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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局人才工作要点

人保局人才工作要点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起始年,全局人才工作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人才强市”战略,不断深化人事人才制度改革,以“一带一路”人才合作和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培养为重点,大力提升各类人才能力素质,推进人才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完善人才服务体系,提高人事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为港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一、以服务产业发展为目标,加速集聚国际化高端人才

1.扎实推进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通过实施国家“”、省“双创”计划、博士计划、苏北急需人才引进计划和市“双创”计划,加速集聚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服务我市重点产业创新发展。全年引进高级管理人才、高端专业人才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400名。(责任部门:专家处、人才中心、留创中心)

2.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式,通过校园招聘会和“百家名校港城行”、“百名海外博士行(站)”等活动,大力招引急需紧缺人才,全年引进各类优秀人才5000名,其中硕士以上人才500名。(责任部门:人才中心)

3.实施“海外人才智力引进工程”。组织参加全国性海外留学人才交流活动,全年新增留学回国人员40名;开展“引智宣传与合作年”活动,组织实施26个引进外国专家项目,组织在连外国专家申报国家和省政府友谊奖,推进人才国际化。(责任部门:专家处、外专局、留创中心)

4.实施“博士后招收倍增计划”。督促、指导博士后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招收博士后,组织博士后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到高校集中地区开展联合招收活动,加大博士后科研资助力度,推进我市博士后工作新发展。(责任部门:专家处)

5.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优惠政策,组织开展高层次人才引进安家补贴、生活补贴申报和评审发放工作,开展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落实人才安置(公租)房100套。(责任部门:专家处、人才中心)

6.开展“一带一路”高端人才合作论坛活动。邀请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的国内外专家学者、相关政府官员和各类高层次人才来我市研讨洽谈,加强区域人才交流合作,促进我市招才引智工作的发展。(责任部门:专家处、人才中心、外专局)

二、以实施重点人才工程为抓手,强力推动本土高端人才的培育

7.组织开展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六大人才高峰行动计划、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等人才培养计划的申报,获得省级以上人才培养计划资助项目10个以上。(责任部门:专家处)

8.推进市港口口岸人才发展计划的组织实施,年内举办专业人才培训班3期。培训港口口岸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不少于150名。(责任部门:专家处)

9.做好专家推荐选拔工作,推荐优秀人才申报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和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0名;实施市杰出人才选拔制度,开展市首批杰出人才奖评选工作。(责任部门:专家处)

10.实施第二轮公务员“5+X”能力培训工作,做好公务员初任、任职、对口培训和MPA推荐报考工作,全年培训公务员1.2万名。(责任部门:公务员局)

11.深入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全面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年内培训专业技术人才6万人次;举办1—2期高研班,培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500人;创建1—2家省级继续教育基地。(责任部门:专技处)

12.推进企业在岗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全年开展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30000人。(责任部门:职业能力处、技能鉴定中心)

13.制定出台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培训计划,开展等级培训、技师、高级技师选拔和继续教育工作,全年培训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2000名。(责任部门:事管处)

14.组织开展苏港人才培训及苏商海外培训计划等出国(境)培训项目,组织市第一人民医院专家赴以色列特拉维夫市开展业务交流学习。(责任部门:苏北分中心、外专局)

15.做好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工作,全年培训从业人员500名。(责任部门:市场处)

16.加强局内职工教育培训,实施职工素质提升工程。认真谋划组织科级干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对科级干部以及业务骨干进行理论和业务轮训。(责任部门:人事处)

17.做好全市国家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和高级职称申报审核工作,年内完成高级600人、中级1500人的申报评审工作。(责任部门:专技处)

18.组织实施专家服务沿海开发行动计划,搭建平台推进专家与企业的产学研合作,集中选择1-2个重点行业,至少20家企业,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教授为企业把脉问诊,研究解决技术难题,培养企业人才。(责任部门:专家处)

三、以着力打造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平台为依托,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19.加强人才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年内新增2家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基地管理与服务工作,督促和帮助创业园、创业基地进一步完善创业孵化条件环境,吸纳更多人才创业孵化。(责任部门:专家处、就业促进处、留创中心)

20.组织开展引智示范推广工作,申报省级引智示范单位、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和示范村。(责任部门:外专局)

21.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品牌建设,积极创建省级服务品牌,评选表彰市级诚信服务品牌单位10家。(责任部门:市场处)

22.充分发挥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高层次人才帮办服务中心、“”国家特聘专家服务窗口、外国专家服务窗口作用,为引进人才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全方位”服务。推行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和市高层次人才服务金卡制度,落实居住证和服务金卡的相关政策待遇。(责任部门:专家处、外专局、留创中心)

23.做好籍在外人才调查摸底工作,建立籍在外人才信息库,定期组织开展籍在外人才家乡行活动,积极吸引籍在外人才通过多种途径服务家乡建设。(责任部门:人才中心、专家处、留创中心)

24.组织成立市留学人员联合会,并以此为平台,吸引更多留学人员来连创新创业。(责任部门:专家处、留创中心)

25.建立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加快信息化建设,实现人员编制、岗位、任免、奖惩、考核、职称、工资、社保信息一体化。(责任部门:公务员局、事管处、专家处、专技处)

四、以改革人事人才体制机制为核心,提升人才公共管理服务水平

26.全面推进人才政策创新,制定和修订出台《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市杰出人才奖实施办法》、《市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管理办法》、《市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管理办法》、《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等一系列人才政策。(责任部门:专家处、外专局、事管处)

27.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全年招考各类公务员250人。加强公务员绩效考核信息化建设,开发绩效考核软件;建立公务员表彰奖励工作的统筹协调机制,实现表彰奖励工作规范化管理。(责任部门:公务员局)

28.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聘后管理制度,建立岗位设置动态管理机制;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率达99%以上;落实和规范公开招聘人员制度,公开招聘人员1200人。(责任部门:事管处)

29.积极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制订多元化评价方式,建立考试、考核、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机制,探索职称评审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相结合的评价机制。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及申报评审方案,组织实施好专业技术岗位核定和人员过渡。(责任部门:专技处、事管处)

30.改革公务员招考面试考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评委管理机制,借助“考官园地”平台,加强考官的交流学习和跟踪监督,实现考官、评委管理信息化,加强异地考官、评委的交流力度,取消公务员招录特邀考官制度,进一步增强招录工作的公平、公正。(责任部门:公务员局、事管处)

31.加强对列入《省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试行)》中“每万名劳动力中高技能人员数”核心指标的监测与考核。(责任部门:规划基金处)

32.做好2013年度公有制经济企业人才统计调查工作。(责任部门:规划基金处)

33.做好全市人才工作的宣传与信息编报工作。(责任部门: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