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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医院信息化建设

私立医院信息化建设

私立医院信息化建设范文第1篇

香港卫生信息化

香港特区政府负责卫生事务的行政机关是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涉及卫生及食物的政策并争取公众和立法会对政策的支持。下设卫生署与医院管理局等行政机构,其中卫生署负责预防疾病、私营医院监管等,医院管理局主要负责公营医院监管。为提高所管辖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与效率,加强疾病预防与控制,医院管理局与卫生署分别建设和规划了一系列的医疗卫生信息系统。

1. 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概况

卫生署在过去十年,研发了数个重要的信息系统,包括公共卫生信息系统、网上中央呈报系统、传染病综合哨点监测系统、症候群监测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并制定了传染病信息系统发展计划及电子健康记录十年计划。

2. 计划实施电子健康档案互通

香港从2009年开始计划用10年时间,投资11.4亿港币建设电子健康档案互通系统。目的是“发展一套全港性、以患者为中心的电子健康记录互通系统。加强医疗服务的连贯性并促进不同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的配合。”目前,香港医院管理局有800万个病历记录,8亿个化验报告,3.4亿宗药物处方,3400万个放射影像,每天300万次资料传输;卫生署持有重要的健康资料如疫苗注射,正准备建立电子健康记录及电子化资料。与此同时,私营医院以账单及会计系统为主,电子记录没有互通功能;私家诊所以纸张病历为主,电子记录没有互通功能;私家化验所/专职医疗机构没有互通功能。

计划建立的电子健康档案互通系统首先要实现“患者得益”,完整健康记录可供医护人员即时查阅,提供快捷及准确资料用于诊断,减少患者需要重复接受检验和提供资料的次数,加快治疗的时间;其次要实现“医护人员得益”,提供更有效率及优质的医疗服务,减少手写记录可能出现的错误;最后要实现“社会得益”,疾病监测,监控资源运用及医疗成效。此系统工程,设一个中央的电子健康记录平台,无论医院管理局、卫生署、私营医院和私家诊所都可以把记录存放在中心。第一阶段,在2013年实现医生平台的电子健康记录的互通,建立一个中央记录和医生使用的平台;第二阶段,推出疾病管理和患者平台,患者可通过平台查看自己的健康记录。组织架构是:由食物及卫生局成立电子健康记录统筹处(20人),下设电子健康记录项目管理办公室,人员有300人,主要人员来自医院管理局医管局资讯科技服务处。同时在食物及卫生局设立电子健康记录互通督导委员会,下设:互通系统组织架构工作小组,法律、隐私及安保事宜工作小组,电子健康记录及信息标准工作小组,电子健康记录协作工作小组。

香港认为电子健康记录是一个崭新的模式,首先:政府为个人保存健康记录,不同医疗服务提供者共同存取资料。它也是公私营医疗合作新架构,崭新技术平台及标准,以及更完善的资料隐私和安保法律保障。

其次,它的复杂程度远超过一般资讯系统:在政策及法律框架,资料隐私及安保和服务运作模式上都很复杂。

最后是需要公营、私营及市民共同参与。

3. 目前的卫生信息标准化情况

(1)身份标识

香港患者的身份标识是香港居民身份证号码,每次就诊时,要登记身份证号码,一是香港实行福利医疗,就医基本不付费用,所以一定要出示身份证;二是通过身份证号码,可以将历次的就诊信息关联起来,形成连续的电子病历。值得注意的是,个人的健康信息并不在身份证这个介质上存储,原因是,患者的信息不能实时更新到身份证上,还有就是介质本身存储量小,无法保存长时间的健康信息,所以香港采用唯一的身份标识,信息存储在后台数据库中。

(2)采用国际相关标准和本土化标准情况

由于香港采用英文写病历,在临床术语标准上基本引用的是临床术语标准SNOMED CT,检查检验部分用的是观测指针标识符逻辑命名与编码系统LOINC,也使用国际疾病分类(ICD-9CM,ICD-10)和基层医疗国际分类 (ICPC)。在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我们看到香港卫生署传染病信息系统医疗讯息标准本地化情况,卫生防护中心正在建立本土化的医学术语标准,主要是参照SNOMED-CT的架构建立,并和SNOMED CT、LOINC、ICPC2、ICD-9CM、 ICD-10做了一一对应。与此同时,使用元数据注册系统加以维护。

4. 电子病历及医院信息化情况

香港的电子病历系统简称EPR(就是我们说的EMR),由患者个人资料、入院及门诊记录、药物敏感及警示、化验报告、放射报告、药物处方、诊断、手术、医疗操作、住院摘要、康复治疗、产科记录、其它专科资料、扫描式的档案和放射影像组成。香港医院管理局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建立临床管理信息系统CMS,建立了相互连接的临床计算机工作站,直接供医管局的医护人员使用。1995年~2001年,是香港医院管理局发展的第一阶段,CMS扮演的是数据收集者的角色;2002年~2005年,CMS扮演是记录员的角色,每个医疗环节都得以记录;从2006年开始,香港医院管理局开始了第三阶段的建设,这个阶段中CMS扮演助手的角色。第三代CMS投资7亿港币。香港医院管理局统一管理香港所有公立医院,所有医院的信息系统都使用统一的CMS,一个主中心,还设有灾备中心,信息化技术人员统一管理,目前香港医院管理局有信息化人员1000余人。临床管理系统CMS拥有1.2万个终端机,2.9万名医护使用者,并在162家公营医院、诊所等地方使用,采用单一登录,实现24(小时)×7(天)×365(天)服务,其主要功能有:患者资料管理和临床病历记录两大功能。其中临床病历记录又包括:诊断/医疗操作分类信息代码、手术记录、诊症记录、住院摘要、药物处方、临床检查落单、化验、放射报告、预约、临床数据分析及报告(CDARS)和电子病历记录(EPR)。

CMS的应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医疗流程简化。门诊预约系统、智能轮候系统等应用,大大简化患者挂号、转诊流程,缩短等待时间。

(2)病历存档和传送。如放射诊断报告、电子处方、影像浏览等。

(3)安全及风险管理。通过医疗事故通报机制、药物敏感及相互反应检查与提醒、数码身份辨识系统、改善计划收集及分享系统、与国际认证机构衔接。

(4)医院绩效管理。通过管理人员即时报表系统收集管理主要表现指标(KPI)报告,并引进患者经历指标(如等候时间报告),运用管理信息系统内的医院综合效益评价模型对上报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实现对管辖医院的绩效管理。通过传染病通报系统(如电子“非典”系统、电子流感系统等)对传染病进行监测,以便采取紧急应变计划控制疾病爆发。

第三代临床管理系统的未来目标是:(1)开发医疗记录内容:以标准为基础,全面及多媒体的个人电子病历记录;(2)促进临床护理程序:支援医疗服务运作,工作流程管理及沟通工具;(3)改善临床效果:重点照护站(POC)的临床决策系统,加强质量保证服务;(4)伸延到社区:预约。技术层面的改造是采用SOA的架构。

5. 香港的个人隐私保护情况

保障患者资料隐私和安保,对电子健康记录互通系统的开发至为重要。香港将制订长远法律架构,以保障电子健康记录互通系统及其数据的资料隐私和系统安保。将进行隐私影响评估、隐私循规审核等,确保电子健康记录互通系统的资料隐私和系统安保获得完备的保障。预先设定互通资料的范畴。患者完成登记后,其存于医管局/卫生署的资料会转移到电子健康记录系统。医疗服务提供者须确保上传至系统的资料的准确性。采取自愿参与的原则,患者和医疗服务提供者参与属自愿性质,患者可随时退出或于其后再次参与。现行的法律保障有:《个人资料(隐私)条例》;《刑事罪行条例》: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使用电脑;《电讯条例》:在未获授权下取用电脑资料。采用知情同意的形式,以“患者与医生”关系为基础,向电子健康记录互通系统和医疗服务提供者给予声明及知情同意,涵盖随后的诊症和转介,紧急情况或其他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获豁免。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手段,医疗服务提供者在查阅患者电子健康记录前,须认证患者的身份,实施“资料不能”的规定,以确保上传的资料的准确性,电子健康记录系统可追踪和追寻所有记录阅览、上传及修改。

体会

1. 信息化先要有足够的人才队伍

通过学习考察,了解到香港的卫生信息化队伍已经达到1000人,整个医院管理局5.7万人,信息化人员已经达到全体人员的1.8%。相比之下,大陆的医院信息化人员远远达不到这个比例,下一阶段开展电子病历建设,信息化人员的数量和质量是最关键的要素。

2. 资金投入有保证

香港医院管理局今年资金预算是300多亿港币,其中信息化投入8亿~9亿港币,信息化投入占卫生预算的近3%,持续的信息化资金投入,才能保证信息系统发挥效能。

3. 本土化标准是出路

我国当前涉及电子病历信息/数据尚缺乏统一的基础标准,如疾病诊断、手术操作、药物、化验等的术语,分类编码等方面的标准、维护、更新的工作机制及责任机构。北京市在市卫生局、社保局等领导的“DRG-北京”项目研究小组中已建立了诊断、手术操作、药物、收费分类及住院病例数据采集标准和住院病历数据库,门诊病例数据采集标准及术语标准等已投入使用,但急需建立维护更新机制及责任管理机构,以达到长期、稳定、科学、实用的发展。以本土化、一体化为基础,建立各种相关信息/数据标准,并使其可相互操作(Interoperability)、可相互连接(Interconnection)、可相互转换(Interchange)。只有建立本土化的标准才有出路,并且通过统一的元数据注册工具加以维护。

4. 香港经验要学习,系统不能照搬

香港特区不管是已开展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还是正在组织的传染病信息系统建设及电子健康记录互通系统建设,都是遵循信息化的发展规律,循序渐进,按部就班,设定一些阶段性目标,并逐步实现。

信息系统是按照管理模式设计和开发的,香港医院每次急诊室就诊需花费100港币,急诊住院每天交纳100港币,包括一日三餐等所有费用。所以香港的CMS对费用管理的功能相对弱,主要功能在临床。而大陆的医院信息系统起步就是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门诊系统像“银行”,住院系统像“酒店”,药房药库像“物流”,但又比这些系统的功能复杂。所以大陆医院无法照搬香港的系统。

5. 注重信息的挖掘辅助管理决策

香港的卫生管理系统、传染病管理系统、医院管理系统等均对数据的挖掘分析功能很强,统计信息真正的为政府决策、民众健康服务。香港医院管理局开发了医疗事故上报系统来管理分析医院的医疗事故,降低风险,强调通过信息化来加强对医疗服务品质和效率的监管。进行风险通报,汇报医疗事故,分析及详列预防方法并提供改革机制建议等。如:分析确诊到接受治疗的等候时间、手术的等候时间等等,建立了医院综合效益评价模型,为辅助决策服务。

思考与建议

1. 电子病历系统和健康档案系统可以统一建设,但要分清边界和阶段

通过在香港的学习,我们了解到,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在香港就是两件事,或者说两个系统,香港医院管理局做的是电子病历,香港计划开发电子健康记录互通系统,电子病历是电子健康记录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市计划要建立的上下联动、互联互通的系统,实际上是电子健康记录系统(电子健康档案),而电子病历系统应该是由各个医院来建设,使用卫生部、市卫生局统一的标准,进入健康记录的部分是标准化的、可共享的、主要的信息。

2. 统一患者的身份标识号比统一卡(介质)更好操作

做区域医疗和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唯一确定患者的标识非常重要。下一步,在北京更应该发挥我们医联码的作用,扩大范围,结合社保卡号,共同成为北京市居民唯一标识。

私立医院信息化建设范文第2篇

关键词:医院信息;信息共享;隐私保护;有效措施

中图分类号:G270.7

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作为现代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病历信息(病人基本信息、病情、诊断结果、治疗方法等)、病室信息(备忘、备考、守信、凭证)等内容,在信息化技术快速发展和医疗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形势下,电子病历(EMR)成为现代信息管理的热点和必然趋势。在实现医院信息共享、提高诊疗工作效率上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在这个过程中,时常出现病历信息泄漏现象,因此在建立电子病历、实现医院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必须加强患者隐私保护。那么如何实现医院信息共享与隐私保护呢?本文就此展开讨论。

1 医院信息共享与隐私保护的必要性

1.1 医院信息共享与隐私保护的重要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医疗的进步,卫生部在2010年通知,要求在2010年底实现医学影像资料、临床检验项目等互认,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实现医院信息共享。通过医院信息共享,患者在不同医院就诊不需要重复办卡,既节约时间和成本,又能让患者自主在智能终端机上查询相关信息,给患者带来便利。同时各医院可以充分利用医院信息资源,实现远程医疗,提高诊疗工作效率。

另外,保护患者隐私具有以下几点意义:一是保护患者隐私符合伦理道德要求。二是医院信息隐私保护有特殊的社会价值。三是医院信息隐私保护有特殊的经济价值。

1.2 医院信息共享存在的问题

当下医院信息共享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信息技术开发和利用有待进一步提高。医院信息共享一般是利用接口方式实现,但各医院信息系统不尽相同,给医院信息共享带来难题。二是隐私泄漏现象严重存在。实现医院信息共享后,患者资料可以被所有用户查看,从而导致患者隐私泄漏,引发医疗纠纷。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安全建设。医院信息共享需网络,一旦计算机系统出故障,就会影响医院正常工作,如自动挂号等。同时网络环境复杂,可能会遭受黑客等侵扰,泄漏患者信息。

2 实现医院信息共享与隐私保护的有效措施

2.1 实现医院信息共享的对策

第一,加强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当下很多医院都实现了电子病历建设,但由于各医院使用的系统软件、模板等不同,造成数据标准不同,影响信息共享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功能模块包括住院登记、结算系统、医生站、护士站、电子病历、门诊叫号系统、门诊卡管理系统、体检系统、消耗品管理系统、检验及检查自主查询打印系统、院长辅助决策系统等,涵盖全面,各功能模块相辅相成。同时信息系统还包括后勤管理系统、OA办公系统、绩效管理系统等内容,此外还可以通过医保接口及农合接口与市医保中心和农合办信息管理系统连接,简化病人就医流程,保证医院信息管理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第二,构建安全、和谐的网络环境。目前很多医院电子病历管理各司其职,各医院间信息来往较少,处于“信息孤岛”状态,因此各医院要加强协作,互通有无,构建统一的医院信息共享平台。如某地区三级医院联合下级医院,利用公共卫生领域及各医院网络环境构建统一的医院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彼此间的医院信息交流,实现信息共享。

第三,权限设置。患者利用医疗卡可方便的进行挂号、病情情况查询等工作,减少就诊时间及成本,医院可通过查询患者医院信息提高诊疗工作效率,促进医疗研究进一步发展。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多次查询等可能导致信息泄漏,因此要对医疗卡进行访问权限设置,同时进行安全技术开发,不论是硬软件还是存储、传输,要提高其技术含量。总之,必须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医院信息隐私。

2.2 保护医院信息隐私的具体方法

第一,给医院信息主体一定控制权。医院信息主体为患者个人,医院信息大多数是通过患者的陈述、身体检查、病情诊断等形成,因此要让患者个人参与到医疗建设中来,赋予其一定的信息控制权。具体来说有五点:(1)可自主决定是否提供相关信息。若是患者个人不愿把某些隐私提供给医院,则尊重患者的决定。(2)医院信息查阅及复制。信息主体有权查阅和复制与自身相关的医院信息。(3)确保医院信息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医院信息记录必须正确,对医院信息适时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错误并更正,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药物失误,影响患者身体健康,减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4)患者有权知晓信息流向及应用状况。随着电子病历的建设,医院信息频繁的被利用,容易导致信息泄漏。(5)赋予患者同意权。为了更好的保护医院信息隐私,就要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由患者决定是否提供个人信息、是否可以被医院或其他人利用等,同时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对患者实行善意的隐瞒,如患者得了癌症等。

第二,加强医院信息隐私保护相关法制建设。国家要加大对医院信息共享及隐私保护的投入,给予技术、资金、法律以及政策支持,特别是法制建设,完善医院信息隐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对滥用患者信息的医院或个人给以相应的惩罚,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对未经患者同意利用其医院信息的组织或个人进行处罚(特殊情况除外,如传染病医学研究等关系到人类健康发展等问题)。此外,要提高电子病历法制建设。从医院流程、信息管理人员管理、医院管理模式等各个方面都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保证医院信息管理各个环节有章可循,提高医院信息法制管理,有效保护医院信息隐私。

第三,规定医务人员及其他人员保密义务。一方面医务人员要对患者隐私进行保护。医务人员不能随意将患者信息泄漏(医院信息主体除外),同时不同岗位、不同职责医务人员保密义务不同。另一方面非医务人员也有保密患者医院信息的义务。非医务人员主要包括实习生、护工、电子病历管理人员及运维人员等,要加强其保密教育,且通过签订保密协议(有法律效应)来约束非医务人员。一旦上述人员违法保密义务,根据具体情况(主要是严重程度)追究其法律责任(民事、行政及刑事责任),同时要依照法律给受害者相应的精神赔偿费用。

第四,医疗行业自律。行业自律是保护医院信息隐私的关键所在。具体有以下几点:(1)权限设置。相关人员在查询、利用、复制、保存医院信息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做好相关记录。同时加强电子病历维护管理,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机制,防范于未然。明确相关人员义务和权利,一旦出现信息泄漏问题,要对相应人员问责。(2)医务人员要充分尊重患者知情权和同意权,在收集患者信息时,要经患者同意后方可进行,且在利用患者医院信息前,要告知患者用途、时间以及地点等。(3)加强医院信息管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进行医院信息管理,避免患者病历遗失。(4)提高医务人员综合素养。加强医务人员信息管理、计算机技术、法律、伦理道德等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信息管理能力和职业道德,有效保护患者隐私。(5)加强医院信息隐私保护监督。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对医院信息隐私保护进行全面的监督,保证医院信息不泄漏。

第五,安全技术保障。通过访问权限设置、密码设置等安全技术手段,提高医院信息管理的安全性。

3 结束语

实现医院信息共享不仅能为患者提供便利,而且能最大限度的让所有医院共享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医疗事业进一步发展。同时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造成患者隐私泄漏,因此本文从技术、法律、行业自律等几个方面阐述了实现医院信息共享与隐私保护的有效措施,旨在给相关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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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医院信息化建设范文第3篇

关键词:区域医疗信息;健康档案;隐私;安全

目前,区域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不断发展,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各地的区域性医疗信息共享平台不断出现,成为当前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的重要表现形式。所谓的区域医疗信息共享平台,也就是区域内不同等级、不同行政归属的部门之间,通过信息技术支持及网络信息平台进行医疗信息的对接和设备的公用利用,使得区域内的医疗资源得以合理的配置,在有效降低医疗卫生成本投入的同时,提高医疗机构的诊疗质量、医疗设备的使用率,降低了医疗运行成本,使患者能够明显感觉出医疗费用在降低,原有的看病难、看病贵因问题得到了有效的缓解。基于此,目前该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必须建立在通信和信息传送技术的高度发达,同时又要保障相关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的基础之上。信息的共享与信息的安全从概念上来说是一对矛盾关系,但是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又紧密相关。既要利用新技术来确保病人、医院以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之间能够进行有效的信息沟通和信息交换、共享,又要保障信息在系统内部的保密,防止信息泄露。

区域医疗信息共享,最主要的内容是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所谓健康档案,即把公民在活着时参与的所有涉及医疗卫生服务的记录全部记录在案,建立可跟踪性的档案服务体系。这种档案并不单单指病人的身份信息、医院诊断结果,也包括一些其他渠道获得的相关健康信息,如饮食偏好以及运动情况等等。所以可知,居民健康档案具备了疾病的防治和健康的保障双重功能。基于居民健康档案的区域医疗信息共享平台,将居民的诊疗信息和健康信息全部整合,使得信息共享得到最大化的实现,但与此同时,居民公共卫生信息的泄露风险也相应的扩大。公民医疗信息的访问权限、具备访问权限的组织和个人能否有效保护公民健康信息不被泄露、公民健康信息的储存和传输安全能否得到有效保障,这些都是区域医疗信息安全共享工作在开展过程中面临的难点和重点。目前最为有效的确保医疗信息安全的做法就是通过技术手段来解决相关问题。同时,政府主管部门也通过立法等相关手段来确保医疗信息的安全,降低泄露风险。

1 健康档案记录下的隐性安全风险

目前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健康档案已经实现无纸化记录,在电脑或网络系统中进行存档和管理。如何在医疗信息共享平台中保障这些档案记录的私密性和安全性,以及如何平衡一些疾病信息防治案例与居民私人信息保护两方面的矛盾显得尤为重要。因为这些信息一旦被泄露,可能会对公民的利益造成损害,也会让个人对公共医疗的安全性产生质疑,这对社会秩序的稳定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就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信息安全性两方面考量,都必须对居民健康档案的相关文件进行相应的安全等级保护。

目前造成个人健康档案信息泄露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责任意识不强造成个人档案信息泄露

建立健康档案的目的在于居民健康情况的保障和疾病的防治,具有较大的社会意义。但是使用人和责任人都缺乏较为严谨的安全法律意识,使健康档案在使用过程,造成了信息泄露和失真的情况。而且相关的医护人员对病人隐私的忽略和不重视,也就放任了违规性操作。一些缺乏专业素养的医生,将其视为一笔关于病人的信息财富,进行信息的贩卖,这种医疗信息的泄露不仅违法损害个人医德,更为严重的是对居民和医疗机构的利益侵害。

(二)信息安全保护能力欠缺造成个人档案信息泄露

目前,在信息网络中主要通过信息攻击技术,如对一些域名服务器进行攻击、木马病毒植入等手段来非法获取医疗档案信息。因此,对于医疗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者与维护者来说,应具备一定的技术专业性要求,应有针对性地接受网络攻击技术及网络防御技术方面的专业培训,了解使用不同的攻击手段造成信息泄露的路径,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保护。

(三)使用操作失当造成个人档案信息泄露

共享信息平台建设下医院通过居民的健康信息档案,如医疗治疗信息以及该病例的相关医疗结果、该疾病下的后续保护和康健信息等进行分类汇总整合,并在基于居民信息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有限度地资源分享,使医院能够在共享信息平台中最大限度为居民病情预测和病情咨询提供助益。但在资源整合、共享时也会存在一些信息泄露的问题:如权限不够的人员违规操作以获取资源;医疗人员由于一些非法利益进行信息窃取和泄露,甚至严重到进行信息的篡改;在信息整合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信息流失;居民健康档案借助互联网平台进行无纸化传输和保存,由于信息上传者上传流程中存在失误而导致健康档案的信息泄露和被破坏,或者是由于一些不可抗力或者是一些无法预知的意外事故造成信息的破坏和丢失等。

(四)居民居民健康档案的管理疏漏造成个人档案信息泄露

第一,目前对于中国而言,其社会医疗系统处于发展和完善阶段,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法律和管理方面的漏洞,尤其是国家对于个人信息安全方面的监管手段还较为缺乏。医疗机构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还属于探索阶段。而此阶段中还存在医疗人员的管理、专业制度规定和国家法律缺失、零散和不规范等问题。即使由于人为原因造成个人信息安全的泄露和扭曲,也会因为缺乏法律依据而不了了之,无法可依,这就损害了公众对医疗机构的信任和个人的实际权益维护,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非法人员对公众信息利益的侵害。

第二,公众的健康信息档案是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的信息平台共享,也就是医院对该区域的居民建立一个电子化的个人病例,方便医院对患者健康情况的追踪,也方便了居民的体检和病情诊疗。但由于医生的不固定和记录留存的不规范,使其信息较为凌乱,一旦信息泄露,很难确定相关责任人,并且不仅是医院甚至国家都对这方面缺乏确定的管理机制。

2 健康档案安全与隐私保护的措施

区域医疗信息共享平台是医院信息化建设中的重要内容。医疗信息的特殊性在于涉及到病人的隐私,因此医疗信息的公开就需要经过慎重的研究考虑。

(一)研发医疗信息安全的新型保护方式

上述对健康档案用户行为的安全隐患的技术安全分析,仅限于在现有的t疗信息安全技术条件下。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医疗信息泄露和篡改的方式也变得五花八门,在安全技术上加大投入,不断加大研发应用成为一种必然。

(二)建立健全区域医疗信息共享安全的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在区域医疗信息平台上共享医疗信息逐渐成为热门,但是与之相配套的安全法规和政策许可等却迟迟无法出台.没有独立的关于医疗信息安全的明文规定,一旦出现医疗信息泄露或是侵犯隐私,没有法律依据条文作为支撑,让用户维权艰难。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纵容了医疗信息凯觑者的篡改信息等非法行为。所以,出台系统完善的专门法规已经成为医疗信息安全领域的重要内容。

(三)明确规定机构和系统的责任和权力

第一,明确机构权利和责任。区域医疗信息共享涉及多个医院之间的信息传递,各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都纳入其中。这就要求在建立健康档案时就明确不同机构使用信息的权利和义务。如不同机构的工作人员可以接触到怎样不同的信息内容,不同单位可以拥有怎样的权限。只有明确了相关单位调用信息的范围和使用方式,明确不同使用主体对手中信息的责任意识,才能保证信息安全。同时,权责明确还有利于出现问题及时找到源头,避免互相推诱、逃避责任的现象发生。

第二,明确系统权限。医疗信息共享平台系统设计应注重权限,包括平台中心文档管理员、平台中心授权审核员、审计日志用户、系统管理员、各医疗机构医生类普通用户、各医疗机构文档管理员、各医疗机构授权审核员、患者类用户等。为了提升信息的安全度,就要对不同用户的权限加以明确。如对于授权用户的访问,只呈现部分健康信息,自动屏蔽其他类型用户信息。而医务人员在行使公务行为时,则需要填写相关申请才能获得相应权限。科研人员则根据科研内容提出申请获得相关数据。同时,对于部分研究人员这些数据只能定时查询,不能无限制复制或是浏览。

(四)建立医疗电子档案的授权及审批查阅流程体系

为了保护电子病历,需要在系统中为病例加密,通过各种不同的授权保密方案区分不同医疗文书。目前主要有两类,医生分组授权体系与安全控制流程。其中,医生分组授权审批方案是构筑医用分组分级树状体系,分配授权号,上级权限可以浏览本级或是下级内容。医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等级访问相关病患资料,如果需要越级访问则需要按规范审批流程,提交由平台支持的电子申请,完成相应审批调阅和管理。

(五)建立良好的组织协调机制

在区域卫生信息共享平台上,既要让信息访问便捷,又要保护隐私,需要复杂的政策与技术支持。第一,立足于法律法规制定,广泛开展调研。首先,从基本原则和法律规范的制定来看,需要开展系统的研究和调查分析,并征求各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加以论证和修改。第二,从实践操作中来看,信息共享平台涉及到信息使用者、患者、医疗服务提供者,协调工作十分重要。这就要求该项工作在实施中,相关机构要做好协调组织,加强患者、医疗服务提供者、行政管理机构以及支付方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沟通,保证系统顺利实现。

(六)提高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医疗信息共享平台管理人员的管理素质,增强健康档案使用者的信息安全意识

加强继续教育与培训,不断提升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和能力。先进的管理思想和理念是卫生信息共享平善的重要环节。同时,加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教育,也是保证平台顺利运行的关键。除此之外,区域医疗信息是共享性质,涉及人员多,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可能导致大事故发生,造成医疗信息的泄露或失真。因此就要尽可能的扩大范围,对使用和接触人员进行信息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人人有责。

3 结束语

随着医疗信息技术的不断完善,医疗信息化发展速度加快,信息安全已经成为医疗信息行业的软肋和成败关键。因此,各级各部门不仅要重视医疗信息安全,更要加大投入、提供政策支持,加强人员培训,逐渐建立和完善针对居民健康档案的相关制度,使得健康信息主体的隐私权得到更好的保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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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医院信息化建设范文第4篇

关键词:云计算;大数据;医院信息化;转变过程

上世纪60年代属于计算机主机时代,80年代属于个人计算时代,90年代末21世纪初属于互联网时代,从2010年以后就步入了全新的云计算、大数据时代。云计算是大数据的基础,如果把大数据比作宝藏,云计算就开启宝藏的钥匙。到目前为止,云计算和大数据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然而我国对大数据、云计算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基于此,本文就结合理论与实践,简单分析了云计算于大数据背景下医院信息化的三个转变,具体如下。

一、云计算与大数据背景下医院信息化建立的难点

医院信息化建设过程复杂,云计算与大数据为医院信息化构建提供了明显方向。所以在信息化平台建立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如何科学合理的整合医院复杂庞大的信息;第二,如何保证医院相关信息存储和资源共享;第三;如何协调各个部门和科室的职能冲突问题。很多医院在云计算与大数据背景下把电子病历当做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同时要求就所有的医疗机构都使用相同的数据,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信息系统的建立和完善,就病患者而言,要求医院把疾病诊断、信息记录等具备更强的公正性和独立性,而不是对某家医院产生依赖。

二、云计算与大数据背景下的医院信息化的三个转变

(一)医院构架平台向云计算转变

医院信息化建设保包含的种类非常多,包括:信息系统、通信系统、交流平台建立、电子病历系统等等,不通系统之间需要与之相搭配的硬件和软件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同时每个系统运行的环境也各不相同,多种多样的信息系统对硬件设备需求的数量大大增加,同时对软件版本的更新升级也有很大要求,这就给医院信息化建设提供造成了很大负担。但是云计算和大数据大的出现,彻底改变了这一现状,云计算和大数据的实现需要相应的平台,从而保证各种信息化建立的系统、软件、硬件能够同时进行。通过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能有效提高各种硬件和软件的兼容性,很大程度上减少系统之间的冲突和混乱现象的发生,从而保证信息化工作高效进行。云计算和大数据为医院信息化建设提供了很多便利条件,目前很多计算机互联网公司都是通过云计算为个人或者企业提供运服务,称之为公共云,很多医院也建立了自己的云计算平台,属于私有云,把公共云和私有云结合到一起就称之为混合云。既具私有云的灵活性,又具有公共云的高效性,从而提高医院资源分配的效率,把其应用在医院信息化过程中是最有效的选择。

(二)信息管理向数据集成平台转变

医院信息化数据管理非常复杂,实际管理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在云计算和大数据背景使得医院信息数据成指数增加,大大增加了信息管理工作量和难度;第二,医院信息数据在系统运行过程中需要更长的准备时间;第三,医院信息数据结构统一性有待加强;第四,缺乏一个相集中数据存储平台。这四个问题的存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数据管理的难度,同时增加了信息数据管理和维护的成本,信息系统软件和硬件的拓展性比较差,严重限制了医院信息资源的利用率。在云计算和大数据的背景下,医院信息数据集成平台建设的核心是数据库,同时根据医院目前信息化集成的现状,从而实现信息数据的收集和应用。当数据集成平台建立完成以后,就会形成一定的数据中心,为信息平台数据的传输和使用提供必要支持,同时应用相应的加载功能,即可现信息管理向数据集成平台的转变。

(三)终端多样化的转变

近年来,移动终端设备的发展和应用,为医院终端平台的建设提供更多选择,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化的终端平台发生了很大改变,其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医院人员的工作效率,手机、电脑终端使得医护人员能第一时间观察病人身体状况,病情的记录也更加及时准确;第二,患者通过移动终端,根据病情的需要要求医院提供的不同的医疗服务,同时医护人员也能及时和患者进行沟通交流,进一步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患者的满意度;第三,移动终端具有体积小、重量轻、携带方便的特点,极大方便了医护人员工作。虽然到目前为止医院对移动终端的应用还不够广泛,但是随着科学技术和计算机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相信在不久的将来,移动终端设备一定会完全取代办公终端。在云计算和大数据的背景下,医院终端平台的种类越来越多,这就对医院信息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医院信息化网络中经常接入医护人员和患者的终端设备,大大增加了医院信息安全风险,所以终端类型的多样化,需要配备合适的应用软件,从而保证信息管理工作能高效、安全、稳定进行。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大数据与云计算能够保证医院信息整合能顺利进行,具有明显的智能化、灵活性,而且具有非常强大开发功能。在实践运行的中,大数据和云计算能够为医院信息化管理提供良好发展平台。

参考文献:

[1]成彦衡. 云计算与大数据时代医院信息化的三个转变[J]. 电子技术与软件工程,2016,23:207.

私立医院信息化建设范文第5篇

1 病历档案保密的重要性

病历档案的重要性可以从国家、医院以及患者几个方面去理解:

1.1 对于国家来讲,病历档案为国家所有:依据档案法与保密法的规定,医疗档案的密级有三级:绝密、机密和秘密。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及来访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的健康信息为绝密;国家副主席及同等级别干部及重要外宾的病案信息为机密;具有爆发性的流行病等病案信息,特殊或最近发现的疑难罕见病例,为二级保密;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传染病疫情、自然灾害、特殊事件为三级保密;具有医疗纠纷争议,涉及到患者隐私如艾滋病、性病、生理上的缺陷、心理疾病的病案信息为四级保密;死亡患者病案信息为五级保密;其他患者病案信息为六级保密???。

1.2 对于医院来讲,目前医患纠纷逐年增多,病历对于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的价值和意义重大:一旦发生了病患纠纷,病历就会凸显出其法律效力,对病历的保管不善就很可能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对医院造成不良后果。同时,医疗档案记录着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和医疗技术,反映着医疗单位的医疗水平,影响到医务人员的个人前途和医疗单位的声誉和效益。病历档案的泄密可能给医院及医生的工作带来被动局面。另外,随着社会发展,医疗保险、社会保险、交通事故理赔、工伤认定等需求增多,医疗档案利用率愈来愈高,在使用过程中要防止超范围利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3 对于患者个人来讲,病历档案的意义自不待言:病案信息首先是患者的隐私材料,敏感的病历不仅对于个人的工作,而且对于自己的婚姻、家庭以及其他成员都会造成影响。医院如果因为病历档案保管不当造成患者的信息在没有患者授权的情况下泄露,将会严重侵犯患者的权益,造成严重的纠纷。

2 病历档案忽视保护患者的隐私现状

2.1 保密意识淡薄:医院的一些医务人员缺乏保密意识,对一些常见病例的病历保密造成的后果预测不足,存在着侥幸与大意心理,这样一旦发生了问题就会造成工作的极其被动。大部分工作人员不了解保密法与档案法对有关病历保密的要求,对严格的制度与管理不理解、不配合。造成了保密工作的难度加大。

2.2 缺乏制度化约束:现在医院的病历保管制度是健全的,但是病历保管的主体是医院,所有工作都由医院负责,在同一个单位制度大不过人情,在我国的人情社会中操作难度大,容易造成很多漏洞。同时,在医疗过程中,平时病历都摆放在医生和护士办公室,与患者零距离接触,随时可以翻查任何人的病历资料,保密工作无法做到。一些重大疾病的病历在医院的内部没有设置密级,所有的医务人员都能查阅,这样也就事实上对全社会开放,没有秘密可言。

2.3 缺乏规范化使用程序:虽然在程序上已经有文件在先,但是执行起来需要具有较强责任心的人才。目前,病历的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缺乏对其严格的监督管理评价措施。导致一些管理人员对待工作态度不严肃,病历的查询很随意,不需要领导审批,不受法律约束,不需要相关的证明材料与身份严格审核,就能查阅与复印相关病历资料。程序化管理的短缺使得病历的保密工作失去效用。

3 如何做好病历档案的保密工作

3.1 转变观念,做好保密工作:要加强对病历保密工作的宣传和学习,引导大家学习保密法与档案法。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树立防范和责任意识。使医务人员了解病历档案泄密的危害性、严重性,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主动性,真正做到无隐患、无漏洞、无疏忽,确保涉密病历档案万无一失。

3.2 加强立法工作,病历档案的保密工作有法可依:当前,国家的保密法与档案法虽然对病历档案的保密工作进行了相关的规定,但是地方与行业对于病历档案的保密泄密缺乏相关的配套法规与制度要求,使得病历档案泄露后没有惩治力度不够,操作性较差。

3.3 加强医院的相关制度建设:要建立病历档案集中管理部门与人员,建立严格的查阅管理制度,建立一套严格的审批查阅程序。要教育利用者依法利用病历档案,与合理查阅的人员签订《阅览病历保密同意书》,做到病历档案资料不该看的坚决不看,不该说的一律不说,防范、制约医务人员在利用中因一些不良行为带来不必要麻烦。

3.4 建立信息化规范管理机制:要建立病历档案的信息化管理,病历一旦进入系统,将进入严格的控制当中,任何查阅都需要严格的手续。现在一些医院建立了病历电子档案,采用病历卡的形式,患者需要密码才可以自行查阅病历情况,这是一种积极的尝试。

随着人权意识的加强,法制建设的发展,我国对于病历的保密工作将越来越健全,但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必须从增强意识开始,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手段,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