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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危机案例

债务危机案例

债务危机案例范文第1篇

刘 刚(1974―),男,广东商学院金融学院(广州,510320),副教授。研究方向:国际经济。

[关键词]债务危机;财政联盟;蓝色债券;最优货币区

一、引 言

自2009年10月希腊引发欧洲债务危机以来,时至今日不仅仍未平息,评级机构还不断调低了希腊等国的评级,葡萄牙、北爱尔兰、西班牙甚至意大利等近期纷纷出现问题,一些国家相继提出援助请求,特别随着近期发生美国评级被调低,欧洲债务危机甚至还有越演越烈之势。欧元和欧洲经济货币联盟(European Economic and Monetary Union,简称EUM)持续成为受质疑的对象,欧洲债务危机是在货币联盟的条件下,金融危机引发系统性冲击,欧元区部分国家高比例的公共债务引发违约担忧,并随着评级机构不断调低评级,债务危机不断被加剧。债务危机不仅对欧元区的经济产生相当大的负面冲击,也加剧了对欧元这一世界首个跨国界货币的质疑,给EMU的未来发展也蒙上阴影,使欧元区解体的论调甚嚣尘上。欧元区何去何从,似乎再次成为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由上表可见,不管是公共债务还是财政赤字,欧元区都要明显小于美国。让人觉得讽刺的是,最先陷入困境的是欧元区,而非美国或日本(美国近期陷入国债债务上限谈判僵局并引发评级被下调,但与欧元区债务危机性质是不同的,并非因为偿付能力出问题)。欧元区作为一个整体,总体债务比率并非特别高,其公共债务远未到失控程度。那么,为什么就演变成危机了呢?显然,欧元区与美国、日本的最大区别是,欧、美、日在其区域内虽然都是使用统一货币,但是美、日为统一的国家,实施统一的财政政策;而欧元区则由十多个不同国家所构成,虽然存在一定形式的财政联盟,但是成员国之间财政转移非常有限,欧元区其他国家对希腊、爱尔兰、葡萄牙等国的政府债务并不承担责任。

自从欧元诞生以来,统一的货币政策与分散的财政政策之间的矛盾就被反复提及。不少经济学家认为,除非欧元区最终能形成财政联盟,否则欧元区解体就是不可避免的,至少欧元会反复受到质疑。[2][3]这次危机表明,欧元区建立某种形式的、更紧密的财政联盟看来是不可避免的,如何推进欧元区财政一体化乃至最终实现财政联盟,是未来发展和解决债务危机的关键。

二、债务危机:财政联盟的必然性

欧元区是一个货币联盟,货币联盟中的财政政策协调是一个难点,也是欧元被反复质疑的主要原因。债务危机暴露了货币联盟的弱点,即货币联盟中的财政政策协调缺乏可持续性与可信性。欧元区各国加入货币联盟后,由欧洲中央银行(ECB)制定统一的货币政策,丧失了货币政策的自,只有独立地运用财政政策来调节经济,应付负面冲击。为了保证货币联盟稳定,欧元区的设计者们制订了《稳定与增长公约》(Stability and Growth Pact,简称SGP),其中明确了欧元区各国财政赤字不能超过本国GDP的3%、公共债务不能超过60%,并制订了“不救助”(No Bailout)的条款。但是,德国和法国两个欧元区支柱大国在欧元区成立不久之后即突破了这一限制而且没有受到惩罚,其后还以增加灵活性为由对SGP进行了修改,显然在灵活性增强的同时,SGP财政纪律的可信性受到削弱。

财政纪律无效一定程度表现在欧元区内部的国际收支失衡上。下图反映了欧元区及部分成员国经常项目差额占GDP比重的变化。由下图可见,自从欧元诞生以来,欧元区内各国经常项目失衡呈现扩大的趋势。欧元区整体经常项目差额基本是平衡的,失衡主要表现为德国、挪威、瑞典、法国等的顺差占比不断扩大,其中挪威经常项目顺差占GDP的比重在2008年更是高达惊人的186%;而希腊、西班牙、葡萄牙等国则逆差扩大。由图可见,自2001年以来,德国经常项目顺差占GDP的比重总体呈上升之势,2008年达到77%;而出现问题的希腊、爱尔兰、葡萄牙和西班牙的经常项目都是逆差,且呈扩大趋势,尤其是希腊,危机之前该比重在2007、2008年分别达到144%和146%,2009年仍然高达112%。

虽然要求一个国家国际收支完全平衡是不现实也是不必要的,但是欧元区内部的国际收支失衡问题却非常严重,可持续性很成问题。整个欧元区则是基本平衡的,欧元区国家资本相互流动,即欧元区的顺差国向逆差国提供了资本,弥补了顺差国的经常项目逆差。经常项目赤字既可能是财政赤字的反映,同时财政赤字也可能是经常项目的原因,二者互为因果。ECB认为在欧元之下,失衡导致财政纪律的松弛。[4]换句话说,欧元区一些国家的财政赤字由欧元区内的另一些顺差国,特别是德国和法国两个大国提供了支持。欧元的使用使国际收支对加入欧元区国家的约束大为放松,资金的自由流动则使欧元区利率降低并导致成员国财政赤字更加不受约束。缺乏外部和内部约束使得部分成员国的财政政策过度松弛。欧元的使用,使欧元区的资本流动自由度提升,带来正负两方面的影响:正面影响是,不发达成员国可以通过资本流入弥补经常项目逆差促进经济增长,其中包括政府借债更加宽松,能以更低的利率获得资金;负面影响则是,成员国的财政赤字的外部约束被削弱,虽然SGP有两条财政纪律来约束成员国,但却难以做到有效监管和执行,最终使希腊等国的财政状况严重超标。

不仅如此,欧元区的成立还相当于给欧元区成员国增加了一种“隐性担保”,即欧元区内国家的财政政策一旦出问题,欧元区国家将不得不采取救助措施。虽然SGP明确了“不救助”条款,但是危机之后发生的事实证明不救助条款根本不具备可信性,希腊等国在危机前大举借债就得以进行,可以说,加入了欧元区所带来的隐性担保,有助于降低希腊等国的借款成本,使其赤字得以不断扩大。在经济繁荣时,这些负面影响被压抑;而一旦经济衰退,资本流动逆转,负面影响立即显现,并极易被过度放大使危机成为可能。

显然,欧元区债务危机是欧元区的货币联盟与财政政策不协调引起的。大量的研究表明,无效的财政纪律将损害货币联盟的信誉。[5]大多数经济历史学家和国际经济学家都相信,除非欧元区发展为一个财政联盟,否则这个货币联盟定将瓦解。欧元的命运决定于未来欧元区能否建立起一定形式的财政联盟,以及这个财政联盟能否运作良好。因此长远来说,建立财政联盟是事关欧元区生死存亡的一个必然步骤,而且不管是否建立正式的财政联盟,在货币联盟之内各国事实上都提供了某些形式的担保,而且这种隐性担保存在缺乏透明度和可信性等诸多问题。事实上,债务危机发生之后,欧元区各国已经突破了“不救助”条款,建立了一系列的救助机制而且还将在长期存在,相当于实行了某种形式的财政联盟。

三、财政联盟的进展:救助机制的建立与演变

债务危机发生后,在压力之下欧元区各国放弃了“不救助”条款,经过反复的讨价还价,建立了各种救助机制,对希腊、爱尔兰、葡萄牙等国进行了救助。由于不能从市场融资,希腊等国从欧元区其他国家获得成本相对低廉的救助,一定程度上等于是其他成员国对其进行了支付转移,也是某种形式的财政联盟,特别是欧元区已达成的建立永久性救助基金的协议,实际是一种永久性的承诺,表明财政联盟已更进一步。

(一)建立临时救助机制向希腊提供救助

希腊在2009年末出现债务危机,欧盟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2010年5月决定向希腊提供高达1100亿欧元救援,其中欧元区成员国承担800亿;IMF承担300亿。相应地,希腊承诺在3年内将财政赤字占GDP的比重从2009年的127%削减到3%,采取包括大幅削减政府支出、削减养老金和薪资并将其冻结3年、取消季节性奖金等措施。其后,在2010年11月末,欧盟成员国财政部长举行紧急会议,批准了总额达850亿欧元的对爱尔兰援助方案,以避免债务危机进一步向其他欧盟国家蔓延,爱尔兰成为第二个因债务危机而被迫接受外界救助的欧元区国家,同样地爱尔兰也承诺了对财政进行紧缩。向希腊和爱尔兰提供的救助均采用优惠利率,例如对爱尔兰的贷款利率平均为58%,对希腊的则为52%,而且其后均作了下调,事实上等于法、德等国使用财政资源对他们进行了支付转移。

(二)建立一揽子救助计划

为了防止希腊债务危机蔓延,欧盟与IMF于2010年5月设立了总额达到7500亿欧元的临时救助机制,包括三个部分:一是由欧元区国家设立的总额达4400亿欧元的欧洲金融稳定工具(European Financial Stability Facility,简称EFSF),该工具通过欧元区16个成员国提供担保发行债券筹集资金,为需要接受救助的成员国提供贷款,对爱尔兰和葡萄牙的贷款主要由EFSF安排,对希腊第二轮救助也是由EFSF安排。[6]二是总额达600亿欧元的欧洲金融稳定机制(European Financial Stability Mechanism,简称EFSM),该机制以27个成员国的欧盟财政预算作为担保发行债券,为需要接受援助的国家提供贷款。其中在爱尔兰、葡萄牙的救助中,EFSM通过发行债券分别提供了475亿欧元作为救助的辅助部分。[7]EFSM和EFSF均可介入二级市场购买欧元区国家的国债。三是,IMF承诺提供2500亿欧元的贷款。三者合计高达7500亿欧元的规模。EFSF和EFSM本质在于运用欧元区乃至整个欧盟的整体信用,筹集足够的资金帮助相关国家度过难关,使其资金链不致断裂,法、德等国事实上相当于提供了某种形式的临时财政援助。

(三)建立永久性的救助机制

EFSF目前的贷款担保规模为4400亿欧元,由于需要得到AAA信用评级,其实际有效贷款能力约为2500亿欧元,而且该机制将于2013年6月到期。2011年3月,欧元区各国就欧洲稳定机制(European Stability Mechanism,简称ESM)主要细节达成了一致,ESM将从2013年7月开始运作,取代届时到期的EFSF。ESM将是一个政府间组织,总部设在卢森堡,主要功能是筹集资金并以严格条件向问题严重的欧元区国家放贷以确保欧元区稳定。ESM将拥有5000亿欧元的实际放贷额度,在提供5000亿欧元贷款的情况下仍能保持AAA评级。其与EFSF最大区别在于:一是ESM为永久性机制;二是ESM要求欧元区17个成员国筹集总额800亿欧元的实收资本,而EFSF仅仅依赖贷款担保机制,并不要求各国拿出现金。ESM与EFSF一样,大部分负担都由欧元区强国承担,其中法、德分别负担271%和204%。欧元区各国同意先在2013年7月注入预付资金中的400亿欧元,其余400亿欧元将在其后3年内注入。ESM向成员国的贷款利率为常规融资成本加上2个百分点,贷款期限在三年以上的,利率将再提高1个百分点。永久性救助机制的建立,意味着欧元区财政联盟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也表明欧元区国家有强烈的意愿确保货币联盟的稳定发展。

(四)不断调整救助方案,救助成本不断上升

除了希腊,爱尔兰和葡萄牙也先后出现问题,欧盟与IMF联合先后于2010年12月和2011年5月对爱尔兰和葡萄牙达成援助方案,金额分别为850亿欧元和780亿欧元。而且虽然2010年5月希腊得到了1100亿欧元的3年期救助,但希腊并未能如期削减巨额赤字,其债务水平仍占其GDP的近150%,在2011年7月的欧盟特别峰会上,欧元区不得不再次决定救助希腊,欧元区将与IMF和私营部门一起为希腊再提供1090亿欧元贷款,而且未来为希腊提供贷款的还款期限将从现在的7年半延长到最少15年,最多30年,并有10年的宽限期。同时新贷款的利率也将由目前的45%降低到35%左右,降低贷款利率和延长还款期限的优惠同时适用于目前为爱尔兰和葡萄牙提供的贷款。此外,EFSF和未来的永久性救助机制ESM的灵活性也将提高,EFSF和ESM可以介入二级市场购买欧元区国家的债券,并且不只限于希腊、葡萄牙和爱尔兰等接受救助的国家。而且为了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救助机制规定成员国政府还可提供贷款向陷入困境的金融机构注资。

可见,在债务危机的逼迫下,欧元区的救助机制不断扩大,条件越来越宽松,法、德等国付出的代价越来越高,而且这种代价将可能是永久性的,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欧元区财政联盟的进程因为债务危机的发生而被动得到推进。

四、蓝色债券方案:财政联盟的最优路径

针对EMU存在的诸多缺陷,经济学家以及财经官员已对欧元区建立财政联盟提出了各种建议。比如说,ECB行长特里谢认为欧元区有必要实行一定程度的财政联盟,欧盟也可考虑对各成员国的债券进行适度的统一管理,对此已有经济学家提出了发行所谓欧洲共同债券(Euro Common Bond,也称欧洲统一公债)的多种方案。[8]例如Boonstra最早提出,集中欧元区所有的公共债务,由一个新建立的、独立的“EMU Fund”统一发行欧洲统一债券,然后由其对成员国发放加上一个溢价的贷款,溢价由成员国的财政状况决定,[9][10]但这种方式不易操作。Delpla and Weizscker提出将欧元区各成员国债务中占GDP比例未超过60%的部分汇总起来,形成一种统一的欧元债务,称为“蓝色债券”(Blue Bond,或蓝筹债券,简称蓝债)的建议尤为有建设性。[11]蓝债方案有不少的优点,从长远来说有相当大的可能成为建立财政联盟的一种重要甚至是最优的途径。以下对该方案的具体做法、优缺点和障碍等问题进行分析。

(一)具体做法

欧元区成员国在自愿的前提下参加蓝债计划,参与蓝债计划不被视为成员国的一种当然权利,而是必须符合特定的条件(如低负债水平、有可信的财政纪律保证财政状况良好),如果某成员国议会不同意,那么该成员国将不能在下一年发行蓝色债券。参加蓝债计划的国家可以发行两种债券,一种为蓝色债券,一种为红色债券(Red Bond,简称红债)。其中,一个成员国发行蓝色债券的额度不能超过本国GDP的60%(即为SGP规定的加入欧元区成员国的债务比例上限),成员国的蓝债发行额度应由一个类似于ECB的独立理事会决定,并且由所有成员国共同担保。反之,红债由成员国自行决定发行,但是不被欧元区成员国共同担保,也不能由ESM、EFSF或ESM进行救助(未来ESM的规模因此将变小)。此外,红债也不能进入银行体系:一是ECB不能用其进行货币政策操作;二是监管者可以要求银行持有红债必须相应提高资本充足率。因此,蓝债收益率低,而红债收益率高,蓝债的收益率是统一的,而红债的收益率则是各国不同的,主要取决于成员国的财政状况。例如,法、德的红债收益率将仍然会比较低,而希腊、爱尔兰等国的红债收益率将非常高,按照目前的情况仍然是高到无法发债的程度。

(二)蓝债方案的优点

1 蓝筹债券的特点是超级安全,因为发行的比例为欧元区成员国GDP的60%,即使是个别不发达的成员国无力偿还,也因为是由共同担保的而非常安全,甚至超过AAA级别的国债。蓝筹债券每一年的分配由一个类似于ECB的独立的专业委员会决定,并且由每个成员国的议会投票确认其共同担保的责任,如果某成员国的议会决定不参与,则不能发行得到所有参与的成员国担保的蓝色债券。

2 流动性非常高,并因此降低欧元区国债的总体成本。已有经济学家测算过,不管是什么形式的欧洲统一债券,都将大大降低发债的平均成本。[11]由于占到欧元区GDP的60%,蓝筹债券规模非常大,将与美国国债一样获得最高的评级,并且由于流动性的增加,其总体成本也将得到一定的降低,甚至可能低于欧元区国债的基准利率――德国国债的利率,因此将大大增加欧元作为国际储备货币的吸引力。根据欧元区GDP的规模,蓝债的规模大约可以达到5万亿到6万亿欧元的规模,接近于美国大约8万亿欧元国债的规模。由于规模大,其流动性对亚洲各国中央银行将具有相当大的吸引力,从而有可能以更低的成本发行,据估计,节省的成本大约每年相当于欧元区公共债务的03%。[12]

3 起到强化欧元区财政纪律的效果。红债由于不受集体担保,高额财政赤字国的发行边际成本将变得非常高,有助于增加对成员国财政纪律的约束,并强化SGP的实施效果。SGP在财政纪律方面缺乏可信性,包括制裁不具备完全的可信性;没有正向激励成员国实行公约;即使在经济景气时期增加财政盈余的激励也比较弱。而蓝债方案则有助于增加财政纪律的约束力:(1)独立委员会将根据成员国实行公约的状况及其财政状况分配债券发行指标;(2)红债的成本将非常高,对于那些缺乏财政约束的国家来说,同时由于不准红债进入银行体系,有序违约将变得更加可信,从而给成员国发行红债增加了市场约束力。那么,蓝债方案比当前已经停止运作的“不救助”更有信誉吗?当前取消不救助条款主要是担心银行危机,而蓝债计划则限制或者不允许银行持有红债,将红色债券基本杜绝于银行体系之外,因而不会因为持有红债而将债务危机发展成为银行危机,有助于增强银行体系的稳健性。

4 提升欧元的国际储备货币地位,降低通向财政联盟的政治阻力。总体而言,蓝债将成为非常安全、流动性较强的资产,可以和美国国债媲美,有助于提升欧元的国际地位,增加其在国际储备中的比重,也有助于减少欧洲债券的融资成本。对于债务水平相对较高的国家来说,参加发行蓝债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减少其融资成本,而红债的苛刻条件会迫使其更注重财政纪律。最重要的是,欧元区财政联盟的建立存在着诸多的困难,蓝债方案有助于消除各国的分歧,大大降低欧元区建立财政联盟的政治阻力,甚至可以说这可能是通向财政联盟的最优路径,而蓝债方案一旦实施,将会成为欧元区国债发行的一个永久性机制。

(三)蓝债的争议与障碍

最重要的是,蓝债是否会增加德国、法国的政府债券成本呢?据德国的一些媒体估计,德国由于发行蓝债可能每年会增加约170亿欧元的成本,因此,目前法国和德国对于发行共同债券都不太热心。这个计算主要是依据欧元区平均政府借债成本比德国高160个基点的假设计算的,但是如果按照发行蓝债的严格条件,违约的可能性非常小,而且市场规模大,这样成本将有望大幅降低,甚至有可能低于当前德国的国债成本。不管怎样,包括蓝债计划在内的统一债券在学术界都存在着质疑,例如Issing认为统一公债计划将给财政弱国带来道德危机问题,增加强国的财政成本,至少在短期内很难说服这些国家的纳税人接受这些建议,而且也可能破坏“不救助”条款,[14]虽然 “不救助”条款实际上已经被放弃,但是对于由此带来的道德风险的担心到目前仍然存在。

红债的成本是否会高到使某些弱势成员国无法借债的程度?这实际上也不用担心,红债集中承担了所有的违约风险,实际上与过去由成员国独立承担风险没有差异。过去财政强国一般希望向财政弱国施加压力,但成功非常有限,而实施蓝债方案之后,财政弱国必须要从内部实施可信的财政纪律,才能够降低借债的成本,相当于施加了无形的约束。同时,最为关键的是,财政弱国由于能够通过蓝债方案降低总体的成本,因而很难拒绝这种安排。但是,蓝债转换和实施是个大问题,当前各国均发行自己的国债,市场已经存在着各国国债,而且很多成员国已超过了60%的比例,希腊等国政府实际上已经无法在市场发债,如何将这些成员国的国债转换为统一的蓝债以及红债?目前由于危机仍然没有结束,希腊等国违约可能性仍然存在,希腊等国的国债更加难以转换。按照Delpla and Weizscker的建议,包括逐步和一次性两种做法。逐步的做法可以使市场逐渐建立其信誉,但是必须等待欧洲债务危机的消退,对当前克服欧洲债务危机难以带来短期帮助;一次性转换则需要将现有债务全部进行转换,必然带来部分国家债务的违约,可能导致市场在短期内出现较大的混乱,其后果难以预料,而按照当前债务危机的情况,如果一次性转换,出现混乱的可能性还是相当大的。

虽然蓝债方案有诸多优点,但其实施仍存在着不小难度。首先,欧元区除卢森堡等少数几个成员国之外,债务大部分已超过GDP的60%,削减财政赤字并降低债务比率仍是一个艰巨的任务;其次,如何将现有的债券转换为蓝债具有相当大难度,选取一次性还是逐步转换的方案仍需要深入研究;最后,财政强势国的意愿。虽然蓝债方案与目前救助计划本质类似,意味着强国要对弱国进行补贴,对强国来说可能意味着更高成本,这种不确定性导致更大阻力,因此蓝债方案更是一个政治决策,如何克服阻力取决于法、德领导人的意愿和手段,目前法、德对此意愿并不高。

五、结论与展望

根据以上分析可得如下结论:(1)欧洲债务危机暴露了货币联盟下财政政策缺乏可信性并由此引发道德风险的缺陷,长远来说欧元区建立财政联盟是必然的;(2)事实上,欧元区财政联盟在危机中已经一定程度上启动了;(3)在欧元区建立财政联盟过程中,蓝债方案具有相当大的优越性,很可能会成为欧元区建立财政联盟的一个重要途径,通过发行共同担保的蓝债,从过去的隐性担保转为显性担保,符合现有欧元区成员国财政政策独立的现状,同时由于施加了正向激励,有利于降低和克服欧元区通向财政联盟的政治阻力。一旦蓝债方案能够得以实施,将创造一个非常有吸引力的欧洲债券市场,并且传递出欧洲一体化无法逆转的强烈信息。

但是从现实情况看,蓝债方案仍然存在相当的不确定性:一是,欧元区的核心国家德、法对于建立统一财政联盟并不热心,虽然近期在救助成本不断上升的情况下,法、德领导人已经表示要考虑建立欧元区经济政府和发行欧洲区债券的建议,但是未来如何发展将取决于危机如何发展以及法、德领导人将如何应对;二是,即使法、德有意愿推进这一进程,最终实现欧元区货币与财政政策统一还必须进行一系列政治、经济和法律上的变革,需要27个成员国的共同批准,这将是一个复杂、困难和耗时的过程;三是,如果现时的EFSF等临时性措施能够发挥作用,将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欧元区国家推进财政联盟的急迫性和意愿,反之如果欧洲债务危机无法平息,财政状况无法改善,蓝债方案将难有实施的市场基础。因此,短期来说,蓝债方案估计并不能很快实施;长远来说,如果欧元区各国能够有效地控制财政赤字和公共债务,并且重建财政纪律,那么蓝债方案有望在推进财政联盟中起到重要的作用――EFSF和ESM均已经发行了债券,可以作为推进蓝债计划的试验基础。还必须强调的是,财政联盟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欧元区仍需要实施结构性改革,比如说增加南欧国家的竞争力、加快欧元区一体化的进程、解决失业率等问题以重振欧元区经济,这是蓝债方案能够实施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基础。

主要参考文献:

[1]ZSOLT DARVAS(2010),Fiscal Federalism in Crisis: Lessons for Europe from the US. KTI/IE Discussion Paper.

[2]Barry Eichengreen. (2008),“The Break up of the Euro Area". NBER Working Paper No.13393.

[3]Jonung Lars and Eoin Drea.(2010),“It can't happen,it's a Bad Idea, It Won't Last: U.S. Economists on the EMU and the Euro”,1989-2002.Econ Journal Watch 7(1):4-52.

[4]Mongelli,Francesco Paolo and Charles Wyplosz.(2009), “The Euro at Ten: Unfulfilled Threats and Unexpected Challenges", in: The Euro at Ten-Lessons and Challenges, European Central Bank.

[5]郑建军,黄梅波.货币联盟中的货币政策承诺与财政纪律[J].世界经济,2007(1):20-28.

[6]EFSF.About EFSF[EB/OL],efsf.europa.eu/about/index.htm

[7]European Commission. European Financial Stabilization Mechanism(EFSM)[EB/OL], ec.europa.eu/economy_finance/eu_borrower/efsm/index_en.htm

[8]Sylvester C.W. Eijffinger. EurobondsConcepts and Implications. EP Briefing Paper March 2011.

[9]Boonstra, W.W.(2005),“Towards a better Stability Pact”,Intereconomics,Vol. 40 (1), January/ February, pp.4-9.

[10]Boonstra, W.W. (2010),“The Creation of a Common European Bond Market”, Cahier Comte No.14, ELEC, April.

[11]Delpla, J. and Von Weizs?cker(2010),“The Blue Bond Proposal”, Breugel Policy Briefs 420,Breugel, Brussels.

[12]De Grauwe, P. and W. Moesen (2009), “Gains for all: a proposal for a common euro bond”,Intereconomics, May/June, pp.132-135.

[13]Delpla, J. and Von Weizs?cker(2011),“Eurobonds: The blue bond concept and its implications”, Breugel Policy Contribution 2011/02, March 2011.

[14]Issing, O. (2009),“Why a Common Euro zone Bond Isn't Such a Good Idea”, White Paper No.3, Center for Financial Studies, Frankfurt.

Debt Crisis in Europe, Financial Alliance and Blue Bond

Pan Chengfu1 Liu Gang2

Abstract: Since sovereign debt crisis happened in Greece, Euro area has been volatile. The general financial conditions of Euro area is no worse than U.S., but Euro area took the lead in falling into the deadlock of debt crisis. Failing to establish consistent financial policies is one principal reason. Confronted with debt crisis, Euro area took a series of measures to respond to this crisis. These measures actually constitute a kind of financial alliance. Comparing finance and public debts conditions between U.S. and Europe,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necessity of establishing financial alliance in Euro area, analyzes its actual development, and delineates the merits and obstacles of blue bond, which is one approach to establish financial alliance.

Key words: Debt Crisis; Financial Alliance; Blue Bond; the Best Currency Area

债务危机案例范文第2篇

尽管占欧元区GDP比重仅为2%,但希腊在欧债危机的上述三次爆发或恶化中均扮演着关键角色。希腊政府与人民心中一定非常憋屈,欧元区其他国家的政客与民众也是一肚子苦水。自希腊危机浮出水面以来,“三驾马车”已经宣布向希腊提供前后两轮,累计2000多亿欧元的贷款援助,但希腊的国内形势非但不见好转,反而每况愈下。根据希腊央行的最新预测,2012年希腊经济将出现4.5%的负增长,这将是自2008年以来的连续第5年衰退。当前希腊的失业率达到20%,而年轻人的失业率高达50%。

三原因致国内形势恶化

为什么希腊在获得外部援助之后,国内形势却仍在不断恶化呢?

原因之一在于经济增长与财政紧缩之间的冲突。为了获得来自“三驾马车”的贷款援助,希腊必须提出相当激进的财政紧缩方案。然而,在经济增长本就低迷的背景下,财政紧缩将会加剧经济衰退。由于经济增长率低于外部贷款利率,希腊政府的财政紧缩非但不能降低财政赤字与政府债务,债务利息滚雪球式的增长反而意味着更高的财政赤字与政府债务。为了增强市场信心,希腊政府必须提出可信的财政紧缩方案并严格执行之,但财政紧缩方案的忠实执行,最终却会加剧经济衰退并导致债务恶化,反而进一步挫伤了市场信心。难怪法国新总统奥朗德在上台前后都一直疾呼,要在财政契约中注入“增长内容”。

原因之二在于债务危机与银行危机之间的互动。由于希腊商业银行持有大量本国政府国债,债务危机的爆发造成新发国债收益率上升、存量国债市场价值下跌,商业银行面临巨额账面亏损。为救助银行体系,希腊政府不得不动用财政资源进行注资,这又进一步加剧了债务。两轮LTRO的实施,造成希腊商业银行继续大量增持本国债务,这无疑进一步加剧了债务危机与银行危机之间的联动。要避免银行危机爆发,政府就必须继续补充本国银行资本金,但希腊政府已经捉襟见肘。要克服债务危机,希腊政府就不得不借助于债务重组,但债务重组又将引爆银行危机。时间,就在这样痛苦的权衡中不断流逝。

原因之三在于希腊政府已经失去了其他欧元区成员国政府的信任。其一,希腊债务危机的形成,根源之一就在于希腊政府通过做假账、人为压低财政赤字与政府债务水平而过早地加入了欧元区;其二,在希腊获得第一轮贷款援助、欧元区政客们欢欣鼓舞之际,希腊总理帕潘德里欧却表示,希腊要经过全面公投才能通过财政紧缩方案,导致危机严重恶化;其三,在今年5月初的选举中,支持财政紧缩的两个党派组阁失败,由此,反对财政紧缩的在6月中旬选举中胜出的概率不断增大。事实上,希腊政府的执行能力在欧元区内早就沦为笑柄。一个著名的例子是,政府几乎丧失了从本国富豪群体中增税的能力。

今明两年退出欧元区

从目前来看,希腊在今明两年退出欧元区几成定局。对希腊而言,无论是否退出欧元区,它都将面临痛苦的调整,而退出欧元区将是长痛不如短痛,希腊将会藉此重新获得重振竞争力的机会与进行宏观调控的工具。对欧元区其他成员国而言,尽管希腊的退出将会引发新一轮金融动荡,但陷入“清偿力危机”的希腊退出,可以为欧元区针对陷入“流动性危机”的西班牙与意大利,采取更大规模纾困方案奠定基础。如果欧元区能够得以存续,则欧洲央行注定将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德国人在认清形势之后终将让步,但精明的德国人可能也会获得些许补偿,例如欧洲银行业监管联盟。

如果留在欧元区内部,笔者几乎看不到希腊能够在摆脱危机后重振国力的可能性。当前希腊经过生产率调整后的单位劳动力成本,要比德国高出约30%,由于不能通过货币贬值来提高竞争力,从理论上来讲,希腊只能借助于内部的结构性贬值(即下调国内劳动力薪酬与养老金)来恢复竞争力,而这从政治上来看根本不可行。尽管退出欧元区可能意味着货币危机、债务危机与银行业危机,但希腊政府重新获得了独立的货币政策与汇率政策,财政政策方面也不再受到增长与稳定公约的掣肘。只要希腊政府能够实施明智的宏观经济政策,同时,退出欧元区与债务重组获得了欧元区其他国家的谅解与合作的话,希腊就有望在中期内重新恢复竞争力与经济增长。

债务危机案例范文第3篇

【关键词】欧债危机;财务会计

一、欧洲债务问题简介

欧盟是由欧洲共同体(European Community,又称欧洲共同市场)发展而来的,是一个集政治实体和经济实体于一身、在世界上具有重要影响的区域一体化组织。2009年5月,希腊遇到了债务问题,财政赤字GDP占比升至12.7%,公共债务GDP占比高达113%。到2009年底,希腊债务为2800亿欧元,不得不接受欧盟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供的1100亿欧元的救助计划。接着,全球三大评级机构相继下调希腊的信用评级,希腊债务危机爆发。随后,不断有国家出现债务问题。

二、财务会计视角下的欧债危机

既然债务国是一个经济体,那么债务问题就可看做是一个“企业”发生了财务状况。财务会计中有比较重要的三张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因此,本文从这三个方面对欧债危机进行分析。(1)资产负债过高。根据《稳定与增长公约》规定,欧盟成员国财政赤字占当期GDP的比例不得超出3%,公共债务总额占GDP比例不得超出60%。而从2004年开始部分欧盟国家开始跨越该标准,公共债务比例占GDP的比例普遍超过了60%(见图1),财政赤字占GDP的比例超过了3%(见图2)。政府资产方面由于金融危机影响导致许多国家遭受了打击,只能依靠举债度日,使得负债的增加和资产的贬值导致“资产负债表”持续恶化,如此更加导致债务国未来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

(2)财政收支失衡。由于债务国经济基础受到打击,政府税收收入锐减。和财政收入减少相比,欧洲国家的财政支出却并没有因此而减少,其中较高的福利是财政支出的主要部分。因此,由于财政收入和支出不一致最终导致债务越筑越高,发生债务危机。(3)现金流量表不容乐观。从“现金流量表”来看,欧洲部分国家出现债务危机也是必然现象。现金流量包括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首先,欧洲债务国由于经济结构不合理,其进行的“经营活动”不能带来充足的现金流。其次,发达国家的投资活动相对较少,相应的现金流入也很少。最后,融资活动(主要是外来投资者和IMF等国际组织)由于融资成本过高(包括融资附加条件,如削减财政赤字、降低福利等),使得债务国只能“饮鸩止渴”,加之经济持续低迷,恶劣的融资环境势必增加财政负担。因此,从“现金流量表”的角度看,欧洲债务国虽然得到外部资金援助,但是如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债务危机将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三、对策及建议

综上所述,欧洲债务国如果想摆脱债务问题,就必须解决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三个表所反映的问题。首先,为了解决现金流短缺的问题,除了短期争取外部融资外,可以适度调整中长期的经济结构,解决未来现金流的问题;其次,优化财政收支,削减财政赤字,使政府“扭亏为盈”;最后,降低资产负债率,剥离不良资产,优化劳动力市场,提高竞争力。总之,欧洲债务国必须做好长期规划,提高产品竞争力,及时采取措施使得经济可持续发展。

参 考 文 献

[1]郑联盛.欧洲债务问题:演进、影响、原因与启示[J].国际经济评论.2010(3)

[2]蔡彤娟,黄瑞刚.欧元区债务危机的治理方案分析[J].国际金融研究.2011(9)

债务危机案例范文第4篇

关键词:资产管理公司 企业转机 破产重整 风险控制

企业转机与破产重整的内涵

(一)企业转机

企业转机是企业陷入衰退危机,尚未达到破产原因之前,对其实施危机干预,使其恢复生机和活力。同为企业的再生程序,企业转机不同于破产重整,破产重整是在司法干预下的重整程序。转机中的企业并未达到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条件,而是在企业进入衰退早期,由企业主动进行的一种自我挽救程序。

转机管理的成功有赖于正确制定转机方案并有效实施。成功的企业转机需要转机管理专家,而非单纯的行业专家。转机负责人需扮演领导者和管理者多重角色,需要具有丰富危机处理经验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危机企业转机管理人市场才能完成危机企业转机管理。

(二)破产重整

破产重整又名 “司法康复”或“更生”, 是指对已具破产原因但有再生希望的债务人实施的旨在挽救其生存的程序,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在司法机关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对其进行整顿,以使其摆脱困境,重获经营能力。

资产管理公司参与企业转机及破产重整的内容

(一)提供融资服务

重整融资是重整能否成功的关键,重整融资需要寻求风险偏好型投资者,融资契约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比较复杂,涉及包括公司原债权人、股东、管理层、雇员等在内的多方当事人。重整融资的重要问题是定价,重整公司的风险高于正常经营的公司,而其收益又不确定,重整融资会要求高于市场价格的回报,给予融资人更多的权利保障,并要重整公司负担更多义务。资产管理公司提供重整融资具有优势,一方面,资产管理公司具有不良资产处置的经验与技巧,容易对重整企业估值及风险作出判断,另一方面,资产管理可以通过多种融资手段进行融资。

(二)请求权交易

1.重整模式的新发展与请求权交易。重整是在司法框架下重新组合困境公司的资本结构,使公司摆脱债务负担以恢复营运。重整的基本目标是挽救困境企业,挽救的方式包括法人人格存续和核心业务存续。后者是在恢复公司营运价值的前提下的灵活的重整模式,包括重整拍卖、重整并购、重整资产出售等。重整资产出售是债务人企业利用重整程序作为一个平台出售公司资产,这是一种司法程序下的吸收合并。重整出售已经成为美国公司重整中广泛应用的一种模式,据统计2002 年美国依据破产法第11章实施破产保护的大公司中,过半数采取了资产出售的方式,美国破产法第11章1123条明确规定重整方案中可以规定出售债务人的全部或任何资产。

重整出售的重要特点是对重整中的公司的债权或股权等权益进行交易,这种交易被称为请求权交易,不同请求权人根据重整方案对这些资产拥有不同层级不同数量的请求权,美国有着世界上最为先进的重整制度,与其请求权交易活跃有着密切关系。美国法一般不会在破产条件下由于请求权的性质而限制其转让,其判例法形成一个基本原则:请求权或利益的收购者拥有和原始请求权人或股东同样的权利和限制。

破产企业实质上就是一个财产集合,权利人对其拥有相应的请求权。破产法最基本的目标是保护这些请求权。重整制度的核心在于恢复那些有继续存在价值的企业营运,请求权交易并不阻碍破产重整的上述价值,而且可以使不愿意参与重整的权利人解脱出来,又为新的投资者提供机会。

2.请求权交易方式与程序。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擅长投资困境公司,在长期的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实践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积累了经验和风险识别及管理能力,通过在破产重整框架下的投资活动实现增值。

第一,确定收购方案。在确定收购方案前,应了解目标公司的债权人结构和状况,与债权人私下接触,了解债权人的风险偏好,掌握影响重整计划通过的关键表决组债权人的信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还应能运用自己对困境企业的专业能力准确判断目标公司的风险和价值,并能成功说服目标债权人。然后,在此基础上,确定债权收购方案。债权收购方案的主要内容是收购价格以及付款方式。

第二,收购谈判。不同请求权人具体需求不同,有些请求权人对流动性的需求大于对未来收益的需求,也愿意收到现金退出重整程序,也可以与其协商债权收购,或者进行债转股,交换重整公司新的股权,请求权清偿的清偿次序越低,收购价格也越低,实施债转股的可能性越高。

第三,控制重整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通过收购请求权控制重整中的公司,进入并控制债权人委员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要达到上述目的,重整方案表决通过是重整中的重要环节,一般情况下,重整方案会把各利益主体分为若干组别对方案进行表决,请求权交易会使每个类别组的人数都可能减少,从而易于通过重整方案。投资人提出并通过自己的重整方案,或者阻挠通过对自己不利的重整方案,都可通过收购请求权获得投票权的方式实现。按照一般的重整法律规定,每一个类别组请求权人中只要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参加投票的请求权人数,且其持有请求权数额超过参加投票的请求权数额的三分之二的请求权人同意重整方案,就视为该类别组同意重整方案。收购关键组别,金额可以达到控制的目的。

(三)提供专业服务

资产管理公司在资产处置和管理实践中,以债务重组、资产重组和企业重组为工具,强化投资银行业务能力,逐步在金融体系中形成并确立了特色业务优势。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营运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积累了大量的资源。企业转机管理、重整与不良资产经营管理业务在市场环境、法律背景、定价机制、业务能力等方面具有十分密切的联系。资产管理公司在企业转机及破产重整中可以提供多元化的服务。

1.经营管理服务。对于企业转机而言,需要对企业所处的危机进行准确诊断,整个过程可能涉及稳定危机、获取利益相关方的支持、战略调整、组织变革、优化关键流程及财务重组,转机管理人要得到利益相关方的信任和支持,完成转机管理,需要具有较高的危机处理能力及经营管理能力。

资产管理公司在破产重整中同样可以提供经营管理服务。债权人和股东在重整中会争夺破产控制权,债权人控制论从剩余所有权及企业价值最大化观点出发,认为重整企业中债权人才是真正的剩余所有权人,主张债权人拥有剩余控制权,并控制重整过程中公司的经营活动。重整制度改变了以往的契约式公司治理规则,代之以债权人参与及司法监督下的治理方式。管理层既向股东负信托义务,也向债权人负信托义务。股东控制论认为,重整中的公司其剩余所有权人是模糊的。股东和债权人都可能是剩余所有权人,其利益又是相互冲突的。剩余所有权理论不适用重整中的公司治理。重整制度是把不同的请求权人约束在同一个目标之下,实现重整中的公司价值最大化,立法出于对效率和公平的考虑,重整公司治理目标常常是公司价值最大化,为了降低成本和解决信息匮乏问题,确定了债务人企业主导的重整方式。但这种模式存在问题,因为管理层有拖延重整程序的激励,管理层不能从清算中受益,却能从重整程序中得到控制权收益。现行重整法律一般给管理层提供了过多的控制重整权力,造成滥用重整程序。

解决DIP重整模式的方案是破产管理人模式,即由管理人主导重整程序。这需要破产管理人具有专业的经营管理能力,或者在经理人市场聘请专业管理人员。根据我国破产法规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破产清算事务所以及个人可以担任管理人,实际上这些机构和个人难以胜任上述工作,而具有丰富“问题企业拯救”经验的资产管理公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2.提供投资服务。破产重整是一个综合性的程序,涉及财务、管理、法律、金融等内容,债务人企业要进行融资,发行债券及实施债转股等活动,除了作为投资者之外,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发挥在资产管理及重组等方面的优势,为投资者提供投资服务。

3.担任管理人。在企业转机和破产重整中,管理人的作用至关重要。企业转机管理并非一个司法程序,转机管理可以由危机企业自行实施,也可以由危机企业专业处理机构来实施,但一般由后者来完成。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通过与危机企业谈判确定的转机方案来担任管理人。而在破产重整中,破产法规定了破产管理人制度,破产管理人的选任可以由债权人会议确定或由法院指定。我国破产法采取由法院在管理人名册中指定管理人的方式,资产管理公司可以成为破产管理人。

资产管理公司参与风险控制

(一)重整融资风险控制

重整融资的风险主要在于重整结果的不确定性,对融资的风险控制主要通过对融资的监督和提高收益率以及立法和司法保护。对融资的监督可以通过在融资协议中设定相应条款的方式。

1.规定限制性条件。如规定在限定的日期出售公司资产或者重整方案得到法院批准;要求公司必须达到一定的现金流标准,规定资金使用范围和用途,只有债务人特定的营运费用和经营活动才能使用重整融资。通过循环贷款的模式控制债务人的经营活动。借款间隔一段时间到期一次。每一次到期时融资人对债务人进行评估,如果认为债务人符合贷款条件,贷款会继续循环一次。

2.参与重整公司治理。可建议债务人管理层聘请首席重组官作为专业人士指导债务人重整。首席重组官协助管理层制定重整方案。资产管理公司有权提出首席重组官候选名单,或参与对首席重组官选任和解聘,甚至要求撤换债务人管理层。

大部分国家的破产立法并未明确规定融资人参与重整中的公司治理的法定权力。美国破产法第364 条仅规定重整融资人可以享受到清偿优先权,并没有规定融资人可以行使撤换管理层或者参与经营决策等公司治理权。我国《企业破产法》对融资人的权利未具体规定,《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企业破产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可以聘任债务人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营业事务。《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可见《企业破产法》也没有赋予融资人参与重整中的公司治理的法定权力。但实践中重整融资人通过融资协议参与公司治理却在不断扩展,重整融资人利用重整融资协议控制重整中的公司的经营活动也是重整模式向市场化发展的结果,是对债务人及其管理层过度操纵重整程序的纠正。为控制风险,融资人应注意将融资协议作为重整方案的一部分通过法院批准而取得强制效力,重整融资条款就具有了强制力。融资人还可充分利用立法对重整融资的特别保护。

3.完善法律制度和规则。降低重整融资风险吸引投资者,需要明确的法律规则。美国破产法给破产融资进行了详细的规定,集中体现在第364 条,该条(a)款规定,如果债务人企业在正常的业务经营过程中取得无担保信贷和承担无担保债务,则该融资可作为管理费用,享受第一优先受偿权;(b)款规定,对非属于正常业务范围,在法院批准的前提下,债权人同样可享受上述优先权;(c)款规定,如果债务人企业不能得到无担保贷款,法院可以批准融资人获得“超级优先”管理费用请求权,或者批准融资人获得针对没有担保负担的财产的担保权益,如果财产有担保负担,则获得从属性担保权益,即该担保权益的地位从属于既有的担保权;(d)款规定,如果债务人企业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获得贷款,法院可以授权重整融资人获得担保利益,这种担保利益优于或等同于现有的担保利益,但必须给予原来的担保债权人以充分的保护。

发行证券是重整融资的重要方式。由于重整企业是困境企业,不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需要特别进行规定,美国破产法规定了重整中公司发行证券的豁免制度。美国破产法第1145(a)(1)条规定,为交换对债务人的请求权或债务人破产申请前的股票而发行证券,债务人可根据重整方案发行证券而不必根据1933 年证券法的规定申请注册陈述。“与债务人联合制定重整方案的联营公司”或者“根据重整方案继承债务人的公司”发行证券也适用上述豁免程序。第1145(a)(3)条为投资人在公开证券市场交易请求权提供了立法支持。该款规定:根据本条(a)款(1)项指定的方式向本条(1)款规定的市场主体以外的市场主体要约出售或出售任何证券,该市场主体都不构成1933 年证券法2(11)条意义上的承销商。此外,重整中的公司的一些非证券性质请求权也可以通过非证券市场进行交易。因此,我国破产法也应做出相应安排。

(二)请求权交易风险控制

企业破产重整需要一个良好的请求权交易环境与机制。比如,在三鹿破产案中,河北国信资产运营公司以20%价格收购普通债权人债权成为国内首例破产债权收购,这是一例不成功的非完全市场行为的收购,收购过程凸现了我国相关法律规则的缺位。

立法应为请求权交易创造宽松的条件,在此基础上进行明确的规定。请求权交易更多属于市场行为,因此,破产法不应禁止该交易行为,并且不应过多限制受让人的权利,而是为交易创造条件。比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是受公司法限制的,以维护其人合性,但在重整状态下,这种限制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破产重整是公司一系列契约的再安排。破产法立法应关注继受者的权利问题,请求权或利益的收购者拥有和原始请求权人或股东同样的权利和限制。

由于请求权交易会产生控制权的转换,受让者可能会滥用权力而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请求权受让人也可能有敌意的目的,如竞争对手出于阻碍重整而进行交易。因此,法律在鼓励交易的同时,必须进行必要的限制。交易程序公开、公正是基本的原则,需要规定信息披露制度;规定受让人的信托义务;禁止操纵和欺诈活动。法院可以对交易进行必要的最低限度的审查和批准,推行交易备案制度,在交易达到一定比例时,借鉴上市公司收购的强制要约制度,以保护中小债权人及股东利益。

参考文献

1.李曙光,王佐发.中国破产法实施的法律经济分析.政法论坛,2007(1)

2.斯图尔特斯莱特,大卫洛维特. 涅槃:危机中的企业转机管理.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3.Douglas G.Baird,A World Without Bankruptcy,in Corporate Bankruptcy:Economic and Legal Perspectives,edited by Jagdeep S. Bhandari and Lawrence A.Weis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6

债务危机案例范文第5篇

大家好!很高兴受《新理财》之邀,与大家分享一下我的2012财务风险观。

2011年的欧债危机是借欧元升值疯狂发国债,哪里有想过那帮高福利惯的富国百姓如何有足够的产出?所以还是欠债连环套引发的危机。冰岛、希腊、西班牙、意大利⋯⋯欠债不怕,怕是怕无力还哪,让你倾家荡产。

国家都逃不了破产。由此,也让我想到我们拥有或管理着的企业。

如同美国金融风暴是建立在离谱的回报上,高估的资产或是欧洲国家信用危机中无节制的发债以支撑庞大的开支,企业虚估资产或盲目融资的例子就太多了。信息时代各类企业的危机个案被广泛报道,做财务总监的要么庆幸自己没有遇到麻烦或者根本觉得与己无关完全当个旁观者。

企业为了扩大经营范围或提升规模或仅仅为了满足现有业务的高速成长,完全靠企业盈利或资金自身运作中的实现的净现金流,通常满足不了资金的需求。如何合理地设置企业的债务水平从理论上和实务上都有很多可以讨论的地方,事实上也许根本就没有完美的答案。关键在于举债究竟为了什么样的预期?

扩张似乎是永远的主题。资金宽松时如此,资金紧张时更如此。某些行业如房地产在本世纪开头的十年,让大部分人特别是财务总监们看到了成功融资结合土地资源带来的财富盛宴。财务成本几乎不值一提。拿张资产负债表来,当左面的资产不断升值,右面的负债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因为余下的是太多实在的财富。试想一下,即便你买来全世界最赚钱的机器慢慢产出财富从利润表流回到你资产负债表的右边需要多少时间? 调侃一下,这和老板炒楼与白领打工的财富积累速度差异是否有异曲同工之妙呢?况且机器还要折旧,如同白领亦会变老,但充满期待的资产似乎只有升值一条道。

可是,往往是你忘了你资产负债表的右边还留着那么多负债的时候麻烦开始来了。企业经营不善,资产的产出效率下降,盈利水平逐级下滑的例子比比皆是,最终甚至导致公司结束经营关门大吉。那个过程可以比喻为患慢性疾病也许最终不治,但更多的是苦苦支撑甚至等来转机康复。但资产重估或债务危机下的资产被重估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几十亿资产的公司可以在一夜间消失,这个过程几乎可以用心肌梗死来形容。救的机会都没有,而这风险的根源在于,怎一个“债”字了得。

欧盟还在继续争吵如何设立互相监督的机制来运作目前的财务体系。说穿了就是设好规矩再节衣缩食慢慢把债还上,结果如何谁知道呢?哪天某个所谓的峰会没达成协议或盟友翻脸出来发几个牢骚,股市大跌又是家常便饭。全球联动也许会震得你手中的股票上蹿下跳,你也难免寝食难安。若晚上睡不着的话,可以起来看看你自己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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