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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合规管理的重要性

征信合规管理的重要性

征信合规管理的重要性范文第1篇

一般税源的管征现状及情况剖析

目前许多地方的税务机关对一般税源采用的管征模式是按属地划片由税管员进行户籍管理的管户制。随着一般税源的数量迅速增长,在现有的管征模式下,税务机关较难通过人员的同步增长来适应税源的增长。

(一)一般税源的管征现状

1.人少户多,税源管理流于形式。一般税源由于其自身的特点,近年来不断呈现增长的趋势。不断增长的户数给相对固定的税管员人数带来了较大的征管压力。截至9月,厦门市地税局共有管户153341户,其中一般税源98277户,占总户数的64.1%,共有税收管理员348人,其中管征一般税源的213人,剔除重点税源管征力量,一般税源的人均管户数达461户。在税管员人员不变的情况下,与同期相比,一般税源管户数增长了10%。人少户多的现状使一般税源的税源管理停留于完成日常涉税审批及应付自动化执法考核的浅层次工作上,无法及时总结和把握一般税源的管征重点、难点,更无法深入分析一般税源的行业规律,征管工作流于形式。

2.效率低下,征管投入与税收产出不成比例。一般税源主要为中小企业,具有持续经营的周期较短、财务管理不规范、纳税遵从度低的特点。为完成对一般税源的管征,税管员需花更多的时间进行辅导,投入时间精力较大。一般税源点多面广,经营变化大,税源分散,开业停业频繁,日常涉税事项琐碎,审批事项出现大量机械式重复,占用了较多的人员及系统资源。厦门地税现行“税管员平台”共290个业务点,其中一般税源占用的程序性审批流程、环节203个,占70%。可见,无论是征管人力资源还是信息技术资源,均集中在一般税源的日常事务处理中,未能更好地发挥对税源分析、预测、监控的高层次管理职能。

(二)造成一般税源管征现状的原因剖析

属地管理的户籍管征模式,长期以来直接承担着一般税源的税源税基监控管理职能。该管征模式以户籍管理为基础,结合属地实际情况,夯实了一般税源的税基;以管户制为手段,在税源由产生到消亡的周期中,采集了对单户管户的监控分析数据;以税管员制度为依托,结合各种信息化管征手段,为实现对税源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供了依托。但一般税源的管征现状也反映出了该种管征模式的种种弊端,主要是由以下几方面原因造成:

1.一岗多职责造成效率低下。根据《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要求,税管员主要职责有11项,在日常管征工作中主要负责户籍管理、宣传辅导、催报催缴、档案管理、发票管理、定额管理、欠税管理、信息采集、调查核实、纳税评估、任务执行等综合事务。在管户数量多、工作量大到无法合理分配各项工作的情况下,税管员疲于应付各项日常事务、限时审批项目,对各项工作事项无法按照管征需要有序开展,疲于应急,未能把握重点、难点工作,条理性较低,管征效率低下。

2.一员多管户造成集中度差。税源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税源的分析、监控,及时反映地区、行业税源发展以及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掌握税源规模、行业特点、风险类别等因素。针对一般税源实行单纯的管户制,税管员在“以一敌百”的现状下,无暇落实管户制的本质,谈不上“真正管好每一户”;在辖区的属地限制下,管户所属行业分散,无法在日常管征中实现“管好一个行业,管住一批企业”的行业管理目标,无法针对一般税源的特点实施集中度较高的行业管理,对一般税源的整体状况把握较差。

3.一户多环节造成风险度高。税源管理的目标是通过掌握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中纳税人可能出现问题的常见情况,提高税源管征效率,提高纳税人税收遵从度。厦门地税的税源征管状况一体化分析数据表明:基于一般税源管理的管征现状,以户为单位统计,需要重点防范的风险管理点,基于税管员平台就有20个预警指标和38个提醒指标,基于纳税评估模块的有52个评估指标体系,一些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管理工作,如注销清算、反避税等,风险指标个数虽然有限,但风险系数较大。目前一般税源的“粗放式”管征现状,无法有的放矢地防范和控制纳税人的不遵从行为,减少税收流失风险,难以实现“通过促进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目的。

综上,一般税源的特点已决定了对这类税源的管理应重在科学化,而不能片面追求精细化;进行税源分析应重视行业化、集约化,而不能只注重个体化分析。一般税源的现行户管模式不能适应对一般税源管理的专业化管理要求,因而构建一般税源管征新模式已势在必行。

构建一般税源管征新模式的思路

(一)构建一般税源管征新模式,打破观念限制是前提

要实现对一般税源的科学管理,就必须跳出对一般税源“管户式”管理的框架,要在数据依托、系统支持下,对税源管理过程进行环节细分,抓住环节共性,把握管征侧重点,对不同的环节采用不同的管征方法。通过对一般税源的科学集约化管理,实现集中把握税源整体发展情况的目标,把握一般税源,行业差异,实现风险管理,提高征管质量。

(二)构建一般税源管征新模式,合理细化管理环节是基础

建立一般税源管征的新模式,必须要因势利导,分流细化。区分税源管理的环节,是实现综合管征方式的基础。根据环节的内容、性质,可将一般税源管征各事项划分为两个环节:

1.办理涉税事项环节。主要是纳税人上门办理各项涉税事项申请、审批的环节。包括:户籍管理、申报征收、催报催缴、

档案管理、发票管理、定额管理。其主要特点是:各项事务涉及纳税人的一些制度性的程序性工作,对管理员综合分析管理能力要求不高,便于制定实施操作规范步骤。该环节的管理应从规范操作流程入手,以流程确定岗位、以岗位制定职责。涉税事项环节的实施需要配备流程管理系统、监控决策系统和基层管理平台为主要功能结构的征管信息系统,主要是运用管事制,按流程设定岗位,以岗定责,实现流程化管理。2.税源分析监控环节。主要是税务机关对税源的分析、监控环节。包括:税源信息采集、税源信息分析、纳税评估、税收风险分析、征管状况分析等环节。其主要特点是:各项事务涉及税源管理的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分析性工作,对管理员综合分析管理能力、税源分析评估能力要求较高。该环节的管理应从行业化、精细化入手,以管户制为基础,监控分析税源动态,结合涉税事项归集传递的信息,对管户实施典型解剖,形成行业分析,建立模型管理。该环节的实施需要考虑到同行业中不同规模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税源管理的侧重点,对征管系统辅助分析、单户单行业监控分析的要求较高。

分环节进行综合管理,将有助于合理分解税管员管理职责,把税收风险分析、专业纳税评估、大企业的风险监控应对、中小企业的行业性风险监控等专业化程度较高的风险管理职能,从属地管理的税收管理职能中分离出来;同时能克服全面实施管事制带来的税源分析环节脱节破碎、涉税事项多头管理等不足,解决按规模、行业、税种、风险类型等各种口径开展专业化管理要求之间的冲突问题。

(三)构建一般税源管征新模式,突破管户限制是关键

建立一般税源管征的新模式,之所以要跳出对一般税源“管户式”管理的框架,是为了能实现“抓住重点、主动出击”的高效管理质量。综合管理的管征新模式得以实现的重中之重在于突破管户限制,逐步实现以团队管理取代个人管理,以环节管理取代户籍管理。突破管户限制可以将有限的征管资源优先用于遵从风险较高的纳税群体,实现税收管理精细化;可以分解税收管理员过于集中的管理权限,防范内部执法风险。突破管户限制,要构建与之相适应的征管规程,明确突破管户限制后征收管理程序及方法,再造征管流程;同时还要构建与征管规程相适应的征管信息系统,实现以流程、环节为主的工作任务流模式,强化系统数据抽取、分析功能,再造系统架构。只有在制度上、技术支持上完成突破管户限制的转换,才能从根本上实现综合管征的新模式。

构建一般税源管征新模式的具体做法

(一)分环节管理,实现流程设置标准化

税源管理的各个事项,根据内容性质的不同,划分为办理涉税事项环节和税源分析监控环节。这两个环节包括了对税源管理事前、事中、事后三阶段的所有事项。事前监控要全面、充分、不留死角;事中监控要规范、深入、有效;事后监控则应重点突破、有理有据。三阶段相互制约、相互补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全方位的动态的税源监控体系。在这个动态的税源监控体系中,这两个环节不是封闭独立的,而是不断循环往复、互相渗透影响的。

针对办理涉税事项环节,流程设置应充分考虑事前监控和事中监控,重视全面、规范。本环节的标准化流程设置应着重于规定按流程办理的具体执行细节,规定具体的涉税环节的流转细节。涉税事项环节以“一站式”服务作为执行平台。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模式,规定涉税环节受理要件、内部流转人员、岗位办理人员、办理审批流程、办结审核流程、出件传递流程,建立以流程为导向的税源管理体系,在本环节用事项管理取代户籍管理,用团队协作取代单兵作战。

针对税源分析监控环节,流程设置应充分考虑事中监控和事后监控,重视分析、深入突破。本环节的标准化流程应着重于规定按管户涉税信息分析、预警处理标准,明晰协作程序,充分发挥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的衔接互动,实现管理资源的有机整合和管理环节的互联互通。在本环节,应该将纳税评估、税源分析等事项作为对涉税办理环节的工作效果跟踪问效、复核查实的过程追踪,并将执行情况作为管户基础数据,采集到征收信息系统,并反馈到涉税事项环节中,弥补管事制对管户状况把握不全的缺点,以信息传递共享取代管户制税管员“按经验、印象管理”的管理方式。

(二)按职责管理,实现岗位分配科学化

落实对一般税源的管征新模式,归根到底,是对岗位环节的重新划分,对征管资源的重新配置。因此,按职责管理,根据环节要求,对岗位进行分配专业管理人员要从制度化入手,讲究科学化。针对一般税源管理的两个不同环节的特点,设置事务管理员及税源管理员,按岗定责:针对涉税事项办理环节,要求岗位配置要从流程管理的中心出发,以办理涉税事项为职责,考虑审批审核权限,结合一般税源规模、数量,安排设置事务管理员;针对税源分析监控环节,要求岗位配置要从税源分析监控的角度出发,根据不同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和征管规律,依据税源分析结果,按照税源风险等级安排配置税源管理员。具体做法如下:

调整税收管理员岗位职责,突出按事设岗、分岗办事的特点,设置征收服务、日常管理、税源分析、综合管理四大类岗位,其中征收服务和日常管理为事务管理员,主要负责处理一般税源涉税事项办理环节事务;税源分析、综合管理为税源管理员,主要负责处理一般税源的税源监控分析环节事务。征收服务类主要设置申报征收岗、涉税事项受理岗;日常管理类设置户籍发票管理岗、调查核定管理岗、催报催缴管理岗;税源分析类设置预警比对岗、监控分析岗;综合管理类设置纳税评估实施岗、风险管理岗、日常检查岗三个岗位。

岗位职责设计要把税收风险分析、专业纳税评估、大企业的风险监控应对、中小企业的行业性风险监控等专业化程度较高的风险管理职能,从属地管理的税收管理职能中分离出来;把制度性、事务性管理服务职能保留在涉税事项办理的环节中。从制度、职责、岗位三个方面保障管征新模式的实现。

(三)按税源风险,实现行业管理模型化

在实现对一般税源分环节管理,突破管户限制的关键内容后,应提高风险分析识别的针对性,重视征管资源在一般涉税环节和税源监控分析环节的合理配置,对一般税源进行人机结合分析,做到宏观分析定方向、微观分析找问题,逐步建立行业模型,摸索一般税源行业规律,具体做法如下:一是根据涉税办理环节中收集到的管户信息,建立分析特征库。二是依托基层管理平台风险特征信息,结合行业归属、规模大小,分析评定风险等级,整合提交应对任务。三是直接开展高风险行业的风险规避工作。通过比对信息库、分析风险指数,比对行业模型,筛选出高危行业,实施典型解剖,形成了行业评估指南,运用纳税辅导、提示提醒、纳税评定、反避税和税务稽查等方式进行风险应对。

通过分环节管理,突破管户限制的一般税源管征方式,有利于实现对一般税源的风险分析,从而实现将有限的征管资源由管户向优先用于管好遵从风险较高的纳税群体转移,对风险相对集中的行业建立管征模型,提升一般税源管征质量。

(四)从数据入手,实现监控分析集约化

在税源监控分析环节,整合涉税事项办理环节采集的管户信息,对数据进行整合,是实现对一般税源规律分析的重要工作。监控分析集约化的条件是围绕高质量采集信息,充分依托大集中系统平台和辅助决策支持系统,加大信息交换力度,建立数据采集、录入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高标准来收集、整理信息,明确专人负责对各类数据进行常态化、制度化的审核监控、筛选整合,确保数据质量和时效。监控分析集约化的目标是围绕高水平分析信息,运用征管状况一体化分析成果,为行业征管措施制定提供模型、为案头评估提供方向、为控管税源奠定基础;完善内部信息利用制度,统一信息,加强对分析成果的增值利用,制定管理措施,防止税收流失。

征信合规管理的重要性范文第2篇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改革对策

abstract: in the worldwide basis tax reform policy and the domestic macro economic environment changes under the condition, at present our country enterprise income tax's tax revenue collection system, is manifesting the tax revenue fairly with the efficiency, the display tax revenue to economic structure aspects and so on control action, tax revenue collection pattern and method, tax source monitoring and tax revenue services structure has many problems, adapted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objective request not completely, must analyze the question which earnestly the enterprise income tax collection aspect exists, and explores the concrete countermeasure which positively the enterprise income tax collection reforms.

key word: enterprise income tax; collection management; reform countermeasure

前 言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中,指出了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基本原则是“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作为此次税制改革内容之一的企业所得税改革,在体现税收公平与效率,提高税收征管效能,发挥税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以及协调税收政策与会计政策差异性等方面,更具有积极意义。

1 现行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1994年确立的企业所得税体系,由企业所得税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构成,十年来,我国国民经济 的经济基础、宏观和微观经济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企业(内、外资)组织机构、规模、类型、性质发生了改变,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目前企业所得税制及征收管理等方面存在着与市场经济不适应诸多问题,严重制约着税收功能性作用的发挥,不利于企业发展,不利于发挥税收杠杆对国民经济的调节作用,企业所得税征管机制存在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分析说明。

(1)现行企业所得税征管制度不规范,无法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存在弊端,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税法不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存在不平等性,内外资企业税负不公平,所得税政策具有多变性,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规定复杂,纳税调整繁杂,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界定不清晰,不同行业之间、不同区域之间、不同类型的企业之间,税负差异比较大,无法真正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因此,必须进行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企业所得税管理制度。

(2)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过多,不利于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无法真正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太多,既有产业政策方面的,也有区域政策方面的;既有内资企业方面的,也有外资企业方面的;既有鼓励投资优惠政策,也有抑制投资优惠政策,这种过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应进行必要的清理、调整、减并、取消。“税收优惠政策不宜过多,其作用范围应当加以明确限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优惠政策永远是一种辅的调节手段,其功能在于弥补市场机制的失灵和残缺”[1].否则,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一种手段,无法真正发挥税收经济杠杆作用,无法对国家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进行调整。

(3)税收政策与会计政策的差异性,加大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的难度,不利于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和征收。由于税收制度与会计制度存在着差异性,使得会计税前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存在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必须把会计税前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调整的方法有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递延法、负债法)。这就要求税收征管人员要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核算技能,或者会计人员要熟悉纳税申报业务,然而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无论是企业还是税务征收机关,具备这种复合型知识人才数量太少。事实上,会计政策与税法政策差异性影响着征纳双方的主体利益。一方面“表现在税务机关的税收征收管理与稽查上,现在的税务工作人员,不太熟悉新的会计准则、制度和政策,面对大量的政策差异项目,时常出现征管错误或稽查失误,或者错征、多征税款,损害纳税人的利益”[2],另一方面“表现在企业财会人员的会计核算与纳税申报上,大多数的企业财会人员,或者能做到规范会计核算,但不能做到准确申报纳税,因而招致各种税收处罚,导致企业经济利益损失,或者为做到准确申报纳税而不在规范会计核算,导致会计信息失真”[2].

(4)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方法单一、手段落后,专业管理人员知识老化,税收征管信息化的程度不高,综合管理基础薄弱,漏征漏管现象依然存在。由于企业所得税是一个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纳税调整项目多、计算复杂的税种,所以要想全面提高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效能,确保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的质量和科学规范,必须拥有一定数量专业素质的所得税管理人员及先进的征收管理理念和方法,要充分运用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等税收征管信息化手段和平台,全面加强综合征管基础性建设工作,要加强税收征管信息资源优化和配置,及时保持国税、地税、工商、金融、企业等部门的协调,以保持税收征管的信息畅通。然而目前的情况是: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方法、手段落后,专业人员数量少,知识陈旧,征收管理的基础性工作薄弱,原有的制度、规章、办法等已不适应新形势的客观需求,税收征管应用型软件的开发和使用存在一定问题,不利于所得税征管工作的科学、合理、规范、高效。

(5)税收成本较高,税收征管效率较低,税收资源结构的配置有待优化。现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由于专业管理人员知识老化、业务不精、管理的方法手段落后、税务机关机构设置不合理、部门职能交叉重叠、税务工作效率低下、税务经费使用效率不高、税收资源得不到有效的配置等因素的影响,所以企业所得税税收成本较高,税收征管效率较低,已严重影响税收征管工作质量,必须切实采取各种措施,降低税收征管成本,提高税收征管效能,合理配置税收资源结构。

(6)企业所得税税源动态监控体系不完善,税源信息不完整,不同程度存在税收流失。由于现行企业所得税税源信息化管理的基础工作不规范,不同类型企业规模、性质、组织结构、信誉等级存在差异性,企业同国税、地税、工商、金融等部门的协调不畅,税务资源信息不共享,税收征收方式的核定不科学,国税、地税征税范围划分不清等原因,造成目前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源监控不力,税源信息不真实、不完善,直接影响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和征收,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税收流失现象,必须运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等先进的监控手段,对纳税人的开业、变更、停业歇业及生产经营的各种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以确保纳税人信息可靠、真实及纳税人户籍管理规范化。

2 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改革对策

(1)合并“两税”,构建新型的法人所得税体系,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由于两套所得税制度在税收政策的优惠、税前扣除范围标准及有关实务的具体处理方面,存在着差异,使得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税收负担不同,内资企业的税收负担要高于外资企业,使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处于一种不公平的竞争环境中,不符合税收的公平原则,必须合并“两税”,建立一种新型法人所得税制度,这是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核心所在。“这不是名称的简单改变,而是科学界定纳税人的需要,这可以解决长期以来企业所得税以‘企业’界定纳税人,法律依据不足,难以划分清楚的问题,法人所得税确定,以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依据,界定清晰,对法人征收所得税,对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纳税人,则用个人所得税进行调节,这就便于建立法人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两税协调配合的所得税税制结构”[3].

(2)调整税收优惠政策。现行的内外资企业,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存着较大的差异。国家为吸引外资,促进我国经济全面发展,在全面优惠的基础上,又在区域性方面给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诸多的税收优惠政策,而给内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较少,主要体现在产业政策优惠方面,而且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企业之间税负差异性较大。这种税收优惠政策的不平等性,直接导致内外资企业税收负担的不平等性,违背税收的公平原则。随着法人所得税的构建,要对现有的内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取消、减并、倾斜、公平”的原则进行调整。首先取消、减并一些优惠政策,其次,为了鼓励对国家基础产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及重点区域进行投资,国家要制定倾斜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国家应实行产业政策为主,区域政策为辅,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相结合的优惠原则,对内外资企业实行基本相同的优惠待遇”[4].

(3)法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由于内外资企业在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方面存在着:税前扣除标准及范围、资产的税务处理方法、税法与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方面的差异性,所以现行的内外资企业所得额的计算既不规范,又存在一定的差异性,这必将引起内外资企业在税收负担上的不公平性,使内外资企业所提供的纳税信息方面不具有可比性,无法真实考核内外资企业的盈利水平和运营绩效,也给国家税收征管带来了一定难度。内外资企业“两税”合并后,构建了统一的法人所得税体系,必须按照我国宏观经济发展的形势及世界所得税改革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法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构成及计算有关规定。

(4)改进税收征管的方法和手段,加强税收征管的基础性建设,降低税收征管成本,优化税收资源结构,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1运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等高科技含量的征管手段和方法,构建税收征管信息化平台,提高税收征管效能。根据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及市场经济的需要,要采用先进的税收征管方法理念和手段,加强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步伐。“要依托包含网络硬件和基础软件的统一技术基础平台,逐步实现数据信息在总局和省局的两级集中处理,使信息应用内容逐步覆盖所有税种、所有工作环节和部门,通过业务重组、优化和规范,逐步形成以征管业务为主,包括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和决策支持在内的四大子系统的应用软件,要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以业务流程为主线,梳理、整合、优化、规范征管业务流程,利用信息技术和其他技术对税务机关的内部组织结构和业务运行方式进行重大或根本改造,使税收征管更加科学、合理、严密、高效”[5].

2优化税收资源配置,降低税收征管成本。目前,我国有些基层税务分局(所),税收征管支出与征收税收收入的总量不成比例,征收成本较高,或者随着ctais上线后,基层税务局(所)业务量大幅度减少,造成人力、物力、财力巨大浪费,税收资源配置不当,征管效率低下。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要根据税收征收环境和条件的变化,科学设置税务征收机构,重新界定职责范围,合理分流人员,使税务机关的人力、物力、财力达到最优化的配置,建立和健全税收征管的激励机制、考评机制和约束机制,对税务机关征管工作实行目标化管理,促使税务资源达到最优化配置,降低税收征管成本,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3切实做好税收征管的基础性工作。建立和完善税收征管的工作机制,统一、规范税收征管工作的程序、办法、职责、工作流程,完善工作绩效的考评体系及考评量化指标内涵,合理界定税收征收方式及征收范围,以规范税收征管的基础性工作。这是提高税收征管信息化程度,确保税收征管工作效能的基础和条件。

(5)建立和完善税源监控和纳税服务体系,提高征管水平,减少税收流失。

1健全和完善纳税服务体系,规范纳税服务工作行为,使税收征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我国现行税收服务体系不完善,纳税服务水平低,内容单一,信息化程度弱,纳税服务意识淡薄,已严重影响税收征管质量和效能,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对税收征管服务体系的客观要求,面对税收征管新的信息环境和条件,必须重新健全和完善税收服务体系,规范税收服务工作行为。

第一,“采取现代化的信息手段,提高服务的科技含量,在纳税手段上,推行多元化的申报方式,为纳税人提供多渠道的申报服务”[6].“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税收信息网络建设,真正实现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划拨、税务咨询、政策查询等业务的网络化服务,真正实现税收信息资源共享”[7].

第二,“要完善税收服务的考评机制,将税收服务纳入征管质量考核,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使纳税服务制度化、规范化,要加强对税收服务考核和日常监控,量化服务管理,充分发挥和调动税务人员优化税收服务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6].

第三,“提升税收服务的层次,为纳税人提供纳税的方便,这只是税收服务的一个方面,税收服务还必须包括为各个经济主体提供税收帮助,以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7].

2完善税源监控体系,提高税源监控信息化管理水平,减少税收流失。加强企业所得税税源监控基础性工作的薄弱环节,明确税源监控的职责范围、办法、规程、内涵等基础性规范问题,应加强同工商、金融、外贸、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协调,使税源信息具有及时性、全面性、客观性,保证税源信息真实可靠,做到信息畅通,信息共享,同时充分利用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等高科技手段,搭建税源监控信息化平台,不断提高税源监控信息化管理水平,防止出现漏征漏管现象,减少税收流失。

参考文献:

[1]翟志华。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改革[j].南京审计学院学报,2004,(2):24~28

[2]柴秀英。财务会计与税收政策差异分析比较[j].内蒙古统计,2003,(6):64~66

[3]中国税务学会《完善税制》课题组。关于分步实施税制改革的具体建议[j].税务研究,2004,(3):5~11

[4]赵景华,杜萌昆2003年全国税收理论研讨会观点综述[j].税务研究,2004,(5):72~78

[5]吴俊红。探索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的途径[j].学习月刊,2003,(3):44

征信合规管理的重要性范文第3篇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改革对策

abstract: in the worldwide basis tax reform policy and the domestic macro economic environment changes under the condition, at present our country enterprise income tax’s tax revenue collection system, is manifesting the tax revenue fairly with the efficiency, the display tax revenue to economic structure aspects and so on control action, tax revenue collection pattern and method, tax source monitoring and tax revenue services structure has many problems, adapted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objective request not completely, must analyze the question which earnestly the enterprise income tax collection aspect exists, and explores the concrete countermeasure which positively the enterprise income tax collection reforms.

key word: enterprise income tax; collection management; reform countermeasure

前 言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中,指出了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基本原则是“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作为此次税制改革内容之一的企业所得税改革,在体现税收公平与效率,提高税收征管效能,发挥税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以及协调税收政策与会计政策差异性等方面,更具有积极意义。

1 现行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1994年确立的企业所得税体系,由企业所得税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构成,十年来,我国国民经济 的经济基础、宏观和微观经济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企业(内、外资)组织机构、规模、类型、性质发生了改变,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目前企业所得税制及征收管理等方面存在着与市场经济不适应诸多问题,严重制约着税收功能性作用的发挥,不利于企业发展,不利于发挥税收杠杆对国民经济的调节作用,企业所得税征管机制存在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分析说明。

(1)现行企业所得税征管制度不规范,无法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存在弊端,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税法不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存在不平等性,内外资企业税负不公平,所得税政策具有多变性,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规定复杂,纳税调整繁杂,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界定不清晰,不同行业之间、不同区域之间、不同类型的企业之间,税负差异比较大,无法真正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因此,必须进行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企业所得税管理制度。

(2)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过多,不利于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无法真正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太多,既有产业政策方面的,也有区域政策方面的;既有内资企业方面的,也有外资企业方面的;既有鼓励投资优惠政策,也有抑制投资优惠政策,这种过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应进行必要的清理、调整、减并、取消。“税收优惠政策不宜过多,其作用范围应当加以明确限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优惠政策永远是一种辅的调节手段,其功能在于弥补市场机制的失灵和残缺”[1].否则,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一种手段,无法真正发挥税收经济杠杆作用,无法对国家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进行调整。

(3)税收政策与会计政策的差异性,加大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的难度,不利于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和征收。由于税收制度与会计制度存在着差异性,使得会计税前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存在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必须把会计税前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调整的方法有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递延法、负债法)。这就要求税收征管人员要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核算技能,或者会计人员要熟悉纳税申报业务,然而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无论是企业还是税务征收机关,具备这种复合型知识人才数量太少。事实上,会计政策与税法政策差异性影响着征纳双方的主体利益。一方面“表现在税务机关的税收征收管理与稽查上,现在的税务工作人员,不太熟悉新的会计准则、制度和政策,面对大量的政策差异项目,时常出现征管错误或稽查失误,或者错征、多征税款,损害纳税人的利益”[2],另一方面“表现在企业财会人员的会计核算与纳税申报上,大多数的企业财会人员,或者能做到规范会计核算,但不能做到准确申报纳税,因而招致各种税收处罚,导致企业经济利益损失,或者为做到准确申报纳税而不在规范会计核算,导致会计信息失真”[2].

(4)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方法单一、手段落后,专业管理人员知识老化,税收征管信息化的程度不高,综合管理基础薄弱,漏征漏管现象依然存在。由于企业所得税是一个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纳税调整项目多、计算复杂的税种,所以要想全面提高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效能,确保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的质量和科学规范,必须拥有一定数量专业素质的所得税管理人员及先进的征收管理理念和方法,要充分运用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等税收征管信息化手段和平台,全面加强综合征管基础性建设工作,要加强税收征管信息资源优化和配置,及时保持国税、地税、工商、金融、企业等部门的协调,以保持税收征管的信息畅通。然而目前的情况是: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方法、手段落后,专业人员数量少,知识陈旧,征收管理的基础性工作薄弱,原有的制度、规章、办法等已不适应新形势的客观需求,税收征管应用型软件的开发和使用存在一定问题,不利于所得税征管工作的科学、合理、规范、高效。

(5)税收成本较高,税收征管效率较低,税收资源结构的配置有待优化。现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由于专业管理人员知识老化、业务不精、管理的方法手段落后、税务机关机构设置不合理、部门职能交叉重叠、税务工作效率低下、税务经费使用效率不高、税收资源得不到有效的配置等因素的影响,所以企业所得税税收成本较高,税收征管效率较低,已严重影响税收征管工作质量,必须切实采取各种措施,降低税收征管成本,提高税收征管效能,合理配置税收资源结构。

(6)企业所得税税源动态监控体系不完善,税源信息不完整,不同程度存在税收流失。由于现行企业所得税税源信息化管理的基础工作不规范,不同类型企业规模、性质、组织结构、信誉等级存在差异性,企业同国税、地税、工商、金融等部门的协调不畅,税务资源信息不共享,税收征收方式的核定不科学,国税、地税征税范围划分不清等原因,造成目前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源监控不力,税源信息不真实、不完善,直接影响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和征收,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税收流失现象,必须运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等先进的监控手段,对纳税人的开业、变更、停业歇业及生产经营的各种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以确保纳税人信息可靠、真实及纳税人户籍管理规范化。

2 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改革对策

(1)合并“两税”,构建新型的法人所得税体系,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由于两套所得税制度在税收政策的优惠、税前扣除范围标准及有关实务的具体处理方面,存在着差异,使得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税收负担不同,内资企业的税收负担要高于外资企业,使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处于一种不公平的竞争环境中,不符合税收的公平原则,必须合并“两税”,建立一种新型法人所得税制度,这是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核心所在。“这不是名称的简单改变,而是科学界定纳税人的需要,这可以解决长期以来企业所得税以‘企业’界定纳税人,法律依据不足,难以划分清楚的问题,法人所得税确定,以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依据,界定清晰,对法人征收所得税,对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纳税人,则用个人所得税进行调节,这就便于建立法人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两税协调配合的所得税税制结构”[3].(2)调整税收优惠政策。现行的内外资企业,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存着较大的差异。国家为吸引外资,促进我国经济全面发展,在全面优惠的基础上,又在区域性方面给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诸多的税收优惠政策,而给内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较少,主要体现在产业政策优惠方面,而且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企业之间税负差异性较大。这种税收优惠政策的不平等性,直接导致内外资企业税收负担的不平等性,违背税收的公平原则。随着法人所得税的构建,要对现有的内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取消、减并、倾斜、公平”的原则进行调整。首先取消、减并一些优惠政策,其次,为了鼓励对国家基础产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及重点区域进行投资,国家要制定倾斜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国家应实行产业政策为主,区域政策为辅,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相结合的优惠原则,对内外资企业实行基本相同的优惠待遇”[4].

(3)法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由于内外资企业在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方面存在着:税前扣除标准及范围、资产的税务处理方法、税法与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方面的差异性,所以现行的内外资企业所得额的计算既不规范,又存在一定的差异性,这必将引起内外资企业在税收负担上的不公平性,使内外资企业所提供的纳税信息方面不具有可比性,无法真实考核内外资企业的盈利水平和运营绩效,也给国家税收征管带来了一定难度。内外资企业“两税”合并后,构建了统一的法人所得税体系,必须按照我国宏观经济发展的形势及世界所得税改革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法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构成及计算有关规定。

(4)改进税收征管的方法和手段,加强税收征管的基础性建设,降低税收征管成本,优化税收资源结构,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1运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等高科技含量的征管手段和方法,构建税收征管信息化平台,提高税收征管效能。根据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及市场经济的需要,要采用先进的税收征管方法理念和手段,加强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步伐。“要依托包含网络硬件和基础软件的统一技术基础平台,逐步实现数据信息在总局和省局的两级集中处理,使信息应用内容逐步覆盖所有税种、所有工作环节和部门,通过业务重组、优化和规范,逐步形成以征管业务为主,包括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和决策支持在内的四大子系统的应用软件,要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以业务流程为主线,梳理、整合、优化、规范征管业务流程,利用信息技术和其他技术对税务机关的内部组织结构和业务运行方式进行重大或根本改造,使税收征管更加科学、合理、严密、高效”[5].

2优化税收资源配置,降低税收征管成本。目前,我国有些基层税务分局(所),税收征管支出与征收税收收入的总量不成比例,征收成本较高,或者随着ctais上线后,基层税务局(所)业务量大幅度减少,造成人力、物力、财力巨大浪费,税收资源配置不当,征管效率低下。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要根据税收征收环境和条件的变化,科学设置税务征收机构,重新界定职责范围,合理分流人员,使税务机关的人力、物力、财力达到最优化的配置,建立和健全税收征管的激励机制、考评机制和约束机制,对税务机关征管工作实行目标化管理,促使税务资源达到最优化配置,降低税收征管成本,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3切实做好税收征管的基础性工作。建立和完善税收征管的工作机制,统一、规范税收征管工作的程序、办法、职责、工作流程,完善工作绩效的考评体系及考评量化指标内涵,合理界定税收征收方式及征收范围,以规范税收征管的基础性工作。这是提高税收征管信息化程度,确保税收征管工作效能的基础和条件。

(5)建立和完善税源监控和纳税服务体系,提高征管水平,减少税收流失。

1健全和完善纳税服务体系,规范纳税服务工作行为,使税收征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我国现行税收服务体系不完善,纳税服务水平低,内容单一,信息化程度弱,纳税服务意识淡薄,已严重影响税收征管质量和效能,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对税收征管服务体系的客观要求,面对税收征管新的信息环境和条件,必须重新健全和完善税收服务体系,规范税收服务工作行为。

第一,“采取现代化的信息手段,提高服务的科技含量,在纳税手段上,推行多元化的申报方式,为纳税人提供多渠道的申报服务”[6].“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税收信息网络建设,真正实现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划拨、税务咨询、政策查询等业务的网络化服务,真正实现税收信息资源共享”[7].

第二,“要完善税收服务的考评机制,将税收服务纳入征管质量考核,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使纳税服务制度化、规范化,要加强对税收服务考核和日常监控,量化服务管理,充分发挥和调动税务人员优化税收服务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6].

第三,“提升税收服务的层次,为纳税人提供纳税的方便,这只是税收服务的一个方面,税收服务还必须包括为各个经济主体提供税收帮助,以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7].

2完善税源监控体系,提高税源监控信息化管理水平,减少税收流失。加强企业所得税税源监控基础性工作的薄弱环节,明确税源监控的职责范围、办法、规程、内涵等基础性规范问题,应加强同工商、金融、外贸、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协调,使税源信息具有及时性、全面性、客观性,保证税源信息真实可靠,做到信息畅通,信息共享,同时充分利用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等高科技手段,搭建税源监控信息化平台,不断提高税源监控信息化管理水平,防止出现漏征漏管现象,减少税收流失。

参考文献:

[1]翟志华。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改革[j].南京审计学院学报,2004,(2):24~28

[2]柴秀英。财务会计与税收政策差异分析比较[j].内蒙古统计,2003,(6):64~66

[3]中国税务学会《完善税制》课题组。关于分步实施税制改革的具体建议[j].税务研究,2004,(3):5~11

[4]赵景华,杜萌昆2003年全国税收理论研讨会观点综述[j].税务研究,2004,(5):72~78

[5]吴俊红。探索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的途径[j].学习月刊,2003,(3):44

征信合规管理的重要性范文第4篇

一、当前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问题一:税源管理机构职能“缺位”。在新一论征管改革中,随着征、管、查分离和计算机技术的广泛运用,税务专管员的职能发生了变化,由“管户”为主逐渐过渡到以“管事”为主,这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人情税”和“关系税”,有利于税务系统的廉政建设,改革的方向是对的。但是,在一些地方也出现了“两少一多”现象:税收管理员下户调查研究的少了,对纳税人的经营情况、缴税情况及税收结构进行认真分析的少了,依靠纳税户自行申报来掌握税源、指导征收的多了。如申报不实,出了偷漏税问题则由稽查部门去处理。这样一来,在税源的管理上便出现了“空档”,管事与管户在相当程度上脱了节。由于征、管、查之间始终处于变动磨合的状态,未达到统一和规范,税源管理的职能存在“缺位”现象。办税大厅征收人员不再下户,就表征税,被动接受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并不能主动收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税源变动情况;基层分局(所)的税收管理员对税源控管乏力,由过去的专管员下厂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变成了远离企业、坐看报表的静态管理,对辖区内的税源底数不清,户籍不明,造成大户管不细、小户漏管多,“疏于管理、责任淡化"的问题凸现。

问题二:税源管理手段相对滞后。在当前税源管理过程中,单一地以实现税收的多少将纳税人划分为重点税源和非重点税源,工作重心侧重于重点税源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非重点户、非重点税源、某些行业、某些区域及工作环节的管理,造成税源管理“头重脚轻”,征管基础薄弱,给一些蓄意偷逃税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传统的税源管理手段相继取消而丧失,而新的信息管理手段又未到位,基层税务干部普遍感到茫然和无所适从。有的被动地等待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寄希望于省局为他们提供“一步到位”的办法和手段。虽然近些年加大了信息化的建设,实现了征管业务流程微机管理,但目前税源管理系统只能完成一些基本的统计工作,对税源的状况不能运用大量的信息数据库进行调研、分析和预测。此外,还建立没有完全意义上的税源监控网络和管理监控机制,纳税人生产经营信息传递渠道单一、滞后。

问题三:部门协调配合不得力。从外部来看,涉及税源管理最紧密的工商、国税、银行、质监、土管、城建、地税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不能进行有效的信息传递,更谈不上信息高度共享。从内部来看,征、管、查三部门、机关科(股)室之间、上级局与下级局之间在强化税源管理方面还存在工作脱节,协调配合不畅,没有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的良性税源管理机制,适应现代税源管理的监控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

问题四:税源管理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在税源管理过程中,困扰基层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征管力量不足,城乡税源管理人力资源分配不合理,存在基层税源少、人员多,而城区或重点税源单位税收任务重、人员少;机关管理人员多、一线税源管理人员少等不合理现象。基层税源管理人员应付事务性工作繁重,很难集中精力开展税源控管,以致对纳税人的信息掌握不全。同时存在部分地区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不到位,税收管理员日常工作存在任务不明、目标不清、考核不到位的问题。税收管理员业务水平参次不齐,适应现代税收征管的工作能力和税收执法水平不高,工作缺乏主动,不能很好地履行工作职责。

问题五:经济出现多元化,增加了税源管理的难度。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知识经济与网络时代的来临,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深度接轨,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经济主体跨国家、跨地区、跨行业相互渗透,长期并存,使纳税主体呈现多元化;混合经济、网上交易、资产重组等加剧,使征税对象呈现多元化;经济主体经营活动的多样性,使其收入来源也呈多元化,增加了纳税环节确认难度,税源监管的复杂性与日俱增。而税务机关对这些变化的应对措施相对滞后,使税源管理工作陷于被动。

二、加强税源管理的建议

今年,省局把税源管理作为三大重点工作之一,提得高度可见,重要性之强。要全面提高税源控管水平,必须改变传统的监控思维模式,树立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管理理念,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通过人机结合强化对税源的管理和监控。

(一)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全面建立税源管理体系。

按照加强管理、讲求效率和有利于服务的原则,科学设置基层税源管理机构,合理调整征管职能,实现税源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按照以事定岗、以岗定责、权责统一的原则,建立统一、规范的岗责标准体系,进一步明确征、管、查三部门的职责分工,避免各环节、岗位之间职责交叉或缺位,三部门应加强业务衔接,既要分工,又要协作;既要制约,又要协调,凝集征、管、查合力,实现三者的有机结合,提高税源管理的整体效能。搞好征管信息系统前、后台的业务整合与衔接,加强协调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防止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的发生,保证征管业务流程衔接紧密、运转高效。县(区)局管理股应为专门的税源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税源的收集、汇总、分析,监督指导基层分局(所)加强税源管理;稽查局、办税服务厅作为税源监控的辅助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纳税人的税源采集及税收征管相关情况的反馈工作。基层分局(所)为税源管理的主力军,经常深入到纳税单位进行税源调查分析,监控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税源变化情况,掌

握一些非常规性的税源变化情况,特别要加强对改制企业、有偷税嫌疑的企业、漏征漏管户、新办户、停(歇)业户、注销户、非正常户等纳税人的监控工作,减少税收死角。定期、不定期地组织税收管理员,对某一地区、某一行业的税源进行专项检查、调查、预测、分析和控管,将税源监控置于征管之中,在征管中寻找税源、监控税源。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征管、税政、法制、发票、计财、信息中心、监查审计等部门之间的协调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专业特长和职能功效,积极为基层部门强化税源管理提供指导、帮助和监督,多渠道多领域地实现税源的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全方位地构建税源管理体系。

(二)以人为本,注重实效,把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到实处。

1、科学配置人力资源,充实税收管理员队伍。县(区)级局、基层分局要综合考虑所管辖的税源数量、税源结构、税源地域分布、税源发展趋势、基层人员数量与素质等因素,按照税源管理的需要,结合起征点提高,农村税源向城镇转移和集中的特点,重新整合优化税收管理员队伍,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先保证对大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较低企业以及城区等重点税源户的监管需要,并引入风险管理机制,将管理重点放在税源流失风险较大的环节和领域,以实现管理效益的最大化。加强税收管理员的培训,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结合岗位的专业特点和管理的难易程度,有针对性地加强税收管理员知识更新和技能培训,切实提高税收管理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2、建立健全岗责体系,明确税收管理员职责。积极探索税收管理员能级管理激励机制,根据工作难易程度和税收管理员的能力差异分配任务,做到以能定级,按级定岗,以岗定责,严格考核,奖惩分明,充分调动和发挥税收管理员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岗责体系,按照税收管理员工作岗位的不同,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职能定位和工作重点,减少日常的应付性事务工作,确保税收管理员有时间、有精力从事税源管理工作。实行税收管理员工作底稿制度,规范税收管理员的执法行为,形成执法有记录、过程可监控、结果可核查、绩效可考核的良性循环机制。

3、建立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利用信息技术辅助税收管理员开展工作,要在征管业务核心软件基础上拓展功能,研究开发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通过工作平台规范和固化税收管理员的工作任务,按照工作流事项,自动分配任务,自动提示完成状态,变人找事为事找人,方便管理员查询各项涉税信息。围绕管理员工作重点,通过分析、预警、监控、评估、筛选、异常信息处理、台帐、工作总结等功能模块,解决管理员“管什么”、“怎么管”、“管没管”的问题,提高税收管理员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有效地加强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三)创新手段,改进方法,实现税源精细化管理。

1、加强户籍管理,夯实税源基础。基层分局(所)要分区域、分经济类型、分行业、分类别、分户建立纳税人户籍档案。健全房屋、土地、车辆等信息数据库。充分运用税收信息化的手段,加强户籍管理,做到实有户数与系统机内户数一致。加强对纳税人开业、变更、停(复)业、注销、非正常户以及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等日常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户籍管理情况的专项清理工作,减少漏征漏管户。

2、坚持属地原则,实施分类管理。实行分类组织与管理,是目前国际上较为推崇的征管组织形式。根据纳税人规模、行业、企业存续时间、经营特点和信用等级等实行税源分类管理。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抓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税种等“五个重点”,建立健全重点税源管理和跟踪监控制度;二是抓好房地产业、建筑业税收征管。尤其是这两行业中的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征管难度大、漏洞多,要进一步认真研究,全面落实房地产税收一体化;三是抓好个体经营大户的征收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个体经营大户的征管,使其生产经营的实际税负接近申报征收入库的税款,减少税收流失;四是抓好娱乐业、饮食业等高利润行业的挖潜增收。五是抓好不同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的管理与服务。

3、加强源头控制、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一是要做到源头控制与税收分析相结合。源头控制就是通过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纳税人实现的税款数量,以及各税种收入的潜在分布情况,以便征收过程中心中有数,防止税源流失。税收分析主要是对税收收入的来源和结构进行研究分析,从中了解经济发展状况和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以便调整税收工作部署和征管重点。事前源头控制和事后税收分析,两者都很重要,都是税源管理的有效方法。但在实践中,一些单位往往重视一头而忽视了另一头,两者未有机结合起来。有的甚至两者都未给予足够的重视,收税凭经验,既不作税源调查也不作事后分析,收税收到多少算多少,收到哪里算哪里,只要完成任务就行。这种做法难免带来有税未收足或收“过头税”的问题。要实现源头控制和税收分析的最佳结合,要求每个税收管理员都要做到眼勤、腿勤、手勤,认真负责,不坐等纳税申报等资料,把室内静态分析与深入纳税户实施税源跟踪或动态管理紧密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地掌握税源情况,并善于从调查分析中发现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二是要扎实推进纳税评估。积极探索建立纳税评估管理平台,运用指标分析、模型分析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分析评估。在评估工作中,注重综合评估与分税种评估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注重人机结合。三是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之间的互动机制。形成税收分析指导纳税评估,纳税评估用于税源管理和税款征收,并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税务检查与稽查又促进分析与评估,促进完善税收政策、改进税收征管的工作机制。

4、加强发票管理,强化“以票控税”。大力推进“逐笔开具发票,奖励索取发票,方便查询辨伪,推行税控器具”的发票管理机制创新,实行消费者监督、税控器具电子监督、税务监督多管齐下,促使纳税人依法开具、使用发票,促进地税机关“以票控税”,强化税源监控。要抓住发票管理的关键环节,改进和完善发票“验旧售新”工作。积极稳妥地推广应用税控器具,要将税控器具记录的开票数据与纳税申报数据进行比对,严格按规定征税,真正发挥税控器具控税作用。

5、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税源管理。按照“功能齐全、监控有力”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征管业务软件的涵盖范围,研究开发统一的计算机软件进行监控管理,将管理的触角伸向城乡各个角落,覆盖整个税源分布点和所有纳税户;进一步拓宽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形成信息联网;积极推行多元化电子申报、网络申报,建成一个“集中管理、相互依托、数据规范、信息共享”的税务综合信息库,并使之成为信息处理中心和税源监控中心。同时,以综合征管软件应用为载体向深度发展,积极开发一些辅助程序,提高数据综合利用率,迅速、准确地进行税收经济指标和企业财务指标的分析,满足监控、分析和决策的需要。充分利用征管业务信息省级集中优势,运用数据仓库,对各级税源数据逐级分析与查询,实现对征管工作质量与效率考核评价的程序化和自动化,确保税源管理 各项目标的实现.

(四)加强稽查,整顿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一是以日常检查为重点,堵塞征管漏洞。建立完善日常检查管理办法,规范日常检查工作程序,提高日常检查的效能。处理好日常检查与稽查两者之间的关系,把日常检查作为纳税评估与稽查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构建一种以纳税评估为基础,以日常检查为纽带,以稽查为总闸的良性互动机制;二是加大稽查打击力度,整顿税收秩序。树立“重点稽查”的意识,对一些税收秩序比较混乱、征管基础比较薄弱的地区与行业,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税收治理,加大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力争做到检查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税收秩序;三是积极开展涉税违法案件的分析、解剖和宣传曝光工作。对查处的案件特别是典型案件要进行分析解剖,研究发案规律、作案特点和手段,及时发现税收政策和管理上的漏洞,提出打击、防范和堵塞漏洞的措施,并选择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宣传。

征信合规管理的重要性范文第5篇

对我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实践与探索 如何监控税源,将应收的税收收上来,是各级税务部门重点研究的课题。我市由市政府、财政、税务组成考察组于11月份对综合治税工作比较先进的河北省的石家庄市和山东省的泰安市、新泰市进行了考察学习,通过考察学习,市政府领导认为综合治税工作是一项政府收益、财政增收、税务规范、公平税负的多赢工作。一、推行社会综合治税的重要意义社会综合治税以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积极争取并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推动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综合治税,建立税源信息传递或者共享制度,形成全面、实时、动态的税源监控网络,实现对税源全方位的控管;全面、有效地汇集由各相关部门掌握的涉税信息,综合分析利用,提高对税源预测的准确性,并为纳税评估、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稽查选案和实施税务检查提供基础信息来源。所以说,社会综合治税并非是简单的协税护税,它是税收管理方式的新突破,是税收征管业务流程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推行社会综合治税的优势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推行社会综合治税是加强税源控管、提高征管效能、促进收入增长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对征管模式的创新和完善,是征管工作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经济决定税收,管理增加收入。税收是国家的税收,而不单是税务部门的税收;防止税源流失,不仅是税务机关的职责,也是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和全社会的责任与义务。搞好综合治税,形成综合治税合力,对于增加财政收入、保持社会稳定、优化发展环境都具有积极而又重要的意义。(二)社会综合治税的目的是建立一种税源监控与管理的新机制。这种新机制可以概括为“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税务主管、社会参与、司法保障、信息化支撑”。这个新机制的最大特点就是充分发挥了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力量,以各种合理合法的方式参与到税收管理中去。税收是国家的税收,实现国家利益的最大化是每个政府部门和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在这个新机制中,无论政府、部门还是社会各界,其作用得到充分有效发挥,靠的就是由法律法规、政府文件组成的法律体系的约束,以及赏罚分明、责权利一体化的激励机制。(三)社会综合治税机制实现了税源的多源头管理。研究税源监控问题,寻找税收流失的源头,要从征管的流程、税种设置和财务指标上分析。在征管流程方面,要抓住税收征管的每一个环节,比如纳税登记、纳税申报、票证管理、税款入库、纳税检查等等,逐一进行剖析,找出哪个征管环节出了问题。比如在税务登记方面,最突出的是漏征漏管的问题,用经济学的语言讲,就是地下经济的问题。在纳税申报方面,现在要下力气提高纳税申报的准确率。如何解决?社会综合治税大有用武之地。通过社会综合治税网络,可以及时地发现漏征漏管户,打击地下经济活动。通过及时将社会综合治税信息与纳税申报信息进行比对分析,也可以从中发现虚假纳税申报,有利于提高纳税申报的准确率。从财务指标上分析,从销售收入到销售成本,再到流转环节的税金,到销售利润、应纳税所得额等等,每一个环节都要研究。通过社会综合治税,把能够控制税收流失的有关部门很好的组织起来,加强对税源的监控,这是综合治税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功能。当前税收已经和国民经济各个部门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已经日益渗透到生产经营和个人生活的各个方面。所以说要把税源控制好,单靠税务局自身是孤掌难鸣的,必须同有关部门的工作结合起来,这就是靠社会综合治税。二、我市综合治税的基本做法我市于全面启动了综合治税工作。整体实施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启动阶段,重点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为全面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夯实基础。主要做了三项工作:一是制定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税收征管实行综合治税的意见》、《市综合治税涉税信息业务处理规程》、《市综合治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和办法,并对口召开高规格、大规模的动员大会,对全市社会综合治税进行了统一部署。二是建立信息传输平台。在市政府政务办公网上建立了“全市综合治税电子信箱”,构建全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和网络,明确31个有关部门的信息员的责任、义务和奖惩办法,对全市涉税信息、涉税项目实行全过程监控,确保信息处理的及时性、管理过程的连续性和税款征缴的实时性。第二阶段为运行推进阶段,主要是强力推进综合治税运行机制,规范行为,形成依法治税环境。一是成立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成立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主管秘书长、财政、国税、地税、纪检监察、审计、政法委负责人任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对综合治税工作统一调度、统一考核、统一奖惩、“一票否决”,促进增收。综合治税领导小组下设“综合 治税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导。二是建立联席(协调)会议制度。各级政府将综合治税列入日常工作议程,定期召开综合治税会议,通报情况,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将综合治税放在与行风评议、社会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同等重要位置进行部署落实,推动了综合治税工作深入开展。三是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贯通、左右相连的体系,在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中确定兼职信息员(约700人),形成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治税网络。四是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制定了《市综合治税工作考核奖惩办法》,为社会综合治税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第三阶段为巩固深化阶段,重点抓落实,抓好涉税信息采集、分析、利用,加强考核,确保社会综合治税收到实效。一是明确信息员职责,各相关单位确定一名兼职信息员,按照涉税内容和时限要求按时、如实对涉税信息进行分类、采集、传递、落实、反馈。二是丰富完善综合治税网络平台,对涉税信息进行跟踪问效,使基层征收单位准确、及时地反馈对税款的征缴情况,确保各类涉税信息落实到位,将涉税信息变成控管税源,组织收入的依据。三是定期召开综合治税会议,增强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支持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责任感和压力感。三、我市推广社会综合治税取得的成效我市自全面推行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以来,通过建立涉税信息采集传递平台,委托平台,税源控管平台的工作机制,实现了税收征管向多部门、多税种、多行业、多领域延伸,充分调动了各部门依法配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涉税信息由地税单向“采集”变为部门多向“汇集”,形成了全过程、多方位、立体化的税源监控大格局。上半年,我局累计采集部门信息89177条,涉及30个部门。通过信息比对,补办税务登记634户,发现建设项目12个,补征税款1037万元。通过综合治税,确保税收管理员管住了户、明确了数,征管质量、税收收入有大幅增长,社会综合治税的作用已经初步显现。四、进一步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思路(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工作的深化,首先需要认识的深化。认识上的提高,必将推动工作更好地开展。综合治税要进一步延伸到当地党委、政府,引起他们的重视,取得他们的支持,争取地方政府尽快出台相关文件,明确综合治税的权利和义务,实现部门配合协作由人为协调到制度规范的转变,由单纯靠协商沟通向责任义务关系约束的转变。召开市、县两级综合治税推进会议,扩大社会影响,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要与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开辟与各政府部门的联系渠道,及时通报综合治税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委托、源泉控管、信息交流等重大问题。(二)建立健全涉税信息分析处理机制信息的采集是税源控管的起点,也是综合治税最基础的内容。因此要突出抓好涉税信息的采集、整理、征收反馈工作,尽快建成一个“集中管理、相互依托、数据规范、信息共享”的综合信息交流平台,督促综合治税办公室及时准确地将掌握的涉税信息提供给地税机关。对于进入系统内部的涉税信息,要充实加强涉税信息整理工作力量,搞好涉税信息的整理加工,经过筛选、分类、整理、分发、储存等环节将有效的涉税金额,加工成有关税种的计税金额,并根据其动态变化情况,分析其中的征收额和控制额,使涉税信息变成控制税源、组织收入的依据。一旦涉税信息变成计税依据,要及时组织征收,变成实实在在的税收收入,防止反应迟缓丧失时机,造成税款流失。各单位要着力围绕涉税信息的采集、整理、处理到征收反馈积极开展工作,做到环环相接,推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深入开展。(三)健全与落实考核奖惩机制,有效调动社会参与力度一是奖励激励。除依照规定及时支付手续费外,协调政府财政部门设立综合治税专项奖励基金,年终根据各部门税款入库和提供有效涉税信息情况确定奖励比例、金额,并直接拨付。同时,设立涉税举报奖励基金,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加强对地方税源的监督。二是考核考评。将信息采集、信息反馈的数量和质量、委托税款情况,进行量化、细化,列入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对领导重视、工作得力、成绩突出的,给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质奖励。三是责任追究。对在推进综合治税工作中控管不力、配合不力、造成税源流失的相关人员、单位负责人要追究责任,直至政纪处分。(四)建立健全税收源泉控管机制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税收征管实行综合治税的意见》的规定,在政府的支持下,明确争取部门支持的重点,确保有关部门切实担负起相应职责,做好地方税收的、控管工作,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强化行业管理。通过与行业主管部门联系协调,建立协作工作机制,实现房地产业、建筑业、服务业、医疗卫生业、采掘业及事业单位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税收源泉控管;要强化分散税收管理,实行委托。按照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对车船使用税、从事客货运输、房产交易、转让土地使用权、家庭装修劳务、房屋出租等分散的税收,分别委托交通、房管、国土等部门,切实强化源头控管。(五)以网络技术为支撑,进一步实现综合治税信息化在初步建立政府网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开发相关软件,建立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处理系统,规范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业务流程,使各种涉税信息能及时通过综合治税软件系统进行整理、录入、对比、汇总,按照处理流程再转入下一环节,直至信息得到完全利用,税源得到有效控制,使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处理工作规范、科学、高效、透明,减少执法随意性、杜绝人情税。同时,通过信息化的管理,还可以随机查询每项业务工作的质量、过错、责任等,从而有效地规范执法行为,促进综合治税取得实效(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保障社会综合治税持续健康发展。缺乏长效机制必然导致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流于形式。因此必须从内外三个方面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建立内部机制。严格落实《市综合治税涉税信息业务处理规程》,加强涉税信息从采集、加工、整理、使用、监督考核等环节的处理,加强过程监控。二是建立外部机制。市政府应定期召开联席会,通报、交流情况,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将综合治税贯穿到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长期坚持,确保社会综合治税持久运行。三是建立审计考核机制。提请纪检、监察部门将各相关部门社会综合治税情况进行立项考核。委托审计部门对代扣单位的代扣情况进行延伸审计。通过三个机制的建立,逐步实现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协调制度化、税源监管职能化、考核奖惩规范化,从而切实把社会综合治税作为一项经常性、日常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在机制上保障社会综合治税持续健康地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