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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污染的原因

海水污染的原因

海水污染的原因范文第1篇

【关键词】船舶污染;海洋环保;船舶管理;环保措施

中图分类号:x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5)05-110-01

一、船舶污染

(一)船舶污染防护意义

随着经济和科技的迅猛发展,人类活动的开发领域逐渐从陆地向海洋延伸,深刻影响着海洋环境。同其他人类活动一样,船舶在通常的营运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直接或间接把一些物质或能量引入海洋环境,以至于产生损害生物资源、危机人类健康、妨碍包括渔业在内的各种海洋活动、破坏海水的使用素质和舒适程度的有害影响,即造成海洋环境污染。

(二)造成船舶污染的原因

按照事故发生的原因,船舶海洋污染可分为操作性污染和事故性污染。操作性污染是指船舶营运过程中,航运人员有意或无意地违章排放引起的污染;事故性污染主要是指碰撞、搁浅、火灾或者爆炸等海上交通事故所致的污染。前者发生的概率远远高于后者,但因事故性污染发生的地点集中、溢漏量较大,往往造成更大的损失。操作性污染因其对海洋环境的直接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远没有事故性污染大,往往得不到重视,但是其对海洋环境的潜在威胁是不可忽视的。另外,船舶防污染设备故障,如处理油污水的油水分离器,处理残油、油泥、油抹布及其他可燃物的焚烧炉,处理生活污水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等设备管理不善,出现故障或配件不足无法修理等原因,无法处理船上污染物而船舶污水舱、残油柜、集污舱容量有限,又无法留存在船,只能排放入海,造成了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三)船舶海洋污染分类

船舶海洋污染可以分为油类污染、有毒液体污染、包装有害物质污染、生活污水污染、垃圾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其他有害物质污染等,其中油类污染最为严重。油船的溢油及各类引擎油、机械油及油脂等,特别是油船洗舱的残渣及油水混合物,混有油类的压舱水、洗舱水等,都是船舶通常向海中排放的污染物。船舶油污染是海洋环境污染的重要根源之一,对海洋环境构成巨大的威胁。油类系指船舶装载的货油和船舶在运营中使用的油品,包括原油、燃料油、油、油泥、油渣和石油炼制品在内的任何形式的石油和油性混合物。船舶油类污染可以分成船舶油污水(压舱水、洗舱水、舱底水、舱底残油、)和船舶溢油两类污染。

二、船舶防污染措施

(一)国际船舶规范新标准

水体污染、保护海洋环境是全球性的重要课题,备受国际社会关注。目前在我国,愈来愈多的新技术被应用于防治水体污染,标志着我国在应对联合国框架下的国际公约时,采取了更加积极的态度。

(二)船舶防污染管理

我国应对中国籍船舶的相关防污染证书进行换发,并按照有关通函的要求,对外国籍船舶的相关防污染证书换况加强监督管理;尽快出版符合附则I和附则II的2004年修正案要求的新版文书模版,替代旧版证书,收集整理相关通函,尽快对相关内容进行编译、出版;按照修正后的最新规定及时调整监督管理政策、方式。

(三)开发“绿色”船舶

所谓“绿色”船舶是指对环境无害、在正常营运期间不污染海域或空气的船舶,万一发生意外事故,尤其是发生搁浅或碰撞时,此船具有内在的防止有害物泄漏的能力。它必须符合所有使用标准,即不仅在船舶的整个营运期限内,而且在船舶建造和最终拆船时都要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开发“绿色”船舶的目的是控制起源于船舶的大气和海域污染。挪威从1993年3月开始着手研究“绿色”船舶开发程序,涉及许多领域,最重要的是控制海上污染、大气污染和人为故障。“绿色”船舶开发程序由挪威皇家科学和技术研究理事会与挪威海运业共同合作开发,有许多公司参加了这个程序的开发,包括船东、设备商、挪威船级社、国家污染控制机构、挪威船东协会等等。

(四)规范航运企业内部管理,加强船舶安全检查

ISM规则指出,人为因素中约有80%可以通过有效的管理加以控制,即通过强化公司的内部管理和船舶的安全管理加以控制。目前存在的相当数量的小公司管理极不规范,漏洞很多,是导致船舶海洋污染的主要原因。整合小企业,规范航运企业内部管理,使其从传统管理向现代管理、从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从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是防治船舶海洋污染的有效途径。加强船舶安全检查,杜绝不适航船舶开航是重中之重,船舶不适航,乃至在航行中因触礁、碰撞、搁浅、沉没、失火等意外事故,使货油舱、燃油舱柜破损,将会对海域造成重大污染事故。

(五)建设和完善海事溢油鉴定体系,威慑溢油肇事者,建立和完善油污损害赔偿制度

溢油鉴定作为油污事故调查的重要手段之一,其鉴定结论是海事行政执法的合法证据。目前,油指纹鉴定广泛应用于溢油污染事故调查处理中,是确定船舶溢油事故污染源的重要的科技手段之一,同时也为事故的进一步处理和索赔,提供了合法有力的证据支持。另一方而,海事局要加强港区、铺地等海域的巡逻,严密监视港区和铺地水域污染情况,发动码头工人及有关单位工作人员,积极举报发生污染的船舶,让更多的人来关心海洋环境保护,努力将突发性海域污染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对于违章操作带来严重污染或是屡教不改的船舶,应对其采取严厉处罚措施。

(六)建立和完善的船舶海洋污染防治法规体系

我国船舶防污染法规体系的建设可以上溯到20世纪70年代,现己基本上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等五个层级,但缺少专项的船舶海洋污染防治基本法律,一般是根据污染种类在各相关法律中有关船舶污染的条款,内容上相互不协调,不统一。

参考文献:

海水污染的原因范文第2篇

关键词:环渤海污染;“渤海碧海行动计划”;污染

Astract: The warning of″ Bohai may become' Dead Sea'″ from the ocean environment expert makes″ the blue sea activity plan of Bohai ″ coming out:However, in the year of the first ″ treatment″ in ″ the blue sea plan″, is over, people discover the curative effect of ″ blue sea″ very small, Bohai still covered with″ mist of death″:So, what is 《 the blue sea activity plan of Bohai》, with renovating the ocean environment pollution plan implement, why pollution turns worse on the contrary?

Key words: pollution around Bohai; the blue sea activity plan of Bohai; pollution

2001年,面对海洋环境专家“渤海可能变成‘死海’”的警告,为了拯救渤海,国家四部局联合海军、环渤海四省市(天津、河北、辽宁、山东)政府开出了斥资555多亿元、15年三个疗程的“渤海碧海行动计划”药方。计划在2005年“碧海计划”第一个“疗程”的结束之年,使渤海环境污染得到初步控制。让人们大失所望的是,根据《2005年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显示,与2003年相比,渤海海域严重污染、中度污染、轻度污染海域面积分别增加280平方公里、2 060平方公里、2 470平方公里。2006年上半年,渤海污染状况依然没有好转而且呈现整体恶化趋势。显然,“碧海”药方疗效甚微,渤海依然笼罩“死亡阴影”。那么,什么是《渤海碧海行动计划》,以整治海洋环境污染为任的计划实施后,为何污染反而加剧?渤海的污染治理如何能更见起色呢?

事实上,环渤海地区环境治理问题一直深受重视。1986年,环渤海地区建立了由天津、山东、河北、辽宁三省一市及其17个省辖市环境保护部门共同组成的环渤海环境保护协作组,编制了“环渤海地区海洋环境保护规划”。这是我国第一个区域性的海洋环保协作组织。2001年,国务院又批准实施了“渤海碧海行动计划”。“渤海碧海行动计划”被列为国家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工作,成为“33211”工程。“渤海碧海行动计划”旨在促进渤海近岸海域海洋环境质量的改善,努力实现海洋生态环境良性循环。近岸海域的环境保护要分阶段推进,分为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其日程表为2001—2005年,使海域环境污染得到初步控制,生态破坏的趋势得到初步缓解;2006—2010年,海域环境质量得到初步改善,生态破坏得到有效控制;2011—2015年,海域环境质量明显好转,生态系统初步改善。

随着备受重视、设计完善、部署科学、以整治海洋环境污染为任的“渤海碧海行动计划”实施,本应能还渤海波清浪白、鸟飞鱼跃、一片碧海的“鱼仓”和“海洋公园”的美誉。然而,三年多的实践告诉我们,渤海的污染反而加剧了。那么,原因何在呢?

第一,渤海是我国唯一的内海,自身水动力条件较差决定了它自净能力有限。渤海是全球11个典型的封闭海之一,水交换能力差,海水的自净能力有限,更新周期长达15年,几十年的污染积累很难在几年内消除。渤海环境污染源主要来自于陆源污染,流域周边的生活用水、工业废水和农药及化肥污染是三大陆源污染源。此外,船舶石油产品跑冒滴漏、船舶生活污水、海上石油开采和海水养殖中的添加剂也会对海洋造成严重污染。另外,海岸曲折、水流交换不畅,也使得海水的温度、PH值、含盐量、透明度、生物种类和数量等性状发生改变,对海洋的生态平衡构成危害。从2005—2006年中,天津市海洋局对15个入海排污口及其邻近海域的监测数据表明,天津市入海排污口总体环境质量状况污染严重,93:3%的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现象,超标入海排放现象不仅发生在天津。《2005年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显示,辽宁、河北、山东超标的排污口数量分别为54个、31个和75个,分别占所监测排污口数量的65:1%、96:9%和96:2%。

第二,多头管理造成“群龙闹海”、“治而反污”的现状。由于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因而在渤海污染治理上,惊动了环保、海洋、海事、渔政、交通等多部门,形成山东、天津、河北、辽宁多省、市齐抓共管的局面。然而,奇怪的是这么多部门齐抓共管,不但没有治好,反倒越治越污,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主要有两条:一是“海洋部门不上岸,环保部门不下海,管排污的不管治理,管治理的管不了排污”的部门割据现象严重,无法形成综合治理的合力;二是渤海致污源涉及多个省份,污染责任认定比较困难,容易相互推诿。各个省市往往各自为战、治理步调不一致也是造成渤海污染治理不见效的重要原因。

第三,“环渤海经济圈”经济快速增长使得本已脆弱的海洋环境不堪重负。环渤海经济圈,指以辽东半岛、山东半岛、京津冀为主的环渤海滨海经济带。环渤海地区是全国重要工业基地,由于环渤海地区充分发挥了在政治、经济、科技、人才、流通的突出优势,并且抓住了东北振兴、西部开发、北京奥运的历史机遇,近年来经济迅速腾飞。然而,随着环渤海地区经济快速增长、人口不断增加导致排污总量有所增加,环境更加脆弱。比如,环渤海地区多为传统资源依托型工业,如原盐、原油、“两碱”(纯碱和烧碱)、钢铁、玻璃等,它们的发展一方面受资源约束强,另一方面由于产品生产工艺落后,渤海遭到空前的污染,变成了“纳污池”和“垃圾场”。

第四,狂捕滥捞也是祸端。不可否认,狂捕滥捞也给渤海的水产资源以致命打击。由于捕捞强度的不断增大以及环境污染的日益加剧,渤海生态系统遭到破坏,生物群落生产力下降,渔业资源严重衰退。山东省15万平方公里近海渔场除部分中上层鱼类外,大宗品种洄游鱼类基本形不成渔汛,局部海域呈“荒漠化”。曾经盛极一时的渤海中国对虾和小黄鱼产量分别由历史最高年份的4万吨和1:9万吨下降到目前的1 000吨和几十吨。当务之急是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观念,要减少捕鱼船,帮助渔民转产,防止捕捞过度。同时,要坚决保护环境、防止污染,使资源能够再生和持续发展,严禁破坏海洋生物生存环境的项目上马。

第五,治污资金短缺是羁绊。据了解,由于资金匮乏、市场化运作机制未建立起来等原因,碧海行动计划建设项目进展还不理想。有关资料显示,自2001年“渤海碧海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治理设施建设的进展和运行情况不容乐观。辽宁省政府最新的一份资料显示:“列入国家计划的重点环保工程项目,尚有三分之一没有开工建设,主要原因就是长期以来资金投入未得到相应的保障,中央没有补助,地方特别是县区经济困难,建设资金难以到位……”类似的观点,在环渤海区域的许多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存在。

第六,法律体系存在缺憾。《海洋环境保护法》配套法规建设的滞后是影响海洋环境保护的重要原因。我国1982年制定了《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年修订后从2000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但相关的配套法规并没有随之修订完善。《海洋环境保护法》实施几年来,没有一部相关的实施细则及法规出台,一些重要的海洋环境标准仍是空白。可以说,“渤海碧海行动计划”的执行,目前还不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另外,沿海和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海岸带环境管理等还存在着立法空白,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然存在。遏制海洋环境污染关键靠法制,只有把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全面纳入法制轨道,才能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才能保障海洋污染不再继续。

目前,环渤海地区作为我国重要的社会经济增长极,应做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保并重。要做好环渤海地区污染治理则是当务之急。究竟该如何突围污染、“拯救渤海”呢?

第一,坚持加强协调,通力合作,共同推进的原则,建立区域性河海污染统筹防治机制。环渤海四省市对保护海洋环境具有共同的责任,需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区域性污染统筹防治机制。通过把渤海综合治理的权利和责任交给环渤海的地方省市政府,从而为渤海环境执法扫除“障碍”。首先,解决越治越污问题,关键要强化各省、市大区域的环保战略意识,要建立区域协调机制。相关省市应该把治理渤海污染、保护渤海的环境当成共同的责任和义务,而不应该有你我之分,各自为战。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在通报6起重大环境突发事件时,就曾指出:“布局性的环境隐患和结构性的环境风险,将取代个体的污染,成为我国环境安全的头号威胁。”要消除“布局性的环境隐患”,要对抗“结构性的环境风险”,要在区域内进行环境、资源的整合,建议建设跨省市的联合污水处理厂,加强对入海口已有湿地的保护,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湿地生态工程建设,增强河口湿地的清污能力。其次,应该弱化部门利益、强化部门责任问题。绝不能因为多个部门齐抓共管越治越污,就放松了对部门的责任约束。各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环保、海洋、海事、渔政、交通等各个部门各司其职,共同开展海洋环境监测和监察执法工作,尤其要认真解决“海洋部门不上岸,环保部门不下海,管排污的不管治理,管治理的管不了排污”的问题,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量。对于不能履行职责的部门,中央和国家有关方面要严格追责问责,依法严惩。

第二,协调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积极推动环渤海地区的产业整合,在加大对环渤海地区传统工业改造的同时,积极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新型材料和机电一体化等高新技术产业。大力调整现有不合理的产业布局,针对环境污染重的企业应加强管理力度。比如,为了彻底治理污染企业对环境造成的破坏,天津市出台了十条严治污染企业的措施。这十条措施是:(1)对清理出的死灰复燃的小冶炼、小炼油等企业,一律取缔,采取拆除设备、断水断电的强制措施,对有工商执照的,要吊销执照,防止死灰复燃;(2)对不符合国家产业调整政策的企业一律关门,生产设备就地销毁,严禁向其他地区转移;(3)对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的项目必须立即停产,拆除生产设备,一律不得恢复生产;(4)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5)对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有偷排偷放违法行为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6)目前已经停产的企业,未经市环保部门验收,一律不得开工生产;(7)拒不执行停产决定的企业,一律由区政府采取综合措施强制执行;(8)对治理达标无望的,一律关闭;(9)企业建设过程中需同时修建和完善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解决污水排放出路问题;(10)对环保审批、验收和排污申报登记手续健全,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要采取严格的日常监管措施,确定稳定达标。环渤海经济圈不可缺少环保这个关键的内容,环渤海经济圈首先应该是环渤海环保经济圈。

第三,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建设。《海洋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海洋环境的单行法律。由于《海洋环境保护法》实施几年来,一直没有一部相关的实施细则及法规出台,一些重要的海洋环境标准仍是空白。由于渤海具有区域性与综合性并存的特点,而现行的《海洋环境保护法》没有具体规定一些可操作性条款,专家们认为,还应制定专门的《渤海法》,使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问题实现从原则规定到具体实施的转化,在中央政府统一协调组织下,建立环渤海各省市协调机制并成立专门的机构,明确其职责和权力,相对淡化国家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环境执法提供更加充分的法律依据。

第四,预防海洋污染关键要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利用生物技术改进海洋生态环境。渤海治污的主要阻力源于向渤海排污的受污染流域污染源的种类多并过于复杂。治理渤海环境污染的重点是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海洋部门要根据渤海的海流、被污染情况及海域沿岸的工农业发展状况来确定渤海能够接纳的污染物限度。环保部门要严格执行污染物入海总量和达标排放双控制度,根据海域的污染物最大接纳量来分配各个排污口污染物的排放量。尤其是沿海省市流域应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减少农药、化肥等的使用。海事、渔政、交通和海军要采取措施防止、减轻和控制船舶及港口污染物污染海域环境。同时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最近,国家环保总局、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监察部、工商总局、司法部、安全生产监督局已经联合下发通知并在全国开展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可借鉴美国的生物技术进行污水处理,他们通过酶打开污染物质中更复杂的化学链,将其从高分子有机物降解为低分子有机物或二氧化碳、水等无机物。这种技术已被广泛用于工业废水、湖泊、河流、景观水以及生活污水的处理中;也可利用不同生物的吸收、摄食、固定、分解等功能来达到生物净化的目的。借鉴此项技术,我国在渤海有机物聚集较多的内湾或浅海,有选择地养殖海带、裙带菜、羊栖菜、紫菜、江蓠等大型经济海藻,既净化水体,又有较高的经济效益。

第五,树立科学发展观,排除渤海治污的内在阻力,保障治污资金的投入和高效使用。要搞好渤海环境污染的治理,首先应保障治污资金的投入。但值得思考的是,在明知会造成污染的情况下,一些国有企业仍持续向渤海排污,除了法制观念淡薄外,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因为企业治污积极性不足。事实上,污染严重的企业往往面临着沉重的经济负担,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的陈旧落后,无力从根本上解决环保矛盾。以辽宁省葫芦岛锌厂为例,随着国家调整对大型国有企业发展的支持战略,对其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企业的经营负担加重。尽管国家和地方政府在有限的财力中尽量挤出资金,用于帮助企业提升环保能力,国家环保总局也几次特许其延期达标。但是由于缺乏资金,在污水处理过程中厂方都尽可能“省”几道工序,少投几种药剂。显然,在生存和健康面前,工人们选择的是生存;在稳定和环保面前,政府选择了稳定。另外,《中国经济周刊》调查还发现,严重污染的背后是“法不责众”的企业心态。显然,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观,是“污染容易治理难”的环保困境。为调动治污积极性,填补治污资金不足,可以考虑治污项目市场化的改革。环渤海省市就此做了有益的市场化尝试,如辽宁省近年来在筹措环保项目资金方面,采取了加大政府投资力度、积极争取国债资金、拓宽外资渠道、积极推进治污项目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及运行管理市场化改革和按市场要求调整污水处理费等一系列措施。专家认为,治污项目如能赢利,将为其市场化改革奠定基础;同时可有效缓解污染治理资金不足的情况,实现环保与资源永续利用的有机结合。市场化和政府公共经济行为的合力,希望往日碧波浩渺的渤海早日摆脱“海洋环境污染”这一多由人类自身行为制造的自然灾害,达到“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的人水相谐的感人境界。

参考资料:

[1] 渤海治污“越治越污”没治了吗?http://www:people:com:cn/

[2] 肖笃宁:地球科学系列——环渤海三角洲湿地的景观生态学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2):

海水污染的原因范文第3篇

1.1入海河口海水水质超标现象严重

近年来,河流携带入海的污染物量比重越来越大,2007年,河流携带入海的污染物量为4.2万t,占总入海量的比例大约为65%;2008~2012年,河流携带入海的污染物量大约在3.9~9.4万t不等,占比逐步由79%升至91%左右。入海河流水质对海水水质产生较大影响,如钦江、茅岭江注入的茅尾海海域,南流江、大风江注入的廉州湾海域,COD、氮、磷浓度相比高于其它海域,特别是茅尾海海域,无机氮普遍超标。2012年,在广西9条入海河流的11个水质监测断面中,南流江携带入海污染物为36425t,钦江为15693t,茅岭江为8189t,北仑河为6008t,防城河为5967t,大风江为3801t,白沙河为2670t,西门江为1062t,南康江为969t。入海河流携带的入海污染物,如高锰酸盐、总氮、总磷、石油类、重金属等均比以前年份明显增加。除茅岭江入海河口水质多年来基本能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外,其余监测断面的水质均不同程度出现超标,甚至有V类、劣V类水质情况出现,超标因子主要有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等。

1.2海域沉积物重金属污染物含量增加

随着港口码头的开发建设以及临海钢铁工业的发展,重金属污染物开始在海洋沉积物中累积富集,造成铁山港、廉州湾、防城港、珍珠港等海域铬金属含量呈有显著性上升趋势,珍珠港海域沉积物中铜含量也有显著增加的现象。重金属污染物含量增加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城镇入海排污口未达标废水排放。据调查,2012年,所监测的17个广西沿海城镇排污口中,仅有1个排污口的废水达标排放,达标率仅5.9%,其余16个排污口的废水未达标排放。未达标排放超标因子主要为磷酸盐、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二是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2012年,广西沿海钦州、北海、防城港三市共有废水外排的工业企业276家,年排工业污水量7763.76万t,化学需氧量22060.96t,氨氮748.81t,石油类66.14t,重金属1306.6kg。大量的工业污水排放使附近海域各类沉积物因子产生明显变化,而这些因子对广西近岸海湾沉积物环境质量产生一定影响,造成锌、有机碳、石油类、铅、砷、铜、镉、硫化物和总铬等沉积物因子超标现象。2002~2012年,广西近岸海域中锌的超标率为4.8%,有机碳、石油类和铅超标率为2.4%,砷和铜超标率为1.7%,镉超标率为0.7%,硫化物和总铬超标率为0.3%。不同海湾中的沉积物因子均出现严重的超标现象,例如,廉州湾,锌超标率为20.0%,石油类和有机碳的超标率分别为11.4%、5.7%;茅尾海,砷和铜超标率为6.5%;防城港湾,锌和铅超标率分别为8.6%、6.7%;珍珠湾,锌超标率为10.0%。反映出广西沿岸海湾沉积物重金属污染有加重的变化趋势,此外,生活污水、规模养殖、港口船舶等不同途径排放入海的污染物及其废水、污水也会造成海岸带重金属污染趋势的加重。

2海岸带海洋环境污染风险影响分析

广西北部湾海岸带海洋环境污染风险影响主要来源于临岸石化工业企业污染、有色金属重金属污染、港口码头船舶溢油污染等。广西沿海钦州、北海、防城港三市现有石油开采炼制及石油产品加工企业5家、油类贮存库12家、涉油港口及码头8个,其中规模最大的为中石油广西石化钦州1000万t炼油项目、中石化北海炼化项目(20万t/年聚丙烯)项目。除海上石油开采位于涠洲岛西南方约30km的海域外,其它石油炼制企业分别位于铁山港、钦州港经济开发区。这些石油开采及加工企业每年都将向近岸海域排放大量的工业废水,对近海海域环境质量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此外,涉油港口及码头船舶溢油污染,也是海岸带污染风险主要来源之一。

2.1石化工业企业污染风险影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间,广西依托两大炼油、石化项目,将建成沿海大型储油工程,原油和成品油码头,深度开发石油化工后续产品,发展乙烯、丙烯腈、芳烃、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重交沥青等,原油加工能力规划达到2600万t,乙烯100万t,芳烃100万t。其中,钦州港、涠洲岛将建成30万t级原油码头及其配套工程,钦州港将建成2000万t原油储备库等工程。这些石化工业企业主要分布在铁山港湾口西侧啄罗作业区,涠洲岛西北部及西南部,钦州港经济开发区的三墩及金鼓江口沿岸,防城港东湾、企沙半岛西部海域。根据规划布局及潜在环境风险分析,涠洲岛西南部油田区是溢油和石化有机物污染的易发区域,存在溢油事故和石化有机物泄露的环境污染风险。

2.2有色金属重金属污染风险影响

广西工业与信息化“十二五”规划指出:要充分利用广西地缘及沿海港口优势,引进国外红土镍矿资源,采用国内外先进适用冶炼技术,积极发展镍、铬合金及其精深加工不锈钢产品,延伸不锈钢产业链,开发不锈钢制品。沿海三市工业与信息化“十二五”规划对镍铬合金及其精深加工产业发展也有了明确目标,规划建设的项目分布在沿海工业园区,原料主要来自海外,采取先进生产工艺和完善的污水、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后,废水可以做到不外排,生产厂区废水对海域的影响不大,但是,来自海外的原料矿山地质环境复杂,部分原料含有重铬、镉等金属,装卸过程中如果撒落在码头前沿水域,直接造成港口附近海域水体和沉积物铬、镉重金属含量升高;进港的红土镍矿等原料在码头露天堆放,目前大部分堆场没有完善的雨水、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遇到降雨,码头区初期雨水、堆场渗滤液收集不完全处理不达标,直接从码头前沿排入海域,造成港口码头附近海域水质、沉积物重金属含量升高。从2000~2012年水质监测结果看,广西近岸海域水质重金属污染指标的变化明显,重金属含量很低,2008年以来污染指数基本维持稳定状态(小于0.15),从检出率分析,汞、镉的检出率有上升的趋势;2002年,广西近岸海域表层沉积物重金属污染指数有上升趋势。由此可见,随着“十二五”沿海有色金属冶炼项目的增加,势必会影响到沉积物重金属含量升高的可能。

2.3港口码头船舶溢油污染风险影响

随着广西沿海地区港口建设快速发展,每年进出港的船舶数量快速增加,自2001年至2009年,广西沿海各港口进出港船舶数量增加5倍;2001~2012年,广西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增长10倍,说明进出港船舶大型化趋势明显,船舶装载燃油数量及燃油仓单仓燃油量增加,一旦发生船身损坏的溢油事故,将会产生较大溢油量的溢油事故风险影响。特别是钦州港,自2009年以来,货物吞吐量年均增长约1000万t,进出港船舶大型化更加明显,除布置了原油码头外同时还有海上原油过驳装卸作业,成为我国沿海港口海上原油过驳的第一大港,发生溢油事故的风险的可能性更应该引起我们的关注。

3海岸带海洋环境污染面临的问题

3.1临海工业企业布局部分重叠

广西沿海城区/县城工业园规划整合度低,不利于资源优化配置及产业链延伸。广西沿海三市临海工业园以重化工业布局外,沿海的有些市县也根据本地现有企业情况和资源禀赋出发,规划建设了多个工业区,而工业区的产业规划导向趋同。此外,除了临海工业区外,沿海的市县也设置了多个城区产业园。市县间、城区内的产业园主导产业也多有同构化倾向,如北海市工业园、北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北海市出口加工区、钦州中国-马来西亚产业园、钦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灵山县工业区、防城港市大西南临港工业区等。从整个北部湾经济区来看,沿海三市的临海工业区、各市县的产业园规划的主导产业部分重叠,造成了资源及环境容量的争夺,不利于污染物的综合治理。北部湾经济区应整体全面规划各个产业园区的导向及其定位,城市之间要整合资源,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实施错位的发展战略,在重大项目和重大产业布局上,充分考虑各个城市的资源环境优势与限制因子,避免雷同、重复建设。按照《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要求,防城企沙工业园区主导产业为钢铁业,而根据2012年环境统计,沿海三市的铁合金冶炼及有色金属制造共有29家,其中钦州市辖区多个工业园就分布27家,而产值较大的铁合金冶炼企业则建于北海铁山港;在磷化工布置方面,根据《广西北部湾经济发展规划》,钦州港工业区应布置磷化工,然而目前防城港的磷化工企业的产值占了广西沿海三市产值的88.2%。此类现象反映了各地在产业园区的规划建设上缺乏协调性,产业的布局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要求存在明显矛盾。临海工业企业布局重叠,不但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而且工业企业都存在污染环境问题,尤其是重化工业。重复建设,就是意味着污染潜在风险加大,对人口、环境、资源的影响就会更加严重。

3.2环境风险污染物种类多样化

随着《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实施,一批依托原油炼制企业副产品为原料的石化企业将建成投产,这些石化企业除溢油风险外,将增加甲醇、苯类、酯类、丙烯腈等石化有机污染物泄露风险。除之此外,临港工业园区的生产项目中,污染物种类产生多样化,许多含有风险项目,存在潜在的环境污染风险,如磷酸泄漏会造成极大的环境风险。“十二五”期间,广西还将依托炼油、石化两大项目,将建成沿海大型储油工程,原油和成品油码头,深度开发石油化工后续产品,发展乙烯、丙烯腈、芳烃、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重交沥青等。此外,根据北部湾港总体规划,考虑到广西沿海临港工业的大发展,将形成吞吐量突变,加之西部大开发对广西港口需求,广西北部湾港2015年、2020年货物吞吐量将分别增加到2亿t、3.5亿t。防城港渔澫港区、钦州港金鼓港区、大榄坪港区和铁山西港区将兼顾石油和化工类接卸,这些港区要逐步实行分工承接不同类型的货物种类,例如,液体化学品主要由金谷港区的鹰岭作业区和金鼓江作业区承担接卸。主要危险品主要类别有:石油制品及其他散装液体化学品,其中后者主要包括甲醇、乙醇、硫酸、农药和磷酸等;石化危险品主要由防城港渔澫港作业区承担接卸,主要危险品主要类别有:燃料油、汽油、柴油、甲醇、乙醇、石脑油等。这些石化品种不但种类多样,而且还有毒及易燃,一旦发生事故灾害,就会危及人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同时还造成环境污染风险。

3.3应对海上溢油污染风险处置能力不足

广西沿海海上溢油污染风险处置能力主要集中于海事部门,但设备的配置及使用存在如下问题。一是:作为区域性的溢油应急处置中心主要是以钦州溢油应急反应基地为主的区域溢油应急处置中心,设备包括“海特191”中型溢油应急回收船和国家中型应急设备库,其中“海特191”中型溢油应急回收船可一次性回收中高粘度浮油640m3,收油效率每小时可达200m3,国家中型应急设备库具备一次控制500t溢油综合清除能力。其功能主要为钦州港及周边海域应急服务,特别是防止溢油向茅尾海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和海洋公园漂移,降低溢油进入茅尾海和污染茅尾海内生态敏感区的风险。设备库选址位于勒沟作业区,北海及防城港目前还没有溢油应急处置基地,应对海上溢油污染风险处置能力明显不足;二是:目前广西沿海溢油应急设备大部分分散储存于企业的应急设备库中,由于目前港区内各企业没有签订联防联控协议,一旦其他海域发生较大的溢油事故,不能及时将各企业的应急设备调往现场处置溢油事故;三是:广西沿海三市港区现已建成的码头业主还有相当部分没有进行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风险评估,正在生产的码头、港口大部分没有按照《港口码头溢油应急设备配备要求》配备相应的防治污染设备和器材。另外,溢油应急设备主要用于油类等难溶于水的物品收集处置,难以处置易溶于水的化学物品。由此可见,随着广西沿海工业发展及港口码头船舶的增多,环境污染的风险增大,应对海上溢油污染风险处置能力不足。

4海岸带海洋环境污染防治对策

4.1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对策

积极贯彻《循环经济促进法》和《清洁生产促进法》,以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为手段,加强工业园区和工业企业的物质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坚持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实施,从源头和全过程控制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重点开发研究节能、节水、污染防治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制定和颁布实施排放入海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减少污染物的入海排放。加强沿海地区各市工业企业和入海直排口的环境监管和达标考核,确保实现达标排放。新建排污口选址必须充分考虑海域水质保护需求,设置不合理的排污口要予以调整或取缔。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逐步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工业体系。加强工业企业准入机制建设,严格限制资源消耗型、环境污染型企业在沿海地区的布局。加强工业企业园区化建设,实施工业园区集中排污、废水集中处理、限制零星向海排放的制度,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减轻海洋环境污染。

4.2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对策

强化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管控,实施船舶及其相关活动的污染物零排放计划。加强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设施建设,规范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行为,完善主要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设施建设,配备油污水回收船,对港口船舶油污水压载水、洗舱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加强渔港渔船的监督管理,新建渔港要同步建设废水、废油、废渣回收与处理装置,中心渔港和一级渔港要安装废水、废油、废渣回收处理装置,满足渔船油污水等的接收处理要求,并依法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禁止随意向渔港和渔业水域倾倒垃圾、废旧鱼箱等废弃物,要设置渔港生活垃圾接收处理设施和设备,实现集中统一处理,防止垃圾污染。在近岸海域航行的船舶实施含油污水“铅封”,实现近岸海域船舶含油污水“零排放”。在远洋船舶和沿海外贸港口中配置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灭活设备的设施,防止外来生物入侵。在煤炭、矿石运输量较大的港口新建雨污水应急系统,满足暴雨时收集初期雨水的需要。

4.3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对策

沿海城镇生活污水的排放给近岸海域环境造成直接的污染。所以,一要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坚持“厂网并举,管网先行”,与城市道路、旧城改造、小区建设等工程统筹考虑、协调实施的措施,减少城镇生活污水的污染;二要强化城镇生活垃圾污染控制,加快建立合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处置体系,统筹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与管理,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向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发展。合理布局和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促进不同区域城市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协调发展。进一步提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处理水平,配套完善城市垃圾转运设施。大力推进县城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重点建立和完善县城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完善生活垃圾处理市场竞争机制,推动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三要加快完善城镇污泥处置及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积极鼓励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建设,建立健全污水再生利用产业政策,加强新工艺新技术的开发利用,提高污水再生利用水平,合理处置污水处理厂污泥,鼓励污泥的无害化综合利用。

4.4海水养殖污染防治对策

大力发展生态渔业,减少氮磷污染物排放。加大对海洋水产养殖项目的管理,根据环境容量,合理调整养殖布局,科学确定养殖密度,优化养殖生产结构。加快推进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改进排水系统,配备水质净化设备,推广应用节水、节能、减排型水产养殖技术和模式,大力发展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推广高效安全配合饲料,减少养殖污染排放。禁止直接向海投放肥料,改善养殖环境和生产条件。加强标准化海水养殖示范场(区)的建设,对新建的养殖场要严格执行“三同时”环保验收的制度。逐步推行养殖废水弃物处理与利用技术,严格控制养殖污水的排放,对养殖废水污染的管理要纳入总量控制,在相对集中的规模化养殖场或养殖小区,建设废水处理利用设施,有效治理养殖集中区的污染,减轻海水养殖业的污染,发展生态健康养殖。

4.5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对策

海水污染的原因范文第4篇

关键词 石油类污染物;时空分布;影响因子;青堆子湾

中图分类号 X8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7)07-0194-03

Temporal-spatial Distribution and Its Influencing Factors of Petroleum Hydrocarbon in Qingduizi Bay

LU Yu-jie 1,2 WANG Yi-nan 1,2 YANG Xiao-long 1,2 * QU Liang 1,2 XING Kun 1

(1 Dalian Ocean University,Dalian Liaoning 116023; 2 National Marine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Center)

Abstract The seasonal change,pollution level and horizontal distribution of petroleum hydrocarbon in the Qingduizi Bay and its pond aquaculture sea area were investigated and analyzed in this paper,the relationships between petroleum hydrocarbon and chlorophyll a,as well as dissolved inorganic nitrogen were also studied. Based on the investigation results carried out in pond aquaculture sea area of Qingduizi Bay from October,2011 to December,2012,the pollution levels of petroleum hydrocarbon in this sea area were evaluated.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seasonal change and horizontal distribution change of petroleum hydrocarbon in this sea area were significant,which were mainly affected by direct surface runoff and oil-discharge of fishing-boat.There was a significant negative correlation between petroleum hydrocarbon and dissolved inorganic nitrogen. Overall,the quality of seawater is in good condition in the studying sea area,which can reach national top-grade level.

Key words petroleum hydrocarbon;temporal-spatial distribution;influencing factor;Qingduizi Bay

黄渤海沿海地区作为中国北方重点经济发展区域,在经济形势良好发展的同时,也伴随着人口增长快、环境破坏加剧、海洋生物多样性降低等问题的发生。近年来,随着石油资源开采加剧、海洋石油泄露事件频发及陆源含油污水排放量增加,导致黄渤海近海海域石油类污染加剧[1]。

石油类污染物组成成分复杂,主要含有多种致癌化合物,这些致癌化合物难以被微生物降减,因而极易富集到生物体内,通过食物链传播和放大,严重危及人类和其他海洋生物的健康[2]。由于石油类污染物密度普遍比海水密度小,易漂浮在海面上,在水动力作用下,沿海平面和垂直方向进行扩散,以小分子形式溶于水体,进而被海洋生物所利用,严重危害海洋生态系统[3]。此外,石油类污染严重降低了海水的自净功能和氧气的溶解量,对海水养殖业影响深远。

随着陆源污水排量的增加以及逐年频发的海上溢油事件,石油类污染物逐渐引起了国内外的关注。迄今已有对湄洲湾[4]、深圳湾[5]、北黄海[6]等海域石油类污染物及分布特征的研究。但尚未见对辽宁青堆子湾海域石油类污染物分布特征及相关因子的报道。本文通过2011―2012年对青堆子湾沿海养殖池塘及近海海域的周年调查数据,分析青堆子湾海域及养殖池塘石油类污染物季节变化及空间分布规律,并探讨影响石油类污染物分布的环境因子,旨在为评估青堆子湾养殖环境质量、预防和管理石油类污染提供参考。

1 材料与方法

1.1 样品采集

本研究共在青堆子湾近海海域及沿海养殖池塘设置了9个采样断面,包含31个采样站点(图1)。其中青堆子湾近海海域设置4个断面,共16个采样站点(H1~H16);沿海养殖池塘设置5个断面,共15个采样站点(C1~C15)。分别于2011年秋季(10月)、2012年春季(5月)、夏季(8月)和冬季(12月)对现场海域进行调查取样。采样过程中,利用多⑹水质监测仪YSI跟踪监测记录了海水的表层温度、pH值和盐度等环境参数。采用抛浮式无油玻璃采水器采集500 mL的海水样品保存于棕色试剂瓶中,加入H2SO4进行酸化,带至实验室作后续分析。同时,采集足量水样对叶绿素、营养盐和悬浮物等参数指标进行测定,相关步骤及分析结果参见文献[7-8]。

1.2 测定项目与方法

根据《海洋监测规范》(GB 17378―2007)对海水样品的石油类污染物含量进行分析。采用荧光分光光度法测定海水的石油类污染物含量,标准溶液为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20号标准储备液(1 g/mL)。

1.3 数据统计

运用ArcGIS 10.2的克里金插值法对石油类污染物含量进行插值分析,最终绘制青堆子湾海域石油类污染物季节分布图。采用SPSS 19.0对石油类污染物的质量浓度和其他环境因子进行Pearson相关性分析。

2 结果与分析

2.1 石油类污染物含量分布特征

青堆子湾池塘养殖区海域表层海水中石油类污染物含量的分析结果(图2)表明,青堆子湾池塘养殖海域的石油类污染物含量年平均浓度为8.91 μg/L,年际变化范围为3.62~22.58 μg/L,均为超过国家一级海水水质标准(50 μg/L)。该海域石油类污染物含量季节变化明显,且冬季石油类污染物含量显著高于其他季节,春秋季节石油类污染物含量相对较低。有3条入海径流(地窨河、湖里河和英那河)携带污水流入青堆子湾,是导致该海域发生石油类污染的主要原因。

2.1.1 春季石油类污染物含量分布特征。由图2可以看出,青堆子湾池塘养殖区海域表层海水在春季石油类污染物含量呈由东向西逐渐升高的趋势。地窨河中采集样品的石油类污染物含量高达7.76 μg/L,显著高于其他2条河流水质样品的石油类污染物含量,表明地窨河携带的污水是导致春季青堆子湾石油类污染物的主要来源。石油类污染物含量浓度由湾内向湾外逐渐降低,但浓度变化较小,可能受春季海流影响,海水活动频繁,对石油类污染物起到稀释混匀的作用。

2.1.2 夏季石油类污染物含量分布特征。由图2结果显示,夏季青堆子湾池塘养殖区海域表层海水的石油类污染物浓度高点主要包括湖里河、英那河及其河口、内湾东部以及外湾西部。随着雨季降雨量的增加,入海径流的河水量也随之增加,大量污染物随着河水排入湾内。同时,由于该时期养殖活动频繁,养殖废水及地表径流的作用使青堆子湾海域表层海水的石油类污染物含量相对于春季有所增加,平均浓度达到10.38 μg/L。该时期石油类污染物含量最高的区域主要位于湖里河和英那河河口,表明该海域西部在夏季的石油类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地表径流;而船舶港口主要位于地窨河东部,该时期是渔业捕捞活动较为频繁的时期,大量船只运行过程中排放的油类是导致青堆子湾东部内湾石油类污染物含量较高的重要原因之一。

2.1.3 秋季石油类污染物含量分布特征。与夏季石油类污染物相比,秋季青堆子湾养殖池塘海域的石油类污染相对较轻,含量范围为4.07~8.91 μg/L,平均浓度为5.39 μg/L。石油类污染物含量由湾内向湾外逐渐降低,高值仍出现在地窨河及其河口区域。秋季是全年监测周期中石油类污染程度最小的时期,可能是由于秋季降雨量骤减,地表径流排水量减少所致。同时,随着气温降低以及禁渔期限制,渔业捕捞活动减少,船舶排污水平降低。综合来看,该时期青堆子湾海域的水质质量最高,特别是外湾海区石油类污染物含量很低,达到国家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

2.1.4 冬季石油类污染物含量分布特征。青堆子湾池塘养殖区海域的石油类污染程度在冬季最高,含量范围为8.48~26.34 μg/L,平均值为12.91 μg/L,高值区域主要出现在地窨河和湖里河河口之间以及外湾西部。由于青堆子湾海域在冬季受季风和环流的影响,降低了湾内和外海的海水交换率,导致污染物在湾内累积,是造成冬季青堆子湾池塘养殖海区石油类污染物异常高的主要原因之一。从地域分布来看,外湾的石油类污染物高浓度区域主要位于西部,这是受东北季风的影响,导致表层海水主要流向西南方向,污染物随之在外湾西部累积;而在内湾,高值污染浓度主要出现在湖里河河口,同时受到地窨河排入河水水动力的影响,石油类污染物主要聚集在2条河流之间的区域,并逐步向外湾迁移。

2.2 石油类污染物含量与环境因子的关系

2.2.1 石油类污染物含量与叶绿素a。海水中叶绿素a的含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水体浮游生物的多少,通常叶绿素a含量越高,水体的生产力随之越大。相关研究表明,海水中石油类污染物含量与叶绿素a浓度成正相关[9]。石油类作为海洋水体中普遍存在的有机污染物,能被水体中的浮游生物所分解,因而在一定浓度范围内,石油类污染物能够对水w中浮游生物的大量繁殖起到促进作用。在本研究中,青堆子湾养殖池塘海域的叶绿素a含量呈明显的季节变化(表1),主要表现为秋季>夏季>春季>冬季。青堆子湾池塘养殖区的石油类污染物含量与叶绿素a含量的相关性较低(R2=0.097),表明石油类污染物分布受到叶绿素影响较低。

2.2.2 石油类污染物含量与总溶解无机氮。结合杨晓龙等[7]的调查结果,将青堆子湾池塘养殖海域表层海水的石油类污染物四季的平均含量与海水中总溶解无机氮进行相关性分析,结果表明,石油类污染物含量与总溶解无机氮含量成显著负相关(图3)。之前有研究表明,海水的总溶解无机氮含量影响微生物对石油类污染物的降解过程。在一定范围内,较高含量的总溶解无机氮能够促进微生物对石油类污染物的降解速度,导致石油类污染物含量下降[10]。本文的研究结果证实了上述分析。

3 结论

青堆子湾养殖池塘海域的石油类污染物含量较低,整体处于国家一类海水标准,但部分地区石油类污染物含量较高。冬季石油类污染物含量最高,可能受到季风和环流等因素影响;其次是夏季,该时期主要影响海域石油类污染物含量的因素可能是地表径流和渔船排放等。石油类污染物含量与水体叶绿素含量相关性不强,但与水体总溶解无机氮含量相关性很强,表明石油类污染物季节变化受到水体营养盐影响较大。

4 参考文献

[1] 王召会,胡超魁,吴金浩,等.辽东湾海域生物体内石油类污染状况[J].环境科学学报,2016,36(1):324-331.

[2] 崔毅.黄河口附近海域海洋生物中的石油类[J].海洋环境科学,1991,10(1):21-24.

[3] 郝林华,孙丕喜,姜美洁,等.桑沟湾海域石油类的分布特征及其与环境因子的相关性[J].海洋科学进展,2011,29(3):386-394.

[4] 王宪,田春雨,郑盛华.湄洲湾表层海水石油类的分布特征分析[J].华侨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29(2):241-244.

[5] 胡利芳,孙省利,李雪英,等.深圳湾海水石油类分布特征及其相关因素的探讨[J].广东海洋大学学报,2010,30(3):99-102.

[6] 侯俊妮,张传松,石晓勇.北黄海石油类含量的季节变化和分布特征[J].渔业科学进展,2011,32(5):121-125.

[7] 杨晓龙,齐爱民,王丽丽,等.青堆子湾池塘养殖区及邻近海域无机营养盐时空变化与富营养化风险[J].安徽农业科学,2016,44(25):83-86.

[8] 尹佳,王丽丽,姚翔,等.青堆子湾养殖池塘与临近海域悬浮颗粒物的平面分布与季节变化[J].现代农业科技,2013(13):239-241.

海水污染的原因范文第5篇

【关键词】水资源污染;环境保护;经济发展

水资源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资源之一,关系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我国虽然江河、湖泊等众多,水资源丰富,但是分布不均,人均占有量少。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水资源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不得不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

一、水污染问题的现状

(一)淡水环境污染。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通过对中国十大水系、26个国控重点湖泊、重点水利工程、地下水等水质经行分析,得出结论:2011年,全国地表水总体为轻度污染,其中湖泊(水库)富营养化问题仍突出。根据《2011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11年,长江水系、珠江水系、浙闽片河流水质总体良好,与往年相比水质没有明显变化;黄河水系、松花江水系、淮河水系、辽河水系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其中化学污染居多;海河水系总体为重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总磷;只有西南诸河和内陆诸河水质总体为优。监测的26个国控重点湖泊(水库)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湖泊(水库)比例分别为42.3%、50.0%和7.7%;中营养状态、轻度富营养状态和中度富营养状态的湖泊(水库)比例分别为46.2%、46.1%和7.7%。全国共200个城市共设了4727个监测点,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结果显示,优良-良好-较好水质的监测点比例为45.0%,较差-极差水质的监测点比例为55.0%。全国废水排放总量为652.1亿吨,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2499.9万吨,比上年下降2.04%;氨氮排放总量为260.4万吨,比上年下降1.52%。

(二)海洋环境污染。国家海洋局组织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了对我国管辖海域海洋环境监测的工作,通过对8000个站位的检测,更好的掌握了我国管辖海域的环境状况。根据《2011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11年,中国管辖海域海水水质状况总体较好,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约占中国管辖海域面积的95%,主要海洋功能区环境状况基本满足海域使用要求,但是全国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一般,其中部分大中型河口、海湾和大中城市近岸海域等地区污染状况比较严重。

二、造成水资源污染的主要原因

造成水资源污染的原因有很多,除了一些自然因素的影响外,还有很多是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污染物而造成的。人为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水资源状况不了解,环保意识淡薄。我国水资源状况形势严峻,洪涝灾害、干旱缺水、水生态环境恶化三大问题已经成为威胁身体健康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很多人对我国目前的水资源紧缺状况并不了解,甚至还有人认为水资源保护是政府和企业的事情,严重缺乏参与水资源保护的积极性。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将生活污水任意排放、在种植农作物过程中大量使用农药和化肥,故意向水里乱扔废弃物等现象屡见不鲜。

(二)重视经济发展,以环境污染为代价。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工业用水量需求不断加大,与此同时产生的污水也随之增多。由于考虑到工业废水和工业垃圾处理所需要的技术和成本等因素,企业污水治理工作难以开展,有些工厂甚至直接将污水和垃圾排放到河流之中,造成水资源的严重污染。目前,我国仍然存在以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经济增长的现象,不仅资源消耗较高,经济效益较低,而且注重眼前经济利益,不惜以环境污染和破坏为代价,使生态恶化的程度不断加深。许多地方政府只重视地区经济发展,没有及时开展对环境污染的整治工作,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对水污染的治理和水资源的开发考虑不够全面。

(三)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执法力度不够。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以环境保护法为主体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但针对水资源污染的法律法规还需要继续完善。随着越来越多新型污染物的出现,一些法律法规显得有些滞后,对新型污染物的相关规定不够全面细致,甚至没有得到体现。目前环境行政执法水平还有待提高,仍然存在执法力度不够、以罚代管、疏于监管等现象,执法职责范围不明确,问题出现后,各部门相互推卸责任,不能及时对水资源污染趋势经行有效遏制,严重影响了执法部门的形象和办事效率。

三、解决水资源污染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环保意识。我们要更加坚定自觉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好水资源保护工作,为子孙后代留一下一个美好的生态环境。于此同时,各级政府部门还必须加大水资源现状和水资源保护的宣传力度,开展有利于促进人们环保行为的公众宣传活动,倡导生态文明,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调动人们保护水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报道,在全社会进一步普及水资源保护知识,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对环境保护的内在要求,为保护水资源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水资源保护的理念深入人心。

(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大对污水的治理。我国必须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根本转变,节能减排,调整经济结构,发展绿色经济,推广生态产业,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产业。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污水治理工作,切实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污水处理厂,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加强监督管理,及时对污水处理厂的水质和水量进行抽测检查;建立应急处理系统,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性水污染事件造成的损失。只有这样,才能切实推动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确保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国家为保护水资源,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针对实施过程当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该认真研究,及时补充完善,必要时可以制定出台一些新的管理规定。除了完善和制定水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外,目前存在的问题还需要通过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和普法教育等手段来解决。防治水资源污染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对企业排污状况的监管力度,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和农药等对水资源的污染,特别是对大量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放入江海湖泊的企业和个人必须及时采取强制措施。

四、总结

总之,防治水资源污染事关人类生存,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必须把节约和保护水资源作为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来抓,不能有懈怠。党的十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只有保护水资源才能建成“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建设“美丽中国”是我们每一个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