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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培养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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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培养法治意识

如何培养法治意识范文第1篇

关键词:安全意识;安全教育题材;安全教育活动

安全意识是公民提高生活质量的必备因素,甚至是保障公民生命安全的重要因素,因此安全素养也应该是公民必备的一种科学素养。由此可见,在中学化学教育中加强安全教育是符合新课程理念要求的。教师应结合化学学科教学的内容,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努力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一、教材与生活联系,挖掘安全教育题材

(一)有毒物质安全事故的预防。2011年11月讯淄川的一对母子用煤炉取暖,煤气中毒。好在母子被煤烟呛醒后及时报警,派出所民警采取了及时救助,才没发生意外事故。

煤气中毒即CO中毒。在学习《碳的氧化物》时,分析CO毒性的形成原因,人体吸入CO,在肺部与血红蛋白结合,阻止了氧气与血红蛋白结合,人因缺氧而中毒。提醒学生用煤火取暖,一定要装烟囱,注意室内通风,一旦CO达到总体积的0.02%即会出现中毒现象。

2010年10月,四川海螺沟发生食物中毒,正是因为厨师误把亚硝酸钠当成食盐,造成食物中毒,酿成1人死亡42人入院的悲剧。

误食亚硝酸钠会中毒的原因是人体中血红蛋白所含的铁是亚铁,它能跟氧结合随着血液循环。当误食亚硝酸钠后,在血液中发生了化学反应,血红蛋白转变成不能携带氧的三价铁的血红蛋白。造成人体缺氧中毒。此外,亚硝酸钠还是致癌物质。因此,误食亚硝酸钠对健康的危害很大。亚硝酸钠溶液显碱性,食盐水显中性,可用PH试纸区别,腌制食品也会产生亚硝酸钠但一个月后就安全了。

体温计破裂汞泄露,若处理不当会造成汞中毒。1支体温计汞含量约1.4~2.0g,破碎外泄的汞全部蒸发后,可使一间15m2、3m高的房间空气汞的浓度达到22.2mg/m^3。我国规定的汞在室内空气中的最大允许浓度为0.01mg/m^3。最好的处理方法是用硫粉,可家里一般没有硫粉。可用物理办法将其收集,比如用纸折一个槽,再比如用空眼药水的塑料软瓶将其吸走。还有就是注意通风,因汞蒸气密度大,开门比开窗更好。

(二)易燃易爆物安全事故的预防

点燃氢气必须先检验纯度。用锌和盐酸反应制取氢气的实验中,当锌粒反应完后,打开反应器装锌粒,塞上塞就点燃,就会引起仪器爆炸。为什么会发生爆炸事故呢?是因为违背了点燃氢气前必须验纯的操作规定。实验中打开塞装锌粒反应器里进入了空气,氢气和氧气混合,点燃都会发生爆炸。教师要引导学生:所有可燃性气体与氧气或空气混合,只要在它们的爆炸极限内均可发生爆炸,出现安全事故。

2011年11月西安市一肉夹馍小吃店,液化气罐泄漏引发爆炸,冲击波伤及路边公交站候车人员和行人。此次爆炸造成7人死亡,31人受伤。生活中常用到天然气、液化气、煤气,应养成用后随手关闭阀门的好习惯,一旦发现有燃气泄漏应及时开窗通风,并避免明火。在加油站严禁烟火也是这个原因。

(三)其他化学安全事故预防

在学习《常见的酸和碱》课题时,教师要谨慎演示浓硫酸具有强烈腐蚀性的实验。它能从纸张、木材、布料、皮肤里脱去水分。如不慎将浓硫酸沾到皮肤或衣服上,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再涂上3%-5%的碳酸氢钠溶液。通过演示氢氧化钠溶液中放置一段时间的鸡爪让学生明白氢氧化钠具有强烈的腐蚀性。在使用氢氧化钠时必须防止眼睛、皮肤、衣服被它腐蚀,实验时最好戴护目镜。如不慎将碱液沾到皮肤上,应用较多的水冲洗,再涂上硼酸溶液。在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用强酸、强碱来对人体进行毁容犯罪,大家要注意防范。

使用CO2灭火器时,在室外,应在上风方向喷射。在室内窄小空间使用的,灭火后,操作者应迅速离开,以防窒息。同时也不要忽视CO2的危害,它在空气中的体积分数达到1%会使人感到气闷、头昏、心悸,达到4-5%会使人感到气喘、眩晕,达到10%使人神志不清、呼吸停止以致死亡。需要对学生提醒:若要钻山洞,进地窖,要做灯火实验。夜间不在森林里行走,这些地方二氧化碳浓度大,对人体健康有影响,甚至会影响自己的生命安全。

二、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正确处理突发事故

随着社会对学校安全的关注,城乡各中小学紧紧围绕“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避险能力”这一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例如,请来消防人员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讲座,指导学生正确使用灭火器,并进行灭火演练;组织观看校园安全教育录像、安全主题班会;各班设定安全委员、举办安全教育手抄报和观摩活动等宣传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宣传。营造师生人人讲安全、处处都安全的良好氛围,从而增强校园的安全防范和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如何培养法治意识范文第2篇

关键词:法治教育;内容;路径

一、高职院校大学生法治教育的重要意义

法治教育是高职院校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应有之义,是在以人为本的根本前提之下培养高职院校大学生具备全面素质、素养、能力、能量主要路径之一。目前,在我国大学生法治教育,尤其是高职院校大学生法治教育存在着定位不准确、内容滞后、形式单一等方面的问题。高职学生群体是社会培养一线专业应用型人才的中坚力量,因此如何加强对高职大学生的法治教育成为必然趋势。

二、高职院校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内容

高职院校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是一个循序渐进的教育过程,学校在对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内容上应当由浅入深依次推进,本文认为法治教育内容应包括如下三个层面。

(1)基础法律知识的学习

在依法治国成为基本治国方略的当今时代,普法成为培养公民意识的首要任务,作为一线应用型人才的高职大学生更应该提高其法治意识。法律知识的学习是提高法治意识,培养法治思维模式的前提。法律知识的学习通常包括法律法规方面知识的学习和法律基本理论的学习。只有既了解在某个方面法律法规的规定,又了解法律的原理,才能更好地理解法律精神,养成法治思维。因此,高职大学生应当通过课程设置及其他方式学习的法律知识,除了法律的基本理论,还应当尤其注意加强对于高职大学生实习、就业等方面有实用性的法律知识的学习。

(2)法治意识的提高

在掌握基本法律知识的前提下,注重高职大学生法治意识的提高。法治意识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法规的重要保证,公民遵纪守法的行为不会自然产生,而是在一定的法治观念、法治意识的指导下实现的。一个即将进入社会的一线应用型人才如果具备了法治意识,他就不仅不犯法,而且还能积极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由于传统文华的影响等各方面因素,我国还存在这各种各样钻法律空子的行为,归根结底都是缺乏法治意识,缺乏对法律权威的尊重,因此,提高高职大学生法治意识,可以让大学生形成正确的公民意识,养成依法办事,用法律的权威保护自己的习惯。

(3)法治思维模式的培养

法治思维是在丰富的法治实践中训练、培养和应用的思维方式。高职大学生与学术研究型大学生的特点就在于学习知识的技能型和实用性,是重实践的大学生群体,结合这一特点,培养高职大学生的法治思维模式更具操作性和实用性。学校可以通过法律基础课程注重案例教学,多组织法律实践活动,比如汽车相关专业的学生可以通过实践案例式教学方式,将学生分成汽车销售买卖双方,从磋商、谈判到合同的签订、履行来丰富学生的法律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模式,另外还可通过开展模拟法庭等方式让学生进入法治环境、法治角色中去体验,进而通过实践培养自身的法治思维模式。

三、高职院校大学生法治教育的路径探析

探讨高职大学生法治教育的有效途径,是要通过有效发挥并进一步扩展法治教育的优势,进而实现高职大学生美丽人生的塑造和创建。

(1)在所有高职大学生中开展法律基础课的通识教育

当代大学生是勤于思考的一代,也是在市场经济下成长的一代,因此,高职大学生更有必要学习必要的基本法律知识。目前,我国普通高校大学生(法学专业除外)的法律基础课设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内容共三章,无法完全覆盖所有的法律法规及基础法律理论,仅仅是法律知识的框架性介绍,更无法满足作为应用型人才的高职大学生,因此,应当在高职大学生中开展法律基础课,安排充分的课时,以保证学生能够学习到对日后有用的法律基础知识。

(2)设置法治选修课

针对高职大学生不同专业的不同需求,同时也为了丰富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法律技能的途径,各高职院校也可开展法治选修课。所谓选修课是学生们在必修课之外自愿选择学习的课程。高职大学生在做校期间结合自己的人生规划,职业生涯规划,根据自身兴趣和需求,选择与自身专业或规划相关的法治选修课,例如学校每学期根据需求可设置劳动合同法类的法治选修课、合同法、公司法以及其他领域的法治选修课。高职大学生通过自己选择的法治选修课的学习不仅可真正的学习到所感兴趣的法律知识、相关案例,也更加了解现有的司法实务,进而对自身美丽人生的规划和创建有更加现实的指导作用。

如何培养法治意识范文第3篇

一、法治人才培养面临的问题

1.法治人才供给需求耦合度不高。首先,现有法治人才数量和质量上对接国家战略需求显得不足。我国正在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与此相应,需要大量职业化多层次的法治人才。这类人才不仅要能满足区域治理所需,而且还需要能够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然而目前这类人才队伍还不够强大,人才专业结构还不能很好地为实施国家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其次,法治人才培养同质化现象严重。近年来,高校法学类专业扩张过快、法学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法治教育方式和内容“千人一面”现象较为突出,与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差距较大,差别化、特色化的人才培养格局尚未完全形成,从而难以有效满足各领域、各层次的法治人才需求。再次,缺乏清晰明确的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所需的法治人才发展战略和规划。当前,如何适应国内发展大势,培养出一大批始终能够忠于党,能够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把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同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各方面体制机制结合起来,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结合起来的优秀法治人才,是当前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与此同时,还要最大限度激发法治人才的活力。目前这样的法治人才培养战略目标、规划尚不够清晰明确。有的虽有目标规划,但细看起来,仍然存在定位不清、发展无序等问题,如此下去,自然效果难彰。

2.有关科研院校与法治实务部门协同性不够。首先,表现在高校对法治人才培养的主体作用发挥得不足。长期以来,法学教育资源集中的高校存在重科研、轻教育的现象。高校的重点学科、重点研究基地、博士学位授权点、“2011”协同创新中心以及与之相应的各类人才工程项目等,自然应担负法治科研的重要任务,但进行这些任务只能促进教育教学,绝不能以削弱、牺牲教育教学为代价。目前忽视教育教学(特别是本科生教育教学)、弱化师生之间传道授业解惑的现象不是个别的。其次,相关教育科研单位法治教育的责任不够明确。如党校(行政学院)、有关社科管理部门、法学会、律师协会和中小学校等没有尽到培养法治人才应尽的职责,自身的优势和培养渠道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法治人才的培养存在高校教育“一条腿走路”的问题。再次,各种法治实务部门没有充分发挥人才培养的作用。立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党委党内法规工作机构以及律所、企业法务部门等机构,对培养法治人才的职责定位模糊不清,造成法治人才实践教育的重要环节缺失,导致法治人才培养过程中学用脱节等问题突出。

3.对教学内容的意识形态性、科学性、实用性重视不足。首先,对法治人才的思想政治导向重视不够。教材编写和教学实施过程偏重于西方法学理论。“言必称希腊”,对其理论内容不加以鉴别批判。正如所指出的“实际工作中,在有的领域中被边缘化、空泛化、标签化,在一些学科中‘失语’、教材中‘失踪’、论坛上‘失声’ ”。这种状况,在法学领域表现非常突出。其次,法律职业伦理和法治理念分量太轻。在教材编写和教学实施过程中,无疑需要重视对具体法条的解读和抽象理论思辨能力的培养。但是不能片面注重法律知识的讲授,而缺少的法治理念教育、法律职业伦理的系统教育。不能在法释义学、比较法、案例研究中,忽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而应积极引导法学专业的师生不断提高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使之德才兼备、全面发展,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再次,是对复合型、应用型知识重视不足。一方面,过于偏重法学本科专业化教育,忽综合素质提升,导致培养的部分法治人才视野狭窄,不能适应社会全面发展对法治人才的需要。另一方面,法治人才偏重于培养律师、法官、检察官等司法人才,不能有效满足立法者、执法者、普法者、党内法规工作人员等多环节法治人才的需求,不能有效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全方位的人才保障。

4.现有法治人才培养方式时代感不强。首先,法治实践教学效果不理想。法治人才的培养,无疑要用好课堂教学这个主渠道,但必须重视实践环节教学,如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法律谈判、法律调解、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等体验式、操作式、交互式教学。目前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是,思想上重视不足,在实践中也往往流于形式,达不到实践教学应有的要求。其次,是对外交流效果不佳。从法治人才培养总体来看,一些高校“蒙着头、关着门”办学的套路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突出表现在国内、国际交流渠道偏窄,“走出去、引进来”的教学方式渠道欠畅。再次,是在法治人才培养中信息网络技术运用不多。运用新媒体新技术使法学教育活起来,推动法学教学的传统优势同信息技术高度融合,有助于增强时代感和吸引力,深刻改变人才培养方式。但目前相当一部分高校的法学教学方式和方法因多种原因,固守传统套路的状况还较明显。法学教育优质资源的有效共享也难于实现。那种懂得通过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新媒体,集聚优势资源、打造权威平台、推出示范品牌,开展形式多样的网上法治教育、舆情引导和营造出浓厚的法治氛围的人才培养方式,还较为少见。

如何培养法治意识范文第4篇

关键词:依法治国;党校教育;法治教育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132(2016)12-0350-112

随着我国党校教育的深入开展,领导干部的素质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具备了一定的法律素养。党的十明确要求领导干部要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提出了建设法治强国的目标。随着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提出,领导干部对法治有了更加本质的认识,要求领导干部在执政理念和方式及行为准则上更加贴近依法治国的要求。现阶段,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需要运用法律武器去解决问题、深化改革、推进发展等。随着时展,党校法治教育不能照搬以往的培训方式和内容,应该要有所创新和突破。

一、党校法制教育要以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信仰为前提

领导干部在形成法治思维和法律方式之前一定要先形成法律理念,因为理念对思维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法律理念是指在依法治国前提下的与此相关的观念、信念、价值观的总和,它对立法、守法、用法起着指导和调节的作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公民和领导干部,培养其法律理念是进行依法治国的基本目标;实现这个目标的前提是要形成强大的法律信仰,要使公民从内心对法律的效力和解决问题的效果产生信仰,尊重法律,切实地将法律当做法治国家的灵魂和支撑。法律信仰是形成法律思维和法律方式的重要前提,是领导干部重要的精神动力和精神支柱,是形成法治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石。

近些年来,我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一系列骄人的成果,极大地促进了我国政治与经济健康的发展,但是各级政府干部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时候与人民的期待和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还存在着差距。极少数领导干部经常无视法律的存在,坚持个人主义和特权主义,利用非法律手段参与政治和经济事务的管理,甚至干涉正常的司法活动,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诋毁了领导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探究其根本原因,是因为领导干部没有形成法律信仰,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效力和功能价值。因此,党校法治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教学内容,在很大程度上能够促进领导干部形成法律信仰,能够是领导干部通过法治思维充分发挥其执政作用。在党校法治教育中要帮助领导干部树立起以人为本、以法为尊的价值观念,在追求公平正义的基础之上能够自觉运用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体系当做行为规范,能够运用法律头脑和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前进,自觉拥护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权威,做遵守法律的领头人。

二、党校法治教育要以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为基础

领导干部法律思维形成的标志是指能够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能够善于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国家的尊严、提高政府的行政能力,能够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的标准。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只有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结合起来,才能够不断地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之上,深刻把握执政规律,在执政能力能够做到高级自觉性。同时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结合的强弱直接影响党的国家的长治久安。

在党校的法治教育中,法治思维具有一定的特征:首先,法治思维具有一定的规则性,它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众人的意志和社会认可的行为规范。规则性思维强调了普遍性要优于特殊性,同样的法治思维要求运用法律规则来处理事务,要求众人服从明确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底线。其次,法治思维要求执行者具有权利义务思维,要求执行者要站在权利和义务的角度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最后,法治思维是一种程序性思维,要求处理事务的过程中要符合公开透明的规则和程序,以保证在程序规则上能够最大程度的维护公平正义。

领导干部通过党校法治教育的培训,能够做到在实际工作中有效地运用法律武器和进一步培养法律思维的能力。对于广大领导干部来说通过党校的法治教育学校首先要做到依法行政,自觉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拥护法律制度的权威,保证做到公平正义。另外,领导干部要以实际行动维护法律和行为规范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坚决守法护法,不搞特权和专制。最后,领导干部要带头普法学法,努力弘扬我国的法治建设。

三、党校法治教育要以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为内容

党校法治教育要明确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结合起来作为提高领导干部法制性的平台,党校的法治教育在扩展其广度的同时还有赋予法治教育的内涵,从而进行深度地法治推广。党校法治教育要以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为内容,一是注重党校法治教育的总体设计,注重教学内容、方式方法的科学性和系统性,确定工作制度保障,形成法治教育的常态化,同时要形成失效理念,避免培训的形式化和过程化。二是优化党校法治教育的内容,注重其时代性的提高,着重介绍当前的相关法治领域的发展趋势,扩充领导干部的发散式思维。三是进行教育模式的创新,针对领导干部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层次的不同有针对性地设计课程内容,要注重导向型、参与型和渗透型课程的设计。四是强化党校法治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发挥党校专制法学教师的作用,加大教师的政治意识和发展意识的培养,加强与高校的合作,不断充实教师队伍,同时可以建设专门的法律顾问团,发挥将其作为领导干部助手的作用。

总之,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加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是必然性的要求。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得到社会重视和推行的潮流中,我国党校法治教育应该要与时俱进,通过法治教育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信仰,促进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有效结合。因此,我国党校的法治教育必须严抓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式、提升师资水平,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建设法治强国。

参考文献:

[1] 赵越.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提高探析[J].沈阳干部学刊,2013(4):37-38.

[2] 曹丰汉.党校如何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发挥作用[J].福州党校学报,2015(4):72-75.

如何培养法治意识范文第5篇

关键词:互联网;国有企业;依法治企;新常态

在各行各业都飞速发展的今天,国有企业也在不断发展壮大,企业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时代的发展对企业怎样在国家相关规定指导下依法经营、稳定持续发展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因此如何运用互联网优势,更好的管理好企业,促进企业的发展和进步,“互联网+”思维下国有企业依法治企新常态研究是值得探究的课题。

一、国有企业依法治企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法治观念

有些国有企业对依法治企的宣传力度不够,致使一些企业职工缺乏法制观念,对依法治企的认识还很不到位,平时很少学习和了解相关知识,不知法不懂法,企业管理者更是法律意识淡薄,忽视了依法治企是国有企业的基础,没有把依法治企当作企业的全局性工作来抓,只重视生产和效益,无视依法治企的重要性。

(二)管理不规范

一些企业依法治企没有很好落实,没有相应的制度和规定做约束,管理不严格,办事讲义气,谋取个人私利,无视国家法律,偷税漏税现象时有发生,给国家和企业造成严重损失。少数管理人员还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合同管理不规范,滥用权力等问题。对于职工,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工作不努力,不遵守作息时间,游手好闲的人员依然存在。

(三)缺乏法制和互联网人才

企业缺少真正懂得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专业人才,更缺乏网络技术人才,有时管理者没有正确领悟相关的法律和政策规定,使企业运行方向发生偏离,从而影响企业正常发展。互联网工作人员缺乏网络知识和技术能力,使得网络管理在运用上很不自如。无法实行互联网和管理的融合。

二、“互联网+”思维下依法治企的有效措施

(一)加强法制观念

加大力度,不断学习,提高管理者和全体员工的法制观念,经常组织全体员工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国家现行政策,可以聘请法律顾问做定期讲座,提高管理者和员工的法制观念,认识依法治企的重要意义及对企业的作用,利用互联网,加大依法治企宣传力度,可以经常播放一些有关法制的案例,加深员工对依法治企的理解和了解。通过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丰富他们的法律知识。还可以利用互联网开展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案例分析等活动,形成人人学法、知法、懂法的新气象。

(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把学法懂法,遵纪守法,依法治企成效等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标准,设立管理人员法制培训制度,定期培训,不达标者不允许上岗,职工是推动企业发展和生存的重要因素,在“互联网+”思维下,实行职工法律达标考核,运用互网,定期考核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作为职工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加强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制度细化到每个岗位甚至每个人,通过互联网完成职工年度量化考核,随时有业绩随时做记录,做到准确,方便、及时。

(三)引进人才,加强队伍建设

引进专业技术人才,不断提高企业队伍建设。在允许的情况下,增加资金投入,用于专业人才的引入和培养上,把一些真正了解和懂得法制的专业人才聘请为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做专业指导,帮助培养法律专业人才,坚强企业法制建设,同时要聘请专业性强的网络技术人员,提高企业互联网管理和运用率,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加强企业管理,比如可以运用互联网进行考勤,每天打卡或指纹,进行各种法律宣传和学习,多为管理者和员工提供外出学习和参观的机会,学习其他先进企业的管理经验和先进网络技术,开阔视野,不断提高自己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依法治企成效。

(四)依法治企与维护职工权益相结合

在“互联网+”思维下依法治企和职工权益相结合,充分利用网络资源,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比如可以利用网上不记名投票方式,让大家畅所欲言,为企业提合理化建议,还可以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企业的优秀员工给予奖励。也可以把自己对企业现行制度、经营管理存在问题等的看法和建议投到公共邮箱,大家去讨论。

三、结束语

企业在“互联网+”思维下依法治企,是十分必要的,依法治企不仅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还能提高全体员工的法制观念,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依法治企提高了经济效益,严格了管理制度,实现互联网和管理运营相融合,为企业的运行指明了正确方向,因此,根据自己企业的具体情况,深入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充分运用互联网优势,加大依法治企力度,为企业的腾飞奠定了必备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方世川,陈潇潇.思维下国有企业依法治企新常态研究[J].管理观察,2015(17):56-58.

[2]史定华.网络科学中的互联网加――理念、评述和展望[J].电子科技大学学报,2016(4):616-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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