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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族的民俗文化

蒙古族的民俗文化

蒙古族的民俗文化范文第1篇

内蒙古自治区作为疆域辽阔,资源丰富的民族地区,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丰富多彩的民族民俗文化。随着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开放,中国境内的旅游业持续升温。内蒙古地区的旅游业也在蓬勃发展,吸引着无数个国内外的游客,从而对内蒙古地区的经济发展,民族文化的传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同时也带来了诸多新的挑战和冲击。主要分析内蒙古民俗旅游开发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且尝试探索解决对策。

关键词:

内蒙古;民俗旅游; 存在的问题; 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02004403

民俗文化旅游是人们观赏、了解、领略和参与旅游目的地的民俗文化活动的一种旅游形式。内蒙古民俗文化旅游能够使游客体验广阔的草原、沙漠、森林等自然风光,同时可以体验丰富的当地独特的民风民俗。改革开放以来,内蒙古草原民俗旅游已有20多年的发展历史,在不断发展和开发民俗旅游活动过程中,为内蒙古当地的经济、文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据统计 2006年,全区接待国内外游客 2575万人次,旅游总收入接近 280亿元,同比增长 34%,约为全区生产总值的5 82%。这一数字表明内蒙古独特的旅游前景有着很大的潜力和未来。

2010年旅游总收入接近 732.7亿元,是2005年的3.5倍。旅行社总数2000年为88家,2005年为404家,2010年增至716家。但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内蒙古民俗旅游业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努力去改进,进而有效促进整个地区经济的发展和民俗文化旅游的发展,使内蒙古旅游进入更加良性的轨道,使内蒙古民俗旅游事业更上一层楼。

以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的内蒙古博物院为例,自落成以来,前去参观的游客络绎不绝。博物院里收藏的民俗展品非常丰富。这从一个侧面也表明,游客对民俗文化的热衷。但是,如果游客获取内蒙古地区民俗生活的体验方法仅停留在博物馆之类的场所,对于内蒙古民俗旅游而言,是一种警示的信号。引导游客,去到民族地区,亲身体验现实中的民俗现象和民俗生活才是内蒙古民俗旅游努力的方向。

1内蒙古民俗旅游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1资源丰富,特色鲜明,但发展程度较低

内蒙古的民俗文化经过历史长河的积淀,形成了其鲜明独特的民俗现象。这其中包括衣食住行等诸多方面。

对于外地游客而言,提起蒙古民俗文化,恐怕首先想到的就是蒙古包。作为蒙古族主要居住形式的蒙古包,在历史上经受住了大自然的考验,可以说是适应自然环境和游牧民族迁徙文化的需求而产生的。它是一种民族的象征,同时它也是一种民俗文化的产物,包含了很多蒙古人民对美好生活的祈福和对自然先祖的信仰。随着草场的退化和萎缩以及围栏式管理等政策的引导,蒙古族牧民逐步采用砖砌式房屋,设置冬夏打场的生产方式,使大部分蒙古包已经被牧民收起。砖砌的房屋相对蒙古包,能够抵御恶劣的自然环境,坚固耐用。然而作为游客,不远万里来到草原,并不是想看到这些,当然也没有想到所谓的蒙古包就是砖砌的圆形小屋。

其次是服饰文化。内蒙古是以蒙古族、汉族、满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朝鲜族等49个民族组成的多民族自治区。北方少数民族由于地域上的相邻关系,文化服饰有很多互相借鉴的现象,但同时又保留着各自特色。蒙古族内部也分察哈尔蒙古族、维拉特蒙古族、布里亚特蒙古族、巴尔虎蒙古族、科尔沁蒙古族等多个分支,却在生活生产方式相互有所区别,造就了内蒙古绚丽多彩的少数民族服饰文化。现在这一民俗现象在一些大型文化节等活动中以民族服饰时装表演的形式被游客所了解。然而在很多游客眼里,分不清哪些是哪个地区少数民族的服饰。

第三是饮食文化。一提到来内蒙古,游客一定会提到被劝酒或者用大银碗喝酒的经历。

蒙古族在漫长游牧生活中形成了独特的饮食习惯。如手抓肉、马奶酒、奶茶和各种奶食品。游客在享用草原美食的同时,有可能会感到好奇:为什么草原的羊肉没有膻味,马奶酒和各色奶制品是怎样制造的,草原上的奶茶为什么加盐而不是加糖。由于没有专门的培养和学习,一些旅游从业者,自己本身就对这些知识比较空白,就会使得民俗旅游缺乏了文化和知识的传播的重要作用,同时也降低了内蒙古旅游的吸引力。

第四是交通。蒙古民族素有马背民族之称。自古以来,蒙古人的出行离不开骏马的相伴。当然,在一些沙漠化或半沙漠化地区,人们还会借助骆驼来作为运输或出行的工具。还有神奇的勒勒车,承载了蒙古人民生活的轨迹。然而,游客来到草原,看到的耷拉着脑袋的伤马或者老马,或者是驼峰已经瘪掉的骆驼。或者穿上褪色的蒙古袍在勒勒车上拍照就算完成了民俗旅游的体验。

目前,内蒙古民俗旅游仍处于只注重形式、忽略文化内涵挖掘和推广传播的初级阶段,缺乏对旅游市场的科学分析和长远的规划。

1.2民俗艺术元素异彩纷呈,但未能渗透到旅游的终端

蒙古族自古以来就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有很多内蒙古出身的少数民族艺术家活跃在各个艺术领域。提到蒙古族音乐必须要提到“长调”和“呼麦”。

长调这一具有游牧文化和地域文化特征的独特演唱形式,以它特有的语言述说着这个民族的历史,演绎着这个民族繁衍生息的足迹。自古以来草原人民用长调歌唱生活、赞美自然、赞美祖先和祈福未来。这个古老而又有时代特征的音乐形式经过广大的蒙古族民众和卓越的歌手一代又一代传唱至今。

呼麦是一种“喉音”艺术。演唱者运用特殊的声音技巧,一人同时唱出两个声部,形成罕见的多声部形态。演唱者运用闭气技巧,使气息猛烈冲击声带,发出粗壮的气泡音,形成低音声部。在此基础上,巧妙调节口腔共鸣,强化和集中泛音,唱出透明清亮、带有金属声的高因声部,获得无比美妙的声音效果。

马头琴也是蒙古族重要的文化遗产之一,它历史悠久,音色纯美,风格独特,在蒙古族音乐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在蒙古族的民间舞蹈中,萨满崇拜时期创造的安代舞以其浓厚的民族特色,场面欢快热烈,为当地人民所喜爱。另外,顶碗舞、筷子舞等,舞姿轻盈流畅,富有独特的魅力,是人们在节庆欢宴、亲朋相聚时所热衷的民间舞蹈。

这些丰富多彩的艺术形式已成为游客对内蒙古旅游印象的重要元素。但是由于缺乏对民俗文化全面的认识,缺少相应的展示平台,在旅游过程中,以简单罗列或者多个孤立的点的形式呈现在游客面前,使得民俗文化未能充分、立体而丰满地展现在游客面前,无法让旅游者尽情感受和体验内蒙古民俗文化,失去了民俗旅游的核心价值。

1.3民俗节庆丰富多彩,但游客参与程度不够

自古以来,内蒙古就是多民族聚居地,有着丰富的节庆文化。

每年七月中下旬举办的那达慕草原旅游节,集中展示蒙古民族歌舞、体育、竞技、服饰、饮食各方面的灿烂文化。蒙古语那达慕,意为“娱乐”或“游戏”,是蒙古族传统的群众性集会。场面隆重,气氛热烈。旅游节期间,游人可以充分体验草原民族的豪放自然的民族风情。

由于蒙古族牧民各地区的风俗习惯不同,祭敖包的形式各异,一般都是在夏历五月下旬六月上旬,有的地方在七、八月份。祭祀时,非常隆重、热烈,附近的牧民们都要带着祭品赶来。一些大型的祭敖包活动,还要请上喇嘛穿起法衣戴上法帽,摆成阵势,焚香点火、诵经。祭典仪式结束后,举行传统的赛马、射箭、摔跤、唱歌、跳舞等文体活动。

传统节日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多样,有较高的旅游开发价值。

旅游产品差异化不明显表现为旅游开发重复建设、旅游项目雷同、旅游产品间内容相似,并由此造成草原民俗旅游地区间的不良竞争。

游客在参加这类民俗活动时,往往没有真正参与到其中,游离于活动之外,不了解活动内涵,没有融入其中的体验。游客的充分参与,一个有特色的旅游产品是对游客内蒙古民俗旅游记忆的索引点。云南傣族的泼水节,正因为游客在节日期间的充分参与,才使得这一传统节日更加有吸引力。

1.4旅游景区等硬件设施发展迅速,但资源分布差异较大,景区管理不完善

内蒙古旅游市场经过政府长期的扶持、培育和开发,涌现出一批旅游产品中的精品。以草原风光、民族风情旅游产品为主的景区,品牌形象突出,四条特色精品旅游线路初步成型。一是以呼伦贝尔、满洲里口岸和阿尔山为核心的草原森林、火山温泉、民族风情旅游线。二是以锡林郭勒、阿斯哈图石林和喀喇沁为重点的地质奇观、民族文化、草原风情旅游线,这是内蒙古最具文化魅力的旅游产品。三是以成吉思汗陵、响沙湾、乌兰察布草原、黄河为重点的民族文化、民俗风情、草原沙漠旅游线。四是以贺兰山、腾格里沙漠、额济纳和航天城为重点的阿拉善大漠秘境、岩画访古、航天科技旅游线。其中以草原、沙漠和民族文化类旅游景区为主体的成吉思汗陵园、响沙湾、格根搭拉、月亮湖、贺兰山广宗寺、阿尔山温泉、阿斯哈图石林、大青沟等一批王牌重点旅游景区已具有相当的接待规模、市场知名度较高并有较强的号召力。

内蒙古自治区地处我国北方,与多个省市自治区接壤。由于地理空间的特点,很多旅游地区相互间都有较远的距离,在旅游经营和活动上缺乏沟通和交流,没有形成地区间互相协作,形成合力的良性氛围。

管理触角未能到达行业末端,经营者单一地追求经济利益,导致设施不完善、价格不规范和服务质量不达标,同时为盲目迎合游客,忽视民俗文化的保护和尊重,对民俗文化的错误的使用,景观相似性很强,不仅无特色,大同小异,同时表现形式单一且低水平重复,造成负面评价,“吓跑”了游客,对后续民俗旅游的上升空间造成不良影响。

2相关对策

2.1民俗旅游业发展和民俗文化保护与开发并重

游客通过影视文学作品等媒介,对内蒙古的理解,首先就是草原,认为来内蒙古旅游,就是去草原的游客也大有人在。

一直以来,国家到地方一直在强调保护草原。然而,实际上保护的主体应该是草原文化,当一个文化消失的时候,即使所谓的环境依然存续,也已经失去了本应有的内涵。

据自治区文化部门对全区文化资源进行的大规模普查发现,全区有10种民俗文化遗产需要重点抢救:以敖包为契入点的草原生态文化; 以成吉思汗陵为契入点的祟拜和图腾文化; 以马文化为契入点的游牧生产文化; 以额尔多斯婚礼为契入点的草原民族婚礼文化;以博克为契入点的体育和竞技文化; 以蒙古族长调为契入点的歌曲音乐文化; 以说书为契入点的曲艺文化; 以安代为契入点的舞蹈文化; 以二人台为契入点的河套文化和民间戏剧文化; 以剪纸为契入点的民间工艺美术文化。虽然政府已为此投人专门力量,但是保护力度与广度与实际要求相比仍显不足。

打造精品民俗旅游的前提是,保护和发扬传统民俗文化,杀鸡取卵式的开发,只能使本该欣欣向荣和蓬勃发展的朝阳产业,走向发展乏力的尴尬境地。所以,笔者认为,必须加强民俗文化的保护力度,加大民俗文化保护的宣传,让从业者充分认识到它的重要性,纠正迎合部分游客需要而扭曲的、错误的民俗现象,达到正确的民俗文化和地方经济的共同发展的目的,从而使得民俗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和民俗文化保护的关系由对立转换为相互促进和发展。

2.2规范民俗旅游市场,加强专业培训,提高服务意识与质量,树立良好形象

各旅游景区普遍缺少展现蒙古族日常生活的内容,或只注重形式,忽略内涵;呈现的民俗文化的现象过于程式化,甚至是错误的。这不仅没能充分体现内蒙古民俗旅游文化的精华,反而降低了民俗旅游的吸引力。

旅游开发中应参考民俗学专家的指导,针对传统生活方式、待人接物的礼仪、祭祀礼仪与祭拜祖先的程序和节庆礼仪等通过各种方式,宣传正确的民俗行为,针对景区工作人员进行普及教育,研究游客的需求,使从业人员能够解答游客对民俗现象的各种疑问,进而打造具有当地民俗特色的、正确的、健康的民俗旅游景区。

2.3开发多层次的旅游线路,鼓励培育精品家庭旅馆式接待模式

我区的交通位置处于国家交通的末端,游客经过较长时间才能到达目的地,加之我区地域辽阔,旅游景区分布相对分散,游客的旅游时间消耗在了途中,真正游览的时间不足。针对这一问题,应创新思维,开发新的、小而精的、针对不同逗留时间的多层次的旅游线路。

突破那种只在草原旅游点接待客人的模式,鼓励牧民自己接待《牧家乐》的旅游活动。积极鼓励《牧家乐》的经营者重新启用真正的蒙古包,极力打造原汁原味的蒙古族生活环境,为游客讲解蒙古包的搭建过程,奶制品的制造过程等民俗内容,并亲自参与其中,从而体验牧民生活。以“住一天蒙古包,做一天牧马人,听一曲蒙古歌,品一碗马奶酒”的游览内容和特色吸引游客。

2.4开发内蒙古特色旅游纪念品,宣传内蒙古民俗旅游

内蒙古旅游业发展过程中,发展出来了很多旅游纪念品。由于追求产量和效益,这些商品或多或少带着一种工厂化的元素。当这些元素成为了旅游纪念品的突出特征,将很难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纪念品,甚至给游客一种粗制滥造的印象。内蒙古民俗旅游行业应该迅速确立一批具有地方特色鲜明的、优良品质的、价格适中的旅游产品,同时挖掘民间艺人,开发个性化旅游产品,以满足游客需求。同时,可以考虑游客个性化订制服务,如:订制蒙古袍等个性化服务。

民族的,才是世界的。越是民族的,越被世界所认同。民俗旅游是一项古老的旅游项目,同时也是一项新兴的旅游热点。把握和利用现在最佳的发展机遇,努力将内蒙古民俗旅游打造成精品和名品。在旅游活动中真正把民俗文化渗透始终并且正确传承和发扬,将是内蒙古民俗旅游蓬勃发展的不竭动力。

参考文献

蒙古族的民俗文化范文第2篇

关键词:内蒙古;草原文化;旅游资源

基金项目:201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内蒙古9市3盟旅游资源整合开发研究――基于点轴理论》阶段性成果

一、内蒙古草原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优势分析

(一)草原文化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

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草原文化的主要发祥地和承载地之一。自战国到秦汉,匈奴族在北方草原崛起,建立起南越河套与阴山、北抵贝加尔湖、东至大兴安岭、西逾帕米尔高原和伊犁河域的第一个草原王国,创造了草原游牧文明的雏形;魏晋以来,鲜卑族逐渐成为中国北方草原最强大的民族,入主中原,建立了北魏政权,游牧文明与农耕文明大范围的碰撞与融合;隋唐一统之际,突厥与回纥相继崛起先后建立强大汗国;宋辽金时期,契丹、女真连续勃兴,与宋鼎足而立长达一个多世纪;13世纪开始,成吉思汗集北方文明之大成建立了横跨欧亚大陆的蒙古帝国,促进了东西文明的交流;其后忽必烈入主中原,建立了元朝,成为中国北方草原所有游牧民族和中原民族继魏晋南北朝之后又一个民族空前融合的时代。蒙古民族至今仍是传承、发展草原文化的主体民族,在与不同民族文化的相互交融中不断丰富和发展着草原文化的精神内涵。

(二)地域特征显著,形式丰富多样

中国北方草原游牧民族及其草原文化,具有鲜明地域特点,从古至今源远流长。在草原上世代生活的蒙古民族全面继承和发展了北方少数民族的历史和文化,并创造独具特色的音乐舞蹈、绘画艺术、和风俗习惯等,成为内蒙古发展草原文化旅游的重要支撑。

热情奔放的蒙古族歌舞成为内蒙古草原文化旅游发展中的一大品牌;由迎接礼仪、敬客礼仪、送客礼仪三大部分组成隆重热烈的蒙古族接待礼仪,成为草原文化旅游的一大特色;集聚民族智慧的蒙古包是草原文化的结晶,既能展现蒙古族风俗民情,又可作为服务设施,成为草原文化的基本建筑载体;博大精深的蒙餐文化古老且自成体系,至今仍保留着蒙古族传统饮食文化习俗中浓厚的贵族化特点,成为内蒙古草原文化旅游发展中的一大亮点;独具匠心的蒙古族服饰适应蒙古高原的自然环境、游牧经济需要,反映着蒙古民族的审美观念、思维特点,成为草原民俗文化展示窗口;盛大隆重的那达慕大会汇集了蒙古族民间竞技和游戏等多种民俗事项,摔跤、射箭、蒙古象棋、木牌等项目既能让游客充分了解蒙古族传统竞技和游艺民俗,又能增强草原文化旅游产品的参与性。

(三)政府重视度高,投资力度大

随着内蒙古旅游业的发展,特别是草原文化旅游的展开和升温,政府不仅围绕草原文化积极开展各项保护活动、出台相关政策,还大力引导旅游投资。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以及很多大企业甚至上市公司投出巨资开发旅游资源,参与旅游景区(点)和旅游饭店的建设,解决了长期困扰内蒙古草原发展的资金投入问题,切实有效地完善了旅游景区的配套设施。

二、内蒙古草原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中存在问题

(一)草原文化旅游产品结构单一,市场化水平落后

大多数草原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差、管理水平低,加之深层次开发的成本较高,景区内文化内涵的挖掘和旅游活动的丰富性受到制约,造成了内蒙古草原文化旅游产品开发市场化水平低、内容单调、结构单一。表现为内蒙古草原旅游区数量多而分散,以小型产品为主,难以形成规模;简单的蒙古族民俗风情旅游产品居多,未能与市场进行很好地融合,且缺乏层次感,地域之间的差异也较小;在开发方式、活动组织和规模上严重雷同,没有形成产品的规模等级,造成游客逗留时间短。

(二)草原文化旅游产品地方特色不突出,缺乏创新

内蒙古草原文化旅游产品供给目前还处于被动和力不从心的落后状态,地方特色不突出,仅停留篝火晚会、民族婚礼、男儿“三艺”等传统项目开发上,缺乏创新,难以满足日益变化的旅游市场需求,市场竞争力下降。有待拓展内容、延伸形式、加强大型文化活动的策划等。

(三)草原文化旅游产品开发难度大

内蒙古有形的草原文化旅游产品主要有召庙、成吉思汗陵、蒙古族服饰等,由于在历史变迁中受到严重破坏,可利用资源严重匮乏,有待进一步修缮和传承。无形的草原文化旅游产品主要包括蒙古族传统民俗风情,由于各民族杂居和自然融合,不同程度的汉化现象严重,了解真实的蒙古民族优秀的传统草原文化、恢复蒙古族传统的草原民俗文化,以满足国内外游客需求难度非常大。

(四)缺乏专业旅游人才,影响草原文化旅游事业长远发展

我区旅游专业人才匮乏,从业人员多数是非专业出身,缺乏系统的专业知识储备,导致旅游景区管理和服务的不到位,不利于我区草原文化旅游事业的长远发展。对于草原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更应由旅游、地理、历史、文化、民俗、经济、艺术、建筑、环保等多学科专家协同工作,也需要专家学者在该领域理论研究的支撑,当前比较匮乏。

(五)草原文化旅游宣传力度不够

虽然草原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规模不断扩大,为人们提供休闲、娱乐、健身、探险等草原文化旅游项目不断增加,但公众认识程度不高,我区在进行旅游宣传时涉及到草原文化旅游项目的宣传和促销也相对薄弱,宣传及促销的投入不足、形式限于电视、报纸、宣传单、宣传册等媒介,效果不理想。

三、推进内蒙古草原文化旅游资源深度开发的建议

(一)培育专项草原文化旅游产品,打造地区特色旅游

为避免草原文化旅游产品的重复建设和雷同,应结合地域空间分布规律,将内蒙古草原文化旅游划为四个各具特色的片区来打造。

东部草甸草原和森林草原旅游区主要拥有呼伦贝尔大草原、满洲里口岸、达来湖和贝尔湖两大淡水湖、鄂伦春族的狩猎文化、鄂温克族的牧猎文化以及达斡尔族的鱼猎文化等,可以将蒙古族独特的婚礼、剃发、骑马仪式及渗透在人们行为心理中的各种文化要素,体现在景区建设中突出其个性;陈巴尔旗呼和诺尔草原、鄂温克旗巴彦呼硕草原等已开发景区,可扩大规模、改善设施,提升为高档次旅游度假区;还要发挥口岸优势,拓展跨国旅游市场,以草原观光游、漂流游、少数民族风情游、口岸边境游等多元化旅游活动来增加草原文化旅游的吸引力。

中东部典型草原旅游区主要拥有科尔沁草原锡林郭勒草原地区、新石器时代的红山文化、辽代契丹文化遗址、元上都遗址、乌珠穆沁及科尔沁民俗文化。可大力开展辽代契丹文化及赤峰红山文化科考旅游,以成熟的科学研究为基础,开发多元休闲旅游项目,增强草原文化旅游吸引力。

中部都市周边草原旅游区主要包括昭君墓、五当召、希拉穆仁草原、辉腾锡勒草原、格根塔拉草原、赛汗塔拉草原、哈素海敕勒川等呼包两地的旅游景区。开发中应将匈奴文化、明清文化及近代历史文化有机组合,依托现存的地面文化遗存――佛塔、召庙等宗教景观开展宗教旅游,将宗教建筑、宗教器物、宗教仪式等开发成旅游专项产品,借助临近城市的有利条件,全面展示内蒙古自治区的草原文化形态。

西部荒漠草原和沙漠旅游区主要包括鄂尔多斯草原、乌拉特草原、阿拉善草原;鄂尔多斯及土尔扈特蒙古族民俗文化;成吉思汗陵和阿拉善寺庙为代表的蒙元历史文化和宗教文化;黑城子和居延遗址的西夏文化等。可依托响沙湾、恩格贝、腾格里月亮湖等老旅游景区,积极拓展其他沙漠、湖泊、绿洲旅游资源,扩大规模增强影响力;依托成吉思汗陵等,开展草原祭祀游,创造内蒙古西部草原文化旅游新品牌。

(二)建立大众的文化旅游产品,丰富旅游文化内容

满足大众游客的需求,提升内蒙古草原旅游文化内涵,开发民族音乐舞蹈艺术游、游艺竞技民俗旅游和民俗博物馆观光游。

内蒙古文化艺术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域特色,民族音乐文化绚丽多彩。高扬优美的蒙古民歌、轻快刚健的蒙古舞蹈、悠扬深情的马头琴及火不思、头管、三弦、四胡、乌力格尔、好来宝等艺术形式都可得到开发,让游客感受草原歌舞音乐,学习体验当地文化精品,以此来打造民族文化产品特色品牌。

竞技文化中赛骆驼、马术、蒙古象棋、掷布鲁、踢乌兰红、布木格、鹿棋、传统的“男儿三艺”――摔跤、赛马、射箭等都极具参与性和娱乐性,合理开发可增强内蒙古草原文化旅游的魅力,极大地提高了内蒙古旅游的知名度。

草原上的民俗博物馆、民俗文化村、石刻、石像、建筑、岩画等都可开发成旅游产品供游客参观,让游客欣赏五畜及其他动物造型的雕塑、标本及刺绣、帐毡艺术、手工制蒙古袍、蒙古刀等民族工艺美术品,适时开发作为珍贵的旅游纪念品,增加收益。

(三)完善草原文化旅游所需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草原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包括吃、住、行、游、购、娱等方面,其生产过程相当复杂,涉及众多性质、功能不同的部门和行业。因此草原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必须系统规划,全面协调发展,优化各旅游要素的合理配置,才能保证旅游活动的正常进行,从而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例如,建立与草原文化主题相适应的场馆、娱乐设施,丰富各种娱乐活动所需配套的活动设施,保障参与性旅游活动的安全性;特别是具有蒙古特色的一些草原文化活动所需的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既要丰富又要有特色和创新性,突出我区的地方特色。同时要加强交通、食宿、购物、通信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满足旅游者食、住、行、游、购、娱等各方面的需求。

(四)加大宣传促销力度,开拓草原文化旅游市场

草原文化旅游经营者和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运用影视、广告、互联网、文博会以及文艺演出等多种宣传促销形式,提高草原文化旅游宣传促销的影响力,加强人们对了解本土文化的重视、提高大众对草原文化旅游的兴趣;充分利用内蒙古发展文艺演出的条件和优势,扩大影响力。如在《蒙古婚礼》表演中融合蒙古族部落的婚礼习俗,充分展示蒙古族婚礼、服饰、饮食、宫廷、宗教礼仪、那达慕等六大文化,并呈现呼麦、马头琴、四胡、口弦琴等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美轮美奂,能够吸引游客,开拓草原文化旅游市场。同时要加强与国内外旅游界的合作,参加国际旅游会议、活动等,提高知名度。

(五)规范完善草原文化市场,大力培养文化经营管理人才

文化市场是文化产业发展、发育的土壤,而文化经营管理人才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建立人才发展的激励机制,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素质的文化经营管理人才是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条件,也是其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因素。因此,结合我区当前文化产业发展的需求,加快草原文化旅游市场建设,就必须建立政府――企业――高校三渠道合作,规划、经营、服务等环节人才齐发展的供需接轨人才培养和发展机制,为草原文化旅游的明天创造更好的发展条件。

参考文献

[1]胡匡敬,王学俭,董汉忠.论草原文化第二辑.内蒙古教育出版社,2006

[2]林干.中国古代北方民族通论.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10

蒙古族的民俗文化范文第3篇

关键词:吉林省旅游资源;存在的问题;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F06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0407.2012.10.017

文章编号:1672-0407(2012)10-056-03

收稿日期:2012-09-25

民俗旅游以鲜明的民俗品格、独特的文化内涵、浓烈的原始气息、厚重的历史氛围、显著的地域差异、欢快的生活情调及丰富多彩的表现形式对中外游客产生着巨大的诱惑力和感召力。民俗作为无形文化资源,在现代旅游中的价值正日益展现出来,民俗文化旅游目前已成为最具吸引力的旅游项目之一。

一、吉林省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现状

随着近些年来出现的旅游开发热,吉林省也积极进行旅游开发。已建成长白山北坡,南坡旅游区,长影世纪城,辉南三角龙湾旅游景区等300多处,初步形成中华名山长白山、中国四大自然奇观之一的吉林雾凇、世界文化遗产集安高句丽古迹、中国最大的电影主题公园长影世纪城“四大”旅游精品和绿色生态、雾凇冰雪、历史遗迹、边境风光、民俗风情、工业旅游、观光农业、电影文化、关东美食和会展节庆十大特色旅游产业。民俗旅游作为吉林省十大特色旅游产品之一,其发展还没有达到规模,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并不是很大。如何使吉林省丰富的民俗旅游资源更具影响力,这就要求旅游开发者在凭借富饶旅游资源的基础上,开发最具有地域特色和民俗文化内涵的民俗旅游产品,针对目标市场进行准确的民俗旅游形象定位,并制定相应的营销策略。民俗旅游的开发过程中包含各种旅游开发过程,旅游活动的运行过程就是一个文化的产业化过程,它强调的主导因素是民俗文化。我们相信吉林省民俗旅游的发展潜力和带来的收益将使民俗旅游成为吉林省最重要的旅游产品。

二、吉林省民俗旅游资源的分类

(一)朝鲜族民俗旅游资源

朝鲜族主要分布在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朝鲜民族能歌善舞,无论年节喜庆,还是家庭聚会,男女老幼伴随着沉稳的鼓点与伽■琴,翩跹起舞习以为常。创始于农业劳作,并具有古代祭祀成分的朝鲜族代表性民间传统活动《农乐舞》,已经在2006年被列为我国第一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著名的民歌《桔梗谣》《阿里郎》等,几乎家喻户晓,人人会唱。朝鲜族人民热爱体育运动。摔跤是他们古老的体育和娱乐活动,荡秋千和跳板是妇女最喜爱的娱乐和体育活动,踢足球更是男子普遍爱好的体育活动。所以朝鲜族聚居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以“白衣民族”“歌舞之乡”“足球之乡”而著称。朝鲜族素以文明礼貌而著称,每年都要举行尊老爱幼的活动,像“花甲宴”“回婚节”“儿童节”等。每逢过节的时候,亲戚朋友也尽量聚在一起,吃饭喝酒、唱歌跳舞,尽情娱乐。朝鲜族的特色美食,如:打糕、冷面、五谷饭、酱汤、狗肉、辣白菜等,对全国各地的旅游者都具有很强的吸引力。现在,吉林省内的朝鲜族民俗村和民俗旅游观光点主要有兴光朝鲜族民俗村、龙井龙山朝鲜族民俗村、龙井朝鲜族民俗博物馆。

(二)满族民俗旅游资源

满族是中国最古老的民族之一,也是唯一在中国历史上曾两度建立过中原王朝的少数民族。吉林省内的满族多分布在长春、吉林、通化、四平,省内有1个满族自治县,10个满族乡镇、1个朝鲜族满族乡、4个满族朝鲜族乡。在明朝中期满族吸收中原汉族的袄式服装,改进成具有其民族特色的“旗装”。其中以男女发饰、女性的旗头和女性的马蹄底鞋最具特色。“口袋房、万字炕,烟筒立在地面上”独特的满族建筑,体现了满族悠久的历史和文化。满族许多节日均与汉族相同。节日期间一般都要举行珍珠球、跳马、跳骆驼和滑冰等传统体育活动。满族人能歌善舞,民族歌舞主要有隆兴舞、秧歌、腰铃舞等。传统的婚庆习俗、祭祀习俗、丧葬习俗,甚至早期的东北“三大怪”等都是具有独特趣味的满族风情旅游项目。满族的剪纸和补绣成为风格独特的旅游纪念品。吉林省已经建成乌拉街韩屯满族民俗村,这里存在的萨满教文化现象被独特地保存了下来,人们称之为萨满教的“活化石”。还有伊通满族民俗馆,是目前全国唯一一座展示满族传世文物和民俗风情的博物馆。吉林省已经形成的大型满族风情旅游节庆活动主要有:吉林省满族民俗文化节、吉林四平叶赫满族风情旅游节等。

(三)蒙古族民俗旅游资源

吉林省内的蒙古族聚居地主要在西部的白城市和松原市,省内有1个蒙古族自治县,10个蒙古族乡。蒙古族的传统盛大集会“那达慕大会”,已经被列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那达慕原指蒙古族传统的“男子三竞技”——摔跤、赛马和射箭。随着时代的发展,逐渐演变成今天的包括多种文化娱乐内容的盛大庆典活动和物资交流活动。今天的那达慕,每年在夏秋之交的7月举行,一般是看当年牧业的生产情况,小丰收小开,大丰收大开。活动内容除了传统的“男子三竞技”,还有文艺演出、田径比赛和各类经济文化展览以及订货洽谈、物资交流等。烤全羊、手把肉、马奶茶和奶酪等蒙古族独特的美食,草原蒙古包,漂亮的蒙古族服饰,具有鲜明特色的民族婚俗、祭祀和礼节,吸引着各地游客到大草原来旅游。吉林省蒙古族民俗旅游开发主要在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已经建成了前郭查干湖蒙古族民俗度假村和白城市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开发了具有草原特色的全羊席和查干湖全鱼宴。

蒙古族的民俗文化范文第4篇

关键词:锡林郭勒;旅游;游牧文化

中图分类号:F590.7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9-0160-02

一、锡林郭勒民俗文化资源

蒙古,《旧唐书・北狄传》作蒙兀,《新唐书》蒙瓦[1]。居住在中国东北额尔古纳河流域,1206年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各部落,建立蒙古汗国后蒙古这一名被世人所认,蒙古民族的历史也开启了新的一页[2]。锡林郭勒地区自古以来就是蒙古族历史文化的中心地带。蒙元时期,这里曾是蒙古帝国政治中心,始建于1256年的元上都遗址就位于现在的锡林郭勒盟正蓝旗境内[3] 。锡林郭勒是蒙古语,意思是丘陵上的河。盟是源于清朝时期的会盟,蒙语楚古勒干的汉语翻译。历史上的锡林郭勒由五个部落组成,由西向东为苏尼特、阿巴嘎、阿巴哈纳尔、浩济特、乌珠穆沁。各分左翼、右翼两旗。旗是清朝时期的行政、军事单位。1958 年锡林郭勒盟和察哈尔盟合并成锡林郭勒盟。

现在的锡林郭勒盟包括北部的苏尼特、阿巴嘎、乌珠穆沁部落和南部正蓝旗、镶黄旗、正镶白旗、太仆子旗等察哈尔部落。察哈尔部落自始就是达延汗的直属部族[4] 。这些部落虽然在历史上有游牧变迁的情况,但在锡林郭勒这快土地上生产、生活了几百年,传承了蒙古族的古老民俗文化,尤以游牧文化、博克、长调著称于世。所以本人认为锡林郭勒文化从文化渊源上看是多元游牧文化,是一个没有间断过的完整性文化;是从汗庭文化到哈喇楚文化汇溶的生态文化。

锡林郭勒盟位于内蒙古中部,是目前为止保留传统游牧文化完整的地区,这里的草原是世界闻名的大草原之一,这里的牧民还保留着传统游牧文化,他们祭祀、居住、饮食、节庆等方面的文化与八百年前的没有多少变化,可以说从物质文化到精神文化都仍然保留着淳朴、古老、自然的内涵。在传统礼仪、民族服饰、饮食文化和祭祀、民居、歌舞、婚嫁、节庆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代表性,是现今保留蒙古族传统游牧文化最完整的地区。这种完整和在其他地区从人们的记忆里正在消失的生活方式就是现在锡林郭勒民俗文化的特点和她的可贵之处。

民俗是人民大众创造、运用、传播的生活文化[5]。那么,锡林郭勒民俗文化就是在锡林郭勒境内生产生活的民族所创造、运用、传播的生活文化,但现在锡林郭勒境内有二十多个民族在生活,以谁的民俗为主呢?这里主要论述对象是以察哈尔部落、乌珠穆沁部落、苏尼特部落、阿巴嘎部落为代表的原著蒙古族的民俗文化。因为锡林郭勒地区是蒙古族历史上占有特殊位置的地区之一,这里的民俗文化不但有蒙古族传统文化、还具有独特的地区性特点,这里的“历史、自然环境、家庭生活结构、语言的一般特征、村落模式、宗教以及艺术和服饰风格等等”[6] 都与其他地区有明显区别,我认为比较完整地保留了历史面貌。

二、锡林郭勒旅游资源

旅游是非定居者的旅行和暂时居留而引起的一种现象及关系的总和。旅游的基本目的是:消遣和增长知识[7]。

文化旅游系指人类记忆中一种正在消失的生活方式的“图景”或“地方特色”,是这种生活方式的残余[8]。这里谈到的是正在消失的生活方式和地方特色,那么锡林郭勒民俗文化旅游是指以锡林郭勒自然生态环境、人文为基础所采取的或所创造的,具有锡林郭勒文化、旅游与一体的符号及行为方式。她的特点应该是以锡林郭勒地区生活的察哈尔部落、乌珠穆沁部落、阿巴嘎部落、苏尼特部落、浩奇特部落的历史,民俗、生产、生活方式的特点为“图景”和符号的民俗事象性文化活动。

当今的文化旅游在旅游业中属于高层次旅游,旅游者的目的较明确,要求也相对高。文化旅游是和当地民俗民风分不开的,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就是给游客展示本民族的历史文化和民风民俗,让他们了解和满足对这一文化的好奇和求知心理,甚至神秘感。本人2009年8月份,在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实训基地――锡林郭勒九区湾旅游度假村亲眼见到来宾排队大喝迎宾队伍所敬的银碗酒的场面。如果换个其他场合肯定人人都躲着,但现在人人都等着哈达和奶酒,为什么?文化在吸引,礼节在作用,人们很愿意接受。

三、锡林郭勒民俗旅游资源

如上所述,锡林郭勒民俗资源是比较丰富、从民族学、民俗学的那个角度去说都比较典型的蒙古族的游牧文化。具备地域文化的特点,我在这里想谈点地域文化对区域经济的影响和地域文化作为稀缺资源和经济的关系或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当然主要是从旅游业的角度去观察和论述。

独具特色的地域文化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9]。根据这个论点我们可以研判锡林郭勒民俗文化资源是对锡林郭勒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或稀缺资源,是一种有型载体的无形资产。本人为什么说,民俗是有型载体的无形资产呢?因为民俗是人们在生产生活中所创造、运用、传播的生活文化,她本身不具有资源的特性和产生经济效益的功能,在日常生活中是有型地存在着,她的文化内涵是无形的,如果想把这个资源产生经济效益或作为一种资源对经济产生影响时必须通过一种模式,这个模式应该是旅游。确切地说民俗文化旅游。如果在旅游活动中把当地民俗作为一种产品来做她就可以成为一种资源,而且是稀缺资源,这种稀缺资源是唯一的,不可多得的。问题的另一方面是游客能不能接受的问题。民俗和文化是有区别的,把另一种民俗,让人接受是很难做到的事情,但不是不可能,只不过在于什么做的问题,采取的方法是扬弃,把好的呈现给游客,这就要做到精品。把我们锡林郭勒民俗文化作为资源,当成资产,那我们的旅游业的前景和经济效益是相当可观的,因为,“资产的内涵是经济资源”[10]。锡林郭勒文化有她的特色,也就是说,锡林郭勒的特色文化,有敖包文化,那达慕文化、博克文化、察哈尔奶食文化,服饰文化、饮食文化、民间祝颂词文化、长调文化等方面与其他地区相比相对完整;这是世人所认可的。

近几年,随着建设文化大盟工作的深入,民族文化的挖掘、整理、回复有了可喜的成果,特别是在旅游业取得有明显的成效。据有关资料介绍,锡林郭勒盟旅游资源分类主类共8类,亚类有45类,基本类型有65类,单位有186之多。其中属于民俗、文化类型的有主类4类,亚类有11类,基本类型有34类,单位有108处。从评价等级来说五类两处,四类两处。其中属于民俗、文化类型的各1处。三类的共有19处,其中属于民俗、文化类型的15处。我们从分类和评价等级来说,旅游资源属于相当宝贵的,属于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我们只能通过开发、挖掘来丰富这些资源的文化内涵,趋于完善。

元上都是元朝建立后的第一个都城,他比北京作为都城的时间还早,被称之为“拥抱着巨大历史文明的废墟”,根据马可波罗记载,是当时世界瞩目的大都会。学者们认为,随着旅游业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以其独特的文化内涵,鲜明的地域风格以及朴实性、地域性、神秘性与充满人情味等特征对旅游者产生巨大吸引力,已成为国际旅游发展的趋势。那么我们的元上都作为文化遗产怎样展示她的文化内涵?以及她的神秘性?来产生巨大的吸引力。现在元上都遗址里有――殿的主址和八百年老榆树外,配套建设了浮雕、敖包。更有意义的是2009年请来了查干苏鲁德以及祭祀模式。我认为,我们的元上都还应该有她的博物馆或展厅,这里有文物、数码复原影像(图)、绘画、雕塑、影视作品等。还有忽必烈的夏宫――从1337年始,在上都的失剌斡耳朵(黄宫)举行盛宴。现在可以恢复成旅游产品。在元上都遗址周边一定距离内还应有1~2个牧户群,展现蒙元时期的白马群和牛羊成群的景象。饮食、乐舞、礼俗、服装等方面复原蒙元时期的盛况。

在元上都申遗工作方面需做文化遗产的抢救性工作,这里所说的文化遗产是指在游牧时代所创造出来的文化财富,而不是现代社会中新产生的民间文化。如舞台化的查玛舞、博克舞、服装表演等。

蒙元文化苑的完善,贝子庙的修缮和广场的维修、锡林九曲湾、希日塔拉度假村等都是围绕蒙古族传统文化来进行的。但是在软环境方面还有待更进一步挖掘、开发和规范。

蒙古族有崇九尚白之俗,以九为吉,以白为洁。如1206年成吉思汗即位时建九脚白旗;忽必烈后元朝皇帝每岁六月二十四日驾幸上都祭祀,用牲畜九头(马一匹、羯羊八只)等传统习俗都可以成为我们的旅游产品。所以我们应该力争在今后的工作中,探索或建立一种新的旅游业发展模式。

参考文献:

[1]中国北方民族关系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269.

[2]特木勒.锡林郭勒蒙餐文化初探[J].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学报,2007,(1):11.

[3]呼日勒沙.草原区域文化分布研究[M].呼和浩特:内蒙古教育出版社,2007:248.

[4][日]和田清.明代蒙古史论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388.

[5]钟敬文.民俗学概论[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4.

[6]孙秋云.文化人类学[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4:6.

[7]中国旅游文化大词典[K].南昌:江西美术出版社,1995;唐宇.旅游学概论[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7.

[8]于岚.文化旅游概念不宜泛化[J].北京第二外语学院学报,2003,(3).

蒙古族的民俗文化范文第5篇

关键词:把什村;土默特蒙古族;地名文化;民族认同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500(2013)02-0001-04

把什村位于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题,汉族占多数的村落,该村共有蒙古族46户,327人,皆为土默特部。这些土默特蒙古族在经济、习俗、文化、语言、饮食等方面基本与当地其他民族无异,但他们仍能够将自己与他们“区分”开来。这其中有着很复杂的历史、文化、社会因素,这其中当地的地名文化在民族认同的构建过程中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地名作为文化的一种表象“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讲,是一复合整体,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作为一个社会成员的人所习得的其他一切能力和习惯。”[1]本文从历史人类学角度,通过对把什村的实地田野调查得到的第一手资料,从宗教、政治、历史人物等角度对维系土默特蒙古族民族认同的地名及周围因素进行阐述。

一、宗教情节与民族历史记忆

把什全名“把什板申”,意为“住有先生的房子”,《把什村史》一书转载《把什民小校史》中“清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把什板申新建公和寺后,便在寺内设立了私塾,有卓越的蒙古学子嘎勒僧,曾就读于该‘书房’。后因学而有成,且悟性多学,故留在本板申教书,人们尊称‘嘎巴格希’,遂将板申命名为‘巴格希板申’。”[2]的说法与当地许多土默特蒙古族老人的讲述比较接近。而其中关于嘎勒僧的记忆极其丰富,比如村北狮子山中有嘎勒僧修行的山洞、寺庙遗址上的学校等等。关于嘎勒僧的传说其实并不多,加上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社会、文化的变迁,这种对嘎勒僧的记忆正在逐渐淡化,但是与嘎勒僧有关的地名记忆却顽强的保留下来,并在当地民众,尤其是土默特蒙古族中遗留至今。

清代,僧人是内蒙古地区主要的知识分子与文化传播者。无论嘎勒僧是否有其人或是否真的兴学教书,我们都能感受到佛教对这一地区的深远影响。关于嘎勒僧曾居住过的公和寺一位老人有过这样的叙述:

“那个庙我们叫召,别人叫“把什庙”,我们不那么叫。我们小时候那个召里还有喇嘛,我们还经常跟着喇嘛一起“出召”,就是他们吹着号,念着经,抬着佛像绕咱们村转,蒙古人就跟着喇嘛烧香、磕头。过去蒙古人如果生三个儿子两个就得去召里当喇嘛,那时候蒙古人都信佛,汉人拜关老爷更多一些。后来这个寺被当作封建迷信拆掉了,里头的东西都被抢光了,很多蒙古人都比较忌讳,大多数没敢拿庙里的东西。”①

从这位老人的讲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因为把什村的缘故,公和寺也被外界称之为“把什庙”,使得这个地名与寺庙的名称紧紧地结合在了一起。到20世纪三四十年代,内蒙古东西部蒙古族总人口为138万多人,喇嘛人数就有8万多人,占蒙古族总人口的5.8%,占蒙古族男性人口的11.6%。[3]这与老人的讲述基本相符,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蒙古族的共同历史及历史记忆。伴随这种记忆的还有由此产生的还有民族认同,根据当地老人的说法这个村庄以前有很多宗教活动场所,比如公和寺、龙王庙、老爷庙、娘娘庙等等,然而对蒙古族影响最大的莫过于喇嘛庙。而且这里还是村中蒙众的聚会与议事之场所。当地一位老人介绍道:

“我们小时候,召里有一口特别大的锅,里面可以煮羊肉还可以煮牛肉,每次念完大经以后,所有的蒙古人都自己拿着碗筷到寺庙里吃。念经的时候什么喇嘛、地主、有钱人还要像开会一样聚在一起。”

如果曾经是这样的话,你们在当时维系蒙古族之间民族感情的一条重要纽带就是这种宗教活动。人们根据是否参加这样的宗教仪式来断定互相之间的族属。笔者在田野调查中也发现把什村的许多蒙古族至今都对公和寺,即把神庙有着不同程度的记忆,而访问其他民族的老人时他们只能说出其方位与建筑特点,更多的关于宗教仪式等的内容他们则大都含混不清。而且至今为止,当地的蒙古族仍然对佛教,尤其是藏传佛教流露出比较深的敬畏。

但因为诸多的历史原因,公和寺为当地蒙古族留下的只有一些零散的记忆与文史资料。今天,把什村蒙古族间是否还用宗教来维系相互间的民族感情呢?答案是肯定的,在把什村以北狮子山半山腰处,当地的荣姓蒙古族筹资建了一处敖包。当地人介绍说:

“这个敖包叫额尔敦敖包,过去就有,但那时候在山东面,后来毁了。一次荣家人出了车祸,比较忌讳,所以重建了这个敖包并且般到了这个位置上。每年都祭敖包,全村的蒙古人都来,汉人不来,他们也不信。”

跟老人们的介绍,过去的额尔敦敖包在很久以前就已经不再祭祀了,仅仅作为地标留存。而现在重建的额尔敦敖包不仅仅是一处地标、祭祀场所,更重要的是现在扮演着一个维系着拥有共同历史记忆之人群的情感纽带。这是人民对曾经的把什村的记忆的重现,人民也试图用宗教的方式将其延续下去,使其作为民族独特的文化传统与把什村蒙古族共有的历史记忆来达到凝聚民族内部力量的作用。

二、政治变迁过程中的“自认”和“他认”

在解放以后,把什村的人民享受到了《宪法》赋予他们的一切权利,各民族之间没有了民族压迫,人民生活幸福、祥和。但在解放前,把什村人们的政治生活不仅依所属族群的不同而存在差异,而且各民族人们间有着不平等的境遇。但这种不平等也是结构性的,我们将其分为内部的与外部的。

一位年逾九旬的把什村民向我们诉说过这样一句话:“这个地方叫把什,把什是什么话?是蒙古话,所以这个村子原来都是蒙古人,地也是蒙古人的。”这一句话用说明了至少在解放前民族认同是具有工具性的,他为人们争夺与分享土地等资源时提供便利。当然,随着社会的变迁,这种功利性的认同逐渐演变为根基性的认同,也就是说它已成为人们社会生活中无可选择的感情根基。

“过去把什村的地绝大多数都是蒙古人的,你看过去我们这里有钱有势的基本都是蒙古族。有的汉人也有地,但是没有蒙古人的好,很多汉人其实都是给蒙古人干长工或者租蒙古人的地过活的。”

这是笔者田野调查笔记中记录的村民关于土地归属问题的一些历史记忆。这段记忆从某个角度说明“有不同历史的每个民族,同时也被有区别地置于不同的社会位置,结果便使民族群体可能成为追逐群体和个人利益的动员中心。”[4]显然,在解放前,把什村的土默特蒙古族利用自身的经济优势,结成利益团体,并将其转变为政治上的优势。比如可以利用经济上的优势决定村落内部的事宜等。这也构成了把什村内部的政治结构。在这一结构中,蒙古族明显处于优势,两个民族处于两个不同的社会阶层,自然也就有不同的群体利益。获得优势的土默特蒙古族自然不愿意放弃自己的优势地位,并希望延续这样的优势,这就会导致这一阶层的民众自然的将自己和同自己属于相同阶层的人们类化,并最终实现民族认同。

从外部结构来看,把什村在解放前所处的大环境是满清覆灭、日寇侵略与的“民族压迫”政策。在这一环境中,蒙古族一直处于政治上的劣势。满清政府为拉拢蒙古族便给予他们一些特权,虽然1912年北京政府在《蒙古待遇条例》中保留了一些蒙古族的特权,但随着“五族共和”观念的冲击下,土默特地区蒙民不得不放弃原有的特权或对新有制度或理念作出妥协或让步。

“过去,咱们这里又有旗又有县,旗是管蒙古人的,县是管汉人的。”这是一位把什村民对过去蒙汉分治时代的描述。“1723年至1741年清廷先后在土默特设立归化城、萨拉齐、托克托、和林格尔、清水河等理事厅,及管辖各厅的归绥道,以上各厅道均隶属于山西省,有当地厅道管理汉人……民国元年,归绥道各厅一律改制为县,设置归绥县、萨拉齐县、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武川县。”[5]清末民初设立的厅、县只是管理汉人的行政机构,没有对地面的管辖权,但随着土默特地区进一步放垦及汉民人数的增加,一些地区出现了旗只能管辖蒙古人,而由州县管理地面的情况。此时,虽然县、旗并存,但是旗作为政治实体对地面的管辖权利已经逐渐萎缩。这一时期,把什村的管理机构也分为蒙、汉两社,分管该村蒙、汉两族群众。

日本帝国主义实行“与征服中国,先政府满蒙”的策略。并在侵略东北以后,将势力逐渐渗入内蒙古中西部地区。在德穆楚克栋、李守信等蒙古族上层人士在日本扶持下成立了傀儡机构“蒙古联盟自治政府”(或称“蒙疆政府”)。这一时期,日本人对把什村采取“以蒙治蒙”的统治,扶植鸦片种植,掠夺大量财富。

“那个时候喇嘛少了,抽大烟的多了。抽大烟可厉害了,连老鼠都上瘾,抽大烟的时候小孩不哭,如果不抽,小孩就哭的不睡觉。”当地一位蒙古族老人如此描绘当年人们吸食鸦片的情况。这一时期的蒙古族群众处于侵略者的高压统治、奴化教育和精神摧残之下,其政治地位几乎丧失殆尽。在这种情况下,唤醒了土默特蒙古族的民族意识,大大提升了其民族认同程度。

到解放战争时期,把什村进驻了被当地蒙古族称为“土匪”的军队。他们故意将士兵安排在蒙民家中,要吃要喝,更有甚者在蒙古人家门口写上了“抗日灭蒙”的字样。1946年骑兵第四师及其政治部在把什停留了一年半的时间,这期间以搜捕共产党为由,对蒙民进行了恐吓和高压统治。同年,政府欲将蒙民编入市、县,撤销旗政府,这遭到了许多蒙古族的反对,因此许多蒙民也遭到县、乡、村保甲长的欺压。把什村原有的政治生态被彻底打破,渴望平等、自由的蒙古族民众开寻求本该属于自己的权利。

“更一般地说,在考虑我们的身份时无论是依据我们对自己的看法还是别人对我们的看法,我们都是在特定约束下做出选择”[6]。在那个以民族政治为界定人们关系的年代,显然给人们烙下民族身份为优先认同要素的强烈色彩。政治变迁的过程中民族政治给蒙古人的民族身份加强了“自认”,其他民族对蒙古民族的欺压行为本身强调了蒙古人的民族身份的“他认”。

三、历史人物传奇撑起民族自信

“咱这个村出过厉害的人呢,比如说康济民,当年和叫过板儿。还有贾力更烈士,他是康家的人。别的还有云瑞、朝洛蒙等等,这些都是咱们把什出来的,全是蒙古人。”

从这句话语中我们可以认识到上述这些人名与把什村的名字已经紧紧联系在了一起,依然成为当地人为之骄傲的资本。更重要的是,因为这些人的族属关系,使得该村蒙古族在强化其民族认同感时获得更有力的依据。

在近代,把什村出过许许多多的名人,他们的事迹都与近代土默特地区乃至整个中国动荡不安的历史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辛亥革命胜利后,许多土默特蒙古族出于对“驱除鞑虏”这个口号和对意欲取消旗制的不满,部分土默特蒙古族便开始追随外蒙古独立活动,这一时期把什村出现的刚仁阿、塔庆阿、珠海等人都在这一时期参加了一些此类运动,在当时也算是名声显赫。

到1933年11月,内蒙古西部盟旗掀起了自治浪潮,西部各盟旗代表在百灵庙召开了内蒙古地方自治会议,提出了《十一条自治办法》,要求国民政府给少数民族地区一定的自治权。[7]把什村人昌森代表土默特旗参加了这一会议。因为政府对自治要求置之不理,昌森与次年同各盟旗代表赴南京敦请批准。能够作为全旗蒙民利益远赴南京,昌森在土默特蒙古族中也是声名远扬。

康济民在把什村是一位名声显赫的人物,他于1930年从北京大学毕业后在土默特旗公署担任过秘书、骁骑校。曾在30年代初参加过德王组织的自治运动,被推举为百灵庙蒙政会参事,但因不满德王投日,故拒绝出任其法院院长。抗日战争爆发后,在榆林、伊克昭盟等地从事抗日活动。而令他家喻户晓得事件是1946年他随西蒙抗日代表团去要求蒙旗自治。但由于对自治要求不予理睬,康济民等人不得不将自治问题改为“旗权交涉”。

在笔者进行田野调查时,只要提到把什出过的名人,上至九旬老翁、下至八岁孩童无不答道“贾力更”。而且把什村在2012年还修成了贾力更烈士的纪念馆,可见人们对其的尊重与敬仰。贾力更又叫康富成、巴音巴图,他在1924年考入北平蒙藏学校,并在此期间接受了马克思主义,于1925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很快又转为中共党员。1926年在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结束后他以绥远特别区党部农民部农民运动特派员的身份回到土默特并发展中共党员,建立中共党组织。1932年从蒙古人民共和国学习归来后被分配到赤色职工国际中国工人俱乐部担任干事。1937年回国参加抗日,并沿包头、归绥、大同铁路做地下工作,开展蒙古民族工作和伪军策反工作。1939年贾力更担任中共绥远省委委员、中共绥远省委蒙古工作委员会书记。1940年,任中共绥远地委蒙民部部长、绥察行署蒙政处处长,是大青山抗日根据地蒙古民族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之一。1941年3月作为中共七大代表在赴延安途中被日伪军包围,贾力更为掩护他人不幸牺牲。③

民众初于对国家民族合法化的心理要求,人们会给自己树立大量的英雄典型,在把什这一村庄也不例外。当地蒙古族通过“英雄人物”的事迹结合人们对国家、民族历史的普遍历史记忆,将这些“英雄人物”视为“我群”中的典范,想像这些“英雄人物”及其事迹与“我”或“我群”的联系,通过此构建出对蒙古族群体的民族认同。

四、土地所属意识延续民俗差异

清代以后,大批汉族移民的涌入、学校大兴孔学、族际交往、通婚以及都市化等导致了土默特地区在民俗上的巨大变化。但是,把什村蒙古族因为这个蒙古地名给予他们的坚强自信,一直对这些习俗有所记忆甚至有的传统民俗延续至今。这种民俗的“延续”不仅仅是因为“对传统的传承而已”,更重要的是这种土地所属意识给予他们对所谓“传统”的自觉维护,到近代,他们给自己构建出这种“传统”或对其的记忆,并试图将其“延续”。

在饮食方面,土默特蒙古族与其他蒙古族一样,都曾是以肉为主食“虽食谷,然终肉气胜食气也”。[8]随着汉族移民的到来,他们也带来了一些农业作物,使得土默特蒙古族的饮食习俗逐渐与汉族趋同。根据当地蒙古族介绍,他们与汉族的饮食习惯基本相似,但也有一些区别,比如蒙古族饮奶茶,食炒米、奶制品的习俗仍然存在。另外,根据老人的说法,过去从制作点心的不同就能看出谁家是什么民族。老人说“蒙古人做枣山、馓子,汉人做馒头和馍馍,蒙古人的枣山是蒸出来的,我们这里的汉人不做那个东西。蒙古人的馓子比回民的馓子要粗,要大,一眼就能看出来不一样。”

在服饰方面,蒙汉在解放初期仍有略微不同。当地一位蒙古族老人给我们描述了他结婚时穿着的服饰。“头上戴的都是珊瑚啊、玛瑙什么的,穿着的袍子和电视上的蒙古袍差不多,鞋子底下有托,其实我穿的就跟电视上格格一样。”其实,清代土默特蒙古族的服饰比较满化,女性甚至多穿旗袍[9],而这位妇女的描述与这样的历史记载基本相符。不过,因为蒙、满服饰都是游牧民族服饰,所以差距不大,这也就导致当地的蒙古族无法区分两者。

在婚俗方面,“过去汉人坐轿子,蒙古人骑马、坐‘轿子车’(勒勒车)。蒙古人拿羊头和酒去迎亲,现在蒙古人结婚还要用‘撞门羊’,就是去迎亲的时候用一只羊去撞开新媳妇儿的家门。送亲的时候咱蒙古人是人越多越好,车越多越好,汉人过去结婚送亲就几个人去。结婚的时候还要‘抢帽子’,之后喝酒,把媳妇娶到家以后还要拜灶,第三天娘家人就要到婆家‘认门子’,婚礼要举行两次,娘家举办一次,婆家举办一次。”

在丧葬习俗上,蒙汉已经趋于一致,蒙古族已经基本摒弃野葬与火葬,而实行土葬。但与汉族在细节上仍有不同,例如汉人多披麻戴孝,而蒙古族则仅在臂膀上缠一条黑布,且在七日内不戴冠。入棺的的人,穿袍子、系腰带、戴“瓜壳帽”。火葬作为佛教习俗,仍延续到了解放初期,当地人介绍说,蒙古人过去就有火化的,骨灰放到瓦罐里,也有人会把瓦罐放到棺材里下葬。另外,蒙古族上坟必须在上午,而汉族则无此说。现如今,当地蒙古族在下葬后其墓地多被建筑为白色蒙古包形状,与汉族之墓地在外观上区别明显。

在节日习俗方面,蒙古族不过中秋节,这与所谓的“八月十五杀”的说法有关。此外,蒙古族将腊月二十三视为一个节点,从这一天开始就可以杀猪宰羊改善饮食,而汉族则要等到大年初一。对新年的开始,两个民族也有不同的界定,汉族基本以正月初一凌晨零点为界,算作是新年的开始。而蒙古族则以星象为准,被称为“三狗”的星星出现新的一年才算开始。汉人在除夕晚聚会团圆,而蒙古人则是在大年初一。

此外,当地蒙古族还有不能站立于门槛上、不能往河水中小便、不能敲打碗筷、茶壶口不朝人放置、递刀时刀柄朝人等习俗。

在语言上,土默特蒙古族基本使用晋北方言,但在语言中也会掺杂一些蒙古语。比如称院子为“库咧”,称鞋为“孩”。称狡猾之人为“贼呼啦”,“呼啦”是蒙古语“呼啦该”,贼的意思。称井为“胡同”等等。在腊月二十三祭灶的时候,要念诵“胡莱,胡莱”。亲属称谓上,一些老人会称自己的母亲为“额吉”,父亲为“阿爸”。此外,笔者刚来到这个村子的时候,有人朝我们拜访的一位老人家讲了蒙古语,他们不仅能够听懂而且还能简单的回上几句话。

五、其他方面的历史记忆

社会性别方面的意识,今天已经基本相同。但人们会不停的谈一件事情就是关于蒙古族女性不裹脚,几乎我们采访的每一个四十岁以上的人都会提及这一点。也就是,在过去,蒙、汉两族在社会性别方面的观念有着很大不同。除此之外,还有蒙古族女性不能同男性在同一在饭桌上用餐、蒙古族妇女在家只能坐到右侧等等。

在教育制度方面,清代内蒙古地区最重要的文化传播者就是佛教僧侣。他们能够识文断字,甚至懂得艺术与医术。把什村之名就是起源于嘎勒僧,而嘎勒僧就是一位喇嘛,他在把神庙(公和寺)教书,而这一教学制度仅针对蒙古族学童。

历史记忆并非宣扬一种,他是人们想像中的真实历史,或者说在讲述者或资料提供者眼中这就是历史。我们不讨论这种历史的真实性,我们只是强调这种历史记忆的存在,和这种历史记忆对人们建构民族认同时起到的作用。“把什”两个字以后蕴含着许多信息,这些信息会对人们的主观认知造成极大的影响,包括对“我群”的建构与认同。

参考文献:

[1]爱德华・泰勒,原始文化[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1.

[2]《把什村史》编纂委员会,把什村史[M],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3:5.

[3]乌云毕力格,白拉都格其,蒙古史纲要[M],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7:326.

[4]陈庆德,潘春梅,郑宇.经济人类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365.

[5]唐仕春,绥远土默特摊差交涉:五族共和下的蒙汉族群互动(1911~1928),近代中国的城市・乡村・民间文化――首届中国近代社会史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309.

[6][印]阿马蒂亚・森著《身份与暴力――命运的幻想》,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27.

[7]《蒙古民族通史》编纂委员会,蒙古民族通史第五卷(上)[M],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7:372.

[8](明)萧大亨,北虏风俗[A],薄音湖 王雄,明代蒙古汉籍史料汇编第二辑[G],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0:246.

[9]绥远通志馆编纂,绥远通志稿第七册,蒙古族[M],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7:151.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