这与基金管理公司的定位就达到了吻合。让基金管理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利于初创时期的激励和对投资人的回报,毕竟目前我国保险业还处在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政策下,独立法人结构有利于分离业务、施加防火墙、更好地实施风险监管等措施。

(三)直接颁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基金管理经营执照的模式。该种模式是最为直接的组成模式,管理成本最小,组织形式与国外保险控股集团的组织模式是一致的,资产管理公司两方面的业务在财务报表内合并处理。但是要注意到,资产管理公司在内外两个方面的业务既有重合的交集,又有相互排斥的补集,难于权衡目前的股东结构、基金管理部门新的专业能力和现有业务框架之间的安排,难于做到使内部保险资金运营任务和外部资产管理业务相协调,难于做好基金公司的激励机制,能否使现有资产管理公司人员与新的业务人员工作和薪酬安排相协调也是会影响到工作的效率,因为基金管理是一个高度人力资本密集的行业,高质量的基金管理人才是公司最重要的资源,做到与国际接轨应该成为保险基金管理公司在酝酿成立时的一个基本方针。这个组织模式的难点和工作量表现在资产管理公司股权的重组方面,如何充分利用保险企业的资产优势和整合能力,在当前基金业两极分化,内资、外资基金公司并行竞争现实状况下,更显现出进入战略的重要性。引进新的股东,带人支持基金业务的新的资源,包括体制、品牌、市场窗口、人才、理财技术和经验,这些应该是保险企业组建基金公司时选择合作伙伴的重要考虑因素。资本投入的大小不是引进保险基金管理公司股东的主要考虑因素,因为基金管理不是资本密集型行业,而是知识密集型行业。

如前所述,在一个资产管理公司下开展保险业务和基金管理业务,有悖于分业经营的政策,特别是资产管理公司的保险资金运营业务无法做到像基金业务那样切割股份,进行公募,所以,在第三种组织模式的框架下,只能开拓专户理财和企业年金管理等新业务,并创新自己的投资类产品推向市场,这属于一个折中的方法和边际突破政策限制的方式,应该看作是保险业进入基金业的权宜策略。

人保资本保险资产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资产负债管理;资金运用;投资匹配

一、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的特点

由于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只允许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短期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业务,业务范围和保险的特性,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具有如下特点:

(一)资金来源的广泛性

财产保险公司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保费和资本金。由于我国国土面积广阔,人口众多,经济增长速度快,促进了我国财产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费规模的迅速扩大,保险资金越来越多,且来源广泛,涉及社会的各个层面。保险资金不仅来自于国有企业、外资企业,而且大量的保险资金来自于个人;从产业来说,财产保险资金来自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从构成来看,保险资金主要由资本金、责任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等)、总准备金、保险储金以及未分配盈余等构成。

(二)资金性质的负债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将保险定义为:“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从保险的定义可以看出,保险公司的资金主要是来自保费收入,收取保费在前,承担保险责任在后。即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生效后,根据未来保险事故发生与否,决定了是否承担赔付责任。由此可以看出,保费资金具有明显的负债性特点。从保险资金的构成来看,除资本金和总准备金外,其他都属于负债。

(三)对外负债的短期性

从经营范围可以看出,财产保险公司除工程险等少数险种有可能保险期限较长之外,其他险种的保险期限都不超过一年;与此同时,财产保险公司可能的支出将在保险期限内完全明确。由于财产保险公司的险种的责任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这就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的负债大部分在一年内,具有明显的短期性特征。

(四)保险资产的流动性

财产保险公司风险发生的不确定性、成本支出时间的滞后性和金额的不确定性,及负债的短期性,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负债支出的时间的不确定性。为保证保险责任的及时承担,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利益,财产保险公司必须保持资产的高流动性,以防止债务产生的财务“黑洞”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或破产。

二、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性

从以上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的特点可以看出,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的风险不仅来自于经营的保险业务本身,同时与保险公司的自身管理水平密切相关。在当前财产保险行业发展迅速,竞争程度较高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内部管理水平将直接决定公司经营的成败与否。因此,保险公司应该加强自身资产负债管理,提高资产的盈利能力和流动性,保证各项债务按时支付。

(一)资产负债管理的概念

资产负债管理,从狭义的角度理解,为针对某类负债产品的特点形成的资产结构,实行业务条块上的匹配;从广义的角度理解,资产负债管理属于风险管理的范畴,它从整个企业的目标和战略出发,考虑偿付能力、流动性和法律约束等外部条件为前提,以一整套完善的组织体系和技术,动态地解决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匹配问题以及企业层面的财务控制,以保证企业运行的安全性、盈利性及流动性的实现。

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资产负债管理是通过了解保险公司的业务特点为出发点,进而合理分析其资产、负债,并合理安排资产负债的匹配关系,以保证企业运行的安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资金的流动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财产保险公司实行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意义

财产保险风险发生的时点的不确定性和赔付金额的不确定性,导致了财产保险公司负债发生的时间的不确定性和支付金额的不确定性。这就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利用资产负债管理,加强自身资产负债的管理,以合理化解这些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从资产负债管理的角度来看,财产险公司经营的好坏,不仅取决于公司业务发展的好坏,更重要的是取决于资产负债管理的好坏。只有资产负债管理做好了,财产保险公司才能保护股东及广大投保人的利益,才能保证国家金融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因此,财产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对公司、行业、社会均具有深远的意义。

1.资产负债管理是财产保险公司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的需要

保险,是一种风险预防和转移的工具,它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风险转移给保险人,一旦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损失或约定事件,保险人按约定补偿被保险人的损失或给付相应的保险金额。保险公司财务状况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风险转移的成功与否。目前,财产保险市场竞争非常激烈,承保利润不断下降,有的险种甚至出现了全行业的亏损,在这种情况下,财产保险公司要想充分发挥保险风险转嫁的作用,就必须通过做好资产负债管理,提高资产的盈利能力,以满足广大投保人利益的需要。

2.资产负债管理是财产保险公司主动适应保险监管的需要

近年来,我国保险监管由市场行为监管逐步向偿付能力监管和市场行为监管并重的方向发展,并将最终转变为偿付能力监管。偿付能力的监管,就是要求保险公司有足够的偿还债务的能力,其外在表现为保险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高于保险监管机构要求的最低偿付能力,而实际偿付能力等于认可净资产,认可净资产等于认可资产减认可负债。根据目前保监会的偿付能力监管的规定,公司负债全部为认可负债,而资产则根据资产的风险状况和变现能力按比例认可,保险公司要想提高认可净资产的比例,就必须在实际经营中提高资产的认可率。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可以利用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将资产配置到认可率高的资产上,提高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满足监管机构对偿付能力的要求。

3.资产负债管理是财产保险公司降低财务风险的需要

财产保险公司积累的资金主要来源是资本金和责任准备金。责任准备金是保险公司为保证被保险人的利益,保证未来能够及时偿付,而从保费收入中提取的准备金。由于保险公司作为经营风险的公司,风险存在具有普遍性,同时风险发生具有不确定性,这决定了保险公司赔付时间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为保险公司资产和负债的安排带来了较大的不确定性,提高了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为此,财产保险公司有必要通过改造管理流程,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合理提高保险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保证公司的健康运行。

4.资产负债管理是财产保险公司改善保险企业经营成果的需要

随着保险经营主体的不断增加,保险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财产保险公司的承保利润在不断下降,甚至有的险种出现了全行业的亏损。如何合理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已经成为财产保险公司面临的最大难题。这就要求财产保险公司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合理使用和安排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资产收益率,最大限度发挥资产运用的作用,改善公司的经营结果,提高公司竞争实力和企业价值。

三、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模式及原则

(一)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模式的选择

资产负债管理包括以负债为主导和以资产为主导两种模式。以负债为主导的资产负债管理模式,强调的是从负债的观点看待二者之间的关系,即根据负债的特点安排资产的期限、结构比例等,针对不同保险产品的负债要求,包括期限、风险、出险频率、流动性等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资产投资组合。以资产为主导的资产负债模式,强调的是从资产的观点看待二者之间的关系,根据资金运用的情况调整负债结构,也就是针对不同的资产组合,调整产品销售的品种、规模等。

由于目前我国财产保险行业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每家保险公司业务增长速度较快,保险的特性决定了保险公司成本具有明显的滞后性,成本的滞后意味着资金的滞留,为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提供了可能。同时,由于保险公司主要是经营风险的企业,在保险处于快速发展期的我国,保险公司应更加关注主营保险业务的快速发展,原则上要求资金运用满足保险发展和保险负债的要求。因此,在目前阶段,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应采取负债为主的资产管理模式,根据保险产品或保险业务的整体风险状况来决定资产配置情况。

(二)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原则

根据保险公司资产的特点,充分考虑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的实际情况,财产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不仅要遵循资产负债管理的基本原则,而且要充分考虑财产保险行业的特点。

1.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基本原则

财产保险公司与其他很多公司一样,在资产负债管理中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总量平衡的原则。就是要求资金的来源与资金运用在规模上的相对平衡和对称,保持资产与负债总量上的相对平衡,这里要求的平衡是资产负债总量的动态平衡。

(2)结构对称原则。结构对称是一种动态的资产结构与负债结构的相互对称与统一平衡,即根据资产负债的期限差异进行布局,长期负债用于长期资产的投资,短期负债用于短期资产的投资,而短期负债中的长期稳定部分也可以用于长期资产的投资,并根据外部经济条件和内部经营情况的变化进行动态的资产结构调整。

(3)偿还期对称的原则。偿还期对称的原则又称资产分配原则或速度对称原则,其主要内容为:资金运用应根据资金来源的流通速度来决定,即资产与负债的偿还期应保持一定程度的对称关系,最好是能保证资产和负债的期限完全一致。

(4)目标替代,总体效用平衡的原则。资产负债管理要求资产实现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目标,但这三个目标之间是相互矛盾的,安全性越高往往伴随着盈利能力的下降,流动性较高往往盈利能力较弱,但安全性较高。目标替代原则是指在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三个经营目标或方针上进行合理选择和组合,相互替代,尽可能实现三者的均衡,而使总效用最优。这里的总效用是由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三方面效用综合构成的。

2.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需要考虑的特殊因素

由于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财产保险及意外健康险业务,保险期限较短,保险事故发生较为频繁,使财产保险公司在资产负债管理方面需要考虑如下特殊因素:

(1)财产保险公司负债的特点。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的负债以短期负债为主,为保证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利益,财产保险公司的资产必须具备较高的流动性。

(2)险种结构及不同业务的现金净流量。目前,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经营范围为财产保险业务、短期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业务。在具体险种上包括财产保险、车辆保险、责任险、建工险等,不同险种由于保险标的和责任范围不同,其风险状况、出险频率及损失可能产生的金额大小也不一样,对赔付资金的需求也不同。如车辆险业务对赔付资金的要求相对其他财产险业务高,因为车辆属于移动的标的,事故发生较为频繁,出险的频率较高,导致赔付的频率也高,对资金的流动性要求高。而普通的财产保险业务的出险频率低,但由于保险金额大,一旦发生保险事故,要求的赔偿金额大。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资产负债管理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公司的业务结构、险种类别,以保证偿付责任的及时兑现。

(3)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中国保监会通过认可净资产与要求的最低偿付能力的比较结果,来判断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是否充足。由于保险公司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偿付能力水平高低不同,对资产的认可率的要求也不同,公司对资产的选择也是不一样的。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资产负债管理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偿付能力的要求,以保证公司的偿付能力能够满足监管的需要。四、财产保险公司资产的组成及投资的重要性

从产业性质来看,财产保险公司属于金融服务企业,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属于第三产业,同时属于金融企业。第三产业从资产结构上看,具有固定资产占比相对小的特点,财产保险公司也一样,固定资产在总资产中的占比也不高。同时,财产保险公司又属于金融企业,金融业的特点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积聚了大量的保费收入,对资金运用的要求较高。

从表1可以看出,我国财产保险公司投资性资产(银行存款 投资)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人保60.49%,太平洋 77.32%,大地74.34%,太平65.78%。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所占的比重高,资金运用的需求旺盛。资金运用已经成为财产保险公司中与保险业务经营同样重要的经营活动,客观要求保险公司不断提高资金运用水平,加强投资资产的管理,关注其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为财产保险公司及财产保险行业整体实力提升做出贡献。

五、财产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与资产负债管理

目前,我国财产保险公司保费规模增长快,但由于保险主体的增加,竞争特别激烈,承保利润率在不断下降,有的险种甚至出现了全行业的亏损;同时,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公司,本身对公司实力的要求高。财产保险公司实力的提高,取决于保险业务经营和资金运用两方面,且两者是相互促进的,这也是符合国际财产保险行业发展规律的。在国外,财产保险公司承保业务的赔付率均接近100%,利润主要来自保费资金运用产生的投资收益。因此,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应加强资金运用方面的研究,合理、有效地提高资金运用的效率和效益,充分发挥保险资金对公司的贡献,提高经济实力。为使财产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满足资产负债管理的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应对公司负债进行深入的分析,紧密联系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合理安排投资的期限、品种等。

(一)根据负债的特点配置投资的久期

财产保险公司是典型的负债经营的公司,且其保费资金大部分属于短期负债资金。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安排投资前,应根据保费资金在公司总资产中所占的比重,合理安排投资的期限。在考虑负债资金占比的同时,财产保险公司应预测公司盈利能力,并根据盈利能力的不同及发展的不同阶段,安排不同的投资组合和投资期限。当预测财产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经营具有盈利能力时,意味着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基本不会动用资本金,公司应将资本金配置到期限较长,收益较高的投资上去;同时根据预测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现金净流量,将盈利积累的资金也配置到期限较长的投资中去,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而将日常经营过程中需要使用的资金,配置在期限短、流动性强的资金上,以保证公司履行保险责任的及时性。

(二)充分分析公司的业务结构,根据不同产品的风险状况、出险频率配置投资

如前所述,由于财产保险公司的产品种类多,且不同种类的保险产品具有不同的风险特点、出险频率及对赔付金额的要求等特点,因此,同一收入规模的公司对投资组合的要求差异较大。如以车险经营为主的公司,要求投资的流动性高;以财产险业务为主的公司,对资金的流动性要求相对较低,但对金额的要求可能较大,一旦保险事故发生,对资金总量要求较大,要求投资的整体变现能力强。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应根据产品的特点配置投资,合理确定投资组合及投资期限。

财产保险公司应根据大数法则的要求,充分考虑不同险种的出险概率和平均偿付金额,合理分析单一险种债务平均偿还期,进而计算出公司险种所要求的整体保险业务负债的偿还期,并根据偿还期对称的原则的要求,配置投资资产的偿还期限。可以通过计算平均流动率来判断投资配置是否合理,平均流动率等于资产的平均到期日和负债的平均到期日的比值,如果平均流动率大于1,则表示资产的运用过度,应根据负债的具体类别,缩短投资的期限;反之,则说明资产运用不足,应适当提高长期资产的比重,以保证平均流动率维持在1的水平。但在使用平均流动率时,最好对时间进行分段处理,如将期限分为3个月、6个月、1年等,分段越多,计算结果的运用越合理,资产期限与负债期限越匹配。

(三)根据公司不同发展阶段对偿付能力的要求,选择不同认可率的投资组合

根据中国保监会对财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要求,不同资产的认可比率是不一样的,认可比率的不同,对公司实际偿付能力的影响较大。同时,由于法定的偿付能力要求与公司的业务规模紧密联系在一起,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的不同阶段,对公司投资资产的认可率要求也是不一样的。如在公司业务的起步阶段,由于公司资本金充足,基本不需要考虑公司资产的认可率,可以只考虑流动性、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去配置投资。但当公司业务规模较大,资本金处于不十分充足的时候,就必须将投资配置在认可率高的资产上。因此,财产保险公司的投资配置需要充分考虑公司的发展阶段,及不同阶段对偿付能力的要求。

人保资本保险资产管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 资产管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资产负债匹配

自2003年5月9日中国人保申请设立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获批准起,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得到快速发展。到目前为止,中国保监会已批准成立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9家,涵盖了国内主要保险公司,管理总资产已超过国内保险业总资产规模的85%。因此说,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不仅成为中国保险业的一支重要队伍,也已经成为中国金融领域、乃至中国经济领域的一支重要力量。而与此同时,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定位与发展始终是理论界和实践领域讨论的重点之一。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应该充分利用制度上的难得契机,秉承“稳健经营、内控严谨、外向开放、治理完善”的原则,将资产管理公司的作用从单纯的防范保险资金风险和提高保险资金收益角度,通过资产和负债管理的双方面突破,进而发展到更具专业性、规模性和市场引导力的金融服务公司,从过程和结果上实现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应有的定位。

一、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成立的行业背景

(一)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是我国保险业行业加强的必然产物

总的来说,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是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必然产物。虽然我国保险业发展主要在20世纪 80年代,保险资金运用的历史也主要是体现在1995年的《保险法》实施之后,但保险业的发展速度却始终保持在世界一流的水准,从1999年之后的数字来看,保险业总资产从 1999年的2 604亿元发展到2005年的15 226亿元,年平均增长速度在34.47%左右。管理资产的迅速提高必然带来管理方式的变革,从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几个阶段来看:

首先,当我国保险业刚刚起步的时候,各家保险公司都是以销售产品为主要目标,成本敏感性不高,现金流的净流入是主要的盈利模式,由于长期负债的压力是以当时的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的增长巨大潜力为前提,因此各家保险公司对于资金管理工作的危机感基本没有,那就更谈不上统一的管理模式和创新的管理技术。实际上,当时保险资金在全国范围内的“大集中”都没有形成,保费的投资权力完全由保费的收取方来拥有,管理模式的行业内分化现象也非常明显,风险累积较为突出,“保险”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冒险”。

其次,当我国保险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保险业的制度建设逐步得到重视。先是1995年的《保险法》颁布,接着是全国各家保险公司的资金“大集中”的开始,然后是 1998年以“中保集团一分为三”为标志开始的分业经营,各家保险公司将集团、产险、寿险分离的同时也开始加强了保险资金的统一管理。在这个阶段,保险资金的使用开始强调专业性和技术性。与此同时,我国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变化的复杂性也迫使各家保险公司大力引进人才,积极建立专门化的资金运用部门,同时期存在的道德风险、操作风险和制度风险又加剧了市场风险的管理难度,因此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制度存在明显的进一步创新的内生性。

再次,当保险公司独立的资金运用部门在运作中的专业性和独立性无法进一步提高的时候,我国保险监管机构大力提倡和推进的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制度在我国应运而生。目前我国保险资产管理行业的发展也开始需要保险资金能够独立运作投资业务和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投资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制度也需要能逐步和市场接轨。因此,更具专业性、开放性和全面性的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就显得十分必要和自然。

(二)保险业发展的资产主导型管理更需要专业的资产管理队伍

资产负债匹配是保险资金投资的主要特征之一,而保险业的发展趋势都是由负债主导逐步向资产主导过渡的过程,这实际上也是检验一国保险业发达程度和保险管理制度健全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资产配置对机构投资者的作用从国际惯例上看也是显而易见的,正如加里·布林森(gary brinson)、布雷恩·辛格(brain singer)和吉尔·比伯尔(gil beebower)在1991年《投资业绩的决定因素》中指出,“大约有90%以上的机构投资组合收益差别来源于资产分配的不同,而仅有少于10%的投资收益差别可由市场时机掌握和证券选择不同来解释。”由此可见,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保险投资业务将与保险主营业务共同发展,前者的发展地位是一个不断强化直至并驾齐驱的过程。从西方国家的数据来看,保险主营业务的发展必须依托投资业务的发展,从而也进一步推动了发达国家保险业资产管理的工作开展和公司型建制。

从国际上保险公司发展过程来看,不仅资产负债匹配技术和管理体系在不断强化和发展,单从高管人员工作背景的变化就已经不断说明资产主导型的越发重要:保险创建之初主要是由市场销售的高手担任公司高管;第二阶段是由精算和财务管理的专业人士通过产品创新和成本控制而进入公司管理层;第三阶段是由投资管理人员担任高管,来支撑和承担产品的创新和业务的运行。

从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几十年来看,最初的保险公司高管往往都是由政府部门、银行部门等高管人员来担任,这些人有广泛的人脉关系,背景深厚,能快速取得业务。而正式业内培养的第一代高管人员一般都具有保险主营业务背景,然后是具备良好管理才能和技术的管理类或精算技术人员。从19世纪开始,保险精算技术不断发展,现在只要根据生命表,工作人员都已经可以按部就班地开展工作。再经过此后的财务高管人员主导后,目前各家保险公司的高管人员往往是具有较好投资工作背景的业务专家。因此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在各家保险公司内部往往也具有较好的组织基础,这也构成了目前9家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成立的重要基础之一。

(三)我国大金融格局变革中的“混业雏形”趋势奠定了保险资产管理的基础

目前全球的金融监管主要是混业和分业两种模式,兼具其中的经营模式也往往因为其所在国家或地区的银行优势或财政优势而形成了事实上的混业模式。从各自推行的国家或地区分布来看,金融制度较为发达的国家或地区往往是以混业制度为主。

目前由于我国尚处在发展中阶段,因此金融领域里的分业经营模式有制度上的依赖性,但随着金融环境的变化和金融系统内各公司内在生存和竞争的压力,混业发展在我国目前有一定的内生性要求。“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发展规律主要取决于市场发展和监管能力,而这种能力的主要检验指标就是看防范金融业之间风险传导的防火墙是否坚固而有效。

从混业发展的国际趋势来看,往往是秉承金融体系中资产存量的分布规律来进行的,换言之,银行业、保险业开展证券业务和信托业务更为直接。从目前我国保险业管理办法来看,保险公司参与银行业务、证券业务和信托业务难度较大,而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正好可以解决相应难题,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不仅可以充分利用所在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网络优势,而且还可以通过其集中化风险控制和资金优势达到保险行业向其它金融领域发展的试点作用。

二、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模式选择

(一)国际上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模式

从国际上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内容来看,主要资产包括一般账户资产、独立账户资产和第三方账户资产,三者的结构没有统一规律,根据国别、金融环境和每家公司自身的情况略有差别。但从总体来说,国际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经营管理有以下特点:

首先,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对保险业职能的主要支持在于资金融通功能,这是保险三大职能中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定位的主要依据,也是其在保险业地位中的不可替代的主要原因。由于保险主业资金的长期负债性特点,在长达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间隔中,没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业化管理对主业资金的增值作用,保险业的补偿和保障的两大功能也就无从发挥。

其次,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行业定位就是金融服务公司,其所遵循的监管法规和业务准则的首要前提就是一种企业资金的投资行为,因此业务类型与保险业自身的业务类型相差较大,在更多情况下主要是与证券机构、信托机构和其它投资咨询机构来竞争,甚至在一些国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展业后台或者展业目标就直接是银行业务。换句话说,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在各国的金融体制中都具有典型的旗帜性、全面性和具备货币及资本领域双重领导力的市场形象。

再次,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目标只能是展业越加丰富和规模越来越大的金融服务公司,这是由残酷的市场竞争决定的,否则保险业资产只能逐步由市场的第三方机构代为管理和投资运作。换言之,保险资产管理是“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行业竞争模式。从国际经验来看,目前美国和欧洲都出现这样的情况:或者是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不仅管理保险资金,而且成功管理其它各类资金;或者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逐步被淘汰,保险资金被全权委托到保险业外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代为管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一直面临其它 tpam(third party asset management第三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强大竞争,如图1和图2所示,到2001年底,美国市场上第三方保险资产管理领先的5家机构中只有2家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而欧洲市场上第三方资产管理领先的10家机构中只有1家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二)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模式选择

根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是指经中国保监会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依法登记注册、受托管理保险资金的金融机构。但从实际准人的业务经营具体内容来看,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领域还是明显扩大,比如第29条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经营范围业务”的规定中包括:受托管理运用其股东的人民币、外币保险资金;受托管理运用其股东控制的保险公司的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我国保险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从目前我国已批准成立的 9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名称和经营范围来看,保险业资产管理的发展空间和潜力极大,各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正面临难得的制度机遇,同时市场的残酷竞争也为下一步的展业要求提供了重要的推动力。

从现有的业务类型来看,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目前的主要任务还是通过专业化和独立化的制度运作来实现化解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支持保险产品创新等目标。从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中间业务三方面来看:首先,资产业务中主要还是金融产品投资,存量较小的保单质押贷款业务明显具备客户服务的功能,存量中的非金融产品一般主要是公司自用部分或历史遗留项目;其次,负债业务目前还主要是受托管理所在保险集团的产寿险及集团资金,尽管部分资产管理公司已开始尝试接受其它社会资金的委托业务,但总体来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甚至还没有受托管理到全部的保险资产。再次,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真正意义上的中间业务目前还没有开展,即使有也往往是从提高投资产品市场份额的角度出发的。因此说,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潜力和前景十分广大。不仅在资产业务上可以通过扩张投资渠道来实现资本市场与非资本市场产品的有效组合,还可以在负债业务上通过大力挖掘投资型保险产品和企业年金理财产品等方式来进一步争取受托其它保险公司资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和广大的社会资金,从而实现独立的资产管理和机构运作。

在各方面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还可以凭借自身的投资及保险行业双方面优势开展进一步的中间业务,最终实现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风险管理——自主经营——资产管理——综合金融服务的四步行业发展目标。在这一发展进程中,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还应该充分借鉴和吸取我国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经验和教训,加快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的多元化突破,才能立足市场,独立防范市场系统风险,事实上,大部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也已经开始了业务的研究储备、人员储备和制度储备。

三、目前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的瓶颈

(一)保险资产管理的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目前我国保险业发展的速度很快,相应的业内制度工作在宏观和微观层面上都得到了明显的强化和重视,近些年来也取得了极好的效果,保险资产管理行业的发展也成为市场关注的热点。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基础薄底子弱,保险资产管理的制度建设工作仍将是未来行业内的工作重点,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保险资产管理的监管制度需要进一步强化和细化。应该说,目前由于我国还处于金融分业阶段,因此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还属于部门监管和业务监管相融合的阶段:一方面,我国保险监管机构要对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进行机构监管;另一方面,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内容还需要我国保险监管机构和银监会、证监会等进行良好的行业沟通。因此,保险资产管理工作的监管需要进一步专门的法规和细则。

其次,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与保险公司的委托受托关系要进一步规范和引导。目前保险行业存在一定的资产管理矛盾:一方面,各保险公司在业务竞争的压力下对投资收益率的要求较高,而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受制于市场的整体环境难以完全满足委托人的要求;而另一方面,市场上可供选择的受托人队伍还没有达到美国tpam的管理程度,而且在业务初期还需要给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一个成长的机会。在这种情况下表现出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比如说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管理费率的计算和保证、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管的结合、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利益分配机制、争议的协商机制等等,这些矛盾处理不好将直接影响保险业本身的快速发展,相当数量的保险公司仍然停留在负债主导型的投资阶段,最终造成市场恶性竞争,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将双方面受损,这些都需要保险业资产管理制度的细则强化。

第三,保险资产管理的其它相关外部制度也需要进一步强化,比如税收制度、会计制度、审计制度等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与传统的资金运用管理部门的最主要区别在于其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化运作模式,因此不仅需要进一步细化各种相关外部制度,更需要防范诸如重复征税等问题,否则资产管理公司独立运作的制度优势非但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反而因为增加了重复性负担而降低资金运用本身的收益和效率。

(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吸引人才

从业务内容上说,目前我国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种类发展速度超过了人才的引进速度,很多业务类型还需要市场上更全面、更广泛的专家人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对人才的要求较为严格,不仅需要业务人员具备市场里合格的投资技术,更需要投资技术与保险主业的产品开发、资产负债匹配等技术相融合,而且由于保险资金的规模因素,保险资产管理还需要更多具备“一专多能”的多面手能力的人才。因此一些岗位需要将人才引进和内部强化有机结合,选人录用要符合市场水准和行业匹配的多方面标准。目前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还需要在激励机制和淘汰机制上与市场进一步接轨,充分考虑薪酬水准具备刚性的特点,进一步吸引人才、保护人才和发展人才。

(三)管理队伍专业化也是未来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强化的重点

由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的资金具备期限长、收益要求稳定等行业特点,因此以长期投资为核心的投资理念是未来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的主导理念,这些都需要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管理队伍更具专业化水准。资产管理工作的理论技术性很强,从资产组合模型来看,资产期望收益率的决定和预测机制本身就较为复杂,目前市场上采用非线性回归分析技术来预测资产的期望收益率的作法也越来越多,但还都没有权威的结论。根据经典理论,无论是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还是套利定价理论(apt),论述最多的还主要是单因素模型,而对于多因素模型,往往也就是在单因素模型基础上进行扩展的尝试而已,因此在理论界尚无定论的前提下,实际的资产管理工作对管理队伍的要求就更为严格。只有在公司层面的投资技术、投资策略、风险控制和绩效评估等方面形成市场化的标准和方法后,该公司的投资收益与资产负债匹配能力才能真正符合保险资金的投资特征。

四、进一步加强和发展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对策

(一)完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的经营战略思想

目前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正面临难得的制度机遇和市场机遇,发展空间和增长潜力巨大:一方面,截止 2006年8月,我国保险业内管理总资产已达1.7万亿元,而近年来我国保费收入增长平均在25%以上,因此9家资产管理公司的管理资产具备一定规模,其投资内在需求很大;另一方面,我国保险业在整个金融领域中的比重还远不足 1/3,虽然保险业总资产规模始终保持在证券业总资产的3倍左右,但离银行业总资产的规模还相差较远。比如至 2006年4月,我国银行业总资产已达近40万亿元,占我国金融总资产的95%,而同期的保险业总资产规模只有1.63万亿元,因此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充分认识目前的战略任务,而且需要具备在公司内外、行业内外、国家内外的市场竞争能力。

我们可以用迈克尔·波特的五力图或组织效力星状图来分析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状况。如图3所示,从公司发展的角度出发,战略、报酬、结构和过程、文化、人员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展过程中同样需要重点关注的五大方面,而在这五个要素的组合过程中,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相比既有共性,又有保险资产管理行业自身的特性。首先,从战略上看,稳健经营、内控严谨、外向开放和治理完善是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公司型改革和发展的总体思路;其次,在报酬方面,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既要按照市场化的人才配置标准来实施管理激励,又必须在员工发展中凭借平台优势树立事业成就感的隐性激励观念;再次,从结构和过程来看,由于保险资产管理要求的技术性较为复杂,与资金有关的各方面责任压力又较大,因此,需要强调职能性组织管理的效率,同时又必须和委托人建立完善的沟通网络。而在各个产品的投资和决策过程中,更需要坚持科学、规范、严谨、流程化、投研一体化的实施过程原则。第四,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必须有符合自身行业特点和远景规划的文化理念,这种文化需要兼容保险行业、资产管理行业等多方面特点,其中稳健、诚信、专业、服务等内容都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重要企业文化导向。最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人才的发展,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最终主要体现在如前所述的各类技术人才、研究人才、管理人才和沟通人才。

(二)坚持多样化和差别化的资产管理公司发展模式

目前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虽然只有9家,总体的发展方向是一致的,但各家的基础情况略有差别,市场股东的背景情况也不尽相同,因此应当坚持多样化和差别化的资产管理公司发展模式,充分尊重委托方的意愿。委托方可以根据自身的资产规模、管理力量和投资团队来确定资金委托形式和额度。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上的资产管理公司主要分为

三类:部分超大规模的资产管理公司由于还没有做到全部受托集团内所有资金,因此可以进一步加强与委托方的沟通,提高为委托方服务的意识,不断提高本保险集团自身内的受托资金规模和效率;部分大中规模的资产管理公司由于目前基本上是全权受托集团内全部资金,因此可以根据自身优势,集中精力先把自己的事情办好,实现资产管理的顺利转轨;部分中小规模的资产管理公司由于集团内资金规模较小,因此可以依靠其自身的专业化队伍,积极向所在保险集团外的整个金融市场的资产管理业务做战略渗透,为整个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做示范效应。

(三)发挥资产管理公司在整个保险行业经营向资产主导型转型中的作用

当前,保险业发展仍处于由负债主导型逐步向资产主导型过渡的阶段,我国保险业正处在行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有义务也有责任在这项改革中承担更多的推动作用。从国际上通用的偿付能力理论和实践标准来看,责任要求理论、风险资本要求理论和加强管制风险评估框架理论等最终都要求保险公司的资产市场价值大于负债,此外还需有足够的流动资产以履行所有因债务而导致的财务责任。“技术上没有偿付能力”表示承保人未能符合由监管机构所制定的最低程度偿付能力;“实际上没有偿付能力”则表示资产的市场价值比负债低。因此单纯靠保险主营业务使保险公司在保单持有人得到充分保障和保险业运营成本较低这两个因素的权衡中达到均衡的做法是不完整的,保险公司在完善储备金、偿付能力保证金等财务制度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强调投资的主导性。只有投资的收益性和流动性得到充分体现,情景测试、随机性模拟测试、资本充足测试、动态偿付能力测试等检测方法才能真正实施,理论到实践的接口才能真正实现。

实际上,保险投资如果停留在负债主导的被动投资层面上也不利于保险资金本身的增值作用的发挥。在原来的投资模式下,由于保险投资是部门运作而非公司运作,投资的独立性有一定的制度障碍。因此,在资产管理公司成立的制度基础上,保险资金在投资层面上起码应该具备建议权和独立性。从资产主导型的特征来看,最主要表现两点:一则资金投资能对产品销售量产生影响;二则资金投资能对产品设计产生影响。目前阶段,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可能还难以具备双方面权利,但加强与保险主营产品设计与开发部门的沟通和建议应该是未来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基础之一。

(四)搭建保险公司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互信平台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我国作为一个新生事物,还需要与作为委托方的保险公司建立充分理解的互信平台。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区别于传统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部门最主要的制度体现就在于能施行更有效的组织激励机制与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因此互信平台也需要搭建在有效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基础上。根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必须是成熟盈利的保险公司,而且股权有25%的空间可以留给外资和民间资本等战略投资者,这说明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拥有一个明确的外部治理结构基础。这种制度安排不仅可以为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搭建有效的互信平台,在未来的第三方资产管理中,这种互信平台将显得更为重要。因此作为委托人的保险公司应当信任作为受托人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这不仅是未来业务的需要,也是符合目前我国国情的重要选择,更是规模经济和成本节约的实践结果。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也应该突破原来的部门管理依赖性,加强市场危机感,主动接受委托人的监督管理,强化服务意识,实现保险行业内的“双赢”。

(五)建立符合保险资产管理行业特征的is09001质量管理标准和评级体系

在发展资产管理模式的初期,保险公司也应该逐步考虑质量管理和品牌管理,目前国内已有金融机构取得了标准认证,其它金融机构也都正在积极推行这种国际化管理模式。因此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建立之初就应该考虑在实践的基础上建立符合资产管理行业的is09001标准,进一步强调以客户为中心,加强市场的快速反应,坚持核心作用、全员参加、过程方法、管理系统方法、持续改进、事实决策和与合作方互利的原则,通过标准化进一步推动专业化。并且注重在监督管理过程中的“p—d—c—a循环”(p:plan策划,d:do实施,c:check检查;a:act处置),逐步建立风险管理与整合体系审核、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投资绩效评估等子系统。

综上所述,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建立是行业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国际行业经验的重要借鉴。由于我国各保险公司的基础不同,因此应当坚持多样化和差别化的资产管理公司发展模式。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保险资产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理顺委托方与受托方关系,坚定“稳健经营、内控严谨、外向开放、治理完善”的发展战略思想,实现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的重要突破和市场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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