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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法教学方法的案例

讨论法教学方法的案例

讨论法教学方法的案例范文第1篇

关键词:案例;课堂讨论;教学形式

课堂讨论能有效提高学生参与教学过程的主动性,改变传统教学方式中学生的被动学习地位,从而有效提高初中思想品德课中法律案例的学习效果。而在具体应用课堂讨论的过程中要注意精心准备讨论案例并合理控制具体的课堂讨论实施过程等方面的问题。

一、精心准备讨论案例

案例的好坏直接影响着课堂讨论的效果,关系到教学的质量。一个好的法律案例应具备以下一些要素:

1.准确定位案例的作用和地位

教师在选择需要讨论的法律案例时要选择那些能够揭示各种书教材提到的法律原理,能对学生的思维起到良好的启发,并

能引导学生学会自主学习,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能力的案例。所以选择案例前教师要充分研究教材内容,并广泛了解社会时政的焦点热点,精选出最切合的典型案例,充分解释和说明课堂上将要讲解的相关法律知识。如:在讲授七年级思想品德下册《走进法律》这节课时,为了更好地使学生认识到我国法律的平等性原则,教师可以积极引用目前的时事案例引起探讨。

2.注意所选案例的立场

教师在选择课堂讨论所需的法律案例时,一定要做好对学生价值取向的正面引导。《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中就明确指出:初中思想品德教学工作的组织以及实施过程都应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并且应该积极地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并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所以教师选择法律案例时要严格把握大方向,以正面教育为主要手段,辅助使用反面教育。对于那些弘扬社会正气的案例可以多用,而对于那些对社会上造成的影响较为恶劣的,反映出社会的黑暗面和阴暗面的法律案例,要尽可能地少用,即便真的要用,也要慎用。如在讲到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这些内容的时候,对于社会上出现的,撇开正常的司法程序,选择自力救济而最终导致犯罪的法律案例,教师要有选择地进行讲解,对道德层面可以不用做太多解释。

3.案例要与学生的日常生活紧密联系

《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提倡要从广大学生熟悉的实际生活出发来进行教学,并注重与社会各实践活动的联系。所以教师在引用案例的时候最好能够选择学生耳熟能详的,实际生活中经常能够见到的各种现实情况和事件。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拉近各法律案例与学生之间的距离,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方便学生进行课堂讨论。

4.法律案例要真实、新鲜

法律案例要真实可信才具有较强的说服力,让学生信服并接受,还能从中得到启迪。教师在选择课堂讨论中的法律案例时,要注意所选的法律案例一定要具备真实,案例的具体内容和情节要尽可能地真实、详细、具体,不能使用胡编乱造的案例。如果所选择的法律案例不切实际,则会让学生对所学的知识产生质疑,不

但达不到预期的课堂讨论效果,还会对学生产生误导,严重影响了教学质量。案例要新鲜是指选择的法律案例要具备一定的时效性,那些与社会发展形势步调不一致的陈年往事型案例最好不要用,最好选择那些发生不久的新案例。

三、合理控制讨论案例的实施过程

合理选择法律案例只是课堂讨论教学的前提条件,而课堂讨论的具体实施过程才是整个教学成败的关键所在。

1.巧设启思,积极引导

开展课堂讨论之前,教师可以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和自己所选择法律案例的实际内容,精心设计并引出课堂内容的问题,

激发学生的兴趣。然后慢慢地引出课堂上需要讨论的实际法律

案例。

2.合作互动,积极讨论

在通过问题引出需要讨论的案例后,教师可以积极地鼓励学生主动进行分析并进行课堂讨论。具体的课堂讨论可以分为小组讨论形式和全班集体讨论形式两种,小组讨论时教师可以把学生分为2~4人一组,并要求每个成员都要在小组讨论中进行发言,积极发表自己的个人意见和看法,并和大家一起进行总结和反馈。小组讨论之后可以进行全班集体讨论,并集中讨论各小组分别讨论时有争议的问题。于是在对法律案例的讨论过程中学生为主体,教师积极予以引导和协助,从而达到最好的教学效果。

讨论法教学方法的案例范文第2篇

关键词 财税法学 案例教学法 角色扮演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新中国成立60余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财税法对于社会、经济与政治的影响日益加深。财税法学从因陋就简到如今的稍具规模,日趋成为具有相对独立性、综合性的学科。然而,相较于对民法、刑法等学科所具有的日常认知,法学学生对于财税法却缺少课堂之外的实际接触,缺乏必要的感性认识,较难激发其课程学习的兴趣。面对这一困境,本文希望通过案例教学法的导入,以引导式、对话式的教学方法让学生注意到财税法与生活的密切关联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全方位处解财税法律问题的能力。

1财税法教学中导入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

案例教学法在财税法教学中存在诸多困境,主要包括对理论的困惑、与实践的脱节、教学手段的单一性等方面。比如,我国自1998年开始提出公共财政模式以来,财政学界围绕其展开讨论,提出了公共财政一元论、国家财政论及双元财政论等主张,而不同的财税法学教材采纳的财政学理论存在差异,常以其中的某一种理论作为观念基础。如果教材或课堂教学中不作充分的说明,学生在阅读不同教材进行比较借鉴时就会有理论上的困惑。我国正处于经济与财税体制的转轨过程中,许多制度多借鉴西方的财税法理论;而西方的财税法理论以西方市场经济的实践为基础,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存在诸多差异。大陆法学教育单纯地靠教师讲解、学生被动听课的传统式教学方式,无论是对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还是对于学生在财税法理论知识同现实情况的实践方面,都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在现代化教学的今天是根本行不通的。

案例教学法以问题为导向,以学生的合作学习为中心,通过强化学生主动参与的学习行为达到促进学习的目的。通过教学互动,可增强学生主动学习的动力。在教学活动中,教师是引导者、协助者,学生是学习的主导者;不仅如此,它还影响教师的教学,促使教师思考学生的学习、课程的架构与组织、案例探究与教学内容的关联性及学科整合等问题。案例教学法不仅可以传播知识,亦可激发学生讨论与辩证的动力,培养学生高层次的思考能力、评鉴能力及在特定情境的决策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法的导入可以促使学生与教师的角色转换与互动,通过案例将财税学、财税法等学科知识进行整合,让学生在案例所创造的情境中主动研读相关材料、分析案例事实、作出最终评判,获得思考及行动的权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最终实现财税法学的教学目的。

2财税法案例教学的展开方式

2.1案例的选择

案例是案例教学法的中心,但只有合适的案例才能提供足够的信息,引发多层次的讨论,引导学生批判分析,规划可能实践中的决策及行为技巧,因此案例的选择至关重要。我们认为,财税法学案例教学中案例的选择与编写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是真实性与典型性。所谓案例是指以故事描述的手法,刻画真实人物在复杂的、真实的法律情境中所面临的法律问题及必须采取的行动或决定。案例教学法借助学生对于具体案例的认识差异,在分析论辩冲突中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动力。因此,案例必须有明确的主题、人物和情节,它的铺陈必须具有吸引力及一定的剧情性,案例应反映法律与法律、法律与道德、情感等之间的冲突,具备适度的复杂性,及对多元观点的包容性;它必须足以产生学生认识差异的要素,方能促使学生养成主动学习及批判思考的能力。

二是可思考性与层次性。由于案例教学法不是以传递信息的方式帮助学生理解学习内容,而是通过分析及批判思考的过程帮助学生建构知识,所以,财税法案例本身所提供的信息不仅应具有思考性,且应突出财税法问题的复杂性。我国所发生的财税法问题往往非常复杂,法律世界与真实世界、合法性与现实性之间往往存在紧张关系。在教学中应鼓励学生将讨论内容与个人的体验相结合,在此过程中引导学生探究、分析、反思,要求学生为自己的论点提出合理的解释,以激发学生对于特定案例事件的感受,并产生财税法学新思考。

2.2案例讨论的形式

案例教学法不同于判例教学法,它的重心在于通过案例的讨论来引导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知识和能力不是经由别人告诉而得来的,必须经过学习者的主动接受,积极反思内化而得。因此教师必须根据案例的不同类型选择合适的讨论形式。案例讨论的主要形式包括分组讨论、全班案例讨论和书面案例报告等。对于简单的财税法案例可以采用分组讨论的形式,将全班按照一定标准分成不同的小组,给各小组布置具体的案例,分配小组讨论的时间,最后由小组代表在课堂上对案例作总结性发言。对于综合性的财税法案例,由于其内容较复杂,可在教学进程过半后展开;由教师公布案例,学生课后准备,可让学生根据各自观点的差异分成不同的阵营,各阵营推选代表从各自的立场陈述观点、依据,进行辩论,这样不仅可以调动学生运用已学财税法理论知识来分析问题,而且可以促使学生主动查阅资料,拓展知识面,使学生的理论水平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提升。而书面案例报告则是学生对于教师所布置案例进行的书面响应,对于书面案例报告,教师应仔细阅读,并设置相关评价标准以正确评价学生的报告,激发学生后续讨论的积极性,形成良性循环互动。

3教师在财税法案例教学法中应扮演的角色

3.1熟悉财税法教材内容

案例教学法和其它的教学法一样,教师首先必须熟知教材内容。教师只有熟知教材内容,方能撰写或选择适当的案例,依据主要概念和所设计的相关问题建构大纲,将内容与过程充分整合,提出适当的问题引导学生从案例讨论中探索、发现及应用知识。

3.2引导学生探究财税法问题的能力

教师必须具备倾听、反思及回应的能力,以引导学生进行案例探究。倾听要求教师以开放的心态及专注的态度聆听学生言论,这不仅有助于教师选择适当的响应方式,也创造了学生表达个人想法所需的安全自由的氛围,开启师生之间平等对话的通道。教师在倾听的基础上应反思学生的陈述,通过学生释放的信息了解学生的想法。在倾听、反思的基础上,教师应选择恰当的回应方式,鼓励学生重新检讨自己的观点、引导学生分析自我的思考过程。财税法问题既有宏观问题,如一国财政政策的调整,也包括了微观问题,如个人所得税的缴纳等;从分析视角看也可从法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多个角度展开,法学内部又可包括、行政法、经济法等多个不同的维度。而学生的分析视角通常较为单一,应鼓励学生多角度、多层次地进行案例分析。

3.3课堂教学秩序的管理

传统教学以教师为中心,维护教师在教学秩序中的权威性,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具有绝对的控制权。案例教学法则强调学生的主导性,因此教师必须平衡其与学生在教室中的权力配置。案例教学法下,教学是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动,而不是传统教学法下的灌输过程;教师和学生是伙伴关系,教师既是学习过程的引导者,也是参与者。成功的案例教学,是让学生和教师双方的权力和控制权都获得满足。

3.4接受学生的负面反应

案例教学法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依赖学生能否进行充分的课前准备。学生必须付出更多的学习准备时间,才能在课堂进行深度思考的讨论。但学生往往习惯于传统法教义学的方法,过度依赖教师的信息传输,对案例教学法存在排斥。因此,教师必须面对学生不能适应新教学法所产生的抗拒心态,必须以耐心、包容的态度,接纳学生的负面反应,并逐步改造。

3.5建立多元的评价体系

教师对学生的最终评价不仅意味着教学过程的完结,也是学生成长和学习收获的重要证据。在财税法的案例教学法中,一方面,教师应要求学生将其课前准备及讨论参与写成报告交给教师供检查,以增加学生学习动力,让学生不断反思学习的过程及个人的成长,检讨个人在案例教学法中的学习收获。另一方面,课堂参与是案例教学法的重点,学生参与的质量是此教学法成败的关键,教师应妥善安排时间,尽可能让每个学生都可以参与案例的讨论,撰写案例报告。

4学生在财税法案例教学法中应扮演的角色

案例教学法需要学生主动积极的参与及反思,因此,学生必须付出相当的努力,具备正确的学习态度及自我调整的能力。学生在财税法案例教学中应达到以下要求:

4.1课前积极准备

学生在案例讨论前应积极准备相关资料。首先,学生应熟悉案例的相关内容,查阅案例的时代背景,通过分析将案例事实转换成各种法律关系;其次,分析不同主体在不同法律关系中的权力(利)、义务关系,以合法性为重点分析主体的各种行为;最后,归纳总结形成个人的初步分析报告。为保证学生课前准备的有效性,教师一方面可对学生观摩自己对案例的分析演示,了解案例分析的基本流程;另一方面,教师应留给学生足够的时间与空间来思考和讨论案例。

4.2课堂积极讨论

在课堂讨论中,教师应尽可能地创造机会让每个学生都参加讨论。学生通过小组讨论与分享,在学习过程中聆听不同角度的思考,达到全体参与、互相学习的效果。学生在课堂的讨论应围绕着案例事实展开,提出自己的观点与理由,耐心倾听其它学生的分析,遵守课堂秩序。

4.3课后积极反思

在讨论结束后,学生应反思自己的分析结果,要积极吸取他人合理的观点,及时对自己不合理的观点进行修正完善。学生应认识到,案例教学本身并不是最终目的,也不应成为一种学习上的负担。学生在讨论互动的过程中,应寻求可行的、最佳的学习方法,逐渐认识到自己才是学习的主体。

综上,将案例教法学导入财税法教学是解决目前财税法教学困境的一种方法,其能否达到预期效果,有赖于多种条件的满足。对于教师而言,案例教学法并非教育的万灵丹,案例教学法的实施需要较多的学习时间,教学过程中可能产生模棱两可没有统一答案的情况,案例教学可能对教师权威构成挑战等等,这些都是教师推行案例教学上的重大挑战。

参考文献

[1] 段晓红.谈财税法教学的目标定位[J].财会月刊,2005(15).

[2] 邵光华.教师教育中的案例教学法研究及其启示[J].高等师范教育研究,2001(5).

讨论法教学方法的案例范文第3篇

【关键词】网络环境 案例讨论 教学法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3)05-0082-02

案例讨论式教学法,可简单地界定为运用案例讨论的形式进行教学的方法,教学过程中,案例以书面的形式被展现,作为被剖析的对象,教师和学生共同参与对案例的分析、讨论、评价、寻找对策等工作。基于网络的学习环境,作为教育信息化的实践,教师应充分利用网络为教学工作服务。针对网络环境的案例教学,该怎么上,如何才能上好,是教师面临的首要问题,本人在教学中进行过各种教学方法的探索,在此,反思基于网络环境的案例讨论式教学法,以此共勉。

一 开放教育开展“基于网络环境下的案例讨论式教学法”的必要性

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培养出适应能力极强的应用型经济管理人才,但传统教学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理论与客观现实的脱节,而案例教学法具有启发性、实践性,是一种提高学生决策能力和培养综合素质的有效教学方法。

1.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的深入决定了引入案例讨论式教学法的必要性

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在培养目标上强调人才的应用性;二是教育模式上强调远程开放性,变一元课堂教学为多元支持服务,变以教师为中心为以学生个体化自主学习为中心。

具体在会计专业学科,在培养目标上要求教育教学不仅要使学生系统掌握其基本理论,还应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教育形式上则要求我们提供的支持服务必须紧紧围绕学生这个中心,不仅要强调支持服务的多元化,而且要求所提供的支持服务采取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案例讨论式教学法所具有的特点和优点正切合了这两方面的要求。

2.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生的特点决定了开展基于网络的案例讨论式教学法的必要性

重庆电大巴南分校开放教育会计本科学生来源广泛,既有普通高考专科毕业升本的学生,也有成人专科毕业升本的学生。由于电大生源的广泛性和开放性,使电大学生在年龄上、层次上、学习需求上均存在较大差异,同时,由于绝大多数为在职人员,工学矛盾异常突出。因此,对于《财务案例分析》《审计案例分析》等课程开展基于网络环境下的案例讨论式教学方法,可以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而且这种案例讨论式教学法还可以使理论教学变得生动活泼,具有启发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学生尽快掌握抽象的理论原理,灵活运用,举一反三。

二 开放教育开展“基于网络环境下的案例讨论式教学法”的可行性

1.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会计本科学生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参差不齐

第一,会计专业的学生并非都从事会计工作,因为种种原因,有相当部分学生来自非会计岗位。对于从事会计工作的学生来说,由于对会计实务有实际经验,所以在接受会计理论知识时,基本上是一点就通。而对于日常不接触会计的学生,他们对于会计理论知识就会感到抽象、难以理解。

第二,会计本科学生专科并非是会计专业毕业,因此对会计知识的掌握和理解有很大的差距。在《财务案例分析》《审计案例分析》等专业课程中,通过对案例的讨论交流,可缩小学生之间专业水平的差距。

2.电大开放教育会计本科学生有对案例分析和讨论的欲望

许多从事会计工作的学生,由于日常接触较多的会计实务,通常会在经济交易和会计处理中遇到一些难题,而这些难题通过自己掌握的知识又难以解决。因此,这类学生有与同学和老师讨论交流的欲望。

3.开放教育学生比较容易获得案例分析的会计、审计资料

由于电大开放教育会计本科学生,有的是在企业从事相关财务会计工作,对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财务工作环节等较为熟悉,对审计工作和审计程序也有了初步印象,而且学生来自各行各业,能够提供各自单位的实际案例资料,为案例的讨论交流提供了可能。

三 基于网络环境下的案例讨论式教学法

1.教师采取任务驱动方法,引导学生阅读分析案例

第一,在网络教学环境下,教师是教学活动设计的规划者和引领者,必须给学生在教学环境中明确指出学习的内容、方向,就活动本身提出教师的指导性意见。让学生尽快进入案例情境,了解、掌握案例中揭示的有关事实、情况,明确各个案例学习的重难点,然后学生根据教师提出的任务,按自己最容易接受和理解的方法去解决问题,获取知识。在处理方法上,教师可采用任务驱动方法,利用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为学生提供体验实践的情境和感悟问题的情境,学生围绕任务展开学习,以激发学生的动机,唤醒对相关知识、表象的意识。

第二,加强对学生的学法指导,引导学生掌握必要的学习方法和技巧。在这一过程中,课程辅导教师应引导学生利用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在案例讨论之前,自主学习掌握该案例涉及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学生的主要工作有:根据教师提出的任务,通过阅读教材案例,掌握案例涉及的知识点。也可以通过网上视频点播或利用光盘,进一步掌握案例的理论知识和基本程序及方法,浏览网上学习辅导中的重难点分析。最后通过平时作业和自检自测,检验自主学习的效果。

2.以小组学习为主的网络教学模式

基于Internet的BBS可以很轻松地实现网上讨论学习。讨论学习模式可以分为在线讨论和异步讨论。在线讨论中,由课程辅导教师提出讨论问题,学生分成小组(一般4~6人为一组,把从事会计工作和专业知识水平高的学生分到不同的学习小组,以避免由于不熟悉会计审计业务,或专业知识差而使小组活动难以开展)进行讨论。这一过程,主要是通过小组活动,达到提高案例分析的实践能力。由于每个小组都有两三个会计业务熟悉、会计专业知识扎实的学生,在他们的带动下,小组其他成员能够在参与课题的过程中,逐渐提高自己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为下一步自己独立完成作业和实训报告奠定基础。

第一,在线讨论。基于网络教学环境,课程辅导教师要通过网络来“倾听”学生的发言,并对讨论的话题进行正确的引导,最后要对整个讨论过程作总结,对小组讨论中不同成员的表现及时进行点评。在讨论过程中,教师在策略上一方面要善于发现和肯定学生发言中的积极因素,及时给予鼓励;另一方面要以学生可以接受的方式指出学生的不当言论,切忌使用易挫伤学生自尊心的词语,最终的目的是保证讨论的顺利进行,解决问题或达成一定的共识。讨论的主题可由教师或讨论小组的组长提供。

第二,异步讨论。采用先行组织的教学方法,由课程辅导教师在每个案例学习前围绕主题设计能引起争论的初始问题,并在BBS系统中建立相应的主题讨论,学生参与某一讨论小组,进行讨论或发言;教师还要设计能将讨论逐步引向深入的后续问题,让参与讨论的学生获得进一步的学习。在讨论的过程中,教师通过提问来引导讨论,切忌直接告诉学生应该做什么;对于学生在讨论过程中的表现,教师要适时做出恰如其分的评价。

3.通过面授课开展全班讨论,教师对典型问题进行讲解分析

面授课时学生在课程辅导教师指导下开展全班所有学生参与的讨论,这种形式是小组讨论的延续。它一方面讨论解决小组讨论阶段各小组遗留的有争议的典型问题,另一方面讨论为达到教学目标而有意引导的讨论问题。

第一,为了使全班讨论有效地开展课堂讨论,课程辅导教师要做好充分的课前准备。除了熟知案例陈述的背景、事实、观点、材料外,还要谙知案例反映或蕴涵的原理、规则等知识,要认真学习研究案例后给出的教学指南,具体拟订出课堂教学计划,这要求教师认真思考回答以下问题:希望课堂上发生些什么?如何引导这些情况的发生?讨论如何开展?时间如何安排?自己扮演什么角色?是先得结论再分析,还是分析后再作结论?并且要对课堂讨论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做出预测。

第二,课程辅导教师还要依据课程目标、案例目标及教学计划的具体安排,重点分析以下内容:案例中反映的那些重要论题、案例中容易得出结论的那些材料、案例中反映的情况发生的根源、案例中人物的行为、案例中所反映的而学生可能设想不到的情况等。

第三,在讨论掌握上,教师要保证讨论朝着预期的轨道进行,把讨论引导到问题的解决上,并引导出与论题相关的理论知识,力争班上多数学生都有发言的机会,切实做到有效参与。

4.总结评述

基于网络的案例讨论式教学的最后环节是总结述评。在案例讨论结束后,教师应作全面总结。对讨论中出现的好的分析思路与独特见解加以肯定,同时指出存在的缺点与不足。最后要求学生写出案例学习报告,对自己在案例阅读、分析、讨论中取得了哪些收获,解决了哪些问题,还有哪些问题尚待释疑等做出总结,并通过反思进一步加深对案例的认识。

参考文献

[1]闫仁河.论法学案例教学法若干问题[J].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2)

讨论法教学方法的案例范文第4篇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法学教育;应用

中图分类号:G642.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03-0146-02

长期以来,我国的法学教育中,以使用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方法为主,这种教学方法非常注重法律理论知识的解析和传授,但对理论的实际运用无法深入关注,从而不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案例教学法的引进是我国法学教育中关于教学方法改革的重大举措。案例教学法主要应用于课堂教学中,是指教师在课堂授课环节有目的地安排一些典型案例,有效组织学生针对案例所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讨论,从而培养学生的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并加强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充分了解案例教学法的历史渊源,关注并解决其本土化过程中的问题对于理解和实际运用案例教学法都有重要意义。

一、案例教学法的历史渊源

追根溯源,案例教学法的历史渊源可以追溯到我国春秋战国时期以及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的“问答法”教学。在我国,早在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就大量采用民间的故事来阐述事物的内在规律。在古希腊,苏格拉底的教学则是围绕一定的问题,根据学生所学到的知识,结合他们所了解到的情况,以求教的口吻平等地进行讨论,从而引导对方得出结论。其主要目的是启发学生思考问题,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通过学生自己的分析与讨论,找出问题的真正解决办法。后来,苏格拉底的学生柏拉图师承了这种教学方法,将他的“问答法”编辑成书,通过一个个故事来说明一个个道理,从而开创了历史上最早的案例教学法。[1]1870年前后,时任哈佛法学院院长的克里斯托弗・哥伦姆布斯・朗德尔将案例教学法运用到了法学教育之中,由此开启了案例教学法应用的先河,他编著的《合同法案例》被誉为是世界上第一本案例教学法的教科书。他在书中指出:“被作为科学的法律是由原则和原理构成的。每一个原理都是通过逐步的演化才达到现在的地步。因此,有效地掌握这些原理的最快和最好的――如果不是唯一的――途径就是学习那些包含着这些原理的案例。”[2]在教学过程中,朗德尔以大量法院判例作为教学内容,让学生充分地参与讨论,对判例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从而获得和掌握相关法律原则或规则。由于案例教学法符合英美法系国家判例法主要渊源的法律特点,这种教学法很快得到美国其他法学院的效仿,进而成为应用最广泛的一种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主要有三个特点:第一,采用法院的实际判例作为教学教材,其中主要采用由上诉法院的判例汇编而成的案例教材;第二,采用苏格拉底讨论法(Socratic method)组织教学,即要求学生充分预习案例教材,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学生需要不断回答教师的提问和进行讨论;第三,采用判例分析式的考试检验方法,即考试的内容是要求学生对给出的判例进行事实分析、推理及得出判决结果,由此检验学生的学习效果。[3]

二、案例教学法的本土化应用问题

如上所述,案例教学法能够在英美法系国家产生并取得成功,成为一种居于主导地位的教学方法,是和这些国家所采用的判例法制度有直接联系的。判例法是以判例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法律规范,作为判例的先例对于其后类似的案件的审判具有约束力,成为日后法官审判所应遵循的法律原则或规则。所以,在采用判例法的国家,法律的产生是由个别到一般的过程。同样,在法学教育中通过采用案例教学法,法律原则或规则也是由学生查阅大量的判例并分析比较,然后在课堂上通过教师的引导、追问、反问与学生间的相互讨论,逐步地分析辨别而总结出来的,同样也经历了一个由个别到一般的过程。[4]由此,我们不难发现,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归纳式的教学方法,是判例法制度在法律教育领域中的具体体现,而判例法制度则是案例教学法存在和发展的制度基础。众所周知,我国是采用成文法的国家,制定法是法律的主要渊源,较之英美法系国家,法律体系明确严谨而理论基础深厚。成文法的这些特点在客观上要求学生首先应系统掌握法律的基本理论,形成全面的观念和知识结构之后,再通过一般到个别的演绎推理,将理论运用到具体的实际案例之中。所以,上述英美国家的传统式案例教学法是无法直接移植到我国,并实际运用于高等院校的教学之中,甚至是替代原有的讲授式教学方法的。作为一种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独特的优势在于其不仅可以让学生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可以通过分析案例有效培养学生实际运用理论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使其具备专业法律工作者的基本素质。在我国,众多学者对案例教学法在我国法学教育中的应用持有一致观点,即虽不能够直接照搬英美国家的传统式案例教学法为我所用,但其通过对案例剖析和解读,提高学生法律实践能力的思路却可以为我国法学教育所吸收和采纳。正基于此,近年来国内的很多学者对案例教学法在各个学科教育领域内的引入及实际应用进行了较为广泛和深入的研究。

三、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育中的应用

在我国法学教育引入并使用案例教学法的过程中,其内在的启发学生思考的核心思想与我国传统的讲授教学法出现融合趋势,从而最终“脱胎换骨”,形成了适合于我国法学教育的一种全新的案例教学方法。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通过讲授教学法与案例教学法的有效结合,在对相关理论知识进行讲解的同时,通过让学生分析讨论、最终解决案例的方式,既能使学生掌握法律知识,又能培养其获取法律知识的能力与法律实践能力。我国高等院校目前一般采用的案例教学法的具体形式主要包括课堂讨论式、观摩庭审式和模拟法庭式等。

1.案例教学法的应用环节分析。案例教学法的应用环节主要可分为教学前的准备阶段、教学中案例的讨论与分析阶段和案例讨论后的总结阶段。①教学前的准备,无论是采用课堂讨论式或模拟法庭式教学方法,在教学前的准备环节中最重要的是相关案例的准备。在案例的选取上,应注重案例的专业性、新颖性和典型性。教师应根据授课专业选取不同的案例,根据专业理论课程的教学大纲、重点难点等选择有代表性和新颖性的案例。同时,选用的案例应尽可能地涉及多个法律知识点,并反映同类案例的一般特征,起到触类旁通的作用,能深入挖掘案例所包含的法律规则。除了准备案例之外,在此阶段中,教师还应认真备课,对案例的课堂讨论环节进行周密设计,并对学生提出认真阅读案例、查阅相关资料等具体要求。②教学中案例的讨论与分析,教学中的案例讨论与分析环节旨在通过剖析案例,依据法律,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这个环节直接关乎课堂讨论的秩序和效率,对教师的要求较高。一方面,教师要营造一个良好的自由讨论的氛围,鼓励学生勇于发言,相互辩论;另一方面,适时合理引导学生,围绕关键问题进行讨论,以实现预期的教学效果。所以,教师应注意尽量少使用“我问你答”的问答方式,而应鼓励学生进行相互辩论或问答,或要求部分学生进行案例分析演示。对于典型案例,可以采用模拟法庭式教学方法,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并逐步培养学生的参与习惯和意识。③案例讨论后的总结,案例讨论后的总结环节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评价过程,教师在本环节中要分析案例中所涉及的各个知识点,及各知识点之间的联系,更重要的是应通过总结,指出本案例应讨论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学生解决问题的途径、手段是否正确,以逐步培养学生正确运用法律的思维模式。

除上述三个环节之外,教师还可以根据案例的重要性及课堂讨论的情形,要求学生以作业形式对本次课堂讨论的内容进行归纳和总结,撰写案例分析报告,以加深学生对经济法理论的理解,锻炼和培养学生的书面表达能力。

2.案例教学法应用中需注意的问题。案例教学法在具体应用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这也是教师在使用这种教学方法时所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①案例教学法应视授课对象的不同而在应用时有所区别。比如,观摩庭审式和模拟法庭式案例教学法比较适合于已经掌握了一定专业理论知识和有一定知识积累的大学高年级学生和研究生。因为刚入学的大学生年龄偏小,缺乏社会经验而且欠缺法律知识,其法律素养与这些教学方法所要求的差距较大。对于这些低年级学生,主要应采用课堂讨论式案例教学法。②案例教学法对教师的要求较高,教师都需要仔细认真的课堂设计才可能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同时,即便教师在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准备之后,也可能由于课堂教学中不可控因素的发生,而影响到教学进程,从而降低教学效果。③案例教学法还需要学生花费大量的时间进行案例的分析研究以及相关问题的准备工作,如果在同一学期内采用这一教学方法的课程较多,则需要相关课程的老师进行协调,以保证学生的案例准备工作的质量。

参考文献:

[1]杨光富,张宏菊.案例教学:从哈佛走向世界――案例教学发展历史研究[J].外国中小学教育,2008,(6).

[2]Amy Raths McAninch,Teacher Thinking and the Case Method:Theory and Future Direction[M]. Teacher College Press,Columbia University,1993. 64.

讨论法教学方法的案例范文第5篇

引言

案例教学法有着悠久的历史,最先运用于法学界和医学界。现代案例教学法兴起于哈佛法学院,以哈佛商学院的推广最为成功,之后的案例教学法多借鉴哈佛大学的经验。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初引入案例教学法,并逐步推广。案例教学法(case methods of teaching)是指以案例作为教学材料,结合教学主题,通过讨论问答等师生互动的教学过程,让学生了解与教学主题相关的概念或理论,并培养学生高层次能力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成功实施对我国的高等教育改革和人才培养有着重要意义。

一、基础英语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法的意义

基础英语是英语专业基础阶段的一门主干课程,其主要目标在于培养和提高学生综合运用英语的能力,为高年级专业课的学习夯实基础。然而作为英语专业的一门传统、必修课程,基础英语的教学状况却不容乐观。基础英语的教学方法还停留在比较落后的阶段,普遍遵循灌输式的教学模式,学生实际运用英语的能力很难得到提高。另外,教材题材相对陈旧,与现实生活不符,缺乏真实、自然的案例,较难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所以要提高基础英语的教学质量,就要进行行之有效的教学改革,而案例教学法无疑是最佳的选择。案例教学法作为一种创新性的教学方法,对提高学生实际运用英语的能力有着重要的意义。首先,案例教学法能改变学生被动的学习状态,使学生成为教学活动的主体,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在进行案例教学时,学生必须主动思考,对案例进行分析,进而提出解决方案。在整个过程中学生不是为了学英语而学英语,而是把英语作为一种工具,对案例进行阅读分析,进而用英语表达自己的思想,达到综合运用英语的目标。其次,案例教学法不但能培养学生综合运用英语的能力,更重要的是能够提高学生的思辨能力。因为案例教学的特殊性,使学生由被动接受知识变为接受知识与运用知识主动探索并举,学生将对教学案例进行理论联系实际的思考、分析和研究。案例教学法还要求学生对知识的广度和深度有新的开拓,进行一系列积极的创造性思维活动。所以,在基础英语教学中实施案例教学法,是提高学生语言水平,培养学生思维能力的较好途径,能够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二、基础英语教学中案例教学法的具体应用

案例教学法虽没有固定的,一成不变的模式可以遵循,但要确保案例教学的有效实施,都离不几个基本环节。结合基础英语的课程特点,笔者认为案例教学法应用于基础英语课程教学应包括以下四个基本环节:

1.个人准备阶段

个人准备阶段是案例教学法成功实施的基础,此阶段包括教师的个人准备和学生的个人准备。要确保案例教学的顺利实施,教师的课前准备至关重要。教师的个人准备涉及以下几个步骤:选择案例、熟知案例、分析案例、提出问题和进行教学设计。首先,教师必须对案例进行精心选择。案例的选择首先要符合教学目标,为教学目的服务。如在基础英语教学中,教师要根据本单元的教学重点和难点,选择和本单元主题相关的案例材料,而绝不是随意选择一个英文材料让学生进行讨论。案例本身必须具有针对性,新颖性,能够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另外,在选择案例时,还要考虑学生的英语水平,案例的难度要符合学生的认识规律,在学生的能力范围之内,能够引发他们的深思,使他们有话可谈。在选择恰当的案例后,教师要熟知案例,对案例进行仔细地阅读。在阅读的过程中教师要解决语言上的难点,掌握案例的核心思想,记录下阅读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并且根据自身的阅读推测学生在案例阅读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在仔细阅读案例的基础上,教师要对案例进行全面、深入地分析,从而抓住案例的关键问题,即本案例学生要讨论、解决的核心问题。在进行了案例的选择、分析、阅读及关键问题的提出后,教师要进行精心的教学设计。在进行教学设计时,教师要考虑诸多因素,如案例讨论中可能出现的观点和问题;激烈冲突的观点如何调和;当讨论出现偏差时如何正确地引导及如何处理有可能出现地突发状况。

除了教师需要为案例教学法的实施做充分的准备,学生的个人准备也是必不可少的。案例教学法实际上对学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生在课前需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首先学生要阅读案例,对案例进行分析,进而形成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抓住案例中的关键问题,最终提出解决方案。学生的一系列课前准备都需独立完成,在此过程中学生除了要对案例进行仔细地阅读分析,为了更好地理解案例,提出解决方案,学生还要大量查阅资料,进行相关材料的阅读。较之传统教学方法的课前准备阶段,案例教学法的个人准备阶段对教师和学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繁重的任务。

2.集体讨论阶段

集体讨论阶段包含小组讨论和全班讨论两个部分,小组讨论是集体讨论的基础阶段,全班讨论是集体讨论的高潮阶段。首先,要在课前分好讨论的小组,分组时要考虑学生的能力和性格特质,尽量保证各组能力的均衡。在进行小组讨论时,小组成员依次表达自己对案例的观点、看法,供组内成员讨论、批评、切磋和补充。小组讨论大致经历四个阶段,一是开始阶段,大家自由地表达自己对案例的看法,进入讨论状态。二是分析案例、聚焦核心问题阶段,小组成员对案例进行详尽的分析,通过讨论抓住案例的核心问题,找到需要解决的疑难问题。三是提出备选方案阶段,在对案例进行了分析,抓住核心问题后,提出解决的策略就是关键。小组各成员对案例问题的决策均有自己的观点和侧重,所以在进行小组讨论时,要综合考量各成员的观点,通过讨论提出最全面合理的解决方案。四是讨论如何实施阶段,在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后,接下来的就是要讨论具体的实施过程。某些解决策略看似合理,而一旦实施会发现不具可行性。所以在这一阶段小组成员要对提出的备选方案进行评估,在考虑影响具体实施的各个因素后,决定具体的实施步骤。并且在实施的过程中,每个方案都有不足之处,所以小组成员也要对实施过程中的不足做出评估,争取达成最优的解决办法。小组讨论阶段在整个案例教学法的实施过程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直接影响着全班讨论的效果。小组讨论是合作学习的具体体现,能够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为将来工作能力的提高奠定基础。

在完成小组讨论后,就进入了集体讨论的第二个部分――全班讨论。全班讨论是整个案例教学的高潮,是案例实施最重要的环节。在全班讨论阶段,每个小组选出一位代表对本组的观点、解决方案、具体实施进行陈述,同时也可提出小组讨论时存在争议或未能解决的疑难,供全班讨论、解决。在每组陈述完进行后,全班同学可就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讨论,对不同的观点进行质疑,畅所欲言地表达自己的看法。在全班讨论的过程中学生的英语口语表达和交际能力得到了极大的锻炼,同时思辨能力也得到了提高。全班讨论的过程绝不是让学生放任自流,漫无边际地高谈阔论,教师在此过程中必须发挥适当的作用,对课堂进行良好的控制。首先,教师要调动课堂气氛,鼓励学生表达自己的看法;其次,教师要对讨论进行适时地引导,一旦发现学生的讨论偏离案例的主题,要及时引回;另外,教师要对学生的错误进行适时更正,因为案例讨论的全程都用英语,所以学生难免会犯错误,教师要对关键性的,频繁出现的错误进行指正。当然教师一定要注意度,不能任意打断学生,影响学生正常表达。总之,在全班讨论的过程中,教师要适时发挥调控的作用,但要少做评判与仲裁。笔者通过教学实践发现,学生的思辨能力较强,能够各抒己见,解决问题的思路非常清晰,但与此同时也存在着较严重的问题,即学生不擅长或者说根本无法用英语思维,绝大多数都是首先用汉语想出解决办法,再由汉语转换为英语,而适当的转换对学生来说十分困难,所以在英语表达中词汇、语法错误层出不绝。因此,笔者认为在基础英语中实施案例教学法,关键也是难点之一就在于训练学生的英语思维和英语表达能力。

3.总结反思阶段

在案例讨论结束后,教师和学生要在当堂做及时的总结和反思,这是案例教学中给予重视程度不够,但实际作用十分关键的一个环节。在此阶段,教师首先应引导学生进行总结和反思,让学生对本次的案例学习做概括,谈谈从此教学案例中学到的东西,得到的启示以及可以改进之处,让学生看到自己的进步空间。其次,教师要进行总结和反思。教师要强调案例中的重点、难点以及此次案例学习的成功和不足之处。对于学生的错误进行更正,对不完整之处做以补充。另外还要对学生的表现给予点评,要以表扬、鼓励为主。教师还需根据此次案例教学的效果和学生的反应进行教学反思,鉴于课堂时间有限,教师的教学反思还需延伸到课下,教师有效的教学反思对案例教学的不断改进有着重要的意义。

4.案例报告撰写阶段

案例教学的最后一个阶段为案例报告的撰写阶段。案例报告的撰写由学生在课下完成,学生以英文书面形式将案例进行有条理的分析、总结。基础英语课程的案例报告有一定的模板,实际上是要求学生完成一个短小但完整的英语论文。在案例报告的撰写过程中,学生的英文书面表达能力和论文撰写能力能够得到显著提高。当然,在学生撰写完案例报告后,教师还需仔细阅读学生的案例报告,进行认真批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