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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实践的基本方法

科学实践的基本方法

科学实践的基本方法范文第1篇

受到传统教育模式和教学观念的影响,我国对法学实践教学的理论研究十分薄弱,对法学实践教学的内容、培养目标以及评价体系等缺乏科学、统一的认识,这就造成了法学实践的课程设置不科学、教学内容单一、质量控制缺失、教材建设落后和评价体系不健全等方面的缺陷。例如在实践课程设置方面,除了司法实习和毕业论文外,有很多学校还引进了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案例研讨等形式多样的实践性课程,但是往往由于随意性强,缺乏统一、规范的安排,导致其在整个法学教学中的比重轻微,其作为法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评价比重更显微不足道。再次,法学实践教学的实施困难重重,教学效果不佳。实践教学课程的设置固然重要,但是实践教学的实施也不应放松。纵观国内各主要高等学校法学实践教学课程的安排和实施,面临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其一,师生对法学实践课程的重视程度不够,参与程度不高,实践教学流于形式;其二,学校和实践、实习单位对实践教学疏于监督与管理,效果不佳;其三,教学资源的配置不健全,高质量的实践教学指导教师严重欠缺,实践教学经费、设施和基地建设无法满足实际需求。

我国法学本科实践教学模式的选择

(一)域内外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比较分析

由于历史、文化传统和政治等方面的不同,域外各国,特别是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在法学教育的目标上存在差异,因而在法律人才培养上的做法也不完全一致,法学实践教学模式有其各自特点。

1.大陆法系国家法学实践教学模式。在大陆法系的德国、日本、韩国乃至我国台湾等主要国家和地区,往往将法学教育的目标定位于通识教育,在法学本科教育中强调法学基本素质的培养和锻炼,教育的直接目标是造就大众化的法律人才。在这种通识教育目标指导下,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更加注重基础理论知识的讲授,学术气息浓厚;虽然从事法律职业需要经历大学法学教育,但是法律职业教育并非本科法学教育的基本甚至主要目的,毕业生多数从事的是法律之外的职业。德国法学家茨威格特•克茨指出:“法律并不纯粹是一种专业训练的对象,而是人们可以从中学习清晰地思维、透彻地表达以及练习修辞技巧的一个领域”。④虽然大陆法系各国普遍重视法学实践教学,但在大学法学本科教育阶段并未将法学实践教学放在主要层面上,法学实践教学被当成法学通识教育的一个部分,是理论教育的辅手段,法律实务训练更多地是在完成了本科学习后进行。例如,德国的大学法学院遵循的是“学术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既注重法律理论知识的学习,又注重学生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有益于培养出专业的几综合的、高素质的法律人才,保障了法律职业的整体素质。

2.英美法系国家法学实践教学模式。在英美法系国家,特别是美国,法学教育以市场为导向,致力于为社会输送符合其需要的法律职业人才,尤其是律师。因此,美国等英美法学国家的法学教育以实用为首选,法学教育是一种典型的职业教育模式。正因如此,法学院对课程的设置、课程的内容以及教学方法等方面都强调理论知识与实践运用能力的结合,不仅着重于讲授法学基础知识来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更致力于培养学生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例如,美国的法学教育是本科后教育,其采用多种教学方式和大量的课外实践活动,特别是采用的是案例教学法,培养学生的法律逻辑思维。总之,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以法律职业教育为目标,更加注重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法学实践教学不仅形式多样,而且占据着相当大的比重。⑤

(二)我国法学本科实践教学模式的选择

比较分析世界各国法学教育的不同模式,不同的法学教育观往往具有不同的法学教育目的。⑥虽然目前我国学界对于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仍有争论⑦,但是总体来讲,主流观点将法学教育归为通识教育,并非将培养律师等实务人才作为法学本科教育的唯一选择。例如苏力教授认为,法学本科教育要完成培养“通用型、法律交叉学科型”人才,使本科法学教育成为入门教育;⑧霍宪丹认为,普通本科法学教育应定位于法学学科教育,而非职业教育,法学本科教育应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专业人才,而非培养法律职业人才。⑨就此而言,我国的法学教育目的与大陆法系国家有着诸多相似之处——培养高素质的法律通才。然而,同样是坚持“通识”的教育培养理念,但是我国法学本科教育中对实践教学的重视程度远远落后于大陆法系主要国家,造成了前文所述的种种困境和问题。因此,选择何种法学实践教学模式就成为当前我国理论界的聚讼之一:是全盘接受西方的法学实践教学模式,还是在借鉴国外法学实践教学优势的基础上构建适合我国特色的法学实践教学体系?是借鉴大陆法系的法学实践教学体系还是全面移植英美法系的教育理念及实践教学体系?受法学教育目标的定位不同所决定,笔者认为不能全面移植英美法系国家职业教育的实践教学体系,而应该根据我国国情,在充分重视法学实践教学价值的基础上,更新对法学实践教学的理念和认识,借鉴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有益经验,构建以“通识教育”为本体的法学实践教学新体系。⑩

我国法学本科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

(一)实践教学在我国法学本科教育中的定位

一个国家的法学教育体系往往是适应该国不同的教育培养目标而组织构建的,可以明显体现一国法学教育的特点和定位。在我国,经过60多年特别是近30年的发展,高等学校的法学教育已经呈现出多层次、多元化、多轨制的办学特点,即法学教育涵盖了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各个学历教育层次。因此,“我国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应建立在区别对待基础上的分类型和层次型定位”。11在这种多层次、多轨制的法学教育体系中,通识教育和职业教育在每个办学层次的定位有所差别:在中专、大专层次,职业教育为基本培养目标;在本科教育中,通才教育是目前获得认可的目标定位,即培养出法律及其他专业知识丰富、能够适应现代社会多方面需要的法律人才;在研究生教育中,精英教育成为必然要求。当然,在研究生教育中,精英培养目标也有所侧重,例如法律硕士偏重于职业精英群体的培育,而学术型硕士侧重于法学理论精英的培养。当前,我国高等学校法学院本科教育培养的是复合型、外向型、应用型的高素质“法律通才”,即树立的是“通识教育”目标。在这种教育目标之下,作为法学本科教育内容的法学理论教学和法学实践教学之间的关系如何把握?也就是说,法学实践教学在法学本科教育中的地位如何确定?分析世界范围内主要国家法学教育模式的变迁后,我们可以看到,各国的法学教育在培养目标和途径上有日益融合的趋势:在大陆法学国家的法学院,在普通教育的基础上纷纷加强了职业教育的分量,有利于职业教育的实践教学在不断加强和革新;而在素以职业教育为目标的英美法系国家,也加强了理论法学的教育,讲授式教学也有所增加。可见,两大法系对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更是日益相互接近,即同时兼顾学术教育和职业训练两方面,在形式上也日趋一致。在我国,随着近些年来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特别是法学本科毕业生就业环境的改变,人们已经逐渐认识到法学本科教育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意识到法学实践教学在法学本科教育中的积极作用,法学院、系也开始创新教育理念,改革和创新法学实践教学内容及方式,法学实践教学在法学本科教育中的地位显著提升。但是,对于法学实践教学在法学本科教育中的定位,仍没有一个较为清醒的界定。#p#分页标题#e#

笔者认为,法学实践性教学和理论教学是法学教学的两个基本组成部分,二者在法学教育中具有不同的价值和功能。首先,从性质上讲,实践性教学与理论教学一样,属于教学而非实践,因此,法学实践教学应当遵循法学教学的总体规划,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按照教学标准和教学要求进行严格、系统的规划、设置,以满足教育目标的要求。其次,实践教学是法学本科教育的重要过程,学校的教学、教务部门应当像对理论教学一样对实践教学进行监督、监督,并及时给予教学效果的评价。再次,尽管我国传统的法学理论教学弊端较多,但这并不能成为否定理论教学为法学本科教育基本手段的基本定位,实践教学不能抛弃理论教学而孤立实现——理论教学注重学生法学理论知识的积累,实践教学注重学生理论知识的实践运用技能的培养,二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

(二)我国法学本科实践教学的体系构建

在坚守法学理论教学本体性地位的基础上,应当正视我国当前法学实践教学的种种不足和弊端,不断更新实践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构建适应当前社会需要的法学本科实践教学体系。具体而言,应在实践教学课程的设置、实践教学的组织和运行、实践教学的质量评估和实践教学的保障等方面构建横向多元、纵向动态的法学实践教学体系。

1.更新法学本科实践教学课程体系。目前,我国法学本科实践性课程的设置多采用以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为主要环节的“2+X”实践教学体系。其中“,2”指的是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X”则指的是常见的见习、模拟审判,模拟法庭、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诊所教育等多种方式。在这种课程设置体系中,除了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为法学本科的必修环节,占有一定学分,其他各种实践方式均不受学分限制,因而各高等学校对这些实践方案随意性较强,缺乏体系性、规范性安排和评价。同时,即使是计算学分的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往往被集中安排到大学本科临近毕业的一个学期进行,其实施效果不佳就不难理解了。为了弥补上述缺陷,笔者建议构建多元、动态、全程的法学实践教学课程体系。首先,将法学本科实践教学课程按照功能的不同,设置为三个模块:课内实践模块、课外实践模块和职业技能训练模块。课内实践模块主要包括案例讨论教学、审判观摩、法学实验、毕业论文等;课外实践模块主要包括模拟法庭、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法律咨询和服务、假期实习等;职业技能训练模块主要包括法律诊所、法律实践基地实习、专业实习等。其次,按照教学规律和就业情况,将上述三个模块的实践课程进行渐进地动态分配。即,在大学本科一、二年级主要以法学理论学习为主,在实践教学中宜采取案例讨论教学、审判观摩等课内实践模块,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对法律的感性认识;在大学本科二、三年级,逐渐增加课外实践模块的比重,将模拟法庭、法律咨询和服务、假期实习、社会调查与实践等作为常态化课程设计;在大学本科三、四年级特别是四年级,应逐渐减少法学理论教学的比重,适当增加法律职业技能训练模块,主要采取法律诊所、专业实习、毕业论文、法律实践基地实习等实践方法。再次,法学实践教学的三个模块应当贯穿于法学本科阶段,并进行科学设计,做到课内外相结合、长期短期相结合。最后,为了保证实践效果和全员参与,对上述主要实践课程应做规范化和灵活化分类,比如一二年级的案例讨论教学计入各专业课程的成绩,社会调查应计入适当学分;二三年级的模拟法庭应常态化设置,杜绝表演性,将其设置为固定实践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三四年级在已有学分课程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的基础上,应普遍引入法律诊所,强化职业意识。

2.构建法学本科实践教学的组织和运行机制。要有效地开展实践教学工作,还必须有组织机制和运行保证。我国目前各高等学校法学本科实践教学效果不佳、流于形式,组织和运行机制的欠缺也是重要的原因。笔者认为,各高等学校法学院系应结合自身条件完成以下工作:其一,建立一个专门的实践教学教研机构。和目前法学院系设立的各个专业教研室一样,法学实践教研机构由各个专业负责、有实践经验的老师组成,全面负责实践教学的具体指导和宏观管理,同时还担负起实践教学的理论研究、教学规划、督促检查、效果评估等责任。其二,建立完善若干不同类别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并聘任实务部门有一定理论知识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作为实践导师,负责指导学生实习,与学校实践教学教研机构沟通。其三,建立以学生为主体、以社会实践和法律服务为目的的法律服务中心,实现学生的自我管理。服务中心的建立有助于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普遍性和灵活性。

科学实践的基本方法范文第2篇

基金项目:红河学院本科质量工程项目“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带头人”建设成果之一。

新建的本科院校是指1999年以来新设本科学校,共有647所,约占全国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数量的55.3%。新建本科院校为地方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培养输送了大量的人才,但与此同时,来自地方社会的就业信息反馈表明,一方面是新建的地方本科院校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较底,另一方面是技术应用型人才难以满足地方用人单位的需求。作为新建地方本科院校的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也面临一个如何转型的发展问题,笔者结合该专业的建设实际,就转型背景下新建地方本科院校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建设提出一些思考。

一 新建地方本科院校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应用型人才的内涵

新建地方本科院校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应用型人才的内涵可以界定为,学生在掌握政治学与行政学基本理论的基础上,适应地方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能实际处理地方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社区等工作岗位中的政务、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社区服务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有学者认为,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具备以下六个特征:其一,具备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理论基础;其二,相对于学术型人才而言,更突出“应用”;其三,有较强的沟通与合作能力;其四,具备调研能力;其五,具有创新与应急能力;其六,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意志品质。笔者认为,在界定了新建地方本科院校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内涵基础上,新建地方本科院校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应具备专业知识能力、行政职业能力、综合能力三种基本能力。三种能力的培养是新建地方本科院校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主要任务。

二 新建地方本科院校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基本理念

人才培养的基本理念是贯穿于整个本科人才培养过程的对人才培养模式、培养路径和培养目标选择、本科教学方式方法的选择等方面的基本认识和基本态度。人才培养的基本理念指导、制约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可以说有什么样的人才培养基本理念就会培养什么样的人才,因此,在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务必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基本理念的指导作用。新建地方本科院校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基本理念应凸显其“应用性”,“应用性”的体现是“专业知识能力、行政职业能力、综合素质能力”的培养。因而,新建地方本科院,校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整个过程都需要注重和加强对学生“三种能力”的培养和锻炼。

三 新建地方本科院校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一)构建以专业理论知识为基础,行政职业能力与综合素质能力为导向的“三位一体”课程体系

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必须通过专业设置的课程体系予以实现。新建地方本科院校在其专业的课程体系构建时,更多的是参照了国内重点大学关于该专业的课程体系设置,而忽视了自己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和人才培养的规格要求,因而,出现“水土不服”是很自然的现象,学生的反馈是专业理论教学内容过多,培养实践能力的教学课时偏少。另外,新建地方本科院校由于大都由从前的师范专科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师资力量相对不足,“师资的缺乏,课程设置往往以老师研究的方向和兴趣而定,由此产生了随意性”,“不少高校在政治学与行政学教学体系中直接加入大量热门课程,课程体系缺乏内在联系,内容交叉重叠太多”笔者认为,在转型发展的背景下,新建地方本科院校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课程体系构建应遵循以专业理论知识为基础,行政职业能力与综合素质能力为导向的“三位一体”课程体系(下述建议课程根据需要,可设为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具体分析如下:

1 专业理论知识课程群

掌握扎实的政治学与行政学基本理论知识是对该专业毕业生的一个基本要求,也是应用型人才培养“应用性”的一个基础,专业理论知识课程群是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的一个重要平台。各新建地方本科院校专业理论知识课程群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侧重于基本理论知识课程设置,一般包括政治学原理、行政管理学、宪法学、地方政府学、公务员制度、中国政治制度史、西方政治思想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公共政策概论、市政学等。

2 行政职业能力培养课程群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高等教育的大众化,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在强调人才的专业知识性特征的同时更加注重本科毕业生的职业技能特征。因此,新建地方本科院校的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必须回应社会的需求,设置相关课程群,突出该专业学生的行政职业能力培养。可以说,专业能力是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应用型本科人才的内在基础,行政职业能力是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应用型本科人才的外部体现。行政职业能力培养课程群的设置一般包括社会实践与调查、行政文书与秘书、公共关系实务、管理沟通实训、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电子政务、办公自动化、演讲与口才、政务礼仪、情绪管理等课程。

3 综合素质能力培养课程群

综合能力是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毕业生组织协调能力、沟通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业务创新能力的综合体现。该能力培养一般通过学校开设的通识课程来予以完成。

(二)推行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模式的改革,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长期以来,在高校专业课程的教学活动过程中,传统的授课方式是“满堂灌”的教学模式,整个课堂教学环节中教师总是作为主体来组织教学,学生则是被动接受教师的教学内容,很少直接和主动地参与课堂教学活动,而且很少表达他们对于所学内容的理解和接受程度如何,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学生的能力培养受到很大限制。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必须对陈旧的课堂教学模式进行改革,推行“以学生为中心”的堂课教学模式改革,真正意义上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教师在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必须清醒认识到学生是课堂学习的主体,将“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渗透到整个教学过程中,教师在整个教学活动过程中是一个引导者与相关疑难知识的阐释者,师生处在一个平等的、开放的交流与探讨的教学环境氛围中,从而真正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达到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学目标。在实际推行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模式的过程中,授课教师可根据所授专业课程的教学内容,灵活采用“小老师”课堂教学法、专题讨论教学法、案例式研讨教学法、开放式教学法等多种具体教学方法。

(三)高度重视实践教学是政治学与行政学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基础与关键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古人的这一教诲道出了实践对于理论的重要性。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学生在获取基本的系统的理论知识基础上,必须高度重视专业实践教学,通过严格系统的实践教学,方能培养锻炼学生的学习能力、行政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一般而言,新建地方本科院校的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的实践教学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如下:其一,专业培养实践学分偏少。新建地方本科院校的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实践教学主要由毕业见习、实习以及毕业论文、社会调查等组成,实践学分大约占专业总学分的15%左右,在转型背景下,离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相距甚远;其二,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建没举步维艰。实践教学基地是进行实践教学的一个重要平台和依托,新建地方本科院校的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由于办学历史较短,和地方企事业单位、社区、行政机关、街道居委会等合作沟通较少,加之实践教学经费的缺乏等多方面的原因,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不尽如人意,甚至有的高校没有该专业的实践教学基地;其三,缺乏专业全程实践教学计划,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脱节。在新建地方本科院校中,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实践教学往往只注重毕业见习、实习以及毕业论文、社会调查等纯实践性课程,而缺乏一种专业全程实践教学的基本理念和培养计划,导致的结果是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脱节,甚至出现为理论而理论,为实践而实践这种最坏的结果。

针对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人才培养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新建地方本科院校应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加大对实践教学的投入。

1 专业全程实践教学

专业全程实践教学计划一般包括专业实践教学的目的、专业实践教学的保障措施、学期专业实践教学内容及基本要求、专业课程实践教学大纲、专业实践教学的考核及评价等内容。

2 重视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新建地方本科院校应充分利用地方资源,增加和地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办等单位的合作和交流,依托上述单位的资源,开展“共赢”合作,建立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的实践教学基地,为教师的实践教学和学生的学习实践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

3 培养“双师型”教学团队

为满足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全程实践教学的需要,新建地方本科院校必须采取多种有效保障措施以提高专业任课教师自身实践能力。首先,根据专业任课教师的学科背景,鼓励教师从事应用型的、实证型的科学研究;其次,鼓励教师考取相关行业资格证并开展相关执业实践,培养“双师型”教学团队;最后,根据专业实践教学的需要,学校可聘请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等有实际行政管理经验和行政执法经验的工作人员作为兼职讲师或不定期做专题讲座。

参考文献

科学实践的基本方法范文第3篇

由此以来,我们可以把本科院校会计实践教学的目标分为三条:

1.专业知识

专业知识是了解各式各样企业或集团的法律环境知识,理解并掌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决策知识,成本会计的各种成本核算方法,管理会计的管理方法与决策知识,熟悉信息技术与应用的相关知识,除此之外,还要特别关注整个行业以及企业生产经营知识。

2.技术技能

技术技能要求学生具备实际操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职业判断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能力,还要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适应环境能力等。

3.应用能力

应用能力要求学生熟练运用会计方面的信息技术软件,通过各种渠道与更多的人进行有效的沟通,独立并高效率的完成工作,在有限的条件下,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按时完成工作的能力。

二、目前本科院校会计专业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

1.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观念

一直以来,本科院校受到应试教育的影响。大多数本科院校教学观念仍然比较落后,会计实践教学的理念在本科院校教学中还没有完全落到实处,没有真正贯穿于会计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具体表现在本科院校的教学课程的设置、教学课时的制定、教学内容的安排、采用的教学方法、考试考核制度。大多数会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只注重会计基础知识的教授,重理论、轻实践;重讲解、轻练习;重传承、轻创新。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以自我为中心,教学方法落后、教学内容单一,教师关心的是会计课程的理论课时有多少,在规定的课时内课程能否上完,学生考试能否过关会不会影响教师自己,考试过关率怎么样,却忽略了对学生会计技术技能的培养。

2.实践教学方法落后

长期以来,受到应试教育思想的影响,我国会计教育普遍采用教师单向授课法。由于数据量大、处理过程复杂以及教学时间的限制,很多会计问题只能讲述其涉及的基本原理,无法对案例进行充分的分析,而且课堂时间有限,老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缺乏对案例见解的交流与沟通,学生也不能从案例中学到知识。同时,由于实验方案具有一致性,数据收集、实验过程、解决办法基本一样,没有创新性,实验就成为纯粹的机械模仿。

3.会计实践教学内容是指为了实现会计实践教学目标

在各个实践教学环节,展开的实践教学课程的内容。会计实践教学体系的核心是会计实践教学的内容,并且是会计实践教学目标的具体表现。但是,目前的会计实践教学内容基本上还停留在会计核算实验的阶段,并且课程的实验仅仅涉及到基础会计和财务会计课程的实训,成本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等课程的实验几乎没有,更不用说多元化、深层次分析了,比如,在财务会计实训中,只是按照一般会计流程,对经济业务简单处理,根本没有对经济业务的相关财务问题做深入分析,这样以来,造成学生分析问题能力差,更谈不上灵活应用。

4.缺乏校外实训基地

会计是一门操作性、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本科院校组织学生到企业进行实训,是多数本科院校采取的传统而有效的会计实践教学方法。然而,本科院校在组织校外实习时都存在很大的阻力。主要表现在以下三项:第一项,由于企业财务信息的保密性,每个企业会计工作岗位的有限性和不稳定性,使得目前本科院校和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没有固定的、长期的合作关系和接触机制,传统的实训基地基本丧失。第二项,实训时间多安排在学生临近毕业时,使得会计理论教学与会计实践教学脱节,导致学生对于书本上不太理解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的解决,更做不到会计理论知识与会计实践操作有效结合。第三项,由于各本科院校受到实训经费的限制,往往安排的实训时间有限,企业实训大都局限于企业派人到本科院校讲座和学生到企业参观,学生在实训环节很难接触到企业真实的会计经济业务,更不用说参与企业会计工作、了解企业整个会计核算流程与财务管理方面。因而,校外会计实训流于形式,达不到预期目的,从而阻碍了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有效实施,更不能起到培养学生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的作用。

5.手工与会计电算化实验相脱节

目前,大多数本科院校基本上都建设了会计手工实验室和会计电算化实验室。但是,一方面,在会计实践教学过程中,大多数本科院校会计手工实验局限于单纯的做账,并采用“仿制的会计凭证,剪刀,浆糊”方式,只要求学生熟悉会计实务处理的流程,即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到编制会计报表,学生只是被动地做简单的模仿实验。另一方面,会计电算化实验是用简单的会计资料,应用于会计软件的操作流程,缺少必要的信息系统思想的培养和训练。手工实验和电算化实验得不到有机结合,网络资源应用不足,这样的会计实践教学只是表面粗浅的教学,不利于培养学生在会计实践方面应该具有的独立思考、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足不了社会对复合型会计人才的需求。

三、改革本科院校会计实践教学的建议

1.更新观念,加强实践教学

在知识经济的时代,学生的能力、素质水平已成为衡量培养质量高低的一个关键性因素,人才培养工作必须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更加注重动手操作能力的培养。本科院校应以修订人才培养规划为契机,构建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工作能力为核心的实践教学体系,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牢固树立将学生培养成为具有创新精神的“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理念,突出实践教学在复合型人才培养中的主体地位。本科院校的会计专业教学部门领导一定要认清当前会计教育形势,根据会计专业的特性,逐渐改变会计教学观念,切实改变会计实践教学无关紧要的现状,在会计理论教学不忽视的前提下,加强会计实践教学,逐步提高会计实践教学在整个教学计划中的分量,着重培养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建立一套独立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会计教师要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会计实践教学的重要性,树立并坚定会计理论教学与会计实践教学同等重要的教学理念,并将会计实践教学真正落实到整个教学计划中。

2.创新实践教学方法

我们知道,校内模拟实训和校外实习是当前大部分本科院校实行的会计实践教学方法。从微观方面看,会计实践教学是要求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会计知识,在实践过程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创新能力、表达能力。同时,培养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的一门课程。所以,会计实践教学的方法具有多样性特点。具体有8种方法:

(1)实务演示法。实务演示法是通过多媒体演示,并有教师讲解实务操作过程的一种实践教学方法。实务演示法有展览实物讲解方法,播放投影仪讲解方法、视频录影讲解方法、多媒体教室教学软件讲解方法等。实务演示法安排在课堂授课之前,是学生在学习理论之前,心中有一个大致轮廓,这样做不仅使学生了解即将所学知识,而且有助于激发学生浓厚的学习兴趣,进而提高学习效率和效果。

(2)单元练习法。单元练习法是在某课程完成其中一个章节的学习目标后进行的阶段实务训练。单元练习法是对教学目标的具体体现,所以,要以目标为准,完成对学生的授课任务,并使学生对所学知识能够理解并掌握。

(3)模拟实习法。模拟实习法是在会计实践教学实验室中,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会计资料,以企业的一个会计周期为区间。模拟财务部门会计实际业务处理的模拟训练。模拟实习法的主要目标是检查学生对会计学的基本理论掌握情况与会计实际操作处理能力。

(4)社会调查法。社会调查法是学生利用寒暑假时间,就会计专业或者会计学专业的相关问题展开社会调查,并在假期结束后针对社会调查做出调查报告的方法。

(5)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是在教学过程中,使学生就某个教学案例,运用所学会计理论知识及方法对案例进行分析、推敲、提出可行性解决办法,而且在老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进行交流的一种会计实践教学方法。

(6)项目设计法。项目设计法是使学生运用所学会计知识及相关会计理论,分成小组,共同合作来完成一个模拟项目设计,并做出设计报告的一种会计实践教学方法。例如,设计财务管理制度、设计会计核算制度、设计成本核算制度、设计会计软件等。模拟设计项目没有标准答案,但是必须在不违背国家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通过供需分析、建立模型、实施方案等步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工作。

(7)课题研究法。课题研究法是鼓励学生参加教师的课题研究活动,并且做出学术报告及学生对于课题研究的心得体会的研究型教学方法。

(8)校外实习法校外实习法是派送学生到校外实训基地参加会计实务工作的一种会计实践教学方法。校外实习不仅包括会计记账、做报表,还包括财务管理、审计监督、纳税、与银行业务往来等方面的工作。所以,校外实习法是不仅锻炼学生综合素质能力,而且提高了学生的各项能力,比如:实际操作能力、职业判断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共同合作能力等。

3.完善实践教学内容

会计实践教学作为会计教学的基本方法,贯穿于本科院校人才培养计划的整个过程中,会计实践教学内容服务于会计实践教学目标。会计实践教学内容设计以课程为载体,充分体现了培养的目标,以确保系统的完整性,适当的内容,紧凑的连接,以结果为导向。所以,会计实践教学内容,分为四个层次的能力培养,分别是基本技能,专业技能,创新能力,会计职业道德能力。

(1)基本技能。基本技能主要是通过培训基础会计、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等课程。要课程的每章每单元都要培训,培养学生在每个单科课程下处理财务问题,以发展学生的个别操作技能,掌握会计领域的最基本的理论知识。

(2)专业技能。从手工模拟实训中,我们不难发现,财务工作是一个应用程序,一个非常全面的工作。包括:资本融资决策模拟训练,投资决策模拟训练,利润分配决策模拟训练,财务指标和企业绩效评价模拟训练,财政预算培训和会计制度设计方面的实践教学内容,培养学生的创新性综合运用知识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技能。

(3)创新能力。为了提高会计专业学生的整体素质和培养学生良好的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会计专业人才所需的各项能力,本科院校可以制定拓展素质和创新学分认定办法,只有修满创新学分,才能毕业。

(4)会计职业道德能力。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会计职业教育质量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国家建立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旨在培养高质量的会计人才,具有正确的职业价值观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所以,开设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律及相关法律、法规课程,是十分必要的。

4.拓展校外实训基地

本科院校会计实践教学,校外实训基地的建立是首选的教学方法。通过简单的会计实务操作练习和模拟演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加深学生对会计知识的全新理解,但模拟毕竟不是真实操作,因此,实习基地的建立是本科院校建设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有条件的本科院校可以建立校企合作实训基地。

5.手工与电算化实验有机结合

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对会计工作的要求,必须改变会计手工实验和电算化实验相脱节的现象,使两者融为一体。会计电算化实验是学生会计电算化水平的决定性因素。会计手工实验是学生运用专业知识、熟悉巩固理论知识的重要手段。熟练掌握会计业务操作流程,为会计电算化实验提供建账、报表生成与汇总的实验数据及专业技能支持。按照实验顺序分为:先后实验和平行实验。先后试验是先做会计手工实验,后做会计电算化实验。即在手工实验的会计信息基础上做电算化实验。平行实验是会计手工实验和会计电算化实验是同步进行的。在这种情况下,会计手工实验与会计电算化实验严密结合,学生们不仅掌握了会计手工实验的业务处理流程,而且熟悉了会计电算化的操作步骤及原理,同时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使学生能够达到会计人才市场的要求。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会计人才市场对于会计人才的要求是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为核心的知识结构,熟练运用计算机财务软件和以创新为导向的能力结构。所以,要适应发展的社会和需求的市场,必须从新定位本科院校会计实践教学目标,更新和改进会计实践教学内容,会计实践教师具有高水平和高素质,有一定规模的会计实践教学设施,以使会计实践教学体系顺利实施,提高会计实践教学质量培养复合型、创造性和高素质的会计人才。

四、结语

科学实践的基本方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秘书学本科专业;实践教学;改革

秘书学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的水平直接关系着秘书人才的实践能力水平,但是在本科院校秘书学专业教学中由于对秘书学专业实践教学不是很重视,导致本科院校所培养出的学生的实践能力不足,无法满足社会的发展需求,因此要采取措施对秘书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以提升实践教学的实效性,提升本科院校学生的实践能力,推动高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一、秘书学本科专业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课程设置偏重理论课程

在秘书学本科专业教学课程的设置过程中实践课程属于是理论课程的补充,所占的课程比例非常低。由于受传统教学观念的影响,很多院校并不注重秘书综合职业能力的培养,因此设置实践课程的目的也只是了能够让学生更加深入的了解理论课程的内容,不利于学生分析能力以及思维能力的培养。另外,很多院校在秘书学专业设置过程中是根据高校的师资条件等设置,而不是根据社会的需求设置,从而导致时间课程设置所占比例不是很大。

(二)教学方法陈旧落后

在秘书学本科专业实践教学中仍旧采用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方法,不能够与学生形成良好的互动,导致学生对秘书专业学习失去了兴趣,不利于秘书学本科专业教学效果的提升。再加上专业教师大多是汉语言文学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教师本身就只是在理论教育环境中成长的,而且这些教师的工作经验不是很丰富,导致在教学中更注重理论课程的教学,而忽视了实践教学,因此导致教学方法也主要采取的讲授的方式,不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三)实践教学缺乏专业教材指导

虽然秘书学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有了专用教材,但是这些专业教材内容更加偏重与理论方面的内容,比如:阐述的秘书工作的任务、规范以及对个人素质的要求等,并且主要根据党政机关的秘书工作规范为准,而对于涉及到企业秘书方面的知识,导致秘书学本科专业实践教学中所能够选择的教材比较少。而秘书学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的实践课程内容仅是靠教师自身开发的项,可能会出现实践内容不全面,随意性较大的情况,很难使实践教学的质量得到保障。

(四)实践教学缺少稳定的教学环境

虽然大部分本科院校都已经设置了秘书学本科专业实训室,但是由于教育资金的投入相对有限,而且大部分设备存在简陋、单一的情况,无法完成某些文秘专业技能的训练,再加上本科院校是实训基地相对缺乏,学生很难有亲身体验的机会,从而导致学生的实践能力无法有效的提升,实践教学的效果无法得到保障。

二、秘书学本科专业实践教学改革途径

(一)构建科学合理秘书学本科专业教学课程体系

秘书学专业既与中文专业有所区别,又与管理专业存在着很大的不同,因此秘书学本科专业课程设置必须自身的专业特色。本科院校应该根据市场的需求变化对秘书学本科专业课程体系进程改革。把以传授知识为主的理论课程转向以能力培养为主的实践课程,从而使课程知识更加具有专业性、针对性以及适应性。在课程开设中可以以秘书工作技能为核心,适当增加应用写作、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信息处理、档案管理、办公自动化以及会务策划等。另外,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可以添加辅助课程,比如:协助谈判、督促检查以及调查探班等,不但可以使学生能够掌握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而且能够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从而满足社会的发展需求。

(二)创新实践课堂教学方法

为了提升实践教学的效果要逐步改变传统中讲授式教学方法以及灌输式的教学方法,在实践教学课堂上教师要充分发挥出自身的组织作用,把先进的教学方法融入到实践教学中,比如说:可以采用案例式教学法,互动式教学法以及模拟式教学法,从而突出秘书专业实践教学的真实、生动性。教师在实践教学中充当着设计者与激励者的角色,帮助学生把所需的知识内容与实际生活进行连接,从而促使学生能够更好地掌握与理解所学的内容,使实践能力得到提升。

(三)加强实训基地建设

本科院校首先要认识到秘书学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加实训基地的建设。首先要加大校内实训室的建设,本科院校要根据专业的内容的要求设置秘书专业实际工作的环境场所,比如说:办公环境以及设备等,并且设备购置标准都要根据国家的职业要求标准进行构建,从而使学生的实践技能得到有效的锻炼,提升实践应用能力,更好的适应社会的发展需要。其次要完善校外培训基地的建设,努力开拓校外实训基地,高校可以较强与企业单位的合作,派遣学生到企业中实习,通过学生的实践训练更好的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

(四)加强教师队伍培养力度

首先,本科院校可以加大对专业教师的要求,积极组织教师参加短期培训,从而使教师的教学理念得到更新,推动秘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的进程,同时要培养教师编写实践教材的能力,从而编写设计出更加合理、专业的教材为实践教学提供指导。其次要鼓励教师参与职业资格考试或者是到企业中进行挂职锻炼,从而增强专业教师的实践能力,构建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在可以请企业中具有实践经验的秘书人员到校担任兼职教师,从而把自身的实践经验更好的传授给学生,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

总之:秘书学本科专业实践教学能够有效的提升学生的专业能力以及实践能力,但是长期以来,秘书专业实践教学不受高校的重视,导致实践教学中存在很多的问题,因此需要加大秘书学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的改革力度,构建科学合理秘书学本科专业教学课程体系,创新实践课堂教学方法,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培养力度,从而使学生的实践能力得到有效的提升,满足社会发展需求。

参考文献:

[1]史小建,张宁,杨柳.秘书礼仪课程教学方法创新[J].河北农业大学学报(农林教育版).2015(02)

科学实践的基本方法范文第5篇

一、当前地方一般院校法学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课堂讲授多,实务辅导少

课堂讲授是一种注重课堂求证式的实践教学模式,以传授系统的法律知识为目的,强调知识的灌输和纯理论的探讨,教学方法上注重书本和课堂理论教学,忽视课后联系社会实际问题进行必要的互动探讨环节。课堂讲授中,教师要求学生根据社会现象总结出一种教材既定的结论,虽然可使学生在讲解过程中结合社会现象获得一些感性认识或体验,但是课堂学习是有限的,理论与实践的联系并不直接,学生缺少必要的实务辅导。

(二)理论教学多,实践应用少

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以通识教育为主要模式,注重人文素质教育,而专业理论教育和技能训练则相对薄弱。法学教育以讲授政策、法律的条文为根本,为制定出来的政策、法律作正当性注释。讲授法学理论从抽象的概念和原则出发,照本宣科,缺乏与现实生活问题的联系。教学计划虽然安排了模拟法庭、毕业实习等环节,但缺乏系统性的实践教学方案。学生缺少综合运用知识的实践训练,张口就是“门外话”。

(三)关心成绩多,注重过程少

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的课程学分后,将进行为期两三个月的社会实习,大多安排在法院、检察院系统或者法律服务机构,实习环节大多采取个人自主的方式,实习地点、实习单位由学生个人联系、寻找。虽然有的学校能够集中组织实习,但也仅是提供实习单位,对实习的过程缺少必要的监督和控制。由于毕业实习的时间有限,加之大多数学生对人民法院、检察院及法律服务机构的设置及工作程序并不了解,毕业实习只能是“走马观花”。

(四)专业强调多,素质培育少

目前高校扩招,教学规模扩大,教学设施相对缺乏,很多高校是在教学任务与办学效益之间寻找平衡点,只求完成讲授专业理论知识的基本任务,学生的能力、素质培育被忽视。实际上,当前各个高校在法学专业学生培养教育问题上,更多的是关注学生各科成绩是否达到本科毕业要求,实习单位的评语是否满足市场竞争中的文字要求等,至于学生能否在法学的知识殿堂中获得成为一个法律人的基本素质,那就只能看学生自身的发展了。

二、地方一般院校开展法学本科实践教学的思考

截至2008年11月,全国共设立法学院系634所,法学本科在校生30万人左右,法律专科在校生达22万多人,改革开放30年增长了200多倍。然而,2007年法科毕业生的就业率竟列文科毕业生倒数第一。院校扩招与法科毕业生就业困难的矛盾,成为地方院校法学教育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完善实践教学体系,结合高校自身教育定位,开展“诊所式”实践教学,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可以成为地方一般院校法学专业本科实践教学的理想选择。

(一)法学本科实践教学应以社会需求为导向

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实践性很强的社会科学,单纯的理论性教学已经不能适应人才培养的需求,实践性教学成为法学教育界广泛认同的法学教育模式。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环节作为高校法学专业教育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于培育法科大学生专业知识理论体系,提高法律职业技能与素养等,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社会的发展,需要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应用型法律人才,而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必须注重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环节。虽然当前法科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然而社会对高素质法律人才的需求却一直没有降温。造成这一反差的直接原因就在于高校培养的方向与市场需求的导向发生了错位。我们的高校在应试教育的后方依然延续着理论灌输的思维模式,法科毕业生缺乏最基本的法律实务知识与经验,不能直接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无法满足广大用人单位的迫切需求。因此,法学教育应当面向社会、面向实践,致力于培养适应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建设需要的应用型、高素质法律专门人才。地方一般院校法学本科实践教学亦应秉承社会需求为导向这一原则。

(二)创造条件开展“诊所式”实践教学

诊所式法律教育,又称法律诊所,是20世纪60年代首发于美国的一种新的法学教育方法。其特点在于“仿效医学院的临床诊断教学,在法学院中开设一系列教授学生实务技能的课程,通过一种涉及复杂多变的当事人、事实和解决问题的途径,把理论知识和实务技巧结合起来”。传统的法学教育虽然能让学生了解法律术语和法律条文,但是却很少掌握法律职业者应当具备的技巧、能力和素质。诊所式实践教学课程通过选用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案件,把学生置于真实的环境中,致力于训练学生如何在解决具体案例中学习寻找法律、分析法律、解释法律和使用法律。通过反复训练,就会把课堂上学到的零散的、片断的、割裂的、凝固的知识,系统地运用到实际案件处理中。与传统实践教学环节相比较,“诊所式”法学实践教学的开展要求法学院校具有较高的办学条件,诸如师资队伍方面,需要精通法律实务的“双师型”教师来担任诊所课程;教学设施方面,诊所课堂的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和技术。当前开设诊所课程的大学基本依赖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助,地方一般院校基本没有必要的经费保障,使得“诊所式”实践教学只能是小规模发展、小范围活动。鉴于此,地方院校法学专业教育方面,应着眼于应对人才市场的需要,从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目标出发,创造条件,加快开展“诊所式”实践教学。

(三)健全实践教学环节的内容体系

法学专业本科实践教学环节,应当依照法学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地方一般院校自身教育的定位、学生的实际情况等,针对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确定其内容体系:

1.法学专业本科实践教学的培养目标。法学实践教育,一是从教学内容的角度而言,以教授实践能力为主,与理论教学相对应;二是从教学目的的角度而言,以培养职业法律人为目的,这就与以培养学术法律人为目的的理论教学又区分开了。法学教育目标的不同对实践教学目标提出不同的要求。2009年3月2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联席会”年度工作会议指出,当前应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培养应用型人才。可见,高校教育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方向已是大势所趋。地方一般院校法学教育亦应如此。法学专业实践性教学的培养目标理所应当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主导方向,兼顾知识积累与技能训练,培养学生的法律知识、法律思维和法律素养,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应用能力和操作能力,使法科学生成长为依法实现正义的法律人。

2.目标的实施及内容。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案例教学、模拟法庭、开设法律诊所教学课堂;二是旁听法院审判、法律义务咨询、假期见习;三是社会调查、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写作。这三个方面的内容在实施的过程中体现了理论知识与素质培养的层次渐进性。首先,通过观察或参与实际或模拟实际的法律问题的解决,来感觉实际法律问题的处理,获取法学感性知识;以此为基础,获得法律专业基本技能,即具备法律专业领域应该具备的基本技能,如法律思维技能、法律方法技能、法律表达技能等;最后,尝试用新的理论、方法解决法律实际问题或者提出创新性观点,获得法律实践创新的能力。依方法论而言,法学实践教学的实施应是先从初识(课程教学)到观摩(法庭见习等)再到尝试(模拟审判、实习等),最后到创新(毕业论文写作等)。过程之中其实亦并无主次、先后的固定模式,但感觉初识——感性认识——理性分析的思维成熟主线必不可少。可见,在实践教学中引入法律诊所教学方法就成为一种必然的需要。

3.目标及实施的评价体系。法学实践教学的评价体系,包括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学生实践教学学习评价体系两个方面。其中,法学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是关键,一般包括信息反馈体系、监控体系和考核体系。实践教学的评价一般由学校教务部门和各系部共同完成,明确教务部门和各系部的评价职责,由教务处制定考核的总体要求和考核的指导性意见,各系部和专业教研室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对教师的实践教学质量进行考核。法学专业实践教学评价体系的“发展趋势应由过去以学生学业成绩为标准转向为注重对教师教学内容的信息量和学术水平以及教学艺术的评价,反映在教学内容上,应以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效果为构成要件形成对教师教学活动的评价指标体系。体现实践教学的渗透性内容,看教师是否在实践教学课程或者在教学过程中借助第二课堂等方式教授学生进行实践性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