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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方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方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方式范文第1篇

[关键词]译介学;非物质文化遗产;外宣翻译

在全球化语境下,东西方文化失衡现象越来越明显。为了促进文化间的平等对话,维护民族身份与世界文化多样性,加强和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的对外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的外宣翻译研究意义非同一般。“非遗”的外宣翻译研究不但能够有效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的对外传播,搭建起彼此沟通的桥梁,同时也能为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做出贡献。

一、“非遗”翻译研究现状

我国目前已有30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是目前拥有“非遗”数量最多的国家。但对于“非遗”外宣的翻译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迄今为止只有两部英文版的“非遗”出版物问世。2008年,海峡文艺出版社的《福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1年,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的《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英文版)》。中国在自己传统文化向着世界传播的过程中需要关注的事文化遗产向世界范围内的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蕴含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精华。但是因为世界文化差异较大,中国一些基本风俗文化在翻译中可能面临着不知如何翻译的状况,在翻译中出现一些词不达意现象,因此在今后的管理中需要将翻译工作进行更加准确研究和使用。随着我国“一带一路”建设与区域开发开放的深入开展,国家与地区间的文化交流必将不断增强。各地区已开始关注“非遗”这种独特而又丰富的文化形式的外宣翻译研究,纷纷立项支持,积极开展各地区“非遗”项目的翻译研究工作。如浙江省外文学会专题研究项目“从异化翻译视角看越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对外传播(ZWYB2013007)”,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跨文化视域下的商洛非物质文化遗产英译研究(14JK1215)”等。研究者结合所在地区的“非遗”项目内容,运用不同理论,从不同视角,对“非遗”的外宣翻译展开研究,取得了一些成果。如陈芳蓉(2011,2013)分析了“非遗”英译的难点,并从文化多样性的视角讨论“非遗”的译介。吴克炎(2011)探讨了“非遗”翻译的认同原则和针对性策略。覃海晶(2015)从生态翻译学视角出发,从翻译生态环境、“译者中心”和“译本多元共生”三个方面进行了探讨。

二、“非遗”特点对翻译的影响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特点的认识是做好外宣翻译的前提条件。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的特殊遗产,从内容到形式都有其特殊性。突出表现为独特性、活态性、传承性、变异性、民族性、地域性、多元性等。这些特点从不同方面对其翻译造成影响。其中,活态性(也称无形性)是“非遗”区别于其他文化形式的最大特征,虽然它也有物质的因素、物质的载体,但它属于人类行为活动的范畴,需要借助行动展示出来,这也为翻译造成了困难,即翻译文本内容的选择与确定。“非遗”的独特性、民族性等特点注定翻译文本中会出现大量民族特色鲜明的文化专有项,也是翻译的主要难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翻译中,需要结合中国传统文化,同时需要保证翻译的内容符合国外的文化翻译特点,在进行翻译的过程中需要结合传统文化的精髓,将中国传统文化融入到翻译中去,了解国外语言特点和表达方式,将中国传统文化和所翻译国家语言相结合,这样才能将中国非文化遗产的深层精神进行传播,保证翻译的完整性。文化的翻译需要各个国家之间文化的交融,这个是翻译中比较困难的内容,因此在进行翻译中需要将翻译内容和被翻译国家的语言融合,保证翻译的实用性。三、译介学视角下“非遗”翻译研究译介学最初是从比较文学中媒介学的角度出发,目前则越来越多是从比较文化的角度出发来对翻译进行研究。译介学关心的不是语言层面上出发语与目的语之间如何转换的问题,而是翻译作为人类一种跨文化交流的实践活动所具有的独特价值和意义。译介学的视角有利于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外宣的效果,对其有效传播与交流,传承与保护具有重大启示意义。译介作为文化传播行为包括五要素:译介主体、译介内容、译介途径、译介受众和译介效果。对其进行深入研究有助于探索最佳译介模式取得译介效果。“非遗”的译介模式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研究。

(一)“译介主体”研究

“译介主体”是关于“谁来译”的问题。一般认为中译外的材料应该由外国人,即目标语为其母语的本族语者来翻译才能更好地实现传播目的。但翻译的第一步是“理解”,而且“非遗”的材料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富含民族特色文化内容,即使中文水平较高的外国人在理解的时候也会出现一定困难。因此熟练掌握外文的中国译者还是首选,并且中外合作才能实现理想的译介效果。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翻译工作不仅需要中国本身对文化进行深入的理解,同时和语言工作的外来工作者保持联系,将不同地区语言结构进行研究和交流,这样才能进一步将不同的文化进行了解。在进行翻译主体的选择时需要关注的是非文化遗产本身,而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翻译工作过程,这样更加便于深入了解不同地区文化管理情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更加深入的交流。

(二)“译介内容”研究

“译介内容”是指“译什么”的问题。由于“非遗”的活态性等特点,在翻译过程中的原语内容决定了外宣翻译的最终效果。“非遗”项目多以实践、表演等形式呈现,要想实现外宣翻译信息传播的目的,让非本族语者了解甚至认同这些实践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就要求译者要把活态的信息转换成语言文字进行深入的阐述。“非遗”的文字材料并非都出自一人之手。有些是来自民俗学者,也有一些是来自“非遗”传承人。二者撰写的文本语言风格大不相同。这对译者提出了一定挑战。在翻译时,需根据外宣翻译的目的对原文内容做适当调整。非物质文化遗产翻译过程需要关注翻译的主体,在进行翻译过程中需要将物质文化遗产的精髓进行深入的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就需要较多的文化和思想,要想外来文化传人将各种思想进行吸收就需要将其进行动态的展示,与其自身的文化特点相符合,进一步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髓能够通过语言进行传播。

(三)“译介途径”研究

“译介途径”是指“怎么介”的问题。“非遗”的译介有别于其他以静态文字形式呈现的外宣材料。“非遗”的活态性决定了其有效传播途径必然需要实践活动或表演形式与文字说明相结合,这样才能达到最佳效果。因此除了传统的出版发行方式以外,还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这一更加便利、更加有效的译介途径。可以由政府有关部门牵头,联合媒体、高校、“非遗”传承人等进行多部门合作,不断加大投入和宣传力度,除制作带有英文字幕或解说词的宣传材料通过门户网站进行传播,还可以利用国际会展、体育赛事等活动开发多维度的宣传途径。同时还应该号召企业、社会组织甚至个人都积极参与其中。如旅游行业可以开发“非遗”相关国际旅游项目等活动。途径的选择是需要关注的问题,非物质遗产的宣传和延伸需要一定的介质,这样才能进一步将中国传统文化进行传播,让其在国际上得到更多的认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需要社会各界人员的参与,这样才能更好地体现其基本的价值。在进行传播途径选择的过程中需要关注的传播途径的选择,要将传播的途径和现代化传播手段相结合,利用网络平台更多的吸引人们注意力。

(四)“译介受众”研究

“译介受众”是指“传播对象”。外宣翻译的主要目的是传播信息并吸引外国受众。因此对于受众的研究直接影响传播的效果。受众对信息的接受和领会受到所在语言文化环境和观念的深刻制约,相同文化团体成员之间所享有的“认同感”形成了属于该团体成员自己对事物的共同标准和期待。外宣翻译的受众是外国人,他们的社会历史、生存环境、思维方式、行为习惯、价值取向都与我们相去甚远,要想让外国受众了解并接受中国文化就要在彼此之间建立“认同感”。由于中外在文化和语言方面的巨大差异,译者要对彼此的话语方式和表达习惯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尽量采用受众能够接受的方式来表达。在进行认同感培养过程中需要重视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播,将中国的传统文化进行发扬,这样可以引起不同国家学习和了解中国文化,进一步促进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中国在进行传统文化的传播可以加强和国际上人员的交流与合作,例如在其他国家建立“汉文化”院校,从而加强国际间交流,进一步提升中国传统文化在国际上的地位,这样才能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更加深入的传播。结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外宣翻译研究对于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实现中国文化“走出去”的国家战略具有重大意义。如何有效地把民族特色文化传播向世界各地是外宣翻译研究的首要任务。本文从译介学视角分析,根据“非遗”的特点进行深入研究,认为译介主体宜中外合作,译介内容要灵活编创,采用多媒介多维度的译介途径以及译介受众认同的表达方式才能实现最佳译介效果。

参考文献:

[1]陈芳蓉.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英译的难点与对策[J].中国科技翻译,2011(5):41-44.

[2]陈芳蓉.文化多样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译介[J].浙江师范大学学报,2013(3):64-69.

[3]吴克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翻译与读者认同[J].漳州师范学院学报,2011(2):133-139.

[4]覃海晶.生态翻译视阈下非物质文化遗产外宣翻译[J].重庆文理学院学报,2015(5):15-19.

[5]李世涛.试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特点和性质[J].广西民族研究,2007(3):182-188.

[6]谢天振.译介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9.

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方式范文第2篇

为贯彻落实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展示活动的要求,云南省文化厅、省文物局联合大理州人民政府、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在大理市、昆明市举办2017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宣传活动,并精心组织团队赴成都参加2017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文化部主场活动。

同时,云南各地文化、文物部门,也以以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宣传活动。

文化遗产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各民族智慧的结晶。2006年,国务院将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定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为集中宣传展示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搭建了重要平台。2016年9月,国务院将“文化遗产日”调整设立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2017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是调整后的首次活动,也是第12个文化遗产日活动。今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以 “非遗保护――传承发展的生动实践”为主题,活动的宣传口号是:“保护文化遗产人人有责”“传承非遗――在生活中弘扬在实践中振兴”“保护传承非遗展现生活智慧”“活力社区活态非遗”“振兴中国传统工艺”。

文物方面的主题为:“文化遗产与‘一带一路’”,宣传口号为:“保护文物,人人有责”“一带一路新舞台,文化遗产活起来”“保护文化遗产,擦亮中国名片,讲好中国故事”“弘扬民族文化,传承中华遗产”和“相约古都洛阳,感受华夏文明”。

参展中国非遗节

6月10日上午,由文化部、四川省人民政府、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共同主办的第六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以下简称“非遗节”)暨2017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文化部主场活动开幕式在成都国际非遗博览园内隆重举行。本届非遗节以“传承发展的生动实践”为主题,遵循“走进生活、活态活力”的理念,以“世界风、中国节、中国戏、中国艺”为主线,主体活动包含“一带一路”国家手工艺展、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培计划成果展、非遗项目竞技展,并举办国际论坛、非遗项目进社区等400多场活动。

开幕式后,文化部部长雒树刚、副部长项兆伦等领导以及中外来宾一同参观巡视各个展示区。在传统工艺振兴成果、研培计划成果展区,云南省部级非遗项目建水紫陶烧制技艺的省级非遗传承人田静,得到雒树刚部长的鼓励,希望她把设计思路更多的融入现代生活当中,让传统工艺在使用中得到广泛的推广;多思考人们今天的生活方式需要什么样的品质。雒部长的一番激励让传承人备受鼓舞,更加坚定传承的信念。

非遗节上,云南省傣族孔雀舞又一次在榕城亮相,部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旺腊,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喊思和他们的徒弟为观众带来徒手孔雀舞和架子孔雀舞。

云南省文化厅高度重视,厅长李涛亲自带队组团参加活动。55人的云南非遗代表团,为主场活动带去了建水紫陶、鹤庆银器锻制技艺、彝族(撒尼)刺绣、剑川木雕、傣族织锦技艺、傣族孔雀舞、傈僳族民歌、哈尼族多声部民歌等云南省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全国平台展现我省民族文化多样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

活动期间,李厅长走访看望传承人,充分肯定传承工作和取得的成绩,激励了大家带徒授艺的热情。并带领相关人员,对四川省蜀锦织造技艺、蜀绣、竹编、年画、望丛歌会等非遗项目进行了调研,分析云南省与四川省非遗保护工作相比,存在的差距和问题,鼓励大家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虚心学习,为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为建设民族文化强省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做出更大贡献。

这次活动,云南省还派出西双版纳傣族龙舟队――曼弄枫龙舟队,在非遗文化节的龙舟竞技展竞赛场上一展风采。

大理举办非遗日活动

6月10日至13日,云南省2017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主场活动在大理举办。

2017年全省“文化与自然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主场活动,由云南省文化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大理州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大理州文化体育局承办。活动紧紧围绕“非遗保护――传承发展的生动实践”这一主题,精心准备为期三天的传统歌舞乐展演、传统技艺展示、文化遗产知识讲座、文物鉴赏、文化遗产图片展览、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六大方面的活动,在大理州群众艺术馆广场、大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大理大学等地,为广大民众全方位、多角度地呈现了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丰硕成果,拉近民众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距离,让非遗保护成果融入生活,惠及民生。

活动期间,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得到多角度、全方位的展现。传统歌舞乐展演将彝族海菜腔、傣族孔雀舞、傈僳族阿尺木刮、弥渡花灯、布朗族弹唱、怒族民歌“哦得得”、拉祜族民歌、彝族打歌、白剧、剑川白曲、弥渡民歌、白族大本曲、白族吹吹腔、白族舞蹈“力格高”、嘎蒙卡兜舞等35个部级、省级、州级、县级非遗项目搬上舞台,在大理州群众艺术馆广场和大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轮番上演。11场内容丰富、各具风格的演出吸引了大量观众驻足观赏,让民众领略多姿多彩的民族民间歌舞之美。

传统技艺展囊括了建水紫陶、腾冲皮影、滇式风筝、梁河葫芦丝、乌铜走银、彝族刺绣、傣族竹编、易门浦贝陶、剑川木雕、白族扎染、白族布扎、鹤庆银器、白族甲马、下关沱茶等20余项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吸引了大批市民和游客驻足围观,糖画、面塑展位前更是排起长队,人气火爆。

据初步统计,展示期间,传承人的销售额近20万元。活动还以图片展览的形式,展出《振兴传统工艺计划》《白族服饰》《馆藏文物精粹》《大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中国传统村落》四个方面的内容,向观众宣传展示大理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普及宣传传统工艺振兴的基本理念和原则。

我省新公布的第四批省级非遗项目“白族霸王鞭”、“甸北白族田埂调”、“白族甲马”、“白族服饰”、“傣族竹编”也在活动中一展风采。

活动期间,云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研究员何金龙、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规划保护部主任胡荣梅在大理大学分别作了题为《南诏城址考古概况及研究》、《守护我们的精神家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与保护》的知识讲座。还专门邀请国际文保专家李强,为巍山县文化业务部门作了有关加拿大原住民传统文化保护的学术报告。李博士还专门参观考察了剑川县沙溪古镇,并与有关部门同志就相关学术问题进行了交流。

此外,工作人员准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各级各部门出台的政策法规,以及相关宣传折页、书籍约50余种,根据群众不同需求,发放宣传材料10000余份,为广大市民普及文化遗产保护知识,营造全民共同关注,尊重、热爱、参与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全国七十项非遗项目亮相官渡古镇

在昆明官渡古镇,中国(昆明)官渡第七届全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展系列活动于6月10日上午盛大启幕,十项宣传展示活动轮番上演,好戏连台。

在官渡古镇广场,“传承与振兴-中国(昆明)官渡第七届全国非遗联展”丰富多彩。来自陕西、河北、贵州、安徽、江苏、宁夏、广东、湖北、吉林、山东、辽宁、重庆、山西、青海、、浙江等17个省(市)、自治区的70个非遗项目,于6月10日至12日集体亮相官渡古镇,涵盖了传统技艺、传统美术、传统医药等非遗类别。联展彰显了对传统文化的传承与振兴,展示了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风采,吸引了络绎不绝的群众争先选购,联展三天现场销售额达50多万元。联展的举办得到了省外参展传承人的高度好评,盛赞主办方为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部级、省级非遗名录项目和传承人搭建宣传、交流、展示、利用的良好平台。

官渡区组织的其他宣传展示活动也精彩纷呈。中国工艺・传承与振兴民间论坛群英荟萃。来自全国各地参加非遗联展的传承人代表、云南大学专家和学者,以及媒体人齐聚一堂,共同围绕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民间工艺的振兴展开探讨交流。创意生活―第二届民间绘画挂盘绘制大赛别开生面,吸引了大量学生前来参赛。彩绘云南-昆明现代民间绘画精品展让人流连忘返,国宝云子・第四届名人围棋邀请暨百人围棋赛扣人心弦,官渡滇剧花灯展演令人耳目一新。

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方式范文第3篇

关键词: 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外宣传翻译对策

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经济和文化的繁荣离不开对外宣传。在新的时期,为了促进中原经济区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繁荣经济和文化交流,特别是把中原文化推向世界,让世界更加了解中原的历史和文化,做好这些方面的外宣翻译,意义非同一般。但是,目前中原地区外宣翻译的数量和质量都不容乐观,高水平的外宣翻译人才稀缺,因此,随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进一步认识和了解,中原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外宣翻译市场潜力巨大,亟待改进和加强。

一、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随着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各个群体和组织也具有了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提高了文化多样性,增强了人们的创造力。

中原文化作为中华文化的根系文化,在漫长的民族发展史上,留下了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的经济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审美意识直接影响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与发展。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迅猛发展的今天,我国广大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对物质生活需求的迅速提高,使不少民间绝技后继无人。加之以商业文化为代表的西方文化的巨大冲击,民间艺术已面临自行消亡、逐渐绝迹的趋势。河南拥有众多的民间艺术,但目前也面临很多民间艺术逐步消亡的严峻形势。

二、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际化进程是时展的需求

20世纪以来,全球化已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世界发展趋势,非物质文化走向国际化进程是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必然结果。长期以来,河南非物质文化产业在市场拓展上立足本省、走向全国,在全国的市场份额占比有所增加。但从国际市场来看,河南的非物质文化产业“走出去”尚处在起步阶段,在国际文化产业市场份额中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国际市场拓展仍然任重道远。

目前,河南文化产业整体的竞争力低。要健康发展河南的非物质文化产业,就必须加快其国际化进程,提高河南非物质文化产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通过扩大出口、增加对外投资等途径,增加河南非物质文化产品和服务在国际市场的份额,将河南非物质文化产业建立在内需基础上的发展模式,转变为内需和外需平衡且大规模发展的模式。实施河南非物质文化产业的国际化进程,实现引进来和走出去并举的方针,应该也必须是今后一段时间河南非物质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河南非物质文化产业的国际化对河南的发展意义重大。首先,平衡了非物质文化产业的对外贸易。其次,丰富了非物质文化的经济功能。最后,传播了中原的文化理念,促进了世界对河南的了解,宣传了河南人民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更树立了河南乃至中国良好的国际形象。

三、对外宣传翻译

对外宣传翻译是翻译的一种特殊形式,指在全球化背景下以让世界了解中国为目的,以汉语为信息源,以英语等外国语为信息载体,以各种媒体为渠道,以外国民众(包括境内的各类外籍人士)为对象的交际活动。在河南非物质文化产业国际化的进程中,外宣翻译担负着传播河南非物质文化,树立河南良好的国际形象,促进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的历史使命。在对外开放的形势下,绝大多数对外交流与合作都离不开外宣翻译。外宣译者在对外宣传活动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桥梁作用,可谓任重道远。在外宣翻译过程中,有很多因素值得外宣译者思考和借鉴,努力译出高质量够专业的译品,树立中国良好的国际形象是外宣译者所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全社会应关注外宣译者的努力和贡献,致力于为外宣译者提供肥沃的生存土壤和良好的成长空间。

然而,随着全球化脚步的日益加快,中国国际地位的不断提升,我国的外宣翻译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对外宣传的信息达到海量,内容包罗万象,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方面面的信息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纸、图书等各种媒体或渠道呈现给受众,需求的激增难免导致供给品质的下滑。一时间,外宣翻译出现了“大干快上”的局面,不足之处比比皆是,严重影响了传播效果,甚至影响了中国的对外形象。黄友义曾指出:“外宣翻译是一种门面工作,其中的错误与缺陷会被放大来看。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外宣翻译是一个国家对外交流水平和人文环境建设的具体体现。”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英译仍处于初级阶段,缺乏寻求西方受众“认同”的意识,导致翻译内容不合理、音译使用过度、表达不够贴切等问题。因此,外宣翻译的不足之处值得关注。

四、大力促进高校外宣翻译专业课程师资培养和教材改革

翻译本质上是一种跨文化、跨语言的信息传播活动。任何翻译行为都不可能脱离文化,所以了解语言背后的社会文化对翻译尤为重要。对译者来说,没有两种文化的对比研究,就无从谈起用语言文字对另一种的思想体系进行合理的理解和表达。外宣文本不同于文学文本,通常带有明显的宣传目的和官方色彩。正如黄友义先生所说的,这就要求译者熟知并运用外宣翻译的“三贴近”原则(即贴近中国发展的实际,贴近国外受众对中国信息的需求,贴近国外受众的思维习惯)。(黄友义,2004)要做到这些,还要注意两点:一是需要充分考虑文化差异,努力跨越文化鸿沟;二是熟知外国语言习俗,防止落入文字陷阱,建议按外国朋友格林先生的话去做:每一个从事对外宣传的作者、翻译、编辑都应该在他们的写字台上放一个标语牌:外国人不是中国人。(黄友义,2005)

要培养合格的外宣翻译人才,就必须大力促进高校外宣翻译课程开展师资培训。翻译教师是翻译教学的实践者,关乎翻译教学的结果。何刚强用“精艺谙道,循循善诱”概括了翻译专业教师要具备的三种工夫。李家春(2010)认为翻译教师能力的基本要素应包括跨文化交际能力、翻译理论和实践能力、教学理论和实践能力、翻译科研能力、现代技术能力和翻译职业素养等方面。

首先要树立正确的翻译观。每一位教师要从自身做起,唤醒民族主体意识,提高民族文化素质,提高审美能力,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不仅要了解和熟知自我和他方不同的文化,提高文化修养,更重要的是要有很高的文化敏感性。外宣翻译译者应有广博的知识面,较强的双语驾驭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不但要积极翻译,而且必须“译有所为”,不断增强全球意识和主体意识、文化自觉意识、翻译的功能目的意识、正确的读者意识和技能意识,具备严谨的科学的翻译态度。

当前,外宣翻译高质量人才奇缺,供需严重不平衡,教师的综合人文素质有待提高。因此,加强师资培训是当务之急。每位教师都要对如何改进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外宣翻译加强学习和思考。首先明确其定义和范畴。河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极其丰富,具有明显的地方特色。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说、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如何更有效地向世界宣传和推销中原文化,哪些领域是重点,这些都是研究者必须思考和回答的问题。各高校应增强跨文化交流意识,邀请相关领域专家来校交流和指导,鼓励教师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学习民族文化及举办民族文化讲座,选派专业教师参加相关的文化交流活动等。

对专业教师进行脱产职后培训,提高理论素养、业务水平、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培养复合型应用型“高层次、高水平、专业化”整体教师队伍梯队。政府和学校各方应提供机会让他们学习储备各种专业知识并积累实际翻译经验。因为要教给学生一滴水,就要储备一桶水。具体来讲,提供各项资金支持,组织教师到翻译专业培养模式比较完善的国内外高校进修学习,定期安排他们到翻译实践基地做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开展翻译师资多维合作建设。首先可以和国外高校建立互换翻译学者机制,教师可以以访问学者、攻读学位或短期研修的方式到目标国家访问和学习。例如,韩国国际研究大学同40多个国家的70多所名牌大学包括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莫斯科国际关系大学、北京大学、巴黎第四大学等建有校际交流关系(柯平,鲍川运,2002)。与国内其他高校的合作方面,广外高翻学院、上外高翻学院、北外高翻学院等作为精英翻译人才的孵化器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翻译教学和管理经验,值得向全国推广。各院校可以与其开展合作,学习经验。同时,要更新观念,打破封闭,加强河南各高校之间的校际联合培养翻译人才的合作和沟通,联合培养优秀的专业教师,整合教师队伍力量。与专业学术团体合作(如中国翻译协会,中国英汉语比较研究会等),与社会上有经验的专门的翻译人才合作。多向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领域专家和外语翻译专家请教和学习,聘请优秀专家到高校兼课或作报告,指导专业发展。

五、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方式范文第4篇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苗族鼓舞;传承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一种活态文化,蕴含着浓厚的文化底蕴,展现了一个民族特有的文化意识、思维方式和精神价值,与物质文化遗产共同形成了中华民族优秀文化[1]。当前在社会现代化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背景下,我国的文化生态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严重冲击到非物质文化遗产,致使许多珍贵的资料实物与精湛的传统技艺遭到破坏,因此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视野下苗族鼓舞概述

(一)起源

苗族鼓舞具有十分悠久的历史,多流传于湘西苗族村寨,受节令和时间的限制,其具有诸多的称谓,深受苗族人民的喜爱。自古以来,湘西苗族人民的生活环境多是深山老林和崇山峻岭之中,生活和文化相对封闭,生产条件不高,这些都使得苗族祖先的精神文化生活十分落后,为了振奋族群精神,调节情感,往往以击鼓为乐,从而形成了苗族鼓舞这一文化艺术。从当前的苗族鼓舞内容和动作来看,我们也可以看出先祖们的淘米煮饭、种地插秧、耕地犁田等生产生活情境,这表明苗族鼓舞产生于特定的自然和人文环境,深深根植于苗族人民的日常生活中。

(二)现状

苗族鼓舞在传承和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传承方式落后。苗族鼓舞传承方式基本为师徒传承或家族传承模式,人口组成和形式较为单一,受众规模小,虽然能保证被传授者的技艺质量,但是参与人数少,难以形成规模化和大众化的传承与发展,不利于苗族鼓舞的生存及发展。

二是现代文明的冲击。随着现代化社会的发展,电视和网络等不断普及,为人们日常生产生活提供了极大便利,丰富了人们的休闲娱乐方式和精神文化生活,对年轻人产生了很大的吸引力,导致苗族鼓舞逐渐失去群众基础[2]。当前湘西大多数人较少参与苗族鼓舞活动,不愿意练习和学习鼓舞,并且部分人为谋生计而外出,无暇顾及苗族无辜,影响苗族鼓舞的传承和发展。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视野下苗族鼓舞传承及发展的路径

(一)积极保护传承人

湘西苗族鼓舞的传承是以技艺精湛、经验丰富的老艺人开门授徒为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载体是现实生活中的人,因此保护传承人十分之必要。首先,给予传承人物质生活保障。湘西地区经济水平不高,文化和交通等相对落后,许多苗族鼓舞传承人因经济原因而被迫放弃技艺,导致技艺逐渐流失,因此政府可以为其生活提供物质保障,使其更好地传承与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其次,提高传承人的名望和社会地位。政府可以支持和奖励为苗族鼓舞做出贡献的人,对其技艺加以肯定,为其提供才艺展示的舞台与机会,使更多的人参与其中。

(二)加大宣传力度

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下,传统文化的发展现状不容乐观。要想实现苗族鼓舞的传承与发展,需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借助舆论导向优势来普及苗族鼓舞的文化及价值,营造良好的声誉。目前苗族鼓舞虽然获得了一定的发展,但是没有深度挖掘其价值与内涵,缺乏强有力的品牌宣传力度,多是将其作为旅游宣传附属品,影响其传承与发展[3]。面对这种情况,可以利用平面广告和网络媒体,立体化、全方位宣传苗族鼓舞,将鼓舞的艺术特点和表现形式加以展现,积极宣传文化深层次内涵,使湘西民族特色与特有的神秘感相结合,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

三、结束语

苗族鼓舞作为生态文化的一种重要体现,对其传承及发展的方式和规律进行深入探索,客观思考其发展现状与趋势,能够让鼓舞在现代生活中获得新生。当前苗族鼓舞在实际发展和传承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如传承方式落后、现代文明的冲击、传承危机等,这就需要遵循“以人为本、活态传承、合理利用”的原则,积极保护传承人,加大宣传力度,构建开发与保护相结合模式,从而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人类文化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实现世界文化的繁荣发展。

参考文献:

[1]罗婉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视野下苗族鼓舞的传承与发展――基于湘西州的考察[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05:9-12+44.

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方式范文第5篇

1.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协同传承与保护目标。协同治理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各系统围绕共同目标展开工作,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协同传承与保护机制首先要构建协同治理目标。这个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两种。总体目标就是:繁荣和振兴民族文化,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良性传承与发展,保护民族文化的多样性。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总目的,任何活动都要围绕这个开展。但同时由于各方参与活动的动机不同,都还有其具体目标,概括起来就是:实现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学界、媒体、传承人、社会公众等各方面的利益需求。例如企业对利润的需求,学界对文化研究的需求以及社会公众对提高文化素养,丰富个人文化生活的需求等等。这些局部目标需要各方力量围绕具体工作达成共识。

2.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协同传承与保护法规。以《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为主,建立协同治理法规制度体系,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协同治理工作机制。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兼有公私双重属性,法规制定要同时考虑维护公众利益和权利主体的私权利益。首先,要明确政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执法者和监管者责任,突出政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主体地位。其次,要明确对传承人、学界、媒体、企业、社会团体协同治理主体的行为限制,特别是对存在的“重申报、轻保护”,保护单位的“不作为”,过度商业化、过度产业化等问题,要有明确的行为限制。再其次,要细化上述协同治理主体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只有在立法层面上明确了多元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才能真正实现各主体在协同治理过程中的合法地位,确保协同治理工作顺利实施。

3.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协同传承与保护激励。要注重发挥激励的引导作用,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积极参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激励表彰制度,对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传播交流作出贡献、建立功勋、享有声誉的杰出传承人、社会组织及个人以及政府相关部门或其工作人员,进行精神、物质或政策方面的奖励,激发公众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

二、协同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培养

1.规范现有传承人管理。进一步规范传承人管理制度,严格传承人认定及退出工作,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形成公民个人申请、公民推荐、相关保护单位推荐等多种推荐渠道相结合的申报制度。开展传承人的监督及考核,对传承人进行常态化的考核和跟踪式的监督,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能力素质退化的传承人经过相应评审考核后及时执行退出程序。落实传承人的保障及支持,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医疗保障,积极改善传承人生活条件,长期稳定地为传承人提供补贴,保障传承人生活条件。

2.注重潜在传承人培养。坚持民族文化培养“从娃娃抓起”,注重从小培养孩子的民族文化意识。按照一体化、分学段、有序推进的原则,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艺术体育教育,贯穿于启蒙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各领域。编写民族文化幼儿读物,创作系列绘本、童谣、儿歌、动画等。以幼儿、小W、中学教材为重点,构建中华文化课程和教材体系。发挥中小学和大专院校的教育资源,积极推进戏曲、书法、高雅艺术、传统体育等进校园,积极在青少年中培养民族文化素养,培养潜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3.拓宽传承人培养渠道。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孵化器”作用,积极鼓励社会团体、个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给他们提供资金、政策、税收、人才等方面的帮助。积极构建联合人才培养机制,例如:将社会传承人聘用至院校担任教员,在博物馆建立院校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践基地。一方面可以解决院校教育理论功底扎实,具体工作实践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可以为传承人提供更多的传承对象,同时还可以为博物馆提供更为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内容,达到“1+1+1>3”的目的。

三、协同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资金投入

1.增加政府投入。各级政府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保护部门,要认清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传承中华文脉、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大经费支持,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资金,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逐年增加资金投入,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优化资金投入和分配,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化的效用。

2.吸引民间资本。要大力鼓励企业、民间团体以及个人投资或者赞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通过政策引导、优惠等措施,鼓励民间组织、企业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金或投资非物质文化遗产。例如:柒牌集团与清华大学艺术与科学研究中心联手,成立的“柒牌非物质文化研究与保护基金”,共支持非遗研究项目累计60项,研究项目遍布全国35个地区,柒牌更将中国非遗艺术元素呈现于服装、服饰设计之中,铸建了行业内民族文化弘扬的领航标杆,让沉睡多年的中国瑰丽艺术焕发青春。

3.争取金融机构。要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单位和个体的帮扶力度,在银行贷款、税收等方面给以政策倾斜,可参照大学生创业优惠待遇,对微小型“非物质文化遗产”企业给予低息或无息贷款、在税收方面给以优惠等,促进微小型“非物质文化遗产”企业不断发展。

四、协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传播

1.强化社会公众认知教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根子在群众,其传承、发展都离不开广大老百姓的参与,要从提高群众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意识入手,不断提高群众参与传承保护的主动性。一方面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的认知培养,促使公众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另一方面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知识学习,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类别、名录体系建设、保护措施等诸多方面,可以使公众进一步融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实际的保护、传承中去。

2.科学整体筹划宣传工作。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传播的整体科学筹划,样式上参照开封清明上河园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主体公园,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民间文学、美术、音乐、舞蹈、戏曲、曲艺、体育竞技、杂技、手艺等整合在一起,整体宣传,提高宣传效益。时间上结合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构建贯穿全年的宣传主线。

3.大胆使用先进技术手段。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非实体性,许多精湛技艺都没有留下任何文字记录,紧靠传承人口口相传,在当前传承人较少的情况下,部分非文化遗产面临灭绝。因此,一方面要通过现代多媒体手段,用声音、图像、照片等多种方式将其记录下来,确保文化的延续性。另一方面注意发挥信息技术信息量大、覆盖范围广、传输速度快的优点,进一步丰富电视媒体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产品,在互联网上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网站,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公众号,建立基于VR(虚拟现实)技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平台,通过图片、音像、文字、虚拟现实等多种形式宣传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证宣传质量效果。

五、协同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发展

1.全面继承传统文化精髓。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着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发展历程,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沃土。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必须深入贯彻中华文化精髓,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保持传统文化的基本因素,防止发生变形走样。

2.不失本质搞好创新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必须遵循科学规律,要想科学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不能人为地创新创造,防止“将淮南的橘,种到淮北的土”,而是要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去发现规律,利用这些传承了千百年之久的固有规律来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那些试图通过臆造出来的某些“规律”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想法与做法,到头来只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带来致命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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