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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会计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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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会计基础知识范文第1篇

Abstract: Commissioning system property management is the developing tendency of our future property field. Starting from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our commissioning system, through the rational classification and qualitative analysis of escrow fund, the paper seeks to solve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tax policy under the commissioning system and the accounting treatment to help enterprises' healthy development.

关键词:酬金制;现状;代管资金;矛盾;发展

Key words: commissioning system; present situation; in trust fund; contradiction; development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27-0006-02

0引言

酬金制物业管理作为一种新兴的行业,已经在我国得到了长足发展。伴随我国房地产市场化改革和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物业管理作为我国社会建设工程的配套系统已经得到了强化和推进,物业管理作为社会服务的一项重要产业,将为我国扩大服务产业占GDP结构中的比重、拓展社会就业和实现加工制造向服务功能转变的经济结构调整提供畅通渠道。而促进酬金制物业管理行业高速发展的必由之路,就是我国的物业管理必须走向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和正规化。由于物业管理公司是从房地产开发企业中脱胎出来的,因此会计核算有其自身的行业特点。本文结合酬金制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特点,仅就物业管理公司会计所要核算和监督的内容,笔者试图发表一点自己的浅见。

1分清酬金制下物管企业本身资金和代管资金的核算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在成本定价模式基础上,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方式,其服务支出的节余部分要转入下一年继续使用,并非是企业的实际利润。划分清酬金制下物管企业本身资金和代管资金的运作,就可以使物管企业自身的财务与代管财务清晰明了,有利于保障物业管理投资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利益,而且便于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1.1 物管企业自身“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会计核算酬金制下物管公司自身从事经营活动比较单一,会计核算也比较简单。当物管企业取得各项收入时,借记相关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并按物业收入的种类明细科目。

①酬金制下物业管理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是物管企业与业主之间签订服务合同中约定的酬金部分。当物管企业收到业主转来酬金时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同时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其分录为:借:银行存款(现金);贷:主营业务收入―酬金收入。同时,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一应交营业税。②酬金制下物业管理公司的“其他业务收入”,笔者认为应该是除酬金收入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包括办理各种“代收款项”的提成(分成)收入、代办手续费收入,大修收入等应按其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取得收入时:借:银行存款(现金);贷:其他业务收入―代办手续费收入、代收提成收入、大修收入。同时,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实际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贷:银行存款。

1.2 代管资金的会计核算物业管理企业代管资金主要包括“代收款项”、“代管基金”、“代管物业管理费”三类:①“代收款项”。笔者认为物管企业的“代收款项”划分两类更有利于会计核算:一类是由物管企业从业主和使用人那里收取,再如数缴付给有关公司的代收款项(扣除手续费后),如水费、电费、电视接收费、垃圾处理费、煤气费等,业主不需要交纳任何流转环节的税金。收取分录为:借:银行存款―代管存款(下同);贷:代收款项―水、电、气、暖等。如数缴付给有关公司时,根据相关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作相反的分录,即:借:代收款项―水、电、气、暖等;贷:银行存款―代管存款(下同);贷:其他业务收入―物管公司收入。其物管公司收取的手续费收入,已经前面在物管企业自身核算的“其他业务收入”中核算过,不再重复。另一类是利用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商业用房或场地,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分成收入或提成收入,如开办健身房、代收租赁费、收取公共位子的停车费等收入,这类收入应该代扣代缴流转环节的税金。收到收入时,分录为:借:银行存款―代管存款;贷:代管基金-补充基金;贷:经营收入―XX小区业主委员会。同时,计提税金: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②“代管基金”。“代管基金”科目核算业主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物业管理公司为了清晰地核算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收支,单设了“代管基金”科目,该科目的设置,既符合国家规范,又符合物业公司实际。但“代管基金”只设了一级科目,所以应在“代管基金”账户下设“基金本金”、“补充基金”、“基金利息”二级明细账户。当企业收到代管基金时,借:银行存款―代管基金存款;贷:代管基金―基本基金。当企业收到银行计息通知,属于代管基金存款的利息收入时,借:银行存款―代管基金存款;贷:代管基金―基金利息。

以上两类属于物管企业的代管基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作为物管企业长期负债管理并定期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的检查和监督。

1.3 代管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公司一般按年度收费,预先向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分期确认收入。在物业管理实践中,税务部门要求物业服务费的收取必须由物业企业开具由地方税务局统一监制的服务业专用发票,为避免政策风险,许多采用酬金制收取服务费的物管企业不得不把代管的物业服务费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缴纳一道流转税。即:预收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借:银行存款(现金);贷:预收账款。向物业产权人或使用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并确认收入时,借:预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

但笔者认为,在酬金制下,从会计记账角度出发,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这里的收入是指企业从事物管和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各项营业收入,应该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对于实行物业服务酬金制,真正意义上的物管企业经营收入主要是服务合同中约定的酬金部分,而就扣除酬金剩下服务费的性质而言,应该属于“代管”性质,收取时应开具“非应税收入专用票据”,并非物管企业的收入,应该计入“其他应付款”往来科目,不应计入物管企业的营业收入,也不应该征收流转税。这里较好地进行了税收筹划,就有效避免了给广大业主增加负担。其分录为: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借:银行存款(现金);贷:其他应付款―XX小区物业管理费(扣除酬金)。

2正确核算成本费用项目

对于物管公司自身的管理人员的办公费用以及其自身固定资产的折旧、通讯费等相关费用,是真正意义上的成本,核算比较简单。而按物业合同书约定的各项支出是代付,不属于会计意义上成本,这里主要对代管资金涉及的成本费用科目核算进行简要分析。

物业管理资金使用应体现为业主和使用人服务的原则、实行“专户储存、专项使用”的原则和“合理使用、支出公开”的原则。由于代管基金是物业管理企业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专门用于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的基金,因此动用支付代管基金必须经过代表物业业主、使用人利益的业主管理委员会的同意确认,并接受检查。

2.1 “代管基金”相应的成本支出核算①物管企业本身承接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更新、改造工程的,物管公司则应作会计分录:实际发生工程支出时,借:物业工程;贷:银行存款(库存商品、原材料)。工程完工,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验收时:借:代管基金;贷:物业工程―大修。②外单位承接大修、更新、改造工程的,工程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同意付款时:借:代管基金;贷:银行存款。

2.2 代管物业管理费的日常支出核算实行物业管理服务费用酬金制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支出范围包括物业管理服务成本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物业管理服务成本构成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保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清洁卫生费用;绿化养护费用;秩序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处办公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费用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经业主大会同意的其他费用等。物业管理公司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的直接人工费和直接材料费等时,借:其他应付款-XX小区物业管理费;贷:银行存款。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间接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期末归集成本、费用,借记“其他应付款―XX小区物业管理费”科目,贷记相关成本、费用科目。

2.3 代收款项的成本核算物业管理公司在管理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接受业主委员会委托对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公有财产进行有偿经营。如进行车辆停放服务、出租广告牌服务。该经营项目由于主要使用了业主的公有产权,该类收入在扣除必要的成本后应当转作房屋维修基金。物业管理是有偿服务,诸如停车费的收取,物业管理公司是需要付出相当大的努力的,所以笔者认为必要的成本中应当包含物业公司根据收入比例提取的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为了核算停车费,可在“其他业务收入”账户下设立“停车费收入”二级账户,但在“经营成本”账户下也应该设“停车费支出”二级账户。只要按照收入与成本、费用配比的原则进行可算,就能给业主们一个明白的交代。其他的有偿使用收取“其他业务收入”也应该按照配比原则进行核算。即:计提收费劳务费时:借:经营成本-停车费支出-收费劳务费;贷:其他业务收入―手续费收入;月末将停车费扣除税金及成本后的结余转入房屋维修基金,借:经营成本―停车费支出;贷:代管基金―补充基金;

3利润的构成及应缴所得税

物业管理公司应于每个会计期间结束时进行财务成果核算,将“公司自身资金”及“代管资金”运用的各项收入结转到本年利润,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将各项支出结转到本年利润,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有关成本费用等科目。计算出会计期间的利润总额,再计算应交纳的所得税。

3.1 物管公司自身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根据物管公司会计期间自身的会计成果,依据账面“利润总额”按25%的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其分录: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

3.2 代管资金的企业所得税由于“代管基金”、“代管物业费”及“代管款项”都不需要缴纳流转环节的流转税,所以“代管基金”、“代管物业费”的余额都不形成企业的“利润总额”,也就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代管款项”是如数解缴有关公司,所以无需进行成本核算。但物管公司“代管款项”有为业主代收房租、代收停车费、场地租赁费等收入,所以应仅仅对其代收的房租、停车费、场地租赁费等进行相应的成果核算,如果有“利润总额”则按规定缴纳相关的“所得税”,若无“利润总额”则结转下年相应的科目,以后弥补。

4结语

酬金制实际上是一个系统,应该结合事前预算和事后监督才是一个完整的酬金制,在物业管理酬金制下必须建立的机制和制度:如“物业费管理预算制度”、“物业管理费收支情况报告制度” “物业管理审计制度”以及建立“多退少补制度”,这样能有效地实现资金透明和服务功能完善的更好结合,不仅能够将有限的资金实现物管企业服务的最大化,而且也能通过会计核算模式的转换实现业主利益最大化,将更加有利“物业管理”这个新兴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物业管理企业会计核算问题的探讨[J].特区财会,2003,7:48-49.

管理会计基础知识范文第2篇

一、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有关处理

(一)关于粮油库存成本的核算

设置“储备粮油”一级科目,核算粮食企业库存的用于调节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中央储备粮油、地方储备粮油、最低收购价粮食、国家临时储存粮油等政策性粮油的实际成本。该科目可按政策性粮油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设置“轮换粮油”一级科目,核算粮食企业按照主管部门下达的轮换计划轮换中央或地方储备粮油的实际成本。设置“定向供应粮油”一级科目,核算粮食企业按照政府指令,向军队、受灾人员、低收入人员、执行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禁牧舍饲)政策的农牧民以及为平抑市场粮价限价销售等供应的粮油商品的实际成本。该科目可根据不同供应人群类别进行明细核算。设置“商品粮油”一级科目,核算粮食企业库存的自营商品粮油的实际成本。储备粮油和定向供应粮油应按历史成本进价,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国家对政策性粮油成本计价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外购粮油存货成本具体包括:购买价款,以及达到入库储存状态前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及入库整理等各项费用。其中,有关政策性粮油库存成本需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确定的,应先将购买粮食所支付的价款通过“储备粮油”科目下设的“待核××粮油价款”明细科目归集,发生的收购、运输等入库前费用通过“待核××粮油费用”明细科目归集;政府有关部门核定粮油成本后,将购进粮食价款和费用,转入相应的政策性粮油库存成本;企业实际成本支出与政府部门核定成本之间的差额通过“储备粮油结算价差收入”和“储备粮油结算价差”科目核算,计入当期损益。

(二)关于储备粮油轮换

储备粮油轮换采取成本不变、实物兑换、费用包干方式进行的,企业轮出储备粮油,按销售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粮油轮换销售收入”。同时暂按销售价款结转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粮油轮换销售成本”,贷记“轮换粮油”科目;月末,根据轮入粮油的加权平均价和完成轮换数量的乘积与轮出粮油的加权平权售价和完成轮换数量的乘积之间的差额,调整当期已完成轮换粮油的销售成本,借记或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粮油轮换销售成本”科目,贷记或借记“轮换粮油”科目。

储备粮油轮换采取财政承担价差亏损或盈余、成本重新核定的方式进行的,轮出粮油参照储备粮油销售处理,销售成本按账面库存成本结转,轮入粮油参照储备粮油购进处理。

(三)关于储备粮油等政策性粮食移库

政策性粮食移库储存时,调出企业在会计处理上直接核减粮油库存和贷款,不作销售处理;调入库点相应增加粮油库存和贷款。调运发生的铁路、水路运费经财政部驻相关省(区、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审核后计入调运方粮食库存成本。在税务处理上,政策性粮食移库视同销售处理,调出方应按有关规定向调入企业开具发票。

(四)关于储备粮油、定向供应粮油等政策性粮油销售

粮食企业按政府指令性计划销售储备粮油、定向供应的粮油等政策性粮油,按销售额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粮油销售收入”科目;月末按库存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粮油销售成本”,贷记“储备粮油”或“定向供应粮油”等科目。价差盈余上交财政时,借记“主营业务收入――××粮油销售收入”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应上交财政价差款”科目;价差亏损按财政确定的弥补数额,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

(五)关于粮食损失、损耗和溢余

粮食企业收购农民粮食,对农民交售的高水分、高杂质粮食,按照国家粮油质量标准扣量,其中弥补烘干入库整理费用等扣量形成的库存按权属记入“政策性粮油”或“商品粮油”科目。

粮食企业在商品粮油验收入库起至出库止的整个储存过程中发生的自然损耗和水分杂质减量等正常损耗,设置“粮油损耗准备”科目核算,于年度终了,按照国家规定的粮油损耗比例按仓(货位)计提粮油损耗准备,借记“销售费用――商品损耗”科目,贷记“粮油损耗准备”科目。一个独立存放单位(如一仓、一个货位)储存的粮油销售完毕后,根据实际发生的粮油损耗借记“粮油损耗准备”科目,贷记“商品粮油”等科目,对实际发生损耗与计提数额之间的差额,予以补提或冲回。政策性粮油储存损耗的处置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粮油在储存和流转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或责任事故造成的非正常损失,在未经批准处理之前,将损失金额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待调查清楚明确责任后,属于人为因素造成的,按应扣除过失人的赔偿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属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按批准金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六)关于粮油品种兑换

粮油品种兑换业务不涉及补价的,换入粮油的成本为换出粮油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不确认损益。粮油品种兑换业务涉及补价的,支付补价方:换入粮油的成本按换出粮油的账面价值、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合计确认,不确认损益。收到补价方:换入粮油的成本按换出粮油的账面价值,减去收到的补价,再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合计确认,不确认损益。借记“商品粮油――××品种”科目,贷记“商品粮油――××品种”科目,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七)关于粮油代购、代储、代销、代加工的处理

1.关于粮食代购。视同中介收取手续费方式代购的,企业收到委托代购粮油款时,借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预收账款”科目。按约定价格收购入库时,借记“受托代购商品”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等科目,同时借记“预收账款”科目,贷记“受托代购商品款”科目。代购粮油出库时,借记“受托代购商品款”科目,贷记“受托代购商品”科目。视同购销方式代购的,企业按照粮食购进和销售进行处理,确认损益。

2.关于粮食代储。粮食企业代农储粮或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储粮油时,按照双方协议价格或市价,借记“受托代储商品”科目,贷记“受托代储商品款”科目,代储行为结束,作相反会计分录。

3.关于粮食代销。视同中介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的,企业收到委托代销粮油,按约定价格借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按约定价格销售代销粮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贷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交付代销款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视同购销方式代销的,按实际销售额确认销售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约定价格和价款结转销售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同时借记“受托代销商品款”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4.关于粮食代加工。粮食企业收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时,借记“受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受托加工物资款”科目。加工完成,将加工物资发给委托方作相反分录。

企业代购、代销、代储、代加工收取的手续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八)粮食竞价交易

1.关于粮食交易市场。交易市场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和货款可根据核算需要,按客户单位细化核算,也可归类汇总核算。

交易市场向客户收取保证金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付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应付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科目。若交易不成功或客户履约结束,交易市场退回客户保证金时做相反会计分录。若客户履行合同违约,交易市场代受损方扣取违约方违约金,借记“应付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违约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类科目。交易市场向买卖双方收取的交易手续费和违约金,记入“主营业务收入――交易手续费收入”科目。

交易市场收到买方存入的购货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付交割款(买方)科目。应买方要求,将未成交部分的保证金转为货款时,借记“应付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买方)”、“应付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买方)”科目,贷记“应付交割款(买方)”科目。履约后,交易市场将买方购货款分解,借记“应付交割款(买方)”科目,贷记“应付交割款(卖方)”、“其他应付款――应上交财政差价款”等科目;支付卖方销货款时,借记“应付交割款(卖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关于粮食企业进场交易。粮食企业向交易市场交存保证金时,借记“其他应收款――保证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划回保证金,作相反会计分录。竞价交易成功后,按交易细则履约,买方支付给交易市场结算货款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验收入库时,按照粮食竞买价款和手续费等支出,借记“商品粮油”或政策性粮油类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卖方收到交易市场转来的货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结转销售成本。若粮食企业发生违约,交易市场扣交保证金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保证金”科目。

(九)关于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

粮食企业对中央或地方政府清理认定的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设置“政策性财务挂账”科目,按照认定金额和挂账类别,借记“政策性财务挂账――老粮食财务挂账、新增粮食财务挂账、陈化粮差价亏损挂账、保护价粮差价亏损挂账、其他政策性亏损挂账(以下简称“××挂账”)或政策性财务挂账利息”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应收账款”、“待处理财产损溢”、“其他应收款”、“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等科目。同时,将政策性财务挂账占用的银行借款,从“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的明细科目中转出,借记“短期借款――××贷款”、“长期借款――××贷款”科目,贷记“长期借款――政策性财务挂账借款――××挂账贷款”)”科目。

若政府拨款消化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根据政府文件和贷款归还手续,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政策性财务挂账――××挂账或政策性财务挂账利息”科目,同时借记“长期借款――政策性财务挂账借款――××挂账贷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十)关于粮食企业取得的财政资金

1.关于政府补助。粮食企业取得各项财政拨款时,应分清款项的性质、种类和规定用途。一般情况下,政府部门无偿拨付给企业,用于弥补企业日常生产费用开支,支付固定资产维修费用,或对开展特定的经济活动所给予的专项经费应纳入政府补助进行核算,如粮油产业化项目贷款贴息、建仓贷款贴息、运费补助、粮油利息费用补助、价差补贴、专项检查经费、专项活动经费、仓房维修补助、网点改造补助等。对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依据政府及有关部门下发的文件、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中所确定的标准和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按照配比原则,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对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包括政府无偿划拨资产或专项经费在使用过程中形成的长期资产等,企业取得时借记“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损益,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固定资产按期计提折旧,借记费用类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粮食企业待转拨所属或其他企业的粮油补贴,通过“其他应付款――待拨政策性补贴资金”科目核算。

2.关于政府投资。企业收到政府作为投资人直接投资、资本注入的货币资金或非货币性资产时,应增加所有者权益,借记“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企业收到政府拨付的具有导向性的、专门用于提升企业生产能力、发挥长期效用、改善基础设施的投资补助,如:粮食仓储物流设施新建、重建、改扩建投资、粮食产业化投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投资等,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将拨款用于工程项目,借记“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专项拨款形成的长期资产,文件明确由全体股东共同享有的,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如明确归属某个投资者,贷记“实收资本”科目;对未形成长期资产的支出,直接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拨款结余需要返还的,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关于由企业转付给自然人的财政资金,如种粮农民补贴,分流安置职工款等,记入“专项应付款”科目,进行往来核算。

4.关于粮食企业因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企业政策性搬迁涉及的所得税有关问题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40号公告和2013年第11号公告执行。

企业收到除上述之外(非公共利益)的搬迁补偿款,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会计准则进行处理。

5.粮食企业取得的政府转贷、偿还性资助的财政资金,如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资金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作为“长期借款”进行会计处理。

6.粮食企业取得的税收返还款(不包括增值税出口退税),记入“补贴收入”科目,确认损益。

二、执行新会计准则有关财务报表列报要求

1.“储备粮油”、“定向供应粮油”、“轮换粮油”、“商品粮油”科目余额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及“库存商品”项目内反映。

2.“受托代销商品”和“受托代销商品款”、“受托代购商品”和“受托代购商品款”、“受托代储商品”和“受托代储商品款”、“受托加工物资”和“受托加工物资款”科目,月末余额可借贷相互抵销,不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3.“粮油损耗准备”科目余额在资产负债表并入“存货跌价准备”项目内反映。

4.“政策性财务挂账”科目余额在资产负债表的“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内反映。

5.“应付保证金”和“应付交割款”科目余额在资产负债表的“其他应付款”项目内反映。

6.“储备粮油结算价差收入”科目累计发生额在利润表的“营业收入”项目内反映。

7.“储备粮油结算价差支出”科目累计发生额在利润表的“营业成本”项目内反映。

管理会计基础知识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增值税; 视同销售; 不予抵扣; 会计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列举了八种“视同销售”情形:一是将货物交于他人代销;二是销售代销货物;三是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是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五是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六是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七是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八是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予他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列举了不予抵扣的六种情形:一是购进固定资产;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三是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四是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五是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六是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一、增值税“视同销售”和“不予抵扣”的情形分析

增值税是指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这里的“增值额”是指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或者劳务服务中创造的新增价值。另外,增值税是流转税的一种,流转税是以商品生产、商品流通和劳务服务的流转额为征收对象的一类税收,以商品流转额或非商品流转额为计税依据。

以自产、购买的产品为例对增值税“视同销售”和“不予抵扣”的情形进行分析:

以自产产品用于企业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自产产品在本企业消耗掉了,没有流转到另外企业,虽然终止流转,但是自产产品存在创造的新增价值,依据税法的规定,对新增价值征税。

以自产产品用于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无偿赠予他人,不仅自产产品存在创造的新增价值,而且自产产品流出本企业,流转到其他企业或个人,存在流转额,依据税法规定,计征增值税。以购买的商品用于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无偿赠予他人,购买商品本身不存在新增价值,但流出本企业,流转到其他企业或个人,存在流转额,依据税法规定,仍然计征增值税。

以购买的商品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购买商品本身不存在新增价值,同时也没有流出本企业,没有留转到其他企业或个人,不存在流转额,依据税法规定,不征增值税。如表1。

从上面以自产、购买的产品为例对增值税“不予抵扣”和“视同销售”的情形分析中可以看出:自产产品、购买商品只要存在增值额或者流转额,或者两种金额都存在,那么根据税法规定,就应征收增值税。

二、增值税“视同销售”和“不予抵扣”情形的会计处理

在会计处理上,“视同销售”和“不予抵扣”均需缴纳增值税。对于“视同销售”项目,应交的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对于“不予抵扣”项目,购进时能够分清,应直接将进项税额计入成本,否则可以先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待明确不予抵扣后再将进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不同情形的账务处理(部分)如下:

(一)以自产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时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二)以外购的生产用原材料用于非应税项目时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

(三)以自产产品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时

企业决定以自产产品发放非货币利时,

借:生产成本 ×××

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售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企业实际发放自产产品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成本)

(四)以外购商品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时

企业决定以外购商品发放非货币利时,

借:生产成本 ×××

管理费用等 ×××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利×××(售价+增值税进项税额)

企业购买商品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利 ×××

贷:银行存款 ×××(售价+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以自产产品用于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售价或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成本)

(六)以外购商品用于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

贷:原材料等 ×××(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从以上不同情形的账务处理(部分)中可以看出:自产产品用于本企业非应税项目,即没有流转出本企业,在会计上按成本转账;自产产品用于本企业以外其它交易如投资转出等,即流转出本企业,在会计上做销售处理。购买的产品用于投资、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无论是否流出本企业,在会计上均按成本转账。如表2所示。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制定.企业会计准则2006[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 财政部制定.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3] 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M].人民出版社,2007.

[4]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中级会计实务[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管理会计基础知识范文第4篇

 

会计专业的中高等衔接即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下的“3+4”试点项目,作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在培养的是系统的会计职业的应用型人才。而实现会计专业的“3+4”教育,就能够使得部分学生有了再一次接受高一层教育的机会,不断在定向培养的过程中满足用人单位的较高需求。

 

由于中高等衔接会计审计人才培养模式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为更好地满足我国中小企业对会计人才的需求,就必须实现会计人才培养模式的革新和发展。

 

1.中小企业会计人才需求的特殊性

 

1.1财务管理与资金运行的统一

 

中小企业的组织结构一般是独资或者合伙的形式,存在一个或者多个企业所有者,且往往既是所有者又是经营者。这也就是说企业法人同时拥有企业的索取权和控股权。而现代企业制度下股权相对分散,这就会造成一定的信息不对称以及各种问题。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状况就是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统一和集中,在这一情况下,也就会存在会计信息不真实的现象。这种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统一,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企业会计的不规范管理,对企业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1.2会计核算与制度规范的背离

 

中小企业的大多数所有者往往独断专行,在会计工作上存在一定的认识误区,使得企业的内部核算和控制管理较为混乱。久而久之也会对会计工作的正常运行造成干扰,使得企业的会计核算实际与制度规范相背离,呈现很大的差异性。主要表现为会计工作以税定账、无账运行等,企业的财务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等。从小方面来说,企业会计信息有失公正和客观;从宏观上来说,国家难以真正掌握企业的发展现状,也增加了国家的税务负担,无从下手制定相关的管理政策。

 

1.3成本费用分布不均

 

中小企业的特殊性还表现在企业的成本费用分配不均,容易造成企业的负担沉重现象。一方面,中小企业的生产规模相对来说较为有限,为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会通过不断压低生产成本来减少一定的费用开支。另一方面,由于企业的融资渠道有限,造成融资成本费用较高,且会造成企业的社会负担沉重,对企业的竞争力产生不利的影响。

 

因此,从很大程度上来说,中小企业的发展,会计人员的综合素养十分重要。首先,会计人员要有一定的业务素养,集职责与能力于一身。其次,在职业素养上,既要适应企业的发展实际,对公司忠诚,又要具有基本的客观公正性。再次,会计人才还要有着全能的素养,既要有一定的业务技巧和能力,又要灵活处理各种繁琐业务事项,满足企业发展的现实需要。

 

2.基于中小企业发展需求,对管理会计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

 

2.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在整个会计的系统学习中必不可少。因此,中高等衔接课程体系中,教师要改变传统的教育教学理念,在思想上重在培养学生的“做人、做事”方面的能力上,对人才的素质进行有目的地培养。同时,要在课堂上紧密结合相关的会计法规、企业会计准则等进行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养,使学生能够具有与之相应的道德水准和业务能力,为中小企业提供高素质的会计人才。

 

2.2对教学内容的创新

 

对内容的创新是实现中高等衔接会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基础。针对企业对会计人才的需求现状,学校应该对会计教学内容进行前瞻性的长远规划和调整,引导学生对会计行业的最新动态等进行了解,以便掌握最前沿的会计理论知识,适应企业的最新需求。在课程设置上,一定都要能够符合学校对社会的服务方向,适应市场和企业发展的需求。所以,在会计人才培养体系的基础上,要适当引入行业的发展标准,进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2.3制定合理的课程体系

 

由于中高等衔接管理会计人才培养的独特性,在制订教学计划时要综合考虑学生的接受水平和素质结构等,要实现不同学科之间的穿插和融合。首先,会计学科的教学内容要包括基础和应用两个层次,在中职阶段注重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养,例如可以强化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初级会计实务的学习等。在本科阶段可以在基础学习之上对各门类会计进行深化和运用,保证课程体系的设置符合学生发展的要求,在内在逻辑上具有高度衔接性。其次,要避免教材内容的僵化,避免出现对会计教育的负面影响。可以在课堂上适当穿插中小企业管理会计的内容,选择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培养学生的管理意识。

 

2.4改进教学手段和方法

 

当前在教育改革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的教学方式出现了多样化的发展趋势,而中高等衔接下的管理会计人才培养还是要在学生知识学习的基础上进行有重点的职业定向培养。在教学方面,还应该注意教学方法对提升教学效果、调动学生积极性的重要意义。目前,会计专业较为多用的教学方法包括实践教学、案例教学、互动教学、讨论教学、理实一体教学等等。教师在针对会计学习的不同内容的讲解中,要根据不同知识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才能有效保证教学效果。

 

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的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的独特性,在对会计人才的需求上也有着较高的要求。在企业,管理会计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了管理会计的应用效果,凡是管理会计人员综合素质高、知识面广、专业基础扎实的单位比那些管理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低、知识面窄的单位在管理会计的应用上要好一些,发挥的作用要大一些。为此,在进行中高等衔接管理会计人才培养的过程中,为更好适应企业发展的要求,就必须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和创新,完善相关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保证为企业发展提供综合素质高、知识面广、专业基础扎实的管理会计人才。

管理会计基础知识范文第5篇

关键词:课程设计 管理会计 非会计专业 会计学

中图分类号:F23;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812(2016)03-0117-03

一、序言

目前,我国相当多高校将会计学课程作为核心基础课向经济管理类学生开设,反映了这样一种共识:理解财务会计概念是学生对未来职业生涯的必要准备。这门课程的主要功能一是为会计专业的学生以后学习更高级会计课程做准备,二是为经管类非会计专业的学生提供基本的会计工具。

国内关于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教学的研究论文数量庞大。从已有文献看,教学效果不理想,学生满意度较低,教师对教学效果的评价也比较低。非会计专业会计学教学面临的挑战既来自学生专业与职业目标的多样性,又来自于学生对会计课程的负面印象――学生通常认为会计课程就是摆弄数字。非会计专业的学生认为会计学与未来的职业生涯不相关,因此对这门课程不是很重视。会计教育界意识到改变非会计专业学生对会计学课程的观念很重要,因为观念不但影响学生的学习态度与学习效果,而且影响学生的职业生涯。因此,会计教师呼吁认真审视会计教育,抛弃偏重机械记忆的教学模式,向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开发学生决策能力的方向转变。

这个挑战促使会计教师采取一系列方法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有效提高教学质量。这些方法与建议包括:改变学生对会计学科的观念,改变会计学教材的主题顺序,采用主动学习法,重视批判性思考,模拟企业的运作方式,使用大众媒体的资源,摒弃或减少有关借贷方的机械记忆。这些方法在一定程度上都促使会计学的教育向更理想的方向发展。但是,如果将上述创新方法围绕非会计专业会计学的教学目标,整合会计原理,也就是重新开发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对会计学的教学效果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二、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教学存在问题分析

(一)教学目标定位不当

对会计专业学生而言,会计学是专业基础课,教学目标是为学生以后学习更高级会计课程做准备。因此,教学目标是使学生明确会计的含义、职能、目标;理解会计要素、会计科目、账户和借贷记账法之间的关系;掌握会计核算方法的关系及其具体应用;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并进行简单的财务分析。总之,教学目标主要是通过会计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成为会计信息和数据的生成者。而对于经管类非会计专业的学生来说,学习会计学的主要目的是如何使用会计信息,而不是从事会计信息的收集与整理工作。如同非计算机专业的学生学习计算机知识一样,学习的目的是使用计算机,而不是编程。

概括来说,会计专业的学生主要是学习如何做会计(How to do accounting),而非会计专业的学生主要是学习如何用会计(How to use accounting )。具体来说,会计专业的学生生成会计信息,非会计专业的学生使用会计信息。二者之间的关系如同软件的设计者与使用者之间的关系,使用软件的用户不必懂得编程知识,重点是如何使用软件。由于目标定位的错误,非会计学专业会计课程教学的第二个错误随之而来。

(二)选用教材没有体现会计专业与非会计专业差异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会计与非会计专业教学目标存在很大差异。很多高校对非会计专业学生的会计教学目标定位不当,其直接表现是会计与非会计专业的会计学教材没有实质区别。

教材是学生学习的主要内容,是教师课堂教学的主要依据,教材的选用直接影响教学效果。目前很多高校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选用的教材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会计专业学生用的《会计学原理》或《基础会计》。对非会计专业的学生来说,这类教材的弊端是侧重讲述会计要素的具体核算,缺乏对相关经济环境背景、企业经济业务运作信息、各种会计原则和会计处理经济内涵与实质的阐述,体现更多的是会计技术层面的会计核算方法,没有上升到一定的管理高度。这类教材体系偏离了非会计专业的会计教学目标,不适合非会计专业学生使用会计信息的学习要求,影响了非会计专业学生学习会计的积极性。选用的另一种教材是标明适合非会计专业学生用的《会计学》。这类教材尝试调整教材结构,但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教材的框架结构与内容,与会计专业的会计学教材没有本质差别。

(三)教学内容没有体现专业要求

首先,课程内容不完整,没有体现专业需求。在课程安排上大多数高校的会计专业都设置会计学、管理会计两门课程,会计学的内容只限于财务会计,不包括管理会计。目前,非会计专业的会计学课程沿用了会计专业会计学的体系,基本不包括管理会计的内容。管理会计包含的内容如计划、预算、预测、成本管理、业绩评价、内部控制等,与经管类非会计专业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更相关,更能体现非会计专业学生使用会计信息的教学目标。但在非会计专业的会计学课程中,没有包含上述与经济管理类学生专业需求密切相关的内容。

其次,教学内容没有突出重点。课程教学内容取决于教学目标,对会计专业学生的教学内容侧重于以借贷记账法为核心的会计核算流程。即经济业务发生后,首先要根据原始凭证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然后登记账簿,最后编制财务报表。基于现有的教材体系,非会计专业的会计学教学沿用了会计专业的教学体系,教学内容主要强调了财务会计的簿记方面,即借、贷、日记账、分类账等内容,没有体现专业需求。学生往往感到会计比较机械、枯燥,与专业不相关。非会计专业的会计学课程不是要把学生培养成专业会计师,因此应淡化会计基础理论和会计具体核算程序。

会计与非会计专业的会计学教学内容没有根本区别。特别是,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没有包含管理会计的内容。目前很多高校非会计专业的学生没有机会学习管理会计,一是因为有些高校对经管类非会计类专业不开设管理会计课程;二是由于第一门会计学课程的学习经验,即使有机会部分非会计专业的学生也不选修管理会计。在某种程度上,非会计专业会计学的课程内容就是不完整的,因为在企业实际运作中并不存在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区别。这就造成了非会计专业学生学到的会计知识缺乏系统性,不能从整体角度掌握会计的精髓。

总之,由于目标定位不当、选用教材没有体现会计专业与非会计专业差异,教学内容没有体现专业需求,学生对课程的满意度较低是可想而知,预料之中的。

三、 重新设计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的构想

(一)对于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关系的再认识

传统理念将会计分为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两大类,着重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区别,对于二者之间的联系重视不够。

近年来,学术界对于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融合的问题研究较多。早在2003年,孙晓明从会计目标变迁的视角阐述了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融合,他认为财务会计服务对象向内部扩展,包括了内部信息使用者,管理会计服务对象则向外部扩展,包括了外部信息使用者。会计服务对象的这一融合使原来对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划分的界限逐渐模糊,从而为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最终融合提供了理论支持。黄曼远(2014)从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内涵和关系的探讨出发,根据二者的历史、本质、目标和发展趋势的同一性,从理论上证明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融合的可能性与必然性。她认为从现实角度来看,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在企业实践中从来就不是两个相互孤立的系统,而是在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都有着密切而不可分割的联系。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生成的信息交叉构成企业完整的对外报告和对内报告。

(二)将管理会计纳入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的理论基础

管理会计是财务会计内容的深化、延伸与发展,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基本信息来源一致,终极目标一致。

根据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1997年的公告,管理会计是通过规划、计量、管理财务以及非财务信息系统引导、激励管理者的行为,支持与创造实现企业战略、战术和经营目标所必须的文化价值,从而增加企业价值的持续改进过程;根据国际会计师联合会财务和管理会计委员会的定义,管理会计是为管理当局用于企业的计划、评价和控制,保证适当使用各项资源并承担经营责任,而进行确认、计量、累积、分析、解释和传递财务信息等的过程。

上述专业机构对管理会计的定义清晰地表明了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管理会计通过计量、管理、利用财务信息创造价值,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密不可分。

目前,许多学者认为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融合是大势所趋。基于以上认识,笔者认为从非会计专业学生学习会计课程的目标出发,着眼于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将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内容进行整合,重新设计非会计专业会计学的课程体系具有现实意义。

(三)重新设计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的具体构想

将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内容融合,重新构建非会计专业会计学的课程体系。具体如下页表1所示。

非会计专业会计学教学改革的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挑战就是改变课程的框架结构与内容。如下页表所示。

第一单元是设立企业(以商业、服务业为背景),主要业务活动涉及制定商业计划书,本量利分析,编制预算,讨论公司的组织形式,解释财务报表。此外,采用预算作为公司战略的工具,学生在整个预算期内评估企业决策。这些主题持续整个学期。

第二单元包括建立会计系统。与传统的会计学课程强调掌握借贷方记录经济业务不同,这一单元利用电子数据表(Excel)建立会计账户系统,每一列代表一个账户。账户的增减变动在每一列记录,到会计期末结出每个账户的余额,利用账户的期末余额编制财务报表。

传统的会计学课程将会计循环视为编制财务报表的一个程序,这个循环始于记录经济业务,终于结账。但是,这种视角意味着编制财务报表独立于公司预算中设定的管理目标。整合后的会计学课程将编制财务报表视为预算过程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就是说,编制财务报表的目的是将实际结果与呈现在预算中的预期目标相比较。进一步说,会计循环的终点不是编制结账后的试算平衡表,而是计算实际与预算的差异,评估前期决策。

课程的前两个单元主要涉及与服务业、商业企业相关的会计概念,第三、四单元以制造业为背景。学生将在前两个单元已经掌握的相关概念应用到制造业的企业环境。此外,学生前两个单元中没有充分理解、或者理解错误的概念在这个环节可以得到更正。

第三单元包括编制总预算,计算多种产品的盈亏平衡点,用分批法、分步法计算成本,计算销售成本,采用各种成本流转假设计算期末存货。

第四单元包括利用相关成本进行决策,以标准成本为基准计算成本差异,记录与分析涉及财产、厂房、设备和所有者权益的经济业务。

最后一个单元是有关借贷方的学习。记录交易或事项的规范方法是会计专业的学生学习更高级会计课程重要的必备要求,是非会计专业的学生需要掌握的重要的商业语言。整合后的会计学课程不是要摆脱或删除有关借贷方的知识,而是将其放在适当的环节讲述。在课程的最后阶段讲述借贷知识,其优势是:学生已经掌握利用电子数据表记录经济业务,已经实践过利用Excel计算账户余额编制财务报表,已经明白如何利用财务报表进行决策。在这个背景下,对经济业务的会计记录只是学生对已经熟悉的会计系统的一个微小的调整。

关于借贷方的内容包括全面完整的实践,学生编制会计分录,登记日记账,将日记账过到分类账,编制试算平衡表,编制调整分录并登记到总分类账,最后根据调整后的试算平衡表编制财务报表。

整合后的会计学并没有减少传统会计学课程的内容,而且将管理会计、成本会计纳入教学体系,丰富了会计学课程的内容。这种调整保持了会计学课程结构与体系的相对完整,能够使学生对整个会计基础知识及简单的管理会计知识有一个系统全面的了解。整合后的课程内容将管理与会计有机结合起来,更符合经济管理类专业会计课程的教学要求,体现了管理特色。这种体系与经管类学生的专业需求、未来职业发展有了比较密切的联系。

胡玉明教授早在2010年提出非会计专业会计学的教学目标是让非会计专业的学生看懂财务报表,听懂商业语言,理解会计信息,运用会计思维,辅助管理决策,持续创造价值。改变框架结构后的会计学课程因专业施教,立足于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能较好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从管理的角度看会计,在一定程度可以实现会计学与专业知识的融合,从而赋予非会计专业会计教学以意义。

参考文献:

[1]D.LeeWarren,MarilynN.Young.Integrated accounting principles:A best practices course for introductory accounting[J].Issue in accounting education,2012,(27):247-266.

[2]周亚荣,郭均英,卢雁影.会计学教学本科会计专业与非会计专业差异分析[J].新会计,2015,(3):33-35.

[3]蒋大富.高校非会计专业会计学教材建设思考[J].财会月刊,2011,(7下):108-110.

[4]魏永昌.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相融合的设想[J].商业会计,2008,(19):5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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