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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DOI]10.13939/j.cnki.zgsc.2017.30.055

市场竞争力的日益扩大与企业间结算方式的问题,促使企业应收票据逐渐增多,管理上的问题往往会带来较大风险。若企业管理者重视应收票据的管理,能够正确地使用票据并妥善处理票据结算中出现的问题,企业的资金成本将会减小,反之,则会影响企业向前发展。[1]加大票据管理,规避应收票据在管理上的风险,促进企业更好更快地发展成为企业面临的重要问题。当企业接受应收票据时,财务管理人员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票据进行核查,保证票据的真实合法,防止伪票据情况发生,减少应收票据带来的风险。

1 应收票据概述

企业内部的应收票据主要是指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可以代替金钱的商业性质票据,在应收票据之上,主要有付款地点、付款金额、付款日期、付款人等信息,是一种可无条件支付、可背书转让的流通证券,在应收票据之中,主要包含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商业承兑汇票两种。由银行承兑的汇票是出票人以本身开户银行内部资金进行承兑而开具的票据,是银行信用的一种体现;商业承兑的汇票则是由付款人出票的承兑汇票或者由收款人签发后交由付款人的一种可兑现汇票,体现了商业信用,承担的财务风险相对偏高。[2]应收票据除上文分法外,根据其是否带息情况可分为带息应收票据与不带息应收票据。一般来讲,企业为公司的稳定发展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2 案例分析

在国际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为寻求企业更好更快地发展,江苏晶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逐渐由过去仅生产普通钢材的中低端市场逐渐转化为以生产耐火钢与销售耐火钢为主的高端市场,目前,企业发展态势良好。纵观我国钢铁市场,作为全球钢铁生产大国,我国钢铁生产行业已趋于饱和状态,自2012年起,我国钢铁行业业绩逐年下滑,虽然,城市化建设、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等拉动了钢铁市场需求,但是,国家经济发展的放缓仍为钢铁企业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自应收票据在我国各企业间普遍应用,应收票据也逐渐被应用在钢铁行业中,当应收票据出现管理风险时,极易造成钢铁企业的减产甚至停产状态,部分钢铁企业为降低风险带来的影响而降低价格,以此拉动钢铁的销量,也相应影响了本企业的生产经营。对此,加强钢铁企业的票据管理,降低风险带来的企业变动,促进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3 企业应收票据在管理中所面临的主要风险

3.1真假票据风险

随着汇票业务逐渐发展并被广泛应用于各商业间的结算中,某些不法人士为获取利益,各种假冒、伪造的承兑汇票逐渐在市场上猖獗,为汇票的管理带来巨大的风险。目前,市场上流通的汇票多具有特定格式,是一种印刷型的票据,不法分子为伪造以假乱真的票据,多是依靠恶意串改、伪造印章,真假票据的难以分辨加大了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压力,同时为企业的票据资金带来一定的风险,为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3.2票据保管不善风险

随着企业的钢铁销售逐渐增大规模,江苏晶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耐火钢上的销售客户遍布各地,在商品销售业务后期进行结款时,某些客户要求上门办理收款业务,在这一流程中,若财务管理人员未根据严格的程序进行交接并将责任明确分工,极易造成承兑汇票的遗失,为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

3.3应收票据在核算时的风险

在企业完成商品销售或者劳务关系并收到商业汇票时,财务管理人员应对应收票据进行核算,并将票据登记在册,避免应收票据出现错误,造成风险。在企业发展中,某些企业在应收票据上出现入账不及时,甚至票据不入账现象,为企业资金账户带来混乱,影响企业的生产发展,除此外,对应收票据的登记不准确甚至不登记现象是造成票据核算风险的主因,应收票据的种类、签收日期、到期日期等信息不清,会计信息不完整等均在激烈竞争的经济市场中,抑制了企业的发展。

3.4票据背书风险

在票据管理中,部分票据管理人员对票据背书转让的流程了解不够全面,在进行票据签章时,没有遵照票据的相关规定执行,造成了一定的风险。如:在某些企业进行票据转让时,往往仅在背书栏进行签名盖章,却忘记签上被背书人的名称,而被背书人则更重视票据真伪的审查,亦忽略了审查票据记载内容是否完整,最终导致运用此票据进行付款或者再次转让时的纠纷,导致持票人不得不根据法律或者寻找前持票人来收回欠款,票据背书的风险易造成票据回款艰难。

4 企业应收票据在管理中的风险规避

4.1加强票据管理人员相关知识的学习,提高人员的素质

在企业发展中,票据的管理多被分在财务管理部门中,然而,财务人员所精通的多是财务收付款、企业账面管理、以及资金管理等,对票据的专业知识并不了解或者稍有涉猎,难以做到票据的安全管理,对此,企业应加强财务部门人员对票据专业知识的学习,如:票据法、支付结算方法等,提升财务管理人员在票据收取、承兑以及保管方面的专业水平。另外,除了专业知识的掌握外,企业应重视财务管理人员在票据风险防范意识上的提高,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减少会计人员贪污、挪用等事件的发生,降低风险的发生,提高应收票据的管理。

4.2企业内部应设置独立的信用风险管理机构

为规避票据管理中带来的风险,商业银行逐渐完善内部的承兑授权机构以及承兑授信的业务管理,以此严格把守出票环节的关卡,并加强对承兑业务的审查管理。在票据审查中,相应管理人员应注重审查承兑申请人与票据收款人间的贸易关系是否真实,若确认商业承兑的汇票不具备贸易背景,则不得办理承兑业务。企业在应收票据的管理中,可成立独立的部门:信用风险的管理机构,增加企业形象,提高企业信誉,管理机构在票据管理中应遵循对内严管应收票据在贸易上的关卡,执行企业的信用政策。并合理监控会计人员在应收票据的手续办理,保证手续的合法性,在应收票据的管理中,应遵循专业化、规范化的管理方法,避免人为因素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乃至信誉损失。

4.3建立健全的企业应收票据的管理制度

如何加强企业在应收票据中的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票据的安全,建立完善的企业应收票据中的管理制度是根本保障。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经济发展起步较晚,相应地,在票据上的各项管理制度也相对落后,影响了我国企业在应收票据上的管理。为提高我国在应收票据上的管理,企业需要就传统的管理制度不断改善,使应收票据在管理上不断完善,促进我国企业在经济全球化的今日向前发展。另外,企业在应收票据的管理制度改革上可不断借鉴国外企业的相近管理经验,结合我国国情与企业实际情况发展为适合企业的先进制度,规避企业在应收票据管理上的风险。

4.4严格控制票据收取环节,避免票据出现问题

在企业与客户完成交易之后,企业相应的票据管理者应对客户所出具的背书转让票据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票据中记载的事项清晰、明确、内容完整、背书转让具有连续性。若票据在背书过程中存在瑕疵,则票据管理人员应要求客户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若票据内部存在严重问题,且处理艰难,则管理票据的相应人员应坚决将票据退回,避免接收此种可能带来较大麻烦的数据。在票据真伪审查中,接收票据人员可根据客户的信用度与收据的票据面额来判断其是否能够通过银行电子查询进行专业真伪票据鉴定,避免伪造票据对企业带来经济损失。

4.5规避电子承兑的风险

社会网络化的发展,电子承兑成为各企业间的主要交易模式,在电子商业汇票以及系统中,若电子承兑出现风险,则带来的损失更加严重。对此,银行应采取相应措施,如:保证接入ECDS系统中的各商业银行的可靠性、安全性,并为其安装故障恢复、重启能力、审计追踪等装置,保证商业银行的安全运营,另外,在ECDS系统中设置加密加押、病毒防范等措施,规避电子承兑带来的风险。

5 结论

在企业发展管理中,应收票据的风险是一种普遍存在的风险,具有客观性原则。可以说,只要企业仍存在有赊销行为,应收票据中的风险就会存在,票据管理人员可以通过自身努力降低票据风险,企业亦可通过改革发展管理制度等降低风险,却难以将票据中的安全风险消除。随着国内市场经济的发展深入,赊销比例不断提高,规避应收票据的风险措施越加重要。对于江苏晶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来讲,因宏观经济的波动对企业发展的较大影响,企业内部必须建立起严格的票据管理制度,完善风险的规避措施,才能更好地在钢铁销售趋于饱和,行业竞争越发激烈的现在,实现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一、目的

为使固定资产的规划、执行和控制作业有章可循,并达成下列管理目的,以利本公司经济有效且迅速地达成经营目标,特制定本办法。1-1使固定资产受到安全保护,防止遗失或被窃;

1-2使固定资产可发挥其正常使用功能;

1-3消除闲置固定资产,避免浪费资金。

二、范围

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建筑设备、电脑设备、机械设备、杂项设备、公用设备、电仪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和事务机具等九大类。

三、经办部门

3-1管理部门:财会部为本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3-2维修部门:

3-2-1生产中维修科:负责业务有关的建筑设备、机械设备、储存设备、电仪设备和杂项设备等维修。

3-2-2总务部:负责非生产部维修科负责的其他一切固定资产的维修。

3-2-3使用部门:保管部门、使用部门、难以划分者,以管理部门为使用部门。

四、分类编号

管理部门应按下列分类编号原则处理固定资产的分类和编号。

4-1固定资产编号以8们数字编组而成,使用阿拉伯数字0,1,…8,9。

4-2固定资产编号图示:

类别年度别入帐顺序

大额中额流水号

4-3固定资产编号第一位代表固定资产在会计之大分类,由1,2…9分别表示之。第2,3位代表中分类,由01…99表示之,如办公设备之桌(01)椅(02)等。

代号内容

1厂房及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

4运输设备

5办公设备

6其他设备

4-4固定资产编号第4,5位代表年度号,分别购置年度如96,97年表示。

4-5固定资产编号第6,7,8位代表固定资产相同性质的入帐顺序流水号码,分别以001…999表示。

五、建卡

管理部门应将各项固定资产设卡管理,建筑设备应建立(建筑设备登记卡),机械及其他设备应以(固定资产登记卡)建卡登记,以掌握各项资产异动状况。

六、维护保养

管理部门协同维修部门订立各项资产的保养作业规范,并督促使用部门按规范执行维护工作。

七、盘点抽查与财产标签

7-1管理部门应会同部门,视公司实际需要盘点固定资产,其作业方式依本公司《财务盘点管理作业办法》规定办理。

7-2管理部门应随时查核各使用部门现有的固定资产,以了解登记卡所载的名称、规格及数量是否与实际,有无管理不善,无效使用或闲置等不良情况存在。若发现有异常或不良情况存在,应即通知该使用部门请其改善,情况严重者应另呈报权责主管批示处理。

7-3管理部门须制作财产标签,凡本公司财产均须粘贴标签以利保管和盘点。

八、核决权限

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核决权限请参阅费用核决权限表。

九、管理政策

本公司一切固定资产管理作业,均应遵循下列管理政府。

9-1编制固定资产预算可以让管理部门从整体的观点来考虑各部门所需购置的资产项目,使购置与处理固定资产的计划更为明确,不致盲目从事,重复添置资产。

9-2清晰明确的记录

将固定资产的购置成本、购置日期、存放地点、保管部门(人员)、累计折旧、维修改造以及资产处理等资料完整记录下来,除有助于维护资产的安全外,将来在申报公司所得税及保险理赔时亦有依据。

9-3落实保养及保护要求

为使固定资产维持正常使用功能,发挥良好的经济效益,定期或不定期的维护保养及维护作业应彻底实施。

第二章固定资产购置

十、编制固定资产预算

在编制年度预算作业期间,各部门将下一年拟购置固定资产编列于年度预书内,经权责人核准后据以实施。

十一、请购

11-1使用部门拟购置固定资产时,应按有关规定填写请购单,如为某项投资计划而购置,应另检附固定资产计划书,[,!]阐明计划名称、编号、拟购置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厂牌、数量、使用目的、预期效果、需用日期、购置预算金额等送管理部门审查。

11-2管理部门于初审时,应请其它相关部室会审。

11-3经初审通过的请购单及其附件,经权责人员核准后,使用部门在必要时应详细填安装场所、位置、日期等资料并将有关图纸送交采购部门如期购置或营建部门按期施工。

十二、不动产取得的处理

建筑设备等不动产,经取得所有权证书或自建房屋于建造完成后,应即办理产权登记,并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建卡列管。

十三、动产取得的处理

直接购入或向仓储单位领取移交给使用部门时,取得部门应即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送管理部门不予以分类编号建卡列管,并于资产明显位置,标示资产编号。

十四、受赠取得的处理

固定资产因其他兄弟公司无偿拨入或因受赠而取得时,应填明估计价格,如原价无法查得或根本无原价者,管理部门应视需要会同专业技术人员予以估价,并应按本办法第二十条及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十五、建卡列管

15-1固定资产购入或取得所有权后,管理部门根据(固定资产增加单)填写(固定资产登记卡)或建筑设备登记卡,一式三联,第一、二联管理部门留存,第三联送维修负责部门。

15-2管理部门应将登记卡按固定资产分类编号原则编号,分类规档保管,并另设固定资产凭证袋把各项固定资产取得凭证、文件、图纸等套入保存。

15-3财会部应将登记卡作为会计辅助分类帐使用,按 法令规定定期填写折旧金额及帐面净值。

15-4维修部门应将登记卡作为保养资料卡使用,填写每项固定资产的维修记录。

15-5登记卡每卡限载一项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如附属物无法单独计算其价值者,应合记于一卡。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运用

十六、设备统计和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根据部门不同建立《设备能力及使用状况汇总表》,详列各项设备名称、厂牌、规格、适制产品(适用范围)、数量、产量(负荷能力),取得日期、取得价格、耐用年限、使用状况。以掌握设备能力及使用状况、并作有效的运用及管制。

十七、设备运用规划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配合本公司经营计划的需要,按各项设备的特性,性能及适用范围设定运用计划。

十八、设备运用管制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按设备运用计划、操作规范的规定运用设备、管理部门应检查其执行情形呈报权责主管。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保管

十九、保险

19-1管理部门对所经管的固定资产按本公司的保险管理政策办理投保。

19-2投保作业按《财物保险管理作业办法》规定办理。

二十、保管

20-1容易搬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按放置场所分别填写《固定资产存放明细表》一式二份,填写该场所内所有容易搬动的固定资产编号,名称、数量、安全维护人员姓名等资料,以利管理。

20-2《固定资产存放明细》除一份自存于使用单位外,另一份应由使用单位张贴于该场所墙壁适当的位置,以便查核。

20-3重要设备的保护,应由使用单位制作标示门牌,悬挂显眼位置,以明职责。

二十一、转移

固定资产在本公司内相互移转调拨时,应由移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移转单》一式四联。送移入部门签认并会同管理部门,经权责人员核准后,第一、二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登记卡,第三联送移入部门,第四联由移出部门留存。移转的固定资产出入厂区,应另依本公司《门卫管理作业办法》规定办理。

二十二、出租或外借

固定资产拟出租或外借时,管理部门应将租借事由、内容条件。归还期限、保持原状义务、附属设备明细等签呈权责人核准,并签订契约后据以办理。其出入厂区也应按《门卫管理作业办法》规定办理。

二十三、闲置的处理

固定资产因产品停止生产、加工工艺变更,设备更新等原因而闲置时,使用部门应以《闲置固定资产处理单》提报闲置原因和设备现状连同该设备履历资料经财会部门填记帐面价值,并拟订处理对策后,呈权责人员核准,据以实施。

二十四、让售

24-1固定资产的让售由管理部门将让售固定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原取得日期、金额、帐面残值、现状及让售理,并根据其利用或参考市价订出让售底价,签呈权责人员核准后,据以办理让售。

24-2固定资产的让售以登报公开招标为原则,如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其他方式处理时,应将理由和让售条件呈权责人核准后办理。

二十五、报废

固定资产因损坏且无修复价值时,应填写《固定资产减损单》办理报废,对于呈准报废的闲置固定资产拆除后的零件或有残余价值的物品,应送有关部门办理入库。

二十六、减损

已损坏报废或已让售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填报《固定资产减损单》连同相关资料送财会部门销帐。

二十七、移交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移动时,对于所管理的固定资产应按《人事管理作业办法》的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二十八、维修

28-1管理部门应会同维修负责部门,订立固定资产保养规定,对各项固定资产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保养及整修。

28-2定期保养及整修由维修部门按有关规定定期填写《固定资产请修单》经权责人员核准后办理。

28-3不定期的保养及整修,由使用部门发现须保养及整修时,应随时填写《固定资产请修单》,向管理部门申请,经权责人员核准后办理。

28-4固定资产的保养及整修,因故须发包给外部专业厂商修护时,按《采购管理作业办法》及《门卫管理作业办法》规定办理。

28-5固定资产维修负责部门每月应定期研讨各项固定资产定期维修期间长短的恰当性以及异常维修事项发生原因与改善对策,将研计结果以书面通知使用部门及管理部门配合实施。

28-6管理部门应将每项固定资产的重大修护支出(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登载于登记卡以备查找。

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

第三条 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 各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负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产核资等项工作,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的配备及使用标准,对纳入政策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购置;负责闲置资产的调剂,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并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经济实体占用的固定资产实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 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设有专人承担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第七条 各部门必须对专用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专用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检验等管理制度;技术复杂、精密度高的专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与计价

第八条 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九条 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一)房屋及建筑物。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库、职工生产用房、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雕塑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二)专用设备。指各种具体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医疗器械、文体事业单位的文体设备等。

(三)一般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具等。

(四)文物和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

(五)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的图书、资料等。

(六)其它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

(一)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记账;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账;

(四)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证记账,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五)无偿调入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值的,按照估价入账;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七)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价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八)用外币进口的设备,按当时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加上国外部分的运费及其它费用(外币应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再加上支付的关税、海关手续费等计价入账;

(九)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十)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不实行折旧,按原值入账。

第十二条 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的;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的;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的;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暂估价值的;发现原来记录固定资产价值有误的。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价值变动,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并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有关账目作相应调整。具体账务处理,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

第十四条 购置固定资产应分清资金渠道,属于基本建设范围的(单台设备和单项工程在五万元以上的),由基本建设投资解决,不属于基本建设投资范围的由行政经费、事业经费或其它经费解决。属于专项控制商品,必须按规定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购置。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对本部门占有、使用的由不同资金渠道形成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 购入、调入和自制、自建完工交付使用增加的固定资产,应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统一验收,属于技术设备的还应会同技术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据发票、固定资产调拨单或基建项目交付使用验收单据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增加通知单,办理有关入库、财务报销和使用单位领用等手续。

第十六条 接受捐赠或盘盈的固定资产,应由国家资产管理部门办理接收和交接,并据固定资产交接单、发票或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单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增加通知单,办理有关入库、财务报销和使用单位领用手续。

第十七条 调出、变卖减少或盘亏的固定资产,按《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权限范围报批,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持国管局或本部门的国有资产处置意见、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单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减少通知单,办理有关调出或注销手续。

第十八条 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据鉴定意见及上级部门的国有资产处置意见等,填制固定资产减少通知单,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十九条 非正常损失减少的固定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后,对非正常损失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据鉴定意见、对非正常损失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上级部门国有资产处置意见等,填制固定资产减少通知单,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是指在日常行政工作或业务活动中对所需及占用的国有资产实施不间断的管理及核算,包括从编制固定资产预算、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入账、领用发出到维修保养、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实物管理和财务核算。

第二十一条 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中,财务部门负责按固定资产的价值分类核算,审核固定资产预算并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预算编制、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保管、领用发出、维修保养、调拨处置等具体管理,并负责分类进行实物量核算,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某些日常管理工作也可委托资产占用单位承担;技术部门参与专用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技术鉴定;使用部门负责合理、有效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杜绝浪费。

第二十二条 固定资产预算及购置计划既要从实际需要出发又要注意节约,要根据各类资产的配备情况及使用标准合理配置,充分利用现有固定资产,防止积压浪费。对按规定实行统一采购的固定资产,要提供详细的使用目的并写明详尽的功能等要求。

第二十三条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必须完善固定资产账卡、领用、处置、清查盘点等日常管理制度。使用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本部门固定资产和其它物品的领用、保管、清点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验收入库及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须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记入《固定资产明细账》,按物登卡、凭卡记账;已入库存的固定资产,要按照各类资产的使用说明和存放要求进行保管,填写保管单位并定期检查,库存固定资产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领用或调换;处置固定资产须填写《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单》或《固定资产调拨单》,据单入账;使用部门领用固定资产须填写《固定资产领用单》,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凭单填写固定资产使用记录卡并记入《固定资产卡片》。不经批准,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固定资产。如需借用固定资产,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办理借用手续。

第二十五条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或物品,要建立领用交还制度,并督促使用人爱护所用资产。工作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在其办理所用资产交还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六条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应每半年对账一次,使账实、账卡、账账保持一致。每年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等情况是否正常。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明原因,说明情况,编制有关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按管理权限报经国管局或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调整固定资产账目。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发生国有资产产权变动、财务和账务异常、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严重或挂靠单位脱钩等情况,按国家规定必须进行清产核资的,应由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国管局确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办公用品、用具、生活用品、器具、材料等资产,也要分类登记,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二十九条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后勤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凡违反本办法的,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内部控制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行政事业单位办公条件的日益改善,大量现代办公设备的添置,使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总额迅速增加,但由于多种原因,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滞后,存在着许多不规范、管理薄弱现象,这些情况严重阻挠和抑制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并影响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成为国有资产流失的一大隐患。为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本文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和怎样加强内部控制做了粗浅分析。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

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大多是财政拨款,在经费支出中列支,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因此,一些单位在固定资产的购买、管理、核算时不按制度处理,存在账外资产、损失浪费严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造成账实不符的主要原因有:一是会计资料不能真实反映和有效控制固定资产的实际数量和增减变化。一些单位账面只反映固定资产总值,没有记载明细资产的实物数量及其价值,由于固定资产实行原始计价一贯制的办法,单位会计无法确认盘存资产数量的多与少及其价值的增与减,账面资产总值失去了对实物的控制。二是自建的固定资产,由于资金不足、决算不及时等原因无法入账,部分单位的办公楼、教学楼已使用多年,工程支出仍在在建工程和往来账户中反映。三是不同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缺乏账务处理的共同依据,有些单位没有统一的固定资产目录,使不同的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的口径不统一。购买固定资产时,保管部门“按物登卡,凭卡记账”,财会部门根据验收单、发票入账,两部门对同一资产的账务处理依据完全不同。固定资产处置时,保管部门实物减少,而有关凭证并未办理,财务部门不能做出相应的调整,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就在所难免。四是盘盈、接受捐赠和无偿调拨的固定资产长期不入账,形成账外资产。五是处置未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也是一项重要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较大,按规定国有资产处置应向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履行审批手续,但事实上仍有部分单位在处置时未办理报批手续,存在随意出售、转让,随意核销现象,而且处置金额也相当大。

(二)固定资产长期被借用、侵占

部分单位由于种种原因,主动或被动地向管理单位或权力机关提供的实物,如小汽车、空调、笔记本电脑等,这些资产以各种名义长期被单位和个人借用、侵占,逃避了正常的监督检查。

(三)对固定资产租赁收入不纳入财务统一核算

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将收取的房租收入直接入往来科目,列收列支,有的将房租收入转移至本单位的工会账、食堂账,有的将房租收入拱手相让,纳入下属单位经营收入或挂下属单位往来科目,有的甚至不直接向承租方收取房租,而是在承租方列支费用,可谓是五花八门、各有各招,目的就是逃避监督,为单位小集体谋福利,为请客送礼开方便之门,会计监督失控。

(四)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缺乏责任心和相应的专业知识,监督未到位,领导对资产管理意识比较淡薄,主观意志强烈

如今,行政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投入日益增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日益显示。因此,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资产保值、增值,安全完整的重要措施。事实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需要各方面的有效衔接,不仅要有金额核算,而且要有数量控制,固定资产数量金额核算需要财务、物资、使用部门的通力合作。但由于许多行政事业单位存在重行政,轻管理,内部控制及管理制度松懈,领导管理意识缺乏,做事主观,对财产变动的决策缺乏民主化,未经集体讨论等等,从而导致财会人员一切听从领导,而未根据制度规定履行职责,责任意识下降,再加上部分单位领导由于人事变动或调换班子分工等原因,在未对本单位固定资产及管理人员进行充分了解的基础上,随意调换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人员,使新上任的工作人员缺乏最起码的专业知识,业务工作不免受到影响。

二、解决办法及对策

为了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上述问题,保护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真实完整,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提高固定资产运营效率,杜绝可能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我们必须加强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

(一)加强固定资产不相容岗位和职务的内部控制

为了建立健全有效的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在办理固定资产业务时,应将以下岗位进行分离:一是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二是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审批与执行;三是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与款项支付;四是固定资产投保的申请与审批;五是固定资产处置的审批与执行;六是固定资产取得与处置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岗位分离后,应明确各个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使不相容岗位和职务之间能够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

(二)加强固定资产的预算管理内部控制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单位的发展目标和实际情况,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并按规定的程序审批。对于重大的投资项目,应当进行可行性研究,实行集体决策。单位应严格执行固定资产预算,对于预算内项目,要按照执行进度办理相关手续,对于超预算的项目,应有责任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三)加强固定资产的授权审批内部控制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对固定资产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授权批准的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固定资产业务。审批人应当根据固定资产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固定资产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固定资产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四)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的职责分工控制

对于固定资产的购置、保管、使用、维修、处置均应明确责任,有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在购置固定资产的金额比较大时,应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进行招投标方式购买,防止采购过程过出现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的情况发生。在固定资产出库环节及时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制作标签,认真粘贴,做到账卡签一对一,做到购置时有验收,领用时有登记。使用部门应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维修、保养、定期检查,及时消除风险。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固定资产的投保范围和政策,对应该投保的资产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办理投保手续,对已投保的资产发生损失时,及时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单位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如实填写固定资产盘点表,并与账簿记录进行核对,对账实不符的要查明原因,对盘亏、盘盈的资产提出处理意见,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及时调整账簿记录,使其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情况。

(五)加强固定资产的处置控制

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土地和车辆的处置,货币性资产损失的核销,以及单位价值或者批量价在规定限额以上的资产的处置,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规定限额以下的资产处置报主管部门审批,单位不得自行处置,以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资产处置后要如实进行资产核销账务处理,对残值收入和转让收入要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或另存其他的账户。政府的财政部门也应建立固定资产的盘点和处置制度的监督机制,对要处置的资产进行金额、数量上的把关和审批,并定期对预算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

(六)建立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制度

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作为组织部门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促使各单位“一把手”充分认识到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重要性。实行单位主要领导为全面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使用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三级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职责范围,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定期考核责任履行情况,将考核结果作为人员提拔、任用等的依据,切实管好各项资产管理工作。对随意侵占、挪用、非法交易以及毁坏、窃取、丢失固定资产的违法违纪和失职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损失的还应该追究法律责任。建立离任核查制,单位领导或资产管理人、使用人员离任时,要组织核查,办理资产移交和监交手续,确保人走账清,防止资产流失。

(七)提高管理固定资产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固定资产业务,资产管理人员作为各级资产业务的具体经办和管理人员,必须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资产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规,规范和完善账务处理,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保证账账、账实相符。资产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相关资产管理的知识和文件,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对各类资产的名称、功能、存放地点、使用情况等要做到心中有数。要认真学习相关固定资产管理及业务流程,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办理各项业务,保证账实相符。同时要及时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账,完备实物信息资料。要对各部门管理使用的资产由具体保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财务部备查,按月对财务部入账登记的新增资产进行核对、确认。通过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是实现政府公共职能和确保公共事业的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和经济保证,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举措。因此,必须从多方面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以便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障和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 固定资产 问题 对策

2006年5月30日,财政部公布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是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保障行政单位履行职能、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基础性管理制度,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标志着我国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逐步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对固定资产的科学管理和有效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从近近几年各省市审计结果来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却仍十分薄弱,固定资产的管理不容乐观,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造成了固定资产的流失和浪费。因此,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意义重大。

一、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问题

(一)单位领导国有资产管理意识淡薄

“办法”第二章明确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应当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但很多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人不能严格执行“办法”的规定,好大喜功或者盲目攀比,重购置、轻管理,只管从国家批复资金抢购大型固定资产,对资产购置以后的管理和使用却重视不够,造成了国有资产管理混乱。

(二)资产管理不规范

现行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规定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如实对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做到账账相符。 在实际管理中,不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帐卡管理制度不健全,有的甚至没有固定资产明细账和资产卡片,购置固定资产时只列支费用,不记固定资产账,还有的帐面只反映固

定资产总值,没有记载明细资产的实物数量及其价值,帐面资产总值失去了对实物的控制。二是固定资产登记不规范。账目建立不全面,对上级调拨、捐赠的资产存在多登、漏登现象。三是固定资产不入账,造成“有物无帐”。许多单位投资建办公楼、车库、购置车辆等,不入固定资产账。有的单位基建工程投入使用后,迟迟不做工程决算,财会人员不按有关规定对新建的固定资产估价入固定资产账;四是账外资产现象普遍。一些单位对购置的符合固定资产标准但价值较小的桌椅板凳、图书、陈列品等或上级拨付的资产,不入固定资产账,形成账外资产。

(三)固定资产管理松散

一些单位存在固定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问题。有的单位虽然入帐,但长期不盘点,一经盘点,多数账实不符,“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的现象比较严重。有些单位对已到报废期或已无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长期堆放在仓库里,或是到处乱扔乱放,无人管理,也不报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报废,长期挂在账上,造成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还有部分非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用自有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既未计入主管部门固定资产账,也未在本单位设立固定资产管理登记卡,随意使用和处置。

(四)违规处置固定资产

一是在资产处置上,一些行政事业单位法律意识淡薄,不遵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履行报批手续, 私自报废、变卖、更新、转让、贱价处置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购置与处置失控,使其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和滋生腐败,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二是对平时损坏、遗失的资产未查其去向和根源,落实好责任追究,而是在固定资产清查、核对后进行一次性报废处理,资产报废变成了资产管理中帐物平衡工具。

(五)使用效率低下

许多行政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购置盲目求全、求新,结果造成一方面价值不菲的设施设备长期闲置,使用率极低,购置之后即发生闲置, 有的一年只使用几次,甚至到报废期限了还没有开箱,没有发挥它们的正常使用效能;购置前的决策研究不到位, 购置不需要的资产;重复购置,更新太快,浪费严重, 但是又无法调剂给其他部门使用。

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客观需要

对财政支出的监管和效益评价是新的历史条件下财政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财政支出的评价对象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监管对象。因此,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正是适应这一客观需要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是进一步强化管理意识的需要

目前,许多行政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普通存在“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认为固定资产是国家的东西,只要自己没有拿走,丢了和自己的关系也不大,造成管理人员管理意识淡薄。通过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加强,可以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机制、强调规范操作和科学管理,推动使用部门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和使用,提高使用效率,减少浪费,发挥固定资产的效益。

(三)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的需要

追求效率是经济社会的必然要求,通过革新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一是可以加强预算、使用、处置、采购等环节的监督和检查,实现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使用效率;二是有利于改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利用效率低下以及资产流失严重等问题,能够节约国家财政支出, 使有限的财力发挥最大的效益,提高经济回报率,也促进节约型社会的构建。

三、加强和改进固定资产管理的对策

(一)加强教育,提高对固定资产管理必要性的认识

要不断深化单位领导对固定资产管理的思想认识,单位负责人及会计人员要加强领导,积极与财政等部门配合,认真学习《会计法》和《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固定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坚决纠正“重钱轻物、重用轻管”的现象。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

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不断在日常管理上强化固定资产的管理。一方面是健全固定资产财务账目,使固定资产登记台账制度化,做到账、卡、物、证、表相统一,努力避免因人员变动及其他原因而引起资产流失。另一方面是建立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单位资产购建、使用治理,报废报损、内部转移、转让出售等行为,实现固定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过程管理。

(三)定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清产核资,顾名思义,就是要核实国有资产的存量和增量,对资产进行清查,对资金进行核实,做到“家底”清楚,账、卡、物相符,各单位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

把盘点结果填写固定资产盘点表,对账实不符的,由资产使用部门与管理部门逐笔查明原因,共同编制盘盈、盘亏处理意见。总之,定期开展清产核资,可以明晰各类资产特别是经营性资产产权,有利于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促进闲置资产的有效使用。

(四)加强固定资产监督检查

制度办法和政策措施制定的在好,如果不严格执行,落实不到位,就不可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切实按照两个“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监督检查工作,狠抓制度建设和政策落实,发现人为造成国有资产损坏、流失等问题,属于单位本身问题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属于单位领导和责任人造成的,要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性质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单位或个人不按规定履行有关报批手续的私自出租、出借或利用国有资产进行投资的要依法收缴其所得收益,并按法律法规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同时,对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和通报批评。真正做到依法治产和违法必究。

(五)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一是先进设备的配置、 贵重仪器的购买要进行充分的论证和研究,不搞盲目采购。二是对到位的固定资产,要加强管理和使用人员的培训,使其能够熟练操作,防止因无人操作而闲置。三是避免盲目求全、求新、更新太快,造成还能正常使用的仪器做报废处理,造成了固定资产的浪费。

(六)加强信息化建设

加强信息化建设是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实现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重要手段。各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实力和发展需要, 逐步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信息管理系统, 实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时查询、综合分析、全过程动态监管等功能。同时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端提高业务水平。

四、结束语

国有资产是国家机器运转和巩固国家安全的物质基础,是建设和谐社会,推动社会进步的有力保障。

依法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保证,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进行科学管理,有助于政府提高为民理财的能力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完善;有助于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服务型、节约型政府建设。因此,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气抓好资产管理,不断改革创新,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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