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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的护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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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的护理培训

婴幼儿的护理培训范文第1篇

一、充分认识做好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工作的重要性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要求,“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是学前教育的重要环节,是整个教育的开端和起点。重视婴幼儿的早期教养,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对促进婴幼儿的后续学习和终身发展,提高人的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工作,迫切需要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早期教养观,坚持“以养为主,教养融合”的理念,尊重儿童的天性和认知规律,珍惜童年生活的独特价值,从而引导父母及看护人员更新教养观念,掌握科学的教养方式,以促进婴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为此,要积极构建较为科学完善的早期教养工作机制和管理体制,努力为0—3岁婴幼儿父母及看护人员提供有效优质的专业指导和服务,切实提高父母及看护人员科学育儿水平,让每一个0—3岁婴幼儿都享有良好的早期教养服务。

二、明确做好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工作的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面提升人口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总体要求,高度重视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工作,遵循0—3岁婴幼儿发展特点和成长规律,坚持以父母及看护人员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家庭在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不断规范托儿所及其它早期教养机构的服务行为,确保“十二五”期间我市早期教养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2.基本原则。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以家庭承担为主,服务对象以婴幼儿父母及看护人员为主,托儿所及其它早期教养机构以社会投入为主,政府提供普惠性体验式教养服务。坚持多种形式扩大和优化社会资源,多种渠道加大早期教养投入,多种途径加强早期教养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多种措施规范早期教养行为,发展以社会化、社区化为主的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服务事业。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努力满足社会多层次、多元化早期教养需求,不断提高婴幼儿早期教养服务率和父母及看护人员科学育儿指导率。

3.主要目标。建立科学的早期教养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体制、标准和管理规范,努力建成理念先进、设施安全、队伍优良、管理规范、水平领先的现代早期教养服务体系。努力提高0—3岁婴幼儿父母及看护人员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的普及率。到2015年,全市0—3岁婴幼儿父母及看护人员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达98%以上,0—12个月的婴幼儿接受上门服务与指导率达95%以上,13—36个月婴幼儿接受早期教养机构服务率达80%以上。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服务

4.重视监护人教养辅导。做好0—3岁婴幼儿父母及看护人员的教养辅导是婴幼儿早期教养的重要内容,镇(街道)要做好0—3岁婴幼儿父母及看护人员接受早期教养指导的组织发动工作,采取多种形式保证婴幼儿家长及其看护人员都能接受早期教养指导服务,提高科学育儿水平。

5.普及科学育儿知识。主要依托市、镇(街道)、村(社区)人口学校、家长学校等,采取集中授课、专家讲座等形式,免费传授科学育儿知识。同时,要积极利用各种媒体开展早期教养宣传,努力实现科学育儿指导的全覆盖。

6.落实入户指导服务。由妇保人员和计生专干结合产后访视和随访服务,对0—12个月的婴幼儿和父母以及看护人员开展一年两次以上的上门入户科学育儿服务与指导,并开展科学育儿“袋袋传”行动,免费发放各类早期教养宣传资料。

7.提供普惠性体验式教养服务。优先利用市、镇(街道)和村(社区)世代服务阵地和指定机构开展普惠性体验式教养服务,为辖区内13—36个月的婴幼儿,提供一年6次以上、有质量的免费体验性计时制教养服务。鼓励各类托儿所、幼儿园发挥人才、资源、管理、课程等方面的优势,对社区家长开展免费的教育咨询、科普宣传、家教讲座等多种形式早期教养服务。

四、完善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机构建设

8.引导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托儿所。遵循就近就便原则,按照每2.5万人口区域建有1个托儿所的目标,引导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托儿所。社会力量举办的托儿所重点对13—36个月的婴幼儿提供教养服务,实行家园共育,形成科学育儿的合力,共同促进婴幼儿全面健康和谐发展。对符合规定质量标准,提供普惠的托儿所,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可给予一定的补贴,并在建设用地、规费等方面给予优惠,在水、电、气等方面按中小学、幼儿园标准收缴。对发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工作作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9.规范监管营利性早教服务机构。营利性早期教养服务机构在卫生、消防等方面要参照托儿所标准进行规范管理。同时,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在早期教养理念和收费等方面进行引导和规范管理。

五、明确相关部门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工作职责

10.建立领导组织机构。建立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工作协调委员会,负责牵头研究和协调解决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制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落实相关部门职责。协调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口计生委,实行相关部门联络员工作制度,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11.认真落实各级政府职责。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工作协调委员会牵头协调相关部门,促进本地区早期教养工作健康发展;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推进普惠性早期教养服务,推动社会力量举办托儿所。村(社区)配合做好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工作的宣传发动、阵地建设等工作,努力实现早期教养服务社区化。

12.人口计生部门认真履行主管职责。组织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指导推动全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事业发展;拟订全市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目标和政策;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做好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的有关工作;负责早期教养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组织对托儿所从业人员的资格核查和在职培训;负责建立考核督导评估制度,加强行业监督管理;负责0—3岁婴幼儿和父母及看护人员接受早期教养服务和指导的信息整合管理工作。

13.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相关职能。机构编制部门要结合实际,及时调整相关部门的职能,按照上级设置要求,合理确定相关机构具体承担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的指导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把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托儿所的建设发展。教育行政部门要支持、协助人口计生部门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工作,并负责托幼一体的学前教育机构的行政许可工作。民政部门负责非营利性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机构的行政许可工作。工商部门负责营利性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咨询)机构的审核登记管理工作。妇联负责发挥各级妇女组织作用,积极参与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宣传以及婴幼儿父母及看护人员科学育儿指导等工作。卫生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托儿所卫生保健、饮食卫生工作,督促做好产后访视和新生儿访视工作,负责卫生保健人员和保育员的岗前培训和考核。对其它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服务机构的卫生监管参照托儿所执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对早期教养机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建设、规划部门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要求,负责将托儿所纳入具备配置条件的新建小区公建配套设施中。综治、公安、城管部门负责加强早期教养机构周边的安全保卫和环境工作。物价部门负责托儿所及其它早期教养机构的收费管理工作。人社部门按有关规定确定育婴师、保育员定点培训机构,抓好有关师资的资格考试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安排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工作经费和政府引导性、奖励性资金保障等工作。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早期教养机构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六、全面加强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14.托儿所要按标准配备专业人员。参照《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办法》和《市0—3岁早期教养机构登记注册办法》(试行),托儿所应配置园长、保教人员和后勤人员。托儿所教职工与婴幼儿人数保持合理比例。

15.实行托儿所专业人员资格准入和备案管理制度。市人口计生部门要对早期教养从业人员实行每学年备案管理。早期教养从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托儿所园长或负责人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取得国家认可的《教师资格证书》和《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托儿所从教人员要具有幼儿师范(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国家认可的《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卫生保健人员以医师、护士和保健员为主,应当定期接受市级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儿童卫生保健专业培训,能做好婴幼儿日常卫生保健工作和全所(园)卫生保健的指导、督促工作。保育员应经过保育职业培训和卫生保健专业培训。托儿所的工作人员必须健康检查,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16.加强婴幼儿早期教养从业人员的培训。人口计生部门要根据早期教养队伍建设情况,科学制订早期教养专业人员培训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强岗前入职培训,有计划地搞好专业人员培训,并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管,切实保证培训质量。实行每三年一周期的园长和早期教养从业人员全员培训,促进早期教养从业人员提高专业水平。从业人员参加教育部门、人社部门的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等级考评工作,其中具有教师资格的从业人员参加教育部门、人社部门组织的职称评定,育婴师、保育员等从业人员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职业资格考评。

七、严格规范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服务行为

17.落实机构审核。凡拟在我市范围内举办的招收0—3岁婴幼儿的托儿所或其它早期教养机构,由举办单位或个人向市人口计生委提出书面申请,在取得建设、消防、公安、卫生等部门发放的合格证书后,由市人口计生委组织相关部门,参照《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办法》的标准,组织验收合格后由相关部门进行登记,试办一年。非营利性早期教养机构到市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营利性早期教养服务机构到工商部门登记。涉及残疾婴幼儿康复教养的,须经残疾人管理机构同意。中外合作或华侨或港、澳、台人士合作举办早期教养机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8.坚持科学教养。参照省、市《0—3岁婴幼儿教养方案(试行)》,结合我市实际,编写《市0—3岁婴幼儿教养方案(试行)》和《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指导服务手册》,各类托儿所均要遵循0—3岁婴幼儿成长规律,坚持以养为主,教养融合,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服务。

19.规范收费行为。社会力量举办的托儿所必须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觉规范收费行为,依据办园成本,按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报市人口计生部门和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

20.严格安全管理。加强风险预防,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加强人防、技防、物防设施建设,注重食品安全管理和卫生防疫工作,确保婴幼儿人身安全。加大对无证托儿所及其它早期教养机构的清理整顿力度,凡未获得举办许可和登记注册,或设施条件差、管理混乱、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有关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不符合安全规定,整改不达标的,要依法取缔。

21.强化监督管理。认真执行年检制度,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要求,承担监管责任。每年3—5月,市人口计生委组织相关部门对各类托儿所集中进行年审。全面取缔未获得举办许可和法人登记的托儿所。加快建立托儿所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监管。工商部门组织对营利性早期教养机构进行审验,对超范围经营的,会同人口计生等部门依法进行清理整顿。

八、建立健全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的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

婴幼儿的护理培训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的及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建立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和独生子女社会性发展培养模式。整合资源,统筹规划,协调运作,实现早期教育及独生子女培养制度化、规模化、家庭化、社会化,促进婴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促进人口素质的提高和社会和谐。

(二)工作目的。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是婴幼儿智力开发的黄金时期,可以帮助儿童更好更早的发展智力,重视和开展人口早期教育和独生子女培养工作,为每个人终身发展创造良好的开端,是提高人口素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举措。通过对幼儿进行早期教育,以达到培养幼儿良好的道德情操,尽早提高幼儿对事物的感官认知能力、身体各种器官的良好协调能力、创造力和挖掘幼儿天赋的目的。

(三)目标任务。

1.远期目标。计划用5年的时间,通过学习、实践、总结、逐步向全县范围推开的工作思路发展我县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争取到20*年我县人口早期教育普及率达到95%以上。

2.当前工作任务。

(1)在有条件的乡镇建立“婴幼儿潜能拓展中心”,同时建立儿童早期教育档案。

(2)对0-3岁儿童的家长及看护人员进行早期教育知识普及培训,提高家长及看护人员对孩子的教育意识和能力。

(3)抓好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师资的培训,建立一支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品行端正、热爱儿童、有幼教专长的师资队伍。

(4)开展针对各年龄层婴幼儿的早期教育活动。

(5)加强优生优育优教的社会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优生优育优教的普遍认知能力。

(6)开展独生子女教育研究,为独生子女教育提供咨询、指导、服务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的领导,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县政府决定成立县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妇幼保健生殖健康服务中心,张润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钱锋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县人口计生局:一是充分发挥人口计生系统基层工作网络健全的优势,组织县内婴幼儿定期参加卫生部门开展的成长测评及0-3岁婴幼儿及家长参加早期教育活动;二是广泛开展优生优育优教知识宣传,增强群众的优生优育优教意识和能力。

2.县教育局:一是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推进学前教育向社会化、社区化方向发展,办好各级各类亲子园;二是组织早期教育专家对我县0-3岁的婴幼儿家长、相关人员进行早期教育理论、方法的培训;三是建立0-3岁亲子园,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培训,为参加早期教育的婴幼儿建立成长档案,并进行全程跟踪服务,促进家园共育;四是在人口比较集中的集镇建立0-3岁婴幼儿教育示范基地,为全县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提供有借鉴性的教学指导;五是进行早期教育咨询指导,全面提高0-3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的科学育儿能力;六是抓好早期教育师资队伍的培训,努力提高早期教育工作水平;七是开展早期教育研究,探索建立适应我县早期教育实际的工作模式。

3.县文体广电局:充分发挥宣传阵地的优势,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宣传工作,宣传早期教育的意义、重要性和必要性,组织记者采访早期教育的相关素材并进行报道,播放早期教育的科普知识图片等。

4.县卫生局:除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对婴幼儿进行成长测评,提供有针对性的早期教育指导外,还要负责配合妇幼保健生殖健康服务中心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对新婚夫妇进行免费婚检及优生优育知识培训;二是对孕期妇女进行胎教宣传指导和出生缺陷监测及干预;三是对围产期母婴进行入户访视,指导家长对婴幼儿进行正确护理及早期智力开发;四是对0-3岁婴幼儿进行系统的保健管理及健康指导。

5.县妇幼保健生殖健康服务中心:一是对新婚夫妇进行优生优育知识培训;二是对孕期妇女进行胎教宣传指导和出生缺陷监测及干预;三是对围产期母婴进行入户访视,指导家长对婴幼儿进行正确护理及早期智力开发;四是对0-3岁婴幼儿进行系统的保健管理及健康指导;五是提供胎教、早期教育产品。

6.计划生育协会:将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列入计生协会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网络的作用宣传早期教育的意义和作用,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早期教育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师资队伍组建阶段(20*年3-5月)。组建一支由有早期教育工作经验的人员、妇幼保健医师、有幼教工作经验的老师、早期教育工作志愿者、看护人组成的早期教育师资队伍。

(二)师资队伍的培训阶段(20*年6-7月)。采取送出去和请进来两种方式完成第一层次的早期教育师资队伍的培训工作。

(三)开展试点,推广经验阶段(20*年8-10月)。将雍阳镇、中坪镇规划为早期教育工作开展试点,两个早期教育试点镇要认真营造好早期教育宣传氛围,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服务内容,细化工作职责,扎实开展“婴幼儿潜能拓展中心”或社区(街道)集中式早期教育、入户式早期教育、咨询式早期教育等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县早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在适当时机选择早期教育工作开展较好的镇召开“早期教育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总结好的早期教育工作思路、经验和措施,为全县推开早期教育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早期教育工作试点镇要充分发挥早期教育经验示范作用,负责培训其它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乡、村妇保人员的早期教育师资力量。

(四)全县开展早期教育阶段(2009年-20*年)。通过学习和经验交流,全县其它乡(镇)全面推开早期教育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集中式早期教育。雍阳镇、中坪两个早期教育工作试点镇要充分利用有利条件,积极组织和引导社会各种资源建立“婴幼儿潜能拓展中心”或社区(街道)0-3岁幼儿园,采取对婴幼儿家长及看护人实行面对面宣传早期教育工作的意义、幼儿早期教育知识。开设早期教育专家讲座,针对不同年龄幼儿的兴趣和爱好开展活动等方式举办好集中式早期教育。其它乡(镇)可以采取以人口学校集中举办早期教育知识讲座的方式开展早期教育工作。

(二)入户式早期教育。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婚育咨询队伍提供一对一的上门早期教育方面的咨询、指导,建立0-3岁婴幼儿档案并进行全程跟踪服务。

(三)咨询式早期教育。设立早期教育咨询热线电话、咨询室,举办集中式宣传咨询服务等形式开展早期教育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早期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早期教育工作,将人口早期教育工作切实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落实相应工作经费,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婴幼儿的护理培训范文第3篇

家政的服务员培训计划

一、培训任务

家政服务员培训旨在使没有家政服务知识的人通过培训,初步掌握家政服务基本理论知识和服务本领,较快胜任一般家庭的服务工作。

二、培训对象

女性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准备从事家政服务工作的中国公民,可参加家政服务员培训。

三、培训方式与时数

采用集中培训与自学、统一考试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集中培训与自学时数比例。

备注:“理论知识培训”主要完成理论知识部分培训的任务;“专项技能培训”主要完成专项职业技术培训的任务。

四、考核要求

(一)考核标准

1.家政服务员培训合格考核标准

(1)基础理论考核标准(根据试卷的答题标准给予评分):

掌握家政服务的定义和主要内容;家政服务员的职业操守;了解家政服务相关法律常识;掌握相关安全和卫生常识。

(2)专业技能考核标准:

会使用日常礼貌用语;

会制作两种以上主食、五种以上的家常菜;

懂得家庭居室清洁卫生的基本要求和工作步骤,能使居室整齐清洁、厨房卫生间整洁无异味;

会鉴别服装面料,并科学合理地予以分类洗涤(按照衣物特性用洗衣机或手工洗涤)、晾晒、收藏。

会使用一般的家用电器(电视机、电冰箱、电风扇、电饭锅、吸尘器、电热水器)及燃气具(燃气热水器、煤气灶);

懂得常见花卉养护、一般家庭宠物的饲养;

掌握有害生物防治的基本常识(如灭蟑螂、苍蝇、老鼠);

掌握基本的护理产妇、新生儿的技能;

掌握婴幼儿生理心理特点,能安全看护婴幼儿;

能对老年人进行饮食起居护理。

能对病人进行简单的生活护理。

五、培训工作的原则与要求

(一)培训工作的基本原则

1、实用性原则。根据各级家政服务员的实际需要,解决学员应知应会的问题。

2、实效性原则。注重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加强能力培养,克服纯学术性教学的倾向。

3、灵活性原则。形式多样,方法灵活,除采用课堂讲授外,可适当采用参观考察、研讨等方式,使学员开阔思路和眼界。

家政服务员岗前培训教学内容纲要、课时及授课教师

家政服务员培训计划范文

培训目标:初级家政服务员

一、培训课时:

总课时数(180)学时

理论授课(100)学时

技能授课(80 )学时

二、课程设置和要求

(一)应知知识要求

1. 基础知识

三、培训教学计划安排表

四、考核方法

1、单元测试

2、结业考试

3、国家技能鉴定

家政服务员培训计划范文

为解决失业农民工和下岗职工的就业问题,并提高他们的再就业能力,更好地促进我市家政服务业与和诣社会的发展,针对当前我省失业农民与下岗职工的现状,及全国和我省家政服务业的现状,利用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设备与其它相关资源优势,通过在校集中面授、专家现场指导与技能训练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定期对我省新农村初、高中毕业生,返乡和下岗农民工,省直单位下岗职工组织开展家政服务员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以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与相关技能,决定举办家政服务员培训班。考虑到培训对象的地域、年龄、性别、经济条件及受教育程度等方面的差异,特分初级、中级与高级家政服务员三个层次的培训。现就初级家政服务员培训制定如下计划: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受训人员具备以下条件:制作家庭餐,进行家居清洁,洗涤摆放衣物;同时掌握“照料孕、产妇”、“照料婴幼儿”、“照料老人”、“护理病人”(四项中任选一项)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

二、培训对象

新农村初、高中毕业生,返乡和下岗农民工,省直单位下岗职工。

三、培训时间

每期150标准学时。

四、培训内容

1、社交礼仪:言谈举止;人际交往;家庭人际关系。

2、制作家庭餐:制作主食;烹制菜肴。

3、家居清洁:清洁家具;清洁家具及用品。

4、洗涤摆放衣物:洗涤衣物;摆放衣物。

5、照料孕、产妇:照料孕妇;照料产妇。

6、照料婴幼儿:主食料理;生活料理;异常情况应对。

7、照料老年人:饮食料理;生活料理;异常情况应对。

8、护理病人:饮食料理;生活料理;异常情况应对。

五、培训方式

1、学校面授。分批次组织相关人员到学校对培训人员进行集体面授。

2、实地训练与考察。培训期间,组织受训人员进行现场技能训练,加强受训人员对相关知识与技能的认识、理解及掌握。

3、理论教学与情景模拟教学相结合。

4、理论教学与穿插案例相结合

家政服务员培训计划

一、课程任务和说明

通过培训,应使培训对象掌握初级家政服务员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完毕,培训对象应能够独立完成制作家庭餐、家居清洁、洗涤摆放衣物等工作,并有选择性地掌握照料孕、产妇、照料婴幼儿、照料老年人或护理病人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在教学过程中,应以理论教学为基础,注重实际操作技能的训练。教学方式应以情景模拟教学法为辅助手段,以实际操作演练为教学重点。制作家庭餐、家居清洁、洗涤摆放衣物是家政服务工作的基本内容,是每个家政服务员必须完成的基础性工作,应强化训练,使每个培训对象都能通过基础性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在此基础上,使培训对象掌握1至2项专业选修课程的知识与技能。

二、教学目标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中对初级家政服务员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的要求,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职业道德,择业与就业、相关法律法规常识,掌握社交礼仪、制作家庭餐、家居清洁、洗涤摆放衣物、照料孕、产妇、婴幼儿、老年人以及病人或护理病人的相关知识与技能。

三、课时安排

1、课时安排:150标准课时。

理论知识课占总课时的40%。理论知识各部分的比重为:职业道德10%,基础知识30%,制作家庭餐15%,家具清洁15%,洗涤摆放衣物10%,照料孕、产妇、婴幼儿、老年人与护理病人20%。

操作技能课占总课时的60%。操作技能各部分的比重为:社交礼仪3%,制作家庭餐25%,家居清洁25%,洗涤摆放衣物15%,照料孕、产妇、婴幼儿、老年人与护理病人32%。

2、授课形式:以理论授课为基础,以情景模拟教学为辅助手段,以实际操作技能演练为教学重点。

四、教学大纲内容

第一部分 基础知识

(1)职业道德

教学要求:掌握家政服务员的职业道德与职业守则知识

(2)择业与就业常识

教学要求: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家政服务员的择业与就业常识。

(3)安全与卫生常识

教学要求: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与家政服务工作相关的案例与卫生常识。

(4)社交礼仪常识与能力

教学要求: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与家政服务工作相关的社交礼仪常识与能力。

(5)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教学要求: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与家政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第二部分 制作家庭餐相关知识与能力

(1)制作主食(和制面团的基本方法;馅料调拌常识;主食成熟性状鉴别常识;燃气灶具、高压锅、电饭煲、电冰箱和微波炉的使用方法)

教学要求: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烹饪原料及烹饪器具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2)烹制菜肴(采买记账基本知识与能力;家庭常用刀工技法;菜肴成熟性状鉴别常识与能力;常见调味品的使用;菜肴原料搭配常识与能力)

教学要求:掌握食物成熟性状的鉴别、采买记账的相关知识与技能

第三部分 家居清洁相关知识与能力

(1)清洁家具(家庭常见清洁用品和用具知识;家用电器的使用方法;常见清洁剂、消毒剂的使用方法)

(2)清洁家具及用品(家具擦试、清洁常识与技能;灯具清洁常识与能力)

教学要求: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家庭常见清洁、消毒用品和用具的使用方法与注意事项,以及家用电器的使用。

第四部分 洗涤摆放衣物

(1)洗涤衣物(服装面料鉴别常识与能力;常见洗涤剂的性能用途;手工洗涤衣物的基本方法与能力;洗衣机使用方法)

(2)摆放衣物(常见衣物折叠方法;常见衣物摆放常识与能力)教学要求: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服装面料鉴别常识与能力、 常见洗涤剂的性能与用途、手工洗涤衣物的基本方法与能力、洗衣机的作用、常见的衣物折叠常识与能力。

第五部分 照料孕、产妇

(1)照料孕妇(孕妇生理变化基本特点;孕妇饮食常识;孕妇日常生活起居常识;孕妇盥洗与沐浴方法)

(2)照料产妇(产妇饮食基本要求;产妇日常生活起居常识;产妇盥洗与沐浴方法)

教学要求: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孕妇生理变化特点,孕、产妇营养常识,孕、产妇日常起居常识,以及她们的饮食制作知识与能力。

第六部分 照料婴幼儿

(1)饮食料理(婴幼儿人工喂养方法与能力;婴幼儿进食、进水基本方法与能力;婴幼儿餐具清洁方法与能力)

(2)生活料理(婴幼儿盥洗基本方法与能力;婴幼儿看护常识与能力;婴幼儿衣物洗涤方法与能力;照料婴幼儿便溺的基本方法与能力)

3)异常情况应对(紧急呼救常识与应对能力;外伤和烫伤紧急处理常识民应对能力)

教学要求: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婴幼儿饮食料理、生活料理的基本方法与能力,以及异常情况应对的基本常识与能力。

第七部分 照料老年人

(1)饮食料理(老年人饮食特点;老年人进食注意事项;老年人进水注意事项;)

(2)生活料理(老年人生活特点;老年人性格特点;老年人居家注意事项;老年人外出注意事项;与老年人相处的基本方法)

(3)异常情况应对(老年人常见的意外情况;老年人常见外伤和烫伤紧急处理)

教学要求: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老年人的饮食料理、生活料理的基本方法与能力,掌握异常情况应对的基本常识与能力。

第八部分 护理病人相关知识与能力

(1)饮食料理(病人饮食特点;给卧床病人喂水的基本方法与 能力;给卧床病人喂饭的基本方法与能力)

婴幼儿的护理培训范文第4篇

育婴师证的作用有:1、育婴师证是婴幼儿养育、教育工作人员的职业能力认证,是用人单位选人用人的依据;2、在行业越来越规范的情况下,没有育婴师证将无法上岗;3、拿到育婴师证的人可从事于幼儿园、各地妇联、计生委、育婴家政等机构。育婴师是为3个月以上的婴幼儿提供生活照料、护理和早期教育,主要掌握婴幼儿的养、护、教,包括饮食、饮水、睡眠、生长检测、动作技能训练、智力开发等。育婴师的培训目的是:1、培养具有相关母乳喂养知识与育婴服务技能;2、适应社会需求;3、胜任母乳喂养咨询与育婴师服务各项任务的复合型、应用型专业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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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的护理培训范文第5篇

母婴保健法律证件包括《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出生医学证明》暨母婴三证。近年来淄博市妇幼保健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卫生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山东省卫生厅进一步加强母婴三证管理的文件精神,依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并加强了等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的管理,医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1领导重视,组织制度健全,依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医院高度重视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工作,成立了由院长为组长的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保健部,具体负责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的管理、协调与使用监督工作。制定和完善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管理制度、《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管理制度、《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依据《母婴保健法》开展了助产、结扎、终止妊娠手术、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等技术服务,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标准,机构、人员证件齐全。目前医院已取得助产、结扎、终止妊娠手术、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5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执业许可。2加强培训,严格考核,保证了“母婴三证”规范管理

加强对全院职工《母婴保健法》相关知识的培训,每年医院常规进行《母婴保健法》及其相关知识的培训与考核。对新入院人员及新分配来的大、中专毕业生常规进行了《母婴保健法》及母婴保健相关知识的岗前培训,全院职工对《母婴保健法》主要内容的知晓率达100%,从而增强了依法服务意识。定期组织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参加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班,培训合格率达100%。制定医院《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考核方案》及母婴保健法律证件考核实施细则,将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及依法执业纳入医院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考核,实行奖惩,保证了“母婴三证”的规范管理。

2.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保健部固定专人负责《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办理与换证工作。依法加强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技术的管理,做到机构、人员符合标准,持证上岗,依法执业。《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存放于医院档案室。

2.2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医院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管理的通知》,明确了《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的办理流程和使用流程。保健部依法加强对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证书由保健部统一集中管理,建立专门档案,并由专人负责。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人员必须在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未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工作。任何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在院外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上岗资格。对于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在进修、调动和离退休等情况离开医院时,其《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仍由医院保管。如确有需要,医院为其出具已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合格证》的证明,或由本人申请,按规定程序办理借用。《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拟继续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在有效期满30日前向保健部提出申请,拟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并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也要提出申请,由保健部统一安排参加培训。目前医院已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从事助产技术服务91人,结扎手术61人,终止妊娠手术61人,婚前医学检查10人,产前诊断6人。

2.3出生医学证明我院是市卫生局指定的接生定点单位,对在本院内出生的婴儿发放统一的《出生医学证明》。依照《出生医学证明》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明确首次签发流程、补办流程。我院的《出生医学证明》由保健部负责从市卫生局购买,产科负责领取、管理和使用,专人保管、录入、发放、登记、计算机打印;儿童保健科负责“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管理和使用。

对于首次签发的儿童,按照发放流程,产后病区护士在产妇出院时发放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须知,告知产妇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流程及需携带的资料,新生儿家长(监护人)持婴儿父母双方身份证、生育证、出院结账单,到产科门诊《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发证人员对有关资料进行核对,符合要求,核对信息正确,发放《出生医学证明》,并做好登记,告知妥善保存及重要性。新生儿家长持打印好的《出生医学证明》到儿童保健科,专人盖章,做好登记,儿保科人员再次嘱其妥善保存。

对于在我院出生因故丢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将附有补办流程的《补办登记表》提供给家长,并反复进行解释,资料齐全后须经保健部主任审核签字后给予打印,经市卫生局审核盖章后补发,并做好登记,资料永久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