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对人事工作的看法

对人事工作的看法

对人事工作的看法

对人事工作的看法范文第1篇

一、看守所检察的概念

看守所检察也称看守所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看守所的监管和刑罚执行活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实行法律监督。从上述概念分析,看守所检察活动应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专指对看守所执法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二是监督看守所羁押的对象必须是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余刑在三个月以下的罪犯;三是通过检察发现违法情况,应提出纠正意见,通知看守所主管部门予以纠正。看守所检察的主要特点是:一是监督对象的重合性。看守所即是未决犯的临时性羁押场所,也有代为执行的已决犯。看守所羁押人员和担负任务的非单一性现状,决定了看守所检察在一定范围内与监狱对罪犯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具有重合性的特点,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看守所检察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二是监督性质的重合性。人民检察院对看守所活动中是否按照法律规定执行逮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并依法收押,对留所服刑的罪犯是否依法减刑、假释,对刑期届满的罪犯是否依法释放,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关办案部门是否遵守法律规定的办案期限等活动的监督,是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维护法院判决、裁定权威的活动,属于对执行刑事法律的监督;而对看守所对在押人员是否分押分管、监管措施是否安全严密、适用械具是否合法以及会见、通讯、生活卫生等管理方面的检察监督,则属于对执行行政法规的监督。因此,看守所检察是刑事法律监督和行政法规监督的有机结合;三是监督职能的重合性。看守所检察职能充分体现出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三大检察职能的重合,但在具体履行时有时是直接的,有时是间接的。如通过检察看守所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检察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的侦查羁押期限、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限和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中的审查期限的监督是否依法进行,对刑事诉讼中的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履行监督职能,通过对看守所执行刑罚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对执行刑罚活动履行监督职能等。

二、看守所检察的任务、职责和内容

(一)看守所检察的任务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看守所的活动依法行使检察权,主要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根据《看守所检察办法》第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的任务是: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正确实施,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尊重和保护人权,维护看守所监管、改造秩序稳定,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二)看守所检察的职责

《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工作细则》将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职权概括为2项:一是人民检察院对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二是人民检察院对看守所是否依法执行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和决定实行监督。随着司法人权保护形势的发展,业务由传统的四类案件到向职务犯罪案件侦查预防工作的发展,结合解决监督缺位、监督越位和监督同化等工作难题的实际需要,《看守所检察办法》第3条则将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的职责细化为7项:1、对看守所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2、对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5、对公安机关侦查的留所服刑罪犯又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6、受理在押人员及其法定人、近亲属的控告、举报和申诉;7、其他依法应当行使的监督职责。

(三)看守所检察的主要内容

监狱检察的对象都是已决犯,看守所关押的人员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留所服刑罪犯、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的罪犯(有的地方在拘役所执行)、依照法律和其他有关规定临时羁押的人员(以上统称为“在押人员”)。看守所检察与监所检察在内容上有相同之处,如都有“狱政管理,生活卫生管理,劳动改造,服刑人员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服刑人员又犯罪检察,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的提起,事故检察”等。《看守所检察办法》从第二章开始到第七章,顺序依次为收押、出所检察,羁押期限检察,监管活动检察,执行刑罚活动检察,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及受理控告、举报和申诉共六章,各章节基本按照检察内容、检察方法、纠正违法的情形三段论的结构作出相应的规定。其中最主要的检察内容被概括为:收押、出所检察,羁押期限检察,监管活动检察,执行刑罚活动检察。其中前三项是看守所检察所特有的。

三、看守所检察的原则、方式与机制

(一)看守所检察的基本原则

《看守所检察办法》第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看守所检察工作中,应当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看守所检察人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应当坚持原则,讲究方法,注重实效。”笔者将之概括为六大基本原则:一是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原则;二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三是坚持和落实依法监督原则;四是人权保障原则;五是检务公开原则;六是摆正位置,加强沟通原则。

(二)看守所检察的基本方式

人民检察院对看守所检察监督的基本方式,指的是人民检察院针对看守所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而开展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基本途径和方法,具体包括:一是派驻检察。它是以人民检察院为履行对看守所活动的监督职权而在看守所专门设立派驻检察室,承担人民检察院对看守所的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各项任务的一种方式。根据高检院本文由收集整理,《关于加强和改进监所检察工作的决定》规定,对于看守所,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对应的人民检察院设立派驻检察室并实行派驻检察。派驻检察室以派出它的人民检察院的名义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由派出它的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进行业务管理和指导。派驻检察室主任由派出它的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的的负责人或者相当级别的检察官担任。目前,全国已有2689年派驻看守所检察室,占看守所总数的92%;二是巡回检察。它是派驻检察室的补充。根据高检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监所检察工作的决定》规定,对小型看守所由对应的人民检察院进行巡回检察,巡回检察每月不得少于3次。全国目前还有177个看守所实行巡回检察。

(三)看守所检察的基本机制

1、岗位责任制

根据《看守所检察办法》第4条第2款规定,派驻检察人员应当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依法维护公正正义。同时,《看守所检察办法》还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如第47条规定:“派驻检察人员在工作中,故意违反法律和有关规定,或者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纪律责任。”在此基础上,看守所检察要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岗位责任制。具体来说,要实行级别管辖,公检对等,设有派出检察院的地区,也可由派出检察院设立派驻检察室开展工作;落实奖惩制度。驻所检察人员在工作岗位上完成各项任务,业绩突出的,所在院应给予奖励。在工作中失职或造成违纪的,应给予惩戒。

2、目标管理制

一是关于驻所时间。《看守所检察办法》第45条规定:“派驻检察人员每月派驻看守所检察时间不得少于16个工作日,遇有突发事件时应当及时检察。”即每月每个派驻检察室人员人均驻所时间不得少于16天,实践中派驻检察室每日有人值班,节假日实行轮休制。遇有在押人员行凶、暴狱、脱逃、自杀以及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时,应当及时进行检察;二是业务登记。《看守所检察办法》第45条还规定:“派驻检察人员应当及时将在押人员每日变动情况、开展检察工作情况和其他有关情况,全面、及时、准确地填入《看守所检察日志》。”派驻检察人员还要如实填写其他登记事项[1],对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要分门别类地立案归档,并按要求输入微机。在此基础上,要按统一规定每月、每季及年终对看守所检察工作进行登记;三是关于检务公开。《看守所检察办法》第46条规定:“驻所检察室实行检务公开制度。对新收押人员,应当及时告知其权利和义务。”

3、规范化管理

看守所检察规范化就是人民检察院对于派驻看守所检察室的人员配备、工作任务、执行工作制度和具体工作条件等都制定统一的规范和标准,通过严格管理实现各项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高检院已连续三次对派驻检察室实行“三级”规范化等级管理,以此为契机,完善驻看守检察的检察日志制度、业务管理制度、检察官接待日制度、检察告知制度和与公安机关、看守所工作联系制度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健全驻所人员规范、检察职权规范、检察程序规范、工作任务规范、工作责任规范、业务管理规范等各项规范化管理机制。

注释:

对人事工作的看法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增强执法检查的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行政原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不枉不纵。

2、属地监管原则。坚持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管理,界定市安监局、乡镇(街道)执法检查的对象,强化属地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责任。

3、全覆盖原则。在坚持分级、属地监管原则基础上,通过重点执法检查方式,把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和工贸、职业健康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执法检查范围,做到全覆盖、不缺失。

4、计划统筹原则。根据市安监局现有的执法力量、装备条件及监管对象的数量、规模和分布特点,并结合市政府有关规定,科学统筹执法检查的对象、时间、次数和方式,制定执法检查计划。

二、市安监局当前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和工作日分析

(一)执法力量:市安监局现有综合、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职业健康和政策法规5个执法职能科室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大队(内设二级机构,侧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具备执法资格的共18人;用于监管执法车辆5部(单位车辆3部、租用社会车辆2部)。

(二)执法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365-11-52*2)天*18人=4500

非行政执法工作日:1390

1、应急值班每人每月2天:2天*18人*12月=432

2、学习培训每人每周0。5天:0。5天*18人*52周=468

3、参加党群活动、考核、会议每人每月1天:1天*18人*12月=216

4、病假、事假每人每年3天:3天*18人=54

5、法定年休假:15天*8人+10天*10人=220

其他行政执法工作日:1279

1、证件发放:每月1天,发放部分危险化学品经营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许可证。1天*4人*12月=48

2、现场验收、审查:40个*1天*3人*1。5(系数)=180

3、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每季度3天。3天*4人*4季度=48

4、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每年4起。4起*3天*3人=36

5、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每年1起。1起*3天*4人=12

6、安全生产举报查处:每月5起。5起*1天*3人*12月=180

7、参加政府及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的打非治违行动:每季度1次。4次*1天*18人=72

8、参加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每年3次。3次*1天*18人=54

9、一般事故隐患的整改复查:每月4起。4起*0。5天*3人*12月=72

10、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每年12天。12天*4人=48。

11、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每月1天。1天*6人*12月=72

12、召开、参加有关安全工作会议:每人每月0。5天。0。5天*18人*12月=108。

13、政府、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其他任务:每人每月0。5天。0。5天*18人*12月=108

14、复产验收工作:13家非煤矿山企业、18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春节和夏季停产后的复产工作。2人*2次*0。5天*13+3人*3次*0。5天*18=133

15、机动工作日:每人每月0。5天。0。5天*18人*12月=108

执法检查工作日(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的工作日):4500-1390-1279=1831

1、综合督察(职业健康):318

①、综合督察检查18个乡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3人*19*2天=114

②、综合督察检查18个乡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情况:3人*19*2天=114

③、综合督察检查15家重点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情况:3人*15*2天=90

④、综合督察检查11个重点监管的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情况:3人*11*2天=66

2、非煤矿山(含3家尾矿库):130

非煤矿山企业定期检查(每年6次):2人*13家*5次=130

3、危险化学品:394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加油站)大检查:

2人*20家*4次+2人*39家*3=394

4、烟花爆竹:804

①、18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2家批发经营企业定期检查:2人*18家*20次+2人*2*12次=768

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专项检查:2人*18*1天=36

三、市安监局重点执法检查的对象和责任分工(见附表)

1、综合监管重点企业11家、18个乡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科室:综合科。

2、非煤矿山企业(尾矿库)13家。责任科室:矿山科。

3、职业健康重点企业15家、18个乡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科室:职业健康科。

4、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20家和18个乡镇(街道)零售经营单位。责任科室:危化科和执法大队。

5、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加油站)59家。责任科室:危化科和执法大队。

四、执法检查的内容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19个方面的执法检查内容,各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执法计划和月度执法进度计划的要求,开展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执法检查前要编制好现场检查方案,对被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

五、执法检查的方式

(一)现场检查:现场执法检查人员按照编制好的现场检查方案进行执法检查,并逐项记录检查情况。

(二)现场处理: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事故隐患,应当依法采取下列相应现场处理措施:1、当场予以纠正;2、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达到要求;3、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施工)、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4、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5、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 6、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临时查封有关场所;7、依法应当采取的其他现场处理措施。

(三)复查:对被责令限期改正、限期达到要求、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的生产经营单位提出复查申请或者整改、治理限期届满的,应当在收到申请或限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进行复查,并填写复查意见书。

(四)行政处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按程序进行行政处罚。

(五)安全生产督查:被督查的对象存在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或不及时落实到位情况的应当填写督查意见书发给被督查单位,并将每次督查的情况上报至合肥市安监局和市委、市政府,并抄送相关单位。

(六)督办:对安全生产督查或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到位的,应当报告市政府,提请市政府或市安委会发出挂牌督办文件。

(七)联合执法:对一些地区或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突出,需几个部门整合执法力量联合整治的,应当以市安办名义,召集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八)专项整治:对具体领域、具体行业或具体企业在特定时期出现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需要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治理的应当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执法。

(九)事故调查处理:对已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进行调查处理。

六、执法检查结果的处理

执法检查结果应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以及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的,应下达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

2、应当立案查处的,应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3、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及时书面通报并移送相关部门;

4、应当依法提请市政府决定关闭的,应及时市政府书面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严明责任。各职能科室要严格对照此执法计划,各负其责,科室负责人要亲自抓、主动抓,系统认真开展执法工作,确保完成工作计划。

(二)加强监督。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每一起案件,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对查处的重大隐患和重要问题,要及时梳理,建立整改台帐,加大整改和督促检查力度。

(三)完善机制。针对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领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发挥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确保执法检查到位。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二】为规范全街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x〕18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文源街道20xx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和安全发展战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和区安全生产“十三五”发展规划精神,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增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推动全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培训和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有力地促进全街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将全街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较大及以上事故起数以及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等严格控制在市政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以内,坚决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概算

1.行政执法人员数量:XXXX年底文源街道安监站在岗人员2人,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2人。

2.总法定工作日(500日):

全站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

=250日/人、年×2人=5OO日。

注: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一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365-52×2-11=250日

其中:①全年总天数365天;

②双休日=52周×2天/周=104日:

③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节等共计11天法定假日。

3.非执法工作日估算(210日):

其中含学习、培训(2人×lO日=20日);考核(2人×5日=10日)、会议(2人×20日=40日);值班补休日、公务员法定年休假、病、事假、探亲假、婚(丧)假(2人×20日=40日);参加党群活动(2人×30日=60日);科技信息、事故管理、报表统计上报、开展综合监管、应急救援管理、宣传教育培训、省、市、区安监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等(2人×20日=40日)。

4.执法工作习估算(290日):其中含实施行政许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举报受理查处、重大稳患排查 督促整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各类专项整治、执法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检查等。

执法检查工作日=500-210=290日

以2名执法人员1-2天检查一家(次)企业测算,290个执法检查工作日可以安排检查94家次企业左右。

四、重点监管领域和对象

20xx 年度执法检查的重点领域根据我街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确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商贸行业为重点监管对象。事故隐患挂牌治理、来信来 电举报、有限空间、涉氨、涉高温作业企业等方面为XXXX年执法检查的重点领域。

按照属地监管、综合监管、分级检查的原则,安监站对所有高危经营企业全年至少开展6次执法检查,对商贸行业全年至少开展4次执法检查,实现高危行业、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全覆盖。

五、安全行政执法计划相关事项

(一)执法检查内容

分为组织管理检查和作业场所检查,组织管理检查以书面检查为主,作业场所检查以重点场所、关键工艺抽查为主,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许可证与落实情况

检查方式、方法:查看《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核对是否存在超出安全生产许可范围生产经营行为、许可证有效期间、主要负责人培训合格情况等。

2、安全生产机构设立情况

检查方式、方法:查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资料、核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童制度和各工序操作规程文件、资料,审查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符合实际操作情况(内容合法合规具体,责任到人到岗);查看企业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是否涉及到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内容,结合安全日志和作业场所抽查发现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现象,来确定企业教育和督促员工执行情况。

4、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查看教育培训记录、档 案,记录是否真实、符合要求,查看新上岗从业人员考核合格的资料,查看特种作业人数和相应资点取得情况,查看企业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审批 资料,对从业人员现场抽考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知识等。

5、为从业人员提供防护用品和监督佩戴使用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为从业人员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的凭证、发票、合格证;查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等。

6、重大危 险源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告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报告确定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查看企业重大危 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查看重大危险源检测、维护、保养资料和档 案,记录和签字情况等。查看应急预案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讲玄己录、应急物资、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等。

7、对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检查方法、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设备清单,查看各类设备检测合格证、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查看企业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检测台账和记录。

8、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审查文件内容是否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落实、层次管理、考核标准等,查看企业内部检查制度,查看企业内容层次管理情况,查看车间主任、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记录本登记是否如实记录安全隐患,是否按规定逐步汇报、签字等。

9、应急预案 制定、演练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应急预案拟定文件、-应急队伍组成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训记录、应急物 资及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和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 等。

10、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是否有新、扩、改建项目,查看“三同时”落实情况,查看建设项目审查、验收资料、文件等。(或由企业出具该期限内没有进行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自查证明)

11、承包、出租、交叉作业的管理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模式、状况,查看承包、出租合同、协议,查看承包、承租单位相应资质,查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调阅定期安全检查台账、记录和督促整 改情况;了解是否存在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区域作业情况,查看相关协议,查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检查、协调资料。(或由企业出具无租、承包的自查证明)

12、提取与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参加工伤保险,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或缴纳风险抵押金等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帐户、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内容安全 费用管理制度情况,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查看工伤保险购买凭证,对照 职工花名册核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查看安全生产责任险保单和有效期限等。

1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通报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查阅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三自”系统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设立隐患排查治理公示牌情况,查看隐患排查治理迢录,查看向从业人员通报情况。

14、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企业自查在有危 险品的场所、设施、设备上设置警示标志情况;现场抽查核实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15、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带班作业或值班和进出厂登记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领导带班作业、值班安排计划查看负责人带班、值班记录,现场作业场所检查是否有带班作业人员 等;查看职进出厂登记制度、保障措施和落实情况。

16、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情况;查看专职或兼职 职业下-摩管理人员 配备、培训情况;查看企业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岗位 职业卫生操作规程;查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职业史资料、职业危害因素接触史资料和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档 案)及对工作场所进行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

17、废弃物品处置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废弃危 险物品处理制度、处理登记台账、处理措施,对企业废弃危 险物品销毁地点核查核实。综合重点场所抽查查看废弃危 险物品处理情况。

18、爆破、吊装、动火作业、临时用电 等 危 险作业管理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动火作业、吊装、爆破等危 险作业制度,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查看是否存在危 险作业,核实现场管理情况。

19、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安全距离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要求企业出具对生活区、办公区危 险物品排查情况证明,并通过现场场所抽查核实。

20、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评估、评价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评估报告、防雷检测报告、羿全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报告等,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核实上述内容和情况,以及评价资质。评价结论情况(一般只对资质、结论、期限 等要件形式进行检查)。

21、疏散通道设置、疏散标志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抽查生产车间、中转间、库房内划线确定疏散通道情况;查看企业疏散标志设置情况;现场抽查疏散通道畅通情况(疏散门不能锁闭、不能堆放物品堵塞、疏散门口不能有台阶、明沟等)。

(二)执法检查方式

1、计划检查。根据本执法计划,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 对所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计划执法检查。

2、专项检查。在事故易发季节、重大节会期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以及对群众举报投诉、上级交办、媒体曝光、部门移送(交)的违法行为核查等,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3、联合检查。对拒绝、阻碍安全监管行政检查或者拒不执行安全行政执法指令等需要多个有关部门共同执法的违法行为,报上级部门批准,开展联合执法。

4、机动检查。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不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有新改扩建项目和兼并重组的、生产规模较大且危 险性较大的企业,适当增加监督检查的次数,开展机动检查。

六、组织实施和考核

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经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上报市安监局备案。

对人事工作的看法范文第3篇

做基层管理的人都知道,我们基层管理工作一般是这样开展的,当你做为一个基层单位的主管到这个单位上班时,你首先就必须了解这个单位,对这个单位的各种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了解,然后根据单位情况和工作任务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办法,接下来就是在日常工作中去贯彻执行,最后就是检查管理效果了。你看这是不是与“医生看病”相似呀。既然有相似点,哪在其规律上是不是就应当有共同点,有一些带共性的东西?使我们能通过“医生看病”这一件事来理解基层管理中的一些问题,找到一些更有用的办法来搞好基层管理工作。当然我们同样也可以通过对基层管理工作的了解来改进“医生看病”办法和效果。

哪么我们到底可以“医生看病”这极其普通的一件事情得到一些什么启示呢?

其一,基层管理工作其实同“医生看病”这件事一样,就是一个先了解分析情况,再找出解决办法,最后检查解决效果的过程。从而简化基层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效果。

其二,基层管理工作过程其实大部分工作就是不断地去解决问题的过程,问题解决了,管理工作也就做好了(当然基层管理是这样,中高层管理就不一样了,不能仅仅立足于解决问题)。

其三,“医生看病”程序是一次性的,而基层管理则是循环进行的,是一个不断反复进行的过程,要以“变”的思想来考虑这一过程。也就是说,当我们根据当时情况制定一定的管理办法后,在实施中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我们千万别以为它会包医百病,当情况变化后,它的作用也会发生变化。就像病人的病一样,当时病情是这样,根据这个病情开了这个药方,并取得了较好的治疗效果,但过一段时间,或是换了一个人,就不能还用哪个药方,应当根据这时的病情重新用药,这样才取得更好的治疗效果。从而,我们基层管理工作也要不断地去分析了解单位现时的情况,然后根据当时情况确定管理办法,不能墨守成规,要用“变”的思想来做好管理工作。

其四,一个基层单位的管理方法是专用的,别人是不能照搬照抄的,就像一个病人用一种药方,别的病人不能照搬他的药方一样,这也和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道理相应。也就是说,做基层管理工作的人要有这样的思想。我这个单位只能用我自己的管理方法,而不能照别人的方法,哪怕他们的方法取得了极大的成功,我们也只能用他们找出哪种方法的原则思想来为我所用,而不能照搬别人的方法。

对人事工作的看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创新管理

安全防控

监管

再过一个多月,蒙山县看守所将取得连续36年安全无事故的优异成绩,创造全区监管场所最高的安全记录,该所曾多次被评为全国、全区优秀公安基础单位,2010年、2011年连续两年被公安部评定为一级看守所,2012年6月,被公安部评为全国管理机制创新先进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是该所多年以来在思想理念、工作机制、管理方法等方面与时俱进,迎难而上,大胆创新,深入推进监所规范化建设,不断创新安全管理机制,全面提升了监所安全防控能力所取得的。在新的形势下,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确保看守所连续安全无事故,就必须创新安全管理机制,全面提升监管防控能力,确保实现连续安全无事故这一工作目标。

1.正确认识看守所的职能定位

看守所承担着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监管任务。当前,我国正处于人民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和对敌斗争复杂期,特别是云南“躲猫猫”事件后,看守所成为了社会瞩目的热点和舆论关注的焦点,公安监管工作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是对看守所监管工作的一个警示,自然也给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标准和更高的要求。

看守所不是刑事诉讼主体,不直接参与刑事诉讼,但在整个诉讼中承担着基础性的保障作用。一是羁押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状态,它直接依附于拘留、逮捕,是为其服务的。二是羁押是一种常态性强制措施,多数犯罪嫌疑人是在羁押状态下完成诉讼的,普遍存在羁押率高、一押到底的情况;三是很多诉讼活动发生在看守所,如律师会见、提讯等,看守所在整个刑事诉讼中承担着基础的保障作用。

因此,看守所的职能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要保证羁押监管安全;二要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三要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要出色实现看守所这三个职能,必须靠管理机制的创新与发展。在传承监所管理的规范化和精细化优良传统的同时,与时俱进,不断赋予监管工作新的时代特色。坚持以人为本,实行文明管理,不断夯实执法基础,治理管理顽症,才能全面提升监所的管理和执法水平,看守所创新管理机制就显得极为重要。

2.树立五个理念,打牢监所安全屏障

创新看守所管理机制是维护监管安全、加强人权保障、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推进看守所自身发展、加强社会管理的需要。在新的形势下,看守所要紧紧围绕建设安全、文明监管场所的工作目标,以解决执法和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创新安全管理机制、人权保障机制、服务诉讼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完善执法管理制度,健全执法管理体系,精心谋划,系统推进,全面提升监所安全防控能力。

近年来,蒙山县看守所正是积极借鉴国内其他监所的先进经验,规范民警执法执勤行为,积极改革勤务模式,做到值班巡视、管教专业分工,实行收押、值班、提讯、巡视、管教、医生等多岗位联动,完善处置突发事件各种反应机制,不断调整看守职能定位,加强在押人员的教育管理,推行服务诉讼和服务群众的新机制,树立五个理念,积极打牢监所安全屏障:

2.1是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

从看守所承担的监管任务、工作性质和目标看,特别是2012年3月份全国人大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中,更加明确了看守所是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唯一合法的羁押场所。因此,监管场所就要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才能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2.2是树立保障人权理念。

要建设安全、文明监所,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极为重要。虽然在押人员在被羁押后失去人身自由,但根据宪法还享有一些合法的权益,包括人格受到尊重、不受体罚虐待、合法财物不受侵占、基本生活条件、基本卫生医疗条件以及通信、会见、申诉、控告、投诉等权益。蒙山县看守所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各项措施,积极完善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健康检查制度、日常医疗制度、伙食管理制度、严格依法办理提讯制度、“牢头狱霸”防范和打击处理制度等保护在押人员权益制度。如在伙食保障方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从2010年每月220元提升为260元,成为全区在押人员伙食保障最高标准。

2.3是树立公正执法理念。

多年来,蒙山县看守所始终坚持保证刑事诉讼与保证安全并重,保证办案单位依法办案与保证在押人员,律师诉讼权利并重,服务办案与监督执法办案并重,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监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履责,充分发挥了看守所的职能作用,有力地推进监管场所规范化建设,安全工作得到有力保障。

2.4是树立服务诉讼理念。

在看守所接触最多的是办案机关、律师和在押人员家属,看守所其中的一项任务就是保障侦查、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实现这一目标,蒙山县看守所就从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办案机关、律师和来所办事群众,帮助在押人员依法行使诉讼权角度出发,向外公布联系电话,创新和推行律师会见、办案提讯和群众办事预约制度,为刑事诉讼服务。

2.5是树立接受监督理念。

看守所作为执法部门,监督显得更为重要,没有监督,安全将没有保障。多年以来,蒙山县看守所就把警务公开、聘请特邀监督员巡视等监督作为日常执法和监所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从而保障监所连续安全无事故。

3.开展创新管理机制,重点应在五个方面

看守所管理机制创新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安监所管理制度的优越性,必须坚持预防和减少被监管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所安全作为衡量公安监所管理工作的首要标准,必须坚持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安监管事业创新发展。要提高监所安全防控能力,应重点在五个方面创新安全管理机制:

3.1创新监管民警的执法理念。

监所是否安全,人的因素排在第一。监所安全工作说白了实际上就是人主导的工作,必须充分的考虑到人的因素,更新执法理念,创新工作方法,这是监所保安全、促和谐、创先争优的基石,未雨绸缪才能防患于未然。多年以来,蒙山县看守所就是把监所安全当成全所民警职工的事,人人都积极的投身到监所安全工作中去,切实的履行监管工作职责。做到了目标共识,思维共振,新的安全执法管理机制的有效实施,才确保蒙山县看守所取得近三十多年连续安全无事故的成绩。

3.2深入推进人性化管理新模式。

“教育、感化、挽救”是新时期监管工作的新要求,蒙山县看守所就是按照上级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在押人员一日生活制度,把学习教育、法律辅导、文化娱乐活动等融入到一日生活制度中去。严格实行主、协管民警直接管理监室制度,杜绝使用在押人员管理在押人员,把监所安全管理与民警岗位责任挂勾,做到奖惩分明,促使民警想法设法,针对不同的在押人员采取不同的教育引导方式,积极主动去管理他们,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牢头狱霸”滋生。在2011年,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及时取消带有歧视性和有罪推定色彩的标语、口号,在监区内悬挂、张贴积极向上、陶冶情操的名言警句或者书画作品,使在押人员充分感受到在监所里的温暖,有利于感化和教育了在押人员,营造了积极和谐的监所环境,彻底改变过去“一看二守三送走”的传统模式,把监管场所变成一所真正意义上教育和挽救在押人员的特殊学校,丰富和活跃监所氛围。从机制创新和人性化管理角度出发,生活上处处体贴和关心在押人员一日三餐和身体健康。在保障吃熟、吃热、吃的卫生、吃足标准,突出人文关怀。如遇春节、国庆、中秋节等重大传统节日,为在押人员免费加当地风俗菜肴,生日能得到民警的祝福,每周定期调剂和改善食谱;身体有病能够得到及时治疗和享受到病号饭,充分保障其足够时间休息。如今年10月中旬,在押人员陈某某由于属于艾滋病患者及其右耳孔导管先天性堵塞化脓生疮,医院不愿意帮做前端导管切除手术,看守所民警不厌其烦,连续10天送其到县中医院点滴治疗,使其得到治愈,事后他对看守所人性化管理和民警的热情万分感激。正是开展人性化管理,使在押人员及时得到家人的安慰与生活上关照,在看守所里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相互尊重,由此更好地促使在押人员服从管理并安心接受教育改造,在体现监所人性化执法的管理思想和模式的同时,有效地杜绝监管场所安全事故的发生。

3.3开展好风险等级评估工作。

风险评估是监所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蒙山县看守所在2011年管理机制创新工作开始后,就从在押人员入所开始,充分利用管教工作和综合信息应用管理平台对在押人员的涉嫌犯罪情况、心理状况、身体健康状况和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确定其安全风险等级。一般性安全风险的纳入常态化管理,重大安全风险的将列为重点管理对象,分一、二、三级和监区内着不同识别服,实行专人负责,专人进行分别管理。同时结合羁押时间及诉讼环节的变化,适时对其进行日常安全风险评估,管教、巡视加强岗位联动和信息交换。借鉴和引入心理咨询技术,掌握在押人员心理活动本质,帮助在押人员尽快适应新的环境,释放因社会地位的改变而引起的对抗情绪,缓解其内心冲突,落实针对性防控措施,牢牢把握监所安全防范工作的重点,确保了监内秩序稳定,才能提高监所安全防控能力。如在押人员梁某某,入所时即有轻生念头,当即被确定为一级重大安全风险,后发展到了绝食。正是由于蒙山县看守所风险评估准确及时,管理教育和心理疏导措施到位,在第八天促使梁某某打消绝食念头,服从管理,及时消除一监所安全重大隐患。

3.4在人权保障机制上创新。

在押人员人身权益和合法权利的行使和实现主要依靠羁押的监管场所,所以必须要把保障人权作为看守所的价值取向。蒙山县看守所对在押人员人权保障方面非常重视,建立和创新了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告知、入所身体“五项检查”、食谱调济、日常卫生管理、收押提讯管理、在押人员投诉调查处理机制等。使得在押人员从入所开始,就明确知道自己所享有的权利、义务,应当遵守的规定,受虐报警途径和救济渠道,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消除误解和恐惧心理,促使在押人员自觉遵守好各种监管规章制度,为监所消除了不安全隐患,全面提升监所安全文明管理和安全系数。

3.5重视和规范监督制约机制。

对人事工作的看法范文第5篇

领导干部是一个单位具体工作的组织者,他们在工作上的决策与指导的方法如何直接关系上级的指示、命令及精神能否落到实处。可以说,领导干部,能否学会辩证地抓工作,不仅关系到干部个人的威信如何,而且还关系到一个单位的风气正不正,一个单位的工作思路清不清,关系到部队的建设能否持续进步上台阶。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干任何工作都要坚持用辩证的眼光去看问题,既看到事情现在的一面又要看到将来的面,既要看到好的一面又要看到坏的一面,既要看到自己也要看到别人,这就是辩证法中的“两点论”的观点。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用“两点论”的方法去看待问题,探讨问题,分析和研究问题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一、要提高抓工作的认识,就要用“两点论”去看待问题(一)既要看工作发展现在,又要看工作发展的将来。工作中,一个问题出现以后,首先要认真对待它,从研究事物的现象、外在表现入手,认真地分析事物在当前情况下存在的基础是什么,其原因是什么,有什么好的措施可以解决。然后,不能就此止步,还要在研究该事物目前现状的基础上,预测“未来”发展,看可能会出现什么新情况,做到把握今日,掌握将来。这就是说我们做工作一定要有计划性。做到短时计划好,长时谋划好,日常筹划好。(二)既要看事情有利的一面,又要看不利的一面。任何事物有其对立的“两个方面”,作为领导干部,更要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特别是在一个阶段后,一个工作完成之后,往往看到“好的特点”、“经验收获”之类,而对问题的产生问题的原因不去讲,或者轻描淡写地讲,这是领导干部对问题事物上的极其错误的认识观。一个明智的领导、最明智的做法是成绩少讲,问题多看,而且要“放大”看,“反复”看,比较看,让问题无藏身之地,无立足之处,为,要把握一是要客观地看,有什么说什么,不能夸大,不能缩小,更不能无中生有。二是对问题不能一提就是一无是处,对问题也要作认真细致的分析,既要看问题的危害原因,还要从问题中看出教训来。三是要公正地看,当问题与某个人某个单位有直接联系时,不能以人定问题,还不能以问题去收拾某人或某单位。(三)工作中既要看成功的把握又经看失败的可能。这一点是从预测上、决策上去说的。一个组织一个领导者,在作决策时,一定要全面,既要考虑决策后成功的可能,还要考虑到决策后失败的可能性。因此,要做到“五个知道”:一要知我知他,不但要知个人的决心大小,而且要知工作对象的难易程度;二要知上知下,不但要知上级的意图,还要知下级的素质状况;三要知天各地,不但要知天文的变化,还要知地利的条件;四要知今知明,不但要知今日的变化情况,而且要知明日的变化;五要知优知劣,不但要知优势的方面,还要知劣势的方面。只有这样,才能算是较为科学的决策了。二、要打牢抓工作的基础,就要用“两点论”去研究问题(一)既要注重量的积累,又要注重质的飞跃。当工作发展时,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工作的量的增加上,而是要在量的变化的同时,做到促使或加快质变的工作,从而使一项工作完成以后,有一个比前一项工作更新的结果。这就需要提高标准,而且在提高工作的标准时,把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产生质的飞跃,用新的理论、新的经验去指导该工作。(二)既要看工作的区别性,既要看到发展的一致性。对立统一原理告诉我们: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转化,对立面的既统一又斗争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我们抓工作就要考虑到这一工作内部的动因是什么。一是要分清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主要的先研究先抓,次要的后研究后抓。二要分清主要予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矛盾的次要方面,对起关键、决定性作用的方面,积极创造促其转化成效,对起不了关键性作用的方面,促其转化,为主要的矛盾方面服务。三是对特殊矛盾,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找出其具体的解决办法。(三)既要看一项工作一个阶段工作成绩,又要看下一阶段工作如何进步。否定之否定规律告诉我们,事物在发展过程中,由于质的变化作用后次态取代前次的状态,经过循环往复,事物在螺旋式状态下得到发展。季度按纲建队就应如此,一次比一次努力,一次比一次用心,一次比一次有办法,一次比一次有进步,一年比一年有提高,这样才能使部队建设持续稳定求发展,持续进步上台阶。三、要增强抓工作的力度,就要用“两点论”去解决问题(一)不但自己抓,还要放手别人抓。作为领导干部,不能把抓工作的过程仅仅看作是一项任务完成的过程,而要把它作为同志之间、上下级之间相互信任的方式,加强团结的措施,建设部队的手段,这既是党委的集休翁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的基本内容,也是条令中“军政主官部队负,副职服从正职”的基本要求,这充分体现了矛盾法则中事物的两个方面同一性的原理,也合乎部队编制中分负责的辩证法。因此,我们每抓一项工作,都城要时时牢记这些原帽和规定,分抓不分家,主抓不独抓,统揽不包揽,从而在抓工作中提高班子的协调意识。(二)既要领导抓,又要大家抓。作为领导干部,要善于动员群众、发动群众,带领群众一起干,这是符合“从群从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科学的领导方法。首先,要动员群众,把上级的精神、本级的意图,通过一定的方式向广大官兵交待清楚,主官兵对干某项工作有一个心理和物质的准备。其次,要指导群众,在工作展开后,要对群众干的情况跟踪指导,及时总好的方面。再次是带领众干,加强上下关系,融洽官兵关系,只有上下一齐抓、一齐干才是科学的抓工作落实的方法。(三)既要阶段性地抓,又要长期地抓。一个阶段有了成绩,出了经验,能激励人的壮志,鼓舞人的精神,从而焕发人们积极地投入到工作之中,加倍努力,创造新业绩,这似乎是一般的规律。但是,也有不少的单位和个人,顶不住鲜花的簇拥,忘记了新的奋斗目标,忘记了肩上的责任,在成绩与荣誉面前败下阵来。这就要求我们的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在成绩面前,既要看到鼓舞部队士气的一面,还要看到可能要引起骄傲自满的一面。为此,我们抓工作一定盯住我们工作的弱项盯住自己的问题,抓好矛盾双方的互相转化,一个矛盾解决了,赶快去解决另一矛盾,不断在解决矛盾中求进步,求发展,使部队建设不断地持续稳定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