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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卫生标准及规范

食堂卫生标准及规范

食堂卫生标准及规范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目标,通过实施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改进食堂硬件条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按要求对食堂进行量化分级管理,确保我县学校食堂能够为学生提供更优质的饮食服务,防止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二、组织保障

由教体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抽调专门人员成立阳信县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工作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2、制定统一的学校食堂建设标准及食品卫生量化评分细则。

3、对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及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行验收;对符合条件的发放量化分级等级标牌,对不符合条件的督促其按规定整改。

4、对问题较多、限期整改不到位、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学校食堂依法进行处罚,并予以曝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工作措施及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

年9月16—9月30日,对全县学校食堂进行调研分析,向教体局党委提交专题调研报告。依据专题调研的情况制定学校食堂卫生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量化分级评分细则。

2、组织实施阶段

(1)10月8日—11月25日,下发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及相关标准细则。要求各学校认真学习实施方案,深入研究标准细则,并对照标准启动学校食堂改造升级工程,规范食堂管理。督导室安全办指导各学校作好自查自评。各学校11月底前提交自评报告及量化评分表。

(2)11月26日—12月25日,组织人员对各学校食堂进行初评督查并下达整改意见书,督促存在问题学校依据实施方案及评分细则进行整改,改进食堂条件,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3)2012年上半年,通过自评确认整改到位的学校向督导室安全办提出书面申请,督导室安全办组织复评验收。复评验收合格的授予量化分级等级标牌,实行分级管理。

食堂卫生标准及规范范文第2篇

一、整治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决定,全面加强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督监测工作,切实解决我市食品卫生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大力开展食品卫生许可、集体食堂、餐饮业及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有效遏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逐步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保障我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促进和谐新*的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卫生系统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市卫生局成立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简任昌副局长任组长,市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负责领导、部署和督导全市卫生系统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研究解决综合整治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卫生局食品综治办”),设在市卫生局防保科。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各相关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统计和汇总综合整治工作相关信息,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全市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各镇(街)医院要成立相应的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具体负责辖区内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二、工作重点和安排

(一)食品卫生许可专项整治

1、整治重点:根据《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结合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发放审核和监督,规范食品卫生许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本着“谁发证、谁清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全市食品卫生许可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要求的单位依法予以清理。

2、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在6月底前,对已发放卫生许可证的单位,按照食品卫生法规、相应卫生标准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的通知》(东卫[*]37号)的要求进行逐一清理审核。未达到卫生许可准入条件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准入条件的或拒不整改、情节严重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对没有按规定发放的或超出法定职权范围进行审批的要依法撤销其卫生许可证;对超过有效期限和因单位注册变更等原因致使食品卫生许可证失效的要及时注销或收回。超出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坚决清理并收回不符合发证条件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有关卫生许可证废止情况。对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要做好许可资料整理、归档和保存工作,必须建立一户一档,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2)对申办新证或换发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现场审查,按照我局制定《卫生行政许可需提交及保存资料目录》进行资料审核和保存归档,严把发证关。

(3)市卫生监督所要做好全市新版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启用工作,协助各镇(街)解决新旧食品卫生许可证更换的过渡衔接问题。

3、工作目标:完善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和监管工作、建立卫生许可资料一户一档,规范卫生许可档案管理。通过整治,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使学校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95%以上,餐饮单位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70%以上。

(二)集体食堂专项整治

1、整治重点:以控制食物中毒为重点,加强对集体食堂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食物中毒事件责任追究制度,有效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2、具体要求

(1)各镇(街)医院要在10月底前,组织卫生监督员对辖区内的集体食堂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是尚未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集体食堂,督促建立健全相关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按《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要求完善卫生设施,督促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符合发证条件的,按规定发证并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不符合发证要求的,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故意阻挠执法的,要从严从重实施行政处罚。各镇(街)医院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报告集体食堂整治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争取政府的支持,会同经贸、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联合行动,提高工作效率。

(2)在秋季学校开学前后,各镇(街)医院要组织力量对学校食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了食品安全责任制、集体食堂的加工经营环境和设施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堂承包(经营)方是否建立了食品和食品原料索证登记管理制度及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体检证明等,对未办理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学校食堂,必须予以取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主动通报同级教育部门,共同促进学校食堂的监管工作。

3、工作目标:学校和企业集体食堂监管覆盖率分别达100%和80%;集体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率达90%。

(三)餐饮业专项整治

1、整治重点: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定,以检查食用油、肉类、食盐等食品原料为重点开展餐饮单位食品卫生集中整治。

2、具体要求

检查餐饮单位是否建立进货索证、验货登记管理制度,重点检查餐饮单位是否采购具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的肉品,是否有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索取食用油、食盐等食品原料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或其它有效票据,有否做到入库前验收、出入库时登记、作好记录。严肃查处采购《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10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餐饮单位食用油、肉类、食盐等食品原料的监督检查。

3、工作目标:经过整治,对食用油、肉类、食盐等食品原料建立进货索证、验货登记管理制度的餐饮单位达70%以上,逐步建立餐饮业食品原料索证登记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1、整治重点:规范餐饮单位、商场、超市及熟食摊档自制食品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及时发现并查处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要求,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2、具体要求

以五一、国庆等节假日为重点时段,开展对餐饮单位、商场、超市及熟食摊档自制食品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有否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要求,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有否将非食品添加剂当作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相关标准及管理办法的,依法进行查处,同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

3、工作目标: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

(五)加强卫生监测工作

1、工作内容:加强食品消费环节的卫生监测工作,重点加强餐饮单位食品、调味品、饮用水等卫生监测,积极扩大卫生监测覆盖面。对监测不合格的单位要及时进行跟踪,依法进行处理。同时,提高食品卫生监测工作透明度,定期公布食品卫生监测结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定食品消费环节的卫生监测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和评价工作,及时将食品卫生监测结果报卫生局食品综治办。

2、工作目标:建立和完善我市食品消费环节食品卫生监测系统;调查食品污染物的本底情况,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进行预测、预报;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提高食品卫生质量。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年4月)

制定全市卫生系统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步骤和要求,召开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部署整治工作。各镇(街)结合各自职能,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具体整治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明确人员职责,并将整治工作方案及人员分工情况〔见附件1〕上报卫生局食品安全整治办。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5月一10月)

各相关单位按照既定的专项整治方案,采取各项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其中6月底前须完成食品卫生许可专项整治,10月底须完成集体食堂专项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查漏补缺阶段(*年11月)

各相关单位对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对照本方案工作目标查漏补缺,对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整治,进一步巩固综合整治工作成效。

(四)总结评价阶段(*年12月)

*年12月20日前,各镇(街)医院将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书面总结报卫生局食品综治办,由卫生局食品综治办汇总后于12月30日前上报市卫生局食品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12月30日前将食品卫生监测工作总结报卫生局食品综治办。市卫生局食品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于12月下旬组织对各相关单位的整治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四、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食品专项整治,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是今年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各单位要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为民意识,自觉把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抓,相关责任要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认真对照各项工作目标,扎实开展相关工作,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大监管力度,树立执法权威。各地要把专项整治工作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树立卫生监督执法权威,符合移送公安司法条件的,要坚决向公安部门移送,追究违法行为刑事责任,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作用,主动配合主流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积极报道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项成果,努力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同时,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并向社会公布,认真处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食堂卫生标准及规范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学校食堂 卫生状况 调查

近年来,通过学生集体用餐而引起的食物中毒事故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呈上升趋势,为了确保学生集体用餐卫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2007年9月我们对梅河口市城区62所中小学校食堂的卫生现状进行全面的调查。

资料与方法

调查对象:以梅河口市城区62所有供应学生集体用餐的中小学校食堂为调查范围。

调查内容和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采用现场查看、询问的方法,调查卫生许可证与健康证、卫生管理、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及素质、采购食品索证、结构布局、基础设施、餐具消毒情况等。

结果

“两证”情况及从业人员素质:62所中小学校食堂中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有49所,占76.87%;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的34所,占54.8%;有自身管理检查记录的21所,占33.9%。在全部317名食堂从业人员中,初中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48人,占15.1%;小学文化程度的245人,占77.3%;文盲24人,占7.6%;持年度有效健康证的258名,占81.4%。抽查食堂从业人员280名,持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的210名,占91.3%;无证的20人,全部为新增人员。加工食品时穿戴衣帽的88人(56.4%)。在接受调查265名从业人员中,曾接受卫生知识培训的104人,占39.2%;对食品卫生知识有大概了解的98名,占37.0%。

卫生设施情况:62所中小学校食堂均有不同程度存在流程布局不合理情况,主要表现为功能分区不全,粗加工间、烹调间、配餐间、食具洗消间和食品仓库缺少或不符合卫生要求。其中有专门的原料粗加工场所32所,占51.6%;烹调间、配餐间、白案间和食品仓库缺少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143所,占69.4%;粗加工、洗涤、烹调均在一间房内的16所,占25.8%;直接在餐厅或操作间内售饭菜的2所,占38.7%。操作工程中能做到生熟分开存放无交叉污染的有23所,占37.1%;餐厅及操作间有三防设施28所,占45.2%。其中纱门纱窗密闭良好并做到正常使用的只有15所(24.2%),垃圾桶符合卫生要求的8所,占12.90%;有专用的餐具洗涤、消毒、保洁消毒设施的29所,占44.5%;有冷藏设施的14所,占22.6%。

餐具消毒情况:餐具消毒设施不全,各个学校均无固定的洗、消、冲三级池或盆,绝大部分的洗、消、冲池同时用于食品原料(如肉菜)的清洗,80%(50/62)的食堂用废水对食具进行冲烫,只用12所用药物进行消毒。抽查餐具156份,合格94份,合格率60.3%,其中中学食堂餐具合格率为49.3%(31/62),小学为54.6%(34/62),幼儿园为65.8%(41/62)。

管理制度:62个单位有8所未健全各项管理制度。18所制度落实不力,无自身管理检查记录。各个学校虽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学生集体用餐管理,但未能制定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有的学校食堂租赁给个人承包,管理上出现脱节。而且管理人员由于不了解食品卫生法规和卫生知识,缺乏有效的管理。在采购和销售食品过程中不索证或验收登记,不注意定型包装食品的标识是否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讨论

本次调查显示我市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状况不容乐观,普遍存在工艺流程布局不合理、卫生设施不完善的情况。因此,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的监督与指导工作,加强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等环节的卫生管理,不采购来历不明的食品,制作过程中要严防生熟交叉污染,做好餐具消毒工作。严格规范各种设施及管理,并要求增设全封闭的熟食配餐间以及必要的卫生设施,强调采购食品要索证或验收登记,不采购销售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腐败变质的食品,并审查定型包装食品的标识必须符合卫生标准的要求。

食堂卫生标准及规范范文第4篇

一、实施学校示范性管理的目的

通过实施学校示范性管理,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监督管理的整体水平。有效预防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学生食堂要充分体现公益性和服务性,坚持为学生服务。

二、实施学校食堂示范性管理的内容

(一)健全管理机制,强化工作责任。

学校建立和完善食堂管理制度和领导责任制。学校的校长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是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第一责任人为组长,分管总务主任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的卫生安全与管理工作

(二)体现公益服务,确定运作模式。

食堂由学校经营和管理,采用包工不包料的运作模式,不承包或变相承包给个人进行盈利性经营。

1、学校派员全面管理,主要由分管食堂工作的总务主任、食堂采购员及保管员全权负责。

2、食堂采购员和保管员由学校派遣,全面代表学校履行采购和保管职责。

采购的原材料先由保管员验货后,再登记入库。出库材料要登记签字,学校每月定期盘库。

3、学校为确保生产质量,学校对生产队伍的组成有硬性规定: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证上岗。

4、食堂人员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严格按照食谱表组织生产,做到保时、保质、保量。将生产出的食品及时供给给学生,学生进餐完毕,及时收缴盛食器具,并对其进行清洗消毒。负责生产食堂全部清洁卫生工作。负责客餐的生产服务。

(三)规范设施事务,实行规范管理。

1、设置标准齐全的功能室

学校食堂应设置粗加工间、切配间、烹调间、备餐间、消毒间、更衣间、仓库、餐厅等功能室。基础设施要达到以下标准:

(1)粗加工间

食品粗加工应该有固定的场所,有基本的防尘防蝇设施,并配备货架或放置食物的货橱,与餐厅配菜间、熟菜间、烹调间等分开。加工场所的地面、墙裙应该采用不透水材料筑成,下水道通畅,便于冲洗排水。食品粗加工应有足够供水,所供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粗加工场所应有三个以上水池,做到荤素食品分池清洗。洗涤拖把等清洁用品与清洗食品的水池分开。

(2)切配间

切配间应有专间,地面要有一定坡度,便于冲洗清扫。下水道通畅,有食品冰箱和带盖的废弃物箱(桶),加工下来的废弃物及时倒入箱内,并当日清除。配菜结束,应及时做好冲洗,清洗等清洁工作,以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3)烹调间

加工场所的灶台要保持下水道通畅,灶台上应有排烟罩,灶面及灶台墙壁经常洗刷,做到无油污、无积灰、无食物残渣、排气罩不滴油,工作结束做好地面、灶台、操作台和工用具的清洗、洗刷,保持加工场所清洁。

(4)备餐间

有配餐台,成品货架。空气消毒设施完备,配备有用于留样的冷藏设施和需要冷藏熟制品的冷藏设施湿设施,并运转正常。与外界相通的门、窗配备有完好的防蝇、防尘设施。

(5)消毒间

餐具清洗消毒场所应与切、配、烹调场所分开、以免交叉污染。餐具消毒可采用物理消毒和化学消毒两种。采用化学消毒的,分别用于为餐用具初洗、清洗、浸泡消毒和消毒液残留冲洗,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食堂卫生标准及规范范文第5篇

按照攀教发[2005]85号文的要求,我处进行了全方位的安全工作自查,现将情况汇总如下:

一、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方面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是学校各项安全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近阶段我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要求,对食堂进行了规范和到位的管理。结合要求,我们对食堂的管理工作自查如下:

1、加强了管理,健全了制度。我们制定和健全了《总务处各岗位日常安全工作规程》、《市九中食堂工作人员奖惩制度》、《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度 ,在工作中我们也加大执行和检查力度,狠抓工作的落实。

2、实行了食品卫生与安全层层责任制,将责任分解到个人。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与安全各项条例和规定,坚持学校定期检查和食堂自查制度。具体到食堂的日常工作,实行“班长责任制”,责成班长加强管理。

3、食堂办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无论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均是持证上岗(健康证)并进行定期体检。

4、食堂的食品购买、储存和加工等方面均符合卫生要求,坚持了试尝、留样制度。

5、鉴于食堂机械多的实际情况,我们特制定了《食堂机械安全规程》,要求每一位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熟悉食堂机械的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对于新招聘的临时工,在未熟悉食堂机械的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前,不得单独操作和使用食堂机械,从而避免了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6、制订了《食堂食品卫生与安全预防措施》和《食品卫生与安全应急预案》。

7、食堂严格执行了定期消毒的制度。

8、 对学生进行了食品卫生与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如养成良好卫生习惯,防止食物中毒等知识,从而增强了学生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9、坚持了食堂夜晚值班制度,规定值班人员必须在睡觉前检查防火、防盗情况,如炉灶的火是否备好,门、窗是否关好等。

10、加强了预防工作,如严格规定:学校非食堂工作人员禁止进入操作间,校外人员禁止进入食堂等。每餐完毕,要求食堂立即进行清洁卫生打扫。打扫完之后,又要求立即将食堂就餐大厅门窗关闭,防止不法分子进入搞破坏活动。

11、重视了安全工作过程管理。在每一学年度,我们在学期开始、期末都要对食堂安全工作进行专门布置,并加大检查力度。

12、随时检查食堂各种机械的接地线,以免漏电而发生安全事故。

13、有针对性地按计划分期、分批对全体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营养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

二、水电工、维修工常规管理中的安全工作方面

1、督促水电工每周对教室、食堂、学生宿舍的照明灯、照明线路、开关、插座等地方进行检查,确保用电安全。

2、督促维修工每周检查教室吊扇、宿舍摇头扇、公用部份电热水器、食堂机械等地方的安全运行情况。

3、督促水电工、维修工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工作,确保人身安全。

4、督促水电工、维修工不定时检查全校路灯、教室走廊灯及厕所电灯的照明情况,发现问题,即时处理。

5、实行工作回复制度,要求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情况汇报给总务处。

三、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方面

1、楼梯、走廊、护栏、住校生床、学生公寓安装的电热水器、电风扇等符合国家的行业标准和安全要求。

2、楼道、走廊及其他通道安全、通畅,照明设备处于正常状态,受损时均得到了及时的维修。

3、现在使用的教学用房、教辅用房无存在安全隐患的现象。

4、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

5、高压配电房200ΚνΑ配电容量已不能满足实际需要,近期连续出现不堪负载等故障。12月7日,我处向市教育局递交了《关于攀枝花市第九中学》

6、消防器材进行了定期检查。

四、水源的安全工作方面

1、我校水源符合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

2、对我校抽水房处的不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目前已将抽水房拉匝门进行加固、窗户安装防盗网的处理。

五、临时工管理方面

1、新招聘的临时工严格执行了准入制度和用人标准。

2、新招聘的临时工目前尚未发现有精神病和传染病史的人。

3、对于新招聘的临时工,责成食堂班长和绿化组组长严格管理的同时,也要求班、组长多从生活上、精神上关心他们,让他们心情舒畅地在食堂和绿化组工作,将潜伏在他们身上的不安全因素尽可能地排出掉。

六、其它方面

1、离学校红线范围不到100米远的地方,有极度危险的炸药库(属于机械化施工公司)。

2、校园周边有生产、销售易燃易爆的氧气厂。

3、校园周边有非法经营的饮食摊点,有出售“三无”、过期等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的现象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