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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考核制度

河长制考核制度

河长制考核制度范文第1篇

关键词:“河长制”;水环境;管理模式

中图分类号 X3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6)07-86-02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城市人口的日益增多,城市河道出现不同程度的污染,尤其是部分河道常年呈现黑臭状态,给周边居民生活带来很大困扰,也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根据《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2014年)[1],全市监测水环境断面(点)250个,155个断面水质达到功能类别标准,达标率仅为62%,省控、市控入江支流达标率在全省居后,内、外秦淮河、金川河等主要内河水质,按流域评价标准仍不达标,城市河道普遍存在黑臭现象。南京市虽然已基本建立起对各区政府的大气环境质量的刚性考核机制,但确未覆盖至水环境质量。在尚未形成水环境质量刚性考核机制前,水环境“河长制”作为重要的考核管理手段,可以使各区进一步重视水环境质量,推动各区积极开展水环境治理,继而有效提升水环境质量。

2015年4月,国务院正式下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水十条”明确了2017年消除黑臭、2020年3类以上水体达到省“水十条”要求等具体目标,而对比南京市目前现状,差距甚远。因此,亟需出台多类政策和措施,加强水污染防治的顶层设计,从市级层面需要建立一套水质监测评价和目标责任体系。2013年,南京市政府正式印发了《南京市河道水环境河长制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通过“河长制”管理工作,对管辖范围内的河道逐条明确由各级党政领导担任河长,负责落实该河道的整治和管理等各项措施,明确属地政府责任,以重点断面达标为目标,推动开展综合整治工作,以实现河道水质与水环境的持续改善,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

1 南京市“河长制”管理情况

1.1 “河长制”管理考核内容

1.1.1 明确“河长制”管理范围 南京市对于河长制河道实施市、区两级管理,市级河长制河流包括除长江干流、湖库以外的功能区水体、全市所有入江河道、以及被市民广泛关注的主要河道,跨区(园区)的设出入境断面及控制断面;区级河长制河流则由各区(园区)自行梳理、确定,确保区(园区)内主要河道全覆盖。截至2015年,南京市共有107条河道纳入“河长制”河道管理。

1.1.2 明确“河长制”管理考核方式 按照市、区政府两级河长制河道管理体系,对各区政府的水环境河长制管理工作开展考核。主要包括各区自查、市管理部门日常督查、年度考核等方式。

1.1.3 明确考核内容及评分方式 考核方式分为单条河道考核与区政府综合考核,其中单条河道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水质目标、水环境整治工作及河道管护等3个方面;区政府综合考核内容包括辖区内河长制单条河道考核情况、区级河长制管理机制建立情况、媒体曝光情况等。

1.1.4 考核结果的应用 根据考核评分将考核结果划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并向社会公开,向市督查部门进行通报,同时将水环境河长制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区长(园区主任)环保目标责任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责任制等考核。

1.2 “河长制”管理考核成效

1.2.1 工作机制基本建立 “河长制”推行2a以来,市、区两级均高度重视河长制管理工作。在市级层面,基本上形成了常态化的部门协作机制;在区级层面河长制工作组织协调也较为顺畅,其中江宁区等专门成立河长办,统筹区内河道管理工作。

1.2.2 水环境质量有所提升 实施河长制管理后,各区水环境整治积极性明显提升,针对辖区内黑臭河道,按照整治计划,通过采取截污、清淤、生态治理等综合措施,基本消除了已整治河道的黑臭现象,水质得到了一定的提升。如江宁区外港河下游段、六合区护城河、浦口区城南河、建邺区向阳河、玄武区玉带河等从原来脏乱黑臭变为水清岸洁,已成为市民休闲新去处。

1.2.3 通过长效管理稳定成效 各区已基本建立了河道日常管护机制,定期打捞水面及两岸漂浮物,同时对相关具备条件的河道实施引水补水。建邺区、江宁区、六合区、河西管委会等已形成了较好的长效管理措施,水面漂浮物较少、引水补水机制完善,对水质基本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 南京市“河长制”工作存在问题

2.1 河长制工作机制还不完善 个别区未充分重视河长制管理工作,尚未建立有效的管理工作机制,使得相关工作难以推进和开展,区域内河流黑臭现象仍然十分普遍。

2.2 水质达标率较低 部分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滞后、雨污分流后的管网尚未完全切换到位、部分管网疏于管养等情况,污水下河现象屡见不鲜,尽管引水补水常态化,但仍然成效不大。

2.3 整治计划的总体规划性不强 河长制河道要求“一河一策”,按照属地管理,具体整治工作落实在各区。但由于城市河道一般都是连贯相通的,存在上下游的关系,而各区的整治方案自行确定,导致了河道整治计划总体规划性不强。因此,目前存在着上游区(园区)未进行整治,下游区(园区)已开展了整治,导致下游区(园区)整治效果不明显的情况。

3 意见与建议

3.1 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机制 明确部门责任,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梳理区域内河流,纳入区级河长制管理,按照河流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并按期推进实施;同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落实辖区内河道管养责任部门,建立长效的管养机制,做好河道管护工作。

3.2 持续推进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进一步加快推进河流汇水区排水达标区建设,加强对河道沿岸排口的排查,对污水下河现象进行整治,切实改善河道水质。

3.3 强化水质异常应急联动机制 加强对河道周边污染源的监管,纠正不规范的排水排污现象;建立有效的河道监测、巡查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应急联动,确保水质异常时能够及时处置,对河道污染问题要向社会信息公布。

参考文献

[1]南京市环境保护局.南京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R].2014.

河长制考核制度范文第2篇

一、组建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1、强化组织领导。编制印发了《西团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成立了西团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第一副组长,镇三套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水利站,抽调相关人员集中驻点办公,承担全镇河长制日常事务工作。

2、明确主体责任。全镇10条区级河道、15条镇级河道、43条村级河道全面建成三级河长体系。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河长,区级河道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河段长,镇级河道由镇三套班子领导任河长,村级河道由村两委会组成人员担任河长,西团派出所长任河道警长。

3、加强巡查督办。明确了河长巡查制度,镇级河长每旬查、村级河长每周查,印制了《河长工作日志》并下发到各级河长手中,督促各级河长按时巡查河道,做好巡查记录,并将巡查结果及时上报镇河长制办公室,对巡查中发现以及群众举报的问题,通过“河长制工作联系单”,实行交办、督办、查办,确保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二、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督查考核。

1、河道公示全面覆盖。全镇68条区、镇、村级河道在显著位置安装河长制公示牌,公示牌上标明河道长度,起止位置,河长、河段长、警长姓名,河长职责,管理目标,举报电话。

2、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完善了河长制各项配套制度及工作细则,印发了《西团镇河长制考核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搞好河长制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措施和保证,促进了河长制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

3、考核奖惩动真碰硬。镇河长办坚持开展每旬一巡查、每月一考核、每季一汇总,对每季度考核考核前五名的村进行奖励,并将全年考核结果与年终村组干部工资报酬挂钩。

三、强势推进工作,确保水质达标。

1、推进农村河道生态治理,落实长效管护。2019年度我镇农村河道生态治理工程共疏浚大沟1条,中沟3条,长11.92公里,总土方14.36万方,另提档升级河道4条。截止目前土方工程均已完工,植树、种草正在稳步推进。结合“森林村庄”建设要求,以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为目标,采取分区治理、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因地制宜打造众心北排碱河等农村河道生态治理特色亮点工程。加强保洁队伍建设,按照“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要求,继续加大组织力度,制定详细合理的考核办法,严格考核,落实各方责任,做到奖罚分明。

2、推进污水管网建设,确保“十必接”到位。西团镇2020-2018年度新建、疏通主管网4.5公里(三号路与山海大道交叉处,向南至西团泵站,由西团泵站沿新建路向东,经过文化站、西团大桥等沿线);

新建、疏通支管网约3.5公里(万家富小区,砖瓦厂,垃圾压缩站等沿线);

共计约8公里。2018年新建三号路与山海大道交叉处,向西至高速服务区污水管网,共计3.35公里。镇区内描花村、西灵村、九一村建有村庄微动力设施,运行正常。2019年计划在工业园区新增4km污水管网,改造原大龙集镇范围内0.8公里污水管网,新建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污水管网1.2公里,截止目前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污水管网已建成。

河长制考核制度范文第3篇

一、邗江区河道管理取得的成效

1.健全机制,不断优化河道长效管理模式

一是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扬州市河道长效管理考核办法》的相关要求,修订完善《邗江区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邗江区城乡河道河塘长效管护工作办法》,建立全区骨干河道“河长制”管理机构,修订河道长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将规章制度公布上墙,从而进一步明确河道管理责任、管理任务和管理目标。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建立管护网络,面向社会招聘河道管护人员,全面推行定河道、定人员、定任务、定标准、定工资、定岗位的“六定”管护责任制,划分河道责任管理段,参与河道河塘管护。三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管护水平,定期组织河道管护员、水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主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请相关专家授课和到兄弟单位学习先进管护方法,从而提高河道管护人员管护责任和管护水平。四是强化监管工作,科学运用GPS系统、监控探头、无人机、水利信息化平台等现代化手段,安排专职人员进行实时跟踪监控,确保河道管护工作有效运行,提高河道长效管护效能。

2.齐抓共管,实现领导担任河长

通过建立“河长制”,实现主要领导担任河长,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在全区所有河道竖起“河长制”公告牌,公布河道名称、河道长度、管理要求、总河长、河长、责任人、管理单位、监督单位和监督电话等内容。进一步完善“河长制”,加快推进河道管护工作,促进“河长制”管理公开化,使“河长”职责能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

3.完善制度,出台考核办法

以考核为抓手,市河长办出台了《扬州市河道长效管理考核办法》,扬州市财政局、水利局联合制定了《扬州市骨干河道管护考核办法》,考核内容包括组织管理、经费管理、管护措施、管护效果和群众满意五个方面,对考核结果优良、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河道,市级财政奖补资金分配系数分别为1.2、1.0、0.8。

4.落实资金,为长效管理提供保障

在区级财政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的基础上,积极向省、市争取资金,确保全区每年用于管护的资金不少于1150万元,各镇每年安排的自筹资金不少于上级奖补的20%。河道管理宣传经费及各专项项目经费都已得到落实。

5.严格考核,巩固长效管理成果

完善各项考核机制,组建绩效考核专职小组,配备车辆和设备,每月对各镇(街道、园区)管护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巡查,对发现管护不到位的部位及时在“水美邗江”微信群和专项简报中公布。每季度对照《邗江区城乡河道河塘长效管护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考评,对考评结果进行全区通报,并根据考评分数拨付财政奖补资金。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检查考核,使全区各地的河长制管理工作操作更加规范、机制更加健全、效果更加显著。

6.典型示范,全力推进省骨干河道管理

省骨干河道管理以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经费管理、空间管理、资源管理、工程管理为主要抓手,实行以点带面、示范推进。开展河流生态健康评估、水利风景区创建、河道管理范围内界桩及宣传牌设置、示范亮点河道创建等工作,努力提升省骨干河道管理水平。健全河道管理台账,对涉河建设项目实现“六个一”(一份批复、一张表格、一张照片、一份协议、一张占用证、一张票据)管理。

二、邗江区河道管理存在的问题

1.河道管护工作的监管还存在漏洞

部分河道管护人员年龄偏大、责任心不强、安全意识淡薄、综合素质偏低以及巡查工作不及时、不到位,导致部分河道管护效果不突出、不明显。此外,少数镇村河道巡查工作存在漏洞,进度滞后,增加了河道监管和水事案件查处的难度。

2.水事案件的制止缺乏有效手段

涉河违章建设项目大部分具有建造时间灵活、结构简易、搭建便捷等特点,且存在难以拆除的问题,管理部门若极易引起矛盾冲突。即使发现了水事违章行为,也因缺乏必要的法律支撑和快速有效的制止手段,难以有效阻止,给后续的案件查处增加难度。此外,受地方行政干预的影响,许多非法侵占河道资源、破坏河道生态的行为没有严格地依法惩处,对河道管护工作的开展形成阻力,造成负面影响。

3.河道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

河道管理线长面广,管理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填、塞、堵现象以及废弃物沿河排放已经成为社会综合治理难题,仅靠一个部门或单位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这导致了河道长期处于几个部门的共同管理,形成职能交叉、配合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管理现状。同时在河道管理维护过程中,各部门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难以形成执法合力,使河道管理处在谁都在管,但都管不到位的无序状态。

4.部分河道水质改善不明显

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和经济的迅速发展,河道两岸土地开发利用,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效率不高;多数原有排污口未经水利部门审批和论证,使用过程中排放的污水没有得到及时控制,污水未能达标排放;在对入河排污口的管理上,由于排污口的设置隐蔽性强,排放的污染物量测定难度较大,不便于监管,造成水质超标;加之农业面源污染、养殖污染现象依然存在。这些因素导致部分河道水质改善不明显,老百姓对水质问题的投诉较多。

5.“河长制”工作还没有完全深入到位

部分河长很少深入河道管理一线,未能全面掌握河道管理实际情况。“问题在水里,根子在岸上”,河道管理不仅需要各级领导和各级河长引起高度重视,也需要各责任部门齐抓共管,严格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和标准切实履行职责。

三、河道管理创新发展的思考

河长制考核制度范文第4篇

为切实改善水环境,促进人水和谐,现就全面实施河道保洁、推进长效管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为主题,以构造人水和谐为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省农村河道管护办法》等相关规定,探索建立“管理一体化,考核制度化,宣传经常化,保洁市场化,投入公共化”的农村河道管理新模式,为建设“生态建湖”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要求

通过建立河道长效管护机制,落实管理责任,加强督查考核,达到河面清洁,无水生植物、无漂浮物、无阻水障碍物,无直接排放的有毒物质和畜禽粪便,河坡无垃圾、无乱堆乱放、无违章搭建。

三、推进措施

1.建立机制。成立领导机构,县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水利、财政、农办、农委、建设、城管、环保、卫生、交通、广电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镇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各镇镇长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水利站具体负责督查考核工作。同时明确各村(居)主要负责人为辖区内河道管护第一责任人。

2.强化宣传。运用广播、电视、会议、标语等多种途径,深入宣传河道管理的法律法规,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宣传推进保洁的重要意义,营造自觉保护水环境的良好氛围。

3.清洁河塘。作为全面实施河道保洁的前期工作,各镇通过组织“清洁河塘,绿化河岸”行动,对所有河道内的杂草、杂物实施集中清理整治。县直部门结合“进村入户”,挂钩包干到村,开展帮扶工作。

4.专业保洁。各村结合村庄保洁,组建专业保洁队伍,实行定人员、定河段、定标准、定责任、定报酬,统一考核标准,统一兑现奖惩。河道长效保洁人员由各村(居)负责招聘和管理,签订管护协议,办理人身伤害保险。

河长制考核制度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加快人水和谐的生态文明建设为总目标,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全面落实河道长效管理措施,显著改善水环境,再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江南水乡风貌。

二、目标要求

通过对市、镇、村三级河道的长效管理,实现河面洁净无水生植物,无漂浮物,无阻水障碍物;河道两岸绿化美观,无乱垦乱种,无垃圾堆放,无违法排污;河道环境保洁制度、人员、经费和责任等长效管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河道长效管理的工作队伍

市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镇(板块)及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河道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镇(板块)也要相应成立由镇分管领导为组长,各村及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小组,形成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建立一支稳定的保障队伍,使长效管理网络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切实加强对河道长效管理的组织领导。

(二)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河道长效管理的监督管理

根据《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市河道长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建立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分层管理相结合的河道管理模式。农工办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共同开展对全市河道的监督和考核;水利局负责市级河道(望虞河除外)的长效管理,负责对全市河道的监督和考核;城管局配合水利局开展对全市河道的监督和考核;住建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各镇(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和河道绿化工作;环保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各镇(区)沿河工业企业污染整治工作,重点监督管理企业单位污水的截污纳管和达标排放;农委负责沿河畜禽养殖综合整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财政部门做好河道长效管理资金的保障;各镇(板块)负责辖区内镇村河道的长效管理及沿线市级河道上岸垃圾的集中清运处理。

(三)加大财政投入,保障河道长效管理的工作经费

根据河道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市级河道的长效管理经费由市财政承担,通过政府采购服务方式发包,实现市场化运作、社会化管理。镇村级河道长效管理经费由各镇负责,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800元/公里。各镇要设立河道长效管理资金专户,做到专款专用。市级财政依照对各镇(板块)河道管理考核结果,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实行奖励,每半年兑付一次。同时,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支持、参与河道的清洁整治。

(四)强化督查考核,确保河道长效管理的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