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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分析论文

证券分析论文

证券分析论文范文第1篇

一、CAPM的理论意义及作用

(一)CAPM的前提假设

任何经济模型都是对复杂经济问题的有意简化,CAPM也不例外,它的核心假设是将证券市场中所有投资人视为看出初始偏好外都相同的个人,并且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是在Markowitz均值——方差模型的基础上发展而来,它还继承了证券组合理论的假设。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点:证券市场是有效的,即信息完全对称;无风险证券存在,投资者可以自由地按无风险利率借入或贷出资本;投资总风险可以用方差或标准差表示,系统风险可用β系数表示。所有的投资者都是理性的,他们均依据马科威茨证券组合模型进行均值方差分析,作出投资决策;证券加以不征税,也没有交易成本,证券市场是无摩擦的,而现实中往往根据收入的来源(利息、股息和收入等)和金额按政府税率缴税。证券交易要依据交易量的大小和客户的自信交纳手续费、佣金等费用;除了上述这些明确的假设之外。还有如下隐含性假设:每种证券的收益率分布均服从正态分布;交易成本可以忽略不计;每项资产都是无限可分的,这意味着在投资组合中,投资者可持有某种证券的任何一部分。

(二)CAPM理论的内容:

1.CAPM模型的形式。E(Rp)=Rf+β([(RM)-Rf]其中

β=Cov(Ri,Rm)/Var(Rm)

E(Rp)表示投资组合的期望收益率,Rf为无风险报酬率,E(RM)表示市场组合期望收益率,β为某一组合的系统风险系数,CAPM模型主要表示单个证券或投资组合同系统风险收益率之间的关系,也即是单个投资组合的收益率等于无风险收益率与风险溢价的和。

2.理论意义。资本资产定价理论认为,一项投资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取决于以下三个因素:(1)无风险报酬率,即将国债投资(或银行存款)视为无风险投资;(2)市场平均报酬率,即整个市场的平均报酬率,如果一项投资所承担的风险与市场平均风险程度相同,该项报酬率与整个市场平均报酬率相同;(3)投资组合的系统风险系数即β系数,是某一投资组合的风险程度与市场证券组合的风险程度之比。CAPM模型说明了单个证券投资组合的期望受益率与相对风险程度间的关系,即任何资产的期望报酬一定等于无风险利率加上一个风险调整后者相对整个市场组合的风险程度越高,需要得到的额外补偿也就越高。这也是资产定价模型(CAPM)的主要结果。

3.CAPM理论的主要作用。CAPM理论是现代金融理论的核心内容,他的作用主要在于:通过预测证券的期望收益率和标准差的定量关系来考虑已经上市的不同证券价格的“合理性”;可以帮助确定准备上市证券的价格;能够估计各种宏观和宏观经济变化对证券价格的影响。

由于CAPM从理论上说明在有效率资产组合中,β描述了任一项资产的系统风险(非系统风险已经在分化中相互抵消掉了),任何其他因素所描述的风险尽为β所包容。并且模型本身要求存在一系列严格的假设条件,所以CAPM模型存在理论上的抽象和对现实经济的简化,与一些实证经验不完全符合,但它仍被推崇为抓住了证券市场本质的经典经济模型。鉴于CAPM的这些优势,虽然我国股市和CAPM的假设条件有相当的差距,但没有必要等到市场发展到某种程度再来研究CAPM在我国的实际应用问题,相反,充分利用CAPM较强的逻辑性、实用性,通过对市场的实证分析和理论研究,有利于发现问题,推动我国股市的发展。

二、CAPM在我国市场的实证研究结论

CAPM理论存在着较为严格的假设前提,并且它将证券市场假设为一个理想的简化的抽象的市场。首先CAPM需要一系列严格的假设,例如市场的有效性,信息的获取时原成本的,每个投资者都是理性的,都按照Markowiz的均值方差模型进行投资决策进行资本配置,不存在资本的介入和贷出限制;再者,CAPM理论将所有的系统风险系数都归于一个(相对风险)因素之中,忽略了其他因素对单个证券受益率的影响;再者,CAPM理论假设市场证券组合中有足够多的证券从而将证券的非系统风险完全抵消掉。面对这些假设和条件,即使是在较为成熟的证券市场中也不可能满足这些条件。因此,在前提条件不能严格满足的条件下,CAPM在各个证券市场的就有适用效果的区别,也即是CAPM的理论指同现实市场的符合程度。同样,在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相对较晚的情况下,我国的证券市场还不成熟,不能满足市场完全有效性的假定,市场上断线投机的目的大于投资的目的,大多数投资者并非理想的理性投资者,投资决策存在盲目性,尤其是断线投资盲目的跟庄。所以CAPM在我国的应用效果将会同实证结果存在更大的差距。CAPM在我国证券市场是否有效一直是理论界争论的焦点。从1990年开始。许多国内学者就对CAPM在我国证券市场的实证检验。

在施东辉(1996)所作的实证分析中,发现系统性风险与预期收益呈现出一种负相关的关系,非系统性风险对股票收益有着重要的影响。系统性风险与预期收益不存在明显的线性关系。陈小悦、孙爱军(2000)检验CAPM在中国股市的有效性,结果表明β对中国股市的平均收益不具有解释能力,从而否定了其在中国股市的有效性假设。杨朝军、邢靖(1998)对我国股票市场的价格行为进行了研究。目的是检验风险和收益的关系是否符合CAPM理论。研究结论表明我国股票市场风险和收益关系并不如CAPM理论所预期的那样,系统风险并非是决定收益的惟一因素;并且尚有其他因素影响股票收益率,这些因素是:股本规模、可流通股占总股本的比例、净资产收益率和成交量。各因素对收益影响的重要性随时间而变化。靳云汇、刘霖(2001)中国股票市场CAPM的实证研究表明无论是否存在无风险资产,都不能否定用以代表市场组合的市场综合指数的“均值一方差”有效性。但是,股票收益率不仅与β之外的因子有关,而且与β之间的关系也不是线性的。

诸多的实证研究表明,CAPM模型并不适用于中国的股市,主要原因是股票受益率的解释变量不只限于β还有其他因素。由此,一方面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着系统性风险偏大的问题,使得CAPM所强调通过多元化投资组合消除非系统性风险来降低风险,无法发挥明显的作用;另一方面,股票的定价与CAPM描述的机制有一定的偏离。我们只能说CAPM目前还不太适用于我国证券市场。

所有关于CAPM模型在我国股市的实证研究表明,CAPM还不适用于我国证券市场,β还不能包含所有影响股票收益率的因素,股票收益率与β的相关性并不显著。

三、CAPM在我国证券市场应用有效性的因素分析

我国证券市场应用CAPM究竟存在哪些方面的限制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首先,在取得合适的、准确的股票收益率和市场收益率这些数据上有难度,降低了CAPM的可操作性;其次,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时间不长,市场本身存在一定的缺陷,对于应用CAPM市场条件不够成熟。

(一)我国证券市场本身存在的缺陷

1.非有效市场。CAPM是建立在严格的假设条件之上的,如要求证券市场必须是有效市场便是其中很关键的一项假设。所谓有效市场,指资本市场不存在资本与信息流动的障碍,即没有任何摩擦阻碍投资。潜在的阻碍有税收、交易成本、无风险借入和贷出的利率差等,但这些都在后来的CAPM修正模型中被逐步考虑到,如RenotdF.singer的模型,侧重于讨论存在个人收入税的情况,描述不能以无风险利率借贷时的CAPM的零贝塔模式等。我们在这里针对中国证券市场的特点,可以将目光转到信息公开化程度、股市规模这两方面所存在的问题。

2.信息公开化程度大低。有效市场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信息完全公开化,每一位投资者均可以免费得到所有有价值的信息,且市场信息一旦公开,将立即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并很快通过证券价格反映出来,只有这样证券价格才是其价值的真正反映,定价机制不至于被扭曲。在我国,信息披露领域存在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一方面法规不健全,信息披露的条项,内容、时间等技术性缺陷致使信息难以通过正常渠道全面公开;另一方面,一些信息披露责任者对各市场主体弄虚作假,特别是目前一些上市公司为了使本公司股票能顺利上市发行,竟然串通中介机构,过份包装本公司形象,甚至内外串谋炒作本公司股票,误导投资者。在这种情况下,所有投资者并不是公平的获得真实的信息,而那些虚假的信息更是起了误导市场的作用,证券价格发生严重偏离,少数的信息操纵者通过操纵股价来获取超额利润,即信息垄断导致市场垄断。诸多实证研究表明我国证券市场是一个弱势有效市场,信息公开程度太低。

3.证券流通比例较低。根据CAPM的假设,每一个投资者都具有完全相同的预期且按照马克威茨方法来选择一种组合,那么当市场达到均衡时,市场组合应是一个马克威茨有效组合。因此我们所选取的代表市场收益率的股票价格指数应符合这样两个特征:所包含的股票占有市场价值相当大的份额,并要按照股票市场价格的价值平均加权法编制。现在普遍采用的上证和深证综合指数都是依据在交易所上市的所有股票价格按加权平均法编制的,表面上似乎较好地反映了市场证券组合的特征。但问题在于,股票发行量中的国家股和法人股约占总股本的70%—80%,却不能上市流通,将它们计入权数范围内,所编制的指数只能反映潜在的流通市场,而不能反映流通现实市场股价的真实状况。将之作为市场组合收益率的代表,显然存在不合理性,而这将有待于国家股,法人股成为真正上市流通的股票后,才能得到对CAPM更具适用性的市场指数。

4.投资者结构畸形,投资观念不成熟。CAPM假定所有投资者都运用马克威茨投资组合理论分析、处理信息,从而采取同样的投资态度在此基础上再考察证券的定价机制。因此,投资者的决策的科学性和严密性是CAPM对现实市场有较强适用性的一项前提。首先分析一下我国投资者的构成情况。1998年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统计资料显示,在上海证券登记公司开户的1988.64万个投资者中,个人投资者多达1982.48万个,而属于机构开户的投资者仅有6016万个,个人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之比为322:1.2.可以说,中国股市实际上是以个人投资者为主体的股市,且大多数个人投资者素质普遍较低,经验不足,尤其缺少专业方面的知识。从全国所有证券交易网公布的信息和行情所揭示的市场情况也可以体现出他们入市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多数做短线炒作投机。那么要求这些投资者对预期收益率、标准差、证券之间的协方差有相同的理解显然是不太现实的。即使是机构投资者,名副其实的也为数极少。这些所谓的机构大户只能在股市上凭借其资金充足、信息灵通等优势进行短线投机,并不是凭借专业投资家的素质来实施理性的、科学的操作。

(二)CAPM的假设在我国证券市场不能成立

1.证券收益率服从正态分布的假设基本不成立。多数统计数据表明:各种证券收益率并不一定服从正态分布。但是,由于投资的计划期一般比较短(如一个月),在此期间股票价格波动有限,因此短期内股票收益服从正态分布的假设有一定的合理性。如果计划期为一年或更长时间,这时股票收益分布确实可能出现偏移。幸好我们使用模型的正态分布假设是关于股票组合的。而不是单个股票,由于多种股票的收益的分布偏移会彼此抵消,根据中心极限定理,组合收益的概率分布还是接近于正态分布的。这时就要求我们使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时,所选股票的数目应尽可能地多,并尽可能选相关程度低的股票,以在统计上符合中心极限定理的要求。

2.无证券交易成本的假设在我国根本不成立。我国证券市场的交易费用和印花税,买进卖出一次高达1.5%,相当于一年银行的定期存款利息。费用是成熟证券市场(如香港、美国)的3—4倍。这也要求我们的管理层能从长期发展考虑,降低交易费用和印花税。以便达到活跃市场、发展机构投资者的目的。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我国的证券市场中CAPM的这些前提假设都不能完全满足,这就造成了CAPM模型在我国证券市场的使用环境受到限制:再者我国的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过大无法使非系统风险通过资产组合多元化来完全分散风险;此外模型在使用过程中样本数据的选取难以满足模型的要求。从而得出变量的值同理论要求有所偏差,进一步加大了模型的误差,正是由于这些原因使得CAPM模型在我国证券市场的应用效果受到限制。但这并不排斥CAPM理论的逻辑性、所以在实际应用中应该充分考虑到变量取值的误差和应用CAPM在各种限制条件下的各种修正模型。

四、改进的措施和改进模型的应用

CAPM模型的提出是对现实证券市场的一种简单的抽象,但它是研究问题的基础。在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许多条件都不能满足其严格的假设前提的条件下,必须对CAPM的应用做出相应的改进,实际上自CAPM模型问世以来,许多金融学家都致力于对它的发展和修正,以使其更加符合现实的需要。一般来说,有两种扩展模型的方向,一是放松模型所设定的一些假设。二是考虑证券投资者面临的除不确定收益以外的其他风险。这里只讨论前一种情况,也即是BMelt的零β模型,考虑有借入限制的CAPM模型。在没有元风险借贷假设之下,提出更加普遍的CAPM形式,即Black版本:

证券分析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外部性政府行为外部性

股票市场作为重要投融资市场,在当代经济发展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西方维持高福利政策做出了重要贡献。从投融资双方的力量对比来说,大型上市公司占绝对优势,向政府寻租力量高于广大股民,交易成本(投融资双方在讨价还价时的成本)要低于广大股民。所以如果完全由市场来调节股票市场,上市公司将产生负的外部性,这样就不能达到帕雷托最优,因此政府实施干预政策来挽救市场失灵是学者和各国政府的共识。但政府以什么身份来参预,政府不作为时,是否能够挽救市场失灵,会不会造成政府行为的外部性,从而使付出的社会总成本高于完全由市场调节造成的成本呢?关于政府行为的外部性,西方理论界已经作了大量的探讨。

政府行为外部性理论的形成及演变

(一)外部性理论的产生和发展

新古典经济学创始人马歇尔首次提出外部性,福利经济学的创始人庇古在其著作《福利经济学》中阐述了外部性的理论。庇古认为,由于社会边际成本和私人边际成本不同,所以如果完全依靠市场机制则无法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因此,政府通过征收“庇古”税可以解决因外部性引起非帕雷托最优问题,从而为国家干预经济提供理论依据。

新制度经济学著名代表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提出了与庇古解决外部性不同的思路。科斯第一定理认为在交易成本为零的情况下,权利的初始界定不重要;第二定理认为,当交易成本为正时,产权的初始界定有利于提高效率。

(二)政府行为外部性理论形成

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国家干预经济逐渐暴露出来的弊病,以布坎南等为代表的公共选择学派开始反击新古典经济学对市场失灵的攻击。布坎南和塔洛克((1962)在多次提到公共行为所产生的外部性时,将强制性税收归为这一范畴。1966年,威廉姆斯(Williams)对地方政府之间相互施加于对方的外部性进行了分析。迈金和布朗尼首先对政府行为外部性分类问题作了系统分析。他们认为,“公共部门的外部性未必一定是非效率的”,即政府行为外部性同样可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美国经济学家罗纳德•迈金(RolandN.Mckean)和瑞士学者杰奎里尼•布朗尼(JacqueleneM.Browning)在《政府与非盈利部门的外部性》一文中,首先明确提出了政府行为外部性的概念,并且把政府行为外部性看作是与市场部门外部性(市场失灵)相同的东西。市场部门定义的外部性同样适用于政府部门,虽然政府行为外部性更加难以测量,但理论上可以认为这些行为同样会产生外部性,通过对政府运作的考察,发现政府行为外部性影响的确存在。

我国政府行为在证券市场产生的外部性分析

我国股票市场成立14多年以来,一直存在广大股民的成本收益不对等现象。上市公司(大股东控制)接连不断出现抽血行为,严重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给广大投资者造成了负的外部性。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中国证券市场在设立之初的目的就是为国有企业解困、卸包袱。当一批问题国企轻易地被允许进入股市圈钱、并肆意挥霍投资者奉上的资金时,就注定了中国上市公司社会成本远远高于私人成本,而这部分成本又由广大投资者来承担。

其次,上市公司上市之初,只需要证监会或其他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监管当局主要按自己设定的规范做出是否准予上市的最终决定,不需要听取其他方面的意见,这样公司上市后就更不考虑资本市场真正运营状况。

再次,监管者执行规则不到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透明、不规范。另外,政府管理部门在复杂的市场环境改革中,没有任何经验可循,只能摸着石头过河,这样就造成了实验结果的不确定性,客观上造成政府行为负的外部性。

可见,政府行为的完全倾斜或者政府行为的随意性,使得本来为了挽救市场失灵而制定的政策,最后却可能加重了市场失灵。

正如斯密德所说,与技术性外部性和金钱性外部性是在既定的交易规则和产权控制下发生、并直接改变参与者之间的成本或收益不同,政治性外部性并不直接作用于参与者的成本或收益,而是通过公共选择改变游戏规则或产权控制而间接改变所有参与方的成本或收益。在证券市场的改革中,有些论断诸如20%的蓝筹股代表了60%的市场价值,股市改革成功与否主要取决于这些企业的表现,那剩下的投资者的投资就将被政府部门的政策推向绝境。

如果市场最后真的如这些官员和学者所说,政治行为就改变了“原先自由和责任的形式”,导致技术性外部性或金钱性外部性的转移,从而把原先外部性的成本转嫁到另外一些行为主体身上,而对于这些行为主体来说,该“成本原本是收入或用途”。那些投资与剩下80%的企业由于政府行为而承担了远远超过私人成本的社会成本,与此同时,原先承受外部性成本的那些行为主体却从“自由和责任的形式”的改变中得到了收益。如一些大型上市公司获得了更多的有政府行为带来的股票溢价价值。政治通过合法的方式改变了技术性外部性和金钱性外部性的作用对象,从而改变了外部性造成的成本收益组合。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政府或公共选择是一个过程,通过这一过程,金钱性的外部性或技术性的外部性以合法的形式与偷窃和战争相区别”。从中国股市目前状况来看,政府就是通过政府行为导致了外部性,从而在广大投资者和融资者之间进行合法的资产转移,使得融资者以较小的成本获得较大的收入。

政府行为外部性的解决方法探讨

目前,我国证券管理者必须避免在股票市场上出现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情况。从市场角度出发,以“裁判员”的身份协调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的矛盾,从而避免因政策倾斜力度过大而造成的不良后果。此外政府如要避免产生负的外部性,就必须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必须公正。没有公正就会使弱势群体在大企业寻租成本较低的状况下,承担更多的成本,而得不到任何收益。其次,要以诚信为本。诚信建设涉及资本市场的各个方面。具体而言,诚信建设关键在于政府诚信、上市公司诚信以及中介机构的诚信,一个诚信的社会、一个诚信的资本市场必须要有一个庞大的诚信的中介机构群体为前提。

所以说,政府首先应该在资本市场做好制度性建设,解决目前存在的制度性矛盾,做好规范性管理,保证信息披露公开透明,制定好各项游戏规则,然后以身作则,按规则办事,不直接参与市场各个博弈方的利益,避免引起更大的负的外部性。只有这样,从根本上解决中国证券市场长期存在的问题,从而达到净化证券市场,促进证券市场向良性方向发展的目的。

参考文献:

证券分析论文范文第3篇

一般投资者投资股票,要求的最低回报率由两部组成:无风险报酬率和风险报酬率。在实务中,我们通常用五年期国债的利率作为无风险报酬率,大概是3%以上,上市公司风险报酬率可以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求得,一般至少是3%,也就是说,中国股市要求的最低回报率至少应该是6%,也就是说平均市盈率不能超过16倍,这与西方成熟股市的15-20倍市盈率差不多。

但仅以利率的倒数来推算市盈率水平,显然也缺乏合理性。日本一度曾推行零利率政策,如照此法推算,那么其股市的市盈率应趋向无穷大。看来,用银行存款利率来推算市盈率的人并没有考虑到股市的风险性,即风险报酬率。

最近还有人认为我国股市的市盈率并不高,原因是上市的股票中有2/3的股票不能流通,如果全部流通,则市盈率会降低。他们计算市盈率的依据为:市盈率=流通股的市盈率/3,并得出我国市盈率在15-20倍的理论。这种观点同样是荒谬的,我国并不缺乏全流通股的股票,但市盈率也不见得很低,而且从理论上讲,部分流通的股票因为流通股股东没有控股权,价值更低,而事实上我国控股股权每股的转让价格往往只是流通股市值的1/5-1/10.

随着上市公司造假案一桩接一桩的曝光,我国的上市公司首次面临到如此巨大的信用危机,IPO(首资公开发行)时靠包装,再融资时靠作假和大股东的友情赠送,表面上看中国上市公司亏损面较小,但如果把非公允的收益及作假的收益部分弃掉,则可能有一半以上的上市公司是亏损的。按周小川的说法,有1/3的上市公司已经空了。这就是泡沫的最大来源。

实际上,重组题材已经成为我国股市中最重要的炒作题材,庄家更是借机把重组股炒上了天,如亿安科技、中科创业等。据国信证券研究策划中心吴锋的统计,从1997-2000年深沪两市个股和板块的整体走势来看,重组股板块不仅远远地跑赢了大盘,而且也跑赢了许多板块。

根据笔者的统计,在1997年1月2日以前上市的514只个股中,从1997年1月2日到2000年12月29日的4年间,涨幅超过200%以上的个股达到182只,其中125只为重组股,占68.68%,占514只个股的24.32%。其中涨幅超过400%的个股达到63只,重组股为42只,占63只涨幅超过400%个股的66.66%。

我国证券欺诈的集中营

让我们来看郑百文的重组,尽管三联集团反复表白自己“在此次重组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投机行为”,且三联集团总裁张继升也曾在一次采访时表示:“中国股市有大量的庄家,而且是暗庄,但三联将是一个‘明庄’,一个透明度极高的‘明庄’。”然而事实说明,三联集团不仅是明庄,而且也是暗庄。2000年6月至7月间,三联集团共从二级市场买进郑百文股票105.255万股,其中以个人股东账户名义买入的郑百文股票为87万股,盈利73.7万元。

此外,它还通过对郑百文的投机重组,获得了巨大的无形收益。一夜间,三联集团成了我国证券市场的“英雄”,通过对郑百文的重组,产生了比投入几亿甚至几十个亿广告宣传费都要广泛、且广告达不到的轰动效应。一些暗庄也借机趁火打劫,在二级市场上掀起一波又一波的投机狂潮。

以壳资源为目的重组充满欺诈,这是因为壳资源本身并不创造财富,它的价值主要由三方面构成:

一、“壳资源”公司的融资价值。

我国企业融资渠道相对狭窄,企业普遍存在资金需求饥渴症,具有融资渠道的上市公司也就成了许多企业猎取的目标。去年证监会出台的《关于规范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通知》允许符合重大重组规定的公司配股或增发新股,从而进一步提升了“壳资源”公司的融资价值。

二、二级市场投机操纵价值。

由于我国的证券市场仍处于完善和规范阶段,使一些违规、违法的投机行为有了可乘之机。一些公司打着资产重组之名,操纵着公司二级市场的股价,典型的如中科创业、亿安科技等。

三、其他价值。

“壳资源”公司的其他价值包括利用关联交易、担保等手段与“壳资源”公司进行不平等交易,从“壳资源”公司抽血及再转让价值,如宁馨儿入主四砂股份抽血后,将其转让,从中获取收益。

重组方以巨额资产取得壳资源后,一般还要注入所谓的优质资产为上市公司创造利润,如山东三联付出3亿元现金、并注入4亿元资产来重组郑百文,这样的巨额投入当然需要回报,那么最常见莫过于利用二级市场炒作来取得回报。但这种方法往往充满了欺诈性,如内幕交易、虚假陈述、操纵价格等,《证券法》上的禁止性规定被违反了个遍。

这种重组欺诈的手法大致分为六种:

价格操纵。不论是从筹码集中度,还是从股东户数的变化来看,大部分重组股均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价格操纵行为。

题材操纵。所谓题材,说穿了就是庄家炒作一只股票的借口和理由,是庄家用以诱导中小投资者跟风从而牟取暴利的道具,是庄家事先设计的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和事先掘好的一口陷阱。

利润操纵。被收购和重组的上市公司为配合庄家运作用于拔高当期利润的不正当的会计手段(如少提折旧、少提坏账准备以及将庄家打入的资金虚构营业收入、联手坐庄将投资收益转入营业利润等)。

舆论操纵。为达到诱骗中小投资者跟风的目的,重组股的庄家们除为炒作的股票编织无数美丽的题材外,还必须向外扩散这些题材。在资讯时代十分发达的今天,庄家要达到这一目的确实不费吹灰之力,于是我们便看到了大量的网上传闻。此外,庄家还会利用一些股评家和咨询机构的市场影响力拼命推荐即将出货的股票。

内幕操纵。重组股的庄家们操纵市场,操纵股价通常是通过内幕交易和黑箱操作来实现。一般来说,重组类公司的内幕人士包括:被收购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收购方的高层人士、财务顾问、二级市场炒作方,即所谓的庄家。

联手操纵。当一家机构操纵一只股票的资金不足时,往往会找一些关系密切的其他机构如民间机构、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等联手操纵。

典型的重组是庄家与上市公司的新东家合二为一,就像一根绳上的蚂蚱,上市公司伺机各种题材,与庄家配合默契。还有一些庄家在重组时大玩“空手道”,以拟受让的股权质押取得银行贷款获取股权转让金,将劣质资产包装成优质资产,再玩非公允的关联交易游戏,将上市公司包装成一家具有高成长性的绩优股。但这一切都是假的,都是为了配合二级市场而炮制出来的。

挤泡沫从重组股开始

庄家将重组股炒上天的同时也扭曲了股市的投资理念,广大股民“与庄共舞”,股价与公司业绩的大相径庭使得投资者逐渐丧失了关注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兴趣,庄家的意志、股票的概念、政府的政策以及市场中资金的供求关系往往比公司的基本面更能影响股票的价格。

更令人担忧的是,这种严重扭曲的状况已经在市场中被广泛接受,并习以为常,而对上市公司基本面的情况却很少提及。

一个不注重公司基本面分析只注重机构实力的股市与“”又有何异?

目前A股市场最主要问题的欺诈和泡沫,欺诈推进了泡沫,泡沫诱发了欺诈。银广夏7个多亿的虚增利润使股值增加了70亿元。如此的暴利,怪不得庄家(包括与庄家合作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会不惜代价,一次次上演“垃圾换黄金”的好戏。可天下绝对没有免费的午餐,在上市公司“乌鸦变凤凰”的背后是庄家利用市盈率的“放大器”作用,牟取暴利的野心。

把资产从左手交到右手、从上口袋转到下口袋,从壳内到壳外、壳外到壳内,虽然从社会财富的总体来看并没有改变,但是对于某些人的意义却大不相同。

证券分析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生命周期风险偏好收入水平

在中国经济发展的现阶段,工薪阶层依旧是社会经济人群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这部分人群的证券投资策略分析具有很强的运用价值与现实意义。

一、工薪阶层的经济特点分析

工薪阶层是指以获得工作单位相对固定的劳动报酬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经济群体。他们有着比较相似的经济特点,主要表现在:(一)收入来源相对单一。对工薪阶层来说,收入主要有两个来源——工作收入和理财收入。由于目前大部分工薪阶层的理财观念比较传统,加之我国整体理财的条件不够成熟,理财收入相当有限。相比而言,工作收入在工薪阶层的经济来源中仍占有较大的比重,也是他们理财的重要基础,更是工薪阶层在进行证券投资时所要考虑的现实条件。(二)投资理念相对趋同。目前的工薪阶层大多对社会发展的未来趋势有诸多近忧远虑。他们认为自己的工作前景、子女未来教育、父母养老送终、健康身体的保障等方面都存在比较多的不确定因素,这样的生活状况决定了他们对资金的变现能力、货币的流动性等方面有较多要求,投资的基本目标比较一致。(三)消费方式相对多元化。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工薪阶层在基本生存需要上有所满足的前提下,开始更多地关注能实现提升生活质量、改善消费品位的相关项目。他们不仅对旅游、健身、美容、娱乐等方面有普遍追求,而且对教育、房产、汽车、人际关系的维系有较大的差异性支出,所以在能使有限的经济收入用于实现更大的效用水平方面的证券投资策略组合方面也会有不同的要求。(四)家庭整体承受风险能力相对有限。在现行的社会保障机制作用下,考虑到工薪阶层受工作年限与经济条件的制约,工薪阶层在各方面的风险系数依旧比较大。但结合我国目前证券投资市场的发展状况来分析,可知工薪阶层在进行证券投资时很难保证有确定的高收益,所以他们在真正面临风险时往往会显得手足无措,应对不暇。从这种角度上来看,在工薪阶层的证券投资策略分析中还要加入更多的社会与制度的影响因素作为变量分析。(五)适宜进行证券投资的工薪阶层行业相对集中。虽然工薪阶层本身是一个覆盖面相当广泛的概念,但由于收入水平的差距较大,并不是所有的工薪阶层都可以进行证券投资。根据我国历年的行业收入水平排名情况来看,金融业、电信业、汽车业、石油业等行业的从业人员有较高的收入,可以考虑进行适度的证券投资。同时,公务员、教师、医生、外企职员、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等职业都可以考虑参与证券投资活动。本文中将主要以工薪阶层的这些有证券投资愿望与能力的人员为分析对象。

二、证券投资策略的基本产品分析

证券投资是指投资者将资金投放于有价证券上以获取一定收益的行为。证券投资的主要形式为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基金投资等等。证券投资策略即指投资者在进行证券投资前应当掌握的行动方针和谋略,在对总体策略定位的基础上,还可以详细确定市场策略、行业策略、公司策略、期限策略、组合策略等。其具体的表现形式往往是按不同的比例对多种不同风险与收益状况的证券投资工具进行有机组合。可见对各种证券投资的产品进行简单的分析与比较是制定合适的证券投资策略的必然要求。

从概念上看,广义的证券包括商品证券(如提货单、购物券等)、货币证券(如支票、商业票据等)以及资本证券(如股票、债券、基金等)。狭义的证券仅指资本证券,它们是代表对一定资本所有权和收益权的投资凭证。在本文中涉及的证券投资工具主要根据后者界定。股票是典型的风险投资工具,其最主要的特点是高风险高回报。在我国目前股票市场还不够成熟与规范的情况下,选择股票为主要证券投资工具的投资者需要以足够的时间与专业知识为保证,还要有较充裕的资金和较强的心理承受力。考虑到目前我国股票市场整体行情有复苏迹象,并且股票的可选空间较大,投资机会较多,在证券投资策略中可以适当调整绩优股的比重以满足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债券品种比较丰富,一般都有收益与风险适中的特点。其中比较常见的有国债、企业债券与地方债券及某些根据特殊需要发行的债券。相对而言,工薪阶层比较了解与愿意购买的主要债券产品是国债和有一定收益保证的企业债券。尤其是前者,因为其相对存款而言具有免税与收益较高的优势,相对股票而言又具有较好信用保证与较强社会信誉等特点,往往是深受工薪阶层欢迎的证券投资品种,也有“金边债券”之称。基金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投资产品。根据不同标准可以进行多种分类,其中股票型基金收益率比较高,一般在8%左右,适合1年期以上的投资;债券基金一般年收益率分别在2%和2.4%左右,收益稳定,本金较安全,可以确定比较自由的投资期,但考虑到其相应费用与持有期时间有关,在没有找到更好的替代品前,可以适当延长投资时间;货币基金是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收益率波动幅度不大,是银行储蓄的良好“替代品”,适合短期投资,也可以作为一种过渡型投资品种。

三、工薪阶层的证券投资策略分析

工薪阶层在激烈的投资过程中都希望避免或分散较大的投资风险,并达到较高的预期收益,所以正确选择和运用适宜自身情况的证券投资策略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在设计工薪阶层的证券投资策略时,要顾及诸多因素,比如工薪者的收入水平、消费情况、投资理念、生活区域、职业特点、行业前景、年龄阶段、家庭构成、性格类型等等,不一而足。下文主要从工薪阶层的不同生命周期、家庭阶段、风险偏好、收入水平几方面简单地制定其对应的证券投资策略。

(一)以不同生命周期分类分析

美国经济学家弗朗科.莫迪利安尼在生命周期消费理论中,强调人们会在人生相当长的时间范围内计划生活的消费支出,并达到在整个生命周期内的消费情况最优配置。由于人们的收入在满足消费之余主要可以用于储蓄与投资,所以该理论在为工薪阶层制定证券投资策略时有较强的借鉴意义。生命周期消费理论提出年轻人家庭收入较少,消费支出水平普遍高于经济收入水平,在此阶段多以负债消费为主,即便有一定剩余资金,也主要用于未来投资资本的原始积累,可以不要过多地考虑证券投资策略。当然,为了鼓励年轻人进行必要的资金贮备,可以建议他们采取定期定额方式购买货币型基金,或采取相对保守的投资策略,相信一定时期的累积可以为下一个生命周期的证券投资提供比较充足的资金和更为丰富的投资经验。随着人们进入中年阶段,收入水平日益增长,收入会多于消费,经济能力和生活方式上都趋于稳定。保证提供子女教育的经费和赡养父母的资金是现阶段工薪阶层主要需考虑的问题,着手准备投资保值与增值计划成为必然的投资选择。此阶段的工薪者可以考虑每月将剩余收入的20%投向较有风险的投资或股票,40%购买各项平衡型基金或其他较为稳定型基金,20%购买新型证券投资产品或选择其他理财或投资工具,10%作为保险资金,另10%作为紧急备用金或储蓄费用。由于他们有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应该以进取型投资风格为主,力求投资品种多样化,投资思路开阔化。等到工薪者进入老年阶段,他们收入水平相对消费需要又会略显不足,但由于有中年阶段的投资与理财的补充收入,仍有制定证券投资策略的必要。鉴于老年工薪者几乎没有提高经济收入的发展空间,风险承受能力也越来越低,生活需求相对简单,对养老资金的安全性、保值增值性考虑较多,所以证券投资策略应该以投资收益稳妥、有底线保证为首选目标,尽量少选择风险性、激进性投资工具,以避免养老费用的损失。一般每月可以将多余收入的30%投向平衡型基金,40%购买国债,20%购买货币型基金,10%进行储蓄。这种组合既能对老年工薪者的资金有一定收益保障,缓解通货膨胀或其他经济因素可能造成的消极影响,也能有效降低风险程度,有利于老年工薪者的身心健康,减轻他们的心理与经济压力。总体而言,不论身处生命周期的哪个阶段,都要有居安思危,未雨绸缪的意识,不要低估长期投资的升值能力,要尽早形成证券投资的意识并选择自己比较熟悉与感兴趣的产品。

(二)以不同家庭阶段分类分析

根据家庭所处的阶段,一般可以划分为单身打拼期(一人)、家庭形成期(两人)、家庭建设期(三人以上)、家庭成熟期(子女进入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细分期(子女开始独立生活)等类型。为了简单起见,也有理财专家将其划分为青年家庭、中年家庭和老年家庭。但因为在本文中已经有对处于不同生命周期的工薪阶层的证券投资策略分析,在此还是主要侧重于前一种分类标准下的具体分析。1、单身打拼期的工薪阶层,往往因为对于创建事业与组建家庭的考虑比较多,主要资金大多形成对自身和工作或感情的投资,所以在证券投资方面的考虑还处于“心有余而力不足”的阶段。当然,如果有其他外来资本,又有较多时间与精力学习证券投资方面的新知识,也不排除“借鸡生蛋”的获益。鉴于这种情况尚不是主流趋势,在本文中不必过多涉及。2、家庭形成期的工薪阶层可以合二人之力共同参与证券投资,在资金方面相比单身打拼期的工薪阶层有所增加,投资观念也逐渐形成,对于培育下一代、开展家庭建设、完善家庭设备等方面的考虑还有较大的弹性,所以可以设定比较灵活、主动的证券投资策略,在风险较高、收益也较大的证券投资品种要多加关注,适当增加其在证券投资中的比重以实现增值型投资目标,同时也要增加适当低风险或无风险的投资品种达到保证基本收入的目标。在对日常生活水平不会造成较大影响的前提下,可以用家庭成员中一方的资金大胆尝试多种证券投资手段,并放松心态,强化投资的积极与进步意识。3、处于家庭建设期的工薪阶层无论在经济还是精力上都比家庭形成期的工薪者要更显紧张,但因为年龄或工作经验等原因,投资理念更趋理性与成熟,所以在开源节流的途径选择上也有了更多的方法。在发展自身的同时,要对小孩养育与培育的费用有充分的估计,同时在证券投资工具的选择上要集中于比较擅长与熟悉的几种工具上,不必过于分散。当然,相对而言,如果已经有了证券投资的心得,还可以适当的融资投入比较有把握的证券产品上。4、处于家庭成熟期的工薪者,一方面事业发展进入上升期,工作比较繁忙,投资的跟踪时间相对较少;另一方面家庭规模比较确定,在经济收入与支出方面都比较清晰,对未来安排与生活定位比较明了,投资的目标比较明确。此阶段家庭的主要开支是小孩的后续教育经费、夫妻双方的事业发展经费、日常的医疗保健经费等项目。所以应该以温和进取型投资风格为主,可以在扣除日常消费支出后,先将比较固定的存款转换成较有保障的国债或基金,以保证孩子上大学的费用,剩余的零散资金投入货币市场基金及保险。在投资产品期限与种类的选择上,可以与小孩受教育的阶段性费用支出相对应,形成一个中长期(2年以上)的证券投资策略,目标年收益率要在通货膨胀率的两倍以上,并形成长期理财习惯。5、当工薪阶层进入家庭细分期时,如果不要额外负担子女们在经济方面的要求,又没有更多消费支出方面的增加项目,可以在证券投资的长期策略基础上,增加部分短期与中期投资品种,以提高投资的预期收益率,并能更主动地抓住更多的良好投资机会。当然,在中国传统的家庭模式中,在此阶段的工薪者可能要随时应对子女们在事业与家庭发展等方面的追加资本投入需求,所以还是要准备部分流动性较强的证券投资产品提高资金的变现能力。总体而言,目前我国工薪阶层在不同家庭阶段,都要先保证实现家庭经济基本功能,再顾及证券投资的增值功能,切忌本末倒置,舍本逐末。

(三)以不同风险偏好分类分析

证券投资中的风险主要有市场风险、形势风险、行业风险、财务风险、管理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等。一般而言,风险偏好类型的确定主要取决于投资者的年龄、收入、性别、经历和个性等具体因素。比如,年龄较小的人不怕失败,所以多为风险趋向型投资者,随着年龄的增加,对于风险的态度逐渐表现为中立型甚至规避型;收入越高的人们能承受的风险往往比较高,相比而言,收入偏低的人群对于风险大多有回避的倾向。通常认为男性趋于冒险、女性趋于保守,但也有人认为随着现代经济生活中男女承担社会角色的互换及女性在理财中的重要地位,部分女性也呈风险爱好型;一般人生经历比较丰富的个体属风险趋向型,而经历比较简单顺利的个体属于风险规避型,自然也有其他因素可能会影响他们在不同情况下的风险选择。总体而言,工薪阶层中大部分人员属于风险规避型和风险中立型,对证券投资风险的整体承受能力相当有限。只有在对工薪阶层的风险状态基本了解的前提下,才能选择各自适合的证券投资策略。一般而言,对于风险趋向型的工薪投资者可以增加证券投资新品种的比重,因为往往新产品在高风险的后面也隐含高收益。对于风险中立型的工薪阶层可以采取在高、中、低风险型的不同投资工具中设置不同比例以达到趋利避害的效果,当然也可以将资金主要投入风险中等的债券和混合型基金上,这样可以集中精力,深入分析比较集中的品种,从而获取更高收益。而风险规避型的投资者一方面可以采取购买国库券、债券基金、货币基金为主的简单投资方式,另一方面也可以根据各种年度报道与评比结果,选择有较好社会与经济效益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银行等各种金融机构,进行集合型证券投资。相对而言,由于货币市场基金与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相比较,在收益率相当的情况下,在投资门槛和流动性方面具备明显优势,可以满足偏好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对资金的高流动性和对收益的稳定性的综合要求,分析人士指出,货币市场基金将继续成为这部分人群的首选理财工具。当然,随着人们对基金市场的熟悉,指数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均可以成为低风险的证券投资产品。由于工薪者处于不同境遇时,也可能改变风险偏好,所以要在对自己的投资意愿有足够了解的前提下选择合适的证券投资策略。

(四)以不同收入水平分类分析

虽然同为工薪阶层,但收入水平还是有较大差异。比如以湖南省2005年的工资水平为标准,据统计资料显示,当年在职人员的平均月工资水平为1503元。以此为标准,比平均线低20%,但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的工薪者可以认为是低收入群体。而高出平均水平一定值的工薪阶层可归为高收入群体。低收入者一般会采用比较传统与保守的方法进行证券投资,比如购买国库券是他们选择的主要证券投资方式。中等收入的工薪阶层一般投资观念传统,家庭理财要求绝对稳健。建议每月做好支出计划,除正常开支外,可将剩余部分分成若干份进行重点证券投资产品的投资理财,切忌广而全,频繁交易。对于风险较大的股票市场,考虑到工薪阶层的风险承受能力较弱,专业知识也相对匮乏,可以不做重点考虑。保险、基金和国债等投资产品仍是该收入水平工薪阶层的主要选择。至于高收入工薪阶层的证券投资策略中,可以考虑将大部分资金用于进攻型投资,更大地发挥“钱生钱”的功能。考虑到风险因素,“攻”的资金中又可以分为“稳攻”和“强攻”两部分。对于稳攻部分,有一定投资理财概念的人可以选择购买一些市场波动度较小、预期报酬较稳健的证券产品,如混合型基金、大型蓝筹股等,力求年收益率达到5%-10%的水平;强攻部分则为某些高风险高收益发证券产品组合。可以考虑在专业理财规划师的指点下,将部分资金投入各类预期收益率较高的股票上。在证券投资中,既要有对单个股票和债券、基金行情的把握,又要具有投资组合的理念,以适度分散投资来降低风险。总体而言,在为工薪阶层制定证券投资策略时,要更多地关注他们的不同需求目的以及对不同价格与风险类型产品的需求弹性,从而在保障他们现有资产与生活水平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实现未来资产价值与质量的提升。

也就是说,工薪阶层不论是属于上述哪种类型或阶段,在进行证券投资时,都要具体状况具体对待,并综合考虑以上因素进行抉择。当然,工薪阶层的证券投资策略也有共通之处。一旦工薪者决定了要进行证券投资,就应努力作到以下四点来保证策略生效。

(一)制定具体可行的各期目标。在人生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计划,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与经济实力,确定在不同年龄与时期的投资目标,并在达到预期收益水平时要适时收手,重新选择下一个目标。

(二)遵照投资理财的基本规律。总体上工薪阶层进行证券投资策略时要本着“终身快乐”的原则,也就是要尽量作到“抓住今天的快乐,规避明天的风险,追逐未来生活的更加幸福”原则。在具体选择投资品种时,要遵循“不要把所有鸡蛋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的原则。(三)确定详细周全的步骤。作为普通的工薪阶层,最好要制订具体的投资步骤,逐步有效的拓宽投资渠道,增加各层次的投资品种,最终实现自己的投资理想。(四)制定稳中求变的策略。投资策略的适应性与创新性是决定投资成败的重要因素。投资策略有很多,关键是要寻找适合自己的投资策略,并在投资实践中不断反思与修正。工薪阶层如果能真正理解与掌握以上四点,在找到适合自己的证券投资策略基础上,加强对策略的落实与调整,在投资理财的道路上必然有较好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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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分析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做市商;竞价;交易机制

证券市场的交易机制体现了市场价格的形成及运行机理,因而成为市场微观结构理论的核心内容,许多学者对证券市场的交易机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对不同的证券市场交易机制进行了对比分析以探求其如何影响市场资源的配置。Thomas(1989)把证券市场的交易机制分为:报价驱动的做市商制度和指令驱动的竞价制度。其中报价驱动的做市商制度是通过做市商报价形成交易价格、驱动交易发展的证券交易机制,而在指令驱动的竞价制度中买卖双方直接进行交易或将委托交给各自的经纪商并由经纪商把投资者的交易指令呈交到交易市场,并在交易市场根据已有的指令情况进行撮合从而达成交易。与竞价制度相比,做市商制度具有不同于竞价制度的一些特点。做市商制度最早于1971年2月28日在美国纳斯达克市场正式运作,由于其具有许多竞价制度无法比拟的一些优势,因此在经过30多年的发展后,做市商制度日趋成熟,已经成为许多证券市场的核心交易制度。

一、做市商制度与竞价制度的对比分析

在做市商制度下,做市商报出证券交易的买卖价格,投资者从做市商手中买卖证券完成交易,投资者之间并不直接进行交易,做市商在其所报价位上用其自有资金或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做市商通过买卖价差赚取利润。指令驱动的竞价制度又可分为集合竞价机制和连续竞价机制,这两种竞价机制都是在竞价的基础上成交,其中集合竞价机制是由交易中心将在不同时点收到的指令积累起来进行供需汇总,到一定的时刻再进行集合竞价成交;连续竞价机制是在交易日的各个时点由交易中心按照市场上已有的指令情况进行竞价成交。

关于做市商制度与竞价制度的不同,归纳起来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首先在做市商制度下,证券交易的买卖价格由做市商报出,买卖交易在做市商与投资者之间完成,做市商同时充当了买者和卖者的角色;而在竞价制度下,证券交易的买卖价格由竞价形成,交易由买卖双方直接完成或者在交易市场根据已有的指令情况撮合完成。其次,在做市商制度下,投资者把买卖指令报给做市商并与做市商完成交易,只有做市商全面及时地掌握买卖信息,随后做市商才会把成交量和价格等交易信息到整个市场,这时投资者才能了解市场上相关的交易信息;在竞价制度下,几乎可以实现交易信息同步传递,整个市场可同时分享交易信息。再次,在做市商制度下,做市商有义务维护市场,为了避免引起过大的波动,做市商可以推迟或者豁免对市场价格有很大影响的交易信息,同时由于交易是在做市商与投资者之间直接进行的,所以做市商制度在处理大额买卖指令的能力上也有明显的优势;在竞价制度下,由于交易信息由整个市场共享,不存在对交易信息的维护机制,同时又因为交易是在投资者之间通过买卖指令撮合而成的,在处理大额买卖指令时需要等待交易对手的买卖盘,尤其是当买卖指令严重不平衡时有可能出现交易中断的情况,这就显示出竞价制度在处理大额买卖指令的能力上有明显的不足。

二、做市商制度对市场的作用分析

由于做市商制度与竞价制度运行机制明显不同,所以做市商制度与竞价制度对市场作用的结果也不同,以下分析了做市商制度对市场的主要贡献及不足。

(一)做市商制度对市场的主要贡献分析。做市商制度对市场的主要贡献体现在提高市场的流动性,降低市场的波动从而稳定市场。

(1)在提高市场的流动性方面:Kyle(1985)系统地对做市商制度下市场流动性特征进行了描述,他认为流动性主要由广度、深度和弹性三部分组成。其中广度指在一定条件下达成交易所需要的时间成本,深度指在不影响当前价格条件下所吸收的成交量,弹性指价格向资产真实价值收敛的速度。简单地说,流动性指投资者根据市场的供求状况,以适当的价格迅速完成交易的能力。做市商制度下,市场上的投资者按照做市商所报的价格可以立即与做市商进行交易,这样就缩短了交易者等待交易的时间成本,避免因为买卖双方供需的不平衡而导致交易中断,从而提高市场的流动性,这一点在处理大额买卖指令上体现得更为明显,也是做市商制度明显优于竞价制度的一点。

(2)在降低市场的波动、稳定市场方面:稳定性的对立面是波动性,证券市场的稳定性越差则波动性就越大,反之亦然。做市商制度下,与市场上一般投资者不同的是,做市商有维护市场的义务,所以为了避免过大的波动,对于市场上容易引起价格较大波动的例如过度推高价格的过大买盘、过度推低价格的过大卖盘等买卖指令不均衡状况,做市商能够通过推迟或者豁免这些交易信息、及时处理大额指令、承接买单和卖单、缓和买卖指令的不平衡等措施来抑制价格剧烈波动,从而达到稳定市场的目标。

(二)做市商制度的不足分析。但我们在分析做市商制度对市场的贡献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做市商制度也有一些不足之处:其一,降低透明度。Hara(1995)对市场透明度进行了界定,认为市场透明度是观察交易过程中的与价格相关的信息的能力。高透明度的证券市场意味着信息的时间和空间分布无偏性,所有投资者可以及时、全面、准确地共享信息。做市商制度下,做市商可以有权推迟豁免对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大额交易信息,由于交易是在做市商与投资者之间完成,做市商同时作为买者和卖者能够及时掌握买卖信息,而投资者只有在等做市商将交易信息后才会知晓交易信息;另外,价格由做市商报出,投资者无法了解市场供需的基本状况,这就降低了市场的透明度。其二,增加交易成本。大量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均表明做市商市场的平均交易成本高于竞价市场。做市商制度下,做市商同时充当了买者和卖者的角色,做市商在通过买进和卖出证券为投资者提供流动性的同时,做市商也承担着诸如交易成本、存货成本、不对称信息成本之类的成本和风险,这样就会增加运行成本,从而增加投资者的负担;许多学者对做市商的交易成本通过模型进行了深入地研究,例如:在存货模型中,做市商定价策略中的买卖价差用来弥补存货性质的交易成本;在信息模型中,做市商定价策略中的买卖价差用来弥补信息不对称,即以对非知情交易者的盈利来弥补对知情交易者的损失。其三,增加监管成本。做市商制度下,由于做市商具有不同于市场一般投资者的特殊身份,所以做市商具有一些不同于市场一般投资者的特殊权利,这使得做市商之间可能合谋串通,因此实行做市商制度需要强有力的监管措施来抑制做市商之间的这种合谋串通,而实行强有力的监管措施势必会增加市场监管成本,从而增加投资者的成本。

三、做市商制度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启示

(一)我国证券市场的特点。我国的证券交易市场起步较晚,总体来看,沪深两个证券交易所采用的交易机制均是指令驱动的竞价制度,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每个交易日的上午9:15至9:25为集合竞价时间,集合竞价遵从价格优先、同一价格下时间优先的原则对所有有效委托进行集中处理,并按集合竞价规则产生开盘价。2006年7月1日起,新《交易规则》正式实施,集合竞价调整为开放式集合竞价。集合竞价结束后即进入连续竞价,每个交易日的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为连续竞价时间,连续竞价遵从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由系统对有效委托进行处理,能成交的就撮合成交,否则系统就会根据委托的价格、时间进行排序,等候成交。系统只接受限价委托,委托指令在执行前可以随时撤消,投资者可以从电子终端系统上得到即时成交信息、委托信息等。这种连续竞价机制得以进行的基础是投资者的大量报价之间的匹配,但是如果投资者的委托指令不能匹配,则交易可能在一段时间内中断。例如,在连续竞价市场中,如果出现一个新的有效买入委托指令,则其买入限价必须高于或等于卖出委托队列的最低卖出限价,这时就会与卖出委托队列顺序成交,其成交价格取卖方报价,否则此买入委托指令进入买入委托队列等待成交;反之卖出委托指令的卖出限价低于或等于买入委托队列的最高买入限价,这时就会与买入委托队列顺序成交,其成交价格取买入报价,否则此卖出委托指令进入卖出委托队列等待成交。

我国证券市场的交易机制体现了竞价制度的特点。这种交易机制的优点是:(1)买卖盘信息、成交信息等交易信息对整个市场透明,投资者可以共享交易信息,比做市商市场具有较高的透明度。(2)买卖指令竞价成交,交易价格在系统内形成,在处理大量小额指令方面有显著优势。同时,这种交易机制也有不利的方面:(1)在处理大额指令时,由于交易是在投资者之间进行,投资者必须等待交易对手下单,这就降低了市场的流动性,尤其是买卖指令不平衡程度很大时,交易可能在一段时间内中断。(2)由于价格由竞价形成,如果存在买卖指令不平衡或大额的买卖指令,由于交易信息对于投资者而言是共享的,这样容易出现因为投资者“跟风”现象而引起很大的价格波动。

做市商制度下,做市商能通过延迟或豁免大额交易等信息来避免对市场造成过大波动,而竞价制度本身不存在这样的对交易信息的维护机制。因此在稳定证券市场方面,我国沪深两个证券交易所采用涨跌幅限制制度,共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90年5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发出《关于深圳目前股票柜台交易的若干暂行规定》规定股票买卖的价格不得高于或低于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10%,其后对涨跌幅限制幅度进行了几次调整。第二阶段,不设立涨跌幅限制制度。虽然我国在证券市场发展的早期曾设立过涨跌幅限制,但沪深证券交易所分别在1992年5月21日和1991年8月17日全部取消了价格涨跌幅限制。第三阶段,重新设立了涨跌幅限制制度。为抑制股市过热,1996年12月16日起沪深证券交易所对所有上市股票(含A、B股)及基金交易实行涨跌幅限制,规定在一个交易日内,除上市首日的证券外,每只证券交易价不得超过前一日收盘价的上下10%。此后,沪深证券交易所对ST股票、PT股票的涨跌幅限制又做出了专门的规定。第四阶段,200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交易规则》又对涨跌幅限制进行了新的修改。

(二)做市商制度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启示。基于以上对做市商制度对市场的贡献与不足的分析,考虑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者以散户为主,实施做市商制度将会加大投资者的交易成本,所以我国的证券市场不宜实施单一的做市商制度,而应该采取做市商制度和竞价制度相结合的交易机制。结合我国证券市场的不同股票、不同类别证券之间的流动性和波动性存在较大差别,因此有必要根据各类证券的特点选择合适的交易机制。

根据对我国沪深证券交易所交易机制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目前的交易机制是指令驱动的竞价制度,形式比较单一。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再加上相继推出的股权分置改革、QFII(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等,机构投资者所占比重逐步提升,为引入做市商制度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同时,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证券在流动性、波动性等方面呈现出多样化的情况,不同证券投资者的交易需求也不尽相同,这样对所有的证券都采取形式单一的指令驱动的竞价制度,可能会增加交易者等待交易的时间成本,满足不了证券市场发展多样化的需要,从而降低了市场的流动性,还有可能会加剧市场的波动。因此,相对而言对于那些流动性很差或波动性很大的证券,例如B股,我们可以考虑引入做市商制度来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和稳定市场,做市商在买卖指令失衡时介入并用自己的账户买进或卖出证券来提高流动性,从而平抑波动、稳定市场,即将做市商制度作为对我国证券交易机制的一个有益的补充。

但是,实行做市商制度也为监管、技术、融资等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借鉴国外证券市场交易机制的成功经验,我国的证券交易机制可以考虑首先选择部分上市公司和优秀的证券公司参与做市商制度的试点工作,通过试点的成功积累经验,最终达到有步骤、稳妥地引入做市商制度,从而为我国设计适合自身发展的证券市场交易机制。

四、结论

证券市场的交易机制保证证券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衡量证券市场的运行绩效有6个指标:流动性、透明度、稳定性、高效率、低成本和安全性,这6个目标保证了证券市场的健康运行,也保证了证券市场资源的最佳配置状态,然而各目标之间往往不可兼得,作为交易机制的做市商制度和竞价制度也各有利弊。因此我们在设计证券市场交易机制时,应该根据不同时期证券市场发展的不同特点和需要,根据做市商制度和竞价制度的利弊之处,有所侧重,选择最适合本时期证券市场发展的交易机制。我国的证券市场在发展的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的监管、技术等经验,可以考虑有步骤地引入做市商制度作为对我国证券交易机制的一个有益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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