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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发展

证券市场发展

证券市场发展范文第1篇

关键词:金融 证券市场

1 回顾中国证券市场的十年奠基阶段,我们主要取得了如下成就

①初步构建了以《公司法》、《证券法》为核心的资本市场制度架构。②市场发展初具规模。截至2001年10月,在沪深两市上市的公司(包括a、b股)达1152家,市价总值为43742.14亿元,流通市值为14560.16亿元,这一市场规模表示:资本市场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开始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者。③培育了一支规模较大、包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在内的投资者队伍。截至2001年10月底,我国股票市场投资者开户数已经达到6577.05万户,有44只规范的证券投资基金,部分商业保险资金可以通过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方式间接投资于股市,开放式基金已经推出。虽然投资者队伍还需进一步发展,并有待成熟,但是不可否认,整个社会的金融投资意识已经大大加强。④建立起了较为系统、相对独立的信息披露规则体系。经过十年努力,信息披露规则已经建立。市场参与各方尤其是上市公司,大都能在这个规则框架内及时披露其相关信息,从而使交易市场具有一个基本的规范。⑤建立了一个科技含量较高、富有效率的证券交易体系。沪、深证券交易所从起步阶段就注重发挥后发优势,整个交易、清算、登记、过户系统是世界上技术水平最高的交易体系之一。经过10年的不断改进,我国的证券交易体系运行稳定、效率较高。⑥证券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对风险的防范、控制水平显著提高。证券市场的有效监管是市场规范发展、防范风险的前提。只有监管的理念、水平有了切实的提高,创新化的市场行为才不会成为新的“风险源”。

2 我国债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在充分肯定我国证券市场建设成就的同时,也应认识到我国证券市场起步晚、规模小,尚处于不完善阶段。总的说来,这个市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2.1 债券市场多头监管,宽严不一 从西方各国经验看,一个统一高效的监管体系是债券市场发展的首要条件。各国将各类债券的发行和交易监管整合在证券监管机构之下(除了国债的发行一直由财政部负责之外),形成了统一、高效、互联的债券监管体系。

而我国债券市场的监管构架十分复杂,存在多头监管。债券发行、交易监管以及结算分别由不同机构负责(见图)。最为突出的多头监管在发行监管环节,有限的四种债券分属四个监管机构审批,其中国债的发行审批由财政部负责,金融债(包括央行债)由人民银行负责,企业债由国家发改委负责,而可转换公司债发行的审批权在证监会。债券市场监管机构的分离造成各类债券在审核程序、发行程序、发行标准和规模、信息披露等各个环节监管宽严不一,严重阻碍了债券市场的快速协调发展。比如企业债券的发行自2000年以来都是由发改委每年严格控制规模,发行名单和规模指标要报国务院特批,存在审批程序冗长、审批标准太严、发行方式陈旧、信息披露和监管处于真空状态等一系列问题,因此企业债券市场只能在这种严格控制下缓慢发展,2004年底余额仅为1232亿元,占到债券余额的区区2.4%,远远低于发达国家10%以上的水平。

我国股票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建设,形成了一定的市场规模。证券法制法规框架初步形成,证券专业化监管队伍(包括发行监管和公司监管)业已具备,证券执法力度空前加强。目前的监管环境已经今非昔比,企业债券监管模式应该到了彻底反思和调整的时候了,否则这一债券市场重要分支的发展将远远落后于市场的需求。

2.2 债券品种单一,非公部门债券带发展 西方发达国家债券市场产品多样,国债以外的非公部门债券,包括金融机构债、资产证券化债、公司债都占有一定的比重。债券市场在企业(包括金融机构)融资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我国非公部门债券发展缓慢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企业金融严重依赖银行。过去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体制风险没有暴露,非公部门严重依赖银行贷款,债券融资的需求被掩盖。在近年银行改革未实施之前,储蓄不断增加,银行贷款不断膨胀,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大企业的融资需求。二是长期以来机构投资者队伍不足。大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必须有足够的机构投资者参与投资,在2001年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的政策出台之前,我国机构投资者发育不足,进入证券市场的机构资金也显不足。三是债券监管体制压抑发展。这一点上面已分析得很详细,不赘述。

2.3 交易制度还不能完全适合债券交易的需要 从国外的经验看,做市商制度在发达证券市场已有很长的历史,在许多成熟债券场外、场内市场中广泛采用。

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已有做市商制度雏形。1997年银行间债券市场正式运行后,债券交易不够活跃,市场流动性严重不足。人民银行于2001年3月《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支持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双边报价商的准入条件、权利与义务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要求,确立了做市商制度的基本框架,随后批准中国工商银行等九家金融机构为银行间债券市场首批双边报价商,并在2004年7月将双边报价商正式改名为做市商,将其数量增加至15家,同时引入市场表现活跃的两家证券公司,丰富了做市机构的类型。但是双边报价商制度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做市商制度。由于目前的双边报价商制度对做市商各项政策支持不到位,实际上是只要求其履行做市义务,而忽略了其做市权利。具体表现在:一是融资融券便利不落实。虽然《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支持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对做市商进行融资支持,但没有具体落实措施:对其融券尽管有具体措施,但由于质押券种和折算比例对做市商比较苛刻,很少使用此便利。二是没有承销和配售便利。做市商在承销各类债券时没有得到非竞争性投标一定数量配售等优惠,没有把二级市场做市和一级市场承销配售管理统一起来。三是没有费用优惠。

3 对发展我国债券市场的政策建议

3.1 建立统一的债券市场监管体系 债券市场作为资本市场和直接融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其监管体系应该是统一的,在我国应该由证监会来统一管理。这样做有以下几点优势:第一,有利于专业管理。证监会作为资本市场监管部门,在证券发行审核、发行主体监管、流通市场建设、信息披露监管、中介机构监管、投资者保护等方面具有组织保障和专业经验,将债券市场纳入其现行的管理框架,有利于债券市场的专业管理。第二,有利于资源整合。证监会所具有的组织保障可以使债券市场的规范管理建立在不增加更多成本的基础上,在资源整合方面具有优势。第三,有利于我国债券交易市场的全面发展。对于公司债券、市政债券等急需发展的品种应在现有市场构架下尽快安排,从而促进我国债券市场的全面发展。

3.2 大力发展公司债券、资产证券化债券等非公债券 目前我国除了少量可转债以外,还没有真正市场意义上的公司债,公司债的发行也受到严格的行政管制。最近刚刚修订了《公司法》和《证券法》,对公司债发行主体的限制已经放开,公司债发行的审批也改成了核准制,这些都为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市场提供了良好基础。

3.3 大力发展公司债,首先必须理顺发行机制,根据市场化得要求制定发行条件。其次要完善信用评价体系,为债券市场的发展构建良好的基础环境。目前,我国缺乏权威的信用评级体系,机构,不能客观、实时地根据发债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评定发债主体的信用,这严重阻碍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再次,要加快公司债券品种和市场规模。最后,在法律方面尽快完善《破产法》和债权人信托制度,为保护债权人合法权利创造法律条件。

3.4 交易所交易引进做市商制度 我国证券交易所还没有实行做市商制度,交易所债券交易与场外债券交易相比市场流动性强的特征并没有体现出来,交易量差距还越来越大。交易所应该借鉴银行间市场做市制度的经验教训,尽快在优势品种上推出做市商制度。企业债券一直是交易所上市的传统品种,目前与银行间市场相比在托管量和交易量方面还占有一定优势。应在企业债券产品上推出真正意义上的做市商制度,配合融资融券、承销配售便利、适当减免费用等方面的支持,有利于巩固交易所企业债券份额,在监管体制理顺的条件下快速发展企业债券市场。交易所推出做市商制度时应该注意不要成为大宗交易平台的副产品,而是应该在真正的交易体系进行改造。

参考文献:

[1]周正庆.《证券市场导论》,中国金融出版社.1998年8月第1版.

证券市场发展范文第2篇

内容摘要:目前,欧盟证券市场分散,缺乏一套清晰、统一的证券市场运做规则,成员国立法体系和税收制度不同,政治和文化差异难以弥和,在欧洲货币联盟上不同步,这些问题阻碍了欧盟证券市场的发展和一体化的步伐。为此,欧盟特别首脑会议批准了由欧洲前中央银行行长拉姆法路西等人提出地欧盟证券市场改革计划,决定成立欧盟证券委员会和欧盟证券管理委员会,使决策程序简单化;修改欧盟证券市场监管指令和措施,形成统一的欧盟证券管理规则;加快成员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力争在2003年形成欧盟统一的证券市场。欧盟证券市场的改革举措和欧元的即将流通会加快欧盟证券市场一体化的进程,但要形成完全一体化的证券市场,仍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和难以逾越的障碍,需要相当长的时间。今年3月24日,欧盟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的特别首脑会议上,批准了由欧洲前中央银行行长拉姆法路西领导的贤人委员会提出的雄心勃勃的欧盟证券市场改革计划,决定成立欧盟证券委员会和欧盟证券管理委员会,确保在2003年底形成统一、高效的欧盟证券市场,为2000年欧盟里斯本首脑会议上提出的到2010年把欧盟建成“世界上最具竞争力和最具活力的知识经济”的实现奠定基础。一、欧盟证券市场发展的基本情况多年来,欧盟证券市场一直超着一体化的方向发展。1979年,欧洲货币体系正式建立后,欧盟先后颁布了“准入指令”、“上市名单指令”和“过渡期报告指令”,分别对欧盟上市公司的最低条件、上市前必须列入上市名单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确立了基本规则,用于规范各成员国证券市场。1989年以后,为建立欧盟统一大市场,欧盟通过了“可转换证券共同投资条约”、“投资服务指令”和“金融服务行动计划”,为投资机构在欧盟各成员国建立分支机构、提供金融服务、实行欧盟内部跨国证券交易扫清的道路。随着欧元的启动,欧洲资本市场的一体化步伐大大加快,2000年4月,巴黎、阿姆斯特丹和布鲁塞尔证券交易所实行合并,组成了欧洲第二大股票市场“欧洲第二”。伦敦和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的合并虽遭瑞典一家金融机构的敌意收购而搁置,但最近又传出要合并的消息。在欧盟证券市场一体化发展的同时,股东文化在欧盟兴起,欧洲股民迅速增加,股票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有价证券交易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提高。目前,欧盟的政府债券市场已超过美国40%,公司债券成倍增长,股市市值总和已超过美国市值的一半,德国、西班牙等国家已有约20%的人持有股票。二、欧盟证券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尽管欧盟在证券市场一体化上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把欧盟证券市场作为一个整体来看,目前仍存在一系列问题。1.证券市场分散,带来规模不经济和流动性不高。欧盟15个成员国都拥有自己的证券市场,以股票市场为例,除了位居世界前六名之列的伦敦、法兰克福和巴黎之外,欧洲还有10多家包括米兰、马德里、里斯本等在内的数十家中小型交易所,15国所有的交易市值总合仅相当于纽约股票交易所。不仅如此,一些国家内部的证券市场也相当分散,例如德国,除了法兰克福,还有另外包括斯图加特在内的7家股票交易所。证券市场分散,降低了市场的流动性,使欧洲的投融资成本一直高于美国,欧盟统一大市场的规模经济优势无法成分发挥,严重阻碍了欧盟经济的发展。2.欧盟缺乏一套清晰的证券市场运做规则。首先,法规不健全,欧盟制定的力图规范欧盟证券市场的各种规则缺乏明确的界定和解释,不同规定之间存在矛盾,各国执行尺度也不一致;其次,各成员国的证券体制和规则存在差异,如跨国担保、投资服务标准、统计和会计制度、投资者资格标准、零售和批发金融市场规则、养老金投资规则、招股说明书内容等不尽一致;第三,欧盟决策程序繁琐复杂,每一项立法平均耗时两年以上,致使欧盟没有抓住欧元启动的机会加快欧盟证券市场的改革,使欧盟在风险投资等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和创新方面明显落后美国。第四,监管体系混乱,欧盟各成员国内有40个机构从事证券市场的规则制定和监管,相互分割,权利和责任存在较大的差别,欧盟一级没有统一的监管机构;第五,跨国交易和清算系统互不连接,交易成本居高不下;3.经济、政治、文化等因素影响证券市场一体化发展。各成员国不同的立法体系、税收制度、政治和文化差异等阻碍了欧盟的证券市场发展,其中税制和企业文化不同是阻碍证券市场发展的主要因素。各国证券经营的税种和税率不完全一致,而各国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难以在税制上达成一致。比如由于英国和卢森堡对债券和利息收入免税,导致欧盟其他国家大量资金流入这两个国家,债券交易也基本在这两国进行,当欧盟计划统一证券和利息收入税时,英国和卢森堡坚决反对。各成员国不同的公司治理结构、竞争政策、企业文化等使证券企业跨国经营和兼并困难重重。4.欧盟成员国加入欧洲货币联盟不同步。随着欧元的启动,欧元区内金融市场的结算和计价都可使用欧元,但在国际金融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的英国至今游离于欧元区之外,而且何时加入仍遥遥无期。此外,欧盟东扩后,新成员不会马上加入欧洲货币联盟,货币联盟不同步问题将更趋严重,这势必延缓欧洲证券市场一体化的进程。三、欧盟证券市场改革的主要举措面对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美国金融市场不断创新和发展的巨大竞争压力和金融全球化挑战,欧盟决心加快证券市场一体化的步伐,加快证券市场的改革。欧盟证券市场的改革思路就是以欧元启动为契机,在欧盟范围内建立一套公开、公平、透明的证券市场立法规则,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防范金融风险,维持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促进市场竞争,推动欧盟证券市场的发展。而决策过程和监管的程序化、规则化、透明化也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最重要特征之一。1.加速欧盟证券市场决策程序的改革,使决策程序简单化。针对欧盟立法体系和决策过程繁杂的弊端,欧盟斯德哥尔摩特别首脑会议通过了拉姆法路西提出的欧盟证券市场监管改革计划,把欧盟的证券市场立法和监管体系分解为4个层次,各层次分工明确、相互配合、互相协调、互相监督,并在2003年底前完成。第一层次,以现有的立法程序为基础,由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作为立法机构决定欧盟证券市场的基本政策和基本原则,集中讨论涉及证券市场的关键问题,不拘泥于技术性的细节问题,以便绕开对每一项立法平均耗时两年的共同决策程序。第二层次,在2001年年底前成立欧盟证券委员会和欧盟证券管理委员会,协助欧盟委员会执行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通过的指令和决定实施细则,并在三个月内就每一项立法框架的技术问题达成协议。欧盟证券委员会的主要智能是制定证券市场规则、对欧盟委员会提供咨询并通过欧盟委员会给欧盟证券管理委员会下达命令。欧盟证券管理委员会由各成员国的证券监管当局组成,负责对欧盟证券市场的监管,保障欧盟证券法律的实施。第三层次,强化成员国内部监管机构的合作和网络建设。第四层次,欧盟和各成员国之间各级立法、监管机构进行合作,保证欧盟统一规则在欧盟内部的实行。2.修改欧盟证券市场监管的指令和措施,使其适用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要求,形成统一的欧盟证券管理规则。具体包括,投资和养老金基金规则的现代化;国际会计准则的采用;股票市场的单一“营业执照”,即一家金融机构只要拥有任何一个成员国的营业执照,便可在欧盟境内自由设立分公司,无需所在国认可;发行商统一招股说明书;金融批发服务市场的互认原则;交易所上市原则等,这些改革可望在2003年底完成。同时,加快2000年3月里斯本首脑会议上签署的“金融服务行动计划”中提出的改革零售和批发金融市场42项措施的实施。3.成员国加快本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其基本取向是建立对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实行统一监管的单一金融监管机构,以便明确责任、改进管理、降低成本、增加透明度。英国在欧洲金融改革中首开先河,建立了单一的金融市场全权管理机构金融服务局来监管整个英国金融市场。拉姆法鲁斯领导的贤人委员会认可了英国模式,并提议每个欧盟成员国均建立单一的金融市场管理机构。目前,丹麦和瑞典基本与英国同步;比利时、卢森堡和芬兰也将把证券业与银行业的监管合并;德国已提出将该国的分别管理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的三个管理机构合并为一个联邦金融市场监管局的建议;法国也正在讨论合并证券交易委员会、监管市场交易的自律组织金融市场协会和监管银行业的银行业委员会的问题。

四、欧盟证券市场发展的前景欧盟证券市场的改革举措和欧元的即将流通为欧盟证券市场一体化的深化注入新的活力,欧盟统一证券市场的建立不会逆转,这必将推动欧盟经济的发展,改变目前国际资本市场的格局,加快形成与美国相抗衡的全球另一个证券交易中心的步伐。但在一体化的进程中,仍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和难以逾越的障碍,完全一体化的证券市场在欧盟形成需要相当长的时间。1.欧元即将流通将使欧盟证券市场一体化程度进一步加深。2002年1月1日欧元将替代12国货币开始流通,从此,所有欧元区发行的证券都使用欧元统一标价、统一结算和交易,消除了汇率风险,减低了交易成本,有利于增强资本的流动性,刺激投资者的需求。投资者不再从不同国家的角度来进行投资组合,而是以不同的产业比较进行投资选择,这无疑加快了证券市场一体化的进程。2.欧洲的主要证券交易所将从竞争走向联合。目前,伦敦、法兰克福和以巴黎为首的欧洲第二在欧洲证券市场中呈三足鼎立之势,但随着欧元的启动、欧洲证券市场统一规则的实行以及现代通讯、网络技术的发展,欧洲各国证券市场的界限将被彻底打破,证券市场交易可延伸到欧盟乃至世界各个角落,以国家为单位的证券市场行将寿终正寝。同时,欧洲的最大竞争对手美国不断渗透欧洲市场,对欧洲证券业形成了严重挑战,这也会促使欧洲证券交易所的联合。而促使欧洲证券交易所联合,提高欧盟证券市场的竞争力也正是欧盟首脑会议批准拉姆法路西的欧盟证券市场改革计划的原因之一。3.欧盟证券市场的发展和一体化会改变现有国际资本市场的格局,加速形成与美国相抗衡的全球另一个证券交易中心。在当今的世界资本市场上,欧洲国家已经占有了十分重要的地位,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银行资产在内资本市场总价值已大大超过美国的水平。但由于市场的分割,作为整体力量没有发挥出来。随着欧盟证券市场一体化程度的加深和证券交易所的联合,原来集中在各成员国交易的债券和股票将集中于统一的证券交易市场;同时,统一货币带来的汇率风险消失以及交易和发行成本下降,会吸引区内外的投资者、企业、政府在欧盟资本市场上进行投融资活动。4.欧盟证券市场发展存在着难以克服得障碍决定了欧盟证券市场一体化进程需要相当长的时间,不可能一蹴而就。成员国立法体系和税收制度不同,政治和文化差异难以弥和,货币联盟不同步问题短时间内根本无法解决。欧元诞生以来持续疲软,造成公众对欧元的信任度不高,投资者对欧元资产需求不旺,资本外流,影响了欧盟证券市场的发展。如果2002年欧元正式流通后,仍不能摆脱信任度不高的困扰,欧盟证券市场一体化的进程将受到严重影响,反过来又会打压欧元的对外价值,形成恶性循环。此外,若拉姆法路西的证券市场改革计划不能在2003年如期完成,那么,随着2004年欧盟开始接纳新成员,对欧盟证券市场的监管规则和立法指令的执行又将大打折扣,证券市场改革和一体化进展将更加艰难。

证券市场发展范文第3篇

关键词:证券市场;上市公司;经济安全;中介机构;监管

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至今已十几年,作为新兴市场难免会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尤其是近几年,证券市场已经发生了和正在发生着许多让人难以理解的事情。

一、证券市场怪现象

我国证券市场的怪现象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上市公司、投资者、中介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市场制度。

1.上市公司经营目标。公司经营目标不是股东价值最大化,而是大股东价值最大化。公司以牺牲小股东的利益,来满足大股东的要求,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

2.境外上市公司劫贫济富。在证券市场上有一类上市公司,在境外上市后,又转入国内发行股票,但在国内发行价格往往比境外高出几倍。根据同股同权原则,国内投资者为获得相同的权益,要支付境外投资者几倍的成本,实际上把国内投资者权益转移给境外投资者。

3.投资者是不成功的投机者。由于市场投机性和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低,投资股票分红收益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投资股票的主要动机就变成获取股票差价。市场便有了投资者是不成功的投机者,股东是不成功的投资者的怪论。

4.中介机构职业道德不及格。受利益的驱使,违规给上市公司出具各种证明,审计报告等,造成广大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各种资料真实性产生怀疑,进而放弃基本分析,采用技术分析。

5.监管机构只监不管。近几年,证监会明显加强了监管力度,披露了许多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但后续的处罚措施却很少见到,威慑作用小。而投资者却要承受股价下跌的损失。

6.证券市场泡沫丰富,吓跑巴菲特;缺乏做空机制,也吸引不来所罗斯。

7.政府决定市场行为。当市场低迷时,往往会听到先觉说,市场下跌已经影响到融资功能,为呵护市场,估计政府近期将出台利好政策。在大部分情况下,他们的预测是正确的。人们称证券市场成政策市场,戏称炒股要听党的话。

8.股评受冷落。股评现在的声誉不好,常被人骂为庄托。他们今天说涨,明天说跌,过了几天所有可能情况都被说过。所以当市场出现任何情况,他都可以骄傲地说,我在几天前已经预料到。

9.市场行为怕规范。每当监管部门推出一项规范市场法规或措施,市场总是以下跌来做出响应。

10.越穷越光荣。中国证券市场缺乏有效的退出机制,导致投资者暴炒壳资源。于是市场上出现了奇怪的现象,上市公司中信亏损指数远远高于其他指数。

11.证券市场功能被扭曲。证券市场的功能是筹集资金,分散风险,优化资源配置。但中国证券市场,过分强调市场的融资功能,忽视对资源的优化配置,缺乏退出机制,资金利用效率低下。

二、原因分析

1.投机氛围浓厚。造成我国证券市场投机气氛浓厚的因素主要包括:(1)信息不对称。我国证券市场上,消息披露不规范,内幕交易现象严重,而广大散户投资者处于弱势群体,当消息时,股票价格已经提前做出反映。所以,往往根据股价变动来猜测股票基本面的变化。因此,技术分析盛行,以博取差价为目标;(2)市场制度不健全。投机氛围浓厚是新兴市场的特征,是制度不完善造成的。首先,退出机制不完善,以及少数股票重组成功的财富效应,导致市场暴炒壳资源。其次,缺乏做空机制,投资者只有在市场上升的行情中才能盈利,做空动力不足,引起市场泡沫增加;(3)虚假信息。中介机构和上市公司联合造假,为上市公司的年报和公告出具虚假报告。年报和公告是投资者进行基本分析主要的资料来源。虚假信息披露导致投资者对公司的基本分析失效。而以博取差价为目的的技术分析必然结果是投机性强。

2.法律制度不健全。但现在证券市场是一管就死,一放就乱,乱了再管,死了再放,放了再乱的恶性循环。造成这种现象的重要原因是制度不健全,法律体系不完善。首先,没有建立完善的民事赔偿责任,广大投资者的损失得不到补偿;其次,对造假者的处罚不够严厉,造假的成本低。

3.上市公司整体质量差。(1)股权结构不合理,大股东利用其控股地位,侵害中小股东权益;(2)上市公司缺乏持续发展能力,盈利能力下降;(3)恶意圈钱,资金利用效率低,随意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4.管理层决策失误。我国证券市场的初衷是为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筹集资金,忽略其对资源的配置作用,因此,在政策制定上都存在着明显缺陷。(1)同股不同权,为了保持国有资产控股地位,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流通,持股成本的巨大差别。流通股平均占总股本35%左右,而其持股成本却是非流通股的几倍甚至十几倍;(2)对市场行为过度干预,造成市场对政府的依赖性,无法完全按市场自身规律运行,政策成为影响市场的最重要因素,而不是市场本身;(3)低估国内证券市场的容量,导致大型、优质的上市公司低价境外发行。中石化在香港的股价仅为1元几分(港币),而在国内的发行价是4.18元。管理层当初出台此措施主要是考虑到市场的资金压力,但中石化很低的中签率证明顾虑是多余的。5.中介机构素质不高。证券中介机构主要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证券公司。中介机构在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督,规范上市公司行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中介机构素质不高,不能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1)会计师事务所受利益驱使,对上市公司的经验状况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帮助上市公司隐瞒情况,欺骗监管部门和广大投资者;(2)律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的经营行为出具无保留意见法律意见书,无法监督公司经营的合法性;(3)证券公司为顺利完成其所承销股票,对发行公司进行包装,强调有利因素,淡化公司风险。在二级市场,证券公司利用自身便利条件,与上市公司联手操纵股价,牟取暴利。

三、危害分析

市场行为的不规范,将导致证券市场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不利长期健康发展,积累金融风险,甚至产生金融危机。

1.造成广大投资者对证券市场信心不足。证券市场是由投资者信心支撑的,投资者购买股票是因为预期股票能够实现增值。对市场信心的丧失必然会导致市场的崩溃,从而对国民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

2.证券市场不能达到优化资源配置功能。证券市场的优化资源配置功能比融资功能更为重要,片面强调证券市场的融资功能,实际是对证券市场本身的扭曲,不利于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发展。对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的忽略,必然导致资源利用效率低,对经济的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3.造成社会的不公平。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结构是具有特殊性,中小投资者占据了很大比例,且其中很多是下岗和退休工人,他们在市场中处于弱势。市场行为的不规范,将会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

4.威胁国家经济安全。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将有力推动宏观经济发展,实现企业的优胜劣汰,提高经济效益,从而提高经济增长质量。证券与银行、保险并列为金融三大支柱,联系密切,相互促进,相互制约。证券市场能否健康、稳定发展将直接关系到金融体系安全。证券市场处理不好将增加金融风险,产生金融危机,甚至导致整个金融体系的崩溃。

四、解决方法

1.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必须以所有股东的利益为中心,对市场负责任。同时,推行独立董事制度,由专业的、中立的人员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大股东不能凌驾于公司利益之上。

2.

加强对市场监管。首先,建立起完善的法规,对市场行为进行规范,加大对违规的处罚力度,完善民事赔偿责任。其次,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在证券市场中交易和资本筹集都通过中介机构完成,中介机构是证券市场的警察,肩负着确保市场合法守规的责任。

3.完善市场体制,与国际接轨。随着证券市场的开放,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必然会吸引大量外资进入我国证券市场。为外资进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必须建立起符合国际惯例的体制。金融市场是信息的市场,所以准确的金融信息对一个市场的健康运转是至关重要的。

4.培养投资理念,培养机构投资者。这是一个古老的话题,证券市场上散户投资者占相当比例,他们以博取短期差价为主要目的,造成市场投机氛围浓厚。所以,市场必须有一批能够进行长线投资,并能对公司、行业和一般经济数据进行判断的机构投资者。

5.加快对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主要是指国有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中大部分是非流通性的,本应享受同等权利和义务的股份,只能在不同的市场以不同的价格交易。这种差异对管理者、对投资者都有扭曲的影响。在我国证券市场,由于大部分股份是非流通的,公司管理者并不担心公司会被收购,证券市场缺少血腥味。

6.加强投资者保护,尤其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在现行法律构架里,投资者缺乏解决问题的民事途径,对董事或专业人员因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信息而造成损失,没有明确规定投资者可以对董事或专业人员民事诉讼的权利。金融法律不仅要维持金融系统的完整性,而且要保护投资者。因此,需要明确这种权利并制订必要的法律程序。

证券市场发展范文第4篇

证券市场的建立和发展,不仅通过融资带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的改革,而且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我国会计改革不断深入。而会计改革的不断深入,又反过来为证券市场的持续、快速和稳健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和技术保障。

一、证券市场的发展推动会计改革的不断深入

随着证券市场的产生发展,出现了许多在计划经济下没有遇到的新的会计问题。这些问题客观上要求我们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体制必须进行改革,也推动了我国的会计理论、会计实务的改革,极大地推动了我国会计改革的历史进程。

(一)证券市场的发展推动了我国建立新的会计理论体系

证券市场的发展促使会计目标发生了变化,会计目标的变化催生了新的会计理论。会计改革之前,我国企业会计的目标主要是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服务。证券市场建立后,广大投资者、债权人及有关方面都要求上市公司提供企业的财务信息。这一会计目标的转变为会计改革打下了基础,为中国的股份制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支持。1992年7月,为了规范我国股份公司的会计核算,财政部颁布了《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这一会计制度强调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接轨,将原来的“资金来源=资金占用”的会计平衡式发展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为我国的会计改革打下了基础。新的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打破了行业间的会计制度差异,统一了会计处理的方法和程序。

(二)证券市场的发展推动了我国建立新的会计报告体系

随着股份制的发展,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股东要求准确完整的会计报告。《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这一规定更加明确了“会计主体”的概念。与传统的业主制、合伙制相比较,公司更强调会计为记录、计量、报告企业的经济活动服务,而非为单个的股东服务。初步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确立了按照“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为主要内容的财务报告的编报要求。

证券市场的发展推动了财务报告的对象和编制范围的扩大。在证券市场上,财务报告的对象主要包括投资者、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税务部门、银行、证券管理部门等信息使用者,显然较非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使用对象扩大了。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投资者要求了解更多的财务信息,以便其作出正确的决策。因此,投资者不仅要求企业报告报表信息,还要求上市公司对报表中的某些信息在报表附注中予以详细说明;不仅要了解公司过去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还要了解企业未来的发展趋势。另外,上市公司经常发生收购、兼并、控股等情况,编制合并报表也就成为必然的客观要求。

(三)证券市场的发展推动了我国建立健全的会计实务和具体准则体系

证券市场在发展过程中曾出现了一些不规范行为。针对上市公司会计处理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证券市场的广大参与者迫切要求对上市公司的有关会计处理加以规范,1997年5月我国第一个具体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的颁布实施就是证券市场提出客观要求的必然产物。1996年的琼民源事件,其主要问题是利用关联交易虚构巨额利润。琼民源事件发生后,财政部展开了调查,搞清事实真相后,为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杜绝不正当重组,财政部于1997年5月22日颁布了第一个会计准则棗《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准则对确认关联方关系、规范关联交易和信息披露三个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从1997年《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第一项具体准则起,至今已了10多项具体会计准则,这些准则主要适用于上市公司,基本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接轨,对维护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证券市场的发展为注册会计师等中介机构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生命力

中国证券市场的产生和发展,对上市公司如何向社会公众提供具有公信力的财务报告提出了客观要求,不断地推动我国注册会计师管理体制的变革。财政部1979年10月在上海进行建立会计师事务所的试点,并于1980年12月颁布《关于设立会计顾问处的暂行规定》。从此,我国正式恢复了注册会计师行业。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的范围仅限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及少量的中资企业。二十世纪90年代初,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产生和发展,申请上市的公司和已经上市的公司要提供由注册会计师审核过的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范围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从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恢复以及20多年的发展,可以看出,推动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恢复以及初期发展的根本动力是证券市场。近两年来上市公司的作假、违规行为屡屡曝光,都不同程度地涉及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的公信力以及专业能力提出了质疑,客观上又为我国注册会计师外部管理环境和内部管理机制的改革,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建设提出了新的问题和要求。

二、会计改革为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规范和技术保障

会计改革为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保证和技术支持。证券市场的发展如果没有会计改革的支持,取得现在的成果是难以想象的。

(一)会计改革为证券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保证

会计改革的进行为证券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制度和政策保证。例如,1993年政府出台了《企业会计准则》和13个“行业会计制度”以后,准则与制度形成了“双轨制”。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和上市公司的增加,公司的跨行业和跨地区经营,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国际化,已经使原有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规范越来越不适应证券市场参与者的需要,不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缺乏可比性。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于2001年1月1日起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执行,对于规范企业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增强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在会计上更好地与国际惯例接轨,都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新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不再区分行业,将原有的近20个行业会计制度统一为一个会计制度。另外,新制度对稳健原则运用更为充分、彻底,并引进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使我国会计制度更接近于国际惯例。客观上为证券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政策和制度保证。

(二)会计改革为证券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

在证券市场发展过程中,会计改革为证券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例如,2000年前后,一批上市公司利用会计政策的缺陷,进行不规范的资产重组。不规范的重组行为扭曲了上市公司的业绩水平,证券市场反映强烈,广大投资者呼吁规范的会计核算技术的支持。财政部于2001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新一轮会计改革,主要体现在八项准则的制定、修订及。同时,中国证监会下发有关通知,要求上市公司按照新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2001年中报。新四项计提首当其冲。根据准则要求,上市公司将在计提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存货、应收账款等四项减值准备的基础上,新增加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委托贷款等四个项目的计提。这项会计政策的执行,保障了证券市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抑制了不规范的重组行为,有利地促进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建立证券市场发展与会计跟进互动的良性机制

上市公司质量是证券市场稳定发展的基石,投资者是维持市场发展的原动力,要稳步发展证券市场,首先要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首先就要提高会计准则和披露准则,建立一个合理的、能够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会计准则,使广大投资者能够正确判断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证券市场的发展状况、金融企业的改革实践以及目前证券市场面临的信心危机都充分暴露出会计改革比证券市场发展的滞后性。目前,我国尚缺乏企业合并、合并报表、职工福利义务、金融工具、所得税、政府补贴、资产减值等方面的具体会计准则,还缺乏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终止经营的部门、每股收益(包括摊薄)的计算方法、分部报告等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要求,这些问题同样制约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和国际化。因此,要探索一种证券市场发展与会计跟进互动的机制,加快会计制度的改革,促进证券市场稳步、健康、快速、高效发展。

(一)建立完善的会计管理监督体系

1.在组织上保障会计制度的建设以及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严格遵守。我国会计准则主要由财政部组织制定,在制定过程中难免会考虑政府监管需求,而赋予会计准则规范企业行为的功能。因此,要优化会计信息质量,发挥会计准则保障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主要功能,就需要改革会计系统的内部结构,将经验丰富的执业会计师、企业界工作的会计师、会计学者以及有关的官方代表在准则拟定过程中的被动咨询角色变为积极参与制定,实现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成成员的多元化组合,增强会计准则制定的中立性。在企业实行会计委派制度,加强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会计造假。对中介机构,则推行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制,提高整个行业舞弊的成本,使会计师不敢被轻易收买。

2.建立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大监管处罚力度,提高会计准则的权威性。经济制度不能解决道德风险问题,再完善的制度也不能保证风险不发生,因此必须明确违反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行为的法律责任,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处罚细则,加大对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违反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处罚力度,增加违规成本,进一步树立会计准则的权威性。对于“假”要形成一种“不愿做”、“不敢做”、“不能做”的环境。

3.建立良好的报告沟通制度。上市公司作为大众公司,除商业机密外的所有重大信息都应当公开披露,要变革财务报告模式,扩大公共信息量,以增进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上市公司不仅要对财务信息进行主动、及时、连续披露,还应当对非财务信息(如战略管理、环境信息)、分部信息、以及企业未来预测性会计信息等进行充分披露。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不仅缩短了世界的空间距离,也极大地改变了人们对时间的感受,IT技术的发展,为建立动态实时报告系统、实现会计信息的交互式交换(信息的传递和交流是一种双向、甚至多向流动)提供了充分的技术支持。规范信息披露,必须实行强制、充分披露原则,对虚假陈述造成投资者损失的要负民事赔偿责任。

(二)完善会计诚信机制

1.建立会计诚信机制,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应该说“信誉危机”主要是由于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不能保持“独立性”的极度失望而引发的。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而言,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至关重要的一环,这是其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更是整个行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

改革应该从建立良好的外部执业环境和提高事务所内部执业水平两个方面进行。

促使事务所保持“独立性”,应立足于建立能提供“高独立性”审计服务的制度环境。从注册会计师行业本身而言,应该从改进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合伙制、有限合伙、有限责任)、改进现行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的定位、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行业监管和惩戒、健全“审计失败”的行政、民事、刑事诉讼机制等几方面着手;应立足于建立自愿需求“高独立性”审计服务环境。应从建立健全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如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审计委员会制度)、改进注册会计师聘任制度(包括加强对“购买审计意见”和无理变更事务所行为的严厉监管)、培育成熟的投资者(包括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等几个方面着手。

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应从行业自律部门、准则制定部门、监管部门入手,应该在独立审计准则、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准则等几个方面的制度建设方面作出大力改进。从近10年会计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反映的问题来看,在这3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上,确实做得不够。从事务所本身而言,还应该在员工招聘的知识结构、后续教育、职业培训等方面下功夫。

2.建立有效的市场分配和激励机制,增加收买成本和会计造假的机会成本。有资料显示,2002年初贵州天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上市公司力源液压仅获得6万余元审计收入,与此对照的是,毕马威审计中国石化2001年年报,获得6400万元的审计收入。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平均每名注册会计师以及相关助理人员的总收入每年约7-8万元左右,大量会计师事务所的生存状况非常不好,很多注册会计师实际上很容易被很小的经济利益打动和收买。如能建立有效的市场分配和激励机制,增加中介机构被收买的成本以及会计造假的机会成本,有利于规范会计行业的执业标准,净化执业环境,提高执业质量,进而促进证券市场的发展。

(三)改革会计理论和实务体系,完善会计规范体系

会计作假的原因表面上是会计利润确认与计量理论和方法存在着先天性缺陷,其实质是现实中不恰当地运用了利润指标,是追求短期利润最大化这一较为普遍的社会心态作用的必然结果。财政部部长助理冯淑萍在2002年世界会计师大会“中国论坛”上说,我国对财务报表的监管重点在于利润表,而不是资产负债表。这是因为评价上市公司的最主要指标是利润,会计信息使用者和提供者最关注利润指标。个别公司在某个会计年度经营不善时,就可能铤而走险,利用各种手段来操纵利润。这一论断切合我国的客观情况,也对我国的会计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不断完善现有会计准则体系,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国情又能与国际接轨的会计理论和实务体系是会计理论界和实务工作者共同的奋斗目标。

(四)培养高素质的会计专业人才,适应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

证券市场发展范文第5篇

一、面向市场的银行结构调整

1、调整的背景。

1994年,我国银行业接受了一个国际准则,即巴赛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所制定的资本充足率标准。这说明我国的银行业开始走向市场、走向开放。巴赛尔条约要求银行的核心资本与其加权风险资产的比例至少为4%,其总资产或净值占其加权风险资产的比例至少为8%。这是一个保证国家金融系统安全的有效准则,不仅为35个契约国所接受,而且为世界大多数国家所承认,我国还将该标准正式载入商业银行法第39条中。按巴赛尔标准,商业银行必须要按照有风险的企业来进行经营,而不能以空壳银行通过转手经营储蓄者资金来生存。这与空手套白狼的传统银行理论不同。按照传统的银行理论,银行是将资金所有者“典当”的资金视为自己的资金贷给需求者,银行本身并不在经营中投入资金。由此造成了银行的道德风险(高风险经营)、破产威胁及信用下降,给银行业的经营带来了困难,所以,为控制风险,提出资本金标准是一个最有效的办法。这就是巴赛尔条约的含义。

80年代,我国的银行与财政分离,开始承担独立的职能,但是,由于传统计划经济的遗产,再加上国家财力因放权让利而削弱,政府为控制经济,我国银行业采用了近乎垄断的国有银行体制,国家通过该体系将收集的资金投于国有企业。为了使该流程不至于被中间截流,国家通过各种手段限制居民的资本选择,如取缔民间非正规金融,限制证券市场发展,控制直接投资等,但是,随着经济改革不断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单一的资金获取渠道无法满足不断增加的社会资金需求,于是,90年代初我国银行业经过了一轮自由化的改革,出现了一些非国有股份制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由于国有银行垄断了社会资金的分配,不利于正在兴起的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于是在一些地方开始自发形成以信用社和基金形式出现的金融组织,担负着地方性的资金融通工作,成为乡镇企业和城市非国有经济资金供应的主要渠道。至1994年,全国的城市信用社达5000家以上,其贷款的一半以上流向城市集体企业,8%左右流向私营企业。据估计,提供给私营企业的贷款相当于国有银行的5倍。但是,这些金融机构所具有的先天不足是信用度低,资金量小,只能以高利率来吸收社会资金或从国有银行借款,然后以较高利率借出,这就增大了经营风险。在经济高涨时期,风险通常被掩盖起来,而一旦经济紧缩,普遍出现经营困难,不仅资金来源成了问题,而且贷出去的款也难回收。国家借此进行了金融整顿,合并了机构,走上了金融集中化的道路。这些合并后的机构又成了另一类垄断型的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来源由此也被切断。与此同时,国有银行也搞起了第二银行,即信托投资公司。在银行的带动下,其他机构也加以仿效,于是成立了大量非银行金融机构。这些机构名义上从事委托存贷业务,实质上是利用关系以低利息从国有银行弄来资金,然后以市场利率贷放出去,或干脆自己从事房地产等高风险高盈利投资,这实际上是国有银行逃避国家信贷管理进行风险投资的手段。据估计,到1995年底,国有银行对信托机构的放款数额达5500亿元,这也是国有银行呆坏账快速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为了整顿金融秩序,央行采取了压缩信托投资公司规模使其与商业银行脱钩的办法,其数量从1994年底的393家降到1996年底的244家,但其造成的资金损失大多已无法挽回。

还有一个因素也要看到,国有商业银行迅速在全国布网经营,但由于实行地方的分权式管理,这些机构成了地方政府的钱口袋,再加上银行经营管理不善,许多基层机构成为国有银行的包袱。90年代中后期,随着银行商业化的推进,巴赛尔标准的实施以及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国有银行不仅追求效益的冲动开始占了上风,而且金融风险意识逐渐增强。于是,在国家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形势下,各个商业银行开始收缩战线,压缩基层银行机构,上收贷款权力,货币市场出现了逆细分化倾向,一方面存贷款向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集中,其垄断趋势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其他商业银行也从基层行集中资金,进行大额度放款,使得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资金的渠道进一步萎缩。这一格局由于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而变得更严重,银行收得越来越紧。由此可见,在垄断和集中化的主导趋势下,我国的银行体系还面临着以下问题,一是国有银行包袱重、经营管理水平低,且资源垄断严重;二是非国有银行实力有限,信用度不高,规模过小,抗风险能力差;三是没有形成合理的利率决定机制,致使银行经营风险大。在这种格局下,因为国有银行的资金主要投向国有企业,资金的流向不尽合理,所以给整体经济发展造成了困难,这是银行业调整面临的基本矛盾。

2、调整什么,怎样调整

从一国的整个资金流动过程看,个人获得的各种资金有三个流向,即消费、储蓄和其它投资,社会资金流入银行业暂时或长期地存放,银行所能动用(贷款)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如果银行能够完全履行其作为资金集散中心的职能,则经济运行中的资金供应是基本平衡的,因为资金供求者与商品市场上的商品供求者正好地位相反(不考虑外部因素)。但是,在经济剧烈波动或资金流动存在结构性失衡时,上述的对称性被打破,就会形成资金供求失衡。在我国的资金流动过程中,这种失衡主要由结构性因素引起,银行吸收分散资金集中供给国有企业的结果是,资金过多地流向并没有那么大需求和能力的国有企业(甚至有些充当了资本金),而其它需求者的资金无法满足,于是形成资金的二次分配和多次分配,人为地造成资本高价和配置扭曲,而且形成了一条长长的资金食利链,滋生腐败。不仅如此,国家控制储蓄利率也是对供给者的利益剥夺,因为储蓄者被取消了资金使用的选择权,只能以低价获得利率。对于从事资金集散的银行来说,更是获得了一个独一无二的垄断地位,资金支配权成了获利的最佳工具。通过低价收集资金剥夺储蓄者的利益,并没有通过商品的低成本和低价格返还消费者,而是成了各类中间取利者的收益和无效益的投资,结果是银行反而背上了重债。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没有正常的融资渠道,为高利贷的盛行大开了方便之门。这就决定了我们调整银行结构的基本出发点,即疏通资金流通渠道,形成有效率、市场化的资金集散中心。由此而涉及的政策问题相当复杂,主要有:

一是要坚决消除资金无效分配机制,使资金流向合理化。目前,国有银行给国有企业服务的情况并未改变,国有企业提供了二、三产业整个产出的不足40%,但却占用着60%以上的资金投入,这是造成银行业困境和社会资金失衡的主要因素。使资金能真正按市场规则进入资金的真正需求部门,是体制和政策调整的主要目标。

二是要形成合理的银行结构体系,打破银行业的国家垄断。在我国,国有银行的资金流入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是国有银行的服务对象。由此而提出的问题是,如果我国银行体制还基本上是国有银行的一统天下,资金的合理分配就不可能,银行业的正常竞争也不会形成。所以,要求国有银行扩大服务对象,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厢情愿,最根本的办法还是打破国有银行的垄断,鼓励和发展紧贴市场的非国有金融机构。一般来说,一个稳定而有效率的金融体制是从民间部门的利益冲突及其协调过程中生长起来的,而在计划体制背景下进行的金融市场化改革,其实质更应是政府部门的退出与民间部门的进入和成长,变政府配置金融资源为由民间部门配置金融资源,进而在民间部门之间确立正常的金融交易关系。不仅如此,资金服务是一个多层次、多样性的体系,因为资金需求是复杂的,单靠正规的银行业并不能全部解决需求者的问题,如农民贷款,城市小型工商企业、个体劳动者、风险型企业、贫困人群和特殊人群的资金需求等,只有通过各种特殊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才能提供服务;银行体系完备了,资金的结构性流动失衡才能最终解决。所以,开放银行业的投资,形成多元化的银行格局,是提高银行业经营管理水平、降低金融风险、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的重要一环。此外,现有100多家中小商业银行也有一个调整问题,包括存款保险、重组合并、剥离不良资产等。三是对国有银行进行调整。在这方面,政府开始采取了一些措施,如:提高银行业的资本金,降低不合理债权;将逐步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改制,引进其他投资者;从建立现代银行制度入手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精简机构人员、提高银行竞争力等,使国有银行逐步走向市场。同时,为了缓解宏观资金分配的矛盾,合理划分了银行贷款权限,将服务对象扩大到各类非国有经济。这些政策调整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摆脱困境,提高竞争力,但要真正取得突破,必然涉及到产权、人员、资本金、治理结构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的根本改革。如果说国有企业的改革困难,那么,国有银行的改革就更难。而能否在这方面取得突破,直接关系到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前途。四是实行利率市场化,使资金价格有一个合理的定价基础。现在,国内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外国银行办理外汇业务,其利率已经市场化了,且目前价格走低,利率水平不高,正是改变形成机制,使利率市场化的最好时机。这时放开贷款利率以形成资金的市场定价,能够促使银行改善经营,使资金流向更合理。目前,利率市场化的障碍有二:一是思想上的顾虑,担心放开以后利率升高,失去控制。其实,放开以后,利率升降都是市场的正常反应。在价格普遍走低的情况下,利率也不会升得太高,况且央行控制着再贷款和再贴现手段,可以进行调节。二是技术上和操作上的困难。一般来说,国债收益率构成长期收益曲线,是市场利率的基准线,但在我国目前情况下,由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事情正好反了过来,不是国债收益率影响和决定银行利率,而是四大银行的成本决定国债的招投标价格,国债利率的涨跌取决于四大国有银行的行为,因而目前的国债收益率还难以成为市场利率的基准。在削减四大国有银行垄断地位的同时,能否作出适当安排,限制四大银行的行为,使国债收益率逐渐成为市场利率变动的参照。以提高银行竞争力和市场化为核心的银行业结构调整,不仅有利于进一步改变过去集聚社会资金支持经济发展的赶超型发展战略,也是对改革以来出现的银行业集中化和垄断化趋势的修正。做为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我国过去和未来所面临的主要问题还是促进经济发展,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单纯通过资金的输入来达到高增长的效果越来越差,而且后患无穷。这就迫使我们的金融结构要进行分散化、市场化的调整,这也是我国经济发展新阶段提出的要求和加入wto的需要。以银行调整为重点的金融结构调整,将对我国今后的经济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

二、证券市场发展

在银行业开始结构调整的同时,做为金融体系的另一个重要成员,证券市场正在稳步发展,以《证券法》的实施为标志,我国证券市场经过10多年试点后正式纳入金融体系,并在经济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1、我国证券市场概况

为了使本文的叙述更有针对性,这里的证券市场主要指的是股票市场,而其它类型的证券,如政府和企业债券暂不做分析。

企业的股票是该企业资产所有权的代表物,是一种明晰的产权,股票的持有和交易是一种所有权的拥有和让渡,前提是该代表物(股票)必须是真实的。所以,股票本质上是与国有企业的含义相冲突的,因为国有企业理论上归人民所有(当然实际上是政府所有),其产权无法分割,如果分割则利益应归于全民,这在理论上是无法实现的(实际分割与此无关)。好在我国90年代搞的企业发行股票的试点及自发交易市场的形成,并没有考虑理论问题,也就有了可操作性。

不论是80年代中后期各地兴起的证券交易场所,还是90年代初在上海、深圳建立的证券交易所,开始时都是地方行为,国家没有设立专门的证券管理机构。这里的证券市场可以说是一个自由放任和不规范的市场。一是上市公司的上市规则是由证券交易所制定的,而证券交易所是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单位(上市挂牌交易的公司每一年缴纳挂牌费,而证券经纪商上交手续费给交易所),所以,从监管的角度看,它只有权力保证上市公司本身是存在的(即股票的资产实际存在),但没有权力去保证上市公司不搞弄虚作假欺骗投资者。所以,上市规则事实上对上市公司并无约束力。这就需要政府来提供保证上市公司质量的监管体系。二是上市公司到底是怎样的情况,投资者是不清楚的。当一个企业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化为一种代号以后,事实上,投资者也并不需要再去了解该符号的实际内涵,因为符号的收益能脱离企业的资本变化,这就为大批投资者提供了自由炒作的空间,符号本身也就具有了价值。但是,对符号的炒作是有限度的,所以最终股票价格就会波动。对投资者和股票价格进行直接控制是不可能的,但如果由此延伸至投资者可以为所欲为,操纵市场,就是监管的问题。监管是一种公共产品,就象警察维持公共秩序一样。所以,规范市场行为自然是政府要管的事情。1991-1993年初,由于证券市场的运行缺乏制度保障,资金大户肆意做市,投资者盲目炒作,股价连续翻倍,造成市场无序,于是,国家正式建立证券管理机构,开始介入监管,在上市公司的选择和控制投机上采取了一些措施。

但是,政府介入证券市场监管并不必然是有效率的。如果管制过度,其效果相当于引进老虎来驱赶狼,使市场陷入另一种无序状态。无奈,我国的证券市场就走入了这一极端。随着管理权限上收,政府的证券管理机构事无巨细地插手证券市场的运行,其一是上市公司的审批制和额度制;其二是直接监管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其增长由政府掌握,指标由政府分配,审批办法由政府制订,审批过程由政府执行,一句话,实行的是指令性计划。这样做的结果虽然解决了上市公司无序增长的问题,但却造成供求不协调,市场剧烈波动,地方政府与上市公司合伙欺骗投资者等问题。不仅如此,政府监管不是从规则上着手,而是采用无规则的(救火式)一事一议的处理办法,引导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去寻找监管的漏洞,市场的无序性有增无减。其间以琼民源事件最为典型。这段时期的证券市场是被管制的无序,表面上国家监管,但该管的没管,反而使用了计划经济的办法来管市场,结果是加剧和放大了市场波动。深沪两地的股票指数从1993年上半年达峰值后一泻千里,至1994年6月份两市股指跌幅近80%,大多价格只相当于一年前的10%左右。跌幅之大非常罕见,两市资产损失达数百亿之多,许多投资者血本无归。在1996-1997年,政府曾经发动了一波行情,1998年又归于沉寂。这一时期,两市的市场覆盖面在不断扩大,上市公司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市场影响力越来越大。但市场的不规范则是显见的事实。

对于股票市场的发展规律,理论上有五阶段之说,即停滞阶段、操纵阶段、投机阶段、巩固或崩溃阶段、成熟阶段,具体来说,这五阶段情况如下。

①停滞阶段。股票市场处于初创期,仅有少数人知道股票市场的存在,交易手段落后,手续烦杂,交易成本高,挂牌上市的公司少,股票价格基本上保持在票面平价水平,有可能随时间推移使股票价格低估。在变动的经济环境中更是如此。不过,当投资者开始发现股息收益超过了其他形式的收益时,就开始购买股票,起初很谨慎,然后逐渐踊跃。

②操纵阶段。当一些市场参与者发现,股票供应量很少,流动性有限,购买少量股票就有可能使一种或多种股票价格上升时,操纵阶段就开始了。只要价格扶摇直上,其他人就会开始购买,操纵者赚钱后就可以迅速离开市场。使股票投资者更有吸引力的政府措施和交易手段的变更,可以引起更活跃的交易。

③投机阶段。当一些人开始获得大量资本收益和利润时,更多的投机者就会受到吸引而加入市场,当价格被哄抬到高过股票基本价值,交易额迅速上升后,投机阶段也就开始了。新发行股票过多地被认购,以致使许多公司公开出售股票,股票供应量迅速扩大,这时,再加上政府开始介入市场采取行动控制投机,如保证金要求的提高,较高的经纪人佣金,机构投资者的销售,增收交易和收益税,过多出售政府所拥有的股票或刺激对大公司股票的新的包销等。但是否能控制投机效果并不明显。

④巩固或崩溃阶段。随着政府的介入和市场的迅速扩大,到一定时候,股市可用于投资的资金枯竭,新发行的股票已无法认购,投资者开始意识到,股票价格已升得太高,股价与其基本价值已无任何联系,股票价格开始下跌。相对于繁荣程度的大小,股价下跌的速度有缓有快,这里就开始了调整或崩溃阶段。在发生这样的价格下跌后,投资者需要几个月、甚至几年时间才能重新获得信心。这主要取决于价格下跌的程度,也取决于一国当时的利率、经济增长、公司利润率、通货膨胀、其他投资方式的收益、政府对鼓励股市发展的刺激措施及机构投资者的行为等。在这一调整阶段,许多投机者会成为投资者,他们不愿亏本卖出,把股票作为长期投资形式持有,希望将来价格回升。

⑤成熟阶段。当最初的投资者重新获得信心,而且在第一次价格跌落时未受到损失的新投资者也参加市场活动后,一个新的成熟阶段也就开始了。更多的机构投资者加入市场活动,会促进市场逐渐走向成熟,交易量会趋向稳定,投资者也会更有理性,股票供给范围更大,流动性也得以增强。股份虽然会继续波动,但已变得不那么剧烈。如果出现大幅度的价格波动,这通常是由于重大政治、经济问题,货币和汇率政策的大幅变动,其它重大经济政策调整和政府过度干预等因素所致。

我国的证券市场经过了前四个阶段,现正在进入第五阶段。目前,我国深沪两地上市挂牌交易的股份公司1000余家,股票总市值近4万亿元,流通总市值1万亿余元,是一个影响力日大的和发展中的市场。

2、证券市场的发展与政策调整

在正式确立了证券市场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以后,我国的证券市场开始向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对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了重新评价,确立了其作为直接融资市场的身份,而且通过各种具体措施来提高证券市场的地位(如证券法的出台等);二是在市场的规范化方面下了大力气,特别是在规范政府的监管行为上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使过去的投机市、政策市的状况大有改观;三是市场的投资行为发生了很大变化,投资者的结构有了改进,使得市场呈现稳步上扬的格局,与经济大环境的走势基本相符。这些变化,得益于证券市场的政策改进。在证券法出台后,国家出台了大量的政策法规,在规范投资者、上市公司、政策的行为上有了很大进步,使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发展成为主流。这些政策变化有以下几方面:第一,针对整个股票市场投资者分散,易于造成股指剧烈波动和投资者行为难以规范的缺陷,着力培育和发展长期机构投资者,如组织大型证券投资基金,改组证券公司以扩大其股本,允许和鼓励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入市买其股票,允许保险公司资金入市买卖挂牌交易的证券投资基金等,允许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进入银行业同业拆借市场从事拆借、买卖债券业务,允许证券公司所持股票抵押贷款等,鼓励一批有资金实力的投资机构长期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以起到稳定市场、规范市场的目的。这些政策的出台,为证券市场创造了一个逐渐改进的市场环境。不过,也要看到,目前我国机构投资者的行为还没有一个规范化的约束机制,上市公司的质量没有相应提高,再加上市场上机构投资者的资金与散户投资者的资金之比为1∶10,存在严重的结构偏差,机构投资者的作用无法得到有效发挥,其行为也不规范,短期化倾向严重。须知,营造机构投资者、长期投资者生存发展的市场环境,是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环节,发展中国证券市场之所以会经历五个阶段,而且还会出现反复,其重要原因就是市场投机严重,投资者的行为长期无法规范。所以,造就一批高质量、规范化运作的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是十分必要的。我国准备在现有机构投资者的基础上,再发展和造就一批大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增强机构投资者的实力。如果能够在2-3年内使机构投资者与散户投资者的市场资金实力之比,由目前的1∶10变为3∶7或4∶6,我国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也就有了可行的基础。

第二,政府行为不断规范,按市场规则监管证券市场的政策环境正在形成。这是我们看到的最可喜的变化,前十年我国证券市场的不规范,除了市场本身的运行原因外,主要是由于,所谓政策造成的剧烈波动给投资者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上市公司资源的行政配置造成了利益的再分配格局和加大了市场风险。政府的不合理干预造成了投资者和上市公司行为的扭曲等。可以说,当时是以行政管理和计划经济的思维在经营和控制这一高风险的市场,结果该管的没去管,不该管的管得太多,给市场的发展造成了障碍。目前,这些障碍正在逐步消除,其表现有:

一是正在逐步推行股票发行审核制,取消股票上市的指标分配。今后企业股票发行上市,不再需要政府控制和分配的发行指标以及地方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推荐,而是只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经省级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股票主承销商就可向中国证监会推荐并报送申请文件,证监会对拟发行的股份公司核准后,由外部专家组成的发行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批。这是按市场规则分配资源的重大改进,也是规范证券市场的重要步骤。过去实行的所谓发行额度分配办法,是典型的政府经营市场的体现,由此造成了政府、上市公司、投资者行为的巨大扭曲。如1993-1994年的市场崩溃,深沪两市股指在一年半左右时间内暴跌80%,大多数股票价格被压缩在1-5元之间,投资者对市场失去信心,起因于国家公布在1994年度要新发行55亿股票。上市指标的行政分配,造成上市资源利用效率低。如为了控制上市公司家数采取数量控制,地方新发行的股票是大盘而家数少,形成人为资产膨胀;而为了控制股票数量不控制家数,则大量上市一些流动股极小的公司,通过行政手段进行监控和防范,留下的漏洞比堵住的漏洞更多。更为严重的,为使国有企业脱困,大量经过包装的国有企业上市圈钱(如st红光事件),造成大量亏损或毫无发展前景的企业市场,给投资者信心造成打击。直到目前,许多大盘股国有企业的股价还在发行价附近波动,受到了市场的长期冷落,企业本身也没有变化。所以,改变股票供给方式,形成一个市场化的股票供求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是我国证券市场规范化发展的重要标志。

二是通过股票发行价格的市场化改革,逐步消除一、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套利机会。过去,股票的一、二级市场存在着巨大的差价(1-5倍),使得一级市场的申购资金多达数千亿元,无风险套利盛行,而且那种发行方式给上市公司的内部人提供了一个暴富的机会,由此产生了各种腐败行为(如已暴露的大庆联谊等)。通过股票上市的上网发行和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相结合,发行价格采取不事先确定而由市场申购者的需求确定等措施,为股票的合理定价奠定了科学的基础。这样,一、二级市场价格的人为差别消失,使投资者处于一个平等竞争的环境,也消除了利用股票上市暴富的基础。

三是市场的扶优汰劣机制正在形成。这主要表现在,通过创设二板市场鼓励国内高新技术企业上市,鼓励重组的政策和退出证券市场的机制。目前,在我国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是真正的终身制,一只股票上了市,只要自己不宣布破产,即使早已资不抵债或已形成巨额负资产(如pt农商社、st百文等),股票照样交易,而且市场价格不低。投资者之所以敢于冒险买卖这种股票,就因为他们认定,这类企业不会真正破产清算,而是会有各种政策使其复生或以壳资源转让。对于这类已经结束其经营期的企业,要形成合理的淘汰机制,才会激发证券市场的活力,使投资者真正投资于有价值的股票。正在推出的连续三年以上亏损的上市公司逐出证券市场的试点,将是改变这一困境的良策。需要就此搞出一套具体实施办法。不仅如此,在实施汰劣的同时,也出台了一些扶优的办法,如对于国家需要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通过创设二板市场来促其发展,对这些企业采取更宽松的政策,只要求上市公司上市前有一年盈利记录、最低资本额为3000万元,并对这些股票不设单日买卖涨跌停板限制。该市场有可能在年内推出。这样,发展证券市场就与实施产业政策、提高企业竞争力紧密联系起来。

历过十年的试点运作,我国的证券市场正以快速的步伐逐步走向规范。不过,要使证券市场走向成熟,还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如上市公司和政府的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大户提前知道重大信息进行炒作的现象严重;大资金者的行为没有得到规范和监管,造成庄股盛行,短期炒作,给市场的稳定形成威胁;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监督薄弱,目前通过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业绩进行审核的机制不完善,虚假报表时有发生;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机制不完善,投资者没有更多的风险回避渠道,只有股指上涨才能获利,因而,投资者风险大,机构投资者尤甚等。这些问题的正确解决对于证券市场的长期发展至关重要。三、证券市场与银行业协调发展

在证券市场规模扩大和市值增加的同时,作为银行资金的重要来源,居民的储蓄增量呈现不断下滑之势。从去年6月以来,居民储蓄增长率不断下降,有的地方已经出现负增长。这就引起了人们的忧虑,提出了银行和证券市场发展的相容性问题。从宏观资金总量看,从银行流走的一块资金进入了证券市场是必然的,问题在于流动的合理性和规模分配格局应该如何理解。

我们知道,银行业是通过发达的分支机构吸收零散存款后投放到经济中去,这一供求转换过程能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资金供给者的风险。但是,银行运用供给者储蓄的资金进行大规模的贷款活动时,却承担了市场的全部风险,特别是如果银行资金投向单一,风险大,成本高,则会使经营风险增加。一般来说,银行的风险有两类:一是系统性风险,这是由政府的利率汇率政策、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政府的控制等因素造成的,只要从事银行业务,这类风险都有。这是银行所无法控制的。二是经营性风险,指银行资金投向、资金运用策略、资金风险评估、管理水平等,各个银行的风险不同,其大小由经营管理水平决定。过去,我国的银行风险主要是系统性风险,银行不良债权的形成多由政策引起。近几年,随着银行的商业化的推进,银行自身的经营性风险加大。这就给银行业的经营提出了新要求。不仅如此,过去国家通过限制个人的投资渠道来保证银行资金供给的政策,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而逐步削弱和消失,使银行只能立足于市场求发展,垄断社会资金的能力自然减弱,银行业的地位也随之下降,成了企业系统中的一员,这些都属正常。应当看到,通过银行来配置社会资金,是一种高成本、高风险而效率较低的配置方式,因为,间接融资体制是将资金通过银行进行评估后再贷放给企业的,而银行的评估更多地依据过去的信用、资金安全性来考虑,缺乏一个合理的市场竞争规则来选择合适的资金需求候选人,更多地是靠长期关系、主观判断和某些人的决策,信息完全不对称。所以,这些资金并不一定会落到最需要资金而又资金利用效率最高的企业之手,以至会出现地下的资金二级、多级分配机制,形成资金的高成本、高风险,即使市场再发达,这种缺陷也难以克服,象我国这样正在形成中的市场,上述缺陷更为明显。与此不同,证券市场做为一个直接融资的渠道,其资金流动规则和价格由一个竞争性的市场来定,并且信息更为透明,投资者被免去了中介机构经营资金的成本等,所以,通过证券市场来配置社会闲散资金是一个更有效率、风险更小的市场。国外的经济发展也已经证明了这一点。象美国这样直接融资发达的经济,其资金利用效率比以间接融资为主的日本等国家要高,而且,宏观经济的稳定性也要高,所以更具有持续性的经济成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