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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政策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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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政策局限性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节以提高参保农户灾后重建家园、恢复基本生活的能力为目标,按照"农户自愿参保、政府补助推动、保险公司市场运作"的原则,在全镇全面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重要保障。

(二)工作目标:按照"低保障.低保费、广覆盖"的保险思路,至20*年1月31日前农户参保率达到50%以上,至20*年2月15日前农户参保率达到80%以上,并逐年扩大覆盖面,最终达到全覆盖。

二、实施办法

(一)保险主体和对象。保险主体为全镇范围内具有*农业户籍的所有农户。保险对象为农村居民自有的生活住所,一户多宅者,政府只补助一宅参保。

(二)保险责任。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只保住房倒塌,不保住房受损。房屋倒塌的界定标准和裁定办法由市民政局另行制定。因遭受自然灾害(地震灾害除外)和意外事故造成农民保险房屋倒塌,保险公司按约定标准赔偿。责任范围由保险条款界定。

(三)保费标准。每户农户每年保费15元,其中农户交费5元,省财政补助4元,市财政补助6元。农村低保户和没有实行集中供养的"五保"人员,其自交保费部分由市政府给予全额补助。

(四)赔付标准。根据我镇农户住房现状,按照低保障、低保费、广覆盖的思路,我镇每户农户住房保险金额为1.8万元(即每户最高赔付1.8万元儿其中每问为3600元(即每间最高赔付3600元)。

(五)动作方式。我镇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由人财保乐清支公司承担经营业务,实行“单独建账、独立核算、以丰补歉、自负盈亏”,经营费用按20%确定,每年年终向市政府报告保费收支执行情况。

三、工作步骤

全镇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分阶段推进:

(一)宣传发动阶段(20*年1月8日前)。召开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动员大会,传达乐清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强化认识,部署工作,明确任务,把工作部署到各村,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踊跃参加农村住房保险,并做好业务培训等相关前期准备工作。

(二)调查摸底和登记投保阶段(20*年1月9日--1月31日)。各驻村干部、村干部、农村工作指导员要对农村农户户数、住房情况和农户参保意愿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整理成册。以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为宗旨,做好投保登记、保费缴纳、合同签订工作,力争在1月底前农户参保率达到50%以上。

(三)完善提高阶段(20*年2月1日-2月15日)。总结上一阶段工作的经验,完善工作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继续扩大投保面,确保农户参保率达到80%以上。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领导和协调,镇政府成立政策性住房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王剑林为组长;陈齐鲁、陈挺、高祥明、曾焕敏、林贤铭、郑文彬、刘剑斌、张良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齐鲁兼办公室主任;陈仁兰、倪微微为办公室成员。

财政政策局限性范文第2篇

关键词: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协调配合、IS-LM模型

一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5次通货膨胀和1次通货紧缩,其中1979-1980、1984-1986、1987-1991和1992-1994年期间,物价水平出现大幅度上涨;但是从1997年开始,物价持续走低,出现负增长,进入了通货紧缩的状态;而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物价开始上涨,到了2004年,物价上涨的速度进一步加快,理论界开始讨论中国是否进入新一轮的通货膨胀。在此背景下本文论述以消除经济不景气时期的通货紧缩、经济过热时期的通货膨胀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为主题,重点论述了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必要性、协调机制和模式,通过回顾总结近年来两大政策协调配合的实践,剖析总结了98年以来两大政策协调配合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对策。本文在分析研究中认为凯恩斯主义的宏观经济稳定政策依然是我国财政政策制定的理论基础,通过IS-LM模型分析了财政政策会在什么情况下更有效以及要充分发挥作用必须与货币政策相结合。本文在研究方法上注重规范分析与实证研究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是政府对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两大手段,两者之间既有相互联系、又有各自不同的特点。无论在经济扩张还是在经济紧缩时间,两大政策都能对经济总量与结构两个方面产生影响。因此,要使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能够获得预期的效果,就存在着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最佳配合问题。本文分六个部分论中国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对策,第一部分引言,第二部分强调了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必要性,第三部分探讨了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协调机制和模式,第四部分剖析总结了中国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存在的问题,第五部分提出了中国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改进对策,第六部分评述性结论。

二、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必要性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内在关联性

1 、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在资金运动、政策目标、政策手段等方面的密切关联性 在社会资金运动上,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有着紧密的联系。由于财政资金、信贷资金与企业资金等一道构成社会总资金的整体,每一方的资金运动都会在另一方引起某些连锁反应;在政策目标上,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调节的目标是一致的,最终都是要实现充分就业、高增长和物价稳定运行这三个主要的宏观经济政策目标;在政策手段上,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工具存在互补性。一般来说,财政政策工具主要有税率和财政支出水平等,货币政策工具主要有公开市场业务、准备金制度和贴现率等;在政策实施主体上,既有区别也有高度的一致性。货币政策实施的主体是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财政政策实施的主体是财政部。两者分成两个不同的实施主体,但都是政府的组成部分,调控的主体都统一于国家。

2 、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相互影响性 首先看财政政策对货币政策的影响,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财政的收支活动将引起中央银行资产负债的变化,而中央银行资产负债的变化将对货币供给量有着重要的影响,财政收支过程中发生的结构变化或差异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货币供给结构;二是财政收支平衡、财政收支结余和财政收支赤字这三种不同的收支状况对货币供给量的影响存在很大不同;三是财政资金的运行方向对货币供给量的影响。财政支出对货币供给量的影响一方面取决于财政支出的构成,另一方面取决于积累性支出的使用效果;四是,财政赤字的融资方式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取决于财政赤字采取何种方式进行弥补。因一国弥补预算赤字主要分为国内融资和国外融资两大类,而不同的融资方法对货币供给的影响也很不相同。但总的来说,财政赤字的各种融资方式会增加货币供给。其次可以看到货币政策对财政政策的影响,与银行的信贷收入来源、信贷支出方向、信贷资金使用效果等方面对财政收支的影响有关。总之,财政收支和信贷收支是一种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关系。二者相互依赖性很强,这表明了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之间密切配合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财政货币政策协调配合必要性的一般分析 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各自具有的局限性、运作特点和作用机制决定了二者必须协调配合,才能发挥对经济应有的调控作用。世界各国的长期实践也已经证明,无论将哪一种政策作为重要政策手段,如果没有另一种政策的协调配合,都难以达到预期的政策目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有机协调配合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1、从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二方面来看协调配合的必要性

一就财政政策来看,按照凯恩斯主义的政策主张,在经济萧条时期,政府应采取扩张性财政政策,增加支出,减轻税负以刺激有效需求,推动经济回升;在经济膨胀时期,则应采取紧缩性财政政策,减少支出,增加税收,以避免经济过渡膨胀。但在现实中,财政政策的运作常因财政政策本身的局限性而难以取得预期效果; 二就货币政策来看,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的目的在于控制货币供应量。从而相应地影响市场利率水平,实现宏观调控目标,但这一政策的局限性使它在现实中难以取得预期效果。此外,货币政策效果也可能被货币流通速度的变化所抵消。

2、就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作用机制来看,二者存在明显差异,更有协调>!

财政政策局限性范文第3篇

为从源头上监管固定资产投资的数量和结构,遏制局部投资“过热”的势头,中央已将土地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并赋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参与宏观调控的重要职责。但笔者认为,将土地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重要手段需要明确一些基本认识。

土地政策不是宏观经济第三种调控手段。首先,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是宏观经济调控的两大手段,而土地政策是直接以土地为实施对象,围绕土地储备、供应、转让、使用的所有政策的总称,它包括土地供应政策、土地税收政策、地价政策、土地金融政策等。严格来说,土地政策与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不是同一个划分标准下的分类。土地政策同后两者没有严格的界限,存在部分交叉。因此,如果将土地政策作为宏观调控的新手段,哪怕是在特定阶段,也存在概念上的模糊和逻辑上的不清。

其次,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都是间接的调控方式,它们都是通过影响经济运行变量的改变来引导宏观经济运行。土地是引致需求,土地政策无法影响宏观经济整体运行的基本变量,它的调控范围相对狭窄,不能像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那样可调控整个宏观经济的运行。所以,它无法承担宏观经济调控手段的职能。

另外,土地政策的制定缺乏可操作的标准。在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难以操作。而且,土地政策的执行手段尚不健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比比皆是。

土地政策是落实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环节。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应该有利于制定有效的土地政策,以最适时地保障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调控目标的尽快实现。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中经济变量的改变,往往不只产生一种效果,它在对调控对象产生正影响的同时,有可能对宏观经济的其它部分产生负影响。而土地政策的实施效果相对明确和直接,具有相当的刚性。比如,通过限制土地供应,直接限制投资过热;通过制定产业用地原则,落实国家产业发展指向;通过增加保障性住宅用地供应,促进和谐社会目标实现;通过土地供应指标的控制偏向,促进中西部区域协调发展等等。

土地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局限性,决定了土地政策不能代替传统的宏观调控工具对整个经济结构、布局和规模进行调整,而应努力寻求建立与其它调控政策结合、配套的机制。

财政政策局限性范文第4篇

产业结构的调整属于政府统一采用经济、信息、法律等相关手段,指引企业配置的资源结构进行优化,促使区域经济实现最大化效益的系统性工程。我国当前的经济增长正面临着质的变化,对经济进行有效的调整非常重要,而要想对结构实现调整的关键就是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在产业结构实施调整优化的同时,主要的手段就是通过财政政策的推动才能实现目标。

一、财政证词促进产业调整的机理

以财政与税收的方法正确的引导投资方向与促进投资结构实现优化,进而充分的发挥出财政政策推动产业调整的效用。例如,财政政策的积极性对于高新技术产业的赋予了税收优惠、对于那些技术需要改造的项目给予财政补贴等措施,一方面,合理的调动出企业改造技术的主动性,增强银行对改造技术的重点项目提供贷款支持,还促使传统的产业结构实现合理的改善,使得高新技术产业得到深化的发展。另一方面,产业结构的优化与调整有效的推动了我国经济模式的增长出现了质的变化,由以往粗陋的外部增长逐渐转向内涵增长的集约型。

二、财政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中存在的不足

首先,财政政策并不具备激励企业技术进行创新的相关政策。我国财税政策长期以来一直都对企业改造技术、引进新技术提供大量的支持与优惠条件,但是存在企业开发政策非常薄弱,并未对企业开发项目进行财力方面的支持,关于收税优惠待遇方面也非常的模糊,并且不具备企业发明人获得的特权所得、转让税收的优惠待遇。另外,财政政策并没有对技术的创新提供充足的支持,同时也并未采取新的技术支持企业,相反对于企业超出收支限额的则是照章纳税,最终造成企业开发与经营技术的主动性受到了一定的局限性。其次财政政策中有部分地方非常不利于企业形成技术创新的动力。对于企业增加投入生产所得的利润在开发新技术所承担的风险,关于这方面财政政策并未着重关注与规范,还在很大幅度上,制约了企业技术的创新。

三、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中财政政策的正确取向

1.坚持公共财政的原则

在经济市场的背景下,政府活动的范畴属于市场缺位与失灵的区域,在采取财政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进行调整的同时,必须坚持公共财政的原则:但凡市场能够解决的都由市场自行解决;在有效市场体质的范围,坚持政策的诱导性实行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并非主体性。政府拥有有限的公共财力必须使用到供应基础产业、公共物品、设施、高科技等具备外部效用的基础产业,逐渐退出普通竞争的区域。防止出现与群众争夺利益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防止产业趋同、重复建设,甚至是缺失极具优势与协作利益等问题。

2.灵活使用财政补贴、信用等调控杠杆

伴随着政府地位的逐渐软化,企业投资的地位却越来越强,在此过程中,财政直接的投资势必要缩减。因此财政政策对于企业救援、主要采取间接性的形式。将一些直接投资的的手段转变成间接性,这样不仅顺应经济市场背景下的财政需求,主要还非常符合我国当前的财力情况。财政补贴处于一个特别重要的间接性调整控制的杠杆,利用对企业施行的贷款补贴能够给社会的资金流向做出正确的向导,进而优化产业的整体结构。与此同时,采取少量的资金贴息能够指引企业规模较大的资金运行,推进企业进行专业化的合作,企业还要借鉴其它国家先进的技术,以此来强化技术改造的力度等,与财政直接进行投资相比较,能充分的发挥出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协作企业产业进行调整的同时,财政政策信用方面在其中起到了明显的社会效益但是经济效益却不太明显、资金方面的供应无法直接由市场裁决的产业,例如,基础工业、设施;增强农业发展、农村经济繁荣;支持企业中属于支柱型的产业。另外,不仅需要加强考虑采取信用杠杆与财政补贴,还应当考虑应用迅速折旧、抵免投资等最佳的手段有效的推动着我国产业结构实现调整与优化。

财政政策局限性范文第5篇

实施扩张性的财政政策是以社会上存在着一定数量的闲置资源为前提。也就是说,这部分闲置资源依靠市场力量不可能得到有效的利用,必须依靠国家的力量,运用国债的形式,才能得以有效的利用。但是经济资源的总量毕竟是有限的,伴随着经济不断扩张,资源的瓶颈约束迟早是会到来的。如果累计的财政赤字和累积的发债规模已经很大,而扩张性财政政策受惯性影响又收缩不下来,财政从金融市场筹集过量资金,就有可能导致经济过热,引发通货膨胀。因此,经济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积极财政政策不可能长期实行下去,换句话说,从长期看,我们仍然必须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况且,从理论上说,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经济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积极财政政策本来的定位是对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短期性的总量失衡进行反周期调节,调控的对象主要是总供给与总需求之间的关系。但从1998年以来,我国已经连续5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短时间内仍无法淡出,这个时间跨度显然已经超出“短期”的范围。

连续5年的扩张性财政政策,其实施的目标主要放在刺激投资需求上,也可以这样说,即扩张性的财政政策所筹集来的国债资金,其政策导向是积极地扩大固定资产投资,来拉动国民经济的适度快速增长。由于我国投资增长主要依赖于政府增发国债和由国债投资而带动的贷款所拉动,社会投资增长则相对缓慢。这种性质的投资,主要是靠政府政策性投资行为的推动,市场机制的内在驱动因素较少。它一方面说明政府主导型的投资增长格局仍未有根本改变,另一方面也反映经济增长对政府政策性投资的依赖过大,社会投资明显不足。由于政府投资在一定程度上会对民间投资产生“挤出效应”,这将部分抵消财政政策所产生的“乘数效应”。与此同时,财政投资主要是面向基建投资,技改投资明显减少,且银行配套资金的贷款部分,也是以中长期贷款为主,因而造成流动资金的明显不足,即长期资金“挤出”短期资金。同时由于国内大多数企业面临“相对过剩”的市场环境,且它们的创新能力较低,在“低物价、高成本”的双重约束下,绝大部分行业的利润很低。这是当前难以启动民间投资的一个重要原因。无论从防范财政风险,还是提高投资效率来说,我们都不能再走政府主导型的投资路子,而是应当在稳定市场的同时,促进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有机结合,大力发展资本市场,使企业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实现有生命力项目的融资投资。所以,持续扩大投资需求的根本途径,是以增加政府投资来带动和扩大信贷投资,以增加基础产业投资来带动和扩大其他方面投资,最终形成全社会“投资乘数效应”。

伴随固定资产投资的快速增长已经成为扩大内需的主要因素,使得连续多年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速度明显超过GDP的增长速度,使得投资占GDP的比重已经达到近40%的水平。与此相对称,消费占GDP比重呈现逐步下降的趋势。连续多年我国居民的人均收入增长速度明显低于GDP的增长速度,这也是国民收入分配中存在的一个必须引起重视的问题。从投资与消费对经济增长的作用特点看,投资需求对经济增长的短期拉动作用是很明显的。但从社会再生产角度看,只有消费需求才是经济增长的真正的持久的拉动力量。消费启动是以家庭为支柱的消费性需求,投资启动则是以扩大企业投资为支柱的生产性需求。虽然在全部投资中会有一定份额形成居民收入,但这并不会改变投资启动的基本属性,即投资启动主要是着眼于扩大生产性需求。消费需求既是社会再生产的终点,又是社会再生产的起点,投资需求归根到底是由消费需求派生出来的,在消费需求没有明显回升的情况下,投资需求的大幅度回升,只能是行政力量的推动。如果没有消费需求的支持,不能将行政启动转变为市场启动,这种投资增长与经济回升是不会持久的。

2002年1月至4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比2001年同期增幅回落4.4、0.1、1.2和1.5个百分点。从市场发展趋势看,国内消费增幅确实出现令人不安的下滑迹象,必须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2002年4月,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8.7%,增速同比提高10.1个百分点。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仅增长8.2%,投入和供给资源的增长明显大于国内消费的增长。2002年4月末,城乡居民储蓄额高达近8万亿元,同比增长15%,其增速远远超出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反映出城乡居民投资和消费倾向降低。2002年4月,全国消费品价格水平同比下降1.3%,是自2001年11月份以来连续5个月同比出现下降。2002年4月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继续下降,同比下降2.1%,是自2001年6月份开始连续11个月出现同比下降。流通环节的生产资料价格下降4.4%,是自2001年5月份以来连续12个月出现下降。工业品出厂价格下降3.8%,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的购进价格下降4.5%,降价幅度继续扩大。所有这些都反映近两年我国宏观经济运行中,通货紧缩的趋势不仅没有得到缓解,而且还进一步加深。

实施积极财政政策5年来,宏观经济运行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就是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增长的市场驱动力明显不足,使得投资增长缺乏市场机制的内在推动力。怎样才能使投资需求旺盛起来呢?关键在于消费需求的持续增长。如果没有消费需求的支持,不能将行政启动转变为市场启动,这种投资增长和经济回升都是不会持久的。从中长期看,只有把投资建立在消费的有效需求上,共同拉动经济增长,才能有效扩大内需。消费的拉动历来在我国GDP增长中占居主导地位,消费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就可拉动GDP增长0.6个百分点。

二、积极财政政策的调整与淡出

自1998年起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主要是通过增加财政支出及调整税收政策,更直接、更有效地刺激经济增长,促进社会稳定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种适度扩张的财政政策。它是针对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而采取的熨平经济周期的调节措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实施多久,不能以具体时间界限来确定,只能根据国际国内经济发展形势和国民经济的运行状态来确定。由于积极财政政策是一种以需求管理为主的扩张性财政政策,它是以国民经济中存在闲置资源为前提,以扩大政府财政赤字和增加债务为代价,不仅受到社会闲置资源有限性的制约,还受到财政承受能力的制约。因而不可能一直实行下去。

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积极财政政策的淡出,必须具备如下几方面的条件:

(一)通货紧缩趋势得到扭转,物价实现一定幅度的正增长,并保持一定的稳定性。2002年以来,我国居民消费价格和工业品出厂价格双双走低。到6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已连续7个月出现同比下降,商品零售价格连续13个月同比下降,生产资料价格连续13个月同比下降,这种现象值得人们高度关注。

(二)国内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增强,民间投资和居民消费稳定增长,并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对政府财政投资依赖减弱。统计数据显示,1996年以前我国民间投资一直保持较快增速,1991-1996年年平均增速在20%以上,增速明显放慢是从1997年开始的,当年仅8.4%,增速比1996年的16%减缓近一半,此后的几年间也基本上在10%左右的低位徘徊。1998年以来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投资增长比较快,而投资增长主要又是靠发行国债,增加基础设施的投资。但是,连

续搞了5年,很多人都提出,这种积极财政政策应该淡出,财政部长项怀诚也在2002年4月份的国务院新闻会上表示,中国的积极财政政策要淡出。但淡出后如没有其他投资来顶上,经济增长速度肯定会掉下来。谁来顶上呢?最关键是靠民营经济。虽然我国目前的经济增长速度较快,但经济效益差,所有制结构不合理。仅仅依靠国有经济的效益来支撑经济的长期发展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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